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小区项目工程工业化住宅公共建筑建造标准(13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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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安置区项目工业化建筑建造标准XX集团有限公司3目录1 总则62 术语73 基本规定104 工业化建筑建造组织管理模式114.1 项目招标管理模式114.2 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管135 工业化住宅建筑系统选型及设计155.1 结构系统155.2 围护系统185.3 机电设备系统215.4 内装系统256 工业化公共建筑系统选型及设计296.1 结构系统296.2 围护系统326.3 机电设备系统376.4 内装系统407 标准化设计447.1 一般规定447.2 平面标准化设计467.3 立面标准化设计517.4 构件标准化设计537.5 部品标准化设计568 生产与加工52、98.1 一般规定598.2 材料618.3 模具设计和组装638.4 钢筋及预埋件安装658.5 混凝土及构件成型688.6 表面处理、标识及成品保护698.7 堆放及运输718.8 预制构件检验768.9 出厂要求789 构件安装施工799.1 一般规定799.2 施工组织819.3 施工机具与器械849.4 构件安装869.5 构件支撑909.6 连接施工929.7 部品安装989.8 设备与管线安装1009.9 成品保护1019.10 施工质量检测与验收10310 智能建造10510.1 数字设计10510.2 智能生产10910.3 智能施工11110.4 智慧工地114附录A不同阶3、段数字设计内容118附录B预制构件建模内容要求表123附录C预制构件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124引用标准名录1311 总则1.0.1 为推动XXXX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安置区项目装配式建筑从设计、构成生产、建造应用全链条的标准化,推广住宅类建筑通用型构件先行先试,作好技术储备,为在全市的推广运用积累经验,力争作为示范工程在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安置房项目、公共建筑项目中推广,特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XX市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安置区住宅与公共建筑项目中可使用本标准的项目,XX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安置房项目、公共建筑项目;XX市智能建造产业园项目及社会投资的各类建设项目4、等,可参照执行。1.0.3 工业化建筑的组织管理模式、系统选型、标准化设计、生产加工、施工和智能建造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XX市现行有关标准及有关文件要求的规定。1.0.4 标准各项条文最终解释权归XX集团有限公司。502 术语2.0.1 工业化建筑industrialized building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为主要特征的工业化生产方式建造的建筑。2.0.2 集成设计integrated design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一体化设计。2.0.3 部件component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5、建筑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2.0.4 部品 part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2.0.5 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double-side composite concrete shearwall structure装配式剪力墙结构的一种,全部或部分预制剪力墙采用叠合剪力墙,并通过可靠连接与现场后浇混凝土形成整体受力体系,以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2.0.6 装配式剪力墙结构prefabricated shearwall structure全部或部分剪力墙采用预制墙板构建成的剪力墙结构。2.0.7 PC铝模工法剪力墙6、结构shearwall structure with aluminum mold method and precast concrete parts非受力结构构件(如凸窗、外挂墙板等)和水平结构构件(如楼板、阳台、楼梯等)采用预制构件,竖向承重剪力墙结构采用铝合金模板现浇,具有较高效率的剪力墙结构体系,简称PC铝模工法剪力墙结构。2.0.8 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prefabricated concreteframe structure梁、柱、楼板采用预制构件组成的混凝土框架结构。2.0.9 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现浇剪力墙prefabricated concreteframe-shearwall 7、structure框架部分采用预制梁柱并通过梁柱节点的连接形成具有可靠传力机制,剪力墙部分为现浇剪力墙的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2.0.10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框架结构 unbonded prestressed concrete frame structure配置与混凝土之间可保持相对滑动的无粘结预应力筋的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2.0.11 装配式钢-混组合框架结构prefabricated steel-concrete composite frame structure采用预制混凝土柱(或钢管混凝土柱)、钢梁及各类叠合楼板、预应力空心楼板组成的框架结构。2.0.12 装配式钢框架结构prefa8、bricated steel frame structure采用钢梁、钢柱或钢管混凝土柱、预制楼板组成的框架结构。2.0.13 数字设计digital dasign采用数字化技术辅助设计人员进行建筑设计的技术。2.0.14 协同设计collaborative design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建筑、结构、设备、装修等专业实现系统集成,并以设计、采购、生产、施工和物业运维一体化为目标,整合各阶段各环节相互配合的设计组织管理模式和方法。2.0.15 智能生产intelligent production 具备对工厂生产的建筑构件、部品部件及设备进行管控的数字化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并应用该系统统筹指挥智能9、机器人及数控生产线进行生产活动。2.0.16 轻量化模型lightweight model利用模型面片化、信息云端化、逻辑简化等技术手段,将基于计算机协同应用场景的建筑信息模型转化为包含必要和有用的数据的建筑信息模型,该模型支持互联网端的协同应用场景。2.0.17 智能建造intelligent construction将建筑设计成果数字化,形成设计阶段的数字孪生建筑模型。进而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将数字孪生建筑模型描述的建筑,在工厂和工地通过智能建造装备进行建造的过程及其结果。智能建造包括数字设计、智能工厂、智能施工和智慧工地四大组成部分,是以工业化、数字化为特征的新型建造方式。10、2.0.18 生物识别biometrics通过计算机与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和生物统计学原理等高科技手段密切结合,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如指纹、脸象、虹膜等)和行为特征(如笔迹、声音、步态等)来进行个人身份的鉴定。3 基本规定3.0.1 采用本标准的项目应满足当地政府绿色建筑政策的要求,宜采用具有绿色建材认证的部品部件,满足绿色施工相关要求,并应体现可持续发展和节能、节地、节材、节水、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3.0.2 采用本标准项目的装配化程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的评价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文件的有关要求,评价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或地方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基本级相关要求11、。3.0.3 工业化建筑项目宜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管理模式,招投标文件应明确建设标准及工程造价,并应明确设计施工一体化建造的责任主体。3.0.4 工业化建筑应进行全建造过程的整体策划,应对技术经济性、建筑方案选择进行综合评估,并应科学合理地确定建造方案。策划内容应包括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信息化管理、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等主要环节。3.0.5 工业化建筑的规划与建筑设计应根据岭南地域特点、气候条件和地方传统特色,考虑自然通风、遮阳、隔热、理水等及各项低碳节能技术的应用。3.0.6 工业化建筑应根据自身特点和使用功能选用适宜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应在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基础上,实现预制构件12、及部品部件的标准化和系列化,实现建筑形式的多样化。3.0.7 预制构件生产加工应采用标准化生产流程和生产工艺、应提高模具标准化程度,实现系列化的构件和部品部件,满足工业化规模化生产要求。3.0.8 工业化建筑施工应制定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编制合理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宜应用三维数字化技术进行施工模拟建造。3.0.9 预制构件及部品部件应利用数字化技术,进行质量责任追溯。4 工业化建筑建造组织管理模式4.1 项目招标管理模式4.1.1 对功能、建造标准、技术及质量要求、工期及建造成本具有较大确定性的项目,宜采用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招标管理模式;对建设内容涉及地下工程的,规模、功能、建造标准、13、技术及质量要求、建造成本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项目,可不采用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招标管理模式。4.1.2 工业化建筑建造组织管理模式应从设计、施工一体化建造为出发点,以提高品质、缩短工期及降低建造成本为目的。宜采取以下两类模式:1 模式一:从方案设计到施工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模式。依据项目策划要点,建设单位制定项目交付标准和总投资限额,在立项后启动招标。工程总承包单位应依照标准和投资控制要求,组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与其对应的报价清单,实行总价包干(建设单位要求的重大变更、人工和材料变幅+/-5%除外)、综合单价包干和固定下浮率(基础部分、管线迁改等)相结合的计价方式;2 模式二:从施工14、图到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从概算批复后启动招标。工程总承包单位依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相应施工图设计及相应计价清单、实行总价包干(地下室以上部分)和综合单价包干(基础部分)相结合的计价方式。依据前期方案设计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生产加工、采购、施工的实施全过程,建设单位宜同时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4.1.3 工程总承包项目可根据招标阶段、建筑类型等,选择相适应的一种或多种计价方式组合的形式。可选用的计价方式有:总价包干(固定总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固定下浮率、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综合单价)等。4.1.4 工程款支付条件应在招标阶段予以明确,工程款原则上支付给责任主体单位。工程预付15、款、进度款建议按如下方式支付:1 模式一和模式二工程总承包预付款,可按设计费、建安费分别予以计算;2 施工阶段工程款支付时,设计费和施工费支付方式宜分别设定,其中,设计费宜按设计成果完成节点予以支付,工程款宜根据不同计价方式设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总价包干及单位经济指标计价部分可按形象进度以实际产值进行支付;2)固定单价计价部分宜在施工图预算确定前采用节点支付,施工图预算核定后调整为按产值支付,以降低投资控制风险;3)固定下浮率宜在施工图预算确定前采用节点支付。4.1.5 城市更新片区改造、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安置房等可采用本标准项目招标管理模式实施。4.2 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管4.2.1 工程16、总承包模式下,项目经理应统筹管理,强化内部设计、施工管理工作;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组应负责项目决策指挥、协调调度和考核反馈工作,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的交付实施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作为建设单位的代表在技术、造价与管理等方面的有效能力补充,对上述领域进行把关、管理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当有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单位应负责监督、考核工作。4.2.2 建设(投资)单位应对进度计划整体把控,并应策划先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组织项目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设计与施工进度穿插,打通报批报建、设计、施工三条主线。报批报建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督配合,调17、动各方资源加快项目推进,节点计划可参考下图(图4.2.2)。图4.2.2工程总承包项目并联统筹推进时间节点计划图(参考)4.2.3 各阶段设计管理工作宜按相关投资限额开展,工程总承包管理单位组织审查成果质量,审查过程应重点关注是否降低建设标准、过度优化、过度设计等问题。4.2.4 工程总承包管理单位应对模具质量、构件首件生产、首批进场、首件吊装、首层施工安装验收重点关注,组织各方共同参与必要的过程检验与验收工作。4.2.5 工程总承包项目应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由业主组织验收工作。5 工业化住宅建筑系统选型及设计5.1 结构系统5.1.1 工业化住宅建筑可选用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装配18、式剪力墙结构或PC铝模工法剪力墙结构等结构建造工法,其系统选型及设计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XX市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5.1.2 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或PC铝模工法剪力墙结构等结构建造工法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场地条件及生产施工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的综合比较确定。5.1.3 工业化住宅建筑的结构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 应建立与建筑整体系统相匹配的结构体系,提出与结构体系相符合的抗震性能目标与构造措施;2 宜遵循通用化及标准化原则建立结构构件库,并用标准构件进行构件组合设计;3 应形成构件连接成套技术,连接技术应遵循安全可靠、适用明确、配套19、完整、操作简便等原则;4 预制构件设计应考虑运输条件、施工条件、制作效率等因素,优先满足大尺寸、免抹灰、连接工艺简单的要求。5.1.4 当选用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双面叠合剪力墙的墙肢厚度不应小于200mm,叶板厚度不宜小于50mm,后浇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预制墙板内外叶内表面应设置粗糙面,通过混凝土配合比和施工工艺有效控制自然粗糙面效果,严禁出现浮浆;2 建筑高度为60m以下的高层、小高层及低多层住宅,可按照全免模工法设计。全免模工法中的构造边缘构件等应满足广东省现行标准装配整体式叠合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DBJ/T15-210的相关规定。5.1.5 当选用装配式剪20、力墙结构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剪力墙宜自下到上连续布置,避免刚度突变。墙体厚度宜根据50mm模数选用300mm、250mm、200mm等系列尺寸;2 门窗洞口宜上下对齐、成列布置,形成明确的墙肢和连梁;宜避免造成墙肢宽度相差悬殊的洞口布置;抗震设计时,一、二、三级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应避免产生错洞墙;3 预制竖向承重墙体宜采用全灌浆套筒连接,接缝应采用灌浆料填实。灌浆套筒与灌浆料的性能与匹配使用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398、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有关规定。5.1.6 当选用PC铝模工法剪力墙结构时,应满足以下21、要求:1 竖向承重构件宜选用铝模工法施工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2 应综合考虑铝模周转复用,铝模在单栋建筑内的周转复用不宜低于20次;对于高层建筑应以竖向周转为主(一般为层数大于22层);对于竖向周转无法满足20次要求的低多层建筑,宜补充楼层平面流水作业周转,并宜将周转复用次数达到30次以上;3 水平承重构件宜采用叠合楼板;4 凸窗、阳台、空调板等非承重构件宜优先采用预制构件。5.1.7 建筑中应用的预制构件应满足以下要求:1 选用预制混凝土叠合梁时,两端外伸钢筋做法应匹配相应结构选型特点,满足钢筋连接的相关规范要求;2 叠合楼板宜优先选用大尺寸、密拼缝、少出筋、少支撑或免支模的技术方案;选用22、预应力带肋叠合板时,宜通过可靠设计与措施做到施工无支撑或少支撑;3 选用预制混凝土板式楼梯时,宜选用清水混凝土饰面,采用措施加强成品保护;楼梯踏面的防滑构造应在工厂预制时一次成型预制楼梯应一端固定一端滑动;滑动支座应保证地震时楼梯与结构主体间的最大相对位移在允许范围内;4 选用预制叠合阳台时,宜优先选用板式叠合阳台;梁式预制阳台应注意钢筋入墙节点构造设计便于施工,防止漏浆;5 内嵌式梁下非承重挂板用于内墙时,与下层楼板的水平缝处预留30mm空隙,与两侧墙体采取弱连接构造,避免对整体结构刚度产生不利影响;用于外墙时,与下层墙板间应采用企口缝连接,缝宽不小于20mm;6 选用预制外挂凸窗时,宜在凸23、窗内预留钢筋锚入现浇梁或墙中,窗框宜与凸窗一同预制;7 选用预制外墙时,应考虑其节点设计对结构刚度的影响。5.2 围护系统5.2.1 工业化住宅建筑围护系统中外墙、屋面、外门窗、阳台、遮阳、分户墙等部分应满足建筑功能、结构、防火、防水、防潮、隔热及隔声等相关规范要求,并应结合项目成本投入、建设周期、客户需求等情况进行设计和选型。5.2.2 外墙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结合双面叠合剪力墙、装配整体式剪力墙和PC铝模工法剪力墙等结构,宜选用与结构选型相匹配且结构围护一体化外墙系统;2 外墙设计应满足机电设备设计、运输、吊装等预留预埋条件。预留孔位置应准确,其尺寸大小应根据对应的功能要求和工况验算24、确定,并应进行标准化设计;3 外墙防火、防水、保温隔热、气密性等物理性能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4 对XX地区需做保温隔热处理的外墙段,应采用内保温做法,并应结合内装系统设计要求,优先采用轻钢龙骨、B1级防火聚苯保温板及一体化装饰板构造做法,且机电管线宜与结构分离布置于内保温层中;5 外墙装饰可采用清水混凝土、装饰混凝土、无机外墙涂料或瓷砖饰面等工艺做法;6 预制外墙板连接节点做法可包括水平缝、竖向缝、错位缝、十字缝四种。外墙设计时应满足预制混凝土外挂墙板应用技术标准(JGJ/T 458-2018)相关规范要求。宜采取避免错位缝产生的措施;7 水平缝防水应采用防水密封胶材料防水、反坎构25、造等防水措施;竖向缝应采用防水密封胶材料防水、空腔构造防水等防水措施,并应满足预制混凝土外挂墙板应用技术标准(JGJ/T 458-2018)相关规范要求;其密封胶应用宜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建筑密封胶应用技术规程T/CECS 655相关规定。5.2.3 屋面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屋面系统宜选用倒置式屋面,可选用架空隔热屋面或干式拼装屋面;2 倒置式屋面自上而下的基本构造层次宜为:保护层、保温隔热层、防水层、找坡层和结构层。保温隔热层厚度及选材应由节能计算确定;3 架空隔热屋面系统宜制作带支座、可调节的“板凳式”架空板拼装并固定在防水保护层上;4 女儿墙宜采用与外墙一致的做法;压顶宜采用一体成26、型混凝土披水或预制压顶做法,应可靠连接,并应在顶部向内找坡5%。5.2.4 外门窗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住房宜采用预制混凝土凸窗,凸窗可采用内嵌式或外挂式做法;2 住宅外门窗系统宜与预制外墙或预制凸窗结合,宜在工厂实现窗框与PC构件一体集成生产;3 外门窗系统应做披水,应选用在工厂一次预制成型的披水构造,披水坡度5%。5.2.5 阳台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1 宜选用预制钢筋混凝土阳台板或叠合板式阳台;2 预制阳台宜与室外空调机配套统一布置,宜通过阳台对室外空调机进行安装和维修;3 阳台设计应重视竖向立管的管道综合设计,宜将阳台排水、空调排水、建筑屋面排水等管线统筹协调,并应配合结构布置做好预留27、预埋的设计;4 阳台栏杆、栏板宜采用标准化部品,所用材料及安装工艺应满足以安全性、耐久性要求,并应能承受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及其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水平荷载。