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及人力资源岗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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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及人力资源岗职责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招聘组织第一节 招聘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一条 招聘工作由中心支公司行政人事部具体组织进行。行政人事部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设置人力资源岗具体承担招聘组织与实施工作。第二条 人力资源岗的职责:招聘工作准备;应聘人应聘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存档(电脑信息库的录入);应聘者材料初审;组织常规测试和专项测试;组织安排体检;应聘人审批卷宗的缮制与上报;发送录用通知;建立员工档案;协助招聘主任开展其它招聘工作。第三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的职责:批复招聘申请执行单;承2、担首席面试人或面试人的职责;对经过面试等核人流程的应聘者的各种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做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并呈报相关领导批复。第二节 面试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招聘面试的组织一般以面试小组的形式进行。面试小组由一名首席面试人和数名面试人组成。第五条 面试小组的成员名单由人力资源岗或人事行政部确定并以招聘申请执行单回执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第六条 日常招聘的首席面试人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担任;必要时可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室成员担任;也可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授权用人部门负责人或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员担任。第七条 专项招聘(包括校园招聘等)的首席面试人职责由专项招聘小组的核心成员共同担任。第八条 面试人(含首席面试人3、)应由中心支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职级的人员担任(业务外勤系列除外),并需经过相关培训。第九条 用人部门的部门第一负责人是当然的面试人。第十条 首席面试人的职责:领导整个面试过程;组织面试小组工作会议,进行面试责任分解,讨论分析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出具最终核人综合报告;对新人质量承担主要责任。第十一条 面试人的职责:参与整个面试过程,独立出具面试报告;对新人质量就相应侧重面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 招聘流程第十二条 招聘流程包括:应聘者材料初审、常规测试、面试、反馈用人部门、材料上报审核、批复录用等六个环节。所有拟聘人员必须经过上述招聘流程方可成为公司员工。第十三条 招聘流程的启动以用人力资源4、部招聘申请执行单为依据。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岗或人事行政部确定面试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面试安排并记入招聘申请执行单(回执)。第十五条 用人部门和人事行政部共同筛选确定参加面试的求职人选。第十六条 人事行政部在面试前应对面试人选的基本资料进行初审。初审资料包括:招聘申请执行单及回执;应聘者个人简历(不同 职位可要求应聘者提供手写或英文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彩色生活照、1寸标准半身免冠照片各1张。第十七条 应聘材料的原件由人力资源岗专人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验讫章、签署姓名和日期。第十八条 所有面试人选在面试前均需接受常规测试。常规测试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第十九条 面试5、小组或首席面试人可以视应聘者情况及岗位要求决定是否对其增加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甄询、笔迹分析等。第二十条 面试工作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组织安排,包括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大纲;面试工具;调阅面试人选资料;送达面试通知等。第二十一条 应聘一般职位的人员应经过3人以上面试;应聘中高级管理职位的人员应经过5人以上面试并报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第二十二条 人事行政部必须在面试前1-2天将应聘者资料送达面试小组成员供其进行面试准备工作。第二十三条 面试启动前,首席面试人应组织召开由面试小组成员参加的面试小组工作会议并进行面试责任分解。第二十四条 首席面试人主导整个面试过程,每个面试人均应独立形成6、面试结论性意见并填写面试记录表。面试评分标准为:64 分 面试不合格65 - 69 分 面试不理想,结合其它考核再定70 75 分 基本合格76 85 分 优秀86分以上 非常优秀第二十五条 面试结束后,首席面试人应在2日内组织召开由面试人参加的面试讨论会,结合常规测试和专项测试,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出具核人综合报告(格式见附表)。第二十六条 面试小组出具综合报告后,人事行政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面试结果,反馈用人部门。第二十七条 用人部门签署拟录用意见后,人事行政部通知拟录用者进行体检。第二十八条 接到体检报告后,人事行政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缮制核人资料卷宗,送人力资源岗审核。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7、岗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招聘申请执行单;应聘者资料初审是否执行并符合规定;体检报告;核人综合报告及各面试人报告;测试(常规或专项)及甄询报告。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岗在审核应聘者资料时,有权决定再次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专项测试或甄询等。第三十一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签署是否同意录用意见后,人事行政部组织进入上报批复流程。第三十二条 应聘到高级管理职位的的人员批复程序: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第三十三条 应聘到普通管理(含部门负责人)岗位的人员批复程序: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审核通过、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审核通过、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分公司主管领导签批、分公司8、总经理签批。第三十四条 人事行政部接到批复结果后,应立即通知用人部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录用者办理入司手续。第三十五条 对未录用的应聘人,人力资源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辞谢应聘者。第三十六条 对批准录用的人员,人事行政部应立即进行建档和电脑录入工作,包括:新人基本资料、面试报告及核人综合报告、审批意见、录用通知书等。第三十七条 新人入司后,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办理相关入司手续。半年后,有关新人招聘资料转入员工二级档案管理第三章 核人质量评估与奖惩第三十八条 人事行政部每年将对核人质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不称职的首席面试人和面试人给予批评、警告、降级或取消首席面试人和面试人资格等处分(具体办法另文规定)。第三十九条 为提升面试人面试工作技能,人事行政部将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分公司组织人事行政部组织的面试技能培训或面试工作研讨会。第四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为中心支公司人事行政部。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司开业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