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月庄村村庄规划方案(2021-2035年)(批前公示稿)(1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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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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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月庄村村庄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月庄村村庄规划规划(2021-2035 年)年)(批前公示稿)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2023年 10月-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1 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和月庄村村庄的村域总面积为 517.43公顷,其中两村村域的55.47%划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为 287.04公顷。本次规划范围是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和月庄村村域除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的国土空间区域,总面积为 230.39公顷。第第 2 条条 工作底图工作底图在 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基础测绘、遥感影像、地形数据、地理国情普查、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2、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成果以及实地补充调查,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办2021907号)要求统一底图底数。统一采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国家高程基准数据标准,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工作底图。居民点规划以实测 1:500地形图进行平面布局指引。第二章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第第 3 条条 村庄类型村庄类型依据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村庄类型分类指导意见,结合现状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杨寨村和月庄村定位为城郊融合类。第第 4 条条 发展定位发展定位以孝妇河生态空间为底蕴,以第三产业发展为特色,以城乡产业融合发展3、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村民生活方式与村庄管理方式向城市转变为导向,打造成为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的活力村庄。第第 5 条条 人口规模人口规模综合分析双杨镇及杨寨村和月庄村历年人口增长情况,结合村庄实际情况,人口综合增长率按照 5计算。另外,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综合考虑双杨镇政府驻地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以及杨寨村与月庄村的区位及产业发展现状,最终本规划确定村域常住总人口为:-2-杨寨村:至 2025年,规划村域内常住人口规模为 4685人,至 2035年,规划村域内常住人口规模为 7800人。月庄村:至 2025年,规划村域内常住人口规模为 3065人,至 24、035年,规划村域内常住人口规模为 5100人。第第 6 条条 用地规模用地规模至 2035年,杨寨村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 13.01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1.10公顷;月庄村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 11.98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7.35公顷。两个村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24.92公顷。第三章第三章 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布局与用途管制第第 7 条条 底线管控底线管控1、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至 2035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123.64公顷,占规划国土总面积的 53.67%,主要分布于村域西北和西南部。2、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村域内无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用地均作为一般5、生态空间进行控制。3、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根据淄川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 287.04 公顷,涵盖了两个村大部分的住宅用地。杨寨村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 148.21公顷,占杨寨村村域面积的 50.75%。月庄村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 138.83公顷,占月庄村村域面积的61.60%。4、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规划确定规划范围内村庄建设边界面积两村共 8.45公顷。严格限制在范围线外建设宅基地,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管控指标实施。宅基地建设范围线内实施有偿腾退制度,鼓励集中居住。5、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依据淄川区政府公布的淄川区省级文物保6、护单位名录,落实杨寨村和月庄村的淄川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杨寨塔、高汝登墓、杨寨惨案纪念地保护范围以及建设控制带。7、重要建设项目、重要建设项目近期建设项目为本次规划的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的位置、规模、实施年限为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落实。-3-重点项目包括:商业街-便民服务设施项目、陶瓷行业协会、月庄民俗风情园项目、杨寨加油站项目。商业街便民服务设施项目位于杨寨村村域偏西部,杨萌路以南,占地 0.3455公顷,实施年限为 2023年-2025年。陶瓷行业协会项目位于杨寨村村域偏北部,杨萌路以北,占地 0.1268公顷,实施年限为 2023-2025年。月庄民俗风情园项目位于月庄村村域偏北部,孝妇河西7、岸,占地 3.5971公顷,实施年限为 2023年-2025年。杨寨加油站项目位于杨寨村域西部,杨萌路与北京路交叉口附近,占地 0.2001公顷,实施年限为 2023-2025年。第第四四章章 规划保障规划保障第第 8 条条 规划实施措施规划实施措施规划批准后,将规划成果的主要内容列入村规民约,方便村民掌握、接受和执行。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村庄规划,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加强管理与宣传。加强管理与宣传。各级政府应积极发挥组织管理、协调作用,制定宣传计划,开辟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村庄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对村庄的指导、监督、管理,在规划通过后严格按规划实施。8、群众参与,村民自觉。群众参与,村民自觉。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农民自愿,村民自治,在规划过程倾听农民意见,在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积极吸收群众意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力求规划切合实际,让农民接受,规划完成后,通过公开展示,深入宣传,以村规民约的方式确定规划,使规划具有约束力和形成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以鼓励代替强制。以鼓励代替强制。规划制定完成后,鼓励农户自主申报改造项目,自行投资、投劳,与农户自己完成的工作量挂钩,多完成多补助,少完成少补助,不行动不补助,提高农民积极性。选准切入点。选准切入点。在建设中研究农民的迫切需求,先易后难,先选择较易实施、易见成效、群众意见最大的项目进行整治。建章立制。建9、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操作,使新农村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发展轨道。成立村庄建设农民理事会,主持村庄建设和调解矛盾纠纷。理事会主要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和农村能人中有声望、有公心的人组成。通过建立规章制度,使理事会自主管理、民主决策、大胆工作,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4-附件:杨寨村、月庄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附件:杨寨村、月庄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一、农业空间保护一、农业空间保护1杨寨村和月庄村规划范围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23.64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杨寨村和月庄村西北部和西南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杨寨村和月庄村规划范围内耕地保有量 110、36.10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街道办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4规划范围内除乡村道路用地外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有多处,面积为 0.79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二、生态空间保护二、生态空间保护1规划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内容。2.保护村域内生态林、水域、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分别为有林地、坑塘水面等,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11、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三、历史文化保护三、历史文化保护(1)本村内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有 3处,分别为杨寨惨案纪念地、高汝登墓、杨寨塔。不允许随意改变文物保护单位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2)本村已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 3处,主要包括杨寨惨案纪念地、高汝登墓、杨寨塔,禁止在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内进行影响历史风貌的各类建设行为。四、建设空间管制四、建设空间管制杨寨村和月庄村规划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 8.45公顷。1.产业发展空间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 40%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 24米,容积率不低于 112、,绿地率不大于 15%。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工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 35-50%,建筑-5-高度不超过 24米,容积率控制在 06-1.2,绿地率不超过 15%。2.农村住房本规划区内划定宅基地 0.56公顷。规划两村新建宅基地控制在 166/户以内;新建住宅应在划定的村庄集中建设区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民新建建房建筑层数以 3-5 层为主,建筑层高不大于 3米,应体现双杨镇特色,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 4米。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五、安全与防灾减灾五、安全与防灾减灾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 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3.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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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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