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平远县上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6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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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远县上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本.图集 平远县上举镇人民政府 二二四年二月 目 录 前言.1 第一章 总则.1 第 1 条 编制目的.1 第 2 条 指导思想.1 第 3 条 基本原则.1 第 4 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2 第 5 条 规划依据.2 第 6 条 规划解释.5 第 7 条 规划重点.5 第 8 条 成果体系.6 第二章 目标定位.7 第 9 条 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目标.7 第 10 条 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7 第三章 空间格局.9 第 11 条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9 第 12 条 底线管控.9 第 13 条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10 第 14 条 2、自然资源保护利用.11 第四章 镇村体系与村庄分类.15 第 15 条 镇村体系.15 第 16 条 村庄分类.16 第五章 居住空间与住房保障.18 第 17 条 城镇居住空间布局.18 第 18 条 乡村宅基地空间保障.18 第六章 产业空间布局.20 第 19 条 产业空间发展引导.20 第 20 条 产业空间布局.21 第七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23 第 21 条 历史文化空间保护与活化利用.23 第 22 条 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控.23 第八章 开敞空间布局.25 第 23 条 镇域开敞空间.25 第 24 条 公园绿地空间布局.25 第九章 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26 第 25 3、条 教育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6 第 26 条 医疗卫生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6 第 27 条 文体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6 第 28 条 社会福利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27 第十章 道路交通设施空间布局.28 第 29 条 道路网络空间布局.28 第 30 条 交通设施空间布局.28 第十一章 市政基础设施空间布局.30 第 31 条 给排水设施空间布局.30 第 32 条 供电设施空间布局.30 第 33 条 燃气设施空间布局.30 第 34 条 环卫设施空间布局.31 第 35 条 通信设施空间布局.31 第十二章 防灾减灾空间及设施布局.32 第 36 条 防灾减灾空间布局.32 第 34、7 条 防灾减灾设施布局.32 第十三章 用地布局与用途管制.33 第 38 条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33 第 39 条 村庄建设用地布局.34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保障.36 第 40 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36 第 41 条 村庄规划通则.37 第 42 条 重点项目实施.39 附 表.40 附表 1:规划指标表.40 附表 2: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41 附表 3:自然保护地一览表.43 附表 4:历史文化资源一览表.44 附表 5: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安排表.45 附表 6: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46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5、大决策部署,按照广东省、梅州市和平远县相关工作要求,立足上举镇现状基础、发展形势和任务,上举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上举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各类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活动的总依据,是编制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合理统筹利用全镇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确保镇域社会经济全面、健康、有序、高效发展。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平远县“精致小城、大美平远”发展导向,大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做深做实一二三产融合,做好乡村振6、兴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打造县域北部生态旅游发展片区,建好美丽圩镇,全面加快平远苏区振兴发展,扎实推进绿美平远生态建设,奋力谱写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的平远篇章。1 第一章 总则 第第 1 条条 编制编制目的目的 本规划是落实广东省、梅州市和平远县上级工作要求,对平远县上举镇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为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提供指引,为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提供依据。凡在规划范围内涉及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各项政策、规划的制定,以及各类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第第 2 条条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7、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奋力在八个方面展现新作为”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系统观念,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牵引,深化实施全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强化互补优势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格局。第第 3 条条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保护优先、绿色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保护优先、节约优先,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8、方式。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协调发展。以镇域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抓手,统筹区 2 域生态共保、环境共治、产业共兴、设施共享,网络化、均衡布局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和谐的城乡关系。以人为本、注重品质。以人为本、注重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供给,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建设宜居宜业的乡村(社区)生活圈,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获得感。传承文化、彰显特色。传承文化、彰显特色。充分认识自然与人文禀赋,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延续文脉,突出地域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建设富有活力的特色城镇和有文化底蕴、有田园乡愁的美丽乡村。侧重实施、加强联动。侧9、重实施、加强联动。强化规划实施引导,注重与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以及其他产业、交通等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和相互衔接,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民建房、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乡村产业等近期建设项目作出空间安排,确保规划可操作,能落地,易实施。第第 4 条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上举镇镇域范围,为 98.95 平方公里,共 6 个行政村。规划范围包含镇域和镇区两个空间层次,镇域范围包括上举镇行政辖区内全域国土空间,共 98.95 平方公里。