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全套矿井地测工作防治水管理制度8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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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755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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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全套矿井地测工作、防治水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一、工作联系制度3二、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6三、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管理制度7四、图纸资料保管和使用制度8五、测量仪器使用保管制度9六、矿井及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10七、采掘计划编制审批制度10八、贯通工程测量制度11九、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12十、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13十一、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4十二、资源管理制度15十三、“三率”管理制度19十四、图纸交换制度20十五、储量管理制度21十六、顶板管理2、制度22十七、煤炭质量管理制度36第二章 防治水管理一、防治水岗位责任制38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45三、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7四、水害预测预报制度49五、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50六、防治水相关规程审批制度55七、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56八、地质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57九、考核奖励制度58十、资料定期分析、保管、使用制度60十一、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校验、发放 及报废制度61十二、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62十三、防治水工作日常巡检考核制度63十四、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64十五、探放水质量检测验收制度66十六、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67十七、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3、度68十八、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70十九、专业探放水制度71二十、探掘分离管理制度73二十一、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74二十二、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75二十三、矿井水害停产撤人制度77二十四、“雨季三防”管理制度77二十五、地质防治水专业定期会议制度81第一章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一、工作联系制度1、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通过部门联系。2、设计部门需要地测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出面联系,提交委托书。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科。地测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采区设计所需地测资料4、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测科。地测科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回采工作面所需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掘进各类巷道所需地测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科。地测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零星小型设计所需地测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科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商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科有足够的测算时间。3、与掘进单位的业务联系地测科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组织的地质依据,生产技术部门必须提供施工设计,作地质治疗编制依据。新开工、开拓准备等主要巷道的工程设计,至少要在开工前三天将设计图纸交付地测5、科,以便核对和闭合验算,一般次要巷道最晚要在开工前24小时通知地测科,以便准备资料,按要求标定放线。放线后除在现场标出中腰线点外,应在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以便组织施工。如需变动原设计时,必须由原设计部门用书面通知地测科或在原设计上加注修改说明,并进行签字盖章。变更较大时,必须附变更后批准的图纸资料及文字说明。没有设计图纸而用口头通知或现场指挥开口和变更设计时,地测科有权拒绝接受。掘砌巷道的开工、停工、复工,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科,以便及时验收或检查中腰线完好情况。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超前钻进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如预计占用时间较长时,地测科应提前与施工单位联系好6、,妥善安排时间。各主要巷道的曲线施工,地测科应提前两天绘出大比例出曲线施工放线图交付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标定各种工程的几何关系进行放线,当发现施工不符合要求或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时,应及时向设计部门有关人员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中腰线点距工作面不得小于4米,每组中线点不得少于5根,中线点之间不得小于2米。腰线点可成组标定,也可连续标定。中腰线点距工作面最远一般不应超过30米。放线后如对所放中腰线有疑问,施工单位应迅速向地测科和设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证处理。各施工单位及辅助人员,都必须慎重保护各种测量标志,(中腰线点、导线点、水准点)和激光指向仪,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不准擅自调动激光指7、向仪。如因压力大造成点位或激光指向仪位移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地测科,以便及时更正。切不可勉强使用。更不准在井下拆修激光指向仪。以防造成返工浪费或重大损失。贯通工程,两工作面岩巷相距15-20米煤巷相距20-30米,机掘巷道相距50米时,地测科必须事先向有关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做出明显标记,以便有关单位采取安全措施。测量人员标定中腰线时,发现施工误差超限,测量人员不得在超限棚梁上挂线,请施工单位在顶板打眼设线。如不能打眼或不给打眼。中腰线则退到合格位置标设。通知施工单位返工超限工程如不返工,造成中腰线超远和更大偏差,由施工单位负责。当巷道掘进前方需留设交岔点、拐弯、变坡、留口、终止或扩8、大、缩小断面等变化时,测量人员要在距离变化位置10-20米时做出标记,并通知施工单位严格掌握准确位置。巷道掘进在危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等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巷道进尺每旬验收,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地测科进行,并以地测科测量数字为准。未经地测科放线,施工单位自行开口的巷道进尺地测科不予验收。各施工单位应尽量避免在测点附近开设道岔、掘小洞,或安装绞车、局扇。应尽力保护测点不被移动。4、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地测科须向回采单位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回采工作的进度每旬验收一次,由回采单位配合地测科进行测量,并以地测科数字为准。对回采工作面的9、各种回采记号、停采线,由地测科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发现实际采高、浮煤厚度不符合规定时地测科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工作面搬家或因其他原因停采,主管部门应提前通知地测科,以便及时验收进尺。5、与其他单位的业务联系做好技术文件的上传下达,确保技术文件的贯彻实施。要定期汇总生产和上级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及时掌握掘进进尺和回采产量,与技术科紧密配合,做好矿井生产的技术工作。要定期召开各部门技术碰头会,对在技术方面出现的不合理的标准进行修改,以便制定出合理的技术标准。对本矿出现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要及时上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要经常与上级部门保持10、联系,以便掌握更新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二、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1、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针,了解并掌握生产情况,依据矿井生产布置,有计划地进行工作。2、整理各种地质资料,分析、研究矿井范围内地质构造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3、认真做好原始记录、整理和编录工作,各种井巷剖面图及其它地质图件的编制均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要求进行。4、及时修改日常生产用图,提高资料的可靠性,及时为生产设计提供所需资料,努力提高预报的准确性、可靠性,随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种地质问题。5、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规定和设计及有关部门的时间要求为生产提供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采区地质报告及其它地质资料,编制生产补充11、勘探报告。6、妥善保管并定期修改规程规定的各种资料及必备图件。7、定期进行资料综合分析,做好工作面、采区完工后的总结工作。8、掌握矿井范围内及周围小煤窑分布情况及与本矿开采的关系,发现有与本矿贯通或其它危及矿井安全生产的情况时,立即向矿调度室和矿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9、积极引进新技术,增强探测手段,提高地质工作质量,为矿井生产服务好。10、因地质及水文地质因素需要修改设计,巷道报废时,地质主管人员必须提出准备的资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提供生产设计部门使用。地质观测点的原始记录,地质原图,以及各种地质报告说明书,综合成果图,必须移交资料室妥善保存。三、矿井水文地12、质工作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开展工作。2、负责矿井范围内地面水文调查工作及矿井涌水观测,并对所收集调查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每月底做出月报表。3、参与矿井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和雨季“三防”措施计划的编制,并指导、监督执行,严防重大水患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4、查明井下、井上生产、生活、工业供水及开采影响农村用水情况,为增加和解决矿区、农村供水源提供资料。5、采掘工作面开掘前,地测科要提供水文地质资料,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并要注意观测开采工作面实际涌水量情况,掌握开采中涌水变化关系,做好开采预报工作,6、依据规程建立健全各种水文台账,编制各种水文地质图纸。7、对图纸资料进行13、档案化管理。四、图纸资料保管和使用制度1、随着井巷工程的进行,随时收集揭示出来的地质现象和水文情况,及时填图进行对比分析。2、正常情况下,每个季度对井巷工程所见地质构造进行一次分析,特殊情况随时分析、推新,保障生产正常进行。3、每年年终,对资料统一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根据构造变化修改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各种相应图件资料。4、所有贯通工程,贯通后及时进行闭合导线测量,评定导线精度,不能形成闭合的导线要用复测支导线评定导线精度。5、各种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季度填绘一次,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全面修正,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6、在科内保管使用的常用地测资料档案要分门别类,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保管和14、使用制度,有索引、有目录、帐卡物相符。应归档案室保管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7、本矿有关单位借阅资料要有借条,外单位借阅资料必须通过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借阅。建立手续,按时归还。8、所有向外提供的一切地测资料、报表等,报出前必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审查,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交或报出。9、由测量人员提供的成果资料及绘制的各种图纸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测绘成果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及时向技术科提供和使用,以便发挥成果资料在生产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0、对所有测绘成果进行科学管理,运用科学手段及时、准确、安全、方便地提供使用。11、对所有成果进行档案管理,严格保密措施,各种图纸不准私自外借,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的15、保管,并进行登记选册,加强对图纸资料的管理。五、测量仪器使用保管制度1、对所有仪器、设备、专用工具均须专人保管,建账登记,帐物相符。2、台账应详细登记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技术性能及完好状态。3、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各部螺丝旋动要轻,不得用力过猛,以免损坏部件。4、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应擦拭的部件要擦拭干净,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5、仪器设备用万后及时交回,接收时保管人员要细心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追查处理。6、对所有测绘仪器及绘图设备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谁使用谁保养,谁负责管理。7、使用仪器要小心,不准使用运输矿车运送仪器,必须做到仪器不离人,机走人相随。使用仪器时不得碰、撞16、仪器,以免损坏仪器。8、要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维修,定期对仪器除尘、加强对仪器的保养工作。9、仪器设备要定期按规定到检测部门进行检查校正,保持仪器设备的良好状态,保证正常使用。10、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检验,保证仪器有足够的测量精度,确保能正常使用。11、仪器使用后必须随时将仪器装入箱内,并上好扣,锁好锁。12、所有仪器设备工具,只限本科工作人员在本矿范围内执行工作任务使用,任何个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出矿外做与本矿无关的工作。13、特殊情况外单位需要借用本科内仪器设备和工具,必须有经科长同意,矿总工程师批准,办理借用手续方可,重要仪器设备需派专人跟随前往。六、矿井及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1、地测科17、要随时对地质灾害进行预测,并以书面形式向生产部门进行预报。2、地测科必须以矿井地质条件和生产条件为依据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后交矿长组织实施。