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员工宿舍和部分公建商业配套项目消防施工图设计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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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935875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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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工程概况本项目xx市xx区开泰路以北,开达路以西,朝官岭以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东侧为LG现有生活区,包括有若干栋宿舍楼和一栋员工活动中心;西侧地块为规划当中的酒店写字楼超高层综合体,是xx区的标志性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5033,其中地上95179,地下45233,商业公建配套4621。塔楼建筑高度为61.5-79.5米(不包含顶层设备高度),地下室设计高度为25.6米(绝对标高)。项目主要功能为自持住宅、员工宿舍和部分的公建商业配套,其中住宅536套,宿舍810套。 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墙体材料以轻质混凝土墙板为主,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二、 设计依据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201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0-201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3、规范 GB50084-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440-200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T 15-150-2018(广东省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年版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等专业提供的技术条件及要求。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及相关行业标准。三、 系统说明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电梯运行监控、五方对讲)1.1 系统通过对火灾产生4、因素的监控,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建筑内人身和财产安全。1.2 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结合建筑物的空间特点选择不同的报警手段实现系统的功能,有效、及时地分析火情,指导疏散。1.3 消防和安防共用控制室。项目设一个消防安防监控中心于负二层,在首层住宅区设置一个消防安防分控室,消防安防监控中心负责整个项目的火灾报警信号、消防设备的集中监控和消防指挥及与城市消防的联系。总控室能显示整个项目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按建筑分布和关联关系。总控室、分控室内消防设备之间需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互相控制。1.4 消防安防监控中心、分控室内置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消防联5、动控制装置、彩色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火灾应急广播控制装置、防火门监控装置、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控制装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等。值班室内置区域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区域彩色图形显示装置、区域火灾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区域防火门监控装置、区域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控制装置、区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留与上级消防系统对接的远程监控系统接口、与集成管理系统(BMS)对接的通信接口(OPC接口),并提供通用的、公开的通信协议。1.5 消防安防监控中心、分控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应有承包6、商提供的相应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安保总控室、分控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显示保护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1.6 本工程选用智能型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和联动控制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报警/控制回路采用二总线树形连接方式。并在报警总线和联动总线上设置短路隔离模块,每只隔离模块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报警与联动控制各回7、路的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1.7 按防火分区及使用功能划分报警区,并按环境特点设置相应类型的探测器。超过12米的高大空间设置大空间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采用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做第一种保护,大空间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带的智能型火灾探测组件(需通过消防3CF认证)做第二种保护;一般用房、地下停车场、公共场所、净高大于0.8米的吊顶内等处均采用感烟探测器保护;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茶水间等采用感温探测器保护;配电房、网络机房、UPS间、储油间等气体灭火的场所采用感烟加感温探测器联合保护;储油间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采用防爆探测器(管线也采取防爆措施);使用可燃气体的场所(如厨房、锅炉房等)设8、可燃气体探测器。1.8 探测器的布置:按平面图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时,应按照现场的实际情况遵循下列原则,适当调整探测器的位置和数量:a) 当房间内被橱柜、高大设备及建筑间隔等分隔时,其顶部与顶棚或梁的间距(h),小于房间的净高(H)的 5%时(即 h0.05H),在每个被隔开的部分,至少加装一只点型探测器。b)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点型器。c) 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的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口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 1.5m;至多孔送风顶棚的孔口水平间距不小于0.5M。d) 探9、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e) 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相邻两组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分别在屋顶和距地6m7m 处各装一层。