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总体规划方案文本(3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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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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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 本 目 录总则1第一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调整2第一节灾后安置与应急规划指导建议2第二节发展目标与战略2第三节县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3第四节县域城镇结构规划3第五节县域城乡建设用地标准4第六节县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规划4第七节县域产业空间布局4第八节县域历史文化保护5第九节县域旅游发展规划5第十节县域综合交通规划6第十一节县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6第十二节县域生态保护7第十三节县域空间管制8第十四节山前河谷地区建设指引10县域城镇体系调整附表11第二章县城城市总体规划12第一节城市性质与职能12第二节城市规模12第三节新县城发展目标12第四节新县城分阶段建设目标13第五节县城用地建设适宜性分区划定2、14第六节新县城城市空间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14第七节新县城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14第八节新县城行政及事业单位用地15第九节新县城公益性服务设施用地15第十节新县城工业用地与产业发展16第十一节新县城道路交通设施17第十二节新县城城市绿地系统与风景旅游19第三章新县城总体城市设计20第一节城市形态20第二节公共空间20第三节城市景观20第四节城市风貌片区21第四章新县城市政工程设施22第一节供水工程22第二节雨水工程22第三节污水工程22第四节供电工程23第五节通信工程23第六节燃气工程24第七节环卫设施24第八节地下管线综合25第九节建设与管理25第五章新县城水系25第六章新县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3、护26第一节资源节约26第二节环境保护目标26第三节环境保护措施27第四节环保设施建设27第七章新县城综合防灾27第一节城市安全27第二节城市防洪28第三节抗震防灾28第四节消防规划28第五节人防规划28第八章新县城规划控制与实施28第一节规划控制28第二节规划实施30附表3121 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文本总则第1条 项目背景为加快北川灾后重建步伐,尽快恢复北川县县城功能,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本次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灾后重建规划。第2条 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编制将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积极构建社4、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满足灾区人民群众迫切需求为目标,充分惠及人民群众,重点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第3条 规划基本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发200831号)(4)绵阳市“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镇体系规划(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6)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8)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9)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5、2号)第4条 新县城规划区划定本次规划划定的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范围,作为控制和管理北川县城规划建设的依据,其边界为:东至温泉村、东鱼村的东边界和水磨河西侧浅丘山脊连线,西至常乐村、红岩村的西边界和寻龙山国家地质公园西侧、南侧的山脊连线,南至常乐村、红旗村和东鱼村的南边界,北至白马堰大桥和从杨家大山至杨家老院子的高山边缘。总面积为38.7平方公里。第5条 规划层次本次规划包括县域、河谷地区、县城(包含原安昌镇和新县城)、新县城四个层次。其中,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是本次规划的重点。(1)县域包含原北川县域及永安、安昌两镇和黄土镇的红旗、顺义、红岩、东渔四村,面积3150平方公里左右。规划核心内容:县6、域城镇体系规划调整。重点在应对本次特大地震灾害和县城的整体异地重建,县域人口、产业和城镇布局调整。(2)河谷地区即从曲山镇任家坪往南沿苏保河、安昌河至新县城的河谷地区,总面积120平方公里,规划核心内容:促进河谷地区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推动北川工业化、城镇化进程。(3)县城包括安昌镇和新县城,规划核心内容:明确安昌镇和新县城的职能定位和分工,促进新县城和安昌镇共同发展,并最终融合。(4)新县城规划核心内容:安排新县城的各项规划建设任务,管理新县城的具体开发建设。第6条 规划期限为2008年2020年近期 2008年2015年远期 2015年2020年第7条 本文本中黑体字内容为本版城市总体规划的7、强制性内容,所有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文本第一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调整第一节 灾后安置与应急规划指导建议第8条 安置方式(1)对受损一般的场镇及农村灾民,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尽量就地安置;(2)对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必须搬迁且能在乡域范围内找到迁建用地的场镇及农村灾民,尽量在本乡域内解决;(3)对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必须搬迁且不能在乡域内找到迁建用地的场镇及农村灾民,由政府统一实施异地安置计划。第9条 安置点选址(1)以就近安置为基本原则,优先在本乡镇范围内异地安置;(2)立足整体优化、合理发展,提出乡镇撤并、搬迁的方案,安置跨乡镇人口。第8、10条 场镇恢复重建类型(见本章附表1)(1)异地迁建乡镇:跨乡镇或县行政范围异地重建的场镇或城镇。应只在极重灾区范围内慎重选择,并符合以下标准:在地震中受到严重损毁,并位于地震与地质灾害的长期严重威胁地区,且现有工程技术措施无法保障其免受灾害破坏。(2)原地异址乡镇:本乡镇内选择新场镇选址重建的场镇或城镇。(3)原地原址乡镇:现址地质安全性较好,原地重建的场镇或城镇。第11条 场镇恢复重建模式(见本章附表2)规划确定维持规模、缩小规模、优化提升等三种模式。各场镇规划以此为原则编制总体规划。第12条 各乡镇场镇分类建设导引(见本章附表2)以规模控制和设施配套为划分标准,制定各乡镇分类建设指引。9、内容包括:建设用地规模、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城镇体系调整优化等。各乡镇具体归属类型应在场镇规划中予以明确。第二节 发展目标与战略第13条 战略目标“再造一个新北川”。以加快新县城建设为中心,重新整合区域发展资源,把恢复重建与推进灾区的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结合起来,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提高北川自我发展能力。第14条 战略措施(1)优化城乡布局,统筹城乡发展抓住灾后重建机遇,优化城乡人口布局,促进北川城镇化进程;尽快恢复全县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新县城的建设,突出新县城对山区乡镇的带动作用10、和服务功能。(2)调整分区发展政策,协调区域发展因地制宜制定分区发展政策,落实适宜重建、适度重建、生态重建的分区发展建设要求;促进高山深谷地区及龙门山地震断裂带核心区域的人口,逐步迁移至山前河谷浅丘地区和山中河谷地带等适宜发展的地区;推动新县城区域性旅游服务基地和山前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融入大绵阳市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山前门户城市的作用。(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以及污染源地区的监督管理,建立中长期生态环境影响监测评估预警系统;加快生态修复与恢复,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治理措施相结合;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限制高污染企业进入,引导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实现资源高11、效合理利用,保护整体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第15条 战略方针(1)坚持就地就近分散安置为主,尊重本人意愿和生产生活习俗,尽快落实城乡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2)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恢复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扩大城镇就业,增加居民收入;落实灾民职业技能培训、福利性补贴发放等工作;努力实现家家有房住、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3)充分依托山东省对口援建的的重点项目,加快新县城的建设,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好北川山东产业园;加快县域道路交通体系建设,推动乡镇恢复重建。第16条 战略步骤(1)近期:优先加快落实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启动新县城和工业园区的建设,强化县域中心的功能重建和带动作用;12、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推动全县乡镇和农村的恢复重建;落实相关实施政策,保障重建工作顺利开展。(2)远期:继续加强县城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城的功能;加快产业调整,进一步实施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推动全县发展方式的转变。第三节 县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第17条 县域总人口规划2010年县域总人口25.6万人,2015年总人口为26.4万人,2020年县域总人口为27.2万人。第18条 县域城镇化水平2010年城镇化率约22.6%,2015年城镇化率达32.3%。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42%。第四节 县域城镇结构规划第19条 县域城镇发展分区(见本章附表3)规划将县域划分四大经济分区:山13、前河谷浅丘经济区、东部低山经济区、中部中山经济区和西部高山经济区。不同分区制定不同发展指引。(见县域发展分区调整规划图)第20条 县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构建“一心、多点、多廊道”的县域城镇空间结构。一心:指北川新县城,是全县域的人口产业集聚区;多点:指村镇体系调整后的山区乡镇;多廊道:指结合主要道路,沿道路两侧布局产业与居民点、旅游区和农业产业区。强调通过式道路交通的建设,为山区的生命线廊道提供高标准保障。(见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图)第21条 县域城镇等级结构(1)一级:北川县城(含安昌镇);(2)二级:永安、擂鼓、禹里;(3)三级:坝底、香泉、小坝、通口;(4)四级:桂溪、陈家坝、片口、青片、14、白坭、开坪、白什、桃龙、墩上、马槽、都坝、贯岭、漩坪、曲山(任家坪)。(见城镇规模与等级结构规划图)第22条 县域城镇职能结构(1)综合型:北川新县城(含安昌镇);(2)工贸型:通口、擂鼓、永安、香泉;(3)农贸型:陈家坝、贯岭、白坭、开坪、小坝、片口、桃龙、坝底、白什、墩上、都坝、漩坪、马槽;(4)旅游型:桂溪、青片、禹里、曲山。(见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图)第23条 县域城镇规模结构(1)5-10万人:北川县城(含安昌镇);(2)0.5-2万人:永安、擂鼓、禹里;(3)0.2-0.5万人:坝底、香泉、小坝、通口;(4)0.2万人以下:桂溪、陈家坝、片口、青片、白坭、开坪、白什、桃龙、墩上、马槽、15、都坝、贯岭、漩坪、曲山(任家坪)。(见城镇规模与等级结构规划图2)第五节 县域城乡建设用地标准第24条 城乡建设用地标准(1)北川县城(新县城 + 安昌镇)人均建设用地94平方米;(2)北川新县城人均建设用地102平方米;(3)重点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60-100平方米以内;(4)一般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120平方米以内;(5)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第六节 县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规划第25条 公共设施配建标准(见本章附表4)以完善结构、建构体系,缩小差距、城乡一体,整体推进、协调统一为原则,规划提出县域公共设施的配建标准。第26条 教育事业发展规划(1)近期全面实施高标16、准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大对初中、小学布局调整;积极发展高中及职业类学校教育,校园向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学要求。(2)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幼儿教育,全面开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充分利用现有学校和职工培训机构作用,发挥全县成人技校的示范作用。(3)高中、职业教育等主要依托新县城(包括安昌镇)布局;中学主要依托二、三级城镇布局;而小学依托乡四级集镇,重点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第27条 卫生事业发展规划(1)实现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构筑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2)加大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设施的投资力度,不断提高县域整体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卫生管理水平。(3)建立新县城、乡17、镇、乡村三个等级的医疗机构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第28条 文化事业发展规划(1)充分发掘民族民俗文化资源,积极开展各种传统文化活动,形成具有典型山区城镇、乡村特点的羌禹地域文化体系。