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公司煤矿防治水各项制度(水害预测、技术等)(5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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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42030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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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焦化公司煤矿防治水各项制度(水害预测、技术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为确保钻探资料的准确性,分析的合理性,审核的严密性,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钻探队每班由班长跟班,填写班进度表,并由钻探人员签字。二、钻探队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按设计施工完毕后,由钻探队队长、技术员签字后及时报送防治水办公室。三、钻探队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施工时,需由防治水办公室人员跟班钻探。四、钻探资料由防治水办公室技术人员组织分析,并把钻探队报送的资料制定专门台账,档案管理以及分析结果系统化存档。五、防治2、水办公室的分析结果上报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会签后存档。六、探放水工作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必须达到探放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资料做到紧密化、科学化,最终达到探放目的,确保矿井安全。防治水相关措施审签制度一、由防治水办公室或施工单位完成防治水相关措施之后,首先在本单位征求意见,在完善并征求本单位负责人认可、签字后,上报审批。二、严格执行集中会审制度,严禁传阅流动会签。防治水相关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防治水办公室、施工单位、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地测科、通防科、安监科、机电科等职能部门集体会审,矿总工程师批准生效后执行。三、参与防治水相关措施会审单位必须明确规定审批3、人员,若规定审批人员因有事外出等原因不能审批时,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员代其审批,并向规定审批人员说明措施审批情况。四、防治水相关措施必须提前3天上报,以便安排会审时间。五、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审查,充分发表意见,因审批把关不严而造成生产技术责任事故的,审批人员按其责任分工范围,同编写人员负同等生产技术责任。措施审批过程中,组织人员要作好详细的“审批意见”记录,填清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及每个人的意见等,参加审批人员必须签字认可,空白栏划掉,最后由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六、防治水相关措施审批时间定于每周二、四、六下午14:00,会审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4、另行通知)。迟到者,罚款50元,缺席者,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由缺席者及施工单位负责。紧急措施随叫随到进行审批。防治水办公室技术人员、施工单位技术员在1:30携带待批措施及内容摘要到调度会议室参加会审,否则不予审批,影响生产,要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及防治水办公室主任的责任。七、措施(包括补充措施)由矿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凡涉及重大安全生产技术科问题的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防治水相关措施会审时必须有施工单位队长、技术员参加, 相关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培训、考试,考试及格后方可下井作业。八、防治水相关措施经矿总(副总)工程师批准生效后5、,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若存在错、漏之处确实需要更改的,应由防治水办公室、施工单位、生产技术科编制变更措施,并经审批、贯彻执行。作业措施(措施)严禁涂改。九、批准的相关措施文本要统一编号,在一天内发放到各相关部门学习、贯彻、备案。否则,每次给予责任人50元罚款。十、相关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求打回重写。1、图纸、计算或应用数据错误的;2、出现错字、别字或掉字现象多于3处的(含3处);3、会审意见超过5条的;4、排版混乱,字体不一致;5、措施没有针对性、条理不清;6、违反国家或上级及矿有关管理规定的;7、不按规定程序报批的。十一、相关措施审批后,每月10号之前由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防治6、水办公室、生产技术科、调度室、通防科、安监科、机电科及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结合本月度生产计划、本月度地质预报及现场具体情况,对现用措施进行一次全面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措施复审由生产技术科提前1天通知复审人员,无故不准时参加复审的,每次给予50元罚款,影响生产另行追究责任。防治水办公室及其他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动态掌握施工环境的变化,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施工过程中施工地点的情况发生变化和通风、运输、避灾路线有变化时立即复审、修改。水害防治相关岗位责任制度一、总 则为了明确我矿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切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政策、法规和防治水管理制度、有效预防矿井建设7、中水害的发生,保证矿井施工安全,特成立煤矿防治水领导小组,望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条 指导思想按照“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第三条 奋斗目标一、杜绝因矿井水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二、杜绝突水淹没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及以上的水害事故。 三、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生产。第四条 组织机构 煤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成员: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8、师、各科室及单位负责人。第五条 基本任务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的防治水工作法律法规、规定、指令。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各种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三、抓好水害水患的分析排查和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水害水患,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并明确责任,定期落实。四、根据矿井生产接替情况,做好各种水文补勘和防治水工程。五、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第六条 岗位职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直接影响到职工人身和生产安全必须严抓共管。一、组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9、资金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二、副组长组织落实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贯彻上级的有关规程、条例、等,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及防治水系统设计,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负责组织矿井水害隐患的排查,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三、小组成员协助副组长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四、安监科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五、防治水技术人员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及防治水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六、机电科负责矿井主要排水系统的安装、管理、维护工作和全矿防治水工作所需的10、机电设备配置、管理、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七、调度室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八、通防科负责职责范围内防治水工程的瓦斯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九、通防工区负责探、疏放水钻探工程的具体施工及相关措施的编写。十、采、掘、开等一线生产单位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十一、公司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第七条 防治水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一、防治水办公室防治水办公室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组长和副组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1)必须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2)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补充勘探)工11、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尤其是不能实现自流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应超前开展井下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开采区的富水情况,并提出防治水措施。