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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作业项目机电设备安装维护及运输管理制度(137页)
煤矿作业项目机电设备安装维护及运输管理制度(13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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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840907 2023-12-15 137页 527.91KB
1、煤矿作业项目机电设备安装维护及运输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机电管理制度3一、机运部管理体系与职责3二、管理制度4三、技术管理制度10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2五、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制度(暂行)22六、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32七、机电设备包机制度33八、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34九、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35十、事故分析追查制度36十一、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制度37十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38十三、防爆设备检查、检修制度40十四、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43十五、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44十六、设2、备运行管理制度45十七、设备检修制度46十八、事故异常处理制度46十九、特种设备管理制度47二十、设备和设施定期检测检验制度48二十一、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制度49二十二、自备电源管理制度50二十三、高压电气设备检修的安全制度51二十四、井下负荷增减管理制度54二十五、临时用电管理制度55二十六、电气试验制度56二十七、机电安全例会制度59二十八、小型电器管理制度60二十九、油脂管理制度61三十、备配件管理制度61三十一、阻燃胶带、电缆管理制度62三十二、阻燃胶带、电缆检验制度63三十三、杂散电流的管理制度64三十四、矿灯考勤制度65三十五、矿灯损坏丢失赔偿制度65三十六、矿灯领发制度3、66三十七、自救器管理制度67三十八、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管理制度68三十九、机修组管理制度69四十、高空作业有关规定70四十一、材料管理制度72四十二、工具使用管理制度73四十三、资料上交保存管理制度75四十四、交接班制度77四十五、要害场所管理制度77四十六、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78四十七、通风设备使用管理制度78四十八、主风机定期检修维护制度79四十九、主风机瓦斯检查制度81五十、主扇风机日常检查检修制度81五十一、三开一防使用制度82五十二、安全仪表周期检定制度82五十三、安全仪表报废、更新管理制度83五十四、安全仪表不定期自查制度84五十五、停送电管理制度85第二章 运输管理制度904、一、轨道运输管理制度90二、行车不行人管理制度109三、零星工程施工制度110四、车辆连接器管理制度111五、重大型货载运输管理制度112六、安全活动制度114七、主井皮带机安全运行操作管理制度115八、SQ-80型无极绳绞车管理制度118九、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125十、架空人车巡回检查制度128十一、架空乘人装置乘人管理制度129十二、皮带机岗位管理制度130十三、主井皮带设备试验及检查的规定131十四、钢丝绳检查制度133十五、小绞车管理制度134十六、上下山运输管理制度135第一章 机电管理制度一、机运部管理体系与职责为更好的促进公司机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5、此体系:1、一个完整的机构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前题,在工作中起决定性作用。2、所有队组负责人应明确自身职责,搞好本职工作。并协助其他队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3、机运部管理体系成员机运经理:机运科长:副 科 长:机电队长: 运输队长:机电班长:运输班长:4、成员职责与分工:机电经理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分管机运部工作;机运科长负责配合机电经理工作,并对机电及运输队的工作进行协调;机电队长负责地面运行岗位设备的运行安全,监督组织对机电设备小、中、大修;机电班长负责对机电设备巡视或组织班组人员对设备进行检修,完成机电队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运输班长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完成原煤的提升及运输设备的日常6、检修;机电设备管理员负责配合机运科长对机电设备进行管理,对设备建立台帐,并对大型设备做到一台一档。4、所有成员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体系及职责分工,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按质按量完成。二、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竹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第二条:我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公司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7、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公司设有分管机电工作的机电经理;井上部分机运科设立机运科长,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井下部分由生产科下设井下机电队、综采队、综掘队,每队有分管机电的队长,设立机电技术员。在机电经理的领导下,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第四条:机运部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由机电经理、机运科长组织,机运科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第五条:在机电经理的领导下,机运部每周组织一次由各单位机电技术人员、职能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设备质量检查,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第六条:机电经理每月必8、须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例会,研究、布置、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第七条:机运部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机电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经理和总工审核,矿长批准。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大型固定设备选型、设计应经公司审查、批准。第八条:新购设备到货后,供应部负责通知公司质检部、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防爆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 机运部负责登记、编号和图纸资料保管;财务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由供应部负9、责退贷或向对方提出索赔。