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危险作业检修考勤12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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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2541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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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危险作业、检修、考勤)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管理办法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安全例会管理制度7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85、风险评价作业指导书制度9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37、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控制规定158、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79、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110、易燃易爆物品装运安全管理制度2411、液化气充装安全管理制度251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26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21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315、安全2、作业管理制度3516、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3717、安全检修管理制度3918、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419、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规定4920、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12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322、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523、盲板抽堵作业管理规定5724、供应商管理制度5925、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612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42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828、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129、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733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431、罐区安全管理制度763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833、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8034、禁火、禁烟管理制度8435、事故管理制3、度8536、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8937、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9238、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9539、变更管理制度10040、考勤制度10241、食堂人员管理制度10342、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10443、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11044、企业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113关于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1、规章制度是企业建立正常工作秩序、经营环境,规范全体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制定、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应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导向性、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2、各项规章必须按照权利和义务4、对等的原则,明确规范与被规范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并具有可操作性。3、拟在东方xx能源有限公司全系统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审核同意后,须报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由董事长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发。4、拟在专业管理实施的各项规章,经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颁布。第二章 修改与废止1、当已颁布规章的规范对象、范围或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继续完整地发挥应有的规范作用时,规章的起草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改,或申请通知废止。 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实施1年以后,规章的起草部门应认真总结试行中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2、修改已颁布的规章(包括暂行规定)应按照本办法关于5、立项、起草、审核、颁布的工作制度进行。3、决定废止现行规章时,应向办公室以书面说明废止的理由,以及替代被废止的规章。第三章 附则1、暂行(试行)规定或办法等临时性规章须注明有效期,自颁布实施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2、各部门应将制定的各项规章分类汇编,每年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及时修改(废止)已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规章。3、规章汇编由企管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总则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所有人员。二、职责(一)安全领导小6、组职责 1、安全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在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安全生产、运输质量等工作的统一领导,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执行情况。 3、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单项考核和奖惩办法。 4、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运输和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5、根据季节特点提出安全生产计划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搞好隐患治理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总结分析前期安全生产工作,制订下一步安全工作7、计划。 6、隐患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8、执行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搞好记功评奖,对工作不负责任、违章失职造成事故或重大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二)董事长(总经理)安全职责 1、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本标准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并组织贯彻落实;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制定并实8、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贯彻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要求,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2、按照“五同时”原则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4、负责组织制定生产部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负责组织生产部门进行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价; 6、负责定期组织9、全厂安全大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参加重大事故的分析工作; 7、负责定期组织全厂员工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8、负责组织制定全厂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9、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四)副总经理安全职责1、协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落实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2、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3、指导公司企管部、财务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4、配合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全厂各部门进行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价;5、参加重大事故的分析工作。(五)生产部部长、副部长安全职责1、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法10、律、法规标准,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负责建立、健全车间安全责任制;4、负责各班安全教育活动和岗位技能竞赛,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5、开展车间安全检查,组织隐患整改,如实上报车间事故;6、建立、健全车间安全、防火组织,领导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7、按照“五同时”原则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车间工作;8、负责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9、负责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审批及其他特种作业的管理监督;10、负责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落实安全、卫生、消防和环保设施等安全条件检查,落实整改措施;11、紧急情况发生火灾事故,组织扑救,做好各类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12、负责11、本部门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六)班长安全职责1、执行厂内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安全生产负责;2、组织班内员工安全教育、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进行班组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排除故障,消除隐患,及时上报车间事故;5、负责严格劳动纪律,制止违章作业;6、负责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维护车间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完好;7、负责组织岗位员工进行岗位风险识别;(七)车间安全员、技术员安全职责1、协助生产部部长做好车间安全管理;2、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生产部部长修订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12、全生产管理制度;4、协助生产部部长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督促实施;5、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6、协助生产部部长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7、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八)电仪修班组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电器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确保安全用电;2、负责厂区及电力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3、负责临时用电作业审批,对各部门用电情况监督检查;4、负责全厂配电设备、线路的安全检查;5、负责全厂机泵调试维修与日常巡查;6、负13、责全厂仪表设备的运行巡检,排除故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九)工人安全职责1、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操作记录;2、按时巡检维护设备,执行设备包机管理责任,确保本设备设施正常;3、正确使用各种劳保用品、器具,维护车间安全设施;4、遇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一级管理人员汇报;5、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十)质检部安全职责1、负责原料、辅料、中间体、成品的质量检测和标识;2、负责制定和修定各项检测规程及标准;3、负责监视和测量器具的建档、检测、校准工作;4、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十一)供应部安全职责1、根据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做好14、设备、备品备件等物资的采购工作,对其质量和安全负责;2、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选择,签订符合安全要求的采购合同;3、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4、负责本部门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十二)财务部安全职责1、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账户,确保专款专用;2、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3、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资金到位;4、会同安全部门做好安全奖金的兑现和发放;5、参与新建、改建项目核算和验收工作;6、负责本部门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十三).经营部安全职责1、负责公司市场拓展、产品销售、合同评审工作;2、负责公司原料采购、产品销售的相关工作,并对其质量、安全负责;15、3、负责本部门风险识别和评价及控制。(十四)企管部安全职责1、负责公司人员任职资格、要求、岗位职责的确认;2、负责按人员需求计划招录人员;3、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4、负责为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工伤保险;5、负责公司食堂卫生,确保公司员工用餐及饮食安全卫生;5、负责公司门卫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6、负责本部门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十五)工程部安全职责1、负责按照规定选择、评价承包商,订立工程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建立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查施工项目,确保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要求;3、负责各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理,确保符合工程安全、质量;16、4、负责督促承包商施工作业人员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培训;5、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6、负责本部门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十六)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3.1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3.11.2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11.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11.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3.11.5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3.11.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17、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3.11.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3.11.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3.11.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3.11.10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3.11.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3.11.12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3.11.13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3.11.14定期组织有关18、人员进行消防检查和应急预案演习;3.11.16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3.11.17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安全例会管理制度1.目的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各部门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找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2.管理职责2.1本制度由安保科负责制定。2.2总经理负责该制度的审批。3.例会管理要求3.1安全例会由安委会主要成员参加,总经理或安全负责人主持。3.2安全例会每月26日下午在会议室召开。3.3办公室负责安全例会的日常组织和准备工作,对参会人员出勤情况登记会议签到表。3.419、安环部负责安全例会的记录。3.5各安委会人员必须及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不参加会议,特殊情况不到者,必须向安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请假,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迟到者罚款10元。3.6各安委会人员必须汇报近期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安保科汇报安全检查情况,由安委会讨论审议并制定统一的安全措施和计划。安委会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集中评价,安委会领导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任务。4.相关记录安全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 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投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2 管理职责2.1财务部负责安全20、专项资金的提供;2.2安保科负责该制度的监督执行。3.要求3.1公司财务处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按照去年销售收入的0.5的标准提取专项资金。3.2安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动用。3.3安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安全培训所需费用; 2)个体防护用品的经费;3)安全设施投入,包括安全连锁、报警、安全通讯、检测、防触电、防噪声和粉尘、防灼烧冲淋、员工洗浴和休息,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4)重大隐患治理费用。5)安全检查工作费用。6)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投入。7)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21、费用。3.4公司各生产车间、部门根据安全需要,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报安保科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3.5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专门人员购买、验收、管理。3.6安全部门建立安全费用台账,对发生费用情况进行登记监督。4.相关记录安全费用台账风险评价作业指导书制度1.目的对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及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消除危害,防止事故发生。1. 范围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各阶段风险评价和更新。2. 术语3.1风险:即危害,某一特定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3.2危害识别: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3.3风险评价:是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接受范围的全过22、程。4作业要求4.1成立风险评价小组,由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4.2确定风险评价范围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 ) 常规和异常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失、废弃、拆除与处置;9)自然灾害等。4.3识别风险存在根源或状态1)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3)有害的作业环境4)管理上的缺陷4.4识别风险产生的后果 包括人身伤害、死亡、疾病、23、财产损失、停工、违法、影响荣誉、工作环境破坏、自然环境破坏等。4.5风险识别过程4.5.1全厂各部门根据风险评价小组的安排对本部门根据岗位划分作业活动清单;4.5.2各岗位识别并列出设备设施清单;4.5.3识别设备设施和管理活动的危害情况。、4.5.4各部门车间利用检查分析表识别风险,填写部门登记表,上交安保科,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评价,形成风险评价汇总表。4.6风险评价的总则和依据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2).行业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企业曾经发生过的安全事故及整改情况5).相关方的利益和要求4.7风险评价方法 采用风险度法,即利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事件后果24、的严重性来判断风险登记的方法,风险度R=可能性L*严重性S,计算出风险值。(附下表) 表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等级 标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检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发现(没有检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发生,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做过现场检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测情况下发生3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过去曾做过检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2危害一旦发生25、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表2-事件后果S判别标准等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财产损失/万元停工公司形象5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死亡50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重大国际国内影响4潜在违反法规、标准丧失劳动能力25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行业内、省内影响3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等10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地区影响2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10影响不大26、,几乎不停工公司及周边范围1完全符合无伤亡无损失没有停工形象没有受损表3-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风险度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巨大风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5-16重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9-12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2年内治理4-8可接受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要定期检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4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无需采取控制措施,但需要保存记录4.8风险评价4.8.1根据风险度判断出是否属于可接受风险、不可接受风险。4.8.2如果是可接受风险,可以维27、持原由的管理,如果是不可接受的风险,则需要提出改进计划,采取控制措施,使之达到可接受的程度。4.8.3属于重大风险的要记录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按照优先顺序控制治理。重大风险应定期更新。4.9风险控制4.9.1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4.9.2选择的控制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设施,实现本质安全;2).