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重点道路及节点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体说明书(2011-2035年)(2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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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茂 名 高 州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11-2035)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11-2035)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东思哲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思哲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 年 12 月2022 年 12 月(第二册)高州市重点道路及节点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体说明书(第二册)高州市重点道路及节点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体说明书CONTENTS目录一、规划范围.4二、规划思路.71.1 规划对象与范围.51.2 规划范围示意图.6封面.1工程设计资质证书.2目录.32.1 与广告总体规划衔接.82.2路段特征分类设置.92.3 重要路段特征分类图.10三、主要道路及节点总体方案2、.113.1 主要道路广告规划方案概要.12-143.2 中心城区公益性广告规划方案概要.15-18四、办法说明.194.1 与广告总体规划衔接.204.2 路段特征分类设置.214.3 重要路段特征分类图.223一、规划范围1.1 规划对象与范围.51.2 规划范围示意图.6451.1 规划对象与范围1.1 规划对象与范围1.1.1 规划对象与范围1.1.2 规划适用范围对象:主要包括建筑物广告、构筑物广告、设施性广告三类。范围:规划范围为选定研究范围的 16 条主要交通和景观道路沿线区域。本规划是选取的 16 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的控制依据和技术标准,具有强制性效力。规划范围内3、户外广告设置必须符合本规划要求。申请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时,应承诺无条件遵守本规划要求。凡不符合本规划设置的户外广告,市政府有关部门有权进行查处,户外广告申请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主要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表分区道路名称长度宝光街道冼太大道6.4km通川大道4.2km河西路3.3km小计13.9km潘州街道东方大道6.5km桂圆路3.4km茂名大道2.5km高凉路9km潘州路3.2km中山路1km府前路4.3km文明路1.1km光明路1km挂榜路1km小计33km山美街道永青大道9.7km兴教路1km站前路3km小计13.7km总计60.6km61.2 规划范围示意图1.2 4、规划范围示意图图例说明:规划道路高州市中心城区范围永青大道(约9.7km)河西路(约3.3km)冼太大道(约6.4km)站前路(约 3km)府前路(约4.3km)文明路(约1.1km)光明路(约1km)潘州路(约3.2km)兴教路(约1km)中山路(约1km)桂圆路(约 3.4km)高凉路(约 9km)通川大道(约4.2km)东方大道(约6.5km)茂名大道(约 2.5km)挂榜路(约 1km)7二、规划思路2.1 与广告总体规划路段控制接.82.2 路段特征分类设置.92.3 重要路段特征分类图.10782.1 与广告总体规划路段控制衔接2.1 与广告总体规划路段控制衔接2.1.1 总规对路5、段分类控制定位总规在城市功能及道路等级的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和重要次干道及支路进行分类控制指引,以完善户外广告的体系。按照总规道路分级和地块性质的要求,将建成区道路相应划定为可设路段、禁设路段、控制路段,划定如下:1.可设路段:可设路段是建成区重点商业路段或形象展示路段,作为城市商业气氛及特色风貌和形象的展示路径。为烘托商业地区繁华氛围,应尽量以科技含量高的现代化广告设施为主;2.控制路段:道路两侧皆为控制区、或道路两侧以控制区为主的路段。控制路段按照总规制定的管理控制通则要求设置户外广告,要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密度、色彩和形态等;3.禁设路段:道路两侧皆为禁设区、或道路两侧以禁设区为主的路段。一6、般情况下禁止设置除市政设施附属广告(公交站、电话亭、路灯、路牌等依附型广告)以外的户外广告设施。永青大道河西路茂名大道站前路府前路文明路桂圆路高凉路通川大道通川大道中山路兴教路永青大道至高水公路挂榜路92.2 路段特征分类设置2.2 路段特征分类设置本规划根据道路的等级、功能,以及路段两侧用地性质与景观风貌,将所选取的 16 条道路分为三种特征型路段:城区重点展示路段、城区一般生活性路段、城区交通性路段。以提升城区空间品质、规范广告设置为主。