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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115页)
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11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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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940786 2024-06-17 115页 2.73MB
1、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 本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 年 3 月 I 目目 录录 前 言.-1-第一章 总则.-3-第一节 规划目的.-3-第二节 规划定位.-3-第三节 指导思想.-3-第四节 规划原则.-4-第五节 规划依据.-5-第六节 规划范围.-6-第七节 规划期限.-6-第八节 强制性内容.-7-第九节 规划效力.-7-第二章 规划背景.-8-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8-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11-第三章 总体目标与战略.-14-第一节 总体定位与城市性质.-14-第二节 目标与策略.-16-第四章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18-第一节“三2、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18-第二节 主体功能区战略.-20-第三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22-第四节 规划分区与用途结构.-25-II 第五章 支持农业发展与乡村振兴.-29-第一节 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29-第二节 保障农业发展空间.-32-第三节 优化乡村空间布局.-34-第六章 保护生态空间和自然资源.-37-第一节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37-第二节 强化水资源保护与利用.-39-第三节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41-第四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43-第七章 优化城镇布局和功能体系.-47-第一节 州域城镇体系.-47-第二节 市县一体化协同发展.-43、9-第三节 产业发展空间.-51-第四节 完善居住生活配套.-52-第五节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53-第六节 保护蓝绿开敞空间.-57-第七节 推进城市更新.-58-第八节 城镇用地结构调整.-58-第八章 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61-第一节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61-第二节 塑造魅力城乡风貌.-66-第九章 综合交通规划.-71-第一节 建设区域交通门户.-71-第二节 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72-III 第十章 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75-第一节 优化能源资源布局与利用.-75-第二节 完善水利设施布局.-78-第三节 加强通信设施建设.-80-第四节 提升环境卫生设施.4、-81-第五节 水安全管理和水域空间管控.-83-第六节 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84-第十一章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90-第一节 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90-第二节 城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91-第三节 工矿用地节约集约利用.-92-第十二章 促进区域协同发展.-94-第一节 融入区域发展大格局.-94-第二节 协同发展重点领域.-95-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机制.-98-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98-第二节 规划传导体系.-99-第三节 市县规划指引.-100-第四节 专项规划指引.-105-第五节 近期行动计划.-106-第六节 政策机制.-109-1-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5、部署,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的细化落实,是临夏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临夏州”)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纲领,是临夏州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工作部署,临夏州委、州政府于 2019年 10 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州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临夏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规划方案在编制过程中多次经州规划委6、员会审议,于2023年2月进行了社会公示,3 月通过专家审查会,4 月征求了省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相邻市州政府及驻军意见,5 月通过省级专家审查,8 月通过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9 月上报省政府审批。2024 年 3 月 21 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 规划(甘肃政函 2024 28 号)。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2-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国家、甘肃省、临夏州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其他7、规划涉及的空间利用提供指导和约束,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协调性、约束性,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3-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和甘肃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保障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建立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制定空间发展蓝图,特编制本规划。第二节 规划定位 本规划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效能治理的空间政策,是统筹全州国土8、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各类建设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下层次空间规划的编制依据,是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第三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4-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提升综合实力、提升生态质量、提升基础支撑、提升生活品质、提升治理效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可持续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面向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城9、镇健康发展等空间需求,以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为支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根基。第四节 规划原则 强化底线约束。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能源资源安全、边境安全、军事安全等10、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完善国土安全基础设施,增强空间韧性。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坚持绿色低碳。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落实全面节约战略,严格实施资源总量和强度管控,-5-优化水利、交通、能源、产业等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系统修复和治理生态环境,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整体保护文化、自然和景观资源,促进历史文化、自然山水与城乡空间的融合。加强互联互通。融入区域发展大格局,完善开放畅通的通道网络,提高国土空间的开放程度和通达性。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引导城镇、产业与交通一体化布局,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促进与周边地11、区的协同发展,推动生态共建、设施共享、产业互补,加快融入兰白都市圈。促进集约集聚。落实“以水四定”,严格建设用地总量与新增规模管控,立足自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人口和产业布局,以县城为主要载体推进城镇化,全力保障乡村振兴。高度重视存量资源盘活利用,优化国土空间用地结构,扩大公共服务用地供给,完善城乡服务功能。实施系统整治。发挥“多规合一”整体优势,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深化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和依法治理体系建设,促进空间共建共治共享。第五节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12、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6-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 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6.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 年)7.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8.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2057 号)9.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第六13、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州域层次,范围为临夏州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州府所在地为临夏市,临夏市划定中心城区范围约 41平方千米,中心城区规划由 临夏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制定。第七节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近期至202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7-第八节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标注有下划线的内容及附表中约束性指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第九节 规划效力 本规划自甘肃省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临夏州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照法定程序进14、行修改。-8-第二章 规划背景 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0 年,临夏州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新形势下,应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空间保障。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第 1 条 自然地理格局 临夏州位于黄河上游、甘肃省中部西南面,甘肃、青海两省交界,地处黄土高原向青藏高原过渡地带,境内沟壑纵横,风光独特。黄河从州域中北部蜿蜒而过,境内气候温凉,年平均气温 5.69.7 摄氏度,大部分地区属温带半干旱气候,西南部山区高寒阴湿,东北部15、干旱,总体干旱缺水。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平均海拔 2000 米,最高点达里加山峰,海拔 4636 米。地形复杂,河谷纵横,山地、丘陵占总土地面积的 90%,河谷阶地约为 10%。南部太子山、莲花山绵延逶迤,景色秀美,风光独特。中部刘家峡水库,集水电、防洪、观光于一体,丹霞风光雄厚壮丽,钟灵毓秀。-9-第 2 条 现状特征 区位条件良好。临夏州北邻兰州市、东邻定西市,西邻青海省,南与甘南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甘南州”)毗邻,位于进入涉藏地区的重要通道上,自古以来就是古丝绸之路南道要冲、茶马古道枢纽,享有“西部旱码头”“河湟雄镇”等美誉。乌玛高速、临循高速、临大高速等高速公路汇集于此,与周边市州联16、系便捷,是兰白都市圈进出青海省和涉藏地区的重要交通节点。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近年来,临夏州环境持续改善,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2020 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24 天,优良率达 88.8%。地表水质量优良,无劣类水体;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土壤环境安全可控。耕地得到有力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有序推进,森林覆盖率和草原覆盖度稳步提升,生态环境、城乡面貌持续改善,山川秀美的美好家园正逐步实现。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是全国两个回族自治州和甘肃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成立于 1956 年 11 月,至 2020 年,下辖 1市、7 县、123 个乡镇、7 个街道办、10917、0 个行政村,全州常住人口 210.975 万,有回、汉、东乡、保安、撒拉等 42 个民族,其中东乡族和保安族是以临夏州为主要聚居区的甘肃特有少数民族。城镇人口 77.54 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为 36.75%,与“六普”数据对比,十年间城镇人口比重上升 12.54%。城乡建设稳-10-步发展,人居环境得到有力提升。受益于国家扶贫政策,近年经济稳步增长,城镇化进程大幅加快,中心城市、县城、重点镇发展迅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临夏市县一体化发展趋势加快,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得到明显改善,达板镇、大河家镇、松鸣镇等乡镇得到重点发展,形成极具地方特色的产业小镇。第 3 条18、 主要问题 人多地少环境脆弱。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有限,耕地后备资源欠缺,境内黄土沟壑纵横,旱地占比高,坡耕地多,耕地质量总体不高,人均耕地不足 2 亩。临夏州干旱、洪涝、地震、冰雹、沙尘暴和霜冻等自然灾害类型多,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问题严重,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避险搬迁、生态修复和治理任务艰巨。城乡发展差距明显。城镇化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中心城区临夏市规模较小,辐射带动能力有限,各县(市)之间城镇化差距明显,城乡之间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水平仍有明显差距。缺少支线机场、铁路等对外便捷的联系通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够完备,部分县城缺少直达国道,可达性及联系效率有待提升。乡村地区19、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程度不高,有待进一步改善。资源利用水平不高。临夏州曾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绩效水平在全省排名靠后。农业生产条件差,产业以-11-初级加工利用为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地均产值低;优质的自然景观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不够。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第 4 条 发展机遇“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建设兰西城市群、兰白都市圈等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为临夏州融入国际大循环、全面提质增效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支撑区域格局形成的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助力临夏州成为兰西城市群重要节点,成为兰白都市圈面向青海和涉藏20、地区的门户。同时,兰白都市圈的建设,为临夏州承接兰州产业转移、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提供了重大的发展平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助于临夏州高起点进行国土空间开发与利用。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区域共建的要求,对解决黄河流域生态本底脆弱、水资源短缺等问题,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地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作为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临夏州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都将得到进一步改善,高质量发展要求下,有助于立足地域特色,更高起点发展节水农业、高质量发展黄河沿线旅游、建设生态园区,开辟治理与利用的新路子。国家政策的支持,有助于临夏州发挥后发优势。国家、省-12-级层面在政策上要21、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发展,旨在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能力,推动民族地区发展。作为原“三区三州”地区,临夏州在过去的几年,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得到极大的提升,随着国家政策的实施和东西部协作的持续推进,机场、铁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将很快落地建成,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等将进一步提升,临夏州的后发优势将会更加明显,发展潜力将会加速释放。新型城镇化理念下,将推动临夏州高水平建设生态宜居之城。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发展理念,在政府和社会层面达成高度共识,更有利于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建设宜居、绿色、人文、韧性、可22、持续的现代化城市。第 5 条 风险与挑战 生态文明建设对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提出新要求。临夏州是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境内有重要的区域水源刘家峡水库。面临水土流失、生态环境脆弱等问题,保护黄河上游流域生态安全是临夏州的重大责任,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效率。临夏州水资源有限、人多地少,原有规模驱动、土地资源粗放利用的模-13-式不再适应新发展形势,迫切需要转变发展模式,着力于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23、,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提高空间开发利用效率,以达到国家绿色低碳循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空间品质提出更高要求。临夏州正处于快速城镇化发展时期,在建设兰白都市圈的大背景下,临夏州面临的城市竞争加剧,人口外流可能性增加。国土空间的开发更需强调以人为本,加强教育、文化、医疗、应急保障等公共服务要素在城乡之间均衡流动,营造宜居宜业、绿色高效的城乡空间,支持以人为中心的城镇化发展。气候变化对国土空间的安全韧性带来新的挑战。临夏州有干旱、洪涝、地震、泥石流、滑坡等自然和地质灾害,除康乐县外,各县(市)均分布有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在全球性气候变化大背景下,甘肃气候呈暖湿化趋势下,各类灾害发生24、概率有上升可能性。伴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财富向城镇进一步集中,亟需推进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国土空间安全韧性。-14-第三章 总体目标与战略 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落实省委省政府“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州委、州政府打造“五个区”“六个临夏”的目标,建设生态良好、宜居宜业、高质量发展的“幸福临夏”。