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地块更新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安装服务合同(4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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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26533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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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地块更新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日 期:2023年 月目 录1. 合同标的42.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43. 合同总价44.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55. 履约保函66. 付款方式和期限67.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78. 进度与实施89. 设计联络810. 制造/监造/检验911. 包装/运输/保管1012. 开箱检验1013. 安装/调试/验收1114. 实物移交1215. 质量保证1316. 售后服务1417. 合同的变更1418. 纠纷解决1519. 不可抗力1520. 违约条款1621. 技术文件1722. 合同生效/失效/终止1723.2、 异议索赔1924. 索赔解决办法1925. 保险2026. 风险转移2027. 知识产权2028. 通知2029. 承诺与保证2030. 其他事项21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XXXXXX地块更新改造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 合同标的1.1. 本合同标的为XXXXXX地块更新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含设计、制造、供货、运输(至安装现场)、装卸、培训、随机附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及图纸的提供及其他3、相关服务等】1.2. 电梯的整机质量保证期:24个月,自每批电梯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发出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志、并且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提交完毕、向甲方办理电梯实物移交手续后的次月之日起。质量保证期最长不超过出厂后36个月,乙方原因除外。1.3. 电梯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详见附件一【设备订货明细表】1.4. 设备的供货范围、技术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技术附页。1.5. 本合同电梯设备由乙方安装,双方另签电梯设备安装合同。采购合同与安装合同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属于乙方内部工作。乙方就电梯设备供货和电梯设备安装对甲方负总责。1.6. 电梯设备供货合同与电梯设备安装合同就同4、一事项的约定条款出现不一致时,解释权和选择权在甲方。2.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2.1. 交货期:项目计划于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确定供货单。乙方应于供货单确定后45日历天内完成生产,生产完成后自接到甲方书面进场安装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设备应运送至项目现场指定位置且自接到甲方书面进场安装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应安装完毕,并在安装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验收取证。(详见合同附件一,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满足乙方实际生产周期的前提下,对电梯合同的交货期作相应调整,甲方根据设备订货明细表提前通知乙方排产。)2.2. 交货批次:按设备订货明细表(详见合同附件一,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满足乙方实际生产5、周期的前提下,对电梯合同的交货批次及具体设备作相应调整)2.3. 交货地点:XX市XX区革新路124号(XXXXXX地块更新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安装工地现场)3. 合同总价3.1. 本合同电梯设备购置及其相关服务合同总价为(含税,税率为13%):人民币: 元(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税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1) 电梯设备总价: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元(2) 随机附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人民币:已含人民币大写:已含(3) 相关服务费用:(未单列的合同中属于乙方供货和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人民币:已含人民币大写:已含3.2. 价格说明(1) 合同价为含税价,包括货物、包装、运杂6、费(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交货)、保险费、使用维护培训、随机附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与货物有关的其他相关服务等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2) 合同生效后的价格有效期为,签约到支付预付款不超过24个月;(3) 设备中所有乙方外购的国内、外配套件和材料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本合同总价中。4.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简称合同附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4.1. 补充合同(协议)及修正文件。4.2. 【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合同】。4.3. 中标通知书。4.4. 投标文件(含附件7、评审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4.5.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澄清文件等)。4.6. 图纸(经采购方确认的)。4.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等。4.8. 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若招标文件标准、要求高于投标文件的,则招标文件解释顺序优先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标准、要求执行。若【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与【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合同】就同一事项的约定条款出现不一致时,解释权和选择权在甲方。当合同文件出现不准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第19条(纠纷解决)或【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合同】条款第18条(纠纷解决)执行。5. 履约8、保函5.1.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同意的格式向甲方提交受益人为甲方、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金额为本合同总价10%的银行独立保函或国有担保公司保函。5.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构成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用履约保函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或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持有的履约保函中的金额用作该等补偿、支付而少于上述条款规定的金额,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付款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交该等差额。5.3. 保函有效期2年,随工期顺延至全部电梯验收合格且全部电梯实物移交甲方。5.4. 履约保函应用人民币,参考合同附件八提供的格式出具。6. 付款方式和期限6.1.9、 付款凭证6.1.1. 乙方每次向甲方申请付款时,需先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支付凭证。乙方提交的申报资料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支付到合同规定的乙方银行帐户。6.1.2. 乙方未能及时提交上述付款凭证,导致甲方未能按时付款,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迟延付款责任。6.2.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6.2.1. 甲方以汇款/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6.2.2. 付款期限6.2.2.1 预付款(本合同总价的30%):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履约保函及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总价30%)后1个月内,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6.2.10、2.2 排产款(当批次电梯的50%) :甲方应当在要求乙方生产前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价款的百分之五十(50%)作为排产款(即“第二期付款”)。乙方在收到排产款后,按合同约定货期生产电梯。 6.2.2.3 发运款(当批次电梯的17%):甲方应在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前(15)天支付当批次电梯价款的百分之一十七(17%)作为发货款(即“第三期付款”)。乙方在收到发运款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运电梯。6.2.2.4质保金付款(本合同结算总价的3%):(1) 合同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2) 质保期满后,并收到乙方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本合同结算总价3%的质保金。6.2.3. 乙方未能及时提交上述付款11、凭证,导致甲方未能按时付款,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迟延付款责任。7.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7.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提供完整的施工现场井道。(2) 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否满足甲方要求,并提出修改意见。(3) 审查确认电梯与其他相关系统的接口设计。(4) 到乙方制造厂或配套生产厂参加各项试验项目。(5) 对乙方生产所使用的图纸和工艺文件等进行审查或抽查。(6)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要对设备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设备供货前,提前通知乙方准确的供货时间。如果甲方提出的时间推迟累计不超过6个月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不向甲方提出索赔。(7)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书面要12、求乙方撤换任何不称职的人员。(8) 由甲方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乙方提供水电接入点。(9) 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付款。7.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电梯及相关服务。(2) 接口责任-.负责电梯与土建、消防、供电、通讯、智能化、精装修等专业施工承包单位接口配合。-.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对接口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负责本方设备故障(如果存在)的及时查找、解决,还有义务及时配合其他接口设备商共同查找、解决接口问题。(3) 乙方已充分了解从送货到安装地点,直至交工验收的整个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如:道路、运输、装卸限制、二次运输、水电接口位置、储存、安装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价格和设备交付的推13、迟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价格变化由乙方承担,交货推迟按违约条款处理。(4) 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乙方负责赔偿义务。(5) 如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水临电,应负责从接入点自行接驳,并缴纳相应水电费用。(6) 如乙方需回收包装物的,须在装箱单上注明,开箱后由乙方回收。(7) 负责合同设备的所有运输(包括工地提运、卸车)、搬运、吊装、分层、就位及安装完毕后施工现场的清场等。(8) 在安装调试及验收过程发现的合同设备规格或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8. 进度与实施8.1. 合同签约后1个月内,乙方必须根据电梯项目工期要求,提交包括从设备的设计联14、络、制造、检验和运输、仓储、土建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最终验收的项目进度计划,否则应按合同第20.3.6条款承担违约责任。8.2. 乙方应确保依照本项目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8.3.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要对电梯设备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电梯设备供货前,提前通知乙方准确的供货时间。如果甲方提出的时间推迟累计不超过6个月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不向甲方提出索赔。8.4. 乙方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识。未能按时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识的,按合同第20.3.15、1(违约条款)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9. 设计联络9.1. 设计联络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进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立即开始设计联络工作,随时和甲方、设计单位进行协商并解决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9.2. 乙方在电梯设计和制造前,应向甲方确认电梯的数量、技术规格和电梯井道、机房等相关技术指标及要求,并对现场井道尺进行复核,同时得到甲方确认后,才可进行生产;甲方之确认,不影响或不免除乙方本合同项下的责任。9.3. 若因甲方提出设计变更,需对电梯的数量、技术规格或甲方对已提交乙方的资料等进行调整或修改,由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修改建议,供甲方、设计单位变更决策参16、考,未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确认,乙方不得进行相关工作。9.4. 