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机械使用、危险源监管制度汇编(3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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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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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机械使用、危险源监管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 根据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2、求)。第三条 管理目标: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第四条 安全责任: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4、项目经理3、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考核办法: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项目经理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方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奖金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4、公司每季度对项目部、项目经理进行一次考核;项目部每月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发4、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第七条 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第八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五)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第九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与经济效益挂勾。达不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项目部和管理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经济处罚。(一)管理性违章处罚规定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在生产过程中要对项目部的管理人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带头遵章守纪,杜绝违章指挥现象出现,要按标准设置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严禁假冒伪劣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上述管理性违章现象,处项目部责任人200-500元罚款,处项目部1000-5000元罚款。(二)装置性违章处罚规定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违反操作规程现6、象、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现象、防护设施不齐全或防护不严密、不到位现象等装置性违章现象,在检查中每发现一项,罚当事人50-100元,罚项目部1000-5000元,并责令其依据“三定”原则限期整改。(三)操作性违章处罚规定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作业,作业期间不得串岗、擅自离岗,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的违规操作现象,造成操作性违章的,对违章作业者处50元-1000元的罚款。(四)安全检查奖罚规定1、依据建筑施工现场检查标准,受检项目获80分不奖不罚,每减少一分罚款100元,达到90分以上者递增一分奖100元。2、凡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取得好成绩的工地当月加奖200元,配合7、单位奖100-2000元。3、项目部每月凡不组织召开专职安全员例会,扣除年终安全生产奖的10%。4、凡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扣除年终安全生产奖的30%。5、全年安全检查平均分达不到80分的扣除全年安全生产奖。(五)发生工伤事故后除追究项目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外,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对项目部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对当事人视情况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六)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或举报经检查核实后,对项目部和管理人员的考核时,视其情节严重与否进行适当处理。二、安全会议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8、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总体部署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订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本制度是规范公司和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规定。(一)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和基本要求 1、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2、定期研究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将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3、定期认真研究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检查解决问题的进度及效果,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二)召开会议的时限要求 1、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依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经验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奖优罚劣。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9、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相关问题,检查布置总结安全工作。2、公司安全处每季度应召开一次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至三次安全生产现场会,抓典型树样板,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各种安全竞赛活动,促进安全工作的开展。个项目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计划和调度会,汇报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并布置安全检查工作。施工班组应在班前召开班前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向组员交待在操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避免盲目蛮干、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3、根据上级要求和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召开专项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针对性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4、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前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10、保节日及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三)会议的主持人和参加人员 1、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公司总经理主持,也可由总经理委托分管副总主持。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参加会议,根据会议的不同内容各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技术负责人酌情参加。2、项目部例会由项目经理主持,也可由项目经理委托现场施工队长主持。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各班组长应及时参加会议,根据会议不同内容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酌情参加。3、班组会议由班组长主持,班组成员参加。(四)会议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国家和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2、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311、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4、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资金投入事项5、研究制定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安全保障方案,督促检查安全责任制等制度落实情况(五)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1、对每次会议中关于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情况,均应制订相应的措施并形成决议。同时根据决议的要求时间及时落实到位。2、公司各种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3、项目部各种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由项目安排专人记录,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4、公司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处协助办公室根据相关会议精神及时组织5、每次会议应出席人员均应按时参加,缺席者应执行公司有关请假制12、度,对于无故缺席者,除给予必要的警告处分外,另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专门会议,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步署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组成由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就检查结果公司内通报。第三条 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能知书通知受检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13、第四条 公司安全处除每月须对所属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外,还应在雨季、冬期施工时及时组织季节性检查及针对大型设备和防火的专项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巡查。检查的重点放在抓“三级”安全管理上,即:项目经理、管理人员、班组。查施工现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落实情况,安全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及班前活动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各种验收记录和自查、互查、定期检查整改记录等。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项目部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等。第五条 各项目工程的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安排制定月检查计划,对14、本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每月一次的大检查。