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方案(2021-2025年)(4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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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长 汀 县 矿 产 资 源 总 体 规 划(2021-2025 年)长长 汀汀 县县 人人 民民 政政 府府二二 0 0 二二年三月二二年三月-5-长 汀 县 矿 产 资 源 总 体 规 划(2021-2025 年)规划编制单位:长汀县自然资源局龙岩市大地矿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完成时间:二 0 二二年三月-6-目录目录目录.6 6总总则则.1 10 0第一章第一章现状与形势现状与形势.1 11 1一、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11二、第三轮规划实施成效.13三、形势与要求.17第二章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1 19 9一、指导思想.19二、基本原则.19三、规划目标.2、20第三章第三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2 24 4一、勘查开发区域布局.24二、重要矿种勘查开发方向.24三、规划分区管理.25第四章第四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2 27 7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27二、矿产资源勘查.27三、勘查规划区块设置.27第五章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3 31 1一、落实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31二、开发利用强度调控.31三、开采规划区块.32四、优化开发利用规模结构.33五、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34六、保护资源,保护矿业权人正当权益.35-7-第六章第六章规范布局建筑用砂石3、矿山规范布局建筑用砂石矿山.3 36 6一、市场需求预测.36二、建筑用砂石矿山设置原则.36三、机制砂石规范布局.38四、规范尾矿废石及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管理393 39 9 第七章第七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绿色矿业发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绿色矿业发展.4040一、总体要求.40二、绿色勘查.40三、绿色矿山建设.40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42五、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43六、规划目标.45第八章第八章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的监管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的监管.4 46 6一、监管手段.46二、储量动态管理.46三、形成部门执法合力.46四、强化执法监察管理职能.47五、矿产资源国有4、收益应收尽收.48六、加强矿山安全生产.48第九章第九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5 50 0一、加强组织领导.50二、加强宣传.50三、加大资金支持.50四、强化监测评估.51五、推进“净矿”出让工作.51六、严格监督管理.52七、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52-10-总则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全面统筹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等活动,加快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和矿山企业转型升级,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然资源部5、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福建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龙岩市主体功能区规划、长汀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长汀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特制定长汀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促进矿业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规划是未来5-10年长汀县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6、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辖区内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均应与本规划相衔接。规划适用范围为长汀县所辖的18个乡(镇)的行政区域。规划适用范围为长汀县行政辖区内的矿产资源。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11-第一章现状与形势一、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一)长汀县自然经济社会概况长汀县位于福建西部,是福建的西大门,地理位置东经 116004511639 20,北纬 2518 40-260205,南与广东近邻,西与江西接壤,是闽、粤、赣三省的边陲要冲。2020 年末长汀县国土面积 3099km2,辖 18 个乡(镇),299 个村(社区)委会,总人7、口 55 万,属福建省第五大县。境内交通便利,龙赣铁路、龙长高速公路、319 国道、534 国道和 205 省道在城区交汇,直达赣、湘、鄂、川和福建各地,起着承西启东的交通枢纽作用。境内地势东西北高、中南部低,最高峰是童坊镇石壁峰,海拔 1459m,最低处为羊牯乡汀江河口,海拔高程 238m。属南亚热带气候类型,气候温和,平均气温 18.3C,无霜期 260 天,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 1750.0mm。长汀县区位优势明显,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源远的客家文化、丰富的革命文化等“三位一体”的文化特色,2020 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309.77 亿元,比增 4.9%。(二)8、矿产资源现状长汀县矿产资源总体较贫乏,发现矿种 24 种;金属矿种主要有稀土、铁、钨等;非金属矿产主要有水泥用灰岩、白云岩、饰-12-面花岗岩等。截至 2020 年末,经地质勘查、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11 个,其中金属矿产 4 种,非金属矿产 7 种,探明矿产地(上表矿区)22 处(详见专栏一),中型矿床 3 处,小型及以下矿床 6处,钨矿、铋矿、脉石英、饰面用玄武岩和饰面用花岗岩等矿产探明资源储量占全市的 20%以上。受区域性构造和岩浆活动的影响,总体非金属矿产多、贫矿多,规模小、赋存条件复杂。辖区面积约 35%为不同时期侵入的花岗岩,岩石中稀土元素丰度高、风化厚度大,受南方气候条件影响,稀土9、资源丰富,是典型的南方风化壳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床,河田矿区成为龙岩市稀土重点矿区。专栏一专栏一截止截止 20202020 年末长汀县主要矿种资源储量简表年末长汀县主要矿种资源储量简表序号矿种矿区数资源储量单位2020 年末资源储量占全市比(%)查明保有1铁矿1矿石 千吨271.20271.200.062钨矿1WO3吨2732.582732.5871.223铋矿1铋 吨275.44275.4464.204稀土矿5稀土氧化物 吨11848.9311416.341.345冶金用白云岩1矿石 千吨756.00730.000.616冶金用脉石英6矿石 千吨1480.21942.8031.617水泥用灰岩210、矿石 千吨5156.424355.900.318制灰用灰岩2矿石 千吨1516.90716.905.929高岭土1矿石 千吨343.7081.000.1510饰面用玄武岩1矿石 千立方米131.80105.8010011饰面用花岗岩1矿石 千立方米9555.009550.0028.76(二)矿产资源勘查现状截止 2020 底,全县现有探矿权 2 个,长汀县曾坑矿区铜多金属矿地质详查和长汀县长兰矿区铁多金属矿地质详查,勘查矿种-13-分别为铜矿及铁矿,均为详查阶段,探矿权面积合计 3.30km2。(三)矿产资源开发现状至 2020 年末长汀县持证矿山 16 个(详见专栏二),开采矿种4 个,其中11、重稀土矿山 2 个、石英岩矿山 3 个、高岭土矿山 1 个和建筑用石料矿山 10 个;大型矿山 1 个,中型矿山 9 个,其余 6 个为小型矿山,大中型矿山比例 62.5%。多数矿山受市场需求或资源状况影响而停产,年末矿山从业人员 167 人,合计开采矿石量51.27 万吨,矿业总产值 0.20 亿元。专栏二专栏二20202020 年度长汀县主要矿种开发利用情况表年度长汀县主要矿种开发利用情况表序号序号矿种矿种矿山数(个)矿山数(个)从业人从业人数(人数(人)核定生产核定生产规模规模(万吨万吨/年年)实际采矿实际采矿(万吨(万吨/年年)总产值总产值(万元)(万元)合计合计大型大型中型中型总计112、61916730151.272019.491重稀土矿222360.000.002高岭土1260.000.003冶金用脉石英31291.2160.504建筑用砂石1019131250.050.071958.99二、第三轮规划实施成效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以来,长汀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等多种手段,切实强化规划实施,实行严格的矿产资源管理和保护措施,建立多渠道投入格局,引导社会力量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和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大力研究与推广先进适用的矿产勘查、开采、选冶、加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1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平,增13、强了矿产资源对资源型产业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基本实现或完成第三轮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详见专栏三)。