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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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按照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公司所有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执行。第三条:本制度对公司的人员招聘及录用、员工关系管理、员工违规违纪及考勤管理规定、员工培训、员工请销假及休假管理、薪资保险管理、员工档案管理等做了明确规定。第二章 人员招聘第四条:公司招聘人员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以德取人,以技用人的原则。第五条:公司应招人员应2、具备的基本条件:1、年龄18周岁45周岁(特聘岗位除外);2、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能胜任岗位要求;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各种犯罪记录。第六条:应聘员工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1、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特种岗位的特种作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2、在公司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报告;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第七条: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的定岗定员执行。在出现岗位空缺时,各部门首先认真填写用人申请表(附表1),经部门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审核,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八条:各部门用人申请表必须提前3、十五日报交人力资源部,同时严格按照用人申请表的具体要求填写、审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坚决不予接收。第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用人需求信息,发布招聘信息。第十条:招录主管通过对应聘人员填写的求职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部门领导审核。经部门领导批准后,通知应聘人员,安排统一时间进行面试。第十一条: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公司的入职申请登记表(附表2)。招录主管负责审核,凡发现应招人员有冒名顶替,虚报年龄,填写资料与本人情况不符,使用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录用资格。第十二条:各岗位面试具体流程及要求:普工岗位面试由申请单位的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领导面4、试;技术工岗位由用人部门的技术主管、部门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领导面试,报公司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基层领导由部门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公司主管副总面试;中层领导由部门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公司主管副总、总经理面试;公司特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规定,直接报主管副总和总经理批准,工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执行;所有参加面试的主管领导秉着为公司负责、为应聘人员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给予面试测评,在面试测评表(附表3)中如实填写测评意见,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制定的岗位工资标准结合各用人部门的测评意见出具工资意见。第十三条:面试合格人员,统一到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经体检合格人员,将5、体检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员工住宿通知单(附表4)和试用通知书(附表5),由本人持住宿通知单到综合管理部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办理完住宿手续后,按时到指定部门岗位报到,由各接收部门主管领导分配工作,开始记录考勤。第十四条: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试用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岗位报到。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试用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用人部门不得予以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员工,否则按私招人员处理。考核接收部门领导100-200元。特殊情况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后给予补发试用通知书。第三章 员工试用与转正第十五条:凡公司新招人员必须经过试用(技术骨干和特聘人员经公司主管副总和总经理批准后,按6、相关规定执行),方能正式录用。所有员工试用期统一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岗位工资标准的80%-90%执行。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执行。每月凡15日之前入职的员工,转正当月予以执行转正后工资;凡15日之后入职上班的,试用期延长至转正当月月底,不再分别核算工资,待下个月予以执行转正后工资标准。第十六条:试用期员工主要由各用人部门负责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对于试用期间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后,工资给予正常发放。第十七条:试用期间,旷工超过3天或累计迟到、早退6次,公司将予以辞退,事假超过6天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请假天数超过15天结束试用。第7、十八条:试用期过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转正申请及考评表(附表6),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各部门主管领导和员工的直接隶属领导,对提出转正申请的员工进行专业测评,客观、公正的填写测评结果,统一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后,将转正通知书(附表7)下发到员工所在部门,按照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执行。具体考勤及工资核算方法按照本制度第十五条规定的员工入职日期核算。第十九条:员工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需要结束试用的,由部门主管领导填写结束试用报告(附表8),上报人力资源部。经人事调查后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报公司主管副总及总经理核8、准后予以结束试用。