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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图书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80页)
职业学校图书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80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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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合同
上传人:十二 编号:927872 2024-05-16 78页 137.22KB
1、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市教育局XX市XX职业学校XX校区图书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甲方:XXXX乙方: 重要提示本合同由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和合同附件三大部分组成,对合同中的部分内容设选项按标准化模式设置,采用“”或“”予以选择。合同中此部分内容,标注“”的选项即为本合同采用,标注“”的选项为本合同不采用。目 录第一篇 合同协议书 第二篇 合同条款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词语定义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本合同签订依据第二章 勘察-设计承包 4、勘察-设计承包管理5、勘察、设计分包第三章 设计工作内容6、设计范围7、设计服务8、设计人员9、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第2、四章 设计质量10、设计的质量要求第五章 设计事故11、设计事故第六章 设计变更12、设计变更第七章 工程投资控制13、工程投资控制第八章 设计评审14、设计评审第九章 设计收费的计取及支付15、设计收费的计取16、设计收费的支付第十章 勘察 17、勘察范围18、勘察服务19、勘察人员20、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21、勘察的质量要求22、勘察费的计取及支付第十一章 综合考评 23、综合考评第十二章 信息化管理24、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第十三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27、甲方的违约责任28、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五章 索赔 29、索赔第十六章3、 保险与担保30、保险与担保第十七章 税费 31、税费 第十八章 法律适用及仲裁 32、法律适用及仲裁 第十九章 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33、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34、不可抗力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解除与其他 35、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第三篇 合同附件 附件1:拟投入主要勘察设计人员一览表表一、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表表二、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表 附件2:勘察费、设计费计算表表一、设计收费计算依据表表二、设计收费分摊计算表表三、工程勘察费计取表 附件3: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 附件4:乙方履约保函及承诺书 附件5:单项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单及相应条款 附件6:本项目勘察、设计4、任务书(另册) 附件7:本项目招标澄清、答疑文件(另册) 附件8: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另册) 附件9:中标通知书第一篇 合同协议书XXXX(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和广东省、XX市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 勘察-设计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勘察设计。(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工程内容及规模: 。(5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6)本合同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符合现行规范要求。2 勘察-设计承包范围、内容和方式2.1勘察设计承包范围和内容:种类内容备注勘察岩土工程勘探设计工程设计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本合同勘察-设计承包范围的具体描述如下,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勘察设计内容:2.1.1勘察工作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勘察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现场初勘、详勘工作等勘察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土洞溶洞探测等相关总图,如有必要进行的超前钻勘察工作(超前钻勘察工作费用包含在本次招标的勘察设计费中);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2)方格网测量、6、土方平衡、地形地貌测量(地形测量1:500)等测量及出图工作;(3)现状建筑物测绘。(拆危重建项目)2.1.2设计工作(1)负责项目的总平面规划设计(修详规);(2)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线平衡设计和规划报批。(3)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基坑支护、给排水、电气(含高低压配电)、智能化与信息化(含有线电视、电信光纤等)、钢结构、通风、空调、消防、人防、基坑支护、室内二次精装修、外立面装饰(含幕墙、门窗、擦窗机等)、防雷、电梯、环保、卫生、市政、园林景观、总图、外水、外电、燃气、标识及泛光照明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本合同。(4)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道7、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给水、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5)负责BIM设计、装配式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标识申报(二星级)、海绵城市设计。(6)负责所需的方案审查、联合评审、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各项报审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协调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注1:上述合同范围内工作所需费用均包括在工程勘察设计费中,不另行单独收费。注2:本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并体现低碳、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绿色设计及标识申报(二星级)、海绵城市设计相关费用包括在工程设计费中。注3:本项目外电、外水、燃气等专业的设计具有较高的专业要求,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必须确保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若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能力,须委8、托给具有相应能力且获得甲方的共同认可的专业单位实施。注4: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采用清单预算的模式进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如果乙方的施工图预算编制质量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委托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且被委托单位须经发包人审核确认。2.2承包方式由乙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第2.1款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实行勘察-设计承包的方式,并对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勘察-设计承包管理及设计协调服务(包括 技术评审服务、 设计协调服务)等全面负责。合同价款计取及支付按本合同条款第九章第15条、16条及第十章第22条的相关约定执行。2.3勘察设计开始实9、施时间: 年 月 日。(1)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期:以能满足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严格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勘察工期初步约定为:以能满足设计工期要求为准。(3)设计工期初步约定为: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成果,方案确定后3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发现问题的,应在 5 天内完成补充、修改。(4)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按本合同条款第三章第9条的约定执行。(5)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的时间按本合同条款第十章第20条的约定执行。2.4甲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10、行适当调整,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3、合同价款3.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和结算货币,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3.2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按乙方投标报价暂定为 万元(大写: ),详见下表:工程勘察设计费报价汇总表序号计费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投标下浮率(%)金额(万元)备注(1)工程勘察费岩土工程勘察费投标报价报价应与岩土工程勘察费投标报价表暂定岩土工程勘察费一致(2)设计费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3)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费用(4)工程勘察设计费投标总报价【(4)=(1)+(2)+(3)】其中:(1)暂定工程勘察费_ _万元;其中:暂定岩土工程勘探费 万元;计算见11、下表:岩土工程勘察费投标报价表序号勘察费投标值备注(1)综合包干单价(元/米)(2)暂定工程量(米)项目完成后按合同约定结算(3)暂定岩土工程勘察费(万元)(3)=(1)(2)10000 (2)设计收费 万元。1)暂定工程设计费(投标方案完善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直至竣工后1年内设计工作及设计服务的费用)为 万元;2)暂定BIM技术应用服务费: 万元。(3)其它设计收费: 1)设计协调费:按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费的5%计取设计协调费; 2)专职设计管理人员费:_已经包括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单独计费_; 3)施工图预算编制费:_/_元; 4)修建性规划编制费用:已经包括在工程设计12、费中,不单独计费_; 5)模型制作费用:已经包括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单独计费_; 6)多媒体介绍片制作费用(10分钟):已经包括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单独计费_。注:本项目为配合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等)所需辅助测量等辅助性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中,不单独计费。 3.3 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费结算金额计取按本合同条款第九章第15条约定的设计收费计取方式及第十章第22条约定的勘察费计取方式计算。 4、组成合同的文件4.1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国家和广东省、XX市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21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3)本合同协议书;(4)中标通知书;(5)本合同条款;(6)甲方针对本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7)本合同附件属本条第(1)项和第(6)项内容的除外;(8)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9)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10)国家及广东省、XX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对此决14、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乙方仍有异议的,可按本合同条款第32条的约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甲方的决定。4.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的来往电报、信函、传真、会议纪要、有关对本合同补充的书面协议以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文件等,均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15、手机、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信息作为合同附件。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上变更登记资料;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除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在更换后7日内将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交给甲方。8、甲方已建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乙方应投入足够的人员并配备足够的设备与该系统联接,确保及时准确地按甲方要求进行信息沟通及管理。9、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16、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10、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11、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义务及责任后,本合同自行终止。13、履约验收:本合同的设计、勘察成果文件须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且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可方验收。1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二份,甲方执九份,乙方执三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甲方: 乙方:XXXX 联合体主体: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XX区XX 地址: 邮政编码: X17、X 邮政编码: 电话:XX 电话: 传真:XX 传真: 开户银行:XX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XX 银行帐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联合体成员: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第二篇 合同条款总 则一、根据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相关规定和本项目管理实际,本合同工程将实行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模式。甲方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二、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合同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1)符合国家18、广东省、XX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2)符合对本合同工程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3)为确保勘察、设计质量、进度、效果所必须;(4)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勘察、设计人。第一章 一般规定1 词语定义1.1本合同工程:指 勘察设计。1.2甲方:指具有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在本合同中特指XXXX及其合法继承人。1.3乙方:指在本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工程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指与甲方直接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且具有专项工程勘察、19、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甲方另行发包单位;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与乙方签订勘察、设计分包合同且具有专项工程勘察、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乙方分包单位。1.5工程负责人:指乙方委派的负责本合同工程(R 勘察、R设计管理、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1.6(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 R工程勘察设计承包, 工程设计承包) 单位:在本合同中特指乙方。1.7勘察设计总承包管理: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对其总承包管理范围内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和勘察、设计配合协调、接口衔接等方20、面的管理。1.8施工图审查单位:指受甲方委托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审查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单位由甲方另行通知。1.9专职设计管理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服务于项目建设的始终,负责统筹协调、报批报建、资料整理、与设计院对接等工作。1.10勘察、设计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1.11勘察、设计:指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运作和勘察、设计服务。1.12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指由乙方及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且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能满足投资与质量控制要求和作为下阶段勘察、设计依21、据或能指导施工实施的各阶段勘察、设计图纸、文件、计算书及说明书(含设计变更)、效果图、政府报批所需的模型及存有Autocad、修详通、报建通等软件生成的电子格式文件的光盘、工程估算、概算、配合甲方招标工作而提供的技术规格书等技术资料。1.13工程投资估算:指以方案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或按政府规定的评审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1.14工程设计概算:指以初步设计为基础根据财政管理部门关于工程概算文件编制的指引文件相关要求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委托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核及相关审核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文件。1.15施工图预算:22、指以通过甲方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的施工图为基础根据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指引文件相关要求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有关方面审查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1.16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承包范围内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及服务的款项。1.17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书面确认增加的合同价款。1.18勘察、设计周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天数。1.19勘察、设计服务:指乙方在实施本合同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23、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各阶段工作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服务以及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勘察、设计问题,协助甲方实施工程、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隐蔽工程的验收、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验收及工程验收等活动(包括乙方派出足够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设计服务)。