镇区范围包括上举村,面积0.20 平方公里。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其中近期至2025 年,远期至 2010、3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第第 5 条条 规划依规划依据据 国国家家层面层面: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4.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年 6 月实施);6.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7.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8.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11、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9.自然资源部关于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 号);10.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 号);11.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 号);12.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 号);1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 号);4 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 号);15.国家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12、件及标准规范。广东省层面广东省层面:1.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3.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 号);4.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通知(2019 年);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 号);6.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2564 号);7.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8.广东省自然13、资源厅关于推进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32202号);9.广东省层面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梅州市及平远县层面梅州市及平远县层面:1.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5 2.梅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3.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明电2023127 号);4.梅州市村庄规划工作指引;5.平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6.平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7.其他相关法规14、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第第 6 条条 规划解释规划解释 本规划自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由平远县上举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负责解释。第第 7 条条 规划重点规划重点 本规划是对平远县上举镇行政辖区范围内镇村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等作出的具体安排,是对县级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是镇村建设管控的重要依据。规划以优化镇村空间布局为基础和核心,一是构建起一张上举镇的镇域用地布局规划图,统筹谋划镇域空间和用途管制,明确镇域底线约束、布局引导和空间保障;二是以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和“百千万工程”实施,重点细化落实镇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乡村建设、风貌管控、历史文化保护、安全15、韧性等具体任务,形成若干个专项规划的空间集成;三是因地制宜结合镇域各村庄建设实际开展若干个自然村的深化设计,划定具体的建设控制线,并提出风貌管 6 控的措施。第第 8 条条 成果体系成果体系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图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等。7 第二章 目标定位 第第 9 条条 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目标镇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目标 在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工程中,上举镇坚持产业兴镇,做大做强脐橙、油茶、梅菜等特色农产品,延伸发展灵芝、养蜂等林下经济作物,推动产业发展提档升级,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注入新动能;同时,持续推进乡村建设,以自然为美,留住乡愁,全力提升农村整体环境。在此基础16、上,依托上举镇自然生态本底,以自然山水为特色发展生态旅游,重点发展特色农业与生态旅游业。建设稳固“岭南魅力名镇”,科学推动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优化国土空间资源配置,将上举镇建设成平远县以生态农业加工为基础;以度假休闲,保健疗养的山岳生态旅游产业为主导的旅游重点镇。第第 10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 落实平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指标要求,依据广东省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本次规划指标体系在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 3 个方面提出共 25 个指标项,其中约束性指标共 11 个,预期性指标 14 个。约束性指标为规划强17、制性内容,在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规划期内努力实现或不突破的指标。8 表表 2-1 上举镇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表上举镇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表 编编号号 指标项指标项 规划基期规划基期年(年(2020年)年)规划近期规划近期目标年目标年(2025 年)年)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年(年(2035年)年)指标指标 属性属性 一、空间底线 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35.85 35.85 35.85 约束性 2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约束性 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平方公里)3.77 3.77 3.77 约束性 4 耕地保有量(平方公里)4.06 4.06 18、4.06 约束性 5 建设用地总面积(平方公里)2.28 3.03 4.51 约束性 6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1.80 1.77 1.73 约束性 7 林地保有量(平方公里)/依据上级下达确定 依据上级下达确定 约束性 8 湿地面积(平方公里)/依据上级下达确定 依据上级下达确定 约束性 9 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涉海镇、街道)(%)-约束性 10 重要河湖自然岸线保有率(%)-约束性 11 自然和文化遗产(处)-预期性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12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0.25 0.25 0.25 预期性 13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5.47 47.95 39.72 预期性 14 人均19、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53 50 50 约束性 15 每万元 GDP 水耗(立方米)-预期性 16 每万元 GDP 地耗(平方米)-预期性 17“三旧”改造完成面积(万亩)-预期性 三、空间品质 18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预期性 19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张)-预期性 20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预期性 21 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千人学位数(座)-预期性 22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预期性 23 新增生态修复面积(平方公里)-预期性 24 碧道、绿道、古驿道、文化游径和健身步道等长度(公里)*-预期性 25 城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预期性 9 第三章20、 空间格局 第第 11 条条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以自然地理格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结合规划目标与策略,充分发挥上举镇独特区位优势及丰富资源优势,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形成“一心两轴三片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一心”:是指以上举镇镇区为美丽圩镇发展核心,打造区域综合服务中心,发挥核心集聚、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发展服务配套设施,提高公共服务和市政设施配套标准,强化综合承载力;“两轴”:依托 S334 形成东西向区域联动城镇发展主轴和 S239形成上举南北向区域发展次轴,两轴线串联镇域各片区,从而带动镇域经济发展,加强区域内融合,区域外功能互21、补,促进城镇加快发展;“三片区”:宜居生活区、美丽田园区、生态重点区。