(2)新县城建设县域文化中心,配置特色的文化设施;二级、三级城镇配置文化站,逐步形成一处综合性的文化中心,可以根据需要配置电影院;四级城镇与乡所在的集镇,配置文化站;中心村配置最基层的文化设施,主要内容为图书室与活动室。第29条 体育事业发展规划(1)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建成群众体育普及,场地设施比较完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体育产业体系。(2)新县城建设标准体育场,增设游泳池及各类球18、场,结合部分中学体育设施、公园设施形成县级体育中心;一般城镇和农村可结合学校,建设体育活动场所;(3)积极发掘传统民族体育项目,对民族体育设施建设实施适当倾斜政策,在新县城体育中心公园应建设民族体育广场。第30条 社会保障发展规划(1)推进农村残障孤寡人群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2)继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3)巩固、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4)完善其他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制度。第七节 县域产业空间布局第31条 产业发展目标总体目标是:抓住重建机遇,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体系;转变发展方式,构筑北川新的发展格局。第32条 产业发展策略(1)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全县各地19、现有的自然、资源条件,调整农业在各地的分布格局,最大限度利用各乡镇条件优势,合理进行农业布局,使农业在各地的生产和布局合理化、效益化。(2)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因地制宜的对灾前企业进行重建恢复,扩大生产;山东援建产业园区近期优先发展与北川劳动力就业能力相适应的农副产品加工、新型建材、旅游产品加工生产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可适时承接绵阳市及区域产业转移,提升产业层次和结构;鼓励扶持个体私营经济,以及中小企业的发展。(3)重点发展以商贸、旅游为主的服务业 优化城乡服务设施网点布局,恢复重建群众基本生活生产的商业服务网络,建设批发市场和生产资料流通服务设施。建设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丰富文化旅游资源,重建20、新建重要景区景点、民族特色旅游城镇和村落;恢复发展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游,构建完善的地方旅游产业体系。第33条 产业空间布局落实适宜重建、适度重建、生态重建的分区要求,因地制宜的制定适合北川的分区产业政策。(1)山前河谷和浅丘地区乡镇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新型建材并承接区域产业转移,融入绵阳产业体系,成为北川推进工业化,承载产业和创造就业的核心区域。(2)中部中山地区发展以旅游、生态农业为主的特色产业,建设精品旅游区,适度开发优势矿产资源,不再建设成规模的产业区。(3)西部高山、龙门山地震断裂带等生态重建地区应适度发展旅游业和农林业,严格限制其他产业发展,原则上不在原地恢复重建工业企业。第八21、节 县域历史文化保护第34条 历史文物古迹重建对遭地震损毁的历史文化古迹,应进行调查和分析,根据其重要性和损毁程度,分期分批进行修复或重建。大禹故里文化风景区和明代古城堡遗址“永平堡”等遭受损坏的遗址,应进行原址原貌的修复和重建。第35条 民族特色文化重塑(1)北川是藏、羌等少数民族的聚居区,震后受损急需抢救和保护。对于重要的民族建筑,如羌寨、碉楼等应进行修复或维修。(2)大力弘扬地域民族文化,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加强对羌族文化传人的培训,传统民族节日的保留,民族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扶持。第36条 抗震救灾精神体现抗灾救灾精神,是北川新时代的精神象征。重点规划建设新县城抗震22、救灾纪念园。第九节 县域旅游发展规划第37条 规划目标整合县域内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地震遗址、遗迹资源,弘扬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伟大精神;建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建设生态环境优良,文化内涵丰富、游览系统高效快捷、配套设施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服务热情周到的旅游胜地,推动北川旅游业全面发展。第38条 旅游景区分片开发建设分四大片区:青片小寨子风景旅游区、禹里生态文化旅游区、曲山唐家山地震遗址综合旅游区和猿王洞风景旅游区。(1)青片小寨子风景旅游区:旅游资源突出,有利于开发特色产品,环境质量和民族文化的延续性对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形成决定性影响;应采取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开发建设。(2)禹里生态文化旅游23、区:文化底蕴深厚,具有较高的市场吸引力开发潜力。区内还有红军文化、民族文化等配套旅游资源,有利于旅游产品的开发。(3)曲山唐家山地震遗址旅游区:将成为融科学价值、文化价值、教育价值为一体的自然与文化遗存,是“与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思想、信仰、事件或人物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的纪念地,具备足够的条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唐家山堰塞湖有望成为著名的抗震救灾教育旅游基地。(4)猿王洞风景旅游区:溶洞景观典型、多样,密度大,美学观赏价值极高,洞内开发条件好,并有丰富的羌族民俗文化题材。第十节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第39条 发展策略与目标全面提升县域交通网络的综合抗灾能力,提高路网连通度和通行能力、提升道路等级,促24、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开通农村公交,服务县域百姓生产生活。每个乡镇区至少保证两个以上的县道以上等级的出入口;县道以上公路达到三级以上技术标准,采用高级路面;新县城通达县域所有乡镇区不超过2小时。第40条 公路(1)公路网布局:形成“三横四纵三联”的县域公路网主骨架。三横:安北路、万阿公路、县域北通道;四纵:成青公路、北松路、墩青墩秀公路、陈都路原S302邓家通口段;三联:原S302曲山禹里段、漩都路、锁桂路。(2)公路客运站场:新建公路客运站14个,其中北川新县城为二级客运站,安昌、永安、擂鼓为三级客运站,其余为四级及以下等级客运站。新建农村客运招呼站160个。第41条 水运(1)航道25、:恢复湔江、青片河航道,利用唐家山堰塞湖形成的航道开通水运。(2)水运码头:规划新建水运码头8座,其中青片河流域1座(青片),唐家山堰塞湖范围5座(禹里、唐家山、漩坪、白坭1号、白坭2号),湔江外围2座(通口、桂溪)。第十一节 县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第42条 供水系统1规划原则以建设安全、经济、高效的城镇供水设施系统为目标,充分考虑城乡、区域联合供水的可能性,全面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2用水量指标规划新县城和各乡镇场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近期新县城和各乡镇场镇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分别取350升/日和200升/日;中期分别取400升/日和250升/日;远期控制在5026、0升/日和300升/日以下。3供水系统规划城镇供水水源统筹考虑地表水源与地下水源,新县城优先考虑类以上水库水或河水,枯水期保证率不低于97%;乡镇就近选用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的地下水、山泉溪水、水库水和河水。新县城、重点镇考虑设置备用水源。新县城、重点镇供水厂采取常规净水处理工艺;一般乡镇供水厂(站)采取必要的净化、消毒措施,确保饮水安全。新县城供水管网以环状网为主,乡镇采用环状网与枝状网相结合。第43条 排水系统1排水体制新县城采用雨污分流制。其它乡镇采用雨污分流制与截流式合流制相结合的排水体制。2污水处理率县域各乡镇镇区均应对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率近期达到40-80%,远期达到60-9027、%,污水处理深度不低于二级。3污水系统规划新县城的污水处理厂与安县黄土镇合建,厂址位于黄土镇区西部,其它与镇污水处理厂在各自乡镇镇区内独立建设。第44条 供电系统1规划原则供电设施区域共享,统一规划、协调发展,优化电网结构,加强110kv主干电网建设,优化35kv配电网络,满足“N-1”原则,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2供电系统规划以现有及新建110kv和35kv电网为主要电源点,以县内各小水电站为辅助电源点。规划在治城建设一座110kV禹里变电站,作为禹里乡及周边邻近乡镇电网的主要电源点。每个重点镇至少建设一座110kV变电站,一般乡镇根据需要,适时新建110kV变电站或升压改造原有35kV变电站28、。110kV变电站采用双回路进线,以提高供电可靠性。第45条 通信系统1规划原则按照“高起点、安全、高效,5年内形成精品网络”的总原则,根据城镇通信需求,确定新建电信局、模块局和通信线路的建设数量与规模。2通信系统规划根据“北川电信重建规划方案”,在核心通信网络建设方面,以新县城、安昌、永安、擂鼓、禹里、白坭、桂溪、陈家坝、通口9个节点形成10G核心网,并在安昌、擂鼓、通口、桂溪、新县城、白坭、禹里设置7个关口节点,形成以擂鼓和安昌双汇聚接入局的出口局节点、多节点业务保护的强壮10G自愈保护环网。以禹里、坝底、马槽、桃龙、小坝、开坪6个节点形成2.5G汇聚环,在开坪、禹里设置2个出口节点,形成29、环内双节点汇聚;将桂溪、树坪C网、贯岭、都坝、白坭C网作为155/622M环。在新县城规划电信中心局、邮政中心局和广电中心各1个,每个重点镇设置电信局1个,一般乡镇根据通信需求设置12个模块局。第46条 燃气系统1规划原则按照提高城镇环境质量,减轻大气污染,节约、高效利用能源原则,统筹考虑县域城乡燃料结构,全面使用清洁环保燃料,大力发展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沼气等高效、清洁能源。新县城、重点镇以及燃气管网经过的乡镇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在保证民用和第三产业用气前提下,合理发展工业用气和CNG汽车用气;其他一般乡镇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电能和煤炭等相结合的燃料供应方式。2燃气系统规划规划自汇源安昌输配30、站引出159次高压天然气输气管道,在北川新县城规划新建天然气门站1座。自汇源安昌输配站引出133次高压天然气输气管道,在永安镇、擂鼓镇和曲山镇(任家坪)三个具备气源和通气条件的城镇,每个城镇各设置1座区域调压站,来自安昌站的次高压燃气经调压至中压后,供给用户使用。其他乡镇,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满足周边乡镇城镇居民和部分农村居民的用气需求。县域燃气输配系统采用次高压中压低压三级压力级制,次高压管道为气源管道,中压管道为城镇主干线供气管道,低压管道为庭院内管道及居民、商业用户用气前调压设备后的管道。城镇中压管网环状与枝状相结合,中压主干管尽量布置成环状。第47条 环卫系统1规划原则31、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推行城镇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分类处理模式,因地制宜通过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加强建筑废墟的清理与处置,优先考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2环卫设施系统规划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为主,规划在安昌设置1座大型集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供新县城、安昌镇和周边乡镇联合使用。偏远乡镇单独设置垃圾卫生填埋场。新县城、重点镇镇区按150200米服务半径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其他一般乡镇镇区按250300米服务半径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站)。新县城、重点镇镇区按1.01.5公里服务半径(或1座/万人)标准设置一座密闭式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其32、他一般乡镇每个乡镇至少配置1座垃圾转运站。每个灾损严重乡镇安排1处建筑废墟处置场。第十二节 县域生态保护第48条 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至2010年,采用自然生态恢复和人工干预修复等方法减少县域内青片河、白草河、湔江、都坝河滑坡群的生态风险,上述地区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对县域内堰塞湖地区的生态环境进行改善,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堰塞湖生态安全风险,逐步恢复震后次生灾害地区的生态功能。至2020年,滑坡群、堰塞湖等地震次生危险源周边的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县域内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恢复自调蓄功能,基本恢复其自然生态功能,基本消除滑坡群、堰塞湖对下游地区的威胁,使区域生态系统恢复平衡,处于良性循环发展状33、态。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得到全面涵养,新建城镇生态环境良好,总体达到生态示范县标准。第49条 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根据震后生态条件,将县域内生态环境分为生态涵养区、生态护育区、生态恢复重建区、生态建设区。(1)生态涵养区:包括小寨子沟自然保护区、片口自然保护区、千佛山自然保护区、香泉风景区和猿王洞风景区。主要功能为:县域生态环境恢复和重塑的自然动力来源区,是县域内重要的生态源,良好的植被盖度、多样的物种、缓蓄降水的功能均为下游地区的生态破坏的修复提供条件。(2)生态护育区:包括马槽乡、青片乡中北部、片口乡北部、桃龙藏族乡、开坪乡北部、白坭乡北部、都坝乡西南、贯岭乡西北部、擂鼓镇西南部地区。主要功能为34、:下游滑坡群和堰塞湖等地质次生灾害的直接影响区,为上述地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提供保障。 (3)生态恢复重建区:包括贯岭乡东部、都坝乡大部分、桂溪乡西部、陈家坝乡大部分、曲山镇、擂鼓镇、漩坪乡、白坭乡大部分、禹里乡、开坪乡中南部、小坝乡、白什乡西北部、片口乡南部、永安镇西部和安昌河东岸地区、安昌镇部分地区。主要功能为: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域,减少县域内青片河、白草河、湔江、都坝河滑坡群的生态风险,消除次生灾害威胁,降低对下游地区的安全影响。(4)生态建设区:乡镇镇区所在地区、苏宝河河谷的任家坪擂鼓镇永安镇安昌镇新县城地区。主要功能为:容蓄城镇人口,发展社会经济和产业,是人流、物流较为集中的地区,城镇开发35、过程中重点恢复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地区。