第四章 员工关系管理第二十条:员工关系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纠纷的处理、员工的岗位调动、员工的辞职等。第二十一条:公司招入的所有员工,均在办理入职手续之日起两个月内,由招录主管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存档备案。对于不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要求签订劳动的,公司有权不予录用。 第二十二条:对于出现的劳动纠纷,员工应及时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招录主管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同时,人力资源部招录主管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准备应诉,妥善处理劳动纠纷。第二十三条:公司内部员工岗位调整有以下三种情况:1、员工表现突出,公司给予的职位晋升调整;2、公司因生产经9、营需要,对员工进行的岗位调整及员工本人提出的岗位调动;3、员工因违规违纪或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公司强制给予的调整岗位处理;第二十四条:员工岗位的升职、调动、降职及工资待遇标准1、升职:员工因表现突出,岗位进行晋升的,由部门领导出具员工岗位晋升的相关证明,由员工本人持晋升证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认真填写岗位晋升审批表(附表9)。经部门领导及公司领导批准后,工资标准按照原岗位工资标准执行1个月。执行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按照新任职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具体晋升审批流程见下表:晋升职位主管部长/副部长副总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人力资源部班组长提名/考评考评/批准薪资、档案备案主管提名/考评考评/批准薪资、档案备案10、车间主任提名/考评考评考评/批准薪资、档案备案部长提名/考评考评考评/批准薪资、档案备案副总提名/考评考评考评/批准薪资、档案备案总经理提名/考评选举产生薪资、档案备案董事长选举产生薪资、档案备案2、调动:基于公司生产、工作需要,公司可随时变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经公司主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签发的调动通知书(附表10),调动员工工资标准按照调入部门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借故拖延或抗命,应在调令规定的期限内到新职报到。同时调动人员,必须将所负责的工作交接办理完毕后,否则不准离开原岗位,擅自离开原岗位到新岗位上班的,视其为旷工,工作期间考勤无效。3、降职11、:员工因违规违纪或能力达不到岗位要求进行的岗位调整,按照调入岗位工资标准试用期执行。具体审批参照员工升职审批流程。4、公司所有升职、调动、降职的人员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一律给予部门主管领导100元-200元经济处罚,且员工无调动手续工作期间考勤无效。第二十五条:被调动人如对调动有异议,应先执行,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陈述理由。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后方确定是否给予重新调整。但不得影响工作交接,如延误报到按旷工处理。第二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按人力资源部下发的调令所列岗位给员工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生产、工作需要进行内部工种调整,须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进行。否则,工作期间考勤12、无效,且对主管领导给予100-200元经济考核。第二十七条: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申请调动。员工申请岗位调动的,需填写岗位调动申请审批表(附表11),经批准后按照新岗位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公司原则上不批准员工个人申请的岗位调动)。第二十八条:因生产需要,用人单位申请借用其它部门员工,须征得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及主管领导同意,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办理借调手续,否则按私招人员,扰乱人事管理秩序处理,考核部门主管领导100-200元。第二十九条:公司各部门无权自行辞退员工,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多次违纪经批评教育无效。须填写员工退回报告(附表12),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上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13、后,呈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附表13),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工资按照人事管理制度予以正常发放。第三十条:员工申请辞职,应提3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附表14),所属部门必须从严掌握,慎重处理,做好和离职员工的离职会谈,尽力挽留。挽留无效的,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其中基层领导及员工由公司主管副总最终审核批准,中层以上领导最终由总经理审核批准。第三十一条:被批准辞职人员,工作满一个月后,到人力资源部报领取离职会签表(附表15),办理离职会签手续。离职会签手续须在三个工作日14、内办理完毕,并上交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招录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下发工资结算通知单(附表16),财务部接到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工资结算通知单方可给予离职员工正常发放工资。未接到工资结算通知单,擅自发放工资的,由工资发放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并连带考核 部门领导100-200元。第三十二条:采购部、财务部、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部等相关部门关键岗位员工辞职可根据岗位情况延长交接日期,由部门主管结合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审计无误方可结算工资。已上岗位员工不经公司同意擅自离岗者,公司将视其情况保留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权利。第三十三条:辞退、除名员工必须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交接人批准后方可离职。辞职报告未获批准15、或工作交接未完者,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工资予以停发,待工作交接完毕后,工资方可给予正常发放。第三十四条:公司员工连续旷工7天或年累计15天以上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工资给予停发,待工作交接完毕,按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处理后,工资方可给予正常发放。第三十五条:公司所有辞职、辞退、开除的员工,必须在办理完工作交接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否则工资一律停发,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工资给予补发。