第九条:设备必须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应定期对库存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三、设备的安装与使用第十条: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保养和试验,设备下井必须持有“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合格证”否则井口装备队人员不得准许入井。第十一条: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生产技术部门必须提前做出设计和安装计划,安装单位必须按设计安装,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与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旧设备严禁未经检修进行安装。第十二条: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硐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过机电、安监、技术部联合验收。符合安装要求,方能进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机电设备10、安装竣工后,应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合格后办理设备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否则,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整改。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矿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设备管理员记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整改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设备投入运行后,使用单位要加强管理,安装单位要催促供应部门落实材料、配件,不得无限期的拖延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机电事故的发生。第十四条:在用中的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包11、机组可按单台设备、系统或机组为单位承包,并由各班司机、维护员组成,一般的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维修和故障排除由使用单位负责,大型检修与故障排除由机运科配合解决。四、设备后期管理第十五条: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更换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机运部提出报告,机运部会同使用单位研究解决。第十六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要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的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第十七条:各单位对使用的设备不得损坏、埋没、丢失、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折价赔偿。第十八条: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12、定点、定量、定期)制度,严格按照设备加油、换油规定执行,并有记录。确因设备润滑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者,由安监部门严肃追究使用单位责任。第十九条:设备发生事故,由安监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认真追查、分析,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机运部在技术方面已予以配合。对该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罚,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第二十条: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修及大修三种。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如因设备日检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使用单位责任。设备的中修、大13、修要按检修计划严格进行。第二十一条:设备的大、中修及停产检修,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生产部门的计划安排进行。对出井在地面检修的设备,检修单位要积极与机运部联系修理。电器设备大中修由电修组负责;运输设备由机修组负责。第二十二条:设备大修后的验收(一)设备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及时通知机运部汇同设备管理人员、检修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使用单位的技术员、维护员要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试运转和性能测定,坚持以仪器、仪表测定数据为标准,严把质量关。因技术、仪器、仪表所致无法测定的以安全运行三天为合格。(二)验收后,机运部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档案,并将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及验收单一并收入归档,妥善保管。(三14、)参加设备验收的人员秉公办事,认真验收,严禁不合格的设备投入使用,否则追究验收人的责任,对造成设备事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 对检修中,采用新工艺,提出合理建议,修旧利废,降低消耗,视其效果和节资情况予以奖励。第二十三条:设备的外出修理(一)本单位无能力检修的设备(包括五小设备)由设备科会同机运部技术员、使用单位技术员共同对所修设备做出签定。然后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分管矿长同意后,再联系出厂修理,凡出矿修理的设备及外调、外借、出售等需出矿的设备、电缆等必须经分管矿长批准,到设备科登记后方可出矿。对修好回矿的设备,仍由设备科汇同原签定人员共同签定,合格者签发验收合格证入库保管。如外出修理15、的机电设备未经设备科验收而使用的及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对外出检修的设备,验收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不准假公济私,营私舞弊。(三)财务部门应见到验收合格证方可付款。第二十四条:设备的报废在每年一次设备大清查后,由机电经理组织机运部、设备科、财务科组成鉴定小组共同鉴定,提出确凿的技术数据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属于非固定资产的由机电经理审批,矿长批准,属于固定资产的报矿长及公司批审。各单位不经批准严禁将所用设备随便列入报废之列。对报废的设备统一存放妥善保管,以便于利用备件等。设备的封存:暂不需用和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由设备科进行保管。凡要封存的设备必须登记造册,按检修16、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后封存,封存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经设备科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封和拆卸封存设备。设备的更新改造:设备的更新及改造每年由机电经理同机运部根据设备实际运行状态和长远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报矿研究批准后实施。