管理措施,修订和制定新的操作规程;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4.9.3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建立重大隐患档案,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28、.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4.9.4对于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4.10风险信心更新4.10.1安保科每年组织一次风险评价,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4.10.2发生下列情况时,安保科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2).操作变化或工艺变化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它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5.本作业指导书相关记录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风险评价汇总表 部门风险识别登记表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29、辨别和确定,预防重大生产事故的发生。2.术语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事物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制度所指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确定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3.管理职责3.1安保科负责定期组织有资质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3.2安保科负责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备案。4.管理要求4.1安保科对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4.2安保科每年组织设备、技术、生产人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将重大30、危险源检测、评估报告存入重大危险源档案。4.3安保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定期检验和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根据评估对预案进行修订。4.4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及时传达给各部门人员,并定期演练,让员工掌握在紧急情况下应该采取的应急措施。4.5公司重大危险源应形成报告,及时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4.6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存储设施应与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否则,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4.7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仓储部门严格按照安全检查制度要求进行巡检,登记巡检记31、录。4.8重大危险源区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如有需要,必须有人陪同。4.9重大危险源区动火作业需经过特别批准,整个过程加强监护。4.10重大危险源区属重点部位,纳入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承包。4.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大危险区域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实施全天候监控。5相关记录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控制规定1.目的为建立获取使用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渠道,及时向公司从业人员传达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最新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2.管理职责2.1安保科负责收集和获取各部门使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对其进行适用性评价。2.2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工艺安全32、操作规程。2.3设备科负责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4分析中心负责编制质量检测操作规程。2.5各部门负责落实法律法规、标准、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要求。3.控制程序3.1法律法规3.1.1安保科每月对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搜集、管理存档,并建立各部门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和安全法律法规文本库。3.1.2获取渠道和方式1).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布2).国家、行业协会3).网络媒体、报纸、电视广播4).公司传递文件3.1.3安保科每年进行1次符合性评审,将评价情况如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不满足原因等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表。3.1.4对于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时对企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33、对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人员进行传达。3.1.5在制定方针、目标、编制管理制度、设备改造、新改扩建项目时,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2.1安保科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制订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工作岗位,登记文件发放记录3.3安全操作规程3.3.1各职能部门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发放。3.3.2安保科对各部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备案。3.3.3新建项目投产前必需编制新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3.4修订更新3.4.1公司每年由安保科组织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34、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有效版本。3.4.2但发生事故,工艺、技术、材料发生变更时,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3.4.3安保科每月对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整理更新,对近期或作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收回,作废处理。4.相关记录各部门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表文件发放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人员安全管理技能,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引用文件2.1安全生产法2.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管理职责3.1安保科负责安全教育35、培训计划的制定;3.2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和落实,保存培训记录。3.3财务处负责安全培训教育经费的支付。4.安全培训教育范围公司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1管理人员培训教育4.1.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并获得安全资格证书。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4.1.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安全教36、育培训,并考核合格。4.1.3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有: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4.1.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有: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以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37、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预案分析;4.1.5其他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1)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4.2从业人员培训教育4.2.1根据安全培训计划,每年对各部门人员进行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如岗位技能竞赛、练兵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意识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岗位技术技能4)岗位风险管理5)应急处理4.2.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38、并按照规定参加复审。人事部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4.2.3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由技术部门编制新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4.3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4.3.1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厂、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4.3.2厂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为: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5)有关事故案例6)厂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4.3.3车间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为: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39、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注意的安全事项;8) 有关事故案例;9) 车间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4.3.4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为:1) 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2) 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及正确使用方法;3)岗位事实预防措施,事故案例等;4)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4.4其他人员培训教育:4.4.1转岗人员、脱离岗位6个月以40、上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4.4.2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由安保科或接待单位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由专人陪同,培训主要内容为: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现场风险管理情况等。4.4.3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入厂证,培训内容为:1)有关法律法规;2)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风险管理等,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有单位对其进行入场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1)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2)风险管理要求;3)安全注意事项;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4.5日常安全教育。4.5.1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安保科每年制定安全活动计划,规定41、车间班组安全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如学习、讨论、观摩、竞赛等。内容包括:1)学习国家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开展安全岗位技术练兵、比武活动;6)开展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8)熟悉作业活动和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9)其他安全活动。4.5.2各车间、部门积极开展安全活动,并建立安全活动记录,安保科、厂长等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42、,在活动记录上签字。4.6培训教育管理4.6.1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和员工终身教育需要,安保科及时了解各部门、车间安全教育培训需求,每年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4.6.2监理所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和考核结果。4.6.3每次培训完毕后发安全培训效果评价表,争取培训人员意见。4.6.4公司领导和财务处按照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保安全培训教育经费和各项训练经费。5.相关记录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活动计划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表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2.范围全厂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及监视和测量装43、置器具等的安全管理,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等。3.管理职责3.1各车间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执行包机维护到人。3.2设备科负责全厂生产自动化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3.3安保科负责各部门安全设施的检查。4.管理制度4.1生产设施安全管理4.1.1各车间实行包机制度,严格和各项岗位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责任落实到人。4.1.2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培训,经考试合格,才能单独操作设备。4.1.3 车间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4.1.4车间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4.1.5执行设备巡检管理制度每日对车间设备进行巡检,查出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登44、记设备巡检记录,及时通知故障所在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车间按照安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整改,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1.6每月月末有设备科对各部门设备运行检查评比情况进行统计,纳入月末考核。4.1.7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保证设备清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4.1.8设备科负责建立全厂设备台帐和设备技术档案,车间建立本车间设备台账和生产设备技术档案,及时将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修情况记录。4.1.9设备科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材料和检修资料、检测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许可的情况下有效运行,证件齐全。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45、资格证书。4.1.10各车间及部门对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遵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执行。4.2安全设施管理4.2.1配置在生产设备上,或设置在生产装置区域起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作用所有装置:如安全阀、防护罩、泡沫灭火器、淋洗器、消防栓、报警器、防静电装置等安全防护设施。4.2.2车间在检修时应将安全设施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4.23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应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需要立即复原。4.2.4各种灭火器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效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保管人要经常检查。4.2.5安保科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编制安全设施定置管理图,46、定期检查,车间负责安全设施的维护。4.3监视和测量设备及器具管理。4.3.1管理职责4.3.1.1我厂现有监视和测量设备主要分为车间生产自动化控制装置、质量检测仪器和安全报警仪等。4.3.1.2车间生产自动化控制装置、安全仪表、电子秤等由电仪办公室负责管理,建立自动化设备台账,并定期校准,确保其有效性。4.3.1.3质量检测仪器有分析中心负责管理,建立质量检测仪器台账,并定期校准,确保其有效性。4.3.1.4监视和测量设备在分管部门执行包机管理制度,安全维护责任落实到人。4.3.2监视和测量装置购置的种类、数量、测量范围、测量精度,必须满足测量和实验的需要。4.3.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购置由各分47、管部门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必须到国家有关部门定点批准的部门去采购。4.3.4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实行周期检定,方可投入使用。4.3.5监视和测量装置搬运、保管和使用时应防震、防潮、防火、防窃,保管时应保证放置环境干燥无腐蚀、通风良好,平整可靠的地方。4.3.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操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构造原理和技术性能,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其操作方法后方可操作。4.3.7设备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和全面检查,发现处于未校准时,应停止使用做好标识,送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4.3.8设备仪器和器具的报废应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标识和处理。4.4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4.4.1任何部48、门不得自行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凡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4.4.2因改建、变更设备设施等情况需要拆除的,必须由设施所在部门填报设施拆除方案,详细说明情况,分析存在的风险,制定拆除方案,报设备科组织相关部门评审后方可拆除。4.4.3如果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有危险化学品的,应该清洗干净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拆除报废。4.4.4拆除生产设施作业按照各作业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作业现场,确保作业安全。4.4.5生产设施拆除后,变更相应的设备设施台账和档案,需要报废处理的由设备科等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证明,调整固定资产。5.相关记录设备巡检记录设备台账设备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安全设施定置管理图监视和测量设备49、台账 易燃易爆物品装运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安全生产。2.要求2.1凡从事易燃易爆物品装运人员必须熟悉该类物品的危险性质和预防事故的知识。2.2运输易燃易爆液体的罐车都必须有接地设施,车辆要有消防器材,装运过程中严禁烈日暴晒和雨淋。2.3罐车充装易燃易爆物体时,不得超过总容积的85%。2.4罐盖与罐口之间要加有橡胶或其它软垫,防止撞击火花。2.5鹤管装车和卸车出口管线都必须设有良好有效的防静电设施。2.6运输车辆进入防火区必须带防火罩,装卸的车辆必须熄火,严禁发动。2.7装卸区必须根据情况制定出“安全防火须知”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张贴在醒目的地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非工作人50、员禁止入内。3.相关记录危险化学品装运管理规定 液化气充装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安全及安全生产2.职责要求2.1灌装液化气的厂房必须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工作人员不得穿带钉子的鞋和使用能撞击出火花的工具操作。2.2装瓶站的地面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如地面铺设导电胶板、铝板等防止静电积存。2.3槽车装卸时要与装卸管线、站台、贮罐所用导线连接后共同接地。 液化气瓶禁止倒立、碰击和暴晒。2.4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液化气罐线、装瓶站对凝缩油要回收、不准乱到。对不按规定监测和不合规定的液化气瓶一律拒绝充装。2.5充装液化气不准超压、超量充装,充装前必须对液化气瓶、槽车进行检查,有损坏部件或渗漏的气瓶,槽车51、一律拒绝充装。2.6装瓶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规定。3.引用文件危险化学品充装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和管道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安全生产2.职责要求2.1根据劳动人事部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规定,为避免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定本制度。2.2购买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向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厂家购买。新购或进口产品入厂时必须资料齐全,其中包括图纸、强度计算书、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安装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2.3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工作必须由经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批准的52、施工单位承担。 2.4安装竣工后,使用单位应向施工单位索取竣工图,技术资料及安装质量证明书,报我厂有关单位组织验收,报市劳动局审批,办理登记手续,取得使用证后方可投产使用,试运时的保运任务应由施工单位承担。2.5使用单位应对每台锅炉、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档,档案包括:产品合格证、图纸、强度计算书、质量证明书、等级卡片、安装资料、修理和检测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2.6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性能和工艺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最少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2.6.1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2.6.2操作方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2.6.3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项53、目和部位,以及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处理方法。2.6.4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2.7司炉工的管理按原劳动部颁发的“对蒸汽锅炉司炉工人的安全技术管理试行办法”进行,掌握应知应会基本技能后,经考试合格者,由地方劳动部门发给司炉操作证,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上岗;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上岗,不合格者不得独立顶岗。2.8岗位操作人员要安保部和有关车间协商时间,对其进行安全考核,合格后经安保部办理,由主管安全的领导审批后发给安全作业证,上班工作时必须携带,以备检查。2.9当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责任制,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定时、定线、定点、认真的进行巡回检查,并工54、整地做好操作记录。2.10操作工必须严格按照各项工艺指标的要求进行操作。2.11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时,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2.11.1容器的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允许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 2.11.2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的缺陷危及安全; 2.11.3安全附件失效,接管断裂,紧固体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2.11.4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直接威胁到容器安全运行。2.12运行中的蒸汽锅炉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2.12.1水位下降到规程中规定的下限水位以下时;2.12.2不断加大给水量或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55、2.12.3锅炉水位已升到规程所规定的上限水位以上时;2.12.4给水机械全部失效;2.12.