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总部大楼总承包工程区域材料管理学员手册(1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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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36734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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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如何做好材料管理目录一、材料管控的目的及使用范围3二、材料分类管理3三、材料定板和材料样板间管理6四、材料进场管理8一、材料管控的目的及使用范围1、为提高品牌效应及企业形象,加强成本及质量控制,适应集团标准、高效管理模式,特制订本规定。2、本规定中的材料指总承包工程及甲方独立发包、指定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3、本规定适用于江苏区域内房地产、商业、公建、教育等。如本规定条款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存在抵触之处,应采纳相对较高的标准内容执行。4、本规定适用范围:工程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工程保修阶段。二、材料分类管理1、材料供应模式1.1 集团统一采购供2、应方式:由项目公司申报材料计划、材料设备,集团负责采购供应。 1.2 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供应方式:部分材料由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约定的品牌、技术参数等自行采购供应。2、材料计划编制2.1 编制依据:根据集团年度工程开发建设计划或重大节点计划编制材料计划。2.2 编制要求:确保材料计划的准确、及时、合理,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到货时间、需求量等信息的准确无误。计划编制应至少提前45天以上。2.3 编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材料型号及要求、户型、跟踪编号、申请部门、项目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装修标准、工程地点、申购日期、要求到货日期、土建总包单位名称等,具体按集团统一采购单要求执行(详见附件五)。2.4 重点3、关注定制定做类:涉及到定制定做类材料时,须严加控制生产尺寸,通过提高施工质量,加强整改力度,使同规格同位置的加工尺寸控制在集团专项尺寸检查允许范围。 2.5 重点关注影响销售环境的乙供类材料:重点关注影响销售环境的乙供材料(如:石材等)计划编制,督促施工单位尽早编制相关计划,落实材料进场时间。3、材料验收3.1 第一批主要材料的验收:按照国家和集团内部的规定进行材料验收并考核,第一批主要材料(设备)进场项目应通知区域工程技术部参加验收,以后各批次验收由项目工程部对照区域第一次验收标准组织验收。3.2 结构安全和永久使用功能材料的验收:影响到结构安全及永久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如:钢筋、电线、电缆、4、防水材料、水泵房设备、发电机组、空调机组、供暖设备、配电房设备等需由工程部经理组织验收。其他材料、设备、构配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施工方)组织验收。3.3 材料使用许可证:所有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均须办理材料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详见附件六)。3.4 区域工程技术部: 区域工程技术部除对经项目工程部验收合格后的大型设备如水泵房设备、发电机组、配电房设备等进行复检外,对一般的进场设备与材料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10。4、材料保管工程部须定期对甲供材料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对电梯等特殊材料,项目公司须派专人入库看护,严禁因保管不善造成大量材料损坏,影响工期,产生损失。5、材料样板间样板间5、会验时,工程部必须建立材料样板间,由工程部经理负责管理,并建立样板入库、借出、归还台帐。6、材料的分类 6.1 甲供类:即甲方项目部提供供货计划,由本集团相关子公司供货并负责安装,详见附件一:工程材料分类。6.2 甲指类:甲方指定品牌的中标材料,详见附件一。