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方案(2021-2035年)(3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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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市机动车停车设施 专项规划 二二四年二二四年一月一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规划目的 为缓解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有效增加停车设施供给,弥补公共服务短板,根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 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拟定的天津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14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制定本规划。第 2 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2、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规划、综合施策,完善停车设施供给体系,提升供给水平、增强可及性,推进停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满足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为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建设交通强市提供支撑。第 3 条 依据和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4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 号)6天津市国土空间发展战略 7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3、远景目标纲要 8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拟定的天津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14 号)9 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报审稿)10 天津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 年)(报审稿)11规划编制范围内已批复及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 12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1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3 的通知(建城2015129 号)14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15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T 2962018)第 4 条 规划对象 本规划所指机动车停车设施为社会性小客车的停4、放设施,不包括公交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按照设施类型分为配建停车设施、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第 5 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天津市全市域。第 6 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2035 年,与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天津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一致。第二章 机动车保有量及泊位供给水平 第 7 条 机动车保有量及停车泊位基期数据 截至 2020 年底,全市小客车保有量 283.5 万辆,全市小4 客车停车位总量约 200.4 万个,小客车泊位供给系数为 0.71位/车。(小客车泊位供给系数指“小客车泊位总量”与“小客车总5、规模”的比值。)第 8 条 规划停车泊位供给水平 结合小客车停车位总量现实情况,综合考虑车辆增长、泊位缺口以及建设条件,近期小客车泊位供给系数目标为0.85 位/车。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相关要求,远期小客车泊位供给系数目标为 1.2 位/车。第三章 停车发展目标与原则 第 9 条 停车发展战略 立足天津市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发展目标,坚持“需求导向、面向实施、保障基本、优化出行”,构建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集约、绿色、高效、智慧停车供给体系。