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修改建议有不同意见时,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尽快修改,并将修改结果提交给甲方确认,经设计单位确认形成设计变更图纸或变更通知后实施。设计变更内容作为电梯设备合同最终结算的依据。9.5. 设计阶段,双方应完成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9.5.1. 在现场土建条件得到确认的前提下,按照合同及【用户需求书】的各项技术要求,复核电梯井道相关土建图要求、电梯设备的规格参数等。9.5.2. 设计变更:任何一方要作变更都应以书面形式履行变更会签手续,除由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引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外,其他设计变更引致增加的费用均由乙17、方承担。9.6. 设计联络会9.6.1. 设计联络会议的次数、会议的目的、内容、时间应按照合同附件三设计联络计划的规定在甲方和乙方双方之间举行。会议次数,时间、地点视工程需要,由甲方确定。9.6.2. 在联络会议期间,双方应作好记录并由乙方整理经甲方确认后形成会议纪要。9.6.3. 设计联络会的主要内容是技术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 双方对乙方的图纸进行核查;(2) 双方对乙方提供检查的电梯设备型号及主要部件型号进行核对;(3) 双方对乙方提供的电梯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检查;(4) 双方对乙方提交电梯主要部件的来源及采购或制造等情况进行核查;(5) 双方认为需要讨论的18、其它内容。9.6.4. 甲方可在任何时间派人员到乙方和/或其分包商所在的设计部门和工厂考察乙方的设计工作,乙方配合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9.6.5. 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在其履约过程中应及时答复彼此提出的设计问题并提供双方需要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技术资料和信息。9.6.6. 设计联络会由乙方组织,甲方、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等相关单位参加并提出相应意见。10. 制造/监造/检验10.1. 乙方应严格按照企业、国际和中国的有关规范、标准和程序进行生产和测试、检验,所涉及的标准按高标准执行,确保所有部件符合要求。电梯设备全部通过出厂检验后才能供货给甲方。测试、检验的记录应归纳为文档保存,以便查阅、19、审核。10.2. 甲方有权在货物发运前的任何适当的时间派员到乙方的国内工厂对电梯设备进行测试、检验等监造工作。如果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时间充分配合,以便及时进行设备监造工作。10.3. 甲方无论是否进行以及如何进行现场监造或监造结果如何,不影响或不免除乙方依照合同对电梯设备质量承担的保证责任。11. 包装/运输/保管11.1. 包装11.1.1. 电梯设备的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以最新版本为准)或等同的规定,产品的包装须用坚固的新木箱包装,适合长途运输,防湿、防潮、耐粗暴搬运。具有足够的强度,有安全起吊标志20、,能保证多次搬运和装卸。包装箱上应有运输、贮存过程中必须注意事项的明显标志和符号(如上部位置、防潮、防雨、防震、起吊位置、重量等)。11.1.2. 对于有特殊运输要求的设备(如温度、易碎、易变形、易受潮等),乙方必须加强包装保护措施,在包装箱上印有醒目标记。由于包装不良,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欠缺或损害等,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和损失。11.1.3. 设备随机附件必须单独分箱包装,每个包装箱外表面必须标有与装箱单一致的合同号和设备清单及编号,易于被区分。11.2. 发运通知:11.2.1. 乙方应于货物装运7天前,将含有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件数、毛重、尺21、码、货运公司的名称等信息的设备发运通知以传真或快递形式送抵甲方。11.2.2. 乙方应于货物装运3天前,将货运公司运输车辆牌号以传真或快递形式通知甲方。11.3. 设备发运资料11.3.1. 设备发运资料: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记录(包括出厂试验数据)、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外购件清单,如有进口设备(部件),还需提供原产地证明。11.3.2. 设备发运资料一式三份,其中设备包装箱内二份,一份随发运通知快递给甲方。11.4. 如单件货物的重量超过5吨或长度超过9米,乙方应告知甲方其毛重及长宽高;如重量超过10吨(包括10吨)或长超过9米或宽超过3米或高超过2.7米,乙方还应向甲方22、另外提供详细的外箱图形图纸。11.5. 运输11.5.1. 电梯设备从制造到安装现场的所有运输、卸车由乙方负责。11.5.2. 如属危险货物,乙方应有危险性质及运输和紧急处理措施,并告知甲方。11.6. 保管11.6.1. 在电梯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管理,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负担。12. 开箱检验12.1. 开箱12.1.1. 设备到货后一周内,由乙方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开箱检验。按装箱单开箱检查设备型号、规格、品牌、产地、数量。12.2. 检验内容及记录12.2.1. 按装箱单及本合同约定,开箱检查设备(包外购部件)型号、规格、品牌、数量、产地。12.2.2. 23、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损时,双方开箱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入“设备开箱检验记事”表中,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各执二份。12.3. 乙方所提交的随箱资料不符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当批设备,所产生的交货、安装延期责任概由乙方承担。12.4. 开箱问题处理12.5. 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乙方须及时补齐。12.6. 如果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12.7. 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后,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13. 安装/调试/验收13.1. 安装准备13.1.1. 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安装书面通知24、后的10天内必须派出项目部人员到达现场(不少于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计划负责人三人),负责安装的所有管理工作和与甲方的联络。13.1.2. 安装现场勘察: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派其技术代表进入现场完成电梯井道、底坑等土建尺寸的测量和确认工作。确保电梯井道、底坑等土建尺寸符合安装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由乙方负责(包括整改费用等)。13.2. 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负责办理电梯的有关验收申请,确保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志。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3.3. 质量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25、规定、合同及【用户需求书】约定的技术指标(以上技术要求或指标以要求高的为准)。一次验收合格。电梯产品未经合法验收,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方负责。13.4. 电梯的自检和竣工检验13.4.1. 乙方完成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后,根据国家电梯设备安装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质量自检和竣工检验,自检通过后方可进行竣工检验。13.4.2. 竣工检验由乙方主持和组织,甲方、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等单位参加,其目的是全面检查安装质量和整机性能等。13.4.3. 乙方应在竣工检验开始前10天,将每台电梯的安装质量记录和调试记录各1份提交给监理单位。竣工检验除按安装质量记录和调试记录内容进行检查26、外,还应进行整机性能检查。检验项目应符合合同及【用户需求书】的技术要求。整机性能的检验结果填入竣工检验报告,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甲方会签后各执一份。13.4.4. 每台电梯的全部检验项目都应合格,如不合格,必须进行整改。13.4.5. 对整改项目,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会同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甲方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目,该台电梯/自动扶梯被判为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可行的处理意见(包括相关部件更换或整机更换),但不能影响竣工验收按计划进行。13.4.6. 通过竣工检验的电梯,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检进行竣工验收。13.5. 电梯的竣工验收13.5.1. 电梯27、竣工验收时间: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起3个月内甲方组织验收。13.5.2. 竣工验收由乙方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组织,甲方、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13.5.3. 验收依据和标准:国家颁布的电梯施工验收规范和规定、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有关设计变更资料和图纸、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13.5.4. 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乙方操作。对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对不能一次通过竣工验收的电梯,乙方应在完成整改后,再次申请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同时还须根据合同第20.3.2(违约条款)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3.5.5. 对通过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竣28、工验收,但需要整改的电梯,乙方在完成整改后,才能要求甲方签署竣工验收证书。每台电梯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整改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能影响竣工验收的最终期限。如因乙方原因使竣工验收超出最终期限,则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5.6. 进行第二次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竣工验收后仍不合格的电梯,应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全新同型号产品替换,替换安装调试后仍须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被甲方接收,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并按合同第20.3.2(违约条款)条款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6. 电梯的最终验收13.6.1. 最终验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时进行,由甲方主持、乙方29、参加的联合检查。确认电梯能否最终被甲方接受。13.6.2. 最终验收的内容是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整机性能检查和零部件实际质量检查。13.6.3. 任何设备的缺陷均由乙方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乙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等报告给甲方后,再次进行验收,如每次验收仍不合格的,乙方须按21.3.2条款承担违约责任。13.6.4. 每台电梯的零部件实际质量检查和整机性能检查都应合格,通过了最终验收的电梯,由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文件。14. 实物移交14.1. 自每批电梯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发出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识,并且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提交完毕后在30、一个月内,向甲方办理电梯实物移交手续。14.2. 乙方向甲方提供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甲方审核。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每台设备一套,装订成册:(1) 安装单位资质证书。(2) 工程开工报告。(3) XX市电梯设备安装申报表。(4) 安装质量记录。(5) 调试记录。(6) 竣工验收报告(包括XX市电梯设备安装工程竣工资料分部用册和单台用册)、城建档案资料。(7)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8) 广东省技监局电梯检验报告。(9) 单位工程实体交付使用接管确认书。(10) 随机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移交清单。(11) 设备开箱检验单。(12) 整机产品合格证、各进口部件质量保证书、各进口部件原产31、地证明。(13) 安装竣工图(即加盖竣工图章的安装布置图)。(14) 安装图册。(15) 安装验收标准。(16) 使用维护说明书。(17) 节能说明书14.3. 随机附件随设备一起移交。14.4. 乙方在电梯实物移交前须将现场清理干净,将无关的施工设备和材料等撤离现场,保证现场环境洁净、卫生。15. 质量保证15.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可正常使用的电梯设备。其设计、原材料、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应符合合同及【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应保证该电梯能长期连续、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15.2. 乙方提供的电梯设备均应为甲方确认的制造厂的原装产品,乙方须提供制造厂商对主要零部件出厂所32、进行货物出厂的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以及原产地证明等;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或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15.3. 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及【用户需求书】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国际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且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标准。15.4. 质保期内电梯设备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换,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15.5. 电梯的整机质量保证期:24个月,自每批电梯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33、验收合格发出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志、并且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提交完毕、向甲方办理电梯实物移交手续后的次月之日起。