第第 12 条条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 坚持实施底线管控,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上级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并以“三条控制线”为载体统筹协调各类规划的空间控制线,实现“多规合一”。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上级规划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至2035 年,全镇生态保护红线约 35.85 平方公里,包括禁止开发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其他各类保护地。主要分布在梅州龙文黄田地方 10 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韩江流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规范管控有限人为活动,22、从严审批国家重大项目占用,从严把关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至 2035 年,全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77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06 平方公里。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坚决制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杜绝永久基本农田抛荒弃耕现象,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城城镇镇开发开发边界。边界。规划至 2035 年,全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 0.06平方公里,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主要分布在上举村。根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23、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 号),城镇开发边界外可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进行建设安排。不在该目录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第第 13 条条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国土空间规划用途 划定镇域功能分区,引导国土空间有序利用。生态保护区:即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总面积 3585.43 公顷。生态控制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等。主要为镇域中部、南部生态林和河湖湿地,总面积2357.73 公顷。本区域原则上应子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 11 建设、限制开发24、建设。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且符合空间准入、强度控制和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和结构布局调整。农田保护区:为了维护粮食安全,保护优质耕地资源,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地势相对平坦的区域,总面积约 422.04 公顷。本区域重点用于粮食生产,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要求,原则上严禁开发建设活动,符合法定条件的重点项目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进行严格论证并按照有关要求调整补划。城镇发展区:城镇发展区是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圩镇,总面积 6.09 公顷。本区域允许开展城镇开发建设25、行为,应实现详细规划全覆盖,按照详细规划进行精细化管理,限制农业生产、土地整治和村庄建设。乡村发展区: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总面积约 3453.51 公顷。本区域以农民生活、农林业生产为主导,允许农业、农村发展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整治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严控大规模的城镇建设。矿产能源发展区:总面积约 69.18 公顷。第第 14 条条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1.加强水资源与湿地资源保护利用 严格保护水系自然格局,稳妥开展实施水利工程。落实水环境治 12 理与修复,促进河湖生态系统恢复。分类分区推进水资源保护,切实加强银隆径水26、库和上举镇下举河、差干河水质保护工作。下举河重点开展堤围达标建设及整治,实施水系连通工程。规划到 2035 年,全镇水面率达到 0.76%。加强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调整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比例,提高农业用水效率,降低工业用水重复率,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强化公共用水管理。推进镇域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建设。宣传节约用水社会理念,普及节水技术和器具。持续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力度,加强河湖湿地用途管制,对河湖湿地利用行为严格管控。以生态优先为原则,联合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减少面源污染对湿地生态造成的破坏,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规划至 2035 年,全镇湿地面积在 0.95 27、公顷以上。2.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利用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任务指标,确保到 2035 年上举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06 平方公里。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实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引导耕地集中分布,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业配套设施,引导耕地集中连片,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全面加强耕地安全利用与土壤污染修复工作,着力推动农田生态系统保护,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和管护机制,13 持续开展耕地土壤培肥改良。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耕地保28、护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强保护梅州龙文黄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实施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切实保护现有林地,有效补充林地数量。控制森林保有量,严格审批森林资源用途转换,落实林地占补平衡。优化森林中林木布局,增加生物多样性,积极营造混交林,改善天然林分结构,注重培育乡土树种,重点推进生态公益林、碳汇森林等建设。规划至 2035 年,规划造林绿化空间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指标,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指标。