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品经营项目代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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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41215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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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商品经营项目代理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代理制度第一条、制度的主旨1.1 本着携手双赢的理念,加强对各级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级代理商行为,确保XX品牌系列产品在各个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第二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2.1 必须试用或使用过XX相关产品,并且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企业。 2.2 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市场开发的能力,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2.3 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货款的能力。2.4 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2、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2.5 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助于推进XX系列产品事业的发展。第三条、代理细则3.1 未使用或试用过XX品牌相关产品,禁止洽谈代理相关事宜。3.2 XX各代理群实行禁止互加制,一经发现移除代理群,二次发现撤销其代理资格。3.3 代理级别分为:经销商、二级、一级、总代、大区。具体金额对应级别请参照代理价目表。各级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电子授权证书。3.4 本代理制度采用金额累计制,价格递减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金额累计,可以享受新一级别的价格优惠,补货要求请参照代理价目表,达不到补货要求,退级补货,当月补货不限量(金额累计制,代理商根据自己能力3、订货,本公司不接受退货)。3.5 所有代理商货款均不包含运费,不含税。3.6 各级代理商均按照款到出货,由财务审核,VIP专员出单,方可出货。3.7所有代理均可在上级代理进行金额累计,享受金额累计价格递减制。公司严禁各代理商内部恶意竞争,故各代理商不得任意更换上级代理。如出现上级代理出货后不培训不理会等不负责情况,代理商可向本公司反馈意见,三次以上公司出面予以调解。3.8 出现意向代理多处询问试用装,多处购买正装情况,原则上以第一位供货者优先权,但是意向代理有主观选择权。各级代理均不得恶意抢占代理。3.9 授权证书有效期均为一年,系统自动升级。第四条、代理产品及服务4.1代理商所代理的本公司产4、品必须为本公司现有产品,各级代理商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开发其它XX品牌产品。4.2各级代理商不得做与本公司相同、相似或冲突的业务,否则公司有权撤销其代理商资格。4.3各代理商在成为XX大区后不得新增其他品牌及产品的业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XX大区资格及返利资格。第五条、销售价格及保证金5.1 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价格政策,不得恶意竞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5.2 价格如发生变更,本公司将以书面形式或代理系统平台公布的形式(网址: )通知各代理商、代理商在接到公司通知后方可对价格予以调整实施。5.3 本公司暂时还未收取保证金,根据市场发展,如涉及保证金,本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代理商。第六条、本公司对代理5、商的支持和承诺6.1 本公司对代理执行统一的优惠价格体系。6.2 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产品培训和销售支持,专卖店与专柜设计。6.3 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营销指导及客户资源协助整理与维护。6.4 为代理商配发一定数量的宣传资料。第七条、代理商奖惩7.1 奖励:本公司对各级代理商遵循统一奖励制度,奖励由公司发放到直属代理商,逐级发放奖励,具体奖励方案请参照本公司出具的限时奖励制度。7.2 处罚:代理商有以下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累计清零、撤销代理资格等处罚。(1)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本公司有权撤销此代理资格。(2)泄露公司秘密,本公司有权撤销此代理资格。(3)散布谣6、言,损害公司名誉,本公司有权撤销此代理资格。(4)代理商以公司名义从事与本公司无关事宜的,本公司有权撤销代理商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万元以下的违约金,违约金于货款中扣除。(5)连续六个月未出货或连续两个月未推广XX相关信息的,视为代理商自动放弃代理,不再享有代理资格。(6)低于公司规定零售价,一经发现,此代理所有金额累计清零,上级代理连带责任,给予警告处分。二次发现,撤销其代理资格,并收取违约金5万元,违约金于货款中扣除,上级代理连带责任,所有累计金额清零,被撤销代理资格代理商下级代理全部归属公司管理。(7)变相销售非卖品,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二次发现,撤销其非卖品采购资格,上级连带7、责任,暂停2个月非卖品供货。(非卖品可付邮试用,超出10元/个视为变相销售。)(8)恶意低价抢占代理(例如低于规定价格抢占代理、恶意诋毁他人抢占代理等),证据属实,抢占代理者立即撤销代理资格,并收取处于5万元以下的违约金,违约金于货款中扣除,被撤销代理资格者其所有下级代理均分配给被抢占代理商予以补偿。(引诱或诱导非自己直属从事与本公司无关事宜,视为恶意抢占代理)(9)已经撤销授权、终止合作的代理,各代理团队不得与之合作,一经发现,一律撤销代理资格,并收取违约金5万元,违约金于货款中扣除。第八条、宣传推广 8.1 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市场宣传上的支持,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与市场宣传资料,提供长期的知识培训与销售培训支持。第九条、信息披露9.1 本公司将全面向代理商披露有关产品、市场、公关活动等信息,有关技术及商业机密除外。代理商要及时向本公司汇报当地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以便于本公司调整产品结构。 第十条、招商区域 10.1 诚征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海外的各个地区。备注:1、“浙江她创化妆品有限公司”拥有此制度的名词解释权。2、本制度作为代理合同之附件与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制度自XX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