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与设备管理、危险作业规范制度汇编(1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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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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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与设备管理、危险作业规范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9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92、培训计划的制定93、培训的原则94、培训的内容95、培训的形式96、培训的学时要求107、要求10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10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0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102、培训计划的制定113、培训的原则114、培训的内容115、培训的形式116、培训的学时要求117、要求11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12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12一、安2、全检查12二、隐患整改131 目的142 适用范围143 职责与分工144 内容与要求154.1 检修前准备154.2 检修安全规定164.3 竣工验收175 相关制度186 相关记录19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9(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91.目的192.适用范围193.职责194.工作程序194.1禁火区的划分20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20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201.目的222适用范围223.职责234.工作程序23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234.1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271.目的282.适用范围293.职责294.工作程序294.1高处作业的定义:2943、.2高处作业的分级:314.4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314.4高处作业审批344.5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351.目的352.适用范围353.职责354.工作程序364.1作业分级364.2作业要求361.目的392.适用范围393.职责394.工作要求40(六)动土作业安全管理421.目的422.适用范围423.职责424.工作要求434.5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434.7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444.9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石,并恢复地面设施。441.目的442.适用范围443.职责454.工作要求45(八)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461.目的462.4、适用范围463.职责464.工作要求474.4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48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493.需要特别防护。49第三章 危化品的采购管理49第三章 危化品的存放管理50第四章 危化品的运输管理51第五章 危化品的使用管理51第六章 报废处理52第七章 附 则521、管理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53(1)目的:53(2)原则:53(3)使用范围:53(4)本制度由设备技术动力科具体实施。532、相关文件与引用标准:533、术语及定义:53(2)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532、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54三、设备的维护保养545、所有操5、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54(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548、维修人员(机、电、仪)应做好下列主要工作:55(1)定期上岗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55(4)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5511、设备维护保养标准55(1)操作人员维护保养标准55(2)维修人员维护保养标准561、检修分为:日常维修和小修、中修、大修。56(1)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56(1)检修计划的制订:56(2)检修计划的实施56(3)检修质量的验收交接574、 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58(1) 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执行。581、管理措施582、密封点分类和统计范围6、583、密封点的计算方法:59(1)动密封点的计算方法:59(2)静密封点的计算方法:59(3)泄漏点的计算方法:59(4)泄漏率计算公式:59(5)蒸汽系统用肉眼观察不漏气、无水垢。59(7)水油系统宏观检查或用于摸无渗漏、无结垢。595、动密封点的检验标准59(1)各类往复式压缩机曲轴箱盖,允许有微渗油,但要经常擦净。59(4)齿轮油泵允许有微漏现象,每1分钟不超过一滴。60(7)输送物料介质填料,每分钟不多于40滴。606、密封管理区域划分的原则60(3)消火栓的密封管理由消火栓所在单位负责。607、无泄漏工厂标准60(1)有健全的密封管理保证体系,职责明确,管理完善。60(1)“五定”7、61(2)“三级过滤”616、各工段必须把废油分类进行回收,以便再生。62八、设备的防腐管理623、对已采取防腐措施的设备,不得无故取消与修改。62九、压力容器的管理624、压力容器大修后需经设备技术动力科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637、压力容器的安装应有明确的安装技术要求和安装负责监督人。63十、设备的管理631、本企业起重设备有:所有电动葫芦等。63十一、电气设备管理制度642、使用范围643、 电气设备的安装、验收、交接64(5)电器设备投入运行前,须制定运行方案65(8)电气交接内容654、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655、高压电气设备的停、送电66(2)停送电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执行“停送电8、联系规定”。666、电气设备的检修677、电气设备事故的处理67(3)尽可能保持或尽快恢复对重要岗位、主要设备的电力供应。671、 基础管理682、 计划管理及加工683、 生产大轮班管理684、 备件图纸管理685、 修旧利废686、 仓库管理687、 仓库要结合年底库存工作,认真清理整顿仓库的备件68十三 管道管理制度691、 普通管道69(1)管理和维修范围69(3)管道重点检查、检测要结合大修进行,每年一次。69(a)选择腐蚀、冲刷严重的部位测厚692、压力管道70(1)压力管道按规定检验周期进行检验。701、 保温及保冷范围702、 职责范围70十五、安全设施管理制度712、 管理分9、工71(2)电气安全防护装置有设备技术动力科电器专业人员负责管理。713、维修与检验71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721、 目的722、 适用范围723、 职责与分工724 、内容与要求724.1 安全费用包括724.3 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734.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734.5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744、引用文件75五、职责75六、工作程序767、相关文件79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92、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七种安全管理台帐:79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80一、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职责81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81一、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821、 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10、测及记录。821、 负责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救治。833、 按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安排,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演习。83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83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841 目的852 适用范围853 职责与分工854 内容与要求854.1 仓管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85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855、年终结束,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87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881.1目的881.2适用范围891.3主体内容891.4职责范围892.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分类893.危险、剧毒化学品采购制度894.危险化学品储存11、和出入库制度90危化品装卸车安全管理制度921.目的922.适用范围923.职责923.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要求923.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934 装卸作业935. 处罚941目的952.适用范围953.职责953.2公司安环部具体负责本制度的监督落实。954危险化学品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954.2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965 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制度,认真查验提货单位资质和要求。965.6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966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967.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977.2.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存放。978.危12、险化学品出入罐区安全管理制度989.危险化学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9810.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规定9910.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备好消防器材。9911.危险化学品废弃安全管理制度10112.危险化学品档案101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02(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046、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04(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04(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05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105(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1051、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105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1055、值班13、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105(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06(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06(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07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73、用火安全管理:107(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08(九)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108(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09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109(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09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109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109(十二)消防安全工作14、考评和奖惩制度109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110(十三)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110(十四)仓库防火制度110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1108、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111(十五)电、气焊防火制度111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111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111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1111. 目的1112. 范围112适用于医院区域内的禁烟禁火管理1123. 职责1124. 禁烟禁火区域规定1125. 禁火禁烟规定1125.7机动车辆进入防火防爆区域,必须佩戴阻火器。1135.115、0吸烟室的要求1136. 安全处罚规定1137. 其它管理要求1157 相关文件11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51目的1152范围1153内容1163.3特种作业的范围1163.4日常管理1163.5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1183.8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119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16、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17、主。 5、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较危险岗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7、要求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18、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19、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较危险岗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20、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7、要求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一、安全检查(一)、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二21、)、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每月安排二次全厂性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思想、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节前安全专项检查。雨季不定期进行“六防”检查。重大工程项目安排人员到场监督检查。 (四)、按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五)、各车间、部门除配合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外,每月致少要组织二次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22、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整改。 (六)、班组每日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作好检查记录并在派班时作安全讲评。 (七)、操作工在工作前必须对本岗位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二、隐患整改(一)、安全隐患整改实行“三定”、“四不推”原则。即“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二)、安全隐23、患排查坚持班组每班进行一次自检,车间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进行二次大检查。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厂部,并争取集团公司的帮助解决。(三)、安全隐患整改必须与创建标准化文明工厂要求相结合,按要求保质量完成,不得拖延。坚持实行隐患整改回头看制度,公司每月安全检查时,同时对上月安全隐患整改的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对某些限于当时条件无法解决的,应制定应急计划和防范措施,定期解决,并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四)、未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措施,公司按相关规定给予通报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五)、发现安全隐患知情不报,24、一经发现严格查处。