第一节 总体定位与城市性质 第 6 条 城市性质与核心功能定位 临夏州是甘肃省两个民族自治州之一,位于甘肃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中“一核”的重要辐射区内,是兰白都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临夏州的核心功能定位是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示范区、甘肃省物流商贸节点、民族特25、色产业基地。州府所在地临夏市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是州域综合服务中心所在地;临夏县是省级经济开发区所在地,是重要的产业基地。推进临夏市与临夏县一体化协同发展,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制造业、科技创新、文化交往等功能复合的综合型中心城市。第 7 条 生态保护示范区 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构建以太子山莲花山为生态安全屏障、刘家峡水库为核心、洮河、大夏河、广通河等河流为主要廊道的生态安全格局。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15-风固沙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城市化地区重要生态空间,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扰动,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第 8 条 甘肃省物流商贸节点 加快推进重大交通基础26、设施建设,推进区域融合发展,建设甘肃省物流商贸节点。依托甘肃省“两纵两横一枢纽”区域交通项目实施机遇,推动兰合铁路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促进临夏州与兰州在交通网、产业链一体衔接、融通发展,将临夏建成兰白都市圈西南门户。第 9 条 民族特色产业基地 立足现有自然环境条件,发挥地方特色,提升旱作农业区生产效率,打造沿黄现代农业示范区,融入甘肃省“一带五区多基地”现代特色农业格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特色食品和民族特需用品比较优势,以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为载体,建设民族特色产业基地。-16-第二节 目标与策略 第 10 条 目标任务 至 2035 年,全面融入兰白都27、市圈,建成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城镇体系更加完善,城镇布局和形态基本稳定,城镇功能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产业空间布局更加合理,产业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乡村全面发展,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完善,人居环境优美宜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建成生态宜居、四通八达的“幸福临夏”。至 2050 年,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根本改变,科技进步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城乡公共服务达到省内较高水平,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成为国内国际具有影响力的民族特色产业基地和民族特色旅游度假基地,实现生态美、环境优、产业兴、百姓富。第 11 条 空间策略 底线管控,共筑西北安全28、屏障。落实底线管控,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黄河干流沿线生态保护和修复,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区域融合,建设兰白都市圈西南门户。在基础设施、产业、生态等方面与周边市州共建共享,协同发展。依托甘肃省“两纵两横一枢纽”区域交通项目实施机遇,促进临夏州全面融入-17-兰西城市群、兰白都市圈。产城融合,建设民族特色产业基地。以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为载体,优化产业布局,引导资源向优势地区集聚。围绕“五个百亿级产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动能快速成长。文化引领,塑造魅力国土空间格局。以文化为核心,以旅游发展为路径,融入甘肃省29、魅力国土空间大格局,与黄河沿线城市共同打造黄河风情魅力廊道、黄河金岸游憩魅力区,打响炳灵寺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地质公园的核心品牌,打造全国知名的地质山水旅游目的地、花儿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品质提升,“强核”带动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临夏市县一体化协同发展,形成“强核中心”,带动全州城镇化良性发展;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城乡间均衡配置,促进城乡融合,打造人居环境优美,社会经济繁荣、民族团结进步的幸福临夏。-18-第四章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立足地方自然资源禀赋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落实上位规划管控要求,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30、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格局。第一节“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 12 条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按照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要求,优先确定耕地保护目标。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总体更稳定”的思路,优先将优质耕地、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至 2035 年,规划区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463.40 平方千米(369.51 万亩,其中太子山天然林保护区耕地保有量 0.61 万亩、莲花山自然保护区耕地保有量 1.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 2032.31 平方千米(304.85 万亩,其中太子山天然林保护区、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31、务),分布于各县的河谷川塬地区、丘陵沟壑坡度较平缓区域。明确各县(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其中临夏市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 8.0 平方千米(1.2 万亩);临夏县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 341.00 平方千米(51.15 万亩),占全州比例约 17%;康乐县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 330.16 平方千米(49.52 万亩),-19-占全州比例约 16%;永靖县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 326.08 平方千米(48.91 万亩),占全州比例约 16%;广河县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 196.07 平方千米(29.41 万亩),占全州比例约 10%;和政县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 234.80 平方千米(35.22 万亩)32、,占全州比例约 12%;东乡县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 330.67 平方千米(49.60 万亩),占全州比例约 16%;积石山县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 265.52 平方千米(39.83 万亩),占全州比例约 13%。第 13 条 生态保护红线 将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集中成片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和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1459.95 平方千米(含太子山天然林保护区 744.70 平方千米、莲花山自然保护区 96.67 平方千米),包括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省级森林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3、水源保护地和经科学评估后需划入的生态极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临夏县、永靖县、东乡县、积石山县和太子山天然林保护区、莲花山自然保护区内。第 14 条 城镇开发边界 按照节约集约、绿色发展要求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优先将重大建设片区、各类依法批准的开发区等可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的区域划入城镇开发边界。至 2035 年,城镇开发边界-20-149.21 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 1.2901。综合各县(市)人口发展趋势、主体功能定位、存量用地、产业布局等影响因素,统筹确定各县(市)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其中临夏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41.13 平方千米,扩展倍数 1.2350;临夏县34、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20.20 平方千米,扩展倍数 1.5478;康乐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11.03 平方千米,扩展倍数 1.2453;永靖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16.53 平方千米,扩展倍数 1.2591;广河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18.94 平方千米,扩展倍数 1.1720;和政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13.96 平方千米,扩展倍数 1.3577;东乡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15.76 平方千米,扩展倍数 1.3864;积石山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11.66 平方千米,扩展倍数 1.3924。第二节 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 15 条 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定位 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和省级规划对临夏州各县(市)区主体功能35、的定位,从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新型城镇化三方面确定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三类基本功能类型,临夏市为城市化地区,永靖县、东乡县、广河县为农产品主产区,临夏县、和政县、积石山县、康乐县、太子山天然林保护区、莲花山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第 16 条 细化乡镇主体功能定位 立足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乡镇为基本单元,-21-细化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三大主体功能分区,逐级传导落实到乡镇,分类精准施策。各县(市)可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乡镇级单元的叠加功能类型,将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资源空间集中36、分布的单元确定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指导单元保护与开发建设。农产品主产区包括北塬镇、黄泥湾镇、东塬乡等共 63 个单元,占全州镇级单元个数比例约 41.7%,总面积约 3705 平方千米,是主要农业生产区,重点稳定水土光热优良的耕地面积,调整缺水地区水土匹配关系,协调生态重要及脆弱地区农业生产和生态空间的关系。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盖新坪林场、红星牧场、车家湾乡等共 57 个单元,占全州镇级单元个数比例约 37.8%,总面积约2350.5 平方千米,是巩固重要高原、山脉、河流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区域,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地和主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地保护,提升生态功能。城市化地区包括临夏市、37、各县县城所在镇及部分重点镇共31 个单元,占全州镇级单元个数比例约 20.5%,总面积约 1200.7平方千米,是新型城镇化的主要区域,是产业开发的轴带和重要节点,依托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形成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的州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太子山自然保护区(太子山天然林保护区)、莲花山自然保护区为省直管区,均划入重点生态功能区。-22-第三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 17 条 总体空间格局 构建“一屏一核三区多廊道,一主两副多节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一屏”即南部太子山莲花山生态屏障,是黄河上游水源补给、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区域。“一核”即黄河湿地,包括刘家峡水库及周边水域,是黄河上游38、城市重要的水源保护地。“多廊道”即黄河、洮河、大夏河等多条河流廊道区域,是集生态、生产、生活于一体的复合型带状空间。“三区”是基于自然地理条件耕作而形成的川塬河谷种养灌溉区、丘陵沟壑旱作农业区和高寒阴湿特色农业区。“一主两副多节点”指城镇发展格局,包括临夏市县一体化协同发展主中心,永靖、和政两个商贸、文旅副中心,其他各县城、重点镇形成的多个城镇发展节点。第 18 条 优化农业空间格局 落实甘肃省建设“一带三区”农产品主产区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区域互补、突出特色、分类指导、产业带动、提高效应”的原则,结合农业自然环境条件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发展壮大“牛羊菜果薯药菌”七大特色产业,打造39、高质高效现代化农业示范州,构建“三区多园”的农业空间格局。专栏1 “三区多园”农业空间格局 川塬河谷种养灌溉区。沿黄河、洮河、大夏河、广通河流域及兰郎公路沿线的川-23-塬灌溉区,耕地质量较好、集中连片度较高,重点发展高原夏菜、瓜果、食用菌等蔬菜种植和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规模化现代设施种植;稳定发展奶牛、生猪、蛋肉鸡等畜禽类养殖业和冷水渔业养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加工层次和贮运能力,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丘陵沟壑旱作农业区。主要分布在永靖县、东乡县、康县乐、临夏县、积石山县、和政县等黄土丘陵沟壑区域,重点发展玉米、马铃薯等旱作农业种植业和黄芪、金银花、优质饲草、藜麦等特色种植业,推进广河县、东乡县40、临夏县、和政县、积石山县等地区“甘味”肉羊产业集群建设。高寒阴湿特色农业区。主要分布在东乡北部、积石山西南部、临夏县西南部及和政、康乐沿太子山区域,重点发展中药材、食用菌、油菜产业,加快发展肉牛规模化养殖,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特色草食畜牧业示范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临夏县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和政县百益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区、广河县国家级绿色发展先行区和东乡县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临夏市现代畜牧业产业园(牛羊)、康乐县牛产业园、广河县现代畜牧业产业园(牛羊)、东乡县贡羊现代农业产业园、积石山县现代畜牧业产业园(牛羊);东乡县省级现代农业羊产业园;临夏县农业产业园、永靖县蔬41、菜产业园。第 19 条 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落实甘肃省筑牢“四屏一廊、两主三辅”生态安全格局要求,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围绕黄河干流核心区域,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全面增强生态空间服务功能,强化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提高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系统优化生态空间总体格局,构建“一屏一核多廊道”生态安全格局。专栏2 “一屏一核多廊道”生态安全格局“一屏”指太子山莲花山生态屏障,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一核”指以刘家峡水库为核心的黄河湿地,是区域重要的水源保护区,是全省生态安全格局保护的重要节点。-24-“多廊道”指以黄河干流为主,大夏河、湟42、水河、洮河广通河等支流为辅的生态廊道。保护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功能。以太子山、莲花山沿线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涉及的康乐县、和政县、临夏县和积石山县为重点,加强天然林和天然草原保护,加快退化防护林和原生态草原修复,积极培育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巩固提升临夏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能力,构建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安全屏障。强化黄土高原水土保持能力。以东乡县、永靖县、广河县和临夏市为重点,加大林草植被建设力度,强化防治水土流失治理水平,推动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筑牢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刘家峡库区周边水源涵养、水质保护,强化“一核”的绿化美化,实现清水净水入库。以刘家峡、盐锅峡和八盘峡库43、区综合治理为抓手,统筹黄河干流和各大支流,开展河流生态廊道内生态修复、排水整治、绿化建设等重要工程,强化湿地保护和水土保持,全面落实流域综合治理措施,切实减少输黄泥沙量,改善黄河干支流水系通达能力,确保黄河径流稳定和河流健康。强化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和灾害应对能力,提升现代水治理能力,构筑黄河沿岸人民生命安全的稳固防线,保障黄河上游生态廊道安全。第 20 条 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对接融入全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围绕兰白都市圈建设,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构建“一主两副、两轴三带多节点”的城镇空间格局。打造临夏市县一体化“强核中心”,以兰合铁路(折达临永高速)、兰44、朗公路为主要城镇发展轴,带动主要城镇提升和拓展。引导沿刘家峡库区、沿太子山、沿洮河城镇特色化发展,形成“强核引领、轴线驱动、多点支撑”的开放型网络化城镇发展格局。专栏3 “一主两副、两轴三带多节点”城镇空间格局“一主”指临夏市县一体化协同发展区。-25-“两副”指永靖县城、和政县城作为临夏州商贸、旅游副中心城市。“两轴三带”指南北向的沿兰合铁路(折达临永高速)和东西向的兰朗公路城镇发展轴,沿刘家峡库区、沿太子山、沿洮河三条主要城镇发展带。“多节点”指特色化发展的各县城和重点镇。其中重点镇包括临夏县的北塬镇、土桥镇、莲花镇,康乐县的莲麓镇、胭脂镇,永靖县的盐锅峡镇、三条岘镇、岘塬镇,广河县的三甲45、集镇、祁家集镇、买家巷镇,和政县的松鸣镇、三合镇、达浪镇,东乡达板镇、唐汪镇、河滩镇,积石山县的大河家镇、癿藏镇等。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打造人居、就业环境舒适宜人,社会经济繁荣、民族团结进步的幸福临夏。第四节 规划分区与用途结构 第 21 条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加强州域全要素国土空间分区管制。划分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等 6 类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农田保护区。将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为农田保护区,占规划区总面积比例约为 28%,主要分布在临夏46、县东北部、和政县南部、广河县、积石山县东部、康乐县、东乡县西南部分区域、永靖县西部区域。农田保护区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证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实施国家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及军事用地,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需补划等面积、同质量的永久基本农田,-26-保持布局稳定。生态保护区。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划为生态保护区,占规划区总面积比例约为 18%。主要分布于黄河干流沿线、太子山沿线,包括积石山西南部、临夏县西部、永靖县东南部、东乡族自治县中东部山区及重要的水源保护地。生态保护47、区按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管理。生态控制区。将除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强化生态保育、生态建设和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划为生态控制区,占规划区总面积比例约为 21%。