下横杆应采用防腐防锈材质,并应配置避免横杆积水的排水孔。5.2.6 遮阳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固定外遮阳系统。遮阳形式可选用水平式、垂直式、挡板式等。具体尺寸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节能相关标准的规定;2 固定外遮阳宜结合阳台、凸窗、空调机及外装饰进行一体化设计。5.2.7 分户墙宜结合结构承重墙体布置,非承重、无强弱电箱部分可选用混凝土空心条板隔墙或AAC加气混凝土条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28、宜选用200mm厚的单层板或“90mm+20mm+90mm”双层板;2 采用双层板时,应采用避免通缝的错缝构造措施,且其隔声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368要求。5.3 机电设备系统5.3.1 工业化住宅建筑机电系统宜包括暖通空调、给排水、燃气、消防、强电、弱电、防雷等子系统。套内各子系统的管线可敷设在建筑构造物的空腔内、吊顶内或建筑垫层内。竖向管线宜布置于结构外墙外部,可结合百叶等部品进行遮挡处理。5.3.2 XX地区暖通空调系统应包括通风和空调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在外墙对应位置管线穿墙管,并应布置与之相配套的开关插座点位;2 户内宜设置新风换气设备,卫生间应设直29、接对外的通风换气口及机械排风换气装置,宜结合窗过梁或外墙设置预埋穿墙管,并宜预留电源等条件。卫生间应设置水平排气系统,排气口应采取防雨、避风等措施;3 厨房应设置燃气热水器排风口,宜结合窗过梁穿墙预留;4 应根据空调布置要求,在外墙上预留冷媒管穿墙洞口,洞口高度应使空调室内机冷凝水顺利排放,孔径宜为80,且向外坡度不小于0.3%;5 空调室外机安装应考虑与建筑一体化,室外机可安装在预制空调板、设备阳台或预制飘窗上。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不宜小于1200*600mm;6 冷媒管线及冷凝水管线布置应与工业化住宅建筑外挂装饰构件一体化设计。5.3.3 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给水立管宜设在独立的管道30、井内,管道井应设有检修门。如果条件受限,可将管线外置,利用百叶等进行遮挡,水表箱可安装于局部加厚的外墙中;2 楼层给水管宜布置在住宅公共走廊部分顶棚,并宜部分或全部用吊顶遮蔽。户内给水宜采用分水器,其安装位置应设置检修口,便于定期进行检查及维修。入户给水管经分水器后接入各用水点,宜结合吊顶布置,到达用水点后,结合墙体构造连通用水点;3 敷设在吊顶和墙体内的给水管道应采取防结露措施;4 给水管道应满足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宜选用耐腐蚀、安装方便、连接可靠的管材,可采用不锈钢管、铜管和金属塑料复合管等;5 室外明敷管道不宜采用铝塑复合管、给水塑料管;6 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适的热水供应系统31、。当住宅有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要求时,可采用公共热水管线加贮热水箱的集中热水形式,同时宜辅助热源及加热设施。5.3.4 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厨房、卫生间排水立管宜布置在外墙外侧预制混凝土挑板上,外挑板应预埋立管、遮蔽百叶的安装条件,其荷载及防护应满足安装检修作业要求;2 排水管道应采用同层排水设计,同层排水管道应预留外部管道接口位置,同层排水的卫生间地面应有防渗漏水措施;3 宜通过叠合楼板、超薄地漏、墙排式盥洗池和后排式坐便器组合,实现不降板的同层排水。宜将淋浴间设置在靠外墙一侧,且淋浴间宜比坐便区、盥洗区低10mm。卫生间地漏宜布置在靠外墙一侧,地面向地漏坡度宜为2%;4 室内排水管道32、宜采用符合规定的PVC塑料管材或铸铁管,通气管宜选用与排水管管材一致的材质;5 压力排水管道可采用耐压塑料管、金属管或钢塑复合管。5.3.5 消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管道及控制阀门应设置在公共部位;2 对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工业化住宅建筑,加压送风风机、风井内衬风管、风管及送风口等应采用标准化设计。5.3.6 强电、弱电系统设备与管线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系统的竖向主干线应在公共区域的电气竖井内设置;2 套内的管线敷设安装方式宜采用管线与结构体分离的方式,可敷设在建筑构造物的空腔内、吊顶内或建筑面层内;3 各系统的预埋箱、孔洞、沟槽等不宜设置在预制构件上;4 当大型灯具、桥33、架、母线、配电设备等安装在预制构件上时,应采用预留预埋件的方式固定;5 设在预制构件上的接线盒、预埋管、连接口应准确定位,不应设置在预制构件的受力部位和节点连接区域,隔墙两侧各系统的设备不应直接连通设置。5.3.7 防雷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优先利用建筑物内的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2 住宅女儿墙压顶宜采用一体成型做法,且接闪器为一体成型的外置10镀锌圆钢,需与防雷引下线有效连接;3 利用预制剪力墙、预制混凝土柱内的部分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时,作为防雷引下线的钢筋,应在构件接缝处做可靠的电气连接,电气连接装置应设置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区域,连接部分应有永久性明显标志;4 建筑物外墙上的金属管道、34、栏杆、门窗等金属物需与防雷装置连接时,应与相关预制构件内部的金属件连接成电气通路;5 建筑物需要设置防侧击雷措施时,应利用设置在建筑物外墙上的预制构件内的钢筋做为接闪器,并应与防雷装置连接成电气通路;6 设置等电位连接场所,各构件内的钢筋应形成电气通路,并与等电位连接箱连通。5.3.8 燃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业化住宅建筑每户均应预留合适位置,并应安装燃气计量表、一台燃气热水器和一台双灶头燃气炉。燃气计量表宜选用智能安全型燃气表,并应满足集中抄表要求。用气设备应与供应的燃气种类相匹配;2 燃气立管靠厨房建筑外墙宜在便于检修处明敷,并宜减少水平穿管。燃气立管可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35、,出管井后水平燃气管道宜明敷或敷设在能安全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燃气管道井靠外墙设置时,宜采用开敞式百叶;封闭式燃气管道井时,应设置事故排风系统;3 燃气入户管道外墙预留洞口,厨房或阳台采用预制楼板或外墙采用预制构件时,在燃气立管穿越楼板及燃气横管穿越预制构件处,应预埋塑料保护套管,套管直径比燃气管直径大两档,穿板套管上端应高出楼板100mm,且下端应与楼板齐平,穿墙套管的端部也应与墙面平齐,套管与燃气管之间应用不燃材料填实,套管内管道不得有接头;4 户外埋地管道应考虑市政管线的布置,并应减少交叉。中压和低压户外燃气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机械接口球墨铸铁、钢管或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36、等。5.3.9 机电管线分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电管线应与结构构件分离,公共管线系统宜设在公共空间,宜利用公共管井、吊顶等做法实现管线与主体结构的分离;2 机电管线和装修应一体化设计,可利用装修及建筑外立面效果实现机电管线的隐蔽;3 应利用BIM进行管线综合设计,平面管线宜减少交叉,竖向管线宜集中布置。5.3.10 机电管线宜采用与土建结构管线分离的布置方式,当条件受限时,机电管线可布置在楼楼板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应布置在叠合楼板的预制底板内,可布置在后浇层或建筑垫层内;2 布置在现浇层或建筑垫层内的管线交叉层数不宜过多,总厚度不宜超过现浇层厚度的1/2。5.4 内装系统5.4.1 37、工业化住宅宜采用装配式内装技术建造隔墙、顶棚、地面等子系统,住宅的卫生间、厨房、收纳等部分宜实现标准化设计。5.4.2 内隔墙应满足下列要求:1 内隔墙宜选用混凝土空心条板、轻钢龙骨隔墙及AAC加气混凝土条板隔墙等;2 混凝土空心条板隔墙标准宽度宜为600 mm,厚度宜为85 mm、100 mm、120 mm、200 mm,高度不应大于6000 mm。标准板规格及使用部位宜符合表5.4.1的规定。轻质条板隔墙安装高度,对85mm厚墙板,安装高度不宜大于3.2m,对100、120mm的墙板,安装的隔墙高度不宜大于4.2m。当不满足上述规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计。用于分户墙时,应有相关的隔声检38、验报告,并应满足设计要求;表5.4.1标准板规格及使用部位厚度T(mm)标称宽度1实际宽度B长度L(mm)建议使用部位856005953300双层墙100600595分室隔墙120600595楼梯间隔墙、安装配电箱墙体200600595分户墙注:1 绘制排板图时使用。3 混凝土空心条板自然养护时间不得小于28d,安装前应进行墙体含水率检测,且墙体含水率不得高于8%。混凝土空心条板墙应免抹灰并采取可靠措施,条板与主体结构、条板之间连接节点应采取标准构造做法并应采取保证墙体不开裂的措施;4 当采用轻钢龙骨隔墙系统时,应结合一体化自饰面板的装饰效果,并满足对建筑空间的分隔、装饰一体化的要求;5 轻钢39、龙骨隔墙宜采用一体化装饰效果的饰面板;6 轻钢龙骨隔墙系统应根据技术要求配置设备与管线、加固板、收口件。隔墙内敷设的设备与管线应使用专用连接件与龙骨连接,收口件可分为顶部收口、底部收口、阴阳角收口,并应根据防水要求增加防水膜、板缝防水、泛水做法。5.4.3 工业化住宅吊顶宜选择轻钢龙骨吊顶系统、模块化集成吊顶系统,吊顶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模块化集成吊顶系统宜用于厨房、卫生间等对洁净程度有较高要求的空间,材质可采用金属板、硅酸钙板、PVC板等。吊顶宜考虑采暖、通风、照明等功能模块一体集成;2 住宅起居、卧室、书房等空间可采用轻钢龙骨吊顶系统,面板可选纸面石膏板,也可选用带饰面的装饰一体化板,40、潮湿区域应选用耐水石膏板;3 轻钢龙骨吊顶系统由吊杆、吊件、龙骨、面板等组成。当采用纸面石膏板时,宜采用双层石膏板做法,有效防止开裂。5.4.4 住宅地面宜选择强化复合地板、地砖地面等,地面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水空间(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宜采用地砖地面。拟选用地砖地面的房间净尺寸应按1.5M设计,并可配套使用300mm300mm的整砖防滑地砖,及部分用工厂加工的300mm150mm半砖进行铺装,当采用墙砖时,宜选用同规格墙砖,并宜做到墙地砖完全对缝;2 其他无防水防潮要求的空间(卧室、起居室等)宜采用地砖或强化复合地板,并应选用同材质踢脚线收口,踢脚线之间应选用专用圆弧型转角连接件,不41、得在现场加工阴阳角切口;3 XX地区工业化住宅地面做法厚度不宜大于70mm。5.4.5 厨房选型应考虑基本功能及扩展功能的配置关系,设计选型时宜首先确定基本功能选型,再根据面积配比和使用要求选择扩展功能。5.4.6 厨房基本功能宜包含清洗区、加工区、烹饪区等;扩展功能宜包含食品储存(冰箱)、准备区、备餐区、杂物区等。5.4.7 XX地区工业化住宅建筑厨房宜与生活阳台成套布置。5.4.8 集成厨房的设计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集成厨房布局形式宜选用L型和U型,具体尺寸可参考表5.4.2取值;表5.4.2 L型、U型集成厨房尺寸类型基本型(单位:mm)扩展型(单位:mm)宽度长度宽度长度L型布置142、500210015002100+N300U型布置2400270024002700+ N300注:1. N为整数。2. 厨房以空间净尺寸为控制尺寸,表中尺寸均为净尺寸。2 集成厨房地面宜选用防滑地砖,吊顶宜选用石膏板吊顶或模块化集成吊顶;墙面宜选用覆盖带一体化装饰面板的轻钢龙骨隔墙。5.4.9 卫生间选型应考虑基本功能及扩展功能的配置关系,设计选型时,宜首先确定基本功能选型,再根据面积配比和使用要求选择扩展功能。5.4.10 卫生间基本功能宜包含:如厕区、淋浴区、洗漱区等;扩展功能宜包含盆浴、洗衣、家政等。5.4.11 卫生间竖向管线宜在外墙外设置,应每层通过外挑设备板固定安装,并宜通过百叶等装43、置进行美化、屏蔽。5.4.12 卫生间的设计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集成卫生间宜采用分离式布局,各空间净尺寸均应满足模数协调原则。集成卫浴尺寸可按表5.4.3取值;表5.4.3集成卫浴尺寸类型基本型(单位:mm)扩展型(单位:mm)宽度长度宽度长度洗漱、如厕、淋浴三功能组合式150018001500+N3001800+N300注:1. N为整数。2. 卫生间以空间净尺寸为控制尺寸,表中尺寸均为净尺寸。2 集成卫浴地面宜选用防滑地砖,吊顶宜选用耐水石膏板吊顶、硅酸钙板吊顶或模块化集成吊顶;墙面宜选用墙砖,且宜选用同规格墙砖并做到墙地砖完全对缝。5.4.13 收纳部品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44、按实际客群收纳需求进行针对性设计;2 应采取公私分离;3 应采取洁污分离;4 应采取动线近便;5 应采取具有普适性、灵活性,常用物品应放置于使用便利区域。6 应满足当地气候和居民收纳习惯特点;7 应根据收纳物品尺寸设计收纳空间。6 工业化公共建筑系统选型及设计6.1 结构系统6.1.1 工业化公共建筑可选用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框架结构、装配式钢-混组合框架结构、装配式钢框架结构等,并应按国家及广东省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6.1.2 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框架结构、装配式钢-混组合框架结构45、装配式钢框架等结构系统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场地条件及生产施工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的综合比较确定。超过规范规定应用范围要求时应进行专门审查,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加强。6.1.3 工业化公共建筑的结构系统应满足以下原则:1 平面布置应简单、规则、对称,承重构件布置应上下对齐贯通,避免采用单跨框架结构;2 竖向布置应连续、均匀,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沿竖向突变;3 宜采用大空间、大进深的布置方案。梁、柱、板等构件尺寸宜配合建筑方案设计需求及构件生产加工效率,尽量做到统一化、标准化;4 楼板宜选用预应力带肋叠合板或预应力空心楼板,并宜采用免支撑或少支46、撑的技术方案。6.1.4 当选用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无地下室时,可采用杯口式独立基础,首层框架柱预制长度向基础延伸,插入杯口基础,实现预制柱与基础的高效装配连接;2 有地下室时,地下部分宜现浇,现浇柱顶采用插筋方式,现浇柱尺寸宜较预制柱放大100mm,并对中均分,便于预制柱插筋对位。插筋应精准定位,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2laE;3 预制柱应优先选用矩形截面。柱内钢筋应选用大直径成型钢筋骨架。预制柱受力钢筋宜采用灌浆套筒连接或机械连接;4 预制框架梁应选用叠合梁。叠合梁非加密区可采用组合封闭箍筋。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叠合梁的梁端箍筋加密区应采用整体封闭箍筋;5 梁柱连接节47、点宜选用后浇混凝土连接,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框架柱混凝土强度等级。6.1.5 当选用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剪力墙部分宜选用现浇剪力墙,框架部分可选用铰接框架;2 纵、横方向均应布置剪力墙,且纵横向墙体的数量不宜相差过大;3 框架梁柱铰接节点应具有足够的转动变形能力,满足结构在大震下的层间位移角要求;4 抗震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6.1.6 当选用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框架结构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结构平面布置时,应考虑预应力张拉端或固定端构48、造对建筑外围护墙板的影响;2 当地上部分带有裙房且竖向不规则时,裙房以下部分可根据需要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裙房以上的标准楼层使用预应力混凝土框架,以提高预制构件标准化程度;3 预制柱截面宜采用矩形,截面尺寸可按每根柱的轴压比初步估算。预制柱宜选用多节多层柱,分段应考虑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阶段吊重的限制。分段间接缝处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灌浆套筒连接或机械连接;4 预制梁宜选用叠合梁,断面一般为矩形,梁宽一般不小于250mm,高宽比不宜大于4。高跨比宜取1/121/20,净跨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应小于4。预制叠合梁端面应设置粗糙面或键槽;5 梁端上部钢筋在柱外侧应设置无黏结段,无黏结段长度一般为2003049、0mm,无黏结段起始端应距梁端部24d(d为钢筋直径);6 楼板宜优先选用大跨预应力空心板。6.1.7 当选用装配式钢-混组合框架结构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预制柱内宜采用大直径钢筋,预埋大直径灌浆套筒和钢柱头连接板;2 钢梁顶部应设置栓钉或其它抗剪连接件与楼板连接;3 梁柱节点区应预先安装高强螺栓,钢梁通过高强螺栓与预制柱预留钢节点连接。6.1.8 当选用装配式钢框架结构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钢框架柱宜选用钢柱或钢管混凝土柱;2 梁宜选用钢梁或钢混组合梁。跨度大的部位可选用钢桁架梁;3 钢结构的梁柱连接节点宜选用高强螺栓连接;4 宜采用装配式混凝土楼梯。楼梯与主体结构宜采用不传递水平作用的50、连接形式;5 钢结构构件应进行防火及防腐设计,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的规定执行。6.2 围护系统6.2.1 工业化公共建筑围护系统的外墙、屋面、门窗、阳台、装饰、遮阳、分户墙、防火墙等子系统应满足建筑功能、结构、防火、防水、防潮、隔热及隔声等相关规范要求,并应结合项目成本投入、建设周期、客户需求等情况进行设计和选型。6.2.2 工业化公共建筑外围护系统应与室外环境结合,其中门窗、阳台、遮阳、装饰等子系统宜结合绿化、建筑立面效果等进行集成设计,宜采用标准化部品并实现多功能附合使用。6.2.3 外墙系统应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结合51、装配式混凝土框架、装配式混凝土柱-钢梁组合框架、装配式钢框架等结构选用外墙系统,宜选用混凝土空心条板、AAC加气混凝土条板、GRC预制条板、PC外挂墙板、幕墙等做法,并宜根据不同做法尽可能采用大尺寸预制构件;2 外墙设计应满足机电设备设计、生产、运输、吊装等预留预埋条件。预留孔位置应准确、尺寸大小应根据对应的功能要求和工况验算确定,并宜进行标准化设计;3 保温措施应采用内保温做法,外墙厚度及构造做法应通过热工计算确定,并应符合广东现行标准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5-51的相关规定。6.2.4 AAC加气混凝土条板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1 AAC加气混凝土条板外墙厚度宜为200mm、252、50mm、300mm和350mm,200mm厚AAC条板的最大适宜高度应为6000mm,可结合需要使用;2 AAC加气混凝土条板作为外墙使用时应加强防水措施,条板自身防水及拼缝防水应满足XX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3 AAC加气混凝土条板安装可选用外挂式或内嵌式两种方式。应采取自适应变形、整体包覆结构等可靠的节点构造满足外墙防水、防渗等物理性能要求。6.2.5 GRC预制条板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1 GRC预制条板厚度不宜小于25mm;高层建筑、重要建筑及临街建筑的GRC平板厚度不宜小于30mm。采用4点支承的单块GRC平板的面积不宜大于1.0;2 GRC板锚固构造可采用预埋方式或后锚固方式,且有53、效锚固深度不应小于板厚的1/2。当采用后锚固方式时,应采用背栓或短槽后置挂件等锚固形式,且锚固件与GRC板在锚固处应采用锚固胶胶接处理;3 GRC预制条板之间、板与其他部件连接处的接缝尺寸应根据所选用的密封材料性能以及密封材料的填入深度确定。6.2.6 预制PC外挂墙板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PC外挂墙板应采用普通混凝土或轻骨料混凝土制作,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或LC25。清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并应做表面防护处理;2 预制PC外挂墙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00mm,配筋应采用双层双向,在洞口角部尚应采取斜筋加强;对于清水混凝土墙板,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采用瓷砖或54、石材反打外墙时,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3 预制PC外挂墙板可采取减薄PC厚度、加聚苯板或其他轻质填充材料、普通混凝土换成轻质高强混凝土等措施减轻自重;4 预制PC外挂墙板连接节点可水平缝、竖向缝、错位缝、十字缝等做法,其板缝宽度不宜小于13mm且不宜大于-25mm。板缝防水应采用打胶、企口构造或预应力紧固等方式保证板缝防水性能可靠,密封胶应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建筑密封胶应用技术规程T/CECS 655的有关规定。6.2.7 幕墙系统可选用玻璃幕墙、陶板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组合式单元幕墙等,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幕墙的分格尺寸应结合建筑风格、使用功能、结构系统模数尺寸以55、及现场施工工艺等要求进行统一设计,并应实现模数化、标准化;2 玻璃幕墙系统宜选用单元式幕墙系统,部品部件应实现工厂预制加工,并应减少现场施工作业量、缩短工期、提高施工精度、提升施工质量;3 陶板幕墙宜选用双层中空式陶板幕墙系统,应降低自重,并应保证透气、保温、隔音性能。陶板切割应于工厂完成,现场不得切割;4 金属幕墙宜选用铝板幕墙系统;5 石材幕墙宜采用背栓式、托板式、通长槽式等连接形式安装,并应采取保证石材幕墙的质量与安全的措施。石材干挂工程材料的选用应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的规定实施;6 组合式单元幕墙应由不同材料的面板组成,设计时应综56、合分析以上各不同材质的性质特点。6.2.8 门窗系统应满足下列设计要点:1 入户门宜选用钢质防火门,建筑面积100及以上宜选用子母门。房间内门宜选用成品复合门。