建筑高度超过16m但不超过26m时,在6m7m和11m12m处各增设一层探测器。f) 装修后净高大于0.8米的吊顶内原探测器保留,在吊顶下加装探测器,净高小于0.8米的吊顶时可将原探测器移到吊顶下安装。1.9 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只手10、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在消火栓箱处设消火栓报警按钮。1.10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各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凤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1.11 主要的联动控制如下:1) 消火栓水泵的控制11、:a) 系统为临时高压系统,平时由压力开关自动控制稳压泵维持管网压力。出水干管上设置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b) 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号作为报警信号及启动消火栓泵的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的启动。c)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和显示水泵反馈信号(故障、运行),能手动通过专用线路控制消火栓水泵。d) 消防控制室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2) 喷淋系统的控制:a) 其余系统为湿式喷淋系统。b) 由消防喷淋泵出水干12、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组压力开关直接自动启动消防喷淋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c) 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流量开关、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的启动和停止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d)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和显示水泵反馈信号(故障、运行),能手动通过硬线控制喷淋泵、预作用阀等。3) 防排烟风机及排烟阀的控制:a) 采用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 并反馈信号,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采用排烟口、排13、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 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 并反馈信号。b)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常闭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消防控制室手动开启和现场手动开启功能,系统中任一排烟阀或排烟口开启时,排烟凤机、补风机自动启动;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 内联动开启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排烟阀、排烟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30s 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c) 当火灾确认后,担负两个及以上防烟分区的排烟系统,应仅打开着火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其他防烟分区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呈关闭状态。d) 排烟防火阀在2814、0时应自行关闭,并应连锁关闭排烟凤机和补凤机。a) 地下车库在穿过不同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设置烟气温度超过280C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应联锁关闭相应的排烟风机。b) 应能在消防控制器上手动控制电动排烟口、电动排烟阀的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的启动或停止。c)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和显示消防风机反馈信号(故障、运行),可手动通过专用线路控制消防风机。4) 消防送风机、加压送风机的控制:a) 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送风口开启和送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系统中任一常闭加压送凤口开启时,加压风机应能自动启动15、;并反馈信号。b) 当防火分区内火灾确认后,应能在15s 内联动开启常闭加压送风口和加压送风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开启该防火分区楼梯间的全部加压送风机;应开启该防火分区内着火层及其相邻上下层前室及合用前室的常闭送风口,同时开启加压送风机。c)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和显示消防风机反馈信号(故障、运行),可手动通过专用线路控制消防风机。5)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联动控制:a) 采用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监控器联16、动控制防火门关闭。b) 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c) 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 1.8m 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在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 0.5m5m 内应设置不少于 2 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防火卷帘两侧设置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d) 非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应将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作为防火卷帘下降17、的联动触发信号,由防火卷帘控制器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火卷帘两侧设置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e) 能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防火卷帘的降落。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 1.8m 处、下降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和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f)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防火单元防火卷帘应能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下降并停在距地面1.8m 处,并应在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由值班人员或消防救援人员收到控制防火卷帘开闭的装置。