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有限公司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5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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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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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有限公司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使用设备计划的编报管理制度1二、设备领用、回收及检修管理制度2三、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4四、设备定期检修制度6五、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7六、设备包机制度11七、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2八、电缆管理制度13九、五小电器管理制度15十、油脂管理制度16十一、机电安装工程管理制度19十二、井下通讯光缆、通讯电缆、监测系统管理制度20十三、内部网络维护制度21十四、阻燃胶带管理制度22十五、杂散电流管理制度22十六、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22、4十七、设备检查试验制度25十八、机电岗位工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26十九、供电、供排水管理制度28二十、主要通风机运转管理制度32二十一、可伸缩胶带机管理办法38二十二、电气试验制度41二十三、钢丝绳使用制度42二十四、用电管理制度43二十五、停送电制度44二十六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7二十七、交接班制度49总则为了加强全矿机电管理,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做到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根据两级公司(华电煤业、不连沟煤业)关于机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不连沟煤矿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设备管理办法:一、使用设备计划的编报管理制度1机电管理部门根据生产的需要(引进设3、备每年6月份,国产设备每年9月份)提出下一年度设备使用申请计划,报机电矿长、矿长审批后,报XX集团公司领导审批。2到货设备的验收。新设备到矿应由机电部的设备管理员、供应站库管人员、供货厂商三家共同验收,合格后办理有关入库手续,随机资料由生产办机电组设备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3设备外借必须有矿长或机电矿长审批,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将设备外借。4设备的领出、交入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5各单位的设备台帐由机电副队长每月报矿机电部汇总并且核对一次,对于盘亏设备经进一步核查,仍没有结果的,使用单位要按该设备原值照价赔偿,并追究该队机电负责人的管理责任。6.有偿使用设备的设备编码牌由使用单位负责制作粘贴,回4、收在矿内的中小型设备,为了加强管理,由机电组安排对其进行矿内编号。二、设备领用、回收及检修管理制度1设备的领用(1)全矿所有机电设备(包括驻矿单位使用的XX煤矿的设备)由机电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转借、拆套以及变卖。(2)设备在籍统一归机电部管理,由机电部负责统一编号、建帐、建卡。(3)供应站负责入库设备的管理、发放及回收设备的管理工作。要建立新设备到货台帐、回收台帐。并每旬向机电部主管人员提供一份设备出入库清单,每月提供一份回收统计汇总。(4)到货、回收、发放设备出、入库时,必须对清数量,并对完好情况等要登记清楚,对能以件计的应以件计,例如:皮带机应分纵梁、上托辊、下托辊、上托架、H5、架、皮带(米)等。(5)各单位领用设备应提前一天或当日上午到机电部办理领用手续,供应站凭机电部签发的领料单发放设备,否则视为丢失,由供应站赔偿。特殊情况如节假日、夜间、抢修事故等可凭值班领导签字单发放,两日内必须办理正式手续,在上一次手续未办理之前,库管人员有权拒绝第二次领用设备。(6)物资领用计划表一式四份,领用单位、机电部、供应站、财务部各一份。(7)不完好的设备严禁出库,出库时应经检查并附防爆检验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8)保管员发放设备时应优先发放旧设备。2设备的回收(1)各单位闲置设备应及时回收,回收的设备要保证部件齐全、完好。设备回收到制定地点,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必须及时联系设备管理6、员、机修厂有关人员共同初验设备卫生、外观、部件是否齐全。交供应站后认真填写回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生产办机电组、一份回收单位、一份库管员),回收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编号、状态、使用单位、回收地点及验收人等。回收有偿使用设备,要提前二天和机电部设备管理员联系,以便确定存放地点和办理有关手续。(2)对回收不及时的单位,第一次通知三天后仍不执行者处罚该单位主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各100元,第二次通知三日后仍不回收罚主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各500元,并通报批评。(3)设备回收不办理手续的单位,由驻矿供应站通知机电部后责令其在两日内办齐,否则视为丢失,按设备现值的50%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扣款处7、理。(4)设备交库发现缺件的必须说明情况,并在其单位配件款中扣除配件费用和100元的设备恢复费用,否则将给予配件费用5倍的罚款。(5).对于在领用及回收时包括附属设备的大型设备,必须在票据上注明附属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内容;对于须解体搬运的设备,必须在票据上注明组成设备各部件的明细。(6).各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好本单位的设备领用和回收票据,做为核对设备的依据。3设备的检修(1)机电部设备管理员根据库存设备状态,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计划,报批后组织检修。(2)如确因矿无力承担的设备检修任务需外委时,必须填写委托修理书,内容包括所修内容、价格、修理期限、质量保修期,经报主管矿长、矿长审批后由具有8、相应维修资质的单位实施。(3)外委设备修理入库须经机电部设备管理员、库房管理员、使用单位等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维修单位持入库验收单到经营办办理90%的修理费用,10%质量抵押金。(4)矿内设备严禁私自拆件三、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1.全矿井所有机电运输设备,必须制定定期预防性检修计划,各单位每月下旬编制出下月预防性检修计划。在5日、10日上报中旬、下旬预防性检修计划,25日上报下月上旬检修计划和月度检修计划。上报机电部,经机电部和矿领导审核上报不连沟煤业领导审核批准后同意停机检修时,再由矿机电部下发各队。2.预防性检修计划编制要求:1)预防性检修计划提报内容:需进行停产2小时以上检修维9、护内容。2)上报计划必须详细写明:队别、设备名称、检修内容、计划时间、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队检修负责人、班检修负责人、配件及材料准备情况特殊情况在备注说明。检修完成后在表中填写: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存档,已备检查。3)上报计划要根据生产任务和设备状况,尽可能详细的列出下月度设备计划检修维护内容。4)应按月度均衡检修考虑,每周都安排一定检修内容。停产时间长的大型检修,由各单位提出,全矿集中考虑安排。5)根据月度计划落实情况和设备状况,在每旬提报一次下旬预防性检修计划。3.为了保证设备具有充足的检修维护时间,每周安排一次36小时停产检修,主要进行周检、月检和预防性计划检修内容。4.每10、日根据生产和外运安排不少于3小时的设备保养维护时间,主要进行日检内容和工作面拉移变、顺槽皮带机撤带和回收皮带件等内容。5.各单位应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制订每台设备的检修内容,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内容,要求在预防性检修计划中列入。6.