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2.12.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2.12.7燃烧设备损坏、炉腔倒塌或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危害锅炉安全运行;2.12.8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2.13非当班者,不经许可不得乱动一切开关和阀门(紧危情况除外)。2.14任何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任何违章作业的命令。2.15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定期进行检验和年度检验。2.16运行的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17运行的蒸56、汽锅炉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2.18检验前必须做到检验设备与其他设备和管线完全可靠的距离,易燃易爆气体和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含量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检验容器所用的照明灯须用低压防爆灯,其它仪器、工具的电源不得超过伏。2.19蒸汽锅炉停炉检验的重点:2.19.1上次检验有缺陷的部位;2.19.2锅炉受压元件的内外表面,特别是在开孔、铆缝、焊缝、板边等处有无裂纹、裂口和腐蚀;2.19.3管壁有无腐蚀和磨损,特别是处于烟气流速较高吹灰器作用附近的管壁;2.19.4铆缝是否严密,有无脆化;2.19.5胀口是否严密,管壁的受胀部分有无环形裂纹;2.19.6锅炉的拉掌57、以及与被拉元件的结合处有无断裂和腐蚀;2.19.7受压元件有无凹陷、弯曲、鼓包和过热;2.19.8锅炉和砖衬接触有无腐蚀;2.19.9受压元件或锅炉构架有无因砖墙或隔火墙损坏而发生过热。2.19.10给水管和排污管与锅管的接口处有无腐蚀、裂纹,排污阀和排污管连接部分是否牢靠。 2.19.11安全附件是否合理、可靠,通向水位表、低水位自动灭火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开孔是否有堵塞。2.19.12自动控制、连锁装置、讯号系统及仪表是否灵敏可靠。2.20压力容器检查项目:2.20.1外部检查: 容器的防腐层、保温层及设备铭牌是否完好。 容器外表面有无裂纹、变形、局部过热等不正常现象。 容器的接管焊缝、58、受压元件等有无泄漏。 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紧固螺栓是否完好,基础有无下沉、倾斜等异常现象。2.20.2内外部检查项目: 外部检查的全部项目。 容器内外表面、开孔、接管处有无介质腐蚀或冲刷现象。 容器的所有焊缝、封头过渡区和其他压力集中的部位有无裂纹,有怀疑的部位应进行表面探伤或10倍放大镜检查,如发现有表面裂纹时,还应用超声波或射线进一步抽查焊缝总长的20%(锻制或拔制的无缝容器,抽查面积应小于总面积的20%),如没发现表面裂纹,则不需对制造时已进行100%无损探伤检查的容器作进一步的抽查。 有衬里的容器,衬里是否有凸起、开裂及其它损坏现象,发现衬里出现上述现象有可能影响容器本体时59、,应将该处衬里部分全部去掉,并检查壳体是否有腐蚀或裂纹。 筒体、封头等通过上述检验后,发现内外表面有腐蚀等现象时,应对有怀疑部位进行多处壁厚测量,测量的壁厚如小于最小壁厚时,应重新进行强度核算,并提出可否继续使用的建议和 最高工作压力。 容器内壁如由于温度、压力、介质腐蚀作用有可以引起金属材料金相组织或连续破坏时(如脱碳、应力腐蚀的晶间腐蚀、疲劳裂纹等),必要时进行金相检验和表面硬度测定并作出检验报告。高压、超高压容器的主要紧固螺栓,应逐个进行外形宏观检查(螺纹、园角过渡部位、长度等)。2.20.3全面检查: 外部检查和内外部检查的全部内容。 对主要焊缝(或壳体)进行无损探伤抽查,抽查长度为容60、器焊接总长(或壳体总面积)的20%,对高压、超高压的反应器,应进行100%的超声波探伤,必要时还应做表面探伤。2.21除定期检查外,锅炉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做内外部检验和水压试验:2.21.1新装、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投入或恢复运行的。2.21.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2.21.3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态有怀疑,必须进行检验时。2.2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容器在投入使用前应做内外部检验.2.22.1停止使用两年以上,需要恢复使用的。 2.22.2由外单位拆卸调入将安装使用的。 2.22.3改变或修理容器主体结构,影响强度的。2.22.4更换容器衬里的。 2.23耐压试验除特殊情61、况外应以水为介质,用气(液)体试压时,试验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2.24锅炉水压试验压力如下表:名称锅检工作压力kgf/cm2试验压力kgf/cm2锅炉本体P121.25P过热器任何压力与本体试验压力相同可分式省煤气任何压力1.25P+52.25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和气密试验的压力除应符合图纸要求外,也不应小于下表规定值: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压力规定容器名称压力等级耐压试验压力PJPkgf/cm2气密试验压力kgf/cm2器非 铸 造 容 低压液(水)压气压1.00P1.25P1.20P中压1.25P1.15P1.00P高压1.25P1.00P超高压1.25P1.00P壁温200的容器,耐压62、试验压力为PT乘以 / t即PtT=PT / t=P / t式中:P 容器的设计压力/cm2 PtT 耐压试验压力,/cm2(200 ) PT 耐压试验压力 /cm2(常温) 耐压试验系数( 按上表 ) 试验温度下材料的许应力kgf/cm2 t 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kgf/cm2 当 / t1.8时取1.8 2.26锅炉水压试验合格后标准:2.26.1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水珠和水雾。2.26.2铆缝和张口处,在降到工作压力后不漏水。 2.26.3水压试验压力用肉眼观察,没有发现残余变形。 2.27压力容器耐压试验合格标准:2.27.1容器和各部焊缝无渗漏。2.27.2容器无可见的异63、常变形。 2.27.3经返修,焊补深度9或大于壁厚一半的钢制容器,焊补部位按原探伤方法进行复查无超过原定标准的缺陷。2.28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对所检验的锅炉、压力容器作出检验报告,报告应指明锅炉或压力容器是否能继续操作使用或需采取降压操作,特别监测等措施,检验报告应存入设备档案中。2.29经检查认为锅炉、压力容器缺陷严重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应及时报告厂领导,如厂领导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则操作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有权越级上报。2.30 经鉴定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严禁按承压设备使用。2.3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容器,必须装安全阀(或爆破片)和压力指示仪表:2.31.1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因物料的化学反64、应,使其内压增加的容器。2.31.2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2.31.3最高工作压力小于压力来源处压力的容器。2.31.4由于生产工作介质(如粘性大、腐蚀、有毒)等原因,安全阀不能可靠地工作时,应装设爆破片代替安全阀或者两者重叠使用。 2.31.5压力来源没有安全阀和压力表的容器。2.32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和爆破片的爆破压力不得超过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如用系统最高工作压力作安全阀的开启压力时,应复核每个容器的强度,锅炉汽包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按下表进行调整和校验。锅炉工作压力kgf/cm2安全阀开启压力kgf/cm2P13P+0.2 P+0.513391.04P 1.06P391.05P 1.0865、P锅炉必须有一个安全阀按表中较低压力调整,有过热器时按较低压力调整过热器上的安全阀,对于冲量式的安全阀部分,指冲量接出点的工作压力,其他则为装置点的工作压力。2.33安全阀的排放能力必须大于锅炉的最大连续蒸发量和容器的安全泄放量,排放口应装放空导管,并引到安全地点或进行妥善处理。2.34安全阀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爆破片也应每年更换一次,安全阀校验后应加铅封,校验记录应存入设备档案中。 2.35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准使用,使用中如指针失灵、刻度不清、表面破裂、指针不回零、铅封损坏等均应立即更换,选择压力表时应考虑介质的腐蚀性。 2.36压力表刻度极限至应为工作压力的1.53倍,最66、好2倍,表盘上划有红线指出工作范围,表盘直径应100。2.37锅炉压力容器的运行日志和仪表自动记录纸不得乱动,应妥善保管。2.38发生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本着“三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2.39锅炉或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时,除因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而采取必要措施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用电话报告值班调度和安保部,对于玩忽职守,情节恶劣,造成重大损失的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3.相关记录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促进安全生产。2.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67、理办法中所指特种作业人员,结合我公司实际包括:2.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2.2金属焊接气割作业2.3起重机械作业2.4锅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2.5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作业2.6压力容器作业2.7危险化学品的操作3管理要求3.1安保科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和检查,建立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档案3.2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必须经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培训合格,获得“特种人员作业操作证”。3.3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3.4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当填写考核申请表68、,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当地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提出申请。3.5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3.6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内提出申请。3.7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向从业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发证单位申请复查。3.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一律不得上岗。3.9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3.10其他特种作业人员规定事项按照国家经贸委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4相关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69、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全厂一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包括外包工程项目)塔、入罐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减少和杜绝人员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文件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HG23013-19993.管理职责安保科负责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和作业监督。4.要求4.1进入罐、塔、槽车、地下贮池、排风道等作业,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4.2作业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4.3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70、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4.4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4.5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作业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若要继续在进入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手续。4.6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4.7设备内作业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4.8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须符合防潮、防爆安全要求。4.9在设备内动火作业,71、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4.10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进入设备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4.11抽加堵盲板必须确认部位,并挂牌做记号,对较大系统抽加盲板的工作,应绘制盲板分布图。4.12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加盲板,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正压,以防空气吸入造成事故,4.13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实验,并做好记录备查。(3)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4)清理现场。4.14检修后的设备,72、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5.相关记录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全场所有(包括外来承包商)一切安全作业行为,加强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安全。2.引用文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3.管理职责3.1安保科负责全面作业的监督和管理3.2各作业部门负责安全作业的监护。4.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4.1厂内一切作业(包括动火、入罐进塔、破土、断路、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吊装、设备检修作业等)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证的不得作业。4.2安保科负责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的许可证审批。4.73、3三修车间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的许可证审批和现场监督。4.4基建科负责破土、断路作业的许可证审批和现场监督。4.5设备科负责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的许可证审批和现场监督。4.6各作业部门负责本部门抽堵盲板作业的现场监督。4.7各施工单位负责作业现场的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5安全作业警示标志管理5.1进入作业时,必须在警戒区域悬挂警示标志,如“检修、禁止合闸、前方施工、禁止通行、塔内有人、吊装作业、当心掉物”等。5.2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措施警示说明。6作业环节风险分析6.1每次作业前,许可证审批部门及施工单位都应进行作业环节风险分析,制定出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排监护人员。6.2没有74、进行风险分析,采取安全措施,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安全作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7.1各施工作业部门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随时接受监督部门检查。7.2各作业审批部门随时对施工部门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存在问题,督促整改。7.3安保科对各种安全作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违反规定的按照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8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审批部门和施工单位保存备查。9具体作业要求参照各作业规定。10.相关记录 各安全作业台账 安全作业证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厂区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术语75、2.1关键装置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高温、高压、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2.2重点部位1)指制造、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置等。2)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3.管理职责3.1各分管领导按照规定实施承包,接受承包监督。3.2安保科负责对承包人考核。4管理要求4.1在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实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定点承包安全管理机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4.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以下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76、行和落实;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4)督促隐患整改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4.3承包人安全活动4.3.1承包人至少每月一次到承包点进行安全活动。4.3.2活动方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书面记录。4.4对安全承包人的考核安保科每季度对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进行公布(季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考核情况登记表),考核情况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度考核中。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建档,各专业部门重点检查及书面报告。4.5.1安保科负责建立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和账台。4.5.2设备科77、电仪车间等部位根据职责分工每月进行一次专业性检查。4.5.3承包人员和各专业部门及时将活动和检查书面报安保科。4.5.4各车间、部门工作人员做好巡回检查和交接班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对关键部位出现的问题及时记录上报,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4.6管理监督安保科每月对承包人员和专业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及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4.7安保科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组织各部门每半年进行1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会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5相关记录关键装置和重要部位档案、台账季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考核情况统计78、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安全承包活动记录反馈表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检查维修管理要求,及时排除设备故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对作业人员的伤害,确保检查维修安全。2.引用文件化工安全管理检查标准HG/T23008-9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东方xx能源有限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3管理职责3.1安保科负责该制度的执行监督;3.2设备科负责各部门大中修计划的审核监督。3.3厂长、总工负责停车大修的审批。4日常检维修4.1当车间发生的日常设备故障,由车间安排维修工维修;4.2维修工在检修前,对检修部位进行安全隐患及风险分析,采取控制措施。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护79、。4.3如果关键设备需要停车维修的,按照车间停车规定处理。5设备停工大检修 5.1设备设施停工大检修时,检修应该按照“五定”管理,既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5.2检修前车间应组织检修人员利用工作危害分析法或其他使用方法对检查维修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5.3检修方案编制和审批5.3.1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检修以及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或抢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均需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有设备科进行审核。5.3.2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车间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总工程师或厂长批准。审批负责人80、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5.3.3车间的中、小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检修许可证),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5.3.4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分管领导审批,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5.4检修前现场的安全求全5.4.1检修时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原则。5.4.2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输送管道附近不得设置临时检修办公室、休息室、仓库、施工棚等建筑物。5.4.3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齐平的盖板。5.4.4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排水沟通畅,不得有81、积水。5.4.5检修现场应保持排水通畅,路面平整5.4.6易燃易爆生产区、贮罐区、仓库区内或附近的路段,应设立明显的标志,限制或禁止某类通行。5.4.7道路应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其设置地点、形状、尺寸和颜色应符合GB5768的规定。5.4.8检修或施工需要占用道路,必须办理封路审批手续,并应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5.4.9检修现场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标志。5.5检修机具的安全管理5.5.1各类防护装置、制动装置应符合安全规定。5.5.2气焊使用的各类气瓶应配有瓶帽和防震圈。5.5.3起重机具:各种起重机械在抢修前必须按照GB6067进行详细检查,并有记录。电动葫芦、滑车、钢丝绳、千斤顶、锁具等应无损伤82、腐蚀,并符合规定要求。5.5.4登高用具:安全带、安全网、梯子等在使用前必须分别按GB6095、GB5725和GB7059的要求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5.6个体防护用具、救急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5.6.1检修现场应根据大、中修和抢修的具体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个体防护器具、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检查,保证安全使用。5.6.2系统大修时应配备一定量的急救药品。5.6.3系统大修时,消防设施应处于警备状态。并将火警电话号码贴在检修现场,以备应急求救。5.6.4检修现场小型消防器材应在检修前进行一次检查是否好用。5.6.5要确保检修现场的消防用水。5.7检修前安全教育的要求5.7.1参加大83、检修的人员,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下列内容:5.7.1.2需检修的生产车间的工艺生产特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检修时的安全措施。5.7.1.3检修规程、安全制度和安全生产禁令。5.7.1.4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着重提出动火、设备(罐、塔)内、高处等作业的具体安全措施。5.7.1.5检修中经常遇到的重大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5.7.1.6检修各工种所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器具的使用要求和佩戴方法。5.7.1.7检修人员必须遵守生产车间的安全规定,严禁乱动生产车间不需检修的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电器仪表开关等。5.7.2对于重大项目、危险项目的检修或抢修,其安全教育应重点安排。5.84、7.3特种作业人员需进行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教育。5.8检修人员行为的安全要求5.8.1所有检修人员必须持有本单位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作业证才能上岗检修。5.8.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同时持有当地有关部门发给的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作业。5.8.3从事夜间检修作业或零星项目检修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安全监护。