主要分布于太子山和莲花山沿线、黄河、洮河、湟水河、大夏河、广通河沿线以及高山陡坡、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生态控制区以提升生态保护、修复为主,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生态控制区内允许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进行点状开发,鼓励区内有条件的工矿企业进行生态化转型。经评价在对生态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和破坏的前提下,适度开展观光、旅游、农业生产等活动及新能源项目建设。城镇发展区。将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划定为城镇发展区,占规划区总面积比例约为 248、%。主要分布于河谷川塬地带,包括各县(市)城区和重点发展的镇区。城镇发展区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精细化管理方式。加强与水体保护线、基础设施基础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道路控制线的协同管控。城镇发展区外原则上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和低效开发。-27-乡村发展区。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及城镇开发边界外,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占规划区总面积比例约为 30%。集中分布于河谷川塬地区、农田保护区和城镇发展区周边。乡村发展区应着力引导乡村有序发展,规范农村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垦殖生产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集约集中利用、复垦还49、绿。区内允许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村庄建设与整治。矿产能源发展区。将支撑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划定为矿产能源发展区,占规划区总面积比例约为 1%。主要位于临夏县东部、永靖县中部、东乡族自治县东部。矿产和能源发展区应根据资源特点、市场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调控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砂石粘土类矿山要强化开发区域的管控和准入管理,积极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措施,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强化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建设智能化矿山。贯彻“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实现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动态化。第 2250、 条 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保障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稳定农用地、自然保护地规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现状建设用地挖潜和存量盘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8-严格保护耕地,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做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加强对生态公益林、防护林保护和建设,提高林分质量和森林综合效益。加强园地改造和管理。严控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发展,引导村庄建设用地减量化,保障区域基础设施用地,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严格保护湿地、河流、湖泊,推进空闲地、盐碱地、裸土地等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29-第五章 支持农业发展与乡村振兴 落实保障粮食安全责任,明确最严格的耕地保护51、和管控制度,保护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空间,拓展农产品多样化生产空间。优化乡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第一节 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第 23 条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将省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逐级传导落实到地块,做到上图入库、建档立卡,作为规划期内必须守住的保护红线任务。耕地保护任务落地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及综合产能,建设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和粮食52、安全产业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自上而下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控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严禁占优补劣。结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等,实施城乡建-30-设用地增减挂钩,做到复垦补充耕地与建新占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州统筹为辅、省域内调剂为补充,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53、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除国家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特殊情况外,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统筹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结合适宜性原则,逐步通过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有序引导其他农用地复耕。有序引导可恢复其他农用地复耕,重点做好临夏县、东乡县、永靖县、康乐县、和政县等区域可即可恢复园地、草地复耕,结合特色农业示范园创建和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发展林果业,减少新增林果业占用耕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稳妥引导位于河谷川地和塬地的林地、园54、地向耕地转换。建立空间优化动态调整激励机制,引导农业结构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转变,稳妥有序恢复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31-粮食生产。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监测耕地种植用途动态变化。开展日常巡查和核查,对耕地种植用途改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第 24 条 提升耕地质量和产能 严格管控进出平衡的耕地质量,将难以或不易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逐步置换为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总体提升耕地质量。在确55、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不损害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条件的土地利用方式,用“山上换山下”,引导在陡坡山地上种植苗木、林木、草坪,将河谷川塬区种植苗木、林木、草坪的可恢复地类,逐步恢复为耕地,提升耕地质量。综合改造利用荒地、滩涂、盐碱地等发展设施农业,引导设施农业产能向非耕地区域适度转移。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规划期末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以黄河干支流流域为重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黄河干流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集中在积石山县和永靖县,洮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项目主要集中在东乡县、广河县、康乐县,大夏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项目主要集中在临夏县、和政县。加快中低产耕地改造56、盐碱耕地治理、退化耕地治理,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稳定耕地产能,提高农田抗灾能力。因地制宜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工程,积石山县、东乡县为低用低产农用地重点整治区,其他县为农用地一般整理区,-32-经整治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 1 个等级。第 25 条 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农田生态修复、土壤改良,扩大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等面积,提升耕地地力。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测与评价,巩固禁塑成果,逐步实现全州耕地“无污染、无公害、无塑料、无垃圾”。东乡县、永靖县、积石山县等高海拔区的丘陵沟壑地力贫瘠区,开展耕地轮作休耕,探索种地与养地相结合的耕作制度,完成积石山沿黄河流域盐碱耕地综57、合利用治理。结合北部防风固沙带综合治理开展人工造林,加快植被恢复,做好沙化耕地防治,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维持有利于耕地保护的生态环境。第二节 保障农业发展空间 第 26 条 保障粮食生产空间 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要粮食作物。坚决遏制“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33-第 27 条 优化特色种植业布局 优化蔬菜、油菜、中药材、58、食用菌、百合等特色种植业空间,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建设牡丹、芍药、玫瑰等花卉种植基地,推进形成高效、现代、特色农业。以和政县、康乐县、积石山县、临夏县为重点,沿太子山麓一带建立以赤松茸、香菇、羊肚菌为主的食用菌产业带;稳步扩大以康乐县沿太子山麓,和政县沿牙塘河、大小南岔河、牛津河流域,临夏县和积石山县高寒阴湿区为主的中药材种植;扩大沿黄河、洮河、大夏河、广通河流域及兰郎公路沿线川塬灌区蔬菜面积。以和政县、康乐县、积石山县、临夏县为重点建设“双低”油菜规模化生产基地。重点保障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需求,把临夏州建设成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第 28 条 保障畜禽养殖业发展空间59、 以肉牛、肉羊产业为重点,统筹肉牛、奶牛、肉羊、生猪、家禽、水产养殖协调发展,建设规模化、标准化草产业基地;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健康养殖,打造牛羊肉和乳品生产基地,保障育种场站建设,示范带动全州现代畜牧业发展。建设饲草料生产体系,推动形成“粮饲兼顾、草畜配套、以养带种、农牧互促”的循环农业发展格局。加大养殖业重点区域人工饲草的种植力度,退耕还林(草)、15以上坡耕地、一般农用地、易地搬迁复垦耕地等优先纳入优质饲草种植范围。-34-第三节 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第 29 条 分类引导村庄发展 全州共有行政村 1090 个,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其他类五种类型,分类60、引导村庄发展。有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引导合理安排生产空间,打造宜居生活空间,保护修复生态空间。保护乡村历史文化,强化综合防灾,体现地域特征、民俗特色、民居风貌和特色农业景观。各县(市)应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推进规划成果“上图入库”,指导乡村规划实施。根据实际发展需求,各县(市)可适时调整优化村庄分类,统筹推进乡村地区的保护和开发建设。村庄分类作为下发产业用地和其他村庄建设用地指标的重要依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属于发展类村庄。新增宅基地应向发展类村庄集聚,其他类村庄禁止新增宅基地,新增产业用地优先向发展类村庄倾斜,搬迁撤并类村庄可适度新增一定规模的产业用地,其他61、类村庄原则上不新增建设项目。第 30 条 加强乡村建设用地保障 加强农村产业用地保障,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特色农业发展,重点保障农村农产品分拣加工、仓储以及冷链设施等建设用地,支持农产品就地初加工,延长特色农产-35-品产业链条。推进村庄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精准保障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乡村休闲旅游设施建设。促进村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推动集体建设用地的综合整治,合理引导农村闲置宅基地用于农产品加工、储藏等功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宅基地的建设应当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要求。加强乡村建设的规划引领。发展类村庄应实现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坚持先规划62、后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对于乡村建设的指引与管理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保护传统村落、民俗村寨和乡村风貌,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第 31 条 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完善村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性生产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优先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生活配套,鼓励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乡村社区生活圈,有序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强农村污水治理,靠近城市和工业园区周边的63、村镇污水,纳入城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建-36-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鼓励相邻乡镇联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保障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提升改造空间,结合实际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建立粪污收集运转体系。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实施农村村旁、路旁、田旁、渠旁“四旁”绿化、立体绿化,见缝插绿、应绿尽绿。保护好原生态自然环境,弘扬延续乡村文脉,打造和美乡村。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生态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生态退化、失调区域,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美化农村人居环境。第 32 条 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州、县联动,组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临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64、市试点工作。应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明确拟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功能、规模、布局、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可预留不超过 5%的新增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按“只转不征”方式,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围绕临夏经济开发区建设需求,探索利用开发区周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案并推进实施。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按照节约集约的原则,优先鼓励盘活存量低效集体建设用地,同时平衡好各方利益,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收益调节机制。-37-第六章 保护生态空间和自然资源 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刘家峡水库为核心,65、推进黄河干流和支流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保护“一屏一核多廊道”的生态安全格局,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第一节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 33 条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维护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全面建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行分类分级分区管控。全州整合优化布局 2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 个省级风景名胜区、3个国家级地质公园、1 处森林公园共 8 处自然保护地。第 34 条 自66、然保护区 综合评估,将具有典型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区域划入自然保护区或国家级地质公园。全州划定自然保护区 2 处,即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甘肃太子山国家-38-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临夏州南部,面积为 744.70 平方千米;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临夏州东南部,面积为 96.67 平方千米。第 35 条 自然公园 规划区内划定自然公园 6 处,包括黄河三峡省级风景名胜区(274 平方千米)、石海冰川省级风景名胜区(101 平方千米)、甘肃刘家峡恐龙国家地质公园(12 平方千米)、甘肃和政古生物化石国家地质公园(161 平方67、千米)、甘肃炳灵丹霞国家地质公园(24)、临夏市南龙山森林公园(3 平方千米),总面积 575 平方千米。第 36 条 协调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 坚持科学评估,合理调整,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实事求是,简便易行,统筹协调原则,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边界,明确保护对象、保护分区、保护措施及建设项目等内容。按照保护优先要求,合理控制旅游服务、道路建设等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协调太子山、莲花山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职责,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与发展。持续推进公益林建设、水土保持等各项生态修复工程,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和水资源安全。尊重保护区内原住民生活方式,加强建设管控,原则上不再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不再审68、批新建农村住宅,有序推进零星分布-39-的村庄生态搬迁。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前提下,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一般控制区内,适度开展参观旅游和相关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对开发建设活动实施统一的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并监督实施。在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支持零星、分散、单独选址的游客服务中心和文化旅游项目用地需求。第二节 强化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 37 条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均衡。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节水行动。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地69、表水、地下水资源禀赋和水资源循环转化、供用耗排关系,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化供用水结构,控制水资源开发强度,促进水资源供需平衡。