1.20 完整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全部文件,并保证与提交人自己保留的该部分文件完全一致。1.21有效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文件均符合合同约定并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1.22 正确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均符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同时保证勘察、设计输入的基础资料完24、整、正确,勘察、设计方法、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合理,构造合理,图面表达清楚、文字叙述准确,各专业勘察、设计协调统一。1.23经济合理性:指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是在符合有效性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方案经济比选、价值工程等评价手段,经过甲方组织的评审产生确定的。1.24可靠性:指根据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明示的条件情况投入的设备,所采用的工艺、工法满足技术控制指标要求,之后所形成的已完工程及投入使用的系统、生产工艺满足合同约定且能够在设计年限内充分、正常地实现其设计功能。 1.25 先进性:指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采用国际上先进和适用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或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技25、术、工艺、工法、设备为国内最优(国内同行业中技术排名前五名以内)。1.26清晰:是指每次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1.27违约责任:指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一般违约责任:指虽然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但其违约行为不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2)严重违约责任。指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其违约行为足以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或实质性的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1.28 设计事故: 指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的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对本合同项目造成极其严重恶劣26、影响的行为。1.2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由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它形式的补偿要求。1.30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指经甲方认可或按公开、规范的程序授权的专职设计管理人员、勘察、设计负责人分别签字或盖章的书面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1.31书面材料: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1.32天或月: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27、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月指日历月。1.33中国或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1.34国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1.35元:指人民币元。2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语言文字: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来往文件、本合同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和资料等均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使用其他文字书写的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翻译成中文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则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乙方交付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勘察、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方无相应规范、标28、准、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3 本合同签订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7)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416号);(8)本合同协议书第4.1款第(1)项、第(4)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所约定的有关文件;(9)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批复文件、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和地形图、规划建设主管部门29、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10)设计任务书;(11)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场地标高、现有市政设施图的资料(绿化、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地质勘察资料等;(12)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与双方权利义务有关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13)乙方参加投标的方案、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版权属于甲方的其他投标方案。上述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应是现行有效的,如国家或有关部门对上述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提出新的要求,双方均应按新的要求执行,必要时另行签30、订补充合同。第二章 勘察设计承包4 勘察-设计承包管理4.1 如乙方为联合体(由1设计单位与1勘察单位联合组成),则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乙方承担责任和接受甲方指令、指示和通知,并根据本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勘察设计承包及配合协调服务工作。 4.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做好下列勘察-设计承包管理及配合协调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应在实施本合同工程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各阶段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勘察、设计问题,并协助甲方的工程实施、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隐蔽工程的验收、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31、板、技术验收及工程验收等活动。(2)对于在乙方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由乙方分包的设计单位进行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乙方除须对于其提交给甲方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预审把关外,还须积极配合相关的设计工作,提供相关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数据、图表、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相关的计算原理和方法等),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3)乙方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规划、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环保、消防、卫生、煤气、人防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勘察、设计文件报建和审批工作,并负责方案确定、设备选型等的专家32、评审会费用,保证勘察、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4) 乙方应编制勘察设计总进度计划,年度(季度)计划,并负责审核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实施性计划、月度(旬度)计划,定期进行月度(旬度)计划检查,并将相关的计划信息上传到甲方的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5)承包方须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5 勘察、设计分包5.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不得分包。乙方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经过甲方认可后,应在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分包合同报送33、甲方和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2乙方所承接的专项设计内容,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及所属设计人员的限制,或者乙方指定的专项设计分包单位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可进行分包或由甲方将该项专业设计内容另行发包给专业设计单位;乙方因自行分包进行勘察、设计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分包合同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报送甲方和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3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做好分包管理工作,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5.3.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勘察、设计34、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勘察、设计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将勘察、设计项目分包后,未在勘察、设计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且未对该勘察、设计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5.3.2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1)乙方将勘察、设计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2)本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甲方认可,乙方将承包的部分勘察、设计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3.3乙方虽然没有将其承包的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分包,但在勘察、设计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勘察、设计负责人、勘察、专职设计管理人员和设计代表不是乙方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35、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5.3.4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勘察、设计,严禁再分包,并承担下列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接受甲方及勘察-设计承包单位的管理,无条件执行甲方及勘察-设计承包单位的指令。当甲方的指令与勘察-设计承包单位的指令相冲突时,以甲方的指令为准;其他指令之间发生冲突时,应立即提请甲方协调处理。(2)按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包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对分包勘察、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等负责。(3)本合同及分包合同中与分包勘察、设计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内容。5.4乙方的勘察-设计承包管理部是乙方的分包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36、包勘察、设计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勘察、设计承包管理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条款第8.1款的有关约定,在甲方批准分包后5天内将分包单位勘察、设计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设备仪器投入计划报送甲方且负责落实到位,并接受施工图审查单位和甲方代表的查验。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加强对分包单位履行义务的管理,保证分包单位全面正确履行合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5.5专业勘察、设计分包单位的管理在乙方分包的专项设计阶段,实行乙方分包的专项设计分包方自身管理;乙方总协调管理37、;甲方管理的分级管理模式。在此管理阶段,乙方分包的专项分包方为主设计方,承担主要的设计责任;乙方为协作设计方,承担次要的连带责任;乙方就该部分对总体方案设计思想及技术路线贯彻与总体设计的协调负责出具施工图的审核意见,并报甲方备案,承担相应责任。乙方负责其勘察、设计承包范围内的各项专业勘察、设计的相关专业和接口、界面的协调工作。5.6专业勘察、设计分包单位与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关系乙方分包的专业勘察、设计分包单位,都要接受施工图审查单位对其成果文件的审查。5.7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各专项勘察、设计的分包合同。5.8分包勘察、设计项目的价款由乙方与甲方结算。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有38、关约定及时审核、申请支付各种勘察、设计款项。5.9乙方对勘察、设计现场安全负责,并对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专业勘察、设计单位就其所在的勘察、设计现场安全向乙方负责,服从乙方对勘察、设计现场的安全管理。5.10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协调所有专业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确保由不同专业单位所完成的勘察、设计之间的配合和接口顺利、有效和可靠。乙方应负责保证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的完整性和整体性。相关费用已经含于合同总价中。第三章 设计工作内容6、设计范围(1)规划用地红线内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根据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收集周边地下、地上管39、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编制项目前期摸查报告;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土洞溶洞探测等相关总图,如有必要进行的超前钻勘察工作(超前钻勘察工作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费中);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2)方案设计: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完成设计方案。(3)建设区域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本合同工程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环境节40、能保护等(视具体项目情况选择)。(4)室外市政、园林工程设计:本合同工程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委托设计的道路、绿化、室外广场、停车场以及跨河涌的桥梁、涵洞等的设计,以及室外各种管线综合平衡设计。(5)建筑设计(含装饰、人防):本合同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含标识系统)。(6)结构设计:本合同范围内主体、附属结构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装修工程的结构设计与验算、室外工程及构筑物的结构设计。(7)强电设计:高低压变配电系统(不含应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部分)、UPS不间断电源、备用电源系统、动力供电系统、室内外照明系统(含夜景设计)、防雷接地系统等。(8)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1)通信网络系统:包括41、计算机网络系统、电话(语音)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公共广播及消防广播系统、信息发布(含大屏幕电子公告)、引导系统、手机信号覆盖系统、室内手机信号屏蔽系统、无线上网系统等; 2)电子会议系统; 3)新闻发布系统; 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5)安全防范系统:包括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卡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集成(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公众区域、停车场、出入口通道等区域的安保设计)等; 6)智能化系统集成; 7)弱电防雷系统; 8)机房工程; 9)监控中心。(9)给排水设计(含外水接入、接出部分,需设计接至主管部门指定42、接口):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包含直饮水供水系统)、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用地内与市政管线接驳等设计。(10)给排水设计: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11)空调设计:建筑物内部通风系统等的设计。(12)消防设计: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13)电梯工程设计与相关配合。(14)燃气工程设计。(15)外电工程设计。(16)外水工程设计。(17)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各种专业设备、系统的管线在建筑物内部通道走线平衡设计。(18)设备选型意见:就拟采用的专用机电设备、专用电子设备的选型于施工图设计开始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书,43、但不设计专用设备。(19)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和申报、验收,以及新技术应用的研究和设计。(20)编制方案设计投资估算。(21)编制初步设计概算。(22)编制施工图预算。(23)在规划红线范围内,设计人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24)对于专项分包勘察、设计文件,须由乙方及专项分包单位人员校核并会签盖章确认。(25)幕墙工程(若有)。(26)环保工程设计。(27)防雷设计。(28)标识导引系统设计。(29)擦窗机设计(若有)。(30)临水、临电、施工围墙、施工便道、施工总平面等工程设计。(3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现有设施拆除44、管线迁改等内容的设计。(32)装配式建筑设计,本项目需采用装配式技术,装配率需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同时需进行装配式建筑的方案比选。(33)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专项工程设计。(34)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阶段的应用。(35)提供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配合发包人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其他设计内容。6.2设计界面的划分:凡设计范围内工程,本合同乙方均为主体设计方。6.3 工程设计的总体要求(1)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遵守设计工作程序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45、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控制好设计的每一环节。(2)乙方应在设计成果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合同工程设计涉及到的详细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3)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质量。乙方对其承担的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经济合理性、可靠性、清晰性负责,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其的审查及审核并不减轻乙方的相关责任。