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方案(2021-2025年)(19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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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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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寿县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2021-2025 年)年)寿寿 县县 人人 民民 政政 府府二二二二三三年年五五月月2目目录录总总则则.1 1第一章第一章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2 2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2第二节矿产资源现状.2第三节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评估.3第四节形势与要求.4第二章第二章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5 5第一节指导思想.5第二节基本原则.6第三节规划目标.7第四节勘查总体布局.8第第三三章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8 8第一节开发利用区域.8第二节开发利用调控.8第三节 矿产资源保护.9第四节2、开发利用布局.10第第四四章章矿业高质量发展矿业高质量发展.1111第一节绿色勘查.11第二节绿色矿山建设.11第三节矿区生态保护修复.12第四节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13第第五五章章规划实施管理规划实施管理.1414第第六六章章附则附则.17171总总则则为加强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推动我县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规定,按照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淮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3、 年)等规划要求,同时结合我县相关行业和部门规划,编制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我县“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是落实、细化上级规划目标任务、规划布局及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我县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活动的相关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规划以 2020 年为基期,目标年为 2025 年,展望到 2035 年。规划适用范围为寿县行政区域范围。2第一章第一章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寿县位于安徽省中部,淮河中游南岸,东邻长丰县,4、北与淮南市区、凤台县毗邻,西靠霍邱县,南与六安市,肥西县相连。地处东经11628161170404,北纬315410324246。总面积 2948 平方公里。2020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 139.59 万人,常住人口 83.85 万人。2020 年末,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223 亿元,是 2015 年的1.7 倍,财政收入 24 亿元,是 2015 年的 2.2 倍,实现了翻一番的目标。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工业增加值分别是2015 年的 1.5 倍、1.8 倍、1.4 倍。三次产业结构由 32.427.640变化为 24.9:25.3:49.8,其中工业增加值占 GDP 5、的比重为 18.8%。2020 年常住居民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 23576 元,年均增速 9%左右。第二节矿产资源现状截止 2020 年底,全县列入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表(2020 年)的矿产有 3 种,均为非金属类矿。全县共查明 4 处矿产地,包括:大型矿产地 1 处、小型矿产地 3处。一、主要矿产1、钾长石:大型矿产地 1 处,已查明资源储量 707.4 万吨,未利用;32、水泥用石灰岩矿:小型矿产地 2 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1939万吨,保有资源储量 1101 万吨;3、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小型矿产地 1 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 35万吨,未利用;二、全县矿产勘查开采现状我县现有查明资源的矿产6、全部为非金属矿产,矿种少,截止 2020年,全县无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登记发证矿山。第三节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评估一、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实施期间受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全县淘汰关停了 36 家砖瓦用粘土矿山和 1 家紫金石矿山,矿业秩序进一步得到好转;与此同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了上轮规划设置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工作任务,矿区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二、上轮规划取得成效上轮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因环保督查要求,关闭了 36 家砖瓦用粘土矿山和 1 家紫金石矿。在关闭矿山的同时,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监督矿山企业对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整治力度。上轮规划期间,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淮南市矿山7、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5-2020 年)要求,将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压实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治理模式,推进废弃、关闭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及有关部门积极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管职责,推动实4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十三五”期间,全县顺利完成了“寿县八公山矿区绿化植被恢复工程”和“寿县八公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并通过省市两级主管部门验收。三、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不足1、矿业经济发展不平衡上轮规划实施以来,我县进一步深化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目前全县无采矿权登记发证。上轮规划中设置的两个紫金石规划开采区块,因为所处8、的位置在八公山国家地质公园内,按照生态保护要求,未能对其进行勘查开发。2、地质调查工作程度不够在现有条件下,全县矿产资源总体上较为贫乏,区域性地质调查工作力度不够,全县目前无有效勘查许可证。第第四四节节形势与要求形势与要求一、矿业发展面临新形势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合肥都市圈和参与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等重大战略成果进一步巩固扩大,新桥空港经济示范区、安徽自贸区淮南创新区寿县区块等开放合作平台加快建设,寿县贸易量持续增长,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提升产业配套协作能力,全县对资源需求不断增加。落实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十四五期间,寿县规划打造9、建成文旅强县、教育强县、人才强县、体育强县、健康寿县,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5实力显著增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寿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路径,寿县“十四五”期间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内资源勘查开发限制,加快矿业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构建勘查开发绿色发展新格局。二、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分析寿县矿产资源较为贫乏,矿种少,均为非金属矿产;全县没有登记探矿权,商业地质勘查项目在本县无法开展10、;目前全县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资源均分布在八公山地质公园范围内,无法开发利用。