6) 气体灭火系统自成系统,设置专用的灭火控制器,可独立完成整个灭火过程,系统要求同时具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18、和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气体灭火控制器要求设手动和自动控制转换装置,防护区内外设手、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系统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或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号;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19、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联动关闭防护区域的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防火阀;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区域的门、窗;启动灭火装置。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配电场所的管网以及布置在以上场所的金属箱体等,应设防静电接地。气体灭火系统用模块接入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要求消防控制室能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气体灭火系统报警(一、二级报警)、选择阀的功作信号、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本设计采用的是直接接入报警总线的灭火控制器,如中标厂家提供的设备不能直接接入报警总线,则应增加5个输入模块接入报警总线。7) 火灾报警后,联动智20、能应急疏散系统指挥疏散。当确认火灾后,从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8)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显示,轿箱内应设置能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话的专用电话。电梯控制箱引电梯联动线至消防/安防控制室用于消防迫降、对讲、电梯运行监控等。9) 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及25米左右设置1个声光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子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21、级应高于背景躁声15dB。声光警报器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声光报警器工作。声光警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宜为8s20s,火灾声警报应与消防应急广播交替循环播放。10)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火灾时可立即切断的非消防电源有:普通动力负荷、自动扶梯、排污泵、空调用电、 康乐设施、厨房设施等。火灾时不应立即切掉的非消防电源有:正常照明、生活给水泵、安全防范系统设施、 地下室排水泵、客梯。11) 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等自成系统,22、控制主机置于消防控制室,电气火灾报警系统主要用于预防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实时监控漏电电流、过电流的变化,电柜、电缆的温度,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故障线路的地址;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主要用于监控消防设备电源工作状态,在电源发生过压、欠压、过流、缺相等故障时能发出报警信号,由消防电源状态监控器、电压传感器、电流传感器、电压/电流传感器等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同时需接口信号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详见强电图纸)。12) 火灾报警后,联动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解锁疏散的门、打开道闸。开启相关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摄像机监视火灾现场。13) 本工程在使用可燃气体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23、警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独立组成,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1.12 消防/安防控制室可通过消防电话与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等重要部位联系,还以专线电话直接与消防部门联系(119)。所有手动报警按钮处均附设消防对讲电话插孔。1.13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主供电源为消防电源,此外厂家需成套提供蓄电池备用电源。消防设备24、电源输出功率应大于火灾自功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全负荷功率的120%,蓄电池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以上。1.14 本工程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由公共广播系统兼任(详见公共/应急广播系统)。1.15 导线、电缆的选择及敷设方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线路暗敷设时,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B1级以上的刚性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线路明敷设时,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或金属25、封闭线槽保护,明敷时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外涂防火涂料。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可直接明敷。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所有电气管线穿越墙、楼板预留洞均采用防火堵料封堵。1.16 本工程所有输入输出模块均安装在模块箱内,同一地点的模块安装在一个模块箱内,严禁设制在配电(控制)柜(箱)内。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1.17 本工程采用联合接地,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由强电专业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箱。由专用接地箱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面积不小于4mm。1.18 在消防、安防控制室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26、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浪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1.19 本工程采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 22134的有关规定。2. 公共/应急广播系统2.1 为给建筑内营造一个愉快的气氛,并及时把各种信息、应急事件传达给用户,本建筑设置公共/应急广播系统。公共广播兼作应急广播,属于语言广播、背景音乐广播兼用的具有多个业务播点的综合系统。系统把音乐广播、业务性广播、呼叫广播和应急广播有机地结合在一起,27、采用网络数字化系统。2.2 安保总控室、分控室、值班室设智能消防广播主机、本地音源和功率放大器等,消防广播呼叫具有最高级别的优先权,系统需配置与上一级应急响应系统信息互联的通信接口。