(一)地质找矿取得一定成绩认真落实省级勘查规划布署,完成 1:5 万矿产地质调查 1 幅(长汀幅,图幅号 G50E013010,面积 370km2),圈定高磁异常 8处,水系沉积物量圈定单元素异常 230 处,综合异常 22 处;分析了区内金、钨典型矿床特征,总结了区域成矿规律。在此基础上划分出 3 个成矿远景区,并对区内的矿床资源潜力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评价和预测,圈定了 9 个最小预测区,结合地物化成果,优选出 7 个作为预测靶区,提交了大元坝钨多金属矿、鸳鸯村多金属矿 2 处找矿靶区14、。完成全县 1 5 万农业地质调查评价工作,覆盖全县区域范围,优选基本农田连片、典型污染等地区进一步开展 1 1 万调查评价,为今后的土壤监测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开发利用现状调查、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等重要县情调查项目全面完成,进一步摸清了长汀县重要矿产资源家底。(二)矿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严格执行规划制定的矿业权管理措施,2020 年末全县持证矿山由 24 个减少至 16 个,大、中型 10 个,大中型矿山比例62.5%,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矿业结构布局,矿产开发结构由“多、小、散、低”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稀土和钨矿等重要-15-矿种开采总量调控落实到位。(三)节约与综15、合利用矿产资源水平明显提高为使矿产资源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坚持政策引导和重点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鼓励矿山企业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资源储量管理动态监测和“三率”指标的考核;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废水利用,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水平,拓展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领域,充分利用尾矿资源中的有用成分,提高尾矿综合利用率。(四)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全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和水平,在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绿色矿业发展理念,统筹考虑矿产资源开发、区域产业发展布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16、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矿业生态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大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了矿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着力打造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样板区和“绿色、环保、生态、观光”的公园式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十四五”规划期间,已布置3个建筑用石料矿山按要求创建省级“绿色矿山”,尚未通过验收。-16-抓好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截至 2020年底,全县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 501 公顷,目前“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景观区、17、居民集中生活区,交通干线、主要干流)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青山挂白”状况已基本得到治理。(五)矿产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全面实行矿业权招拍挂和网上公开出让制度;试行基准矿价评估制度;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建成并运行与移动执法系统对接的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管理信息系统,矿政综合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加强对露采矿山的综合环境保护治理和监管,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加快了绿色矿山建设进程。专栏专栏三长汀县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长汀县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工作内容工作内容218、0202020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基础地质1:5万矿产地质调查完成图幅2个,提交找矿靶区10处。未完成1:5万农业地质调查覆盖全县县域范围完成矿产勘查矿产勘查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3处未完成重要矿产新增资源储量稀土(REO)5000吨未完成地热1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保护控制性矿种年开采总量稀土氧化物(REO)省厅下达指标内完成钨矿省厅下达指标内矿产地储备数量2处2处完成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矿山总数24个16个完成大中型矿山比例35%62.5%完成矿山“三率”达标率100%100%完成绿色矿山数量比例35%0%未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0公顷501公顷完成-17-(六)19、上轮规划实施存在主要问题1.部分建筑用砂石土矿山布局与生态保护相冲突。上轮规划划定了普通建筑用砂石土允许开采区和规划开采区块。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长汀县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部分建筑用砂石开采规划区块受生态红线、生态公益林影响,无法设置矿业权。2.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不够充分。“矿地矛盾”一直存在于矿产业发展中,由于二者之间规划主体不同:二者在产权制度、空间布局、审批管理等方面均存在差异,规划实施过程中常产生矛盾,需加强衔接。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结构不够合理。规划实施以来,长汀县在矿业开发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矿山结构和布局明显得到改善。但是从总体来看,在矿业总量平衡、政策20、导向、结构调整和布局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一是矿山布局仍不够合理,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采的任务仍需要进一步落实;二是矿业上、中、下游比例不够协调,探、采、选、冶、加工等产业链结构不尽合理。4.第三轮规划期间尚无通过省级以上验收的“绿色矿山”。三、形势与要求“十四五”时期,是福建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是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是今后五年发展的主旋律,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是当前一项-18-重要任务。全面实施生态文明21、试验区、建设“生态美”新福建要求加快绿色矿业发展。目前,长汀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还较粗放,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稀土资源丰富,受开采技术条件限制,未能实现规模开采;部分矿山尤其是小型矿山资源浪费现象依然存在;矿产开发导致的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及诱发地质灾害等局部环境问题时有发生;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艰巨,亟需进一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促进绿色矿业发展。保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建设“百姓富”新福建要求提高资源保障能力。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对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的需求,重点产业和新型能源产业发22、展对矿产资源需求(尤其是稀土)仍将维持高位运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产业优”新福建要求加快矿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长汀县矿产品深加工少、产业链短,竞争力不强,矿业企业经营困难。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机制活”新福建要求加快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当前矿业经济下行,矿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不足,同时资源约束趋紧、生态问题突出、民生诉求多元等相互交织,矿产资源管理领域深层次矛盾亟待解决。矿产勘查开发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矿业权退出程序还不够规范,因政策性退出或关闭的矿业权补偿制度缺失,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障有待加强,亟需深化改革,加快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管理方式转变,增加矿业发展活力动力。