5.8.4凡患有疾病或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特殊检修作业和该项检修作业。5.8.5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赤膊、短裤、裙子上岗。5.8.6提倡文明检修,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来的废渣和废旧设备、管材,应及时清理。5.8.7在检修现85、场严禁吸烟。5.8.8检修区内不准带小孩,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检修现场。5.9安全检修处理5.9.1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5.9.1.1凡是运行过程中的设备,带有压力、盛有物料的,必须经过安全处理;5.9.1.2停车,按照上级指令执行停车,上下工序取得联系,按照停车方案规定的停车程序执行;5.9.1.3泄压,缓慢进行,先高压后低压,在压力未泄尽排空之前,不得拆动设备;5.9.1.4排空,排放残留物料时,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物料随意排入下水道中或排放地面上;5.9.1.5降温,按照工艺要求的速度降温,防止设备变形、损坏造成事故发生,不得用冷水直接降温,以强制通风、自然降温为宜;5.9.1.86、6抽堵盲板,对检修设备和运行系统进行隔离,多个盲板抽堵需要编号作业,严禁在一条管路上同时进行两处和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5.9.1.7置换和中和,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用蒸汽、水将设备、管道里的易燃(爆)气体彻底置换出来。先隔离,制定方案,绘制置换流程图,彻底置换,取样分析;5.9.1.8吹扫,先制定吹扫方案、绘制流程图、办理审批手续,集中吹扫,最低部位放空,结束后对地沟等进行清洗,忌水物料不能用蒸汽吹扫,5.9.1.9清洗和铲除,对于置换和吹扫无法清除的沉积物,要采用蒸煮、碱洗、酸洗、中和的方法将易燃(87、爆)物料清除干净,清洗无效,再采用人工铲除予以清除;5.9.1.10检验分析,达到安全要求后才能进行检修作业;5.9.1.11切断电源,对一切需要检修的设备,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派专人看管;5.9.1.12整理场地和通道,将与检修无关的物体挪开,设置安全围栏及标志。5.10检修要求5.10.1必须按照指定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变更;5.10.2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10.3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得随意离岗、不得逗闹、任意抛物;5.10.4拆下的部件要按照指定位置摆放;5.10.5检修负责人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修事项;5.10.6检修期间,检修指挥部每天定期召开88、检修进度调度会。5.10.7不得随意更改检修计划方案,如须更改必须争取领导同意。6化工装置的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监督6.1检修过程中有关动火、入罐、高处、临时用电、吊装作业等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办理作业许可证件,作好现场清理和防护,确保作业安全;.6.2各安全员和监护人负责做好安全管理监督;6.3安全部门随时监督检修期间安全制度执行情况。7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7.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7.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盲板。7.3检查设备内有无遗忘的工具和零件。7.4清除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89、圾。7.5拆除临时支架临时电气装置;7.6检查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经过校验恢复正常,检验合格,未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7.7检修部门将检修的各类设备(传动静止)管线电气仪表存在的各类隐患和整改情况详细登记检修记录。7.8检修部门通知设备科安保科技术部电仪维修等部门进行设施检查验收。7.8.1检查计划检修项目不应有缺项和漏项。7.8.2检查各类设备检修项目,在质量上达到检修标准的确认。7.8.3检查检修后的公用工程系统(水电气汽)达到检修标准的确认。7.8.4检查检修后的仪表仪表连锁以及工艺报警值应准确无误。7.8.5对外管线盲板的拆除(加入)的检查和确认。7.8.6基建措90、施留头项目工程项目完成后的物料管线安装位置及投料开车前状态检查和确认。7.8.7公用工程系统按正常投运状态的检查确认。7.8.8对各车间内部管线盲板的拆除(加入)的确认。7.8.9对试车系统开车程序的审查。7.8.10对安全措施项目的完成情况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查。7.8.11检查在检修前各类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及落实情况。7.8.12对检修后仍有遗留的隐患进行检查分析,并对其安全防范措施审查确认。7.8.13安全消防措施安全装置的检查确认。8检修部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要求试车,试车前车间组织管理人员和操作工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8.1试温,将高温设备升温验证其防、耐火、保温功能是否符合要求;91、8.2试压,水压、气压、气密性实验和耐压试验,验证压力容器是否符合生产和安全要求;8.3调试转动设备转速运转是否正常;8.4试漏;8.5安全装置和安全附件校验;8.6各仪表校验、调试是否灵敏可靠;8.7联动试车,查看异常情况。9检修完毕,检查部门将以上检修情况和隐患消除情况、试车情况登记检修记录。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动火作业管理过程,确保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厂所的动火作业安全。2.引用文件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3.管理职责3.1安保科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监督。3.2各作业部门负责动92、火作业4动火作业的分类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4.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4.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工,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4.5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5.动火作业和安全防火要求。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93、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的规定。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5.1.4凡在处于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94、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5.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5.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5.1.9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5.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95、使用。5.1.11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建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止火花溅落引起火灾。5.1.1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5.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以上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5.2.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5.2.1.1生产不稳定。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5.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5.2.3动火作业96、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5.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6.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后必须进行动火分析。6.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97、专(兼)职安全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6.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6.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作具体处理。6.5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6.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6.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6.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98、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7.1.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到安全科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7.1.2动火负责人持办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7.1.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99、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7.1.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7.1.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7.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7.2.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为24h.7.2.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为120h.7.2.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7.3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7.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部门负责人100、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保科复检签字后,报主管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7.3.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安保科终审批准。7.3.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安保科终审批准。8职责要求8.1动火项目负责人8.1.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全面负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8.1.2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8.2动火人8.2.1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101、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8.2.2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8.2.3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整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8.3监火人8.3.1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8.3.2监火人所在位置应102、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8.3.3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和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8.3.4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8.4动火部门负责人8.4.1被动火单位班组长(车间主任、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8.4.2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利。103、8.4.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8.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8.6安全员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8.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做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104、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9相关记录动火安全作业证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公司各车间、部门以及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文件东方xx能源有限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管理职责3.1电修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的作业审批和安全管理。3.2安保科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4、要求4.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4.1.1本企业因临时用电时,须向电修车间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4.1.2外单位以及外来施工单位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通知电修105、车间主任派人前往现场检查,电修车间和管理部门对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由安全管理部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电修车间进行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接驳。外单位用电必须经公司或厂领导同意。4.1.3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续手续,同时办理相关的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4.2用电现场要求4.2.1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检查维修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4.2.2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指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4.2.3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106、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4.2.4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员、供电执行部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4.2.5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有电工排除。4.2.6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4.2.7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4.2.8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4.2.9107、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4.2.10采用暗管的埋设,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4.2.11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4.2.12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条件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4.2.13临时供电执行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108、电。4.2.14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4.2.15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临时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规用电,电修车间停止供电。4.2.16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电修部门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4.14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4.1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4.1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一联由施工单位保存,一109、联由安保科保存备查。4.17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5、相关记录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厂区破土作业,防止因随意破土造成地下设施管网损坏,影响正常生产安全。2.引用文件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23017-19993.管理职责3.1基建科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批。3.2安保科负责该规定的执行监督。4规定4.1凡在厂区地面、道路上进行挖土、打桩、钻孔等都属于破土作业;4.2各车间、部门、外来施工单位需要进行破土作业都必须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4.3破土作业涉及到临时用电、动火等作业的需要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4.4基建部门对破土作业进行严格审核,对破土位置区域、地下110、有无其他设施等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方案。4.6破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4.7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4.8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4.9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报告基建科,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4.9.1可能损111、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4.9.2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4.9.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4.10在道路上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在地下通道施工或进行顶管作业,而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也应设围栏、警示牌、警示灯。4.11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4.11.1立即停止作业;4.11.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4.11.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4.11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4.11.5通知设计、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4.112、12使用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5“破土作业许可证”管理5.1一式二联,第一联施工单位留存,第二联基建科保存。5.2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5.3破土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6、相关记录 破土安全作业证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减少和杜绝厂内高处作业(包括公司外包工程项目)坠落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划清事故责任,特制定本规定。2.引用文件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HG23014-19993.管理职责3.1安保科负责高处作业的审批和监督。3.2各施工单位负责高处作业的监护。4、规定4.1高处作业的类型4.1.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113、为高处作业。对于虽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是为高处作业。4.1.2.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正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4.1.2.2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炉、罐等化工设备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4.1.2.3在高大的塔、炉、罐等化工设备容器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4.1.2.4作业地点下部或附近(可致伤范围内)有洞、升降(吊装)口、坑、井、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或有转动的机械,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4.2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办理4.2.1高处作业必须到安保科办114、理高处作业许可证。4.2.2审批人员应赴现场认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4.2.3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验高处作业许可证,经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或停止作业。4.2.4高处作业许可证必须严格审批,因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由审批单位领导负责。4.3高处作业现场安全要求4.3.1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手脚架、梯子等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规定。4.3.2在化工危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地方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并设置防护用具,以防发生意外。4.3.4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护栏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115、坚固。4.3.5上石棉瓦、瓦棱板(薄板材料、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4.3.6凡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同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禁止上下垂直作业,确因工作需要时,要设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4.3.7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或他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4.3.8凡酒后人员、年老体弱、疲劳116、过度、视力不佳等不适宜登高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4.3.9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高跟鞋或带钉鞋、易滑鞋。4.3.10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如发现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作业者,要立即提出,责其改正;经指出仍不改者,有权停止其作业,停工期间按缺勤处理。4.3.11作业人员违反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责。4.3.12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作好记录。4.4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4.4.1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一份作业人员留存,一份安保科备案。4.4.2作业证保存期1年。5、相关记录高处作业许可证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117、的为规范厂区吊装作业,避免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企业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文件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HG/T23008-923.管理职责3.1设备科负责吊装作业的管理3.2安保科负责本制度的监督4、要求4.1各车间、外来施工单位因设备安装和车间检修等情况,需要吊装设备,都需要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4.2设备科管理人员在办理作业许可证时,与使用部门负责人认真分析现场吊装对象和设施环境,提出安全措施。4.3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吊装方案,并安排专人现场指导作业。4.4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118、。4.