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大楼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检(监)测服务合同(3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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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27886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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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XX大楼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检(监)测服务合同委托单位(甲方):XX检测监测单位(乙方):【乙方单位名称】签约日期:2023年 月 日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相关要求1三、服务期限3四、检测监测费用及计算方式3五、合同文件的构成4六、词语定义4七、合同生效4八、合同份数5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7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71.1词语定义71.2语言8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81.4适用法律92. 甲方的权利、义务92.1现场监督92.2提供资料和工作条件9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102.4其它103 乙方的权利、义务113.1人员配备1132、.2资质条件113.3工作要求113.4检测监测成果123.5工期顺延123.6其它124. 违约责任135. 支付145.1支付货币145.2检测监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145.3支付方式155.4支付申请资料155.5有异议部分的支付15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66.1合同变更166.2合同解除166.3合同终止条件177. 争议解决177.1协商177.2仲裁或诉讼188. 其它188.1保密188.2通知与送达188.3知识产权18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92. 甲方的权利、义务192.1现场监督192.2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19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192.4其它193. 乙方的权3、利、义务203.1人员配备203.3工作要求213.4检测监测成果233.6其它244. 违约责任245. 支付265.2检测监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265.3支付方式27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276.1合同变更277. 争议解决287.2仲裁或诉讼288. 其它288.1保密288.2通知与送达288.3知识产权299. 补充条款29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30附件1:中标通知书30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1附件3:委托人要求32附件4:拟委派本项目检测监测机构人员一览表33附件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仪器一览表34附件6:廉政协议35附件7:保密协议37附件8:检测监测单位营业执照及资4、质文件39附件9: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或澄清(如有)40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单位全称(甲方):XX检测监测单位全称(乙方):【乙方单位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XX大楼建设项目装修工程的质量检测监测及相关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2#科研楼于2016年竣工,本项目建设的主要任务为对其进行二次装修,使环境条件满足科学研究及办公的需要。1#、2#科研楼均为一类公共建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069.6,一级耐火等级,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1#科5、研楼共12层,建筑高度为60.650m,总建筑面积为14944.5;2#科研楼共22层,建筑高度为98.650m,总建筑面积为34656.3。1、2#科研楼每层建筑高度为5m(首层)/4.5m。地下部分共2层,建筑面积为24730.84,其中地下负一、二层建筑面积均为12365.42,其中地下负二层人防建筑面积6139。本项目为生物XX室,最高的生物安全等级为二级,不存在剧毒的生物制品、化学制品、天然和人工细菌、病毒(如鼠疫、霍乱、伤寒和新发高危险传染病等”;1#、2#科研楼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原有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等级、安全等级符合本项目要求。本项目拟将1#科研6、楼、2#科研楼装修成为XX大楼,计划在1#楼设置大湾区节点配套的数据中心、展示厅、数据处理实验区及相应各部门的办公区,预防预警部办公及实验区。生物样本库,2#楼设置饭堂、图书馆、自修室、医务室、母婴室、健身区、咖啡厅、党员活动室等公共配套服务用房,微纳流控平台、蛋白与代谢组学平台、影像成像平台、细胞技术平台、XX平台、同位素实验室、P2 实验区、感染免疫平台、P2 动物实验区、药物筛选与发现平台、有机化学合成实验室、公用工程设备区等 13 个主要平台(功能区)。二、乙方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相关要求(一)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本项目检(监)测服务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7、作用的建筑质量检(监)测,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包括装修材料检测、水电材料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节能与绿色建筑检测、水质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材料有害物质含量检测、结构实体检测、智能化检测、建筑/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检测及其他检测等,具体检测项目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监)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试验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二)检测监测标准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测监测及相关服务须达到但不限于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主要的检测监测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其他要求详见8、合同附件委托人要求。如以上标准有关规定不统一的,应当以更严格的为准;如有新的规范标准,按最新规范标准执行。检(监)测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监)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试验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最终具体检(监)测项目及数量以黄浦区质量监督部门及甲方要求为准,按实际检(监)测发生量进行结算,超出质量监督部门及甲方要求完成的数量不予结算。(三)其他要求1. 乙方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监)测试验方案,9、代为向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报送审批,并确保检(监)测试验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 负责将检(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按要求通过XX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等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合同价中已包含本项工作的费用,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3. 检(监)测项目需求及检(监)测频次以满足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规范所需检(监)测项目及检(监)测频次的最低限度要求为限。甲方对于乙方超出最低限度要求之外进行的检(监)测项目及检10、(监)测频次不再计算支付检(监)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备注:对于检(监)测方案包含,但乙方不具备相关资质、技术能力,无法自行实施的检(监)测项目,乙方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技术能力的第三方单位实施。乙方在委托前,应将拟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的项目、理由、该受托第三方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与相关项目的检(监)测方案及乙方与该受托第三方单位就检(监)测项目签订的合同文书提交甲方及相应管理部门审查。经甲方及相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乙方方得实施。对于乙方因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向第三方单位支付的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合同价款(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或第三方单位计付。如经甲方或相应管理11、部门审查后,不批准乙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检(监)测的,甲方还有权另行就这部分检(监)测项目执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并在本合同结算时不予计付;对于前述乙方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的检(监)测项目,乙方与第三方单位对检(监)测结果及责任连带向甲方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三、服务期限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止。