-23、19-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二、基本原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保护生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障民生,加强监管”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的总体战略布局,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坚持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从严从紧,有保有控,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加24、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提升资源利用质量和综合效益,建立符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求的节约、高效、绿色、和谐、可持续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新格局,为建设“体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长汀提供矿产资源支撑与保障。则(一)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以“绿色福建”为导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二)坚持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推进地质工作多元化服务,强化资源接替和储备,-20-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三)坚持节约25、集约原则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强资源保护,严格准入条件,优化开发布局结构,推广先进的采选技术与设备,促进资源合理高效综合利用,强化资源利用监管力度,促进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四)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突出差别化管理政策,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规范有序、监管有力的矿业市场体系,增强矿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三、规划目标到 2025 年,地质工作服务领域持续拓展;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加快推进,与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总体格局充分衔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格局更加优化;战略性矿产资源统筹和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支撑保障26、发展战略更加有力;地质资料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准确掌握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实现矿产资源总量管理,矿业规模化、绿色化、智能化、节约集约化水平显著提升,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实现突破,矿业权市场更加健全,勘查活跃、开采有序、利用高效、布局合理、绿色低碳的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一)基础地质工作程度不断提高力争完成1:5万矿产地质调查2幅,面积940km2,全县覆盖率达60%以上,地质资料信息化程度大幅提高,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21-善,基础地质工作服务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二)重要矿产资源保障更加有力重点开展稀土和地热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27、工作,力争提交大中型矿产地2处,新增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在稀土、新能源矿产调查和勘查开发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三)矿业经济重点开采稀土、硅石和高岭土等矿产,新建 1-2 个机制砂矿山,至 2025 年,实现原矿产值达 1 亿元,带动相关产业实现工业产值达 20 亿元以上。(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制度集成创新监督管理继续深化,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的空间规划及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一体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1.控制持证矿山总数不超过 15 个(其中砂石土矿山不超过 7个),大、中型矿山所占矿山总数的比例45%。2.在控制矿山总数的前提下,拟新设稀土、机制砂等矿种开采规划区块,并视实际情况逐步投放28、市场。3.新建、生产矿山严格按照最低开采规模、服务年限和矿山“三率”等指标要求,矿山“三率”水平指标达标率 95%。4.对保护性开采的矿种实行总量控制,具体落实上级规划要求。(五)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与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执行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大中型矿山率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到 2025 年,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22-及时治理,全面落实矿山治理修复,实现矿山治理修复投资多元化。制度集成创新监督管理继续深化。建立完善净采矿权出让制度,矿产资源开发的空间规划及用地用林29、等要素保障、统筹协调一体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矿山生态修复实现投资多元化,加快落实矿山治理修复;全面落实矿山治理修复。(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托技术队伍,运用GNSS、无人机定期进行现场核查,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多部门矿产资源执法信息共享共用、联动执法的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疑似违法采矿图斑现场核查率 100%、发现违法采矿行为的查处率 100%。(七)展望目标到 2035 年,战略性矿产资源储量明显增加,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明显优化,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与生态文明实验区相协调的30、绿色矿业格局基本形成,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需达到100%。专栏四专栏四长汀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指标长汀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类别类别指标名称及单位指标名称及单位规划指标规划指标指标属性指标属性矿业经济采矿业产值(亿元)1.0预期性采矿业产值年增速(%)15预期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覆盖率(%)60预期性勘查规划区块面积(km2)43.3355预期性探矿权数量(个)12预期性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个)2预期性纳入国家、省级矿产地储备数(个)1预期性重要矿产新增资源量稀土矿(REO)5.0万吨预期性脉石英100万吨预期性-2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开采规划区31、块面积(km2)31.7563预期性矿山采矿权数量(个)15约束性其中:砂石数量(个)7约束性大中型矿山比例(%)45约束性矿山“三率”水平指标达标率(%)95预期性稀土矿 开采总量按上级下达任务开采约束性矿区生态保护修复边开采边治理矿山比例(%)100约束性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比例大型矿山90预期性中型矿山80小型矿山50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亩)227.75预期性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疑似违法采矿图斑现场核查率(%)100约束性发现违法采矿行为的查处率()100约束性-24-第三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发展战略及省级矿产资32、源规划制定的矿产开发与保护布局,兼顾重点流域保护要求,结合长汀县矿产资源分布规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资源环境保护要求,构建勘查开采定位明确、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区域上和产业上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有关部署,以稀土等战略性矿产为主,依托河田、三洲等大、中型稀土矿区(保有稀土氧化物 11416.34吨),为稀土工业园提供资源保障,实现“一县一矿一产业”,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重要矿产资源科学合理利用。一、勘查开发区域布局按照“保护优先、优化开发”的原则,加强33、长汀县河田三洲稀土矿区矿产聚集区成矿规律和成矿预测研究,重点开展稀土、脉石英、地热等矿种勘查。依据资源禀赋状况,鼓励大中型矿床与重大产业项目相配套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区域统筹和产业延伸,着力培育稀土资源产业基地。