对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处理,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1 目的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4.1 检修前准备4.1.1 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4.1.2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25、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4.1.3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4.1.4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4.1.5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4.1.6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4.1.7 检查设备管26、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4.1.8 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4.1.9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4.2 检修安全规定4.2.1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4.2.2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4.2.3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27、4.2.4 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4.2.5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4.2.6 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4.2.7 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4.2.8 在生产厂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4.2.9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4.2.10 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28、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4.2.11 带压紧螺丝,要站在法兰盘侧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4.2.12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4.2.13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4.2.14 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4.3 竣工验收4.3.1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29、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4.3.2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4.3.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4.3.4 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5 相关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风险评价控制程序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综合管理考核办法6 相关记录检修计划检修安全告知书危险源识别评价表安全作业许可证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30、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2.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3.职责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4.工作程序4.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31、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32、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33、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34、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4.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4.3.12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4.3.13乙炔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4.3.14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35、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4.3.15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4.3.16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人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3.职责3.1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6、许可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2进入受限空间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4.工作程序4.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4.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4.1.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4.1.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4.1.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437、.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4.2.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4.2.2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4.2.3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4.2.4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38、;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醚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4.2.5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4.2.6检修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且取样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其中:4.2.6.1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5%-21%。4.2.6.2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39、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4.2.6.3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4.2.6.4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4.2.6.5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4.2.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4.2.8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4.2.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安全40、环保科批准;4.2.10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4.2.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4.2.12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4.2.13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41、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4.2.14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4.2.15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灭火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4.2.16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4.2.17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4.2.18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4.2.19监护人员一旦发现42、有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4.2.20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4.2.21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4.3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4.4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43、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4.5进入罐、容器、井内作业时,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4.6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4.7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4.8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44、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4.9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4.10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4.1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4.11.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危险设备所属单位专职安全员认真填写许可证上设备所属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内介质、检修作业时间、检修作业内容、设备切断置换安全措施、单位负责人签名等内容后,交由检修单位填写。4.11.2检修单位在接到45、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检修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该证上检修单位、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名、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和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等内容。4.11.3在完成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经现场分析或检测检查合格后,依序由现场检测分析人、危险设备所属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和公司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签名后,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生效,检修单位方可开始作业。4.11.4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为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部留存,第二联由检修单位留存。4.11.5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涉及动火的,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执行并办理相应的动火许可证。4.11.6在检修作业过程46、中,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现场监护人(包括设备所属单位和检修单位)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对于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窜入或析出危险物质的情况下,现场检测分析人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并最多每隔30分钟进行检测分析一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设备内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待采取措施并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进入作业。(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3.职责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47、业安全;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4.工作程序4.1高处作业的48、定义:4.1.1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4.1.2一般高处作业:4.1.2.1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作业。4.1.2.2企业内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4.1.3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49、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4.1.3工况高处作业:在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4.1.3.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4.1.3.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4.1.3.3在高大釜、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4.1.3.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4.2高处作业的分级:4.2.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4.2.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4.50、2.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4.2.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4.2.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4.2.2特殊高处作业:4.2.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4.2.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4.2.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4.2.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4.2.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4.2.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51、。4.2.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4.2.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4.4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4.3.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4.3.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4.3.3高处作业的人52、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3.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否则不准作业。4.3.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4.3.6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4.3.7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4.3.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53、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4.3.9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4.3.10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54、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4.3.11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4.3.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4.3.13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55、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4.3.14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4.3.15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4.3.16在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4.3.17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4.3.18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56、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4.3.19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4.3.20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4.4高处作业审批4.4.1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4.4.