更新改造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保证更新改造后,设备安全、可靠、先进、节耗和增值。五、设备目标管理第二十五条:井下设备的检查应按设备完好标准严格进行。为确保设备完好,质量标准化每月的检查综合完好率要保持在90%及以上。第二十六条:为提高各队维护人员的业务和现场处理事故能力,每年举办一次机电技术比武,比赛故障处理、接线工艺及理论比赛,对成绩优异者及单位要进行奖励。六、五小设17、备的管理第二十七条:各单位使用的五小设备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要有专人维护,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第二十八条:五小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要消灭失爆。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率要达到100%。第二十九条:加强防范措施,严防五小设备被盗,对因保管不善或因失职造成丢失者,按原值罚款。对隐瞒不报者,加倍罚款并严肃处理。三、技术管理制度一、配件管理第三十条:各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允许有一定数量的配件储备,各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不准丢失损坏挪用。第三十一条:各使用单位对配件的领用和保管要固定专人,要加强管理,降低消耗。替换下来的应尽量修复使用,对修旧利废工作搞的好的单位或个人,应予大加表扬和奖励。对易18、耗、易损部件,做好科学分析,以提高配件使用的效率。二、技术资料管理第三十二条:凡属矿机电设备方面的技术资料包括出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试验单、备件图纸均应由机运部技术资料室整理补充建档。不得随意租借,杜绝丢失,新购进设备验收入库后要及时将证件、资料移交机运部资料管理员,因使用单位未及时提交技术资料造成设备延误检修、抢修的由使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第三十三条:全矿各类机电工程,包括设计、安装、检修、施工与灾害预防措施以及机电事故分析等工作,均应保留完整的技术资料存设备档案中备查。第三十四条:对各类机电工程的原设计和图纸资料的变更、变动必须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并将更改变19、化情况存档备查。第三十五条:设备的安装,必须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等编制安装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后,方可进行施工。第三十六条:做好每年有规律的季节性防洪、防雷、防寒、防冻等各项工作,做好电气预防性试验和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工作,要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分别制定防范措施。试验及测定结果进入设备档案。第三十七条:根据设备的性能、质量和使用情况,按规定的大中小修周期的内容,有计划的搞好强制性计划检修工作,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在协助本单位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给设备检修安排必要的时间。第三十八条:各类机电设备的检修要切实搞好人员组织工作,检修前必须制定检修计划20、,施工措施和检修质量标准。设备检修竣工后,质量检查人员应汇同主管技术员负责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备案。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有条件的应进行性能试验,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生产运行。第三十九条:各级技术负责人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第四十一条: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操作人员考核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规程制度、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的学习考核。对于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考核存档。第四十二条: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绘制各区域供电系统图、井下供电设备布置示意图,并与实际相符。第四十三条:机运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技术档案。为各队的设备管理提21、供咨询服务。第四十四条:机运部应及时负责召开相关会议,贯彻上级有关机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学习机电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操行规程等。使每个职工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已任,才能更好地、安全地完成各项指标。第四十五条:机电各项检查,会议有专人做好记录,作为资料存档。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用电安全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未规定的其他事项,均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条例和规定执行。第三条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22、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用电部门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公司成立供用电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公司供用电工作。其组织成员为:组 长: 梁文艺副组长: 马沛林 张晓龙 张家锁 许志兵 成 员: 张军军 韩阳红 李学锋 郭军龙 张海鹏 苏文兵 李立正 白金社 卫国龙 王燕军 第五条 煤矿供用电机构的职责和任务矿长的职责和任务矿长是供用电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制度贯彻实施,保证及时解决安全的问题和隐患。安全矿长的职责和任务安全矿长对供用电的安全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各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机电部长的职责和任务结合本23、单位实际制定制度并成立相应的供用电指挥机构,对预防电力事故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制定补充措施。根据本制度,督促各业务部门按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其职责。掌握矿井供用电系统、设备的运转情况,尤其是重点掌握停送电制度的执行情况,为预防灾害事故提供可靠的依据。完善本矿的供电系统,使之安全可靠,对本矿的供电设施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矿机电成员的职责和任务(预防与保障)1、贯彻、落实矿及矿领导对机电工作下达的方针、政策及指示。2、在机电部长领导下,对煤矿机电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及考核。3、牵头全矿的电力物资供应与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保障电力物资齐全,应急安全工器具安全可靠。4、负24、责协调解决电力及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5、负责各种高压供电设施的电气保护检验工作。6、负责对监测系统和仪表器按规定效验。7、完成调度室下达的各项电气操作指令性工作。 