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以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4.6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4.7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4.8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4.9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4.10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4.11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119、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4.12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4.13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4.14吊装作用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4.15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4.16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a.指挥信号不明;b.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c.斜拉重物;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e.重物下站人120、;f.重物埋在地下;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i.重物越人头;j.安全装置失灵。4.17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4.18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19吊装安全作业证由设备科负责管理。5、相关记录吊装安全作业证 盲板抽堵作业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对带料盲板抽堵作业,确定抽堵盲板作业规程,避免出现安全事故。2.引用文件厂区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HG23013-19993.管理职责3.1各车间负责抽堵盲板作业的管理;121、3.2安保科负责抽堵盲板作业的执行监督。4、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4.1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4.2严禁涂改、转借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证。4.3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4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4.5车间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作业人员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车间存档备查。4.6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122、护。4.7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4.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由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主管领导必须在场。4.9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以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使用防爆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4.10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4.11作业人员要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4.12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4.13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部门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4.14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志牌表明盲板123、位置。5、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5.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5.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5.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5.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6、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程序6.1生产车间班长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车间主任负责审批。6.2审批好的安全作业证交当班作业人员一份。6.3作业结束后,检查流程是否正确,作业证由本部门保存。7、安保科随时检查盲板抽堵作业的执行情况。8、相关记录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供应商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采购部门对124、供应商的管理,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为企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原材料、设施设备及配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选择、评定及续用。2.引用文件公司供方评价准则公司五金采购管理办法3.管理职责3.1供应处负责原材料供应商的管理。3.2采购部负责设备、备品备件供应商的管理。4管理要求4.1供应商资格预审4.1.1供应处和采购部在采购物资之前,根据所需物料和生产需要向社会发出招标书拟定标底,在招标书中提出安全要求。4.1.2供应商提交投标书,采购部门进行资格预审,填写供应商审核表,选用供应商:a)营业执照生产范围b)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状况c)产品技术说明和安全说明是否规范4.2供应商的选125、用4.2.1供应处和采购部根据供方评定准则,对符合基本情况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现场调查,到期现场进行情况验证,填写供应商调查表;4.2.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书、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经相关部门评审后,由公司领导决定选择供应商。4.2.3公司、供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对产品安全方面的要求,列入重要条款。4.3供应商的续用4.3.1各采购部门根据供方评定准则,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价和审查,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不符合要求的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上删除,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4.3.2采购部门经常识别与采购活动126、有关的风险,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其他方面采购要求的,采购部门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供应商,使其改进产品,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4.4采购部门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每年对名录进行有效更新。5、相关记录供应商调查表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采购风险识别记录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监督,确保各工程施工阶段安全进行。2.范围本制度使用于在公司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对承包商的资质评审、安全管理协议签署及现场作业监督、人员安全培训等进行规定。3.管理职责3.1安保科责对承包商127、进行安全管理监督、落实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3.2 基建科负责承包商的资格预审,选择和续用承包商,监督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4.管理要求4.1 对承包商资格预审和选择4.1.1 我公司对外发放工程主要采用招标方式,由基建部门向社会发放,招标书中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要求。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进行投标。4.1.2安保科会同基建科对承包商的投标资料及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查,并进行资格预审,填报:a) 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b)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证明)c)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d)有无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e)有无安全128、操作规程f)以往的业绩表现和施工安全经历g)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件h )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4.1.3根据对承包商的审核评定情况,有公司领导选择合适的承包商,并签订和。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内容:4.1.3.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4.1.3.2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4.1.3.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129、;4.1.3.4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单位审核;4.1.3.5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4.1.3.6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4.1.3.7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单位的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用风等安全管理规定,均接受处罚。4.2开工前准备4.2.1开工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我公司安排的安全培训教育,办理入厂证。4.2.2对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由安保科负责组织进行。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由所在130、的生产单位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4.2.3安保科负责统一建立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台账。4.2.4安全教育内容为:a)国家、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b)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c)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d) 观看安全教育录像。 4.2.5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经过书面考试合格。4.2.6保卫科根据安保科出具的通知书办理入厂证。4.2.7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由基建部门负责联系,统一接受教育。4.3作业现场131、安全监督4.3.1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基建部门要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4.3.2基建部门和施工所在生产单位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明确对承包商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4.3.3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4.3.4严格按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监督施工单位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4.3.5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4.3.6参加承包商的安全工作会议,邀请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企132、业组织的项目安全生产会议。4.3.7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4.3.7.1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井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4.3.7.2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步落实,检查确认。4.3.8生产单位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4.3.8.1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133、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学习和演练。4.3.8.2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4.3.8.3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露、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警,及时报告处理。4.3.9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基建科、安保科每天深入承包商施工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承包商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检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企业要求,不断提高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有关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性134、质严重的要停工整顿。4.4承包商评价与续用4.4.1项目完成后,基建部门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作出评价,登记承包商安全生产评价表,将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抄送安保科备案,记入承包商档案,作为今后是否续用的依据。4.4.2基建部门将确定为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合格承包商名录。4.4.3基建科建立承包商档案,包括: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管理业绩、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评价表现评价报告及其他资料等。5相关记录承包商审核表、承包商安全生产评价表、合格承包商名录、承包商档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确保各部门危化135、品管理符合标准要求。2.引用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3.管理职责3.1安保科负责办理危化品相关证件;3.2安保科负责组织化学品普查,建立化学品档案;3.3仓库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防护、标识及出入库核查登记管理;3.4各车间负责车间危化品的使用、防护、标识管理;3.5供应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4管理规定4.1危险化学品证件的办理4.1.1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在进行生产之前,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应的证件资料。4.1.2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公司必须将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136、,在投产前1年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办理危化品登记证。4.1.3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4.2供应处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采购危险化学品,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4.3化学品档案管理4.3.1安保科每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危险化学品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4.3.2化学品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普查、建档登记表:包括产品、原料、中间体等的名称(别名、英文)数量、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存放、生产、使用地点等内容;2)危险性不明化学品鉴别分类表;3137、)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非危险品要列出其理化、燃爆数据和危害)。4.4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要求4.4.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的存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存储设施,改建、新建扩建在安全距离上必须符合国家标准。4.4.2已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存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存储设施,不符合标准的采取整顿措施。4.5危险化学品标识和警示管理4.5.1危险化学品包装内必须附有与化学品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外包装上加贴或栓挂与化学品一致化的安全标签。4.5.2在仓库、车间设立危化品安全警示牌;4.5.3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5.4在醒目位置设立危化品职业危害公告138、栏,公布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4.5.5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4.6化学危险品的存储、出入库管理4.6.1危险化学品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场地,有专人管理。4.6.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入库前由保管员对物料数量、质量及检测证明、技术说明书等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4.6.3危险化学品保管应该按照区域分类存放,明显标识。安保科对库存危化品定期检查安全状况。4.6.4仓库及生产车间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地方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避免阳光直射,防止高温潮湿,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处的灯具及开关等需要防爆器材,以免产生火花。4.6.5剧毒化139、学品以及存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仓库内单独存放,双人双发,双人保管。企业应及时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存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及应急措施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6.6仓库保管员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应做到先进先发,防止物品超期存储或在存储期限内发生渗漏等变化。保管员发现异常情况提前通知供应部门处理。4.6.7仓库及生产车间应指定区域存放危险化学品,应有防泄漏措施,物品上的名称、标识清晰、应该完好。4.6.8仓库内物品摆放应该规范合理,整齐清洁,严禁混放和重压。危险品区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火种入内。塑料容器、玻璃容器盛装的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叠140、放,袋装、桶装物料叠放时不能超过层高要求,防止破碎渗漏。4.6.9存储危险化学品的贮藏应定期检测,所有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应检测有效。4.6.10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临时露天存放,必须有遮阳降温措施。闪点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或桶装,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处。4.6.11危化品仓库及车间贮存区及时关闭电源开关,人走灯灭,人走机器停,切断电源措施。4.6.12报废的危险化学品应该隔离存放,做好标识,妥善保管,报供应处备案,统一处理。4.6.13危化品出库时应该根据生产需要限量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141、。4.7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卸装安全管理4.7.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由1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在开具提货单据前对运输单位、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等有关资质严格进行查验,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不予以开具提货单。4.7.2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卸危险化学品前,发货单位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设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4.7.3危化品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4.7.4危险物品设专人装卸,按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用品。4.7.5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时,装卸人员应根据物品上的搬运标识规范操作,必须轻卸轻装,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142、,不得毁损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4.7.6转载过程中,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禁超装、混装。4.7.7装载完毕,发货单位必须对装载重量(或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驾离装载岗位。4.7.8易燃易爆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4.8化学危险品的使用4.8.1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4.8.2使用前应由熟悉危险品性质的专业人员讲授使用方法及安全防护措施。4.8.3使用(操作工)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用品。4.8.4使用铁器工具开封易燃、易爆物品容器时防止撞击、摩擦出现火花。143、4.8.5剧毒品的使用过程要严格控制和监督,对领、用、剩、废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4.8.6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4.9应急事故措施4.9.1危化品的管理和使用部门,当发生泄漏及火灾、爆炸时,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控制手段,按照危化品应急预案执行。4.9.2公司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电话0546-8296118,专人负责值班,向用户提供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5.相关证件记录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化品登记证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档案 安全技术说明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目的为改善生产作业环境,保护我厂职工的144、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制度。2.引用文件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3.管理职责3.1办公室负责组织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及职业卫生申报,并负责职业卫生档案;3.2安保科负责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监督和管理;4.制度要求4.1各部门、车间在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4.2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4.3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145、4.4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4.5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4.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4.7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查体,对因职业健康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4.8建立和。4.8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4.9定期委托有资质的14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如发现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领导小组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4.10建立应急救援预案。5.相关记录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帐、职业危害申报表、职业卫生档案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减少和杜绝剧毒化学品社会危害和各类事故的发生。2.