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高处作业需向安全环保科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4.4.3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57、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4.4.4 10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及工况高处作业,由安全部主管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4.4.5 10m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部长审批,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4.5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4.5.1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一联审批单位存查,一联交施工单位,以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查责任。4.5.2该许可证适用于各个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过程。凡是下达的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须执行。4.5.3如施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58、人防护用品是否坏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四)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吊装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3.职责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吊装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吊装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吊装作业;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离59、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吊装作业安全规定;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4.工作程序4.1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照吊装重物质量不同分为: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的;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小于等于100t的;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的。4.2作业要求4.2.1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60、,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4.2.3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4.2.4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4.2.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61、4.2.7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4.2.8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4.2.9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4.2.10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b)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c)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62、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d)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e)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f)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g)以下情况不应起吊: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2)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4)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4.2.11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a)听从指挥人员63、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b)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c)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d)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伸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e)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f)与司索工有关的不应起吊的情况,司索工应做相应处理。4.2.12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4.2.13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a)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64、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b)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c)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五)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1.目的为规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减少临时用电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3.职责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临时用电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65、,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临时用电作业;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定;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4.工作要求4.1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66、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本标准5.4.2的要求。4.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4.3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4.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4.5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4.6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同时应满足如下要求:a)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67、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c)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 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 m;e)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 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f)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g)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 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68、2V;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10.7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10.8临时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六)动土作业安全管理1.目的为规范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动土作业引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动土作业安全管理。3.职责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动土作业69、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动土作业;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动土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动土作业安全规定;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4.工作要求4.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70、及时处理。4.2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4.3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4.4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4.5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a)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 m处,高度不应超过1.5 m,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水道和窨井;b)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71、登;c)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d)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e)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f)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g)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4.6二人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 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4.7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4.8在化工危险72、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装置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4.9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石,并恢复地面设施。4.10动土作业涉及临时用电和断路时,应同时执行临时用电和断路的要求。(七)断路作业安全管理1.目的为规范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减少断路作业引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断路作业安全管理。3.职责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断路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断路作业安管理标准73、,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断路作业;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断路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断路作业安全规定;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断路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断路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4.工作要求4.1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它74、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4.2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4.3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 h、夜间不超过1 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4.4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a)采用安全电压;b)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 m,不低于1.0 m;c)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d)应能发出至少自1575、0 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八)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1.目的为规范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减少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引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全管理。3.职责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抽堵盲板作业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抽堵盲板作业作业;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76、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抽堵盲板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全规定;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4.工作要求4.1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4.2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制造要77、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并达到合格要求。4.3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生产车间(分厂)应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4.4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4.5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作业时,系统压力应尽可能降低,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4.6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作业时应使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4.7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4.8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4.9不应在78、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4.10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种类以及在采购、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危化品的管理。第二章 定义和范围第四条 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第五条 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1.79、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2.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3.需要特别防护。第六条 公司主要的危化品种类详见公司危险化学品目录(见附件)第三章 危化品的采购管理第七条 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第八条 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第九条 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80、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第十条 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采购部应当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档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第三章 危化品的存放管理第十一条 各单位修建危化品场所,必须将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平、剖、立、水、电、气、施工等图)报消防部门审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第十二条 危化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十三条 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第十四条 危化品存放点81、应张贴危化品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第十五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第十六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第十七条 危化品库管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四章 危化品的运输管理第十八条 在厂区内运输危化品时,前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危化品出现撒漏,82、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第十九条 运输危化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化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化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第二十条 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第二十一条 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第二十二条 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有危化品的运输工具。