门扇宽不得小于800mm,门扇材质和做法应满足防潮、防变形要求;2 阳台宜选用双开推拉门,铝合金门结构型材最薄处厚度不得低于2.0mm(不含喷漆厚度),铝合金型材外观压线应为圆(钝)弧形,不可为直角;3 外窗户宜选用铝合金窗。窗户型材断面规格应不低于70系列,具体断面尺寸应满足受力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范要求,窗高2m以上应附加增强龙骨。铝合金型材外观压线应为圆弧行或钝角,不可为直角;4 窗玻璃宜选用“9mm+12A+9mm”中空l57、ow-E钢化玻璃,并与外墙颜色相协调,应符合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5-51相关规定;5 卫生间窗户宜选用单层6mm厚磨砂钢化玻璃,在玻璃窗或墙体上安装排气扇时应设置防止雨水倒灌措施;6 门窗系统安装方式可采用预装法或后装法。当门窗与预制外墙板结合时宜采用先装法,并应在工厂实现窗框与PC构件一体集成生产。6.2.9 屋面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屋面结构采用混凝土屋面时,宜采用倒置式屋面系统;2 倒置式屋面自上而下的基本构造层次应为保护层、保温隔热层、防水层、找平层和结构层。保温隔热层厚度及选材应由节能计算确定;3 选用绿植屋面时,其自上而下的基本构造层次应为种植土层、隔离层、蓄水层58、排水层、保护层、防水层、找平层和结构层;4 女儿墙宜采用与外墙一致的结构做法;5 女儿墙压顶宜采用一体成型的金属盖板做防水卷材的收头处理,并应用打钉或打胶的方式进行固定。不宜采用现场施工的砂浆披水或混凝土披水做法;6 屋面系统采用金属屋面系统时,应将屋面系统作为一个完整的子系统,明确其防风、防水、隔热等物理性能指标,并应明确专业公司进行专项分包并对质量安全负责。6.2.10 遮阳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遮阳应包括固定外遮阳和活动外遮阳,遮阳系统可选用外遮阳、内遮阳等方式;2 XX地区宜采用固定外遮阳系统,遮阳形式可选用水平式、垂直式、挡板式等,具体尺寸应通过计算确定并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59、要求;3 固定外遮阳宜结合外挑阳台、围护结构及外装饰进行一体化设计。6.2.11 阳台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预制板式阳台;2 阳台预留洞口尺寸应进行标准化设计应满足相应管道及设备的安装尺寸要求。栏杆等部品预留按照接口尺寸应协同部品安装尺寸要求进行标准化设计;3 阳台栏杆应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并应实现工厂化生产、现场装配式安装。应采用免焊接、免后装膨胀螺栓、免砌筑、免现浇等工艺工法实现现场干法作业。6.2.12 分户墙及防火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选用AAC加气混凝土条板,板厚不宜小于200mm,可取值为200mm、250mm、300mm和350mm;2 200mm厚混凝土空心条板墙构造可60、为“90mm+20mm+90mm”双层板;3 采用双层板构造时,应采用错缝构造,并应采取保证隔声性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措施。6.3 机电设备系统6.3.1 工业化公共建筑机电系统应包括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电、防雷等子系统。6.3.2 XX地区暖通空调系统应包括通风和空调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可根据建筑类型、建筑体量、计量方式等内容,确定合适的空调系统形式,可采用中央空调水冷冷水系统、风冷热泵系统、多联机空调系统、分体空调等;2 钢框架结构中有桁架时,风管宜布置在钢桁架中,并应结合桁架的间距,优化管线走向;3 空调风管可布置在架空地板内,并应采用地板送风形式满足室内环境需求61、;4 空调水立管宜采用独立管井设置或与给排水管道共用管井;5 水平设置的空调水管宜结合梁的形状布置,并应将空调水管布置在变截面梁中间部位,或将空调水管贴梁底布置,宜做到整齐、美观;6 公共卫生间的排气系统宜采用集中竖向排气井道,并宜采取减少对外立面影响的措施;7 制冷机房宜采用装配制冷机房。6.3.3 给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给水和排水两部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共用给水、排水立管应设在独立的管道井内,立管穿楼板区域宜采用现浇形式,水平管线应与主体结构相分离。当体量较大、功能复杂、管线较多时,应以进人竖井为主,辅以不进人竖井;2 工业化公共建筑卫生间宜采用异层排水,外廊走道排水宜采用排水凹槽。排水附62、件安装时,应根据预制楼板形式,采取不同的安装方式;3 装配式钢框架结构建筑中,宜优先利用GRC等造型柱,且宜将立管设于空腔内,实现管线分离,并应按规定设置检修孔;4 装配式生活给水水箱材质应满足卫生要求,可选用不锈钢板、碳素钢板等,有效延长水箱的使用寿命,拆装维修方便;5 加压设备宜采用泵箱一体化成套设备。6.3.4 消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装配式消防水泵房宜采用工程集成、预制,现场拼装而成,宜减少湿作业;2 加压送风风机、风井内衬风管、风管及送风口等应采用标准化设计。6.3.5 强电、弱电系统管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系统的竖向主干线应在公共区域的电气竖井内设置;2 采用装配式结构的63、区域的管线敷设安装方式应优先采用管线与结构体分离的方式,敷设在建筑构造的空腔内、吊顶内、建筑面层或架空地板内;3 各系统的预埋箱、孔洞、沟槽等不宜设置在预制构件上;4 当大型灯具、桥架、母线、配电设备等安装在预制构件上时,应采用预留预埋件的方式固定;5 设在预制构件上的接线盒、预埋管、连接口应准确定位,且不应设置在预制构件的受力部位和节点连接区域,隔墙两侧各系统的设备不应直接连通设置;6 当管线穿越结构构件时,应对结构构件穿越区域采取补强措施。6.3.6 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利用建筑物内的金属构件作为防雷装置;2 女儿墙压顶宜采用一体成型做法,且接闪器为一体成型的外置10镀锌圆钢,需64、与防雷引下线有效连接;3 利用预制混凝土柱内的部分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时,构件内作为防雷引下线的钢筋应在构件接缝处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并应在构件接缝处预留施工空间及条件,连接部分应有永久性明显标志;4 上述条文中的可靠电气连接应设置在建筑物外侧或不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区域;5 建筑物外墙上的金属管道、栏杆、门窗等金属物需与防雷装置连接时,应与相关构件内部的金属件连接成电气通路;6 建筑物需要设置防侧击雷措施时,应利用设置在建筑物外墙上的预制构件内的钢筋做为接闪器,并应与防雷装置连接成电气通路;7 设置等电位连接场所,各构件内的钢筋应形成电气通路,并与等电位连接箱连通,当建筑为钢结构建筑时,接地端子65、应与建筑物本身的钢结构金属连接;8 当利用钢结构构件作为防雷引下线或公用接地装置时,其构件连接应可靠并有永久性明显标记,主要结构连接构件还应有相应的防腐措施。6.4 内装系统6.4.1 工业化公共建筑内装系统的隔墙、顶棚、地面等子系统宜采用装配式内装技术,其中卫生间宜根据建筑类型分类设计,并宜实现标准化设计。6.4.2 内隔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内隔墙宜选用轻质条板隔墙和轻质龙骨隔墙,其中轻质条板宜选用AAC加气混凝土条板和混凝土空心条板等;2 AAC加气混凝土条板选型及使用部位可按表6.4.1取值。轻质条板隔墙安装高度,对85mm厚墙板,不宜大于3.2m,对100、120mm厚墙板,不宜大于66、4.2m。当墙板高度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门设计;3 用于分户墙时,需要有相关的隔声检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表6.4.1标准板规格及使用部位厚度T(mm)标称宽度1实际宽度B长度L(mm)使用部位856005956000双层墙100600595分室隔墙120600595楼梯间隔墙、安装配电箱墙体200600595分户墙注:1 绘制排板图时使用。4 陶粒混凝土空心条板隔墙的竖向接板及限制高度可按表6.4.2取值。当隔墙高度超过表中高度时,应按设计另采取加固措施;5 条板隔墙竖向接板时,应错缝连接,错缝范围为300mm;6 单层条板隔墙高度在3000mm以下时,不宜竖向接板。轻67、质条板与主体结构、轻质条板之间连接节点应采取标准构造做法并避免墙体开裂;表6.4.2陶粒混凝土空心条板隔墙的竖向接板及限制高度h板厚(mm)6090100120150200板高(mm)3000360039004200450048007 轻质条板与主体结构、轻质条板之间连接节点应采取标准构造做法并避免墙体不开裂;8 卫生间等有水房间隔墙宜选用轻质条板隔墙,隔墙与地面楼板连接处应预先浇筑高度为200mm混凝土反坎,待反坎强度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后方可安装轻质条板,其中空心条板与混凝土反坎拼缝处宜用1:2干硬性水泥砂浆填实;9 实心轻质条板隔墙内线管、开关、插座应在工厂内完成暗埋及补强措施,空心68、轻质条板隔墙应在现场上墙安装前完成预埋。墙板与梁底、结构楼板交接处预留坑口。严禁在墙板上横向、斜向开槽敷设电气线管;管线应避免跨板缝预埋,两联、三联插座应选用连体插座,切割洞口应居中布置且宽度应小于板宽的1/2;严禁在墙体两侧同一部位开槽、开洞,彼此间距应150mm;10 轻钢龙骨隔墙系统应实现快速装配和重新装配,宜用于室内分隔灵活性要求较高的空间;11 轻钢龙骨隔墙竖向龙骨厚度应为75mm、100mm、150mm三个尺寸系列。龙骨间距、壁厚及构造做法应根据室内净高综合设计,其中控制间距宜为600mm或400mm、300mm,但不宜大于600mm。强弱电箱、开关插座等墙面设备位置应与竖向龙骨、69、横向龙骨位置协调,当发生冲突时宜对设备位置进行微调;12 轻钢龙骨隔墙填充物应满足防火、隔声、防潮等相关要求,其中隔音材料厚度不宜小于50mm;13 轻钢龙骨隔墙宜采用一体化装饰效果的饰面板;14 轻钢龙骨隔墙阳角、顶角线及踢脚线等收口应采用成品部品部件现场整体组装,不得在现场加工阴阳角切口。6.4.3 工业化公共建筑体系吊顶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结构板底刷涂料做法。当管线需要遮蔽时,宜结合建筑装饰效果采用局部吊顶;2 局部吊顶和全吊顶系统均宜采用轻钢龙骨吊顶系统,且轻钢龙骨吊顶系统宜由吊杆、吊件、龙骨、面板等组成。饰面材料宜选用装饰一体板,其基材可根据使用功能、成本及安装工艺等要求确70、定,并宜选用石膏板、硅酸钙板、矿棉吸音板和金属板;3 石膏板吊顶选型可按表6.4.3取值:表6.4.3纸面石膏板吊顶选型表产品名称品种适用建筑档次及范围纸面石膏板普通型一般建筑室内吊顶耐水型一般建筑潮湿环境吊顶耐火型一般建筑防火吊顶耐水耐火型一般建筑防潮、防火吊顶4 有防火、防潮要求的空间吊顶可选用硅酸钙板吊顶。有防火、隔音、隔热要求的空间吊顶可选用矿棉板吊顶,未经特殊处理的矿棉板不应在潮湿环境中使用;5 金属板吊顶系统可用于办公室、教室等室内空间也可用于走廊、架空层等室外空间,结合穿孔板和吸声材料等做法可用于对噪声有一定要求的空间,金属吊顶产品分类应符合表6.4.4。表6.4.4金属吊顶产品71、分类表按使用区域分类室内型、室外型按面板形状分类条板、块板、异形板、格栅、网状按材质分类铝合金、镀锌钢6.4.4 工业化公共建筑的地面系统宜选择地砖地面、弹性地面、架空网格地面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 除对洁净度、舒适度等有特殊要求的空间外,均可采用地砖地面系统。公共交通空间、有水空间及对空间易清洁性有较高要求的空间宜采用地砖地面系统;2 弹性地面宜选用聚录乙烯(PVC)地板、橡胶地板或亚麻地板,弹性地面系统可用于教室、办公室等建筑功能空间。室内潮湿空间及半室外空间不宜采用弹性地面系统;3 在存在大量设备,大量管线需遮蔽的建筑空间宜采用架空网格地面系统。网格地板分类、规格、适用范围、性能特点宜符72、合表6.4.5:表6.4.5网格地板分类、规格、适用范围、性能特点分类材质性能特点适用范围不带线槽全钢网格地板全钢构造、拉伸钢板焊接形成、空腔内填充发泡水泥布线量大、互换性好、维修方便、高度可调各种办公、机房塑料网格地板阻燃ABS材料主板之间自然形成网状线槽、穿线量大、可任意扩展各种需要快速综合布线的场合复合网格地板基板为刨花板、水泥刨花板、硫酸钙板、上下层为镀锌钢板可选刨花板、水泥刨花板、硫酸钙板为基板,高度可调,最低安装高度50mm旧楼改造或层高较低场合带线槽全钢线槽网格地板拉伸钢板冲压成型,内腔填充发泡水泥无需揭开地板仅揭开线槽板即可布线,线槽网格地板更具稳定性与方便性,最低安装高度3573、mm高档写字楼、承载性要求较高的办公区4 地砖地面宜采用地砖胶粘剂粘贴,并应避免空鼓情况发生。6.4.5 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公共卫生间平面布局宜采用迷宫式布局,不设置外门;2 公共卫生间宜采用不降板异层排水方式。如厕器具选用坐便器时如厕区域地面不应高于其他区域。7 标准化设计7.1 一般规定7.1.1 工业化建筑应通过标准化设计实现建筑部品部件少规格、多组合以及满足多场景的应用需求,并通过统一的规则和方法整合为一个完整的建筑。标准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取措施减少构件的规格种类,实现构件和部品的可互换性,以及提高预制构件、部品部件、定型模板的重复使用率;2 应结合项目需求,制定模74、数协调规则,统一几何定位原则和坐标系,确保各系统空间定位的统一性;3 应结合项目需求和特点,确定基本模块单元,将基本模块进行系统集成后,通过制定统一的接口标准和连接规则,组合为完整的建筑。7.1.2 标准化设计应遵循“建筑、结构、机电、装修一体化”和“设计、生产、建造一体化”原则,宜充分体现系统性和集成性基本要求。应根据本标准的规定确定结构、围护、机电和内装四大系统及其若干子系统间的关联关系。7.1.3 标准化设计应保证部品部件的类型、性能、规格、质量、所用原材料、工艺工法和检验方法等规定的统一。7.1.4 标准化设计应确定结构、围护、机电和内装四大系统及其若干子系统间的关联关系。标准化设计应75、符合下列规定:1 应制定预制结构构件的模数协调、规格尺寸及节点连接规则,保证预制构件的高效组合和装配;2 应统一外墙、外门窗、外遮阳等构件和部品的空间定位和尺寸协调关系,结合立面形式优化构件和部品的组合关系;应保证外墙与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安全可靠,便捷高效;3 设备及管线宜采用预制模块,在工厂集成,在现场整体组合,采用非焊接连接装配实现高效拼装;4 内装系统宜采用工厂化的部品部件,提高工厂生产的集成化程度,减少施工现场的工序和流程;5 工业化建筑的结构、围护、机电和内装四大系统应进行集成设计,各部品部件、设备与管线之间应采用标准化接口,接口尺寸应满足公差要求。7.1.5 标准化设计应保证部品部76、件的类型、性能、规格、质量、所用原材料、工艺工法和检验方法等规定的统一。7.1.6 工业化建筑应采用平面标准化、立面标准化、构件标准化、部品标准化设计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平面标准化设计宜通过模块组合实现各种功能的户型模块,户型模块内部空间可灵活布局形成多变的空间布局。模块单元可在基本标准模块的基础上根据建筑功能的需要进行拓展,宜通过开间或进深的模数数列变化,满足不同面积、不同使用功能、不同建筑平面组合或不同套型标准的需要;2 立面标准化设计应尊重地域气候环境和地域文化传统,遵循标准化与多样化协调统一的原则实现立面多样化。宜采用标准构件和标准部品在满足功能使用和空间形态要求的同时可结合建77、筑功能、材料属性、空间组合等方面通过组合的方式实现多样化立面,以丰富城市面貌,满足总体规划等要求;3 构件标准化设计除了满足生产工艺、运输要求、安装要求及各专业设计要求外,还应减少构件的种类和规格实现大尺寸设计,支撑规模化生产,减少吊次、减少工序、提高效率,节约造价;4 部品的标准化设计应以功能需求为基础,基于人体工学和模数协调原则,通过模数网格建立系列化的部品,其安装空间应符合工艺要求,同时其安装点位宜处于模数空间网格之中。7.2 平面标准化设计7.2.1 平面标准化设计应结合模数协调、模块组合等方法进行全专业协同设计,实现规则引导下模块的标准化、系列化,最终实现模块组合的多样化,并应符合下78、列规定:1 应制定模块标准,建筑、结构协同,并应根据需要确定最优结构大空间;2 应设计协同生产、施工,确定模块变化规则,并应实现模块的系列化;3 应根据模块变化规则设计出适合本项目功能需要的标准模块;4 应以经济性、适用性、高品质为目标,制定模块组合规则,将标准模块多样化组合为不同楼栋的标准层平面,并应用楼栋平面进行规划总平面组合设计。7.2.2 平面标准化设计宜采用优先尺寸或可选尺寸实现建筑主体结构和建筑内装修之间的整体协调,同时实现构件及部品设计、生产和安装工序中标志尺寸、制作尺寸和实际尺寸之间的尺寸协调。7.2.3 工业化建筑进行模数协调时应采用部品部件的标志尺寸作为协调尺寸,标志尺寸宜79、选用本标准规定的优先扩大模数。部品部件宜在满足受力合理、生产简单、尺寸标准和减少种类等需求的前提下实现其通用性和互换性。7.2.4 工业化住宅平面标准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业化住宅建筑宜采用模数网格进行设计,以满足住宅平面功能布局的灵活性与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间的尺寸协调,工业化住宅建筑适用的优先尺寸和可选尺寸可按表7.2.1取值:表7.2.1工业化住宅建筑适用的优先尺寸和可选尺寸(mm)类型建筑基础尺寸预制墙板尺寸预制楼板尺寸部位开间进深层高厚度长度高度宽度厚度优先尺寸2M2MlMlM2MlM2M0. 2M可选尺寸1M1M0. 5M0. 5M1M0. 5M1M0.1M类型门洞尺寸窗洞尺寸80、内隔墙尺寸部位宽度高度宽度高度厚度长度高度优先尺寸2MlM2MlMlM2MlM可选尺寸1M0. 5M1M0. 5M0. 2MlM0. 2M注:1.表中M为模数(下同)。2.楼板厚度的优先尺寸序列为 120、140、150、160、180mm。3.内隔墙厚度优先尺寸为 100、120、150、180、200mm ,高度与楼板的模数数列相关。2 工业化住宅外门窗洞口的优先尺寸可取现行行业标准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 445的推荐尺寸;表7.2.2工业化住宅外门窗洞口优先尺寸(mm)项目优先尺寸外门宽度900 1000 1200 1500 1800高度2100 2200 2300 2400外81、窗宽度600 900 1200 1500 1800 2100 2400高度1400 15001600 1800 2100 24003 工业化住宅平面标准化设计应以住宅套型为最小单位,划分基本模块并进行标准化设计,形成系列化的若干套型模块;4 工业化住宅楼栋单元可由标准套型模块和可变模块排列组合而成,应以满足住宅功能需求为目的,将各种类型模块组合成多样化的住宅楼栋;5 工业化住宅套型模块宜具有可分解、可组合、可互换的功能,满足模数协调要求的同时,宜采用标准化和通用化构件部品,为主体构件和内装部品尺寸协调、工厂生产和装配式施工创造条件。7.2.5 工业化公共建筑平面标准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82、根据建筑功能所需空间尺寸选型适宜的结构体系,并应根据所选结构体系确定结构构件标准尺寸;2 应依据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尺寸确定平面轴网尺寸模数实现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机电设备系统和内装系统的尺寸协调。7.2.6 工业化住宅套型模块包含的卫生间模块中,套型内部空间分隔墙宜为非承重墙。卫生间模块应包括如厕、洗浴、盥洗、收纳等功能,应根据套型定位及一般使用频率和生活习惯进行合理布局,其布局模式及尺寸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整体卫浴间 JG/T 183的规定,并应符合当地居住者使用习惯。卫生间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独立卫生间宜采用分离式布局;2 主卧卫生间可在标准模块尺寸内灵活布置形成衍生模块或结合主卧83、布局形成标准主卫模块。卫生间模块布局可按图7.2.1确定;卫生间模块15003100(净尺寸)24001800(净尺寸)注:1.卫生间模块尺寸为室内装修完成面净尺寸,且为300的整数倍。图7.2.1标准卫生间模块平面示意图3 卫生间应采用同层排水设计,宜采用不降板的同层排水技术避免跑冒滴漏等质量通病。7.2.7 工业化住宅套型模块包括的厨房模块与其它套内空间隔墙间宜采用非承重墙。厨房模块应包括收纳、洗涤、操作、烹饪、冰箱、电器等功能及设施根据套型定位合理布局。厨房常用布局模式及尺寸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住宅整体厨房JG/T 184的规定,并应符合当地居住者使用习惯。厨房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厨房模84、块宜配合生活阳台灵活布局;2 管道井应集中布置并预留检修口,同时管井宜与主体结构分离设计。标准厨房模块布局可按图7.2.2确定。厨房模块15003000(净尺寸)24002700(净尺寸)图7.2.2标准厨房模块平面示意图7.2.8 工业化集成厨房、卫生间等用水房间给排水竖向立管宜布置于主体结构外,并宜与结构分离,每层应通过挑板固定管线并结合装饰百叶等进行遮蔽美化。7.2.9 工业化住宅阳台模块宜结合客厅开间尺寸进行设计,开敞式阳台应采用适宜的防水与排水做法,并应在与室内开口部位形成可靠的构造连接。7.2.10 开敞阳台宜结合空调板进行标准化设计,应能实现整体生产与装配,并应满足利于立面标准化85、的设计要求。7.2.11 建筑楼栋组合应通过合理的平面组合形成不同的平面形式,应能实现楼栋标准化并控制楼栋的体型。楼栋标准化应运用套型模块化的设计,应从单元空间、户型模块、组合平面、组合立面等四个方面,对楼栋单元进行精细化设计。楼栋标准化平面组合思路及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政府投资类保障性住房宜根据不同面积段功能要求分别实现套内模块标准化,并应包含其户型布置及建设标准等内容;2 应根据XX地区气候特征及建筑类型设计标准核心筒模块,确定其基本尺寸、接口方式及适用范围;3 组合设计宜优先考虑相同开间或进深便于拼接的套型模块进行组合,并宜结合规划要求利用各功能模块的变化组合形成标准套型模块基础86、上的多样化。在满足采光、通风、间距、退线等规划要求情况下,宜优先采用由套型模块组合的住宅单元进行规划设计。工业化住宅楼栋标准化平面组合类型可按图7.2.3确定。平面组合类型: 2T8图7.2.3常用楼栋标准化平面组合示意图7.3 立面标准化设计7.3.1 外墙、阳台、空调机板等构件和门窗、栏杆、遮阳、百叶等部件宜运用模数协调原则进行标准化设计,形成标准化、系列化的模块。模块之间可通过色彩变化,肌理变化,光影变化,组合变化,结合构件本身的造型设计,实现立面标准化与多样化的有机统一。7.3.2 工业化建筑立面应遵循“集成”的设计理念来实现立面形式的标准化与多样化的统一。外墙集成设计方法实现立面多样87、化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通过飘窗、虚实、比例以及窗框分格形式等变化产生一定的灵活性,其中建筑外墙装饰构件宜结合外墙板整体设计,。独立的装饰构件与外墙板连接处的构造,应满足安全、防水及热工设计等的要求;2 宜合理利用外墙预制板、外门窗、幕墙、阳台板、空调板、遮阳设施等标准化部品部件通过多样化的组合与韵律控制的方法形成有秩序的变化和有规律的重复,实现韵律美感。可结合装饰构件色彩、光影、质感、纹理、凹凸等因素设计立面的个性化、多样化;3 宜建立与材料特性和建筑特色相适应的立面美学体系。通过编辑外墙的色彩、光影、质感、纹理、组合及建构方式和叠合顺序等“集成要素”进行再创作,设计多样化的立面形式。7.388、.3 工业化建筑立面可通过饰面多样实现标准化与多样化的统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外墙板的饰面宜采用装饰混凝土、涂料、面砖、石材等耐久、不易污染,且高耐久性和耐候性的建筑材料。