第50条 生态安全格局近期维系以小寨子沟自然保护区、片口自然保护区、千佛山自然保护区、香泉风景区和猿王洞风景区为主要生态源的格局,逐步恢复禹里自然风景区生态源的作用,在县域北部河谷生态环境较为完好的白草河、青片河上游地区构筑战略点,逐步恢复以河流为主体的白草河、青片河、湔江、都坝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苏宝河河谷空间发展廊。远期构筑以小寨子沟自然保护区、片口自然保护区、千佛山自然保护区、香泉风景名胜区、猿王洞风景名胜区和禹里风景区为生态源,以永久性堰塞湖、地质遗迹园、地质公园为战略点,以白草河、青片河、湔江、都坝河和苏宝河河谷为重要生态廊道的生态安全格局。第36、51条 生态建设策略(1)重点保护生态涵养区和生态护育区的动植物生境,维系现状生态环境,禁止破坏性的开发活动。涵养山体植被,缓蓄大气降水,增强区内的生态调节功能,降低对下游地区的水土安全威胁风险。(2)尽快修复对下游堰塞湖地区影响较大的已破坏生态环境,护育区内植被和水土条件,增强区内的生态调节功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下游地区的水土安全威胁。(3)应尽快在生态恢复重建区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河道维护,适度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减少对下游地区的影响,降低其生态风险。(4)安昌镇和新县城地区处在苏宝河和茶坪河的下游汇水河段,苏宝河流域存在一定范围的滑坡群,是潜在的生态风险源。茶坪河流域存在较大面积和数量的37、滑坡群,其对下游地区的生态风险必须重视。建议北川与安县进行合作,共同治理茶坪河的滑坡问题。第十三节 县域空间管制第52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对主要农副产品的基本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区域。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得擅自将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不得进行开发建设。第53条 风景名胜区(1)加强县域内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资源保护,落实管理机构,完善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相关区域的保护和利用。(2)尽快编制相关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严格依据规划进行开发38、建建设。第54条 生态保护区(1)自然生态保护区及生态林地自然生态保护区总面积约545平方公里,它们分别是小寨子沟省级自然保护区、片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千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北川境内部分。生态林地指规划范围内的山区、林地等。禁止随意毁林、开山,严禁坡地垦荒,对于已经造成的破坏应逐步恢复;地质灾害易发区及滑坡群和堰塞湖等地质次生灾害的直接影响区应作为生态涵养区域建设大型生态斑块;对小石矿毁山取石行为应加以严格限制,今后的矿石开采应限制在一定的区域和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禁止一切开发与建设活动;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主要安排科研项目,包括生态定位观测站,具体内容有监测房、气象站、径流场、生态场、集水区39、测水堰等,进行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片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千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立足于科研与生产经营相结合,以有利于保护科研工作的开展和社区经济发展,主要安排科学试验、宣传教育、参观考察、环境保护设施、生态旅游和生产经营等项目建设;小寨子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可安排科学试验、宣传教育、科学考察、环境保护设施等项目建设。生态林地可根据各林地的自身条件,积极发展果木与经济林业,优化林种结构,绿化造林,认真落实25以上坡地退耕还林,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生态廊道生态廊道宽度应控制在301200米不等,廊道内禁止建造人工建(构)筑物。从小寨子自然保护区经笔架山、三交界峰至大松包山,以及从40、九根树山经开坪至千佛山的主生态廊道控制绿地宽度在10001200米;沿湔江、都坝河的生态廊道,沿河流两侧控制300500米的生态绿地(城区外控制在500米左右);沿一般河网主干水系两侧控制3050米的生态绿地,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开敞景观控制区域。第55条 水库、水源保护区及河湖水系管制水库、水源保护区的管制原则:保护范围内严格控制开发建设,不得排放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及航运含油废水,不得倾倒垃圾、废物;沿岸不得堆放有害废渣和垃圾,沿岸农田不得施用有持久性的剧毒农药,一级保护区内不得停靠船只、游泳、挖河等一切可能对河道产生污染的活动。对保护区范围内的民居要逐步搬迁,严禁在其附近地区建设大型建筑或41、地下建筑,加强生态植被种植,以净化环境涵养水源。河湖水系管制原则:保护现有水面面积,严禁污染水系,严禁违反规划填埋、堵截河道,鼓励河道两侧绿地建设,加强流经城镇内部的河道两侧景观设计,以确保水体的防洪排涝和景观、生态功能。对于确定需要改道的河道,须符合相关规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按水面占补平衡的要求执行。第56条 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的管制原则:按照规定的编制报批相应的规划,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保护区内的一切建设行为应进行严格的审批和把关,杜绝一切可能对历史文化遗迹造成损害的行为,在协调区内的建设行为应注重风貌的协调。文物古迹保护原则:文物要原址、原物、原状进行保护;42、保护文物要特别注意保护其周围的环境风貌,在文物的保护范围之外,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保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要重视保全历史信息;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要保障文物的安全,在文物的保护范围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及文物安全的物品,禁止破坏环境景观和其它影响文物安全的活动。文保点可参照文物保护单位执行。第57条 旅游度假区旅游度假区管制原则:建设必须严格按审批的规划执行,严格控制建设容量,以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第58条 城镇建设区包括县城、中心镇和一般镇。该区用地以二、三产业发展为主,用地类型以城镇工业、居住、交通、绿地、公共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等非农业用地为主,体现高密度43、集聚的城市景观。加强县域内各城镇建设、产业空间引导、重要社会基础设施布局共享等内容的协调衔接,从实现县域整体最优发展角度,合理控制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发展方向,“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人左右。第59条 乡村建设区乡村建设区是指村庄布点规划中确定的村庄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包括中心村和基层村。该区空间引导以资源共享为基础,合理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引导分散居民点,工业建设项目逐步向城镇居住区、镇区工业用地范围内集中;依据村庄布点规划,控制村庄建设规模与数量。严格控制在规划城镇建设区、乡村建设区范围之外建设新的居民点,控制公路两侧村庄沿路建设。第十四节44、 山前河谷地区建设指引第60条 范围界定包括从曲山镇的任家坪-擂鼓镇-永安镇-安昌镇-新县城,由北向南的、沿苏宝河及105成青公路的山前谷地,面积约80平方公里。第61条 发展定位县域发展的核心地区,灾后重建的重点地区,转变发展模式的先导地区。第62条 开发建设策略与措施重视地质灾害,强调安全第一;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突出地方特色,塑造宜居环境空间;有序安排项目,合理布局城镇功能。第63条 功能定位(1)组合型县域中心:新县城、安昌镇新县城: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居住、综合服务中心;重点建设山东产业园区,推动全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形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45、的增长极核。加快全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安昌镇:近期以行政、居住、综合服务为主,作为新县城建设的重要依托;中远期以居住、教育和综合服务为主,形成县域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成为山前河谷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和地区性的商贸服务中心,具有历史文化传统和山水特色的宜居城镇。(2)特色型乡镇中心:任家坪、永安镇任家坪:地震遗址纪念地综合服务管理,曲山镇综合服务中心;永安镇:镇域居住、综合服务中心。(3)门户型乡镇中心:擂鼓镇县城辐射带动山区发展的门户型乡镇中心;以多元化发展带动整体经济。第64条 生态分区(1)北部生态涵养区:主要指苏宝河上游山区。禁止对林木植被进行破坏,涵养上游水土环46、境,减少水土流失,依靠良好的层次化植被条件增长地表汇流时间,从源头降低洪水风险。(2)中部生态恢复区:主要指擂鼓镇与永安镇接壤的地区。开展滑坡群生态恢复。对永安镇范围内的两处主要滑坡群进行风险评估,对有施工条件的重点的地区实施工程性恢复,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应以飞播植物种为主要手段,依靠自然恢复力进行生态恢复,在自然恢复期间不应人为对上述地区进行破坏。(3)南部发展生态建设区:河谷末端的安昌镇和新县城周边地区。科学评估场地的生态条件,划定生态建设区和局部保护地区,通过城市建设改良该区的生态环境,力求建设一个自然和人工生态系统和谐的生态城市。(4)河谷发展生态协调区:河谷平坝地区及沿河两岸地带47、。采用绿植等手段恢复其周边的基本生态功能,实现自然生态与人类活动相协调和谐。第65条 生态建设策略(1)重视多山地区流域生态安全。开发建设中要十分重视多山地区流域生态安全问题,在维护现状良好地区生态环境的前提条件下,合理开展河谷地区的城镇建设与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2)重视上下游城镇的环境安全与共生关系。调整上游城镇的产业结构与发展方式,建立水源涵养区、退耕还林还草区,减轻生态压力,并统筹规划协调上下游配水份额,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在河谷发展带可以建立城镇产业利润的生态回报体系,构建下游对上游的补偿机制,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上游水源涵养、水质保护结合起来,保障整个流域的生态安全。(3)优48、先对受损的直接影响区和间接影响区进行生态修复。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耕措施相结合的综合修复措施,通过梯田工程、造林种草、护坡护岸工程,加强生态自我恢复能力,减少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开发建设中避让直接影响区。(4)护育流域内生态脆弱地区,保持良好植被覆盖度。加强对大面积天然森林植被的保护,减少人为干扰;对植被破坏较严重的地区,通过陡坡退耕还林、缓坡耕地改梯地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安置分类建设模式建设导引原地原址维持规模严格控制原有规模,重在重建;适度提升城镇建设标准,有效控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 恢复生产与生活设施,逐步维修、加固、改造各类房屋,适度提高抗震等级;逐步实现对49、外交通、内部乡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等基本需求达标。缩小规模依据地质安全性评价,在乡域内合理选择发展用地,缩小原有规模;房屋抗震等级相应提高;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总量相应缩减,提高建设标准;重点恢复与保障对外公路交通,恢复生活与生产。优化提升 依托此类建设条件良好乡镇,就近合并因整体或局部搬迁被行政合并的乡镇; 人口与乡域规模的扩大,一般应提升此类乡镇驻地的行政等级; 依据资源与环境承载力,适度扩大镇区建设用地与产业规模; 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设施依据人口规模与服务半径相应提高建设标准。原地异址维持规模就近选址内,应逐步实现道路交通通畅,生产、生活设施齐备,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设施基本应达到地50、方标准。缩小规模根据地质安全评价,合理避让地质次生灾害高易发区,尽量在原场镇附近确定新的建设用地;在此基础上,应缩小场镇规模。此类乡镇所要迁出的人口主要向邻乡场镇安置,一部分也可以选择北川新县城予以安置;逐步压缩人口、用地及产业规模。根据迁移后全乡域的人口数量确定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水平。优化提升依托此类建设条件良好乡镇,就近合并因整体或局部搬迁被行政合并的乡镇;人口与乡域规模的扩大,一般应提升此类乡镇驻地的行政等级;依据资源与环境承载力,适度扩大镇区建设用地与产业规模;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设施依据人口规模与服务半径相应提高建设标准。异地迁建优化提升通过对北川县域发展的空间格局进行调整,不再强51、调山区的产业和人口集聚功能,将人口、产业的集聚重心放到新北川县城;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加快推动北川县域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县城建设成绵阳西部山区旅游服务和产业基地;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在人均量、总量以及质量三各方面应以高标准建设为重点,力求将新北川县城打造成一个便利、美观、舒适的宜居城市;新北川县城结合民族文化、发展需求、资源条件等综合因素考虑,在文化特色方面将县城定位为特大地震恢复重建示范区,现代化的羌族文化城。撤并 以划拨土地的方式异地选址进行建设; 结合土地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考虑选址在未来各层次城镇体系中的地位,确定合理的人口与用地规模、构建便捷的交52、通体系,高标准配套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依据长远发展,打造具有特色的产业结构体系,为新选址的社会、经济、文化的可续续发展留有余地。(5)维护河流廊道的生态功能功能,避免或减轻自然灾害。在河流的两岸应保护和恢复近自然的森林植被,营造护岸林、护路林,以发挥森林截持降水、减少地表径流、防止河道淤积、削减洪峰等功能,维护河流廊道的正常输送功能,减轻自然灾害。