第83、二十三条 危化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第五章 危化品的使用管理第二十四条 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第二十五条 喷漆场所、调漆间的漆料、稀释剂不得超过当班的生产用量,暂存间的漆料、稀释剂周转储量不得超过一周的生产用量。调漆间应定专人管理,并在通风良好的配漆室内进行。第二十六条 危化品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化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第二十七条 易燃、易爆、剧84、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第二十八条 使用危化品的场所,应根据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隔离等安全设施。第二十九条 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第三十条 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第六章 报废处理第三十一条 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第三十二条 废弃且能够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由采购部负责回收处理。凡不能回收处理的危化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安全环境保障部、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环境安全保障部联系具有销毁资质的企业进行销毁,严禁随一般85、生活垃圾运出。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公司将视情节给予50-500元处罚。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环境安全保障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危险化学品目录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前 言1、管理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1)目的:为加强生产设施管理,保证生产和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生产设施满足工序能力要求,根据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原则:企业设施管理应坚持使用与维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突破单一管理的传统观念,树立为生产经营目标86、服务的思想。(3)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生产设施的选型与购置、安装与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拆除和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4)本制度由设备技术动力科具体实施。2、相关文件与引用标准:(1)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2)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4)起重机械管理规程3、术语及定义:(1)主要生产设施:指在生产中,直接影响生产过程进行,并决定生产能力的结构复杂的设施。(2)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3)三级过滤:油桶到固定儲油箱;儲油箱到油壶;油壶到润滑部位。(4)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87、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相应处罚不放过。 二、设备使用和管理1、对于新机型设备,设备技术动力科应根据使用说明书指导使用单位制定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2、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3、设备技术动力科学技术员应建立企业全部重要设备台帐、主要设备台帐。4、设备实行分类别管理,设备技术动力科人员应定期对所分管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的维护保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实记录有关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联系有关人员进行处理。6、设备技术动力科每月进行一次全厂设备综合检查,并写出书面结果;各车间对本车间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填写设备检查原始记录。 三、设备的维护88、保养1、精心维护好设备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各类维修工作量、降低维修费用等方面都有显著效果,为此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2、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对公司所有设备,实行岗位包机到人制。做到所有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电器仪表、动静密封点等都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都有专人管理。3、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好操作规程,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4、操作人员对所有使用的设备,应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589、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坚持润滑油过滤制。(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达到设备无杂音,仪表准确、灵敏。(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做到设备见本色,无油垢,使设备运行正常。6、各工段所有备用设备,由当班工段长负责落实当班岗位人员管理,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运转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7、操作人员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立90、刻上报当班调度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需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8、维修人员(机、电、仪)应做好下列主要工作:(1)定期上岗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向班长或部门负责人上报,部门负责人应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3)维修工在完成检修任务后,及时填写检修记录(包括损坏部件、更换部件名称、数量、检修人姓名及检修日期等项)。(4)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9、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提高。10、未经设备技术动力科批准,不得将配套设91、备、备用设备拆件使用。11、设备维护保养标准(1)操作人员维护保养标准 操作人员做到“四懂”、“三会”,即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必须做好下列工作:(a)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b)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c)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d)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e)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f)发现设备不正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逐级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g)对备用转动设备每班进行一至二次检查、盘车。(2)维修人员维护保养标准(a)92、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b)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检修予以消除。(c)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四、设备的检修管理1、检修分为:日常维修和小修、中修、大修。2、日常维修由各生产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设备技术动力科提出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的申请。维修工人(机、电、仪)应做好下列主要工作:(1)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向班长或部门负责人上报,部门负责人应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3)维修工在完成检修任务后,应及时的填写检修记录(包括更换零部件名称、数量、检修人、93、检修日期及验收人员等)。3、小修一般每月进行一次,中修半年进行一次,大修每年进行一次,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日期。(1)检修计划的制订:(a)无论小修、中修、大修,检修前均应制定检修计划,制定相关的安全检修措施。(b)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评级中发现的问题,大修前三个月由生产科和设备技术部门编制大修项目计划,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将所有备品配件及材料,工器具计划等报设备技术动力科。(c)设备技术动力科接到各部门检修计划后,会同设备管理人员到各生产部门,进一步落实大修项目和所需材料,并进行汇总,于大修前两个月报生产副总经理审阅,提交生产调度会研究批准,并将大修计划下达至各相关部门;中修由设94、备技术科科长审批;小修由维修班组审批。(2)检修计划的实施(a)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系统停车检修指挥工作。(b)各生产相关部门在接到检修计划后,应认真做好准备,组织实施。(c)检修所需设备及配件由设备技术动力科下达购置计划,公司经营负责购置。(d)检修时,要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切实抓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发生。(e)检修人员应做到科学检修,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文明施工,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f)结合设备检修,进行设备、工艺改造的项目,应向设备管理人员报告并附图说明,总工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执行。(g)设备检修要严把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95、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施工单位要如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h)每年一次系统停车大修,要按规定对有关压力容器进行检测,并执行有关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i)设备需要委托外单位进行大修时,由设备技术动力科对外联系,并签订维修合同或协议,并约定保修期限。(3)检修质量的验收交接(a)检修完工后,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设备技术动力科负责设备的竣工验收。(b)各部门和岗位应切实做好设备检修记录。(c)外单位承担的检修任务在检修完工后,由使用单位、设备技术动力科、维修单位一起对检修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设备管理人员填写“验收合格单”,检修设备移交使用单位。在保修期间出现问题,由检修单96、位负责。五、设备的闲置、封存、启封、拆除和报废管理1、 已经安装验收,投产使用,而生产上暂时不用的设备均为闲置设备,应在设备台账中注明“闲置”,并在设备上悬挂“闲置设备”牌给予标识。2、 闲置三个月以上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对闲置设备进行就地封存,并做好防腐工作,对闲置设备要进行定期保养。3、 封存设备启用时,由使用单位对闲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压力容器在封存期间未定期检验的,在启用前进行内外部检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封存设备才能投入生产使用。4、 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1) 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执行。(2) 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三份报设备技术动力科,设备技术97、动力科组织有关人员鉴定,提出意见,报生产副总审核。(3) 企业在进行拆除作业前,应由作业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拆除施工进行风险分析,评价拆除作业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然后由施工单位制定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并制定出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4) 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理干净,由设备技术动力科研部及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方可报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报废的危险化学品和清洗产生的废水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 由于革新、挖潜、改造后拆除的仍有使用价值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办理退库,仓库妥善保管。六、设备的密封管理1、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各级密封管理制度,密封管理职责明确,公98、司、科室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评比。(2)开展创建和巩固无泄露工厂活动,消漏、堵漏工作应经常化、具体化、制度化。静密封点泄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暂不能消除的泄露点应记录在案,做出消除规划。(3)按时做好密封泄漏点的检查、统计和上报工作。(4)组织各种密封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密封新技术、新材料。2、密封点分类和统计范围(1)动密封:各种机电设备(包括机床)连续运转(旋转和往复)的两个偶合件之间或的密封。如压缩机轴、泵轴、各种釜类旋转轴等的密封均属动密封。(2)静密封:设备(包括机床和采暖设备)及其附属管线和附件,在运行过程中,两个没有相对运动的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静密封。如99、设备管线上的法兰、各种阀门、丝堵、活结头、机泵设备上的油标、附属管线、电器设备的变压器、油开关、电线头、仪表孔板、调节阀、附属引线、以及其他设备的结合部位,均属静密封。3、密封点的计算方法:(1)动密封点的计算方法:一对连续运动(旋转或往复)的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算一个动密封点。(2)静密封点的计算方法:一个静密封接合处,算一个静密点。如:一对法兰,不论其规格大小,均算一个密封点,一个阀门一般算四个密封点,如:阀门后有丝堵或阀门后紧接放空,则应各多算一个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外,有几个螺栓孔应加几个密封点。(3)泄漏点的计算方法:有一处泄漏,就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点或因焊缝裂纹、100、砂眼、腐蚀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泄漏,均作泄漏点统计。(4)泄漏率计算公式:(1)设备及管线的结合部位用肉眼观察,不结焦、不冒烟、无漏痕、无渗迹、无污垢。(2)仪表设备及风引线,焊接机器连接部位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真空部位用吸薄纸条的方法)。(3)电器设备变压器、油开关、油浸纸、绝缘电缆等结合部位,用肉眼观察无渗漏。(4)乙炔气、氢气、氮气、易爆或有毒气体系统,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5)蒸汽系统用肉眼观察不漏气、无水垢。(6)酸、碱、盐等化学系统,用肉眼观察无渗迹、无漏痕、不结垢、不冒烟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7)水油系统宏观检查或用于摸无渗漏、无结垢。(8)各种机床变速箱101、立轴、变速手柄、宏观检查无明显渗漏,没有密封的部位,如滑机、导轴不进行统计和考核。5、动密封点的检验标准(1)各类往复式压缩机曲轴箱盖,允许有微渗油,但要经常擦净。(2)各类往复压缩机填料,使用初期不允许泄漏,但运行期允许有微漏,对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填料状况,在距填料外盖300mm内取样分析,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安全规定范围。填料不允许漏油,而活塞杆应带有油膜。(3)各种注油器允许有微漏现象,每1分钟不超过一滴,但要经常擦净。(4)齿轮油泵允许有微漏现象,每1分钟不超过一滴。(5)各种传动设备采用油环的轴承不允许漏油,采用注油的轴承允许有微渗、应随时擦净。(6)水泵填料允许泄漏范围:初期每分102、钟不多于20滴,末期不多于60滴。(7)输送物料介质填料,每分钟不多于40滴。(8)凡使用机械密封的各类泵、压缩机,初期不允许泄漏,末期每分钟不多于5滴。6、密封管理区域划分的原则(1)生产装置所属设备、管线及附属冲洗、消防、生活等设施,管线的精、动密封管理,有各生产装置所在单位负责管理。(2)生产装置内的仪表工艺图、风管、仪表专用伴热管线、压力表和阀门的密封管理,由设备技术动力科负责。(3)消火栓的密封管理由消火栓所在单位负责。(4)装置外生产系统的外供原料和其他物料工程管线的密封管理由生产装置所在单位负责。(5)动力管网(一次水、循环水、消防水、冷凝液、蒸汽等管路)的密封管理由输送供应单位103、至用户的第一个阀门由输送供应单位负责,第一个阀门后的管线的密封管理,由接受单位管理。(6)公用管廊上物料管线及加热伴线的密封管理,由送出单位负责。7、无泄漏工厂标准(1)有健全的密封管理保证体系,职责明确,管理完善。(2)精、动密封点管理制度,消漏堵漏记录、密封管理技术基础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3)保持静密封点泄漏在率0.5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2以下,并无明显的泄漏点。(4)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七、设备的润滑管理1、润滑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应加强对设备润滑的管理工作。2、设备技术动力科104、必须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有一人肩负一些日常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会同仓库油料保管和生产车间管好用好润滑油料,做到合理用油,节约用油,不断提高设备润滑管理水平。