应同时考虑外立面分格、饰面颜色与材料质感等细部设计要求,体现工业化建筑立面造型的特点;2 宜通过预制外墙板不同饰面材料(装饰混凝土、清水混凝土、不同肌理的涂料、面砖、干挂石材或石材反打)的不同肌理与色彩变化和不同外墙构件的灵活组合、基本装饰部品可变组合,实现符合建筑审美原则和地域性建筑特征的立面效果。7.3.4 在采光、通风、窗墙比等一定的设计逻辑控制下,工业化建筑立面可通过立面分格和门窗的排列组合实现多样化。可通过89、调节立面分格、门窗尺寸、饰面颜色、排列方式、韵律特征,呈现标准化、多样化的立面设计。7.3.5 工业化建筑采用预制外墙板、板与主体结构、板与板之间接口做法应实现标准化,立面板缝尺寸应实现标准化。7.4 构件标准化设计7.4.1 构件的标准化设计应充分分析预制构件生产工艺、模板利用,依据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进行构件和部品的组合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通过户型模块标准化设计以减少构件模块的预制构件规格,提高构件标准化程度,并可基于模数化延展理念进行预制构件系列化设计,提高预制构件的通用性;2 宜通过最大公约数、归并同类项等数学方法确定构件基本规格,使之重复率高,便于工厂大规模生产;3 构件尺90、寸需要变化时,宜采取“控制一边长不变,另一边长按模数系列化变化”的方式进行设计;4 宜通过归并同类项,结合结构优化,实现现浇节点标准化;5 非竖向承重部分的外墙及分户内墙宜选用混凝土墙,宜通过结构优化设计,结合生产工艺将其做成标准件、通用件,并宜避免二次砌筑、抹灰。7.4.2 构件应根据模数化延展设计原则形成系列构件,并可通过可变模板技术实现构件产品的系列化。工业化住宅建筑常用构件延展设计原则及其模数协调推介尺寸可按表7.4.1取值。表7.4.1构件常用尺寸系列构件种类优先模数最小尺寸(mm)可变尺寸系列(mm)预制外墙板(高度)1M 2700 28003200预制外墙板(长度)1M2100291、2006600预制内墙板(高度)0.5M2700-150(楼板厚度)25503050预制内墙板(长度)1M210022006000板式预制阳台(宽度)2M700900、1100、1300、1500预制楼梯(宽度)1M12001500、1800预制叠合楼板(宽度)0.5M1000105033007.4.3 阳台、凸窗、楼梯梯段等预制构件,应确定优选模数形成定型的通用构件产品,可结合部分“非标”产品进行模块化组合,在保证标准化设计的同时满足多样化设计需求。工业化住宅建筑常用构件标准化设计参考尺寸可按表7.4.2取值。工业化公共建筑楼电梯优先标志尺寸可参考行业标准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 492、45中的推介值。表7.4.2工业化住宅建筑常用构件标准化设计参考尺寸标准预制阳台尺寸:3600mm1300mm面积:2.34标准预制凸窗1尺寸:2000mm700mm说明:集成空调室外机标准预制凸窗2尺寸:2600mm700mm说明:集成空调室外机标准预制双跑楼梯尺寸:5400mm2800mm面积:15.12标准预制剪刀楼梯尺寸:7200mm2800mm面积:20.167.4.4 构件的外观、钢筋笼、模具应进行一体化、标准化设计,应充分利用BIM数字化、可视化和协同性的特点基于BIM的钢筋参数化设计技术,并应实现标准化钢筋笼关联标准化预制构件的规格尺寸、模数序列,匹配相应的标准化模具,以及实现93、对预制构件完整生产流程的控制。7.4.5 构件连接区域应以模数协调、最大公约数原理为依据,并应结合结构的平面尺寸、构件模数尺寸的要求,综合分析规范要求的最小现浇段长度、现浇段铝模的模数、相连构件的标准化等因素对现浇节点进行标准化设计。7.4.6 工业化建筑预制部件在确定制作尺寸时应在标志尺寸的基础上考虑其边界条件、制作和安装公差及其接口的性能和净距,对标志尺寸进行适量的扣减,并应实现预制构件在制作与安装过程尺寸的协调。7.4.7 工业化建筑预制构件的制作公差、安装公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构件连接节点和接口应进行标准化设计,形式及尺寸设计要点可参考工业化建筑尺寸协调标准相关规定。7.494、.8 采用装配式钢和混凝土组合结构时,宜统一结构构件尺寸,实现标准构件多样组合。预制柱宜选用600mm600mm标准截面,也可采用其他标准截面,柱高宜为3.5m、4m、4.5m;钢梁宜为变截面梁,跨度选8m、9m、10m;叠合楼板大跨度可选4m、4.5m、5m预应力带肋叠合板,小跨度可选2m、2.5m、3m四面不出筋叠合板。预应力空心楼板跨度可随设计。1157.5 部品标准化设计7.5.1 工业化建筑部品标准化设计方法及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在标准模块中划分“小模块”并应根据其配置的部品模数进行标准化设计;2 标准“小模块”应根据净尺寸控制原则按部品模数进行系列化设计;3 应结合模数网格确95、定部品尺寸系列。7.5.2 小模块划分原则如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小模块”的划分应以部品部件应用较多、功能单一为原则;2 “小模块”应以部品模数为基本单位,考虑功能需求、人体工学和部品安装要求,以空间的净尺寸为控制手段,采用界面定位法确定装修完成净尺寸;3 应通过“模数中断区”来实现部品、小模块、套型模块以及结构整体之间的尺寸协调。7.5.3 工业化住宅建筑应基于标准户型模块,在净尺寸控制的室内空间模数网格中优先选择厨房、卫生间功能模块为“小模块”对其进行模数化、标准化、精细化设计。7.5.4 工业化建筑内装部品应优选安装便捷、易更换、易维护的部品,对易损坏和经常更换的部位宜选择符合可逆安装96、原则的部品。宜经常检修或更换的部品应配合检修门布置于隐蔽处或进行遮挡处理,检修部品宜集中布置,检修门宜进行标准化设计。7.5.5 工业化建筑内装部品应符合通用化和系列化要求,卫生间、厨房、收纳等空间应采用界面定位法,装修完成面净尺寸应满足通用内装部品规格和尺寸组合的条件。 厨房、卫生间标准化设计7.5.6 厨房和卫生间的精细化设计应协调部品模数和建筑模数,并应基于功能进行集成设计,结合人体工学尺寸与实际使用需求进行标准化模块集成设计。7.5.7 厨房、卫生间模块宜按300mm的整数倍形成模数控制下的模块系列,每增加一级,都应带来功能的提升和增加,体现空间利用的高效性。应匹配户型多样性的需求,并97、应满足不同家庭对空间的使用要求。7.5.8 厨房、卫生间的部品尺寸宜通过模数网格确定,保证部品安装符合空间模数,并应满足多个部品间净空尺寸符合模数的要求。7.5.9 厨卫设备及部品安装应满足上、下道工序要求,其安装点位宜处在模数空间网格之中。7.5.10 厨房、卫生间收纳部品宜通过标准化设计采用统一高度与宽度的柜门板,统一安装高度,降低施工难度,提高产品的经济性。7.5.11 公共建筑卫生间宜以2M为优选模数控制空间净尺寸,门垛尺寸可选1M。卫生间地面宜优先选用400mm400mm或600mm600mm防滑地砖,墙面如果为墙砖,宜选用同规格墙砖,实现墙地砖完全对缝。 其他部品设计7.5.12 98、机电设备部品应具有可组合性和互换性两个特征,接口应实现标准化和通用化,其安装及检修位置宜隐蔽设计。7.5.13 公共管井的净尺寸应根据设备管线布置需要确定,并应满足基本模数的整数倍。7.5.14 内门窗部品宜根据空间功能分类进行标准化设计减少规格,统一安装高度及节点做法。内门窗宜选用成套供应的部品,选用时应明确所采用门窗的材料、品种、规格等指标以及颜色、开启方式、安装位置、固定方式等要求。外门窗部品宜结合立面效果进行标准化设计。7.5.15 室内隔墙、吊顶及地面系统所用饰面部品宜结合空间模数网格进行尺寸协调设计,应采取避免浪费性切割的措施。7.5.16 收纳系统的通用规格优先尺寸,应符合下列规99、定:1 当以150mm为进级单位时,优先尺寸宜为150mm、300mm、450mm、600mm、750mm、900mm,以后按3M进级;2 当以200mm为进级单位时,优先尺寸宜为200mm、400mm、600mm、800mm、1000mm,以后按2M进级8 生产与加工8.1 一般规定8.1.1 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具备质量可靠的生产工艺设施和试验检测条件,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质量可追溯的信息化管理系统。8.1.2 预制构件生产前,应组织设计、生产、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文件交底和会审。8.1.3 预制构件生产宜由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会同各相关方参与首件验收。8.1.4 当采用全过程工程总100、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模式时,为保证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宜采用构件生产总承包单位负责制。8.1.5 预制构件生产前,应由总承包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指定的深化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纸、典型节点图、技术要求等完成深化设计,并应由总承包单位承担深化设计相关责任。8.1.6 深化设计除了满足建筑、结构、机电设备等专业的设计要求外,还应结合预制构件正常使用、生产工艺、运输和安装等要求,细化预制构件的构造、工艺、零配件等因素,并应根据设计文件、生产工艺、运输方案、吊装方案等编制加工详图。深化设计宜包含以下内容:1 预制构件配筋图、吊件及预留洞口图、模具图、钢筋翻样清单、预埋件与部品部件连接件清单等;2 满足建筑101、结构和机电设备等专业要求和构件制作、运输、安装等环节要求的预埋件布置图;3 预制构件脱模、翻转、运输过程中构件以及预埋吊件的施工验算等;4 预制构件在存放、运输、施工等过程中的成品保护要求;5 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完成的深化设计尚应在考虑施工支撑条件下的完成构件施工验算。8.1.7 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定点存放,并采用建筑垃圾减量化回收措施。8.1.8 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留置用于第三方送检的混凝土试块宜根据监理单位要求,并应采用埋设无线射频识别芯片等避免试块造假的措施。8.1.9 预制构件和部品生产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生产单位应制定专门的生产方案;必要时,应进102、行样品试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8.1.10 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宜建立每件构件的全生产周期电子台账,并宜记录构件的型号、规格、尺寸、材料、生产日期、出厂日期等信息。8.1.11 生产单位宜应用BIM技术提升构件生产效率和质量。8.2 材料8.2.1 预制构件生产宜采用机制砂、再生骨料等可再生建筑材料。采用再生集料时,应符合广东省现行标准建筑废弃物再生集料应用技术规范DBJ/T 15-159的要求。8.2.2 预制构件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构件用混凝土及配合比设计应有质量检验记录,宜每周定期对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进行复验调整;2 预制构件脱模、起吊、出厂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8.2.3103、 连接钢筋与预埋吊件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1 连接钢筋应采用HRB400及更高强度钢筋;2 预制构件吊装专用预埋吊件可采用HPB300级热轧钢筋或Q235B级及以上钢材制作,也可采用专用商品预埋吊件,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制作。8.2.4 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手工焊接选用的焊条,应提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7、热强钢焊条GB/T 5118的质量证明文件;2 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选用的焊丝和焊剂,应提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 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 8110的质量证明文件。8.2.5 连接螺栓应符合下列规104、定:1 普通螺栓应提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GB/T 5782和六角头螺栓-C级GB/T 5780的质量证明文件;2 高强螺栓应提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的质量证明文件。8.2.6 构件连接密封及背衬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密封材料应与混凝土具有相容性,以及规定的抗剪切和伸缩变形能力,密封胶尚应具有防霉、防水、耐候等性能,并应提供符合现行团体标准装配式建筑密封胶应用技术规程T/CECS 655的质量证明文件;2 背衬填料宜选用直径为缝宽1.31.5倍的聚乙烯圆棒。8.2.7 灌浆套筒生产单位应提供符合现行标准的检验报告,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对钢筋套筒进行105、进场检测。8.3 模具设计和组装8.3.1 预制构件模具应符合以下规定:1 模具应满足混凝土浇筑、脱模、翻转、起吊时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并应便于清理和涂刷脱模剂;2 用作底模的台座、胎模、地坪及铺设的底板等应平整光洁,不得有下沉、裂缝、起砂和起鼓;3 结构造型复杂、外型有特殊要求的模具应制作样板,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批量制作;4 应定期检查侧模、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定位措施的有效性;5 应采取防止模具变形和锈蚀的措施;6 重新启用的模具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8.3.2 模具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 预制构件模具应按照构件生产线要求进行设计;2 预制构件模具设计考虑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洞、插筋、弯折筋等定106、位要求;3 预制构件模具应采用移动式或固定式钢底模,侧模宜采用钢板或铝合金型材,也可根据具体要求采用其他材质模具;4 模具设计应考虑模数化、标准化、系列化要求,便于组装成多种尺寸形状;5 同类型构件模具设计宜考虑相似构件共模,及个别模具部件标准化应用;6 用于固定模台生产的模具应设计调平装置;7 外墙板饰面模具应按照一次反打成型工艺设计。8.3.3 模具组装应符合以下规定:1 宜采用多种模数化、标准化、系列化模具完成构件模具组装;2 模具应装拆方便,宜采用螺栓连接、销钉连接等连接方式,并应满足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生产工艺和周转次数等要求;3 模具各部件之间应连接牢固,接缝应紧密,附带的埋件或工107、装应定位准确,安装牢固;4 模具应保持清洁,涂刷脱模剂、表面缓凝剂时应均匀、无漏刷、无堆积,且不得沾污钢筋,不得影响预制混凝土构件外观效果;5 模具组装完毕后,表面应光滑,不能有明显划痕、生锈、氧化层脱落等现象,如有浮锈,则应当擦除;6 模具与平模台间的螺栓、定位销、磁盒等固定方式应可靠,防止混凝土振捣成型时造成模具偏移和漏浆。8.3.4 预应力张拉台座应进行专项施工设计,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及整体稳固性,应能满足各阶段施工荷载和施工工艺的要求。8.4 钢筋及预埋件安装8.4.1 钢筋宜采用自动化机械设备加工,钢筋网片、钢筋骨架、桁架钢筋宜采用机械设备辅助加工。8.4.2 预制混凝土墙板108、可采用焊接钢筋网,焊接网表面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缺陷。8.4.3 钢筋半成品、钢筋网片、钢筋骨架、桁架钢筋、型钢和钢板带、保温连接件应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构件生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和钢材表面不得有油污、腐蚀,钢筋焊点无裂纹或烧伤等缺陷,焊点脱焊、漏焊的数量不超过5%,且相邻的焊点无脱焊、漏焊,同一批次半成品抽样比例不低于10%,且不少于3件。对于焊接不合格的,应修整合格后再次送检,并全检;2 钢筋网片和钢筋骨架宜采用专用吊架进行吊运;3 钢筋成品的尺寸应准确,宜采用专用成型架绑扎成型;4 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保护层垫块宜与钢筋骨架或网片绑扎牢固按梅花状布置,间距满足钢筋限位109、及控制变形要求,钢筋绑扎丝甩扣弯向构件内侧。8.4.4 预制构件的钢筋、预埋件、预应力筋等入模安装固定后,浇筑混凝土前应进行隐蔽工程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生产工序。8.4.5 预制构件中的钢筋及预埋件的连接方式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选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钢筋焊接接头、机械连接接头和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均应进行工艺检验,试验结果合格后方可用于预制构件生产;2 螺纹接头(含半灌浆套筒连接接头)应使用专用扭力扳手拧紧至规定扭力值;3 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应全数检查外观质量。8.4.6 钢筋成型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焊接接头及钢筋制品的焊接性能应按批进行抽样检验,应110、获取检查焊接试件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规定;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规定选取检验数量进行检验,应获取检查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及平行加工试件的检验报告,其接头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的规定。8.4.7 预埋件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并应符合“附录C预制构件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的要求:1 预埋件用钢材及焊条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永久受力预埋件用钢材应做原材抽样复检,焊缝施工质量及验收应满足设计要求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的有关规定;2 预埋件加工尺寸111、偏差质量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每一工作班检验次数不少于一次,以同一设备加工的同一类型的预埋件为一批,每批随机抽件数量不少于3件。8.4.8 灌浆套筒预埋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将灌浆套筒、伸出钢筋与模具紧密固定,并应精确控制套筒中心线位置和插入钢筋的长度。通过灌浆套筒连接的预制构件,应当采取可靠措施保证灌浆套筒与插入钢筋的位置偏差及插入钢筋的长度偏差。8.4.9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的预制构件连接钢筋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保证主要受力构件和构件中主要受力方向的钢筋位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连接钢筋应采用专用模具进行定位,并应采用可靠的固定措施112、控制外露长度、位置和顺直度满足设计要求;2 连接钢筋中心位置存在偏差时,可采用钢套管方式进行调整;3 应采用可靠的保护措施,确保混凝土浇筑时不污染连接钢筋。8.5 混凝土及构件成型8.5.1 预制墙板、叠合板宜采用流水线方式生产,预制混凝土叠合墙板可采用自动化钢模台翻转装置成型。8.5.2 预制墙板、叠合板宜采用机械振捣方式成型。8.5.3 混凝土应采用有自动计量装置的强制式搅拌机搅拌,并具有生产数据逐盘记录和实时查询功能。8.5.4 带面砖或石材饰面的预制构件宜采用反打一次成型工艺制作。8.5.5 带保温材料的预制构件宜采用水平浇筑方式成型。8.5.6 预应力筋放张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113、求,且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采用消除应力钢丝或钢绞线作为预应力筋的先张法构件,尚不应低于30MPa。8.6 表面处理、标识及成品保护8.6.1 预制构件的结合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表面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后浇混凝土或砂浆、灌浆料连接的预制构件结合面,宜在模具设计时考虑粗糙面处理,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宜进行拉毛、凿毛或使用带花纹模具处理,也可采用露骨料粗糙面;2 粗糙面的面积不宜小于结合面的80,预制板的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4mm,预制梁端、预制柱端、预制墙端的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6mm;3 无装饰预制构件脱模后若表面存在蜂窝麻面、裂缝、气泡等缺损时,应进行修复114、处理;4 有装饰预制构件脱模后若表面存在蜂窝麻面、裂缝、气泡等缺损时,当缺损影响构件装饰做法时,应进行修复处理。8.6.2 预制构件应进行产品标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构件脱模后应在其表面醒目位置,按构件设计制作图要求对每件构件进行编码,预制构件编码系统应包括构件型号、使用部位、外观、生产日期(批次),预制构件编码所用材料宜为水性环保涂料或塑料贴模等可清除材料;2 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规定或合同要求,对供应的产品签发产品质量证明书,明确重要技术参数;3 预制构件经初检及终检均合格的预制构件出厂前,其表面应有项目名称、构件编号、吊装标识、生产单位、制作日期、安装方向、重心位置等标115、识,标识宜通过二维码或无线射频识别芯片记录。8.6.3 预制构件成品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构件脱模时混凝土强度应根据设计确定,并不低于15MPa;2 预制构件转运过程中不应发生碰撞,且应在刚性搁置点处设置柔性垫片;3 外墙门框、窗框和带外饰装饰材料的表面宜采用塑料贴膜或者其他防护措施;4 预制构件成品外露保温板应采取防止开裂措施,外露钢筋应采取防弯折措施,外露预埋件和连结件等外露金属件应按不同环境类别进行防护或防腐、防锈;5 预制构件超薄、薄壁及门洞口宜设置木方或型钢进行加固;6 宜采取保证吊装前预埋螺栓孔清洁的措施;7 钢筋连接套筒、预埋孔洞宜采取防止堵塞的临时封堵措施;8 当采用反打116、面砖、反打石材,或者清水混凝土饰面时,预制构件在出厂前应对表面进行覆膜防护,对于边角等易损部位应做硬质包角防护;9 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存放处2米内不应进行电焊、气焊作业,以免污染产品;10 钢筋连接套管、预埋螺栓孔应采取封堵措施,防止混凝土浇捣时将其堵塞。