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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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04454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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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2021年度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宁环发202133号)、*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银政发2018163号)的部署要求,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切实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改造时间。2022年底前完成。(二)改造范围。在*县城建成区及*工业园区范围内,且于2022年1月1日前已完成建设的1蒸吨或额定功率0.7MW 的燃气锅炉,改造范围之外的可参照执行。2022年,“东热西送”二期集中供热工程将要替代的燃气锅炉不进行低氮改造。(三)改造标准。在用2、的燃气锅炉经改造后,监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mg/m以下;在2022年1月1日后新建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必须低于 30mg/m。(四)目标计划。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2022年6月底前,对建成区内及*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燃气锅炉和符合条件的供热燃气锅炉进行改造;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保留的全部燃气锅炉改造任务。二、工作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工业园区、县住建局分别牵头负责工业园区及县城建成区内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二)业主主体原则。各燃气锅炉所有者或使用者履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主体责任,结合自身燃气锅炉特点、运行状况等现场条件,科学合理的确定改造方案,确3、保改造效果。(三)行业监管原则。*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市监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业企事业单位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管理和督促。(四)统筹推进原则。重点区域内条件成熟的锅炉可先行实施改造,县蓝天办统筹,各有关部门协调推进。三、工作安排(一)准备阶段1.建立台账。*工业园区、县住建局根据*市蓝天办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银蓝天办发20227号)要求,对工业园区及县城建成区内的燃气锅炉进行全面清查,建立燃气锅炉台账,并按照工作目标,提交年度改造清单。2.任务下达。*市蓝天办依据*工业园区、县住建局上报的改造计划,依据工作进度等总体情况,对改造计划进行全面审核后,下达我4、县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清单。3.安排部署。县蓝天办及时与市蓝天办沟通对接,接到改造任务清单后转发至各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县住建局及时组织召开本辖区燃气锅炉业主关于低氮改造工作的部署会,明确工作要求、完成时限。(二)实施阶段1.方案制定。实施改造的各燃气锅炉业主或使用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燃气锅炉改造方案,方案制定后,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业园区内的燃气锅炉使用单位将专家名单、评审意见、确定的改造方案报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备案,建成区内的燃气锅炉使用单位将专家名单、评审意见、确定的改造方案报县住建局备案,*工业园区、县住建局将所有改造清单内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前期档案及改造方案于4月5、30日前统一整理报送县蓝天办备案。2.改造实施。各燃气锅炉业主或使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3.督查落实。县蓝天办每月实施工作调度,协调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工作开展不力和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验收阶段锅炉业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改造完成的燃气锅炉进行节能、安全检验,并出具报告,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改造完成的燃气锅炉废气排放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上述工作结束后,将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及县政府对改造完成的燃气锅炉进行现场验收,出具联合验收意见。部6、门职责县蓝天办:对全县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情况负责定期调度、督查。*工业园区:根据*市蓝天办下达的年度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牵头负责工业园区内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对2022年“东热西送”二期涉及园区集中供热工程将要替代的企业燃气锅炉进行核实。县住建局:根据*市蓝天办下达的年度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牵头负责县城建成区内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对2022年“东热西送”二期集中供热工程将要替代的供热燃气锅炉进行核实。*市生态环境局*分局:配合*工业园区、县住建局开展企业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对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争取资金补助,对全县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情况进行抽查监管。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完成7、预算审核与下拨等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同时协助*工业园区、县住建局做好国有资产单位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县市监局:协调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锅炉改造方案进行审核;检验机构依法对改造过程实施监督检验,并对改造后的锅炉进行能效测试。县发改局:加强行业管理,对工业企业燃气锅炉改造工作进行督办和指导,协调全县工业企业做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配合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全县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安全性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依法对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在本单位办理安装、大修、施工的燃气锅炉进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宣讲告知;指8、导低氮改造有关安全工作。县综合执法局:加强行业管理,协助*工业园区、县住建局安排部署燃气供热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县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宗教局:协助*工业园区、县住建局做好学校、医疗卫生、景区、宗教机构等单位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是我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将此项工程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二)分解责任,明确职责。*工业园区、县住建局要结合实际,认真排查、梳理区域内燃气锅炉的基本情况,科学制定年度改造清单,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造任务。(三)加大宣传,广泛发动。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改造单位进行细致讲解,对改造意见、改造要求、改造时间、验收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促进低氮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四)严格监管,强化督查。县蓝天办要定期对各成员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由政府督查室全县通报,并报请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