3、预测的矿井、地质灾害要做到及时准确,不得盲目预测,更不准无掘进行预报,影响安全生产。4、对矿井、地质灾害预测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向生产单位发出预报。5、要掌握和了解各种灾害地点,灾害性质以及灾害涉及面积,以便制定灾害预防措施和撤退路线。6、成立防灾、抗灾领导组,为灾害突发抢险做好准备。7、定期进行灾害演习,以便使受灾地区工作人员安全、快捷地撤出灾害发生地点。七、采掘计划编制审批制度1、采掘计划由地测科、技术科、安全科、计18、划部门共同制定,最后由地测科收集整理编制成册,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土局进行审批,采掘计划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2、采掘计划在编制过程中必须以科学技术为依据,不断提出新方案、新思路、以本矿实际利益出发,按照规程规定和技术政策对采掘计划进行合理安排。3、采掘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随时进行修改得到更经济更科学的开采计划。八、贯通工程测量制度1、巷道贯通测量工程由地测科全面负责,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进行测量。2、巷道贯通前必须进行贯通测量设计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3、测量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布设导线类型和设计精度进行测量,测量记录应使用标准手簿进行记录。4、测量时,各工作人员19、必须分工明确,密切配合,记录者必须对司仪者报出的数据进行复读,记录者应对每站测角中误差进行计算,如该站超限时,必须进行重测。5、距离丈量,尽可能丈量水平连长,每尺读数应读两次。6、高程控制测量在斜巷内采用三角形高程测量,水平巷道采用水准高程测量。7、在标定贯通中线时,必须采用正、倒镜分别进行标定,然后取平均值,做为贯通巷道中线。8、每项贯通工程,两工作面岩巷相距1520米,煤巷2030米,机掘巷道相距50米时,由地测科向掘进队下达“贯通通知书”由一个掘进头进行单向掘进。9、每项贯通工程结束后,都必须对贯通巷道进行实际偏差测定,并写出贯通测量总结,对该项测量工作进行评价。10、贯通测量成果整理后20、,应及时装订成册,存入档案进行备查。九、矿井测量工作管理制度1、所有测量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定执行。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必须重做或补做。2、年初应按季度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末写出工作总结,上报矿领导。3、凡是重大测量工程,如地面控制网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岩移观测工程、建筑物和水体等的保安煤柱设计等,均须编制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完工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并组织有关人员鉴定验收。4、井巷工程标定开口位置和中腰线,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准确、及时。5、向外提供的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提交或报出。6、测量人员对自己负责完21、成的资料和成果必须按规定核对整理后归档保存。7、非地测工作人员如需查阅地测资料、图纸,必须持本部门负责人和总工程师批准的证明,否则拒绝查阅。8、使用交换图的个人和单位,应严格执行北峙峪煤矿交换图管理制度。9、认真保管图纸资料,测量资料不准外借。图纸的复制,晒印、发放,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严格控制份数,认真填表登记,发放要落实到人头,不得乱发。10、地测绘图所需仪器、设备、资料和费用,应按有关规定预先做出年度计划。11、按规定每月进行一次煤堆存煤测量,上报有关领导。12、每旬按时进行采掘进度验收,准确及时地填报验收报表。13、每月5日前应把各种交换图填好上报。14、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22、项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十、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1、开拓延伸工程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条件分类,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矿和上级煤管局审批后方能生效。2、采区地质报告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矿、上级局有关部门审批。3、各种采掘地质说明书必须经矿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和矿总工程师审批才能使用。4、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必须按规程规定的有关部门批准。5、各种村庄、河流、铁路等保安煤柱必须经矿生产部门、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使用。6、凡是重大测量工程,如地面控制网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岩移观测工程等,均须编制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工程完工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7、每月的储量平衡表,“三量”23、报表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上报。8、各种交换图,每年年初绘制完成后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召集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认真地审查修改后方可晒制填报。9、各种地测资料,必须在认真校对、验算审查签字后方可使用。10、地测资料必须由地测人员编制整理成册,并填写审批卡按程序进行审批。11、填写好的审批卡,经地测科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上报总工程师审定。12、经审查后的地测资料、报告要进行编号登记注册入档,便于查找。13、重要地测资料及报告还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14、未经审批的地测资料,不准交生产部门使用。十一、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所有地测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和细则执行。不符合要24、求必须返工。2、严格坚持复测、复算、验算、审核制度。3、能形成闭合的导线,均进行闭合测量,以衡量导线测量精度。4、所有贯通巷道贯通后,都要检查贯通偏差值,衡量精度。5、巷道掘完和工作面采完后,须进行总结,对照地质说明书和地质、水文预报。检查预报准确率,或钻探、探测精度。6、中腰线发生偏差,要及时找出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7、凡发生较大质量事故,以致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和影响生产正常进行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不得拖延。8、对事故必须组织有关领导、技术人员进行严肃认真的追查、分析,并详细记录追查情况。9、追查事故要坚持“四查”(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和25、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10、事故追查分析清楚后,写出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呈报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审查指示。十二、资源管理制度(一)矿井储量管理制度1、遵照资源法、煤炭法、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和储量管理规程,合理开采,减少损失,提高资源回收率。2、储量必须按分类、分级别,分水平进行计算统计。3、加强生产补钻,保证矿井生产储量的可靠程度达到煤炭工作技术政策规定的要求。4、矿长、总工程师对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开采、保证矿井各类损失率达到计划要求负直接责任。设计、生产技术部门对设计的先进性、保证合理开采负技术责26、任。5、储量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储量转入、转出、注销、报损和地质、水文地质损失等有关规定。6、储量管理人员必须深入实际,熟知设计、生产开采动态和储量损失情况。对不合理设计,不合理生产作业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行业务监督。7、储量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储量规定图纸、计算台账齐全,符合规定要求。8、定期编制上报储量、损失量、储量动态、三量及回收率报表。9、采掘工程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不允许私自改动。尽量做到不留顶煤、底煤、不丢浮煤。10、采煤队要严格控制采高,发现偏差及时调整。11、调度室每旬对各回采工作面的采高和浮煤丢失厚度进行1-2次实测,发现不符合规定,及时通知该责任单位进行调整,否则,在月末结算产量27、时,除将损失和超采数量从当月中扣除外还要追究责任。12、储量管理员必须以台账形式对储量进行管理。13、必须建立好两种图纸、两种台账、即“储量计算图”、“损失量计算图”、以及“储量计算台账”、“损失量计算台账”。14、必须按要求格式把各类数据反映进储量台账表中。15、随时掌握储量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准故意隐瞒不报。16、严格按照储量计算指标进行分块段、分水平计算储量和各种损失。17、台账的数字必须反映清楚,不准涂改勾划,应做到数字清晰。台账和图纸要吻合,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必须做到定期汇总、上报。(二)资源回收管理制度1、为合理开发和保护煤炭资源,制止吃肥丢瘦,乱挖滥采等严重浪费资源28、行为发生,加强煤炭回收管理,努力提高煤炭回收率,较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必须加强地质工作,进一步查清地质、水文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为保证水平采区、工作面接替和合理布局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3、积极引进提高煤炭回收率的有效经验和办法,努力减少设计损失,对已批准的储量范围内个别煤层及边缘块段,如设计规定不予开采的必须提出充分理由,其含量在设计中独立出来,并按照规定,参与全矿井和采区的设计损失率计算。4、采区回采率必须列入经营承包范围和年度计划的主要考核指标,并作为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考核条件。5、技术科负责完成矿年度下达的回采率指标和提高回采率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设计部门保证从设计参数上达到技29、术政策要求;地测科具体负责回采率的验算和监督管理工作;计划部门具体负责回采率年度计划指标的下达和检查工作。6、坚持正规开采,积极推广应用提高煤炭回采率的新技术,新工艺,合理布局,正规开采。7、采区回采率必须与经济指标挂钩,完不成当年矿下达的回采指标的扣发技术科全年奖金的5。8、采区回采率是否完成指标,应从地测科提供的报表数据为准,对有意虚报采区回采率的单位或个人,按为完成回采率指标进行处理。(三)储量变动及损失管理制度1、储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改动,储量变动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召集技术科、地测科、计划、安检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报上级国土部门审批。2、申请转出、30、转入、注销、报损必须实事求是,并有足够的工程证实,凡应一次处理的,不准化整为零,进行分次处理。3、由于违反开采程序、乱采乱掘等原因,破坏或无充分理由丢弃不能再采的煤层块段,一律按不合理损失处理不能报损。4、必须随时掌握矿井、采区、工作面的损失情况,并对损失率及损失动态,损失比重及造成损失的原因,定期进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减少损失。5、对经上级批准后的储量损失,应在地测原图上注明批准文号、日期、储量核减的范围及数字,并将批准文件的原始资料一并妥善保存,在矿井报废时上交主管部门。6、储量管理人员,必须经常进行工作面调查,并填绘储量损失图,应对采出量和损失量进行全面核验,重新计算验证,并报31、上级国土部门批准。7、生产矿井储量动态表、生产矿井储量损失量表和储量基础表由矿地测科填报,报表必须于每年二月十五日前报出。8、报表编制后,必须经制表人复算,制表人盖章后方可报出。9、报表必须以生产井口为单元填写,按井口进行汇总。10、表中各栏各项必须填全,一般不得空格如有上述情况,须说明情况,有检验条件的必须吻合,报表的文字说明要简练,字迹要工整清楚。11、报表中储量增减及转出、转入、注销、报损均需经正式批准后方可填入。12、报表各栏数字要求保留一位小数。(四)“三量”管理制度1、“三量”的管理工作由地测科提供设计,资料及图纸并由技术科负责具体实施。2、及时了解“三量”的准备状态,并及时反映采32、掘工程的进度和资源准备的合理性。3、贯彻“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方针,保证采、掘关系平衡,并做好三个煤量的合理配置。4、按照统一的原则对“三量”进行圈定和计算,及时反映三个煤量的合理程度。5、在一定时期内,使掘进工程构成的煤量达到生产接替的资源准备最佳状态,平衡好采掘接替关系指标。6、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工作协调状况,技术科每月按采区、水平的施工进度,工程准备及回采进度,以“三量”可采期来核定、审查采、掘接替关系,确保工作面均衡生产。7、工作面提前十天准备,采区提前准备时间为一个月,水平提前准备时间为一年。8、技术科经常平衡采、掘关系,定期进行“三量”计算,保证采、掘接替正常。9、地测科要按一定33、的格式和程序逐级填报三个煤量报表,并有相关的图件和文字说明。10、“三量”的准备要有适应的生产计划安排,符合开采程序。针对采掘现状,研究矿井生产,开拓延深,采区设计,地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十三、“三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矿产储量的严格管理,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特制定“三率”管理制度。1、必须建立好两种图纸、两种台账、即“储量计算图”“损失量计算图”、以及“储量计算台账”“损失量计算台账”。2、储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改动,储量变动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召集技术科、地测科、计划、安检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3、申请转出、转入、注销、报34、销必须实事求是,并有足够的工程证实,凡应一次处理的,不准化整为零,进行分次处理。4、由于违反开采程序,乱采乱掘等原因,破坏或无充分理由丢弃不能再采的煤层块段,一律按不合理损失处理不能报损。5、必须随时掌握矿井、采区、工作面的损失情况,并对损失率及损失动态,损失比重及造成损失的原因,定期进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采区措施,减少损失。6、对经上级批准后的储量损失,应在地测原图上注明批准文号、日期、储量核减的范围及数字,并将批准文件的原始资料一并妥善保存,在矿井报废时上交主管部门。7、储量管理人员,必须经常进行工作面调查,并填绘储量损失图,应对采出量和损失量进行全面核验,重新计算验证。8、生产矿井储量动35、态表、生产矿井储量损失量表和储量基础表由矿地测科填报,报表编制后,必须经制表人复算,制表人盖章。9、表中各栏必须填全,一般不得空格如有上述情况,须说明情况,有检验条件的必须吻合,报表的文字说明要简练,字迹要工整清楚。10、报表中储量增减及转出、转入、注销、报损均需经证实批准后方可填入。11、报表各栏数字要求保留一位小数。1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时与国土部门进行“三率”考核,认真填报考核表。十四、图纸交换制度图纸是煤矿指挥生产的重要工具之一,没有图纸就会造成生产混乱,就会出现胡挖乱采现象。为了及时了解坑下实际开采情况,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特制定图纸交换制度。1、固定专人负责36、此项工作,以图纸指挥生产。既要懂业务,又要懂技术,此项任务由地测小组负责。2、地测小组要对坑下各班组所采掘的巷道,实际尺寸和方向,如实填绘到本矿图上,以备交换和指挥生产。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每月要与国土所交换一次图纸。4、对不按采掘计划作业,越块越界开采,不及时填绘各种图纸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情节上报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十五、储量管理制度1、遵照资源法、煤炭法、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和储量管理规定,合理开采,减少损失,提高资源回收率。2、储量必须按分类、分级别、分水平进行计算统计。3、加强生产补钻,保证矿井生产储量的可靠程度达到煤炭工作技术政策规定的要求。4、矿长、总工程37、师对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开采、保证矿井各类损失率达到计划要求负直接责任。设计、生产技术部门对设计的先进性、保证合理开采负技术责任。