县域城镇体系调整附表附表1:各乡镇恢复重建类型重建类型乡镇统计原地原址重建安昌镇、永安镇、坝底乡、桂溪乡、白什乡、小坝乡、擂鼓镇、漩坪乡、青片乡、片口乡、桃龙乡、白坭乡、都坝乡、贯岭乡、通口镇、墩上乡、禹里乡原地异址重建曲山镇(任家53、坪)、漩坪乡(永吉)、陈家坝乡(北部)、香泉乡(黄江)异地迁建北川新县城附表3:县域城镇发展分区经济区涉及乡镇恢复重建村镇体系规划山前河谷浅丘经济区新县城、安昌、永安、擂鼓通过新县城及对口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工业化进程,逐步建成北川县的经济密集区和人口密集区东部低山经济区陈家坝、桂溪、通口、香泉弱化产业与人口集聚功能。以旅游、农贸功能为主结合部分建材、水电等产业发展中部中山经济区禹里、漩坪、开坪、墩上、坝底、白坭、都坝、贯岭 旅游、农贸功能为主西部高山经济区小坝、青片、白什、马槽、桃龙、片口旅游、农贸功能为主附表2:各乡镇重建模式及分类建设导引附表4:公共设施配建标准类 别项目一级城镇二级乡镇三54、级乡镇四级乡镇教育设施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中学)中专及成人院校高等院校文体设施通讯社 出版社广播电视图书馆 博物馆科技馆 展览馆影剧院文化站(活动中心)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医疗设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卫生防疫站急救中心血库 血防站卫生院门诊所 保健站商业设施中央商务区(CBD)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大型综合市场第二章 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职能第66条 城市性质北川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川西旅游服务基地和绵阳西部产业基地;现代化的羌族文化城和生态园林城。第67条 城市职能安昌镇和新县城共同组成北川县城,在城市职能定位上,两者应有所侧重。安昌镇重点发展居住和商业,成为地区性的55、商贸服务中心。新县城突出体社会公共服务功能,成为区域性的旅游接待中心和绵阳市的休闲度假基地;形成具有北川特色的产业基地。第二节 城市规模 第68条 县城人口规模2010年人口为5.8万人,其中,新县城3万人,安昌镇2.8万人。2015年人口为8.2万人。其中,新县城5万人,安昌镇3.2万人。2020年人口为11.1万人。其中,新县城7万人,安昌镇4.1万人。第69条 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10年5平方公里。其中,新县城3平方公里,安昌镇2平方公里。2015年8.42平方公里。其中,新县城6平方公里,安昌镇2.42平方公里。2020年10.32平方公里。其中,新县城7平方公里,安昌镇3.32平56、方公里。注:为必须配建的项目;为可以设置的项目;- 为不用设置的项目第三节 新县城发展目标第70条 新县城的重建要体现“城建工程标志、抗震精神标志和文化遗产标志”的意义。新县城城市建设要达到“安全、宜居、繁荣、特色、文明、和谐”的发展目标。(1) 安全科学选址,新县城选址要确保地质安全,远离活动断裂带;科学选地,新县城建设用地要实现地质勘探详查全覆盖,确保场地安全;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保障重要生命线工程、学校、医院等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增强城市综合防灾的能力,建立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维护城市公共安全。(2) 宜居优先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受灾群众安置;同步进行配套生活服务设施的建57、设,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做好新县城的环境美化,构建和谐的社区氛围。(3) 繁荣千方百计的促进就业,稳步提高居民生活收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逐步改变发展方式;繁荣商贸服务,注重游客接待服务设施的建设。紧密与周边地区的联系,通过新县城的发展,带动整个地区,特别是在灾后重建中给予北川极大支持的安县的发展。(4) 特色城市建设要延续传统文化,体现羌风羌貌;因地制宜的利用当地自然条件,塑造优美的山、水、城一体的城市环境。城市建设要切合实际,创建宜人的城市尺度。(5) 文明开拓创新,构建现代文明,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传承历史,弘扬羌族民族文化,促进文化繁荣;促进资源的有效综合利用,大力提倡节能减排,提倡绿色58、生态文明。新县城作为抗震救灾的精神象征,要体现国家形象,彰显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6) 和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建设和谐社会;民生优先,新县城建设要充分惠及北川人民;通过扩大对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实现充足就业;要重点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实现社会保障的全覆盖,确保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保障。第四节 新县城分阶段建设目标第71条 2008-2010年建设目标(1)安置人口。优先安置原曲山镇的受灾居民,部分安置北川县境内失地农民,安置新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征迁农民,保障北川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安居,吸纳小部分外来人口。住房建设以廉租房、安居房等保障性住房为主,同步建设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制订合59、理的安置政策,切实安置好受灾群众。(2)恢复功能。重点恢复县城的居住、医疗、教育、商业、文化、行政等功能,初步具备为北川县域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能力。(3)启动园区。完成1.4个平方公里山东援建工业园区的七通一平,引进符合北川劳动力技能条件的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新型建材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关注机械、高新技术等与绵阳工业体系发展相关的产业。同时尽快开展对北川受灾群众的大规模技能培训,鼓励入驻园区的企业优先录用北川县劳动力。第72条 2011-2015年建设目标(1)集聚人口。通过职业培训,教育移民促进北川山区人口进一步向新县城流动,外来人口逐渐增加。(2)完善功能。工业园区稳步运转,并适时调整产60、业发展思路。旅游服务功能得到加强,旅游接待设施进一步提升,特色商业街区形成人气。(3)彰显特色。主要的风貌街区形成规模,滨河城市功能进一步开发,城市特色风貌初步形成。第73条 2016-2020年建设目标(1)提升地位。作为中国唯一一个实现特大地震灾后整体异地重建的城市,新县城在实现其标志性的历史意义的同时,进一步开拓进取,总结经验,努力成为中国小城市发展的典范。(2)扩展功能。通过旅游接待设施的进一步开发建设,增强新县城对区域旅游资源的综合管理能力,扩大游客接待和综合服务的覆盖范围,做实区域旅游接待中心的城市职能。完善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为实现城市的整体发展目标,进行必要的工业用地重新组织和61、产业升级。进一步开发旅游和民族文化产业。(3)服务周边。新县城将在具备比较完整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初具规模的产业体系的基础上,除了继续带动北川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 应立足区域整体发展的要求,采取有效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周边安县地区发展的带动。第五节 县城用地建设适宜性分区划定第74条 划定依据根据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建设用地条件评价、资源环境保护、现状建设用地范围等条件,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在禁建区范围内,进一步划定城市生态保护区。(见县城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建设适宜性分区划定图)第75条 禁建区禁建区包括生态廊道、水源保护地、水源涵养区、与城市建设密切相62、关的山水地带、生态用地、受防洪、地质等条件限制的不可建设地区等,面积约23.17平方公里。禁建区范围内禁止一切城镇建设行为,重要基础设施和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配套设施建设除外,但应编制相应的保护规划,对建筑规模、用途、造型、体量、色彩等做出明确规定。城市生态保护区内适用禁建区的一切管理政策。建议通过地方立法程序,进一步细化控制内容,管理程序。第76条 限建区限建区包括山体周边一定范围的缓冲区、主要河道两侧的控制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农田、林地以及远景城市发展用地以外的其他用地等,面积约2.35平方公里。限建区范围内城市建设应以保护人文、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为前提,根据地区特征制定相应建设63、标准,对建设规模、强度、布局形态、建筑形式等方面进行控制。第77条 适建区城市规划区内扣除已建区、禁建区、限建区的范围为适建区,面积约11.38平方公里。适建区原则上可以进行城镇建设,但必须提高土地利用率,具体地块的开发与建设指标应遵循详细规划。第78条 已建区现状安昌镇建设用地范围为已建区,面积1.81平方公里。已建区内应重点进行环境风貌的整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灾后的更新改造。第六节 新县城城市空间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第79条 坚持集约、节约的使用土地,在满足城市功能,保证城市安全的前提下紧凑发展。加强对浅丘,山地区域的适当使用。城市内部各种功能用地布局合理、使用便利。沿城64、市中心地区、主要干道布置城市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滨水地区及通风与景观良好的区域布置居住用地,城市下风及侧风区域布置工业用地。(见新县城用地布局规划图)第80条 北川新县城的用地结构为:一廊、一环、一带、一轴。一廊为安昌河河谷生态廊道;一环为沿山东大道和新川大道形成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环;一带为结合原有水系设置的带形城市公园;一轴为贯穿东西两岸、包含羌族风貌商业街、抗震纪念园和文化中心等重要设施的城市空间轴线。(见新县城用地结构分析图)第81条 新县城人口规模为7万人,新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7.14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2平方米/人。(见新县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第82条 新县城开发建设以65、多层与低层为主,工业厂区鼓励使用多层厂房;容积率与建筑密度控制在保证相应开发量的基础上,注重考虑对城市风貌的影响。各类用地开发强度控制(见新县城各类性质用地开发强度控制表)第七节 新县城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第83条 居住用地布局居住用地规划形成6个居住单元,安昌河东有开茂、温泉、顺义、红旗、白杨坪5个居住单元,安昌河西为红岩居住单元(见新县城居住单元分布图)。第84条 居住用地规模2020年新县城居住用地共200公顷,人均居住用地28.57平方米/人。第85条 配套设施要求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建中小学、幼托、文体、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设施,充分考虑老年人、儿童和残障人66、士等弱势群体的特殊需要,特别加强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残疾人专用设施建设。第86条 居住用地开发控制指标新县城除开茂组团由于处在浅丘地带,容积率按1控制外,居住用地以容积率1.4-1.6进行控制,建设4-6层的住宅为主。第87条 住房建设目标新县城住房建设总量在190万平米左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7.7平方米,住房总建设套数按2.6万套控制。住宅应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在住房建设中落实节能减排,绿色建筑等国家发展政策。第88条 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用地需求,分期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近期启动廉租房和安居房的建设,落实受灾群众安置。其中安昌67、河东安排85.1公顷的用地,安昌河西安排16.2公顷的用地用于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开发建设。总共安排4-4.3万人左右。对于2015年后保障性居住用地供给、保障性住房建设量和建设标准允许根据当时住房供需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适应城市发展需求。第89条 商品房建设安昌河东安排66.9公顷,安昌河西安排31.8公顷的以商品房为主的建设用地。共安排2.7-3万人。商品房主要规划在中远期进行建设。第90条 住房建设控制指标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占住房开发总面积的46%,安居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40-80平方米,以60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主,廉租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商品房以9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户型68、为主,严格控制户型面积超过120平米的商品房建设。(见新县城住房类型分布图)第八节 新县城行政及事业单位用地第91条 行政及事业单位用地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体等县属机构、以及其他行政管理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地。第92条 满足灾后各行政及事业单位发展需求,建立完整的行政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控制其用地规模。第93条 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布置在齐鲁大道公建带,紧邻云盘河带状公共绿地。规划行政及事业单位用地8.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18%,人均1.20平方米。(见新县城行政办公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分布建议图)第九节 新县城公益性服务设施用地第94条 公益性服务设施指城市必须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69、,本规划的公益性服务设施用地包括文化娱乐设施用地、体育设施用地、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教育科研设施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以及文物古迹用地等。