二、重要矿种勘查开发方向以保障国家战略性矿产安全和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矿产需求为重点,确定长汀县重点勘查与开发矿种有:稀土、脉石英、地热等;加大上级财政资金、县财政和特定企业资金投入,促进稀土矿勘查开采。-25-三、规划分区管理(一)重点勘查区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在成矿条件有利和找矿前景良好的地区,划定重点勘查区。主要包括:大中34、型矿产集中区深部和外围、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圈定重要矿产远景区;矿调及区调新发现的重要矿产找矿有利区域。根据长汀县地质勘查工作布局,划定长汀县濯田稀土矿重点勘查区 1 个,面积 145.3780km2,包含河田、三洲、濯田等乡(镇),核心区以战略性矿产-稀土为勘查主体,拟新设稀土探矿权 2 个,重点开展稀土矿勘查,为“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提供战略性资源后续基地;外围拟设长汀河田地热勘查区块和南山高岭土勘查区块各 1 个。重点勘查区内优先投放探矿权,积极引导各级财政资金向重点勘查区投入。加强统筹部署和重点监管,力争战略性矿产资源储量有较大突破,新增一批矿产地。(二)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域按照生态35、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立足生态优先,以战略性矿产或本地区优势特色矿产为主,综合各矿种资源分布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及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将资源储量大;资源条件好;具有开发利用基础;对国家、省、市资源开发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矿产地和矿集区,划定为重点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区域。全县规划建设重点开采区(长汀河田-三洲)1 个,以战略性矿产(稀土)为开发主体,面积165.6296km2,包含河田、三洲和濯田三个乡(镇)。区内已设杨梅坑和中坊 2 个稀土矿采矿权,赖屋坑矿区拟在规划期内完成地质工作转采。规划期内开采稀土氧化-26-物 1000 吨/年,建成“福建稀土产业园(长汀)”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基地(区内36、还有脉石英矿山 1 个),实现原矿产值 3 亿元,带动稀土产业实现工业产值 30 亿元以上。重点开采区内鼓励矿山企业兼并整合,优化矿山布局,引导规模化开采,鼓励现有矿山企业开展探边摸底,扩大资源储量。重点矿区内的矿山企业率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优先建成绿色矿业格局。规划期内,根据重点矿区建设需求和矿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将开采总量调控指标向重点矿区倾斜。-27-第四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推进探矿权制度改革,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格局不断优化。持续开展基础性地质工作,提升地质勘查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根据省级部署,规划期内开展 37、1:5 万四都幅(长汀县境内383.78km2)及桃溪幅(长汀县境内 84.10km2)矿产地质调查,主攻锡、钨矿,主要工作内容为 1:5 万水系沉积物测量、1:5 万地面高磁测量等,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为科学部署地质找矿、引导商业性矿产勘查奠定基础。二、矿产资源勘查加强稀土等重要战略性矿产成矿理论与找矿规律研究,加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在重要找矿远景区、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开展找矿,力争取得新的找矿突破。开展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圈定矿产重要远景区,进一步探明全县稀土、硅石、地热等重要矿产的资源储量,掌握家底,保障上游供给,延伸产业链,为“福建(长汀)稀土工业园区”相关产业提供重要资源保障。三、勘38、查规划区块设置(一)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和规模开发的要求,充分考虑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勘查程度和地质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划定勘查规划区块,指导探矿权设置。勘查规划区块优先在重点勘查区内划定。-28-1 1.勘查规划区块划定原则勘查规划区块划定原则勘查规划区块的划定应综合考虑成矿地质条件、物化探异常等找矿信息,充分利用矿产地质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成果,尽可能保持已知找矿信息的完整性,结合不同阶段地质勘查工作特点,满足矿产资源勘查布局要求,并兼顾已有矿业权人的利益。对于有找矿信息的战略性矿产,要按已知地质资料划定相应的勘查规划区块,保障战略性矿产勘查优先。勘查规划区块应符合永久基39、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相关管控措施规定,原则上不新设跨县(市、区)行政区的勘查规划区块。2 2.强化勘查规划区块管理强化勘查规划区块管理结合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和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优先投放稀土等战略性矿产和地热、高岭土等重要矿种探矿权。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一个勘查主体,引导探矿权有序设置,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布局。除国家明确可以协议出让的情形外,探矿权出让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严格控制探矿权协议出让,严格探矿权出让交易监管,建立和完善勘查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3 3.健全绿色勘查技术体系健全绿色勘查技40、术体系按照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将绿色发展理念和地质环境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贯穿体现于地质勘查项目立项、设计、实施和验收全过程、各环节,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场地选址、勘查手段选择、道路选线、物料堆存、废弃物处置、土地复垦等方面,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与引领作用,大力发展推广航空物探、遥感等新技术、新方法,健全绿色勘查技术体系。探索研究推广应用浅-29-钻、便携式钻机、定向钻探等有利于保护地质环境的勘查手段,减少地质勘查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二)矿区范围深部或上部同类矿产勘查已设采矿权申请在其矿区范围深部或上部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41、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深部或上部的探矿权。(三)优化探矿权布局和数量2020 年末全县已设置探矿权 2 个:长汀县长兰矿区铁多金属矿地质详查和长汀县曾坑矿区铜多金属矿地质详查,规划保留,鼓励探矿权人加大勘查投入,尽快完成勘查任务,实现“探转采”。根据长汀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优先投放稀土、脉石英和地热等重要矿种探矿权。规划期内设置勘查规划区块 12 个,其中已设探矿权保留 2 个,空白区新设勘查区块 10 个;空白区新设中稀土矿 2 个、地下热水 2个、脉石英 2 个,高岭土、陶瓷用砂岩、钾长石和钨矿各 1 个,根据市场需求逐年投42、放(见专栏五),规划期内全县探矿权总数控制在 12 个以内。赖屋坑和刘坑头稀土矿区前期由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和福建省第八地质大队等地勘单位已完成前期调查工作,发现稀土资源前景可观,省政府已下达任务,由省地矿局进行定点帮扶、实施勘查。预计规划期内可新探明大、中型矿产地 3 个(稀土、地热和硅石矿各 1 个),预测可探明稀土氧化物 5.0 万吨;新增硅石矿储量100 万吨。-30-专栏五专栏五长汀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长汀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序序号号编号编号区块名称区块名称勘查勘查主矿种主矿种区块面区块面积积(km(km2 2)设置类型设置类型1TB01长汀县曾坑矿区铜多金属矿地质详查铜矿043、.57已设探矿权保留已设探矿权保留2TB02长汀县长兰矿区铁多金属矿地质详查铁矿1.83已设探矿权保留已设探矿权保留3KQ01长汀县赖屋坑矿区稀土矿稀土矿16.6052空白区新设4KQ02长汀县刘坑头矿区稀土矿稀土矿13.6496空白区新设5KQ03长汀古城镇南木坑矿区钾长石钾长石2.1734空白区新设6KQ04长汀县河田矿区地热地热3.8954空白区新设7KQ05长汀县濯田镇安仁矿区温泉地热0.7686空白区新设8KQ06长汀南山矿区高岭土矿外围勘查高岭土0.2288空白区新设9KQ07长汀县红山庙前矿区脉石英矿脉石英0.6317空白区新设10KQ08长汀县童坊葛坪矿区陶瓷用砂岩0.390844、空白区新设11KQ09长汀县濯田矿区钨矿勘查钨矿2.5287空白区新设12KQ10长汀县丘坑矿区脉石英外围勘查脉石英0.0872空白区新设-31-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一、落实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措施,衔接落实区域“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化资源开发布局。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原则上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对永久基本农田内部分战略性矿产矿业权实施差别化管理,保障资源稳定供应。禁止开采砂金、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经论证,不造成损毁、塌陷及地面沉降等破坏的,在永久45、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内可新设地热、矿泉水矿业权。