质量保证期最长不超过出厂后36个月,乙方原因除外。15.6. 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除无偿更换外,乙方应及时给予维修或更换,由此引起的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等其它一切直接费用由乙方负责。新更换的零部件的质保期则从更换完成、电梯正常运行日起计。15.7. 质保期内,由于人为(非乙方人员)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更换,仅收取零部件成本费用。15.8. 质保期内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34、切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5.9. 不论是否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被证明有缺陷,包括设计、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甲方将有权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可依据检验证书向乙方索赔。15.10. 乙方有关质量保证措施与售后服务承诺见【合同附件二】。16. 售后服务16.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年),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日常使用操作、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设备,乙方还需就设备的功能对甲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在设备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16.2. 乙方在每批电梯向甲方办理电梯实物移35、交手续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24个月的质保期内维护保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合同附件九】17. 合同的变更17.1.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应预先提出变更清单对照表及其变更的依据,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并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双方签署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17.2. 无论乙方提供的货物是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的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17.3.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应提交详细的损失费用清单,经甲方审定后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17.4. 当本合同36、项下货物数量发生变化时,乙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1) 货物数量减少:直接扣除被削减的电梯的货物价格和相应的费用,削减合同总金额。(2) 货物数量增加:按照本合同项下同规格的电梯的货物价格,增加合同总金额;(3) 如果增加的电梯规格不在原合同货物规格范围以内,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有关文件。17.5. 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电梯的规格和功能配置等可能有小幅度变更。原则上这些变更将在原有的档次之内(包括技术参数、功能、材质等),这些变更将不构成调整价格的理由。17.6. 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认为有必要对合同货物进行适当调整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方能继续下一阶段工作。137、7.7. 甲方在工程施工中途变更合同内容以致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补偿或赔偿,乙方应提交详细的损失费用清单送甲方审定。17.8. 上述变更事项经一方提出,另一方须在两周内及时处理。18. 纠纷解决18.1. 凡与本合同有关规则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的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争议应提交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2. 诉讼费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应向败诉方负担。18.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应继续执行。18.4.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汉语是本合同及所有相关附件使用的标准语言文字。19. 不可抗力138、9.1.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下列事件: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政府命令、水灾、冰雹、地震、海啸、台风及其它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事件。19.2.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可预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完成工程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告,证明事故的存在。1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如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1个月内仍不能交货,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甲乙双方均互不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也不没收39、履约保证金。但乙方必须在1个月内如数返还甲方多支付的货款(含预付款)(在冲抵履约保证金后)。如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致使甲方工程进度延后,交货期顺延。20. 违约条款20.1.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 甲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偿付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2)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完成自身的安装条件,造成工期延误的,则乙方的工期顺延。20.3. 乙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的方式20.3.1. 供货设备的违约责任(140、)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2) 乙方所交的货物、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3) 乙方违反合同8.4(进度与实施)条款的约定,未能按时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志的,每延误1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0.2%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延误超过10天,造成甲方一切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4)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41、则构成对甲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20.3.2. 设备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1)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产品型号规格配置等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交货。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零部件),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2) 对不能一次通过竣工验收的电梯,乙方除按13.5.4(安装调试与验收)条款规定进行整改外,还须向甲方支付未能通过验收部分电梯价款5%的违约金;对于进行第二次竣工验收仍不合格的电梯,除应按照13.5.6(安装调试与验收)条款进行整改外,还须按照合同总价款3%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按照13.5.6(安装42、调试与验收)条款进行整改后的骏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每次向甲方支付未能通过验收部分电梯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3) 如按13.6.3条款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乙方须每次向甲方支付未能通过验收部分电梯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部分解除合同。(4) 保修期内发现重大质量不合格问题(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同时乙方按该不合格电梯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责任。20.3.3. 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或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乙43、方应按合同总价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0.3.4. 20.3.1条款第(3)项与20.3.2条款第(2)项在逾期骏工且又未能一次性通过验工验收的情形下合并使用,20.3.120.3.3条款所列违约金累计不大于合同总金额的30%。20.3.5. 因市场涨价、乙方企业亏损或破产等原因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1) 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2) 由于乙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向其他供应商购买电梯,如果该价格比乙方供应电梯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3) 由于乙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工期的延误,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4) 上述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44、银行履约保函或任何付款中扣除。20.3.6. 乙方违反合同8.1条款约定逾期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应按30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20.3.7. 除上述约定之外,乙方有违反其他合同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20.4. 乙方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准。20.5. 电梯经府检测部门验收后,甲方将对用户需求书中(电梯性能要求)项所列电梯性能要求参数组织再次验收检测,如实测值与合同及【用户需求书】约定值存在负45、偏离时,乙方必须负责整改,直至达到要求时,甲方才予以接受。20.6. 不论其他条款如何约定,双方互不就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互相主张权利;本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及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金、罚金及责任赔偿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并且该等损失赔偿是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就可预见损失的所能获得的唯一救济。21. 技术文件21.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应充分、广泛和详细地说明设备及其部件的性能、原理、结构和尺寸以及部件和电子器件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使甲方能够实现对设备的操作、检查、修理、试验、调整和维护。21.2. 乙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46、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和及时性负完全责任。21.3. 乙方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必须按规定使用中文。21.4. 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在设备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有更新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更新部分。21.5. 乙方提供资料的交付时间及数量表:见【合同附件九】22. 合同生效/失效/终止22.1.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22.2. 如果甲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工程终止,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告。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立即停止货物的制造或采购。对于在收到此书面通知前乙方所完成的内容,甲方应在对乙方提交的完成内容费用清单进行审核确认后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47、乙方所完成的产品(部件)归甲方所有。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合同即终止。22.3.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2.4. 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合同的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按一方违约处理。22.5. 解除合同22.5.1. 部分解除合同乙方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乙方在此承诺:(1) 因乙方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2) 乙方在接到部分解除合同的违约通知后,在2天内停止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并将机械48、材料、物件、人员从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场地撤离。