3、设备技术动力科科长对全公司的设备润滑负领导责任,督促有关人员提出本公司年、季、月润滑油(脂)的使用计划,工段、(班组)长具体组织操作,工人严格执行设备的润滑制度。按设备润滑规定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和三级过滤(油桶、油壶、加油点)。(1)“五定”(a)定点:按日常的润滑部分注油,不得遗漏。(b)定人:设备的日常加油部位,由操作工包机人负责。(c)定时:对设备的加油部位,按照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105、加油、清洗和更换。(d)定量:按设备标注的油位和数量,加足所选定的润滑油(脂)。(e)定质:按设备要求选定润滑油(脂)品种,质量要合格。(2)“三级过滤”(a)领油大桶到固定贮油箱、贮油箱到油壶、油壶到润滑部位。(b)透平油、冷冻机油、压缩机油、机械油所用滤网一级过滤为60目,二级过滤为80目,三级过滤为100目;汽缸油、齿轮油所用滤网,一级为40目,二级为60目,三级为80目;所有特殊油品,按特殊规定执行。(c)自动注油的润滑点,要经常检查滤网油位、油压、油温、油泵注油量,发现不正常,应及时处理。(d)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e)常用阀门丝杠和螺母之间,要定106、期注油润滑;不常用的阀门丝杠螺母处,要用润滑脂封死。4、各工段所用润滑油品,由设备科长全面负责,各工段(班组)长具体执行。5、供应部门需按规定的油品规定购入润滑油品,并备有油品合格证书,否则,仓库有权拒绝接收。仓库必须按规定,保管好润滑油品,各种取油工器具在不同油品中吵准拿用。不同种类及牌号的润滑油要分别存放,写上标记。发放油品时一律按领料单中的规格型号发贷,特殊情况下,在取得设备技术动力科的许可后,方可用指定的油品代用。6、各工段必须把废油分类进行回收,以便再生。7、根据设备要求和工艺条件,正确地选用润滑油(脂),不应任意滥用或混用。 八、设备的防腐管理1、设备技术动力科根据公司设备和介质情107、况,设专职和兼职防腐设备管理员及机构,负责分公司防腐蚀计划的制订、实施与防腐技术管理工作。2、凡受到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介质和工业大气腐蚀的设备,应按设备的主次和介质条件,设备技术动力科制定相应的防腐措施后,方可实施。3、对已采取防腐措施的设备,不得无故取消与修改。4、使用单位应遵守工艺操作规程,以免因介质条件变化,影响防腐蚀设备的使用。当工艺条件必须变动时,应会同设备技术动力科重新核定防腐蚀措施,并把变动内容记入档案。5、生产、基建、技改项目中的防腐蚀设备的施工,应报请设备技术动力科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由设备技术动力科、企管科、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6、公司内部车间(工段、班组)的防108、腐蚀施工,应制定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设备技术动力科应加强对防腐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7、积极采用防腐蚀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使用。九、压力容器的管理1、为保证化工生产正常进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加强压力容器管理。2、设备技术动力科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建立压力容器台账。3、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工艺要严格按国家关于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的规定执行。4、压力容器大修后需经设备技术动力科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5、压力容器的维修和改造应按规范制定严格的技术方案和技术要求。6、压力容器的焊补更换筒节及热处理技术要求,均应用现行的109、技术规范和制造技术文件验收规范执行。7、压力容器的安装应有明确的安装技术要求和安装负责监督人。8、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在检验周期内有效,逾期不进行定期检验,又无正当理由和合法手续者,使用登记证自行作废。9、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10、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压力、温度操作压力容器,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11、已登记使用的压力容器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压力容器标牌。12、加强压力容器管道的防腐,保温工作。13、压力容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动力部和使用单位共同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由设备技术动力科委托有检验资格的单位110、进行检验,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14、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等每年至少检定、检验一次,安全附件的检定、校验范围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指标之内。15、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一时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并报分管副总经理。16、压力管道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检查的项目可分为外部检查、内外检查和全面检验。17、压力容器的检验人员,应经当地技监部门考核批准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十、设备的管理1、本企业起重设备有:所有电动葫芦等。2、企业内的起重设备,应由明确专人分管,定人操作。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三会”。3、设备技术动力科负责建111、立起重设备台账,并协调接收技监部门的年度检验。4、日常使用要规范化。严禁斜拉起吊、超载起吊、野蛮使用、违章使用,务必做到安全第一。严格执行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5、日常检查要制度化。使用前必须确认各方向运行灵活,制动可靠,限位准确,润滑充分,钢线绳完好,丝扣连接规范、牢靠方可使用。6、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全面深入地检查,认真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7、大型电动葫芦的安装和大修要由技监部门认可的有施工许可证的专业队伍来施工,并制定合理的保修期限,设备技术动力科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安全消防环保科鉴定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该设备方可112、投入使用。8、属日常维修范围内的中、小修,由本车间车间负责维修,其中电气部分故障由电气工段负责维修。如果中、小修中遇到困难,车间内部确实无法解决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外协,但外协检修内容必须与所报计划一致,不可擅自要求施工者变更。十一、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为加强公司的电气设备管理,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公司范围内的高、低压变(配)点设备、电力转动设备、照明设备、输电线路、电缆、杆、桥架、电缆沟以及防雷接地装置等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和事故处理等。3、 电气设备的安装、验收、交接(1)电气设备的安装应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设计施工,113、严禁私自改动。安装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设计部门联系,请示变更设计,待下达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后,按变更通知施工。(2)电器设备的安装、验收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和国家电气规程的规定执行。(3)化工防爆区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满足防爆要求,达到设计规定的防爆等级。(4)按照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对电气设备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5)电器设备投入运行前,须制定运行方案(6)电气设备试运行由安装单位按照运行方案进行。设备合格、连续正常运行72小时后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7)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安装单位、设备使用单位、设备技术动力科联合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验114、收步骤为:(a)初验发现的问题,向安装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b)安装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c)验收小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交接(8)电气交接内容(a)设备出厂原始资料(b)设备安装竣工图(c)电气设备试验报告、调试记录、防雷接地装置试验报告。(d)隐蔽工程施工图。(e)有关协议、文件等补充材料。(f)设备状况(设备缺陷、存在问题)、操作规程、注意事项、专用工具、安全设施等。4、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1)电气设备的主、副部件要保持齐全完整,运行状况良好,设备名称、设备标志牌、铭牌要保持整洁清晰,严禁刷漆、覆盖。(2)电器设备的控制装置、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必须保持完整115、,动作灵活、准确,指示、报警装置要完整、可靠,指示、计量仪表要准确、精度达到工艺要求。(3)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支架等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符合标准,运行设备严禁断开其接地线。(4)所有电器设备的接头必须接触良好,不能有发热、断股等现象。(5)电器设备的绝缘部分必须保持完整、清洁,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合格,否则严禁送电。(6)移动(手持)电气设备的电源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否则严禁接线、送电。(7)化工防爆岗位必须使用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排除故障时,严禁带电作业和做出可能产生火花的动作,严禁使用普通或防护等级低的电气产品代替。(8)如果电气设备采用熔断器保护,更换融丝时,原则上采用同一规格的融丝,116、不许擅自改变融丝规格。(9)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规程要求定期进行高压预试和保护定检,不得无故延长时间或取消。安全用具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试验不合格或没有按时试验的安全用具严禁使用。新安装或长期闲置后需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或试验,否则严禁送电。(10)变电运行岗位应建立相关操作记录。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过负荷运行。(11)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管理台帐,做好电气设备事故预想,完善事故应急预案。(12)基建、扩建和技改等施工项目需增加的临时性用电负荷,用电单位必须办理临时性用电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13)高压电气设备的作业,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的组117、织措施和技术措施。(14)所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电工对自己辖区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三会”。(15)当班电工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按时间、路线进行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并记入设备巡回检查记录本。(1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介绍本班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和注意事项,然后对所有设备运行情况、各种运行记录、通知、工具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双方签字交接。交接班后一切问题由接班者负责。(17)操作工不许随便进入配电室,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包括停送电、接线、换保险等),否则追究其责任,造成事故的按责任事故赔偿制度进行处理。(18)现场电气设备118、检修(安装)完毕后,电工和操作工要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交接后发生零部件丢失、损坏的,由操作工负责。5、高压电气设备的停、送电(1)停、送电倒闸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任何人不得拒绝执行。(2)停送电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执行“停送电联系规定”。6、电气设备的检修(1)电气设备的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和一般电气设备修理,大修前检修单位要编制检修计划,对检修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具体安全防护措施,检修完毕后要写出详细的检修报告交主管部门进行存档。(2)主要电气设备的中修、小修和一般电气设备的修理由使用单位根据使用情况、检修周期安排检修,并将检修情况记入设备档案。(3)电气设备的119、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按检修设备的性质、工作内容,详细填写第一种和第二种工作票,填明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4)高压电气的检修必须悬挂标志牌,设置遮拦。使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验明无电压后,立即用接地线将检修设备接地。检修完毕后,拆除临时接地线,检查其数目是否与安装数目相同,拆去临时遮拦标志牌。(5)高压电气设备凡是有计划的系统检修,必须按倒闸操作的规定执行,认真填写倒闸操作票。经主管电气人员审查无误并签字后才能在有监护的条件下进行。(6)使用绝缘棒拉合力闸和直接手动操作开关时,应戴好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台上。下雨时在室外操作,还应穿好绝缘靴。(7)凡进入登高现场应戴120、好安全帽,登高作业2m以上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和工具包应拴在安全绳上以免落下伤人。高处作业传递,禁止上下抛掷。7、电气设备事故的处理(1)设备技术动力科主任是电气设备事故处理的负责人,坚持先人员后设备的原则,对设备处理的及时性和正确性负责。(2)尽快控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消除事故对人身、设备的威胁。(3)尽可能保持或尽快恢复对重要岗位、主要设备的电力供应。(4)事故单元应尽快向调度和上级主管领导汇报以下内容:停电范围、事故性质、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情况、开关及保护装置动作情况、恢复送电的措施及时间等。(5)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单位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写出事故分析处理报告报安全消防环保科。十121、二、 备品备件管理制度1、 基础管理各部门、科室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必要的管理程序,如备品备件质量检验,备件配件质量检验,备件图纸修改审批工作程序等。2、 计划管理及加工生产科按检修计划和储备计划订出年、季、月备品配件需要计划,主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审查,经平衡库存后,分自制、订货、外协、修旧和从国外进口等不同渠道串请解决。备品配件的加工订货要严格按合同法执行,同时又要保证生产需要,防止积压。对已积压过剩的备品配件,应及时采取措施调剂处理。3、 生产大轮班管理各生产大轮班调度应做好备品配件现场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只要备件、不管备件的现象。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应该设立兼职备件管理人员,搞好122、备件管理和供应工作。4、 备件图纸管理图纸是进行设备维修、备件加工的技术依据,是最基本的基础资料。设备技术动力科应指定测绘人员,负责备件图纸的测绘、整理、修改和归档工作。做到有物有图,图物相符,并掌握一套完整的制造图纸,备件底图纸修改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大轮班管理人员要掌握设备零部件的变更情况,并及时报设备技术动力科审批后修改底图。设备零件已做很大改动时,要及时修改底图和蓝图。5、 修旧利废在保证设备技术性能和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开展修旧利废、节约代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有关单位要建立修旧利废制度,切实抓好修复品的管理、使用,并严格控制修理质量。6、 仓库管理备件仓库由经营部统一管理,车间123、不设库房。备件仓库要按照化工部一类库标准管理,仓库管理要科学化、备件收发要做到帐、卡、物、钱四对口。每月初统计出前一个月的备件贮备情况,由经营部汇总。自制或外购备件均应办理检查入库手续,所有备件入库后应采取防锈、防腐措施,对存放年久、无合格证的备件,经检验、鉴定后方可发出。7、 仓库要结合年底库存工作,认真清理整顿仓库的备件对已淘汰设备的备件,质量低劣以及年久锈蚀严重的配件应认真处理。需要处理或报废的备件须经技术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按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执行。8、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在备件管理中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管理。各车间还应结合推广设备综合管理,开展管理标准化工作。尽量采用范围广的标件124、,减少备件储备品种,提高备件资金利用率。十三 管道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管道的使用、维护、检查工作,保证管道安全、稳定运行、满足生产工艺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 普通管道(1)管理和维修范围(a)公用管架、管廊上的管道由所属车间负责管理。(b)各工段内的管道由其所在单位进行管理(c)所有管道的维修由所在单位维修负责,机修工段不能处理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安排外协施工。(2)各单位要做好管道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维修工作,及时处理跑冒滴漏,保持管道附件的灵敏、可靠、清洁和保温层完好无损。(3)管道重点检查、检测要结合大修进行,每年一次。(a)选择腐蚀、冲刷严重的部位测厚(b)检查管125、道焊缝有无裂纹和渗漏(c)检查、检测管道的各种附件(4)主管道上增接管线时,应预先向设备技术动力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选择装接位置,损坏的防腐保温层要及时修复。(5)各单位要对所管辖道和管架加强检查,管道和管架上不得悬挂起重钢丝绳和滑轮。(6)管道大修、更换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附带材料计划,报设备技术动力科审批。(7)外购管道材料和附件,必须严格执行计划,验收入库必须有质量合格证。