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各项制度(探掘分离、日常巡检等)(5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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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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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防治水各项制度(探掘分离、日常巡检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3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5水文地质工作制度6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7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8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9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13雨季汛期防洪隐患排查制度14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21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34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6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38水害预测预报制度42防治水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44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45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2、制度47探放水作业图牌板管理制度50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孔)52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55探掘分离管理制度57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因此我矿特制定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组 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科室所有成员及各班组主要负责人,井下防治水由高吉荣带领建设队全体人员组成;地面防治水由黄河港带领地面成员组成。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3、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安监科要重点检查,技术科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二、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组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三、由井下防治组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四、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3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完上分层的工作面,采下分层时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4、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左邻右舍、上分层下分层、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有关部门后执行。五、必须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产,在探放水地区,必须明确定出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探放水过程中,严格掌握钻孔超前距离,进钻时发现煤质松软,片邦、钻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探,不准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发现情况危急时,立即撤出受水灾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六、加强地面地质勘探工作,采用地面充填裂缝、塌陷、查堵老小窑口的常规办法,对已采区的裂缝、老小窑的深度、广度进行5、调查,并在雨季前充填处理完毕,预防大气降水危害矿井。七、在矿井的边界开采时,必须留设距矿界边至少20米的保护煤柱,确保矿与矿之间40米隔水保护煤柱。八、相邻采区之间至少保证留设20米的保安煤柱九、机电科保证井底主水仓水泵经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保证主、付水泵能够同时正常运行,两趟管路完好无损。对水仓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进行,保护水仓正常容积。十、在发生水害后要立即对水害发生的地点及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抢险救灾方案。1、成立由矿长领导、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等组成的事故分析领导组,对水害进行分析。2、由井下防治水组迅速找到水源,撤出受水害威胁的地区的6、工作人员。3、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水源由技术制定安全措施及排水方案。4、由井下、井上防治水小组及时实施,防止水患事故扩大。5、水患治理后,要立即写出书面总结,指导矿井的安全生产。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地质变化及合理开采有限资源,特制定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1、技术科要及时掌握和了解本矿井范围内地质、水文变化情况,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生产。2、每个工作面在开采前要制定作业规程,明确本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编制本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由矿安委会进行审批。3、每年年初,要对本矿本年度采掘工作面进行整体计划,并做出本年度开采设计,报县国土资7、源局审批。4、每个工作面在开采前要做出开采设计,明确本工作面的工作面走向、采高、采掘长度、开采范围、回采率等内容,并要由矿总工审批,报上级资源管理部门批准。5、每个工作面结束后,要及时做出总结,与设计不相符合时,要分析原因,报矿总工进行备案。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水文地质工作制度。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二、加强本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定期请资质8、部门对本矿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能够指导安全生产。三、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机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四、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五、定期对本矿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等情况要详细记录。六、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本矿及相临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9、记录在案。七、定期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八、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九、原始资料记录要妥善保存,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因此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查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特制定周边煤矿监控监管制度。1、煤矿成立专职防治水工作管理队伍,由矿总工程师领导,具体工作由防治水专业组组长安排。2、针对主要含水层10、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3、对含水层、以及在接近矿区边界的开采中要加强探水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4、定期与周边煤矿交换图纸,了解双方开采情况,以及相邻煤矿水文变化情况。5、特殊情况下的开采,以及重大水患要与周边煤矿建立情报畅通通道。及时制定措施防止水患。6、加强对矿界防水煤柱尺寸的监管,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留设防水煤柱。7、及时整理周边煤矿的监测数据,并在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明确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8、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11、检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 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水文地质工作制度。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二、加强本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定期请资质部门对本矿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能够指导安全生产。