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换大型部件,应编制施工组织及安全技术措施,检修施工组织及安全措施由矿领导审批方可实施。7.大、中修后的设备要试运转,并严格检查验收,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大型设备的检修记录应载入设备技术档案。8.每次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组。9.矿井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的缺陷,11、并进行各种保护装置的试验整定。10.所有检修项目必须进EAM维修工单。11.由矿机电部负责检查设备计划检修的实施情况。四、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一、机电运输设备必须实行预防性计划检修,矿机电管理部门应按月编制全矿机电设备的检修计划并下达各有关单位实施。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应根据设备现状、过煤量及检修周期,结合生产情况进行合理安排,设备中、小型检修计划要由矿审批,大修及矿井停产设备检修计划应报XX集团公司审批。三、设备大、中修及矿井设备停产检修应事先编制大修费用预算、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措施、检修质量标准、设备检修图表,并报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四、矿井预防性检修天数(包括节假日)全年不应少于12112、5天。五、矿井主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检修时间。六、矿井的输、配电系统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七、矿井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系统检修和进行各种保护装置的试验整定。八、每次检修任务都应指定技术、安全负责人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中要加强调度工作,随时检查检修质量和检修进度。九、大、中修及矿井停产检修后的设备要试运转,并严格检查验收,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大型设备的检修记录应载入设备技术档案。十、设备的大修应执行大修的开、竣工报告制度。十一、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应编制在设备检修计划内,由XX煤矿相关部门按计划进行,技术测定的资料应齐全完整,并有分析13、报告。十二、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检查设备计划检修的实施情况。五、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以及XX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我矿机电、运输事故管理,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凡矿属各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报告。因机电、运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上报,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运输设备损坏,不作为机电、运输事故统计。 3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施工的时间,造成损失的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1) 国产设备机电事故类别14、的划分:a: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A、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0.12万元者。B、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者。C、3千伏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D、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不到或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b: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A、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100万元者。B、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C、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者,全厂停电4小时至2天者,影响全矿生产16-32小时者。D、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15、风缸捣毁,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E、主扇风机及分区扇风机停风时间超过20分钟及以上者。c:特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事故)A、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100万元者。B、因机电、运输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停止生产32小时以上者。C、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全厂中断供电2天以上者。D、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者。(2)进口设备机电事故类别的划分:a:一般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50万元者。b:重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100万元者。c:特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万元以上者。4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除积极组织抢16、修外,应由现场负责人向机电部、调度室、相关矿领导、驻矿安检处汇报。5、机电事故追查:2小时以下事故由队内组织追查,事故报告队内留存,已备检查。24小时事故由机电部组织追查,事故报告矿领导审核批准后,机电部留存。4小时以上机电事故由机电矿长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矿领导审核批准后,机电部留存。下发事故单位。6、事故追查参加单位:一般事故由生产调度中心组织,安检处、机电部、事故单位参加;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由机电矿长组织,安检处、机电部、事故单位参加;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XX煤矿相关领导和公司领导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追查、处理,结果上报公司,下发事故单位。 7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如实17、反映事故经过,不得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 8对事故的追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9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10罚款处罚标准:一般机电运输事故,酌情处罚事故单位1001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302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30500元;重大机电运输事故,酌情处罚事故单位50010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20010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5001000元;特大机电运输事故的处罚,根据直接经济损失18、按照事故追查结果,由XX煤矿公司相关领导及XX集团公司领导决定。对于不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者,要加倍处罚。11机电、运输事故的管理及报告程序(1)矿属各队、组机电负责人负责事故的登记和上报;(2)事故发生后,除立即汇报调度、机电部、安检部并及时组织抢修外,还应按下列程序逐级汇报。a、发生一般事故时,基层维修负责人应立即向矿机电部、调度室、安检部汇报,在当日按事故登记表要求内容填写上报矿机电部备案。