(3)负责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对所有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充水含水层布设水文观测孔,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位自动观测技术,以获得准确丰富的水位资料。(4)开采浅部受水害威胁的煤层,必须有充分的水文地质资料和“三带”观测资料,负责编制专项报告,确定安全合理的开采上限,方可开采。(5)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12、。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各采掘开一线生产单位及矿领导。(6)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7)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8)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采前防治水安全评价,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9)负责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10)负责及时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13、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11)负责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12)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处理措施。(13)与调度所配合做好地面防治水工作,每年雨季前联合机电科进行1次联合排水实验。二、生产科(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2)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排泄水设计及矿井防治水措施。(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完善可靠的放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14、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负责组织审查探放水、疏放水措施并组织落实实施。(4)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7)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及井下水沟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8)检查采掘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三、调度室(1)负责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2)负责发生15、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4)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地面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5)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四、安监科(1)负责做好水害防治的监察工作,要把矿井防治水工作列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内容,16、对相关部门所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破坏矿井防治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2)负责对防治水工程现场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通防科(1)负责探、疏放水过程中的气体监测工作,发现气体超限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指挥现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并安全撤离。(2)负责水灾事故抢险的通风管理工作。(3)负责封闭墙的施工及涌水口的检查,发现出水口堵塞、积水时,及时疏通处理。六、探放水工区(1)负责编写探、疏放水工程施工措施。(2)负责探、疏放水工程中钻探工程的具体施工及管理工作。(3)负责钻探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治水知识及水灾避17、灾知识培训工作。七、机电科(1)参与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排放水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负责每月更新井下排水系统图,并及时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2)负责对矿井排放水设备的检查、维护的管理工作,确保排放水设备正常运转。(3)负责对临时水仓的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联合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设备。八、采掘开一线生产单位(1)对于正常施工的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掌握作业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18、害因素,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2)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3)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不消除水害隐患,不得从事采掘活动。对有水害威胁的工作地点,按探放水设计要求停掘、停采,并负责探、疏放水部分工程的现场施工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设计进行施工,并详细记录施工情况、出水情况等,经有关部门审查确认消除水害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4)负责编制作业规19、程中的矿井防治水有关内容,确定避水灾路线等,并认真贯彻到每个作业人员。(5)负责施工地点排水管路、排水泵及配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回撤工作。(6)杜绝生产用水的“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7)下山掘进巷道的供水管必须有应急控水阀门,以便管路出现开裂、断裂时及时关闭。控水阀门的安设密度为大于15下山巷道,每隔150m安装一组,小于15的下山巷道每隔300m安装一组。(8)预计最大涌水量大于20m3/h,长度大于200m的下山必须安装固定排水管路,固定排水管路距离迎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0m,固定管路至迎头备有与固定管路管径一致的软管。工作面必须备有与工作水泵排水能力一致的备用水泵,排水系统的20、排水能力必须大于预计最大涌水量的1.2倍,排水设备挂牌管理,明确管理维护责任。(9)长期淋水、涌水积水的低洼点必须施工排水硐室(水仓),安装排水设备,在巷道内施工排水硐室(水仓)必须设置明显警戒标志,防止行人坠入。巷道顶、帮淋水、涌水点必须采取一定的防水措施,将涌水倒入水沟。(10)设计有排水沟的巷道,必须及时开挖临时水沟,永久水沟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新开工工程对排水系统可能造成影响的必须预先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工程结束后恢复原样。(11)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九、 救护队负责矿井水灾事故的救护工作。十、运输工区(1)配合安监处、公安科做好井口安全工作;(2)21、应立即把井上下通往井口及事故地点的车皮清除好;(3)保证救灾物资、人员的及时运送。第八条 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下井人员进行矿井防治水知识和有关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熟悉矿井防治水基本知识,掌握水害事故的基本处理方法和避灾路线。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水害预测预报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二条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22、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3、负责水害预测预报的审批及向集团公司资源管理局的上报(传)工作。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工工作。第三条 调度室职责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第四条 通风管理部职责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第五条 施工队组职责1、根据23、水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作业头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探施工。3、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防治水办公室、地质测量科汇报。第三章 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第六条 水害预测预报的依据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2、根据现有三维地震勘探查明的地质构造,主要是落差3m的断层、直径25m的陷落柱、褶曲、冲刷带、薄煤区和积水区等进行预测预报。