三、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机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12、手可靠资料。四、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五、定期对本矿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情况要详细记录。六、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本矿及相临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地案。七、定期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八、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13、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九、原始资料记录要妥善保存,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地点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三、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地点,要合理设计各14、类防水煤柱。四、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六、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15、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十三、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地点都要制16、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三、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地点,要合理设计各类防水煤柱。四、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六、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17、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十三、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为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力度,构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体系,提18、升矿井水害防治水平,防止各类水害事故发生,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度本制度:一、图纸比例统一1:2000以下。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时都必须加盖公章。二、交换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一式六份,周边矿一矿一份,我矿存档一份。三、图纸必须保证每十天进行一次填绘,交换图纸必须与本矿实际情况相符。四、水文地质资料必须定期更新,保证与本矿实际相符。五、建立定期交换制度,每年至少交换一次相关资料和图纸。六、设立专门档案,存放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相关资料和图纸必须保存一年以上。 雨季汛期防洪隐患排查制度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本煤矿企业的防汛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确保安全度汛,现就制定防汛防洪制度19、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防洪抗灾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 我矿要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统一部署,全面做好防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防范暴雨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水、防雷电)领导小组,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编制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明确“三防” 工作的重点、难点、责任人和防控措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检查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二、制定汛期矿井防治水措施,加大巡视检查力度 制定完善矿井水患防治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有掘必探”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对井上、下水文变化情况跟踪调查分析,督促检查探放水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掌握本矿及相邻矿井的开采情况,特别是对邻近关20、闭煤矿的采空区及积水情况进行详细摸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坚决防止透水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防汛物资和防洪设施管理,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加强对矸石山、煤仓排水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矿井供电和排水设备、设施完好。要及时疏通防洪沟渠,修筑防洪堤坝,河沟沿岸及地势低洼地区不得存煤,更不能建办公和职工宿舍等建筑。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情况,山区及易发生泥石流地区,雨天要密切监测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防止发生伤亡事故。要备足防汛物资,一旦21、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物资和人员能及时调动和到位。 四、建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停产,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煤矿企业没有制定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的,雨季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 五、加强对已关闭煤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要加强对本地区已关闭煤矿和废弃老窑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情况,并归档备查。 六、加强汛期安全调度和值班工作 煤矿各科室、各单位要实22、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应有1名主要领导带班,保证通讯、调度系统畅通,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煤矿企业的防汛情况。出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按有关要求立即上报。防汛物资储备制度1、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讲究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对防汛物资进行管理。2、了解防汛物资性能,注意防汛物资的日常化维护与保养,保证防汛物资完好无损。3、掌握消防知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防汛物资安全管理。4、防汛物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5、建立防汛物资盘点制度,对防汛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6、规范防汛物资出入库登记手续,健全防汛物资台帐和管理档案,做到“实物、台帐”相符23、。7、防汛储备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及时处理。8、井下启动开关必须上台上架,电缆吊挂整齐,施工地点保持整洁。9、井下钻探设备必须挂牌管理,落实责任和人员。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总工程师(技术负24、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25、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煤矿企业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26、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27、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相关科室、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28、救援工作。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 1、 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2、 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29、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3、 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4、 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5、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7、 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五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30、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8、 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10、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31、保矿井安全生产。