(4)乙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进行本合同工程设计策划,建立质量目标,规定质量要求,根据甲方总体实施计划和本合同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设计计划,根据XXXX计划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各项活动的实施时间,并保证设计的进46、度、质量,保证乙方设计范围内工程的施工进度不受影响。(5)如在项目运作中遇国家或地区颁布新的标准、规定和依据,按新标准、规定和依据执行。如果执行新标准、规定和依据导致乙方义务增加、工作量或费用增加,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费用,使乙方不因执行新标准、规定和依据而遭受损失。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和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或解释所采用的标准、规定和依据。(6)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设计、资料管理、技术管理、现场配合等工作时,必须同时遵守XXXX的相关设计、技术、图文、图档、工程的各项管理办法、规定和细则。(7)乙方应积极配合政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47、的各项审批、施工图审查单位、甲方的审核、施工图强制审查及图纸会审,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并按规定出具修改图纸。(8)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对本合同工程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对影响勘察、设计稳定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尤其是对本合同项目的整体设计方案、主要基础形式、主体结构选型、建筑装修方案、大宗建材选用、主要设备选型等对建成使用和工程投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须进行经济技术多方案比选和性价比分析。(9)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应尽可能减少施工难度,为施工创造方便合理的施工条件;应尽量减少施工对城市交通、市民生活以及水利的干扰,48、并尽可能减少对施工期的影响。(10)乙方应确保其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甲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甲方认可的本合同工程施工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施工图审查能力的单位的审查,如审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乙方应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及时解决并根据相关规定修改图纸,确保初步设计概算满足合同约定的工程投资控制要求。乙方应及时提供修改图纸及调整概算,确保甲方相关招标工作的有效推进。(11)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勘察、设计文件后,如获悉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合同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 6.4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6.4.1方案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1)提交方案设计成49、果文件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应为甲方最终确定方案的设计文件,文件的内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有权审核部门的审批意见、设计方案招标(竞赛)的技术文件和投标(参赛)文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方案设计阶段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由总章和各专业设计文件分章编制而成,包括如下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 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门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3) 建筑设计图纸具体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4)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5) 报设计方案全专业 B50、IM 文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 16 份、电子文档光盘_2 份。(2)按照XX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规划报建要求,提供规划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平面规划图(比例 1:500 ,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及A3彩色总平面图;2)绿地规划图(比例 1:500 );3)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比例 1:500 );4)用地竖向规划图(比例 1:500 );5)管线综合规划图(比例 1:500 );6)规划方案说明书;7)电子磁盘报批文件(修详通)。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规划报建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 6 套、电子文档光盘 1 套(文件需加盖规划51、报建章、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并根据相关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3)按照XX市城市规划局的报建要求,提供方案设计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相关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平面图(比例 1:500 ,包括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建筑平、立、剖面图(比例不小于 1:200 );3)设计说明及管线综合;4)工程投资估算(含非标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报价);5)电子磁盘报批文件(报建通)。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方案设计报建所需要的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 6套、电子文档光盘 1 套;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6.52、4.2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1)乙方应在甲方选定方案的基础上,按专家意见和甲方要求进行完善,达到报建送审方案要求,并根据规划部门提出的设计条件进行调整。(2)方案设计应对建筑、结构、机电系统进行两个以上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实施性方案应达到和满足进行初步设计的要求。(3)乙方设计方案中应包含节能环保篇,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方案设计应对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应用进行三个以上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比较分析报告和推荐方案。(4)乙方应根据实施方案提交工程投资估算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5)结构体系应进行初步的计算,保证结构方案是可行的。(6)乙方对各专业采用的新技术应作详细的介绍,以便进53、行评审和据以进行下一步的设计。(7)在深化方案设计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设计中确有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并在初步设计之前提交给甲方审查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及时提供试验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 6.5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6.5.1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应按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初步设计阶段的要求进行编制,由总章和各专业设计文件分章编制而成,应包括如下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 初步设计方案编制; (2) 设计说明书(含设计总说明、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结构计算书等); (3) 设计图纸(由各专业设计图纸组成); (4) 工程设计概算54、; (5) 效果图及透视图;(6) 报批模型(如需); (7) 设备、材料清单; (8) 主要材料样板。 (9) 设计方案全专业 BIM 文件 (10) 其他必须的图纸与相关文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初步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图纸及文本文件 8 套、概算 8份、效果图各一式 8 套、电子文档光盘 1 套、专业报建(交通、市政、人防、消防、环保、卫生、绿化)所需设计成果文件各 16 套;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各专业负责人、乙方签署。6.5.2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1)初步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2)初步设计阶段须对结构体系(包括幕墙、钢结构等)、机电设备安装(55、包括主要设备选型)、基坑支护方案、新技术及节能技术的应用进行两个以上方案的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其主要内容含于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使设计具备先进性、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并满足以下要求:1)应符合甲方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性方案;2)能据以准备各主要设备、材料及饰面材料(送板);3)能据以编制、审核工程设计概算;4)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5)能作为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的依据。(3)初步设计中的结构设计文件,应对结构的选型、布置、截面尺寸、材料用量等予以明确。(4)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概算文件中的开项必须齐全完整,造价指标必须准确,须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乙方编制的56、工程概算须同时满足甲方信息化管理的相关要求(本合同条款第24条)。如果乙方的概算编制质量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托造价专业机构编制,所需费用在乙方的设计费中扣除(金额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概算编制费金额);如果因此影响设计进度导致不能按期交付相应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的,乙方还应该承担工期违约责任。(5)乙方应重点对建筑单体室内外给水、排水、电气、采暖通风、空调、动力等管线进行各专业综合分析,协调并解决其中矛盾, 成果包括室内外管线综合平衡图、场外管线综合总图和相关专业图纸及说明书。(6)乙方必须准确计算建筑单体的建筑面积,完善建设规模及经济指标说明。(7)对在乙方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由57、甲方另行发包的单位进行的专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深化设计),乙方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中相关部分中的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接口及界面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乙方应确保相关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深度能够有效满足专项施工图设计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乙方提供的相关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钢结构工程: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建设部初步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相关规定,结构形式、布置、受力杆件、构件型号、材料种类、节点类型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具体要求如下:a、设计成果文件中应提供杆件的控制内力,设计计算应考虑施工工序及稳定应力。b、补充钢结构设计总说明:详细材料要58、求、加工要求、连接要求、焊接质量要求、防腐、防火要求,并对安装条件做出说明。c、主桁架未有桁架剪力墙的连接大样的,典型节点应作有限之分析,关键节点应作有关试验。d、优化结构体系,取消或减少部分主、次桁架,完善支撑系统,支撑的布置应考虑结构的整体稳定。乙方须保证,在其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达至施工图设计程度的专项设计,其总用钢量增加在5%以内。 幕墙工程: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幕墙外观、用材料品种档次、幕墙主要受力体系、预埋件设计、细部节点和幕墙与其他专业的界面处理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 室内装饰工程: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以下内容须成熟稳定:a、所有室内可视范围内的装饰风格、空59、间效果、构件尺寸等主要设计要素;b、室内装饰设计部分中,所有与其他专业关联的技术界面(特别是给排水、消防、建筑声学、机电、智能化、扩声等专业的技术界面);c、室内装饰设计部分中,所有相关专业要求室内装饰专业须满足的技术条件;d、室内装饰设计部分中,主要机电管线的综合平衡;e、室内装饰设计部分中,所有的主要装饰材料的技术要求;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功能要求点表)、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 弱电智能化工程: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系统图及功能要求点表)、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中的60、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 体育工艺: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 舞台机械: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 舞台灯光: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系统的构成、强制性的系统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中的强制性条目要求等设计内容须成熟稳定。 其他: / : 6.6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及要求6.6.1施工图设计阶段的61、主要工作(1)将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成果文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及甲方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修改相关设计成果文件。(2)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进行编制,并规划主管部门的报建要求,提供建筑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相关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设计成果文件:1)施工图设计方案编制;2)所涉及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的设计图纸(其中室内装修应出具天花图、铺地图,立面图,以及满足概预算编制标准所需的剖面、节点大样图)及设计说明、计算书;3)设备材料表以及技术规格书; 4)管线综合图(含室外管线迁移图);5)专业 BIM 文件:信息模62、型包含建筑、结构、机电、钢构、幕墙等各专业与专 项技术等,模型应用须能满足施工模型中的性能模拟、碰撞检查、管线综合、进度模拟、 工程量计算、施工布场等要求。在各重要节点(汇报会、讨论会、施工图审查、初步设计概算等工作节点)需要提交对应设计图纸深度的 BIM 模型文件,并按阶段分别提交对应 BIM 模型成果;6)其他必须的图纸与相关文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文件及图纸)文本文件16套、电子文档光盘_1_套;文本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6.6.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作要求(1)施工图设计文件均以各工程子项为编制单位。(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要满足以下要求:1)应根据政63、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2)满足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3)能据以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投标限价;4)能据以编制招标文件;5)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6)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7)能据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3)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应不存在错、漏、碰等问题。(4)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采用清单预算的模式进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预算组成必须完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书、主要材料设备定价依据文件资料等)、开项必须齐全、工程量必须准确、造价必须合理,提交时间必须与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64、件同步(否则甲方拒绝接收其设计文件,影响设计进度的,乙方承担进度违约责任),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如果乙方的施工图预算编制质量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委托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且被委托单位须经甲方审核确认;如果因此影响设计进度导致不能按期交付相应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的,乙方还应该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5)乙方应重点对建筑单体室内外给水、排水、电气、采暖通风、空调、动力等管线进行个专业综合分析,协调并解决其中矛盾, 并提供相关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管线综合平衡图、场外管线综合总图,和相关专业图纸及说明书),同时完成土建、机电设备选型意见、技术要求文件,65、并为设备材料推荐品牌。(6) 乙方应对甲方另行发包的各专项设计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各专项设计的施工图预算)进行预审把关,确保专项设计成果的完整性、有效性、正确性、可靠性及经济合理性。乙方分包单位提交的施工图预算由乙方负责预审及汇总,乙方须确保汇总后施工图预算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7)如发生另行发包,对于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施工工程(如按规定属于信息立项的弱电智能化系统等),乙方须提供用于指导深化设计的设计文件和资料(须满足施工图深度,并对系统、设备、材料的技术指标及设计范围进行限定;满足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开展施工招标采购工作的需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 审核深化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原设66、计文件的要求;2) 审核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家规范规程、行业标准、地区标准;3) 审核是否满足功能要求、使用要求及实施的可行性;4)审核技术经济性;5) 对相关各专业的协调性进行审核;6) 复核及审查深化后的结构安全性及稳定性;7) 结合施工图审查单位及甲方的审核意见督促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单位修改完善相关的深化设计文件;8) 乙方须根据最终完善的深化设计文件对其设计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接口、界面进行修改完善,并确保最终通过甲方及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核。9) 对各专项设计施工图的技术接口进行审核并进行设计联络及完善,并结合二次装修施工图提供各相关设备专业末端设计施工图。10)对通67、过审核的各专项施工工程深化设计图纸进行签章确认。(8)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工程设计的特点,提供施工安装操作、安全防护的有关要求。6.7材料、设备选型的设计配合6.7.1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6.7.2乙方应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文件,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清单、技术规格书、必要的附图、技术参数表、采购说明和采购时间表等,并包含施工要求、安装说明,同时并对国内规范以外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提出验收标准。