第95条 形成功能齐全、配套合理的现代化公益性服务设施网络,满足灾后北川新县城对各项服务设施的需求。公益性服务设施布置与城市绿地系统、水系和广场等城市开敞空间相协调,创造出良好的城市景观。规划公益性服务设施用地64.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07%,人均9.25平方米。(见新县城行政办公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分布建议图)第96条 文化娱乐设施用地规划的新县城文化中心位于齐鲁大道中段,包括文化馆、图书馆、羌族博物馆、历史博物馆和抗震纪念园等,以及青少年、老年活动中70、心和川剧院、羌族歌舞团、剧场等;另外在齐鲁工业区内布置工人俱乐部。各居住组团配置相应的小型文化娱乐设施,满足市民日常文化娱乐生活的需求。规划文化娱乐设施用地9.60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34 %,人均用地1.37平方米。(见新县城行政办公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分布建议图)第97条 体育设施用地体育设施布置在齐鲁大道南端城区的主要出入口处。规划体育设施用地6.08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85 %,人均用地0.87平方米。(见新县城行政办公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分布建议图)第98条 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根据近远期建设和服务人口的分布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满足灾后重建的需要。规划布局形成一南一北两处县级医疗71、中心,北侧在齐鲁大道北段,36号街坊内规划县综合医院和县疾控中心两所医疗机构;南侧在77号街坊内规划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另外在工业区87号街坊和河西102号街坊内配建两所医院。规划期末医院达到6处,总用地6.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96%,人均0.98平方米。(见新县城行政办公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分布建议图)第99条 教育科研设施用地教育科研设施包括中学、职业学校、进修学校以及专业学校。在齐鲁大道东北侧,形成较集中的教育科研设施用地,其中北川中学位于云盘山脚下32号街坊内;初中位于51号街坊内,在36号街坊内,结合医疗卫生用地布置卫生进修学校;96号街坊内,结合体育用地布置业余体校;北川72、教师进修学校位于50号街坊内;97号街坊内布置北川职业培训中心、技工学校;河西111号街坊内布置中学等其他需要设置的学校。规划教育科研设施用地35.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93%,人均 5.02平方米。(见新县城行政办公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分布建议图)第100条 文物古迹设施用地根据皇恩寺的历史价值与现状条件,明确其保护范围,对皇恩寺实施紫线控制。文物古迹用地2.1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0%,人均 0.30平方米。(见新县城行政办公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分布建议图)第101条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结合北部丘陵地带良好的自然环境集中布置,其中在07、08、09、10、29、37号街坊73、内布置光荣院、社会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养老院、孤残儿童保护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县救助站等。适当提高福利设施用地比例和人均用地指标,满足灾后重建的需要。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4.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69%,人均 0.71平方米。(见新县城行政办公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分布建议图)第十节 新县城工业用地与产业发展第102条 工业用地布局新县城工业用地主要为山东工业园区,布局于安昌河东侧的71、72、74、80、81、82、87、88、89、93、94和99号街坊。(见新县城工业与仓储物流用地规划图)第103条 工业用地规划指标工业用地规模为66.58公顷,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74、用地比例9.33%,人均工业用地9.51平方米/人。第104条 工业用地开发控制工业用地中小规模标准厂房区适宜布置没有特殊厂房需求的中小企业,要求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容积率控制在1.6-2.5之间。专业厂房区适宜布置对厂房尺寸有特殊工艺需求的特定企业,专业厂房的容积率应不小于1。第105条 仓储物流用地布局在山东工业园区东北侧73号街坊规划仓储物流用地9.75公顷,为工业生产提供物流和仓储服务。第106条 工业用地产业选择原则以集约用地为首要原则,产业项目应满足一定的投资强度标准;加强开发管理,投资与用地投放直接挂钩。以扩大就业为优先目标,鼓励无污染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为城市服务的产业发展。初级产75、品加工产业应符合北川县的资源禀赋条件。产业类型应考虑在中远期融入绵阳工业体系。严禁引进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第107条 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以农副产品加工、新型建材、纺织服装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旅游产品加工、文化创意等新型城市型产业为发展重点,部分引进与绵阳工业体系对接的机械、高新技术制造产业。同时依托少数民族聚居特征,配合旅游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民族手工业。严禁引进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考虑到新县城的大气扩散条件,严格控制有大气污染隐患的产业发展。第108条 产业发展空间组织(1)产业布局应在县域内特别是山前河谷地区统筹规划,不适合在新县城发展的项目可考虑在永安、香泉和原安昌镇布局。(2)在县城建设76、范围内,安昌河东侧紧邻齐鲁大道的工业用地主要以小规模的标准厂房建设为主,以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鼓励以旅游产品加工、文化创意等与旅游相关的城市型工业的入驻;(3)沿齐鲁大道结合布置企业办公和生产性服务业用地,原则上以企业办公和服务机构入驻为主。(4)74、82、89号街坊的大规模专业厂房区主要作为独立建设的大中型企业发展用地。 (5)在城市核心区,结合城市主要轴线商业空间,引导民族特色商业街的开发,形成前店后坊或下店上坊式的手工业业态模式。(见新县城工业业态分布图)第109条 工业用地产业开发控制措施(1)小规模标准厂房区允许根据招商的实际情况将部分工业用地转变成为企业办公和生产性服务业用77、地,促进2.5产业的发展。(2)大规模专业厂房区在用地出让过程中应严格掌握投资强度门槛,采用到位资金与土地出让面积进行挂钩的模式,合理调控工业用地开发。(3)小规模专业厂房区应设立投资强度标准保证节约使用土地,在企业选择上应优先保证具有较强竞争力和核心技术的企业入驻。第110条 位于73号街坊的仓储物流用地和位于74号街坊的部分工业用地为上世纪九十年代采砂金后留下的采空区,竖井深约10米,稳定性差。在建设前应进一步查明采空区底板位置,建筑物基础应置于采空区底板以下,并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第十一节 新县城道路交通设施第111条 新县城交通发展目标 构建安全、绿色、便捷、集约的新县城综合交通体系。78、贯彻“以人为本,安全主导”,创建以绿色交通系统为主导的交通发展模式,提升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的出行比例,减少对小汽车的依赖,实现低能耗、低污染、低土地占用、高效率、高服务品质、有利于社会公平,成为绿色交通发展典范。第112条 新县城交通发展策略(1)可达主导以活动的可达性的提高作为交通规划的核心,全面落实新县城交通安全便捷的总体目标。(2)慢行优先以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方式作为出行活动的优先方式,保障行人安全性,提高慢行环境质量。(3)分区限速将县城核心区范围设置为低速交通区,以行人安全为主导,适当限制机动车交通速度。将新县城出入口区设置为过渡区,以空间分离和机非隔离为手段,实现机动车车速由快到慢的79、过渡。(4)空间协调优化协调道路空间资源,统筹道路与周围建筑之间的关系,营造多样性的、开放的道路活动空间,体现集约、绿色交通的总体目标。第113条 新县城对外出入口新县城对外出入口共有十三处,其中六处衔接干线公路,包括:成青公路南口、成青公路北口、绵阳方向出入口(山东大道)、绵阳方向出入口(绵北快速通道)、江油方向出入口、乐兴方向出入口;七处衔接周围乡镇,包括安昌镇出入口、安乐公路出入口(3处)、江安公路出入口(3处)。(见新县城道路功能布局图)。第114条 新县城道路功能分级新县城道路按照功能分为公路、综合干路、交通干路、居住区干路、工业区干路、滨河路、支路、步行专用路八种类型。(见新县城道80、路功能布局图)。(1)公路:以承担通过性及进出县城的交通功能为主,需要保证机动车交通的畅通和快速。(2)综合干路:以服务城区居民活动和公共交通走廊为主,兼顾城市机动车交通服务,需要平衡机动车与慢行交通之间的关系,机非之间应保证一定分离。(3)交通干路:以承担组团之间的长距离出行为主,需要在保证机动车通行能力的同时,兼顾慢行交通的需求。(4)居住区干路:以满足居住区内的居民活动需求为主,优先保证慢行交通的空间和环境,对机动车出行实行限速管理。(5)工业区干路:以承担工业区车流、人流的集散和进出为主,需要保证机动车出行的便利性。(6)滨河路:以慢行交通为主,结合周围滨水空间,灵活布置非机动车、步行81、道的空间,合理安排断面。(7)支路:以满足片区的进出交通为主,需要满足街区内部的可达性要求和慢行交通的要求,协调地块出入口、临时机动车停放等之间的关系。(8)步行专用路:需要营造良好的步行空间和景观特色。第115条 新县城道路网络布局采取以景观控制宽度、以可达性控制密度的原则,形成分区特色、干支协调的高密度道路网络。(1)干路主骨架由齐鲁大道、新川路、西羌北街、西羌南街组成。(2)新县城采用格网形态;(3)居住区内以禹龙路和新川路为主轴,采用鱼骨形网络形态;(4)山区结合地形采用自由式网络形态。(5)支路网以绿地和公共空间为核心,构建风车状的路网模式,支路的布局结合不同的街坊空间和尺度具体落实82、。(见新县城道路功能布局图)第116条 新县城道路断面分类道路断面分为十三类,断面示意详见新县城道路断面类型一览表和新县城道路断面示意图。新县城道路断面类型一览表序号断面编号红线宽度(米)路幅形式双向车道数(条)步行道+自行车道+机非分隔带+路板+中央分隔带+路板+机非分隔带+自行车道+步行道(米)1A38444.5+3.5+6.0+8.0+2.0+8.0+4.0+0.0+2.02B40442.5+3.5+5.0+8.0+2.0+8.0+5.0+3.5+2.53C30145.0+0.0+0.0+7.5+0.0+7.5+1.5+3.0+5.54D30142.0+3.5+2.0+7.5+0.0+783、.5+2.0+3.5+2.05E25145.0(慢行共板)+0.0+0.0+7.5+0.0+7.5+0.0+0.0+5.0(慢行共板)6F20142.5(慢行共板)+0.0+0.0+7.5+0.0+7.5+0.0+0.0+2.5(慢行共板)7G202512临近安昌河,结合防护堤灵活布置8H20124.0+0.0+6.0(机非混行)+0.0+6.0(机非混行)+0.0+4.09J25243.5(慢行共板)+0.0+8.0+2.0+8.0+0.0+3.5(慢行共板)10K101512结合地形特征,灵活布置11L25147.0(慢行共板)+0.0+0.0+7.5+0.0+7.5+0.0+0.0+3.84、012M45347.5+5.5.+2.0+7.5+0.0+7.5+2.0+5.5+7.513N9121.5+0.0+0.0+3.0+0.0+3.0+0.0+0.0+1.5第117条 慢行交通系统布局规划1、机动车速度分区核心区内为交通安宁区,机动车应以相对较低的速度行驶,通过交叉口的车速应低于15公里/小时,核心区外围地区为中速交通区,通过交叉口的机动车速度应低于20公里/小时。2、慢行交通系统布局慢行交通系统包括独立慢行交通系统和生活性慢行交通系统。独立慢行交通系统与城市绿地、河流水系紧密结合,构建宜人、安全、自由的慢行交通系统,总体呈现以核心区向周围放射状的形态。生活性慢行交通系统沿城市道85、路布设,重点解决县城居民日常生活的慢行交通出行需求。第118条 新县城交通设施布局1综合客运枢纽是新县城对外窗口,县城交通转换的枢纽与核心,主要包括长途客运功能、公交枢纽功能,同时提供针对团体游客和乘坐长途客车来北川的游客旅游集散服务和旅游信息服务功能,布设在核心区南侧,占地1.5公顷。2停车场县城内停车需求的满足以建筑物配建为主解决,以路边停车场为辅,同时鼓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为满足旅游交通的需求,结合旅游服务中心设置一处旅游停车场,占地规模为0.5公顷。3公交综合场站主要提供公交车辆、部分长途车辆的保养、停放功能,同时兼顾部分公交首末站的功能。新县城共布置两处公交综合场站,第一处86、在县城北侧靠近齐鲁大道,占地0.8公顷,第二处在南部工业区内,占地0.5公顷。(见新县城道路功能布局图)第十二节 新县城城市绿地系统与风景旅游第119条 规划目标建设成为具有灾后重建示范作用、川西地域特色及羌族文化鲜明的国家生态园林县城,形成“一环两带四河多廊”网络状绿地系统布局,绿地指标达到:新县城绿地面积163.8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22.96%,人均绿地23.41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114.3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6.0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33平方米。城市绿地率45.09%;城市绿化覆盖率46%左右。第120条 公共绿地规划沿安昌河东岸、永昌河设置两处大型带状公园,其87、中安昌河东岸结合堤防建设和城市体育设施,形成环境良好的滨水生态休闲健身公园;沿永昌河设置80-200米宽绿地,建设具有纪念、游憩、文化、生态休闲健身等综合功能的亲水公园。新县城内部沿改造人工水系,两侧各设置515米的绿带,建设方便居民使用的绿色亲水空间。规划沿主要东西向干道两侧各控制20米宽绿带,形成多条山水生态廊道。(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第121条 生产防护绿地安北路两侧带状绿化带规划为生产防护绿地,在避免过境交通干扰的同时,加强经济植被和景观树种的种植,美化道路景观,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性。(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图)第122条 城市绿化空间严格保护安昌河生态廊道,加强两侧河岸绿化建设,充分利88、用滩涂资源丰富城市绿化环境。城市主要干路加强绿化景观建设,形成网状的道路绿化体系,联系各类城市绿化空间,塑造宜人的绿色交通环境。充分保护新县城周边自然山体,形成城市外部绿色背景,有效提高城市绿化效果,突出城市整体的生态特征,塑造山水城市的景观风貌。在城市中各居住社区中心规划布置小型绿化公园,形成城市绿地系统中的点状绿化空间,作为街区公共中心,方便社区居民就近使用。