妥善利用森林资源,探索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机制。鼓励商品林生29、产发展,改良生产树种,促进保护天然林工程实施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规划到 2035 年,公益林保有量 37.50 平方公里。4.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将绿色矿山理念和要求贯穿于地质勘查、矿山建设、生产运营、闭坑治理全过程,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制度。恢复矿区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改善矿区容貌,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矿山开采全过程监管,避免出现污水、废气、粉尘和废渣等 14 超标排放,引发崩塌、滑坡、危岩等地质灾害,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和自然保护地等问题,依法打击涉矿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严格监控矿山准入条件,切实提高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30、理和土地复垦,落实“边生产边修复”要求,切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促进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矿业绿色发展。5.支撑碳达峰碳中和 落实减碳理念,实现资源的低碳高效利用。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建设完善慢行交通体系,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推动建设节能低碳型基础设施。鼓励低碳环保生活方式,推进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调整。积极推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林业碳汇等试点工作,通过探索多元化、市场化补偿来促进林草碳汇项目发展良性循环。15 第四章 镇村体系与村庄分类 第第 15 条条 镇村体系镇村体系 为加快城镇发展,提高聚集效益和辐射能力,控制村庄用地,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综合考虑人口与用地集聚规模31、经济地位和服务职能等,优化镇村布局,规划构建“镇区-中心村-一般村”三级结构的镇村体系。镇区:共 1 个,上举村。作为全镇的综合中心,具有行政、经济、教育、文化等综合功能,基于农产品加工和旅游服务产业的发展,将聚集本镇绝大部分的非农人口,形成全镇域的经济、文化和行政中心,它具备全镇最主要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中心村:共 4 个,包括上举村、畲脑村、文裕村、八社村。依托其区位优势与特色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基础,进一步增强服务设施配建水平辐射带动周边村庄。一般村:共 2 个,包括龙文村、符坑村。这些行政村的基本职能是农务管理以及农副业生产基地,服务腹地主要是其村区域范围以内。表 4-1 镇域镇32、村体系结构规划表 等级类型 行政村名称 镇区 上举村 中心村 上举村、畲脑村、文裕村、八社村 一般村 龙文村、符坑村 16 第第 16 条条 村村庄分类庄分类 结合上举镇乡村资源禀赋与发展基础,按照梅州市村庄规划工作指引(试行)对村庄进行分类,包括发展类村庄、调整类村庄两种类型。1.发展类村庄:指现有人口规模相对较大且有增长的趋势、居住相对集中,区位优势明显、对外交通便捷、配套设施相对齐全,人口、产业、资源等要素具有集聚发展前景,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包含经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中所列的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和部分特色保护类村庄。上举镇发展类村庄共 4 个33、,分别为上举村、畲脑村、文裕村、八社村。主要发挥自身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完善以农业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旅游等专业化村庄发展。适当增加建设用地规模用于保障村民住宅、公服配套和产业发展,配足配齐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设施,推进村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对周围村庄的带动和服务能力。2.调整类村庄:指人口没有增长的趋势,居住大部分比较集中,小部分极为分散的村庄。包含经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中所列的一般发展类和部分特色保护类村庄。上举镇调整类村庄共 2 个,分别为龙文村、符坑村。原则上不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积极推动土地全域综合整治,促进土地节约集34、约,村庄近期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由村内平衡,同时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统筹兼顾发展和保护关系,维持现有 17 生产生活生态基础设施稳定运行。表 4-2 镇域村庄分类表 村庄类型 数量 具体范围 发展类村庄 4 上举村、畲脑村、文裕村、八社村 调整类村庄 2 龙文村、符坑村 18 第五章 居住空间与住房保障 第第 17 条条 城镇居住空间布局城镇居住空间布局 进一步改善镇区居住条件,对标典型镇创建标准、美丽圩镇建设标准,完善各类社区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第第 18 条条 乡村宅基乡村宅基地空间保障地空间保障 遵循节约集约、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乡村建房空间,切35、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尊重村民意愿,腾挪优化空间布局,通过原地插空、就近拓展、集中新村建设等多种方式保障建房空间。围绕农房风貌提升多管齐下,扎实推动存量农房微改造,强化新建农房规划和管控,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的契机,以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为抓手,以客家元素为主题持续开展农房风貌管控提升行动。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建新房、对照标准改旧房,对于结构完整、风貌和谐、质量完好、合规合法的存量农房应保持现状;对于局部破损、尚有使用价值的存量农房可修旧如旧进行修缮维护;对老旧危房进行拆除,统一设计建设具有36、客家元素的新农房。按照平远县农村客家风格建筑指引要求,新建农房要突出客家元素定位,白墙灰瓦,确保农房符合本地特色,促使农户房屋群的建筑风格相对集中统一。各村要充分利用“三清三拆三整治”后的空闲土地、村头巷尾、19 房前屋后的空闲土地,通过小范围的拆旧、建新、插绿、复垦等方式,因地制宜打造农村小生态板块,开展“五美”专项行动,引领全镇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20 第六章 产业空间布局 第第 19 条条 产业空间发展引导产业空间发展引导 立足上举镇自身资源禀赋和地理区位优势,延续现有产业基础,积极融入周边经济发展总体格局,全面落实生态引领、产城联动、科技支撑的发展要求,以一、二产业发展为基础,按照现37、代化、社会化、产业化的要求,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为一、二产业提供流通服务,提高第三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利用文化优势,发展以服务和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抓住梅州市和平远县重点发展特色生态旅游建设的契机,充分利用上举镇山岳生态旅游资源(龙文自然保护区)等优势,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发展旅游业,使上举镇成为梅州重要的旅游城镇之一。第一产业: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两大发展目标,建设合理的农业体系。积极做好新技术和新品种推广,重点发展油茶、灵芝、梅菜、沃柑、脐橙等优势农业产业,重点建设文裕村“梅菜之乡”,建立梅菜加工厂,以发展高产高效经济作物为重点,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打响特色农产品品牌,38、加强打造绿色农业产业链。有条件的地区,适当结合农业产业平台开发特色农产品种植、田园采摘观光、农业体验等产品,筑牢一村一品农业基础,推动农旅融合。第二产业:提高工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实力,构筑合理的产业结构,优化管理体制,依托科技,利用本地资源发展相关产业,提高企业的素质和效益,为提高全镇经济总体实力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保 21 证。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发展木材初加工、矿产开采、小水电等。第三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展示产业,聚焦乡村旅游发展,补足服务短板,提升现代服务能级,逐步构建服务于产业生产,又服务于城乡居民的综合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依托自身生态优势,充分挖掘平远苏区红色资源,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39、,实现红色资源向红色经济转化,拓展多元旅游业态。