11、 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12、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13、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14、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32、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 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成 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单位。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第三条 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33、题的决策和处理。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第四条 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第五条 地质测量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34、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公司审批后实施。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7、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8、建立并完善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并按规定进行观测。9、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35、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10、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11、负责开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2)探讨各类防治水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5)探讨带压开采区防治水科技攻关工作。第六条 调度室职责1、负责防治水相关工作的协调、指挥。2、每年雨季36、前编制、下发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并牵头落实。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5、负责组织水灾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抢险救灾演习。 6、负责在发生水灾事故时向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申请救助。7、负责在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其他协调工作。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职责1、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安装或回收工作面、井底车场、大巷、盘区巷道等排水责任区的划分、移交、管理、考核工37、作。2、负责井下各盘区、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组织审批、实施和验收工作。3、负责督促各施工队组制定本队组防排水措施,监督检查防排水情况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中。4、负责安排施工队组在雨季前完成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的清挖煤泥工作,负责安排施工队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井底车场水沟、盘区大巷水沟、综采工作面临时水仓定期进行煤泥清挖。5、负责临时、突发性的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第八条 安全监察部职责1、负责参与、监督水灾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执行38、情况。第九条 机电管理部职责1、负责督促、协调和落实各施工队组探放水、抢险救灾排水设备的储备和发放工作。2、在每年雨季前牵头组织对中央水泵、盘区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根据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预测涌水量进行水泵管路的配套选型、安装协调、调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工作。4、负责每月更新井下排水系统图,并及时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5、负责排水设备的能力测试工作。6、负责对机电队所辖区域排水系统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7、配合调度室做好水害事故抢险工作。第十条 通风管理部职责1、负责防治水日常工作及水灾事故抢险的通风管理工作。2、负责按照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39、要求在横川密闭时留设泄水孔和返水沟等泄水设施。第十一条 物资供应部职责负责探放水、排水物资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第十二条 工程部职责负责矿井基建工程的防治水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井下机电队职责1、负责分管范围排水系统、设备包括管路和电气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2、在水灾事故发生后,负责排水系统安装及排水工作。3、负责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的管理工作,并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排水系统每年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验证排水能力。4、负责对分管范围的供、排水管路的巡回检查,防止管路跑、漏水淹没巷道。5、负责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通信和监测工作。第十四条 井下采掘队组职40、责1、负责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探放水及资料收集工作,配合实施水文物探工作。2、负责将本单位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纳入到作业规程,并报地质测量部备案。如因工作面变更或水文条件变化,应及时修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3、负责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掘挖水仓、安装排水系统,保证工作面正常排水。4、负责所辖范围内排水系统的检修、排水工作。5、负责执行本队施工巷道“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工作,并在工作面悬挂超前钻探管理牌板,配合做好其它临时钻探工作第三章 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业务部室、井下队组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地质测量部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41、,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地质测量部。2、生产技术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盘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在盘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3、地质测量部按要求在设计前为生产技术部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4、工作面圈出后,由地测部采用坑透技术对工作面内构造及富水区域进行探查,并根据探查情况安排队组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根据矿井衔接计划开展地面三维勘探、瞬变电磁或电法勘探,查清开采区域内的构造及富水性,保证矿井安全开采。6、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42、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第十六条 探放水规定(一) 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二) 探放水要求1、地质测量部负责确43、定钻探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2、采掘队组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每月月底将全部原始记录报地质测量部。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地质测量部要加强督促检查。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44、的地点,地测部都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第十七条 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一) 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1、地质测量部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第四章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井下排水45、管理1、中央水泵房水泵必须保证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可以在20 h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目前中央水泵房有3台,额定流量为155m3/h,额定扬程为225m。