8、加强分管内的供电管理,使之安全可靠、正常供电,并根据实际情况按时绘制供电系统图及电气设备布置图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第六条 电气值班、检修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值班岗位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第七条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自己坚决不违章操作。 第25、八条 熟练掌握运行设备的性能,定时对运行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及时认真填写记录,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整洁卫生。第九条 当班电工每小时对所辖电气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巡检,按要求填写配电及运转日志。通过看、嗅、听、摸等方法,观察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绝缘是否老化,是否有异常声响,温度是否正常。第十条 熟练掌握辖区内的供电线路、电气设备情况,能够按规定熟练操作,判断、处理问题准确、快捷。保持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良好状态,维护保养不遗留质量问题。第十一条 必须按规定运行各种保护装置。不准甩保护、虚设保护和私自改变保护值。第十二条 定时检查电缆、线路的敷设和运行状态,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26、要及时汇报。对工作面和其它施工场所用的电缆应做到按规定悬挂整齐,不拖地埋压。第十三条 维修工对所包设备维护保养负责,要认真按照有关维修操作及程序,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第十四条 非负责设备运行的人员,禁止操作设备。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进行电气作业。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绝缘保护。 第十五条 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由有经验的人员带领方可参加电工作业。第十六条 各部门每月必须向机电经理汇报当月的机电设备运行情况。第十七条 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并熟悉触电急救法。第十八条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27、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第十九条 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第二十条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1、停电: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设备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或断路器、隔离并闭锁、合上接地刀闸;()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或拉开刀闸,检查刀闸,开关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机械闭锁、取下合闸保险管等;()在28、线路施工人员断开的开关、断路器、隔离开关上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操作停电人员应将标志牌取下。2、验电:()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器使用前应自行检验;() 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严禁盲目作业。3、挂接地线:()线路验明无电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采取相应的绝缘措施,地线不许碰触29、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先放电;()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线”,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如没有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第二十一条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其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均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第二十二条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矿井供电电源停电,均应主动与供电调度部门联系,并立即启用备用电源或备用发电设施,采取可靠措施,尽快恢复供电。备用发电机要随时保持完好状态,保证在停电后能正常运行并在10分钟内恢复主通风机运30、转。第二十三条 主扇、人车、瓦斯抽放泵等重要供电线路上严禁接用其他任何负载。第二十四条 对开关柜在每年雨季之前全部检查、维护一遍,对母线、架空线路瓷瓶每年雨季之前要全部清灰检查。第二十五条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的发生。第二十六条 制订无计划停电的应急处理预案和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第二十七条 建立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机电设备的保护及其他安全设施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不得无故退出。正确选用保护装置,使其取得最好的效果。除保护类型选择正确外,保护装置的规格也必须与保护对象内容相适应。第二十八条 电气设备和电气用31、具,凡规定应接地保护的都应按规定连接好接地保护线。并按规定作好接地线的接地电阻定期测定。保护接地电阻地面不大于4欧姆,井下不大于2欧姆。第二十九条 积极配合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与供用电有关事故的调查工作,以便查找问题,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避免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第三十条 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责任到人,所有供配电硐室、供电线路,供、用电设备都要明确专职人员。并制订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做到电气设备台台完好,保护值正确,防爆性能完好,电缆线路吊挂整齐合格,线路标志清晰醒目,接地保护装置齐全合格。第三十一条 加强井下供电系统及各种保护装置的维护和管理,建立井下电气设备定期检修试验制度。32、经常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井下供电设备保护整定不合格、甩保护、保护装置损坏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第三十二条 对井下配电网络、馈电线路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设置保护装置的动作系数,杜绝越级跳闸,要做好整定、试验记录。第三十三条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对井下高压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检查、调整和试验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薄内。第三十四条 井下机电设备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接地及保护试验规定。第三十五条 井下供电系统的电缆现场管理要有完善的电缆检查管理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第三十六条 完成对所分管的33、高低压用电设备、线路、主电机、电控及通讯线路、高大建筑物等的防雷电与接地装置的检查、检修、预防性试验和保护装置测试整定工作,并填好试验记录,存档备查。