禁止在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和省属国有林场内设置露天开采矿山,地下开采矿山的硐口和工业广场等不得占用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和省属国有林场。二、开发利用强度调控(一)调控开采总量稀土矿:对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确定实行总量调控的稀土矿实行保护性控制开采,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年度开采总量指标内。(二)调控矿山总数进一步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控制增量、压减存量、提升质量、节约集约,有序出让投放采矿权,依法依规充分挖掘老矿山资源潜力;限期退出各类保护区范围矿山,重点压减“小散差乱”矿山。按照规划期内有效采矿权数量应只减不增的原则,2020-32-年末全46、县持证矿山 16 个,规划期末矿山数量控制在 15 个以内。三、开采规划区块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和规模开发的要求,充分考虑资源赋存特点、资源规模储量、开发利用现状、技术经济条件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划定开采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优先设置在重点开采矿区内,优先投放区域经济发展亟需的重要矿种。(一)开采规划区块划定原则开采规划区块划定应以地质勘查成果为基础,综合考虑矿区(床)资源储量、矿体的矿化类型、空间定位、分布特征、规模以及采矿技术经济条件、内外部条件、生产安全等因素进行科学划定。新划定开采规划区块尽量保持矿体的完整,同时,增加配套工业场地。(二)强化开采规划区块管理严禁将矿产地化大47、为小和分割出让,开采规划区块划定要坚持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的原则,矿山生产规模必须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一个开采规划区块范围内原则上只设一个开发主体。引导采矿权有序设置,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三)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根据已完成的地质勘查成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规划期内全县设置开采区块 19 个(见专栏六),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 8 个,探转采新设 1 个(赖屋坑稀土矿区);原有建筑用石料矿山到期后扩大范围重设 3 个,建筑用石料空白区新设 7 个。根据资源条件逐年、择优投放。-33-专栏专栏六六长汀县矿产资源长汀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表表序号序号编号编号区块名称区48、块名称开采主矿种开采主矿种面积面积(kmkm2 2)设置类型设置类型1CB01长汀县杨梅坑稀土矿重稀土矿2.3902已设采矿权保留2CB02长汀县中坊稀土矿重稀土矿6.0001已设采矿权保留3CB03长汀丘坑石英石矿冶金用脉石英0.0256已设采矿权保留4CB04长汀陈坑石英石矿冶金用脉石英0.6575已设采矿权保留5CB05长汀红山长永岽硅石矿冶金用脉石英0.3258已设采矿权保留6CB06长汀南山大坑甲高岭土矿高岭土0.0285已设采矿权保留7CB07长汀濯田大丰黄伯田建筑用花岗岩0.06已设采矿权保留8CB08长汀石寨矿区机制砂机制砂0.1050已设采矿权保留9CQ01长汀赖屋坑稀土矿稀49、土矿16.6061探转采,新设10CQ02长汀古城湖竹坑矿区建筑用石料0.2010扩大范围重设11CQ03新桥官坑矿区建筑用石料1.0696扩大范围重设12CQ04长汀河田蕉坑矿区建筑用石料1.0048扩大范围重设13CQ05长汀河田中坑元矿区建筑用石料0.2120空白区新设14CQ06长汀濯田田对塘矿区建筑用石料0.3633空白区新设15CQ07长汀策武桐子坑矿区建筑用石料1.2613备选16CQ08长汀策武寨尾坑矿区建筑用石料0.1806备选17CQ09长汀大同郑坊矿区建筑用石料(机制砂用)0.1394备选18CQ10长汀四都上稻坑矿区0.1420备选19CQ11长汀南山洋背矿区0.08350、5备选四、优化开发利用规模结构(一)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规划期内,已建矿山、新建或改(扩)建矿山必须达到省确定的矿山最小开采规模,新建金属矿山实际服务年限不低于 5 年。(二)优化矿山规模结构落实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节约集约、高质量、规模化生产建筑用石料、机制砂,综合回收利用废弃存量资源,有力保障建筑-34-市场需求,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开采和集约化经营,逐步减少小矿及小型矿山数量。规划期内保留稀土矿山 2 个,新设稀土矿山 1 个;保留冶金用脉石英矿山 3 个、高岭土矿51、山 1 个;保留建筑用石料矿山 2 个,已设建筑用石料矿山到期关闭重设 3 个、空白区新设 2 个;规划长汀县总矿山数为 14 个(建筑用石料矿山 7 个)。符合上级下达的规划期末矿山总数控制在 15 个以内(其中建筑用石料矿山控制在 7 个以内)的要求。(三)优化生产要素结构引导和支持矿山企业进行生产要素联合重组,引进高新技术装备,推进产业聚集和智能矿业,建设生产基地与加工集散中心,改造升级矿山开采、选矿、加工工艺技术装备,改进装配防尘降噪设施,因地制宜推广竖井溜矿、皮带输送、料仓存储、密闭装运等技术措施;融入网络经济,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中型矿山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逐52、步实现矿山企业“互联网+产品+经营+客户”的物联网运营模式。五、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综合开发利用技术创新和攻关,加强对有色金属矿石中稀有稀散有益组分的综合回收。矿山企业应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做到保护性开采、薄厚兼采、贫富兼采,做到优矿优用、分级利用、高效利用,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应符合自然资源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落实企业节约与综合高效利用矿产资源的主体责任,完善鼓励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的经济政策,探索建立激励约束和考核奖惩体系。-35-六、保护资源,保护矿业权人正当权益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物质基础,应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53、发中保护,采取有力措施,提升资源保护能力,保护矿业权人正当权益。完善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筑物或建筑群、城镇发展区,未经科学论证和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对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论证,尽量做到不压、少压,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重大项目落地前,要指导项目业主查询项目影响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建设项目压覆已探明储量的,应督促指导项目业主与矿业权人达成合理赔偿协议。-36-第六章规范布局建筑用砂石矿山一、市场需求预测建筑用砂、石矿产是重要的民生物质,“十四五”时期,长汀县城镇化快速扩张以及生态县环境治理建设,有力推进“村村通”54、公路建设和路面硬化,此外,浦武高速是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纵六线,宁化至武平高速公路长汀段是我省高速公路网纵六线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用砂石需求量较大,预测全县建筑用砂石年需求量约 220 万 m3;目前全县有机制砂采矿权 1 个,设计年生产规模 50万 m3;建筑用石料矿山 9 个,实际生产量不足 30 万 m3,存在较大缺口。二、建筑用砂石矿山设置原则(一)优化建筑用砂石开发布局按照保障发展需求、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根据矿产资源禀赋特征、交通运输状况、区域供需平衡等因素,新设建筑用砂石矿山应依法依规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水源等各类保护区,远离55、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噪声敏感目标,依法依规避让重点流域一重山范围,与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做好建筑用砂石矿山选址。选址原则:1 1.重要功能区配套重要功能区配套综合考虑保障城镇开发、民生建设、重点项目等因素设置大中型砂石土矿山,1 个乡镇原则不超过 1 个。优先投放拟设矿权,拟设矿权无法出让情况下方可出让备选矿山,并说明出让备选矿山的-37-理由。2 2.地形适宜地形适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地形地貌,把矿山开采区和生产生活配套场地一并划入矿区范围。鼓励有条件的推行整山夷平式开采,施行整体修复。3 3.规模开发规模开发按照规模开采、集中供应的原则配置建56、筑用砂石矿山。一个矿区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促进矿业集中化、规模化、基地化发展。新立建筑用石料矿山可采资源储量应大于 200 万 m3(机制砂矿山可采资源储量应大于 500 万 m3),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 20 万 m3/年(机制砂矿山不低于 50 万 m3/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 10 年,高质量建设一批大型规模砂石矿山。4 4.鼓励废弃矿山或到期矿山重新出让鼓励废弃矿山或到期矿山重新出让充分合理利用已设砂石采矿权资源,已设砂石采矿权在有效期内关闭或采矿许可证已到期,其矿区范围内或扩大矿区范围后尚有砂石资源,并可实现夷平式开采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可以注销原采矿证57、后在原矿区或扩大矿区范围重新公开出让采矿权。5 5.