2.3 消防能监控用于应急广播的功率放大器的工作状态,功率放大器输出功率不应小于其驱动的广播扬声器额定功率总和的1.5倍,功率放大器应具有消防电话插孔,消防电话插入后应能直接讲话。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2.4 火灾应急广播具有独立性,即使火灾区域的背景音乐或现场音乐正进行广播中,火灾应急广播亦可强行切入。火灾应急广播能自动和人工播放,自动播放时能用28、汉语和英语报出火灾地点,疏散指引等信息。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s30s,应与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火灾声警报器播放、1次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环播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广播工作。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的广播分区的工作状态。当系统主机瘫痪时候,消防话筒也可实现全区呼叫。2.5 系统按防火分区或使用功能要求划分广播分区,任何时候都可以根据需要对独立的范围进行广播。 各29、广播分区线路编组、各楼层分区之间的任意组合广播,均可通过系统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软件进行编程设置。当有火灾情况出现或有突发事件发生时,系统管理人员可根据现场情况启动原先编程设定的相应紧急疏散撤离预案,以便安全、有序地疏散人群或为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而进行相关的应急广播。当需要手动发布紧急广播时,应设置一键到位功能。2.6 应急广播预置地震广播模式。2.7 广播主机具备与其他弱电系统的集成接口的二次开发协议功能。2.8 系统电声性能指标需符合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的二级紧急广播、业务广播、背景广播的指标,有足够的声压级,声音应清晰,声场应均匀。消防广播时必须大于环境噪声15dB,并能以最大音量持30、续广播1小时或以上。2.9 系统声源包括AM/FM调谐器、CD/MP3播放器和呼叫器等。系统的设备互联时,阻抗电平及输出状态等方面应满足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的电气配接优选值。2.10 在高大空间设置3060W全频音柱,其它室内广播区域设3/6W天花喇叭或音箱。扬声器应使用阻燃材料,或具有阻燃后罩结构。调音开关应具有强切换功能。室外根据环境特点采用防水的音柱箱或草地音箱。2.11 公共/应急广播采用100V定压传输,功率传送回路为二线制,当有音控器时,分回路采用四线制。馈电线采用低烟无卤阻燃绞合多股铜导线,主干线采用线槽敷设,分支线穿金属电线管保护在天花、墙、柱、板中暗敷或天花内明敷。暗敷时保31、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时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外涂防火涂料。2.12 公共/应急广播电源为双回路220V供电消防电源,此外厂家需成套提供应急备用电源,主电源与备用电源切换时间不应大于1s应急备用电源应能满足1h以上的紧急广播。以电池为备用电源时,系统应设置电池自动充电装置。2.13 室外的设备线路进入主机必须有音频浪涌保护器,室外设备本身要求满足防雷、防静电指标,要求达到防潮、防霉、防盐雾侵蚀1级户外防护等级要求。四、 施工要求1. 设备安装1.1 本建筑的设备安装必须有抗震措施。所选的设备和线路必须满足抗震要求,安装牢固。蓄电池应安装在抗震架上;设备机柜靠墙落地安装时,底部安装应牢固;设备机32、柜非靠墙落地安装时,根部应采用金属膨胀螺丝或焊接的固定方式;水平操作面上的设备应采取防止滑动措施。内径不小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不小于150N/m的线缆槽盒需设置抗震支吊架。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原则为:刚性管槽侧向支撑最大间距为12m,非刚性管槽侧向支撑最大间距为6m,刚性管槽纵向支撑最大间距为24m,非刚性管槽纵向支撑最大间距为12m。施工可参考建筑电气设施抗震安装16D707-1国标图集相关做法。具体深化设计由专业公司完成,所有产品需满足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1.2 箱体除竖井、机房、车库内明装外,其它均为暗装,箱体高度600mm以下,底边距地1.5m;600m33、m800mm高,底边距地1.2m;800mm1000mm高,底边距地1.0m;1000mm1200mm高,底边距地0.8m;1200mm以上的,为落地式安装,下设300mm基座。2. 线缆选型及敷设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V/500V的阻燃低烟无卤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220V/38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450V/750V的阻燃耐火低烟无卤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2.2 主干线缆明敷在线槽上,其引出线人防区穿热镀锌钢管(SC)敷设, 其它区域穿金属电线管(MT ) 敷设。32及以下管线可暗敷,34、40及以上管明敷。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2.3 竖井内竖向线槽应与平面图中水平线槽连接。线槽施工时,应注意与其它专业的配合。2.4 线槽穿过防烟、防火分区、楼层时,应在安装完毕后按照消防要求用防火材料封堵。如:塑料管用防火圈及防火泥封堵,电气线槽用防火泥及防火包封堵,金属管用防火泥或混凝土封堵。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应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2.5 所有穿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后浇带管线应按建筑电气35、安装工程图集中有关作法施工。3. 防雷及接地3.1 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3.2 所有安装在室外的器件均需带有IP65的防护等级和防雷保护措施。3.3 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应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的参数如下。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的安装位置及其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设置B2类慢上升率试验类型的浪涌保护器,其短路电流选用75A)。3.4 凡与施工有关而又未说明之处,参见国家、地方标准图集施工,或与设计院协商解决。五、 招标统一要求1. 本工程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必须36、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安防产品、消防产品应具有相关的准入和认证,通讯产品应具有入网许可证。2. 为设计方便,所选设备型号仅供参考,招标所确定的设备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不应低于设计图纸的要求。未有参数的设备参照国家产品制造标准。3. 系统所有器件、设备均由承包商负责成套供货、安装、调试。承包商应配齐各种配件,完善系统配置,与装修协调,确保系统运行。4. 系统技术要求应以满足实现系统功能为原则,当设备清单中的一个项目是由多个设备组合而成方能完整实现设备功能时,投标人应分别以该项子项的方式列出这些设备,并报价。图纸上没有分别表示,并不代表图纸缺漏项,这些设备应视为形成功能所必须配置的部件,集成商在投标时不应以图纸或清单没有列出为由而故意漏项,在投标清单中应作为该设备的子项分别列明。如果没有列明,将视为集成商已经理解了业主要求实现系统功能的最终目标,投标清单中已经包含了实现系统功能所需要的所有未列出的部件。六、 安装大样参见国家标准图集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14X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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