各级变电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巡回检查,确保供电安全,坚决杜绝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第三十七条 所有井上、下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突发停电时,立即将停电影响范围、地点及时间报告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调度员要及时通知机电经理及有关负责人,相关单位必须立即通知抢险人员做好抢险准备,重大问题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第三十八条 当正在运行的供电回路受到雷电、大风、大雨等袭击或其他原因造成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时,值班领导立即组成抢险队赶到事故现场,查找34、事故原因,尽快恢复供电。同时35kV变电所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电力部门联系,倒换备用回路,并报告矿调度室。第三十九条 当发生矿井全部供电回路中断供电事故时,35kV变电所值班人员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机运科组织力量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柴油发电机房立即起动柴油发电机组进行供电,35kV变电所值班人员迅速恢复主通风机的供电,主风机起动正常后向井下中变送电,井下各级变电所按规定逐级恢复供电。送电时要注意观察继电保护情况,避免发生误送事故线路导致再次跳闸。第四十条 一旦因机电事故造成局部停电,停电区域值班人员要迅速汇报调度员和机电负责人,同时报告当班领导迅速查明原因,采取应急措施,切换备用电源线路。第四35、十一条 发生电气事故后,值班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员,同时在不危及人身和设备线路安全,可能造成事故扩大的情况下,立即切断前级电源,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报告科队负责人,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抢救。第四十二条 电气火灾:1、各电气设备岗位要按规定备足规定数量的消防沙,消防工具和合格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2、发生电气火灾后,值班人员要迅速切断电源,在火灾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无法切断电源时,立即通知前级变电所(站)切断火灾线路电源,然后组织灭火,并向调度和有关负责人汇报。3、扑灭电气火灾时,严禁用水、煤、带油材料等灭火,火势过大无法控制时,人员要先撤至安全地点。4、调度员接到火灾报告36、后,要迅速通知相关单位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扑灭火灾,并查明起火原因,组织检修,恢复正常。5、各电气设备岗位的电气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符合要求,不得甩掉保护运行。6、电缆要求(1)必须使用国家指定机构检验合格的厂家合格产品。(2)除采掘专用的屏蔽电缆、通讯、监控等电缆外,任何电缆都不得圆圈盘绕,圆圈和8字形盘绕电缆不得带电。(3)配用电缆载流量必须大于设备最大工作电流的要求。(4)不得擅自在线路上增加负载。(5)一旦发现电缆温升超过规定,必须立即停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和更换。第四十三条 触电急救:、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37、电者摔伤。脱离电源的方法:(1)断开电源开关;(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夺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第六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第四十四条 各变电值班岗位必须备足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笔、绝缘杆、靴、手套、操作台、接地线、各种禁令标志等。第四十五条 各种操作和防护用具经有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磨损、破裂、电气击穿等严禁使用,必须使用更换合格的防护和操作用具。第四十六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38、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环境中。第七章 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第四十七条 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第四十八条 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第四十九条 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第五十条 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齐全。第五十一条 禁止在不坚固的结构(如石棉瓦)上工作,必要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第八章 电气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五十二条 发生电气事故后,不论事故原因和所造成的损失如何,作业负责人及事故现场有39、关人员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调度值班员汇报,并立即组织抢救,合理有效地排除现场险情,保护好现场。 第五十三条 发生负伤事故、意外造成险情、人员严重违章等现象时,不论事情大小,作业负责人及现场人员应立即分析原因,及时处理和修正安全措施,并向上级领导、调度值班员汇报。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第五十四条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安全事故分析会,较严重的事件应有安监部门组织人员参加,现场作业人员应如实述说作业经过,不得隐瞒、撒谎,详细具体地分析工作情况,如发现隐瞒虚报者,视情节对有关人员进行加倍处罚。第五十五条 安监部门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做出处理,事故分析要从管理因素、人为因素、设备因40、素、环境因素四个方面全面分析。事故处理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 原则进行。并做好事故分析记录。第五十六条 制定应改进的安全措施,吸取教训,明确责任,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和处理。力争做到举一反三,及时做好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第五十七条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开展反事故斗争。五、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制度(暂行)第一条、为适应井下电气产品技术发展需要,保障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防爆电气标准、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编制本规定。第41、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竹林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器)设备及连线电缆。