引用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3.管理职责3.1安保科负责剧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3.2仓储科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储存及出入库管理。4.管理要求4.1购买4.1.1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并标明“剧147、毒”字样及用途,报经总经理批准才可购买。4.1.2剧毒化学品的购买由供应部门统一负责,必须设专人从有资质的单位购买,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4.1.3公司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时,应凭公司出具的证明,向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4.2销售4.2.1严禁向个人或没有购买凭证、准购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4.2.2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4.2.4剧毒化学品发运要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4.3贮存148、4.3.1剧毒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房中,不得与其他的危险化学品品共同存放;库房必须设置双锁,双锁应分别由两名保管员保管。4.3.2负责剧毒品保管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熟悉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性质和急救措施;同时剧毒品的保管人员应该到公安部门注册登记。4.3.3在剧毒仓库内,应该将毒物周知卡公布上墙。4.3.4做好对剧毒品的进出登记工作,实行“双台账”,分别由两名保管员记录;台账上应该明确记录剧毒品的品名、时间、数量和出、进领发的人员名单等。4.3.5在剧毒品仓库的显著位置,粘贴警示标志。4.3.6剧毒品库房为重要地段,不得让外来人员及本公司无关的人员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应该得到公司领导的批准,办149、好相关的手续,方可进入,同时应该做好登记工作。4.3.7剧毒品库房应配制相应的灭火设备,同时应该有劳动防护用品和急救药品。4.3.8若发现剧毒品遗失、被盗、泄漏、误售、误用,或账、物不符的,应该立即通知单位的主要相关人员,同时向公安机关报告。4.4 使用4.4.1车间根据生产需要,确定最低备料量,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车间的一天使用量。车间备料存放点必须有明显标志和应急措施。4.4.2车间必须设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员负责审核领料单,凭领料单按“先进先发”原则发料,避免剧毒化学品长期存放。4.4.3仓库发放和领用单位必须各有俩人进行。仓库保管员对领用者应严格按手续办理,不符合制度规定保管员应拒绝发放。4150、.4. 4车间投料时,班长必须现场监督。若有剩余也必须在班长监督下双人退库,仓库保管员接收退库的剧毒品后,必须做好台账登记。4.4.5使用剧毒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个人的防护措施。防止泄露、中毒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工作时,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呼吸器官和皮肤,工作后勤洗澡,勤更衣。4.5.剧毒品的报废及包装物的处理:4.5.1剧毒品使用后的包装桶,应及时反送返送仓库。仓库应做好台账。4.5.2包装桶内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或出售。4.5.3包装桶销毁必须在安保科专人监护下方可进行。4.5.4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品的,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151、后方可报废。4.5.5剧毒品如需报废,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5.相关记录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结合我厂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2.引用文件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3.制度如下:3.1委托地方卫生技术服务部门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所需费用由公司从安全投入经费中支付。3.2合成车间装置区、动力车间、罐区贮存区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测,检测点设置标识牌。3.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152、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组织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经治理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3.4每年度对各重点部位检测一次。3.5安保科负责联系卫生技术部门检测,检测结果记录职业卫生档案。4.相关记录职业危害检测报告职业卫生档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作业场所劳动防护,合理配备和使用劳动护品,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文件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20003权责单位3.1安保科负责日常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监督。3.2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3.3五金库负责劳保用品的储备和保管。4. 管理规定4.1公司根据工作环境和接触危害153、的种类和强度,选择和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和教育职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4.2采购部根据要求选择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采购,确保防护用品质量和功效;五金库会同安全部门对采购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和把关。4.3安保科按照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4.4各部门、车间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将劳动防护用品作为家庭福利。4.5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劳动防护用品,需要需求部门向分管领导提出需求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购买。4.6安保科根据不同岗位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范围内掌握发放标准,确保满足防护使用。4.7各154、车间、部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定点存放,确保其安全、易于存取。各部门自行维护,每月由安全技术人员检查校验,每次校验后应进行铅封。4.8安保科负责建立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将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更换情况进行登记。4.9安保科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凡不按照规定使用者不得上岗作业。4.10车间易挥发有毒气体的作业场所和可造成职业损伤的场所,设置和配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如有毒气体报警仪、急救保健箱、淋洗器等。4.11员工离职需要将岗位固定劳动防护用品上缴本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厂。5.相关记录: 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台帐6.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序号名 称配备部门配备数量155、单 位备 注1耐酸碱手套生产车间1副/每月每人2耐酸碱手套装卸1副/每月每人3安全帽生产车间1顶/2年每人4防毒面具生产车间3套/车间根据失效情况随时更换滤毒罐5防毒口罩生产车间2个/每年每人6乳胶手套化验室1副/每月每人7医用手套化验室1副/每月每人8长管式防毒面具装置、罐区4套/全厂9冬、夏工作服生产车间2套/每年每人10冬、夏工作服后勤1套/每年每人11防护雨衣生产车间1套/2年每人12耐酸碱靴生产车间1双/2年每人13焊工防护眼镜机修2副/每年每人14焊工帽机修1个/每年每人根据情况换保护片15防护手套机修2副/每年每人16洗衣粉生产车间1袋/每月每人17自给式呼吸器保卫中门2套/应急156、18安全带装置2副/应急19安全带装卸2副/应急20绝源靴电修班组1双/年每人21绝源手套电修班组3副/电修22防寒服生产车间1副/2年每人23绝源服电修班组2套/电修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罐区管理,确保危化品储存场所安全。2.引用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公司防火、防爆管理条例3.管理职责3.1安保科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2车间负责罐区的日常管理;4.基本要求4.1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2储罐区均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4.3物资储存场所应157、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4.4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储罐区、泵站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度。4.5在储罐区域,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保持畅通。4.6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4.7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罐区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5储罐区管理5.1严格执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5.2各种承压储罐区158、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5.3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设备和管线的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5.4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已达到夏季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严禁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5.5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5.6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159、时堵死出口。5.7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执行5.罐区是公司消防重点部位,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详细记录。5.9严禁使用的可燃液体或其他物质存入灌区,罐区内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通畅。5.10储罐的计量要正确,储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量。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检测、维修保养。5.11操作人员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发现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5.12罐人员严守岗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关闭阀门与切断电源。5.13现场做好危化品安全警示160、标志6原料泵站管理6.1原料泵站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与防暴管理制度6.2泵站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相关危险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6.3岗位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6.4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延期。6.5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及时处理解决。6.6严禁非有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16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避免火灾发生,保护公司财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文件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3.管理职责3.1安保科负责监督消防管理制度的实施。3.2安保科负责义务消防队和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4.基本要求4.1新建、改建、扩建和建筑物内部装修的建筑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由具有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并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和交付使用;4.2建立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部门安全责任;4.3建立重点防火部位档案和建立消防设施档案;4.4实施每日消防巡检制度,对重点防162、火部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状况、报警仪、现场作业等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并做好巡检记录;4.5加强新入厂人员和在职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各部门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使用和维护,学会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提高员工消防自治能力;4.6实施消防设施定期演练和试用,消防栓、消防带每季度检查试用一次;4.7随时检查灭火器状况,发现失效或超期及时灌装和补充;4.8每季度,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等重大节日,对全厂生产、仓储、生活区进行消防重点检查;4.9各部门建立消防通讯网络,熟悉火灾报警电话和事故应急救援渠道。4.10积极配合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安全检查活动,163、对于提出的消防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保留整改记录。4.11在易燃易爆危化品储存所设立易燃易爆警示标志、防火标志。5.相关记录 重点防火部位档案、消防设施档案、消防设施检查维护记录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 目的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和企业安全利益。2 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消防法 职业病防治法3 管理职责3.1 安保科负责职业危害的申报和该制度的监督执行并消防管理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作业设施维护。4 生产装置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要求4.1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贮存场所厂房布164、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相关的安全设施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必须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2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进行职业中都预评价,经卫生部门同意,相应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竣工后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4.3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等设施。4.4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露扩散处,应设置可165、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4.5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进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4.6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向阀。4.7 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4.8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4.9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166、技术规定(CD90A3-)的有关规定执行。4.10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倒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4.11 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口处,除按规定作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间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4.12 性进入下水系统。4.13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4.14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按章防雷保护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4.15 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167、检查维护。4.16 各部门车间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做好设备维护定期检修确保设备良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等.4.17 生产现场不得超领物料,避免造成现场物料积压,超过危险临界数量.4.18 各生产作业场所使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4.19 严格动火作业审批规定,非动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进行设备动火作业进行火前动火分析,使用测爆仪,安排动火监护.4.20 建立和完善设立消防管理体系,成立义务消防组织队,安保科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和消防演练,制定应急预案.4.21 各使用单位对部门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使其随时能够应急待用.5作业场所防尘防毒要求5.1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168、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5.2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检测和体检.5.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5.4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它作业场所隔离.5.5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露大量有毒物品或者已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5.6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169、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5.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示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示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5.8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和低度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对散发有害物质的区域应加强排毒,采用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5.9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5.10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170、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5.11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露扩散。5.12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建立健全急性中毒事故的抢救网络系统和抢救方案,强化联络和报告制度。5.13成立救护站或医务室,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车间应成立抢救在组,备有急救箱,并组织训练合格的救护人员。5.14有腐蚀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5.15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过敏症患者的工作,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171、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5.16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治疗。6.化学品贮存和装卸符合防火防爆要求。6.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6.2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业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6.3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性能,按国家标准规定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172、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6.4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设置标志;同一区域存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使用最高等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性能标志。6.5严格化学品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谨入库;仓库管理员在发货时,必须检查提货单位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无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的 不得发货。6.6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必须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6.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包装完好,若内包装完好,而外包装损坏,应将外包装修好后在装卸、运输。6.8两者相混能发生发热反应的物质,以及灭火方法不同的173、物质,均不能混装。6.9严禁一切明火和火种,还应有遮阳、冷却等设施,严禁无关的机动车进入装卸区。6.10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轻装轻卸,不得抛、摔、撞;并用合适的弹性物质(如橡皮垫、泡沫塑料、报废的汽车轮胎、海绵橡胶等)作缓冲垫;液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倾斜、倒置、钢瓶不得横在地上滚动。7.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十大禁令。8.危化品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8.1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8.2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能够了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分类的性质,掌握安全操作方法及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法。9.安保科定期检查各作业场所防火、174、防爆、防尘、防毒执行情况,及时查处隐患,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执行。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厂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禁火、禁烟的宣传和管理力度,结合本厂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引用文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安全奖惩管理制度3.管理职责3.1安保科负责烟火检查和制度的执行和监督。4.制度要求4.1保卫人员严格遵守出入检查管理制度,严禁人员携带烟火进入生产区,进厂车辆一律安装阻火器。4.2各部门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得随意动火。4.3除动火作业人175、员携带火机之外,各车间、各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再携带烟火。4.4外来人员和厂内人员一律不得在生产区和禁火区吸烟。5处罚规定5.1擅自在厂内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5.2擅自携带烟火进入厂区者罚款200元。5.3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擅自动火用火的罚款500元。5.4未安装阻火器进入厂区的罚款50-200元。5.5其他违反禁烟、禁火规定的按照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处理。6.相关记录安全奖惩记录 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 区别不同事故,制定事故管理程序,及时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事故。2.引用文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3.