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合同(15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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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十二
编号:916312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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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合同 项 目 名 称:XX省人民医院XX院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服务单位): 合同签 订 日 期:2023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XX市第12页,共13页甲方:乙方:鉴于(以下称甲方)就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人为(下称乙方),甲方与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国家和XX省、XX市2、关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 2、本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其补充协议; 3、中标通知书;4、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5、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6、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其内容应当包括经甲方审批签证及设计变更、政府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等依据性文件。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乙方应无条件执行。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XX省人民医院XX院区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2、项目地点:XX市。3、服务目标: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检测监测规范对甲3、方委托的服务项目进行检测监测,确保工程质量。 4、从乙方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5、监理单位:三、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1、检测监测服务的工作内容:检测监测服务包括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编制检测及监测方案,检测项目及数量经甲方、监理单位以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实施检测监测并出具检测、监测报告。检测监测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人防结构检测、电气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道路及连廊桥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及设备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节能检测、环境检测、智能化检测、园林绿化4、检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监测的项目,具体检测监测项目以最终甲方要求、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上述相关部门工作,并负责申报检测及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一次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及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竣工验收。(2)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5、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甲方、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3)本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需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4)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5)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6)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7)本项目实施期间,6、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甲方确认需增加材料检测清单表中没有的检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若有乙方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必须报甲方批准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8)根据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乙方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乙方需按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XX市地下工程和深7、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9)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乙方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乙方需按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XX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10)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监测方8、案为准)。2、检测监测服务的工作要求:(1)工程的检测监测要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甲方所要求的内容和深度,保证技术成果能够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根据甲方要求,检测监测工作必须满足XX省人民医院XX院区建设项目进度。检测及监测单位在接到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后,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3)检测及监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技术人员专业、数量应满足招投标文件和检测及监测合同要求。所有检测及监测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4)若工作9、进度不能满足要求的,检测及监测单位须无条件增加人员、机械和物料。(5)服从监理单位、甲方、项目管理咨询单位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6)正式开工前,须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7)检测及监测作业采用的仪器设备的类型、数量和精度应满足实际工程需要。进场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性能完好,仪器设备的检定(标定)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检定资质,检定证书盖有检定单位公章。在进场、检测前和检测过程中应按规定进行检定和标定。对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立即给予更换,不得因此影响检测及监测工作的实施。四、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责任与义务1、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检测监测实施方案。2、为乙方提供必10、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协助乙方设备进、退场。4、指定专人或委托相关单位对乙方现场检验进行旁站式监督,对乙方按要求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签字确认。(二)乙方责任与义务1、开展检测、监测工作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检测监测实施方案,经施工单位复核、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及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甲方以此具体考核乙方的检测监测工作。如甲方要求乙方对检测监测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调整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调整并重新报甲方审核。2、对需要抽查检验的项目,由乙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向甲方递交抽查申请单,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执行现场见证抽检。3、乙方应组织技术人员、11、仪器设备按甲方要求进场,并按本合同约定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通知、技术要求进行检测监测工作,向甲方提交检验报告。4、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场地等工作条件不符合约定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检验工期可得顺延;超过3个工作日未通知甲方的,视为其对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予以认可,检验工期不得顺延。5、乙方在现场检验过程中,发现检验结果异常时,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管理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到场见证;如当场无法得出结论而经分析后得出的结果异常时,应在检验结束后的2个日历日内通知甲方、项目管理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6、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12、它有关的规章制度。7、负责检测监测过程和检测监测设备、人员的进退场以及检测监测用水电使用费。8、保证检测监测成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保证检测监测工作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报告出现错误或不能真实反映情况,乙方需无条件重新对错误的部分进行重新检测监测,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9、检测监测报告盖有检验检测报告专用章、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计量认证合格“CMA”标志,盖章后的检测监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10、在检测监测工作中,乙方应按安全防护有关规定进入现场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11、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施工质量抽查监督及验收需要,按规13、范和经批准的检测监测方案,经甲方确认需增加检测监测项目,且乙方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监测,并按要求出具检测监测报告。乙方检测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甲方批准后,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1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依据施工图及相关检测验收规范,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以满足施工质量抽查监督、各单项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及区质检站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为前提,合理编制,不可擅自虚增检测监测项目和工作量,否则不予结算。检测监测方案需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项目管理咨询单位和甲方审核确14、认后方可实施,检测监测项目及工作量按实结算。五、服务周期1、从乙方进场至完成所有检测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六、检测标准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15、002);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8);8、XX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09;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13、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14、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15、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16、风机盘管机组GB/T19232;17、XX省标准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DB440100/T105-2006;18、XX省标16、准XX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44/T581-2009;19、XX省标准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1999;20、国家和XX省、XX市其他有关检测监测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实际检测监测依据以实施检测监测时国家及地方发布的最新规范、标准及规定为准。七、技术服务成果的提交1、乙方提交技术服务成果的形式:现场检测监测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检测及监测报告及成果资料,共提供一式10份。2、技术服务成果的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及要求等。