第 10 条 分期发展目标 至 2025 年,以增加停车设施有效供给为主,尽快缓解已建成小6、区、学校周边、医院等重点地区停车难问题。具体目标包括:5 1有效提升重点地区停车设施供给水平,“津城”“滨城”核心区共新增各类路外公共停车位 2.25 万个,其中:“津城”新增路外公共停车位 1.91 万个,“滨城”新增路外公共停车位 0.34 万个;2 建立健全停车产业化发展支持政策体系,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建设、运营城市停车设施;3 初步建立智能化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存量停车资源高效利用。至 2035 年,全面建成供需相适、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绿色低碳、群众满意的城市停车系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具体目标包括:1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7、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体系,配建停车设施占比达到 85%以上,公共停车场占比达到 8%10%,路内停车位占比控制在 5%;2形成覆盖规划、建设、运营等全过程政策支撑体系,系统支撑停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3健全完善智慧停车系统,拓展便捷停车应用场景,实现更加规范、便利的停车服务体验。第 11 条 设施规划原则 6 1 分类施策。结合城市不同区域的停车需求特征和发展特点,分类安排停车设施,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构;2供给多元。通过新建配建停车设施、挖潜停车设施、补充公共停车场、优化路内停车设施、增加临时用地停车设施、共享停车设施等手段,完善停车设施供给体系;3用地集约。通过停车空间立体综8、合开发、盘活闲置土地、用地复合利用等手段,提高土地使用效率;4 统筹协同。充分考虑城市停车系统与轨道交通发展的关系,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为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创造条件。第 12 条 设施供给主要思路 结合不同区域城市功能要求,综合考虑土地利用与开发强度、交通运行状况、人口出行特征、交通设施供应水平等因素,统筹布局停车设施。1 中心城区核心地区道路交通压力大、轨道站点覆盖率高、公交线网密,停车设施应以供定需,满足基本停车需求,鼓励共享停车,深挖配建停车设施和公共停车场,高周转利用路内停车位。2 中心城区其他地区道路交通压力适中,轨道站点覆盖率适中、公交线网密度略低,停车设施应满足基9、本停车需求,7 适当满足弹性停车需求,发展公共停车和路内停车。3 中心城区以外地区道路交通压力小、轨道覆盖率相对较低、公交线网密度较低,停车设施应足额满足停车需求,便捷停车换乘,充分利用路内停车位。第 13 条 特定区域停车设施提升策略 根据城市不同区域停车设施供给水平不同、停车需求有别的特点,分别针对已建成小区、新建区域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周边地区提出停车设施提升策略。1已建成小区:针对已建成小区停车设施短缺问题,按照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原则,通过小区内配建停车设施挖潜增容、公共停车场辅助、路内停车位补充的方式,多措并举保障基本停车需求。策略包括:(1)在满足通行、安全等相关规范前提下10、,结合居民意愿和需求,通过平改立扩容、公共空间挖潜等措施,见缝插针增加停车设施;(2)小区周边贴近需求建设公共停车场,形成“10 分钟停车圈”;(3)依靠次、支道路夜间设置临时停车区域,有效补充停车供给。8 2新建区域:按照停车位按需供应原则,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体,辅以少量的路内停车和公共停车,满足新建小区基本停车需求。策略包括:(1)高标准建设配建停车设施,保证停车供给满足基本停车需求;(2)设置少量公共停车场,兼顾周边其他项目停车需求;(3)设置少量路内停车位,补充特殊情况下配建不足问题。3公共服务设施周边地区:针对医院、商圈、学校周边地区出行车位不足问题,按照合理引导出行停车需求原则,立11、足既有配建停车设施立体增容,新建配建停车设施高标准服务,公共停车场有效补充,路内停车位适度供给、高周转使用,满足重点地区出行停车需求。策略包括:(1)对医院等建设项目的场地内部既有平面停车位进行立体化改造,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增设停车设施;(2)提升医院、商圈等停车配建标准,新建项目高标准建设配建停车设施,避免新增停车难地区;(3)贴近需求、因地制宜建设独立占地、兼容合建、临时使用等类型公共停车场,有效缓解重点地区停车难问题;(4)学校周边区域可根据需要设置一定规模“停车港湾”,9 适度满足接送车辆短时停靠需求;(5)适度供给路内停车位,提高周转率和利用效率。