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特别是抓好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分部、分项、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体得当,安全防护措施的针对性,职工安全教育活动是否认真坚持,上级部门及公司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所要求的内容是否认真落实了整改等。对检查出的隐患,汇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及时召开会议严格要求各班组落实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公司安全处。第六条 各项目部,除了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第七条 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15、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进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第八条 各项目部在雨期、冬期施工前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塔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等措施落实情况。第九条 各项目部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必须对本单位工程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第十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第16、十一条 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情况按如下方法处罚。1、依据建筑施工现场检查标准,受检项目获80分不奖不罚,每减少一分罚款100元,达到90分以上者递增一分奖50元。2、凡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取得好成绩的工地当月加奖200元,配合单位奖100-2000元。3、项目部每月凡不组织召开专职安全员例会,扣除年终安全生产奖的10%。4、凡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扣除年终安全生产奖的30%。5、全年安全检查平均分达不到80分的扣除全年安全生产奖。6、发生工伤事故后除追究项目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外,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对项目部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对当事人视情况处以17、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第一条 依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相关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第二条 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教育后要填写三级教育记录档案,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三级教育的内容为: 1、公司级教育: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发生的重大事故的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2、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部经理18、组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3、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根据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第三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架子工、机械工、起重机械拆装工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第四条 工19、人调换岗位的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第五条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第六条 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第七条 各项目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第八条 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第九条 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20、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第十条 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第十一条 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工后,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第十二条 各项目要根据建筑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21、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第十三条 每发现一处人员不持证上岗现象,对项目部罚款100元,凡项目部不按时参加人员培训的,对所在项目部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五、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第一条 班组和要根据工作要求和本班组人员特点合理安排工作。第二条 班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教育、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第三条 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自觉遵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第四条 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并认真做好活动记录。第五条 班组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第22、六条 经常自检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因素,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同时做好记录。第七条 班组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好抢救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第八条 要对本班组的新工人做好入厂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卡。六、现场人员安全生产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二条 进入施工区内,必须戴安全帽;第三条 操作前不准喝酒;第四条 现场内不准赤身、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第五条 非有关人员不准进入任意拆除支架措施及安全措施;第六条 未经施工23、负责人批准,不准认识拆除支架措施及安全装置;第七条 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第八条 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第九条 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材料;第十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第十一条 禁止在工地现场焚烧油毡、油漆、塑料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禁止在施工现场任意点火取暖;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正确配备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利用好防护设施;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全部由电工完成;第十四条 凡违背上述安全生产纪律者,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给予处罚。七、工程报监、申报评估制度第一条 各项目部经理均应取得项目经理安全资格证,配备充足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应取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并积24、极做好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的取证工作和积极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配合好工程安全报监工作;第二条 凡未办理好安全报监手续的,项目部不得擅自开工,已擅自开工的项目部应立即配合公司做好补办安全报监手续的工作,对拖延不办或不积极配合的项目部,一切后果自负;第三条 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按时填写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评估表;第四条 安全报监书和安全评估表由项目部人员负责填写、盖章,由公司统一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站;第五条 各项目部安全评估的情况将作为项目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公司将依据安全评估的情况奖罚优劣。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25、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第四条 安全生产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26、案。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如:深基坑、高支模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必须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合格后方可施工。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员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27、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表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整改后重新验收。第十二条 在安全生产中凡不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或不按安全技术交底正确作业的,将视其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九、安全技术措施费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28、规,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第三条 内容与要求3.1. 公司财务处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3.2.专项资金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主要包括:3.2.1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职业危害和减轻劳动强度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消防设施、监测仪器、安全工具、设备、信号和联锁装置等。3.2.2职业卫生:为改善劳动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切消除危害人身健康的措施,如尘毒排除回收装置、通风降温设施和消除噪音等。3.2.3辅助建筑及设施:有关保证职工劳动安全卫29、生所必须的设施及一切措施,如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等。3.2.4安全教育宣传方面:编制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教材、购置图书、仪器,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安全展览、出版安全刊物及所需的设备、材料、设施等。3.2.5科研方面:安全技术试验研究所需的仪器、设备、材料等。3.3. 