引导引导“小、散、乱小、散、乱”矿山退出矿山退出根据已设采矿权的分布状况、结合建筑用砂石的市场需求及现行矿业管理政策,对不能满足矿业权设置原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山予以关闭退出。采矿证到期,资源已经枯竭的矿山;采矿权人未履行法定义务且整改不到位的矿山;对河流等环境造成污染,无法彻底根治的矿山;因矿山开采破坏林地无法办理林地审批矿山;因矿山未能及时治理、已列入治理异常名录,限期整改不到位矿山;-38-因安全隐患较大,多次被有关部门暂停、整改的矿山。(二)严格控制新设立砂石矿山采矿权严格控制新设立砂石采矿权,建筑用砂石开采规划区块按出让权限在采矿58、权总量控制指标计划内,按实际需求统筹安排采矿权出让计划。充分合理利用已设砂石采矿权资源,已设砂石采矿权许可证到期,其矿区范围内有偿取得的砂石资源尚未采完的,符合条件的可予以延续登记。三、机制砂石规范布局(一)开采现状2020 年末长汀县有机制砂采矿权 1 个,设计年生产规模 50万 m3,正在基建;建筑用石料矿山 9 个,设计年生产规模 5-10 万m3,总设计年生产规模 50 万 m3,受市场、开采技术条件制约,实际生产量不足 30 万 m3,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二)规划布局为服务浦武高速等省重点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模开采、集中供应的原则,优化建筑用砂石矿山布局,结合相关职能部门踏勘59、意见,根据全县建筑石料矿山设置现状配置采矿权。规划期间,拟关闭建筑用石料矿山 7 个,保留 2 个,新设立 5 个(扩大范围重设 3 个,空白区新设 2 个),至规划末,建筑用石料矿山总数控制在 7 个以内。综合考虑上述建筑石料矿山设置原则,共选定 5 处新建筑用石料矿备选点,备选矿山须在拟设矿权无法出让的情况下使用。退一个补一个,并说明出让备选矿山的理由。但建筑用石料矿山不得突破控制数。-39-专栏七专栏七长汀县建筑用石料矿山规划表长汀县建筑用石料矿山规划表序号序号矿区名称矿区名称开采矿开采矿种种矿区面矿区面积(积(kmkm2 2)设计生产设计生产规模(规模(万万m m3 3/年)年)设置类60、型设置类型供应类型供应类型S01长汀濯田大丰黄伯田建筑用石料0.065保留民生需求保障S02长汀石寨矿区机制砂0.10500.105050保留城建集中供应S03长汀古城湖竹坑矿区0.201020扩大范围、重设民生需求保障S04长汀新桥官坑矿区1.0696100扩大范围、重设重点工程供应S05长汀县河田蕉坑矿区1.004820扩大范围、重设城建集中供应S06长汀河田中坑元矿区0.21220空白区新设民生需求保障S07长汀濯田田对塘矿区0.363320空白区新设民生需求保障S08长汀策武桐子坑矿区1.261320备选民生需求保障S09长汀策武寨尾坑矿区0.180620备选民生需求保障S10长汀大同61、郑坊矿区机制砂0.139450备选城建集中供应S11长汀四都上稻坑矿区0.142050备选城建集中供应S12长汀南山洋背矿区0.083550备选民生需求保障四、规范尾矿废石及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管理已设采矿权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回收利用其尾矿资源的,无需另行办理采矿权登记;采矿权人根据批准的开采设计建设开拓系统或表土剥离过程中产生的采矿废石优先用于采空区充填及生态修复治理,自用有余对外销售的,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对于已取得立项批准文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因施工需要在建设工期内开采砂石供项目自身使用的,不需办理采矿许可登记,自用以外多余的砂石由县级政府制定剩余砂石处置方案,纳入6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40-第七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绿色矿业发展一、总体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保护优先;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为主”的原则,按照“生态省”、“生态县”建设的要求,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矿山企业。重点治理露采矿山环境,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和污染,防止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确保在本规划期内全县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趋于协调,矿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逐步达到有机统一。二、绿色勘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活动的全过程,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勘查活动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全面执行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63、,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方法开展地质勘查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污染和破坏。针对勘查区植被覆盖情况、自然修复能力等自然地理环境差异情况,采用适宜的勘查手段、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分类实施绿色勘查工作。统筹兼顾勘查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勘查活动所在地社会效益。完善有关勘查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复绿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保障地质勘查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三、绿色矿山建设(一)优化矿山布局调整优化矿山布局,提高矿业集中度,矿山选址要利用于绿色矿山建设,优先选择能实现矿地综合利用、规模聚集的地点,统筹-41-相关产业发展。鼓励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及其周边重新布局开发利用矿产64、资源,变废为宝。(二)强化源头管控矿区范围划定要统筹考虑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及生活办公用地空间;采矿权出让时,应在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指标要求及违约责任。对建筑用砂石矿山,原则上要根据山体进行整体划定,实现规模化、夷平式开采,并综合考虑开采后的土地用途等因素合理设置开采标高。(三)明确建设要求新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正式投产前应达到绿色矿山创建条件。生产矿山要结合实际,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采用绿色、环保、安全、智能、高效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进行提升改造,引导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采选技术方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减少资源储量损耗和矿山废弃物排放,明确65、时间表、路线图,由点到面、集中连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四)加强监督管理要从“重末端治理”转变为“重源头防控与过程监管”,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天地网”、GNSS 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矿山企业开采与治理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三合一”方案落到实处,防止开采后不及时治理、出现超设计的高陡边坡等问题。要强化联合监管意识,加强与同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各项矿山检查中发现涉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林地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应及时函告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矿山的监督管理。-42-(五)建立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组织生态环境、66、安全生产、林业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矿山进行审查,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要指导矿山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明确绿色矿山创建期各阶段建设任务,加快升级改造;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经公示后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六)加强绿色矿山动态管理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企业自主评价常态化,矿山企业按规范要求落实绿色矿山建设,及时编制和上报自评报告。