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莽山创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文本图集(6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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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莽山创建(国家级)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度假区 控制性详细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 (2016-2030年)年)文本文本 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I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1 1 第二章第二章 发展定位和规模发展定位和规模 .2 2 第三章第三章 空间发空间发展规划展规划 .3 3 第四章第四章 地块划分及编码地块划分及编码 .4 4 第五章第五章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4 4 第六章第六章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5 5 2、第七章第七章 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5 5 第八章第八章 空间环境设计空间环境设计 .6 6 第九章第九章 建筑控制建筑控制.7 7 第十章第十章 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8 8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分期建设规划分期建设规划 .1111 附录附录 .1111 附表附表 .1313 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了促进大莽山地区旅游业持续发展,统筹安排(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为规划区开发建设提供立法依据,制定本规划。第二3、条第二条 本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3 试行版)、宜章县城总体规划(2014-2020 年)、宜章县一六镇镇域村镇布局规划(2013-2030)等。第三条第三条 法定文件 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件和附件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第四条第四条 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范围 包括莽山旅游度假区,两大协作组团(一六温泉组团、莽山文化度假集群),总面积25.49平方公里。其中莽山旅游度假区22.89平方公里,一4、六温泉组团面积 0.80 平方公里,莽山文化度假集群面积 1.80 平方公里。第五条第五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区位于宜章县南部,东临黄莽公路、西靠长乐河,北接元壁村,南至莽山水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22.89 平方公里。第六条第六条 规划原则:生态可持续原则、区域协调原则、坚持市场导向、集约用地原则、近远期结合。第七条第七条 规划期限 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2 规划期限为 20162030 年,其中:近期:2016-2017 年;重点开发建设,构建核心品牌。中期:2018-2020 年;提升旅游服务,形成多元产品。远期:2021-2030 年。完善5、基础配套,扩大综合消费。第八条第八条 本规划是莽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用地建设和开发管理的法定指导性规划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必须遵循本规划。第九条第九条 本规划文本条文中带下划线的部分为本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指导性内容。文本涉及到的指标及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基地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发展所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湖南省和郴州市有关法规和标准。第十条第十条 本规划经宜章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第二章第二章 发展发展定位定位和和规模规模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总体定位 中国著名山地旅游度假目的地中国著名山地旅游度假目的地 以建设国家级旅游6、度假区为目标,打造国际一流、国内著名、湘粤首席的旅游度假品牌。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功能定位 由基本功能、核心功能和辅助功能三个层次组成功能体系。基本功能:文化博览、生态游憩、科普教育、休闲运动。核心功能:生态度假、康疗养生、文化体验。辅助功能:旅游服务、生活服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区总人口 5 万人,其中常住人口 2 万人,短时度假人群 3 万人。用地规模: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约 2289.92 公顷,建设用地规模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3 607.98 公顷。第三章第三章 空间发展规划空间发展规划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规划结构7、 本次规划确定功能结构为“一核一区、三星闪耀”“一核一区、三星闪耀”。一核:湘粤旅游港;一区:瑶乡康泉谷;三星闪耀:长乐奇遇主题公园、长乐山地运动集群、云顶度假酒店聚落。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项目布局 核心项目:养老养生社区、旅游商贸中心、五行瑶庄、七彩瑶泉、龙水世界、蛇博士乐园、低空飞行基地、百里毅行步道、云顶运动公园、云顶企业会所 支撑项目:度假集散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八味医馆、百草药园、长乐奇遇镇、梦幻城堡、山地骑行公园、水上极限长廊、云顶度假山庄、云顶商街。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土地利用规划 其中居住用地面积约 195.25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32.11%;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用地约 128、8.07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21.06%;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约 180.96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29.7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约 67.39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1.08%;绿地面积约 36.31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5.97%。