(3) 停工3天内,甲方会同监理单位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甲方只承认已发生并投入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工程;对于乙方已安装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在监理单位发出通知的限期内拆除,并清运出工地,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诉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4) 乙方在收到违约通知后,若不按上述约定执行,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滞留在施工现场的物品,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5) 甲方在按本合同所载乙方地址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通知后,甲方就该部分解除合同的电梯项目即可另行与其他单位签订买卖合同,乙方不得阻碍新的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因此向49、其他供应商重新购买、安装电梯,如果重新购买、安装电梯的价格比乙方供应电梯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6) 由于合同解除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2.5.2. 全部解除合同(1) 因乙方违约致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全部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全部解除合同即生效。(2) 乙方接到全部解除合同的违约通知后,必须在2天内停止工程施工,并在10天内将电梯零部件、安装工具、材料、物件、人员从施工现场撤离。停工3天内,甲方将会同监理单位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清点规则比照部分解除合同的情形处理。(3) 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的,甲方有50、权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临时转运到其它堆放处,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甲方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的履约银行保证金中扣除。(4) 乙方在收到违约通知后,甲方就解除合同的电梯项目即可另行与其他单位签订买卖合同,乙方不得阻碍新的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因此向其他供应商重新购买、安装电梯,如果重新购买、安装电梯的价格比乙方供应电梯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5) 由于合同解除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6) 乙方在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后,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作好已施工安装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底、51、移交工作。乙方因未履行上述义务而给买方带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22.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尾款的效力,亦不能免除乙方对已完成实物移交电梯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和保修责任。23. 异议索赔23.1. 乙方对于所提供的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时,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将被拒收货物的已收货款(按合同规定货币)退给甲方,乙方并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增值税、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等。23.2. 在本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及/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发现货物无论任何52、原因引起的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料,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合理的时间内解决问题。但如乙方解决不了的时候,甲方可申请第三方检验,并有权根据第三方检验证明向乙方索赔。23.3. 出厂检验和现场调试、试运行期间,对连续出现三次以上非固定性故障或两次固定性故障的设备应视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合同约定违约处罚。23.4.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未作答复,上述索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253、3.5. 在任何索赔和争议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23.6. 在本合同设备安装、现场试验、质量保证期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24. 索赔解决办法24.1. 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索赔期限或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索赔并不视为甲方放弃54、索赔之权利,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方式之一赔偿:(1) 同意甲方退货,并将退货金额以成交原币和数额偿还甲方,并负担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租费、以及为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2) 按照货物的损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3) 对有缺陷和瑕疵的电梯及其附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新换货物必须全新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货物的质量乙方仍应更换验收合格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4) 如果发生索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后,在双方同意的合理55、的时间内,交运、更换和/或补充的部件,并负责所有的运输风险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和损失。25. 保险25.1.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投保,受益人为甲方)和为派往甲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及其它工程有关险种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乙购保险凭证的复印件。26. 风险转移26.1. 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6.2. 在竣工验收并正式实物移交给甲方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26.3. 在甲方因货物验收不合格拒收情况下,或者解除合同后,货物毁损、灭失的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6.4. 风险的转移,不影56、响因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27. 知识产权27.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乙方应对提供产品所涉及的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甲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纠纷、诉讼、裁决等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7.2.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28. 通知28.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包括快递、传真)或有效电子邮件送达对方,并签收确认。28.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57、的一个日期为准,但电子邮件以确认发送为送达。29. 承诺与保证29.1.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目能安全、稳定运行并能够生产出符合本合同及【用户需求书】所规定的合格产品;29.2. 乙方保证自已是该设备包含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如果有)的合法所有人和/或持有者。甲方若因使用本合同购买的电梯而受第三方指控对上述专有技术和/或专利和/或其他知识产权构成非法利用或侵权,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妥善处理,以及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费用和损害等经济损失。一切由于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纠纷、诉讼、裁决等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9.3.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符合本合同及【用户58、需求书】规定的先进性、工业化和可开发性。29.4.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文件完整、清晰、准确,并能满足合同项目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29.5. 乙方保证按期派遣熟练的技术人员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足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29.6.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没有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其中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29.7. 乙方保证使合同项目达到本合同及【用户需求书】规定的性能和保证数值。30. 其59、他事项30.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0.2. 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附后。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和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即合同附件)。30.3.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0.4. 本合同一式十份,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30.5.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甲方: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授60、权委托人:(签字)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约日期:2023年 月 日签约地点:XX市 (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签约日期:2023年 月 日签约地点:XX市附件一: 廉洁合同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采购报价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61、)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双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物资采购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倾向或苗头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62、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或健身、娱乐等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六)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可能影响工程履行职务的63、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三条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合同作为项目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完成时止。第七条本合同书一式拾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伍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XXXXXX地块更新64、改造项目电梯安装及相关服务合同【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日 期:2023年 月目录1. 项目概况252. 安装电梯的型号规格及数量253. 合同总价254. 履约保函265. 安装施工工期266. 付款方式和期限277. 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288. 总包管理配合289. 项目管理2910. 接口配合2911. 安装调试验收和移交3012. 质量保证3113. 违约条款3114. 售后服务3515. 合同的变更3616. 纠纷解决3617. 不可抗力3618. 技术文件3619. 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3720. 异议索赔3821. 索赔解决办法3922. 保险3923. 风险转移39265、4. 知识产权3925. 通知3926. 承诺与保证3927. 其他事项40(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XXXXXX地块更新改造项目的电梯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合同,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 项目概况1.1. 工程名称:XXXXXX地块更新改造项目电梯安装及相关服务1.2. 工程地址:XX市XX区1.3. 合同内容: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电梯仓储保管、就位(水平、垂直运输)、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志)、质保期内维护66、保养和相关服务。1.4. 电梯的整机质量保证期:24个月。质量保证期最长不超过出厂后36个月,乙方原因除外。1.5. 质量验收标准:本合同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规范。1.6. 本合同电梯设备由乙方供货,双方另签电梯设备采购合同。安装合同与采购合同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属于乙方内部工作。乙方就电梯设备供货和电梯设备安装对甲方负总责。1.7.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与电梯设备采购合同就同一事项的约定条款出现不一致时,解释权和选择权在甲方。2. 安装电梯的型号规格及数量2.1. 电梯的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XXXXXX地块更新改造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附件二【订货明细表】。2.2. 电梯详细规格及67、技术参数垂直电梯17台、扶梯14台。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及合同技术附页。3. 合同总价3.1. 本合同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总价为(含税,税率为9%):人民币: 元(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税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 安装费: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元(2) 调试费:人民币:已含人民币大写:已含(3) 相关服务费用:(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装、报检及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志的所有费用、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费、为安装施工的所有保险费用以及未单列的合同中属于乙方供货和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人民币:已含人民币大写:已含(4) 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含年检费、电梯责任保险):人民币68、:已含人民币大写:已含4. 