第四章 配建停车设施策略 第 14 条12、 配建停车设施功能定位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依据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所附设的面向本建筑项目使用者和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是城市停车设施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停车需求最主要的承载场所,对解决城市停车问题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 15 条 配建要求 新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停车配建标准,满足住宅类建筑基本停车需求,重点提高医院、商业等公共服务建筑的配建指标,差异化满足弹性停车需求,完善新能源充电设施,加大智能停车设施应用,实现配建停车设施便捷、高效服务。第 16 条 配建指标设置 对于住宅项目,根据未来机动车发展水平,新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停车配建标准,满足居住类建筑基本停13、车需求。对于行政办公、科研事业、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商务、娱乐康体、公园绿地用地类建设项目,实行不同地区10 不同指标的分区调控政策,结合道路运行情况,合理引导车辆出行,实现与城市道路交通承载力相适应的目标。对于医疗卫生用地,配建指标按照满足平时职工和患者基本需求的要求,结合项目周边情况进行专项论证,同时指标不应低于现行医疗卫生用地停车配建指标。完善新能源充电设施配建要求,新建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 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第 17 条 配建标准动态评估 适时开展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对我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进行调整,从源头保障配建停车设施供14、给。调整后的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规划确定的配建指标和要求相应进行调整。第五章 公共停车场规划 第 18 条 公共停车场功能定位 公共停车场是位于道路红线以外的独立占地或与其他用地兼容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设施。其功能定位为弥补现有配建停车设施供给不足,实现各种不同停车需求在泊位上的共享。通过公共停车场布局,以需求管理手段影响和引导11 特定区域的出行需求和出行方式,调节出行结构,实现静态交通对动态交通的调节作用。第 19 条 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原则 1用地协调原则。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与详细规划相衔接,公共停车场布局与城市用地布局相适应,与城市交通发展相协调。2布局合理原15、则。采取集中布局与多点布局相结合,除停车需求密集点采用集中布局外,其他区域宜在合理服务范围内多点布局,形成“10 分钟停车圈”。3 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充分利用地下地上空间立体开发建设停车设施,提倡土地复合利用建设兼容性公共停车场,预留具备建设意向的弹性停车场,利用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建设临时停车场。4远近结合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阶段分步骤逐年推进停车设施建设,近期建设着眼泊位供给紧张地区,远期规划逐步完善停车供给体系。第 20 条 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思路 按照“建成区挖潜补缺,新建区精准供给,合理引导交通”的总体思路,针对现状设施规模短缺或布局不平衡的地区进行补充,缓解重点地区停车矛16、盾。12 1已建成小区以及医院、学校、商业区周边等重点地区通过贴近需求规划建设独立占地公共停车场及利用相关用地新增兼容性公共停车场,提升地区停车位供给水平;2公共交通服务覆盖不足区域通过建设独立占地及兼容性公共停车场,提升公共停车场供给,合理满足小客车出行停车需求;3各轨道线首末站、外围区域中间站、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公交场站规划布局“P+R”换乘停车场、公交合建停车场,引导小客车出行需求向公共交通转移。第 21 条 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方案 1公共停车场类型 分为永久性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永久性公共停车场包括独立用地停车场、兼容性停车场和弹性停车场。独立用地停车场用地性质为停车场用地;兼容性17、停车场结合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设置;弹性停车场为具备建设意向的储备停车场,未来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结合用地条件明确为独立用地停车场或兼容性停车场并实施建设,也可转为临时停车场。临时停车场主要指利用空闲厂区、边角空地、待建土地13 等短时间内暂不开发用地建设的停车场。2布局方案(1)双城核心区 双城核心区公共停车场主要围绕学校周边、医院、交通枢纽、商业街区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进行布局,规划至2035 年,双城核心区共规划公共停车场 1075 处,提供 25.6万个泊位。