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煤安标志牌”丢失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包括监测监控设备及本安设施)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经防爆检查员签名的“入井防爆检查合格证”,现场检查无“入井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第五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安装有轴承的应有隔爆轴承盖,轴承完好,轴承盖无破损,否则为失爆。第六条、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42、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整形后低于此规定仍为合格。第七条、隔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离层、脱落为不完好。第八条、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不得有裂缝或晃动,否则为失爆。第九条、隔爆开关闭锁后,接线板正面的导电螺栓应用绝缘材料封堵隔离带电体,否则为不完好。第十条、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不燃性材料制成,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 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大43、于等于1mm为失爆。观察窗玻璃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为失爆。第十一条、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必须符合表1、表2的规定。表1 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宽度:隔爆腔净容积(升)0.50.5-22间隙(毫米)0.30.40.5结合面宽带(毫米)812.525表2 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隔壁腔净容积(升)0.50.5结合面宽带(毫米)12.525间隙(毫米)操纵杆及孔0.30.5电机轴及孔0.40.6第十二条、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毫米,其伤痕的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接合面宽度的50%,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但伤痕两侧高44、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必须磨平。第十三条、快开门或盖、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得小于25 mm,间隙不得大于0.5 mm,否则为失爆。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大型的采煤机、掘进机等电气控制箱采用快开门方式的现场检查不能正常打开为失爆。第十四条、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m,否则为失爆。第十五条、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云影: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第十六条、对隔爆面上局部出现直径大于045、.5 mm,深度大于1 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 2不得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每1 2不得超过2个,否则为失爆。第十七条、隔爆面上不得涂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第十八条、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凡士林油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如磷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的1/5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第十九条、高压铠装电缆的引入装置应采用浇铸固化密封方式,填料的填充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最小为40mm),否则为失爆。不得采用铠装电缆套密封圈进喇叭咀的46、连接方式,否则为失爆。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叉口以上;绝缘胶有裂纹能相对活动的视为失爆。第二十条、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812毫米的要求,小于5毫米为失爆,大于5毫米小于8毫米为不完好,大于12毫米为不完好,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伸入接线腔部分电缆护套锉细。第二十一条、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和金属挡板、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安装金属圈时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第二十二条、金属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应不小于1mm,否47、则为失爆。金属挡板、金属圈生锈或涂有油漆为失爆。第二十三条、螺旋接线咀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接线咀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不应大于5mm,否则为不完好。接线咀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在垫压其他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金属圈的外径应于喇叭咀深入器壁规格一致,否则为失爆。第二十四条、接线咀压紧要求: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喇叭咀,上下左右晃动时为失爆。螺旋式接线咀拧入丝扣数不得少于6扣,用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表3 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mm外壳净容积(升)最小拧入深度(毫米)最少啮合扣数48、V0.15.060.1V2.09.0V2.012.5第二十五条、接线咀严禁朝上(本安型电话机除外),否则为失爆。接线咀外部有缺损,但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第二十六条、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及以上为不完好。第二十七条、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由负荷侧接线咀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咀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的控制线、信号线咀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否则为失爆。第二十八条、10米范围内两台电气设备的连接电缆不得出现中间接头,否则两台电气设备均为不完好。第二十九条、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须采用邵尔氏硬度4550度的橡皮制造,否则为失爆。第三十条、密49、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表四规定值,否则为失爆。