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居住用地规划 本次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 195.25 公顷,其中一类居住用地面积约128.81 公顷,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约 66.45 公顷。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 本次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约 128.0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21.06%。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约 6.57 公顷,文化设施用地9、面积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4 约 15.09 公顷,教育科研用地面积约 1.55 公顷,体育用地 102.58 公顷,医疗卫生用地 2.28 公顷。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本次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约 180.96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29.76%。其中商业用地面积约71.70公顷,娱乐康体用地109.26公顷。第第四四章章 地块划分及编码地块划分及编码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地块划分 本规划地块划分按两级划分,一级是指依据城市干道和自然界线,将规划范围内用地划分成的若干街坊;二级是指在街坊内部,根据用地性质和功能再划分的若干10、地块。本规划共 87 个地块。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地块编码 地块编码采用二级编码方法,即“街区+地块”组成,例“A-01”中,“A”为规划范围内街区,“02”为街区中地块代码。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在以街坊、地块为整体成片开发时,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所限定的街区不得进行变更。支路所限定地块的变更,必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但其建设规模必须符合图则中所规定的指标总量控制要求和本文本的有关规定。地块内的小区道路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其规模和配套设施项目必须符合图则所规定的指标要求,同时也要保障主要支路及以上等级的交通联系。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地块红线面积计算 地块红线面积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1、正式划定用地范围的面积为准。第第五五章章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用地分类 规划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分类代码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5 标准(GB50137-2011)用地划分至小类。规划区内各类性质用地的开发建设应按图则所确定的要求进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用地性质规定 土地使用性质不得随意更改,应按照 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各类性质用地内适建范围要求。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用地兼容性 为保障土地利用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土地利用性质可以在相容性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有条件或无条件地变更。12、本规划加强对非同一大类中可相容性用地性质的引导。具体见各类建筑用地适建范围表。第第六六章章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规定 1、规划区各街坊、地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应符合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的规定。2、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郴州市城市规划有关规定,制定公益性空间开发强度的奖励与补偿规定。第第七七章章 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规划道路控制 规划区内的城市主、次干道应严格控制,不允许随意更改及占用道路用地;规划区内的城市支路可结合具体地块的规划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旧村中的道路施工时可根据实际13、情况,对道路线型进行局部调整,但必须符合相应的道路设计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和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6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道路交叉口设计应保证行车安全,满足视距要求;为保证安全人行横道线和停车线宜明显区别于其它铺砌图案;具体设计按道路设计有关规范执行。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公共活动场所、人行道、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等地段必须进行无障碍设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各地块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范围应符合图则中所示的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因建设需14、要,地块性质或建筑容量需要进行调整时,配建停车位也需做相应变动。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图则中规定的建设工程实施附属停车位的指标为最小指标。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规划片区中的公交站点等公共交通设施依据相关专项规划并结合本规划执行。第第八八章章 空间环境设计空间环境设计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总体空间结构 “一带三地标四节点四片区”:一个景观带,三个地标,四个景观控制节点和四个风格片区。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景观带控制 莽山水库和长乐河,作为规划区最有利的生态资源与南边矗立的自然莽山山体形成一个“L”形自然景观带。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景观节点控制 景观节点分为建筑、绿化景观节点。建筑景观节点:控15、制范围内要形成良好和谐的空间环境,建筑与建筑有所呼应,并发挥绿化的点缀作用。