同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个人承担公司及个人应承担的各种保险费用(公司为其缴纳的离职之后的各种保险费用)。第五章 员工违规违纪及考勤管理第三十六条:公司所有员工旷工半天,给予考核516、0-100元,旷工一天,考核100-20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不包括3天),每天考核200-300元。第三十七条:普通员工连续旷工达两日或班组长以上员工旷工一日,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填写员工旷工违规违纪申报表(附表17)于次日上报人力资源部。否则,扣罚部门主管领导100200元,由此而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第三十八条:部门已上报的旷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收安排其上班,应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人力资源部按照人事管理制度视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违纪员工在员工处罚通知书(附表18)上签字确认后,到原部门进行报到。严重违规违纪的,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给予辞退处理。第三十九条:因违纪上报人员,自上报17、之日起未发的工资暂停发放。接人力资源部通知后,方能予以补发。否则,已发的工资由相关责任人给予补出。第四十条:违纪现象1、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以后签到者,均视作迟到。2、早退下班时间未到,擅自离开岗位的,均视为早退。3、旷工上班半小时后签到者和下班半小时前离开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列情况也按旷工论处:(1) 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者;(2) 请假理由不充分,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3) 请假期满,未申请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4)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调动,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的;(5)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累计超过五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睡岗工作时间在岗位上18、睡觉的; 5、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不在本岗位工作者; 6、串岗上班时间未在本岗位,到其它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7、酒后上岗酒后四小时上岗,有酒味者,一律定义为酒后上岗;第四十一条:违纪处罚规定1、迟到、早退每次考核20元;2、睡岗、串岗、脱岗每次考核50元;3、酒后上岗者,每次考核100元,并责令下岗休假,当天考勤无效;第四十二条:每月考勤从上月的1日截止到月底,部门负责划考勤人员必须以员工签到表为依据,如实记录考勤。考勤记录应当日做出记录,不得逾期或提前记录。第四十三条:考勤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每月三日前上交到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每晚交一日处以部门主管100元罚款。 第四19、十四条:各部门每月四日之前,按人力资源部规定将本部门的员工实际出勤情况张贴在宣传栏进行公示,以接受员工监督。第四十五条:考勤表(附表19)统一到人力资源资处领取,并盖有人力资源部公章方可生效,考勤记录应统一标识划法,以考勤表中规定为准,如有特殊情况以人力资源部规定为准,不得擅自改变或创造划法。如有违反处以50元罚款。第四十六条: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将对各部门员工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循私舞弊者,将对考勤记录人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处予200300元罚款。第六章 员工请销假及休假管理第四十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原则上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在保20、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自行合理安排倒休。第四十八条:员工每月享受四天公休,原则上每周日休息,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倒休。在邯郸地区以外的员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最多可以累计两周休息一次或月累计休息一次。特殊情况,报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第四十九条:公司所有员工在以下节假日上班者,按照基本工资的1.5倍给予发放。具体如下:春节(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天;五一劳动节(5月1日)1天;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1天;国庆节(10月1日)1天。第五十条:产假、婚丧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工伤治疗、休假期间按照工伤管理办法执行。第五十一条:所有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附表20),特殊情况无法由本21、人写假条的,由本部门的员工代为填写请假单请假。员工请假超过2天者或者主管级以上领导请假,请假条必须一式两份,本部门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一份备案。第五十二条:员工请假小于2天者,经部门领导批准;超过2天小于5天者,经主管副总批准;请假超过5天者,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否则一律视为旷工。第五十三条:主管级以上领导请假小于2天者,经主管副总批准,超过2天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否则一律视为旷工。第五十四条: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的请假人员,休假期满后,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工作期间考勤无效。第五十五条:为及时了解公司的员工动态信息,各部门每周五下午按照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填写人22、事周报表(附表21),经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逾期不交者,视情况考核部门领导100-200元。第七章 保险管理第五十六条:按照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统一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第五十七条:保险缴纳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按照河北省及邯郸市相应的缴纳比例和缴费基数进行缴纳。 第五十八条:员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投保,由公司代为扣除个人应缴纳的部分。