至 2025 年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 3.93 亿立方米以内,2035 年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以内。严格实行地下水水量和水位双控,基本完成全州重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第 38 条 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充分发挥挖掘现有引黄工程供水潜力,加快完善城市水源结构,强化备用水源建设,确保临夏市实现“一用一备”、各-40-县建成一个稳定可靠水源,保障供水安全。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联合调蓄,提高对“一区多园”制造业基地、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园的水资源保障,支撑重点产业发展。实70、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围绕乡村振兴和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 39 条 保护饮用水水源地 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和涉水生态环境治理,加大洮河、大夏河、广通河等主要支流的保护与治理力度,加快实施主要支流、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确保黄河径流稳定和河流健康。加强太子山区域重要水源涵养区、东乡县尕西塬饮用水水源地、兰州市刘家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康乐县鸣鹿饮用水水源地、临夏县关滩水源地、临夏市引黄济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永靖县刘家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完善地表、地下水源保护区建设。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饮用水源一级71、二级和准保护区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原有排污口排放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各水厂应增加净化处理设施,并定期对水源地、出厂水进行水质化验,以保证供水质量。第 40 条 加强重点领域节水 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现代化农业-41-发展要求,加快推进黄河及其支流沿线灌区农业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建成一批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用水高效、生态良好的现代化节水型生态灌区;加强工业节水,以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为核心,全面提升工业节约用水能力和水平,大力推动临夏经济开发区、广河经开区、东乡经开区、永靖工业园区及其他各县工业园区的节水建设,严控高耗水产业入驻;厉行生活节水72、,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大力推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第三节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 41 条 森林和草原 严格保护交通干线两侧、城市周边的森林和草原,保护各类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和天然草原。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重点保护区域的天然林地或生态公益林地。保护现有天然草原,对退化严重的草原进行提质性修复,全面提升草原植被覆盖度,实行草地禁牧、休牧、轮牧制度,修复草原生态系统。依托天然林保护、绿化造林、退化林分修复、人工种草等生态工程项目,全面扩大森林草原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草原质量,持续增强生态功能。规范旅游经营设施使用林地,依法适度保障73、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省级旅游度假区规划的生态旅游用地。至 2035年,全州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不低于省下达的目标指标。-42-第 42 条 湿地资源 严格保护黄河流域湿地,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和水资源保障能力,增加调蓄能力。除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湿地保护项目、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以上重点水利及保护设施、航道、港口等工程外,禁止占用省级重要湿地。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黄河干流、洮河、大夏河及主要支流特有鱼类栖息区和繁殖区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区,适度发展库区淡水鱼养殖和人工增殖放流,划定候鸟栖息地保护范74、围,实施专门保护。至 2035 年,湿地保护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第 43 条 矿产资源 推进矿业绿色发展,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全力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民生资源要素。支持开展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空间和用地保障。落实矿产资源规划,加快推进水泥用石灰岩矿、建筑用砂石料矿及砖瓦用粘土矿的开发利用,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求。加大全州地热资源勘查力度,丰富临夏旅游产品供给,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对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和永久基本农田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工作,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有关规定执行。-43-第四节 推进山水林田湖75、草系统修复 第 44 条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功能修复 加强“一线、三库、三大流域”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推进甘南黄河上游水源补给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的生态系统功能修复。综合森林、草原、湿地、水域等各类生态要素,重点推进太子山沿线、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库区、洮河广通河流域、大夏河流域、黄河干流流域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提升黄河流域水源涵养补给和水土保持治理能力,保护黄河上游水体安全,丰富生境类型,增强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功能。第 45 条 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以西南部太子山水源涵养修复重要区、中部大夏河流域水土保持林修复重要区、北部黄河干流流域水源涵养林保育重要区和东部洮河广通河流域水土76、保持林修复重要区为重点区域,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措施,加强宜林荒山荒地绿化,积极实施退化防护林修复,改善林分结构,提升林分质量。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古树名林及其自然环境,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得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不得擅自将公益林改为商品林。采取补植补造与更新改造相结合的方式,以 25 度以上的坡耕地、重要水源地 1525 度坡耕地为重点区域,对退化严-44-重的草原进行提质性修复,全面改善草原结构、提升草原质量。第 46 条 高质量推进国土造林绿化 持续推行林长制,明确保护发展森77、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综合降水量、海拔、坡度、土层厚度等主要因子,科学筛选适宜造林绿化空间,统筹确定造林绿化空间,有序安排年度造林绿化任务。持续强化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重要区域生态修复造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林,建设国家储备林,积极推进生态种草工程。耕地恢复或土地整治项目涉及林地的,应不破坏生态、不影响林地保有量和森林覆盖率目标,并应不涉及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脆弱区。至 2035 年,全州适宜绿化区全面绿化,造林绿化面积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第 47 条 湿地和河湖系统保护与修复 以黄河三峡湿地、太子山保护区湿地及黄河干流、大夏河、洮河广通河流域的生态系统功能恢复为重点,推动湿地78、和河湖水系保护与修复,确保现有湿地面积不萎缩。做好湿地保护区划界定,确定湿地保护红线。加强保护围栏、巡护道路、堤防工程、瞭望台、管理站、监测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因地制宜建立湿地公园。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空间管控边界,建立河湖岸线分区管理保护制度,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建设流域防洪安全体系和以黄河干支流为骨架,人工沟渠、水库、湖泊和湿地-45-为补充的生态安全屏障。积极推进刘盐八等黄河干流水库清淤,实施刘盐八段流域、刘家峡库区北岸综合治理等工程,统筹推进两岸堤防建设、河道控导、滩区治理、产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确保黄河沿岸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第 48 条 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79、加强水源地和水源通道的保护,通过河道治理、河道清淤、护岸建设、排洪涵、生态植物护岸带建设等修复方式,对河道进行生态整治。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设施,持续提升城市污水收集效率并确保达标排放。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力度,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在临夏市和各县城区,结合河道生态水系统治理和景观工程布局,建设雨水收集、储蓄、利用、排泄等系统工程,完善城市防洪体系。至 2035 年,水生态修复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第 49 条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以构建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为重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以临夏州南80、部康乐、和政、积石山和临夏县西南部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和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控制区为重点,实施水源涵养保护、水源涵养综合治理等项目,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加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工作,临夏市、临夏县、东乡县和广河县围绕刘盐八库区、洮-46-河、广通河、大夏河沿岸区域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减少入河(库)的泥沙。通过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淤地坝工程、清洁小流域、林草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实现水土保持由低水平向高质量提升,由单一生态型向综合经济型过渡。至 2035 年,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水土保持率达到省上下达指标。第 50 条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81、与修复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矿山生态保护制度体系,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开采活动,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和义务。对矿山开采形成的尾矿、废渣、废石及时治理,预防水土流失,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以刘盐八库区、北部黄河干流、中部大夏河流域、西南太子山沿线和北雾宿山、吧咪山区等历史遗留矿山及政策性关闭矿山为重点,推进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盘活矿区土地资源。强化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举措,及时修复生态和治理污染,遏制水土流失。以西南部太子山沿线,刘盐八库区,东部洮河广通河、中82、部大夏河、北部黄河干流、饮用水水源地、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为重点,开展矿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示范。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制度,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进行建设,加快生产矿山改造升级。-47-第七章 优化城镇布局和功能体系 围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和安全韧性需求,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推动城镇空间集约、高效、绿色发展,逐渐由增量扩张向存量盘活、结构优化、质量提升转变,以市县一体化协同发展为核心,加快构建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带动区域城乡协同发展。第一节 州域城镇体系 第 51 条 人口与城镇化 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人83、口和城镇化布局,逐步引导人口向城区集聚,引导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有序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人口疏解。至 2025 年,临夏州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 220 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约 45%。至 2035 年,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 235 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约 60%。第 52 条 州域城镇体系 围绕“一主两副、两轴三带多节点”的总体城镇空间格局,推动形成“市县一体化协同发展区县城重点镇一般乡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临夏市县一体化协同发展区,是引领自治州发展的增长核心。包括临夏市、临夏经济开发区、临夏县城区和北塬镇、黄-48-泥湾镇等。县城是带动县域发展的核心区域,包括临夏县、康乐县、永84、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县、积石山县,其中永靖县、和政县城承担州域商贸文旅副中心职能。重点镇,是乡村地区主要公共服务中心,部分重点镇同时承担部分县城服务职能,是促进城乡统筹和乡村振兴的关键节点。包括东乡达板镇、唐汪镇、河滩镇,临夏县的北塬镇、土桥镇、莲花镇,永靖县的盐锅峡镇、三条岘镇、岘塬镇,和政县的松鸣镇、三合镇、达浪镇,广河县的三甲集镇、祁家集镇、买家巷镇,康乐县的莲麓镇、胭脂镇,积石山县的大河家镇、癿藏镇等。一般乡镇,是乡村地区的次要服务中心,满足乡村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第 53 条 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统筹城镇体系与人口分布,引导人口合理集聚,确定州域四级城镇规模85、等级。临夏市区常住人口规模为 4550 万人,为型小城市;各县城常住人口规模为 1020 万人,为型小城市;重点镇常住人口规模为 110 万人,其他乡镇人口规模在1 万人以下。第 54 条 城镇职能结构 临夏市县一体化协同发展区为综合型职能,主要承担产业集聚、科技创新、文化交往、行政管理、综合服务等核心功能;-49-永靖县、和政县为州域商贸、文旅副中心;康乐县、广河县、东乡县、积石山县等各县域中心城市主要承担各县产业发展及综合服务职能。重点镇主要有综合型、旅游型、工贸型、农贸型等功能类型。综合型城镇包括土桥镇、三甲集镇、达板镇、三合镇、大河家镇等,同时承担部分县级服务职能;旅游服务型城镇包括松86、鸣镇、唐汪镇、莲麓镇、胭脂镇,三条岘镇、岘塬镇等;工贸型城镇包括盐锅峡镇、河滩镇;农贸型城镇包括北塬镇、莲花镇、祁家集镇、买家巷镇、达浪镇、癿藏镇等。第二节 市县一体化协同发展 第 55 条 功能布局一体化 市县一体化协同发展区内统筹布局公共服务、金融商务、文化会展、商贸物流、教育培训等功能,打造成为引领临夏州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区。结合镇街边界、城区主要交通干道、自然地界等要素,将协同发展区分为 10 个功能单元,明确各单元的主导功能和重要公共设施布局要求。第 56 条 风貌管控一体化 保护“南山北塬、一水中流”特色城市空间格局,体现古河州传统风貌和山水新城风貌87、,构建“一心一带、两廊多园”的开放空间体系。加强沿河绿地景观建设,塑造高品质滨水公共-50-空间,加强滨水建筑高度和形态控制,塑造良好的滨水城市空间形象。加强城市周边山体生态建设,保护山体生态屏障,加强重要廊道内建筑高度控制,保障南龙山和北塬之间主要视廊通透。专栏4 “一心一带、两廊多园”的开放空间体系“一心”即临夏市、临夏县双城之间由现状农田、村庄等组成的大型生态绿心,是郊野游憩产品供应区,以文化、休闲旅游、现代农业为主要功能。“一带”即大夏河沿线的带状开敞空间,是协同发展区主要的生态景观廊道和游憩休闲带,串联了重要的公共服务节点、产业节点、游憩节点,是以旅游休闲为主的综合功能带。“两廊”即88、槐树关河生态绿廊、临夏市联系城东生态绿廊,“多园”即包括红园、东郊公园、黄河文化公园在内的各级公园体系。第 57 条 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统筹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快速通道骨架网络的形成。依托环城北路、兰朗路新集大道、河州大道北滨河中路、飞越路南滨河中路等强化临夏市和临夏县之间的联系。全面提升次、支路网密度,结合城市更新打通断头路,增强路网完整性。至 2035 年协同发展区及外围组团核心区路网密度达到 8 千米/平方千米。提升慢行交通品质。完善城市道路过街设施布局,构建舒适、安全、连续的慢行交通网络,建立安全通达的骑行网络和舒适便捷的步行区域,逐步推进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89、建设。建立差异化停车供给体系,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保障停车位供给。合理优化配置-51-新能源充电桩的数量、布局、模式,高效实现电动汽车配套保障。至 2035 年,人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面积约 0.51.0 平方米,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 75%。统筹临夏市、临夏县电厂电网规划选址,加快电网改造升级,建成一体化电网体系。统筹周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交通、供电、水务、燃气、环卫等基础服务配套设施有机衔接。第三节 产业发展空间 第 58 条 打造产业创新平台 统筹全州开发区规划,构建布局合理、良性互动、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推动形成梯度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协作体系。以临夏经90、济开发区为龙头,辐射带动广河经济开发区、东乡经济开发区、永靖工业园区等园区,共同打造百亿级开发区。推动构建“一区多园”管理平台,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和招商工作,把园区打造成吸纳就业的基地、创新发展的高地,推动州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第 59 条 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着力推进开发区与城镇建设的有机衔接,各开发区依托各县中心城区和所在重点镇,统筹布局配套居住、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促进园区和城区的相互促进和融合发展。加强省级开发区空间管控,保障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核准区内不得新增开发商品住宅类经营性房地产项-52-目,原则上不得作为非产业用途。结合产业发展需求,严守地方生态环境91、安全底线,有序推进开发区拓区扩容。第四节 完善居住生活配套 第 60 条 优化住房保障体系 建立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覆盖全体居民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将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新增住房能差异化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刚性居住需求及改善性居住需求,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至 2035 年,住房供应结构更加均衡,人均住房面积进一步提升,全州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40 平方米/人,其中临夏市不少于 42 平方米/人。第 92、61 条 完善基层社区配套 加强居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居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社区服务,新建社区应建设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体,每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 300 平方米。