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因甲方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导致无法开展检(监)测作业的12、,则检测监测时间相应顺延。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四、检测监测费用及计算方式本合同总价暂定为 (大写人民币 );其中检测费为 ,监测费为 ,暂列金额为 。本合同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各检测监测项目具体全费用综合单价详见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包竣工验收备案。全费用综合单价还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检测监测工作所需的劳务、包材料、包机械(含各种车辆、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检测监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技术工作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相关协调费、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13、等所有一切费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在本合同服务期内固定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工程量、工期变化的影响及其他任何原因而做任何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金额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五、合同文件的构成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3款赋予的规定一致。六、词语定义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 份。4(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委托14、单位: (盖章)检测监测单位:【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约日期:2023年 月 日签约地点:广东省XX市24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质量检测监测服务的建设工程。1.1.2 “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监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15、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在建构筑物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的一定期间内采用监测仪器对关键部位各项控制指标进行监测,以检查、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及合理性。1.1.3 “甲方”是指委托单位,即本合同中委托质量检测监测与其他服务的一方。 1.1.4 “乙方”是指检测监测单位,即本合同中提供工程质量检测监测与其他服务的一方。1.1.5 “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乙方的工作。1.1.6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检测监测工作的负责人。1.1.7“检测监测费用”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金额16、。1.1.8“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9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0“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17、序如下:(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2)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招标工程)或质量检测监测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5)专用条款及附件;(6)通用条款;(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答疑纪要及总说明等);(8)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18、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文件。2. 甲方的权利、义务2.1现场监督甲方有权亲自或派人在工程作业现场实施旁站监督。2.2提供资料和工作条件2.2.1甲方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范围内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检测监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检测监测业务有关的资料。2.2.2甲方应提供监督抽检通知书或见证记录等相关资料,并指派专人填写送检委托单,确保样品的真实性;若样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2.3甲方应在检测监测前向乙方提供检测监测规范要求的有关工程资料19、,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提供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批复的检测监测方案。对检测监测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2.2.4甲方应为乙方完成质量检测监测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及时为乙方提供并解决检测监测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扰民及影响检测监测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作业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等),并承担其费用。2.2.5甲方负责确定检测监测项目、受检工程部位及数量,按检测监测方案做好进场检测监测的现场准备工作。2.2.6甲方应及时将检测监测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要求书面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正常开展检测监测工作。 2.3成果确认及20、验收支付2.3.1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乙方按要求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签字确认。2.3.2若检测监测内容或工作量等要求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原要求进行检测监测,甲方应认可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前所产生的工作量。上述变化导致本项目检测监测费用减少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书面,否则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检测监测费用。2.3.3甲方应按约定的期限验收检测监测成果报告,审核结算,支付乙方应得款项。2.4其它2.4.1甲方应负责与本工程质量检测监测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4.2在检测监测工作范围内,因甲方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21、检测监测设备损坏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4.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检测监测技术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或向与该项目无关的人员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3 乙方的权利、义务3.1人员配备3.1.1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检测监测能力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并跟进检测监测事宜。3.1.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检测监测工作正常进行。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检测监测人员,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3.2资质条件乙方须具有政府有关部门的22、资质,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以备查。3.3工作要求3.3.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接到检测监测通知后,及时将检测监测需做的准备工作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准备。3.3.2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检测监测资格的技术人员、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按约定的时间进场,并按合同要求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按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监测。3.3.3在检测监测过程中,发现初步结果异常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并根据结果异常的程度同时向建设工程监督部门报告。3.4检测监测成果乙方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组成,在单项检测监测完成后,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23、出具书面检测监测成果,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甲方,并对其检测监测结果和结论的真实性、正确性负责任。3.5工期顺延在以下情况下,乙方进场日期可顺延:1.因雷雨、台风、道路阻隔等情况;2.经由甲方确认的其它外部因素影响或现场不具备检测监测条件等。3.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或由于甲方无法提供必要检测监测工作面以及非乙方原因而使得本工程的检测监测无法继续进行的,工期可以顺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不得向对方索赔。3.6其它3.6.1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3.6.2在检测监测工作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检测监测设备损坏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24、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3.6.3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履约保函的具体内容。