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7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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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41999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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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公司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总 则 一、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防止和减少煤矿水害事故,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各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二、公司成立“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组 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各副总经理 成员:技术管理部、生产经营部、安全监察部、发展规2、划部、物资供应部、综合办公室、人事劳资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公司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技术部,主任由部长担任。 公司所属各煤矿对应成立防治水工作组,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并以正式文件下发。三、各矿必须建立如下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1、各级(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度2、生产安全联系制度3、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5、水害预测预报制度6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7、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8、 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3、充规定9、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0、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1、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12、地测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及技术补充规定13、冲击地压分析与排查制度(冲击地压矿井)14、冲击危险性预测预报制度及冲击地压管理定期检查、验收制度(冲击地压矿井)15、探放水管理制度16、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17、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18、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19、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20、探掘分离管理制度21、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22、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23、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24、重大水害井下停产撤人制度四、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4、中重中之重,公司、矿都要把防治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健全水害防治组织机构,足额配齐专业人员;完善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配备齐全探放水设备;要及时进行隐患排查与治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五、本规定是“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等的具体要求,同时是为了防止和减少煤矿水害事故,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为实现矿井地测质量标准化管理,发挥地测专业在矿井生产过程中眼睛和参谋的作用而编制。六、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符的,从其规定,本制度由公司技术管理部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防治水岗5、位责任制一、 公司总经理岗位责任制1、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防治水工作的领导,是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定、条例及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指令。3、负责领导公司及各矿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工作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4、保证公司对各矿矿井防治水工作所需人、财、物的投入。5、定期组织召开公司防治水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安排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落实。6、组织制定公司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水灾事故抢险应急预案。7、组织指挥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主持重大水害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 公司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在公司总经理的直6、接领导下,全面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方针、 政策、 法令、规程、规定、条例及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指令等。 3、负责审核公司防治水管理制度。 4、组织审批各矿矿井防治水的中长期规划、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5、组织审批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6、定期组织召开公司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研究制定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落实总经理防治水工作会议精神,并检查落实水害隐患排查治理。7、参加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参加重大水害事故的调查工作。 8、组织观摩各矿一年度的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演练。7、9、负责防治水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工作,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建立和完善矿井防治水技术保障体系。 10、负责公司防治水安、技、措工程项目及资金的落实。11、负责领导防治水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防治水工作考核、奖惩等的制定和实施。 12、负责组织防治水工作经验技术工作总结交流和有关技术科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并组织实施。 三、公司技术管理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技术管理部是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具体业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矿“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进行技术和业务指导,并监督检查防治水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方针、 政策、 法令、规程、规定、条例及上级有关防8、治水工作的指令等。 3、负责制定公司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 4、组织会审各矿矿井防治水的中长期规划、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5、组织会审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6、参加公司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参加研究制定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7、参加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参加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参加重大水害事故的调查工作。 8、参加各矿一年度的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演练。9、参加防治水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工作,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建立和完善矿井防治水技术保障体系。 10、具体负责公司防治水安、技、措工程项目及资金的落实。11、具体负责组织防治水安9、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防治水工作考核、奖惩等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12、参加防治水工作经验技术工作总结、交流和有关技术科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并具体负责实施。13、经常深入各矿现场,检查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提出解决的方案,并监督各矿实施。 四、生产经营部1、参加会审各矿矿井防治水的中长期规划、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水灾事故抢险应急预案。2、参加会审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3、参加公司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参加研究制定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4、参加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参加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参加重大水害事故的10、调查工作。5、参加各矿一年度的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演练。6、负责公司调度管理,与各矿调度保持畅通的联系,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统一调度,认真做好防治水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文件、材料呈批、催办、传递准确及时。 7、及时掌握各矿防治水工作的动态情况,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有权下达停产撤人调度指令。8、发生水灾事故时,在公司领导指挥下,协调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五、安全监察部、1、组织各矿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水灾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并组织会审。2、参加会审各矿矿井防治水的中长期规划、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2、参加会11、审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3、参加公司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参加研究制定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4、参加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参加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 5、组织参加各矿一年度的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演练。6、负责组织定期对各矿进行水害隐患排查,有排查记录备案,并负责监督隐患治理与整改落实。7、组织水害事故的调查工作,分析确定事故原因,事故的性质,事故的责任,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罚,并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六、 发展规划部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方针、 政策、 法令、规程、规定、条例及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指令等。 2、负责防治水工作投12、资计划的审核确定,确保防治水工作资金投入。3、参加各矿年度防治水计划及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审查。4、参加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水灾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审查。