改造整治建筑物广告、有条件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商业建筑物广告;规范设施类广告;于开敞区域在不影响城市空间使用、城市形象的基础上新增构筑物广告宣传城市公益、推广7、商业信息。以打造宜居生活空间、规范广告设置为主。改造整治建筑物广告、有条件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商业建筑物广告;规范设施类广告。以整治村镇风貌、规范广告设置、宣传高州城市形象为主。改造整治民居建筑广告乱象,使村镇风貌协调统一,于商业街市集中设置广告;规范设施类广告;于开敞区域在不影响村镇空间使用、乡村形象的基础上新增构筑物广告宣传城市公益、推广商业信息。2.2.1 城区重点展示路段2.2.2 城区一般生活性路段2.2.3 城区交通性路段路段特征分类路段名称城区重点展示路段府前路文明路桂圆路潘州路永青大道高凉路站前路城区一般生活性路段东方大道中山路光明路挂榜路兴教路城区交通性路段通川大道茂名大道河西路8、冼太大道102.3 重要路段特征分类图2.3 重要路段特征分类图图例说明:城区重点展示路段城区一般生活性路段城区交通性路段河西路冼太大道冼太大道府前路文明路潘州中路中山路高凉东路通川大道东方大道站前路永青大道光明路桂圆路桂圆路兴教路茂名大道潘州东路高凉西路高凉中路高凉东路府前路东方大道永青大道至高水公路挂榜路11三、主要道路及节点总体方案3.1 主要道路广告规划方案概要.12-143.2 中心城区公益性广告规划方案概要.15-181112规划广告数量广告类型道路名称屋顶广告 平行墙面广告垂直墙面广告立柱式广告支架型广告围墙广告 桥梁广告 门廊式广告实体广告总计东方大道20184002314019、5247桂圆路2336000146010404茂名大道1050831139000544站前路716400293010204高凉路30120174121301021279冼太大道493870759166005673河西路02113073011226通川大道53701192160291永青大道04810712001381兴教路0400011000051潘州路(中、东段)3366021776000464中山路03473049000363府前路140204149000430文明路019010210000212光明路(部分)22451000000248挂榜路11530002000156总计151484310、1919240353614285673备注:设施类广告及部分构筑物广告(小型立杆型、底座型广告)未纳入统计备注:设施类广告及部分构筑物广告(小型立杆型、底座型广告)未纳入统计规划广告数量=保留广告数量+改造广告数量+新增广告数量规划广告数量=保留广告数量+改造广告数量+新增广告数量3.1 主要道路广告规划方案概要3.1 主要道路广告规划方案概要13整治广告数量一览表保留广告类型道路名称屋顶广告平行墙面广告 垂直墙面广告立柱式广告支架型广告围墙广告桥梁广告门廊式广告实体广告总计东方大道12149002210015199桂圆路1226700146010300茂名大道22313024000242站前11、路61300041010142高凉路129855091301021040冼太大道33266005581002437河西路01713061010182通川大道314018700235永青大道0361038001367兴教路028001000029潘州路(中、东段)3198021676000242中山路02023049000218府前路0390011400054文明路0371021000059光明路(部分)02140000000214挂榜路070000200072总计833037163176222014243532整治广告数量一览表改造广告类型道路名称屋顶广告平行墙面广告 垂直墙面广告立柱式广告支12、架型广告围墙广告桥梁广告门廊式广告实体广告总计东方大道713000300023桂圆路225000000027茂名大道01210003000124站前路09000100010高凉路089100000090冼太大道107700125000113河西路0900000009通川大道060001200018永青大道0500130009兴教路0900000009潘州路(中、东段)01190000000199中山路088000000088府前路02670014000272文明路01220000000122光明路(部分)0410000005挂榜路068000000068总计19103120351000118613、3.1 主要道路广告规划方案概要3.1 主要道路广告规划方案概要14整治广告数量一览表拆除广告类型道路名称屋顶广告平行墙面广告 垂直墙面广告立柱式广告支架型广告围墙广告桥梁广告门廊式广告实体广告总计东方大道122000000023桂圆路965000000074茂名大道714801110000167站前路1170025000043高凉路181271430000139冼太大道644073600369河西路031001000133通川大道2170010000029永青大道0700200009兴教路0300000003潘州路(中、东段)049001000050中山路046000000046府前路18414、041100091文明路028000000028光明路(部分)027000000027挂榜路115000000016总计46730116577004847整治广告数量一览表新增广告类型道路名称屋顶广告平行墙面广告 垂直墙面广告立柱式广告支架型广告围墙广告桥梁广告门廊式广告实体广告总计东方大道0000110002桂圆路0300000003茂名大道18000200011站前路0800010008高凉路0000000000冼太大道000005400054河西路0000020002通川大道0000126009永青大道0000110002兴教路000001000010潘州路(中、东段)00000000015、0中山路011000000011府前路012001000013文明路0300000003光明路(部分)0000000000挂榜路0000000000总计145004736001283.1 