绿化景观节点:规划区主干道两侧的景观带,局部形成绿化景观节点,体现规划区街头绿地设计理念。控制范围内要形成和谐统一的绿化空间,发挥点状绿化的作用。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地标控制 规划区内在各功能区各设置一座地标,作为功能区的地理指引。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7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公共绿地和生态绿地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得侵占。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各地块在满足图则中绿地率指标外,还应尽量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条件增加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黄莽公路两侧人行道16、及绿化带进行平面布置时,应对其两侧建筑后退红线、开放空间的设置、硬质景观的处理及绿化配植上,进行重点设计。第第九九章章 建筑控制建筑控制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地块控制 本规划地块控制采用综合控制指标体系。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和指导性两类。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配套公共设施、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退后红线距离等强制性指标必须符合图则及附表中规定的指标要求。各地块的居住人口、建筑环境空间等指导性指标可参照执行。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建设控制 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严格按照图则执行;原有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超出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17、建筑基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建筑间距控制 任何建筑间距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日照、通风、消防、卫生、防灾、工程管线埋设和建筑设计规范以及 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3试行版)的要求。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控制 规划参照 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3 试行版)相关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物高度宜符合城市景观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求。规划区内建筑高度应遵守图则对建筑物高度要求。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8 第第十十章章 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四十八18、条第四十八条 规划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应符合上位规划要求,并与实际用地规模、规划人口容量和居住人口分布情况相对应。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各街坊、地块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是必须提供的基本设施,不得随意减少,并应与土地开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如有变更,必须申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医院、中学、小学、幼儿园、文化活动中心、行政办公等独立占地设施必须按图则规定执行。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地块内公共配套设施的位置如需调整,必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各类设施的数量和规模不得少于图则具体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给水工程规划 预测供水量为 24918 立方米/19、日。建议扩大新建天塘乡、莽山瑶族乡和扩建黄沙溪供水工程规模。建议扩大规划供水规模为:新建天塘乡(1.6 万立方米/日)、莽山瑶族乡(0.8 万立方米/日)和扩建黄沙溪供水工程(0.8 万立方米/日)。由三处供水设施沿黄莽公路敷设市政供水干管为规划区供水。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给水系统的安全性和范围 给水管网小镇区以环状布置,度假区内大部分区域环状布置,以提高供水可靠性。给水系统中的调蓄水量宜为给水规模的 10%-20%。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污水设施 根据规划区与附近三个乡镇地形关系,收集污水后建议派人黄沙镇和天塘乡污水处理厂。因此建议规划黄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 1.8万立方米/日,天塘乡20、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 1.3 万立方米/日。通过黄莽公路敷设市政污水管汇入。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污水工程控制要求 1、污水管道结合地势沿道路布置。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9 2、根据地势高差合理布置污水提升泵站。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污水系统的安全性和范围 污水管渠系统应设置事故排出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雨水设施 依就近靠重力排入管网或水体的原则,不另设雨水加压泵站。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电力设施 规划确定电源为东风 110kV 变电站,位于规划区东侧。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控制要求 高压走廊和电力线路:1、110KV 线路为 25 米。2、21、城市架空线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安全距离不小于:110KV 为 5 米。3、城市架空电力线路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安全距离不小于:110KV 为 7.5 米。4、高压架空线路尽量选用节省占地的塔型,并采用多回路共塔。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距离和范围 1、变电站运行噪音对周围的影响应该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2、高压架空线路与电信机楼之间应不小于 200 米。3、变电站应尽量远离加油站、燃气厂站、危险品仓库等建筑物,安全距离应该满足国标 GBJ74-84 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通信设施 规划小镇区内设置 1 个邮政所,与商业22、服务设施结合。