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不在本地缴纳保险等原因的,需要与公司签订保险免缴协议书(附表22),由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目前暂定120元/月,包含在目前所定的岗位工资标准中)。如果今后公司要求23、全员参保,员工必须无条件参保,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九条: 员工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为所有签订正式合同的员工缴纳以上保险。员工自离职之日起,公司停止为离职员工缴纳各种保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险办理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十条:保险的申报、核算、缴纳与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薪资主管负责。第八章 薪资管理第六十一条:工资的计算方法:1、员工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特聘津贴;2、公司所有员工基本工资为900元,岗位工资为各岗位的工资标准减去基本工资;3、员工实发工资=员工应发工资+奖励-罚款-各种保险费用;4、员工辞职、离职等情况,按照24、人事管理制度,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在办理完工作离职会签手续后,工资在次月十日予以发放。第六十二条: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每年进行工资普调,具体调整比例,以公司下发的文件为准。第六十三条:员工工资普调必须是工作满一年后,由员工本人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认真调薪申请表(附表23),经部门领导审核,由人力资源部薪资主管根据员工提出的申请查阅档案,符合工资普调条件的员工报公司主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整,工资在次月的核算中予以体现。工作满一年后的所有员工,不在计算入职时间,每年随工资进行普调。第六十四条:工资的管理与发放:1、公司所有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10日予以发放,25、遇到国家法定假日或星期天,延迟2-3天给予发放。员工对本人的工资存有疑问的,由本人到人力资源部找薪资专员进行查询核实;发放金额确实有误的,由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出具证明材料,报部门主管领导及公司领导批准后,下个月予以多退少补。2、员工考勤管理、休息休假管理、辞职、违规违纪等涉及员工工资的核算与管理的,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执行。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执行。3、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的核算与报批,财务部负责工资的审核与发放,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协调沟通好,确保工资核算准确并及时发放。4、公司所有员工的薪资实行保密机制,具体规定详见薪资保密制度。第六十五条:根据国家劳动法及地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最低26、工资标准需要调整或工资普遍上调的,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领导班子协商讨论后,对各岗位的岗位工资进行普调,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执行。第六十六条:公司外聘顾问人员,顾问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经公司领导班子协商讨论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九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六十七条:公司所招录的员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需要提供档案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提供个人档案。 第六十八条:公司指定相关单位对员工的档案进行托管,托管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目前档案托管费用120元/年,随市场价格变化托管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第六十九条:档案托管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每年12月份公司进行统一核算,在当月的工资27、中予以扣除。员工离职或辞职的,由本人到人力资源部进行档案托管费用的核算,费用交纳清楚后,由人力资源部开具提档证明,到公司指定的相关单位提取档案。未办理手续擅自离职的,公司不予开具提档证明。第七十条:员工档案及保险需要转移的,由本人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第七十一条:公司为所有招录的员工建立公司内部员工档案,内部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面试评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个人入职基本信息。2、劳动合同书、保密合同、补充协议等。3、新员工的入职培训记录及试卷、在职员工的培训记录及考试试卷4、职位说明书、职务任命书、职务变动申请表、转正申请28、表、转正考评表、薪酬调整通知书、职位晋升记录表、违规违纪处罚通知书及记录表、奖励通报等。第七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内部人事档案的建档、整理、装订、编号入册,做到不丢失,不泄密,人档相符。第七十三条:负责对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工作,所有档案要求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符,电子档案应有备份。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除公司相关领导和档案管理专员外,任何人在未办理查阅档案手续之前,不得私自查看电子档案。第七十四条: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必须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附表24),人力资源部领导签字审核后,方可查阅;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档案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同意,档案管理专员方可给予借阅,并及时跟踪,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需将档案带出公司的应经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及公司主管副总批准,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档案专员必须认真审核档案借阅申请表,及时跟踪,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保证档案不丢失。第十章 员工培训第七十五条:员工培训详见培训控制程序第十一章 员工绩效管理第七十六条:员工绩效管理详见员工激励控制程序附 则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与此规定冲突者,以本规定为准。2、如有变动或者补充规定,以新规定为准。3、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 二0xx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