5、储量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储量转入、转出、注销、报损和地质、水文地质损失等有关规定。6、储量管理人员必须深入实际,熟知设计、生产、开采动态和储量损失情况。对不合理设计、不合理生产作业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行业务监督。7、储量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储量规定图纸、计算台账齐全,符合规定要求。8、按期编制上班储量、损失量、储量动态、“三量”及回收率报表。9、采掘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不允许私自改动。尽量做到不留顶煤、底煤、不丢浮煤。10、采煤队要严格控制采高,发现偏差及时调整38、。11、调度室每旬对各回采工作面的采高和浮煤丢失厚度进行12次实测,发现不符合规定,及时通知该单位进行调整,否则,在月末结算产量时,除将损失和超采数量从当月中扣除外还要追究责任。12、储量管理员必须以台账形式对储量进行管理。13、必须建立好两种图纸、两种台账、及“储量计算图”“损失量计算图”、以及“储量计算台账”损失量计算台账。14、必须按要求格式把各类数据反映进储量台账表中。15、随时掌握储量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准有意隐瞒不报。16、严格按照储量计算指标进行分块段分水平计算储量和各种损失。17、台账的数字必须反映清楚,不准涂改勾划,应做到数字清晰。台账和图纸要吻合,随时发现问题要39、及时解决,必须做到定期汇总,定期上报。十六、顶板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顶板管理机制,强化顶板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我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成立如下顶板管理专业小组:一、顶板管理专业小组: 组 长:申玉明(矿长)副组长:梁 正(总工) 张 萍(生产矿长)成 员:申根平 申志强 秦有保 王建明 王正河 宋满则 李庆义 宋宪宗 宋建忠 王安平 原旭兵 柴正周 孟保平 原二保 秦红芳 李俊明 陈利生 原文兵 秦国胜 武银山二、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调度中心,由矿长兼任办公室40、主任,负责顶板管理的日常工作。2、顶板管理职责划分(1)领导组组长是本矿顶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的顶板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健全本矿顶板管理的机构,制定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备顶板管理工作人员,落实顶板管理所需材料、资金。(2)副组长总工程师对本矿的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及组织推广和应用顶板管理新技术。(3)副组长生产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对本矿的顶板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监督落实采掘作业规程以及顶板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4)各成员为本单位顶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顶板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检查。顶板的日常管理、观察、检查。(5)按“41、轻重缓急”的原则组织井下工程。(6)根据季度、年度各专业组所属队组的顶板管理情况,进行评优、奖励和处罚。(7)领导组要严把设计关口。坚持采面和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端头维护、超前维护的原则,并满足工作面过断层、空巷等特殊构造的要求。a.工作面布置必须避开对顶板管理、维护有较大影响的地质构造。b.巷道断面、设备、管(线)路等布置要有利于两巷端头维护和超前维护。3、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体系(1)公司分管副矿长、科队长是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健全本单位顶板管理的机构,制定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备顶板管理工作人员,落实顶板管理所需材料、资金。(242、)矿总工程师、技术科长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a.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b.负责组织推广和应用顶板管理新技术(3)分管采、掘生产的副职是本单位顶板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a.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b.负责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4)安全科对监管范围顶板管理工作负监察责任。4、建立、健全顶板管理相关工作制度(1)公司顶板管理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2)公司要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工作计划、顶板管理专项资金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顶板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a.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试验费;b.购置、更新顶板动态监测、矿压观测仪器和43、仪表,进行矿压观测;c.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3)每半年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专项会议。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分析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顶板管理改进意见,并对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的推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矿井每季,科(队)每月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顶板管理工作,检查分析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资金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对顶板管理工作进行讲评,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严格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1)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符合本工作面实际的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作业。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不得传44、阅批示。(2)矿总工程师每月要对所辖专业的规程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复审。(3)如遇情况变化时,要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贯彻执行。(4)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下列顶板管理内容、资料:支护设计;工作面(包括上下端头、超前支护) 支护形式、规格;根据矿压观测资料进行的支护密度计算;支护质量动态监测的具体说明;工作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软底板、分层开采人工假顶、过空巷或地质构造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等情况的顶板管理措施。(5)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下列顶板管理内容 : 巷道永久支护和临时支护的形式、规格、尺寸;处理冒顶事故45、以及巷道开口、贯通、开帮、挑顶、巷修、过地质构造带等情况的顶板管理措施。(6)巷修和通风设施的施工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支护形式、先支后撤顺序和处理局部漏顶、片帮事故的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6、积极完善和革新采掘工作面支护工艺(1)改革采煤方法和采煤工艺,推广使用先进的大功率电牵引智能化采煤机等采煤设备。(2)在有条件的煤层,优先推广使用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3)加强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不断完善、提高支护手段和支护形式,进一步提高顶板支护质量监测工作水平。综采工作面实行矿压在线监测,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锚杆、锚喷等支护形式时,必须设置综合测站,对顶板离层、46、顶底板移近量进行实时检测,随时掌握巷道表面和深部位移、顶板离层、锚索锚杆受力状况,实现顶板管理科学化。综合测站的设置和观测频次要根据实际确定,并在作业规程中予以明确。7、严禁空顶作业。8、严格执行煤矿采煤、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有关规定。(1)坚持公司每季度检查、矿井每旬检、每月验制度。(2)坚持开展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及规程落实的班评估工作。(3)班评估执行检查验收人员现场填写验收单,根据检查情况计算得分、定级制度。(4)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落实整改。9、认真执行支架(支柱)定期检修和使用单位验收管理制度,严格检修、验收标准。(1)入井的支架(柱),入井前必须经生产、机47、电、供应部门的有关人员根据验收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支架(柱)不得入井。(2)支架(柱)检修单位,必须根据检修标准进行检修,确保检修质量。(3)公司的生产技术、安全、机电、供应等职能部室,要根据支架(支柱)使用情况,对检修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10、严格采煤工作面的支护管理,保证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1)综采工作面支架选型合理,顶梁接顶严实,无死架和不接顶架。综采工作面的液压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支架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的交错。液压支架与顶板平行支设,最大仰俯角7,液压泵站压力不低于30MPa,液压支架的初撑力不48、低于规定值的80%。(2)单体支柱支设要牢固,不准打在浮矸、浮煤上。支柱的排距、柱距、迎山角要符合规程要求。地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铁鞋,钻底不大于100mm。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金属顶梁和单体液压支柱,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后的支柱必须经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回采工作面必须配备观测仪器、仪表,坚持顶板动态观测,开展矿压观测预测预报工作。(4)木垛、丛柱、戗柱、戗棚、密集支柱、“四对八梁”等特殊支护,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严格按要求支设,确保质量。(5)液压支架(滑移支架)、单体液压支柱支撑范围内必须与采高相符,49、不得超高使用。工作面出现倒架、歪架、死架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予以及时处理。(6)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7)回采工作面因故停产前,必须将液压支架移至最小控顶距,并采取有效的防止支架自降措施。端面距超规定时,要支设贴帮柱。工作面停产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时,应及时汇报、处理。11、回采工作面顶板事故多发地点的技术管理(1)两巷超前支护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应超前20m进行加强支护。超前支柱必须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或超前液压支架(推广使用自移液压支架),所有支柱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a.两巷超前支护所用单50、体支柱必须进行监测,初撑力要达到规程规定要求,否则,要进行二次注液。b.回采工作面两巷超前的支护形式、支护强度、排距、柱距、迎山角以及工作面的防片帮措施等,均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c.沿空留巷的巷道要及时维护。明确采后巷道维护责任,确保采后巷道的维护质量。d.工作面上、下顺槽超前支护,必须完整无缺,两巷的高度、宽度以及支护质量符合规定要求。(2)工作面上、下端头支护工作面上下端头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没有使用端头支架的,要严格按规定要求使用“四对八梁”进行支护。12、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和采面收尾期间的顶板管理。(1)初次放顶时的顶板管理:a.矿由生产副矿长、生产科队、安全科和有关科(区51、)队干部组成初次放顶管理小组。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前要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初次放顶期间,每班都要有初次放顶管理小组成员跟班指挥,监督初次放顶措施的执行落实,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以防重大冒顶事故发生。b.顶板坚硬的工作面初次放顶有困难时,要采用人工强制放顶。采用人工强制放顶时,其炮眼布置、数量、深度、角度、间距、装药量等参数要在作业规程或初放技术措施中予以明确规定,并必须经矿长、总工师签字批准后实施。c.工作面初次放顶工作,只有经初放管理小组确认,回采工作面的顶板确实放下时,初次放顶工作方可结束。(2)周期来压时的顶板管理a.及时掌握周期来压规律,严格周期来压时的支护设计和现场管52、理。按规程规定严把基本柱、特殊支护的支设质量,并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回柱放顶。b.工作面采空区最大悬顶面积、控制措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明确规定。c.收尾时的顶板管理采面收尾的安全回撤措施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回撤完毕后,要及时对该工作面进行封闭。综采工作面收尾必须有专门的收尾及拆除措施。并按措施进行顶板管理和维护。积极推广使用锚网等支护形式,为撤架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工作面收尾切割眼的支护管理。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配合锚索、金属网等进行联合支护,切割眼两帮必须打点柱进行顶板支护。13、采面过陷落柱、采空区时的顶板管理(1)陷落柱直径大于工作面长度的1/3 时,原则上采取绕、甩的方法,不得强53、过、硬过。(2)硬过陷落柱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组织措施和分装分运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采面过构造放炮时,必须事先采取防护措施,以防崩坏支架(柱)、阀组、管线等。(4)工作面过陷落柱遇顶板破碎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冒顶事故发生。(5)过陷落柱开挖岩帮时,要严格掌握开挖方向和倾角,岩石面和煤壁要保持一致,不准过多的挑顶拉底。(6)采面过采空区时,根据采空区实际情况,要优先对采空区进行注浆,使顶板接实后,方可回采,并制定过采空安全技术措施。14、优化设计,合理选择巷道位置、巷道几何尺寸和巷道支护方式(1)巷道设计时,要根据巷道用途、服务年限以及巷道及周围地质情况等,合理确定54、巷道位置,尽量选择岩性较好、煤层围岩稳定的位置开凿巷道。(2)正确选择巷道断面形状。顶板压力大、服务年限长的巷道断面,应优先采用半圆拱型。15、严格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管理(1)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架设棚子时,要按规程规定顺序逐架支设,工程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米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石处理掉。(2)锚杆、锚喷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设计中加以明确。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55、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它措施。(3)采用钻爆法掘进的岩石巷道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光面爆破必须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的爆破方式。