应委托人的需求,检测监测单位在合同签订期间向委托人提交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如果检测监测单位日后未能在检测监测期内按合同约定完成其所检测监测的工作内容,则委托方可根据责任情况与检测监测单位协商确认违约金,可从履约保函中扣除。3.6.4 乙方应服从甲方或项目各施工单位的有关现场安全管理。4. 违约责任4.1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合法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25、方已进行工作的,甲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乙方检测监测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否则,乙方有权停发检测监测报告至费用缴清。4.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支付检测监测费用,应按照拖欠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支付检测监测费用时间以乙方收到甲方付款的时间为准。4.4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乙方紧急进场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转场费用)由甲方承担。4.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监测成果报告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无偿给予修正、补充和完善,并承担逾期违约责任。4.6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监测报告,应向甲方支付违26、约金。4.7检测监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监测依据进行检测监测或者检测监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监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4.8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检测监测,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9安全方面的违约责任由于乙方的检测监测工作不及时或测量、检测监测资料不准确而导致事故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4.10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4.11乙方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或报价)文件、检测监测实施方案的承诺27、不符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乙方需支付违约金。4.12乙方人员对不合格工程出具合格检测监测报告或结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5. 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检测监测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5.2检测监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5.2.1检测监测费用的计算方式可采用单价包干或总价包干,具体计算方式及结算金额在专用条款中明确。5.2.2计算方式为单价包干性质的,具体内容包括人工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监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利润、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监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税金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28、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5.2.3计算方式为总价包干性质的,具体内容包括人工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检测监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利润、及所有因工程质量检测监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税金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5.3支付方式检测监测费用支付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5.4支付申请资料乙方向甲方申请进度款或结算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检测监测费用请款书;2.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经甲方授权的现场监理代表签字确认的现场工程签证表;3.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经甲方授权的现场监理代表签字的检测监测工作量汇总表(含报告编号,不提供检测监测报告);4.29、双方约定的其它资料,可在专用条款中明确。5.5有异议部分的支付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通用条款第7条约定办理。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 除合同另有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甲方按合同约定调整(增加、减少或取消)检(监)测的具体项目及工作量不视为甲方单方变更合同。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履行合同新增工程量时,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增加的工程量甲方应予以确30、认。新增检测监测费用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发生变化而引起质量检测监测的服务范围及工程量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调整方法。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乙方的工作量增减时,检测监测费用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乙方提供的质量检测监测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甲方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可以解31、除合同;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监测费用,经乙方催告后,在 28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检测监测费用。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自行约定。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4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合同终止条件除合32、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甲方与乙方结清并支付检测监测费用。7. 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仲裁或诉讼协商不成时,双方有权向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 其它8.1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2通知与送达8.2.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33、2.2甲方和乙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2.3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逾期未答复或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签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3知识产权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的归属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另行约定。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2. 甲方的权利、义务2.1现场监督甲方有权亲自或派人在工程作业现场实施旁站监督,负责本合同履行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布置检测监测任务、指挥联络、现场监督、确认检测监测工作量、跟进送检等工34、作。2.2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2.2.4甲方负责提供以下的现场检测监测条件:提供电源、水源接驳点各一个供乙方使用(水电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2.6甲方应至少提前2天将检测监测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要求通知乙方,特殊情况不得少于1天。2.3成果确认及验收支付2.3.3甲方应自领取检测报告之日起5天内对检测报告进行验收。若有异议的,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由双方共同认可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不相同,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2.4其它2.4.4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乙方编制的本项目检35、测监测实施方案进行审核,调整检测监测项目及工作量,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核确定后的检测监测方案实施。乙方已清楚知悉、了解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需求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减少、取消)检(监)测的具体项目及工作量。对此风险,乙方已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且同意甲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主张解除、变更合同。