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必须经常保证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完好。2、中央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小时的矿井正常涌水量。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正常涌水量。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总容量的50%。中央水仓有效容量910m3。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46、排水量。5、中央水泵、盘区水泵及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6、地质测量部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开生产头面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第十九条 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2、地质测量部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生产技术部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47、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3、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4、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第二十条 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生产技术部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管理部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综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48、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综采队组要根据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及顺槽巷道实际底板起伏情况,再掘打临时水仓并安泵接管进行动态排水,随时将工作面及顺槽低洼处积水排出。 2、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采空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第五章 地表水防治第二十一条 地质测量部在每年5月底前调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等,掌握当地历年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的资料,为完善矿井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提供详实的水文地质资料。第二十二条 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流入井下时,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49、: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缝和透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时,应填平压实;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用水泵排水,防止水渗、灌入井下。2、矿井受河流、山洪威胁时,修筑堤坝和排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3、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倒渗井下。4、漏水的沟渠或河床应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填塞要有安全措施,有记录(包括充填量、充填时间)及图纸资料。5、在雨季,每次降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窑陷落等现象,发现涌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第六章 煤层顶板水防治第二十三条 地质测量部要研究煤层顶板充水含水层50、与开采煤层之间的空间关系,岩性组合特征,采后冒落带发育高度与充水含水层在空间上的变化等。第二十四条 地质测量部积极利用物探手段探查煤层顶板富水性,有针对性对富水区进行探放水。对煤层上部含水量较大的含水层,采用打探眼疏放水方法,采取疏导、排放、配备合理排水设备等措施。第七章 采空区积水防治第二十五条 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积水区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地质测量部要加强采掘过程中的老塘、废巷、盲硐等容易积水空间的测量、调查、登记、填绘等工作,并要在矿井充水性图上准确圈出积水线,同时绘出探水(警戒)线。采掘工程进入探水线时必须超前探水。第二十七条 地质测量部牵头必须定期收51、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第九章 其 它第二十八条 地质测量部定期开展矿井防治水知识培训,尤其是班组长以及管理人员、新上岗的工人,教训后经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第二十九条牵头每月开展一次防治水会议及水患隐患排查活动,对所查问题进行“三定”处理,并限期落实整改情况。第三十条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灾害预防处理和计划准备好各种抢险物资,派专人管理,并能在紧急情况下及时供应。矿井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执行矿井井下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52、任常务组长、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机电副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部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 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4、每年汛期前由地测部门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 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53、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下、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 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 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 11、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54、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 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 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 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 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55、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第一条 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及储量管理的现场观测必须做到及时、准确、统一;地测资料的收集与编录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清晰、表达确切、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具体要求按各有关规程及实施细则执行。第二条 各种图件资料的图签必须按规定大小绘制,其中的各栏目必须签署齐全。各种原始记录簿、计算簿及成果(台帐)簿必须:封面有名称、编号、单位、日期;目录有标题及其所在页数;按规定用兰黑墨水或铅笔工整书写;取消和重新计算部分要加以说明;在备注栏内绘出必要的略图。所有记录簿、计算簿和台帐等均应56、有观测、记录、计算、检查者签字。第三条 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测资料,必须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矿井地质综合分析的成果资料必须反映在相应的综合性地质图件上,并以矿井地质报告、地质说明书、采后地质总结等形式提供设计生产部门使用。各种综合性地测图件及矿井必备的日常生产用图,必须根据勘探和生产所获得的资料定期进行补充和修改(储量计算图每年补充修改;其它图件采后地质总结时补充修改;对安全、生产有影响,急需修改的应及时修改)。第四条 地测防治水资料应每月进行一次分析(地质、测量分别进行),并作好记录存查。分析的主要内容:(一)认真检查分析当月地质、测量及防治水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是否完整、准57、确、及时。(二)认真检查分析地测防治水资料编录的正确性。(三)认真检查当月资料的上帐、上卡及成图等完成情况,如有欠帐、应及时落实补欠任务。(四)对标定及施测的井巷,分析、评定其正确性。(五)分析已揭露证实的地质构造,评定其正确性;如与原判断不符,应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以利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六)根据已揭露的地质构造性质、形态、产状及煤层顶、底板岩层性质分析其含水性,从而作出预测预报。