(4)掘进巷道使用锚杆支护应满足以下要求:a.根据施工巷道的围岩分类确定锚杆型号、规格及技术性能参数。b.锚杆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间排距、安装方式、使用机具以及施工工艺要求,挂网所采用金属网的规格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措施或作业规程予以明确规定。c.锚杆的施工工艺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结束后,由当班验收员使用力矩扳手检验所打锚杆的初锚力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锚杆支护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锚固力测试,但在井下做锚固力56、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d.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时,必须将孔壁冲洗干净。e.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f.发现地质条件变化、顶板挂汗、淋水渗水、破碎、局部出现离层等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a)加密或加长锚杆;(b)在地质构造带,采取锚杆、套棚等联合支护;(c)加钢带(推广使用M5或M8锰钢钢带)和锚索;(d)挂网联合支护;(e)改用其他支护形式g.锚杆的拉拔试验要有专门措施。必须在顶板完整或有临时支护的地点进行,以防因锚杆杆体断裂、失效、落石、落机等伤人事故发生。(5)锚喷巷道的顶板管理a.锚喷巷道喷射混凝土前,要检查帮、顶,撬掉浮石,并用水冲洗受喷面。喷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57、骨料、外加剂的质量及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外加剂掺入量必须符合规程和设计要求。喷层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喷后2h4 h要洒水养护。锚喷支护巷道,锚杆与初喷必须紧跟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金属前探梁或临时支护护顶。顶板破碎区段必要时可挂金属网复喷,局部冒落的区段要及时进行复喷。喷射混凝土必须进行湿喷。对岩帮的涌水地点,应采取措施,防止喷体在有涌水的岩帮处脱落。b.喷射混凝土支护的巷道每40m或长度小于40m的单位工程(包括主要峒室工程)以及喷射混凝土的骨料或配比变更时,要取喷浆或喷射混凝土试块13 组,每组试块在施工现场取样品养护28天后,送质检部门做抗压强度试验。c.锚喷支护巷道初喷厚度必须达3058、mm50mm;采用快速掘进方式掘进时,必须使用钢筋网作为临时支护;耙斗机后部巷道必须成巷;岩巷上山掘进巷道,要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6)综掘巷道必须采取一掘一锚的支护工艺,顶帮锚杆必须紧跟迎头。架棚巷道必须有临时支护及防倒装置。(7)掘进巷道采用架棚支护时,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可缩金属支架应用金属支拉杆,并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卡缆。支架与顶板之间必须塞紧、背实。巷道砌碹时,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满填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可用支护材料接顶,但在碹拱上部必须充填不燃物垫层,其厚度不得小于0.5米。(8)倾斜巷道掘进时,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9)所有进入井下59、的支护用品,必须由有资质的部门签发的生产许可证和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严禁不合格的支护用品进入井下。任何单位不得使用非定点或无资质厂家生产的支护用品,否则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有关领导的责任。(10)煤巷、半煤岩锚杆支护巷道必须进行顶板离层检测,检测站、仪应根据煤层顶板条件,并在作业规程中予以明确规定。(11)在受动压影响较大的采面顺槽、尾巷(锚杆支护巷道)施工时,要合理选择锚杆支护的材质、形式和参数,以强化动压巷道的支护。(12)掘进工作面遇陷落柱或顶板破碎时,要采取增加钢筋网支护等防止漏顶、漏矸措施。(13)使用锚索支护时,锚索长度应根据巷道顶板煤岩层情况确定,应把锚索锚固到稳定的岩层中。(1460、)巷道开口采用架棚支护时,要采用双抬棚,且棚腿不得占巷道宽度;采用锚杆支护时要增加锚索,必要时,在两帮加打点柱,但点柱不得占巷道宽度。(15)对复合顶板的支护,要有专门的支护设计,并对支护材料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针对黄山煤业黄泥顶板,要优先选用锚网支护,锚网支护不能满足要求时采用架棚支护。(16)巷道掘进中遇采空区时,根据采空区实际情况,对采空区进行注浆,使顶板接实后,方可架棚通过,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17)巷道掘进中,临时支护方式可采用金属前探梁或带帽点柱进行支护。a.采用前探梁支护时,金属前探梁可采用不小于3吋的钢管、11#工字钢或不小于22kg/m的轨道,长度不得小于4m,采用三个卡子61、进行固定,确保固定结实稳定;前探梁前探部分与巷道顶板要用大板结实;上山、下山掘进时,在作业规程中应明确前探梁的防窜措施;巷道空顶距不大于300mm,前探梁间距及控顶距应根据巷道岩性实际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b.采用带帽点柱支护时,点柱可采用圆木进行支护,圆木直径不小于200mm,帽的厚度不小于70mm,宽度200mm,长度根据现场情况而定,点柱要打设在坚硬的底板上,若不能打设在实底上,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点柱防钻底措施,同时应根据巷道实际情况明确点柱布置方式。c.积极推广和使用新型的临时支护方式。16、交叉口,峒室和存车场巷道的顶板管理(1)交岔口、峒室和存车场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2)尽62、量采用光爆锚喷支护,锚杆的间排距、规格、眼位方向、喷层厚度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采用铁棚(或木棚)支护时,材料规格要经强度计算后确定。交岔口必须采用双抬棚,插梁必须做口,且接触严密。(3)立体交叉巷道要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门措施。17、巷道支护维修时的顶板管理(1)巷道维修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可靠的支护形式(包括巷修时的临时支护形式)。(2)巷修或更换巷道支护时,必须由外向里进行。在拆除原支护前,应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之前不得终止工作。(3)补打锚杆眼时,必须63、先处理危岩、浮石,再进行作业。复喷、补喷巷道时,必须先清除浮石和冲洗岩帮。18、掘进巷道过断层、破碎带、陷落柱时的顶板管理(1)要依据地质构造、围岩产状、性质等,决定是否强过。(2)强行通过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定掘进和支护形式,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19、掘进巷道贯通时的顶板管理(1)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并由专人负责监督。(2)当两个掘进工作面贯通相距:炮掘 20 m、综掘 50 m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实施单头作业,并加固、加强被停工作面支护,保证通风正常。(3)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旧巷的安全措施,预先绘制测量64、图,查清采空区和旧巷内的水、火、瓦斯情况,根据探明的情况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20、矿压观测工作(1)矿要成立矿压观测组,根据矿压观测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矿压观测人员。(2)采用新的支护手段和使用新的支护材料时,必须进行矿压观测。(3)要加强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管理,保证矿压观测、顶板动态观测的正常开展,有效防止顶板事故发生。回采工作面要按规定配备、安装测试液压支架(柱)初撑力、工作阻力的仪器、仪表,及时检查支架(柱)的初撑力和工作阻力。21、现场管理(1)接班时,当班的班(队)长进入工作面必须先对顶板进行全面检查,然后根据工65、作面情况,安排当班工作。(2)各工种在开工、作业前,必须先敲帮问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3)工作面一旦发生冒顶事故(伤亡和非伤亡),必须立即向调度汇报,组织抢救和维护,以防止事故扩大。(4)各采、掘队每班必须配备一名质量检查验收员,进行质量验收和安全评估,对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督促整改。检查验收工程质量的情况必须真实齐全。十七、煤炭质量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落实管理责任制为手段,立足于从源头抓煤炭质量。通过合理开采、筛选,确保原煤质量,开拓和占领市场,实现优质优价,产销平衡,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二)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1、回采煤质量管理: (1)正66、常情况下,采煤工作面应根据煤层赋存厚度变化情况,在规定范围,保证做到不割顶,不割底。(2)采煤工作面遇断层、褶曲等构造时,必须由生产副矿长组织技术、调度、安全、队参加,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割顶、割底范围及顺延过渡段范围,尽量做到少割岩石。 (3)加强顶板管理,采煤工作面每向前推进1个循环要及时移架,支架接顶严密,支撑有力、到位,防止冒落或架间漏矸。遇断层构造等顶板破碎时,必须停机带压移架或带压超前移架,防止顶板冒落,影响煤质。(4)工作面在开采时,必须健全完整的排水系统,减少煤炭中的水分含量,严禁溜子皮带拉水煤。(工作面过低洼处时除外) (5)严禁非煤杂质掺入煤炭,在回采工作面设立垃圾桶,将棉67、纱、包装袋及食品袋等放入垃圾桶,集中回收废物料。要加强对木料、旧皮带、旧风筒等非煤物料的管理,防止非煤物料掺入煤炭中。(6)工作面遇断层影响煤质时,综煤队首先要制定采煤方案,通过调控产量,调整班次等措施,确保原煤质量;综煤队在回采时仍无法达到质量要求,要及时向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和部门汇报,制定措施,确定开采方案,通过调控产量、调整工作面等措施,确保煤炭质量稳定。(7)在制定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有保证煤质的管理措施。2、开掘煤质量管理:(1)各开掘队应设立煤质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分配到各个班组,并起到一定的管理作用。(2)凡各开掘面因出现地质条件异常变化,矸石突然增加,技术部门必须及时制定煤68、质补救措施。(3)严禁非煤杂质掺入煤炭,在各开掘工作面设立垃圾桶,将棉纱、包装袋及食品袋等放入垃圾桶,集中回收废物料。各区队要加强对木料、旧皮带、旧风筒等非煤物料的管理,防止非煤物料掺入煤炭中。(4)在制定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有保证煤质的管理措施。3、煤质管理的奖罚规定(1)为搞好我公司的煤炭质量,发挥公司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号召大家提出合理化建议。(2)矸石的大小,按面积计算,采掘工作面不准运出300300mm的矸石,运巷皮带不准运出250250mm的矸石,地面皮带不准把100100mm或5050mm的矸石装入煤仓,出现问题将逐级追查责任,给予50-200元的罚款,如问题严重的给予行政69、处分。(3)杂物、废料上皮带时,每发生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件,由现场跟班安全员、跟班领导、调度室负责监督检查。(4)全过程煤质管理中,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煤炭质量的,一次性罚单位负责领导及主要责任人1000元。(5)采掘工作面无故割顶、割底长度达到或超过4米,厚度达到或超过0.10米时,对施工单位和岗位人员罚款1000元,(6)工作面积水超过0.30米时,不抽水就生产的,罚施工单位及当班跟班队长200元。(7)机组、破碎机及各转载点喷洒用水未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停水,每发生一次罚操作员100元/次,(8)本规定如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有矛盾时,服从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第二章 防治水管理70、一、防治水岗位责任制(一)董事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2、董事长是法人,是防治水第一责任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保证防治水安全资金投入。 3、把防治水工作列入董事会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董事会,研究决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 4、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5、经常性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资、资金出现的问题。 6、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71、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二)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矿井水灾演习。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72、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三)总工程师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通。3、定期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中长期和 、季、月的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73、业规程,并贯彻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有关防治水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管理失控和漏管。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矿山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四)防治水副总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在总工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74、政策和规程,执行矿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3、协助总工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账。4、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5、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 6、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7、编制探放75、水设计,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8、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水文地质说明书,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9、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的威胁本矿安全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并报告能化公司。10、编制中长期和年、季、月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及安全技措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11、及时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12、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76、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13、协助总工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14、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15、负责矿井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16、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17、负责提供矿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18、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19、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77、公司领导制定处理措施。