6.7.3设计文件对于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选用应该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的可实施性,重视和吸收施工单位对施工安装提出的68、意见,并充分考虑国内承建商的施工能力。6.7.4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采用的材料、设备),应提交进行性能价格的分析比较报告,不应选用不节能或已淘汰的产品;设备的选用必须考虑相关的系统配套,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国内产品。国内没有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或国内材料和设备性能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或其价格高于进口价格时,才采用进口材料和设备。设计中采用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按中国、广东省、XX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6.7.5乙方应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供甲方选择时参考。6.7.6 乙方的设计文件在对本69、合同工程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进行描述时不得带有倾向性、排它性、指向某一特定厂商品牌或指向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如根据项目的定位、功能等的要求必须选用某种品牌或某一具有独一性的材料、设备时,乙方应事前书面详细报告甲方并获得甲方批准。6.7.7对于由甲方拟定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在厂商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技术资料后,乙方须协助甲方鉴别其优劣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同时,乙方应派本项目专业负责人参与甲方组织的相关看样定板工作,出具材料核设备选型的相关技术意见。6.7.8由于本合同工程中采用新工艺而导致需要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的,乙方原则上须在项目档次定位的基础上向甲方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内或国外厂商名70、称、以往业绩、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及样板等,所推荐的三家单位的材料、设备应该在价格水平上处于同一档次。6.7.9乙方应对本合同工程中可能采用的特殊设备和材料进行分析,若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预先选定相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商,以便为设计过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建议(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6.7.10乙方应详细了解市场上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生产商的供货能力和供货周期(包括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并据此向甲方提出各种主要材料和设备(包括国产和国外进口的)的提前订货时间的建议。6.8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修改、调整、完善和报审工作;综合管线规划报审报批;排水设计咨71、询;根据人防、卫生防疫、消防、教育、环卫、水务、控高专业、地铁设施保护办公室、建委、市(区)卫生局、交委、供电局等专业部门的审查意见,提供协调咨询服务;完成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图纸和方案审查;完成项目规划建筑报建相关事宜;完成办理道路、给排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设计、报批等事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点:(1)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修改、调整、完善和报审工作: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2)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6)竖向规划设计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8)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审工作9)建筑72、区划明细设计(2)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审工作: 1)检查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 2)检查对规划设计条件或修建性详规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3)检查对各阶段专家评审意见、业主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落实情况 4)综合管线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 5)严格检查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6)调查、落实各类管线的接驳、布局、设计7 设计服务乙方的服务应符合国际通用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对于工程设计所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地提供服务,满足甲方在时间上的要求。 7.1专职设计管理人员7.1.1应指定一名建筑专业设计人员作为设计代表为专职设计管理人员(不低于工程师职称),在甲73、方指定地点服务于项目建设的始终,负责统筹协调、报批报建、资料整理、与设计院对接等工作。时间要求从签订设计合同开始到项目验收为止,具体由发包人指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中。7.1.2专职设计管理人员的名单须在进场前提交甲方审核,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 实施的过程中对专职设计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7.1.3专职设计管理人员只为本合同招标人服务,设计单位不得再安排其 参与设计单位的其他工作。7.1.4 专职设计管理人员的餐食、住宿、交通由乙方自行解决。7.1.5 乙方应保证专职设计管理人员的稳定性,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且征得同意后方可更换。7.1.6 乙方应自合同74、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审查及修改完成前,派出的专职设计管理人员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地点开展各项设计工作,以确保设计进度。7.2报审报建配合服务7.2.1乙方应在设计过程各阶段按照本项目报审报建的要求,提交所有必需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刻制成光盘),并配合报审报建过程中必要的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等工作,直至完成所有审批手续。7.2.2对乙方提交报审报建资料的要求:提交的文件、图纸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按照相关报审报建职能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提交要求和份数要求。7.2.3报审报建配合服务:乙方应安排专人(1名)全面配合跟进所有报审报建工作(包括提供甲方报审报建所需的交通便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75、勘察设计费中)。7.3 招标配合服务7.3.1乙方应在甲方进行的工程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编制用户需求书,制定技术文件(包括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技术规格书等),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招投标答疑会,审核答疑文件,审核及签署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技术附件,并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合同技术条款的谈判工作。7.3.2对于甲方召开的相关招标会议(如招投标答疑会、预算会议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投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等的编制工作。7.3.3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包括时间要求、深度要求等)提供本合同工程进行招标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7.3.4乙方应76、负责协调各专业设计单位编写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等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质量标准。7.4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7.4.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合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甲方的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及时派出各专业工程师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勘察、设计问题。主要工作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参与勘察、设计的技术协调会,做好勘察、设计交底工作。(2)各施工阶段开始前,按乙方的勘察、设计分工,参与图纸会审,解答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并按规定及时出具相应的修改图纸、补充图纸及技术文件。(3)乙方派出的常驻本合同工程工地的勘察设计人员,应做好本合同工程全部勘察设计项目的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配合甲方进行现场巡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止77、。当建设过程中对勘察设计文件有疑问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出专业工程师解决。属于一般勘察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1天内解决;属于重大勘察设计问题,可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对勘察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4)乙方应参加本合同工程的每周监理例会,并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应由乙方解决的技术问题。(5)乙方应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参加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含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及时派出能独立解决现场问题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处理现场问题;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6)乙方应在设备、材料采购订货前对有关性能、参数、规格及主要设备数量进行78、确认;按甲方要求对己订购的主要设备、材料的进行到货验收。(7)乙方应协助制订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试车调试。(8)乙方应参与工程的报建与竣工验收,参与编写工程总结。(9)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参加甲方召开的协调会、调度会。7.4.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对一些特殊工程(如基坑支护方案),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建议,配合编写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对设计各部分所应满足的规范、标准进行总说明,对各条文进行摘录汇编;对超规范(标准)之处,应初拟技术标准,供专家论证后执行。7.4.3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及工程竣工验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出具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子分79、部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按时提交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各一式六份。7.4.4 对项目各专项工程(包括规划、防雷、卫生防预、环保、煤气、给水、消防、电梯、人防、节能、园林绿化等)的验收、备案工作予以配合,具体验收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于各专项验收申请表送达后3天内,出具设计单位意见;(2)对因专项工程验收、备案需增加晒制的图纸,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提交,相关费用按合同条款第16.4条的相关约定执行。7.5工程结算配合服务7.5.1乙方应根据甲方指令提交本合同工程的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根据经批准的工作计划积极参与并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组织的本合同80、工程乙方设计范围内的工程结算工作,及时提交设计变更确认资料并确保其有效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保证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推进。7.5.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结算工作所涉及的设计变更的相关设计文件(如设计变更预估算书等)。7.5.3 乙方应积极配合其设计范围内的竣工图的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相关费用已含于设计费用中):(1)复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并进行签章确认;(2)复核施工单位编制的规划验收竣工图纸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即“验收通”)。7.5.4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工程结算过程中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7.5.5本合同设计范围内存在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的,乙方负责整81、理汇总其合同设计范围内所有设计单位的结算工作。7.5.6 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甲方可能对本合同工程按分部分项或单位工程进行分段结算,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分段结算配合工作的指令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相关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乙方应根据经过甲方批准的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相关的分段结算工作。7.5.7 乙方应将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包括分段结算配合服务工作计划)录入甲方的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7.6保修阶段的服务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本合同工程使用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并参与工程的保修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对期间发生的工程问题提交书面的技术建议及相82、关的工程设计资料。8、设计人员8.1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质量,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乙方(包括乙方分包单位)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为本合同工程派出的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专职设计管理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经过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或再参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8.2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设计时段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8.3乙方如为境外机构,必须自行配备专业翻译一名。8.4专业设计单位必须成立设计项目组按照甲方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场所,在勘83、察、设计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下开展各项设计工作,确保设计进度和质量。设计项目组人员组成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8.5甲方认为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专职设计管理人员不称职时,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乙方该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8.6当甲方认为乙方及其分包单位的设计人员、专职设计管理人员的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84、不到设计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及补充相关人员,直至满足设计工作要求为止,否则甲方有权扣减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等。9 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9.1中标设计单位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设计成果文件的 提交时间为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的时间及份数如下表。 设计各阶段提交时间控制表及设计文件的份数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提交日期份数备注1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含修规、工程估算、BIM 模型)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6,或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供2方案审查、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按工作计划按报建要求或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3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 BIM 模型)方案确认后30 个日历天内6,或按建设单85、 位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含符合评审要 求的软件版)4初步设计阶段相关报建、报批成果文件(含 BIM 模型)按工作计划16,或按报建要求或建设单位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5施工报建的成果文件按工作计划16,或按报建要求或建设单位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6施工图(含 BIM 模型)初步设计审查 批复后 45 个日 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根据业主或专家 意见 5 个日历 天内完成修改, 并提交最终施工图设计成果)16,或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供电子文档1份7总图设计成果文件(包括区域内各相关专业、管线综合、园林景观等内容)根据实际情况, 按工作计划16,或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供电子文档4份8勘察成果文件按工作计划86、6,或按建设单 位要求提供电子文档4份 (备注:上述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由建设单位控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9.2各阶段所有提供的效果图必须同时提交 PSD 或 PDF 电子版文件,精度要求:分辨率不低于4kx4k。 9.3设计文件除应提供本设计全标段的设计图、设计说明、工程项目及数量汇总表外,以及必要的设计资料和设计计算书。每次交付设计文件和资料时应附带清单。9.4在规划红线范围内,设计人应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限于专业资质问题不能进行的专项设计(如10千伏高压供电、红线外市政给排水及供电工程、环保工程、燃气工程、幕墙、装修、园87、林景观、泛光照明等),由设计人报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设计人承担。建筑主体设计单位全面负责管理和协调专业分包单位。专项分包各阶段设计文件中,须设计人校核确认,并由项目负责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盖章确认(设计图要求含有两个单位的图签,双图签出图)。 9.5若中标设计单位为建筑主体设计单位,对整个项目的设计进行总体技术把控,由项目承建单位另行招标的设计内容,相关设计图须经过建筑主体设计单位全面审核确认(以建筑主体设计单位签名盖公章形式或项目承建单位指定方式确认)。 9.6中标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设计成果文件或资料交付至本项目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包括运输、邮寄、电88、传、关税等费用)已经含于设计费中。 