履约保函4.1.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同意的格式向甲方提交受益人为甲方、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金额为本合同总价10%的银行独立保函或国有担保公司保函。4.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构成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用履约保函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或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持有的履约保函中的金额用作该补偿、支付而少于上述条款规定的金额时,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付款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交该等差额。4.3. 保函有效期2年,随工期顺延至全部电梯验收合格且全部电梯实物移交甲方。4.4. 履约保函应用人民币,由乙方基本户或一般户开户银69、行参考合同附件八提供的格式出具。5. 安装施工工期5.1. 合同签约后5天内,乙方必须根据电梯项目工期要求,提交包括从设备的设计联络、制造、检验和运输、仓储、土建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最终验收的计划书,并且需要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如甲方认为有需要修改的,乙方必须3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修改版的计划书。甲方对计划书的书面确认,不影响或不免除乙方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如乙方修改次数超过3次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含采购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含采购合同总价)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5.2. 如果工程进度实际执行计划或执行计划有调整,甲方书70、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动态响应执行计划,进度受阻时及时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并采取一切合理有效的措施尽量消除工期受阻造成的不良影响。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受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5.3. 项目计划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确定供货单。乙方应于供货单确定后45日历天内完成生产,生产完成后自接到甲方书面进场安装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设备应运送至项目现场指定位置且自接到甲方书面进场安装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应安装完毕具备验收条件,并在安装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验收取证。6. 付款方式和期限6.1. 安装调试费的支付和支付期限6.1.1第一笔安装调试费的支付和支付期限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71、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安装费总额的50%安装进场费。乙方在收到款项后立即开展电梯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6.1.2第二笔安装调试费的支付和支付期限电梯安装完成,在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验收合格,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识,以及通过甲方组织的最终验收后,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安装费总额的47%作为验收后款。乙方在收到款项后,电梯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6.1.3第三笔安装调试费的支付和支付期限电梯实物交接完成,并收到乙方的质保金保函(按本电梯安装合同结算总价的3%,有效期为24个月)及增值税专用发72、票后1个月内,甲方支付电梯安装合同结算总价3%的质保金6.2. 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费的支付和支付期限6.2.1. 由甲方和乙方签订临时使用电梯协议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费暂定总额的50%。6.2.2. 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经第二次验收合格并完成实物交接后15日内按实进行结算,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专用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6.3. 总承包服务费的支付和支付期限总承包服务费:由甲方、总承包人和乙方签订三方协议约定。7. 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7.1. 甲方责任7.1.1. 协助乙方73、按当地建委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开工许可证及有关安全施工手续。7.1.2. 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按时交出符合所安装电梯要求的、整洁的,并经过乙方检验合格的井道。7.1.3. 负责乙方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7.1.4. 甲方应负责协调总包单位提供吊装的场地和现场已有的吊运设备,但现有吊运设备无法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自行解决。7.1.5. 协调配合乙方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识。7.2. 乙方责任7.2.1. 在合同拟定的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74、。7.2.2. 在安装开工前,在甲方协助下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安装施工报批(申报电梯安装开工许可证)及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并承担有关的费用。7.2.3. 组织并参加本工程的设备及材料在到达工地现场后,安装前的开箱检查接收。7.2.4. 安装期间负责设备及材料的保管工作(包括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7.2.5. 负责本合同所规定的设备工程内容和安装后之调试,直至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的设计要求和国家电梯安装规范,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7.2.6. 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验并通过验收,为甲方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识。7.2.7. 在本工程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验75、收合格发出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识后,向甲方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并办理实物移交手续。7.2.8. 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制定措施、教育施工人员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有关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7.2.9. 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和乙方施工用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7.2.10. 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要求的一切合法有效的资质。8. 总包管理配合8.1. 总包管理、配合服务费由甲方、总承包人和乙方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相关事宜。 8.2. 乙方与本项目的总包方签订总承包管理协议,接受总包方的管理,并承担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完全责任。8.3. 乙方完全遵守甲方在76、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颁发的针对本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9. 项目管理9.1. 项目管理总则9.1.1. 甲方将授权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合同等,进行工程管理和总包管理。9.1.2.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9.1.3. 乙方必须接受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协调,对监理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如有异议,应在2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在甲方正式答复前必须继续执行监理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指令。9.2. 乙方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技术文件、设计变更、设备、工程进度、质量资料等,应当经甲方审核批准。9.3. 为保证工程如期顺77、利完成,乙方必须建立一整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体系提交甲方,使工程的进行满足合同的规定。9.4. 项目部和人员9.4.1.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应设立专门的项目部,乙方的项目部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接受和服从甲方项目管理部门,乙方对提供本服务的人员应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及后方支持,并且对他们完成的服务质量负责。9.4.2. 乙方的项目部须功能健全、运作良好有效,以使本项目有序、高效地进行。详见合同附件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一览表。9.4.3. 乙方应自备本合同所需的必要的办公、通讯、交通等设施、特殊仪器、工具,并负担所有费用。9.4.4. 乙方必须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需经过甲方书面78、确认,作为乙方的项目总代表,并与甲方授权代表建立固定工作联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该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9.4.5.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所有人员安排必须由甲方确认。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必须将其拟派出的项目部人员的资格、资历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安排计划交给甲方确认。9.4.6. 乙方必须对乙方派出的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全天候管理,并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甲方,进行汇总并统一管理,严禁施工人员未经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甲方批准擅自进入与本项目无关的地方。9.4.7.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书面要求乙方撤换任何不称职的人员,替代人员的素质不能低于报价承诺且经甲79、方认可,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后三日内予以更换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9.4.8. 所有与乙方组织机构和人员相关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0. 接口配合10.1. 应服从总包单位和机电工程专业单位的协调联合调试管理工作,参加机电工程专业单位组织的相关会议,并按要求完成与其它系统的软、硬件接口设计和实施。10.2. 负责电梯与土建、消防、供电、通讯、智能化、装修等专业施工承包单位接口配合。10.3. 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对接口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负责本方设备故障(如果存在)的及时查找、解决,还有义务及时配合其他接口设备商共同查找、解决接口问题。11. 安装调试80、验收和移交11.1. 安装准备11.1.1. 电梯设备到货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安装计划和进场安装工程师及技术工人人员名单。电梯设备到货后,安装技术工人必须全部按照安装计划或甲方通知到达安装现场。乙方制定详细的安装实施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 每批电梯的到货时间、安装开始时间、竣工验收时间等。(2) 进度计划:每台电梯的吊装、安装调试、竣工检验的进度。(3) 施工方法:电梯进入现场的运输方法、吊装方法等。(4) 人员配备:每台电梯设备安装中的技工人数、安装现场工程师人数、总人数以及资质说明。其中包括由技术提供方派出指导安装的专家名单、次数和工作时间。(5) 工程管理:81、管理机构,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的人员设置及管理办法等。11.1.2. 乙方在安装开工前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电梯设备安装开工许可证,并承担有关的费用。11.1.3. 乙方必须在电梯进场前的5天内,做好现场安装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装期间的临时道路,进场人员的生活和办公场所安排,落实现场设备堆放场地和存放场地,检查电源情况。11.1.4. 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安装书面通知后的10天内必须派出项目部人员到达现场(不少于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计划负责人三人),3天内必须派出安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11.1.5. 安装现场勘察:及时派其技术代表进入现场完成电梯井道、底82、坑等土建尺寸的测量和确认工作。确保电梯井道、底坑等土建尺寸符合安装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由乙方负责(包括整改费用等)。11.1.6. 除非甲方另有通知,乙方应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约定计划执行,并派出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实际执行中,允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已制定计划加以修正。但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和确认。