(七)分析各类贯通和误差及其产生原因,从中总结提高贯通精度的经验、办法。(八)分析煤层薄化、顶底板厚度及岩性突变、沼气渗出异常及岩层突水等原因及机理。(九)分析其它特殊地质现象的出现机率、特征及形成机理。第58、五条 地测资料应按档案化管理要求,须做到:(一)地质、测量资料,必须分别指定专人兼职保管。借、还资料须履行登记、注销手续。(二)资料须分门别类编号登记保管,做到有索引,有目录,查找方便。(三)资料应按类别或分区域或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装入卷柜保存,严格乱、散、堆存;存放资料柜的地方符合防火、保密要求。(四)上级的来文来函、批复,以及本部门上报的各种函件、报表等,均应进行收、发登记,并有专门卷柜保管。(五)各类资料必须做到帐、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一致。第六条 地测部门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提供或报出。地测资料的提供须遵守以下制度:(一)向59、矿档案室提交的地测资料,必须填写资料清单,履行正规的资料交接手续。(二)矿向系统外提供地测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提供。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2、听取各部门和安监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3、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4、检查以前安全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要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责任。 二、具体要求60、 1、地测部门每周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 2、办公会议由地测副总主持部长、地质主管及有技术人员参加。 3、每次会议之前要作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会后对所研究确定的事项要写出纪要上报下发狠抓落实。同时要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对地质构造及水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4、部门安全会议要求全部门职工按时参加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给予适当处理并在次日由主管领导补课。 5、安全办公会议需专本纪录并由专人保管。 、安全办公会内容 1、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2、总结分析一周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点。研究确定下周安全工61、作重点及措施。3、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4、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5、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规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现制定本制度。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二、加强本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定期请资质部门对本矿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能够指导安全生产。三、了62、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机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四、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五、定期对本矿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情况要详细记录。六、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本矿及相临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地案。七、定期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63、水的安全措施。八、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九、原始资料记录要妥善保存,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十、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组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十一、由井下防治组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十二、生产调度室在指挥安全生产时,要认真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200米的探水距离。立足先64、安全后生产,对采完上分层的工作面,采下分层时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左邻右舍、上分层下分层、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有关部门后执行。十三、探放水与采掘发生矛盾时,必须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产,在探放水地区,必须明确定出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探放水过程中,严格掌握钻孔超前距离,进钻时发现煤质松软,片邦、钻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探,不准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发现情况危急时,立即撤出65、受水灾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十四、加强地面地质勘探工作,采用地面充填裂缝、塌陷、查堵老小窑口的常规办法,对已采区的裂缝、老小窑的深度、广度进行调查,并在雨季前充填处理完毕,预防大气降水危害矿井。十五、在矿井的边界开采时,必须留设距矿界边至少20米的保护煤柱,确保矿与矿之间40米隔水保护煤柱。十六、相邻采区之间至少保证留设20米的保安煤柱十七、机电科保证井底主水仓水泵经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保证主、付水泵能够同时正常运行,两趟管路完好无损。对水仓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进行,保护水仓正常容积。十八、在发生水害后要立即对水害发生的地点及原因进行认真分析,66、找出原因制定抢险救灾方案。1、成立由矿长领导、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等组成的事故分析领导组,对水害进行分析。2、由井下防治水组迅速找到水源,撤出受水害威胁的地区的工作人员。3、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水源由技术制定安全措施及排水方案。4、由井下、井上防治水小组及时实施,防止水患事故扩大。5、水患治理后,要立即写出书面总结,指导矿井的安全生产。十九、奖罚制度根据事故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按照责任大小给予100至3000的罚款,对于抢险救灾成绩突出的人员要给予100至1000元的奖励。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1、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资料必须一个月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对因地质构造变化,资料不全的及时加以67、修改补充,对有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编制,由地测部门组织预审,预审结束后报矿总工程师审批。2、防治水资料必须由地测部门专业人员编制,地测科长把关,矿总工程师根据地测部门掌握的实际资料进行审核,发现有漏洞的退回地测部门重新与井下实际情况核实。3、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文书,必须及时反馈到施工作业队组,同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与施工设计方案等。4、防治水技术资料,技术报告等必须建立档案,妥善保管。5、地测部门组织人员到实地考察施工队、组对防治水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矿总工程师进行修正补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方针,为进一步应对水灾防治,掌握矿井68、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特制定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一、地面气象、降水量与河流水文资料,查明洪水泛滥对矿区、工业广场的影响程度。二、通过探水钻孔机勘探资料,查明矿井水的来源。三、观测井下各涌水点涌水量的均衡性,并绘制图表。四、做好各分层的透水、含水性及断层产状的含水性地质工作。五、对本矿含水层与隔水层、积水区数量、位置、厚度岩性,准备无误及时填绘到图纸上。六、向井下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井下作业场所的水害危险因素,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相关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七、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掌握本矿区和相邻矿井水害隐患并建立档案。八、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69、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探放水原则,并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九、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水害防治人员。