(8)管道应固定在滑动支座或吊架上,补偿器在安装前要予拉伸,保温层在此要留有空隙,保证伸缩滑动正常。(9)管道保温层每隔3米或转弯处要留有20-30mm间隙,并用石棉绒填充,直立管道保温层每隔3米要有保温层托架。(1126、0)管道上的计量仪表由计量部门负责抄报、维修,保持准确可靠。2、压力管道(1)压力管道按规定检验周期进行检验。(2)压力管道焊接、维修须由持有压力容器焊接资格证的焊工焊接。(3)压力管道实行设备技术动力科、大轮班、工段三级管理。(4)压力管道要建立档案,记录要齐全。(5)新安装的压力管道要进行探伤检测和测厚,然后刷漆,未经测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6)压力管道安装后,安装记录、检测报告统一由设备技术动力科存档保存。十四 、 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管理制度为了减少设备、管道在工作过程中的热量损失,防止环境中的热量传入低温设备,减少冷损失,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127、行。1、 保温及保冷范围(1)外表温度高于50及介质凝固点高于环境温度必须保温(需降温者例外)。(2)外壁表面温度等于或低于0及低于周围环境温度的设备、管道及有关仪表必须保冷。2、 职责范围(1) 管架、管廊上的管道和设备保温(冷)日常管理工作由设备技术动力科负责。(2) 各工段内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冷)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在单位负责。(3) 所有设备、管道的保温(冷)施工,由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相关的主管部门审批后安排外协施工。3、 保温、保冷施工必须严格按技术要求进行。保温(冷)应首先进行清锈刷底漆防腐,然后进行保温(冷)。保温(冷)层应做到光滑,平整,无裂缝、起层、脱落、缩孔、凹凸现象,保128、冷层不允许出现接口、对缝结霜现象。4、 凡修补的保温层必须做到与原保温层一致,直径、厚度、颜色统一,接头与本体牢固、平滑。5、 保温、保冷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选用质优价廉的名牌产品,不得以次充好、选用不合格材料。6、 保温、保冷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办理各种票证,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7、 管道、设备的保冷、保温层在检修中损坏的,要在检修完毕后及时将损坏的保温(冷)层修补。8、 所有 设备、管道保温(冷)的设计、施工、验收,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9、 根据保温、保冷的性质,工程质量应在使用状态下进行效果测试后方能评定,测试工作应由设备技术动129、力科组织,时机应选在连续运转一段时间并能满足测试工作要求时为准。10、 积极采取保温(冷)新技术、新材料,并及时总结经验 十五、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规范安全设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 化工生产中用以保证安全生产的装置,如超限报警、安全联锁、防火防爆、过载保护、事故照明及安全疏散设施等安全装置统称安全设施。2、 管理分工(1)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防爆膜等,由设备技术动力科负责。(2)电气安全防护装置有设备技术动力科电器专业人员负责管理。(3)工艺规程中的超线报警、安全联锁等装置由设备技术动力科仪表仪表专业人员负责管理。3、维修与检验(1)安全装置要有专130、人负责维护管理,其他人不准乱动。(2)安全装置要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3)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对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效验,并记入档案。(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如确实需要时,须先申请并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总工批准后实施。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后应立即复原。(5)改变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须经安全部门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依据安全生产法及梅钢公司 (服务主体)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区域、班组。3、 职责与分工3.1总131、经理负责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批准。3.2财务主管:按规定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3.3安全设备室:负责编制使用资金计划及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4 、内容与要求4.1 安全费用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4.1.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及现场急救箱配备)经费;4.1.3安全设备(巡查车辆)、设施、安全连锁、便携报警、警示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防潮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4.1.4职业卫生改进,员工休息、洗浴设施支出;4.1.5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1.6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132、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1.7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4.1.8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4.1.8 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4.3 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4.3.1操作岗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4.3.1.1本公司按实际生产岗位收入部分的2提取安全生产费用。4.3.2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1月份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133、用计划,提取比例按相关标准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4.3.3 财务主管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4.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4.4.1 使用的安全生产专款必须专款专用,且经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提取使用。4.4.2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4.4.3 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4.5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4.5.1 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主管按年度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4.5.2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4.5.3 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134、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便于员工职业安全卫生劳保用品器具的管理控制,以利于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护本厂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三、术语3.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135、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面罩、电焊面罩等。3.2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可。4、引用文件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2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4.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五、职责5.1综合部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购计划、负责安全劳保用品、器具的技术把关,并对员工佩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5.2财务部负责资金预算。5.3综合部负责购买、保存、发放;建立个体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台帐。5.4各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需要检验的集中交技全部检验。5.5136、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的日常检查,妥善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六、工作程序6.1申请各部门根据部门的人员情况、劳动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前一月10号前报综合部,综合部根据各部门的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于前一月20号前请示总经理批准。6.2采购 (1)综合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并保证前一月25号前完全采购工作。 (2)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鞋、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验收 (1)综137、合部所购买的劳保用品需要按相关国标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外发放。 (2)综合部每年对库存及在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效验和维护,每次效验完后应记录和铅封,效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则该批劳动防护用品报废。对已过有效期的劳动防护用品,直接报废,无需再检验。 6.4储存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6.5发放(1)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到综合部领取劳保用具 (品)。(2)部门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具(品)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及保健品发放登记表。(3)外来人员的138、劳动防护用品由保安部发放和收回,并暂存保管。(4)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是在有效期内(从出厂日期到公司规定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劳动防护用品自身的寿命)。(5)综合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但并不断的更新完善,保证公司标准不低于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6.6使用(1)员工必须按规定配带劳保用具(品),不按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全部视为违章,将受到相应的处罚。(2)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3)各种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139、方便的地方。(3)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对于领取超出劳保用品年度发放标准(见附表)的劳保用品要凭财务部有效的收费收据到综合部办理领用手续,其单价为购买时单价。(4)集体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检查、保养。(5)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具(品),由员工提出,报部门领导批准后下发。(6)员工离职时,将一类劳保用品应交回公司,工作不满三个月的员工二类劳保用品也应交回公司,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6.7回收各部门废弃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随便丢弃,应在领取新的防护用品时上交综合部统一处理。劳动防护用品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应140、予报废:(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3)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7、相关文件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1、对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2、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七种安全管理台帐:(1) 建立职工安全档案。内容包括安全教育、技术培训141、考核成绩、违章、事故。(2) 建立车间、班组安全工作台帐。内容:本部门不安全因素及解决办法,职工违规违制、工伤事故等情况。、(3) 建立设备印象台帐。记录内容:设备印象、安全装置、措施完好等情况。(4) 建立生产班组交接台帐。(5) 建立安全设施的管理、检查、维护、检修台帐。(6) 建立各种安全装置试验、允许台帐。(7) 建立专职安全员安全工作台帐。记录内容:工伤事故、违规违制、事故隐患、安全措施等。3、凡本公司员工,在生产或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急性中毒均为因工伤事故),其区分标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分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4、凡发生轻伤或严重违章,单位的领导应立即报告分管142、生产的领导,并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科。5、凡发生违章作业,事故苗子、小伤(未休工)的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在两天内书面报告车间主任。对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要和已遂事故一样对待,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科。6、发生重伤、多人负伤、死亡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应立即报告厂长。厂长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安监局。7、各车间、部门必须如实上报工伤事故,不得隐瞒虚报或迟报,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8、职工调动或转岗时,因公负伤证明和个人安全档案必须随人同时调转。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143、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一、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职责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责任:1、 组织制定(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 制定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3、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4、 领导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5、 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144、批评教育和处罚;6、 经常检查公司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部门按期解决;7、 经常听取各部门及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8、 对企业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一、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安通科:1、 按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的要求,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2、 负责企业日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3、 经常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45、落实部门按期解决。4、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5、 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6、 负责配备和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通科: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通风队:1、 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及记录。2、 负责配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3、 根据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资料,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及检测项目。生产技术科: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其他科室、队组: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 把职146、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 组织对本工作场所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 定期组织本工作场所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进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采取措施。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 对本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综合办公室:负责工伤保险的缴纳和职业病人的诊断、康复治疗、工伤认定、鉴定工作。生产指挥中心:1、 负责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救治。2、 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147、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3、 按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安排,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演习。