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矿业权人信息公示监管等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矿山规范开发、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等内容列入动态监测、信息公示监管的重要内容,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67、一)新建矿山生态保护要求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同步实施矿生态环境边开采边治理制度,并对治理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二)持证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全面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筹集治理恢复资金;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边开采边治理制度;持证矿山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三合一”方案进行边开采边治理;健全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生产矿山生态环境-43-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的检查;实行矿山生态修复 GNSS 年度检查验收制度,未通过验收的,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五、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68、复治理主要指多年来矿产资源开发对矿区生态、地质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地区。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及区位敏感度和责任划分,统筹考虑“新、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三区两线”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因灾设防、宜绿则绿、宜景则景、宜建则建”的原则,划定废弃矿山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区,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推进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全力推进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关闭矿山治理修复。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纳入生态保护修复69、规划,以九龙江流域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盘活矿山存量建设用地,鼓励矿山土地及土石料综合利用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并保障其合理收益。(一)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根据福建省长汀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1 年):全县原有废弃矿山 70 个,其中 59 个经前期治理或自然复绿,已满足治理要求,全县尚有未治理的废弃矿山11 个,总面积 407.10 亩。其中“长汀县河田镇北坑建筑用石料矿”已公开拍卖出让,由竞得人实施“边开采、边治理”;“长汀县童坊镇南坑哩石灰石矿”已单独列入“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项目”,-4470、-已于 2020 年完成治理。实际仍需治理的 9 个废弃矿山治理点矿石进行了废弃矿山工程包治理,计划在规划期内规划期内完成治理,治理总面积 222.75亩。至规划期末长汀县“三区两线”内的废弃矿山治理达到 100%。(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为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号召,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同时结合地方政府需求,废弃矿山治理方向如下:1 1.消除地灾隐患,改善人居环境消除地灾隐患,改善人居环境矿山开采活动严重毁坏矿山周边的地质环境,诱发或加剧了不稳定斜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危及境内矿区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当地村民的人71、居环境。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2 2.生态复绿,重塑秀美环境生态复绿,重塑秀美环境矿业开发形成大面积挂白区,如采坑、作业平台、排土场等,地质环境破坏严重、沿线可视感强烈。结合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地制宜设计复绿方案,针对土质裸露区、平台、堆渣面等进行复绿,全面实现生态恢复,重建山青水美的自然环境。3 3.土地复垦,促进矿山资源再利用土地复垦,促进矿山资源再利用矿山土地复垦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坚持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经济可行、技术上可行、与自然条件相适应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条件的制约。矿山土地复垦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72、宜建则建”的原则,尽量将破坏的土地恢复 利用,根据土地适用性评价选择土地复垦使用模式,如灌溉水田、耕地、旱-45-地、生态防护林、经济林、养殖区、工业区、建筑用地等等。通过土地复垦尽量将破坏的土地恢复利用,同时也改善了矿山生态环境,实现矿山土地资源再利用,变废为宝。(三)治理修复后的土地使用针对废弃矿山进行恢复治理可释放、恢复部分耕地、林地,整治出一部分建设用地,结合当地政府政策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域划分为工业用地区和土地复垦区。1.工业用地区:符合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政策,通过恢复治理可作为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等区域划分为工业用地区。2.土地复垦区:结合当地政府增减挂钩政策,矿73、区通过恢复治理后可作为灌溉水田、旱地、造林地和人工草地等区域划分为土地复垦区。六、规划目标开展具示范意义的绿色矿山建设,落实上级制定的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区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到 2025 年,90%的大型矿山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80%的中型矿山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50%的小型矿山纳入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库。继续巩固绿色矿山创建取得的成果,将“资源利用集约化、开发方式科学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的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全过程,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很好地统一起来,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74、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实现矿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协调发展。-46-第八章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的监管一、监管手段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方法和监管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卫星遥感、GNSS、无人机航摄和视频监控、智能终端等多种先进技术手段,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高科技手段开展监管,搭建远程监管平台,强化对规划重点矿区矿产开采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矿山“双随机”检查制度和集矿产资源“探、采、储、治、查、监”一体化管理模式的综合监管平台,促进矿政工作重心逐步向强化监管转移。二、储量动态管理加强储量评审管理,强化地质勘查、野外验收、报告评审等主要环节的监督75、,强化现场核查力度。强化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掌握储量动态变化和矿山开发利用水平,全面实行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储量登记制度,推进矿产资源储量三维系统建设,提高资源储量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探明储量统一确权登记。三、形成部门执法合力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在应急、公安、环保、林业、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下,结合职责分工,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矿产资源执法检查工作合力。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群发性非法采矿行为和矿产资源开采监管难度大的地区及时进行集中整治,有76、效遏制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监管的长效机制,维持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同时要积极主动地与公安、检-47-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无证、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到位。疑似矿产卫片图斑现场核查率 100%;矿产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以上。四、强化执法监察管理职能(一)建立健全内部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矿政管理、执法监察部门的矿产资源监管工作职责,做到“严监管、严查处、常巡查”。矿政管理部门抓好监管基础工作,健全完善监管制度,组织实施矿山年检、储量动态监测工作;执法监察部门将矿山监管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矿山巡查制度,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巡查档案。