b、发生重大、特大机电事故时,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并组织抢修,事故单位应将事故经过,按事故登记表要求内容认真填写,两日内逐级上报。(3)对于未遂事故各队、组负责人应立即报告调度19、室和机电部,情况严重的应报告安监处进行追查分析、采取措施,以防重复发生。(4)对事故隐瞒不上报或弄虚作假的,经查核实后不论情节轻重,严肃处理主要负责人并全矿通报。(5)事故的追查分析要认真填写事故记录,并按规定准时逐级上报。(6)发生事故后,要将事故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通报,以便其它单位共同接受教训。 12机电运输事故统计指标说明: 设备故障停机率= 设备故障停机时间/(运转时间+故障停运时间)100% (时间单位均为台时) 影响产量 = 单位时间平均实际产量 影响时间 直接损失价值:即修复损坏设备耗用的人工、材料及配件费用,或重置设备价格。 设备事故率 = 设备事故影响当期产量/当期计划产量120、00% 主要设备事故频率 = 主要生产设备全年发生事故次数/全年主要生产设备开动台班数。 六、设备包机制度1.按照设备管理的要求,各单位使用的所有设备都要实行包机制度(包括五小电器),把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落实包机到人。2.包机的主要内容为:包安全运转、包设备完好、包维护检修、包材料消耗、包文明生产。3.包机组一般由操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维修人员组成,并确定一名包机组长。4.包机设备要按规定悬挂设备责任牌、完好牌、定期检修卡及填全设备责任牌的全部内容。5.矿井其它设备划分明确的责任区,悬挂责任牌,其责任者要负责所管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七、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防爆检验员应有实21、际工作经验,并且必须经过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新购进的设备入井时,必须有机电部的防爆检验查员签发的“防爆设备检验合格证”和设备管理员签发“防爆设备入井验收许可证”三联单。3.井下使用的防爆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应收回防爆合格证,并停止使用。4.凡需要检修的防爆设备必须建档编码,其检修工艺、检修部位都要在档案中做明确的记录,检修人员要在档案中签字。5.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验,合格后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并有有关人员签发的合格证方可入井。6.防爆检查验员应随检验入井的防爆设备一同入井,并做好安装记录,并要签字。八、电缆管理制度1.机电22、部负责统一管理全矿电缆的审批及领用手续,建立全矿在用电缆帐卡,详细记载规格、型号、长度和使用状况等。 2.各单位机电副队长是全队机电管理的主要责任者,负责全队电缆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3.各单位领用的电缆要建立健全管理台帐、16mm2及以上电缆要进行编号管理,做到帐、物一致,要及时根据本单位设备实际在用情况绘制电缆布置图,并将以上内容全部录入在各单位的微机中,以便查阅和管理。4.各单位的电缆台帐由机电副队长每季度与机电部总台帐核对一次,对于盘亏电缆经进一步核查,仍没有结果的,使用单位要按该电缆原值照价赔偿,并追究该队机电负责人的管理责任。5.凡需用电缆的单位事先应提出申请,申请应注明使用地点、电23、网电压、所带负荷、需用长度及截面等技术数据。6.较大场所的电缆需用量,如新工作面等,须经有关会议决定,由机电部准备。7.电缆的领用:各使用单位在领料单上必须填写清楚电缆的规格型号、安装地点、使用期限、所需数量,在领用单上先有本单位机电副队长的签字,再由矿机电部签批后,方可领用。确因生产所急,与矿机电部管理负责人口头联系领用的设备,在领用后两天内必须补办设备电缆领用签批手续,否则,每次处罚领用该设备单位的机电副队长50元。8.在领取电缆时,供需双方共同测试绝缘电阻值,检查橡套完好状况,待符合规定后出库,双方签字,发放井下电缆时,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缆。9.电缆的使用和维护按煤矿安24、全规程执行。10.不得任意切割电缆,如有发现,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如有偷盗、剥切电缆者,从严处理。11.领出的电缆如丢失、损坏,除追查责任外,由领用人和负责人填写丢失、损坏报告书,根据情节,按原值1020%赔偿。12.电缆的回收: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回收到供应站(必须是供应站指定的地点),回收率必须达到100%。电缆回收交到供应站的同时,必须摇测回收电缆的绝缘阻值,当天报知矿机电部,夜间回收的电缆,第二天补办,否则每次罚单位机电副队长50元。13.回收到供应站的当天,电缆的两头,由原使用单位负责用绝缘胶带包好电缆芯线,外面再用塑料布或尼龙袋包好,达到防水防损坏的目的。凡使用单位未做到的,由供25、应站保管负责做好,同时,处罚使用单位电副队长50元。14.供应站负责分类盘放整齐,并挂牌管理,挂牌内容包括:电缆型号、长度、回收时间、回收单位。15.供应站、矿材料组每周应将所回收的电缆规格型号、数量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情况进行耐压测定,不合格的电缆,由机电部指定区队进行检修工作。九、五小电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五小电器(五小电器泛指接线盒、按钮、插销开关、点铃、照明灯、通讯、保护及网络等小型电器设备)的使用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结合设备完好标准要求,对五小电器管理,制定统一标准,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第一条 必须建立五小电器台帐,具体内容包括名称、使用单位、使用地点、编号、用途、包机人等。第二26、条 必须建立与现场相一致的五小电器配置图,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更新。第三条 五小电器必须吊挂隐患排查袋,实行检查与维修分离制。第四条 所有五小电器应做到帐、卡、物一致。第五条 所有电缆接线盒的额定电压应与使用电压相符。高压接线盒应埋设局部接地极。第六条 五小电器表面无锈蚀、无裂纹。第七条 完好方面:1、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2、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3、用螺栓紧固不透眼的部件 ,紧固后螺孔须留有大于2倍的防松垫圈的厚度的螺纹余量。螺栓拧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栓直径,但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4、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27、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5、喇叭嘴不松动,喇叭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圈,压叠式喇叭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6、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mm,密封圈的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必须大于4mm,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密封圈的剥离层应向内。7、不接线的喇叭嘴应有密封圈、挡板、挡圈且安装顺序正确。8、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9、煤电钻必须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配电,电缆必须采用MZ型煤电钻专用28、电缆。10、电缆冷补必须符合其相关规定。十、油脂管理制度一、井下存放1、油脂要有符合要求的专用存放地点,并配备装有0.2立方米砂子的灭火砂箱和不少于2个4kg灭火器,有效地防尘防潮。各种油脂必须按品种、牌号进行摆放,并有明显的标识。2、油桶的放油口必须密封可靠,防止灰尘和淋水进入。二、加(注)油1、使用单位要对各设备润滑点按照点检路线,每班进行一次检查,并严格按照各种设备润滑图表,对设备进行定期、定量、定点润滑,同时做好润滑或检查记录。2、使用单位应采用小桶直接加油,避免二次倒装。对每个牌号的油脂要使用专用油器具,严禁混装混用;加(注)油时,应将设备加注油口擦试干净,以免污染;加油器具用完后,29、必须放回专用台架内,并保证清洁。3、依据油脂的化验分析结果,需换油的部位,必须及时更换。更换时要尽可能放净系统内旧油,同时做好换油记录。4、严禁不同牌号的油脂混合使用。5、超过有效期的油脂不得使用。三、取样1、现场设备取样工作由各单位的机电负责人管理,具体由设备包机人或维修人员采集。2、各单位区队按照定期化验周期,规定在每月10日将取采集好的油样送交机电部,由机电部统一送交化验室进行化验,或通知化验室来人领取。3、所取油样要封存在专用的磨口瓶中,并认真填写取样标签:标明设备名称、设备系列号、取样点位、润滑油牌号等基础信息。