第第 20 条条 产业空间布局产业空间布局 全面落实“产城融合”发展模式,以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为目标,推动产业片区与上举镇区的融合发展,构建“一核两轴三区”的产业空间布局,“一核”:以上举镇镇区为产业综合服务中心,重点是为全镇提供行政经济等服务、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两轴”:根据上举镇区域交通路网,以 S239 和 S334 为三产融合产业发展主副两轴,串联带动镇区与周边县区、村庄的产业发展。“三区”:依托现有农业和土地资源,构建农耕示范区、观光农旅融合区以及现代农业发展区。农耕示范区:依托区位优势,围绕平坦土地,发展生态农业产业,包括烤烟40、脐橙、优质稻等。观光农旅融合区:依托良好的生态基底,发展生态农业产业以及休闲观光,包括南药、脐橙、柿子、油茶等。现代农业发展区: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梅菜生产专业村为契机,文裕村成立梅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建立梅菜加工厂,以加 22 工为纽带,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重价值。表 6-1 各村产业发展引导一览表 行政村行政村 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方向 产业类型产业类型 上举村 农业种植 沃柑、烤烟、脐橙、优质稻 八社村 农业种植 灵芝、梅菜、南药、烤烟、优质稻 符坑村 农业种植 南药、脐橙、优质稻 畲脑村 农业种植、休闲观光 生态休闲旅游、南药、脐橙、柿子 龙文村 农业种植、休闲观光 生态休41、闲旅游、南药、油茶 文裕村 农业种植与加工 梅菜种植与加工、芥菜、南药、优质稻 23 第七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 第第 21 条条 历史文化空间保护与活化利用历史文化空间保护与活化利用 建立上举镇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包含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共 6 处,其中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 处,包括位于畲脑村的吴三立旧居、位于文裕村的志成桥;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 4 处,包括位于畲脑村的山瓦吴屋、位于上举村的红岩寨遗址、位于符坑村的水口桥、位于文裕村的正化庵遗址。保护传统村落畲脑村并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村内保留了大片客家围龙屋等原生态客家村落民居,传承了包括民居、工艺、小食等客家乡土民俗文化,拥有客家围龙42、屋、平远船灯、平远黄粄、传统榨油等 3 个省级、8 个市级、16 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保护应尊重传统建筑风貌,尊重传统选址格局及与周边景观环境的依存关系,避免大拆大建,逐步改善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提高人居环境。推进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乡村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协同推进畲脑村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活化利用,保护客家围龙屋传统建筑和乡村特色风貌,提升人居环境,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第第 22 条条 历史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控文化保护空间管控 为进一步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高质量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43、工作,建立保护 24 单位名录,各文物保护单位明确划定保护范围,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控制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准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防止大拆大建破坏文物等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加强本体维护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现状风貌、色彩和结构体系,保护历史文物、历史文化完整性和继承性。在不影响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安全的前提下,依托文物建筑开展相适应的文化创意、休闲旅游、文化体验等特色经营活动。25 第八章 开敞空间布局 第第 23 条条 镇域开敞空间镇域开敞空间 紧密结44、合下举河、差干河、主要道路等线性开敞空间,形成城乡休闲游憩网络;依托梅州龙文黄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等,为公众提供亲近自然、体验自然、了解自然的游憩机会,形成生态休憩开敞空间片区;重点对八社村等绿地与开敞空间进行提质改造,各行政村利用现有河流资源建设亲水空间,利用辖区内闲置土地改造为游园等休闲公共空间,推动镇内农村“四小园”建设,见缝插绿,因地制宜布局小花园、小农园、小庭院等小型公共游园,提高公共绿地可达性和增加绿化面积。加强防护绿地开敞空间建设,在高速公路、铁路、高压走廊、公用设施、邻避设施等周边合理布置防护绿地,强化对城镇的隔离作用,提高生活品质。致力于绿地与开敞空间建设和乡村建设结合,重视畲45、脑村生态及人居环境建设,同时于畲脑村传统村落进行客家围龙屋传统建筑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美化村落环境,提升村落文化特色。第第 24 条条 公园绿地空间布局公园绿地空间布局 科学划定镇区公园绿化用地,实行精准化管理,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结合边角地整理,以见缝插绿等方式,合理布置小绿地、小公园等,以点带面,全面提升镇区景观风貌与绿地空间品质。26 第九章 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 第第 25 条条 教育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教育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按照均衡布局的原则推动义务教育资源,保留现状上举中心小学、畲脑村华宝小学。至46、 2035 年,镇域教育设施用地 0.49 公顷。表 9-1 教育设施配套一览表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位置位置 备注备注 现状 1 上举中心小学 上举村 2 华宝小学 畲脑村 规划 无 第第 26 条条 医疗卫生医疗卫生设施配置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与空间布局 积极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按需推进上举镇卫生院提质扩容,各行政村按不少于 1 处/村配置村级卫生服务站,尽快形成以镇区为核心、村卫生服务站为骨干的两级医疗卫生网络体系。表 9-2 医疗卫生设施配套一览表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位置位置 备注备注 现状 1 上举镇卫生院 上举村 2 上举村卫生站 上举村 规划 无 47、第第 27 条条 文体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文体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 落实推进体育强县建设,完善各行政村设置室外综合健身场地,提供日常休闲活动场所,满足居民日常健身需求。规划在畲脑村店前 27 建设小文体中心工程,提供文化活动场所。表 9-3 文体设施配套一览表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位置位置 备注备注 现状 1 上举镇文化活动中心 镇区 2 八社村体育用地 八社村 规划 1 店前小文体中心建设工程 畲脑村 2 龙文村拓园小广场建设工程 龙文村 第第 28 条条 社会福利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社会福利设施配置与空间布局 响应平远县委、县政府持续加快推进全域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效能48、,有力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老龄化趋势,合理配置老年养护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善现有养老设施配套及其服务水平,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体系。大力推进适老化改造项目工作,切实改善居住养老环境,健全机构社区居家一体化的养老模式,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表 9-4 社会福利设施配套一览表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位置位置 备注备注 现状 1 敬老院 上举村 28 第十章 道路交通设施空间布局 第第 29 条条 道路网络空间布局道路网络空间布局 落实上位规划及交通相关专项规划,从区域连接、内部优化、农村道路设施完善等方面,完善镇域路网体系,延49、续上举镇现状路网肌理,构建外联内畅的综合交通体系,打造“一横一纵”的镇域主要道路系统,实现区域便捷出行,形成东西贯通、南北通达的公路网系统。