(五)分管副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4、分管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督促机电部门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人力资源部门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工资、奖金决算工作。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科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安全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78、培训。(六)防治水科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在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3、组织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防治措施的制定工作。4、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5、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出水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建立相关涌水量观测台帐。6、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七)79、防治水技术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 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出水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建立相关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地点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科长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做80、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有关防治水图表的填绘工作,及时跟绘各种防治水相关图纸,掌握井下各相关地点的水情变化情况。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八)探放水队队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对防治水施工质量负责,是探放水安全工作和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岗位工作标准、质量验收和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各制度的执行情况81、。3、按设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打钻、注浆和探放水工作,对施工质量负责,负责浆液配比的质量检查工作。4、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打钻、注浆、探放水、设备安装使用等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5、负责钻孔档案的建立、保存,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报送。6、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安全质量意识、自保互保意识。对钻探、注浆过程中遇到的异常情况能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处理。7、对本单位或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对因本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九)探放水工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熟悉掌握探放水设计、作业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2、根据探放水通知书安排,严82、格依照探放水设计和作业规程,担任实施和探放水工作。3、发现工作面出现异常,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十)防治水科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负责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做好预测预报及全矿地面防治水工程和“雨季三防”的日常管理工作。2、结合本矿实际,编制各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修改。3、负责依据探放水设计和作业规程对每个工作面的探水作业现场定角度、方位。4、负责组织对探水完成情况的现场验收工作,将验收结果报安全指挥中心。5、根据探掘日报表和分管领导安排,下达探掘通知书。(十一)相关科室防治水岗83、位责任制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能源物资部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等工作。负责对井下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2、生产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防治水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数据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84、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4、安全科负责对井下各探水施工地点进行安全监督和确认工作,对破坏防治水相关设施、设备的人员做出相应处罚。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一)与相关部、室业务联系制度、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等单位应相互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会议等制度进行。、设计部门需要地测防治水组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防治水科,地质测量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85、年交付。()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放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测防治水科,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三个月内提交。()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防治水科。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十五天交付。()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联系提交期限。()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防治水科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防治水科有足够的测算时间。(二)与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业务联系制度 、地测防治水科必须向施工队组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掘进说明86、书在接到委托书和设计后,15天内提出。、各类巷道开口,相关部门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防治水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生产技术部也应及时通知地测防治水科。、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防治水科进行检校。、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进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防治水科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单位。、巷道进尺、收尺应由施工等有关部门配合地测防治水科进行,并以测量的数字为准。施工单位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三)与采煤队生产安全的业务联系制度、地测防治水科应向各采煤队及通风区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87、依据。回采说明书在接到设计和委托书后3个月内提交。、回采工作面的进度,应由回采单位配合地测防治水科按规定进行丈量,并以地测防治水科的数字为准。、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应以测量数字为准。、对回采工作面的停采线,应由地测防治水科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它人不得擅自更改。.11.14.三、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加强水害监控,彻底治理水害隐患,特编制本制度。(一)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组 长:申玉明副组长:王廷林、梁正成 员:田德贵、孟文杰、张萍、王廷林 申志强、柴正周、赵文好、申根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治水科,由赵文好兼任办公室主任,景潞凯兼任办公室副88、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及资料收集。(二)工作要求1、每月下旬必须完成对我矿的水害隐患排查。 排查地点:全矿井地面、井下及所有的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防洪设施等。排查内容: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的制定、审批、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情况、涌水情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情况。2、防治水隐患排查可以在每月下旬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同时进行,由排查小组组长根据矿井当期防治水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排查项目好重点环节,每一个地点安排一名专业负责人,针对问题重点进行检查。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上级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记录表报领导组89、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矿长审批后,以书面的形式下发施工队组进行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防治水隐患排查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每月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6、各队组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专项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检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7、地测科要超前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个出水点要进行定期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90、区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8、各队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及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落实的,给予相关队组各负责人“三违”处罚。9、隐患排查小组成员要认真对待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无水害事故发生。四、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水害预测预报人员要首先熟知本矿井田范围内水文地质情况,并收集齐全水文地质资料和对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摸底。2、水害预测预报图表由地测科水文地质技术员根据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编写。3、水害预测预报必须根据年度、月度施工计划91、,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各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4、在施工过程中,应对预测预报图表逐一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在施工至含水层时应提前20m发出水文预测预报单,并报告调度室。5、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涌(突)水征兆时、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去时,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6、对水患险情应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肯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7、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及透水事故。8、若当月生产计划变92、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9、水文地质技术员应做好预测预报资料整理、报送、存档等工作。10、水害预报的年预报、季预报、月预报,由地质技术负责人编制,技术科科长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集团公司。11、重要水害预报,由矿总工程师审查后,上报县煤炭局主管领导,收到人签收。五、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矿长是矿井水害93、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水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矿总工程师对矿井水害防治负技术责任。2、根据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治水装备和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3、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制订防治水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水患的有效防治。4、矿总工程师每月定期召集有关部门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并有隐患排查记录。对查出的水害隐患,要落实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水害防治工程应编制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验收总结。5、防治水机构必须认真收集、调查和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水文地质94、资料及废弃老窑情况,编绘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等基础图纸,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技术依据。6、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严禁在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井田内有与河流、溶洞、强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导水陷落柱时,必须查清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设防水煤柱。7、矿井排水系统应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仓、水泵、排水管路、输电线路等设施,确保矿井正常排水,并满足特殊情况下排水需要。