“津城”核心区规划公共停车场 820 处,提供 17.7 万个泊位,构建“118、0 分钟停车圈”。其中,永久性公共停车场 705处(包括独立用地停车场 132 处、兼容性停车场 551 处,弹性停车场 22 处),临时公共停车场 115 处。表 1 “津城”核心区公共停车场规划一览表(2035 年)区域 永久公共停车场数量(处)独立用地 停车场 兼容性 停车场 弹性 停车场 合计 和平区 2 15 0 17 河东区 13 59 1 73 河西区 14 65 4 83 南开区 9 69 2 80 14 河北区 7 81 8 96 红桥区 5 31 1 37 北辰区(环内)45 131 0 176 东丽区(环内)16 65 1 82 西青区(环内)19 28 2 49 津南区19、(环内)2 7 3 12 合计 132 551 22 705 依据滨海新区正在编制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滨城核心区规划公共停车场 255 处,提供 7.9 万个泊位,最终方案以滨海新区批复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成果为准。(2)其他区域 其他区域综合考虑机动车保有量、人口规模、土地利用等情况,由各区合理确定公共停车场布局和建设规模。公共停车场用地总规模宜按人均 0.51.0 平方米计算。第22条 公共停车场建设形式及管控要求 专项规划确定的公共停车场位置和泊位规模实行弹性15 管控,位置和泊位规模结合地区发展特征、停车需求、建设条件等因素在区级专项规划或详细规划中进一步明确。规划位置可在相应街区范围或20、周边 500 米范围内进行灵活调整,视为符合市级专项规划;泊位规模一般控制在 300 个以内,独立用地停车场泊位规模宜大于兼容性停车场泊位规模。未纳入本规划,确有需求建设公共停车场的,经论证,符合相关规定,可履行规划建设手续。兼容性停车场与各类用地合建时,不改变原用地性质,合建建筑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兼容性停车场在建设条件受限的情况下,可适度利用周边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利用学校操场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应充分论证并征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公共停车场 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满足新能源车发展需求。第六章 路内停车位规划 第 23 条 路内停车位功能定位 路内停车位是利用城市道路空间进行21、停车的场所,是配建停车设施和公共停车场的补充和配合,其规模主要由停车需求、道路形式、道路交通流量和交通管理情况等因素决定。16 第 24 条 路内停车位规划思路 路内停车位规划应符合城市道路停车位总量控制要求,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并满足以下要求:1结合道路功能、交通流量等因素,加强路内停车位布局优化;2 结合老旧小区基本停车需求,制定区域停车综合改善方案,合理利用周边次支道路,设置限时停车区域,缓解居民基本停车难问题;3合理控制路内停车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满足临时停车需求;4进一步统筹路内、路外停车,道路周边路外停22、车场能够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可以减少或者逐步取消路内停车位。第 25 条 路内停车位动态调整与新增 既有路内停车位应动态调整,周边小区内部停车设施已增容或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后,应视停车设施供给增长情况,及时取消或调整相应区域内路内停车位。新增路内停车位应严格落实设置要求,保障各类车辆、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全。设置停车位时,应综合考虑道路、17 交通运行等条件,在满足相关条件情况下,方可设置路内停车位。第 26 条 路内停车位设置要求 路内停车位重点满足医院、学校周边、商业、商务办公等重点地区日间出行停车需求以及已建成小区夜间基本停车需求,应主要设置在支路及交通负荷度较小的次干路上,避免对道路交通23、产生过多的影响。鼓励在不限时停车位基础上创新设置限时长停车位、限时段停车位等多样化停放泊位,进一步提升泊位利用效率。路内停车位布设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路内停车位设置应符合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规范(DB12/T 7782018)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第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 27 条 近期建设目标 为加快补齐本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结合城市停车缺口,聚焦群众关切,重点针对老旧小区、学校周边、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区域,多措并举加大停车设施供给力度,进一步提升双城核心区公共设施服务能力。18 第 2824、 条 近期建设规划 利用城市更新行动契机,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积极挖潜、新建停车设施,缓解基本停车供需矛盾。