5、参加会审各矿重大防治水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6、参加公司防治水技术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参加研究制定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7、参加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参加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参加重大水害事故的调查工作。 8、参加各矿一年度的矿井水害应急救援演练。七、公司其它职能部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煤矿防治水工作是涉及面较广的综合性工作,各职能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各有侧重,密切配合。2、物资供应部负责提前采购备足各13、种防治水的救灾抢险物资、工具及排水设备和配件等,保证满足各矿防治水工程和水灾发生时救灾物资需要。负责每月对各矿治水的抢险救灾物资进行检查,各矿防治水的抢险救灾物资不仅数量、质量要满足要求,还要设专库,不得揶用。3、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各矿水害防治中心设立情况,人员配备情况,没有按照要求设立水害防治中心的,人员配备不足的,由人事部提出批评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人事部考核。4、办公室负责各种会议的安排,在救险救灾期间,负责各方的协调接待。5、财务部负责防治水资金的落实到位。八、各矿要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为使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矿地测与技术、设计、施工、采掘等单位14、应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业务联系单、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通知单、会议纪要等制度进行。 2、 其它部门需要地测科提供地测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部门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1)、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采区地质说明书,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交付。2)、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质部门在设计前30天交付。3)、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在回采工作面贯通后10天内提交。3、 地测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1)、地测科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科准备资料,以15、便按要求放线,3)、日常延设中腰线,施工单位应提前12天通知地测部门。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巷道的中腰线,如果跑线,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检校。4)、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科,地测科应及时准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 5)、如遇巷道相互贯通,遇老巷,测量人员应按保安规程的有关要求, 提前书面(贯通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和有关单位。以便采取安全措施。6)、在测量给线,地质观测、超前钻探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科应随时把掌握的资料通知有关部门,以指导生产。4、大型重要贯通测量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纸,地测部门组织测量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验算16、,编制贯通测量方案,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确定贯通允许偏差,审查贯通测量设计方案,对特大型贯通,设计方案须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5、凡存在水患、老空等隐患时、地测部门要按规定的安全距离,提前以书面形式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后下发预报通知单,按照预报通知单要求停止施工,处理隐患,待隐患彻底处理后,以复工通知单形式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后下发施工单位复工。如预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 或遇较大地质、水文地质变化时地测部门必须提出临时预报,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安排施工单位执行。 6、各种巷道内的导线点、中腰线, 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点号及地质观测点,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护和进行交接,如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17、时通知地测部门进行校检。7、凡没有委托书的,地测部门有权不予提供资料,委托书时间不按规定要求的,地测科有权滞后提供资料。8、 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质量和人身事故的,按照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及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矿井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各矿必须成立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组长:总工程师成员:水害防治中心主任、地测科长、生产技术科长、安全科长、调度室主任、各施工队负责人等3、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岗位职责:1)、总工程师是水害隐患排查、治理18、及报告的组织、领导责任者。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制定和落实富有组织领导责任。负责每月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研究制定防治水工程设计、防治水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落实矿长防治水工作会议精神,并检查落实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参加水害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水灾事故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2)、地测科是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的责任主体,科长是是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水害隐患排查,提出水害隐患具体情况,发出水害预报,制定水害隐患处理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通过,签字认可后下发给水害防治中心、施工队执行。3)、水害防治中心是水害隐患治理及报告的责任主体,主19、任是是水害隐患治理及报告的直接责任者。在地测科提出水害隐患及水害预报、水害隐患处理措施后,具体负责施工,执行措施,消除水害隐患,发出停工和复工通知。4)、生产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施工单位等是辅助配合和检查监督单位,配合地测科、水害防治中心做好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报告工作,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共同审核水害治理措施,检查监督防治水工程质量,验收防治水工程等。安全科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4、水害隐患的认定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中所列水害隐患内容。2)、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所列的重大水害隐患内容。3)、其他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害因素20、。5、水害隐患排查治理1)、每周一,由地测科科长组织对全矿水害隐患地面、井下分别进行排查。2)、对查出的水害隐患、登记建档,填写煤矿水害隐患排查表。3)、根据排查出的水害隐患,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制定整改治理方案、整改期限、整改单位、责任人等,于周二及时上报总工程师。4)根据总工程师的批示,根据水害性质,编制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下发水害预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给水害防治中心、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执行,对水害进行治理。安监部、生产技术科等、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工作。5)、每月28日,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防治水工作会议和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通报汇总本月月度查出的水害隐患,通报上21、月度水害隐患、治理情况,研究制定水害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水害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填写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月度表,由总工程师签字后加盖公章,上报安全监察部。6、凡没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对负责单位和负责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1、矿井水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为技术负责人。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正职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22、矿总工程师签字,上报公司批复后下发执行。3、矿井必须按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柱,并报公司批复。4、每年汛期前由安全部门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准备必要的防汛材料物资,并设专用库房保管备用。汛期来临时,矿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领导小组,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委派地测部门专人在河道、渠沟、工业广场、塌陷区及其他可能发生水害的场所巡视,随时向防洪值班室报告水情和汛情。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抗洪抢险,保证矿井的安全。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地测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本矿23、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专业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取得“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探水工等要取得“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数量要符合标准化具体要求。7、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物探先行,钻探跟进”的探放水原则。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上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内正在生产的小煤窑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24、,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及时发出隐患通知或预报进行处理。9、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10、 水文地质预报1)、水文地质预报应包括年报、月报、及临时性预报。2)、每周一由水文地质人员参加进行本周水情水害分析,对威胁安全生产的水害,根据水害性质编制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措施,或临时水文地质预报,向有关单位部门及总工程师报告,经审批后落实实施。3)每月5日前编制完成月度水文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4)、根据矿年度生产计划,年度防治水计划,每年元月5日前必须编制完成年度水文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各有25、关单位。5)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6)水情、水害预报要装订成册。11、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导水断层、强含水层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测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探水警戒线时,必须严格超前探水。探放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部门及生产技术部门有关人员编制设计。设计中要规定探水起点至积水区实际边界的距离、钻孔的数量、方向、角度、深度、孔径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2、在安装探水钻机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26、好帮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档板。