6.3 非甲指类:施工单位包工包料的材料,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详见附件一。7、材料的采购7.1 区域公司可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分类材料进行局部调整,但需报集团批准后才能实施。7.2 甲指类材料必须在集团长期战略合作(供货)单位中标产品范围内选用。7.3 非甲指类材料须由施工单位提供品牌范围,报甲方选定;原则上一个单项工程(或分期楼6、盘)的同一种材料的品牌(厂家)的使用不得超过三种(家)。三、材料定板和材料样板间管理1、材料定板管理1.1 甲方定板(含甲指中标)材料的样板管理:(1)中标装饰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验收时应按甲方封板的样板(本)进行对照验收。(2)中标单位(供货商、指定分包单位)需提供一份材料样板,经甲方和区域设计签认(封板)后保存在项目工程(监理)部的中标材料样板间内,用于材料供货进场的对照验收。各项目均按此规定设立中标材料样板间。1.2 非甲指招标材料的样板管理 对于非甲指招标材料,凡涉及装饰效果的中标材料样板,施工单位须向甲方(监理)提供样板一式二份,甲方及区域设计确认后用于材料供货进场的对照验收,一份7、放在甲方材料样板间,另一份存于施工单位。2、材料样板间管理:项目工程现场必须设置材料样板间,涉及建筑、装修效果由区域设计部确认的材料样板,在材料样板间内分类摆放并进行登记,作为材料进场验收和质量验收的依据。2.1 材料样板间设置:项目应为工程(监理)部设立一个通风良好、安全、易于材料样板存放的房间,并提供相应搁架,用于摆放材料样板。2.2 样板间标准:原则上设立分期/区的独立材料样板间,房间大小可根据项目施工区域实际情况设置,面积在30-50平米之间。2.3 设计封板:区域设计部责任人在样品表面签字封样;大小可根据项目施工区域实际情况。2.4 样板间管理台帐:工程(监理)部负责做好材料样板的台8、帐管理,并实行责任签收制度;对甲指类和非甲指类材料分册建立。2.5 样板信息明细:材料编号、样板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封板确认人及封板时间、应用工程名称及部位、使用期限等栏目。2.6 分类摆放:按土建、装修、水、电、分类布置搁架,规整摆放,封板后标贴编号应与台账编号对应。2.7 较大物件存放要求:(1)样板间不易(宜)存放的大件,如门扇实物图片及切取门的一部分断面可以显示门内部材质及工艺做法的部分样板。贵重样板如大型设备,其实物图片及相关资料必须由区域设计部(或项目装饰工程师)的签名确认作为货品进场验收的参照物。(2)施工单位(包括指定分包单位、独立分包单位)也应自行考虑设置存放中标材料、9、半成品和设备样板的房间,便于货品进场的参照自检。2.8 中标材料样板管理:中标材料发生变更时,其封样板应由甲方及时通知安排更换。中标材料样板原则上不外借,如确需外借必须征得甲方项目部同意,并由项目工程副总(总助或工程部经理)签字办理外借手续,外借中标样板必须按时归还消帐。四、材料进场管理进场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产品(符合国标或行标规范相关免检规定的除外)不得投入使用。1、资质证明1.1 首批进场产品必须经过资质证明检查,内容包括:合约订货单据、厂商生产资质、货品的商标、标记和包装等,均必须符合订货品牌要求。1.2 对于投入建筑结构的钢筋、水泥、商品砼等三大主材,其生产厂商必须具备工程所在地政10、府规定的生产资质(三证)。2、质量证明2.1 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出厂质量检验证明,以及产品介绍和使用说明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关技术标准和供货合同规定。2.2 质量证明文件应以原件为依据。只能留下文件复印件的,必须在验证原件的基础上,由生产厂商有关责任人的签字确认,并加盖有效公章;同时应有乙方有关人员(订货责任人或工程责任人)的签证。2.3 产品出厂质量检验证明,应由符合国标认定相应资格的产品质量检测单位出具,其有效期也应符合有关规定。2.4 进场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应有海关、商检证明的原件。其中内容包括不限于:生产地址、供货厂商(或其指定经销商)、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中译文本。3、进11、场复检3.1 涉及结构安全、耐久性和节能、环境保护的材料、半成品,进场时应按国标或行标(材料、施工)规范之有关规定,落实进场检验(复检:由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和送检)。3.2 进场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中,各份文件在出厂日期与检验日期、出厂编号与检验编号、质量证明期效与出厂使用期限、产品种类与其特定规格型号等方面存在矛盾,原则上应对货品进行进场检验(复检)。