表4:备注:D:表示密封圈外径,D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D(毫米)D0-D(毫米)D20120D601.5D602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配合为1mm,芯线截面积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应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3、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否则为失爆。4、密封圈的厚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截面积70 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得小于4mm,否则为失爆。第三十一条、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等于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第三十二条、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50、则为失爆。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达密封圈宽度的1/3以上者(挤入腔内3mm以上)为失爆。第三十三条、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体,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时为失爆。第三十四条、使用的密封圈内分层破损或密封圈老化均为失爆。第三十五条、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为失爆。第六章 紧固件第三十六条、隔爆面紧固件应完整、齐全、可靠,否则为失爆。第三十七条、同一紧固部位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凡用螺栓连接紧固的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电缆)可不再加弹簧垫圈。第三十八条、紧固隔爆面螺栓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紧固螺钉51、深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螺栓和不透螺孔的配合,紧固后螺栓和螺孔上剩余螺纹轴向长度应大于弹簧垫圈厚度的1.5倍;螺孔周围及底部厚度大于3。第三十九条、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圈与螺栓规格一致,弹簧垫应压平),螺栓松动,无弹簧垫(或背帽)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均为失爆。第四十条、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的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否则为失爆。第四十一条、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联锁,否则为失爆。第七章 电缆与连接工艺第四十二条、电缆(包52、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或不采用硫化热补和同等效能的冷补者为失爆(有国家级材料试验合格证明的除外)。第四十三条、高压铠装电缆的连接有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第四十四条、通电电缆末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为羊尾巴,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第四十五条、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者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视为失爆。第四十六条、橡套电缆护套损坏裸露出芯线或屏蔽层,伤痕深度达最薄处1/2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1/3以上者为失爆。第四十七条、接线应整齐(不扭弯)、紧53、固、导电良好、无毛刺。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可不用平垫圈。接线后,不得压芯线绝缘外皮,芯线压紧后裸露部分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端不得大于5mm,否则为不完好。芯线未压紧为失爆。 第四十八条、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方法,否则为不完好。接线柱使用压线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的电缆接线时,必须将屏蔽层处理干净,否则为失爆。第四十九条、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若用接线盒接线时,非本质安全型 设备,不采用隔爆型电缆接线盒的(属于本质安全型的控制通讯电缆,应使用本安型接线盒)视为失爆。第五十条、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为失爆。接54、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咀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否则为失爆。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卡爪(或平垫圈)要镀锌或镀锡,否则为不完好。第五十一条、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任何接线腔内有积水均为失爆。第五十二条、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五规定值,否则为失爆。额定电压(伏)电气间隙(毫米)380V以下638086601011401833003660006010000100第五十三条、接地线使用镀锌钢绞线时,接头处可以使用最少两道U型卡子连接。使用镀锌铁板时,一般用两道镀锌螺栓紧固(并加装弹簧55、垫或加背帽),螺栓直径不得小于10毫米。接地线松动、断开为失爆。第五十四条、电气设备必须合格的接地装置,接地不合格的设备为不完好。变电峒室、配电点的设备必须有系统和局部接地;采、掘、开工面所用设备要求有系统接地、综合保护器和漏电继电器要有合格的主、付接地极,采用串联接地的设备为不完好。第五十五条、变电峒室的设备必须有标志牌(注明:编号、容量、用途、整定值、整定日期、负荷情况、短路电流负责人等),如无标志牌或标志牌与实际不符者,该设备为不完好。第五十六条、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第五十七条、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56、齐全、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第五十八条、防爆设备的放置应平、直、稳,接线后,盖板和转盖应一律朝外,便于检修和维护,喇叭咀电缆出口处应平滑,不得出现死弯,否则均为不完好。第五十九条、防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端盖)严禁装反,否则为失爆。电动机无风叶,风叶损坏,外壳变形严重,通风孔被杂物堵塞1/2及其以上者均为失爆。第六十条、不得在顶板有淋水的地点安装接线盒,若该地点需安装,应采用截取电缆方式,将接线盒移至顶板无淋水处,接线盒的安装必须稍高于电缆水平位置,不得使水沿着电缆流入喇叭口,否则视为失爆。第六十一条、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监测监控设备为失爆。第六十57、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否则视为失爆。第六十三条、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控制变压器低压侧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第六十四条、照明电器出现以下情况为失爆:1.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压口改为罗口的为失爆。2.隔爆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置失灵为失爆。3.