9.7在报建过程中需要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或设计中间资料的电子文档的,中标设计单位应无偿提供,交至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建图纸文件需按该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提供。报建费用(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甲方负责缴纳外)由设计单位负责,包括放线测量费、公示费、购买地形图、管线图纸、加晒加印图纸资料、修详通、报建通等,不再单独计取。各阶段的汇报文件和送审文件晒制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单独计取。 设计成果(含概预算)必须经过乙方内部各专业总工审核(分包的单项设计、概预算由乙方统筹负责,所以也要由乙方内部各专业总工审核)、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并修改完善后方可提交专家评审/审核会。 建筑节能89、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乙方 必须按照XX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开展设计工作提交绿色建筑设计专题报 告(包括本项目采用绿色二星以上标准进行设计的论证报告及造价分析),确保达到业主要求的星级标准设计,设计费中包含本项目绿色建筑申报过程中所有费用,同时编制实施保障措施。9.8乙方必须按照经过甲方审批确定的设计进度计划及时提交设计中间资料,以满足甲方开展有关工作的需要,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费用之内。9.9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版次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勘察设计文件审批的要求及本合同工程各阶段建设的需要。9.10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设计成果文件或资料交付90、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包括运输、邮寄、电传、关税等费用)已经含于设计费中。9.11在报建过程中需要提供设计成果文件或设计中间资料的电子文档的,乙方应无偿提供。第四章 设计质量10、设计的质量要求10.1设计应体现甲方的建设意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10.2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91、质200416号), 其他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_/_)、XXXX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甲方要求对设计进行深化、优化。乙方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应设计深度负总体责任。10.3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对工序方案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应明确提出关键工序的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10.4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10.5设计图纸必须按照国家对工程图纸规格的规定绘制,保持同类图纸规格统一。10.6乙方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核意见对勘察、设计进行必要92、的修改。当乙方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不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要求时,乙方应在收到政府主管部门、甲方、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的通知后5天内将经过修改的符合规定的勘察、设计文件交付甲方。10.7勘察人所提交的地形图测量等成果资料需满足规划报建、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及规划国土部门的审批要求,否则勘察人应将地形图测量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并能办理上述手续的勘察测量单位负责实施,如果因为资料不合格而导致的返工测量、补充测量、完善资料、修改资料等工作及费用由勘察人承担。10.8乙方应提供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内有关部门对新材料及特殊结构的试验报告,并提供相应新材料及特殊结构在工程中应用的经验供甲方参考。第五章 设计事故93、11、设计事故11.1按乙方违约行为的严重,设计事故分为一类设计事故及二类设计事故,具体如下:(1)一类设计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但未达到二类设计事故标准的):乙方逾期提交设计成果文件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累计发生5例(含5例,设计成果文件中每1处违反1条强制性规定的为1例);如经过甲方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累计出现4次以上(含4次); 如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94、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累计出现4次以上(含4次); 乙方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错、漏、碰,直接导致甲方招标工作进度、项目施工进度逾期累计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达10天(含10天)以上的;(2)二类设计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乙方逾期提交设计成果文件15天(含15天),或累计达20天(含20天)的;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累计发生7例(含7例,设计成果文件中每1处违反1条强制性规定的为1例);如经过甲方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累计出现7次(含7次)以95、上的; 如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累计出现7次(含7次)以上的; 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无法实施的(包括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明示的施工方案、工艺及措施难度极大或现有的施工条件无法实现的;设计成果文件中拟采用的材料设备无法采购的);乙方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错、漏、碰,直接导致甲方招标工作进度、项目施工进度逾期累计10天(含10天),或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的;11.2如发生设计事故,经过甲方审定,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11.3设计事故的的认定方式96、及送达程序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10条执行。第六章 设计变更12、设计变更12.1 乙方应本着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及XXXX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12.2由于乙方的成果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问题、设计错误、对设计基础资料选用不当、专业间接口出现矛盾等造成 的设计更改(包括因此而发生的甲方另外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变更),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变更,并按本合同第28条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3乙方应充分考虑中国的施工安装条件和水平、材料供应的条件(即充分考虑设计与施工的衔接),若由于设计错误导致无法施工或采购材料,乙方应无条件修改或重新97、设计,并按本合同第28条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4乙方负责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规定及XXXX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对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图纸会审记录进行审核;图纸会审记录中的内容须乙方核准并转化为设计变更后方可作为正式的设计文件执行。12.5乙方应在设计变更正式发出前对可能的方案进行比选,综合考虑工期、质量、造价等方面的因素,确保设计变更的经济性及有效性。12.6乙方应对本合同范围内的由其他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包括由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的设计变更和乙方分包的设计项目的设计变更)进行预审把关、审核及确认,确保本合同工程设计的总体性、完整性及相关专项设计满足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198、2.7 乙方应对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包括由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工程设计的设计变更和乙方分包的设计部分的设计变更)的完整性、有效性、正确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经济性负总体责任,乙方应按XXXX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分拆、合并设计变更。12.8乙方应准确判定设计变更的类别,对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须提出概算造价分析,提交设计变更对工期影响评估的书面意见。12.9 乙方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均须经过甲方的同意。12.10 乙方承诺能够根据工程需要修改设计,且修改设计完成时限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并符合本合同要求。99、第七章 工程投资控制13 工程投资控制13.1乙方承诺在不降低设计任务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设计概算不超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投资估算总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定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额。1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工程设计概算的准确性。工程设计概算应是依据初步设计中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量、价清单编制的,是客观、准确、可行的,并已包括依据国家、广东省、XX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造价管理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计费内容。甲方及时提供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资料和协助。13.3 施工图预算须以通过施工图单位审查的施工图为基础进行编制,编100、制范围应包括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章约定的全部设计内容(甲方另外发包的各专项设计的内容的施工图预算由其自行负责)。如招标过程中施工图发生调整,乙方应据此相应对施工图预算进行调整并及时报送甲方,确保招标计划的顺利实施。13.4乙方须保证施工图预算与甲方、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的审核结果的误差不超过10%,且不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额,确保满足甲方对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如果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施工图预算超出经核准的工程设计概算,乙方必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并保证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进度。第八章 设计评审14 设计评审14.1对乙方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评审包101、括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甲方的设计管理部门及技术评审部门评审、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14.2 设计评审的依据包括:(1)国家、省、市的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相关规定;(2)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3)本合同工程的相关政府批文(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许可文件、用地规划文件等);(4)本合同中与设计工作的内容、范围、管理、服务相关的约定;(5)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6) 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乙方设计成果文件的审批意见;(7)甲方在设计过程中提出的明确书面意见。14.3 乙方应102、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乙方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甲方的设计评审、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14.4乙方对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存在异议的,在不违反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以甲方最终认定的意见为准。乙方应在设计评审的最终意见发出之后5天内完成其设计范围内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提交甲方。14.5如乙方未能在设计评审的最终意见发出之日起3日内积极响应或逾期未能完成相关设计成果文件的修改完善工作,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第103、28条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直接按设计评审的最终评审意见实施(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相关设计责任)或直接委托其他设计单位进行相关的设计修改和完善,另行委托设计的相关费用(按需要进行修改完善部分的建安工程费占审定概算建安工程费之和的比例乘以本合同设计费计取)从本合同设计收费中扣取。14.6 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评审意见、乙方在履行合同各阶段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报审报建服务、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结算配合服务的评价、保修阶段的服务)的实际情况,依照XXXX勘察设计单位设计成果及服务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本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支付设计收费。104、第九章 设计收费的计取及支付15 设计收费的计取15.1基本原则15.1.1 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有权审核部门尚未审定本合同乙方设计范围的工程概算时,则以中标工程设计费作为设计收费暂定价;有权审核部门审定本合同乙方设计范围的工程设计概算后,本合同设计收费金额以住建部门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为计费额按合同条款约定的计费原则相应调整。15.1.2由于设计工作范围的调整,若某专业工程仅完成了某阶段设计工作,其工程设计费以本合同条款第15.3条第(1)、(2)、(3)、(4)、(5)款计算的设计收费总额中的工程设计费乘以相应比例计算,工程设计费以外的费用若已完成且符合合同约定则予以计算。15.1.3除105、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设计收费计取时已综合考虑各种费率变化、物价变动以及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中规定的费用。15.2本合同设计收费为完成本合同条款中所描述的设计及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的全部费用。15.3 设计收费的计取及结算方式按下列约定执行:(1)总价包干,由乙方按中标价或双方议定的价格实行设计收费总价包干,不论任何情况的变化均不调整。(2)总价包干,当设计总承包范围没有发生变化的,设计收费不调整;当设计总承包范围发生变化的,设计收费结算价=合同设计收费经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本合同乙方实际设计范围内所有分项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经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本合106、同约定设计范围内所有分项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3)按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本合同乙方实际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乘以 的费率(即中标费率或议定费率)计取。 (4)按建筑面积计取工程设计收费。 对本合同乙方实际设计范围内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工程:按有权审核部门审定的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所有分项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乘以_ 的费率(即中标费率或议定费率)计取。 对本合同乙方实际设计范围内可以计算建筑面积的工程:按各单项工程的建筑面积之和乘以 元/平方米单方设计费包干单价(该单价即中标包干单价或议定的包干单价)计取,建筑面积指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中的建筑面积107、。 (5)设计收费包含工程设计费及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费用,计取方式如下:a.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结算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以乙方实际设计范围内的审定工程概算中的各分项工程建安工程费(含外电、外水、燃气工程费)为计费额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的工程设计费,且不高于本项目概算评审审定工程设计费(1-中标下浮率)。如发生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则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有108、关规定执行;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甲方保留对部分特殊专项工程进行专业设计的权力。确需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设计费按扣减后的计费额相应调整,并按专项工程设计费的5向乙方支付主体设计协调费。专项工程设计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专项工程设计人。b.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费用参照XX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穗建CIM20193号)中BIM配套费用计算,结算BIM技术应用费用按照本项目概算评审审定BIM技术应用费用(1-中标下浮率)。16 设计收费的支付16.1设计收费(工程设计费及BIM技术应用109、费用)支付本合同设计费付款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设计费(%)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及电子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款设计费暂定总额的40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设计人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报发包方审核合格后7天内。第二次付款支付至合同约定计算该项目设计费结算额的60概算批复通过,并提供相应BIM技术应用成果(如含此工作内容),设计人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报发包方审核合格后7天内。第三次付款支付至合同约定计算该项目设计费结算额的90完成并提交全套施工图,并提供相应BIM技术应用成果(如含此工作内容),图纸会审结束后,设计人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报发包方审核合格后7天内。第四110、次付款按合同约定计算该项目设计费结算额尾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按规定提交技术档案,设计人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报发包方审核合格后7天内。注: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有效文件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价款。因本合同使用财政资金,委托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委托人人已经按期支付。设计人不能因此主张委托人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因此主张解除合同。16.3乙方分包项目的设计费已全部包含在本合同设计收费总额之内,并纳入本合同一并结算。乙方在申请支付各次设计费时应连同其分包单位的设计费一并申报。 乙方111、承诺: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分包单位支付设计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付款情况予以监督。