主要道路广告规划方案概要3.1 主要道路广告规划方案概要153.2 中心城区公益性广告规划方案概要3.2 中心城区公益性广告规划方案概要公益广告数量广告类型道路名称屋顶广告 平行墙面广告垂直墙面广告立柱式广告支架型广告围墙广告 桥梁广告 门廊式广告实体广告总计东方大道00005900014桂圆路00006400010茂名大道116000200019站前路00009300012高凉路000002100021冼太16、大道050123101000130河西路0000080008通川大道00006700013永青大道0000270009兴教路000001000010潘州路(中、东段)0501146300083中山路01180049000131府前路027006600039文明路090021000030光明路(部分)0000000000挂榜路0000020002总计1180029625200053116公益广告数量一览表保留广告类型道路名称屋顶广告 平行墙面广告垂直墙面广告立柱式广告支架型广告围墙广告 桥梁广告 门廊式广告实体广告总计东方大道0000550006桂圆路0000620008茂名大道1700000017、08站前路0000620008高凉路00000210000冼太大道0400233100058河西路0000060006通川大道00006400011永青大道0000240006兴教路0000000000潘州路(中、东段)0501146300083中山路01130027000122府前路026006600039文明路090021000030光明路(部分)0000000000挂榜路00000200023.2 中心城区公益性广告规划方案概要3.2 中心城区公益性广告规划方案概要17公益广告数量一览表改造广告类型道路名称屋顶广告 平行墙面广告垂直墙面广告立柱式广告支架型广告围墙广告 桥梁广告 门廊式广18、告实体广告总计东方大道0000000000桂圆路0000000000茂名大道0600010007站前路0000310004高凉路0000000000冼太大道010101600018河西路0000000000通川大道0000030003永青大道0000020002兴教路0000000000潘州路(中、东段)0000000000中山路0500220009府前路0000000000文明路0000000000光明路(部分)0000000000挂榜路00000000003.2 中心城区公益性广告规划方案概要3.2 中心城区公益性广告规划方案概要18公益广告数量一览表新增广告类型道路名称屋顶广告 平行墙面19、广告垂直墙面广告立柱式广告支架型广告围墙广告 桥梁广告 门廊式广告实体广告总计东方大道0000040004桂圆路0000020002茂名大道0300010004站前路0000000000高凉路0000000000冼太大道000005400054河西路0000020002通川大道0000010001永青大道0000010001兴教路000001000010潘州路(中、东段)0000000000中山路0000000000府前路0000000000文明路0000000000光明路(部分)0000000000挂榜路00000000003.2 中心城区公益性广告规划方案概要3.2 中心城区公益性广告规划20、方案概要19四、办法说明4.1 控制办法说明.204.2 整治办法说明.214.3 中心城区公益性广告规划的设置及控制说明.221920规划按照高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标准对现状广告进行分类,提出各类户外广告设置的控制方法,对 2 册条重点研究道路两侧户外建筑物广告、构筑物广告实施严格的定点式图则管理;对道路两侧设施性广告采用细则控制形式进行管理。4.1.1 图则控制定义:图则控制是根据高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 年)的要求编制,对研究范围内道路两侧户外广告设置位置、广告类型、属性、改造方式等做出强制性控制规定,并对广告材质等做出指引性控制规定。图则控制广告类型主要包括建筑物广告、设施性21、广告、部分构筑物广告(立柱广告)。(1)建筑物墙面广告包含:建筑平行墙面广告、垂直墙面广告、屋顶广告。强制控制性内容:广告位置、类型、属性、改造方式。指引性控制内容:广告材质、亮化、色彩控制。(2)构筑物广告包含:立柱式广告、支架型广告、门廊式广告、围墙广告、实体广告。强制控制性内容:广告位置、类型、属性、改造方式。指引性控制内容:广告材质、亮化、色彩控制。(3)立柱式广告强制性控制内容:广告位置、类型、属性、改造方式。指引性控制内容:广告材质、亮化、色彩控制、牌面形式、整体高度、牌面尺寸、基础形式、立柱外壁、水平方向限距等。4.1.2 细则控制定义:细则控制主要对研究范围内道路两侧设施性广告22、的设置区位、广告属性、内容、亮化范围、工艺材质提出控制要求,并对广告实施设置提出强制性控制条件。细则控制广告类型主要包括指示牌广告、立杆式广告、底座式广告、公交站台广告、亭式广告。(1)设施类广告包含立杆式广告、底座式广告。强制控制性内容:设置路段区位、高度、牌面大小、广告设置密度。指引性控制内容:广告属性、内容、亮化、工艺材质。(2)部分构筑广告包含指示牌广告、公交站台广告、亭式广告。强制控制性内容:设置路段区位、高度、牌面大小、广告设置密度。指引性控制内容:广告属性、内容、亮化、工艺材质。4.1.3 广告图则编号索引办法编号索引方法:图则中,广告编号由字母编码+罗马数字编码+数字编码构成,23、以 ZSL-01-03 为例,“ZSL”对应道路名称“中山路”首字母,罗马数字“I”对应分路段编号。