监管和巡查中发77、现违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制止,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查处,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执法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随意降低立案标准和查处标准,重要违法案件的处理,须经局长办公室会议或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建立健全机制保障机制争取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增加矿产资源监管人员编制,将矿产资源监管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强执法监察装备建设,配备通讯工具、GPS、照相机、无人机、计算机等专用装备器材,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工作津贴或者补助。同时重视矿产资源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三)发78、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48-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强化依法找矿、依法办矿的法律意识。借助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提高矿业权人和人民群众自觉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为矿产资源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各地要严格遵守自然资源部“十个不准”和“五条禁令”,做到廉洁自律、严格监督、文明执法,对违反禁令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矿产资源监管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在矿产资源日常监管和动态巡查中故意已满违法情况不及时制止,不及时报告;或者对符合立案条79、件的违法行为,不立案查处,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矿产资源国有收益应收尽收为保障国有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除依法、依规出让矿业权,收缴出让收益外,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自用以外多余砂石土资源处置情况的监管,确保公开、有偿、生态原则落实到位。六、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引导矿山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推动矿山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强化源头治理,夯实安全基础,严格安全许可把关,健全完善矿山安全责任体系,推进建立省直部门矿山安全会商联动机制。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所依据的开采技术条件应达到勘探阶段,一个采矿证范围内矿产资源开发必须一次性总体设计。矿80、山企业应当在批准的施工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确需延期的必须经原安全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同意,延期时间原-49-则上不超过一年,逾期应当重新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程序。严格矿山生产规模,独立生产系统设计生产规模应当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最低标准。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采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要进行严格论证。矿体埋藏深度小于 200 米的新建建筑石料矿山,原则上不得采用地下开采方式。严格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项目安全技术条件,建筑用石料、剥采比小于 1:2 的水泥用灰岩原则上不得新设地采矿山。新建四、五等尾矿库应采用一次筑坝方法,新建尾矿库下游 3 公里范围内不得有居民区、村庄、学校、工厂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81、,严禁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50-第九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实行严格的矿产资源管理和保护措施,强化组织、资金保障,强化监测监督,完善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一、加强组织领导长汀县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矿产资源规划,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协调联动,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建立矿产资源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责任目标,统一考核,建立政府问责和追究制,加强规划实施的责任追溯,并将矿产资源监管执法、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等规划执行情况作为主要领导的考核依据,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加强宣传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422”地球82、日等,依托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划意识。通过各种措施增强全社会资源忧患意识和依法依规勘查与开采矿产资源的意识,让全社会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三、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加大投入区域地质、矿产地质调查及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基础性公益性工作。创新矿业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产要素投入,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三方治理方式,共同参与矿产-51-资源勘查、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四、强化监测评估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重点强化市县级规划监测评估。加强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83、进度的统计和分析,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为规划管理决策、调整与修订提供基础信息与依据。规划调整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确保调整内容科学、合理和可行。五、推进“净矿”出让工作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细化完善“空间避让、联合 踏勘、协同办理”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建立矿、地、林草等相关手续有效衔接的审查机制,探索矿业用地使用方式和有效管理模式。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前,由长汀县自然资源部门提请长汀县人民政府对勘查范围与各类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重叠情况组织核查,并明确处置意见后方可办理。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前,须提请长汀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应急84、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职能部门及矿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联合实地踏勘,对涉及的生态环境、使用林地、安全生产、水土保持、与各类保护区位置关系等情况进行论证,并提出明确意见后,按照程序报审批机关审批。区分矿产资源种类与勘查开采阶段,推进“净矿”出让相关工作。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律和特点、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实行差别化用地要素保障政策,保障矿产资源开发用地需要。坚持节约优先,-52-矿业用地应限定在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最小用地范围,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占用土地、林地、草原等自然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加强矿业用地复垦修复。六、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完善规划实施监管机制。创新规划实施监管方式,引入信用管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重大项目监管。健全规划监督检查制度,对违反规划进行勘查、开采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法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七、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配合建立全省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相融合,统一纳入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构建功能完善集“探、采、储、治、查”一体的综合监管信息网络,充分发挥现代化技术手段在规划实施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