(见新县城城市绿化空间布局图)第123条 新县城风景旅游规划依托现存寺庙、新建纪念与文化设施、羌族特色风貌区、景观水系与绿地以及周边郊野风景公园构建新县城风景旅游体系,建设内部新县城风貌和民族风情、外部郊野山林风景两大游线,以及跨安昌89、河的西羌廊桥、经羌族风貌区、步行商业街、抗震纪念园、沿永昌河至皇恩寺、马鞍山的新县城特色步行游线。规划沿安昌河东侧设置旅游服务中心、停车场和旅游宾馆,在县城北部丘陵地带设置旅游休闲设施。第三章 新县城总体城市设计第124条 总设计目标借景周边丰富的山水自然资源,依山就势,理水筑城,营造山环城景,打造川西山水生态绿城。组织城市内部的空间体验系统,点线结合,网络支撑,丰富空间体验,打造绵阳宜居活力新城。塑造民族特色的城市景观风貌,师法传统,兼顾经济,彰显地域民风,塑造羌地特色标志名城。第一节 城市形态第125条 山水环境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山体丘陵,保护大型山体,严格控制开发,合理利用浅丘地带,适度90、进行开发。保持原有山体雨水排水水系格局畅通的基础上,梳理现有水系,形成以安昌河为主、新川河、永昌河、神龙河四脉的“小四川”的水系格局。第126条 城市形态、肌理城市形态采用边界自由,组团布局、肌理规整,疏密有致的整体格局。第127条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控制以仰山俯水、平缓舒展为原则,形成以“水为前景、多层主体、低层廊道、局部点缀、山为背景”的富有结构与层次的城市天际线(见新县城建筑高度控制分区图)。第二节 公共空间第128条 总体城市设计以“点、脉、网、面”四种形态意义上的多种空间要素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特色、服务均好的城市公共活动体系。第129条 点形成城市级与社区级两级活动空间体系。第130条91、 线结合城市空间格局,选取公共服务干道与商业服务走廊两类线形空间要素,打造城市公共活动骨架。第131条 网络形成“纵水横绿”的城市开放空间与城市慢行系统双重网络,优化城市生活品质(见新县城公共活动与空间规划图)。第132条 面设置外围山水郊野公园,丰富城市生活,强化城市旅游目的地体验功能。第三节 城市景观第133条 线性景观依托安北路、齐鲁大道、新川路、中央步行街、安昌河与永昌河带状休闲公园,形成形象展示大道、生活景观骨架与滨水特色长廊三类特色线性景观,架构城市自然与人文景观骨架。第134条 节点依托线性景观骨架,重点设计门户景观节点、标志性路口节点、重要建筑物/构筑物三类空间景观节点(见新县92、城景观结构分析图)。第四节 城市风貌片区第135条 风貌片区划分为了更好地形成统一的城市风貌,规划采取分类、分区控制的策略,从空间类型上分为街、区两类,从风格手法上分为原汁原味、精华传承与现代演绎三种,从风貌类型上分为羌族风貌、汉羌风貌两型,兼顾地域与民族双重特色,平衡特色与经济双重考量,在体现城市建筑功能特征的基础上,力求准确传达地体现民族历史与文化特征信息。(见新县城风貌控制分区图)。第136条 传统羌族风貌街道以精华传承的风格设计手法,打造十字商街形式的传统羌式建筑风貌的精华展示线路。第137条 现代羌族风貌街道以现代演绎的风格设计手法,塑造城市开发极核,地域民族新城形象的主力展示核心。93、第138条 传统羌族风貌片区以原汁原味的风格设计手法,再现民族记忆,打造地域民族传统聚落的主题展示典范。第139条 现代羌族风貌片区以现代演绎的风格设计手法,塑造城园相依,水绿交融,新式羌族风貌的主体展示区域。第140条 传统汉羌风貌街道以精华传承的风格设计手法,再现上工下商的生活传统,上工下商,打造突出民族文化融合的特色展示线路。第141条 传统汉羌风貌片区以精华传承的风格设计手法,塑造城丘交错,山城一体的城市景观,打造川西山地风貌的特色体验区域。第142条 现代汉羌风貌片区以现代演绎的风格设计手法,秉承经济合理,兼顾特色的原则,演绎民族文化融合的现代生活。第143条 城市色彩为了更好的控制94、城市建筑的整体风貌,城市建筑色彩应以浅褐灰、黄、白等中性或中性骗暖色调为主调,细部装饰以棕褐色、青灰色点缀,建筑坡屋顶宜采用青灰色。第四章 新县城市政工程设施第一节 供水工程第144条 供水能力新县城公共供水系统按8.5万人配置,人均综合用水量控制在450升/日以下(最高日,下同),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150升/日。总供水能力3.8万立方米/日。除用水量大的工业企业和县城周边零星用户外,原则上不允许建设自备水源。第145条 水源供水水源为规划中的开茂水库,在开茂水库建成前,从安昌河岸边抽取地下水。第146条 水厂建设规划水厂1座,供水能力3.8万立方米/日,布置在新县城北部安昌河东岸。水厂以地下95、水为水源时,应配置过滤、消毒等工艺;以开茂水库为水源时,采用常规地面水净水工艺,用地1.6公顷。第147条 输水工程建设沿新川路建设开茂水库至水厂的原水输水管道两条,管径600毫米。第148条 配水工程建设配水管网采用环、枝结合的形式布置,以环状管网为主。城区内不设高位水池,依靠变频水泵满足供水压力。配水管管径小于500毫米时采用PE管,大于或等于500毫米时采用球墨铸铁管。第149条 分期实施计划水厂分两期建设,近期供水能力为2.3万立方米/日,远期扩建到3.8万立方米/日。原水输水管结合开茂水库建设一次性建成。配水管网根据用地开发分期与道路同步建设。(供水工程布置详见新县城供水工程规划图)96、第二节 雨水工程第150条 雨水工程建设标准新县城雨水系统按2年一遇标准设计。暴雨强度采用绵阳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第151条 排水系统城区以新川河、永昌河、神龙河、云盘河、蒋家河、桂花河、钻岩子河等天然或人工水系为受纳水体组织雨水排放系统。第152条 雨水管渠建设按照顺坡、就近的原则,沿道路布置雨水管渠。管径小于500毫米的雨水管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在500-1500毫米的雨水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雨水流量超过1500毫米管道排水能力的路段采用矩形暗渠。雨水管渠出口管底标高应高于河底标高0.2米以上。第153条 分期实施计划雨水管渠根据用地开发分期与道路同步建设。(雨水管渠布置详见新县城97、雨水工程规划图)第三节 污水工程第154条 污水处理新县城污水全部输送到安昌河左岸的黄土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达到95%,处理深度为二级,2020年平均日污水量2.5万立方米。生活污水和一般工业废水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含特殊成分的工业废水必须在厂内去除特殊成分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第155条 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县城和黄土镇共建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黄土镇镇区东部,安昌河左岸,处理能力3.0万立方米/日,用地3.6公顷。污泥进行厌氧消化处理,产生的沼气进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厂周边300米范围内不得安排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第156条 污水管网建设污水管网建设应与污水处理厂建设相协调。98、污水管道根据地形和污水处理厂位置沿道路尽量顺坡布置。新县城污水经加压泵站提升送至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设计流量400升/秒,泵站占地约1000平方米。第157条 分期实施计划过安昌河污水管道近期一次性建成,污水泵站分期建设近期流量170升/秒,远期扩建到400升/秒。污水管道根据用地开发分期与道路同步建设。(污水工程布置详见新县城污水工程规划图)第四节 供电工程第158条 供电能力新县城供电能力按5.6万千瓦配置,单位面积负荷约0.79万千瓦/平方公里,2020年用电量2.19亿千瓦时,人均3130千瓦时。第159条 电源建设新县城电源来自区域电网。规划110千伏变电站2座,均布置在县城边缘。每99、座变电站容量250兆伏安,采用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GIS)室内布置,用地5000平方米。110千伏变电站从220千伏桑枣变电站(近期建设项目)和安县变电站双电源接入,线路总长66公里。110千伏线路采用架空线,其走向应避开重要的景观视点。统筹安排区域高压输电线路,110千伏及以上线路不得从新县城内部穿过。第160条 10千伏配电网建设10千伏配电网由开关站、公用配电所和线路组成。每个10千伏开关站最大转供负荷不宜超过20000千伏安,用地260-270平方米。10千伏公用配电所供电半径按250米控制,每个10千伏公用配电所配电变压器宜为2台,单台容量不宜超过1000千伏安,用地150-16100、0平方米。10千伏线路在生活区采用地下电缆排管敷设,在工业区采用绝缘导线架空敷设。第161条 路灯供电市政道路照明电源由独立的10千伏户外箱式变电站提供,小区内部道路照明电源由邻近10千伏公用配电所提供。低压路灯电缆沿灯杆地下直埋敷设。第162条 分期实施计划近期建设110千伏1号变电站,进线由220千伏安县变电站至桑枣的110千伏线路“T”接。远期建设110千伏2号变电站。两座变电站的进线逐步调整为220千伏桑枣变电站和安县变电站双电源接入。10千伏配电网根据用地开发分期与道路同步建设。(供电工程布置详见新县城供电工程规划图)第五节 通信工程第163条 通信服务建成包括邮政、电信、广播电视在101、内的综合通信系统,满足新县城数字城市的通信需求。第164条 邮政局所新县城邮政局所分为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政所三级。规划邮政中心局1个,布置在齐鲁大道北段,用地6000平方米。规划邮政支局3个,分别布置在新川路中段、东部工业区和西部生活区,每个支局用地1000平方米。邮政所结合公共建筑设置,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第165条 电信局所电信局所包括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其中移动电话服务全县。通信能力固定电话按普及率70部/百人配置,移动电话按普及率达到90部/百人配置。规划电信中心局1个,布置在齐鲁大道、曲山路交叉口东北侧,固定电话交换机容量6万线,用地5000平方米。规划移动电话中心局1个,102、布置在齐鲁大道、曲山路交叉口东北侧,业务能力满足20万用户需求,用地5000平方米。规划综合通信楼两处,分别布置在新川路北段和安昌河以西公共设施用地内,用地各1500平方米。第166条 广播电视新县城有线电视用户普及率为100%。规划服务全县的广播电视中心1个,布置在齐鲁大道北段,规划用地6000平方米。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塔布置在云盘山,与禹王桥处于同一轴线,塔高70米,保护半径150米。第167条 通信管道建设各种通信线路全部敷设在综合通信管道内。管材采用110双壁波纹管。第168条 分期实施计划电信中心局分两期建设,土建工程一次建成,交换机容量近期3万线,远期扩建到6万线。移动中心局、邮政中103、心局、广播电视中心近期一次性建成。邮政支局、综合通信楼根据用地开发分期建设。通信管道根据用地开发分期与道路同步建设。(通信工程布置详见新县城通信工程规划图)第六节 燃气工程第169条 气源新县城燃气采用天然气,气源来自从中石化天然气管道上接管建设的安昌配气站,设计压力4.0兆帕。第170条 供气能力天然气用户包括居民生活、公共设施、汽车加气和工业用户,供气能力按4.6万立方米/日配置。第171条 气源建设规划天然气门站1座,布置在城区边缘安北路安昌方向西侧,站内附设调峰用储配设施,用地2000平方米。第172条 配气系统配气系统工业和民用分设。民用配气采用中压一级配气系统,压力0.4兆帕,用户104、通过调压柜或调压箱降压。工业用户采用次高压和中压两级配气系统。次高压管道压力1.6兆帕,中压管道压力视用户需要而定。规划建设1座车用CNG加气站,加气站结合加油站规划合并布置。第173条 配气管网建设生活区配气管道呈环、枝结合的形式布置。工业区次高压管道沿安北路西侧绿化带布置,沿西羌南桥过安昌河进入工业区。燃气管材采用PE管。第174条 分期实施计划近期一次性建成天然气门站,结合西羌北桥和齐鲁大道建设,建成天然气门站至齐鲁大道的中压配气管。生活区其他中压配气管网根据用地开发分期与道路同步建设。工业区次高压管道和中压管道视工业用户需求情况建设。(燃气工程布置详见新县城燃气工程规划图)第七节 环卫105、设施第175条 垃圾收集处理方式新县城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处理采用焚烧、堆肥和填埋相结合的综合处理方式。焚烧产生的热能用于热水供应。医疗垃圾和其他危险固体废物单独收集后送往绵阳市统一处理。第176条 垃圾处理厂建设近期利用安昌镇现有的南丰垃圾处理场,新建分拣、堆肥设施,扩建焚烧设施和填埋场地。远期建设双龙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达到100-120吨/日,服务新县城、安昌镇以及周边地区。第177条 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由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果皮箱等组成。在安昌河以东和安昌河以西各设置1座垃圾转运站,每座占地面积控制在1000平米以内。垃圾转运站周边应设置宽度不小106、于5米的隔离带。垃圾收集点(或垃圾间)设置在商业街区和住宅比较密集的地段,服务半径为70米。第178条 其他环卫设施建设在商业街、交通客运站以及人流活动集中的公共场所按相关标准设置公共厕所。设置两处基层环境卫生机构,每处占地10002000平方米。在安昌河以东安排一处环卫车辆停车场,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第179条 分期实施计划扩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近期处理能力达到80吨/日,远期为100-120吨/日。其他环卫设施根据用地开发分期在同期配套建设。(环卫设施布置详见新县城环保环卫工程规划图)第八节 地下管线综合第180条 地下管线种类新县城地下管线包括为县城服务的供水管、雨水管渠、污水管、107、电力管道、电信管道、燃气管道、路灯电缆和区域性市政管线。第181条 管线平面综合各种管线均平行于道路布置。在主、次干路机动车道下原则上不布置地下管线。布置在支路机动车道下的地下管线,应结合机动车道划线,布置在一条车道中间。除齐鲁大道供水管和污水管双侧布置外,其余道路各种管线均单侧布置。电信管、燃气管、污水管一般布置在道路西侧或南侧;电力管、供水管一般布置在道路东侧或北侧;齐鲁大道雨水管布置在中间绿化带下,其余布置在道路东侧或北侧;路灯电缆沿灯杆直埋敷设。现状安北路西侧的永安镇至黄土镇燃气管线、绵阳至擂鼓镇通信光缆等区域性市政管线走廊应加以保护。第182条 管线竖向综合布置在市政道路下的雨污水管108、,覆土应考虑街区内雨污水接入。雨水管起点覆土一般不小于1.5米,污水管起点覆土一般不小于2.2米。以新川河为受纳水体的雨水管覆土可减少到0.7米。供水管、电力管、电信管、燃气管起点覆土不小于0.7米,(各种管线平面位置和竖向示意详见新县城管线综合横断面图1和新县城管线综合横断面图2)第九节 建设与管理第183条 工程设计各项市政设施均应按规定进行抗震设防。西羌北桥和西羌南桥均有供水、燃气、电力、通信管线通过,在桥梁设计时应统筹安排。第184条 建设管理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各种地下管线尽量与道路工程同步建成,避免“拉链式”的地下施工。第185条 质量管理应特别重视地下管线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109、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第五章 新县城水系第186条 水系利用充分利用天然河流和人工灌渠,在新县城内部和边缘形成8条水系,即安昌河及其以东的新川河、永昌河、神龙河、云盘河和蒋家河,安昌河以西的桂花河和钻岩子河。第187条 水系功能各水系的功能是:新川河北段以引水为主,南段以景观为主;永昌河以景观为主兼顾排洪和城市排水;神龙河以排洪为主兼顾景观和城市排水;云盘河以景观为主兼顾城市排水蒋家河、桂花河和钻岩子河以排洪为主兼顾城市排水;第188条 河道建设河道断面形式、宽度、深度根据功能确定:新川河为自然断面,宽5-10米,深1.5米;永昌河为复式断面,宽10米以上,深3.0米;神龙河为复式断面,宽1110、5米,深3.5米;云盘河、蒋家河和桂花河为梯形断面,宽度按10米控制,深2.0-3.0米;钻岩子河维持天然状态。第189条 水位控制在新川河、永昌河、神龙河、云盘河分段设置控制设施,调控水位。