8、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95、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9、矿井在雨季前,应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资,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10、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应采用物探、钻探和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机构要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11、矿井工作面回采前,应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和化探等方法96、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地测机构要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回采。发现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构造充水时,必须采取注浆加固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开采。12、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采用钻探等方法探水,查清水文地质条件:(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3)打开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6)接近97、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时。(7)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8)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地区时。探水前,必须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13、采掘工作面探放老空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探放水设计由防治水科编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同意,按设计进行探放水。14、探放水钻孔的布设必须遵循以下规定:(l)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98、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2)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上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3)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4)上山掘进探水时,要提前清理好排水沟,保证排水畅通,并提前告知探水施工人员避灾路线,以保证出现突水事故时施工人员能够迅速撤至安全地点,探水施工现场除施工人员和安全员,其他人员全部撤出。15、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16、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99、,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4)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应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和钻孔布置数目以及钻进的深度。(5)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应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6)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应采100、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17、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孔或疏水用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18、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应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2)沿岩层探放含水层、断层和陷落柱等含水体时,按下表确定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岩层中探水钻孔超前钻距和止水套管长度水压(MPa) 钻孔超前钻距(m) 20 153.0 25 2019、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101、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0、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孔必须钻入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六、防治水相关规程审批制度为加强防治水的技术管理,确保防治水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102、制度:(一)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对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防治水安全规定执行情况全面把关,其他副经理对防治水相关规程及其分管业务范围规定具体负责。(二)审批依据1、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各级政府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规程,制度及标准。2、预防安全事故及危害需要采取的技术措施。3、发展生产的需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三)审批程序1、各业务技术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规定,明确划分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审批权限。2、各种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的编制必须在开工前规定时间内编制、会审(或审批)完毕,并保证有103、足够的学习贯彻时间。(四)本单位制定(或会审后)的防治水规程或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审批1、相关项目设计、图纸资料审批。2、其他所需的技术资料审批(五)职责、权限和义务1、编制、审核、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党和国家以及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规程及标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2、编制、审批人员对编制、审批的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及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负技术责任。3、编制人员负责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及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六)规程、措施的执行与监管1、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审定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擅自删改。2、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和安全104、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修改完善时,修改内容之后必须履行相同审批手续。3、安全管理部门对矿井防治水相关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现象,要根据情节轻重责令改正或立即停止作业。七、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1、地测防治水相关规程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2、地测防治水相关规程必须有总工程师审阅,并组织矿领导、安全指挥中心、安全科、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防治水科、等主要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会审并签字。3、在会审过程中,重点把握内容是否齐全、技术参数是否准确、工艺工序是否合理、安全技术注意事项105、是否全面、避灾路线和方法是否正确等。4、参加会审人员对自己的分管工作负责,要敢议敢言,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和建议。5、对规程存在争议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专题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6、规程会审完毕后,要形成正规的会审意见,参审人员按规定执行签字手续。7、规程审核后,要及时打印报相关领导、科室和施工单位。8、规程必须及时贯彻并签字。每月至少对规程进行一次复审,当现场出现特殊情况,应及时补充和修改。9、探放水队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设计中的要求施工。八、地质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地质测量工作在煤矿生产建设整个过程中,是一项很强的基础性技术工作,它始终对煤矿生产建设起着一个超前指导和监督作用,为此106、特制定以下制度。1、地质测量的每一项工作都必须按照专业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违背规程规定按自己的习惯或其它规定进行工作。2、地质测量内业工作、资料整理、计算、图纸绘制、报表填写,必须要有本人、审核科长的亲笔签字。3、井上下工作,每旬检查一次,检查人员由科长、组长、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检查出问题要定期、定人及时改正或返工。4、工作质量上出现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依据是个人岗位责任制专业规程,如果是人为造成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进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问题严重的报矿处理。5、每次召开的事故分析会都要有详细的记录,科长要向大家讲清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以使在家吸取教训,并制定出避免此类事故发生107、的措施。九、考核奖励制度1、根据“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对防治水专业小组或个人依据其工作成绩或过失,应如实向矿上呈报,并申请适当的奖励或处罚。2、地质、水文地质做到年、季、月都有及时准确地预测、预报,并适时提出处理意见从而避免事故发生或者有显著减轻灾害程度的,应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3、工作中认真负责,有独到见解的科研成果。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实施后良好效果或较好经济效益的,应给予奖励,有突出成绩的,可向上级呈报奖励。4、向上级报送的各类报表、图纸,受到上级表扬的,矿上可酌情给予奖励。5、对工作不认真,提供的资料不准,把关不严而酿成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08、。6、对于玩忽职守或另有图谋,造成成果、资料、图纸失密、泄密、损坏丢失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7、对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损坏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除赔偿外,还应给予行政处分。8、对在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防治水科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人员罚款100元。9、对在探放水过程中对险情的预测预报做出突出贡献者奖励300元。10、在矿井组织的防治水检查中,对不及时参加的人员罚款100元,包括技术员、安全员。11、对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不贯彻,不学习的单位罚款300元。12、对在险情的处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500元。13、对探放水图板不及时填写的个人、班报和日报不及时递交的人员罚50元109、/次。14、凡违反防治水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者,应按其危害程度追究责任。1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没有按时完成当年防治水计划的;(2)由于防排水设备与设施失修或不完善而造成水患事故的;(3)发生水害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修或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4)不合理安排或挪用防治水工程经费的;(5)随意决定采动或破坏防隔水煤柱的。1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当事人或肇事者的责任:(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2)发现突水征兆,不积极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3)对严格执行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4)玩忽职守造成水害事故的;(5)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110、或嫁祸他人的。17、凡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对煤矿安全做出贡献的职工,应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1)预报准确,及时发现突不预兆并提出防突水建议的。(2)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费用的(3)敢于与违章作业、指挥做斗争,避免了重大水害事故的。(4)在救灾中措施得力。节省排水电费及救灾物资,节省时间效果明显的。十、资料定期分析、保管、使用制度矿井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程都必须以可靠的地质测量资料为依据,为此,必须加强地测资料的定期分析,以满足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1、凡是重大地质测量工程,均应编制实施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111、完工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组织有关人员鉴定和验收并妥善保存。2、对重大地质测量工程,均应在实施方案完成后,施工中,峻工后,对地质测量资料要进行分析,确保地测资料符合设计要求。3、对井巷开口标定计算资料,小型贯通及地测各种图纸资料完成后也要进行资料分析,确保地测资料及图件正确无误。.13.16.4、地测图纸资料都必须统一分类编号,并列入目录本中,按类分袋实行档案化保存。5、如果保存的图纸只有一份一件时,不得供作其它使用,特殊者可以复制。6、本单位各项工作科室借阅图纸资料时,必须有借据方可借出,还资料后退回借据,否则,不得借阅,以防资料丢失。7、借阅图纸资料时,必须持有总工程师批准112、的介绍信方可借阅、抄用资料或索取图纸,外系统必须持有经总工程师批准的介绍信,方可允许抄用资料或索纸,所有借阅都必须严格登记严防失密。8、每年末,必须进行一次图纸资料清查与整理,对必要的图纸资料转入档案保存,并将报废的图纸资料列出目录,经总工批准后,方可消毁。十一、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校验、发放 及报废制度1、地质、测量及防治水涉及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113、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转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经批准借出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6、全站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摆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移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114、。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8、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室内架上或台上不准靠近暖气和火炉,对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校正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与准确性。