4、各单位必须按设备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部位、周期进行取样。5、取样方法30、各单位取样人员在取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a、应在停机后半小时内取样,如果停机超过半小时,必须启动设备,至少运转3-5分钟,使油液达到均衡后再取;应始终固定在同一位置取样,井下设备目前从放油口处取样,有条件的可加装取油阀门。b、取油前,取油孔周围应擦拭干净;有油堵的取样点,松动油堵,应放掉适量的油,冲洗后再接取油样。四、废油回收利用各单位更换下的废油及过期油要及时回收,分类注明牌号,集中回收交供应站按照公司规定处理。五、检查、考核和奖罚1、机电部负责油脂全过程管理的检查与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将各单位的润滑管理工作纳入机电考核。 2、各单位的油脂取样工作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31、点位进行。每延迟取样1天罚款100元; 每漏取1个点位罚款100元。由于搬家倒面或替换设备出现的漏取点位,经设备管理人员核查属实后,不做处罚。3、各单位所取油样必须真实,每发现一个虚假油样,罚款500元。4、各单位要及时查看油液化验报告,并将结果上传到点检系统,对要求进行换油的部位,必须在三日内完成相应工作,每延误一天,罚100元。十一、机电安装工程管理制度1. 自营、外委施工单位下达施工任务前必须对施工能力、技术力量、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下达任务。2. 必须以任务书形式下达任务,必须明确设计要求、安全事项、施工标准、质量要求、完成工期、材料数量、材料来源等要求,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经相关32、矿领导审批后方可下发。3. 施工单位接到任务书后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合格后必须办理开工报告。4. 施工过程中部门管理人员随时到现场监督检查施工情况,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下达整改通知单。5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后,机电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任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证明,最后到经营办办理结算手续。对于不合格工程拒绝出具验收证明,并限期整改。对规定期限内未达标的工程拒绝结算。十二、井下通讯光缆、通讯电缆、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矿井下通讯光缆、通讯电缆、监测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综采队顺槽光缆和通讯电缆分别盘在两个33、电缆盘上,不得混合盘在一个电缆盘上,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2、综采队每次拉移变时要有专人看护光缆及通讯电缆,以免出现断缆线事故而影响缆线的重复再利用及通讯效果,否则,每发生一次断线事故罚款1000元。3、光缆及通讯电缆要按规定盘紧、盘实,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规定。4、监测监控负责综采队回风顺槽瓦斯、一氧化碳传感器的安装、调试及每周校验,并负责分站的移设。综采队负责传感器的前移,前移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距离及位置移设,不得使传感器掉入水坑,否则,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5、监测监控要经常与综采队取得联系,需要倒分站时由综采队通知通风组,以便通风组及时移设分站及电源。6、运转队在拆除34、分站电源时必须提前和监测监控取得联系,以便监测监控提前移设分站电源,避免监测中断,若发生监测中断事故,每次罚运转队500元。7、监测监控负责综掘队分站的前移、安装、调试及每周的校验工作,由综掘队每班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前移传感器,同时要保护好传感器,发生一次损坏传感器事故罚款500元。8、当分站到传感器的缆线移完时,综掘队要和监测监控及时联系,以便监测监控移设分站。9、监测监控、综掘队、综采队、运转队、要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敷设好通讯缆线,否则按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内部网络维护制度为了确保XX煤矿内部网络信息流通的安全畅通,为XX煤矿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服务,35、特制定本制度。一、机房管理制度1.机房由网络维护员专门负责管理,非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和操作各种设备。2.网络管理员要确保机房内各设备正常工作,出现问题或故障及时处理,并作记录,如不能及时处理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3.机房内保持环境清洁,地面、窗台和窗户无灰尘。服务器、UPS等设备要经常用干布抹檫,防止静电。并保持室内空气干燥流通。4.平时要将将机房门上锁,机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5.服务器等设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关闭,所有设备必须接UPS保护电池,以防止突然停电对设备造成损坏和数据丢失。6.日常情况下机房网络设备不关闭。为防止停电及其他原因造成机房设备的损坏,机房实行巡视制,网络管理员应定期对36、机房设备巡视,出现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作记录。二、内部网管理制度1.内部网维护工作由网络管理员负责。2.网络维护员必须熟悉各项网络维护技术,对内部网情况绝对了解,对网络的每项微小情况做到心中有数。3.每日上班后10分钟内检查网络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如出现问题后故障及时处理和排除。如出现小故障,应在2小时内排除,出现大的故障应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向各网络用户说明。4.除网络维护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任意安装和删除软件,不得随意更改服务器上的各项系统设置,不得随意在服务器上增加或删除网络用户的账号、密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如确实要进行如上操作,可向网络维护员说明,获得同意后方可操作,并作记录。5.37、网络客户机上的操作人员不得任意安装或删除软件,不得更改计算机上的各系统设置,不得使用电脑游戏软件。如客户机上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杀毒,并通知网络维护员。严禁在计算机有病毒未杀的情况下发送电子邮件和拷贝文件到其他客户机上。6.有共享打印机的客户机在上班时间计算机和打印机必须保持开机状态,并在打印机上加纸。7.如有需要对内部网做较大改动时,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征得批准后方可进行。8.服务器上系统软件的维护工作由网络维护员负责。信息处理员应对防止在服务器上的信息进行定期备份。十四、阻燃胶带管理制度为了保证阻燃胶带的正常使用,防止非阻燃胶带进入矿区或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 必须严格执行煤矿38、安全规程,禁止选购和使用非阻燃性胶带。2. 在胶带选型、上报计划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标注必须明确。3. 机电部在从物资供应单位领取胶带时必须检查好胶带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产品合格证。4. 每批领取的胶带,机电部都要进行认真检查,并进行抽样阻燃性试验,确认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井下使用。5. 胶带机滚筒包胶、硫化胶带、补带等所使用的胶料及其辅助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6. 各单位使用的胶带机必须保证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7. 胶带机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齐全、可靠。8. 各单位要保证胶带机的运行状态良好,机电部要对胶带运行情况39、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十五、杂散电流管理制度为防止杂散电流对矿井系统的影响和造成不安全隐患,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做好矿井供电、通讯、运输、供排水等系统设计和施工工作以及火工品储存、运输和管理工作。