2.4.5乙方检测监测人员不按合同履行检测监测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检测监测人员,如乙方不更换或更换后的检测监测人员仍不按合同履行检测监测职责,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乙方的权利、义务3.1人员配备3.1.1乙方选派姓名36、: (联系电话: )为本项目负责人。3.1.2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主的现场管理机构,详见合同附件拟委派本项目检测监测机构人员一览表。乙方所投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乙方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检测监测项目主要人员的,乙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人员更换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3.1.3项目负责人、技术37、负责人或检测监测项目主要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乙方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甲方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撤换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格人员,乙方拒不执行,则自撤换通知下达7天后,视为该岗位已空缺。3.3工作要求3.3.4其他工作要求(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约定项目的检测监测实施方案,经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38、如甲方要求乙方对检测监测实施方案等进行合理修改调整,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修改调整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修改调整并报甲方审核,并按照有关规定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甲方以此具体考核乙方的检测监测工作。(2)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按甲方具体的要求进场,并立即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必须按照其投标文件和检测监测实施方案的承诺,足额、按时派出检测监测人员和投入设备。当甲方的现场配合条件不能满足检测监测要求时,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提出推迟进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进场。(3)本合同工作严禁转包,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严禁擅自分包。(4)乙方应认真、勤勉地工作,按39、时提交各阶段的检测监测报告并对检测监测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对检测监测报告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偿修改或补充。(5)检测监测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立即向甲方报告。(6)乙方对本方检测监测人员及专项试验室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7)乙方协调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并组织本项目的检测监测工作,按照其投标文件和检测监测实施方案的承诺安排检测监测人员常驻现场,了解工程进度情况,及时通知施工与监理单位开展相关检测监测工作。(8)乙方应自行解决现场项目组的办公和生活用房、设施、配套水电,以及检测监测40、人员交通、通讯费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不再另行支付。(9)乙方应当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提供相应的检测监测服务,并应按甲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供中间资料,以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10)检测监测过程中,如因场地条件、设计方案的变更,需增减检测监测工程量或改变检测监测手段的,乙方均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在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11)检测监测后,检测监测数据报警或由于其他客观情况需要,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复检时,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的时限配合复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2)对于甲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乙方应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41、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影响施工现场进度的事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具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书面答复。(13)按时进行现场试验取样、提交检测监测报告,负责资料、报告的打印、复印、装订、装箱等工作。(14)向甲方提供非驻场式的技术咨询、支持服务,包括参加本项目相关会议、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相关问题。(15)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为确保检测监测结果的准确,任何人不得干预检测监测结果。(16)保证检测监测人员具备检测监测资格,保证持有的检测监测资质满足国家和地方管理要求。(17)提供检测监测仪器设备,负责仪器设备安装及场内中转、进退场,保证检测监测计量器具在计量检定有效周期内。(1842、)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项目的检测监测结果,不得为非本合同目的使用检(监)测数据、记过。(19)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0)保证检测监测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将检测监测不合格的工程出具合格检测监测报告或修改检测监测结论,损害甲方的利益。(21)对检测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建议。(22)本合同对乙方履行合同的具体义务未明确具体时限要求的,则乙方应在实际履行时按甲方要求的期限完成。43、3.4检测监测成果3.4.1按照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检测监测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等依据为:详见协议书及合同附件委托人要求。3.4.2在单项检测监测完成后,乙方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出具书面检测监测报告。最终报告需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和计量认证章(CMA章);正常情况下乙方应在每次检(监)测完成后48小时内提交检(监)测简报,特殊情况下在每次检(监)测完成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检(监)测结果,10天内提交正式检(监)测成果报告一式拾份;合同附件委托人要求有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所有检测监测报告必须符合国44、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3.4.3检测监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类型,设计要求,检测监测目的,检测监测依据,检测监测数量,检测监测日期; 检测监测对象的编号、位置和相关施工记录; 主要检测监测仪器设备; 检测监测方法; 实测与计算分析图表和检测监测数据汇总结果; 检测监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描述(必要时); 检测监测结论。3.6其它3.6.3乙方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出具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的保证期限应从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日起,且保证期间届满日应不早于合同履行完毕且双45、方完成结算之日。3.6.5乙方有权对涉及检测监测相关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甲方提出建议。3.6.6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检测监测,出具客观、准确、公正的检测监测报告,不受甲方干涉。3.6.7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检测监测服务报酬。3.6.8乙方应为本合同工作的员工(含临时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3.6.9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向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4. 违约责任4.3甲方逾期违约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中不超过逾期金额的10%。4.4乙方额外费用(设备转场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46、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不再另行支付。4.6乙方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监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检(监)测简报、检(监)测结果及检(监)测成果报告等),每逾期一天应按相关检测监测项目检测监测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本项目另行委托其它检测监测机构实施。在此情形下,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4.8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约定延期进场的,每迟延进场1天,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检测监测费用0.1%的违约金;迟延进场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47、将本项目另行委托其它检测监测机构。