(2)清理巷道浮煤,挖出排水沟。(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电话。(4)由地测人员与探放水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共同定孔位、角度。13、在打钻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和调度室,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4、地测科是水害隐患排查主体,每周必须进行排查,填写水害隐患排查表,报总工程师批准下发相关单位整改。;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防治水隐患排查会议,通报汇总本月月度查出的水害隐患,通报上月度水害隐患、27、治理情况,研究制定水害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水害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15、凡没有履行水害隐患预报、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对负责单位和负责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地测科(或水害防治中心),明确责任,制定岗位责任制。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 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水计划及措施。2、由矿长组织制定防治水应急预案,并组织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的演练。28、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年度防治水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公司批复。3、地测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探水工等要取得“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数量要符合标准化具体要求。4、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要有年报、月报、临时报,对水患要及时预报并及时处理,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5、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地测科每周必须组织一次水害隐患排查,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治水安全会议,对排查出的水患29、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项落实,并在安全会上对水患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奖罚。6、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及周边煤矿积水等水患情况的调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调查,要把调查情况及时登记上账,准确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调查完毕后,要进行综合分析,如有水患要及时发出预报。7、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30、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8、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严禁有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9、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各采区、采、掘工作面要配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管路、水泵要紧跟工作面。10、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并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11、矿要保证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矿长批准后31、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 职责划分第二条 防治水科(地测科)职责1、负责水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2、编制矿井年度、月度、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每周进行水害隐患排查。3、负责水害预测预报的审批及向公司的上报(传)工作。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水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3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告工作。第三条 调度室职责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第四条 通风科职责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第五条 水害中心及施工队组职责1、根据水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作业头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探施工。3、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防治水科科汇报。三、 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第33、六条 水害预测预报的依据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2、根据现有三维地震勘探查明的地质构造,主要是落差3m的断层、陷落柱、褶曲、冲刷带、薄煤区和积水区等进行预测预报。3、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4、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如坑透仪、直流电法仪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5、根据超3及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6、根据精34、查地质勘探查明的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7、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8、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9、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四、 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第七条 预测预报工作要求1、防治水科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2、防治水科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衔接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职能35、部门及矿领导,同时上报集团公司。3、防治水科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同时月度总结上报集团公司。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防治水科科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组及相关职能部室。5、各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要认真参照水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记录、签字。防治水科科要不定期检查贯彻学习记录。6、相关施工队组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36、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防治水科科反馈现场情况。7、水文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8、防治水科科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9、防治水科科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10、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11、重点防治水工作面必须加强预报。第八条 预测预37、报内容要求(一)基本预测预报内容 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 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 3、地质构造情况。 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构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 5、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二)断层预报预测内容 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 (三)陷落柱预报预测内容 陷落柱的位置、形状、大小,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 (四)冲刷带预测预报内容 冲刷带的位置,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冲刷带切割深度、38、范围。富水情况。 (五) 水文预测预报内容 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五、 奖惩和其它 第九条 防治水科未按规定提供水害预测预报,每次对责任地质工程技术员处罚100元,对防治水负责人处罚50元,对防治水科部门负责人处罚50元。 第十条 有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向防治水科科提供相关资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水害预测预报编制或补充完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处罚50元,对单位负责人处罚50元,对生产技术科长处罚50元。 第十二条 职能科室及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保管预报,建立39、学习贯彻签字记录,未贯彻学习地质水文瓦斯预测预报,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 第十三条 对施工队组在探放水或钻探地质构造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创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第十四条 对在水害预测预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1、煤矿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必须具备地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开拓延深地质报告和矿井地质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分类报告等各类地质报告。各类报告的修编要符合相关规定。2、矿井地质报告、兼并重组储量核实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开拓延深地质报告由有资质的勘探单位承担勘探施工并编制报告,并经省国土厅评审40、批复。3、建井地质报告、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分类报告的编制与评审必须先经上级公司评审批复。并要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与规定。4、矿界、工业广场、村庄等各类煤柱压覆储量报告由各矿编制,经矿会审,并经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后报上级集团公司审批并备案。5、水平延深设计、采区设计、重大探放水设计及方案、年度防治水计划、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各类水害应急预案、采区地质说明书、井上下大型测量工程、岩移观测工程设计等由各矿编制,经矿会审,并经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后报上级集团公司审批并备案。6、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重新计算、储量报损、注销、年度储量动态表、年度损失量报表、年度储量报告等由各矿编制41、,经矿会审,并经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后上报上级集团公司审批并备案。7、回采、掘地质说明书、地质、防治水年服、月报、临时预报、边掘边探设计、探水钻孔设计,地质孔、水文孔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储量、损失量月报、三量月报、生产中所需各种地测资料、图纸等,由矿地测部门或水害防治中心编制,矿总工程师主管召集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会审。经修改后,所有会审单位人员全部签字后,经矿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审核签字,方可提供使用。8、各种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的编制、图纸绘制,要根据矿井地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煤矿防治水规程、地测质量标准化标准等规定,要符合相关要求,资料、图纸要真实、准确,图件、文字、说明必须相符。9、资料42、室地测资料借用,经科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外借。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1、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质量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3、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或滞后、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造成事故的均属于地测工作质量事故。 