2必须按规程规定装设好防雷电装置,并按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3爆破危险场所及爆破危险区供电、接地系统和防雷电装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4井下供电系统的保护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程有关规定。5不得用钢管、轨道、支护设施等代替接地装置或将接地装置与其连接。6入井管线等防雷集中接地必须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检查。7装配起爆炸药卷或从事爆破工作时必须注意40、在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工作地点附近进行;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十六、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一、设备巡回检查包机人员按巡回检查表认真执行。二、交接班时由交班司机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接班后每2小时(配电每一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记录。三、填写记录时,凡有数据的均应如实填写。四、巡回检查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保存2年以备查。五、在巡回检查中如发现问题或隐患,除认真填写记录外,能及时处理的应立即处理,重大问题应请示上级。十七、设备检查试验制度1.设备检查(1)使用单位在领用设备时,应对设备的各种性能、状况做详细的检查,并取得相应的各种合格证。(2)对在用的机电设备,矿机电部41、要每旬组织的检查一起,每旬对全矿的设备进行一次完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并出具检查考核报表。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由检查人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注明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等内容,发给相关单位和人员。(3)整改时间到期后,检查人员要按时组织复查,对逾期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各设备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的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点检制度要求进行检查。2.设备试验:(1)使用中的设备(大型),每班运行前,都要进行不少于10分钟的试运转。(2)大型固定设备的各种技术测定试验,均严格按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定规程的要求,按时进行,并做好测试资料的整理存档。(3)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均按相应的有关规定42、按时进行试验,并将试验资料整理存档。(4)电气设备的试验按电气试验制度执行。3.设备验收(1)矿内安排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后,应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联系书的技术要求,做全面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投入使用。(2)专项或基建设备安装工程竣工后,矿机电部要会同工程部、财务部、计划部、监理等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对照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资料进行全面验收,填写有关验收记录。(3)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后,都要进行一定时间的试运转,方准正式交付使用。对于较大型的设备或较复杂的系统,要编制相应的试运转规程,各种设备试运转均应在相应的安全措施。(4)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编写竣工报告,连同其他竣工资料一起交机电部43、和档案室和其他相关部门各一份保存。十八、机电岗位工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1.机电岗位工人,包括各类机电运输司机或操作人员、电钳工、信号工等,必须具有一定文化程度(一般青年工人必须初中以上、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的老工人可适当放宽)的工人担任。所有机电技术工种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已经在岗的工人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技术培训,以不断提高机电工人的技术素质及自主保安意识和能力。矿机电岗位工培训读本为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设备完好标准等主要内容。2.各机电岗位工人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已经取得操作证上岗的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复核考试,复试44、成绩不合格者,收回其操作证,并不得上岗操作。人事部要留有其历次考核的成绩记载,并记入其操作证内。3.所有机电岗位工人的技术培训工作,由矿负责组织进行,有些工种的技术培训也可参加煤炭系统或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矿主排水泵、20立方米以上的空压机、主扇风机、吊车、柴油机车等设备司机,以及矿井防爆检查、地面变电所值班员。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特殊工种,如司炉工、锅炉水质化验工、压力容器工、各类机动车辆驾驶员、各种仪表及计量器具签订员等,必须经国家相应部门考核并持有操作证。其余机电岗位工,均由矿组织经技术考核,除持有国家有关部门发放的操作证外,所有机电岗位工人的操作证统一由公司发放。4.未取得操作证的45、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操作。发现无证上岗现象,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5.两人以上共同值班的岗位,不准只设一人顶岗,也不准以任何理由造成单人顶岗,重要岗位必须严格执行监护操作制度。6.凡机电岗位人员调离本岗后,矿人事部应将其操作证收回。7.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十九、供电、供排水管理制度一、矿井供电管理1.管理职责范围:(1)机电部负责对全矿供电实行统一管理,掌握全矿供电情况。同时负责对全矿供电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2)机电部负责全矿供用电情况的统计和上报,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和命令及全矿电力的分配、转供、计量、收费、调整节电工作。(3)机电部专人管理井下、地面及外单位转供电46、工作,并对其进行检查,机电部对矿属及其它单位的电工实行考核及指导。2.用电规则:(1)矿属各单位高低压负荷的增减和动力变压器的增减由机电部审批。(2)各单位负荷增减或电气设备搬迁,必须提前5天提出申请,申请书填写增减原因、负荷容量、使用地点及所用设备、电路等,同时附供电系统图、整定计算书一份。(3)机电部根据申请要求,审查认为合理时,签批同意后,安排有关人员接线(对外单位签订供电协议,预交押金足够的押金或预扣工程款,电源接线由电源设备管理单位负责安排,由用电单位支付人工费150元/次,不办理手续的处理500元/次的罚款)。(4)申请单位的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接电工作。不得擅自接线,否则按照有关47、规定给予处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5)用电单位施工的线路、安装的电气设备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6)用电单位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机电部申请办理手续。3用电单位要认真管好本单位的电气设备,电缆、五小电器及辅助设施,确实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两坚持”。4各用电单位要绘制本单位的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各变电所、机房硐室及井下各采、掘工作、面要张挂本所、室及工作面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5供电系统图需标明:(1)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2)电缆的型号、电压、截面、长度。