十、建立健全各级水害防治水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抓好日常水害防治工作。十一、预测、预报工作要依据掘进进度进行,准确掌握预警信息。十二、当预测、预报信息提出后部门要高度重视,同心协力搞好探放水工作。十三、预测、预报前后不能停止或减少钻探次数,不能替代探放水工作。十四、每一次掘进探放水结束之后,要认真分析预测预报成果,总结经验教育,并进一步完善预测预报技术技能。十五、预测预报工作要做好各种顶、底板水,断层裂隙水、溶洞及老空水的防治工作,为矿井综合防70、治水工作做好技术指导资料。十六、每形成一个新采煤工作面,首先要运用物探仪探测工作面底板富水情况,并及时提出预警信息。防治水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第一条 凡地测及防治水专用的仪器、设备由矿地测科负责保管,个人领用的仪器、工具,由个人负责保管。第二条 所有仪器、工具,均须建帐建卡,应指派专人兼职保管。第三条 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校,并应将检校记录和评定结论存入该仪器的档案。第四条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影响使用时,应及时进行修理,不得“带病”工作。第五条 专用于地面的(不防爆的或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不准拿入井下使用。第六条 测量仪器应按精度分级使用。J2级仪器主要用于71、地面近井点控制,井下7级导线和重要工程测量。其它测量均用J6级仪器进行。第七条 仪器、设备应存入于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房间内,并存放上架(或入柜)。第八条 仪器、设备在搬迁、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遵守有关操作、使用规定,防止摔伤、碰撞、拧坏仪器。第九条 常用于井下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加强维护与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第十条 仪器、设备如需报废,须经业集团公司组织鉴定认可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72、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技术矿长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部门、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必须加73、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技术矿长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制度。 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74、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有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 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并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煤矿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技术矿长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矿长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一、防治水日常巡检制度1、防治水日常巡检由探水科及防治水人员按巡视路线逐项检查各作业75、地点是否正常,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2、矿各分管领导防治水隐患排查每每星期2次,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和重点环节。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规定和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探放水办公室,由防治水技术组组长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防治水办公室安排专人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在矿井雨季来临之前20天内,防治水技术组完成矿井雨季“三防”预案,并要不间断巡查,发生问题,及时采取措施。5、在雨季来临前10天内,矿井取得与防汛、防洪、气象单位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联系。676、检查矿井所有避雷器材,损害、不合格的立即更换。7、设备组准备足够的防洪袋、铁锹、水管、雨衣、铁丝、沙土等材料。8、在雨季来临之前对井下排水泵进行排水实验。9、雨季来临之前做好矿井周边废弃矿井、河道、积水地区水位测量工作。10、建立矿井紧急情况撤离组织和紧急情况支援。11、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防治水专项整治的设施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12、要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13、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77、及年度防治水计划。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落实的,给予相关负责人相应的经济处罚。14、检查人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我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二、考核制度探放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奖罚制度。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一)安全奖罚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二)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三)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78、彰奖励。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奖励2000元。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原则的职工奖励1000元。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奖励1000元。(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1、没有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的单位处罚500元罚款。2、防止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79、计施工的,单位罚款500元,个人罚款200元。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拍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罚款200元。4、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措施单位相关负责人罚款500元。5、探防水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符合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7、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8、现场情况有变的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罚款200元。探放水作业图牌板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我矿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相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有80、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切实做好我矿的探放水工作,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一、探放水图牌板实施流程1、探放水工作人员对掘进工作面前方进行超前钻探,并根据钻探结果填写现场钻探图牌板;2、钻探施工人员填写“有掘必探”汇报单并报地测科;3、地测科根据“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的钻探情况编制允许掘进通知单并审签后下发到相关单位;4、施工队组根据允许掘进通知单每班施工作业结束后要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真实反映允许掘进的剩余距离,以指导工作面生产作业人员正常作业;按照以上探掘循环作业,保证掘进、开拓工作面在超前距的范围内生产,确保安全。二81、探放水图牌板管理要求1、凡地测科指定要求进行探掘循环作业的工作面必须执行探放水图牌板挂牌管理。2、开、掘工作面探放水图牌板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该巷道施工的队组进行管理,队长、带班长为图牌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3、地测科编制探放水图牌板填写说明,并对负责日常管理探放水图牌板的队组技术员或验收员进行培训和监督。4、施工超前探测钻孔的负责人必须及时填制“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并每日上汇报地测科(不准隔日汇报)。5、地测科自收到“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后两小时内编制完成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并经地测科长和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审签后一小时之内下发到施工队组。