有序推动城市更新,结合城市有机更新、棚户区改造,配套改造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环境同步提升。-53-第 62 条 推进职住平衡发展 各县(市)应立足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优化居住用地布局,形成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功能复合的用地布局。四个省级开发区应重点配套居住和生活服务功能,推动建成功能复合的新型产业社区。以各县(市)中心城区和重点镇为主要93、载体,引导农业转移人口、生态移民和各类人才集聚,推进就业岗位、居住空间、公共设施等在空间上的整合,促进产业和人口同步聚集。第五节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第 63 条 构建优质均衡城乡生活圈 构建优质均衡的城乡生活圈,建立“州县(市)镇(乡)村(社区)”四级服务中心体系。州级公共服务中心为市县一体化中心,构建 1 小时城市生活圈;各县以县城、重点镇为核心构建 30 分钟城镇生活圈;县城、镇、街道建设 15 分钟生活圈;各社区(行政村)按照 510 分钟生活圈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至 2035 年实现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实现公共服务设施覆盖率有明显提94、升。第 64 条 教育设施 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教育体系。完善学前教育和基础-54-教育设施用地布局,推进教育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新建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控制在 1012 平方米;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原则上新建小学生均用地控制在 1218 平方米,新建初中生均用地控制在1220 平方米,寄宿制学校可在以上基础上适当增加;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优化职业学校空间布局,保障高等院校用地。办好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加快建设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及各县(市)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中心),加快推进构建“一县一校一中心”格局。至 2035 年,幼儿园95、步行 5 分钟空间覆盖率达到 80%,小学步行 10 分钟空间覆盖率达到 85%,初中步行 15 分钟空间覆盖率达到 75%。第 65 条 医疗卫生设施 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合理布局各类医疗设施。各县(市)按“一个综合医院、一个中医类医院和一个妇幼保健院”的模式统筹医院布局,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街道为基本单元(或 310 万人),设置 1 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乡镇办好 1 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 1 个村卫生室。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96、构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拓展空间。至 2035 年,城镇医疗卫生设施步行 15 分钟覆盖率达 100%,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55-位数不少于 8 张。第 66 条 体育设施 优化州级综合型体育中心布局,完善基层体育设施。州级规划建设一场三馆(田径场、体育馆、健身馆、游泳馆或滑冰馆)。完善各县(市)级体育中心功能,各县(市)建成二场二馆(体育场、健身广场或体育公园、综合健身馆、小型体育馆)和 1 条健身步道。各乡镇、街道建成 1 个健身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每个行政村(社区、易地搬迁点)因地制宜建设 1个可开展球类运动的多功能运动场地(所)。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推动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97、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有序向社会开放。至 2035 年,城镇体育设施步行 15 分钟覆盖率达 80%,人均体育用地面积不少于 0.8 平方米。第 67 条 公共文化设施 建设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合理布局和增加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需求,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州级和各县(市)科技馆、美术馆、档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三馆一中心”建设,提升专题馆、纪念馆等各类特色文化设施。完善街道、社区基础性公共文化设施,全面改造提升乡镇文化站、村级(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文化中心、社区书屋、村文化活-598、6-动室等基层文化项目。至 2035 年,城镇文化设施步行 15 分钟覆盖率达 100%,人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用地人均指标不少于0.4 平方米。第 68 条 社会保障设施 构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机构养老院建设,各县(市)都要建设 1 所公办养老设施,确保政府托底功能。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每个街道设 1 处以上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个社区设 1 处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站。扶持康养基地建设,培育健康养老服务市场。至 2035 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不低于 50 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总床位数70%以上,人均城乡养老设施用99、地不少于 0.1 平方米。推进残疾人托养中心、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加快州精神病人福利服务中心和广河县、东乡县、临夏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第 69 条 优化商业服务体系 按照“方便居民服务、优化商贸资源配置”的原则构建州、县(市)、街道、社区层次分明、结构完整的商业空间体系。在临夏市推进建设州级商业中心,包括时尚购物、休闲娱乐、文化旅游服务、餐饮等综合功能;各县(市)结合居住和旅游人口需求,形成特色鲜明且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县级商业中-57-心;根据 15 分钟生活圈构建要求,建设街道(乡镇级)商业中心,鼓励发展综合购物广场、中大型超市等零售业态。推进社区(村)便利店均衡布局,满足人民日常100、生活需求。第六节 保护蓝绿开敞空间 第 70 条 构建蓝绿空间网络格局 各县(市)城镇建设均应充分发挥临山、沿水等自然优势,构建和谐共生的城镇蓝绿空间网络格局。鼓励以溪流水系、生活性道路、带状绿带等开敞空间为骨架,连接邻近城镇空间的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等,加强城镇蓝绿网络与自然环境的相互渗透。第 71 条 保护结构性绿地 严格保护和管控高速公路连接线、铁路沿线以及河流水系沿线的防护绿地、大型公园绿地等,除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必要的配套及游憩设施外不得占用。至 2035 年,各县(市)人均公园绿地指标应不少于 7 平方米。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在 5 公顷以上的各类公园应划入城101、市绿线进行管控。加大城镇建成区内的小游园建设力度,通过整理边角地、见缝插绿、“一树一园”等方式提高公园绿地服务覆盖率。-58-第七节 推进城市更新 第 72 条 城市更新引导 解决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宜居、韧性城市。各县(市)应在中心城区中划定城市更新单元,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建立“拆旧建新、提升改造、保护传承”等分类引导的更新单元体系,补齐民生短板,优化城区功能布局。老旧小区改造以居民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逐步实施完善类改造和提升类改造,防止“大拆大建”,实施精细化微改造102、。城中村改造重点以提升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为规划目标,总体思路为“微更新为主,综合改造为辅”的改造方式。老旧厂区改造主要为盘活闲置低效工业用地,采取增容技改、产业更新、破产重组、“腾笼换鸟”、联合招商、政府收储等方式进行改造。第八节 城镇用地结构调整 第 73 条 用地结构优化引导 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合理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总量,-59-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各县(市)按以人为本的原则推进城镇化建设,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功能结构。居住用地:合理调控居住用地规模,增加城镇居住用地供给,结合城中村改造、各类生态搬迁、地质避险搬迁、灾后重建等优化居住用地布局,完善居住用地服务配103、套,新增居住用地应与产业用地均衡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临夏市、临夏县应适度增加州级、县(市)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给,其他各县应补齐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城乡社区生活圈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商业服务业用地:加强商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各县(市)中心城区商业服务能级,鼓励土地混合使用,促进高价值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工矿用地:临夏县、东乡县、广河县、永靖县、和政县等应重点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新增工业用地集中布局在省级开发区内。仓储用地:临夏市、临夏县、永靖县等重点保障机场、铁路场站周边仓储用地;其他各县重点优化高速公路连接通道周边仓储用地布局。104、交通运输用地:完善区域交通枢纽和廊道布局,加强州域交通骨架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用地供给。公用设施用地:加强公用设施保障,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6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重点保护流经城区的河流两侧带状绿地和开敞空间、铁路和交通性干道沿线防护绿地、州、县(市)级各类公园绿地等重要的开敞空间,加强城乡公园建设和布局完善。特殊用地:包括军事用地、安保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和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留白用地:为加强重大战略空间和重大事件用地选址预留,为将来提供更多灵活的建设发展空间。-61-第八章 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 保护全州历史文化要素和自然山水特色,系统活化利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融入105、黄河风情魅力廊道建设,全面展现临夏州山水交融的自然景观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彰显黄河文化魅力、高山森林自然景观魅力和地方民族风俗文化魅力。第一节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第 74 条 保护目标 深入挖掘临夏州历史文化特色与价值,注重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与展示,全面保护临夏州州域内世界文化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采用主动性保护策略,引入当代的物质、文化和功能元素,恢复地区活力,实现历史文化继承保护与城乡发展同步振兴。第 75 条 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彰显临夏州的历史发展脉络和地域文化特征。按照“全域历史文化名城、名106、镇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五个空间层次开展遗产保护工作,同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重视红色历史资源利用与红色基因传承。强化临夏州历史文化保护,加快理清历史文化脉络。推进各级各类文物的保护维修,-62-实现历史文化遗产应保尽保。发挥历史文化存量优势,延续历史文脉,保留城市记忆,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资源,提升城市竞争力。第 76 条 全域历史文化保护空间格局 规划形成“一核一屏五廊一区”的全域保护格局。“一核”为临夏市历史文化保护极核。是集中展示表现临夏州民族融合、地域文化的主要承载地。“一屏”为南部太子山莲花山脉保护屏障。坚持保护体系与特色资源相结合,着力打造保护展示生107、态旅游示范带。“五廊一区”即积石山县、永靖县所在的黄河流域廊道;东乡县、康乐县洮河廊道、临夏县临夏市大夏河廊道,和政县、广河县广通河廊道,五条水域廊道共同组成了河湟民族走廊历史文化区。深入发掘该区域独特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充分打造丝绸之路要冲的中国民族文化展示窗口。第 77 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临夏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划定的历史城区范围 181.89 公顷,保护范围面积为 111.52 公顷,同时在保护范围外划定环境协调区 70.37 公顷。重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城南红水河水系等凸显城址轮廓的历史遗存。保护北塬、南龙山等重要节点及其之间的联系,强化格局特征。历史文化名镇108、。积极申报包括枹罕镇、松鸣镇、土桥镇、景古镇、莲花镇、宁河古城在内的一批具有深厚历史文化的乡镇为历史文化名镇,适时开展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63-第 78 条 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八坊十三巷、红园 2 处历史文化街区。八坊十三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红园新村路、南至前河沿西路、西至新西路、东至西关路和解放路,总面积 45.80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北至华寺街、南至前河沿西路、西至新西路、东至王寺街及南关清真大寺,面积 33.74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 12.06 公顷。保护八坊十三巷历史文化街区“围寺而居、围坊而商”的聚居空间形态,保护古河州城历史格局。保护八坊十三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民居109、建筑、清真寺建筑风貌及传统街巷格局。保护和延续街区的历史格局与风貌,保护和维护历史街巷的街巷格局、线形、走向、空间尺度及两侧建筑风貌,对街区内的建筑进行分类保护和整治,改善市政基础设施和促进街区永续发展。红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民主西路、南至红园新村路、西至州财政干部培训中心西侧街巷、东至红园牌坊和红水河,总面积 17.79 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北至红园公园南界线、南至国拱北、西至古家拱北、东至红园牌坊和红水河,面积 4.47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 13.34 公顷。保护红园历史文化街区内以传统中国庭院式建筑风格为主的拱北建筑风貌和西北园林建筑风貌。-64-第 79 条 传统村落 保110、护临夏市城郊镇木场村、东乡县达板镇舀水村两处传统村落。木场村主要由八坊十三巷组成,已纳入临夏市八坊十三巷历史文化街区,按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求进行保护。保持街巷内传统民居院落结构以及独特的建筑风格,保护民居建筑的艺术价值与文化价值。保护舀水村“一山环二水”的自然格局,保护舀水村村落现状布局模式及民居建筑风格,注重村落空间、历史和村落价值的完整性。注重传统乡村经济发展的延续性和村庄传统文化的延续性,传承舀水村擀毡技艺,发扬毛毡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及优秀的传统价值观、传统习俗和传统技艺。第 80 条 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 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实施保护111、。合理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依法进行管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炳灵寺(1 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公馆与蝴蝶楼等共 8 处(其中 1 处为明长城包括明长城 3 个点段和 25 个烽火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 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已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按国家、省级要求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实施。严格保护各级政府公布的历史建筑。应划定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内不得新-65-建建筑,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应当在使用性质、高度、体量、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历史建筑相协调112、。第 81 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国家级名录 11 项,省级名录 29 项,市级名录 148 项。保护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所依存的历史环境、物质载体等,保护历史记忆、社会生活等非物质要素,以及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展示空间。第 82 条 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 统筹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城市紫线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对于纳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暂不具备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基础的,加强部门协同,及时落实动态补划。全州历史文化保护线包括临夏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世界文化遗产(炳灵寺)的核心区和缓冲113、区、历史文化街区(八坊十三巷、红园)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中国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范围等。第 83 条 历史文化保护与活化利用 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的政策机制。保障国家考古遗-66-址公园等合理空间需求,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农业、生态、城镇功能的融合发展。依托齐家坪遗址、半山遗址、林家遗址、边家林遗址等代表性史前文化遗址公园保护展示项目建设,立足临夏州地方特色资源,着力打造公共文化空间。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拓宽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的传播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文物的公益性和教育科普功能,广114、泛开展夏令营、研学、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积极推进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加强革命文化遗产、黄河文化遗产、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打造黄河、长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第二节 塑造魅力城乡风貌 第 84 条 塑造魅力国土空间 强化城乡风貌指引,全面展现临夏州山水交融的自然景观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彰显黄河文化魅力、高山森林自然景观魅力和地方民族风俗文化魅力。第 85 条 城镇特色风貌指引 1.临夏市县一体化协同发展区 重塑“河湟雄镇”景观,加强临夏市县一体化的城区景观管控,彰显历史文化名城之底蕴,保护“南115、山北塬、一水中流”特色城市空间格局,体现古河州传统风貌和山水新城风貌。加-67-强临夏市历史名城范围内重点风貌地段建设管控,维护城市肌理和街巷尺度,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城市建筑设计应广泛吸收传统建筑的特色并加以提炼使用,鼓励使用砖雕、木刻、彩绘等特色工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建筑细部装饰,形成中国传统文化底蕴与民族特色风貌相融合的特点。色彩不宜选用高明度、高彩度的色彩,宜以低明度无彩色灰系作为主色调,辅色调选择应与主色调同一色系,避免出现过大的色彩反差。