16.3乙方领取款项前须按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可报销凭证。16.4 甲方委托乙方晒制的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设计成果文件(含施工图纸),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清单加收工本费;没有约定的,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设计人应同时提供等额有效发票:规 格加晒图费(元/张)A0+8A0+6A0+5A04A1+6A1+5A12A2+1.8A2+1.5A21A30.8A40.5第十章 勘察17、勘察范围:17.1 勘察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112、释、部门规章、相关的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和广东省、XX市现行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相关的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2)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3)本项目工程勘察许可等批文(复印件);(4)甲方提供由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5)本合同工程的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现状地形图、场地标高、市政设施图的资料(绿化、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勘察工作范围内地下管线图 (包括电力、电讯电缆、煤气、自来水、污水等各种管道)以及人防设施、洞室等具体位置分布图,上述基础资料由设计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购买,费用已包含在工程设计费;(6)勘察范围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勘察技术要求、技术资料;(7)113、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见本合同附件;(8)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文件;(9)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10)中标通知书或甲方的勘察任务委托书。 17.2岩土工程勘察的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1)勘察任务(内容):在本合同工程(标段)的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地质、岩土工程勘察,并完成勘察报告。(2)详细勘察技术要求:本次勘察工程属于详细勘察阶段。通过现场勘探、原位测试和室内岩土试验,主要查明场区岩土层的分布结构及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的埋藏条件、不114、良地质现象的类型及发育分布状况,据此判断场地的稳定性及影响因素,提供详细准确的岩土工程设计参数,提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方案,指出临时构筑物注意事项_。 17.3工程测量(地形测量1:500)的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1)勘察任务(内容):完成红线范围内1:500地形测量任务,并提供数1:500地形分幅图和总图,提供GPSE级控制测量成果数据 。(2)详细勘察技术要求:_按现行城市测量规范和1:500数字化地形测量规范实施_。17.4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的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1)勘察任务(内容):_查明红线范围内及红线范围外100米内的所有综合地下管线状况,提供综合地下管线图和管线成果115、表资料。(2)详细勘察技术要求:_按XX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定实施。 17.5 水文气象勘察的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1)水文地质勘察任务(内容):_。(2)详细勘察技术要求:_。 17.6室内试验的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1)室内试验任务(内容):_。(2)详细勘察技术要求:_。 17.7其他:_。18、勘察服务18.1地质勘察阶段包括初勘、详勘、施工勘察三阶段,各阶段地质勘察内容与要求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8.2设计单位需对对勘察成果予以分析,提出是否需要验证的建议和意见。18.3设计和施工配合时,应当参与施工验槽,及时解决工116、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18.4针对项目场地采用的勘察技术方案(包括勘察手段、方法、工艺及原位测试、土工试验等),提出本次勘察工作的难点及建议。18.5满足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严格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8.6原始资料记录应当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和整,严禁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记录员对记录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录员不在现场不得开钻施工。18.7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相关标准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应117、当建立和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的内部审查制度,加强勘察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19、勘察人员19.1为确保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乙方为本合同工程派出的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职务、资历、资格须满足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19.2勘察单位应根据勘察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勘察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勘察时段勘察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19.3乙方如为境外机构,应自行配备提供专业翻译一名。19.4乙方承诺投入负责具体勘察工作的人员一名,在履行本合同履行期间,非经过甲方同意118、,不得更换或再参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19.5甲方认为乙方派出的勘察专业负责人,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更换人员通知,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职务、资历、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甲方确认。若乙方对甲方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甲方仍然要求更换,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乙方该人员从甲方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19.6当甲方认为乙方及其分包单位的勘察人员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勘察及勘察服务所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及补充勘察人员,直至满足勘察及勘察服务工作要求为止;否则,甲方有权扣减勘察费直至解119、除合同等。20、 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的法律、相关的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以及广东省、XX市现行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相关的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等要求编制,工程勘察含初勘和详勘报告相关内容。20.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30 套,光盘电子文件 4 套;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超过合同约定套数的,乙方可按每套500 元的标准另行收取工本费。20.2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的质量须一次性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根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的审核。20.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交勘察中间资料,以满足甲方开展有关工作的需要,相关费用已包含120、在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费中。20.4乙方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为准。21、勘察的质量要求21.1乙方在开展勘察工作前,应向甲方提交勘察工作纲要,并按经过甲方审核批准的工作纲要实施开展勘察工作。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21.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范围及技术要求实施勘察工作,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文件并对其负责。21.3乙方应在勘察成果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合同工程勘察涉及到的详细的勘察121、规范、规定及标准(名称、编号与版本)。21.4乙方实际完成的勘察工作量及勘察成果文件由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审核,并须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后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对于超过设计要求的勘察深度的工作量不计算;乙方应确保其提交的勘察成果文件是完整、准确及有效的,且能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根据相关规范、规定进行的审核。21.5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必须经过实地勘察获得,不得采用推断或借鉴,禁止虚假;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合同要求;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含勘察费用)。21.6122、 乙方必须遵行甲方的相关勘察设计、图文、图档工程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乙方自行承担运输、邮寄或电传勘察文件资料(包括中间成果资料)的费用,提交资料、文件等应交至甲方日常办公所在地或甲方临时指定的地点。勘察文件的收发、传送管理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22、勘察费的计取及支付22.1基本原则22.1.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勘察费计取时已综合考虑各种费率变化、物价变动以及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中规定的费用。22.1.2本合同勘察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勘察工作内容及要求的全部费用,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123、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就岩土工程向施工单位作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参加工程测量交桩、水文地质交底、岩土工程验槽、购买有关资料、勘察文件的修改、实施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包括障碍物拆除、开挖、地下管线的修复等)、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勘察作业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以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条件下、不同作业内容、不同复杂程度及高温勘察等一切因素下的勘探作业的费用。本合同条款第22.2款约定综合单价也已包含实施上述所有勘察工作内容的费用。22.2 勘察费的计取及结算方式按下列约定执行:(1)由乙方按中标价或双方议定的价格实行勘察费总价包124、干,不论任何情况的变化均不调整。(2)工程勘察费按如下方法计取: a、岩土工程勘探费结算按实物工作量乘以合同约定的综合包干单价计算。实物工作量指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合同的规定及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完成且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凡“空钻”、“超钻”长度均不予计量),合同综合包干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及进行为配合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辅助测量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等全部费用。 b、工程测量的工程勘察费结算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有关规定,以经甲方批准的实际测量及工作量125、计算,具体按以下约定: 工程勘察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22.3勘察费的支付:22.3.1岩土工程勘探费支付岩土工程勘探费分期支付: 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进场后15天内,支付该项目暂定岩土工程勘探费的20%; 乙方完成外业5天内,支付至该项目暂定岩土工程勘探费的50%; 乙方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及工程结算书5天内,支付至该项目暂定岩土工程勘探费的75%(且不高于甲方初审工程结算书结算价格的7126、5%); 项目基础工程完成时,支付至该项目暂定岩土工程勘探费的90%,且不高于甲方初审工程结算书结算价格的90%,如届时本岩土工程勘探费结算已经政府部门审定的,则支付至审定岩土工程勘探费结算价格的90%; 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至审定岩土工程勘探费结算价格的95%;缺陷通知期限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届满,按政府部门审定岩土工程勘探费结算价格付清余款。22.3.2 工程测量费支付乙方提交全部工程测量成果报告经甲方审核后,编制工程测量结算申请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双方确认审核价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审核价格的95。结算经有关部门审定后10个工127、作日内,甲方按审定结算价格付清工程测量费余款。乙方收款时提供等额有效发票。22.3.3乙方分包项目的勘察费已全部包含在本合同勘察费之内,并纳入本合同一并结算。乙方在申请支付各次勘察费时应连同其分包单位的勘察费一并申报。 乙方承诺: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分包单位支付勘察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付款情况予以监督。乙方未按时按量付款的,应依据本合同条款第28.9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2.3.4乙方领取款项前须按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可报销凭证。22.3.5甲方委托乙方晒制的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勘察成果文件(含施工图纸),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清单加收工本费128、;没有约定的,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设计人应同时提供等额有效发票:规 格加晒图费(元/张)A0+8A0+6A0+5A04A1+6A1+5A12A2+1.8A2+1.5A21A30.8A40.5第十一章 综合考评23、综合考评鉴于本合同工程的重要性,为确保本合同工程质量,甲方将对参与本合同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综合考评的结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章 信息化管理24、信息化管理的要求24.1计算机信息管理的内容和基本要求乙方应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设计项目进行科学管理,全面提高设计管理水平。甲方使用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合同进行管理,乙方是该系统设计、文129、档系统方面的重要信息源之一,乙方应配置和运用该系统进行设计管理。乙方的计算机系统规划、配置和人员等应满足甲方的要求,以确保乙方可正确使用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24.2设计管理a.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分解结构,并将分解结果输入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b.乙方必须及时提供设计包的划分报告,并且把设计包及其所包含的图纸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c.乙方必须及时把设计进度的信息录入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d.乙方应提供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状况的信息报告,应做到正确、完整、及时,但不因此免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有效书面文件的责任。24.3计算机硬件乙方应配置满足计算机工程130、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要求的计算机和工作站来支持日常的设计管理工作。接入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计算机最低配置为:CPU主频1.6GH以上、内存1G以上、硬盘120G 。24.4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在Windows2000或更高版本的操作系统上,计划编制软件由乙方自行负责。24.5人员配备及培训乙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门人员负责支持和维护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并报甲方备案。乙方至少应有1名数据管理和录入人员,负责采集、录入、核对甲方要求提供的信息,并保证数据的及时准确;负责与甲方计算机系统人员协调解决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中出现的问题。上述人员须参加岗位培训,经考核后方能上岗。计131、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软件培训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提供。24.6信息内容、格式及信息传递要求乙方应及时准确地按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容和格式将相关工程信息录入并传递给甲方。如乙方如未能按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将信息录入或传递给甲方,甲方有权缓付或停付本合同价款。24.7信息安全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采用授权用户及密码验证以保证合法用户使用。乙方在接入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资源所有权属于甲方,在执行设计管理过程中,乙方仅可以访问使用与授权相关的信息。第十三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5、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5.1甲方的权利132、:(1)享有乙方勘察、设计文件的版权和全部使用权。(2)乙方在勘察-设计进度、勘察-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等权利;同时,甲方还有权将乙方存在的上述违约事实公诸于众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3)甲方有权聘请施工图审查单位作为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乙方应接受该施工图审查单位按照相关勘察、设计咨询法规和甲方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咨询工作。(4)勘察、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勘察、设计进度的监督权。(5)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甲方的权利。25.2甲方的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及文件,甲133、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具体如下:1) 方案阶段提供的资料设计任务书;立项批复文件;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由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和地形图;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场地标高、市政设施图的资料(绿化、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若本合同不包括勘察工程的,还应包括地质勘察资料等;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版权属于甲方的其他投标方案。