4、凡因地测资料收集不及时,地测原始等记录不规范,上台账不及时,图纸有错误等;操作不当,造成小的可挽回经济损失的,损坏仪器、丢失仪器的等为地测工作质量一般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批评、罚43、款等。5、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重大质量事故的,造成较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的,如贯通有误,巷道打偏造成废巷、涌、透水小仅影响个别班次等为地测工作较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6、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防治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造成透水事故、瓦斯大量涌出、造成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造成人身伤亡等为地测重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造成人身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7、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44、分析。一般事故由地测科或水害防治中心分析,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总工同意;较大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长审核。重大事故根据事故大小由矿长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出现人身事故的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追查。8、地测工作质量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今后应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措施,并根据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复。 9、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主持召开防治水专项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要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10、45、地测防治水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发现防治水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 11、凡重大工程,如大型贯通工程、探放水工程达到精度和要求,应受到奖励。12、地测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准确无误的资料,避免了安全事故,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应给予奖励。13、推广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先进设备在生产运用中取得实际效果,应给予奖励。14、工作成绩显著和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地测人员应给予奖励。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第一条 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矿井质量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提高羊46、东矿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适应当前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技术管理1、设立地测防治水机构,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地测防治水工作。2、建立健全各项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各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认真组织落实。3、每年1月前上报上一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由公司组织会审对本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进行审查批复。4、每月月末召开地测防治水专题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并对下月工作做安排。会议上对各时期的工作要有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到人。5、地测防治水资料要分门类保管,有索引、有目录,装订成册,帐、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要一致。上级47、下达文、批复及本公司上报文件、材料等要有管理手续。6、每年对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知识进行专业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第三条 矿山测量基础工作1、井上、下控制测量系统健全、完整,施测方法、成果精度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程规定的要求,密度能够满足矿井生产实际需要。其中井下控制网必须按规程规定敷设相应等级导线并及时进行检查测量和导线延伸。2、井下各等级导线延伸前的检查测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后方可继续向前延伸。3、巷道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4、坚持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其中贯通通知单要求岩巷必须提前2030m、煤巷必须提前3040m、突出煤层必48、须提前60m、机掘提前2天发送到相关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调度、安全、通风等矿属职能部门。工程设计施工距离本身就小的巷道(岩巷20m,煤巷30m),开口放线或施工前必须首先发送贯通通知单。5、巷道贯通后,重要方向的误差(中、腰线闭合差)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并能满足工程设计的有关规定。6、大型贯通测量工程(贯通距离3000m以上)必须进行贯通测量设计(含贯通测量误差预计),并将设计(含误差预计)报总公司审批。贯通后必须进行技术总结。经过审批的贯通测量设计(含误差预计)和技术总结必须进行归档。7、煤矿八大基本矿图:井田区域地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主要保安煤柱图49、井筒断面图、井底车场平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内容必须齐全,填图必须及时。矿图的比例、内容、精度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第六篇第二章第230条第238条的要求进行绘制和注记。8、基本矿图的填图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其中采掘工程平面图必须在每月5日前对公司生产技术部进行交换。9、必须具备以下计算成果资料或台帐地面等级控制网、近井点、井筒和绞车十字中线坐标计算成果及台帐井上、下水准测量计算成果及台帐井上、下导线测量计算成果及台帐联系测量成果资料及台帐全站仪定向计算成果台帐贯通测量导线计算成果台帐中、腰线标定及其他工程标定计算台帐10、测量日常用图(4种):生产施工进度图、重要巷道施工放样图以及地面控制网和近50、井点平面图、井下控制导线网图,必须及时填绘。11、测量资料的管理必须符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必须符合防火、防水、防盗、保密等要求。各种等级的坐标结果、高程结果,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含井田区域地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均应严格保密,严格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13、测量资料的管理必须建立具有矿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的发放登记、借阅登记等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14、所有测量资料(含图纸)必须有编号、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快捷,并且内容完整、不缺页、外观整洁。第四条 矿山地质基础工作1、必须具备建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报告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且按期修编,并上报及审批。2、采区地质说51、明书、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必须按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由生产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委托书”要求的时间完成编制工作。3、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要在一个月内完成采后总结,并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归档。采区结束后要在3个月内进行采区结束总结。4、地质基本矿图(5种):矿井地质地形图或基岩地质图、矿井开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及储量估算图、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矿井地质剖面图、矿井煤岩层对比图等要求每6个月更新一次。5、采区日常工作图(2种):采区地质剖面图和采区分煤层地板等高线图。每月必须及时对相关图件根据井下实际收集到的地质资料,及时填到图纸上。6、要求地质技术成果资料52、不准缺项,内容齐全,图文数字一致。7、原始记录要有专用记录本,有目录、索引、页码,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8、地质预报要有年报和月报,必要时应做临时性预报,有文字和附图,附图应清晰直观。并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年报、月报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至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水情水害预报通知书下发及时,内容全面、准确,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第五条 水文地质基础工作1、必须具备以下水文地质图纸水文地质剖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实际充水性图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井田区域地形地质图各种图纸必须图面清洁、层次分明、线条均匀、色泽准确适度,符号、注记等要求符合煤53、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图纸内容必须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2、水文地质工作必须具备以下台账(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2)气象资料台账(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及地表水体渗漏台账(4)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5)抽水试验成果台账(6)矿井突水点台账(7)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8)井上下水文地质钻孔台账(9)水质分析成果台账(10)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11)水源井(孔)资料台账(12)封闭不良钻孔资料台账(13)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14)防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15)井下超前探测(钻探、物探等)基础台账台账要有专人管理,内容要齐全并与原始记录相54、对照,观测成果要及时填写。3、井上、下和不同观测内容原始记录要有专用记录本,有目录、索引、页码,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4、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定时观测。水情水害预报必须有文字和图纸,预报要评价突水危险性,提出水害处理意见。应做到年有年报,季有季报、月有月报,及时下达。并按年装订成册,遇到情况发生变化,预计有突水危险时,要及时进行临时性预报并送达有关单位。年报、季报、月报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至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水文地质预报通知书(临时性预报)下发及时,内容全面、准确,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第六条 资源回收及储量管理1、储量计算图纸(5种):采区储量计算图、矿井储量计算图、工55、作面损失量计算图、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工作面探煤厚计算图。绘制内容应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矿井储量计算图要求每年更新一次。采区损失量计算图和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要求每月5日前更新一次。2、煤矿应具备的台账:分月分工作面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分月分采区分煤层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全矿井分煤层损失量分析及回采率计算基础台账、矿井期末保有储量计算基础台账、矿井“三下”压煤台账、矿井永久煤柱及损失量摊销台账、矿井储量增减、变动审批情况台账、矿井储量动态数字台账、“三量”计算成果台账;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台账、报损煤量台账、探煤厚台账,具备的台账必须全部有电子文档,按要求及56、时填报,内容齐全不矛盾。