8.7 堆放及运输8.7.1 预制构件生产厂家应根据厂区场地及设备条件、构件特点等制定堆放与运输方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企业应针对预制构件的特点和库区实际情况制定存放方案,预制构件在库存期间应确保完好、安全;2 预制构件的存放场地宜为混凝土硬化地面或经人工处理的自然地坪,满足平整度和地基承载力要求,并应有排水措施,存放间距应满足运输车通行117、;3 预制构件应按照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分类存放,产品标识应明确、耐久,预埋吊件应朝上,标识应向外;4 预制构件应按吊装、存放的受力特征选择卡具、索具、托架等吊装和固定措施,卡具、索具、托架应定期检查;5 吊索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6 吊装大型构件、薄壁构件或形状复杂的构件时,应使用分配梁或分配桁架类吊具,并应采取避免构件变形和损伤的临时加固措施。8.7.2 预制柱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柱宜采用水平叠放的方式进行堆放;2 预制柱两端至柱端200mm及跨中位置均设置垫木,且间距不大于1.5m;3 预制柱叠放高度或叠放层数应以确保构件不受损伤为准,柱与柱之间用10010118、0mm木方隔离。8.7.3 预制墙板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内外墙板宜采用专用支架直立存放,吊装点朝上放置,支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2 L型墙板宜采用插放架存放,在墙板的底部宜通长布置长宽高为200mm100mm100mm木方,木方布置应避开反坎,墙板与插放架空隙部分应用木方插销填塞;3 一字型墙板宜采用联排堆放,在墙板的底部宜通长布置长宽高为200mm100mm100mm木方,木方布置应避开反坎,通过调节上方螺杆固定墙板。8.7.4 预制凸窗应采用专用存放架竖直放置,在凸窗窗顶及窗底均应设置支撑架,支撑架与构件接触面要增加胶垫片,避免对构件产生磨损及损坏。8.7.5 叠合板堆放应符合下119、列规定:1 多层码垛存放构件,层与层之间应垫平,各层垫块或木方应上下对齐,垫块或木方尺寸宜为200mm100mm100mm;2 垫木放置在桁架侧边、板两端至板端200mm及跨中位置均应设置垫木且间距不大于1.6m,垫木长、宽、高均不宜小于100mm,最下面一层支垫应通长设置,并应采取防止堆垛倾覆的措施;3 采取多点支垫时,一定要避免边缘支垫低于中间支垫,形成过长的悬臂,导致较大负弯矩产生裂缝;4 叠放高度或叠放层数应以确保构件不受损伤为准;5 每垛之间纵向间距不得小于500mm,横向间距不得小于600mm;8.7.6 空调板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空调板叠放时,层与层之间垫平,各层垫块或木120、方应放置在靠近起吊点(钢筋吊环)的里侧,分别放置四块,应上下对齐,最下面一层支垫应通长设置,垫块或木方尺寸宜为200mm100mm100mm;2 叠放高度或叠放层数应以确保构件不受损伤为准;3 标识应放置在正面,伸出的锚固钢筋应放置在通道外侧,以防行人碰伤,两垛之间将伸出锚固钢筋一端对立而放,其伸出锚固钢筋一端间距不得小于600mm,另一端间距不得小于400mm。8.7.7 叠合梁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叠合梁起吊点对应的最下面一层宜通长垂直设置宽度100mm方木,应将叠合梁后浇层面朝上并整齐放置,各层之间在起吊点的正下方宜放置宽度为50mm通长方木,方木高度不小于200mm;2 层与层之间121、垫平,各层方木应上下对齐,堆放高度不宜大于2层,叠放高度或叠放层数应以确保构件不受损伤为准;3 每垛构件之间,在伸出的锚固钢筋一端间距不得小于600mm,另一端间距不得小于400mm。8.7.8 预制楼梯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梯应正面朝上,在楼梯安装点对应的最下面一层采用宽度100mm方木通长垂直设置;2 同种规格楼梯应依次向上叠放,层与层之间垫平,各层垫块或方木应放置在起吊点的正下方,堆放高度不宜大于4层,叠放高度或叠放层数应以确保构件不受损伤为准;3 方木宜选用长宽高为200mm100mm100mm,每层放置四块,并垂直放置两层方木,应上下对齐;4 每垛构件之间,其纵横向间距不得小于4122、00mm。8.7.9 预制构件运输应符合以下规定:1 预制构件运输应符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并综合考虑限长、限宽、限高、限重及限时等因素;2 应根据预制构件种类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3 对于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和存放应制定专门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4 构件抗弯能力较差时,应设抗弯拉索,拉索和捆扎点应计算确定;5 临时加长车身,在车身上排列数根超过车身长度的型钢或大木方,使之与车身连接牢固,装车时将构件支点置于其上,使支点超出车身,超出的长度由计算确定。8.7.10 预制构件运输时,应根据构件类型不同,采用不同形式运输方式,并应符合下列123、规定:1 预制柱及叠合梁运输宜采用水平单层放置,两个构件交界处应采用5mm厚木板进行隔离,构件与构件间应保持紧靠;2 预制墙板运输宜采用双A存放架靠放,外饰面层应朝外,特殊尺寸的需根据其形状尺寸配置专用运输架;3 预制凸窗运输应采用专用运输架竖直放置,使用绑带加固稳定,两个凸窗顶部使用拉结杆进行加固,运输架与构件接触面应设置胶垫片;4 叠合板运输应采用叠层平放,叠合板之间用垫木隔离,垫木应上下对齐,垫木长、宽、高均不宜小于100mm,板两端至板端200mm及跨中位置均设置垫木且间距不大于1.6m,码放层数应以确保构件不受损伤为准,根据安全条件确定,叠合板在支点处应绑扎牢固,防止构件移动或跳动,124、在底板的边部或与绳索接触处的混凝土,应采用衬垫加以保护;5 预制楼梯运输应采用叠合平放,预制楼梯之间用垫木隔离,垫木应上下对齐,垫木长、宽、高均不宜小于100mm,最下面一根垫木应通长设置,码放层数应以确保构件不受损伤为准,预制楼梯在支点处绑扎牢固,防止构件移动,在楼梯的边部或与绳索接触处的混凝土,应采用衬垫加以保护;6 预制阳台板运输应采用单层平放,预制阳台板底部宜采用200mm100mm100mm木方作为支撑物,支撑应牢固,不得松动,并宜采取绳索绑扎、加设衬垫等有效防止构件损坏的措施,防止构件移动、倾倒、变形等。8.8 预制构件检验8.8.1 预制构件生产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出现外观质量缺陷。125、外观质量缺陷根据其影响结构性能、安装和使用功能的严重程度,可按表8.8.1规定划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表8.8.1构件外观质量名称现象严重缺陷一般缺陷检查方法露筋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纵向受力钢筋有露筋其他钢筋有少量露筋观察蜂窝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成石子外露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蜂窝其他部位有少量蜂窝观察孔洞混凝土中孔穴深度和长度均超过保护层厚度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孔洞其他部位有少量孔洞观察夹渣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夹渣其他部位有少量夹渣观察疏松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构件主要受力部位有疏松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观察裂缝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土内部构件主要受126、力部位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观察连接部位缺陷构件连接处混凝土有缺陷及连接钢筋、连接件松动连接部位有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陷观察外形缺陷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等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饰效果的外形缺陷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形缺陷观察外表缺陷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具有重要装饰效果的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外表缺陷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缺陷观察8.8.2 预制构件出模后应及时对其外观质量进行全数目测检查。预制构件外观质量不应有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制定技术127、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验,对出现的一般缺陷应进行修整并达到合格。8.8.3 预制构件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安装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8.8.4 预制构件尺寸偏差及预留孔、预留洞、预埋件、预留插筋、键槽的位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附录C规定。预制构件有粗糙面时,与预制构件粗糙面相关的尺寸允许偏差可放宽1.5倍。8.8.5 预制构件的预埋件、插筋、预留孔的规格、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1 检查数量:全数检验;2 检验方法:观察和量测。8.8.6 预制构件的粗糙面或键槽成型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1128、 检查数量:全数检验;2 检验方法:观察和量测。8.8.7 面砖与混凝土的粘结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和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的有关规定。1 检查数量:按同一工程、同一工艺的预制构 件分批抽样检验;2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单。8.8.8 预制构件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在构件生产前应检查套筒型式检验报告是否合格,应进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有关规定。1 检查数量:按同一工程、同一工艺的预制构件分批抽样检验。同一批号、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灌浆套筒,不超过1129、000个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3个灌浆套筒制作对中连接接头试件;2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单、质量证明文件。8.8.9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检查数量:按构件生产批次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标准养护试件,取样频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2 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8.9 出厂要求8.9.1 预制构件出厂时,生产单位应同步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出厂合格证、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钢筋复验单、钢筋连接类型工艺检验报告及合同要求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8.9.2 预制构件的资料应与产品生产同步形成、收集和整理,并在构130、件交付完毕后归档。8.9.3 预制构件出厂时,可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进行抽检。9 构件安装施工9.1 一般规定9.1.1 承担装配式结构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9.1.2 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工艺特点,对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承担构件连接灌浆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专项培训,具备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人员应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9.1.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装配式结构施工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宜经过评审后实施;2 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单元131、进行预制构件试安装,根据试安装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完善施工方案;3 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前,应对已完成现浇结构进行交接验收;4 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前,应对安装、支撑等进行短暂工况验算,采取可靠措施保证施工过程安全;5 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危害、灾害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9.1.4 装配式结构施工过程中,同一装配式项目宜采用相同的施工技术,并宜结合项目特点,开展技术交底。9.1.5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宜采用工具化、标准化的施工措施。相应的措施应在该部位作业前安装到位,投入使用前应验收合格。9.1.6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132、半成品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并可按下列规定简化验收:1 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次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2 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扩大一倍,且仅可扩大一倍,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9.1.7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中产生的粘结剂、稀释剂等易燃、易爆化学制品的废弃物应及时收集送至指定存储器内,按规定回收,严禁未经处理随意丢弃和133、堆放。9.1.8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应采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全专业、全过程、全员应用的信息化管理。施工单位宜借助二维码或无线射频等自动识别技术,在施工过程中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做到全程可追溯。9.1.9 施工单位宜应用BIM技术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和建筑质量。9.2 施工组织9.2.1 应组织装配式施工合约界面梳理,明确专业间工作界面和责任主体。9.2.2 应识别装配式施工的前置工作条件,建立专业间联动关系,实现各专业穿插施工,加快整体进度。9.2.3 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前,宜根据工程特点实行样板引路制度。所有样板宜为实体样板,不应仅展示功能。9.2.4 装配式结构工程应通过永临结合、装配化临时措施等134、方式,减少临时措施投入,降低资源浪费,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永临结合方式可选用围墙基础永临结合、现场临电和消防永临结合、现场办公永临结合、室外管网永临结合、道路永临结合等;2 装配化临时措施可选用预制混凝土道路、装配式钢板道路、装配式集水井、装配式围档、装配式电缆沟等。9.2.5 塔式起重机布置宜按照单体建筑独立布置;吊运预制构件的塔吊宜采用起重力矩在250tm及以上的型号,并充分考虑工程所用预制构件的吊运需求。9.2.6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总平面布置,合理设置预制构件吊运堆场区、道路和相关设施,并应采取成品堆放保护措施,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宜根据现场施工组织需求,核定装135、配式构件堆场、运输车辆承载力要求,与设计单位复核后,采取相应安全措施;2 宜做好施工现场物流组织,减少预制构件二次搬运;3 预制构件堆场宜靠近起重吊装机械布置,使用高度1.2m的装配式围挡进行隔离分区,并宜符合本标准8.7节的相关要求;4 预制构件堆场面积宜满足一个结构层构件的堆放需要,并按照计算确定,不宜小于150 m2。9.2.7 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流程应根据项目建筑体系,并应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可按下列规定选用:1 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施工流程包括施工准备测量放线预制墙板安装现浇约束处钢筋绑扎预埋机电暗管连接支撑排架搭设模板搭设预制梁、预制楼板安装现浇楼面钢筋绑扎水、电管线敷设浇筑混凝土养护136、下一层安装,当双面叠合墙板作为地下室外墙使用时,在转角处应采用内外页墙板错开的方式;2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施工流程包括施工准备测量放线预制墙板吊装塞缝灌浆整体自升式爬架铝模安装、加固预制梁、预制楼板安装现浇楼面钢筋绑扎水、电管线预埋墙柱铝模根部水泥砂浆封堵浇筑混凝土养护下一层安装;3 PC铝模工法剪力墙结构施工流程包括施工准备测量放线预制外墙板吊装、校正墙柱钢筋绑扎墙柱、梁板下层铝模板拆除水电线盒定位墙柱铝模脱模剂涂刷墙柱铝模安装梁底、侧模顶撑搭设楼面铝模板开始安装梁钢筋绑扎、板底筋安装墙、柱、模板二次复测调整验收水、电管线预埋板面钢筋绑扎完成、验收墙柱铝模根部水泥砂浆封堵浇筑混凝土养护下一137、层安装;4 装配式钢-混组合框架结构施工流程包括型钢混凝土柱(墙)型钢详图设计型钢加工型钢进场柱脚螺栓加工柱脚螺栓预埋型钢吊装型钢柱脚二次灌浆浇筑柱脚混凝土养护型钢混凝土柱(墙)钢筋绑扎模板支设浇筑混凝土养护下一层安装;5 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框架结构施工流程包括施工准备测量放线预制柱安装预制梁安装梁支撑回顶预应力筋穿筋预制楼板铺设梁柱接缝灌浆预应力筋张拉梁、板钢筋安装、绑扎梁、板混凝土叠合层浇筑下一层预制梁安装;6 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施工流程包括现浇基础吊装准备柱构件吊装临时支撑架梁构件吊装板吊装楼梯、阳台吊装外墙体吊装节点、叠合梁板面层现浇下一层安装。9.3 施工机具与器械9.3.1 施工138、机具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机具的选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 起重吊装机械应根据构件重量、设备额定起重量、吊装距离、吊具重量和钢丝绳许用应力等参数确定,可采用塔式起重机、可移动式吊车等一种或多种起重吊装机械;3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性能完好的构件装配起吊机械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4 预制构件起重作业时,必须由起重工进行操作,吊装工进行安装,严禁无证人员进行起重操作。9.3.2 施工外围护脚手架宜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承插装配式脚手架、装配外挂式脚手架或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并应编制详细的验算书。9.3.3 塔式起重机定位应避开结构主梁、设备机房、消防水池等部位;塔式起重机附墙位置宜选择现浇139、剪力墙、现浇结构梁等部位,并进行荷载复核。9.3.4 施工电梯基础宜设置在地下室顶板,当地下室顶板兼做施工电梯基础使用时,应进行施工电梯基础定位及荷载复核,对施工电梯范围内的顶板应增加施工电梯支撑梁。9.3.5 不同的水平预制构件应配置相应的专用吊具。吊具可采用预埋吊环或埋置式接驳器的形式。采用专用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时,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定选用。9.3.6 预制梁吊装宜采用定制型钢梁、预制楼板吊装宜采用定制方形吊框。当采用多点起吊时,宜加配滑轮组使得每根吊索都能均匀受力。9.3.7 预制构件吊装施工作业使用的专用吊具、吊索、定型工具式支撑、支架等,应进行安全验算。140、预制构件吊装作业所用的安装工器具应定期安排检查,对未经检查或存在安全风险的不得使用。9.3.8 自制、改造、修复和新购置的吊具,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验算或试验检验,经认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9.3.9 梁板吊装前应在梁、板上提前将安全立杆和安全维护绳安装到位,为吊装工人佩戴安全带提供连接点。9.3.10 当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高空作业防坠器。