3、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24、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4、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如坑透仪、直流电法仪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5、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6、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7、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8、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9、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第四章 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第七条 预测预报工作要求1、防治水办公室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25、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2、防治水办公室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衔接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同时上报集团公司。3、防治水办公室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同时月度总结上报集团公司。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防治水办公室及地质测量科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组26、及相关职能部室。5、各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要认真参照水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记录、签字。地质测量部要不定期检查贯彻学习记录。6、相关施工队组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地质测量部反馈现场情况。7、防治水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8、地测科、防治水办公室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27、。9、防治水办公室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10、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11、水害预测预报可以与地质水文瓦斯预测预报合并,但重点防治水工作面必须加强预报。第八条预测预报内容要求(一)基本预测预报内容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3、地质构造情况。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构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5、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二)断层预报预测内容断层位置、性质28、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三)陷落柱预报预测内容陷落柱的位置、形状、大小,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四)冲刷带预测预报内容冲刷带的位置,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冲刷带切割深度、范围。富水情况。(五) 水文预测预报内容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第五章 奖惩和其它第九条 防治水办公室未按规定提供水害预测预报,每次对责任地质工程技术员处罚100元,对防治水负责人处罚100元,对地测防治水办公室负责人处罚100元。第十29、条 有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向防治水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200元。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水害预测预报编制或补充完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处罚100元,对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对生产技术部分管井巷工程的技术员处罚200元,对生产技术部部长处罚100元。第十二条 职能部室及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保管预报,建立学习贯彻签字记录,未贯彻学习地质水文瓦斯预测预报,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 第十三条 对施工队组在探放水或钻探地质构造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创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第十四条 对在水害预测预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第十30、五条 此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探放水工作管理工作,着力构建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达效、管理到位的煤矿防治水工作,注重细节管理,层层到位、流程控制,达到探掘清晰明了,更好的协调掘进与钻探的同步性与合理性;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建立健全专业专职的探放水队伍,成立防治水办公室,配备专用的探放水设备,配齐专职的探放水队伍。二、探放水队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正上岗。三、实行探放水挂牌管理,探放水挂牌标明探放水地点、探放水人员、本班进尺,随掘进进度前移。四、探放水钻孔由防治水办公室设计,经矿总工程师、生产科、安监处、地测科等相关单31、位进行审批。五、钻探队伍必须每班填写并报送班钻探日志,日志由钻探队保存留底,待每一钻探孔施工完毕后,由生产科、安监处、地测科组织验收,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并处罚到人。六、钻探过程中,钻探人员如发现异常征兆,如:孔口喷高压水等现象时,及时上报矿调度室及防治水办公室,并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停止钻探。七、钻探队必须制定完善的作业规程,并上报矿总工及相关单位审批,方可操作。八、防治水办公室负责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并把结果上报矿总工程师。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为确保钻探资料的准确性,分析的合理性,审核的严密性,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钻探队每班由班长跟班,填写班进度表,并由钻探人员签32、字。二、钻探队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按设计施工完毕后,由钻探队队长、技术员签字后及时报送防治水办公室。三、钻探队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施工时,需由防治水办公室人员跟班钻探。四、钻探资料由防治水办公室技术人员组织分析,并把钻探队报送的资料制定专门台账,档案管理以及分析结果系统化存档。五、防治水办公室的分析结果上报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会签后存档。六、探放水工作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必须达到探放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资料做到紧密化、科学化,最终达到探放目的,确保矿井安全。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进33、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结合我矿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技术管理规定第二条 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防治水办公室、人事科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相关部门。2、防治水办公室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采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在采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地测技术人员按要求在设计前提供相关水文地34、质等地测资料。3、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第三条 探放水规定(一) 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35、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二) 探放水要求1、防治水专职人员负责确定探放水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2、通防工区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并上报矿调度室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工程管理部要加强督促检查。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36、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防治水办公室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第四条 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一) 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5、有导水断层时。(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1、地测防治水办公室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37、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第三章 井下防治水规定第五条 井下排水管理1、主要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泵:矿井备有工作、备用和检修四台水泵,其中工作水泵的能力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采区辅助设备选用BQS240-245-140/S型矿用隔爆型潜水电泵3台,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全部达到一备一用一检修的要求。水管: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其中工作水管的排水能力能配工作水泵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采区辅助水仓采用4# 胶管代替排水。