3、分工作面须有正规的储量外业专用记录本,并且要有目录、索引。原始记录应包括收尺、丢煤、探煤厚度等记录内容,要求内容齐全,按时间保存,便于查找。4、回采面放顶煤回采率不得低于80%,采区回采率不得低于70%。矿井储量损失情况清楚,日期、数量、构成原因等都必须真确无误。5、管理人员当发现工作面丢煤或即将丢煤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及时填写“预防丢煤通知书”,报总工程师签署意见,迅速采区措施。“预防丢煤通知书”要归档保存。6、每个工作面或采区结束后,一个月内要写出采后总结,重新核实处理、采出量、损失量。分别计算出工作面回采率和采区回采率。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矿井回采率分析,找57、出存在问题,并写出回采率分析总结报告。第七条 防治水工作1、建立地下水水文动态观测系统,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和分析水情变化。2、矿井防、排水系统健全、设施完善。3、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并有联合排水试运转报告。4、要有适合本矿井的防、堵、疏、排、截等综合防治水措施。5、矿井必须有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公司上级单位批复。6、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应当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编制。7、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化验分析系统,并组建专职的探放水队伍,探放水队伍必须持证上岗。8、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总结报告。9、坚持“预测58、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探掘分离”管理规定,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手段,并有相关探测资料和记录。实行牌板管理制度。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并有探放水工程设计及技术措施。10、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掘进工作面钻孔验证时,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3个孔,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已进行钻探验证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50米应保证1个钻探验证孔。11、探放水工程设计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将探放钻孔参数及时如实填绘在相关图纸上。12、对矿井内的采空区及其周边相邻矿井采空区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标高、积水线、59、探水线、警戒线,应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标明,对相邻生产矿井旧巷道积水区和开采范围必须清楚,存在问题及时上报煤矿主管部门。13、对采掘工作面上覆采空区和相邻同层采空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在采、掘之前进行探放,及时下达停止采、掘通知书和允许采掘通知书。14、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年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和总结评价。15、工业广场防洪排涝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54、255、256条规定,必须防灌井措施。16、水害应急预案和防排水设备的储备必须设专用仓库,并由专人负责。17、每半年对井田范围内井上下的所有60、水文钻孔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作详细记录,建立井上下水文钻孔巡查管理台账。18、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19、井上下防治(探)水工程、防水闸门、防水闸墙、探放水钻孔等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第八条 关闭废弃煤矿调查建立关闭废弃煤矿调查分析台账,对关闭废弃煤矿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对其分布、开采范围、对生产矿井的危害程度等情况,必须掌握清楚,资料图纸齐全。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加强地测防治水专业技术管理,搞好地测防治水工作,特制定地测防治水专业例会制度。为规范会议制度,特作如下规定:一、地测防治水部门安全办公会议1、地测防治水部门安全办公61、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矿安全办公会结束后,如遇特殊情况次日补上。2、安全办公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探水队、掘进队相关负责人参加。3、每次会议之前要作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会后对所研究确定的事项要写出纪要上报下发,狠抓落实。同时要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对地质构造及水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4、部门安全会议要求全部门职工按时参加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给予适当处理,并在次日由主管领导补课。5、安全办公会议由专人纪录,并由专人保管。6、安全办公会内容:1)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2)总结分析一周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62、形势,通报水害隐患排查情况,提出水害隐患治理的措施、方案,确定下发水文预报的地点、内容、要求,对探水队、掘进队等的施工要求.3)研究确定下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的的重点及措施。4)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5)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6)、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规程。二治水安全办公会议1、矿防治水会议由矿总工程师主持,每月25日前后定期召开一次,参加例会的人员有各专业副总、生产科、地测科、机电科、通防科、地测科工程技术人员,采掘工区、机电工区分管技术的负责人。 2、安全办公会议需专人纪录,出会议纪要,并装订成册、专人保管。3、会议内容 63、1)、传达、学习上级及矿有关文件、制度,学习新技术及好的做法、经验。 2)、地测科科长汇报本月防治水隐患治理情况及下月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3)、探水队、施工队汇报防治水隐患治理施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4)、矿总工程师对发生地测工作质量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今后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5)、矿总工程师总结上月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月地测防治水工作进行安排。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地测工作是煤矿建设中技术工作的基础。由于构造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地测人员就要经常深入现场观测研究、收集资料,对地质现象及构造进64、行详细素描,通过分析研究对照整理成完整的系统的资料,通过对地测资料要进行定期综合分析,才能为生产提供较准确可靠的地测资料,去指导生产,解决生产中的问题,保证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2、地质图纸、资料是矿井永久保存的基础资料,一直到矿井报废。要进行分门别类,统一编录,建立台账,妥善保存,要设立电子台账及资料室、资料柜,专人管理。并保证资料完整不丢失、不损坏,遵守保密制度。 3、所有矿井都必须绘制和建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标准化标准中要求的各类图纸、台账,既有纸牌的还有电子版的,二者数据,日期等保持一致。4、随着矿井建设及补充勘探,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按规定每5年修编65、一次,地质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认真收集资料,全面分析、研究整理成完善的系统资料,并妥善保管,为修改报告提供可靠资料数据。生产矿井地质报告须经省煤炭厅评审批复,所有报告资料要存档保存二份以上,电子版一份。5、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每3-5年重新编制,每年都要进行修编,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每年年初1月编制完成,二者要报及时上级公司批复。6、地质、水文地质预报要有年报、月报、临时预报,经审核批准后,按时向施工单位发出预报,并装订成册,归档保存。7、地测资料提供采用委托书的形式,需经矿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其提供时间是:1)、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采区地质说明书,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提供,并经上级公司审66、核批复。2)、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质部门在设计前30天提供。3)、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在回采工作面贯通后10天内提交。8、井下原始记录,地面小窑或水害等调查,测量资料等应有正规的专用原始记录本,分档按时间、顺序保存,有目录、索引,记录本页数齐全、不少页,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升井或回到办公室后当天必须进行计算整理,登记到台账、绘制到图纸上,需要汇报的立即汇报,需要综合分析的,要将整理后的资料报相关人员进行分析,需要立即发出预报或其它通知的,要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发出通知书。9、每月未必须进行井下采掘验收,将采掘情况填绘到交换图纸上,并认真检查67、修改交换图,交换图每月初要及时进行交换。10、所有地质测量图纸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校对,检查图纸内容是否上全,精度及符号是否符合规定,并进行修改。 11、矿井储量管理工作中,图纸、台账要齐全,每月月未生产验收后,要及时进行动用储量和损失量的计算,填写各类台账和填绘各类图纸,储量变动、损失、注销,要及时填绘到各种储量图中。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全矿回采率总结,以提高煤炭回收率,矿井、采区、工作面结束后要有储量损失分析报告,每年未要上报公司储量动态表和损失量表及储量年报。12、生产采区结束后,在3个月内,回采工作面结束1个月内,要及时进行总结,对该采区、采面的地质构造、采出量及损失量等资料进行68、全面综合分析、整理成套资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存档。 13、采掘生产中遇到重大疑难构造时,要组织专家集体分析会诊。14、本矿各单位借阅图纸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借阅提供图纸资料。设备仪器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1、钻探设备工具、测水仪表由专人负责保管,并进行登记造册,物账卡对口,借用进行登记,办理借用手续。2、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等经常用的仪器由测量保管员保管,并设专人专柜,登记造册,物账卡对口,专人负责擦洗维修保养,保存完好。使用时由测量技术员借出,用后擦洗干净,完好交给保管员保管。3、属于个人使用小型仪表工具(地质测量罗盘,计算器,成套绘图工具等)由办事69、员造册登记发给个人使用和保管,如无故丢失和损坏,由个人赔偿原价的50%。4、晒图机、绘图仪设专人使用保管和维修,保持完好,正常运转。5、其它各项小型工具材料由保管员统一保管,领料开票入库登记。6、办公室内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自己保管,如发生丢失,无故损坏,由本室人员共同负责赔偿。7、所有设备、仪器,未经矿领导批准,任何人无权私自外借,如领导批准 ,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留下借条待查。8、小型仪表工具达到报废期限,由保管员进行登记,交旧领新。9、所有设备、仪器到达报废期限,精度达不到要求,难以维修,经单位出具证明,报矿申请报废。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70、规定,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保证生产持续稳定地发展,特制定本细则。第2条 矿长负责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总工程师具体实施和主抓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防治水科负责具体防治水日常业务工作,其他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第3条 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设置防治水组织机构,配备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第4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奖罚分明。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5条 坚持防治水工作“年报、月报、日报制度”和“防治水月例会制度”,认真开展水害因素分析和71、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其基本要求是:一、根据本矿井年采掘生产计划,逐头逐面进行水害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必须于一月底以前报公司审批后执行。