“一横”:主要是 S334,主要是支撑镇域内部和对外联系。“一纵”:主要是 S239,形成纵穿上举镇的南北交通要道。加快构建以 S239 和 S334 为主的高效便捷的对外交通系统,加强与梅州市及其他乡镇的交通衔接,提升上举镇的区域交通枢纽地位;建设通达的镇域交通系统,积极推动县乡道改造工程,以交通一体带动镇域一体发展。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好农村路,完善镇域内现有道路交通网络,加强镇村、村村之间的交通联系,形成以镇区为中心的放射式交通体系。第第 30 条条 50、交通设施空间布局交通设施空间布局 预留 S239、S334 改线空间加强与其他镇的交通联系,力争到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让群众出行更加便利、物资流动更加顺畅、区域联系更加紧密,增强县域互通回环能力;实施梅州平远至福建武平高速公路建设,加强与福建省的交通联系。规划结合村村通道路建设,重点提高农村公路通畅水平,对各村道路进行路面改造,连接各中心村的道路路面宽度 5-7 米,连接基层村间道路不小于 3.5 米。29 各行政村规划公共停车场,为以后发展预留停车空间。合理预留村级公交站、停车场等交通设施,明确其规模和布局。表 10-1 道路交通设施配套一览表 序号序号 项项目名称目名称 建设性质建设性51、质 位置位置 1 梅州平远至福建武平高速公路 新建 文裕村、上举村、八社村 2 省道 S334 线平远县泗水普滩至上举营场里段 改扩建 泗水镇、上举镇 3 省道 S239 线平远县差干湍溪至上举畲脑段 改扩建 差干镇、上举镇 4 省道 S239 线平远县上举畲脑至东石汶水段 改扩建 上举镇、东石镇 5 省道 S334 线平远营场里至畲脑村段项目 新建 上举镇 6 省道 S334 县平远上举畲脑至仁居段项目 新建 上举、仁居镇 7 省道 S239 线平远上举畲脑至大柘坝头段项目 新建 大柘、上举镇 8 S239 线湍溪-金和公路梅州市平远县湍溪至坝头段 改扩建 大柘镇、东石镇、上举镇 9 S3352、4 线松源-仁居公路平远县文贵普滩至邹坊大畲坳段 改扩建 仁居镇、上举镇 10 上举双门至差干罗车县道 改扩建 上举镇 11 上举符坑至二字坪县道 改扩建 上举镇、泗水镇 12 营场里至符坑县道 新建 上举镇 13 志成桥建设工程 新建 文裕村 14 龙文村小型停车场建设工程 新建 龙文村 15 符坑村东片停车场建设工程 新建 符坑村 16 上举村新村里机耕路建设工程 新建 上举村 30 第十一章 市政基础设施空间布局 第第 31 条条 给排水设施空间布局给排水设施空间布局 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进下举河、差干河流域的水质治理,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和镇中村、镇郊村截污纳管,完善53、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和水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规划至 2035 年,加强老旧管网改造提升和新建上举镇污水处理厂以及符坑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表 11-1 供水、污水设施配套一览表 序号序号 类型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位置位置 备注备注 规划 1 污水设施 上举镇污水处理厂 上举村 2 污水设施 符坑村污水处理设施 符坑村 第第 32 条条 供电设施空间布局供电设施空间布局 构建畅通的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完善优化城乡电网配套,加快建设广东粤电泗水风电场项目,推进作为补充电源。完善绿色能源发电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大力扶持风电、光电项目,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表 11-2 电54、力设施配套一览表 序号序号 类型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位置位置 备注备注 现状 1 电力设施 变电所 上举村 2 电力设施 变电所 畲脑村 规划 1 电力设施 广东粤电泗水风电场项目 畲脑村、上举村、符坑村 第第 33 条条 燃气设施空间布局燃气设施空间布局 坚持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燃气基础设施实现城乡共享,采用管道天然气作为主要气源,瓶装液化石油气为辅助气源,合理布局和 31 优化配置燃气资源和设施,保障供气安全。第第 34 条条 环卫设施空间布局环卫设施空间布局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完善上举镇垃圾收运、末端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55、划至 2035 年,新建上举镇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 9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5%,实现上举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合理预留垃圾转运站的建设空间,近期垃圾集中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远期转运至兴宁绿色循环产业园焚烧处理。表 11-3 环卫设施配套一览表 序号序号 类型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位置位置 备注备注 规划 1 环卫设施 上举镇垃圾中转站 上举村 第第 35 条条 通信设施空间布局通信设施空间布局 逐步实现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以及电信网之间的互联互通。推进覆盖城乡、畅通便捷的通信网络建设,促进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推进以第五代移动通信,构建优良的 56、5G 产业生态,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至 2035 年,5G 通信基站应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强化通信设施管理,提高通信安全服务水平,建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高速互联、稳定可靠的通信基础设施网络,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信息服务支撑。32 第十二章 防灾减灾空间及设施布局 第第 36 条条 防灾减灾空间布局防灾减灾空间布局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搭建应急救援管理平台和统筹各类防灾减灾空间布局,对各类灾害做到“早预报、早部署、早预警、早转移”,打造“系统防控、生态韧性”的防灾减灾工程体系。圩镇应急避难场所应与公园、广场、运动场、学校操场、河滨绿地及附近农田、绿地等空间布局相结合,57、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 米;人防工程布局应与城镇建设相结合,包括结合商业住宅地下空间、工业园区仓储及高速路系统中的隧道,作为战时人员及物资掩蔽工程。提高洪涝灾害应对能力,完善防洪设施建设,增强雨洪管理能力,采用 20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沿下举河、差干河修建防洪堤,结合两侧滨河道路和沿岸绿化建设,疏浚河道,整修河岸。合理设置消防、应急避灾等设施,提升 5 分钟消防区全覆盖率。第第 37 条条 防灾减灾设施布局防灾减灾设施布局 消防设施布局:各行政村分别设置微型消防站,至 2035 年,镇域消防防范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避难设施布局:镇区结合社区体育公园、上举中心小学、畲脑村华宝58、小学等分别设置 1 处固定应急避难场所;结合小公园、街头绿地、停车场等开敞空间设置临时应急避难场所,承担乡镇的应急避难任务。各行政村结合学校操场及附近农田、绿地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并合理组织疏散通道,提升人防保障水平。33 第十三章 用地布局与用途管制 第第 38 条条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村庄建设用地,保障产业发展与功能短板补充。在全面摸清镇村建设用地底数的前提下,细致梳理镇、村各类建设需求,通过规模腾挪布局,实现对镇域建设用地资源的“供”“需”空间匹配,村级用地整理后,在充分保障村民建房和各类民生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剩余规模统一跨村腾挪至镇中心区内,59、有力支撑上举镇乡村振兴及高质量发展。至 2035 年,镇中心区规划建设用地共 14.23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11.16 公顷,城镇建设用地 7.10 公顷。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以支撑人口城镇化、空心村撤并搬迁安置及职住平衡需要,合理调整镇中心区城镇住宅用地布局,重点提高上举村的居住用地供给,镇中心区规划城镇住宅用地控制在 4.61 公顷以内,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比例的 64.9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根据常住人口空间分布特征,结合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和设施服务半径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度、便利性及服务能力,重点以完善提60、升基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水平为主,至 2035 年,镇中心区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不低于 1.53 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10.73%。