4.1.4 一图一表一图一表控制体系由整条道路户外广告规划控制图,和路段广告整治汇总表组成。其中,“一图”对广告类型、区位、改造模式实施定点式管理控制;“一表”主要包含广告区位、编号、现状情况、整治方式、数目等基本信息。4.1 控制办法说明4.1 控制办法说明214.2.1 整治依据与广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 修正)(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24、管理条例(2017 修正)(6)茂名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2020 修正)(7)茂名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2015-2030)(8)高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 年)(9)高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8-2035)(10)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2022 年 3 月起实施)(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4.2.2 整治原则本规划遵循创造和谐美观城市环境的原则,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为目的,从塑造城市形象出发,综合权衡户外广告作为城市景观要素与广告产业媒体的双重属性,通过对影响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的环境因素的研究,对户外广告提出的规范性控制要求。4.2.3 整治及25、设置类型(1)新增定义:广告位于展示区、有较高效益价值、能够展现高州风貌特色的广告,可适当提高广告密度,增加广告位。(2)保留定义:广告现状质量良好,满足通则要求的广告予以保留。(3)改造定义:广告尺寸、位置不满足通则要求,现状质量良好、样式新颖的广告予以改造。(4)拆除定义:广告现状质量差、样式、内容、位置不满足通则要求的,予以拆除。4.2.4 规划实施办法(1)本规划是研究范围所选道路户外广告设置的控制依据和技术标准,具有强制性法定效力。规划范围内各类户外广告设置必须符合本规划控制要求。申请人在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时,应承诺无条件遵守本规划的控制要求。凡不符合本规划设置26、的户外广告,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有权进行查处,户外广告申请人应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2)有关主管部门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加强对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根据本规划对各类户外广告进行设置许可,检查已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并对违反本规定的户外广告进行查处。(3)本规划未作规定的,广告设置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和高州市现行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4)针对大型支架式广告和立柱式广告的设置,除必须符合本规划外,其选址还必须符合大型支架式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和立柱式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要求。4.2 整治办法说明4.2 整治办法说明224.3.1 城市窗口地带、道路进出口及城市广场可设置长期公27、益性户外广告。4.3.2 公益性户外广告在媒体形式、内容等方面应能体现规划所提出的“个性化”要求。媒体形式可以是大型立柱式广告、大型牌面广告、电子显示屏、交通护栏、公交候车亭、公交车身广告等。4.3.3 凡空置广告位应及时以公益性内容补充画面。4.3.4 市区公益性户外广告媒体设置由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负责,统一发布,统一管理。4.3.5 根据高州市实际情况,在规划范围内可设置长期公益性户外广告的地点包括:文化广场、高速公路入口、公园绿地等。4.3.6 城区护栏严禁设置商业性广告,允许适度设置交通信息广告(公益性广告)。4.3.7 公益性广告设置数量不宜少于户外广告总数的 10%。4.3.8 中心城区的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以广告总数的 20%4.3.9 繁华商业区、特色商业街、城市门户等节点地区应重点设置公益性广告。4.3.10 在举行市级以上的重大活动时,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活动举行期间使用区内的广告招聘作为临时性公益广告。4.3 中心城区公益性广告规划的设置及控制说明4.3 中心城区公益性广告规划的设置及控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