二、由矿每月初根据月采掘接续安排,召开综合分析会及时提供当月采掘区域水情水害预报和防治水工程计划,水情水害预报必须既有文字又有图纸,预报内容应包括水情及处理意见,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并对上月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第6条 各种防水煤柱的留设应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断层煤柱留设的实际宽度必须打钻探测,确保其可靠性。第7条加强中央泵房、采区泵房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台台完好。要保证防治水工作的资金投入和设备、材72、料、抢险物资的及时供应。水仓、水沟中的淤泥每年至少清理两次,在雨季以前必须清理一次。第条 每月组织四次防治水安全检查,本矿井水害进行两次排查,检查要有记录,并有书面整改意见。第三章 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第条 随着矿井开拓延伸,要及时补充井上、下水文观测孔,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具体要求如下:一、各观测孔要统一编号,设置固定观测标志,测定坐标和标高。观测点标高每年要复测一次,如有变动,应随时复测。二、观测资料必须及时整理成观测台帐并绘制水位及相关曲线图。第10条 加强井下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具体要求:一、当采掘工程揭露含水层时,应详细描述其产状、厚度、岩性、构造、裂隙的发育和充填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及73、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二、对出水裂隙,应测定其位置、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充填程度及充填物,观测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裂隙率。三、突水点的观测和编录。应详细观测记录出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等。同时应观测附近出水点和观测孔涌水量、水位的变化,并分析突水原因。所有突水点都要编制卡片、附平面图和素描图,主要出水点可作为动态观测点。四、对有底板突水威胁的采面、掘进地点,为防止大的突水事故发生,要对采场底板突水征兆严加观测,每班设立防治水安全检查74、员,发现底板鼓起、开裂、渗水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及有关矿领导,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的突水事故发生。第11条 矿井涌水量观测:一、应分采区、分主要出水点设站进行观测,每月观测不少于3次。二、对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和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之前,一般应每天观测1次。对溃入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每隔12小时观测一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三、矿井涌水量的观测,要注重观测的连续性,每月观测不少于3次,精度误差不得超过10%,具体采用浮标法、容积法、堰测法或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水仓进水口设堰观测),最好采用两75、种观测方法进行对比,减少误差。仪器工具仪表要定期效验,以减少人为误差。第四章 井下防探水第12条 一、在巷道掘进过程中,对可疑地区先用物探超前探测(瞬变电磁仪及地震波超前探测仪),巷道掘进前方的构造情况,疑有含水构造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提前作好探放水设计,提前打钻进行超前探测及预注浆工作。重要探放水设计必须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二、在探防队施工前,矿必须对探防队的工作给予支持,将施工场地整理完好,并按照要求准备好各项配套的管路及设备,以便探防队到矿后能顺利进行施工。三、采空区探放水之前必须准确掌握积水区的具体位置、标高、积水范围和积水量。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76、做好探放水工作。四、防治水施工结束后,由地测科写出施工总结报告,在施工过程中防治水科要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并与技术人员根据施工情况,对不可靠的地点进行补充钻孔。第13条 在受水威胁的地区,采掘工程施工前,应对其周围的地质构造、裂隙发育、水压、采空区积水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提出水情水患预报。对可疑区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予以查清。第14条 各项探放水工程必须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编制专门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认真研究施工方案,根据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第15条 探放水钻孔施工技术要求:1、每个施工钻孔必须安装孔口管,一般长度不小于20m(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77、。在孔口管安装时,短节之间丝扣上要加生料带并拧紧,杜绝出现漏水现象。2、加强孔口管固管质量,当透孔并钻进超过孔口管长度0.5m左右时,必须进行耐压试验,终压应达到10.0Mpa以上无漏水现象时,方可继续钻进。否则,需再次注浆固管。3、当钻孔施工过程中揭露断层及其破碎带时,易发生塌孔埋钻现象。因此,要进行注浆加固破碎带,封堵导水裂隙,防止在钻孔揭露含水层后,出现断层裂隙带跑水或跑浆现象,并能解决塌孔埋钻问题。4、在钻孔未施工到设计孔深,出现孔内涌水量较大时(一般大于15m3/h),要分层进行注浆,每次注浆必须达到设计注浆压力。等孔内浆液凝固后透孔钻进,直到设计孔深。第16条 井下注浆地点安全技术78、要求:一、参加注浆人员必须是有经验的专业注浆工。注浆时,注浆地点不得少于2人。另外派专人巡视注浆管路及注浆段附近巷道有无底鼓、跑浆现象。二、注浆地点要设专用电话,与注浆站保持联络畅通。三、注浆管路铺设好后,将所有注浆软管两端用铁卡卡牢,并用双股8#铁丝将铁卡与法兰盘绑牢生根。每次注浆前都要对井下注浆管路做耐压实验,实验压力不得小于10.0MPa,稳压时间30分钟后,方可投入使用。四、注浆前认真检查孔口管4吋闸阀和2吋球阀是否堵塞、完好,开关是否灵活,安装是否牢靠等,连接注浆三通泄压阀口要朝下。五、检查完毕后,打开泄压阀,关闭进浆阀,通知注浆站用3档压水,待管内空气排尽后,打开4吋闸阀和2吋进浆79、阀,关闭2吋泄压阀,对孔内压水30分钟。停止压水后,打开泄压阀,放水30分钟,冲洗孔内杂质。六、注浆期间,井下注浆工应每隔半小时记录一次孔口压力。注浆工站立位置不能正对泄压阀和注浆三通。每隔1小时打开一次泄压阀,放出少量浆液,以防时间过长,浆液凝固造成泄压阀失灵,时刻关注并检查注浆软管连接是否牢靠。七、当注浆压力升压过快或离注浆终压差1Mpa时,应由快档调至慢一个档位继续注浆,直到档位降到3档。当孔口注浆压力离设计注浆压力差0.5Mpa时(该数字要根据输浆管路长度、孔内吸浆量等情况实验得出),通知注浆站用3档压水,此期间如果压力升至注浆终压,应立即打开泄压阀,再关闭进浆阀和4吋闸阀,结束注浆。80、如果压水期间,压力尚未升至注浆终压,则以清水到达孔口作为结束标准。然后注浆封堵钻孔,达到设计终压。八、每孔注浆结束后,注浆管路要用泥浆泵5档进行冲洗。注浆结束16小时后,拆除法兰盘和4吋闸阀,并掏洗干净。第17条 利用井下注浆泵注浆严格按照井下注浆泵操作规程执行。第七章 附 则第18条 防治水工作按季度进行考核,完成本季度防治水工程计划,不发生较大突水事故,没有造成采区或工作面被淹,保证矿井正常生产,按照工作业绩,矿对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每季度进行奖励。第19条 本细则连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一并执行,凡与上述法规有抵触处,均以原法规为准。冲击地压分析与排查制度(冲击地压矿井)1、根据煤81、矿安全规程和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结合本矿现场实际,特制定如下防治冲击地压管理制度。2、 为加强矿井冲击地压监测监控,有效地防治冲击地压的发生,准确掌握矿井建设期间矿压显现规律,适时监测矿山压力,提高巷道支护质量,保证安全生产。3、 矿长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其他副职在分管范围内负落实责任。4、 防冲队伍由领导小组直接管理,由专人负责冲击地压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全面落实矿井冲击地压综合防治的各项措施。5、 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82、职工具备必要的防冲知识和能力。6、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作为评价待采区冲击地压危险程度的重要依据。与科研院所开展矿井冲击性地压及巷道变形监测、冲击地压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预评价,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危措施。7、 严格按规定进行巷道变形量观测及记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负责观测并记录。顶板离层观测频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监测资料要定期分析并有处理记录。8、 所有监测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严禁造假。总下沉量超过40mm时必须及时汇报防冲小组并加强观测,该离层仪的观测应改为每班一次,同时做好详细记录。9、 施工单位技术员对当天汇总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发现异常83、及时上报防冲小组,并和防冲小组人员一起对监测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然后汇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主持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针对性措施,整改落实。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冲击危险性预测预报制度及冲击地压管理定期检查、验收制度(冲击地压矿井)1、 有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巷道应采用锚网支护,不具备锚网支护条件的可采用整体性结构的可缩性金属支架,严禁采用混凝土支架和金属刚性支架。2、 冲击地压危险区应避免双巷同时掘进,必要时两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8m,联络巷道应与两条平行巷道垂直,两工作面的前后错距不得小于50m。如相向掘进的巷道相距30m(机掘50m)时,必须停止一个头掘进。停掘的巷道要加固84、,继续掘进的巷道除加强支护外,冲击地压危险严重时,还必须采取解危措施。3、 在冲击危险区域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征兆及应急措施,发现异常立即撤出或躲到安全地点避灾。4、 监测及解危人员应时刻注意围岩动态变化情况,发现有冲击征兆时,必须及时通知现场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设好警戒,同时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5、 在有冲击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加强个体防护措施,并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人员的数量。6、 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一定要遵循以下程序:冲击倾向鉴定采取防范措施冲击危险预测预报实行解危措施进行效果检验。7、 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事故档案,建立冲击地压汇报制度,及时分析冲击地压发生的条件及应采取85、的对策。矿井发生冲击地压后,必须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记录发生前的征兆、发生经过、发生前后有关技术参数及破坏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8、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前必须编制专门设计,设计中对煤层开采顺序、巷道布置、工作面数量、推进方向等进行规定。9、开采冲击地压煤层要编制设计说明书。说明书中除了一般采掘工程设计的内容外,应包括地质条件、开采条件、冲击地压危险程度、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等。10、 开采有冲击地压的煤层,采掘作业规程中要有冲击地压的防治措施。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探放水管理制度1、煤矿采掘生产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2、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86、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3、各矿必须收集齐全相关水文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在采掘平面图上、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探水线及警戒线,标明排水设施及排水路线以及水灾避灾路线。4、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设计中要明确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区域,探放水孔位置、角度、个数等参数及相关图纸,分析与现有开采作业场所的关系,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要经会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严禁顶水作业。5、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探水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探放水作业必须先行进行物探超前探测,查明区内断层、陷落柱等产状、位置、含(导)水87、性。物探要有设计,并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综合物探索成果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一些不具备条件的矿井,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物探单位进行物探工作。