管理职责3.1设备科负责设备事176、故的管理3.2办公室负责工伤事故的管理3.3安保科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4管理要求4.1设备事故 由于设备制造缺陷,自然老化,安装修理或使用,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或必须进行修理的均为设备事故。4.1.1设备的分类4.1.1.1特大事故:重大设备爆炸事故,修复费用10万元以上或造成全厂停产72小时以上者。4.1.1.2重大事故:修复费用5000元以上,造成装置停产24小时以上者,性质恶劣的事故。4.1.1.3一般事故:修复费用在500元以上,影响生产1小时以上者;4KW电机烧坏者;主要部件报废者。4.1.1.4微小事故:损失小于一般事故者。4.1.2设备事故的处理4.1.2.1微177、小事故,由各车间自行检修或处理。4.1.2.2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后车间保护现场,30分钟内通知设备科。4.1.2.3重大事故,按照规定逐级上报。4.1.2.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并有人身伤亡时或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由设备科向安全委员会报告,安委会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协助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具体按4.3管理。4.1.3设备科接到事故报告后,在15分钟内派人前往现场,初步调查原因,提出修复意见,本车间无法处理的设备科协调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4.1.4事故发生72小时内,所在单位负责人72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交设备科;设备科在抢修结束72178、小时内,填写设备事故登记表4.1.5车间和设备科必须建立全厂设备事故台帐。4.1.6车间必须积极配合设备科进行事故调查;设备事故的处理按照安全奖惩管理规定处理,特殊情况由安委会处理。4.1.7事故单位和责任人总结经验教训。4.2工伤事故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或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职工人身伤害事故属于工伤事故。4.2.1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进行救治,一般情况下必须到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治疗,并通知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4.2.2 治疗结束后,当事人一个月内向办公室提出工伤事故处理申请,填写工伤事故鉴定表,由所在部门、安全部门、办公室对进行工伤鉴定。4.2.3 具体情况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列处理。4.3179、 生产安全事故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需要报告和调查处理,按照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执行。4.3.1 事故报告4.3.1.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处理外,需要报告安保科和厂领导。4.3.1.2 厂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3.2 事故抢险与救护4.3.2.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安委会主任或安全负责人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抢救,妥善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4.3.2.2 企业负责人应直接指180、挥,安全、设备、保卫等部门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4.3.2.3 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控制泄漏源;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立即进行抢救处理。4.3.2 事故调查和处理4.3.2.1 事故发生后,安委会按照不同事故类别、等级,组建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4.3.2.1.1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制定人员组织调查;4.3.2.1.2 死亡事故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4.3.2.1.3 任何人不得阻扰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不得拒绝调查提供情况和资料;4.3.2.1.4 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181、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接受教育不放过。相关处理按照安全奖惩管理制定办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3.2.5 对下列人员应该严肃处理:1)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2)对已经列入事故隐患治理或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既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因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因忽视劳动条件、消减劳动防护技术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6)发生事故后182、,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主要责任者。4.3.2.6 对于外部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安委会或安保科组织处理。4.3.2.7 发生的伤亡事故的工伤赔偿按照4.2处理。4.3.2.8 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处理情况编写事故调查报告,记入事故档案,包括:1) 事故基本情况; 2)事情经过; 3)原因分析; 4)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5)事故责任分析及对事故责任者处理4.4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安委会组织各生产部门认真总结事故原因,采取预防措施。4.5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规定根据事故大小进行处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83、,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4.6 安保科建立事故台帐。5 相关记录 事故台帐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1. 目的确定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落实隐患整改。2 制度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法3 管理制度3.1 安保科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监督,配合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检查整改工作;3.2 各专业部门(设备、电修等)负责职能范围内的专项检查。4. 安全检查内容4.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4.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184、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4.3 查制度:查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车间部门有无安全检查记录。4.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4.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通畅。5 安全检查形式5.1 综合检查5.1.1厂级安全检查:由厂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保科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每年至少4次。5.1.2 车间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每月185、至少1次。5.1.3 班组安全检查:由班长负责进行,每周1次,检查情况报部门领导。5.2 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检查,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及防火、防爆等进行专业性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报厂安保科和生产副总,每年不少于2次。5.3 季节性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填报季节安全检查表报生产副总和安保科。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5.3.1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5.3.2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署、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点;5.3.3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186、5.3.4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5.4 日常检查5.4.1 班长和岗位工人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并登记交接班记录。5.4.2 安保科每日对厂内各车间、部门安全设施巡检,发现问题登记安全检查表,通知责任部门整改。5.4.3 设备科检查人员每日按照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等检查各车间设备装置跑、冒、滴、漏情况,现场存在问题登记设备巡检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5.4.4 技术部技术人员每日按照工艺检查管理规定检查车间工艺执行情况,避免因工艺失误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6 检查后的整改187、和验证6.1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各专业管理部门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方案,做到“四定”,既: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检人。6.2 安全隐患整改单位必须按隐患整改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如有难度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打延期报告,对到期(复查)的整改者,将按照公司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制度进行处理,并责令整改单位在整改期间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6.3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车间、部门,车间、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6.4 安委会定期组织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立即排除,因188、客观原因难以排除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并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和监控措施。6.5 难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单位按照省有关事故隐患评估规定及时组织评估,属于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制定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之日起15日内将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报告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7 安全奖惩、考核与改进7.1 检查中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必须积极整改,非客观条件原因未整改的,择情给予10100元罚款。7.2 安保科负责月末统计各部门安全隐患查处和整改情况月统计表,纳入安全考评,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惩处不安全行为。7.3 年末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189、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措施,强化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管理。8 相关记录季节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设备巡检记录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安全隐患查处和整改情况月统计表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 目的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积极性,确保生产安全。2. 范围全厂各部门干部、员工。3. 管理职责 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的审批。4. 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4.1 圆满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部门;4.2 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4.3 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抢险救灾,避免190、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车、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者;4.4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相关部门审查,具有很大使用价值,经运用实践考核卓有成效的;4.5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节能减排确有成效的;4.6 敢抓、敢管,制止现场违章作业,避免事故者;4.7 举报事故确认属实者;4.8 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5. 处罚事项凡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5.1 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处罚进行作业的单位或个人50200元/人、 次,各种作191、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5.2 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人、次;5.3 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1000元,在禁烟区内的各单位辖区内,发现烟、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单位200元/个、堆,并由责任单位缴纳罚款,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禁烟区者罚款200元次;5.4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款50元/人、次,穿带铁钉的鞋子进入易燃易爆区罚款50元/人、次;5.5 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10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10元/次;5.6 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100元/ 人、次;5.7 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192、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款施工单位50500元/处;5.8 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100%;5.9 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款责任单位100元/人、次;5.10 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款50500元/项;5.11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款责任单位100元/次;5.12凡私自到装置、罐区灌装易燃液体扣款100元/次;5.13各种作业票、证等未经监护人、监火人、安全负责人本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扣款责任单位20元/次;5.14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193、处理的,扣款责任单位100元/起;5.15凡因设计、安装、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停机、停产的,根据相关情节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5.16其他各种违章,视情节扣款2030/人、次;6. 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6.1因各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追究责任部门责任人及管理者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7.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7.1 对工作不负责,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7.2 对以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7.194、3 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7.4 对忽视劳动条件,消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7.5 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7.6 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7.7 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7.8 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7.9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只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7.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8. 具体处罚结果由安委会根据情节具体实195、施。9. 相关记录 安全奖罚记录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1.目的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1 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成员。2 职责2.1 安保科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2.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2.3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3 程序和要求3.1 部门安全生产考核4.1.1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196、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4.1.2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加执行。4.1.3考核内容4.1.3.1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4.1.3.2建立健全部门197、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4.1.3.3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做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4.1.3.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4.1.3.5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1.3.6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198、“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5.2部门考核办法5.2.1奖励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5.2.1.1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5.2.1.2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5.2.1.3按5.6要求兑现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金。5.2.2处罚5.2.2.1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5.6要求扣减安全生产风险金。5.2.2.2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1000元经济处罚199、。5.2.3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5.3个人考核办法5.3.1奖励5.3.1.1在生产经营中,模范的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奖励。5.3.1.2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5.3.2处罚5.3.2.1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5.3.2.1.1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要求200、,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100元处罚。5.3.2.1.2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害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车间安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处罚。5.3.2.1.3发生轻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车间安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1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5.3.2.1.4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车间安全员及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05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201、行。5.3.2.2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5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5.3.2.2.1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5.3.2.2.2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5.3.2.2.3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5.3.2.2.4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5.3.2.2.5安全培训不到位。5.3.2.2.6违章指挥。5.3.2.2.7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条款。5.3.2.3生202、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5.3.2.3.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5.3.2.3.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5.3.2.3.3伪造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5.3.2.3.4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用具。5.3.2.3.5不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5.3.2.3.6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5.3.2.3.7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5.3.3签订安全生产203、责任制的,年终按照考核兑现。5.4 安全事故的处罚 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理:5.4.1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不含基数)按损失5%20%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超过1万元按损失5%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5.4.2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公司财产损失的,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5.4.2.1致他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停工或辞退警告处分。5.4.2.2致他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5.4.3由于责任人自身过错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因事故受伤或死亡酌情减轻或免除经济处罚,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5204、.4.3.1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可以直接要求其停工待岗整顿5.4.3.2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报公司批准给予辞退,开除处分。5.4.4故意装病或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工伤待遇的,按骗取所得收入的15倍进行罚款,并给予停工或辞退处分。5.4.5进入其他部门进行试验生产等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或违章操作,按要求办理了“作业许可申请”则由活动组织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否则由接受进入的部门承担主要责任。5.4.6外来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5.5 考核程序5.5.1一般安全考核由安保科自主执行奖罚考核。5.5.2205、重大安全违纪考核需报安全负责人审批。5.5.3死亡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安全负责人汇报总经理批准执行。