9.4 构件安装9.4.1 构件吊装施工前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复核吊装设备的吊装能力,检查复核吊装设备及吊具处于安全操作状态,对吊装机械设备及吊具进行试车检验并调试合格;2 应进行测量放线、设置构件安装定位标识,应核对已施141、工完成结构或基础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确认混凝土强度和预留预埋符合设计要求,核对预制构件和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复核待安装构件装配位置、节点连接构造及临时支撑方案等;3 预制构件应按照施工方案吊装顺序提前编号,吊装时严格按编号顺序起吊;4 应根据当天的吊装作业内容进行班前技术安全交底,并核实现场环境、天气、道路状况等满足吊装施工要求;5 吊点数量、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应保证吊具连接可靠,应采取保证起重设备的主钩位置、吊具及构件重心在竖直方向上重合的措施,吊索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6 吊装大型构件、薄壁构件或形状复杂的构件时,应采取避免构件变形和损伤的临时加固措施,可使用分配梁或分142、配桁架类吊具进行吊装。9.4.2 吊装时应采用慢起、稳升、缓放的操作方式,吊运过程应保持稳定,不得偏斜、摇摆和扭转,严禁吊装构件长时间悬停在空中。预制柱、墙等体型较大的构件吊装,宜设置缆风绳。9.4.3 预制构件吊装就位后,应及时校准并采取临时固定措施。预制构件就位校核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墙板、预制柱等竖向构件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标高、垂直度进行校核与调整;2 叠合构件、预制梁等水平构件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标高进行校核与调整;3 水平构件安装后,应对相邻预制构件平整度、高低差、拼缝尺寸进行校核与调整;4 装饰类构件应对装饰面的完整性进行校核与调整;5 临时固定措施、临时支撑143、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固性,应按现行国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进行验算。9.4.4 预制构件与吊具的分离应在校准定位及临时支撑安装完成后进行。9.4.5 预制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按照角柱、边柱、中柱顺序进行安装,与现浇结构连接的柱宜先行吊装;2 预制柱的就位以轴线和外轮廓线为控制线,对于边柱和角柱,应以外轮廓线控制为准;3 就位前应预先设置柱底调平装置,控制柱安装标高;4 预制柱安装就位后应在两个方向设置可调节临时固定措施,并应进行垂直度、扭转调整;5 采用灌浆套筒连接的预制柱调整就位后,柱脚水平缝四周宜采用工具式封堵;6 采用浆料封堵时应区别144、截面内与截面外封堵,当采用浆料塞入水平缝内嵌封堵时应采用与灌浆料有良好粘结性的高强专用封堵料。9.4.6 预制剪力墙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现浇结构连接的墙板宜先行吊装,其他构件宜按照外墙先行吊装的原则进行吊装;2 吊装前,应预先在墙板底部设置调平装置;3 采用灌浆套筒连接、浆锚连接的夹心保温外墙板应在保温材料部位采用弹性密堵材料进行封堵;4 采用灌浆套筒连接、浆锚连接的墙板需要分仓灌浆时,应采用座浆料进行分仓;座浆料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5 墙板以轴线和轮廓线为控制线,外墙应以轴线和外轮廓线双控制;6 安装就位后应设置可调节斜撑临时固定,预制墙板的水平位置、倾斜度、高度等通过墙底垫片、临时145、斜支撑进行调整;7 预制墙板调整就位后,墙底部水平缝四周宜采用工具式封堵。采用浆料封堵时应区别截面内与截面外封堵,当采用浆料塞入水平缝内嵌封堵时应采用与灌浆料有良好粘结性的高强专用封堵料;8 叠合墙板安装就位后进行叠合墙板拼缝处附加钢筋安装,附加钢筋应与现浇段钢筋网交叉点全部绑扎牢固。9.4.7 预制梁或叠合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顺序宜遵循先主梁后次梁、先低后高的原则;2 安装前,应测量并修正临时支撑标高,确保与梁底标高一致,并在柱上弹出梁边控制线,安装后根据控制线对梁端、梁侧、梁轴线进行精密调整;3 安装前,应复核柱钢筋与梁钢筋位置、尺寸,梁钢筋与柱钢筋位置有冲突时,应按经设计单位确146、认的技术方案调整;4 安装时梁伸入支座的长度与搁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 安装就位后应对水平度、安装位置、标高进行检查;6 叠合梁的临时支撑,在后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9.4.8 叠合板预制底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前,应测量并修正临时支撑标高,确保与板底标高一致;2 预制底板吊装完后应对板底接缝高差进行校核,当叠合板板底接缝高差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将构件重新起吊,通过可调托座进行调节;3 预制底板的接缝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4 后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9.4.9 预制楼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前,应检查楼梯构件平面定位及标高,并宜设置调平装置;2147、 就位后,应及时调整并固定,固定措施应符合设计规定。9.4.10 预制阳台板、空调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前,应检查支座顶面标高及支撑面的平整度;2 后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9.4.11 预制外挂墙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前应检查、复核连接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尺寸和标高;2 应先将楼层内埋件和螺栓连接、固定后,再起吊预制外挂墙板;墙板上的埋件、螺栓与楼层结构形成可靠连接后,再脱钩、松钢丝绳和卸去吊具。9.4.12 预制构件饰面材料发生碰损时,应在安装前修补,调换、修补饰面材料应采用配套粘结剂。涉及结构性能的损伤时,应由设计、施工和构件生产单位协商处理,确保构件148、满足结构安全、使用功能。9.5 构件支撑9.5.1 支撑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构件吊装过程中,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置临时固定措施,临时支撑及其支点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临时支撑措施应在预制构件与结构可靠连接后,且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强度能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2 构件连接部位后浇混凝土及灌浆料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系统,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拆除临时支撑系统时的后浇混凝土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3 外挂墙板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移除临时支承支座、墙板接缝内的临时支撑垫块;4 拆除的支撑应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并应采取措施避免施工集中堆149、载;5 宜采用装配式组合内支撑。9.5.2 竖向预制构件安装采用临时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柱、预制墙安装时,应根据测量标高预先设置垫块保证底部水平缝宽。方柱底部宜设置四点,一字墙体底部宜设置两点;2 预制柱安装就位后,应在两个相邻方向各采用不少于一道斜撑作临时固定,斜撑与水平面的夹角宜为4560;3 预制墙初步安装就位后应立即设置斜撑作临时固定,斜撑可靠连接后方可脱去墙板上部吊具。墙板下部临时固定可使用另加短斜撑或钢板连接等形式;4 预制柱、预制墙的上部斜撑,其支撑点至底面距离宜为预制构件高度的2/3,不应小于构件高度的1/2;5 在浇筑楼面混凝土时,预制框架柱与预制剪力墙上部外伸钢150、筋应采用套板固定,套板中部应开孔,套板宜为钢套板;6 当现浇混凝土可能使相邻两片预制墙板错位较大时,相邻预制墙板横向之间宜采用临时连接措施。9.5.3 水平预制构件安装采用临时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支撑架体的受力地面应平整坚实,临时竖向连续支撑层数不宜少于2层且上下层支撑应对齐;2 预制梁、预制楼板、预制阳台等水平构件安装时,下部应采用稳固的支撑架,支撑方案须经设计与验算,架体应满足承载力、稳定性要求;3 支撑架的拆除应满足受弯、悬挑等不同受力状态混凝土强度要求;4 水平预制构件安装当采用无竖向支撑架施工方案时,预制构件的搁置端应有可靠托座并满足搁置宽度,托座强度应满足设计与验算要求;5151、 预制楼梯梯段安装时若采用无支撑架方案的,两端现浇混凝土梯梁或走道平台下部的支撑架在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时方可拆除。9.6 连接施工9.6.1 钢筋连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钢筋连接专项施工方案,并在方案中应包括材料要求、灌浆分仓信息、对应构件信息、灌浆工艺、灌浆施工平面图、灌浆质量管理及安全措施等。9.6.2 钢筋连接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应采用由接头型式检验确定的相匹配的灌浆套筒、灌浆料。灌浆套筒与灌浆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灌浆套筒与灌浆料宜同时确定。2 施工中如更换灌浆套筒、灌浆料,应在灌浆前重新进行接头型式检验、工艺检验及有关材料进场检验,其中型式检验应为见证抽样并一次合格。9.152、6.3 预制构件钢筋可采用焊接、机械连接、搭接及套筒灌浆连接等连接方式,钢筋连接长度满足设计要求。钢筋采用焊接、机械连接或套筒灌浆连接时,钢筋连接施工前应进行连接工艺检验。9.6.4 套筒灌浆连接工艺检验应完全模拟现场施工条件,并通过工艺检验确定灌浆料拌合物搅拌、灌浆速度等技术参数。9.6.5 施工现场灌浆前,宜选择有代表性的单元或部位进行试安装和试灌浆。9.6.6 预制构件就位前,应检查下列内容:1 预制构件的类型、编号应正确无误;2 灌浆套筒、被连接钢筋的规格、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 当连接钢筋倾斜时,应进行校直;4 连接钢筋偏离套筒或孔洞中心线不宜超过3mm;5 钢筋套筒、灌浆孔、153、出浆孔内部应干净无污染,当套筒、预留孔内有杂物时,应及时清理干净。9.6.7 灌浆施工方式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构件钢筋水平连接时,灌浆套筒应各自独立灌浆;2 竖向构件宜采用连通灌浆,当单次连通灌浆区域较大时宜设置分仓,分仓区域宜通过灌浆工艺试验确定;每个区域除预留灌浆孔、出浆孔与排气孔外,应形成密闭空腔,不应漏浆;3 竖向预制构件采用逐孔灌浆时,构件底部水平缝宜事先座浆密实,座浆料应全面满铺,确保与预制构件底部充分结合。9.6.8 灌浆料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用量要求配置,并搅拌均匀,其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拌合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有关规定;2 154、拌合物应采用高速搅拌机搅拌充分、均匀,静置2分钟,排气完成后使用;3 浆体随用随搅拌,浆体应在制备后30min内用完;4 在正式灌浆前,应将所有注浆口和排浆口塞堵打开,逐个检查各接头的灌浆孔和出浆孔内有无影响浆料流动的杂物,确保孔路畅通;5 强度检验试件的留置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的有关规定。9.6.9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应按检验批划分要求及时灌浆,灌浆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施工方案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灌浆施工过程中,专职管理人员应全过程质量监控,专职检验人员应及时形成施工质量检155、查记录,监理人员应全程旁站,并留存照片和影像资料;2 宜按照楼栋进行灌浆施工质量评定,单层灌浆施工一次合格率低于95%的施工作业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项目灌浆作业。9.6.10 灌浆施工中,应对钢筋套筒灌浆接头按照灌浆饱满性监测专项方案进行灌浆饱满性监测,必要时也可进行实体局部破损抽样检测其灌浆饱满度,确保接头灌浆密实饱满。对钢筋套筒灌浆接头进行灌浆饱满性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灌浆饱满性监测数据应形成存档资料;2 监测抽测按楼层划分检验批,每楼层抽样监测的数量应不少于预制构件总数的10%,且每件构件抽样监测的套筒数量应不少于2个,传感器宜布置于灌浆仓两端的钢筋套筒中。3 对于监测到的不饱满套156、筒,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9.6.11 外挂墙板与主体结构采用钢构件连接时,应检查被连接构件的安装质量和临时固定的牢固性。9.6.12 采用螺栓连接的剪力墙或柱连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构件吊装就位并调整好标高及垂直度后,应先进行螺栓连接,并应在螺栓可靠连接后卸去吊具;2 螺栓终拧时的拧紧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3 手孔或预埋连接盒尺寸应满足安装螺杆的操作空间要求,且高度不宜大于200mm,宽度不宜大于150mm;4 安装螺栓后手孔或预埋连接盒应采用高一等级细石混凝土或灌浆料填实,墙内螺栓孔应采用灌浆料填实;5 预制柱采用螺栓连接时,基础内的预留螺栓应与水平面保持垂直,螺栓的中心线位置偏157、差不应大于2mm,螺栓的外露长度偏差为0mm+5mm;6 预制构件底面与楼面间的预留安装间隙应及时采用灌浆料填实,并应与构件向上流水的安装进度一致。9.6.13 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外露铁件采取防腐和防火措施。9.6.14 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框架结构中后张预应力连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梁柱采用后张预应力连接时,梁柱结合面应采用补偿收缩水泥基灌浆料灌浆密实,灌浆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的规定,灌浆料宜掺加0.1%体积配筋率的纤维,厚度不得超过30mm,抗压强度应大于结合面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试块尺寸应采用100mm100mm1158、00mm,结合面灌浆时,应采取措施保证预制梁柱中预留孔道畅通;2 施加预应力时,结合面灌浆料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同条件养护的灌浆料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75,其龄期不宜小于7d,且不应低于锚具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手册要求的混凝土最低强度要求;3 预应力筋采用两端张拉时,宜两端同时张拉,也可一端先张拉锚固,另一端补张拉;4 有粘结预应力筋应整束张拉,对直线形或平行编排的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束,当各根钢绞线不受叠压影响时,也可逐根张拉;5 预应力筋张拉时,应从零拉力加载至初拉力后,量测伸长值初读数,再以均匀速率加载至张拉控制力,对塑料波纹管内的预应力筋,张拉力达到张拉控制力后宜持荷159、2min5min;6 采用应力控制方法张拉时,应校核张拉力下预应力筋伸长值,实测伸长值与计算伸长值的偏差不应超过6,否则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再张拉;7 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预应力筋两端正前方不得站人或穿越;8 预应力筋张拉时,应对张拉力、压力表读数、张拉伸长值及异常情况等做出详细记录;9 后张预应力施工应根据环境温度采取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当工程所处环境温度低于-15C时,不宜进行预应力筋张拉,当工程所处环境温度高于35C或日平均环境温度连续5日低于5C时,不宜进行灌浆施工,当在上述温度条件下进行灌浆施工时,应采取专门的质量保证措施。9.6.15 外墙构件拼缝连接160、采用密封胶连接时,应编制外墙拼缝注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拼缝缺陷处理方法、材料要求、注胶工艺、建筑节点防水节能构造、排水措施、质量管理和安全措施等。9.6.16 夹心保温外墙板后浇混凝土连接节点区域的钢筋安装连接施工时,不得采用焊接连接。9.6.17 后浇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后浇混凝土的力学性能指标和耐久性要求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应不低于预制构件的强度,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相关要求;2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混凝土表面要加以保护,其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可在面上进行操作及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3 侧向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棱角和表面不受损161、伤时,方可拆模,拆除模板时要轻轻撬动,使模板脱离混凝土表面,防止碰坏混凝土及模板;4 后浇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应根据不同部位进行控制,当与预制构件连接并直接采用免抹灰批腻子处理时,其模板应采用平整度好并有表面覆膜处理的胶合板或铝合金模板,并保证模板的平整度达到l/500要求;5 叠合剪力墙空腔内宜浇筑自密实混凝士土,自密实混凝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83的有关规定,当采用普通混凝土时,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20mm,并应采取保证后浇混凝土浇筑质量的措施。9.6.18 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装配式结构防水施工应采用满足设计要求的防水构造;2 装配式结构应162、对具有防水构造要求的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预制构件间等交界面进行重点检测,发现存在渗漏情况,需及时采取可靠措施进行修补;3 装配式结构施工应采取可靠措施避免预制构件开裂;4 预制外墙板拼缝如无设计要求时,竖向缝宜设置竖向空腔构造,并在空腔内设置竖向排水措施,水平缝宜设置反槛和水平空腔构造,与竖向空腔连通,通过竖向排水措施将空腔内积水排出至室外;5 预制外墙板拼缝连接宜采用防水建筑密封胶,密封胶施工质量应饱满密实,并应符合相应规定;6 预制挂板内侧拼缝可采用封堵砂浆封缝,砂浆应与挂板粘接牢固,嵌填应饱满密实、均匀连续,不得开裂、起鼓。9.7 部品安装9.7.1 部品安装宜与主体结构同步进行,可在163、安装部位的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进行,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9.7.2 部品安装前,应对所有进场部品、零配件及辅助材料按设计规定的品种、规格、尺寸和外观要求进行检查。9.7.3 部品安装严禁擅自改动主体结构或改变房间的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通、电气等配套设施。9.7.4 部品吊装应采用专用吊具,起吊和就位应平稳,避免磕碰。9.7.5 预制外墙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墙板应设置临时固定和调整装置;2 墙板应在轴线、标高和垂直度调校合格后方可永久固定;3 当条板采用双层墙板安装时,内、外层墙板的拼缝宜错开;4 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164、GJ/T 17的规定。9.7.6 现场组合骨架外墙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竖向龙骨安装应平直,不得扭曲,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2 空腔内的保温材料应连续、密实,并应在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面板安装;3 面板安装方向及拼缝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内外侧接缝不宜在同一根竖向龙骨上;4 木骨架组合墙体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GB/T 50361的规定。9.7.7 铝合金外门窗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的规定9.7.8 轻质隔墙部品中条板隔墙的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JGJ/T 157的有关规定,龙骨隔墙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龙骨骨165、架应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垂直、平整、位置准确;2 龙骨的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3 门、窗洞口等位置应采用双排竖向龙骨;4 壁挂设备、装饰物等的安装位置应设置加固措施;5 隔墙饰面板安装前,隔墙板内管线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6 面板拼缝应错缝设置,当采用双层面板安装时,上下层板的接缝应错开。9.7.9 吊顶部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装配式吊顶龙骨应与主体结构固定牢靠;2 超过3kg的灯具、电扇及其他设备应设置独立吊挂结构;3 饰面板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管线施工,并经隐蔽验收合格。9.7.10 架空地板部品安装前应完成架空层内管线敷设,且应经隐蔽验收合格。9.8 设备与管线安装9.8.1 166、设备与管线需要与结构构件连接时宜采用预留埋件的连接方式。当采用其他连接方法时,不得影响混凝土构件的完整性与结构的安全性。9.8.2 设备与管线施工前应按设计文件核对设备及管线参数,并应对结构构件预埋套管及预留孔洞的尺寸、位置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施工。