主泵房内有两个安全出口,设置有容易38、关闭的防水密闭门。配备双回路电源,配电设备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有的水泵。水仓:有主水仓和副水仓,主水仓的有效容量能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采区辅助水仓能够满足该工作面排放水的要求,水泵排水能力应能满足该地点涌水量的需要,且不得少于同型号水泵2台的要求,排水管道要求一备一用。2、有机电部负责,对所有排水设备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安排专人对大巷水沟及水仓定期进行清挖疏通,确保涌水顺利排出。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5、中央水泵、采39、区水泵及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6、安全质量科及生产技术部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队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第六条 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2、过流沙层水量大时,在地面布置深降水井,以便控制工作面的涌水。要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要预先查明流沙层的位置。过流沙层时要提前做好40、排水和注浆准备,过流沙过程中要加强管棚临时支护,缩小棚距,加强帮顶支护,防止冒顶事故发生。3、防治水办公室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4、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管理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5、各开掘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地测防治水办公室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标准水仓41、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6、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7、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第七条 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生产技术部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管理部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综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42、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综采队组要根据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及顺槽巷道实际底板起伏情况,再掘打临时水仓并安泵接管进行动态排水,随时将工作面及顺槽低洼处积水排出。 2、综采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3、综采工作面的开工验收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后方可验收移交。4、综采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归综采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5、工程管理部必须加强由于受采动影响发生综采工作面顺槽煤柱底鼓裂隙渗漏水治理工作。第四章地面防治水规定第八条 矿井改扩建的井43、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1、制定切实可行的“三防”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补充、备足排水设备和物资,要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资五落实。 2、定期进行水患排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加以预防。各单位要随时了解气象预报情况,教育职工增强防汛意识;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加强汛期值班。3、雨季来临之前机电部门要对本单位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和高大建筑避雷设施、接地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测试及处理结果报矿机运部。4、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和出现险情停工44、撤人制度。在接到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后,要实施24小时巡视。发现险情,要立即通知撤出井下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井下也要派专人及时观察水文变化情况,并通知调度室。5、防治水办公室要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并联合机电部门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井口出现进水时,工程管理部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筑坝,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6、防治水办公室要密切关注排到地面的矿井水,避免渗入井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排查时间安排(一)每季度对周边相邻矿井组织一次边界调查;(二)每月对矿井采掘作业地点组织一次水害隐患地点排查,。二、排查内容(一)矿井周边调查1、相邻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开采的主要煤层、边界附近45、采掘活动布置情况,相互交换边界图纸。2、边界附近老空区积水情况,调查老空区积水标高、积水面积、积水量,分析对本矿井边界附近采掘活动的影响程度。3、相邻矿井是否存在不存在越界开采问题,对我矿的安全生产是否存在影响与威胁。4、是否与我矿形成联通,存在透水、漏风等问题。5、将相邻矿井边界100米范围内的采掘活动、积水情况填绘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二)矿井水害隐患排查1、每月1922日间必须根据采掘接续计划进行下月的水害隐患排查,并结合上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总结,为今后防治水工作积累经验。每年12月底前根据年度采掘接续计划安排,对下年度水害隐患进行排查,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2、水害隐46、患排查由矿总工程师牵头,矿防治水办公室、主管、工程师、分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按照采掘接续计划,对采掘地点水文地质资料进行深入分析,确定有无水患威胁,有水患威胁的必须判断出水患类型、程度,并制定相应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及治理时间。3、建立水害隐患排查会议记录,参加水害隐患排查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4、矿井水害隐患排查表必须报分管矿领导处,且留备份存档三、水害治理 1、 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十六字方针。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受顶板水威胁严重时,必须使顶板水得到47、充分探放后再进行施工。 2、 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建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发生透水事故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 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 4、 加强防治水队伍建设,完善对防治水人员的培训机制。 5、 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提高职工自我防范和应对水害事故的能力,每年雨季前必须组织一次防水灾安全撤离演习。6、严格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矿长是防治水工作48、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分管负责人对防治水措施负落实责任。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严格付诸实施。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和措施落实到位。7、必须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机制,保障防治水工作的需要。防治水资金主要用于完善和改造矿井及采区疏排水系统主要工程、设备、管道及电缆;防治水钻探、物探、化探、监测等所需仪器设备;矿井水文地质补勘工程;采区隔离工程;矿井地面防治水、水文观测网和其他防治水工程等。8、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措施的审批制度。(1)井田内落差大于50m的断层、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防水煤柱的留设,采区防治49、水隔离工程,探放水压大于2MPa以上的含水层水、水压大于1MPa的采空区水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上报矿长审批。(2)积水区的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的确定和水压小于1MPa的探放水设计、探放水措施等,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批。(3)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工程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必须上报矿长审批,严格按照审批计划实施。(4)矿井重点“防、堵、疏、排、截”工程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长审批,严格做到“目标、措施、资金、时间、验收”五落实。9、矿井在4月份前,编制完成雨季“三防”计划和防洪应急预案,制定雨季“三防”措施,实施雨季“三防”工程,并于5月底前完成,保证矿井安全度汛。1050、加强雨季期间井下各测水站的监测、监控,分析水情变化。加强对排水设备的检查维修,水仓保持最低水位,确保矿井有足够的抗灾能力。