2.康乐县 紧扣花儿文化、水系特色及生活魅力突出的风貌特色,加强山水文化、花儿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文化的空间表达,展示康乐历史文化景观魅力。保护116、康乐县整体山水格局,打造以山、水、川、林、城一体为空间特色的生态之城。充分利用自然山水环境、顺应山形水势进行城市建设,以苏集河、胭脂河、洮河等河流为重点,提升沿岸及支流的基础设施和景观风貌,强调城镇功能与岸线的合理结合,保护河流两岸的沿河界面。3.永靖县 打造山峦湿地环绕、景观通透、壮阔恢宏的风貌特色,构建富有生机活力、宜居宜旅的人文环境,营造网状绿色空间,打造环山拥水,水城一体的黄河岸畔旅游名城。老城区应加强建筑高度控制,形成高低搭配、错落有致的建筑外空间整体形象;新城区建筑着重体现活力、宜居的城市特点,整体高度以小高层为主,住宅和商业以淡雅水墨为色彩主题,整体呈现淡雅、新兴的色彩印象。其他117、建筑色彩以白色、浅灰为主,辅以-68-长城灰、中国红等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颜色。4.广河县 突出县城现代商业风貌特色,城市建设中应注重文化传承引导,突出河州商贸流通的桥头堡的优势,再现丝路商贾文化。建筑风格以具有丝路风情的建筑为主要风格,强化丝路风格的场所精神;部分建筑体量可适当加大,以提供更多的集中商业空间,大部分建筑则力求形成街区式,引导商业在集中的规划下分散布置,提高片区的整体活力。重点风貌区主要采用院落式布局与街巷式布局相结合的模式,引导活力流动。建筑物色彩宜选用以土黄色为主,辅以红色、褐色点缀。5.和政县 发挥地质公园、古动物化石资源优势,依托自然本底,充分发挥山城相依的特点和优势,加118、强沿河、沿路、沿山体地区的景观建设,促进山地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有机融合,展示“生态绿色、人文科普、宜居家园”形象。老城区应尊重原有的空间纹理及空间尺度,完善道路系统、协调街面高度、建筑物体量等,保持原有建筑形式。新建区域的景观着重体现现代化城市的时代气息,形成富于变化的城市景观风貌序列。沿河建筑物的尺度、体量宜小不宜大,高度宜低不宜高。建筑物的色彩宜采用柔和的中间色,不宜采用对比强烈的原色。6.东乡县 结合县域“高山厚土、赤壁丹崖”的空间特色和少数民族人文特色,构建特色民俗风情魅力区。充分发挥传统村落舀水-69-村、古文化遗址、红色圣地布楞沟等节点的魅力特色,打造“高原山城,陇上明珠”的魅力县城119、,充分展示红色文化、黄河文化、民俗风情。城区建筑应与周边自然地形有机融合,结合东乡地方传统文化,使用以木材、石材、玻璃、水泥、铁艺等为主的材质及传统工艺,凸显时代气息。广场、绿地公园等公共开放空间设计宜用穆斯林园林与现代园林相结合的手法,体现人文特色。建筑外墙宜以浅驼色、白色为主,建筑屋顶以青灰为主,呼应高原蓝天、白云的自然色彩。7.积石山县 突出“山水相依、生态城市”的城市风貌特色,形成以自然景观为依托,蓝天、碧水、青山、小城的现代生态景观城市。适当保留一定的公共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场所,为地方特色民俗活动提供空间。公共建筑群体空间组合和建筑单体设计应注重沿街界面的连续性及立面肌理的韵律感;同120、时根据各自的功能和特性,展示不同的建筑文化。公建景观区内应加强硬质铺装、广告灯光设计,烘托商业文化气氛。建筑物色彩宜选用明度偏低,彩度中等的土黄色、灰色。第 86 条 乡村地区风貌指引 强化保护村庄现有的历史文化遗存和特色空间风貌,注重环境的整体协调,对传统村落内具有民族民间文化特色的代表性建筑物、设施、标识以及在节日和庆典活动中使用的特定自然场所进行抢救和保护。加强对村落自然地形地貌、森林植被、-70-水体、自然景观及古迹遗址等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乡村农宅院落平面宜采用四面围合、对称封闭的小型合院形式,体现历史文化背景下所产生的以“坊”为单位的建筑形制。推进生土建筑和生态建筑的设计,应遵从自121、然优先的生态学原则,充分考虑所选基址和材料的特点。建筑主要采用混凝土、砖、粘土、木材等材料。色彩上墙面以暖黄、青灰为主,屋顶以红瓦、青瓦铺设,色彩鲜明、亮丽。-71-第九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 建设区域交通门户 第 87 条 建设综合运输走廊与区域交通门户 对接新亚欧大陆桥快速通道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积极推进与兰西城市群的互联互通,形成临夏州“井字型”综合交通运输通道格局。构建临夏至兰州一小时交通圈,实现临夏市至其他县区 30 分钟可达,各县之间 1 小时可达,推进临夏州与兰西城市群的交通一体化。充分发挥临夏州处在甘肃西南门户的区位优势,深度融入“一带一路”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加快区域协同发122、展进程,建设联系兰州、面向涉藏地区的兰白都市圈门户枢纽,强化临夏州在甘肃省的区域枢纽支撑组织作用。第 88 条 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 优化陆路物流廊道布局,充分对接航空、铁路及公路运输通道,结合临夏州产业功能转型,重点建设临夏综合物流园、康乐县城西物流园区、和政县综合农贸市场及冷链物流仓储中心、临夏州生鲜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与“云仓配”智慧冷链系统、东乡达板冷链物流园等具有较强公共服务属性和区域辐射能力的项目,合理引导周边物流企业向物流园区聚集,建成服务州内、辐射州外的物流、信息、产销、仓储、配送的战略支点。-72-第二节 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第 89 条 构建区域性航空枢纽 推进兰白都市圈西南门123、户枢纽机场建设,保障临夏民用机场建设空间,用地规模不少于 1.70 平方千米。临夏机场飞行区等级为 4C,至 2035 年航空旅客吞吐量 40 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00 吨。建设机场高(快)速路、引入公共交通,完善机场集疏运系统,强化临夏机场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有序推进永靖、康乐、和政、广河、积石山、东乡通用机场建设,每处通用机场用地面积不少于 0.34 平方千米,发展经营性载人飞行业务,形成“一民用六通用”航空网络布局。积极谋划通用航空应急救援、抢险救灾、森林防火及检测,促进农牧业作业、短途运输、航拍、低空游览发展等方面的功能,实现机场资源与空域资源的融合共享,形成覆盖州域的通用航空服124、务能力。第 90 条 打造高水平铁路枢纽 强化州域空间协同发展,新建兰合铁路,争取临夏定西铁路建设,形成“T 字型”铁路网格局。至 2035 年,力争全州铁路建设里程达 188 千米。发挥铁路枢纽对城市空间发展的支撑与引导作用。构建“一主二辅三预留”的铁路枢纽布局,优先建设兰合铁路临夏站、双城站、刘家峡站,预留临夏定西铁路广河站、康乐站、和政站用地空间,实现铁路枢纽基本辐-73-射州域各县(市)。第 91 条 完善公路运输体系 提高高等级公路网络覆盖水平,串联重要的经济节点和主要经济区,传递重要城市的辐射带动功效,推进“三纵四横一环”高(快)速公路骨架网络布局,实现“县县通高速”目标。加快 S125、01 大兰州环线临洮至康乐至广河段、S59 永靖至积石山高速公路、S01 大兰州环线临夏段、S24 井民高速永靖至井坪段、S50 陇循高速临夏段、S24 井民高速永靖至民和段、S49 康迭高速、临夏机场连接线等高等级公路的建设,力争 2035 年州域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 600 千米以上。按照“连通所有乡镇、对接省际出口、扩大覆盖范围、完善网络衔接”的思路建设普通国省干道网络,优化公路等级结构,提高高等级公路占比,构建“两纵两横”普通国道和“两纵三横两联”普通省道干线公路网,覆盖州域乡镇级重要节点。集约公路客运场站用地,优化公路客运站布局,推进城际、城市、城乡、镇村的多层级州域客运枢纽系统建设,126、以匹配区域差异化客运功能需求,顺畅衔接多式联运客运枢纽。至 2035年,建成三大客运枢纽,包括临夏市公铁联运综合客运枢纽、兰合铁路刘家峡综合交通枢纽、临夏县双城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兼顾对外交通和城市交通服务功能;其余县布设二级及以上公路客运站。-74-第 92 条 推进内河水运发展 推进黄河大河家至炳灵电站航运建设、黄河干流临夏流域航道综合整治,提高等级航道通行能力、开发适航河段、改善通航条件,支撑以兰州港为核心、临夏港和白银港为两翼、陇南港为补充的港口格局。积极推进区域水运旅游线路建设,推进黄河风情线和黄河旅游航道建设,分段开发临夏兰州白银黄河水运旅游线路。-75-第十章 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127、防灾 统筹基础设施空间需求,优化资源能源开发空间布局,协调解决空间冲突,优化空间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空间保障体系,建立高韧性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第一节 优化能源资源布局与利用 第 93 条 电力设施 构建以 750 千伏甘肃熙州变为核心、330 千伏变电站为汇聚点的区域主网架结构。2025 年供电可靠性达到 99.85%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例达到 25%以上,基本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发挥电网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平台作用,为大规模新能源发电并网和消纳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工业、交通、供暖等领域电气化转型,提高清洁电能在终端能128、源消费中的比例;结合地区能源电力重大项目及发展规划开展更高电压等级电网规划研究。至 2035 年,临夏州全社会最大用电负荷约 1820 兆瓦,用电量约 106 亿千瓦时。全州多电源供电,以现状及规划水利、光伏、风能发电厂为区内电源,新建甘肃熙州 750 千伏变电站,为区域性电源,上位电源为省级发电厂。保留现状 330 千伏茨滩变、炳灵变、光辉变,新建 330 千伏红坡变和卜家台变,至2035 年 330 千伏系统总容量达到 3600 兆伏安。新建东乡和永-76-靖 2 座 330 千伏光伏升压电站,保障东乡和永靖系列光伏电站建设电力汇集和外送。严格控制电力廊道宽度,750 千伏高压线留出 70129、80 米高压廊道;330 千伏高压线留出 3545 米高压廊道。第 94 条 油气设施 加大天然气应用,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临夏州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等领域的应用。预测 2035 年全州天然气总用气量约 5 亿立方米/年。天然气气源来自青海柴达木气田的“涩宁兰”长输管线。保留现状刘化支线,并沿现状输气管线新建 1 条高压输气管线,输气规模为 42 万立方米/日;推进临夏市至和政县至广河县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争取建设天水至临夏天然气长输管道。保留现状天然气门站,燃气门站出中压管线为区内供气。支持乡镇新建 LNG 气化站或从各县(市)门站引入输气管道,供乡镇用130、气。现状及规划天然气长输管线、高压及次高压燃气管线、长输输油管等油气管道和油气设施的安全防护需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范要求,预留安全廊道,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其他建筑工程、人员等对其安全运行造成影响。第 95 条 供热设施 推动供热领域电气化转型,临夏市及各县城区采用集中供-77-热与分散供热相结合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县区逐步取缔城区小型燃煤热源厂,支持各县规划建设集中清洁能源热源厂,支持采用电驱动供热。按照“宜电网电、宜生物质则生物质、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加快推进乡镇农村冬季清洁取暖。第 96 条 新能源设施 积极发展氢能、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新能源,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131、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发电资源,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集中式、分布式并举有序建设光伏电站,积极开发新型蓄能电站,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中的比例。建成以刘家峡水库为中心的黄河三峡大景区氢能示范基地,建成临夏市氢能源交通示范基地。重点打造永靖县和东乡县 2 个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共计装机 190 万千瓦。依托临夏州丰富的水能资源,结合境内已有水电站,充分发挥梯级水库调蓄能力。积极推进东乡 120 万千瓦、康乐 100万千瓦、积石山 60 万千瓦、永靖 120 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以及炳灵、茨滩和东乡共享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力争将临夏州打造成为甘肃省新能源储能基地。第 97 条 矿产资源开发 132、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开发对区域经济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安排重点发展区域内水泥用石灰岩、地热及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勘-78-查开发活动,加快配套优惠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必要的用地需求,形成布局合理、开发有序、生态友好、保障有力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局面。矿产资源重点发展区域包括:和政县买家集镇小黑沟新营镇东沟坪石灰岩矿重点发展区域;临夏县漠泥沟建筑用石灰岩矿重点发展区域;临夏市、永靖县、康乐县等地热、矿泉水资源重点发展区域;永靖县雾宿山、巴米山地区建筑砂石(机制砂)料矿重点发展区域。勘查规划区块 67 个,其中省级规划在临夏州设置勘查规划区块 2 个,包括永靖县盐锅峡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区块133、永靖县小岭乡萤石矿勘查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 2 个(水泥用石灰岩 1 个、水泥配料用粘土 1 个)。砂石料和粘土矿集中开采区15 个。其中永靖县 2 个、东乡县 4 个、临夏县 2 个、和政县 3个、康乐县 1 个、广河县 3 个。第二节 完善水利设施布局 第 98 条 引水工程 谋划、推动引洮济夏工程,完善水资源保障体系。以黄河干流、洮河和大夏河等河流为主要水源,以重大引提工程为骨干,以刘家峡、九甸峡等重点水库为节点,以城乡供水管网及河湖沟渠为脉络,通过实施水系连通,完善输配水体系,逐步构建“三河八库、一横三纵、多源互济、统筹调配”的全域供-79-水网络体系。第 99 条 给水设施规划 134、以城镇供水为主、联村供水为辅、单村供水为补的三级供水格局,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全面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至 2035 年自来水普及率达 99%以上。积石山、永靖、临夏市以黄河为主要水源,临夏县以大夏河为主要水源,和政、东乡以南阳渠为主要水源,广河、康乐以洮河上游为主要水源。此外,引洮济夏工程长远保障临夏市、临夏县、广河县、和政县、康乐县、东乡县等 6 县市城乡生产生活、工农业需水和全流域生态需水。给水设施规划。构建以临夏市新庄水厂 10.0 万立方米/天、临夏市肖家庄水厂 16.4 万立方米/天、东乡县水厂 1.0 万立方米/天、东乡县达板水厂 1.5 万立方米/天、临夏县水135、厂 5.0 万立方米/天、积石山县水厂 2.0 万立方米/天、永靖县水厂 1.8 万立方米/天、三甲集水厂 1.2 万立方米/天、和政县松鸣水厂 1.0 万立方米/天、广河县水厂 1.0 万立方米/天、康乐县水厂 1.0 万立方米/天等现状水厂为骨干,随引洮济夏工程项目新建康乐县、和政县、广河县、临夏县等 4 座水厂为补充的主干供水系统。第 100 条 农业灌溉工程 采取有效节水灌溉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灌溉配套,推动引洮济夏工程建设,保障农业灌溉用水需求。继续实施灌区续建-80-配套。通过南阳渠提质增效、积石山引水等重点水源工程,完善灌溉配套设施,适度扩大灌溉面积。继续实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强136、现有灌区干支渠(沟)防渗、渠(沟)系建筑物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逐步恢复提高灌区输配水能力和运行管理能力。推进北塬、东西川、那勒寺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建成现代化灌区试点。第三节 加强通信设施建设 第 101 条 通信设施规划 以构建“智慧临夏”为目标,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进临夏州数据中心建设;完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移动+固定”双千兆网络在临夏州基本覆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各区域功能性覆盖、家庭千兆网络覆盖和商务楼宇万兆网络覆盖。统筹全州通信网络,各县(市)根据实际需求建设通信二类局所。第 102 条 邮政服务网络 以保障邮政服务为基础,构建完善的邮政设施体系;全面提升邮政137、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竞争性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邮政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和完善邮政服务网络,城镇邮致局所服务半径达到 5001000 米。增设乡(镇)、村邮政服务机构,远期各镇镇区设邮政支局,提高邮政业务处理机械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的水平。-81-第 103 条 5G基站设施 加快推进以 5G 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支持 5G基站规模部署,加快 5G 通信技术在各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推广工作。实施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和网络监管提升等工程,打造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便捷的信息网络传输体系,提高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水平。利用现网 4G 站址上 1:1 共站部署 138、5G 基站,实现城区室外基本连续覆盖,支撑 2C 业务发展需求。第四节 提升环境卫生设施 第 104 条 排水设施规划 城区实施雨污分流,乡镇农村根据自身条件确定排水体制。排水设施规划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设施格局;城镇集中建设大中型污水处理厂,乡镇以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厂、站为补充。主干污水处理厂包括临夏市污水处理厂 9.0 万立方米/天、东乡县污水处理厂 0.5 万立方米/天、东乡县达板镇污水处理厂 1.0万立方米/天、临夏县污水处理厂 3.0 万立方米/天、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2.0 万立方米/天、积石山县污水处理厂 1.3万立方米/天、积石山县大家河镇污水处理厂 0.4 万立方米139、/天、永靖县污水处理厂 1.8 万立方米/天、永靖县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 4.0 万立方米/天、广河县三甲集镇污水处理厂 0.6 万立方米/天、和政县污水处理厂 1.0 万立方米/天、广河县污水处理厂 0.6-82-万立方米/天、康乐县污水处理厂 1.0 万立方米/天等。第 105 条 环卫设施规划 加快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健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建立完善的餐饮企业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建立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转运与集中处理系统。提升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800 吨日,远期原址进行扩建,扩建后140、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1200 吨日。有序推进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治理和封场工作。在临夏市、永靖县、康乐县分别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近期采用无害化填埋储存,中远期逐步推进资源化利用的处理方式,原则上各县(市)建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 1 处,处理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至 2035 年,实现全州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第 106 条 殡葬设施规划 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构建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惠民绿色文明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格局。加快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设施,规范农村集中安葬区建设,实现公141、益性安放(葬)设施和殡葬服务城乡全覆盖。推进东乡县河滩公益性生态公墓示范点、广河县公益性公墓、和政县驼湾公-83-益性公墓、和政县殡仪服务中心、积石山殡仪服务中心、康乐县殡仪馆和公墓、临夏市殡葬服务中心、临夏县殡仪馆、永靖县公墓区及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第五节 水安全管理和水域空间管控 第 107 条 水安全管理 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大夏河流域重点城镇(市)防洪标准达到五十年一遇,洮河、广通河流域各县城城区防洪标准达到二十年一遇,各乡镇镇区的防洪标准达到十年一遇,各市县城区山洪防洪标准为十年一遇。第 108 条 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 采用蓄排结合的防洪防涝体系,依托上游积石峡、石门滩、太子山、牙塘142、小峡、鸣鹿、九旬峡等水库作为区域重要调蓄水体,依靠黄河、大夏河、洮河、广通河等河流作为重要行泄通道,将调蓄水体及行泄通道防洪岸线划定为洪涝风险控制线。加强洪涝风险控制线管控,禁止擅自填埋占用洪涝风险控制空间,严格控制自然水体和湿地面积。洪涝风险控制线的划定应在专项规划中细化落实。-84-第六节 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第 109 条 综合防灾减灾目标与体系 建立高韧性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增强各类灾害的抵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至 2035 年,建立“高韧性”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安全保障体系。