6、施工队组收到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后,由技术员82、或验收员严格按照通知单的要求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7、探放水图牌板必须悬挂在上帮侧距离工作面迎头30米的范围内。8、施工队组的队长、带班长对图牌板进行日常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图牌板吊挂的位置、填写项目是否齐全以及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9、地测科全面负责开掘工作面水文地质安全分析评价,结合“有掘必探”情况汇报单做出正确判断,决定探放水孔的设计和下发写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10、地测科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抽样验收、队组探放水台帐的检查、指导以及工作面图牌板的随机检查、指正、考核。11、安监科负责按照有关会议、文件、规程、规定的要求对进行的探放水及图牌板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83、纠正、处罚。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孔) 为认真贯彻落实“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方针,确保我矿探放水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1、探放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探水作业规程实施。2、探放水孔由地测科、安全科、钻探队、分管探放水矿领导、跟班矿长、驻矿安监员、安全指挥中心主任、采掘队队长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探放水设计和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合格后验收人要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字同意。未按规定验收,或在验收过程中弄虚造假的,考核责任人1000元。3、对不符合设计标准的探放水孔应重新钻探直到合格为止。4、探放水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84、更改设计。施工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钻孔设计位置、数量、深度或角度进行调整时,钻探队技术负责人必须与地测科联系。经地测科现场确认,确实需要调整和改变钻孔参数时,由地测科对设计参数进行变更,钻探队按设计变更后的参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如果私自调整钻孔参数或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此钻孔不予验收,并对当班负责人罚款500元。5、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填写现场交接班记录,并将当班详细情况向下班汇报。当班负责人必须做好每个钻孔的施工详细情况、钻孔进尺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探放水管理牌板、钻孔标识牌,未完成钻孔施工记录和未填写各类牌板的,考核现场钻探负责85、人200元。6、探放水钻孔施工中,如果出现抱钻、塌孔等现象,无法继续钻进,钻探队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地测科,由地测科现场确认。确认后如果确实无法继续钻进的,并要求重新补打,补打完毕后按要求进行验收。7、探放水钻孔验收时,必须对其钻孔长度进行验收。验收时钻孔孔长度应不小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填写的钻孔长度。验收时如果发现没有按设计要求进行钻孔,且钻孔长度小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钻孔长度,考核钻探队现场负责人罚款500元,考核钻探队长200元。8、探放水钻孔验收,其钻孔倾角充许范围为2,钻孔倾角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验收。 为了杜绝水灾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严格落实86、“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的探放水原则,确保探放水工作到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为便于保证井下探放水现场管理规范,提高探放水工作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进一步落实井下探放水责任制。特对井下探放水工作验收规定如下:一、探放水设计必须合理、规范,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各部门领导审批之前,严禁擅自进行探放水作业。二、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设计的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每次钻探后要由矿主管领导组织安排探放水的验收工作,参加部门应由矿地测、安监、调度、基建、机电、通风六部组成。三、探放水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要严格根据探放孔设计认真检查核对并在探放水验收表上签字,提87、出合理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负责复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四、矿有关业务部门、室、地测、安监、调度、基建、机电、通风对探放水地点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未按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探水加重处罚。五、验收内容以所批复的作业地点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为准。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第六章防治水的一般规定和第三节井下防治水第259条277条的有关规定执行。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重大水患对矿井和作业人员危害巨大,遇有重大水患汇报,必须立即组织停产、撤人,具体重大水患停产撤人措施及撤人程序如下:1、每年防治水科和安全科要组织不低于一次水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88、组织一次水害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全员熟练掌握水害应急处置办法。2、矿井重大水患停产撤人措施的执行,必须以矿井调度室为指挥中心,严禁多头指挥。3、具体撤人程序:(1)、接到重大水害汇报,调度室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和矿长,并迅速通知防治水科等相关单位到调度室集中,同时启动所有通讯设施,通知受水害威胁区域人员停止生产,撤到安全地带或升井,值班矿长负责全面指挥,及时组织调度室主任、防治水科长、通风科长、调度主任、机电科长、生技科长、医护人员召开会议研究紧急救援部署。(2)、井下人员撤退由跟班矿长,科长、队长进行全面指挥协调,并听从调度指挥,按既定撤退路线,按次序进行有序撤离。(3)、各工作面瓦斯员及89、时检查各点、各巷道的瓦斯浓度,并配合各班长组织人员撤退,同时切断水患地区电源。(4)、撤退路线:按各作业点作业规程的避灾路线图撤退。4、机电科负责切断井下一切电器设备的供电电源,并迅速安排排水人员组织排水设备进行排水。5、通风科负责主井筒、回风井口、材料井口悬挂“严禁人员入内”的警告标志。6、井下撤人负责人:跟班矿长、跟班安全员、各队队长。7、井下人员如未撤出井外,在井下待命时,应由跟班矿长、科长、安全员具体指挥听从值班矿长调度指挥,跟班矿长必须调查清水害区域人员撤离情况,详细汇报调度室,尽最大努力及时救助遇险人员。井下被困人员应积极组织自救互救。8、值班矿长、值班调度必须将受水害区域各环节、90、人员、涉及数据、出现情况等全部记录清楚,不准漏记。9、因水害停电、停风及恢复通风、送电排放瓦斯和排水的所有工作程序必须电话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由调度统一指挥。10、各科、队负责人、值班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赶赴调度室严格按业务分工,尽职尽责履行各自的职责。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探放水队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地测副总与防治水科具体负责探水队的钻探工作,并进行业务管理与技术指导。1、探放水队归矿地测科领导,探放水队长与掘进队长平级,不受掘进队领导,与掘进队只是业务关系。2、探放水队队员,在探放水前必须认真学习探放水制度、探放水设计与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3、探放水队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探放水技术培训91、并取得培训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4、探放水队要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做到“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5、地测科要对探放水队每个工作面的钻探进尺进行验收,建立探放水记录牌版,按时班报(原始记录)、日报审阅和允许掘进(停掘)数据,严格执行允许掘进(停掘)通知单制度。6、探放水队必须按时将当日、当班钻探进尺日报,报地测科,经地测科审查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探水目的后,经地测科长、总工程师签字后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才能将探水巷道移交掘进队施工。7、探放水队队员要不断加强设备使用与维修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钻探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要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8、井下启动开关必须上台上架,电缆吊挂整齐,施工地点保持整洁。9、井下钻探设备必须挂牌管理,落实责任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