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如发现漏水情况,必须立即停产撤人,确保入井人员安全。11、加强与气象、防汛和水利等部门联系沟通,建立有效的预警处置机制,凡出现橙色预警以上大雨、暴雨、冰雹等灾难性天气时,要立即采取停产撤人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当井下涌水量大于工作水泵的排水能力时,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2)当日降雨量大于50mm,且邻近数日连续降雨时,矿井必须停产撤人。(3)井下发现突水征兆51、或井下涌水量短时间内明显增大时,矿井必须停产撤人。(4)凡是发现有水害征兆时或普降大雨危及安全时必须先撤人后观察水情。(5)井下各作业地点必须确保通讯畅通,避灾路线必须贯彻到每个入井人员并保证熟知,确保入井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时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安全升井。(6)要时刻保证排水系统的安全可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7)防洪抢险备用设备必须确保台台完好,抢险物质材料准备充分。12、使用中的水文孔、电缆孔、注浆孔、供水孔的孔口必须高出历年当地最高洪水位,并采取防漏水措施。报废的钻孔及封闭不良钻孔必须及时进行封孔处理。 13、接近水淹区或可能积水的井巷、采空区时,必须采取超前探放水措施;对老窑或相邻矿井越52、界造成的采空区,必须采用物探的方法查明防水煤(岩)柱的宽度,在情况没有查清前不得直接采用钻探的方法进行探测。14、掘进工作面接近探水线时,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超前探放水,并制定和落实防治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受老空区积水威胁时,必须编制专门的探放水设计,严格按批准的措施执行。15、探放水地点必须实行挂牌管理,矿调度室必须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通知撤出井下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16、相邻矿井采空区与本矿井相透,无法留设防水安全隔离煤(岩)柱的,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采取治理措施;本矿井应在矿井内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17、当发53、生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向矿防治水部门汇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1)采掘工作面发现有突水征兆或工作面发生出水在30m3/h以上时;(2)地方小煤矿危及矿井安全时;(3)具备区域涌水量突然增大时;(4)大雨威胁矿井安全并出现险情时;(5)采掘工作面揭露导水地质构造时。18、采掘区队在采掘工作面发生出(突)水征兆时,不立即停止工作、不及时汇报、不实施处理措施继续冒险作业和井下防治水、探放水工程不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不经总工程师批准随意变动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1、水害事故发生后,除积极组织救援外,应由现场负责人向生产调度室、防治水办公室汇报。2、组织有关54、人员全面调查事故的整个经过,收集有关证据,掌握第一手资料。2小时以下事故由探放水队队内组织追查,事故报告由防治水办公室留存,已备检查。2-4小时事故由防治水办公室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科室领导审核批准后,矿资料室留存。4小时以上探放水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矿领导审核批准后,矿资料室留存。3、事故追查参加单位:一般事故由探放水队组织,防治水办公室、通防科、安检科、技术科室、机电科室、事故单位参加;重大探放水事故由防治水办公室组织、通防科、安检科、技术科室、机电科室、事故单位参加;特大探放水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及矿领导小组进行分析、追查、处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455、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不得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5、对事故的追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对责任者未经处理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6、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7、罚款处罚标准:一般探放水事故,酌情罚事故单位1000-5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100-5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100-500元;重大探放水事故,酌情罚事故单位5000-10000元,罚事故单位领导200-1000元,罚事故直接责任人500-1000元;特大防治水56、事故的处罚,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按照事故追查结果,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对于不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者,要加倍处罚。发生事故后,要将事故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通报,以便其它单位共同接受教训。8、举一反三,对全矿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防治水专项知识培训。防治水考核制度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评分办法标准分扣分及扣分原因得分1矿井防治水规章制度防治水人员岗位责任制生产安全联系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检查制度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煤矿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检查所有的制度,并采用抽查、询问等方式检查执行情况,缺一项扣0.5分,执行不好者扣57、0.1-0.3分;责任分工不明确不具体扣0.5分;制度执行不到位扣0.5分52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水文地质规程实施细则矿井防治水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本单位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本单位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缺一种技术规程实施细则扣1分;细则不细致扣0.2分;细则执行不到位扣0.2分43坚持定期会议制度煤矿公司、矿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防治水专项例会,安排各时期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到人检查会议记录,没有记录或坚持不好者扣0.5分,缺一次扣0.2分,记录不详实扣0.1分24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必须具有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无年计划或未经批准者不得分25防治水资料的管理58、(1)分门别类保管,有索引、有目录,查找方便(2)装订成册,集中管理(3)账、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一致(4)上级下达及本部门回复、上报的各种函件、审批文件、报表等,规范管理,信息传递和反馈及时有效(1)管理不当,未分类保管,资料在个人手中未集中管理,无目录索引,查找困难,每存在一个问题扣0.2分(2)账、卡、图、文、数有矛盾者,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1分(3)检查来往文件管理,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1分25技术水平(1)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必须足够,满足矿井正常工作需要;(2)防治水部门常规仪器装备的品种及数量满足工作需要(3)矿井地质工作至少采用12种物探手段;(4)绘图采用计算机制图按59、“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达标技术人员、设备仪器配备参数表”的要求检查现有设备,技术人员每缺1人扣0.5分,每缺一种设备扣0.5分,台数不够者每缺一台扣0.2分5采用的新技术每少一项扣0.5分6水文地质图纸必备的水文地质图纸矿井充水性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综合水文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水文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比例尺1:500主要含水层等水位(压)线图,比例尺1:20001:10000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内容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图面清洁,层次分明、线条均匀、色泽准确适度,符号、注记等要求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60、要求各图种之间内容无矛盾检查全部水文地质图纸图种不全者,每缺一种扣2分每种图图幅不全者扣1分,不按规定期限及时填绘,按图幅不全论处各图种都要有电子版,每年更新一次并备份存档;只有蓝晒图(或复印图),无电子版者,缺一种扣1分,无存档扣1分比例尺不符合要求者(指小于规定的比例尺),一种图扣1分主要含水层等水位(压)线图要有电子版,每年修改一次,并备份存档,无存档扣1分;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矿井,可以不做该图对图纸的整幅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线条不符合图例要求者,扣0.1分色相不符合图例标准者,扣0.1分符号、注记达不到规范要求者,扣0.1分图面有污损者扣0.1分各图种内容有矛盾者,每发现一处扣0.2分1061、7技术成果资料气象资料台账(煤系地层覆盖隔水层较厚,矿井充水条件不受大气降雨和地表水体影响的矿井可不做此台账)钻孔水位及井泉动态观测台账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抽水试验成果台账井下水文钻孔台账水质分析成果台账封闭不良钻孔台账井下突水点台账有缺项者,每缺一种扣1分台账内容不全,数字前后矛盾,字迹潦草不清,每页划改三次以上者,每发现一处扣0.1分;如有涂抹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