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引导镇中心区通过存量更新等方式提升镇区商 34 业服务水平,沿 S334 省道侧等主要道路布局新的商业用地,至 2035年,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不低于 0.26 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 1.80%。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强化交通设施的框架支撑作用,以交通廊道促进区域协调和空间格局优化,以交通枢纽提升空间资源配置效率。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约 3.16 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约 22.20%。公用设施61、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至 2035 年,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控制在 0.0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 0.16%。特殊用地:特殊用地:至 2035 年,规划特殊用地面积控制在 0.62 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 4.37%。留白用地:留白用地:为应对未来发展不确定性,划定战略留白空间 0.0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约 0.16%。第第 39 条条 村庄建设用地布局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引导新增村庄建设空间往现状集中建设区域布局,促进村庄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全镇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173.87 公顷,占镇域总面积的 1.76%,同时在村庄建设边界外预留 5%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专项保障乡村62、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农民住房建设、民生工程等需求。村庄建设边界外空间主导用途为农业和生态,原则上不得进行村庄发展建设,确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项目,应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从其规定。以 2020 年变更调查同口径数据中标注“203”属性用地图斑为基础,依次扣除现状建设用地、城镇开发边界、批而未用等数据后,识 35 别为存量建设用地规模,总规模为 70.51 公顷(1057.65 亩)。考虑各村农房建设需求、设施配套需求、产业用地等建设需求后,整理各村实际可腾挪建设用地为 69.29 公顷(1039.35 亩)。36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第 40 条条 6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健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纵向传导体系,逐步建立“镇村集成规划详细规划单元”的两个规划编制层级。1.城镇开发边界内 城镇开发边界内编制单元详细规划和地块开发细则。详细规划应严格落实镇村集成规划强制性内容,在落实空间开发保护行为指引和管控规则基础上,细化落实约束性指标,优化规划分区与国土空间用途,研究确定单元主导功能、开发建设规模、配套设施和空间环境控制等要求。镇中心区涉及的上举村,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开展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按照控规单元地块开发细则两个层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详细单元应确定主导功能、总建筑面积、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础设64、施和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地块开发细则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强度作出实施性安排,为镇中心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提供依据。2.城镇开发边界外 结合上举镇县域村庄分类布局成果,制定乡镇内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对于不编制规划的村庄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保证乡村建设有规可依。37 第第 41 条条 村庄规划通则村庄规划通则 本次镇村集成规划编制中以行政村为单元编制村庄规划通则,按照“一图、一表、一手册”的形式,传导镇村集成规划中明确的核心内容,并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满足村庄建设基本建设和管理需求。对有条件和需求的村庄,可在村庄规划通则的基础上进一65、步细化深化编制“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或村庄管控方案,并倡导基于经济、文化、资源、产业而存在一定关联性的若干个村庄组成村庄群整体编制村庄(群)规划。本次村庄规划通则的内容具体如下:1.“一图、一表”:即村庄“一张空间管控图和一张规划指标表”,是村庄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空间管控图”主要用于落实村庄管控要求,明确村庄建设边界、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灾害风险控制线、村庄产业发展区域等重要空间及管控要求。“规划指标表”主要明确村庄内建设用地、耕地和各类其他用地、各类控制线、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置等要素管控目标指标;2.“一手册”:主要指村庄建设管控手66、册,是强化村庄建设管控,明确村庄住宅布局要求、村民住宅样式引导、公共空间建设要求等管控内容,是规范和指导农村建设的依据。村庄住村庄住宅布局要求:宅布局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避让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区域。结合平远县上举镇村庄实际情况和用地分布情况,本规划提出集中连片式宅基地建房、插花式宅基地建房两类建 38 房指引,明确宅基地分布区域范围、规划布局、占地面积、尺寸、退周边构筑物、要素安全距离等相关要求。图 14-1 集中连片式村民住宅建设管控指引图 图 14-2 插花式村民住宅建设管控指引图 农房建设样式要求:结合平远县现状乡村生活习俗和传统客家文 39 化、客家建筑特征等,本规划67、提出客家风格建筑和现代风格建筑的农房建设样式指引。具体包括农房建筑面积、外立面样式、屋顶形式、墙面颜色、门窗风格、外立面客家装饰元素、建筑周边绿化管控等要求,并提供各种建筑面积下的建筑平面布局图、外立面效果图等作为农民建房的参考,引导村民建设风格风貌统一有序。第第 42 条条 重点项目实施重点项目实施 针对上举镇现状情况及未来发展建设需求,统筹镇域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充分衔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全面梳理镇域各类重点项目,通过镇域建设用地的优化调整,进一步强化用地保障,保障重点项目的落地实施,本次规划共谋划推进 28 个重点项目,制定上举镇近期建设项目。近期建设项目主要分为八类,分别是交通68、项目、水利项目、能源项目、环保项目、旅游项目、民生项目、产业项目、其他项目。40 附 表 附表附表 1:规划指标表:规划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指标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近期目标规划近期目标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指标属性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 406.17 406.17 406.17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77.28 377.28 377.28 约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3585.63 3585.63 3585.63 约束性 林地保有量/依据上级下达确定 依据上级下达确定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228.21 302.63 451.46 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划 179.58 69、177.22 172.50 约束性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 0.0053 0.0050 0.0050 约束性 用水总量/约束性 湿地面积/依据上级下达确定 依据上级下达确定 约束性 自然岸线保有量/约束性 新增生态修复面积/预期性 41 附表附表 