(3)高、低压开关的短路、过载保护整定值。(4)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48、值。(5)局部接地极、辅助接地极的位置。6对移动设备、临时用电设备、供电线路及其保护装置要随设备移动、负荷及电缆增减及时做相应更改,并经机电部审查后方可执行。7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均不得随意修改原设计方案,不得随意安装或拆除电气设备、电缆、保护装置等。8已批准的负荷增减申请,因故未能按期实施,应及时通知机电部。已调整的负荷,要在三天之内将调整后的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从办公网上以CAD的版式发给机电部供电管理人员。9凡停电涉及矿属其他单位正常供电的,都必须办理停送电工作票,经机电部、调度指挥中心、分管矿领导批准后执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电。10采、掘工作面的安装、作49、业规程,必须经机电部、安检部全部、调度指挥中心、机电副总、总工、分管矿长、矿长批准。二、供电及供排水设计1全矿供电及供排水系统设计统一由机电部负责。2新投产的采区、采掘工作面的供电及供排水系统设计应于设备安装前3个月由生产办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现场勘察结果,机电部提出设备配置、设备布置、供电电缆敷设、供排水管路布置方案设计,生产指挥中心通风组提出监测检控布置方案设计,信息中心提出通信布置方案设计,并绘制出相关系统图。上述方案由机电部统一汇总形成材料,提交矿进行论证。3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对机电部下达的联系书及图纸进行审核, 如有问题的要及时提出更改方案,并经矿有关部门同意,矿领导批50、准。4供电设计中的变电所高压系统由机电部负责整定计算,各配电点的高、低压系统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整定计算。并编制整定计算书,经机电部电供电主管有关部门及矿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5安装后的新采区、采掘工作面,机电部必须根据变更后的结果,绘制采区: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供水(防尘)管路系统图、排水管路系统图、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通信系统图、运输系统图。经矿有关部门及矿领导审核并签字后,报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6使用中的上述各系统发生变化时,机电部及时进行系统图修改,修改后的图纸经矿有关部门及矿领导审核并签字后,报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备案。7掘进工作面供电设计中的局扇供电,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51、中有关条款。三矿井设备供电及供、排水管理责任范围划分(一)供电管理范围划分:1运转队负责地面主井110KV变电所、35KV变电所、主通风机及配电、压风机房及配电、主井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及主排水泵房、工业场地10KV变电所、办公区域箱变及配电柜馈出线、井下所有机运队配电点所有电气设备、10KV电缆线,综采面供电线路只负责从变电所至顺槽口,以及由运转队使用的设备、电缆的维护管理。2从变电所到各区队工作面电气设备、缆线由各区队自己负责维护管理,综采只负责顺槽以里。3生产指挥中心监测监控负责地面至井下所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人员定位系统线路的安装、维护、管理工作。4、信息中心负责地面至井下所有通讯线52、路的安装、维护、管理工作。5办公室负责食堂、宿舍、办公楼、等地面生活服务供电设施及室内外线路的检修、维护、管理工作。(二)供排水管理范围划分:1运转队负责井下主要大巷、大巷至综采工作面回顺前20米、大巷至综采工作面运顺移变列车前20米的供、排水设备、管线的维护管理和排水工作。大巷至综掘队工作面用水入口处的供、排水设备、已移交的接续综采工作面管线的维护管理和排水工作。2工作面内的供、排水设备、管线由区队负责管理维护。3生活服务部负责地面工业厂区、住宅区供、排水设备、管线维护管理。 二十、主要通风机运转管理制度为保障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53、备安装手册、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矿应建立健全主要通风机运转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停送电管理制度、电气设备试验制度、风机房消防管理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等管理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第二条 机电矿长对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管理负责,并负责主要通风机投运的试运转现场调试工作。第三条 总工程师对与主要通风机有关的通风网络技术参数、参数测试装置和通风系统调整负责,并协助矿机电矿长加强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的管理。第四条 主要通风机的大、中修工作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第二章 主要通风机投运第五条 主要通风机投运前,矿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机54、电动力部、安监部、通风处、生产技术部(改扩建矿同时报基建部)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风机更换由矿负责组织初验后,报公司申请风机试运转。第六条 主要通风机(含大、中修以后的通风机)试运转前,必须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要求:(一)主要通风机及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附近10米范围内场地应清理干净,风道内无杂物。(二)风机电机、电缆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手册所要求的试验项目试验合格。(三)风机电机的保护、控制、测量、信号等回路测试调整完毕,动作正常。(四)轴流式风机叶片安装角度符合要求,叶片顶端与机壳的间隙符合规定。人工盘动叶片,应灵活55、无卡阻,无异常现象。(五)风机各段与部件连接必须紧固,防爆门及平衡锤配重、油封符合要求,风门严密不漏风,风硐内保护栅栏安设符合要求。(六)风机电机、风门绞车及风门等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和单项动作。(七)风机运行参数监测装置(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安设、信号传输符合规定。(八)井下通风设施调整及实时调整准备工作到位。第七条 主要通风机的试运转分机械性能试运转(空运转)和设计负荷试运转(带负荷运转)。机械性能试运转单台风机不得少于24小时,按设计负荷试运转单台风机不得少于24小时。第八条 主要通风机试运转考核项目符合下列要求:(一)运转时是否有异声、异常振动和异味。(二)各轴承、控制56、设备及电机的温度是否异常。(三)电机的电压、电流、输入功率等是否符合要求。(四)风机的风量、风压、效率等参数是否在合理的工况范围。(五)机械性能试运转时,检查反风设备的操作是否灵活、可靠,并测定反风操作时间。(六)各风门是否灵活,有无漏风现象。第九条 主要通风机考核项目符合要求后,在安监局通风处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完成通风机性能测定工作后,矿里编制主要通风机投运报告,经机电动力部审核后由矿报安监局通风处和生产技术部备案。第三章 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防护第十条 主要通风机电机应设置过流、漏电、失压、欠压、断相、温度等基本保护。 第十一条 矿调度室和风机房应设置主要通风机停运、故障报警系统装置。并同57、时具备模拟量、开关量和声响报警功能。第十二条 主要通风机运行监控系统应设置风机风压、风量和电机电流、电压、功率、温度等主要参数的实时监测装置,并具有每小时自动记录存储功能和打印功能。第十三条 主要通风机风硐调节闸门绞车必须同时实现电动和手动提升功能。第十四条 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供电系统图、反风操作系统图、岗位责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停送电管理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第十五条 运转负责下列项目的检查、检修:1.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每月至少全面检查1次。2.防爆门每6个月至少检查1次。