2分台账与原始记录对照,每发现一次错误扣0.1分当年的观测成果应及时填写,每发现一处没及时填写的,按缺项论处128原始资料有正规的分井上、井下和不同观测内容的专用原始记录本保存有目录、索引,便于查找记录本齐全,不少页,每本每页62、都按顺序编号水文地质记录本上反映的外业工作情况,要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抽取检查时段内的全部原始记录本,无正规的专业记录本扣0.5分,缺少一种记录本扣0.5分保管混乱、无目录、索引,查找困难者,扣0.3分发现丢本缺页者,每少一本扣0.2分,每缺一页扣0.1分记录本上反映的观测方式、内容等达不到要求者,每发现一处扣0.2分89水情水害预报及治理生产矿井都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水情水害预报必须既有文字又有图纸,应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并按年装订成册,必要时应做到临时预报预报的内容应包括水情及处理意见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或未预报而发生突水(透)63、水事故现象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下发水害通知单到相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抽取检查时段内的全部水情水害预报未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或未进行定期观测,扣2分,观测系统不全,缺一处扣0.5分缺报或未按要求发放水害通知单的扣1分预报内容简单、不准确、不能指导生产者,每一次扣0.2分,图表不符,描述不准确,每发现一处扣0.1分预报下发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0.2分领导审批、接收手续不齐全,每发现一次扣0.1分1510、技术管理水文地质条件中等以上的矿井要设置防治水机构,并配置相应专职水文地质人员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施工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总结报告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64、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防、疏、堵、排、截五项措施,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并有探放水工程设计及技术措施防探水钻孔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定期开展井田范围内井上、下水文地质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量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井田范围内的小煤矿,特别是威胁大矿安全的小煤矿,坑口的位置和开采范围必须清楚,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由子公司、矿井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治水专项检查,并有书面整改意见和问题落实情况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探测掌握陷落柱、富水带、断层导水、老巷积水区等资料,对范围、水量、补给途径等要分析清楚准确掌握邻65、近煤矿边界采空区积水、导水情况,邻近煤矿建立适当的资料交换关系定期对地表塌陷、裂隙等进行观测记录,雨季“三防”前集中采取防范措施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头面,必须有防治水方案、施工措施和审批意见、施工原始记录、成果台帐、验收签字记录、总结报告检查现有的防治水工作文字材料无防治水机构,扣2分防治水工程无设计者或未经审批者,扣2分;因未探水发生透水事故者,此项不得分无防探水钻孔设计及说明书者扣2分无单孔设计者,扣1分;钻孔设计达不到条例要求者,扣0.5分小煤矿坑口位置不清者,扣2分;危害情况反映不及时者,扣2分没有定期进行防治水检查,每缺一次扣1分;没有按期提交书面整改意见者,每缺一次扣1.0分防治水检查66、,安全隐患整改不力者,每发现一处扣0.5分无防治水方案、施工措施和审批意见、施工原始记录、成果台帐、验收签字记录、总结报告,缺一样扣0.1分2011、工程质量管理威胁大矿安全的废气小窑及钻孔等,均经过堵塞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水要求矿井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有水害威胁的矿井应建立水情、水害监测系统,设备状态完好各类防探水钻孔的质量,达到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第六章第二节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第三节要求,底板加固质量达到本公司有关规定,不能出现因水害治理不力造成影响生产有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提前进行物探或钻探,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67、水害事故发生检查井上下钻孔、小窑、煤柱及水害监测系统,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问题严重者,每处扣1.0分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治水措施,每处扣1.0分各类防探水钻孔质量达不到要求者,每发现一处扣0.5分水害威胁严重的采掘面,未进行物探或钻探,扣1分,未采取有效措施扣1分出现淹头淹面或影响生产的一次扣2分1012、关闭废弃煤矿调查对井田范围内关闭废弃煤矿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对其分布、开采范围、对生产矿井的危害程度等情况,必须掌握清楚,资料图纸齐全检查关闭废弃煤矿调查分析台账,情况不清者,一处扣0.5分5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68、认真填写探水移交单。3、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4、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6、发现有水害情况防治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止作业。7、在交接单上相关单位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大、暴雨天气停工撤人制度一、总则汛期将到,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指导意见和上级指示精神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大、暴雨天气的69、安全生产,编制了大、暴雨天气停工撤人制度,以便在发生灾害时能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二、当地面发生大、暴雨天气时,由矿调度室组织防治小组展开大、暴雨天气停工撤人行动。三、相关矿领导及科室、区队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防治水领导小组指挥。四、矿井调度室接到水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根据来水方向、地点、水量等因素,确定人员安全撤离的路径,通知井下受水患影响地点的人员马上撤离到安全地点或者升井,向值班负责人和矿井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将水患情况通报周边所有矿井。五、当发生突水时,矿井应当立即做好启动强排系统的准备,配合永久排水系统,进行排水作业。六、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70、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雨季到来之前,要组织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雨季时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七、必须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相邻矿井之间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已经被破坏的防隔水煤柱,必须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安全。 八、要准确、及时地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定期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的情况。九、对地表因采动形成的裂缝要及时充填加固;对采煤后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彻底治理;对关闭废弃的煤矿井筒要充实填死;煤系地层露头部71、位有漏水时,要及时注浆加固处理。十、应当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排水、压风、防尘系统。保障通讯、排水系统畅通、使用可靠,保障压风自救系统、防尘系统可靠有效,提高矿井防、抗灾能力。十一、本制度下发之日起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执行。地质报告审批制度及储量管理制度一、地质报告审批制度1、地质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2、地质组每年初应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编一次,完成并经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公司审批。 4、地质组必须按设计部72、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批准交采、掘、开队组使用。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质组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地质组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公司备案。 8、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地质组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实施。二、储量管理制度1、为了认真贯73、彻执行国家矿产资源法和煤矿工业技术政策,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根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等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2、建立健全储量保密制度,地质储量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回采率分析检查制度和储量核减审批制度。