统筹利用各类土地资源,通过加快建设一批独立占地和兼容性停车场、利用一批边角地块、盘活一批临时用地、储备一批意向用地等多种形式,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合理满足停车需求。第 29 条 近期建设项目布局原则 1 具备需求基础。所选项目立足百姓反映停车难问题突出地区及调研调查停车缺口较大区域。2具备建设条件。所选项目土地权属清晰、较少涉及拆迁。第 30 条 近期建设项目 双城核心区近期共规划建设停车场 88 处。其中,独立占地公共停车场 8 处,兼容性公共停车场 25、24 处,临时用地停车场 44 处,弹性停车场 12 处,可提供停车位 2.25 万个,进一步提升双城核心区停车设施供给水平。1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利用已建成小区周边零散、边角19 地块,推动建设停车场 48 处,提升西营门、大直沽、太阳城、江都路、中山门等片区停车供给,逐步满足居民基本停车需求。2贴近商业体、办公楼、公园等停车高需求区域,推动建设停车场 18 处,重点满足金街、劝业场、银河广场等重点商圈停车需求,服务天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活力。3利用学校地下空间或周边地块,推动建设停车场 12处,满足南大附中、四十五中等学校高峰时段上下学接送停车需求,其他时段服务26、周边停放需求。4着眼医院停车难重点地区,推动建设停车场 7 处,缓解肿瘤医院、儿童医院、中医一附院、一中心医院、四中心医院等医院停车难问题,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足感。5 统筹外围地区轨道交通站点发展,推动建设“P+R”换乘停车场 3 处,在地铁 1 号线瑞景新苑站、地铁 3 号线华北集团站等站点形成换乘枢纽,便捷客流接驳换乘,提升轨道交通客流水平。20 表 2 近期推动建设公共停车场一览表(2025 年)编号 行政区 名称 编号 行政区 名称 编号 行政区 名称 1 河西区 榆林路西侧地块 31 南开区 红旗路与晋宁道交口西北侧地块 61 北辰区 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南侧地块 2 河西区 浯27、南路东侧地块 32 南开区 密云路与黄河道交口东北侧地块 62 北辰区 京津公路与北辰道交口北侧地块 3 河西区 浯水道南侧地块 33 北辰区 辰昌路与龙岩道交口东北侧地块 63 北辰区 第二儿童医院北侧地块 4 河西区 吴家窑大街与气象台路交口东南角地块 34 北辰区 辰昌路与龙泉道交口东北侧地块 64 西青区 保泽西道与文正路交口东北侧地块 5 河西区 外环南路辅路与沂山路交口西北侧地块 35 北辰区 华北集团地铁站西侧 65 东丽区 公交四公司公交合建停车设施 6 河西区 肿瘤医院东地块 36 东丽区 雪山路与青岚山路交口东北侧地块 66 河西区 公交五公司公交合建停车设施 7 河西区 28、光大冰峰地块 37 东丽区 成林道与沙柳北路交口西南侧地块 67 北辰区 公交一公司公交合建停车设施 8 河西区 西南楼地块 38 东丽区 成林道与沙柳北路交口西北侧地块 68 北辰区 迎宾道与淮东路交口东南地块 9 河西区 乐园道站地块 39 东丽区 崂山道与沙柳北路交口东南侧地块 69 东丽区 六区花园街与满江东道交口东南地块 10 河西区 尖山路站地块 40 东丽区 程盛道与天增东路交口西侧地块 70 河东区 广瑞路与中山门三号路交口东南侧地块 11 河西区 渌水道与太湖路交口东南角地块 41 津南区 渌水道和鄱阳路交口地块 71 河东区 益盛医院门前空地 12 河西区 微山路站地块 429、2 西青区 大明楼小区北侧地块 72 河西区 小海地路与曲江道交叉口北侧 13 和平区 金街地块 43 西青区 鑫通道和昌陵路交口西南侧地块 73 河西区 紫金山路与黑牛城道辅路交口东南侧地块 14 河北区 靖江路与幸福道交口东北角地块 44 河西区 淇水道与微山路交口西北侧地块 74 河西区 五号堤路西建工宿合地块 15 河北区 靖江路与幸福道交口东南角地块 45 河西区 浯水道与云海路交口西南侧地块 75 河西区 西园支道第三十三幼儿园西侧地块 16 河北区 靖江路与幸福道交口西北角地块 46 河西区 珠江道与蒙山路交口东南侧地块 76 南开区 鞍山西道与红旗路交口东南侧地块 17 河北区30、 靖江路与幸福道交口西南角地块 47 河西区 珠江道与五二新村路交口东北侧地块 77 北辰区 果园东道与北医道交口东南侧地块 18 河北区 靖江路和月牙河道路交口西南角地块 48 河西区 体院北道与环湖中路交口西南侧地块 78 北辰区 辰盛路与佳宁道交口地块 19 河北区 靖江路和月牙河道路交口东南角地块 49 河东区 津滨大道与靖江路东北侧地块 79 北辰区 延吉道与技峰路交口地块 21 20 河北区 北站地铁站南侧地块 50 西青区 福姜路东侧地块 80 北辰区 科峰路与延吉道交口地块 21 河东区 津塘路与红星路交口东北角地块 51 河东区 沙柳北路与成林道交口东北侧地块 81 河北区 31、北站地铁站北侧地块 22 河东区 广瑞西路南侧地块 52 北辰区 普济河东道与红旗路交口东南侧地块 82 河东区 中山门地铁站南侧地块 23 河东区 龙山道辅道与贺兰路交口东南侧地块 53 北辰区 华北集团地铁站东侧 83 滨海新区 杭州道与福建北路交口西南侧地块 24 河东区 云丽南道与贺兰路交口东北侧地块 54 河西区 珠江道与榆林路交口西北侧地块 84 滨海新区 泰达枫叶国际学校地下停车库 25 河东区 云丽南道与贺兰路交口东南侧地块 55 和平区 山西路与哈尔滨道交口西南侧地块 85 滨海新区 泰达国际心血管医院停车楼 26 河东区 大直沽西路与六纬路交口东南侧地块 56 南开区 迎水32、道与苑中路交口北侧地块 86 滨海新区 海河外滩停车楼 27 河东区 成林道与红星路交口东南侧地块 57 南开区 南大附中操场地下停车设施 87 滨海新区 第五中心医院停车楼 28 河东区 月牙河北路与昆仑路交口西侧地块 58 河东区 顺驰桥下(市行政许可中心对面)88 滨海新区 大华医院南侧停车场 29 南开区 汾水路与临潼路交口东北侧地块 59 河东区 顺驰桥下顺驰桥地铁站附近 30 南开区 芥园西道与临潼路交口东南侧地块 60 北辰区 普济河道桥南北向主桥下 22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 31 条 加强规划传导 开展全市停车资源数据统计工作,实现年度更新,精准掌握停车供需情况。