2)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的资料甲方对于设计方案的修改意见;政府部门、职能部门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阶段性书面意134、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3)提供勘察相关的文件、资料甲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本项目工程勘察许可等批文(复印件);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现状地形图、场地标高、市政设施图的资料(绿化、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勘察工作范围内地下管线图 (包括电力、电讯电缆、煤气、自来水、污水等各种管道)以及人防设施、洞室等具体位置分布图;勘察范围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如有),勘察技术要求、技术资料;甲方关于设计、图档、图文、工程等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135、面文件、会议纪要等。(2)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勘察、设计费。(3)甲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应酌情签订补充协议。(4)工程实施前,若甲方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派人与乙方的人员一起验收。(5)按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进度和阶段及时将乙方提交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转送相关部门审批,并根据时间表的规定将必要的审批件交付乙方。(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7)甲方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在收到乙方有关勘察、136、设计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每次勘察、设计会议纪要应在该次会议结束后两日内书面交付乙方或于相关网站上公布。(8)甲方应在施工现场免费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不含办公设备)。26、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6.1乙方的权利:(1)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勘察费、设计费。(2)拥有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署名权。(3)设计方案、图纸未审批之前,在不影响工期及合同约定的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修改方案、图纸的建议。(4)有权依据甲方的意图和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进展情况指令各专业勘察、设计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专项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26.2 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完137、成勘察、设计工作外,乙方义务还包括但不限于:(1)在勘察、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充分尊重和理解甲方、代表甲方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对勘察、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约定的部分和没有描述的部分,双方应另行协商。(2)在勘察、设计各阶段,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有权审核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勘察、设计,负责完成由于勘察、设计失误未获有权审核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3)乙方不享有对勘察、设计文件的留置权,由乙方或其分包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给甲方的,不论乙方与其分包单位有何种约定或分工,均不得拒绝或拖延向甲方提交。(4)138、乙方应加强对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恪守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严防重产值、轻质量倾向,确保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2);3)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设计中选用价高质次的材料、设备;4)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在材料、设备的监造或调试过程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进行包庇或以次充好,提高产品验收级别;5)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6)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7)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5)其他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履行的义139、务。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27、甲方的违约责任2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的,除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外,还应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计付定金拖欠期间的利息。27.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进度款的,除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进度款外,还应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计付该进度款拖欠期间的利息。27.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乙方勘察、设计竣工结算款的,除应支付乙方勘察、设计竣工结算款外,还应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计付该竣工结算款拖欠期间的利息。27.4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在乙方能够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140、。28、乙方的违约责任28.1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一般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3000元/次,5000元/次, 10000元/次)。(2)严重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00元/次, 20000元/次,30000元/次)。(3)赔偿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金额。(4)部分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达到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即生效。乙方应在该通知生效之141、日起五天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必须在通知生效之日起三天内停止被解除部分的工作,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所交接资料必须完整且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交接资料不完整或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若因乙方拒交或延误交接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而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赔偿。(5)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即生效。乙方应在该通知生效之日起五142、天内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通知生效之日起三天内停止全部工作,通知生效之日起五天内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天内离场。乙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且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和其它方面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6)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缴纳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分别计算。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结算价款的25%,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设计费总额。28.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累143、计达3次的,另行追加严重违约责任1次;累计承担严重违约责任达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28.3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按本合同条款第29条约定的索赔方式执行。必要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交纳,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主动交纳。28.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与其他勘察、设计人签订勘察、设计协议,其他勘察、设计人有权在乙方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勘察、设计,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不得向甲方或者其他勘察、设计人索取任何报酬。28.5勘察、设计管理、服务方面的违约责任(1)乙方在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或144、履行合同过程中贿赂甲方人员或本建设项目有关主管人员的,视为不正当竞争并并承担严重违约1次。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乙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1款第 (5) 项的所约定的标准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或投入人员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一般勘察、设计人员的,每出现1人次,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该没有投入或者没有按时到位的人员为勘察、设计专业负责人员的,每出现1人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的,按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6)项的约定执行。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宽限期内仍145、未将人员投入到位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接替其工作,另请他人的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勘察、设计费中扣减,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4)乙方纳入甲方统一管理的勘察、设计服务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或者工作不称职的,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到期不更换的,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3)项的约定执行。(5)按合同约定投入的专为本合同工程服务的乙方专职设计管理人员参与其他工程工作的,每发现一人次,视为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人员,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3)项的约定执行。(6)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的,按以下约定处理:1)经甲方同意更换人146、员的,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罚。2)未经甲方同意的,更换一般勘察、设计人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次;更换专业勘察、设计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万元/人次;更换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或者专职设计管理人员、设计代表总负责人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5万元/人次。3)因不可抗力事件(如重病、重伤、失踪、死亡等)造成勘察-设计人员岗位空缺的,乙方必须在出现空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予以补充,但无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未予补充或补充人员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的,视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投入勘察-设计人员,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3)项的约定执行。4)甲方要求乙方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147、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或者乙方主动要求以实际工作能力较高的人员调换实际工作能力较低的现场人员并经甲方批准且经实践证实的,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应支持、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对甲方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第一次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第二次及以后,每发生一次承担严重违约1次,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8)乙方未遵守甲方依据合同条款总则第二条约定所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定的,由乙方按所触犯制度、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所触犯制度、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视作不服从甲方148、的管理工作,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7)项的约定处理。(9)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做好勘察、设计承包管理或配合协调工作,经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发出限期改正通知后3天内,乙方仍未能整改至令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满意的,视作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7)项的约定处理。(10)对于甲方通知乙方(包括乙方分包单位)参加的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进场会、现场问题处理会议、工程验收会议、结算问题处理会议、质保期工作的相关会议等),被通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法定代表人、经报甲方批准同意的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项目负责人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缺席的,每缺席一人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149、(1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招标配合服务,或其招标配合服务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其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令甲方满意的程度的,导致甲方的招标工作不能按时顺利进行的,每确认1次,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12)因乙方未按时按质地提供本合同条款本合同条款第7条、第18条约定的各项勘察、设计服务,导致本合同工程建安费用增加的,乙方按以下公式计算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 = A (B / C) 2其中:A - 实际增加的建安工程费;B - 本合同设计收费(包括工程设计费及其它设计收费)总额;C - 本合同工程审定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总额。(1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投入足够的人员、设备、设施满150、足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信息化管理要求的,视作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款第(7)项的约定执行。(14)如乙方违反合同协议书第6条、第7条的约定,未在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的,经甲方每确认1次,乙方承担1次一般违约责任。28.6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方面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甲方审核同意的勘察、设计进度各类计划要求各阶段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逾期3天以内(或累计达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乙方按1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逾期3天以上(或累计达10天以上)的,乙方按3万元/天向甲方支151、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同时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勘察、设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出现遗漏、错误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因此造成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条款第28.6款第(1)项的约定处理。 (3)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如有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每发生1例,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4)如经过甲方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发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的,第一次时,乙方承担一般违约1次;第二次及以后,每152、违反一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5)如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中含有明显倾向于某一专门厂商生产的设备、材料的描述,或在其设计成果文件中选用了具有专一性、排他性的材料、设备而又未事先向甲方书面报告并详细说明理由的,每违反一次,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6)非甲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并引起工程费用增加的,乙方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在投资控制指标内;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条第(1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及因本合同所述的因新规范、新标准及新规定所引起的设计变更除外。(7)经甲方认可的本合153、同工程施工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施工图审查能力的单位审查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确认,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中存在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6款第(3)项的相关约定执行。28.7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责任:(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突破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的,乙方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1次;乙方应负责修改设计,保证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要求内;如最终因此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条第(1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2)乙方提供的施工图预算经过甲方或施工图审查单位或甲方委托的其它单位审核154、后确定误差超过10%(不含10%)的,乙方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3)乙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投资控制方面的违约相应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7款第(1)项的相关约定执行。