6、钻探工程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对钻探目的、钻孔位置、参数、结构、孔口固定及耐压试验、防喷装置、取芯、封孔、水文观测、防排水措施等主要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7、日常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物探先探,钻探验证,经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开拓、掘进工作面进行钻探验证时必须保证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3个孔、在垂向上每1.5米至少布置一个探放水孔。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进行钻探验证的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50米应保证一88、个钻探验证孔。在井下进行综合探测时,物探资料未连续覆盖或两种物探成果相互矛盾时,必须按照超前探放老空水进行钻探探放水设计施工。8、受奥灰水影响或地下水源较多的矿井,矿井或其上级煤炭集团公司要建立水化学实验室,因条件不足无法建立水化学实验室的矿井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化探;新水平或新采区未取得化探成果的不得进行掘进或回采。9、在矿界、导水构造等受水害危胁区域,要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编制专门设计报矿井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公司批复后执行。10、探放水工程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如情况发生变化,要重新编制设计和措施,审批后方可重新开工。11、探水设备在进行探放水时,必须进行89、检修,以确保其完好。所有必要的设备必须准备齐全。 12、探放水施工地点要保证后路畅通,在附近要设专用电话,安装水害报警系统,设瓦斯检查点定时检查,瓦检人员在开始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检查该处的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作业,并在探放水时随时进行检查。钻机必须打好地锚、戗好点柱,钻场及周边巷道要加强支护,工作面迎头要打好立柱和挡板。13、加强井下钻探施工管理,施工中发现异常,如顶钻、塌孔、掉钻、循环液消失、岩石破碎、钻场及周边压力异常、底鼓、出水等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分析原因,情况不明不许掘进。14、钻探施工过程中的开孔、下孔口管、耐压试验、接近异常区等关键工序,防治水专业人员应现场监督90、验收和盯班。15、探放水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 16、设置防治水五条红线,触犯红线的直接责任人,干部免职,工人解除劳动合同一、未进行探放水工作进行采掘的; 二、擅自开采防、隔水煤柱的;三、不按探放水设计施工,虚报钻孔数量、进尺、注浆量等虚假行为的;四、发现水文情况异常,未及时采取措施,仍进行采掘的;五、掘进工作面超出允许掘进距离,盲目掘进的。17、探放水管理制度尚应配套制定如下制度:一、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二、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三、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四、 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五、 五、探掘分离管91、理制度六、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1、 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2、矿长是防治水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负责人。3、在开拓、掘进、回采封闭等设计编制及实施中,要有防治水机构的审查意见,以达到优先介入、优先施工的目的。4、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时必须体现防治水作业优先。5、 在各项生产工程规划项目安排上,优先安排防治水工程规划项目的审批、施工。6、 在资金紧张情况下,优先安排防治水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优先购买探放水设备、材料。7、 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防治水技术人员、探放水施工人员的需求安排。8、 在生产与防治水发生矛盾时,优先安92、排解决防治水的问题。9、 在每月初的生产作业计划中首先安排探放水计划。10、探放水队进入的工作面钻探时,其它施工队应让路,由探放水队优先作业。 11、所有采掘活动必须在已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移交的情况下进行。12、在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培训教育和各项利益分配上,优先考虑防治水工作人员13、所有采掘活动必须在已经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14、违反上述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1000 元,对相关单位处罚5005000 元。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能完成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将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从重处罚。15、为矿井防治水工作做出贡93、献的责任单位,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奖励。16、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1、探放水工作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施工造成水害事故的发生。2、各生产矿井在每个开拓、掘进、回采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地测科编制与作业规程相对应的防治水设计,由探水队制定具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措施要经会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探水队必须按探放水设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探水钻孔工程。4、探水作业完成后,探水队提前通知地测科,由地测科牵头组织、安全科、施工队、探水队(劳资科)等共同对探水工程井下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确认安全后,共同在探放水工程94、验收安全确认移交单上签字。5、验收内容:施工是否与探水设计相符,钻孔位置、个数、深度、孔径、角度、安全套管的孔口固定及耐压试验、钻场及周边巷道支护安全情况等。6、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施工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允许掘进距离。7、验收人员全部在探放水工程验收安全确认移交单上签字后,验收人员每人一份,由地测下发准掘通知单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8、验收交接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或口头交接。9、验收中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钻场及周边巷道有安全隐患的,签字不全的,施工队有权拒绝施工。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95、管理制度 1、探放水现场图牌板包括探放水管理图牌板、探放水钻孔卡片、探放水设备管理牌板等。2、探放水现场图牌板统一规范统一要求、统一制作。3、所有探放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都必须执行探放水图牌板挂牌管理。4、 探放水现场图牌板由探放队统一管理地质测量部负责监督使用,队技术员为图牌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允许掘进图牌板由施工队组根据掘进情况负责填写,队技术员为图牌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5、探放水图牌板必须悬挂在距离工作面迎头30米的范围内。6、探掘循环作业实施流程1)、探放水人员对掘进工作面前方进行超前钻探,并根据钻探结果每班填写现场探水图牌板;2)、探水人员每班填写“钻探记录报表”并报地测科进96、行分析;3、地测水科根据开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结合“钻探记录报表”的钻探情况,决定探放水孔的设计和下发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4、施工队组根据允许掘进通知单掘进,每班施工作业结束后,要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真实反映已掘距离、剩余距离、交接人员姓名、班次等内容,以指导工作面生产作业人员正常作业;按照以上探掘循环作业,保证掘进工作面在允许掘进范围内生产,确保安全。7、地测科负责对图牌板进行日常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图牌板吊挂的位置、填写项目是否齐全以及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8、考核1)、损坏或丢失探放水图牌板一次,处罚损坏人500元。2)、探放水图牌板填写不完整,每有一处,处罚相关责任97、人100元;填写错误,每有一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3)、“钻探记录报表”上报迟缓,每次处罚责任人100元;允许/停止掘进通知单下发滞后,每次处罚责任人200元。4)、探放水图牌板管理考核每月月底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对探放水图牌板管理规范的队组和管理人员予以适当的奖励。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 1、探放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实施。2、探放水孔由地测科、安全科、探水队、采掘队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收,保证每孔必验。验收时按照探放水设计和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内容:施工是否与探水设计相符,钻孔位置、个数、深度、孔径、角度、安全套管的孔口固98、定及耐压试验、钻场及周边巷道支护安全情况等。验收合格后验收人要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字同意。未按规定验收,或在验收过程中弄虚造假的,考核责任人1000元。3、对不符合设计标准的探放水孔应重新钻探,直到合格为止。4、探放水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施工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钻孔设计位置、数量、深度或角度进行调整时,探水队技术员必须与地测科联系。经地测科现场确认,确实需要调整和改变钻孔参数时,由地测科对设计参数进行变更,下发变更通知单,探水队按设计变更后的参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如果私自调整钻孔参数或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此钻孔不予验收,并对探水队负责人罚款99、500元。5、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填写现场交接班记录,并将当班详细情况向下班汇报。当班负责人必须做好每个钻孔的施工详细情况、钻孔进尺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探放水管理牌板,未完成钻孔施工记录和未填写各类牌板的,处罚当班班长200元。6、探放水钻孔施工中,如果出现抱钻、塌孔等现象,无法继续钻进,当班班长必须通知地测科,由地测科现场确认。确认后如果确实无法继续钻进的,不计入验收考核进尺,并要求重新补打,补打完毕后按要求进行验收。 7、探放水钻孔验收时,必须对其钻孔长度进行验收。验收时钻孔孔长度应不小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填写的钻孔长度。验收时如果发现没有按设计100、要求进行钻孔,且钻孔长度小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钻孔长度,考核探水队负责人罚款1000元。8、探放水钻孔验收,其钻孔倾角充许范围为1,钻孔倾角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验收。9、矿要建立探放水钻孔工程量计件制度,对钻探进尺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工作量的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发现未按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探水加重处罚。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探掘分离制度1、矿必须成立专业探放水机构、成立专门探放水队伍、制定专项防治水制度、配备专业探放水技术人员、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不得将探水队归与掘进队管理。2、探放水队归矿总工程师直接分管,掘进队归生产矿长分管;地测科具体负责探水队的技术业务管理。探放101、水与掘进队长为平级,与掘进队只是安全业务关系。3、探放水队负责探放水工程的具体施工,探放水现场图牌板由探放队统一管理地质测量部负责监督使用,队技术员为图牌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允许掘进图牌板由掘进施工队组根据掘进情况负责填写,队技术员为图牌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4、探放水队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探放水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5、探放水队要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做到“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 6、探放水队必须在探放水前,根据探放水设计,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认真学习贯彻。7、探放水施工现场安全,由探水队自己负责,要对钻场及周边巷道支护安全情况等检查确认102、,钻机必须安设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断面达到设计要求的地点。