根据鲁标定字【2005】15号文及建办【2005】89号文件规定,将建设单位存入公司安全措施费专用账户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费用额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提取标准为3.24%(其中安全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费为1.24%),所需设备、材料需纳入物资供应计划,切实予以保证。3.4. 30、项目部将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汇总后报安全处,分管副总经理根据安全处的意见召集总工程师、质检处长、安全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举行专门会议讨论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时应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3.5.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报公司财务处,经财务处长审核,财务分管经理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支配使用,或根据需要,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施工现场,由项目部提出申请,经安全处批准后使用。3.6 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31、,经财务处长审核,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处报销,项目部财务人员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财务处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3.7 公司对各在建工程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处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3.7.1检查项目部安全费用使用的台账、报表等。3.7.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3.7.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3.7.4财务人员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项目部及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8 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32、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后,若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累计到下一个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第四条 如发现使用不合格或损坏的防护用品,应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十、现场施工机械、机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新购机械设备和经过大修、改装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测定机械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大型设备安装完毕,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取得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二条 公司设备由设备处统一调拨,项目部之间互调设备时,应首先上报公司设备处,否则不予转帐。若出现丢失、损坏情况,追究调33、出单位责任,按丢失物原值偿还。调拨设备应由设备处、使用单位和调出单位三方鉴定,如试运转不合格或出现部件损坏情况,其修理费由调出单位负责。第三条 各项目部必须专人管理机械,机械设备定人定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做到“四懂一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大中型设备须持证上岗并保持操作者的相对稳定。操作人员班前应做到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班后做到设备清理干净。第四条 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搞好设备的作业,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使之达到机械技术状况良好,工作能力符合规定要求,安全装置灵敏可靠。第五条 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维修工作,配备有经验34、的维修人员,定期维修各种机械设备及其他紧急修理工作,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第六条 有设备使用权的各项目部承担日常维修保养及保管义务,各种机械设备保养、维护、修理记录资料必须保持详细、准确,由维修人员负责填写,技术人员审查汇总、存档。 第七条 由于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呈报公司设备科,并写出详细材料,由公司负责组织技术、设备、安全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第八条 对因施工任务不足而停用存放的设备,应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消除缺陷,由专职管理人员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保养和调试,保持设备完好率。项目部使用设备竣工后或中途停建的,项目部不准35、外借或租赁,并在七日内于设备处办理交接、鉴定、调拨手续。第九条 定期保养,维护是工作一段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修工作,主要内容为:排除发现的故障。更换工作期满与易损部件,调整个别零部件。保养、维护人员应为机组操作人员及专业维修人员。各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第十条 严格掌握机械设备报废处理,凡因设备结构和部件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或经修理仍达不到安全生产的,需要更新换代的淘汰设备,经专家鉴定小组鉴定后,逐级上报主管领导部门审批后,作报废处理。第十一条 对发现的掠夺性使用设备者,按损坏部位的原值加倍罚款。十一、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36、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的施工状态,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济南市安全文明施工图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第三条 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第四条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工程,要在工程开工时列入计划,并及时向质安站提出申报申请,接受质安站的监督考核。第五条 37、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二)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三)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四)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五)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六)施工现场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七)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第六条 检查制度。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颁标准和省评分办法对受检查工地作出评价,检查结果应与管理人员的奖金挂勾。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38、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第七条 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地食堂应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有健康证。第八条 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第九条 施工现场围档作业:(一)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档,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档,围档要坚固美观。(二)围墙要有墙帽,临街墙面正中书写企业名称或宣传标语。(三)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39、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书写宣传标语,门头要加设灯箱,夜晚要亮。(四)在大门进口处应按图集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设置六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图和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五)现场门口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戴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第十条 施工现场管理:(一)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不积水。(二)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40、出厂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的备案产品。(三)建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四)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标示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五)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六)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七)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配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要有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源、水源。(八)现场动火要办41、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九)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十)温暖季节搞好绿化布置。第十一条 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一)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限,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二)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三)宿舍要坚固、美观、保温、通风,按季节设置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四)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拉挂电源线。(五)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六)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高层建筑应设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42、便,厕所要设纱门、纱窗,并符合卫生要求。(七)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m,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镶贴瓷砖。设置排水设施,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八)现场应设沐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九)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的学习和娱乐。