新川河、永昌河、云盘河全年保持一定景观水位。神龙河分季节控制水位。汛期控制设施全部开启排洪;非汛期依靠控制设施调控,保持一定景观水位。第190条 水系水源有景观功能的新川河、永昌河、神龙河、云盘河,水源部分靠汇集北部山丘区天然来水,其余利用现有灌渠引安昌河水。在新川河引水头部设置控制设施,控制流量和水质。第191条 分期实施计划水系分三期建设。第一期改造新川河北段和永昌河,新建神龙河,对蒋家河下游进行拓宽111、改造;第二期改造云盘河,新建新川河南段;第三期改造桂花河,整治钻岩子河。第192条 建设与管理安昌河以东的天然河流是流域内洪水的主要通道,水系建设期间应考虑排洪需要,确保行洪安全。(各水系走向和功能详见新县城水系规划图)第六章 新县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第一节 资源节约第193条 节能建立以地区输电、输气系统为依托的基本能源保障体系,保证能源供给安全可靠。依托地区资源优势,发展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能源供给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 保证冬季居住建筑室内日照充足,提高室内自然采光质量,降低建筑能耗。 提高建筑工程(小区)平面绿化率和垂直绿化率,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构建以步行、非112、机动车及公交为主导的绿色交通体系,提供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交通服务。设置CNG加气站并开展CNG公交车运营,实现节能减排。 第194条 节水合理确定用水定额以及水厂和供水管线规模。结合城区供水要求,优化水厂供水压力,降低供水能耗和管网爆管次数。选用抗震、密闭性能高的PE管材,加强施工和运营管理,把管网漏失率控制在10%以下。积极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并推行科学计量。鼓励发展节水节能产业。在工业园区推广先进节水工艺,实施循环用水和梯级用水,降低单位产值新鲜水用量。 通过媒体宣传、经济鼓励等手段,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建成节水型城市。第二节 环境保护目标第195条 总体目标坚持环境保护与城市建设113、并重,尊重自然地形地势,保护自然景观,把新县城建设成山青水秀、空气清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宜居城市。第196条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新县城大气质量功能区划主要分二类,一类区为北山坡旅游度假区及生态护育区,二类区为规划建成区中除一类区以外的所有地区,各区按功能区要求达标。第197条 水环境保护目标安昌河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类水质标准,城区内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类水质标准;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第三节 环境保护措施第198条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工业布局考虑主导风向和静风频率高的特点,工业布置在城区的南部。严格限制有大气污染隐患的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新型建材、纺织服装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114、和旅游产品加工、文化创意等产业。使用清洁能源,企业优先采用能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加大节能力度,推广使用节能工艺、设备和产品,减少能源需求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交通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第199条 水环境保护措施节约用水,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和产品,减少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在工业区推广清洁生产和先进节水工艺,提高工业循环用水率,降低单位产值新鲜水用量,从源头控制污水排放量。协调建设污水管网和污水厂,规划远期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对排入湖体的初期雨水进行截流,避免对水系造成污染。(环境功能分区和环保设施布置详见新县城环保环卫工程规划图)第四节 环保设施115、建设第200条 大气监测点在河西区、河东工业区和商业街设置大气监测点,对大气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第201条 水质监测断面在新川河与安昌河引水处、永昌河中部以及蒋家河与安昌河汇流处设置水质监测点,对这些断面的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第202条 噪声监测点结合规划用地布局,分别在行政中心、商业街、工业区内和齐鲁大道旁设置噪声监测点。第203条 污水收集系统建设结合城市和道路建设,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使污水管网收集范围达到95%以上。第七章 新县城综合防灾第一节 城市安全第204条 总体目标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及生命线工程建设,合理安排避难疏散场地和应急救援通道,提高县城抗御灾害和116、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灾害预防和紧急救援体系,保障县城可持续发展和市民生命安全。第205条 安全布局新县城建设用地应尽量避开岩溶塌陷区、采空区等地质不良区域。易燃易爆物危险品的生产企业和仓储不得建在城区内,调压站、门站、加油站等日常供应设施,应严格按照消防要求与周围建筑保持足够的防火安全距离。布置足够的城市疏散避灾空间,避难疏散地应设立明确的标识,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防灾疏散场地应设置供水、排水、供电等市政公用设施。紧急、临时和固定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应与学校、公园绿地、体育场馆、纪念馆、城市广场等公共设施建设相结合。规划设置8个固定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地总面积0.65平方公里,平均每个117、固定避难场地服务半径为600米。第二节 城市防洪第206条 防洪标准安昌河设防标准为50年一遇,区内的永昌河、神龙河、蒋家河等河道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第207条 防洪措施按照规划设防标准加高加固安昌河两岸堤防,新建或整治永昌河、神龙河、蒋家河、桂花河等排洪河道。安昌河两岸堤防建设河城区水系建设应尽量满足城市景观要求。第三节 抗震防灾第208条 抗震设防标准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本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第209条 工程抗震新建工程必须按国家颁布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和建筑设计,并达到标118、准要求。交通、供水、供电、通信、教育、医疗卫生、粮食供应和消防等生命线系统应比基本烈度提高1度进行抗震设防,保证发生地震时各系统能够基本正常。第四节 消防规划第210条 消防站在安昌河东区建设一座普通消防站,布置在齐鲁大道与擂鼓路交叉口东北侧,占地面积6000平米;在西区预留一座普通消防站。第211条 消防给水消防供水主要靠城市供水系统解决,并尽可能利用区内河道与湖泊作为消防水源。在城区道路上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米,流量不小于15升/秒。第五节 人防规划第212条 人防规划建设人防建设应与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按国家规定标准修建人防工程。一般人员掩蔽建筑面积按1.0平方米/119、人标准配置,专业队按3平方米/人标准配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大于三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首层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修建九层以下,基础埋深小于三米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灾设施布置详见新县城综合防灾规划图)第八章 新县城规划控制与实施第一节 规划控制第213条 规划确定的控制内容包括县城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建设适宜性分区划定(“四区”),城市道路红线、文物紫线、河流蓝线、绿地绿线和设施黄线(“五线”)的划定,开发强度控制、容量控制、设施控制以及城市设计控制。第214条 “四区”划定是在县城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以现状的开发建设条件和土地生120、态适宜性评价、建设用地条件评价、环境保护、生态隔离、水源保护和资源保护等要求为基础,确定县城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开发建设许可分区,包括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四类。(见县城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建设适宜性分区划定图)第215条 “四区”控制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的控制应符合文本78条至81条的规定。 第216条 “红线”控制道路红线指规划道路的路幅边界线。道路红线控制包括新县城内的综合干路、交通干路、居住区干路、工业区干路、滨河路和山区干路的走向、路幅宽度、断面形式、道路绿化形式以及建筑后退要求。禁止侵占道路用地进行其他开发建设(见新县城用地布局规划图)。第217条 “紫线“控制“紫线”121、指规划范围内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限。“紫线”控制指对皇恩寺划定的保护范围内禁止拆除、开发、损坏和占用历史建筑;及时修复破坏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保护皇恩寺内部的园林绿化、道路及树木(见新县城用地布局规划图)。第218条 “绿线“控制“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城市绿地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见新县城用地布局规划图)。“绿线”控制包括安昌河沿岸的公共绿地及防护绿地、永昌河带状城市公园、规划绿色廊道和水系及水系两侧的公共绿地;以及控制绿地系统“一环、两带、四河、多廊”的规划布局;“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为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临近山体的城122、市建设用地边界应严格按照法定规划确定的边界进行建设,禁止侵占山地和生产防护绿地。第219条 “蓝线“控制“蓝线”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河、湖、渠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见新县城用地布局规划图)。“蓝线”划定应保持安昌河、永昌河与其它规划水系的用地边界、河流走向,统筹考虑水系的整体性、功能性与安全性,改善新县城生态与人居环境,保障水系安全。“蓝线”控制范围内禁止违反蓝线保护与控制的建设活动,禁止填挖、占用蓝线内水域,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以及一切对城区水系构成破坏的活动。第220条 “黄线“控制“黄线”指对城区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见新123、县城用地布局规划图)。“黄线”划定的各项设施的规模、方位不得随意改动,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在“黄线”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城市基础设施。第221条 开发强度控制规划按照用地性质的分类,并针对各类用地的区位条件、开发类型以及空间形态要求对街坊进行开发强度控制,控制的内容包括建筑层数、容积率及建筑密度(见各类性质用地开发强度控指表)。第222条 容量控制容量控制包括建筑规模控制与居住人口控制。规划以街坊为单位对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进行控制,根据每类用地的开发建设强度,确定每个街坊的建筑规模;再根据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规划人口,按照居住用地的开发类型124、,落实各街坊可容纳的居住人口(见街坊规划容量与设施配套控制表)。第223条 设施控制设施控制指公益性服务设施控制和基础设施控制。基础设施中包括市政工程设施和交通设施。1.公益性服务设施控制公益性服务设施控制包括各项设施的内容、规划布局、用地规模、以及开发强度控制。优先安排公益性服务设施,防止其他建设活动侵占公益性服务设施用地。 2.交通设施控制 交通设施控制包括道路红线宽度、道路横断面布局、道路横断面形式,以及各交通设施的规模与布局。结合新县城的实际特点,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在保证道路交通功能的基础上确定道路红线宽度,保证道路无障碍设施的连续,交通设施用地上优先安排综合交通枢纽、公共交通设施的125、用地。 3.市政工程设施控制市政工程设施控制包括各项设施的内容、规划布局、设施规模与用地规模。用地选址既要满足设施本身的功能要求,又要满足城市总体布局的合理性。禁止其他建设活动侵占市政工程设施用地。 第224条 城市设计控制1.城市形态控制城市形态控制要求任何开发建设都应遵循城市形态控制要求,以山水环境控制、肌理形态控制和建筑高度控制为设计依据,不应破坏城市山水格局与肌理形态,不应突破城市设计中规定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 2.城市风貌控制城市风貌控制要求任何开发建设应落实到具体的风貌分区内,根据各项城市设计控制要求确定其风貌特征,城市风貌控制应作为城市建设的规划依据,禁止破坏城市风貌特征的建设活126、动。3.公共空间控制公共空间控制内容包括各类公共空间的类型与布局,任何建设都应以保护城市公共空间为原则,不得擅自占用、改动城市公共空间布局。第二节 规划实施 第225条 落实分期分步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建设的要求,各部门制定相应规划,深化落实各期建设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新县城的建设。第226条 建立规划评估制度建立城市规划专家评估委员会,赋予按年度对各项规划进行审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第227条 用地管理政策以总体规划作为城市用地管理的根本依据,强化土地集中统一管理措施的实施力度,严格管理各类用地开发控制要求。对于重建项目库中需要大宗用地的建设项目在规划中予以直接落实用地,对于不需127、要单独用地的重建项目,考虑结合布置的方式,在具体规划建设过程中予以落实;加强对工业用地出让的控制和管理,设立准入门槛,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和土地利用效率。