11.2. 开箱检验11.3. 设备安装前,由乙方组织甲方和监理单位组织开箱检验。按装箱单开箱检查设备规格、品牌、数量。(1) 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乙方须及时补齐;(2) 如果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3) 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工期83、拖延,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后,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11.4. 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损时,双方开箱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入“设备开箱检验记事”表中,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各执二份。11.5. 安装期间的保管11.5.1. 在整个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设备的保管由乙方负责,直至实物移交给甲方。11.6. 安装要求11.6.1. 电梯的全部安装工作(包括二次运输、吊装、就位、井道照明、搭棚、现场组装以及安装后的调试工作)由乙方负责。11.6.2. 安装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11.6.3. 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84、识及技术水平而且身体健康,熟悉本合同所述设备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安装本合同的设备,确保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11.6.4. 乙方必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设备安装资质,技术工人应持有上岗证。11.6.5. 乙方必须及时与土建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确保电梯井道、底坑、机房等土建尺寸符合安装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由乙方负责(包括整改费用等)。11.7. 安装现场管理(1) 按时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制定措施、教育全体人员遵守甲方、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工地管理有关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2) 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乙方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85、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吊装工具、棚架、钢牛腿由乙方负责。(3) 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防火措施及施工安全管理;否则,如造成施工人员、其他人员的伤害或设备的损坏,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4) 如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水临电,应负责从接入点自行接驳。负责进场后至离场前的水、电费用,水电费由乙方与总包单位结算。(5) 负责电梯的全部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完毕后施工现场的清场等。11.8. 调试验收移交按双方签订的【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的第13、15条款执行。1286、. 质量保证12.1. 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24个月的质保期服务。12.2. 质保期自每批电梯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发出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志、并且有关技术文件和验收文件提交完毕、向甲方办理实物移交手续后的次月起计。12.3. 施工期间临时使用电梯的质保期按12.1.6和12.1条款执行。13. 违约条款13.1. 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2. 甲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价款,由于甲方原因无故逾期支付相应价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偿付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87、过合同价款的5%。(2)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完成自身的安装条件,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则乙方的工期顺延。13.3. 乙方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承担的方式13.3.1.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 书面警告。乙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每次书面警告,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2) 限期改正。甲方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有权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每次限期改正,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3) 一般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88、时,必须主动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千元/次;若乙方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2次1万元,2次以上(不含本数)2万元/次。(4) 严重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主动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次。(5) 部分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部分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6) 解除合同。当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解除合同即生效。(7) 赔偿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因其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13.389、.2. 3次限期改正责任相当于1次一般违约责任;3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1次严重违约责任。承担3次严重违约责任时,甲方有权单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13.3.3. 根据上述条款各项的规定,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抵扣或在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13.3.4. 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1) 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第7.2.8条、11.7条约定的,无故缺席一次,甲方将发出书面警告,乙方应限期改正,乙方不按要求改正的,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2) 乙方未能按时将设备应运送至项目现场指定位置的, 每延误1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0.2%的违约金,累计违约90、金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延误超过10天,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 乙方未能按时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志的,每延误1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0.2%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延误超过10天,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13.3.5. 组织机构、派驻安装现场人员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建立组织机构、派驻安装现场人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约定为:(1) 乙方违反合同11.1.1条款的约定,不按时提交安装计划、进场安装的技术工人名单或电梯到货的同时,安装技术工人未全部到91、达安装现场的或无故离开的,甲方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改正措施,同时承担限期改正责任1次。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负。(2) 乙方还应按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 乙方如需要调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安装人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调换上述人员,除必须限期改正外,乙方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4) 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若需离开施工现场2日以内需经监理单位批准,若需离开施工现场2日以上需报甲方批准。在其请假离开的时间段内应书面委托其他驻场技术全权代表其行使职权。92、否则每违约一次,甲方将要求乙方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5) 甲方要求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的会议,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会,未经甲方同意不到会者,每违约一次,乙方应当承担限期改正责任1次。13.3.6. 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1)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产品型号规格配置等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交货。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零部件),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电梯设备安装规范进行安装,如有违反,乙方必须立即纠正。上述情况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承担限期改正责任1次;如果乙方超过限期3天内仍不整改的,乙方应承担一般违约责93、任1次;如果乙方超过限期3天以上仍不整改的,乙方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3) 对不能一次通过竣工验收的电梯,乙方除按【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第13.6.3条规定进行整改以及按【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第20.3.2条第(2)项承担违约责任外,对未能按时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和电梯使用标志的,每延误1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0.2%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本合同价款的10%;延误超过10天,造成甲方一切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4) 工程保修期内发现重大质量不合格问题(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达不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属质量保修的问题除外),乙方必须在规94、定的期限内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并按该不合格电梯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责任。13.3.7. 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1) 乙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或处分,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乙方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2次以上(含本数)的,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2) 乙方在甲方或监理单位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2次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3次的,乙方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95、;此类问题的认定,以甲方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13.3.8.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外,乙方应承担事故处理的所有责任和费用、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13.3.9. 工程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1) 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或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3.3.10. 因市场涨价、乙方企业亏损或破产等原因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1) 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全部直接损失。(2) 由于乙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向96、其他供应商购买电梯,如果该价格比乙方供应电梯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3) 由于乙方终止合同,造成甲方工期的延误,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4) 上述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银行履约保函或任何付款中扣除。13.3.11. 乙方违反合同5.2条款约定逾期提交计划书的,应按5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3.12. 除上述约定之外,乙方有违反其他合同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责任、事故等均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13.4. 乙方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通知、通报、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13.5. 经政府检测97、部门验收证明电梯设备安装工程存在安全及质量问题,则乙方应负责相关整改工作,并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13.6. 