(十)现场要设置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十一)生活垃圾要袋装或盛放在带盖容器内,并设专人及时清理。(十二)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第十二条 施工现43、场的治安综合治理。(一)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二)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暂住证。(三)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第十三条 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一)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处废弃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五)施工现场的有毒有44、害废弃物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和职业危害。(七)运输散体、流动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八)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一)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45、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三)严格执行济南市噪声排放的规定。1、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到最低点。2、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即早6:00-晚22:00。3、夜间施工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4、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5、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敲钟及大声喧哗。6、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7、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十46、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第一条 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第二条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仓库是重点防火的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烟火。第三条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置专库专账,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第四条 存放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第五条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及有毒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库。第六条 储存易燃可燃有毒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具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47、能动火。第七条 库存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第八条 库存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3.5m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消防器材。十三、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防护用品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做好工作。第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许可证及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生产)中。同时,必须对施工(生产)进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第三条 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48、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第四条 防护用品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设有标志牌,做到“四定位”,即“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定位号”,码放整齐,标志明显。第五条 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整洁卫生化。第六条 建立劳保用品领物卡,作为今后报领的凭证,不得遗失和损坏。第七条 使用年限到期后,本人写出报损申请,经项目部审核批准后,交旧换新。使用劳保用品者,不得遗失或有意损坏,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赔偿。第八条 调换工作、调出者,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或上缴,否则,按价扣款。十四49、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第一条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处、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到公司安全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第二条 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一)轻伤事故:由项目部、分公司负责组织调查,公司50、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到公司。(二)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分公司派员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七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的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51、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第三条 发生事故单位的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四条 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部上报经项目经理批准。(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部上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第五条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52、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一)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二)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三)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第六条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开除。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5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二)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三)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四)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五)分配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六)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七)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八)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十五、安全隐患及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了落实工程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安全目标,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54、所有人员,包括施工队管理人员及作业工人。第三条 安全责任层次3、1作业人员具体实施作业的操作人员,包括各工种工人或班组,作业人员要求按安全规范及教育、交底内容要求进行作业。3、2交底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层次依次为项目部、施工队、班组、作业人员四个层次,交底人员包括项目资料员、安全员、分项工长、施工队安全员、班组长,交底人员要对作业人员传达有关安全规范及公司、项目的安全制度,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或交底,做好教育交底记录。交底记录包括:3、2、1制度性交底记录。指项目部、施工队、班组、作业人员间按层次进行的公司、项目安全制度或规定方面的发文或传达记录。3、2、2辅助性交底记录。包括55、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等。3、2、3即时交底记录。指巡视和检查人员发现作业人员违规或安全隐患后的即时教育记录。对于存在的违规现象或安全隐患,有任一交底记录表明作业人员或班组已接受交底的,直接对作业人员或班组进行处罚,作业人员或班组未接受此方面交底的,对相关的交底层次和交底人员进行处罚。3、3巡视人员对工程安全情况进行日常巡视的人员,包括项目安全员和施工队安全员,巡视人员按照规范、制度及交底内容对作业人员的作业状况进行日常巡视,做好巡视记录。生产主管、分项工长应当对作业人员及班组进行安全监督。3、4检查人员对工程安全进行检查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指挥部安全主任、副指56、挥长及项目检查组,检查人员对工程安全情况、交底情况、巡视情况进行例行检查或抽查。第四条 责任追究办法4、1巡视人员发现作业人员有违反作业规范情况时,首先对作业人员进行制止和纠正,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通知整改责任班组,了解作业人员和责任班组是否已接受交底或教育,已接受交底或教育的,对作业人员和责任班组进行再次交底并给予相应处罚,未接受教育的,即时进行交底,并对交底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将巡视情况记入安全巡视记录表。4、2检查人员发现作业人员有违反作业规范情况时,首先对作业人员进行制止和纠正,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通知整改责任班组或巡视人员,了解作业人员和责任班组是否已接受交底或教育,已接受57、交底或教育的,对作业人员和责任班组进行再次交底并给予相应处罚,未接受教育的,即时进行交底,并对交底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同时检查巡视人员的巡视记录,没有巡视记录或巡视不到位的,对巡视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对有巡视记录、属作业人员或班组不听从指令、故意屡犯的,可以不追究巡视人员的责任。同进将检查情况记入安全检查记录表。4、3对检查人员的责任追究及处罚根据公司、甲方、监理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上级部门的检查结果进行。4、4发生工程安全事故时,按以上办法追究各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五条 处罚办法5、1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消除隐患、罚款、停工整顿、责令退场六种方式。巡视人员和检查人员拥有处罚权,处罚58、可对作业人员或班组、交底人员、巡视人员、检查人员实施。施工队不执行项目部对作业人员或班组的处罚决定的,由施工队承担相应处罚责任。5、2处罚同时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再交底和教育。5、3处罚同时可以附加扣分。所扣分数为110分,根据作业人员违规情节及安全隐患及事故严重程度确定,对累计扣分满5分人员或班组,应当处以罚款,满8分人员或班组应当停工整顿,满10分人员或班组应当责令退场。