2: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用地用海类型用地用海类型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增减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耕地 4.56 451.22 4.44 439.57 -11.65 园地 1.50 148.13 1.39 137.15 -10.98 林地 90.70、17 8922.20 88.21 8727.66 -194.54 草地 0.43 42.24 0.41 40.60 -1.64 湿地 0.01 0.96 0.01 0.95 -0.01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0.21 22.01 0.21 20.30 -1.71 居住用地 1.76 173.83 1.67 164.85 -8.9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01 0.91 0.01 0.91 0 科研用地 0 0 0 0 0 文化用地 0 0 0 0 0 教育用地 0.00 0.49 0.00 0.49 0 体育用地 0.00 0.05 0.00 0.05 0 医疗卫生用地 071、.00 0.12 0.00 0.12 0 社会福利用地 0 0 0 0 0 商业服务业用地 0.01 0.63 0.01 0.64 0.01 工矿用地 0.03 2.71 0.63 62.42 59.71 仓储用地 0.00 0.07 0.00 0.07 0 交通运输用地 0.47 46.21 2.21 218.11 171.90 公用设施用地 供水用地 0 0 0 0 0 排水用地 0 0 0.00 0.06 0.06 供电用地 0.00 0.15 0.00 0.15 0 供燃气用地 0 0 0 0 0 供热用地 0 0 0 0 0 42 用地用海类型用地用海类型 规划基期年规划基期年 规划72、目标年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增减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比重比重 面积面积 通信用地 0 0 0 0 0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0 0 0 0 0 环卫用地 0 0 0 0 0 消防用地 0 0 0 0 0 干渠 0 0 0 0 0 水工设施用地 0.01 0.86 0.01 0.86 0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00 0.05 0.00 0.05 0 绿地与开敞空间 0.00 0.22 0.00 0.22 0 特殊用地 0.02 1.58 0.01 1.41 -0.17 留白用地 0.00 0.32 0.01 1.05 0.73 陆地水域 0.79 78.18 0.76 75.5673、 -2.62 渔业用海 0 0 0 0 0 工矿通信用海 0 0 0 0 0 交通运输用海 0 0 0 0 0 游憩用海 0 0 0 0 0 特殊用海 0 0 0 0 0 其他土地 0.02 1.55 0.01 1.44 -0.11 其他海域 0 0 0 0 0 总计总计 100 9894.69 100 9894.69 0 43 附表附表 3:自然保护地一览表:自然保护地一览表 单位:平方公里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保护地范围保护地范围所在行政区所在行政区 总面积总面积 保护地类型保护地类型 级别级别 1 梅州龙文黄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上举镇 25.65 自然保护区 地方级 44 附表附表 4:74、历史:历史文化资源一览表文化资源一览表 单位:平方公里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行政行政 辖区辖区 级别级别 类别类别 保护范保护范围面积围面积 建设控制建设控制地带面积地带面积 备注备注 1 畲脑村 上举镇 国家级 传统村落 2 吴三立旧居 上举镇 县级 文物保护单位 3 志成桥 上举镇 县级 文物保护单位 4 山瓦吴屋 上举镇-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5 红岩寨遗址 上举镇-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6 水口桥 上举镇-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7 正化庵遗址 上举镇-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45 附表附表 5:国:国土综合整75、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安排表治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安排表 单位:平方公里 序序号号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工程类型工程类型 重点重点 任务任务 实施实施 区域区域 建设建设 规模规模 主要技主要技术指标术指标 建设时序建设时序 1 上举镇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 0.16 2021-2035 46 附表附表 6: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 单位:公顷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类型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 性质性质 建设年限建设年限 用地用地 规模规模 涉及涉及 区域区域 备注备注 1 交通 梅州平远至福建武平高速公路 新建 2022-2025 89.0940 文裕76、村、上举村、八社村 2 交通 省道S334线平远县泗水普滩至上举营场里段 改扩建 2022-2024 泗水镇、上举镇 广东省普通国省道“十四五”发展规划 3 交通 省道S239线平远县差干湍溪至上举畲脑段 改扩建 2026-2028 差干镇、上举镇 广东省普通国省道“十四五”发展规划 4 交通 省道S239线平远县上举畲脑至东石汶水段 改扩建 2027-2028 上举镇、东石镇 广东省普通国省道“十四五”发展规划 5 交通 省道S334线平远营场里至畲脑村段项目 新建 2024-2025 上举镇 平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6 交通 省道S334县平远上举畲77、脑至仁居段项目 新建 2022-2024 上举、仁居镇 广东省普通国省道“十四五”发展规划 7 交通 省道S239线平远上举畲脑至大柘坝头段项目 新建 2023-2025 大柘、上举镇 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8 交通 S239 线湍溪-金和公路梅州市平远县湍溪至坝头段 改扩建 2024-2026 大柘镇、东石镇、上举镇 平远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规划 9 交通 S334 线松源-仁居公路平远县文贵普滩至邹坊大畲坳段 改扩建 2022-2025 仁居镇、上举镇 平远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规划 47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类型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78、称 建设建设 性质性质 建设年限建设年限 用地用地 规模规模 涉及涉及 区域区域 备注备注 10 交通 上举双门至差干罗车县道 改扩建 2023-2026 上举镇 平远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规划 11 交通 上举符坑至二字坪县道 改扩建 2023-2026 上举镇、泗水镇 平远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规划 12 交通 营场里至符坑县道 新建 2024-2025 上举镇 13 交通 志成桥建设工程 新建 2024 文裕村 14 水利 畲脑村防汛抗旱建设工程 新建 2024 畲脑村 15 水利 符坑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新建 2024 符坑村 16 民生 龙文村拓园小广场建设工程 新建79、 2024 0.02 龙文村 17 民生 龙文村山塘圳道建设工程 新建 2024 龙文村 18 民生 龙文村小型停车场建设工程 新建 2024 0.035 龙文村 19 民生 符坑村东片停车场建设工程 新建 2024 0.08 符坑村 20 民生 上举村新村里机耕路建设工程 新建 2024 上举村 21 民生 店前小文体中心建设工程 新建 2024 0.05 畲脑村店前 22 能源 广东粤电泗水风电场项目 新建 2021-2023 16.0846 畲脑村、上举村 23 环保 上举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新建 2023-2025 0.0764 上举村 24 环保 上举镇垃圾中转站 新建 2023-2025 0.1298 上举村 25 旅游 上举镇怡荷园 新建 2023-2025 0.4470 畲脑村 26 产业 上举镇农庄 新建 2023-2025 0.4127 上举村 27 其他 梅州市平远县上举相思谷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改扩建 2024 畲脑村 28 其他 畲脑村人居环境改扩建 2024 0.28 畲脑村 48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类型类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建设 性质性质 建设年限建设年限 用地用地 规模规模 涉及涉及 区域区域 备注备注 整治提升工程 备注: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性质应标明新建、改进、扩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