电梯经府检测部门验收后,甲方将对【用户需求书】中所列电梯性能要求参数组织再次验收检测,如实测值与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值存在负偏离时,乙方必须在3天内负责整改,直至达到要求时,甲方才予以接受,并且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的权利。30.1. 不论其他条款如何约定,双方互不就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互相主张权利;本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及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金、罚金及责任赔偿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30%),并且该等损失赔偿是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就可98、预见损失的所能获得的唯一救济。14. 售后服务14.1. 乙方在每批电梯向甲方办理电梯实物移交手续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24个月的质保期内维护保养服务。双方另签维护保养合同,但维护保养合同的价格已含在本合同总价中。14.2. 在乙方的维护保养期内,保证通过每年的政府检测部门的年检,质保期内的年检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14.3.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服务,主要内容:14.3.1. 日常保养:(1) 电梯维修保须按照【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合同附件九】执行。(2) 乙方应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保养,电梯投运的最初3个月每星期一次,以后每两星期一次进行常规维护保养,由派出的保养人员对99、每台设备进行保养、检查、维护、调整、加油、润滑,使设备保持安全、正常状态,保养经甲方签字确认。(3) 乙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运行需要更换的全部零件、部件及油类。14.3.2. 故障和修理(1) 及时排除故障和进行修理,无偿更换非人为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机件,此服务每天24小时内随时提供。14.3.3. 定期检查(1) 乙方应每3个月对每台电梯和扶梯的工作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向甲方提交检查报告。其内容至少应包括:故障次数、故障类型、处理方法、处理后的效果、所有安全装置状态和设备现有工作状况等。15. 合同的变更15.1. 当本合同项下货物数量发生变化时,乙方同意按以下办法处理:(1) 货物数量减少100、:直接扣除被削减的货物相应的安装费用。(2) 货物数量增加:增加拟增加的货物相应的安装费用。(3) 如果增加的电梯规格不在原合同货物规格范围以内,则安装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有关文件。15.2. 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电梯的规格和功能配置等可能有小幅度变更。原则上这些变更将不低于原有的档次(包括技术参数、功能、材质等),这些变更将不构成调整价格的理由。15.3. 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认为有必要对合同货物参数进行适当调整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经双方协商签署有关文件后,方能继续下一阶段工作。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15.4. 甲方在工程施工中途变更合同内容以致造成乙101、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损失部分进行补偿,乙方应提交详细的损失费用清单给甲方审定并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甲方对该损失不予认可。15.5. 上述变更事项经一方提出,另一方须在两周内及时处理。16. 纠纷解决16.1. 凡与本合同有关规则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的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争议应提交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2.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应继续执行。16.3.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汉语是本合同及所有相关附件使用的标准语言文字。17. 不可抗力17.1.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102、且不可克服的下列事件: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政府命令、水灾、冰雹、地震、海啸、台风及其它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事件。17.2.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可预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告,证明事故的存在,并应当尽一切努力减少损失。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如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工期满后1个月天内仍不能完成本合同内容,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甲乙双方均互不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也不没收履约保证金。但乙方必103、须在1个月内如数返还甲方多支付的价款(含预付款)。18. 技术文件18.1. 所有技术文件应按甲方、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规定统一编制。18.2. 所有技术文件应首先经过监理单位的审核、签字后,由监理单位提交甲方确认、批准。18.3. 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关于图纸、文件的编制规定,向甲方提交图纸、报关设备的技术规格、设计标准、分析报告、计算书和规定的所有其它文件。文件应有监理审核签字,证明提交的资料是用于本工程且正确无误的。初步方案的图纸、技术规格及设计文件,只作为参考资料,并应在封面上用印章或标记清楚地予以表示。18.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应充分、广104、泛和详细地说明设备及其部件的性能、原理、结构和尺寸以及部件和电子器件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使甲方能够实现对设备的操作、检查、修理、试验、调整和维护。18.5. 乙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和及时性负完全责任。18.6. 乙方提供的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必须按规定使用中文。18.7. 图纸、手册和技术文件在设备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有更新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最新的更新部分。18.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技术文件提供或者泄露给第三方。18.9. 乙方提供资料的交付时间及数量表:见【合同附件十】19. 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19.1. 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单位盖章105、后生效。19.2. 如果甲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工程终止,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告。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立即停止相应工作。对于在收到此书面通知前乙方所完成的内容,甲方应在对乙方提交的完成内容费用清单进行审核确认后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合同即终止。19.3.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9.4. 如果甲方或乙方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合同的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按一方违约处理。19.5. 解除合同19.5.1. 部分解除合同乙方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乙方在此承诺:(106、1) 因乙方违约致部分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2) 乙方在接到部分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通知后,在2天内停止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并将机械、材料、物件、人员从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场地撤离。(3) 停工3天内,甲方会同监理单位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甲方只承认已发生并投入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的工程;对于乙方已安装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的限期内拆除,并清运出工地,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诉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4) 乙方在收到违约责任通知后,若不按上述约定执行,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107、方滞留在施工现场的物品,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5) 甲方在按本合同所载乙方地址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通知后,甲方就该部分解除合同的电梯项目即可另行与其他单位签订相应买卖合同,乙方不得阻碍新的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因此向其他供应商重新购买、安装电梯,如果重新购买、安装电梯的价格比乙方供应电梯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6) 由于合同解除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9.5.2. 全部解除合同(1) 因乙方违约致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全部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通知,该通知送达乙方时全部解除合同即生效。(2) 乙方接到全部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通知后,必须在2天108、内停止工程施工,并在10天内将电梯零部件、安装工具、材料、物件、人员从施工现场撤离。停工3天内,甲方将会同监理单位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清点规则比照部分解除合同的情形处理。(3) 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的,甲方有权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临时转运到其它场所堆放,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由乙方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甲方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 乙方在收到违约责任通知后,甲方就解除合同的电梯项目即可另行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乙方不得阻碍新的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因此向其他供应商重新购买、安装电梯,如果重新购买、安装电梯的109、价格比乙方供应电梯的价格高,差价部分应由乙方赔偿。(5) 由于合同解除引致甲方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6) 乙方在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后,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已施工的安装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底、移交工作。乙方因未履行上述义务而给甲方带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尾款的效力,亦不能免除乙方对已完工项目的保修责任。20. 异议索赔20.1. 在本合同设备安装、现场试验、保证期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或安装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材料的损110、坏以及安装达不到合同的约定,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安装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重新安装的费用和风险。20.2. 现场调试、试运行期间,对连续出现三次以上或两次固定性故障的设备应视为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合同约定处罚。20.3.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未作答复,上述索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20.4. 在任何索赔和争议期间,不论索赔是否有据,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111、务。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不履行或拖延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20.5. 在本合同设备安装、现场试验、质量保证期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20.6. 事故索赔:凡与乙方或其分包商为本合同目的而雇佣的任何人员的伤亡有关而导致的所有损失、开支或索赔,乙方应对之负责并保证甲方免于上述损失、开支或赔偿。21. 索赔解决办法按双方签订的【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的第24条款执行。22. 保险22.1.112、 派往甲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及其它工程有关险种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已购保险凭证的复印件。23. 风险转移23.1. 在竣工验收合同并正式实物移交给甲方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23.2. 在甲方因货物验收不合格拒收情况下,或者解除合同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3.3. 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24. 知识产权24.1.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25. 通知2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包括快递、传真)或有效电子邮件送达对方。25.2. 通知以送达113、日期为生效日期。26. 承诺与保证26.1.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目能达到要求的技术指标,安全、稳定运行并能够满足用户需求;26.2.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文件完整、清晰、准确,并能满足合同项目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26.3. 