3.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检58、查1次。4.电气防爆设备每月检查1次。5.对风机轴承实行定期注油。风机电动机采用滚动轴承时,轴承牌号和润滑脂牌号必须严格按照注油牌的规定执行,不同牌号的润滑脂严禁混杂使用。环境温度较高时适当缩短注油周期,轴伸端适当增加注油量,风机轴承的润滑最好采用不停机加油。6.单台风机累计运转超过4000小时应组织小修。小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风机叶轮部分,叶片是否松动,叶片安装的角度是否与设定的相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检查和清擦电机接线端子,检查接线盒接线螺栓(母)是否松动,必要时进行更换。(3)清擦电机,清除和擦去机壳外部尘垢,测量绝缘电阻。(4)必须彻底更换1次润滑油脂,要求将乏油全部顶59、出,从排油孔内看到新油流出为止。(5)校验电流表和温度计等各项仪表,保证显示的正确性和保护的可靠性。7.运转风机与备用风机应每13个月轮换运行。运转前必须对风机及其附属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8.单台风机连续停止运转超过3个月必须对风叶盘动180。9.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并对风道进行清理。机电动力部负责联系落实:1.主要通风机主轴、风叶应每2年探伤1次。2.风机电机每年做1次耐压试验。3.风机电机保护每年校验1次。4.操作开关每年检修1次。5.防雷、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至少检查、测试1次。6.输电线路每年雨季前至少检查1次。7.建立主要通风机台帐,对风机进行不定期检查,且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主60、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的专项检查。8.单台风机累计运转超过8000小时应组织大修,大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电机检查修理:检查电机外部有无损坏,零件齐全;检查定子绕组是否污染和损伤,需要擦拭和补修刷漆;检查定子绕组是否断裂、污损、脱焊;检查转子、定子铁心有无磨损,如有则需修整;检查定子绕组和转子绕组是否有相间短路、匝间短路、断路、脱焊、烧坏等现象,应针对发现问题予以修理;用绝缘摇表测量所有带电部位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2)清洗轴承并检查轴承磨损情况:首先应将废脂清理干净,如用汽油清洗,应待汽油挥发干净再涂新脂,新脂应涂入轴承的滚道上,加脂量应满足将轴承添满,轴承室内盖空腔加至约75%,外盖空61、腔加至约30%;检查轴承表面和滚珠、轴圈等处,对轴承内径、外径、宽度的尺寸进行测量,根据磨损情况确定是否更换。第十六条 矿应加强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装置的日常管理与检查工作。矿机电矿长每月必须组织机电、通风等有关人员检查1次,并派机电专业人员每周进行不少于2次的巡检。矿应制定措施,加强主要通风机设备设施及控制传输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遥控系统可靠、灵敏。调度值班人员必须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薄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机运队要每天进行之少一次巡检。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涉及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二十一、可伸缩胶带机管理办法由于可伸缩胶带机随着工作面的推进,缩短或延长。流动性较大,存62、在着许多管理不到位之处,为了更好的管好用好可伸缩胶带机,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一、可伸缩皮带输送机完好标准:1.滚筒无破裂,键不松动。胶面滚筒的胶层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得有脱层或裂口。2.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定期注油。缓冲托辊表面胶层磨损量不得超过厚度的1/2。3.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置架无开焊和变形,机尾架滑靴应平整,连接紧固。4.中间架平直无开焊,机架完整,固定可靠,无严重锈蚀。5.胶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5%,保护层脱皮不超过0.3m2,中间纤维层破损面宽度不得超过带宽5%。6.接头卡子牢固平整。7.运行中胶带不打滑、不跑偏。上部胶带不超过滚筒和托辊边缘,63、下部胶带不磨损机架。8.牵引小车无损伤,无变形。车轮在轨道上运行无异响。9.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小于调节全行程的1/5,伸缩牵引小车行程不小于17米。10.张紧绞车灵敏可靠,张力符合要求。11.储带仓必须有仓位行程开关,并有仓满停车功能。12.制动装置各传动杆灵活可靠,各销轴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13.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接触面积不得小于60%,制动可靠。14.速度保护、防打滑、防跑偏、断带、满仓、烟雾、瓦斯、煤尘、一氧化碳、撕裂、减速箱油位、油量,各部分轴承温度、液力偶和器的油位、油温、胶带张力、主电机轴承线圈温度、皮带夹64、带位置等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15.所有安装在皮带机上的扩音电话,必须能正常工作。16.闭锁开关必须灵活、可靠。17.控制分站,必须显示正常、工作正常。18.信号装置必须声光兼备,清晰可靠。19.胶带机各种仪表必须齐全,指示正确,每年校验一次。20.卷带装置必须能正常卷带、取带,卸轴方便。21.推拉胶带夹的油缸,必须伸缩灵活,手压泵工作正常,管路油缸不漏油,皮带夹夹紧皮带可靠。22.胶带夹处必须有闭锁开关,当用胶带夹把胶带夹紧时,该开关应闭锁胶带机,并灵敏可靠。二、皮带机回撤、回收要求:1.皮带件回撤时,必须保护好各零部件,不得损坏,如损坏由责任单位照价从工资总额中扣除。2.H架子、纵梁、托65、辊、带面、闭锁、放大器、电缆的回收率要求为100%,销子、固定螺栓回收率85%。3.带面回收时必须从接头处拆开,不得随意断带,否则加重处罚。4.回收件一律交到供应站回收库,通知保管、机电组管理人员,三方共同验收后,由材料组开出回收材料配件入库单,并有各方责任人签字。5.材料组每月要对各单位回收率进行统计考核,如达不到回收率,按照不连沟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有关回收的规定,进行处罚。二十二、电气试验制度1.各单位的电气试验必须严格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试验内容,制定明确的试验规划,划分准确的试验范围,制定详细的试验计划,提前一月上报机电部。2.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即高压线路、电缆、开关66、电器整定、绝缘油、绝缘器具的耐压、避雷器打压、接地电阻测试、检修后的电机、电器、电缆、低压开关过流刻度的校验、无压释放、电表的校验等。3.机电部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按时安排组织试验。4.各项电气试验均要做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妥善保管好试验记录和试验合格证。试验记录与试验合格证应由机电部备案存档。5.经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其表计及绝缘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6.井下电气试验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7.对于较复杂的电气试验要编制试验操作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8.对于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照明综合保护等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67、试验与日试验制,即每天由值班人员进行一次性能试验。检漏继电器每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所有试验均应做好记录。二十三、钢丝绳使用制度1、新钢丝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等资料,并由用户存档。2、直径在18mm以下,出厂证明书齐全外观检查又无锈蚀和损伤的可以不经试验。3、新绳用做提升物料,直径在18mm以下(不包括18mm)的钢丝绳,保存期超过一年,均应进行试验,否则不准使用。