(4)如因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文件的缺陷及不完整、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深度不够等原因导致甲方另外发包的专项施工图设计无法满足投资控制的要求,乙方应及时完善、修改相关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加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条第(1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5)因乙方对设计变更随意进行合并、分拆导致本合同工程投资失控,造成实际发生的建安工程费增155、加的,参照本合同条款第28.5条第(12)项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6)在本项目施工招标阶段或施工阶段,因乙方编制的工程概算和(或)施工图预算编制不准确而需要调整概算和(或)施工图预算的,乙方除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外,每出现1次,乙方还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7)由乙方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如果出现工程量偏差绝对值累计额相对于乙方报送总数量,误差率在10%20%的,乙方除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外,每出现1次,还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误差率超过20%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工程预算编制费。28.8勘察、设计分包、转包、违法分包方面的违约156、责任乙方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甲方将严格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因乙方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28.9除上述约定之外,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其他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情节较重的,应当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28.10乙方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及送达程序:(1)认定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2)送达程序:甲方以下列方式之一将书面违约处理决定送达乙方:1)乙方现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2)乙方其他工作人员签收。3)甲157、方邮寄送达。(3)甲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违约处理决定一经送达乙方立即生效。乙方如有足够证据证明不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在收到违约处理决定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并附上有关证据;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且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乙方。在异议审核期间,乙方须正常提供勘察设计服务,不得以审核未确定为由拖延或者中止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第十五章 索赔29、索赔29.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索赔:(1)甲方将自己的索赔意向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在限期内纠正自己的违约行为,否则,甲方将考虑启用履约保函。(2)限期届满,乙方没有采取纠正行为或158、者纠正行为不能使甲方满意的,甲方将索赔意向书面通知本合同条款第30.1条约定的保函出函银行。(3)甲方向银行发出书面索赔意向七天内,乙方依然没有用实际行动纠正自己的违约行为或者纠正行为不能使甲方满意或者纠正行为无法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直接向银行发出正式书面索赔通知。(4)如果通过向银行索赔的方式依然不能完全弥补甲方的损失,则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勘察、设计费中直接扣取。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本合同条款第30.3条的约定向甲方补充提交履约保函。(5)如果通过向银行索赔以及直接扣取勘察、设计费等方式依然不能完全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形式支付剩余索赔额。否则159、,甲方将按本合同条款第32条的约定处理。 29.2在任何索赔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六章 保险与担保30、保险与担保30.1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如下约定向甲方提供设计责任保险和履约担保文件:(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五日内,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条款向甲方提交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经营的保险公司(如为分支机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开出的建设工程设计责任年度综合保险单。(2)乙方不按上述约定购买保险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60、。(3)合同正式签订后十五日内,乙方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格式向甲方提交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 万元的履约银行保函原件。(4)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提交保险单、履约银行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且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建设工程发生损失后,应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做出鉴定结论。30.2乙方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是对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后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担保,乙方的任何一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甲方均有权向出函银行提出索赔。30.3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161、义务的行为导致甲方依据履约银行保函向银行索赔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使得本合同履行期间有效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等于乙方第一次提交的履约银行保函金额。30.4如果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部分解除或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条款第28.1(4)、(5)款的有关约定执行。30.5 合同结算最终定审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银行保函。第十七章 税 费31、税费31.1乙方及其雇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一切收入,必须依照中国税法纳税,税金全部由乙方及其雇员承担。31.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16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XX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必须缴纳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31.3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中国以外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十八章 法律适用及仲裁32、法律适用及仲裁32.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等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2.2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主张,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中国XX仲裁委员会仲裁。32.3在仲裁过程中,除提交仲裁的部分之外,甲、乙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条款。对于甲方依据本合同条款第28条的有关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及时移交资料和退场,同时不得妨碍163、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第十九章 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33、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33.1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他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33.2本合同工程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设计署名权,并可在展览或书刊中进行展示、介绍及讨论其设计模型、外观图片、装饰效果图,但不享有知识产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全部工作的成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勘察、设计文164、件、资料等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勘察、设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责任。33.3乙方保证本合同工程的设计文件、资料等均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33.4甲方拥有乙方为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的完全使用权,并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等的权利(包括但限于用作本项目宣传及工程建设学术研究交流之用等)。33.5如工程需要使用专利技术,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负责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因此而涉及的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6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165、权的,由责任方依法承担有关责任。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34、不可抗力34.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对本合同的勘察、设计或服务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不包括乙方内部的任何纠纷和纷争)等社会事件。34.2自然灾害的范围及其认定方式,按如下约定执行:(1)异常天气:仅指50年(含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10级(含10级)以上的台风。因异常天气袭击工地为确保安全而停工的,乙方应于台风、洪水天气结束之日起七日内,向当地气象部门索取工程所在地台风、暴雨天气资料或报告(含气象实况及对此分析的内容),连同工作日志、现场照片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方可认定为是不可抗力。(2)里氏5166、级(含5级)以上的地震。34.3政府关于本项目政策的重大调整或本项目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也属不可抗力。34.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对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乙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的延误,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提交勘察、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解除与其他35、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35.1本合同的生效及终止按本合同协议书第12条的约定执行。35.2本合同第三篇所列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5.3甲、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35.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167、并在发出通知前7/10/15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即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2条的约定处理。(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35.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同时,有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赔偿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35.6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甲方将其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组织的考核、考评通报、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35.7招标文件第八章“168、合同通用条件”是本合同的补充,本合同及招标文件未约定的事项,如“合同通用条件”有约定的,应按“合同通用条件”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件”与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35.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三篇 合同附件附件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备表工程名称: 勘察设计姓名职务学历职称专业资格从事本工作年限备注附件3: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工程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工程项目地址: 发包人(甲方):XXXX承包人(乙方):为切实加强廉洁工程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各项建筑活动,预防本工程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和廉洁,根据XX市建筑169、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协议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约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建筑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国家、省、市和甲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建筑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机关举报。(五)甲乙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互动形成纵向监督合力,依照本协议书规定,对本工程项目承发包合170、同履行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第二条 甲方责任(一)甲方领导干部和从事该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在建筑活动中须严格遵守以下廉洁从业规定:1.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索取钱物或接受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其它支付凭证等。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物馈赠、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会员资格、高消费娱乐活动。3.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负担的费用。4.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或个人为自己、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等171、支付费用。5.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6.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或暗示乙方购买项目工程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二)合同签订后组织与乙方相关廉洁责任人见面会,进行廉洁工程建设交底,明确廉洁工程建设责任和目标任务、举报方式。(三)加强对合同支付、合同结算等建设管理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审批效能方面的监察检查,提高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四)组织开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五)成立监督工作机构,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72、,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协调给予解决。第三条 乙方责任(一)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行贿或赠送回扣、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好处费、感谢费及其它支付凭证等。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各种形式俱乐部及高消费娱乐等活动。3.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4.不准暗示或要求为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装修住房、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学习培训、经商办企业以及出国(境)、旅游、度假提供方便和支付费用。5.不准介绍和安排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朋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参与173、同甲方工程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二)组织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廉洁从业责任状,明确廉洁责任,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三)按甲方要求参加廉政座谈、法制讲座、参观监狱等活动,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廉洁和职业道德教育,共同筑牢防腐防线。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在乙方提交足够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情况下,甲方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2.甲方人员出现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174、责任。(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有关责任义务的,按本合同规定须承担一次一般违约责任。情节较轻的,可给予书面警告;情节较重的,须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2.乙方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甲方将上报市检察院或监察机关依法查处,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XX市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进行处理。第五条 甲乙双方监管部门1.甲方监督部门:XXXX监督委员会,举报电话:020-81739806。2.乙方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 。 廉政责任人: ,职务: 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条 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七条 本协议书壹式拾肆份,甲方执拾份,乙方执肆份,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属工程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时止。第八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XXXX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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