3.3 进场检验项目包括:出厂检验和进场复检两种。送检项目应符合定货双方之合约规定,以及现行国标或行标材料规范的相关规定。3.4 进场检验(复检):就近在工程所在地国标认定的建筑工程质监站试验室或甲方(监理)指定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否则检测报告视为12、无效。3.5 对于进场检验(复检),供货方或乙方均无权单独直接联系、取样送检。3.6 取样送检必须在甲方及监理(专职见证员)的见证下进行。3.7 乙方取样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和封志(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各方的见证员和取样员共同签证,并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3.8 类属施工试验的见证送检,参照质量证明2.12.4条内容及现行国标或行标相关施工规范执行。3.9 进场材料必须具备出厂检验合格证和进场检验(复检)合格证,方可大批量进场施工。只有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复检)不合格的材料做退场处理。4、进场验收4.1 进场验收责任单位包括:甲方(主持核查责任)13、监理(组织验收责任)和乙方(进货检查责任)。4.2 对于材料进场验收,有关各方均必须派出具备相应资质的验收人员(乙方: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专职质检员;监理: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甲方:相关专业工程师或设计师),同时还包括各方设置的专职材料进场取样员、见证员,具体规定详见附表二:材料进场验收参加人员4.3 供货厂商(或其指定经销商)送货人,应为合约指定责任送货人或委托责任送货人。4.4 对于首批进场或进口的重要材料、主要设备,各方(项目部)上级主管单位(区域公司)的相关专业工程师或技术质量负责人均应到场参加联合验收;以后进场的可由各方的现场有关人员(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专职质检人员和见证员、取14、样员)负责共同验收。重要材料、主要设备详见附件三:重要材料主要设备一览表。4.5 送货进场单据必须符合甲方的供货通知单及供货合同清单要求。4.6 对于“资质证明”、“质量证明”中任一项检查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者原材料与样板不一致,供货方又无合理解释的,无论其是否合约供货,均应视为“可疑产品”而暂不得进入货品实物检验程序。工程施工现场只认定有实据的资信证明、质量证明和中标样板。4.7 主要机电设备的进场验收,乙方会同监理、甲方与供货商指定送货人共同开箱检查,不符合样本、供货合同以及有关规定的,订货方(甲方或乙方)应直接作书面退货处理。4.8 对于事实存在进场验收不合格(详中标材料样板管理、进场复检15、第3.5、3.6条内容)的货品,项目工程(监理)部有权书面通知限期退场,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涉或阻止,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后者承担。4.9 对于进场验收货品(涉及进场复检第3.5、3.6条内容)的确存在不确定因素时,应由监理报甲方协调核查处理。属于甲指类(详见附件一:工程材料分类表)货品的,甲方及区域设计人员核定验收意见;非甲指类货品由乙方有关负责人(订货人和技术负责任人共同)核定验收意见。5、材料进场报验程序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时,乙方按常规向监理报送相应的进场报验单,附上有关“质量证明”文件;首次进场的,还应附加“资质证明”文件。材料进场报验程序如下:5.1 货品16、(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进场。5.2 乙方核对进货单据、供货方资质文件(首次进场时)、质量证明文件。5.3 核对通过后,乙方填报材料/设备报验单。5.4 监理审核材料/设备报验单及相关附件(进货单据、资质文件、质量证明文件),确定是否符合实物验收条件。5.5 符合实物验收条件,监理组织各方现场实物检查;反之通知乙方补办手续或退货。5.6 检查货品包装及标志、开箱(包)对照样板(本)。5.7 货品符合订货单据及样板(本)要求时,按规定进行整批货品外观质量抽检。5.8 货品外观质量抽检合格时,各方签收同意验收进场。5.9 按有关规定抽样备存、见证送检(复检)。5.10 对于需要复检的原材料、半成品,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验收标准涉及抽样方法、检查内容、判定规则等。
合同表格
上传时间:2021-05-14
1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