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项目员工奖励乐捐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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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41147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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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经营项目员工奖励乐捐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奖励乐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遵章守纪观念,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更好地规范员工行为,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对于公司各项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乐捐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2、。第四条奖励乐捐原则分为:标准原则、依据原则、及时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1、标准原则:奖励乐捐的标准是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予以相应乐捐;2、依据原则:奖励乐捐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3、及时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励乐捐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励乐捐必须及时执行;4、公开原则:为了使奖励乐捐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励乐捐结果必须公开;5、公正原则:为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奖励乐捐制度必须3、公正。第五条乐捐基金由员工乐捐款项所得;员工奖励费用由公司支付,不列入乐捐基金支出。第六条管理职责:1、行政部是公司员工奖励乐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奖励乐捐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调查核实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励乐捐决定进行裁决;2、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司的奖励乐捐制度补充制定本部门的奖励乐捐实施细则,对本部门员工奖励乐捐工作的管理。第七条乐捐基金的使用:1、乐捐款项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为原则;2、全部乐捐款项由行政部负责保管、定期公示,主要用于集体聚餐等员工活动费用开支;第二章奖励第八条奖励方法: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1、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2、行政奖励4、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3、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等称号;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第九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并一次性奖励100元500元。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2、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3、品行端正、拾金不昧、忠于职守,热爱工作,在员工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4、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5、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第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记功通报全公司并一次性奖励500元1000元。1、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5、司损失者;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3、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4、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5、全年累计获嘉奖3次者。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记大功在年度员工大会上宣布并一次性奖励1000元2000元。1、全年累计获记功3次者;2、在管理和业务上大胆创新,勇于开拓,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上一条第1款表现更为突出者;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并取得显著成效者;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的;6、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第十二条其他专项奖6、励: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优秀员工奖、优秀管理者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第三章乐捐第十三条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乐捐标准:1、检查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2、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称为责任过失;第十四条乐捐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2、行政处分分为:违纪、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辞退、开7、除。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第十五条基层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处乐捐款10元100元/次。1、未按规定佩戴工牌、穿着工装或佩戴安全防护措施者;2、在禁烟场所、生产作业区域吸烟者;3、上班时间因私事擅自离岗外出者;4、同事间互相谩骂、说脏话、粗话者;5、公司会议参会人员迟到、早退及违反会议规定者;6、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7、在员工食堂就餐,浪费饭菜者;8、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9、私自挪动消防设施者。第十六条主管及其以上级别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也视为违纪,处乐捐款30元200元/次。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8、明灯、长流水者;3、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4、本部门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5、部门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打架斗殴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者;6、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7、未经允许,私自翻阅公司机密文件、报表或技术资料者;8、本部门员工,一周内有3人次(含)被查处违纪者。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处乐捐款100元300元/次。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2、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4、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汇报,但未造成损失者;5、酗酒上班未造成9、严重后果而影响工作者;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7、未按照公司规则制度执行,或主管领导有偏袒行为者;8、一月内违纪达3次(含)者。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处乐捐款300元500元/次。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3、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4、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5、未经许可带出资料或泄露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上报,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7、虚报业绩、对工作失误或重大责任及其他工10、作事件隐瞒不报者;8、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9、禁止在领导办公室休息、长时间停留,违反规定者,首次罚款50元,再次违反,罚款200元,做书面检查,全公司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10、年度内累计警告3次(含)者。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处乐捐款500元2000元/次。1、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3次以上者;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3、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4、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5、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6、其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1、被司法机关传唤、拘留、逮捕者;7、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乐捐款2000元10000元/次。1、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5万元(含)以上)者;(公司同时保留要求赔偿责任);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3、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4、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5、在工作时间内赌博者;6、滥用职权,肆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故意泄密或者出卖公司秘密造成较大损失者;8、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12、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0、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11、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12、第二次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14、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6、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第二十一条管理人员年度犯有记过以上处分者,可以并处降职或撤职,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第四章流程第二十二条相关流程1、任何个人或其主管领导可申请奖励,交手写申请于行政部,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经行政部核实后报总裁办审批。2、“乐捐单”由行政部或各部门负责人开出,一式两份,一份交乐捐人,一份行政部留底备查。乐捐款限期在2个工作日内交清,否则在当月工资中双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