综合办公室:负责确保职业病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使用。安通科: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处理争议。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一、 目的意义: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二、 培训告知:培训中心及生产部门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三、 合同告知:人力资源部在与员工签148、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四、 重要场所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和警示标识,告知员工相关职业卫生危害的有关内容及防护措施。五、 宣传告知:培训中心应当加大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如实告知员工检查结果,促使员工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六、 体检告知:公司应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依法维护员工职业卫生方面的权益。 七、 监督检查:工会应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依法维护员工职业卫生方面的权益。仓库149、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环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执行部门:仓管。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4.1 仓管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4.2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4.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4.5 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150、好无损。4.6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4.8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 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4.9.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151、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4.9.5 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4.10 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4.12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4.12.2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152、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同一库房。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4.16 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1、本单位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2、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153、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5、年终结束,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公司安全奖惩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市及集团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照 集团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并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154、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能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股份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155、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1目的 为加强对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凡在厂内使用和接触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1.3主体内容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危险、剧毒化学品的采购、销售、收发、装卸、储存、使用及报废部门理。 1.4职责范围 1.4.1供应部门负责采购危险、剧毒化156、学品。 1.4.2供应部门负责保管危险、剧毒化学品。 1.4.3仓库负责保管、发放采购的危险、剧毒化学品。 1.4.4以供应部门为主,各职能部门室、车间负责监督本制度执行。 2.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分类 2.1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受到损毁的化学物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或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2.2、有些虽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容易引起燃烧的化学品也应加强管理。 3.危险、剧毒化学品采购制度 3.1、凡我厂生产用的157、原辅材料系危险化学品的如:盐酸、纯碱、液碱,分析化验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试剂类物品。供应采购时,供应商必须有工商部门签发的经营许可证。 3.2、供应部门采购危险化学品,应办妥准运手续,并向负责运输的人员交代清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采购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本厂生产的实际需要及贮存条件进行采购。 3.3、采购新增加的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公司安监分局、总工办及提出采购要求的部门了解清楚该品种的性能,属哪类危险化学品,在到达供应单位后,必须向供应单位复核该物品的性能,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生产使用部门。 4.危险化学品储存和出入库制度 4.1、凡危险、剧毒化学品经采购运输入厂后,仓库保管人员必158、须立即通知质检化验室进行抽样化验,化验员应在接到化验通知后的24小时内报告化验结果各给仓库保管员,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听候部门理。 4.2、危险、剧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清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措施。 4.3、危险、剧毒化学品储存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159、放。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4.4、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担当。 4.5、危险、剧毒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必须实行两人、两锁、两本帐保管。剧毒化学品必须按规定管理,由两人领取方可发放,并记录领取人员姓名备查。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 4.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用电要有相160、应的保险措施、人离开仓库必须关闭库房电源。仓库内应当根据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 4.7、因库房不足、暂时需露天放置的危险化学品,其放置部位的安全措施,有仓库保管员向安全部门提出,经同意后方可放在露天保管。夏天天气热,对1-2级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当采取降温措施。仓库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8、保管人员应对危险、剧毒化学品贮存数量及时统计、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4.9、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持两年。 4.10、预防剧毒化学品的流失、被盗,一旦发现丢失、被盗,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 4.161、11、危险、剧毒化学品保管人员应每年审核一次,对不符合保管规定的应及时换人。只有经过培训,取得作业证的人员,才能上岗作业。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机物、酸、碱等污染的,必须清洗。 5、易燃易爆容器、设备检修,要按安全检修和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执行。危化品装卸车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装卸环节。3.职责3.1.1安环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并签订安全协议,对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监管。3.1.2经营部在162、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3.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要求3.2.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能够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3.2.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3.2.3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3.2.4车间人员负责对软管进行定期更换且做好记录,负责整个163、装卸过程和监护。3.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3.3.1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3.3.2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帽,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危险货物时,应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3.3.3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3.3.4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3.3.5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4 装卸作业4.1装卸液体物料前,车间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须164、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软管安全可靠,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确保有十五厘米以上的插入深度,并有三道以上铁丝绑扎。4.2装卸易燃易爆液体物料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2分钟后取样卸料。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在装卸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4.3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4.4装卸过程中时刻注意储罐、槽车的液位和压力,坚守现场,随时处置突发情况。4.5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装卸现场,装卸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165、现场。4.6认真填写槽车装卸安全检查表,装卸结束后由各车间收集后交安环部保存。4.7高温季节在10:00-17:00禁止槽车装卸易挥发危险物品。5. 处罚5.1违反上述管理制度的部门或个人,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部门或个人50元。5.2槽车司机在装卸过程中擅自离开车辆,每发现一次扣罚供销部门有关责任人100元。发现司机离开而车间操作人员未停止装卸作业,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部门负责人扣罚50元。5.3车间操作人员擅自离开装卸现场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部门负责人扣罚50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166、制度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目前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和化学品原料、成品,包括装车、卸车、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3.职责3.1总经理是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主管领导,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负总责。3.2公司安环部具体负责本制度的监督落实。4危险化学品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4.1与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流程有关的岗位操作人员、保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培训的内容包括:4.1.1培训相关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特性。4.1.2 培训相关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检修知识。4.1.3培训相关危险化学品的防护、救护知识。4.1.4培训相关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求。4.1.5培训防护用品和器167、具的使用、保养知识。4.1.6培训消防知识,消防器材的实用技能。4.2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5 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制度,认真查验提货单位资质和要求。5.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5.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5.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机动车辆行驶证;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5.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168、证;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5.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5.6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6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6.1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发货单位必须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6.2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169、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6.3装载完毕后,发货单位必须对装载重量(或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装载单位。 6.4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以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详见附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环节的安全。7.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7.1.化学易燃物品应当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贮存。7.2.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存放。7.3.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品,170、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方。7.4.容器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7.5.不准在贮存化学易燃品的罐区内动用明火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8.危险化学品出入罐区安全管理制度8.1.化学危险物入储罐前,要详细检查,原料是否符合入储罐标准,凡不符合入储罐标准的货物一律不得入库。8.2.化学危险品入储罐后应分类储存,储罐之间应留一定间距、通道。8.3.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应隔离存放。8.4.容器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8.5.不准在贮存化学易燃品的罐区内动用明火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8.6.货物出库要经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是否符合安全标171、准,并经化验室、出示检验报告后方可发货出库。8.7.出口的货物,除经本公司检验外还必须经市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货出库。8.8.出罐区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8.9.各种原料必须按规定入库,并按规定出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车间和非指定库区卸货。8.10.进入厂区的运输车辆必须到门卫填写外来车辆出入厂登记表,必须戴防火帽并符合安全标准方可进入库区。8.11.进入罐区的车辆,车间必须检查是否戴防火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达到安全要求,方可进入库区卸货。9.危险化学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9.1.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人员应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及一般172、防护知识。