规划批复33、的公共停车场方案,与控规一致的,可作为实施依据;尚未纳入控规的,做好与单元控规的衔接,纳入单元控规修改。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各区压实属地责任,组织编制区级停车专项规划,鼓励重点地区制定区域停车综合改善方案,同时开展配建停车增容、公共停车场建设、路内停车位优化、泊位共享等工作。滚动编制停车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对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台账式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第 32 条 开展实施评估 定期开展停车设施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保障规划精准实施。结合城市发展、交通系统建设、机动车增长等因素,评估和动态调整实施方案,提高规划的可实施度,加强规划对停车设施发展建设的指导和统筹作用。第 33 条 强化用地保34、障 在加强用地规划计划保障、规范停车场用地管理、完善23 停车场用地优惠政策、鼓励空间综合开发、促进存量挖潜和集约节约用地、明确停车场产权登记及供后管理等方面统筹发力,完善城市停车场用地配套政策体系,有效保障城市停车场建设的用地需求。第 34 条 加大资金支持 进一步研究多元化支持政策,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健康发展的停车产业化道路。第 35 条 完善综合管理 着力统筹综合管理策略,多措并举促进高效发展。构建市级智能停车云平台,结合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停车体系智能化水平;利用技术手段推动泊位共享,着力提升泊35、位利用效率;研究“只售不租”解决方案,破解配建停车设施空置难题;推动路内停车灵活精准、动态管理,规范经营服务;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引导市场合理定价,市场化手段有效调控停车设施供需关系。第九章 附则 第 36 条 法律效力 24 本规划文本和图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依据。25 附录 规划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一、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资源类 停车场规划建设主要资源问题为停车场开发建设与土地资源间的用地问题。其他资源影响包括压覆矿产资源、对水利资源、旅游资源、文物资源等的影响,均为次要资源问题。(二)生态环境类 停车场规划建设将使得生态环境发36、生变化,可能引起陆生生态系统变化。(三)环境污染类 规划实施后,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小,且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机动车尾气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可能存在。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规划的规划目标清晰,总体布局方案合理,与其他相关规划基本协调;规划通过合理布局停车设施,改善城市停车状况,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的问题,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和可持续26 发展。规划的实施将不可避免地对空气、声环境、水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只要能够落实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相关环保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可以有效控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用地空间管控阶段,停车设施用地应处理好与既有建设项目关系,必要时通过增设防护绿地等方式减少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建设实施阶段,应考虑通过使用低噪声的通排风机、因地制宜配置绿化植被、车辆出入合理限速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同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在工程方案中落实好相关治理措施。
合同表格
上传时间:2021-01-29
6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