第 110 条 地质灾害风险防治 建立143、和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市)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现生态保护、民生改善。沿湟水河、洮河、大夏河两岸及主要支沟、人类工程活动区是地质灾害隐患点集中分布区,应加强防范,各项建设工程应科学选址,合理避让自然灾害的不利地段,有效避免次生灾害。防治工程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开发建设实际情况,进行分期治理并进行持续监测和防范。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通过削坡、建设挡土墙、锚杆格构、截排水渠、绿化工程、修建拦挡坝、排导渠、防冲坎、河道清淤等工程开展综合治理。对危险山体或易受破坏的坡体,应采取鱼鳞坑、植草种树、生态防护网等生物144、或工程措施,维护、恢复自然生态,减轻自然和人为活动对山体及其植被的破坏,预防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85-第 111 条 避难空间系统 构建城乡一体的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疏散救援通道和应急物资运送系统,依托高速公路、快速骨干路网、铁路、结合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构建陆海空立体疏散体系。优化完善场所型和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布局,结合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构建网络化、分布式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建立中心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三级避难场所体系。原则上每个县(市)均应设置至少一处中心避难场所,可结合县城内大型公园、广场进行设置,配置独立145、设置应急指挥区、应急物资储备区、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区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原则上面积不小于 20 公顷;以重点镇为建设重点区域,结合学校、公园设置固定避难场所,应配置应急通信、公共服务、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应急供水等设施,并统筹设置应急指挥和应急管理设施、管理用房;紧急避难场所宜根据服务区内具体功能,可结合学校、党政机关、社区办公楼、小区绿地、乡村公共中心等进行设置,结合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和应急物资分发需要设置场所管理点。至 2035 年,人均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 2 平方米/人。第 112 条 加强抗震设防能力 各县(市)按不低于以下设防要求进行工程设计。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县146、建筑按抗震设防基-86-本烈度度、设计地震地面加速度 a=0.15g 进行设计,积石山县建筑按抗震设防基本烈度度、设计地震地面加速度 a=0.10g进行设计,永靖县建筑按抗震设防基本烈度度、设计地震地面加速度 a=0.20g 进行设计,各县(市)生命线工程建筑须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各类建设活动应避开活动断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地震灾区内需要异地新建的城镇和乡村的选址以及地震灾后重建工程的选址,应充分论证,按甘肃积石山 6.2 级地震恢复重建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并按照甘肃积石山 6.2 级地震恢复重建活动断层分布图 及其相关规定进行合理避147、让;对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对于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乡村民居、城市老旧房屋、学校、医院、幼儿园,以及交通生命线、电力、通信、危化品厂库、水库大坝等重大工程实施抗震加固工程。新建、改扩建住宅和公共设施等严格按照抗震标准进行建设。加强一般地区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民居、公共设施的加固改造,实施农村民居加固示范工程建设。第 113 条 提升城乡消防救援能力 建立以标准站为主体,小、微站为补充的多元化消防救援-87-设施体系。推进一、二级消防站建设,城区消防站责148、任区面积原则上应在 47 平方千米,近郊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得大于15 平方千米,消防站布局应充分结合当地易燃易爆等风险企业进行布置。乡镇因地制宜建设小、微型消防站,原则单独设置,确有困难可与村内公共用房合并设置。至 2035 年,城市建成区消防救援 5 分钟可达覆盖率达到 100%。全面加强消防战勤保障,推进州、县两级政府将消防战勤保障体系纳入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建成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及战备物资储备库,特勤消防站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少于 4000 平方米,满足重大灾害事故救援需求。第 114 条 加强人防及地下空间互联互通 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统筹推动地上地下一体开发,合理布局人防指挥工程、医疗救护149、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分类布局建设符合不同功能区要求的城市人防工程设施,人防工程互联互通,构建完整的城市地下防护网络体系。至 2035 年,人均人防工程面积不低于 1.4 平方米。第 115 条 完善应急基础设施 完善应急供水、供电、供气、供油、广播通信、交通等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系统(生命线工程),适度提高重大生命线工程抗灾设防标准,并预留安全储备。按照防空防灾一体化、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相互备份为原则,健全州、县(市)两级-88-指挥中心与供水、供电、供气、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设置一个州级应急指挥中心、8 个县(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其中州级应急指挥中心150、位于临夏市,用地规模不小于 1500 平方米。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建设达标的州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病区),建设各县(市)综合医院传染病区。临夏州传染病医院,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州级、县(市)级公共卫生中心;州、县(市)人民医院作为州级、县(市)级急救中心;每县市确定 12 个公共建筑,应急时转为方舱医院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完善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医药物资和能源物资储备库网络体系,构建以州级储备为核心,县(市)级储备为依托、乡镇储备为补充的全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控制一定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科学151、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第 116 条 强化风险管控 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仓库等规划布局、空间选址、隔离避让、安全防护距离的有关规定。引导永靖工业园区内化工产业退出、转型和升级,加大各工业园区生产、仓储安全防护力度,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应保证足够安全防护距离,结合绿化带、公园、广场、滨水-89-空间等预留城市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建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制度。建设完善综合性安全防灾教育培训基地。结合城市消防、森林消防、水域救援、应急保障等要求,建设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和防灾救灾应急实训基地。州级综合培训基地位于临夏市,实训基地位于永靖县盐锅峡镇,各县(市)应结合实际152、需求,结合消防站选址进行设置。-90-第十一章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推进低效用地提质增效,推动闲置用地利用、功能变更。提高开发区、工矿用地利用效率和节约利用水平。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评价,强化重大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应达到国内当前同行业节约集约用地的先进水平。第一节 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第 117 条 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 有序推进可恢复地类整治,加大撂荒耕地复耕力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分类制定撂荒耕地复耕方案,鼓励利用撂荒耕地种植饲草饲料,支持草饲畜牧业发展。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土地承包年限、经济作物价值等情况,以临夏县、永靖县、东乡县、积石山县为重点,稳妥推153、进可恢复地类复耕。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通过有序开展耕地恢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等项目,新增补充耕地,为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提供保障。重点区域为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等的河谷川塬地带和耕作条件较好的丘陵区域。第 118 条 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 推进农村宅基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91-创造良好条件。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合临夏县、和政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东乡县、积石山县等生态搬迁和地质搬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空心房”整治等项目有序推进,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保障试点乡镇农民安置15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第二节 城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 119 条 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适应人口增长,补足城镇建设短板的用地需求。土地开发利用应符合相应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至 2035 年,全州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2 平方米以内。其中临夏市中心城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 90 平方米以内,临夏市中心城区人口密度控制在 1.1 万人/平方千米左右。严格按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和建设用地指标开展集中城镇建设,避免城镇无序扩张。按照节约集约要求完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健全用地考核机制和评价体系,推广155、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规范低效用地提质增效,推动低效闲置用地利用、功能变更,有序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旧厂房和城中村等低效用地改造。低效用地整治重点区域包括积石山县的大河家镇和吹麻滩镇、临夏县的韩集镇和麻尼寺沟乡、永靖县的岘塬镇和陈井镇、康乐县的康丰乡和附城镇、东乡县的达板镇等。-92-第 120 条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着力释放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加大对批而未用、城镇闲置土地、空闲地的清查与整治力度,积极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和推动城市更新。切实落实增存挂钩制度,实行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将盘活挖潜存量土地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挂钩,促进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第三156、节 工矿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 121 条 提高工业园区用地效率 开展工业园区集约利用评价,逐渐提高各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利用水平。适时开展工业用地控制线的划定,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市场供应体系。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复合功能用地供给。加强对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管控,强化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工业用地供应水平,优先保障环境污染少、投入产出效益好、产业带动力强的项目用地需求。推进工业园区内“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等低效用地的盘活、处置和再利用,全面提升工业存157、量用地使用效率,促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93-第 122 条 加大废弃工矿整治力度 加大闭坑矿山、废弃矿山(矿井)、政策性关闭矿山和老矿山历史遗留地质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推进矿山修复与综合利用。规划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区域为永靖县岘塬三塬镇王台镇砖瓦粘土矿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临夏县土桥镇一多支巴村砂石料矿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康乐县胭脂乡草滩乡莲麓镇砖瓦粘土矿、砂石料矿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积石山县大河家砖瓦粘土矿、砂石料矿集中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和政县明主村粘土矿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广河县祁家集镇一齐家集158、镇三甲集镇砖瓦粘土矿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东乡县河滩镇一唐汪镇董岭乡砖瓦粘土矿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94-第十二章 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积极融入区域发展大格局,对接兰西城市群建设,深度融入兰白都市圈,在生态保护、产业协作、基础设施、水资源开发等方面加强协调合作,实现生态共保共治、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协同发展。第一节 融入区域发展大格局 第 123 条 积极对接兰西城市群 加快基础设施协同共建。加快沿黄快速通道、永民高速建设,协同推进黄河段航运旅游线路开发。共筑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以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带,湟水河、洮河和达板山、拉脊山等生态廊道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严格保护湟水、洮河及159、渭河源等河湖水域、岸线水生态空间。推进区域产业分工与协作。对接兰州,深化农畜产品加工、民族特需用品加工、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协作。对接西宁,加强农畜产品、民族特需用品和药材等特色产品的交易和流通,合作推进区域商贸流通通道的建设,提供高原绿色有机食品、文化旅游等特色产品与服务。第 124 条 深度融入兰白都市圈 加快推进兰合铁路、兰永临高速建设,便捷都市圈内部联系,协同共建兰白一小时核心经济圈。以临夏经济开发区为龙-95-头,以服务兰白都市圈为导向,依托临夏特色食品、民族特需用品、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比较优势,将临夏州建设成联系兰州与涉藏地区的重要物流集散基地、兰白都市圈民族特色食品生产供应基地、重160、要的高原夏菜和无公害蔬菜生产供应基地、承接兰州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和兰白都市圈休闲度假旅游基地。第二节 协同发展重点领域 第 125 条 推进区域生态屏障建设 全面落实“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功能定位,与青海省、兰州市、甘南州、定西市联动,共同构筑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构筑以黄河干流为主,湟水河、洮河、洮河、大夏河等支流为辅的生态廊道格局,开展廊道内生态修复、河道治理、绿化建设等重要工程,强化湿地保护和水土保持,共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实施重大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黄河上游临夏、兰州、白银段生态综合治理,实施甘肃中部黄土高原生态建设工程,推进兰州北部防护林建设、腾格里沙漠南缘白银片区防161、风固沙治理,加强刘家峡、盐锅峡、积石峡等库区水源涵养和保护。第 126 条 强化产业体系互补协作 与青海省重点协调农畜产品和民族特需用品加工产业合-96-作,推进区域商贸流通通道的建设。与甘南州共同做大做强民族特色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共建西北重要的民族特色产业基地。对接兰白都市圈产业转移,与定西协同推进商贸物流产业合作,拓展特色产业发展空间,深度融入都市圈产业格局。加强甘肃、青海、四川文化旅游协作。与定西、甘南州协同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合作,共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与青海省海东市加强民和喇家考古遗址公园与临夏炳灵寺石窟等特色旅游名胜的联动性塑造,推进黄河水运工程协同建设,形成沿黄品牌旅游线路。与四川16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等加强特色旅游环线建设。共同打造甘青川旅游经济圈、回藏风情无障碍旅游圈。第 127 条 加强水资源开发协同 与黄河上游沿线省份城市协调开发水资源,保证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生态流量。加强上游干流以及湟水、洮河等支流水生生物栖息地修复。实施河流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建设,加强刘家峡水库作为兰州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保障输水工程的有序开展。第 128 条 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强化与甘南州的多点交通联系。重点建设兰合铁路,强化面向涉藏地区的客货运联系。推进和政方向至合作联系的 S232线建设,推进 S49 康乐至迭部高速建设。加强与定西的交通联-97-系,争163、取临夏至临洮至定西的铁路落地建设,加快临康广高速、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建设。与甘南州、兰州、白银协同推进甘肃电网 750 千伏主网架建设,与兰州、甘南州协同共建河口站至合作市输气管道(甘西南复线)。与青海省海东市共同促进区域交通走廊互联互通,协同构建民和至永靖高速、西宁至十堰高铁等区域快速通道。-98-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机制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依照国家、部、省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加强规划实施传导,加强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 129 条 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管理主体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习164、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全过程、各领域和各环节。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加强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确保依法实施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99-第二节 规划传导体系 第 130 条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建立健全全州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审批、调165、整协调机制,构建州、县、乡镇三个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三种类型的规划体系,确保总体规划的战略意图与管控要求在空间上层层落实。