9.2.销售时应在其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其包装上加贴与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标签。9.3.销售危险化学品时要严格审查对方的资格证照,不得向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出售危化品,并签订购销合同,做好销售记录,对其数量、去向要建立帐卡如实记录,记录至少保留一年,对无购买证的不得销售。9.4.销售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各项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9.5.出口的危险化学品,需经海关及商检部门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10.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规定10.1.危险物品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10.173、2.危险物品装卸运输人员,在装卸运输中应按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10.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备好消防器材。10.4.装运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辆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悬挂静电导链。10.5.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车辆状况良好,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证件齐全,无证件或证件不全的车辆拒绝入厂装运。10.6.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包装牢固、严密、无泄漏,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10.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应符合GB12463-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174、。10.8.互为禁忌物料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易燃液体闪点在28C以下的气温高于28C时应在夜间运输。10.9.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有消防安全设施。10.10.运输产品的汽车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审查合格,签订安全告知书并办理进厂手续,方可进厂装运。10.11.运输车辆进厂必须安装防火帽接地必须良好,并备有完好的消防设备,车辆进入现场指定地点后要立即熄火,雷雨天不得进行装车。10.12.装车人员、司机等有关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了解安全知识,方可准许进入现场进行装车作业,汽车司机及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装车现场,否则175、将严格追究违规者的责任。10.13.罐(槽、桶)充装易燃易爆物体时,不得超过总容积的85%,桶装时要留有50-100mm高度的空间。10.14.罐(槽、桶)盖与罐(槽、桶)口之间要加有橡胶或其它软垫,防止撞击火花。10.15.装车时汽车司机及有关人员要离开驾驶室,并禁止进行车辆检修。10.16.运输易燃易爆液体的罐车都必须有直接接地设施,车辆要有防火标志和消防器材,并不得高速行驶,装卸现场和运输车辆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严禁烟火的标志牌。10.17.装车时装入量不得超过规定高度面,若有产品溢出,必须及时处理,经检查合格后,方准汽车发动及驶离装车现场。10.18176、.装车完毕,料管必须放净回收,然后经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汽车发动。11.危险化学品废弃安全管理制度11.1.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用化学的货物里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11.2.化学危险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11.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11.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垃圾运出。12.危险化学品档案12.1.公司将各种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名称、地点、数量、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177、签等。12.2.危险化学品档案具体分为:产品登记表、生产原料登记表、中间产品登记表、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等。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一、储罐区、生产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生产车间、部门、外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到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及措施 1、动火前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2、动火证应填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审批人的签名。 3、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178、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连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3)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防尘、防毒管理规定: 一、防护与治理 1、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3、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二、179、组织与抢救 1、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安全副总担任组长。 2、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3、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应严格按照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180、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三、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企业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四、员工在工作中,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181、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5、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6、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182、灾隐患。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1、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183、程操作。4、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5、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6、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184、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185、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3、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186、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3)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5)节假日现187、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188、进行登记。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九)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1、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2、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3189、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4、灭火和应急疏190、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4、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191、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十三)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1、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2、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3、变压器、192、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4、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5、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6、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十四)仓库防火制度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2、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3、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4、严禁使用电热器。5、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6、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193、电源,锁门离开。7、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8、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十五)电、气焊防火制度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6194、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防火防爆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的安全,规范公司内的用火作业及吸烟行为,保障员工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医院区域内的195、禁烟禁火管理3. 职责3.1安全健康办公室负责检查禁烟禁火制度的执行、修订,负责禁烟禁火区域的划分、日常检查及公司的违章处罚事项。3.2 行政后勤部负责公共区域的禁烟禁火管理工作,对违章人员的处罚管理工作,吸烟室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3.3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禁烟禁火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检查本车间(部门)、班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对本单位违章人员的处罚管理工作。3.4 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的执行情况和管理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违章处罚和管理考核的落实工作。3.5 公司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等)负责遵守公司196、禁烟禁火管理规定。 4. 禁烟禁火区域规定医院区域都属于禁烟禁火区域,除吸烟室和宿舍外(关于吸烟室的设置情况临行通知)。5. 禁火禁烟规定5.1 禁烟、禁火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安全健康办公室管理整个产业园区域,行政后勤部管理公共区域,各部门、车间管理本单位所属区域。5.2 安全健康办公室在产业园禁止烟火公共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5.3 各部门、车间在本单位所属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除严格管理本单位人员外,有权对辖区内非本单位人员进行制止、处罚。5.3 产业园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及防爆区域,设立“禁止携带火种”、“车辆197、必须戴阻火器”、等严禁烟火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执行对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5.4 产业园禁止烟火区域,一律严禁明火作业和吸烟行为,除吸烟室外。5.5 公司生产区域严禁烟火,如需进行明火作业,须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办理有效的动火作业手续后方可作业。5.6 对易燃易爆场所,如甲类罐区、危险品库、液氨罐区、新北江公司提炼一车间、福兴公司提炼三车间等,禁止接听手机,禁止携带易产生火花的器具进入。5.7机动车辆进入防火防爆区域,必须佩戴阻火器。5.8 进入防爆区的人员必须把香烟、火种、手机存放到防爆区门房存物柜内,走时带走。5.9 在禁止烟火区严禁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等产生高热的电器,禁止在198、易燃易爆的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的电气设施。5.10吸烟室的要求5.10.1 吸烟室内要安装一个固定又可拆装倾倒的烟灰缸或烟灰器具。烟灰缸或烟灰器具内必须装有可淹没烟蒂的水。5.10.2 吸烟室内放置烟灰缸、座椅外,不得摆放其它物品。5.10.3 在吸烟室内吸烟时,丢弃的火种、烟蒂必须放在烟灰缸或烟灰器具内,并确认火种和烟蒂已完全熄灭后吸烟者方可离开。5.10.4 在吸烟室内吸烟,应做好防火工作,不准将烟头丢到室外。6. 安全处罚规定6.1 安全巡检、公司领导检查、其它人员举报发现在公司内部吸烟的本公司员工(除在吸烟室外),对吸烟者每人每次处罚2000元,从当月工资总额中扣罚,并解除劳动合同;6.199、2 安全巡检、公司领导检查、其它人员举报发现部门、车间所属区域内有烟头,按照烟头个数,每个烟头500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所属部门、车间的当月绩效考核中扣罚,当月绩效不足扣罚的部门累计到次月扣罚;6.3 安全巡检、公司领导检查、其它人员举报发现外包单位人员或外来人员吸烟者,对所属外包单位按每人每次10000元处罚,在规定时限内上缴,若逾期未缴将加倍从工程款或支付款中扣除。6.4 在禁止烟火区域发现违章动火作业时,对动火作业现场本公司员工每人处于1000元处罚,从当月工资总额中扣罚;本单位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处于500元处罚,从当月工资总额中扣罚。6.5 在易燃易爆场所区域发现违章动火作业时,对200、动火作业现场本公司员工每人2000元处罚,从当月工资总额中扣罚;本单位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处于2000元处罚,从当月工资总额中扣罚。6.6 外包单位在禁止烟火区域违章动火作业时,对外包单位处于10000元处罚,在规定时限内上缴,若逾期不交将加倍从工程款或支付款中扣除;动火作业区域的所属单位负监管不到位责任,处于5000元处罚,从所属单位的当月绩效考核中扣罚。6.7 外包单位在易燃易爆场所区域违章动火作业时,对外包单位处于50000元处罚,在规定时限内上缴,若逾期不交将加倍从工程款或支付款中扣除。动火作业区域的所属单位负监管不到位责任,处于10000元处罚,从所属单位的当月绩效考核中扣罚。6.8 201、机动车辆进入防火防爆区域未佩戴阻火器,对防爆区当班门卫处罚500元,对机动车辆驾驶员处于1000元处罚。6.9 携带火种进入防爆区的人员,处于600元处罚。6.10 进入防爆区携带或使用手机的人员,处于500元处罚。6.11 对违反禁火禁烟规定而造成的火灾、爆炸事故的责任者,按照产业园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若造成严重后果,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7. 其它管理要求1、安全健康办公室、监察部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厂区及办公场所检查,检查出的问题纳入当月管理考核。2、建议财务部设立安全专项基金,将各项安全罚款录入安全专项基金账目,安全专项基金用于产业园的安全经费(如安全奖励、安全培训、安全宣202、传等各项安全活动)。7 相关文件7.1 安全处罚安全管理制度7.2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3内容3.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3.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203、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同意,方可变动。3.3特种作业的范围(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5)压力容器操作(6)司炉工作业(7)登高作业3.4日常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204、方能上岗作业。(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205、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行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8)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9)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3.5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1)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206、管领导批准后,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3)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4)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车间向安全环保部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全环保部,证件发放由安全环保部负责。(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二个月将复审人员名207、单提供给安全环保部。3.6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特种作业监管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安全作业。 3.7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3.8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