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电信工程控制要求 1、局址设置应在靠近路网中心的主、次干道附近,便于管道敷设。2、局址设置应向大容量、少局址、多接入方向发展。用并留有一定的余地。3、各通信接入网、光接点应设置在地理位置适中,光缆进出方便处,宜设在小区公建设施中,用户数不应大于 2000 线。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10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通信设施安全防护距离和范围 1、通信局址应该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符合相关设计规程。2、局址与 110KV 及以上变电站、易然易爆危险品的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原则上应不小于 200 米。第六十四条第六23、十四条 气源选择 根据宜章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 年)县域重大市政基础设施中县域气源主要为西气东输三线和新粤浙输气管为主要气源,以液化天然气为辅助气源。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燃气设施 本规划区居民耗热定额指标确定近期居民耗热定额取 1930 兆焦/人年。公共建筑用气按居民用气量的 40%考虑,未可预见量按总用气量的 10%考虑。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燃气供气规模 预测燃气供气规模为 242万立方米/年 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燃气管网系统 规划铺设燃气高压管线沿黄莽公路接入规划区,通过黄莽公路接入小镇片区和度假区。规划燃气管网采用:中压一级管网系统。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消防站规划 规24、划不独立设置消防站。规划区共设置 9 处消防监测点,小镇片区规划有 4 个,度假片区规划有 5 个。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消防控制要求 防栓布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 120 米,每个室外消火栓保护距离不大于150 米。规划区内一些大型建筑和活动开展区域应设置消防设施,建立自动报警系统。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综合防灾 根据 2010 年公布的地震设防烈度表,规划区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在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11 建筑设计应据此进行抗震设防。按留城人口人均人防面积 1.5 平方米计,人防工程建设量为 9000 平方米。结合旅游配套设施设置 6 处医疗急救25、站。湘粤旅游港片区规划 3 处,莽山奇遇记、五彩养生谷片区规划 3 处。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划 1、地表水:地表水质量在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类标准以上。规划区内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85以上。2、空气:旅游范围内空气质量达到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3、噪声:住宿接待设施环境噪声质量(在 21 点-次日 9 点时段,依据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4、固体垃圾及废物污染:规划区固体垃圾及废物集中处置率达 90以上。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分期建设规划分期建设规划 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分期建设 1 1、26、近期(、近期(2016201620172017)起步发展阶段起步发展阶段 划定国家级度假区空间边界,并进行度假区内土地整理工作,重点启动水上极限长廊、行政服务中心、度假集散中心、长乐奇遇小镇(沙坪安置区)项目建设。2 2、中期(、中期(2018201820202020)内优外拓阶段内优外拓阶段 依托云顶运动公园以及长乐山地运动集群、瑶乡康泉谷,建设云顶度假山庄、云顶企业会所、云顶商街、百里毅行步道、山地骑行公园、五行瑶庄、七彩瑶泉、八味医馆、百草药园等项目,建设旅游新镇等。3 3、远期(、远期(2020202020302030)整体提升阶段整体提升阶段 完善旅游新镇,打造长乐奇遇主题乐园。莽山27、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12 附录:附录:附录附录 A A: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1街坊:指被城市道路与自然山体、河流所围合的城市用地。2地块:指被街坊内街坊路和不同用地性质界线所划分出的城市用地 3建筑容积率:一定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4建筑密度:一定用地范围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建筑密度=地块建筑基地面积/地块用地面积(%)5用地红线: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界线。6道路红线:由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用地横断面宽度的边界线。7绿地率:规划区28、范围内各类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专用绿地)的总和占规划区用地的比率(%)。8适建性:指建设项目性质与图则规定的地块或街坊土地使用相符合或相矛盾的程度。附录附录 B B:本细则用词说明:本细则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细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行”。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应首先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4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对待的,写法为“应该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29、”。