乙方保证按期派遣熟练的技术人员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足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26.4.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没有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其中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27. 114、其他事项27.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2. 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附后。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和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7.3.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7.4. 本合同一式十份,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27.5.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甲方: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115、)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约日期:2023年 月 日签约地点:XX市 (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签约日期:2023年 月 日签约地点:XX市附件一: 廉洁合同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采购报价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116、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双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物资采购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倾向或苗头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117、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或健身、娱乐等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六)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可能影响工程履行职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118、。(四)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三条规定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合同作为项目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完成时止。第七条本合同书一式拾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伍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二: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119、方【工程发包方全称】:乙方【工程承包方全称】: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施工过程中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双方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本项工程安全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范围: 。 二、甲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120、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严格审查乙方营业执照、技术资质等级、从业人员持证情况、设备设施资质等,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承包单位。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本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双方在安全技术交底书上签字确认。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对本工程范围内乙方的施工生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权进行监督、检查。5.甲方有权视情况对超过一定时间,工期较长的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入驻工地前的安全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6.甲方检查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121、时,有权立即制止纠正或责令整改或停工整顿,并可按甲方有关安全处罚规定予以处罚。甲方书面责令整改或停工整顿必须组织验收,对乙方拒不执行或屡次再犯或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甲方可将乙方清退出场。7.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救护便利。8.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9.甲方为乙方施工人员、车辆、机械、设备设施进出施工场地及用水、用电供应等提供便利。10.本协议项下工程若存在委托第三方监理的情况,则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相应监理合同的条款视情况做好有关的统筹与协调工作。三、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1.贯彻执行国家及XX市有关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遵守甲方的安122、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落实、检查和管理。2.乙方不得承接、承建超越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不得将承包工程项目再次转包。3.本协议项下工程若存在委托第三方监理的情况(其将根据监理规范和工程的设计、建造、施工、安全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监理),则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合他们的监理、检查以及在安全方面的监管工作。4.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给甲方备案,对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5.乙方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负责施工前专项安全教育,告知本岗位作业危害和操作规程,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档案,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所持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将123、培训记录、证书等资料报备甲方,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施工作业。乙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强化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6.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应负责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乙方在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委派至少一位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和工作经验的人员专门124、负责施工安全监管,当乙方施工影响甲方生产作业时,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当需要甲方停止作业配合施工时,乙方应主动提出不得强行冒险施工。9.乙方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安全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权检举和控告。10.乙方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车辆、机械、设备设施等的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备,并按甲方要求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相关证件,凭证进出施工场地,如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办好施工场地出入证。11.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带和使用,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125、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12.乙方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缴纳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查。13.乙方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和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对甲方下发的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消除。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非责任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报告。14.乙方服从甲方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并对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负责,约束本方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的生产场所或设备,按甲方要求堆放工程材料和停放车辆或施工设备设施,不得在甲方批准区域以外的任何地方施工。15.乙方要做好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组织机构126、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等;未经批准不得在所辖施工区域内搭建工棚等易燃建筑,不得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等;施工中产生明火作业时,需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施工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工程中要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控,动火结束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留下任何火灾隐患方可离场。16.乙方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符合XX市有关安全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使用非责任区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前,应向甲方申请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并负责使用期127、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负责。17.乙方对本单位施工所需的用电设备及其用电安全全面负责,用电设备、电缆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和措施,严禁电缆、电线雨天裸露作业或电缆、电线过水。需甲方提供用电、用气、用水的,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双方制定临时使用方案后方可按规定使用。18.乙方对本单位施工所需自带或租赁的车辆、机械、设备、设施、工属具等的安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检测,特种设备取得国家机关颁发的使用证,并在有效期内。而且这些车辆、机械、设备、设施、工属具等在办理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提供国家机关颁发的使用许可资质128、证明等有关资料,严禁自带没有相关使用许可资质证明资料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机械、设备、设施、工属具进入甲方区域。由甲方提供的车辆、机械、设备、设施等在交付前双方检查进行安全确认,交付后由乙方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车辆、机械、设备、设施等。19.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规定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同时,有义务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其它本协议中未提及的规定,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和制度办理,并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四、责任和索赔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甲129、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4.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以事故调查报告书为准。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五、其他事宜1.在工程进行期间,当出现安全、保卫违规情况130、或发生安全、保卫事故等情况,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信誉损失的,甲方据实计算扣款额,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予以扣除,累计扣款总额如超过本合同价款的,超出部分乙方仍须承担。2.乙方对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要求不清楚时,应先咨询甲方意见后再施工,甲方应予以配合。3.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 合同,甲、乙双方承诺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己方责任,如有不履行或履行部分己方责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损失及后果。4.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与甲、乙双方签订的 合同(填写甲乙双方针对本协议项下建筑工程施工事宜所签订合同的合同名称,下称“主合同”)同等效力,主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5.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6.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7.补充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对本协议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另附专用条款约定。(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