第228条 人口发展政策制定优惠政策,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维护社会稳定;扩大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范围,为工业园区发展提供劳动力保障,同时也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实现北川县域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第229条 建立现代化的规划管理系统以地理信息系统(GIS)资源及相关技术为支撑,整合规划管理相关业务资源,建立集中存储管理以及动态更新的规划管理信息资源体系,实现规划编制管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规划批后管理等规划管理业务的自动化。第230条 128、区域协调政策加强与安县黄土、花荄、桑枣等镇和绵阳市在产业分工合作、基础设施共享衔接、水资源管理、灾害防治、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协作。第231条 部门协调政策建立城市规划、发展改革、土地管理、建设管理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强化城市总体规划与各部门专业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衔接,推动新县城建设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规范城市管理的制度、标准与审批程序;依法行政,保证规划实施的合法、公平和效率。第232条 公众参与政策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各基层社区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公众在城市规划实施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公示与听证制129、度;增强城市总体规划公开透明的力度和公信力;设立监督机制,将公众参与引入规划编制、管理的各个阶段。第233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由北川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性,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保障城市总体规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第234条 结合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和详细规划等具体情况,适时检讨总体规划,必要时进行局部调整乃至修编。附表表1北川新县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序号用地性质面积(万)比例(%)人均用地(/人)1居住用地200.0228.0228.572行政及事业单位用地8.391.181.203公益性服务设施用地6130、4.769.079.25其中文化娱乐设施用地9.601.341.37体育设施用地6.080.850.87医疗卫生设施用地6.830.960.98教育科研设施用地35.174.935.02文物古迹用地2.130.300.30社会福利设施用地4.950.690.714经营性服务设施用地63.198.859.03其中商业服务设施用地15.092.112.16企业办公用地9.411.321.34旅游休闲设施用地38.695.425.535工业与仓储物流用地81.8711.4711.70其中工业用地66.589.339.51仓储物流用地9.751.371.39污染防护带5.540.780.796道路交通131、设施用地125.4817.5817.93其中交通设施用地2.870.400.41道路用地122.6117.1717.52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5.030.700.728绿地165.1723.1423.60其中公共绿地115.6016.1916.51生产防护绿地49.576.947.08合计城市建设用地713.9110000101.99备注:2020年规划人口7万人表2北川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序号类别名称面积(万)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比例(%)1城市总体规划用地2149.87100002城市建设用地713.9133.213其他用地1435.9666.79其中水域87.414.07过境道路42.132、621.98生产防护绿地206.789.62山体及其他1099.1551.13备注:2020年规划人口7万人表3各类性质用地开发强度控制表:用地性质建筑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备注行政及事业单位用地多层1.21.83040企业办公用地多层1.82.43040中高层2.23.22535912层居住用地低层1.01.23540多层1.41.62530文化娱乐设施用地低层多层1.02.43040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多层1.51.82530教育科研设施用地低层多层0.51.51535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低层1.21.54050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低层1.52.04050旅游休闲设施用地低层0.31.01025工业133、用地标准厂房多层1.62.04050专业厂房135表4街坊规划容量与配套设施控制表:街坊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公顷)建筑规模(万平方米)设施配套备注01居住用地1.421.421.70商品房02居住用地1.981.982.38商品房03居住用地1.401.401.68商品房04居住用地2.712.713.25商品房05居住用地1.251.251.50商品房06居住用地1.111.111.33商品房07社会福利设施用地0.720.861.08光荣院社会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养老院08社会福利设施用地0.861.031.2909社会福利设施用地1.641.972.4610社会福利设施用地1.732.134、082.6011居住用地2.342.342.81商品房12生产防护绿地6.7513旅游休闲设施用地4.781.434.7814旅游休闲设施用地1.990.601.9915旅游休闲设施用地2.310.692.3116旅游休闲设施用地6.782.036.7817旅游休闲设施用地3.981.193.9818旅游休闲设施用地2.960.892.9619旅游休闲设施用地3.871.163.8720旅游休闲设施用地1.000.301.0021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71自来水厂公共绿地14.8122居住用地4.836.767.73保障性住房为主交通设施用地0.83公交场站公共绿地0.6423居住用地3.903135、.904.68保障性住房为主24居住用地7.9011.0612.64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绿地0.4725居住用地5.537.748.85小学、幼儿园社区医疗服务点、文化活动站保障性住房为主26居住用地11.4215.9918.27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绿地2.9527居住用地5.087.118.13保障性住房为主行政及事业单位用地2.853.425.13行政服务中心生产防护绿地(保留山体)4.7928居住用地3.945.526.30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绿地1.7129教育科研设施用地1.800.902.70孤残儿童保护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公共绿地0.8130公共绿地3.2831行政及事业单位用地2.54136、3.054.57各局委办综合楼公共绿地2.8732教育科研设施用地13.026.5119.53北川中学公共绿地1.5633旅游休闲设施用地2.330.702.3334旅游休闲设施用地2.320.702.3235居住用地12.4017.3619.84小学、幼儿园社区医疗服务点、文化活动站商品房公共绿地1.1336居住用地4.085.716.53商品房医疗卫生设施用地2.653.984.77北川县综合医院北川县疾控中心北川卫生进修学校37居住用地1.361.902.18商品房企业办公用地1.182.122.83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县救助站文物古迹用地1.71皇恩寺公共绿地0.6038公共绿地2.00双137、龙桥遗址39商业服务设施用地2.533.805.06北川大酒店公共绿地3.2840居住用地2.653.714.24商品房公共绿地0.3741商业服务设施用地0.771.161.54综合通信楼公共绿地0.5742居住用地2.954.134.72商品房公共绿地0.3843居住用地2.593.634.14商品房公共绿地0.8744企业办公用地1.172.112.81邮政局广电中心公共绿地1.7045居住用地4.245.946.78商品房公共绿地0.4046商业服务设施用地0.901.351.80公共绿地0.6447居住用地3.354.695.36商品房公共绿地0.3848公共绿地3.9849居住用地138、2.042.863.26商品房文化娱乐设施用地0.940.942.26川剧团、羌族歌舞团、剧场公共绿地0.3350行政及事业单位用地1.131.362.03各局委办综合楼教育科研设施用地1.580.792.37北川教师进修学校等学校公共绿地0.7951教育科研设施用地4.472.246.71初中公共绿地0.5052居住用地2.803.924.48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绿地0.2553商业服务设施用地3.184.776.36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公共绿地0.3454公共绿地1.0855商业服务设施用地2.403.604.80公共绿地0.2956文化娱乐设施用地1.541.543.70抗震纪念园、城建档139、案馆公共绿地1.2657文化娱乐设施用地1.821.824.37文化馆、图书馆公共绿地0.5058文化娱乐设施用地1.891.894.54羌族博物馆历史博物馆公共绿地0.7059居住用地3.224.515.15小学、文化活动站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绿地1.1460居住用地5.387.538.61保障性住房为主61企业办公用地1.382.483.31旅游服务中心交通设施用地1.50综合客运站公共绿地3.4062居住用地4.245.946.78商品房公共绿地0.4063商业服务设施用地0.901.352.00公共绿地0.6464居住用地3.454.835.52商品房公共绿地0.3865公共绿地4.46140、66居住用地3.124.374.99商品房文化娱乐设施用地1.731.734.15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公共绿地0.2967行政及事业单位用地1.882.263.38各局委办综合楼公共绿地0.3468居住用地3.074.304.91幼儿园、社区医疗服务点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绿地0.7269居住用地3.294.605.26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绿地0.3570企业办公用地1.422.563.41电信局、移动交换局公共绿地0.6971工业用地3.335.336.66公共绿地0.7272工业用地3.225.156.44公共绿地0.6573仓储物流用地9.749.74县物资储备库防护绿地1.0974工业141、用地12.2712.27公共绿地1.1275居住用地3.134.385.01商品房公共绿地0.3776商业服务设施用地0.911.371.82公共绿地0.6577居住用地2.062.883.30邮政支局商品房医疗卫生设施用地1.642.462.95北川县中医院北川县妇幼保健院公共绿地3.4078居住用地3.695.175.90商品房公共绿地0.2979污染防护带1.763.875.63公共绿地0.7980工业用地3.124.996.24企业办公用地0.942.073.01园区管委会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0.52消防站公共绿地0.3681工业用地3.645.827.28邮政支局公共绿地1.0982工142、业用地12.1112.11公共绿地1.0783居住用地5.347.488.54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绿地0.4684居住用地3.795.316.06小学、幼儿园社区医疗服务点、文化活动站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绿地3.2685居住用地3.995.596.38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绿地0.2986污染防护带1.874.115.98公共绿地0.8387工业用地3.004.806.00文化娱乐设施用地0.710.711.70工人俱乐部医疗卫生设施用地0.741.111.33工业园区医院公共绿地0.4388工业用地2.894.625.78公共绿地0.5989工业用地10.8810.88公共绿地0.9790居住用地5143、.367.508.58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绿地3.7691居住用地4.065.686.50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绿地0.2992企业办公用地1.923.464.61公共绿地0.8693工业用地5.068.1010.12公共绿地0.2294工业用地2.834.535.66公共绿地1.0795公共绿地14.2796体育设施用地6.08综合体育场、业余体校97企业办公用地2.394.305.74北川职业培训中心、技工学校公共绿地0.8498教育科研设施用地5.092.557.64北川职业中学99工业用地5.145.14交通设施用地0.54公交场站市政设施用地0.54环卫停车场、环卫机构、垃圾中转站100旅144、游休闲设施用地6.171.856.17居住用地5.067.088.10商品房公共绿地3.33101居住用地6.238.729.97商品房公共绿地1.23102医疗卫生设施用地1.792.693.22河西医院防护绿地0.85103居住用地4.336.066.93商品房104居住用地2.793.914.46小学、幼儿园社区医疗服务点、文化活动站商品房商业服务设施用地0.681.021.36公共绿地0.41105商业服务设施用地1.081.622.16公共绿地0.65106文化娱乐设施用地0.490.491.18居住用地4.806.727.68保障性住房为主107居住用地4.336.066.93商品145、房108居住用地2.793.914.46商品房商业服务设施用地0.681.021.36公共绿地0.43109商业服务设施用地1.081.622.16公共绿地0.65110居住用地4.877.317.79保障性住房为主文化娱乐设施用地0.490.491.18111教育科研设施用地9.214.6113.82其它学校112居住用地4.386.137.01商品房公共绿地0.40113居住用地3.514.915.62商品房公共绿地0.78114企业办公用地1.091.962.62邮政支局、综合通信楼公共绿地0.81115居住用地5.417.578.66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绿地0.49注:1.表中所列设施详见 街坊编号图;行政办公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分布建议图;基础设施分布图;居住配套设施分布及服务范围图;产业业态分布图。 2.黑体字表示配套设施的确定位置,其他为配套设施的建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