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13 附表:附表:表表 1:规划:规划城乡用地城乡用地汇总汇总表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占城乡用地比例(%)大类 中类 小类 H 建设用地 607.98 26.55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607.98 26.55 H11 城市建设用地 607.98 26.55 E 非建设用地 1681.94 73.45 E1 水域 87.68 3.83 E11 自然水域 87.68 3.83 E2 农林用地 1594.26 69.62 城乡用地 2289.92 100.00 表表 2:规划:规划城市建设城市建设用地平30、衡表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195.25 32.11 R1 一类居住用地 128.81 21.19 R11 住宅用地 128.81 21.19 R2 二类居住用地 66.45 10.93 R21 住宅用地 66.45 10.93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28.07 21.06 A1 行政办公用地 6.57 1.08 A2 文化设施用地 15.09 2.48 A21 图书展览用地 13.46 2.21 A22 文化活动用地 1.63 0.27 A3 教育科研用地 1.55 0.25 A33 中小学用地 1.31、55 0.25 A4 体育用地 102.58 16.87 A42 体育训练用地 102.58 16.87 A5 医疗卫生用地 2.28 0.38 A51 医院用地 2.28 0.38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80.96 29.76 B1 商业用地 71.70 11.79 B11 零售商业用地 40.63 6.68 B12 批发市场用地 4.88 0.80 B14 旅馆用地 26.19 4.31 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14 B3 娱乐康体用地 109.26 17.97 B32 康体用地 109.26 17.97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7.3932、 11.08 S1 城市道路用地 64.93 10.68 S4 交通场站用地 2.46 0.40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2.46 0.40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36.31 5.97 G1 公园绿地 33.02 5.43 G3 广场用地 3.29 0.54 H11 城市建设用地 607.98 100.00 表表 3: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一览表: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一览表:类 别 单 位 机动车位(个)宾馆 车位/客房 0.55 餐饮、娱乐场所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2-1.8 县级以下行政办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9 其他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7 商业大楼 车位/133、00m2建筑面积 0.6-1.0 专业批发交易市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0.8 展览馆、图书馆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0.8 主题公园 车位/公顷 2-10 小学 车位/班 3.0 底层住宅区 车位/户 1 单元式住宅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0.7 表表 4:规划道路规划道路指标一览表:指标一览表:道路等级 道路名称 起止点 道路长度(m)红线(m)断面 主干路 黄莽公路 长乐河路(北)五彩大道 2758 35 6+8+2+8+6 五彩大道 长乐河路(北)黄莽公路 2604 35 4.5+7+12+7+4.5 五彩大道 长乐河路(北)黄莽公路 18 4.5+934、+4.5 长乐河路 五彩大道莽山湖路 6808 18 4.5+9+4.5 莽山湖路 长乐河路黄莽公路 4820 18 4.5+9+4.5 养生谷路 五彩大道莽山湖路 5397 15 3+9+3 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15 次干路 长乐河路(北)黄莽公路五彩大道 3559 15 3+9+3 盘王路 长乐河路瑶心路 1978 15 3+9+3 莽山湖路(南)长乐河路兑子冲入口 2701 12 3+6+3 表表 5: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序号 用地类别 建设项目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R2 35、R5 R6 C1-C2 C3C6 M1 U G1 G2 1 低层独立式住宅 2 其他底层居住建筑 3 多层居住建筑 4 中高层居住建筑 5 高层居住建筑 6 宿舍 7 居住小区教育设施(中小学、托幼)8 居住小区商业服务设施 9 居住小区文化设施(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室文化馆)10 居住小区体育设施 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16 11 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街道医院、养老院等)12 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含出租汽车站)13 居住小区行政管理设施(派出所、居委会等)14 小型农贸、综合市场 15 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下同)行政办公建筑 1636、 居住区级以上商业服务设施 17 居住区级以上文化设施(图书馆、博物馆、音乐厅、纪念建筑等)18 居住区级以上娱乐设施(影剧院、歌舞厅、俱乐部、游乐场等)19 居住区级以上体育设施 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17 20 居住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 21 特殊病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22 办公建筑、商办综合楼 23 一般旅馆 24 星级宾馆 25 商住综合楼 26 高等院校 27 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业余学校 28 科研设计机构 29 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的工厂 30 对环境有轻度干扰、污染的工厂 31 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的工厂 32 普通储37、运仓库 33 危险品仓库 34 农、副、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35 社会公共停车场、库 36 加油站 37 汽车修理、专业 莽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文本 18 保养和机动车训练场 38 客货运公司站场 39 施工维修设施及废品场 40 污水处理厂 41 殡仪馆、火葬场 42 公厕、垃圾转运站 注:注:1 1、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可允许或不可允许设置,由规划、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可允许或不可允许设置,由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2 2、本表中未列的建设项目为禁止建设的项目。、本表中未列的建设项目为禁止建设的项目。备注:1.以上指标主要参考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技术规定。2.在地块控制指标中,地块主导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配套设施项目、停车位为强制性指标;其它如人口容量等为指导性指标,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应以规划部门批准为准。3.强制性指标中除了绿地率和停车场为下限,其余的指标为上限指标。4.表中未涉及的指标参照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