5.5.4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保科或公司相应职能部门执行。5.6建立部门安全风险金5.6.1部门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5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部门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部门需要调整关联岗位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5.6.2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1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岗位(含事故发生岗位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岗位)及事故现场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5.6.3公司安全检查发现部门有安全违章行为,除对违章人员进行206、考核外,对违章现场和相应班组在岗人员或工作小组成员实行责任共担考核制度。5.6.4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考核独立于风险金之外。5.6.5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罚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的平均分摊。5.6.6以下情况可免除或减轻风险金的考核。5.6.6.1安全事故属人力不可控制因素所致。5.6.6.2违章人员在其他人员制止或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其他人员可向安保科或相应人员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具体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5.6.7安全事故的责任性质划分由安保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重发生意见分歧时报安委会裁决。5.7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风险207、考核参照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5.8车间安全员就其他人员的安全风险金参照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5.9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和模式建立部门内部个人安全风险考核办法。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避免和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2管理职责2.1总经理负责公司人员、管理变更的审批;2.2总工程师负责工艺、技术变更的审批;3.变更类型3.1生产工艺技术变更的管理a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b 原料介质变更;c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d 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e 操作208、规程的变更;f 工艺参数的变更g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3.2 设备设施的变更a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b 安全设施的变更c 临时的电气设备d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e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3.3 管理的变更a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b 人员的变更c 管理机构的变更d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4. 变更程序4.1 各职能部门如需变更,由专人填写,报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4.2 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4.3 变更批准后,实施部门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指定控制设施。4.4 变更批准后,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209、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4.5 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填写,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考勤制度1.目的规范全厂职工上班时间2.要求2.1公司常白班人员必须在上班前10分钟进入岗位,倒班人员必须在上班前15分钟进入生产区或岗位,否则按迟到处理;所有员工必须在正点下班之后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视为早退。2.2未经办理批准手续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2.3三班倒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如生病、发生事故等)可以请假,短期找人替班,不经主任批准私自替、换班按旷工处理。2.4常白班人员每月可准假五天,超五天扣除当210、月绩效考核。2.5不经批准私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取消本年一切评选资格。2.6凡连续请假两天之内(包括两天)者,由主任批准。连续两天以上者由生产副总批准。请假一律使用请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2.7所有婚假准7其中3天享受基本工资,剩余天数按事假处理。2.8所有例会按规定时间点名,迟到半小时按不参加处理;临时会议通知10分钟内必须赶到点名。 食堂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食堂人员2.职责要求2.1服从领导听从安排。2.2按时上下班,上班后首先按照分工把伙房器具,炉具等卫生清理干净。2.3计量好、保管好所购食物,不得购买销售变质、霉烂食品。2.4按时开饭、保证员工吃饱、吃好。2.5经常听取职工意见211、,总结经验,认真采纳,使伙食不断改善。2.6搞好外来客人的饭菜,客人走后及时把卫生清理好。2.7及时清点好当天的物资及饭菜票。2.8上班时间不准脱岗离岗,不准迟到 、早退、不准打闹 、干私活、睡觉、2.9准私自开小灶做饭,不准随便带走任何食物。2.10上班时间不准喝酒,外来人员未经伙房管理人员同意,禁止入内。2.11当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值班期间严禁脱离岗位。2.12负责门厅及洗手池卫生。2.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2.14以上规定每违犯一项罚款20元。 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一、 人身安全十大禁令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212、和施工现场。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测、施工现场。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着,严禁高处作业。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未办理维修作业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器施工作业。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装卸。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严禁穿易产生213、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区及易燃、易爆装置。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三、车辆安全十大禁令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严禁无证开车或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严禁空当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严禁人货混载、超限装载或超员驾驶。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品。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私自开车。严禁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在机动车临近214、时,突然穿马路。严禁吊车、叉车、电瓶车等工程车辆违章载入行驶或作业。严禁撑伞、撒把、带人超速骑自行车。四、防止贮罐跑油(料)十条规定1、按时检尺、定点检查、认真记录。2、油品脱水、不得离人、避免跑油。3、油品收付、核定流程、防止冒串。4、切换油罐、先开后关、防止憋压。5、清罐以后、认真检查、才能投用。6、现场交接、严格认真、避免差错。7、呼吸阀门、定期检查、防止抽瘪。8、重油加温、不得超标、防止突沸。9、管线用完、及时处理、防止冻凝。10、新罐投用、验收签证、方可进油 (料)。五、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1、对从事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2、工作环境(设备、容器215、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20% 以上,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可进行工作。3、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必须有人监护。4、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5、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订制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器具。6、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浓度,要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8、涉及和检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救护要及时正确。10、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停止作业。六、防止静电危害216、十条规定1、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用压缩空气调和,搅拌。2、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3、对易燃易爆流体贮罐进行测温、采样不准使用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4、不准从罐上部收油, 油槽车应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品。5、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6、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环境、其湿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界限以内。 7、易燃易爆区、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防静电接地;混凝土地面,橡胶地板等导电性要符合规定。8、化纤和粉体物料的输送和包装, 必须采取消除静电217、或泄出静电措施;易产生静电的装置设备必须设静电消除器。9、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建卡登记存档。10、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必须对静电情况作出评价,并采取相应消除静电措施。防护用品,以防中毒。七、生产、使用氢气十条规定1生产使用氢气,必须根据生产工艺特征和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氢气生产安全技术规程”,制定压缩机、管道以及放空过程中防静电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定防止空气进入设备及生产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经企业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严格实施。切实加强临氢系统的设备管理,对高压临氢部位设备的氢腐蚀、氢脆等情况,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系统检漏。发现问题218、,立即处理,确保完好、达标。2装置、系统引氢、充氢前,须用氮气等惰性气体或注水排气法进行吹扫置换,直至系统采样分析合格为止。3严禁在装置、厂房内排放氢气,吹扫置换及防空降压时,须通过系统火炬管网放空。当氢气大量泄漏,积聚时,应立即切断氢源,开蒸汽掩护或进行通风,不得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操作。4使用氢气,要坚决执行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85),建立健全检查氢气进厂质量检查制度。5外购氢气的单位,必须严格氢气经常质量检查制度,按3%-5%随瓶抽样分析。发现质量问题,须100%采样分析。6充氢作业,应设岗专管或明确相关岗位兼管。上岗作业前,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氢气易燃易爆特性及相关安全技219、术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7充灌氢气瓶接口管,须采用铜管和铜接头,严禁用橡胶制品代替。接电解氢瓶的接口阀,应与一次充氢接上的瓶相符,且不应超过五瓶,如有多余的接口阀,应加丝堵,并检漏合格。 8充灌氢气作业过程严禁碰撞敲击,氢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止日晒。在充氢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必须暂时停止充灌氢气时,应停用氢压机,关闭进出口阀或封闭缓冲罐,保持一定压力。重新充灌氢气作业前,对充氢接口阀(管)用氮气吹扫,如缓冲罐不能保持正压,也应对该罐进行吹扫置换,直至合格。八、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瓦斯安全规定1、液化石油气及瓦斯的设备及管线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绝对不允许超温、超压220、超装、超负荷运行。2、液化气槽车和钢瓶、贮罐的充装系数不得超过其容积的80%(引进球罐按设计值充装)。进贮罐的液化气温度界限应保证其蒸汽压不超过贮罐的允许操作压力。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 对无保温的露天贮罐要采用喷水淋雨降温。3、要随天气变化而搞好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的操作。在冬季降温时,要减少瓦斯与液化气系统的带水带液,并及时脱水排液,防止冻凝或冻坏设备与管线,在大风天要加强巡回检查,谨防炉子灭火火炬回火。4、各种充装液化气槽车、充装完毕后,管线与接头必须彻底断开,并经岗位操作工安全检查后,方能开车。汽车槽车进入现场,必须安装阻火器。5、新装置投产,要对液化气及瓦斯装备部分详细检查验收,要有经221、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方案、安全措施、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6、要搞好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管线的密封工作,做到不渗不漏。一旦发生泄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在不能制止泄漏时,必须紧急切断一切火源和进料,断绝车辆往来,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和蔓延。所有检测报警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试验,确保灵敏好用。7、通过道路或繁华区的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要采取管网固定、管架加强、架桥加牢等措施;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跨越主马路,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警告牌。8、液化气及瓦斯不准随便放空,要通过火柜排放燃烧,火柜的点火与引火装备要定期检查,定期试验,保证灵敏好用。燃用液化气或瓦斯的加热炉或锅炉,在点炉前要采取措施,保证炉膛内部积有瓦斯,以222、免发生爆炸。9、加强民用液化气站充气,居民炉灶和集体食堂等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液化气钢瓶不准超期使用。教育职工、家属正确使用液化气,防止着火、爆炸、伤人事故。10、认真贯彻执行液化气及瓦斯管理制度、标准与规范,充实设备检验人员的数量和提高检验人员的素质,并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仪器。11、要认真做好从事液化气及瓦斯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模拟事故演习。凡是调入易燃易爆工作岗位的操作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并要建立安全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不准顶岗。12、液化气槽车及充装台,必须有符合规定的静电接地设施,并设置气液回收装置和密闭返回管线,禁止向大气排放;液化气罐区要设置围墙223、或围栏与大门,非岗位人员禁止入内。13、液化气及瓦斯管线的低点与胀力点要安装排凝阀和引线,定期排凝和自动排凝,排凝要采取密闭方式。14、进系统管网的液化气及瓦斯的硫化氢含量不大于20毫克/标米3,总流量不大于400毫克/标米3,。为保证硫含量指标达到上述要求,要尽快建设脱硫装置,未见脱硫装置的,要开好碱洗设备,以防腐蚀设备与管线。15、凡贮存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包括管线、配件、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总局版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三部颁发的钢制石化工业压力容器设计规定的要求。凡材质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停止使用,及时安排更换。16、液化气及瓦斯的生产、储运、使用区域要配齐、配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具和必224、要的环形消防通道,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具有明火又有液化气及瓦斯生产装置及系统防火间距,要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并配有必要安全设施,如气幕、水幕、隔离墙、隔离带、防火堤以及灭火蒸汽等。 17、用瓦斯作燃料的锅炉、加热炉、裂解炉等必须装设阻火器和佩有燃料油常明灯,火焰监测器、燃烧监测器等安全设施。18、有液化气及瓦斯装置和区域,必须配齐瓦斯检测报警器和必要的自保装置。19、为防止静电积聚,运行中的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管线要有完善的接地设施,并符合标准。20、液化气及瓦斯设备、管线钢框架与大型钢支架下部,应沏衬以耐火隔热防护层,加以保护。21、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及仪表要采用防爆型。不防爆电动仪表,225、要逐步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22、凡铺设在地下的液化气及瓦斯管线,要有防腐涂层、阴极保护等措施。23、在火炬前要设置液化气的气化和脱液设施,不准将液态烃直接排入火炬管网。24、要在火炬系统上设置水封、氮封、阻火器等。防止回火、打炮、爆炸。25、火炬管网走向要合理,管线尽量短,拐弯尽量少,管线要有坡度,低点要有排凝设施。26、液化气及瓦斯的设施与管线的焊接,要有经考试合格的焊接和无损检验人员进行焊接与检验,并做好记录。27、液化气及瓦斯的设施及管线在安装或检修完成后,必须按规定做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并要有一定保压时间,达到无渗漏、无显著变形与不均匀膨胀。28、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对在用的液化气及瓦226、斯的设备与管线,要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和定期专业检查。装置停工检修时,进行宏观检查与无损探伤,并做好记录、建立、健全档案。29、液化气及瓦斯的设备要配齐各种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液面计、压力表、温度计、高低液位报警器、紧急排空装置、保温设施等并要定期检测校验,保证灵活好用。30、 要按规定要求对液化气及瓦斯设备与管线进行检查和监测,发生隐 患要采取可靠措施,结合每年大检修或日常维修进行整改。当隐患发展到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停车处理。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订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所有来我公司施工的单位及个人。三、工作流程工程部签订安全承诺书 施工227、人员安全教育 工程部确认施工现场 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四、具体规定(一)资格审查凡来我公司施工的任何单位及个人,必须对其资质、经营范围、是否有工程转包权、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等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不得允许其进厂施工。(二)签订安全承诺书工程部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规定安全条款和双方的安全责任;同时,应对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核查并将其复印件备案。(三)外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1、在指定区域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2、严禁带烟、火柴、打火机、易燃易爆品进入易燃易爆区。3、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4、严禁用228、汽油、溶剂油和有毒有害溶剂擦洗机具、配件、衣物等,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必须使用防爆机具。5、施工现场需设临时电源时,必须按规定提出申请,由生产部电工负责接电、送电、拆除电源等,不允许外来施工人员随便乱接。6、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阐一保护;电焊机接线要规范,严禁将地线搭在装置设备或金属框架上。7、严禁乱用消防水,施工临时用水必须经我公司同意。(四)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事故的处理1、外来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外来施工队伍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并将事故情况上报我公司。2、外来施工队伍在厂内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我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229、而发生事故或自身伤害,我公司不负任何责任;但若造成我公司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要承担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五、电费、水费的收取1、凡来我单位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我公司规定需要收取电费、水费的,一律应按我公司要求安装相关计量仪表;未经我公司同意私自使用的,一律从严处罚。2、每月1日,由生产部安排电仪修人员对上月的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统计,经施工方确认后转工程部,工程部负责将结果转施工方、财务部各一份;并明确告知施工方,电费按1.00元/度、水费按5.00元/方计算。3、施工方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财务部应先要求其结清全部欠缴水电费;否则,有权拒绝支付该笔工程款。4、施工方故意推延交付水电费的,我公司有230、权对施工方予以停水、停电处理。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全部由施工方承担。六、工程完工手续的办理(一)工作流程工程部填写“工程完工确认单” 施工场地所在部门确认工程完工 施工场地所在部门填写“出门证” 施工场地所在部门联系工程部检查出厂物资 门卫见“出门证”后核对出厂车辆物资 门卫核实无误后放行。(二)具体规定1、工程完工的现场确认(1)外来施工单位工程完工后需办理出厂手续时,应先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完工确认单”一式一联,并由工程部、施工场地所在的部门两方共同现场确认工程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施工单位不得办理出厂手续。(2)“工程完工确认单”由工程部留存。2、施工单位出厂手续的办理(1231、)确认工程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后,由施工场地所在的部门负责联系工程部,共同查看外出车辆是否装有本厂物资,并填写“出门证”一式两份,“出门证”应经该部门、工程部分别签字确认。(2)“出门证”一份由施工场地所在部门留存,一份由施工单位转交门卫办理出厂手续。(3)公司门卫在收到“出门证”后,应仔细检查外出车辆的运输物资,并与进厂登记时的物资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异常的,应及时通知该施工场地所在部门和工程部。(4)门卫应将施工单位的“出门证”与公司物资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出门证”分开管理,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施工单位的“出门证”转交企管部,由企管部与相关部门核对。凡发现漏检车辆放行的,对当班门卫232、罚款50元/次。3、技改项目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技改项目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按该流程执行;该业务流程中工程部履行的职责,由相应接替部门代为履行。附件:工程完工确认单工程完工确认单 年 月 日施工单位工程内容经现场确认,该工程已完工,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要求,准许办理出厂手续。工程部: 施工场地所在部门: 企业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中层、高层管理人员。三、具体规定1、公司所有中层、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轮流带班,其中:生产部门中层人员实行车间级带班;高层管理人员、后勤系统中层人员实行公司级现场带班233、。2、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安排由企管部负责。3、带班人员因出差等原因无法带班的,应提前安排替班人员。4、带班人员应详细、如实填写值班记录,企管部负责按月装订成册后转安环部存档备查。四、带班职责带班值班领导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规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超能力组织生产;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 (1)坚234、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 (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235、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 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236、改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处理; (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考核1、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2、处罚: (1)无故不带班的,每次罚款200元; (2)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