9.8.3 室内架空地板内排水管道支(托)架及管座(墩)的安装应按排水坡度排列整齐,支(托)架与管道接触紧密,非金属排水管道采用金属支架时,应在与管外径接触处设置橡胶垫片。9.8.4 隐蔽在装饰墙体内的管道,其安装应牢固可靠。管道安装部位的装饰结构应采取方便更换、维修的措施。9.8.5 当管线需埋置在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后浇混凝土中时,应设置在桁架167、上弦钢筋下方,管线之间不宜交叉。9.8.6 防雷引下线、防侧击雷、等电位连接施工应与预制构件安装配合。利用预制柱、预制梁、预制墙板内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接地线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埋和跨接,并进行引下线导通性试验,保证连接的可靠性。9.9 成品保护9.9.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设有成品保护章节,根据项目实际构件类型深化具体成品保护措施。9.9.2 在装卸预制构件时,对构件边角部或链索接触面处的混凝土,宜采用衬垫加以保护。9.9.3 预制构件在起吊、回转、就位与调整各阶段应有可靠的操作与防护措施,以防预制构件发生碰撞扭转与变形。9.9.4 预制构件外露钢筋及金属预埋件应有可靠的防168、锈蚀措施,外露机电管线及接头部位应设置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预制构件的套筒口、注浆和出浆口等应采取措施,保证洁净通畅。9.9.5 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交接部位应设有可靠的防漏浆措施,浇筑过程中应避免预制构件成品非连接表面受水泥浆污染,若有污染应及时清理干净。9.9.6 预制构件灌浆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构件上及地面多余浆料,避免后续工序二次清理。9.9.7 预制楼梯吊装完成后,踢面和踏面应采取可靠的成品防护措施,宜采用厚度不小于9mm的木板贴牢,严禁在构件表面钉钉等损坏成品行为。9.9.8 水平构件的后浇混凝土施工前,应对墙体钢筋采取保护措施,防止钢筋污染和变形。9.9.9 竖向构件吊装前,应将结合面剔凿169、并清理干净。9.9.10 钢筋连接后,未达到规定的强度前不应组织有扰动的后续施工,避免接头破坏。9.9.11 当预制楼梯踏面不再铺设地砖等饰面时,应铺设木板对踏面全面防护,避免施工过程中来回踩踏损坏。9.9.12 当安装预埋窗框等带窗构件时,应及时做好窗框型材保护,可采用木板框或PVC专用窗框防护套,施工过程中严禁人员跨窗踩踏,严禁利用窗洞搬运材料在窗框上搁置并来回拉拽。9.10 施工质量检测与验收9.10.1 装配式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1 项目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施工前,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下部结构的预留、预埋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标准层结构施工;2 项170、目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浇筑混凝土之前,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重点检查预制构件安装和连接节点、装配式模板安装等;3 项目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拆模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结构验收,对工程设计、施工进行阶段性总结和改进,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4 装配式结构、装配式内外墙板、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5 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首层结构验收、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及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9.10.2 装配171、式混凝土结构应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应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相关验收标准规定,按工作班、楼层、施工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9.10.3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9.10.4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记录:1 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图、设计变更文件;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所用各种材料及预制构件的各种相关质量证明172、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3 预制构件安装施工验收记录;4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预应力孔道的灌浆施工记录;5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灌浆饱满度监测记录或其他记录6 后浇混凝土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文件;7 钢筋连接的工艺检验报告;8 后浇注混凝土和灌浆、座浆浆体强度检测报告;9 密封材料及接缝防水检测报告;10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11 结构实体检验记录;12 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13 其他质量保证资料。9.10.5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应按有关规定将验收文件存档备案。10 智能建造10.1 数字设计10.1.1 应结合标准化设计,将工业化建筑的结构、围护、机电设备、装173、饰装修各构件进行数字设计,应通过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接口规则整合为完整的数字孪生建筑模型。10.1.2 宜建立项目级的预制构件库和部品部件库,应充分利用构件库中的模型资源进行构件或部品部件组合设计。设计完成后,应将项目中新增的、对原有构件更新的模型按照预制构件分类添加到构件库中,或按照部品部件库分类添加到部品部件库中。10.1.3 预制构件按材料分为混凝土构件、钢构件和木构件等,其建筑信息模型应包括预制构件类型、分类编码、预制构件外形尺寸形状、钢筋排布、线管预埋、洞口预留、预埋铁件、套管、连接件等的大小和位置关系等信息。并确保构件内部各要素间不产生冲突。宜符合“附录B预制构件建模内容要求表”中要求174、。10.1.4 部品部件模型应包括机电管线、机电设备、模块化标准管道及附件、模块化机电设备等,其建筑信息模型应包含类型定义、分类编码、外形尺寸、材质、性能要求、功率工效等控制性核心指标。10.1.5 应建立数字化协同设计平台,明确方案、初设、施工阶段的数字设计深度要求,并依托数字化平台进行文件归档。上传平台的数字设计文件的法律效力应等同于传统工程图纸,由设计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各阶段数字设计内容按“附录A不同阶段数字设计内容”执行。10.1.6 各阶段均应建立BIM一体化协同机制,实现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内装和造价各专业的协同配合。10.1.7 数字设计应依据CIM平台或其他正规途径获取设计基175、础资料,设计阶段的所有数字设计成果应具备接入XX市CIM平台的数据标准及接口。10.1.8 方案设计阶段应提交总平面规划数字设计成果并具备上载XX市CIM平台的接口和深度。应包括用地红线定位坐标、各类建筑控制线、建筑高度、建筑轮廓定位、绿地范围、消防车道及登高面、道路、广场、进行场地竖向分析、视距分析、建筑性能化(声环境、光环境、热环境、风环境)的分析等。宜基于模型生成技术经济指标,涵盖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信息。10.1.9 初步设计阶段主要解决工程量计算、建筑标准、建造标准和技术标准的确定等工作,应达到下列深度要求:1 应利用BIM算量软件,按照实物量进行工程量提取,在此基176、础上配合完成项目概算。2 应通过数字设计技术进行建筑空间几何尺寸的控制工作,初设阶段应建立室内净高、建筑控高、总平面控制线等的自动校核机制。BIM建模应达到LOD200深度,并完成净高分析报告,生成机电管线布置图纸和预留预埋定位图纸;3 应将具体项目的建筑标准、建造标准和技术标准通过数字化的方式关联到数字设计成果中。应建立满足LOD300深度的BIM成果,具备自动生成材料做法表,各专业物料清单和预制构件清单等功能。10.1.10 施工图设计阶段,BIM建模的内容应包括结构、围护、机电设备、装饰装修四大系统。确保其完整性,统一数据标准,并集成到一个的数字孪生模型中。本阶段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177、围护系统的建模应包括以下内容:屋面及防水、非承重外墙、承重外墙(仅建内表皮模型)、外门、外窗、台阶、坡道、散水、阳台护栏扶手、女儿墙、压顶等;2 结构系统的建模应包括以下内容:桩基、桩承台、条形基础、独立基础、柱墩、砖胎膜、垫层、筏板、后浇带、集水井、结构柱、结构梁、剪力墙、楼梯、预制墙、预制梁、预制柱、叠合楼板、阳台板及边梁等;3 给排水系统的建模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给排水设备、管道、管道附件、阀门法兰、通头管件、零星构件(接头、套管)、卫生器具;4 消防水系统的建模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消防设备、消火栓箱、管道、管道附件、阀门法兰、消防器具、喷头、零星构件(接头、套管)等;5 暖通空调系统的178、建模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通风设备、通风管道、风口、风阀、风管通头等;6 动力系统的建模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配电箱、桥架、电缆(本项不做硬性要求)、附属工程(电缆预留、穿刺线夹,本项不做硬性要求);7 照明和插座系统的建模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灯具、开关、插座、桥架、管线(本项不做硬性要求)、附属工程(电线预留、接线盒,本项不做硬性要求)等;8 防雷接地系统的建模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防雷构件(避雷带、引下线)、接地构件(等电位端子箱、接地母线)、预埋件、门窗栏杆接地、避雷跨接线(本项不做硬性要求)等;9 弱电智能化系统的建模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线槽、桥架、线缆(本项不做硬性要求)、线管(本项不做硬179、性要求)、监控设备、消防器具(感温感烟、声光报警、扬声报警、消火栓按钮)等;10 内装系统的建模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墙柱面、楼地面、天棚建模;11 施工图阶段的数字设计成果应转化为轻量化数据格式,支持网页端、移动端的浏览、查阅等功能。轻量化模型应满足对接预制构件自动化生产线的信息数据标准的要求,能够支持智能建造。12 施工图阶段,应在各专业协同配合的基础上,加入工厂和现场工程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将生产、运输、施工环节的需求全面反映到BIM设计成果中,实现生产和施工阶段的BIM三维仿真。10.2 智能生产10.2.1 智能生产包括围护、结构、机电、内装四大类建筑系统产品的生产制造。10.2.2180、 围护系统产品应包括屋面系统、外墙系统、门窗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使用数字化管理方式实现设计和生产衔接以及生产环节全过程数据贯通。2 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材料、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维护与维修等标准。3 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节能、安全等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2.3 结构系统产品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全/半自动化设备,提高预制构件产量及良品率。2 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设置智能化工厂产品标识,提高生产精度,保障产品质量。3 宜采用绿色建材和性能优良的部品部件,提升建筑整体性能和品质。4 建筑防火、防腐应符合国家现181、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满足可靠性、安全性和耐久性的要求。10.2.4 机电设备系统产品应包括给排水系统、暖通空调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通过网络技术为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带来效益。2 加工制造宜进行模块化集成、微型化精细加工方向发展。3 宜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智能工厂、安全及质量标准的规定。10.2.5 内装系统产品应包括集成楼面系统、集成隔墙系统、集成吊顶系统、集成厨房系统、集成卫浴系统、集成收纳系统、内装门窗系统、内装管线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机器人自动化施工,如喷涂机器人、墙体砌筑机器人、墙/地面施工机器人、3D打印建筑机器人等。2 宜达到工厂化生产标182、准,所有部品部件均在标准化流水线完成生产、组装。10.2.6 建筑系统产品宜采购来自智能工厂的合格产品,智能工厂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智能工厂的生产设备应实现信息互通、信息反馈、实时显示、人机交互等功能。2 智能工厂的工艺设计数字化应包含工艺全过程仿真、电子化的工艺文档、工艺BOM清单、工艺知识库。3 智能工厂的交付标准应包括交付内容、深度要求、流程要求等数字化标准;智能工厂各环节、各系统及系统集成等竣工验收标准。4 智能工厂生产过程中的计划调度、生产执行、质量管控、设备运维等应达到智能化、柔性化和敏捷化标准。5 智能工厂的物流标准应包括物料标识、物流信息采集、物料货位分配、出入库输送系统、作业183、调度、信息处理、作业状态及装备状态的管控、货物实时监控等。6 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在智能检测及质量控制过程中应符合国家检测要求,实现质量数据全面采集及实时分析。7 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的智能化生产信息安全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应具备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10.3 智能施工10.3.1 智能施工应有序组织围护、结构、机电、内装四大类建筑系统,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考虑先结构,再围护,然后穿插机电设备和装饰装修的施工组织流程。宜根据其系统分类组织采购,并在采购合同中约定智能施工相关要求及出厂标准。10.3.2 结构系统施工应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系统施工、装配式钢结构系统施工、装配式木结构系统施工,并应符合下列184、规定:1 当采用装配式剪力墙结构时,宜优先选用智能工厂生产的产品。2 当采用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时,承重墙体(核心筒除外)应全部采用自动化生产线生产的预制构件,构件厂应具备智能工厂标识。竖向承重构件应用部位,应做到免支模,水平构件选择及工艺应满足少支撑的要求。3 当采用PC铝模工法剪力墙结构时,应全部采用自动化铝模工厂生产的成品铝合金模板,预制构件宜优先选用智能工厂标识的产品。4 当采用装配式混凝土框架、钢和混凝土组合框架、钢框架结构等时,应选用标准化的柱、梁和楼板,方便工厂自动化生产。应选用具备较强承载力的预制叠合板,施工工艺应实现少支撑,宜实现免支撑。10.3.3 围护系统施工应包括屋面系统185、施工、外墙系统施工、门窗系统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用预制混凝土外挂墙板时,宜优先选用智能工厂的产品。2 当采用预制混凝土凸窗时,应采用标准化的钢筋网笼,钢筋网应由自动化绑扎装备绑扎成型。3 当采用预制阳台时,阳台板及护栏的钢筋笼应由自动化绑扎装备绑扎成型。4 当采用AAC外墙板时,应内置自动化生产设备生产的钢筋网片,并进行防锈处理。5 生产外门窗的工厂,应符合智能工厂最低要求。6 围护系统施工安装时,应配备现场智能化实测实量装备,并提供偏差检测报告。10.3.4 机电设备系统施工应包括给排水系统施工、暖通空调系统施工、强电系统施工、弱电系统施工、消防系统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186、采用模块化机电管线的模式组织施工并利用机械设备辅助安装,宜采用智能化机电管线安装机器人施工作业。2 各类机电设备用房应采用模块化生产及施工工艺,宜应用智能安装机器人施工作业。10.3.5 内装系统施工应包括集成楼面系统施工、集成隔墙系统施工、集成吊顶系统施工、集成厨房系统施工、集成卫浴系统施工、集成收纳系统施工、内装门窗系统施工、内装管线系统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智能工厂生产的内装部品,2 当墙面、吊顶等采用涂料饰面时,宜采用喷涂机器人施工作业。3 宜采用模块化建筑,实现内装施工的工厂化,并利用智能装备自动装修施工,减少现场作业量。10.3.6 智能施工应以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187、机械、设备的智能为前提,在施工的设计与仿真、构件加工生产、安装、测控、结构和人员的安全监测、施工环境感知中采用信息技术与先进建造技术的施工方式。智能施工应包含对智能化设备、建筑施工机器人、塔吊与升降机监控设备、施工信息化检测系统、施工现场验收与安装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智能化设备宜在施工中须具备视觉识别、自主定位、路径规划及避障等功能,且具有较高的定位精度及识别准确率。2 建筑墙体施工机器人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承载的要求;建筑墙体施工机器人须配备可靠的防坠落装置。3 塔吊与升降机监控设备应配置各类检测传感器、数据传输模块、生物识别模块、监测主机等关键技术模块。4 建筑智能施工188、过程应满足设备与材料验收标准、智能化设备安装标准、建筑设备检测标准等基本条件。5 建筑智能施工的信息化系统检测应包含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的检测、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检测,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可按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进行检测。6 建筑智能施工的系统集成应符合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及设备接口、通信协议的选用原则。10.4 智慧工地10.4.1 智慧工地应采用智能化、信息化的手段,围绕工程现场人员、设备、进度、安全质量、环境等关键生产要素进行智慧化管理,实现传统建筑施工现场参建各方现场管理交互方式、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的数字化,为建设集团、施工企业、政府监189、管部门等提供工地现场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10.4.2 人员管理应包含实名制管理、分账制管理、考勤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等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项目须安装实名制闸机与人员管理系统,应采用智能终端进行人员信息自动化采集,建立人员实名信息库,保障人员信息数据传输稳定。2 实名制闸机及软件系统应存储人脸特征数据,本地系统应具备离线存储考勤记录数据功能。3 应通过项目智能视频监控设备对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未穿反光衣、吸烟等不安全行为进行实时图像识别和预警提示,预防施工现场人员安全隐患。4 人员管理系统数据库宜包含分账数据字段,分账制管理系统可通过标准接口读取人员实名数据,作为分账管理、工人工资发放的依190、据。5 实名制闸机与软件系统须满足广东省市相关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要求,同时须开放统一标准接口,各参与方管理平台应能获取项目人员数据,并保障项目数据传输准确和稳定。10.4.3 设备管理应包括塔吊安全监控、升降机安全监控、智能监控设备等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项目现场使用的每台塔吊均须配备符合标准的塔吊监控模块,每台升降机须配备符合标准的升降机监控模块。2 大型设备的监控模块应具有操作人员指纹识别或人脸识别功能。须具备4G传输功能、局域网(LAN)或Wi-Fi通信接口。现场宜布设网络专线用于视频监控设备数据传输。3 塔吊监测模块应具有高度、风速、吊重、回转、幅度感应功能,升降机监测模块应具有191、高度、载重、生物识别感应功能,4 应具有对施工升降机的载重量、提升速度、提升高度等进行实时监视和数据存储的功能。安全监控设备应能以图形、图表或文字的方式,显示施工升降机当前主要工作参数及与施工升降机额定能力比对信息,工作参数至少应包括:载重量、提升速度、提升高度。当单项工作参数超标时,设备能进行声光报警。5 应具有对塔式起重机的起重量、起重力矩、起升高度、幅度、回转角度、运行行程信息等进行实时监视和数据存储的功能。安全监控设备应能以图形、图表或文字的方式,显示塔式起重机当前主要工作参数及与塔式起重机额定能力比对信息,工作参数至少应包括:起重量、起重力矩、起升高度、幅度、回转角度、运行行程、倍率192、。当任何一项工作参数超标时,设备能进行声光报警。6 项目须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在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安装监控点,监控部位应无监控盲区,拍摄项目整体情况。7 智能远程监控设备须提供远程实时直播及点播服务,视频流应涵盖政府监管平台、参建方自有平台及智能建造平台等多方施工监管平台。8 视频监控设备输出的视频流应支持多种编码方式,支持视频流稳定传输与多路视频输出。9 智慧工地各项监测数据应在本地保存至少2个月,并具备离线存储上传功能,现场网络接通后可自动完成数据上传。10 智能远程监控设备应能识别并抓取现场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及时进行预警提示。