5、4对违规情节严重、屡次违规或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作业人员及班组,除予以处罚外,另行通报批评。发生工程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赔偿责任。十六、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59、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第三条 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第四条 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60、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第五条 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清单。第六条 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数据库、档案库和定期报告制度,实现自身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初次评估。第三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第七条 单位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第八条 单位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一) 重大危险源辩识表;(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三) 重大危险源安61、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第九条 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评价。第十条 安全评价应包括(一) 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二)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三)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价。第十二条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一)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二) 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三)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四) 四级62、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第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第十六条 各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第五章 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第十七条 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暂停施工、限期整改,经评定63、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八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 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二) 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三) 危险辩识与评价;(四) 应急设备与设施;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十七、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第一条 各项目部消防器材、设备由各项目部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第二条 消防器材由专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第三条 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64、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第四条 明火作业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第五条 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第六条 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第七条 对于30米以上高层建筑物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立管直径不得小于50mm,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第八条 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第九条 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人检查,发65、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第十条 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消防人员的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第十一条 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做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第十二条 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第十三条 除公司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到现场检查消防安全,各项目消防主管部门要每月对仓库、现场等进行一次消防工作检查,班组防火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后进行自查,以66、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第十四条 专兼职消防员定期对本片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第十五条 公司每半年对兼职消防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第十六条 凡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对一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第十七条 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第十八条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第十九条 凡在火警、火灾事故中报警早、救火67、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第二十条 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第二十一条 对发生火警事故的单位,直接领导也同样根据情节后果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十八、治安保卫制度治安保卫制度是工地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维护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和有序工作的一项措施,公司特制定本治安保卫制度:第一条 各项目部必须建立治安综合治理小组,负责本项目部的治安保卫工作。第二条 治安保卫工作要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第三条 对本项目部的具体问题要有具体的治安保卫措施。第四条 建立治安值班巡逻制度。第五条 建立68、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并做好登记记录。第六条 建立联防体系,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村委、居委等有关单位联系,搞好治安,确保一方平安和工地材料不丢失。十九、食堂卫生制度第一条食堂卫生要符合(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第二条食堂应距离厕所、垃圾(箱)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米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第三条食堂应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第四条食堂外墙面应抹灰刷白,内墙面应贴白色釉面砖,抹水泥地面安装纱门和纱窗。第五条生、熟应分开并设有标记,有防蝇设施,室内不得有蚊蝇。第六条食堂炊事餐具有序并及时消毒。第七条炊事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保持69、个人卫生,炊事和生活管理人员要实行健康证制度,即定期查体,查体内容按“健康证”注明的内容进行。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并持健康证上岗。第八条食品仓库要设鼠板,食品保管要防霉、防变质,蔬菜堆放要上架,室内干燥、无尘、通风。第九条要严把食品卫生关,防止食物中毒,做好采购、加工、储存关。二十、卫生责任制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是文明卫生工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工人身体健康,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公司特制定本卫生责任制。第一条 大门以外的公共环境卫生要及时清理。第二条 大门以内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要及时清理,各种物料堆放整齐,垃圾要及时清运,施工建筑物内的卫生做到工完场地清。第三条 食堂要有卫生制度,并要70、悬挂上墙。第四条 宿舍要达到卫生标准,有宿舍制度,并悬挂上墙。第五条 厕所卫生要设专人清扫,符合卫生标准。第六条 卫生防疫要按国家要求定期搞预防。第七条 各项卫生管理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规定责任内容、责任区、责任人。二十一、门卫制度为维护施工现场秩序,保证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进一步加强门卫工作,创造一个文明的生活环境,确保材料不丢失,特制定以下门卫制度,望传达室人员严格执行。1、严格杜绝出租车、小商、小贩进入工地大门内。2、外来人员做好登记,认真填写登记表,注明与所找人员的关系和逗留时间长短,何时走等。3、夜班人员要不定时地进行巡逻,地点到位,重点部位重点察看,以防发生意外。4、如有意外发生71、,门卫可直接处理或请示领导后处理。5、工作人员做好“三班”的交接工作,保持室内外的卫生。二十二、宿舍管理制度1、 宿舍应建设牢固,设施齐全,具有夏季防蚊蝇,冬季防寒保暖功能。2、 宿舍须设置20.8m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地铺,每舍居住不超过15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3、 严禁在施工的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宿。4、 保持宿舍卫生整洁、通风,日常生活用品放置整齐有序。5、 施工现场应设淋浴室、医疗保健室(小工地可设急救箱)、吸烟室、会议室、文化娱乐室。6、 宿舍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电炉子。7、 工人宿舍卫生设专人清理,达到干净、整齐的要求。9、 宿舍内严禁用火72、炉取暖做饭,防止煤气中毒。;凡违反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项目部或个人,视其情况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二十三、安全资料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应是对所建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是对各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2、各项目部应设专职安全资料员,专门负责安全 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安全资料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由安全资料员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盖章后归档。4、施工现场安全资料要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各类设备、设施验收,文明施工”十三项内容建档。施工现场要专设资料柜,集中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