8、探放水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探放水队必须按时将当日、当班钻探进尺日报,报送地测科审查。施工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钻孔设计位置、数量、深度或角度进行调整时,探水队技术员必须与地测科联系。经地测科现场确认,确实需要调整和改变钻孔参数时,由地测科对设计参数进行变更,下发变更通知单,探水队按设计变更后的参数进行施工。9、严格执行探放水孔验收制度,探放水孔由地测科、安全科、探水队、掘进队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收,保证每孔必验。验收时按照探放水设计和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合格后验收人要签字。10103、严格执行探放水允许掘进(停掘)通知单制度。验收合格后,经地测科审查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探水目的后,经地测科长、总工程师签字后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掘进队接到允许掘进通知单后才能正式掘进。11、施工队组根据允许掘进通知单掘进,每班施工作业结束后,要填写允许掘进图牌板,真实反映已掘距离、剩余距离、交接人员姓名、班次等内容,以指导工作面生产作业人员正常作业。12、所有采掘活动必须在已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移交的情况下进行。1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1、防治水日常巡检由安监、防治水人员及其它人员,按巡查路线逐项检查各作业地点是否正常,每天一次,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2、地104、测科防治水人员每周组织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3、防治水人员每月一次对小窑井筒、 河道、地面水体、塌陷区等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4、由探水队、地测防治水人员负责,每周至少一次对井下所有挡水墙与泄水孔定期进行检查,并挂牌管理。 5、通风科要做好所有密闭墙与临时密闭墙处渗水情况的日常排查与汇报,发现异常及时向总工程师和调度室汇报。中央水泵房每天必须向调度汇报排水设备完好情况、排水量等情况,防治水人员每周至少巡查一次中央水泵房及排水沟。7、地测部、探放队负责进行探放水钻孔抽检工作。抽检不合格的钻孔,必须重新施工。8、煤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防治水隐患排查,排查矿井防治水重点工作。9、在雨季,防治水105、安检人员要不间断昼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取措施。10、防治水隐患排查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及探放水设计措施等要求进行,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情况汇总,对查出的水害隐患、登记建档,填写煤矿水害隐患排查表。根据排查出的水害隐患,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按四定原则制定整改治理方案、整改期限、整改单位、责任人等,及时上报总工程师,根据总工程师的批示,根据水害性质,编制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下发水害预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给水害防治中心、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执行,对水害进行治理。安监部、生产技术科等、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工作。11、在雨季前,安全、地测106、防治水科要完成矿井雨季“三防”实施方案;与气象单位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的联系系统;机电部门要检查矿井所有避雷器材,损坏、不合格的立即更换。12、要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相应处罚。没有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排水设备、探水设备、现场探放水标志牌板管理混乱的;没有组织职工学习探放水设计和措施的的;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现场情况有变,没有及时汇报和采用措施的;探放水作业弄虚作假的110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相应奖励。(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的,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的。1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地测科(或水害防治中心),明确责任,制定岗位责任制。矿长是防治108、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 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水计划及措施。2、由矿长组织制定防治水应急预案,并组织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的演练。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年度防治水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公司批复。3、地测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探水工等要取得“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数量要符合标准化具体要求。4、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要有年报、月报、109、临时报,对水患要及时预报并及时处理,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5、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地测科每周必须组织一次水害隐患排查,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治水安全会议,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项落实,并在安全会上对水患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奖罚。6、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及周边煤矿积水等水患情况的调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调查,要把调查情况及时登记上账,准确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调查完毕后,要进行综合分析,如有水患要及时发出预报。7、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110、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8、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严禁有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9、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各采区、采、掘工作面要配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管路、水泵要紧跟工作面。10、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111、。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并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11、矿要保证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矿长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1、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质量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对防治水工作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 特制定本制度。 2、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地测科(或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3、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全矿相关单位和职工,奖罚按防治水绩效考核单当月对线。 4、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112、奖励。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5000-5万元。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奖励5000-10万元。3)、凡重大工程,如大型贯通工程、探放水工程达到精度和要求,应受到奖励5000-1万元。4)、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准确无误的资料,避免了安全事故,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应给予奖励5000-1万元。5)、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队组奖励5000-5万元。6113、)、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奖励1-10万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1)、凡因地测资料收集不及时,地测原始等记录不规范,上台账不及时,图纸有错误等;给予批评、罚个人500-1000元。2)、凡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措施的等;罚单位5000-1万元元,个人罚款500-1000元。3)、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对现场出现114、突水征兆,不及时汇报,并违章继续蛮干的,等造成防治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造成透水事故、瓦斯大量涌出、造成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节,给予单位及个人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罚款1-50万元。4)凡造成人身事故的,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追查。5)、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进行开除处分。9、安检部门负责安全奖罚的考核工作,劳资科负责奖金的审批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重大水害井下停产撤人制度 一、矿井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立即停工、停产撤人: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115、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调度指挥中心发出立即停产、撤人指令。2、老空区发现有异常突水时,现场负责人立即报告调度指挥中心,并停产、撤人。3、相邻矿井发现水害事故,并危及本矿时,调度指挥中心发出立即停产、撤人指令。4、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施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现场负责人立即报告调度指挥中心,并停产、撤人。二、撤人程序及注意事项1、矿井重大水患停产撤人措施的执行,必须以矿井调度室为指挥中心,严禁多头指挥。矿长是具体指挥人,116、井下停产、撤人的指令由指挥人发出。2、接到重大水害汇报,调度室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和矿长,并迅速通知安全、技术等相关单位到调度室集中,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启动所有通讯设施,通知受水害威胁区域人员停止生产,撤到安全地带或升井,矿长负责全面指挥,及时组织调度室主任、技术科长、通风科长、调度主任、机电科长、安检科长、医护人员召开会议研究紧急救援部署。3、井下人员撤退由跟班矿长,科长、队长进行全面指挥协调,并听从调度指挥,按既定撤退路线,按次序进行有序撤离。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117、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木料伤人。撤退过程中,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应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人员撤退到竖井,需从梯子间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进入独头巷道。4、各工作面瓦斯员及时检查各点、各巷道的瓦斯浓度,并配合 各班长组织人员撤退,同时切断水患地区电源。5、撤退路线:沿水灾避灾路线撤出,即各顺槽、作业面、硐室-运输巷 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6、机电科118、负责切断井下一切电器设备的供电电源,并迅速安排排水人员组织排水设备进行排水。 7、通风科负责主井筒、回风井口、材料井口悬挂“严禁人员入内” 的警告标志,并保证井下通风。8、井下人员如未撤出井外,在井下待命时,应由跟班矿长、科长、安全员具体指挥听从值班矿长调度指挥,跟班矿长必须调查清水害区域 人员撤离情况,详细汇报调度室,尽最大努力及时救助遇险人员。井下被困人员应积极组织自救互救。9、因水害停电、停风及恢复通风、送电排放瓦斯和排水的所有工作程序必须电话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由调度总指挥统一指挥。 10、值班调度必须将受水害区域各环节、人员、涉及数据、出现情况等全部记录清楚,不准漏记。11、各科、队负责人、值班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赶赴调度室严格按业务分工,尽职尽责履行各自的职责。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