10.4.4 进度管理应包括构件提取、进度追溯等内容,并193、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智能建造追溯体系须包含设计院、预制构件加工厂、参建方、施工方等建筑建造全过程中的各参与方,应以数字化设计成果为数据载体,纵向打通设计、采购、生产、施工、运维各阶段。2 智能建造追溯体系须能够基于BIM模型为构件生成唯一标识码,应支持多种方式将构件的设计、生产、进场、安装、验收全过程信息写入唯一标识码,并支持以便捷的方式读取构件唯一标识码内容。3 智能建造追溯体系应支持以可视化的方式在浏览器实时查看构件追溯进度,在线快速浏览BIM模型,同时将构件追溯进度回逆至BIM模型进行可视化展示。4 智能建造追溯体系应基于构件全生命周期追溯数据,建立以实际建造数据为基础的数字孪生模型。1194、0.4.5 安全质量管理应包括施工现场安全常规检查、重点部位专项检查、安全隐患整改上报、质量隐患整改等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项目须使用安全质量管理系统及配套移动APP,项目现场发现的全部安全质量整改问题都应进行问题上传处理,问题整改过程应在系统保留记录,对项目安全质量进行信息化管理。2 安全质量管理系统应支持政府相关单位、项目各方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项目整体安全情况进行监管,应能够提供行业级、企业级的安全数据监管与数据分析服务。3 安全质量管理系统须建立统一标准数据接口,并且数据接口标准须满足广东省市相关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要求,须开放统一标准接口。各参与方管理平台可稳定、实时获取项目安全管195、理数据。10.4.6 环境管理应包含扬尘控制、噪声控制等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现场应至少设置1套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实时监测PM2.5、PM10、噪声等相关环境数据。监控设备应设置在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主出入口内侧,其颗粒物采样口高度应设在距地面3.5m0.5m,四周应无遮挡。2 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应具有超限报警功能,数据传输及接口标准应符合环保部门监控平台的要求。应实时对接至环保部门监控平台,并在项目现场配置电子屏装置公开监测数据。3 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应支持互联网通讯,并具备离线存储上传功能,现场监测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6个月。附录A不同阶段数字设计内容表A不同阶段数字设计内容应用阶段应用项196、应用点分项应用点工作内容一、BIM策划阶段(10分)1.1 BIM应用策划1.1.1BIM管理策划1.1.1.1 明确BIM应用目标1.1.1.2 制定BIM组织管理架构1.1.1.3编制总体BIM进度计划1.1.1.4编制项目BIM应用评审细则1.1.2BIM技术策划1.1.2.1 BIM实施软硬件配置1.1.2.2制定BIM建模标准1.1.2.3 BIM协同方案1.1.2.4明确BIM应用项二、方案设计阶段(5分)2.1 BIM模型创建2.1.1BIM方案模型2.1.1.1建筑方案建模(整体项目)2.1.2BIM场地模型2.1.2.1场地模型建模2.1.2.2场地分析(建筑布局、交通流线、197、视距分析等)2.1.3工业化建筑预制构件组合方案分析2.1.3.1建立项目构件库2.1.3.2标准层预制构件组合方案建模续表A.12.2建筑性能化分析2.2.1建筑性能化模拟分析2.2.1.1日照、采光、热辐射分析模拟2.2.1.2风环境分析模拟、热岛分析模拟2.2.1.3声环境分析模拟2.2.1.4能耗分析模拟2.3 BIM可视化分析2.3.1 BIM可视化2.3.1.1基于模型设计渲染2.3.1.2标准化外立面设计分析(工业化建筑)2.3.1.3场景漫游2.3.1.4 VR技术应用2.4指标计算2.4.1技术经济指标2.4.1.1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分析(模型中)2.4.2工程量计算2.4.2198、.1方案阶段工程量估算三、初步设计阶段(10分)3.1 BIM模型创建3.1.1初步设计建模3.1.1.1初步设计阶段模型深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各专业)3.2 BIM可视化分析3.2.1 BIM可视化3.2.1.1基于模型设计渲染3.2.1.2标准化外立面BIM深化设计3.2.1.3场景漫游3.2.1.4 VR技术应用3.3工业化建筑预制构件组合3.3.1预制构件组合方案(预制构件综合协调)3.3.1.1标准层预制构件组合方案深化3.3.2标准化户型(或单元)3.3.2.1根据模数化原则建立标准化户型BIM模型续表A.23.4 BIM构件库的建立3.4.1模型标准部品部件库的建199、立3.4.1.1根据项目特点和项目需求建立项目部品部件库,如室内家具部品,标准化模块的机电设备等3.4.2预制构件库的建立3.4.2.1根据预制构件组合方案,初步建立该项目的预制构件库3.5全专业综合协调3.5.1碰撞检查3.5.1.1碰撞检查报告3.5.2管线综合3.5.2.1管线综合优化报告3.5.3净高分析3.5.3.1净高分析报告3.6指标计算3.6.1技术经济指标3.6.1.1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分析(模型中)3.6.2预制率/装配率计算3.6.2.1预制率/装配率计算分析(模型中)3.6.3工程量计算3.6.3.1初步设计阶段工程量计算(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各专业)四、施工200、图设计阶段(20分)4.1 BIM模型创建4.1.1施工图设计阶段建模4.1.1.1施工图阶段模型深化4.2全专业综合协调4.2.1碰撞检查4.2.2管线综合4.2.3净高分析4.2.4设计规范检验4.3工程算量4.3.1算量模型的建立4.3.1.1转换算量模型4.3.2工程量计算4.3.2.1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量计算(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内装等各专业)4.3.2.2根据商务要求生成工程量清单续表A.34.4工业化建筑全专业协调4.4.1预制构件整体协调4.4.1.1综合考虑全专业需求,通过BIM模型精准定位预制构件空间位置以及预留预埋点位4.4.2建筑、结构和装配式机电、装配式内201、装协调4.4.2.1通过BIM模型模拟各专业构件的构造关系及空间位置关系,实现协调统一,体现装配式建造优势。4.5施工图出图4.5.1出图标准和规范4.5.1.1按照规范的要求和项目需求设定BIM出图标准4.5.2出图内容4.5.2.1平面、立面、剖面、大样图等4.5.2.2机电管线定位、管线预埋定位等准确安装定位图等4.5.2.3预制构件加工图、复杂节点三维透视图等五、预制构件深化设计阶段(5分)5.1装配式预制构件深化设计5.1.1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出图5.1.1.1结合各专业,对预制构件进行深化设计,并导出预制构件生产施工图5.1.2对接预制构件生产线5.1.2.1将模型成果与预制构件工厂202、对接,实现钢筋自动加工,实现基于BIM模型下料六、施工交底(5分)6.1设计变更管理6.1.1设计变更(模型)6.1.1.1根据现场问题进行设计变更(模型中)6.2可视化交底6.2.1可视化交底与交流6.2.1.1通过BIM模型进行现场交底6.2.1.2 VR全景展示项目预期完成效果6.2.1.3 VR模拟装配式构件的拼装,进行施工交底与培训七、施工阶段(40分)7.1 模型深化7.1.1 土建模型深化7.1.1.1 建筑模型深化,主要包括对建筑节点构造、幕墙节点等部分的深化7.1.1.2 结构模型深化,包括对混凝土结构的模板、预留洞、预埋件定位、钢结构的节点等内容进行深化续表A.47.1.2203、 机电模型深化7.1.2.1 机电模型深化主要包括综合管线排布深化(包括安装顺序、操作净空等)、根据机电设备产品信息建模、综合支吊架建模等7.1.3装饰模型深化7.1.2.2 装饰模型深化主要内容包括精装机电末端点位,装饰装修细节做法建模等7.2 场地布置及设备管理7.2.1 场地布置7.2.1.1 场地布置的主要内容包括场地建模、塔吊布置、临水临电布置、钢筋加工棚布置、材料堆场布置、办公宿舍区布置等7.2.2 设备管理7.2.2.1 依据BIM模型对设备的空间和使用时间进行记录和管理7.3 施工模拟7.3.1 施工组织模拟7.3.1.1 项目里程碑形象节点模拟动画、关联项目各时间进度计划的施204、工仿真模拟动画等7.3.2 专项工艺模拟7.3.2.1 复杂施工工艺或构造节点施工的专项动画模拟7.3.3 预制构件吊装模拟7.3.3.1 预制构件进场、堆放方案及吊装时间顺序模拟、铝模板安装模拟7.4 施工文件管理7.4.1 图纸变更管理7.4.1.1 BIM模型对应变更修改并及时交底管理7.4.2 文件管理7.4.2.1 以BIM模型为中心,结合施工管理平台,连接文档进行文档的有效管理7.5 分阶段施工算量7.5.1 BIM模型分阶段算量7.5.1.1 根据施工深化的BIM模型以周、月、季度为周期进行工程量计算和统计7.6 施工质量控制7.6.1 材料质量控制7.6.1.1 根据BIM模型205、,对材料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7.6.2 施工质量控制7.6.2.1 BIM模型与现场实际情况的匹配检查点八、竣工交付阶段(5分)8.1 运维模型移交8.1.1 竣工模型移交8.1.1.1 将施工完成模型移交给业主8.2 运维管理8.2.1 基于BIM模型进行运维管理8.2.1.1 包括空间管理、资产管理、设备管理等130附录B预制构件建模内容要求表表B预制构件建模内容要求表序号构件类型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01.外墙(围护)承重墙外形尺寸,钢筋,连接件,预埋件a.材质说明b.砼强度等级c.预埋件类型及个数d.混凝土体积e.钢筋形状f.出图视图挂板外形尺寸,钢筋,连接件,预埋件凸窗外形尺寸,钢筋,连接206、件,预埋件02.内墙承重墙外形尺寸,钢筋,连接件,预埋件隔墙外形尺寸,几何构造关系03.楼板实心板外形尺寸,钢筋,连接件,预埋件空心板外形尺寸,几何构造关系04.楼梯外形尺寸,钢筋,连接件,预埋件05.阳台外形尺寸,钢筋,连接件,预埋件06.空调板外形尺寸,钢筋,预埋件07.标准化景观装饰构件外形尺寸,钢筋,预埋件08.标准化内装装饰构件外形尺寸,钢筋,预埋件附录C预制构件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表C-1预制楼板类构件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次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检查方法1规格尺寸长度12m5用尺量测两端及中间部,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值12m且18m1018m202宽度5用尺量测两端及中间部207、,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值3厚度5用尺量测板四角和四边中部位置共8处,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值4对角线差6在构件表面,用尺量测两对角线的长度,取其绝对值的差值5外形表面平整度内表面42m靠尺和塞尺检查外表面36楼板侧向弯曲L/750且20拉线、钢尺量最大侧向弯曲处7扭翘L/750四对角拉两条线,量测两线交点之间的距离,其值的2倍为扭翘值8预埋部件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偏差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平面高差0,-5用尺紧靠在预埋件上,用楔形塞尺量测预埋件平面与混凝土面的最大缝隙9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偏移2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外露长度+10,-5用尺量测10预208、埋线盒、电盒在构建平面水平方向中心位置偏差10用尺量测与构件表面混凝土高差0,-5用尺量测11预留孔中心线位置偏移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孔尺寸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尺寸,取其中较大值12预留洞中心线位置偏移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洞口尺寸、深度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尺寸,取其中较大值13预留插筋中心线位置偏移3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外露长度5用尺量测14吊环、木砖中心线位置偏移10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留出高度0,-10用尺量测15桁架钢筋高度+5,0用尺量测表C-2预制墙板类构件外形尺寸允许209、偏差及检验方法项次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检查方法1规格尺寸高度4用尺量测两端及中间部,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值2宽度4用尺量测两端及中间部,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值3厚度3用尺量测板四角和四边中部位置共8处,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值4对角线差5在构件表面,用尺量测两对角线的长度,取其绝对值的差值5外形表面平整度内表面42m靠尺和塞尺检查外表面36楼板侧向弯曲L/1000且20拉线、钢尺量最大侧向弯曲处7扭翘L/1000四对角拉两条线,量测两线交点之间的距离,其值的2倍为扭翘值8预埋部件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偏差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平面高差0,-5用尺紧靠在预埋件上,用楔形塞210、尺量测预埋件平面与混凝土面的最大缝隙9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偏移2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外露长度+10,-5用尺量测10预埋螺母中心线位置偏移2用尺量测平面高差0,-5用尺量测11预留孔中心线位置偏移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孔尺寸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尺寸,取其中较大值12预留洞中心线位置偏移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洞口尺寸、深度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尺寸,取其中较大值13预留插筋中心线位置偏移3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外露长度5用尺量测14吊环、木砖中心线位置偏移10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211、,取其中较大值留出高度0,-10用尺量测15键槽中心线位置偏移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长度、宽度5用尺量测深度5用尺量测表C-3 预制梁柱桁架类构件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次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检查方法1规格尺寸长度12m5用尺量测两端及中间部,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值12m且18m1018m202宽度5用尺量测两端及中间部,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值3高度5用尺量测板四角和四边中部位置共8处,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值4表面平整度4用2m靠尺安放在在构件表面上,用楔形塞尺量测靠尺与表面之间的最大缝隙6侧向弯曲梁柱L/750且20拉线、钢尺量测最大侧向弯曲处7桁架L/10212、00且208预埋部件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偏差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平面高差0,-5用尺紧靠在预埋件上,用楔形塞尺量测预埋件平面与混凝土面的最大缝隙9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偏移2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外露长度+10,-5用尺量测11预留孔中心线位置偏移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孔尺寸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尺寸,取其中较大值12预留洞中心线位置偏移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洞口尺寸、深度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尺寸,取其中较大值13预留插筋中心线位置偏移3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外露长度213、5用尺量测14吊环中心线位置偏移10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留出高度0,-10用尺量测15键槽中心线位置偏移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长度、宽度5用尺量测深度5用尺量测17预制空腔柱钢筋纵向钢筋总长度5尺量纵筋长度三处,取取偏差绝对值较大者外露钢筋中心线位置4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钢筋外露长度5用尺量测表C-4 叠合墙板构件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次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检查方法1尺寸长度3m5用尺量测两端及中间部,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值3m且6m56m且10m810m102总厚度0.3m3用尺量板四角和四边中部位置共8214、处,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值0.3m且0.6m5叶板厚度+1,-33高度4用尺量测两端及中间部,取其中偏差绝对值较大值4内外板错位5靠尺安放在构件侧端面上,用钢尺量测错位尺寸偏差绝对值较大值5对角线差5在构件表面,用尺量测两对角线长度,取其差值的绝对值6外形表面平整度内表面4用2m靠尺放在构件表面上,用楔形塞尺量测靠尺与表面之间的最大缝隙外表面37侧向弯曲L/1000且10拉线,钢尺量最大弯曲处8扭翘L/1000且10四对角拉两根线,量测两线交点之间的距离,其值的2倍为扭翘值9预埋部件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偏差3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平面高差0,-3用尺紧靠在预埋件上,用楔形215、塞尺量测预埋件平面与混凝土面的最大缝隙10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偏移2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外露长度+3,-3用尺量测11预埋线盒电盒在构件平面的水平方向中心位置偏差3用尺量测与构件表面混凝土高差0,-3用尺量测12预留孔中心线位置偏移3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孔尺寸3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尺寸,取其中较大值13预留洞中心线位置偏移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洞口尺寸、深度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尺寸,取其中较大值14吊环中心线位置偏移5用尺量测纵横两个方向的中心线位置,取其中较大值留出高度0,-10用尺量测15钢筋伸出钢筋5用尺量216、测表C-5 带饰面预制构件的装饰外观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次装饰种类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通用表面平整度22m 靠尺或塞尺检查2面砖、石材阴阳角方正2用内外直角检测尺检查3上口平直2拉通线用钢尺检查4接缝平直3用钢尺或塞尺检查5接缝深度5用钢尺或塞尺检查6接缝宽度2用钢尺检查引用标准名录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 445装配整体式叠合剪力墙结构技术规程DBJ/T15-210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398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装配式建筑密封胶应用技术规程T/CECS 655住宅设计规范GB50368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217、准DBJ-15-5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建筑废弃物再生集料应用技术规范DBJ/T 15-159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住宅整体厨房JG/T 184住宅整体卫浴间 JG/T 18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JGJ/T 15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218、/T 5117热强钢焊条GB/T 5118熔化焊用钢丝GB/T 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 8110六角头螺栓GB/T 5782六角头螺栓-C级GB/T 578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83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 17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GB/T 50361预制混凝土外挂墙板应用技术标准JGJ/T 45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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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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