3、技术服务成果的验收方法:检测及监测报告经甲方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八、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价为暂定价17、,即人民币: 元(大写: );中标下浮率为: %。乙方按照甲方审核同意的检测监测实施方案及本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及计算方式(详见第2点)编制本工程检测监测服务预算明细表,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后,根据审核的检测监测服务预算明细表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支付本工程检测监测进度款及结算的依据。2、计费标准及计算方式综合单价的计取应依据关于印发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XX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相适用的单价下浮40%后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百分比,下同)计算,上述计费文件没有的单价,按以下优18、先顺序参照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粤价函20121490号文件、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10号文件相适用的单价下浮40%后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上述计费文件均没有的单价,按由甲乙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最终检测综合单价和结算总价以政府或甲方终审部门审定为准。3、本工程预算价中的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完成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的所有材料设备检测监测项目所发生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各种车辆、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费、临时设施费、检测监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就餐费、住宿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费、相关协19、调费及其他实物和技术工作收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4、结算方式按经甲方审核后的预算综合单价包干【工程检测监测服务合同综合单价包干(其中综合单价中含子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实际实施的子项目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并经甲方审核同意。预算书没有开列但实际已实施的检测项目,按合同中约定的计费标准及计算方式(详见第2点)确认检测项目综合单价,再乘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以政府或甲方的终审部门审定为准,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0%,并不得超过概算批复的金额。如政府或甲方终审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决算的,则以政府或甲方终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并对服务费用多退少补。5、20、支付方式(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按要求编制完成检测监测预算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可向甲方申请支付按检测监测预算或补充协议约定金额的10%,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款项申请手续并审核确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2)每季度支付一次检测费用,乙方完成各分项检测监测工作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检测成果报告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支付至该分项检测监测工作实际金额的80%(即实际工程量乘以经甲方审核的综合单价)作为本合同检测服务进度款(前期已付预付款转作甲方已付进度款),且累计支付不超过按检测预算或补充协议约定金额的80%。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款项申请手续并审核确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3)本合同全部检21、测监测技术服务工作完成,乙方向甲方报送符合要求的检测监测成果报告及完整的合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定最终结算价款后,甲方应该在收到乙方款项申请手续并审核确认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结算余款给乙方(无息)。6、履约保函(1)履约保函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5%,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牵头办理。履约担保的形式: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分行或以上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2)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原件。如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函到期后,如果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未完成,必须无条件延22、期。(3)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是对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乙方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甲方均有权向出函银行提出索赔。(4)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甲方依据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履约保函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履约保函,使得本合同履行期间有效的履约保函金额等于乙方第一次提交的履约保函金额。如果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充提交履约保函,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或解除本合同。(5)在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之前,履约担保一直有效。如果履约保函因有效期届满,致使履约保函自23、动失效,而乙方尚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的,乙方应在保函有效期满前3个月无条件办理保函续保,新保函的有效期不低于3年。否则甲方有权从进度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中标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担保。九、知识产权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十、违约责任1、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违约金。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支付时间约定,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逾付款项的20%。合同生效后,因财政部门24、未批复财政预算,致使逾期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可以顺延至财政预算批复后付款。甲方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支付审核时间),甲方在约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按期支付,因财政部门审核延误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3、如因乙方失误或报告情况失实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检测监测工作或提交检测监测成果报告,属于违约行为。每逾期1个日历天,甲方有权扣减本合同约定的检测监测工作合同价的2作为违约金,累计逾期1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检测监测工作合同价的20%作25、为违约金。5、若乙方提交的项目检测监测成果报告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乙方应无偿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直至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检测监测工作合同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仍未通过主管部门审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追回全部已付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检测监测工作合同价的20%作为违约金。6、乙方不得私自分包检测及监测任务。若乙方私自分包编制任务,视为违约行为,除扣除全额费用外,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技术及其它一切损失。7、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乙方开展编制工作所需要准确有效的技术资料、基础资料等相关资料,或者由于26、甲方变更计划,致使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编制工作的,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情况顺延提交报告的时间。8、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发函约见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约见的,每拒绝一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工作合同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约见累计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本项目另行发包,并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或者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并抄送行政监督部门,拒绝乙方参与以后甲方发包项目的投标资格。9、若项目检测监测过程中乙方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撤换工作不力及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有权要求乙27、方每人每次支付合同价的2作为违约金。若乙方经更换人员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或者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并抄送行政监督部门,拒绝乙方参与以后甲方甲方发包项目的投标资格。10、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考核管理工作,满足甲方对检测监测管理的要求,并接受甲方的动态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标准见相关部门发文)。11、因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十一、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对于非主要检测监测工作,乙方不具备资质的,经甲方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检测单位,分包的检测监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与分包检测28、监测单位应对该检测监测结果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分包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若因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2、如乙方及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存在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XX市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29、经甲方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如乙方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XX市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的,经甲方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如本合同需缴纳合同印花税,乙方需在有关税务部门规定期限及结清本合同费用前,代缴按规定属甲方缴纳的部30、分,代缴后甲方按代缴金额实报实销。乙方未按规定期限代缴印花税的,因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5、如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乙方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善后工作,按已实际完成的乙方服务内容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结清检测及监测服务费,乙方不得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且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归甲方所有。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十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 方:XX省人民医院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XX 地 址: 开户银行:XXXX路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电 话: 电 话:签订日期:2023年 月 日签订地点:XX市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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