3、参加审查水平延伸设计、开拓、采区及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审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及回采率计划等相关会议,其掌握情况,对开采部门进行业务监督。4、掌握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变化情况,并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加强边角煤的回收,将边角煤的回采列入正式计划。5、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是缓和采掘接续紧张,延长矿井寿命,搞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各部门负责人要广泛宣传提高回74、采率的重大意义,教育职工珍惜国家煤炭资源,努力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 6、回采率是煤矿主要技术指标之一,在计划、设计、回采过程中,要按国家规定的回采率标准编制回采率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对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7、在制定计划和生产过程中,不允许有采厚丢薄、采易丢难、吃肥丢瘦等浪费煤炭资源的行为发生。 8、国家煤炭资源回收率标准: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75。工作面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97,中厚煤层不低于95,厚煤层不低于93。9、煤层最低可采厚度0.8米,最高灰分40,凡超过该指标时,由地质组向总工程师汇报后,向上级办理储量注销或报损手续。75、10、各种煤柱: 工业广场煤柱要按设计标准严加控制,不得任意扩大,一般应在无煤带建立居民区和其它建筑,塌陷区村庄需搬迁时,应迁建在无煤带或标定的已采区,避免二次搬迁。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留设煤柱时,必须经上级批准。对过去由多种原因丢弃的残煤或煤柱,在确保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应积极进行复采,以延长矿井寿命。11、积极试验和推广沿空送巷、沿空留巷、对拉工作面等无煤柱开采方法,从而取消或减少溜子巷煤柱、采区隔离煤柱、上(下)山煤柱和大巷煤柱。12、回采工作面开采前必须有作业规程,并按测量组组根据设计圈定范围正规开采。在回采过程中,不得随意缩短溜子。如确因条件变化需改变原来的采煤方案时,应由采煤队技术76、员提出理由,经有地质组储量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性会议确定,由总工程师和矿长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采煤方案,否则应追究责任,限期恢复原来采法。13、煤层必须一次采全高,不准丢底或留顶煤,在回采工作面内禁止留设小煤柱。如确因条件变化需留设时,应由采掘区队技术员事先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有地质组储量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性会议决定,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14、地质组每年应根据补勘及生产中所获资料,对储量进行一次核实,并据此编制矿井储量平衡表、生产矿井储量动态表、生产矿井储量损失量表报上级部门审批。还应及时做好储量的报损、注销、或列入地质损失等上报审批工作。在日常生产中还应建立、健全有关储量管理的图、表、帐、卡等77、填报统计工作。15、对生产过程中由于采煤技术原因,目前无法开采,需要报损储量,由生产部门有关人员提出资料,地质组办理上报审批手续。16、每年初对上年度的储量图、表、帐、卡及上级有关批复文件等资料整理成册归档保存。雨季汛期巡查制度1、雨季汛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地质灾害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巡查工作,并作好巡查记录。2、在巡查工作中,巡查人员应当对各重大监测点的监测记录、监测人员的到岗情况、汛期值班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和处理。3、对于有变化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重点灾害点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4、因78、巡查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 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2、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矿井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3、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4、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79、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5、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6、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和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水闸门等防水隔离设施,实现分区隔离。隔离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水闸门每年必须由分管负责人组织两次关闭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7、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80、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制度。8、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9、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81、通巷道等行为。10、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情况下,必须有防、堵、疏、排措施。11、公司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三量管理制度1、搞好储量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储量变动情况,编好“三量”报表,正确反映“三量”变化情况。2、及时准确收集回采工作面煤量丢失情况,做好丢失煤量的统计旬报工作。3、及时收集回采工作面煤层煤柱,做82、出地质剖面图,正确反映厚度损失情况。4、及时填绘回采工作面图纸为以后地质总结打好基础。5、建立健全储量管理帐卡。6、正确编报储量平衡表。7、及时准确地观测巷道留顶煤情况,做好编录。8、协助运销站做好月终盘库。9、安全责任目标:及时准确地提供“三量”变化情况,确保各种台账图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排水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及时填绘矿井排水系统图。排水系统图要反映出各水平,各区域的涌水源、涌水量、流水线路、巷道峒室标高、水仓容量,排水设备和排水能力,排水管路以及水闸门等,以便用于改善疏、排水系统和防止淹没井巷,在处理淹井事故时,指导排水、堵水。2、必须有备用水泵和备用水管,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 小时83、内排出小时的正常涌水量。3、配电设备应与工作、备用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启动工作和备用水泵。4、排水人员要及时排出各水仓的积水,以免影响生产。排出地面的水必须妥善处理,以免返渗井下。5、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到来之前,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对所有零配件应补充齐全,并对全部水泵(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 进行一次同时运行的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在井巷掘透老空或排除井筒、下山、老空积水前,为防止被水所封住的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突然涌出,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7、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由矿长组织力量每年至少清理两次,在雨季前必须清84、理一次8、排水人员要掌握矿井的涌水情况,做好矿井水害分析预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9、提前做好排水设备及材料的计划工作,妥善管理排水设备与材料。 防汛值班制度一总则 汛期到来,根据吕梁市煤炭工业局炭企业汛期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吕煤字2011307号)和吕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行防汛检查的通知(吕讯电20113号),以及近期市、县关于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制定防汛值班制度。二、组织机构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 长:王钦方副组长:于振华、徐德江、史学奇 成 员:各科室、区队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三、防汛值班情况实施(1)防汛值班安排星期一:王钦方、栾政星期二:于85、振华、纪宪江星期三:徐德江、肖耀旺星期四:史学奇、李干星期五:张民祥、许继东星期六:张爱臣、高志雄星期日:杨建明、张军林(2)防汛值班制度 1、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天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晚上由调度值班人员负责。防汛领导成员及基层单位防汛负责人的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保证随叫随到。 2、汛期值班定于7月1日9月30日。 3、汛期交通工具、抢险物资等由行政办公室和调度室统一安排及使用。(3)防汛组长责任 1、领导、指挥、协调、调度全矿雨季防汛和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2、密切关注汛期天气动态,随时做出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3、与地方政府保持密切联系,群策群力,防患于未然。 