4、各种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和钢丝绳总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1)升降人员和物料同时使用的钢丝绳5%。(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10%。(3)钢丝绳直径缩细10%。(4)钢丝绳受到猛烈拉力时(如掉道、突然停车)应立68、即停车检查,发现异常应进行处理或更换;钢丝绳有死弯、松股、挤伤、点蚀、有麻坑形成沟纹等不得使用。5、钢丝绳的检查。绞车司机每班一次全绳检查,钩头及钩头15m以标准进行。如果有绳卡,其数目至少不低于4个,并由本单位技术员现场检查。二十四、用电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矿用电管理,做到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特制定矿用电管理制度。1、计划用电(1)生产办每年十二月份根据来年本矿生产计划和机械化程度等编制来年全年的用电计划,上报机电动力部审批。(2)生产办每月下旬根据下月的生产计划等情况编制下月用电计划,上报动力部审批,机电动力部根据矿上报计划定下月用电计划。(3)全矿每月用电费用,由生产办负责核对和审69、定,财务科负责结算。2、安全用电为保证矿山安全可靠用电,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电气的规定,并根据本矿的具体情况编制。(1)全矿供电管理范围划分图表。(2)三项保护及风电延时闭锁使用管理制度。(3)电缆管理制度。(4)电气设备的入井检验制度。(5)变电峒室管理制度。(6)停电、送电管理制度。3、节约用电(1)地面变电所要充分投入静电容,要确保全矿功率因数达到国家标准要求。(2)机械设备选用电动机严禁大马拉小车,凡设备配用电动机负荷率低于40%者,设备停止使用。(3)加强设备维护检修,提高设备效率。(4)加强管理,消灭五漏现象(即漏油、漏风、漏水、漏气和漏电)。(5)各极开展技术革新,努力降70、低电力消耗。二十五、停送电制度1、6kv及以上高压设备和高压线路的检修、拆接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2、对高压设备和高压线路突发性抢修工作,必须先向矿调度员报告,得到同意后,先进行停电操作,并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当日内补工作票。3、计划性检修和在有人值守的变电所内和其馈出线路上进行检修操作,必须提前办理工作票。4、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调度员、巡检员或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5、变电所进行倒闸操作,应填写操作票,对操作票各项操作内容及顺序核对无误,经值班负责人审71、核签发后再操作。6、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应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格按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7、停电拉闸操作,必须先负荷侧开关,后拉电源侧开关,送电合闸操作必须先合电源侧开关,再合负荷侧开关。8、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中间不得换人。9、停电(1)计划性检修时,工作负责人持矿机电组负责人符合签发的工作票,经调度员认可后,将工作票交变电所值班人员或由调度员指令机电值班领导派巡检员到指定的变电所按工作票内的安全措施进行停电操作,并填写操作票,操作完毕后,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员下令允许开始工作命令,同时做好记录。(2)对突发性事故抢修,由工作地点负责人向调度员申请检修,调度员指令机电队值班人员到故障72、所在地,将故障线路开关退出运行状态,将手车拉出,验电、放电后在负荷侧挂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并挂好有人工作,不准送电标志牌,并填写操作票和补填工作票,向调度员汇报安全措施全部完成,可以检修,由调度员下允许开始工作命令。(3)在检修过程中,巡检员必须坚守现场。(4)在二次线路工作时,可在工作地点申请调度员直接停电,但二次线路工作前一级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如移变隔离开关)方可工作。(5)对于停电的设备,要验电、放电,装设遮栏,停电后的开关必须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示牌,开关机械闭锁装置必须确保锁好。10、送电(1)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查看工作地点确无短路接地现象后,拆除短路接地线,并报告73、调度员,申请送电。调度员接到申请后,应详细询问确认现场工作确已结束,安全设施全部拆除。然后,调度员下令值班员或巡检员拆除检修线路或故障线路短路接地线和有人工作、不准送电标志牌,交将手车推入工作位置,填写操作票,汇报调度员,经工作负责人确认线路的正确性后,调度员方可进行送电操作。(2)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或巡检员确认送出电后,分别汇报调度员停、送电工作完成,调度员做好记录。(3)由于电网失压,造成矿井停电时,调度员要问明原因,确认各回路均无故障后,分清主次负荷,分别送电,同时做好记录。当一次送不出电时,尖按照机电事故处理程序汇报有关领导,按指令执行。(4)按工作票的停电线路恢复送电时,必须由申请停74、电人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禁约时停送电。11、严禁开关柜在分闸情况下,未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检修和施工。严禁在电网失压时无任何申请进行检修和施工。1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变电所值班员或巡检员有权先操作后汇报:(1)发现有直接危害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2)发现设备异常和发生事故;(3)规程规定的其它操作。13、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其它相关规定。二十六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第一条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75、。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第二条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1、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知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76、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第三条 检修工作结束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1、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3、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 工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要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第四条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五条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周密77、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第六条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第七条 已结束的工作票,按月(季)装订成册,保存六个月。二十七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在现场交接班,交班人员如遇接班人员未到时,不得脱岗。2.交接班时按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检查内容进行检查。3.交班人员必须认真将当班设备的运行情况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4.交班人员未能按规定认真维护好设备、工具、材料交代不清楚,以及卫生搞不好时,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并向领导汇报。5.交班人员如果发现接班人员有病、醉酒或精神失常等不正常状态,应拒绝交班并向领导汇报。6.交班时发生故障,交班人员应负责处理,接班人协助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7.交班完毕后,双方在施工日志栏内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