总体规划包括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涉及特定区域、领域空间利用的相关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各县(市)依据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细化片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城市建设与资源保护等规划要求。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进一步提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实现对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传导。第 131 条 规划实施时序传导机制 突出规划统筹引领,构建166、“五年年度”规划实施传导机制。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的五年规划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项目安排,统筹各类要素配置,推动全链条工作保障,编制五年近期实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在时序层面逐层分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目标、指标、规划实施重点及要求,形成五年、年度的规划实施项目库,指导土地-100-供应、储备、出让、土地房屋征收、要素保障、资金平衡等具体工作计划。项目库纳入信息平台,统筹推动项目生成实施,并通过对项目库提前开展要素保障调度,确保项目落地,实现规划意图的逐层传导和有序实施。第三节 市县规划指引 第 132 条 临夏市规划指引 临夏市是城市化地区,是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67、是临夏现代服务业集聚的核心区。枹罕镇是临夏市县一体化重要生态绿心,承担协同发展区的生态、文化旅游、游憩休闲、现代农业生产等功能,重点引导建设为集特色居住、休闲农业观光于一体的近郊特色功能组团。至 2035 年,临夏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4.41 平方千米(3.66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 8.0 平方千米(1.20 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 2.95 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1.2350。市区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严格落实历史名城、八坊十三巷历史文化街区、红园历史文化街区等城市紫线管控要求;建设连续的蓝绿开敞空间,落实大夏河蓝线管控要求,落实大夏河沿线、植物园东郊公园绿轴168、重要交通干道沿线等城市绿线,依托主要河道,加快建设郊野公园、城市绿道建设。推动旧城更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序引导现状城区人口向外围组团疏解,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结合城市更新完善公共设-101-施配套,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增加公园绿地、街道级公共体育设施,完善教育、文化、养老设施。逐步淘汰污染重、能耗大、产出少的能源和原材料等初级产品生产,产业发展重点从资源型产业向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变,重点培育和发展医药、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贸物流、旅游会展、物联网等现代服务业。第 133 条 临夏县规划指引 临夏县主体功能区定位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主导发展商贸物流、民族特色制造业、科技创新、居住综合等功能。至 20169、35年,临夏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391.43 平方千米(58.71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 341.00 平方千米(51.15 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 150.05 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5478。推进临夏县与临夏市一体化发展。县城、经济开发区、马集、土桥、北塬、南泥湾镇等区域在功能上与协同发展区紧密结合,发展特色加工业和商贸物流业。通过用地空间结构调整,推进蓝绿空间整治,落实大夏河蓝线管控要求,依托主要河道加快郊野公园和绿道建设。老城片区重点发展综合服务、商业、生活居住等功能,推进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优化传统商业中心。东城片区以文教、商贸、居住为主要功能,是州级170、公共服务功能主要承接区域。南部组团围绕临夏经济开发区,强化物流服务、生产制造、综合配套服务等功能。做好承接兰白都市圈、临夏市的产业转-102-移的同时,充分发展自身优势产业,推动民族特色产业、食品加工产业、砖雕业的专业化及规模化发展。第 134 条 康乐县规划指引 康乐县主体功能定位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主导发展旅游、商贸、服务业等功能,建成集“山、水、林、城”为一体的生态宜居的园林城市,成为服务于兰白都市圈的重要休闲度假目的地和旅游服务基地。莲麓镇是康乐县的重点发展镇,以旅游服务业、商贸流通、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山水旅游城镇。至2035 年,康乐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383.89 平方千米(57.171、58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 330.16 平方千米(49.5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 8.98 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1.2453。第 135 条 永靖县规划指引 永靖县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农产品主产区,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电能源基地,是兰白都市圈重要的休闲度假“后花园”,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节点,是临夏州融入兰西城市群、兰白都市圈的桥头堡地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循环经济与绿色食品加工、商贸旅游等为主导产业,建设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至 2035 年,永靖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398.90 平方千米(59.83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172、护任务不低于 326.08 平方千米(48.91 万亩),生-103-态保护红线不低于 175.63 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591。第 136 条 广河县规划指引 广河县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农产品主产区。是全国旱作农业产业示范基地,是中国重要的齐家文化保护与科研科普基地,主导发展商贸物流、特色加工业、民族风情旅游等产业。三甲集镇是广河重点发展镇,引导由工贸型城镇向综合型城镇转型,作为县域发展次中心。至 2035 年,广河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1.28 平方千米(37.69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196.07 平方千米(29.41 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 1.17 平方173、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1.1720。第 137 条 和政县规划指引 和政县主体功能定位为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临夏州重要的副中心城市,是史前古动物化石保护与科研科普基地,是兰白都市圈康养乐活城市,主导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商贸物流业和旅游服务业等产业。松鸣镇是和政重点发展的旅游、商贸型小城镇,以休闲旅游服务功能为主。至 2035 年,和政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81.53 平方千米(42.23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 234.80 平方千米(35.22 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 13.63 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1.3577。-104-第 138 条 东乡县规划指引 174、东乡县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农产品主产区,是东乡族文化传承保护发展基地,是临夏州东部重要的商贸、文化中心。主导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商贸服务、建材等产业。达板、河滩两镇是东乡的重点发展镇区。达板是临夏州及东乡的东大门,是易地扶贫安置的重点地区,以发展现代化、规模化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为主,同时兼具民族特色的山水文化综合型城镇。河滩镇是东乡西北部中心城镇,镇域综合中心,以农副产品加工、商贸、特色旅游为主的山水文化康养小镇。至 2035 年,东乡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13.75 平方千米(62.06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 330.67 平方千米(49.60 万亩),生态保护175、红线不低于 133.97 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1.3864。第 139 条 积石山县规划指引 积石山县主体功能定位为重点生态功能区,是黄河上游特色山水园林民俗城市,是资源综合利用和低碳转型发展示范基地。主导发展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特色产品加工等产业。大河家镇是积石山的重点发展镇,定位为积石山县北部多民族聚集的中心镇,甘、青两省交界处的商贸、交通、民族工业的重镇。至 2035 年,积石山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306.45 平方千米(45.97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 265.52 平方千米(39.83 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 132.19 平方千米,城镇开-105-发边176、界扩展倍数 1.3924。第四节 专项规划指引 第 140 条 推进专项规划编制 开展资源保护类、城乡建设类和基础设施类专项规划的编制,专项规划在总体目标和重点管控内容上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不得违背本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实施严格管理。第 141 条 资源保护类专项规划 包括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水资源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利用、林地保护利用、水域蓝线等专项规划。应以本规划确定的各类空间格局和用地分区为依据,严格落实资源保护类指标,遵守本规划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177、田、自然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第 142 条 城乡建设类专项规划 包括历史文化保护、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防灾减灾、绿地专项等,应以本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城镇开发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综合防灾、村庄布局为依据,落实相关空间管控和布局要求。-106-第 143 条 基础设施类专项规划 包括综合交通规划、综合防灾、水利工程、能源发展、电网建设、信息通信等专项规划。应以本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和规划分区、区域建设类指标和布局要求为依据,落实本规划在综合运输通道、机场、铁路、公路等设施布局及水利工程、能源开发、设施廊道布局等方面的控制指标和廊道集中集约化布局的要求。第五节 近期行动178、计划 第 144 条 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机场、铁路、高速、普通国省道等综合交通网络,完善城乡公共交通系统。着力打造“三纵四横一环”公路网、铁路轨道交通网、民用航空网,形成内通外联、城乡一体、安全便捷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建好“四好农村路”,畅通农村“微循环”,完善公交车、出租车、定线客运等相互补充的城乡公共交通体系。完善水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完成临夏州南阳渠提质增效及水系连通、临夏县石门滩水库、东乡县布楞沟山旱林果产业示范园供水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实施临夏州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水源置换工程、积石山水系连通工程、临夏县卧龙沟水库、康乐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障工程等一批水资源调蓄和区域供水工程。-107-179、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黄河上游既有水电站扩机改造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光伏发电项目,着力增加非化石能源供给;推动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建成临夏市至和政县至广河县、临夏县至积石山县至大河家天然气长输管道。推进天然气“进乡入村”建设工程,实现大夏河流域、各县县城和周边区域及重点集镇通天然气。第 145 条 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构筑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做好通道沿线、河道沿线、太子山沿线和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区的生态修复工程。按照“一线、三库、三大流域”生态治理布局,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实施一批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流域和岸线治理、180、供水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重大项目,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第 146 条 强化文旅产业发展 坚持规划引领、整合集成、整体包装、抱团发展,积极引进华侨城、中国旅游集团等文旅大企业大项目和高端文旅产品,着力打好文旅产业深度开发攻坚战。加快临夏州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康乐莲麓镇至积石山大河家镇旅游扶贫大通道,建设广河县城至马浪旅游快速通道、临夏世界地质公园基础设施等项目。推进黄河炳灵丹霞旅游度假区、和政滨河东区文化旅游综合体、临夏普乐方五色谷主题乐园、临夏中旅航-108-岛乐园、黄河三湾、临夏华谊兄弟星剧场美好生活综合体等项目。建设临夏州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临夏州自驾游营地等项目;建成临夏州全181、域旅游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临夏州智慧旅游综合建设项目。第 147 条 城市更新计划 因地制宜实施棚户区改造,保持棚户区改造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近期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 7.84 万套、实施 5.33 万户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基本完成 2000 年年底前建成且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补齐城镇居住社区设施建设短板;持续推进各县(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老旧工业、低效闲置用地改造。临夏市是棚户区改造重点区域,近期重点项目包括临夏市大西关片区棚户区、天元一品棚户区、道合青云台棚户区及其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旧工业改造重点包括永靖化工业园低效工业用地提升、临夏市内零星旧工业等改造提升项目。第 14182、8 条 乡村建设行动 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高起点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型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全面巩固提升农村水、电、路、通信、网络、广播电视、住房和物流等基础设施。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坚持全方位、全-109-天候、全领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推广全域生态旅游、生态文明小康村、美丽乡村等模式。第 149 条 积石山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积石山县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发生 6.2 级地震,依据积石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各相关规划、项目实施应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依183、法依规,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提供保障。第六节 政策机制 第 150 条 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纳入各类国土空间相关数据资源,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全面实现纵向及横向联通,全方位链接部、省、市等各级各类系统平台。在整合原有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持续开展符合临夏州实际的特色化应用探索,融入智慧城市的时空数据底座,衔接城市大脑、一网统管等智慧城市的各类应用场景,为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营持续赋能;自动汇集智慧城市应用的各类资源,有效强化基础信息平台的空间统筹能力。第 151 条 建立规划体检与评估制度 落实定期体检和评估机制,对国土空间规划184、的实施情况开-110-展常态化年度监控和评估。年度体检报告为发现空间治理问题、修正规划编制及落实具体实施对象提供依据;五年评估报告为总体规划动态修订和下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提供依据。建立规划动态调整与修订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过程中,如需对规划进行调整,应按照法定程序执行,调整后成果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进行动态更新,不断完善提升总体规划。各部门空间类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存在矛盾,应及时上报,协调解决。第 152 条 规划实施监督 围绕“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服务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全过程、助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体检评估”三大目标,按照“规划实施前成果审查185、入库、规划实施过程中全周期监测预警、规划实施后分析评估及反馈”三大业务逻辑,统筹开展系统的各项功能建设,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全过程向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升级。将系统建成国土空间规划高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支撑应用,服务于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管”的全周期管理,形成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管、用”的全面支撑,推动规划管理的智慧化转型,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第 153 条 规划政策保障 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管理。依托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111-据,整合其他空间专项调查和评价,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调查体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实现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绩效的定期评估。完善规划实施配套政策。在发挥现有政策综合效能的基础上,自然资源会同相关部门构建财政、投资、产业、人口、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配套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全面推进公众参与。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建立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公众积极为临夏州发展建言献策。完善规划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的咨询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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