根据 2021 年统计年鉴,全县商品混凝土生产量 258.86 万立方,根据砂石比使用分配,预计需要建筑石料 325.78 万吨,本次规划投放的 2 个建筑用砂岩矿,预计总设计开采 840 万吨/年,满足寿县“十四五”期间的基础建设需求。第二章第二章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按照“五6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11、新发展阶段,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服从服务于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两个大局,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实现寿县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高质量发展。第二节基本原则一、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统一的原则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优化矿业结构,推动矿业经济提质增效,加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强化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切实提高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二、坚持生态优先、资源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整体12、管控要求,加快健全矿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突出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全周期、全链条绿色管控,提升全县矿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三、符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要求的原则优化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体系;探索科技创新型平台、抓手,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机制,规范勘查开发秩序,逐步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和规划管理机制。7第三节规划目标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同时落实淮南市规划目标,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管理机制,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13、高我县资源保障能力。在细化和落实淮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基础上,确定本轮规划期目标。一、2025 年规划目标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提高资源保障程度。规划期内,创新地质找矿工作机制,一方面由县级财政出资开展建筑用砂岩矿勘查工作,另一方面引导社会勘查资金投入。进一步稳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规划期内,合理调控开发总量和采矿权数量,投放 2 个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提高建筑砂石矿的资源供应能力,增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化开发程度。二、2035 年远景目标加强全县的基础地质调查、区域矿产勘查,提高地质矿产勘查程度。稳步扩大建筑用砂岩矿的资源储量,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程度。全面推行绿14、色勘查,全部建设绿色矿山,达到矿地和谐、惠民利民,实现“环境友好型”矿业发展新模式。8第四节勘查总体布局依据淮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矿产勘查开发布局要求,从全县实际出发,合理安排、认真开展全县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一、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落实淮南市矿规在我县的部署,设置 1 个建筑用砂岩矿集中开采区。二、砂石矿产集中开采区根据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结合“十四五”寿县的城镇化建设情况,寿县矿产资源开发将突出以建筑用砂岩矿为重点矿种,落实淮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所划定的寿县刘岗镇建筑用砂岩集中开采区。第第三三章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15、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第一节开发利用区域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结合我县资源特点和矿业开发条件,有序有度开发矿产资源,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产业升级、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相协调。以刘岗镇为单元,设置集中发展区域,重点开采建筑用砂岩矿,同时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第二节开发利用调控一、控制矿山数量9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标准规定。砖瓦用粘土矿在“十三五”期间已经全部关闭,截止 2020 年,全县没有采矿权分布。二、合理调控开采总量严格规范县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16、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使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平相适应,促进全县矿产资源开发有序健康发展。规划期内,拟投放 2 个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拟设计年产矿石共计 840 万吨。第三节矿产资源保护严格国土空间管控。落实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衔接“三区三线”最新调整成果。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范围内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勘查开发。管控矿产开发矿种。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要求,对矿产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禁止新设砖瓦用粘土采矿权。管控开采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是采矿权竞争性出让、登记发证和监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主要规划依17、据,原则上一个区块只设立一个开采主体,必须与规划矿种一致,且明确时序安排,严格禁止一矿多开和大矿小开。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地区10实际需求,对建筑用砂岩矿做到有序投放,并向社会公告。投放采矿权时,应以批复的开采规划区块为依据,且需符合规划准入条件。寿县刘岗镇建筑用砂岩集中开采区投放采矿权,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促进区内建筑石料砂岩矿综合利用和整体开发;加强矿产资源监督与保护,严格执行矿山开采规模准入标准,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原则,依法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实现有序勘查、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形成稳定供给的矿产地。第四节开发利用布局一、砂石集中开采18、区根据寿县已查明矿产资源赋存情况、环境容量、交通运输、区域发展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落实淮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划定 1 个建筑用砂岩矿集中开采区。具体为:寿县刘岗镇建筑用砂岩矿集中开采区。寿县刘岗镇建筑用砂岩矿集中开采区。本区位于寿县刘岗镇,面积 2.94 平方千米。规划期内拟设 2 个规划开采区块。二、开采规划区块在落实上级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我县非金属矿产资源特点以及经济建设需求,“十四五”期间划定了 2 个建筑用砂岩矿开采规划区块。11第第四四章章矿业高质量发展矿业高质量发展第一节绿色勘查严格财政出资项目绿色勘查。将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保的要求贯穿于地质勘查全过程,优化勘查布局,编制绿色勘19、查实施方案。