在此情形下,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4.9安全方面的违约责任由于乙方的检测监测工作不及时或测量资料不准确或分析、报告不及时而导致事故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此情形下,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按本合同暂定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4.10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在此情形下,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48、方还应予以赔偿。4.11乙方投入的人员与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或报价)文件、检测监测实施方案的承诺不符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如下:项目负责人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万元,技术负责人每人次处以违约金5万元,主要检测监测人员每人次处以违约金3万元,其他人员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万元。4.12发现乙方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工程出具合格检测监测报告或结论,乙方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此情形下,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4.1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不遵守保密规定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导致甲方49、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此情形下,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4.14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要求的,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4.15如乙方提交的检测监测报告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乙方应自付费用继续完善,直到满足甲方需要时为止。4.16 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发生的诉讼费、诉讼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4.17 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按人民币XXX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18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乙方违约,经甲方指出后拒不按期改50、正的,或同一违约行为累计发生超过3次的,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此情形下,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4.19 甲方有权在每期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5. 支付5.2检测监测项目费用计算方式、金额5.2.1本合同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各检测监测项目具体全费用综合单价详见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包干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设备设施、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包竣工验收备案。全费用综合单价还包括了为完成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的所有材料设备检测项目所发生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各种车51、辆、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费、临时设施费、检(监)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辅助工作、就餐费、住宿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费、相关协调费及其他实物和技术工作收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请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不予另行计算。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如超出检测规范或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最终检(监)测结算总价以甲方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5.2.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已开列的检测项目按单价限价表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中含子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实际实施的子项目单价计算);5.2.3若发生投标52、工程量清单之外的工程量,或没有开列但实际需实施的检测项目,首先参考投标清单上类似检测项目及单价的执行,清单上没有类似检测项目及单价的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文内对应指导单价(取低值)并按照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计算方式:中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100%,下同)计算,结算时以实际工作量为准,综合单价不变。最终检测综合单价和结算总价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为准。如相关收费标准均没有的项目,其计价方式则参考市场价格收费,并执行中标下浮率,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53、为准。最终审定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准。5.2.4其它:(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成果报告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检测单位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无偿给予修正、补充和完善。(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资质,或检测报告不被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终止的情形下,对于不被认可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报告的工作内容不予办理结算,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时,乙方需赔偿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3)甲方(或第三方)对乙方的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检,由提出复检方和乙方共同认可的、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若54、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则由提出复检方承担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若复检结论仍有异议时,报建设主管部门解决。(4)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中标综合单价高于有关定额及相关收费标准要求,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有权根据相关定额及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中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100%)调整综合单价。5.3支付方式(1)首付款: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可申请支付暂定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的20。(2)进度款:按季度支付,本合同成立并生效之月为首季度首月,乙方可在下一季度首月的15日前申请支付上一季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3)结算款:本合同结算价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计算55、的价款为准。乙方完成检(监)测服务,提供检(监)测最终成果并通过甲方验收后,双方应办理合同结算手续,结算金额确定后,乙方可申请一次性付清余款。(4)完成合同结算前,原则上累计支付不超过暂定合同总价的80;出现累计变更较大等特殊情况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累计可支付额度,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新增工程量时,新增工程量的检测监测费用按下列方法确定:(1)工程量的确定方法:按经甲方以审定的检测方案并审核确认的完成的项目实际新增检测数量(包括检测不合格的检测数量)。单价的确定方法同本合同专用条款第5.2款约定56、的合同单价。6.1.3因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等发生变化引起质量检测服务范围及工程量变化时的调整方法:按经甲方以审定的检测方案并审核确认的完成的项目实际检测数量计量、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5.2款约定的合同单价计价。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乙方的工作量增减时,检测费用的调整方法:按经甲方以审定的检测方案并审核确认的完成的项目实际检测数量计量、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5.2款约定的合同单价计价。6.2合同解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 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造成本合同范围内的项目停建、缓建。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57、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质的,或检测报告不被建设主管部门认可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时,乙方已进行工作的,甲方应按经监理及甲方确定的检测方案范围内乙方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检测单位检测费用,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乙方未进行工作的,甲方无需支付费用。