9、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十二、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我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有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115、布置探水钻孔。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3、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本次探水存在问题。4、探水后由防治水科进行填写工作面探水检查验收汇总表,并会同总工、安全副矿长、指挥中心主任签署意见,下达允许掘进指令。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接到允许掘进通知单后方可进行掘进施工。6、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7、发现有水害情况,防治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止作业。8、在交接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十三、防治水工作日常巡检考核制度(一)日常巡检制度1、探放水队是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2116、防治水工作安排时,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3、防治水科要经常检查防治水工作质量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4、煤矿分管领导及防治水机构每月对各工作地点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煤矿分管领导及防治水机构每季度对全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发现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矿长。(二)考核制度1、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2、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1)严格遵守国117、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的职工。(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1)没有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的单位、相关领导给予处罚。(2)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给予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处罚。(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118、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4)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规程、措施,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5)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处罚相关单位责任人。(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7)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8)现场情况有变,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十四、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为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的人生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119、应急处置预案。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防治水工作的人、财、物等问题,总工是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2、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3、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必须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4、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责任五落实。5、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120、规程规定。 6、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相邻矿井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总工程师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审核,按规定及时准确的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加强与邻矿井之间的联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搞好图纸交换并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制度。7、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柱8、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设矿井边界的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的设计报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有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和贯通巷道121、等行为。9、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在受雨季降水影响和威胁 的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地面高程必 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并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10、公司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料投入。总工程师必须每年组织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矿长批准后列入安全费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十五、探放水质量检测验收制度为了杜绝水灾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确保探放水工作到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为便于保证井下探放水现场管理规范,提高探放水工作的可靠122、性和连续性,进一步落实井下探放水责任制。特对井下探放水工作验收规定如下:1、探放水设计必须合理、规范,在探放水设计未经各部门领导审批之前,严禁擅自进行探放水作业。2、在探放水设计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设计的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每次钻探后要由矿主管领导组织安排探放水的验收工作,参加部门应由矿防治水科、安全科、探水队组成。3、探放水质量检查验收人员要严格根据探放孔设计认真检查核对并在探放水验收表上签字,提出合理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负责复查,坚持“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原则。4、矿有关业务部门、地测、驻矿安检、调度、机电、通风、防治水对探放水地点将进行不123、定期抽查,发现未按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探水施工加重处罚。5、验收内容以所批复的作业地点探放水设计为准。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第六章防治水的一般规定和第三节井下防治水第259条277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十六、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夯实防治水管理机制,结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生产管理现状以及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出现的问题、变化,为进一步强化我矿防治水工作,对探放水工作优先进行作业,特制定本制度。1、把煤矿探放水工作纳入矿井整体生产组织中,在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时首先安排探放水计划。2、所有采掘活动必须在已经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区域进行。124、3、采掘队进入之前必须履行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手续。4、在开拓、掘进、回采及采区封闭等设计编制及实施中,要有防治水机构的审查意见,以达到优先介入,优先施工的目的。5、积极收集防治水水文地质类型信息并建立台账档案,采取地面调查、核查矿井资料,对重组整合的小煤矿采掘情况,进行走访查清原有小煤矿开采情况,真实掌握矿区水害地点标高、采空区范围和积水量、巷道布置等情况,特别是可能越层越界开采的范围,做到采掘前水害预防措施到位。6、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各类人员防治水安全责任制、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7、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8、对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及时按规定编制探放水设125、计,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9、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水规定有关要求留设防隔水煤柱,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10、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业探放水钻机,优先推广探水距离200米以上的探水钻,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11、所有采掘活动必须在探放水工作已经完成并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12、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培训工作。所有探放水工作人员都必须加强培训,未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十七、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公司探放水图牌板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我矿的探放水工作,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一)防治水图牌板管理126、要求1.井下所有防治水相关牌板必须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细则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制作和悬挂,并由防治水科进行审核。2.防治水牌板内容填写要规范,字迹必须清晰、工整、美观,对于填写周期大于15天的牌板不得手写,必须使用打印塑封文字进行填写。3.防治水相关牌板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由其所在工作面的施工队组负责,队长为第一责任人。4.井下防治水牌板主要为“四牌一图”,即:(1)探放水钻孔施工验收记录牌;(2)探放水位置牌;(3)探水(掘进)指令牌;(4)探水起点牌;(5)探防治水钻孔布置设计图,其中,探放水钻孔施工验收记录牌内的掘进进尺情况由当班掘进施工班组的验收员负责填写,其余内容由探水队班组长负责127、填写;探放水位置牌由探水队负责填写,并按照隔次悬挂要求进行悬挂(即本次探水时将上次探水位置牌悬挂好);掘进(探水)指令牌由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对其内容进行确认并签字;探水起点牌及其它探放水有关图板由探水队负责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牌板悬挂要求进行悬挂。5.牌板内容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涂抹和故意损坏防治水牌板,若发现将追究行为人责任,同时,该责任区负责人负连带责任。6.探水队在每条巷道开始探水施工以前必须按照质量标准化相关要求将探放水相关牌板悬挂到位。7.探水队每次探水后要根据实际探水情况及时填写探水钻孔验收记录牌,内容必须与探水钻孔验收表一致。8.探放水牌板(主要为探水施工相关牌128、板)必须悬挂在巷道右帮侧距离工作面迎头30米的范围内。9.掘进施工队组每班施工作业结束后验收员要根据当班掘进情况如实填写掘进进尺,真实反映允许掘进的剩余距离,以保证工作面的探放水和掘进工作有序衔接。10.防治水科负责对防治水牌板的填写、悬挂以及日常维护进行随机检查、指正。11.安全科负责按照有关会议、文件、规程规定的内容要求对各工作面的探放水及图牌板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处罚。(二)奖惩1.牌板悬挂不及时或未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悬挂,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2.牌板填写不及时,字迹潦草不清,内容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处罚部门负责人50元。3.牌板日常维护与管理不到位,出现129、乱涂、乱抹和损坏、丢失的,处罚行为人200元,无行为人的处罚施工队负责人200元。4.井下探放水钻孔验收牌板内容与施工队组报送的探水钻孔验收表不一致的,处罚部门责任人100元。5.对于其它有关妨碍防治水牌板管理工作者将根据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6.防治水牌板管理考核由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科和安全科进行组织配合,同时对防治水牌板管理工作有贡献者将予以适当的表扬和奖励。十八、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1、防治水领导组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2、针对我矿的水害情况配备防治水专业人才及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并建立探放水台帐。3、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130、周边矿井、积水井巷以及本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积水情况,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并及时对矿井充水性图进行修改。4、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站,定期进行矿井水动态观测,对采掘区域及积水区异常情况及时作出水害预报。涌水量的观测,每月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5、建立矿井地面水位地质观测记录(气象、地表水等)。6、根据每年的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的周、月、季、年的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7、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8、井下采掘工作面131、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式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由地测科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探放水设计,特别在遇到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强等情况下,地测科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报告和探放水设计,经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全和地测等相关科室研究分析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9、探放水设计内容要包括探放水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探放水巷道的开掘方向、施工顺序、规格和支护形式;充水区域的积水量、积水范围、水压;确定积水线、放水线、警戒线;探放水钻孔组数、方向、深度、角度和施工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超前距与帮距;探(放)水钻孔设计的平面图、剖面图;受水害威胁区域的避灾路线、联系电话的确定;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要制定在探水过程中瓦斯或132、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防治措施;防排水设施的设计以及水仓、水泵、管路和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具体安排等;积水区域最低标高、探放水处所处的标高;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10、每月进行一次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验收,对不符合要求提出立即整改。