做好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在满足地质勘查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以浅钻代替槽探工程、以便携式钻机代替传统钻机、一基多孔、环保型泥浆循环利用并回收等绿色勘查技术方法,最大程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做好勘查区内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绿色勘查宣传贯彻,保障实施效果,促进当地社区关系和谐,实现和谐勘查。第二节绿色矿山建设一、绿色矿山建设总体思路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统筹规划我县绿色矿山布局和安排,落实绿色矿山管理制度,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全面提高我县绿色矿山建设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现代化美好寿县做出新的贡献。二20、绿色矿山建设主要任务严格绿色矿山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安徽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采矿权出让公告及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矿山企业,按照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12三、绿色矿山建设及管理措施矿山企业依据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九项行业标准及露采非金属矿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等四项地方标准,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报送矿山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建矿山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正式投产后一年内应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并通过评估核查;未通过的给予六个月整改期,六个月后依然未完成整改21、的,按照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县自然资源联合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采取巡查、卫片检查、信息公示核查等手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及时互相通报有关信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对纳入名录的绿色矿山实行管理,每三年至少核查一次。第三节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强调矿山企业对矿山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主体责任,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落实矿山生态修复责任。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全县矿山企业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引导矿山企业落实修复责任。对未按照“矿山地质环境和土22、地复垦”方案完成修复任务的企业,将其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3第四节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执行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有关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要求,全面施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贯彻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管,严格把好资源合理利用的源头关。建立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巡查制度,强化常态化监测监管措施,采取遥感监测、建立矿产资源违法违规线索统一处理信息平台等方式,创新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按照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23、规20156 号),矿业权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具体包括矿业权基本信息、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信息和勘查开采活动信息。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矿山地质环境年度变化情况,加大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修复力度。执行规划会审制度,不符合管理功能分区和矿业权设置区划要求的,一律不得新设采矿权,同时还必须满足林地使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要求。14第第五五章章规划实施管理规划实施管理从组织领导、规划实施、经费保障、监督管理、宣传保障等方面,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24、切实通过规划实施来推动矿产资源领域管理改革,提升矿政管理服务水平。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按照权限划分和职责分工组织落实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矿产勘查、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二、完善规划实施依据规划确定的矿业权数量、布局分区等,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项目工作,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出让登记,不得颁发矿业权证,不得批准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求25、,提出规划调整或修编的政策建议和调整方案,优化规划实施效果。三、落实经费保障针对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和重要矿产勘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保障项目实施;针对商业性矿产勘查开发,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涉及到矿山企业的,各企业应该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规划期内投资到位、项目落地实15施,相关成果达到规划预期目标,并及时转化为经济效益;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矿产资源产业化管理,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矿业资本市场繁荣发展。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和矿产资源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制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公平规26、范的要求,对本县内的勘查项目和矿山,对矿业权人公示信息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依法设立采矿权,并加强监管;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开采不得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等活动,应及时予以纠正。五、加强宣传保障规划批准后要及时予以公告实施,要充分利用新闻、报刊、广播、网络等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规划的认知度,增强矿产资源保护意识。全面推进社会公众参与,逐步建立规划公示、规划管理公开和社会公众监督制度。六、建立规划数据库动态更新机制建立27、规划数据库动态更新机制。规划数据库调整与规划实施监测与评估工作紧密结合,实行集中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集中调整完善16一次。每年 1 月底前,本级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上一年地质找矿新发现和当年矿业权出让计划安排需要,对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并纳入县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进行集中调整后上报全省矿产资源规划统一数据库。17第第六六章章附则附则一、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编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数据库组成。二、规划经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由寿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三、规划 是寿县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四、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由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