4、分管领86、导要经常检查指导防汛措施、资金及物资储备的落实情况。 5、要随时做好抢大险、抢难险、抢决口性险情的准备,抢险时要根据险情发展情况及时协调整体抢险方案,遇到大汛,各有关责任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从2011年7月1起执行雨季三防值班制度。值班室电话:0358-5056038(8000)。四、防汛抢险应急队伍管理 (1)、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应由“雨季三防”组长统一指挥。(2)、汛抢险应急队伍在执行任务时严格执行组织纪律。 (3)、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在汛期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4)、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必须每天坚持2-4小时的体能训练和救援技术训练。(5)、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必须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87、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6)、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应小雨当大洪随时进行抗洪抢险演习。(7)、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应在接到通知后10分内列队成行,等待命令。 (8)、汛期车辆管理在防汛期间,为了保证防汛物资和人员快速到位,车辆将由办公室统一调拨使用,在接到汛情通报后应将车辆统一停放,并将司机值班地点、联系电话报调度室。驾驶员应随时保持车况良好,备足油料,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附件1:防讯抢险应急队伍花名册)五、防汛重点预防措施(一)防洪防汛重点预防措施5月份开始,矿防汛领导组要组织一次全面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于5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7月1日起执行汛期重要工作。具88、体工作如下:1、要对全矿的给、排水系统、污水排放系统、防洪沟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堵塞或不畅通部位要及时处理。2、要给井口和绞车房、变电所、空压机房附近配备足够数量的沙袋。3、生活水源井周围要用沙袋做一封堵墙,防止洪水灌入井内。4、当遇到一般性洪灾时,首先要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如遇到大洪灾时,立即向处“雨季三防”领导组报告,由矿调度室统一指挥抢险。5、接到汛情后,所有领导组成员、抢险值班员、驾驶员都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听到号令后迅速集合。6、要积极与地方气象局密切联系汛期天气情况,并及时向处“雨季三防”领导组汇报。7、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全力抢险,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全面安排89、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做到防洪防汛工作的安全。8、在防汛期间,因玩忽职守、推倭、懈怠的干部职工要进行严肃处理。(二)防雷电(1)重点部位及预防措施1、要安排专人定期对井架、变电所、绞车房、炸药库、库房、等避雷设施进行接地检查。2、5月底前由机电科负责对全矿的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打压试验,对不合格的装置立即更换,对未设避雷装置的建筑物等设施要重新装设。3、通讯线路必须在入口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极电阻不得大于1欧姆。4、雷雨时各项目部井口要禁止绞车正常走钩。5、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三)煤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本井田位于吕梁侧、黄河中游东岸,为典型的90、黄土高原地貌,总体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最高点位于本井田东南部深也圪塔,标高+1292m,最低点位于井田西北部锄沟川,标高+975m,最大相对高差317m。井田内黄土广布,冲沟、梁峁相间分布,植被稀少,地形切割剧烈,冲沟多呈梳状及树枝状分布,多数冲沟呈“V”字型。井田属黄河流域三川河水系,井田内有锄沟川和福禄沟两条季节性河流,平时水量很小,雨季水量猛增,在井田外北部汇入三川河。其余均为季节性小溪,此外再无其它地表水体。井田内几乎全被新生界地层覆盖,仅在锄沟内石盘上村附近出露面积很小的上石盒子组(P2s)地层,在社沟内庄上村附近出露面积很小的石千峰组(P2sh)地层。根据地表观察及钻孔揭露和岩煤层91、对比结果,井田地层由老至新有:奥陶系中统上马家沟组(O2m)、峰峰组(O2f);石炭系中统本溪组(C2b)、 上统太原组(C3t);二叠系下统组(P1s)、下石盒子组(P1x)、 上统上石盒子组(P2s)及石千峰组(P2sh);上第三系上新统 (N2) 及第四系中更新统(Q2)、上更新统(Q3)、全新统(Q4)不整合于各时代地层之上。平时加强地表水与含水层之间有无水力联系,加强水文长观孔的调查并做好记录,以便分析研究。(1)、矿井地质灾害巡查制度1、为预防矿井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矿井地质生态环境,规范矿井地质灾害防治险情巡查行为,做到早发现、早监测、早预防,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92、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从事矿井地质灾害防治险情巡查工作,必须遵守有关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制度。3、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成立专门的地质灾害巡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负其责。4、矿井地质灾害巡查工作由机电科、通防科、安监科、地质测量科等相关单位人员联合进行巡查,矸石山的日常地质灾害巡查由运输工区负责,按照要求填写巡查单留档备查。5、地质灾害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塌陷积水区、矸石山、受采动影响的地表建筑物、地表有无裂缝、地面钻孔等可能引起地质灾害的区域或地点。6、加强周边相邻矿井和地方气象、防汛、上游水库等部门联系制度,周边相邻矿井边界调查由地质测量科负责,与地方气象、防汛、上游水93、库等部门的联系由机电科负责,及时互通引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信息,及时互通了解相关情况,全面做好矿井地质灾害隐患的预防控制工作。7、在有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地点,由相关责任单位设置地质灾害隐患警示牌,并对可能出现地质灾害地点建立档案,实行档案化管理。8、定期进行地质灾害巡查,原则上每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一次,雨季汛期期间加密进行巡查,并要认真填写现场巡查单,建立巡查台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险情巡查责任制度,特别要加强对大到暴雨期间的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9、实行矿井地质灾害防治险情巡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地质灾害现象,必须第一时间按有关汇报程序进行报告。10、当巡查发94、现存在矿井地质灾害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进行处理解决。11、做好矿井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矿井范围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12、当地质灾害处理完毕时,必须写出地质灾害治理情况总结,为以后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提供依据。六、汇报程序:当发生事故后,由现场负责人向“雨季三防”组和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的严重程度等。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向矿领导和调度主任进行汇报。(1)应采取的应急措施:1、发现有人受到伤害后,立即转移该地95、点。由现场人员对呼吸和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和心脏胸外挤压,直至呼吸和心跳恢复为止。如呼吸不恢复,人工呼吸至少应坚持 4 小时或出现尸僵和尸斑时方可放弃抢救。有条件时直接给予氧气吸入更佳。2、现场负责人在指挥现场就地抢救的同时,尽快向有关医疗单位求援。根据具体情况,急送附近医院救治。七、救灾人员要求“雨季三防”领导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并立即开展抢险工作。矿领导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在15分钟内到达处办公楼或在指定地点待命,防汛抢险应急队伍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列队成行等待抢险救灾。八、培训:1、分级负责,由领导组统一组织培训。2、培训工作应做到规范课程、分类施教96、保证质量。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九、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矿地质测量科及防治水办公室牵头制定,报矿长批准后发布。预案应根据现场工程变化情况及基地防洪设施等变动予以适时的更新,并向各项目部发布更新后的预案。十、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雨季三防”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97、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地点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二、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三、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地点,要合理设计各类防水煤柱。四、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六、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矿井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十三、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