7. 争议解决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中国XX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 其它8.1保密详见合同附件保密协58、议。8.2通知与送达8.2.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3天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2.2甲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联系电话: ),送达地点: 。8.2.3乙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联系电话: ),送达地点: ,电子邮箱: 。8.3知识产权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甲、乙双方。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未经双方事先协商一致,一方不得单方用于企业59、宣传或申报奖项。如按法律、法规必须提供给主管部门检查使用的,一方应事先充分告知对方。9. 补充条款无。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3:委托人要求附件4:拟委派本项目检测监测机构人员一览表附件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仪器一览表附件6:廉政协议廉政协议工程项目名称:XX大楼建设装修工程检(监)测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检测监测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甲乙双方就加强合同类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 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60、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 甲方义务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61、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 乙方义务3.62、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 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 违约责任4.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63、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 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7. 合同法律效力本协议与检(监)测服务合同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29附件7:保密协议保 密 协 议 编号:甲方:负责人: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期:2023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64、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达成本保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保密信息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记录、文件和资料;(二) 乙方从甲方处获取的客户资料数据、系统数据、商业模型等;(三)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信息、文件和资料;(三)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备忘录等;(四)其他通过对方获取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和资料。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第二条 保密责任(一)双方在使用保密信息的过程中,应严格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机构或人员65、泄露或使保密信息公开化(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保密信息进行对外宣传等)。(二)双方应各自建立内部“防火墙”制度,确保其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员工、顾问及其他具有代理关系的机构或人员均接受与本协议相同条款的约束。(三)除非事先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保密信息只能用于与项目有关的事宜,如因项目推进的需要须向主管机关或媒体进行必要披露,披露的时机、方式、口径和内容等应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四)对于记载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的各种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记录、备忘录、合同协议文本、各种报表、磁盘媒介、电子邮件等,双方应妥善保管,不得作出有可能泄密的任何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给本协议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或供其使用、阅读、保管66、复制。(五)特别约定:鉴于甲方保密规定,除非双方合作产出的重大成果获国家层面的宣传许可,否则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使用“ ”的名称、商标、商号,或以“ ” 的名义用于任何用途和目的。按法规要求和上市公司需公告情况的除外,但需事前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第三条 保密期限本协议项下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或自一方取得有关保密信息之日起,以两者孰先为准)起至下列第【四】项:(一)项目相关信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被依法披露时止。涉及一方专属的保密信息未予公开的内容,另一方有义务继续保密,直至该等信息被合法公开。(二)【/ 】年【 /】月【 /】日止。(三)项目终止后 / 年止。(四)长期。保密67、义务不因项目不成立或提前终止而解除。(五)其他(如无请删除): / 第四条 资料返还及销毁除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必须留存外,项目到期后,保密信息按以下第【一】项要求进行处理:(一)项目结束(或合同到期)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的复印件、复制品)交还甲方或予以销毁处理,并确保本方及其所有员工、顾问及其他具有代理关系的机构或人员不再持有保密信息。(二)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 个工作日内,将保密信息(包括所有的复印件、复制品)交还对方或予以销毁处理,并确保本方及其所有员工、顾问及其他具有代理关系的机构或人员不再持有保密信息。第五条 免责条款因下述情形之一而公开保密信息68、的,一方可相应免责:(一)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已经公开为公众知悉的对方资料、文件或信息。(二)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一方已经通过合法行为从其他来源获悉的对方资料、文件或信息。(三)非因一方或双方违反本协议而成为公众知悉之对方的资料、文件或信息。(四)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公开的信息。(五)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法规、司法文书、政府监管部门要求或命令所披露的信息。第六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造成保密信息泄露的,应向守约方支付100万元/次的违约金,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向守约方支付其因此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费69、用)。第七条 权利保留甲方给予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协议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甲方对本协议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本项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送达地址确认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填写的地址为本合同各方接收文件、通知等的地址,如相关地址发生变化,变化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承担一切不利后果。本合同首页所填写的地址亦为发70、生争议时司法机关送达有关诉讼文书的确切地址,甲乙双方均知悉: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受送达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和受案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签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受送达人应自行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甲乙双方确认以下为本合同业务联系人,下述联系代表仅限于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业务联络及项目工作的跟进确认,若涉及双方合同文件、合作关系等变更、确认等均以双方书面盖章函件为准。甲方联系人: 电话号码: 71、电子邮件: 乙方联系人: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变更、解除(一)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四)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在检(监)测工作正式进场开始前,若该施工项目终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因此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如无请删除)(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023 年 月 日 日期: 2023 年 月 日 33附件8:检测监测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文件附件9: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或澄清(如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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