十九、专业探放水制度为保证公司探放水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凡井下探放水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若本制度与国家有关规程、规定、条例、法律、法规等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执行。2、凡是有采掘活动的工作面,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认真做好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作。施工部门必须根据防治水133、科水害隐患预报,对探放水工作和有关安全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3、采掘工作面除了根据作业规程进行有计划的探放水工作外,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和采取探放水措施,探水前进。(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书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7)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8)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4、探放水工程必须有探放水钻孔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钻孔设计由防治水科提出,报总工134、程师审定同意后组织实施;探放水钻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探水队技术人员提交,报总工程师审定同意后组织探放水队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内容应包括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的安全措施。5、防治水科应根据预计的探放水量大小和危险程度,对泄水路线、安全撤人路线、通讯系统、配套控水工程、排水能力等做出相应的安排。采掘开施工单位应配合做好水窝、供水供电、配好排水设备,并派专人排水。6、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探放水巷道必须保证畅通,能满足排水和安全撤人这两个条件。在钻孔钻透含水层前必须安装好孔口管和承压套管,注浆固定并安装孔口控水测压装置。钻孔鉆透含水层前应先看附近有无受水害威胁人员、排水设备是否到位,然后再鉆透135、。7、井下探放水应使用专用探水设备,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8、每一轮探放水施工作业结束后,要把钻孔的各项参数记录在台帐上,并由防治水科和安全科等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钻孔质量应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二十、探掘分离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成立独立的探放水机构,探放水工作不得由掘进施工单位进行。2、探放水队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防治水科专业防治水技术人员负责探水队的钻探全面工作,并进行知识培训及技术指导。3、探放水队队员在探放水前必须认真学习探放水相关制度、探放水设计与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经考试合格后并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4、探放水队队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探放水技术培训并取得培136、训资格证。5、探放水队要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做到“有掘必探、钻探验证、探掘分离、不探不掘”。6、防治水科要对采掘工作面的钻探进尺验收,建立探放水记录牌板,按时班报、日报审阅和允许掘进(停掘)进尺,严格执行允许掘进(停掘)通知单制度。7、探放水队必须按时将当日、当班钻探进尺上报与防治水科,经防治水科审查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探水目的后,经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防治水科、探水队、驻矿安检员会签同意后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才能将探水巷道移交掘进队施工。8、探放水队队员要不断学习探放水基础知识,加强设备使用与维修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钻探设备的结构、性能和操作事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9137、井下钻场电源开关必须上台上架,电缆吊挂整齐,施工地点保持整洁。10、井下钻探设备必须挂牌管理,落实责任与人员,经常检查与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11、探放水时,在通风、供电正常情况下将钻机安装在顶板完好,支护齐全,断面达到设计要求的地点。12、钻机必须按探放水设计要求固定。13、钻进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认真观察施工现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二十一、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1、探水队要根据公司防治水科下达的探放水通知书,及时组织实施探放水工作,并在公示牌上填写清楚钻孔的参数。2、矿安全员每班要督查掘进面的探水和掘进情况。3、当班探水队员、防治水技术员、驻矿安检员、安全员确认公示牌填写138、的内容无误后,在公示牌上签字。4、当班验收员、跟班队长、探放水队员、防治水技术员、安全员、驻矿安检员负责对探放水孔的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台账上签字。5、防治水科根据探掘报表,每日填写探掘日报表,并送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指挥中心主任签字。6、矿领导根据上报探掘进度情况,审批并向安全指挥中心下达探掘任务。7、安全指挥中心根据矿领导下达的探掘任务,向防治水科下达掘进或探放水通知书,并由科室下发到掘进或探水队。二十二、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一)探放水实施方案1、井下除硐室、距离小于6米(或地质构造己控制)的联络巷以外的所有掘进巷道(煤巷、半煤岩巷、岩巷)都必须进行探放水作业。2、进行探放水作业的巷道139、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及公司有关探放水规定。3、进行打钻探测时要执行“探60米掘30米”的原则,即巷道掘进时探测60米显示无异常时方可掘进,且掘进不能超过30米,必须坚持“探六进三”原则。4、公司要成立探放水队,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探放水队各个岗位职责。(二)相关各部门的职责1、防治水科编制工程设计,收集各队打钻资料,并根据资料分析得出结论,为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奠定基础;监督“有掘必探”工作的有效实施,必要时探放水技术人员需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2、防治水科负责“有掘必探”工作的组织落实并依据生产采掘衔接计划合理安排“有掘必探”工作;3、调度室负责有掘必探工作的整体协调工作。4、140、机电、供应部门负责配备钻机及相关配件。5、通风科门负责提供掘抽工程的相关资料及高瓦斯区域实行有掘必探工作的有关瓦斯防治的安全技术措施。6、安全科负责对有掘必探工作的监督检查。7、各实行有掘必探工作的队组按照有掘必探设计及文件要求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要求进行具体钻探工作的现场施工并做好施工记录,若钻探工作不达要求时及时向地测部门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三)各部门的责任奖罚规定1、对没按防治水科要求的钻孔数量进行施工的探水队组,少一个孔处罚责任人100元/孔,责任队300元/孔,安全员50元/孔。2、对弄虚作假,不按实际情况填写打钻数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事故追查,视其情节对责任141、人处以100-300元罚款,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安全员处以100元罚款。3、对队组在30米安全煤柱超掘的每米处罚责任人300元/米,责任队组500元/米,安全员处罚100元/次,超掘5米的按事故进行追查。4、打钻后,打钻记录表要及时送交防治水科,如队组没有及时提交,每出现一次处罚队组50元。如果因资料没及时提供,导致巷道在掘进过程中突然揭露落差大于3米的断层和直径大于20米的陷落柱时,处罚队组2000元。5、钻探过程中遇地质构造时,打钻资料要送交地测科,地测科要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如发现有异常,安排队组重新打钻,队组末进行打钻,处罚队组300元;如果因未打钻,导致巷道在掘进过程中突然揭露142、落差大于3米的断层和直径大于20米的陷落柱时,处罚队组500元。6、队组资料管理要齐全,每次打钻的原始资料要保存完好,并有打钻管理台帐,且由专人负责。地测科、防治水科要对队组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记录不全、或台帐管理不完善,发现一次处罚队组100元。7、钻探设备、打钻记录牌板、钻孔布置牌板管理要到位,如发现钻探设备未上架,乱堆乱放,牌板不到位,未填写记录或记录不全,每发现一次处罚队组责任人100元,队长200元。8、防治水科每季度要对打钻探水队组进行综合考评,第一名奖励1000元。二十三、矿井水害停产撤人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工作,143、防止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针对我矿实际,特制定我矿水患停产撤人制度。1、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水患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 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 2)15号煤采空区裂隙进水。防治水科在定期对采空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裂隙应组织立即填充,有裂隙进水或遇大雨发现进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3)15102运输顺槽掘进存在遇到原旧巷道、老空区积水隐患,在掘进时遇到水患预兆时立即停产、撤人。 4)9号煤存在地质断层、岩层积水隐患,在掘进时遇到水患预兆时立即停产、撤人。 5)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水患预兆:施144、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异味等现象时,立即停产、撤人。 6)当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 2、矿井发生重大水患撤人程序: 1)接到重大水害汇报,调度室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和矿长,并迅速通知防治水科等相关单位到调度室集中,同时启动所有通讯设施,通知受水害威胁区域人员停止生产,撤到安全地带或升井,值班矿长负责全面指挥,及时组织调度室主任、防治水科长、通风科长、调度主任、机电科长、安检科长、生技科长、医护人员召开会议研究紧急救援部署。 2)井145、下人员撤退由跟班矿长,科长、队长、班组长进行全面指挥协调,并听从调度指挥,按既定避灾路线按次序进行有序撤离 3)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 4)各工作面瓦斯员及时检查各点、各巷道的瓦斯浓度,并配合各班长组织人员撤退,同时切断水患地区电源。 5)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调度室。 6)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洪主流,以防止146、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伤人。 7)如在撤退过程中,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8)在撤退过程中因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进入独头巷道。 9)总指挥必须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告知调度室。 10)调度室指定专人记录、核对到达安全区的人员的名单。、安排对现场人员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位,所在工作的地点等,并实时更新。 11)机电科负责切断井下一切电器设备的供电电源,并迅速安排排水人员组织排水设备进行排水。 12)通风科负147、责主井筒、回风井口、材料井口悬挂“严禁人员入内”的警告标志。 13)井下人员如未撤出井外,在井下待命时,应由跟班矿长、科队长、安全员具体指挥,听从值班矿长调度指挥,跟班矿长必须调查清水害区域人员撤离情况,详细汇报调度室,尽最大努力及时救助遇险人员。井下被困人员应积极组织自救互救。 14)因水患停电、停风及恢复通风、送电排放瓦斯和排水的所有工作程序必须电话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由调度统一指挥。 15)各科、队负责人、值班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赶赴调度室严格按业务分工,尽职尽责履行各自的职责。 二十四、“雨季三防”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148、可能引发的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定。(一)、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区所在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应急处置工作和确保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保证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矿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地面水坑、河流、和井下涌水点,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内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三)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是出现橙色以上预警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149、,或24h连续降雨量达50毫米,且无停止迹象或其他影响到安全生产的灾害天气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四)暴雨期间应加强井下各涌水点的观测,出现涌水量突然增大时,要加强排水,防止地表水突然涌入井下,造成淹井事故,若水势无法控制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人员。(五)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矿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六)应急处置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检查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避灾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150、准备工作。(七)具体要求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度相应的安全措施。二十五、地质防治水专业定期会议制度1、地质组每年初根据矿井下达的生产计划召开组务会议,讨论本年度地质工作计划,确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措施,上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2、每月初召开地质工作例会,结合工程验收结果,总结上月工作,安排本月任务,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调整。 3、每有单位工程竣工后召开组务会议,根据地质成果,评价工作质量,总结经验,分析失误原因,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4、每年底在科务会议召开之前,地质组先召集本组会议,总结全年地质工作完成情况,客观地对本组工作做出评价,再上科务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