隔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情况之一者为失爆。第六十五条、 井下使用的矿灯必须具有防爆标志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58、失爆:1.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2.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第六十六条、电气设备及设施显示系统准确无误,不能显示或显示不完整的为不完好。第六十七条、电气设备的按钮松脱弹簧外露为失爆,各类触摸按钮外皮破损为不完好。第六十八条、井下电气设备仪表未校验或仪表校验合格证过期为不完好。第六十九条、皮带保护不全或一处起不到保护作用的(含中停闭锁装置)按失爆论处。第七十条、防爆设备在运输、检修时要对防爆面加强防护,不得故意造成损坏。第七十一条、关于引进设备,虽不符合我国标准,但经煤炭部特许批准后仍能保护其设备原性能者,检查中不按失爆论处。第七十二59、条、关于国家行业推广使用新设备,虽不符合该防爆检查的有关标准,但经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批准,能够保持其设备出厂原性能者,检查中不按失爆论处,否则为失爆。第七十三条、所有本安型设备及小型电器均按此标准进行检查。第七十四条、检查中发现设备有失爆现象的当场应积极处理,但处理后,本次检查仍按失爆计算。第七十五条、此检查暂行规定,如与国家标准和煤炭工业部标准及规定有抵触时,应以国标和煤炭工业部标准及规定为准。六、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1、各责任区所属队长每天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至少巡回检查一次,发现运行中的问题,立即安排人员处理,对于无法在运行中检查的部位,要在停机后组织检查、落实,并填报巡检记录。60、2、当班组长每班至少对本组范围内设备巡回检查2次,每次间隔4小时左右。3、岗位值班人员对所管设备每班至少巡回检查4次以上,每次间隔2小时,并认真如实填报巡回检查记录。4、巡回检查出的问题要利用生产间隙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汇报调度和科队进行处理。5、不按规定巡回检查或不如实填写巡检记录,按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七、机电设备包机制度1、每台设备具体包到责任人头上,留名挂牌。2、包机者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的完好标准,确保设备的完好状态。3、认真做到设备清洁卫生,附件齐全。4、爱护设备、定时定量给设备指定部位加油润滑,定期保养。5、经常检查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处理。6、做好61、设备检修所需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并按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发现问题要进行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7、保证所包设备完好,对完成完好率指标的经常鼓励,对达不到指标的给予批评教育。八、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定期检修(1)机电设备检修分为小修、中修、大修三类。(2)主要机电设备检修周期根据运行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分批检修,中修至少每半年一次,大修每年至少一次。2、定期检修前的准备(1)定期检修前要做好设备的检查诊断工作,根据检查诊断故障,准备好材料,配件工具,确定准确时间和进度安排。(2)小修作业由队里根据设备运行时间,记录报表自行安排,中、大修由科内根据记录和故障情况统一组织。(3)62、作业前要先在科内进行检修登记,办理有关手续。(4)为了不影响安全生产,中、大修一般安排在非生产日,为提高检修效率,减少检修次数,各队每次检修应至少安排两项以上,科内利用停产期间统一安排多台检修。3、有关规定及考核(1)定期检修项目的队负责人要认真落实设备检修的间隔,按设备安装、检修要求和计划内容进行安排、落实。(2)填报检修质量卡,各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检修安全措施,严禁违章作业。(3)定期检修结果要填写“定期检修记录”中修以上的设备检修要详细填 写以下内容“设备编号、名称、检修类别、检修部位、内容、发现问题和检修情况以及处理方法、遗留问题、有关数据、试运情况、检修负责人、参加人63、员、检修时间等”月终按科内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记录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报科内存查。(4)定期检修的设备,如无特殊情况(如缺油、杂物卡阻、严重超载等)必须保证到下一次检修期间不发生大的故障,如果在间隔期内出现检修质量事故,根据事故分析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理。(5)定期检修中遇到重大难题,当班负责人要向科内汇报,由于操作不当,野蛮作业导致零件损坏,丢失,造成检修事故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损坏、丢失零件价值的50%赔偿。(6)必须按规定时间和数量完成检修项目。(7)检修完毕必须进行空载试验,检查设备是否正常,不正常立即返工处理。(8)检修结束后要清理作业现场,检查设备上有无遗留工具杂物,更换64、下来的零件要及时回收指定地点。九、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机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熟悉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2、机电维护人员,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内容。3、必须保持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一定要保持设备有良好通风,并保持设备的基础稳固,螺栓的紧固、齐全,并在运行中不能出现明显振动。4、运行中的设备,必须不间断地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听设备的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摸设备外壳, 以掌握设备的温度情况,闻设备运行中有无异味发出等情况,来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5、需要变电所进65、行操作检修的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6、无论高、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接地线等安全措施。7、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8、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表、仪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9、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10、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11、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十、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66、为加强我矿机电、运输事故管理,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凡矿属各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需进行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因机电、运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上报,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运输设备损坏,不作为机电、运输事故统计。 3、设备遭受损坏或意外灾害,一次停30分钟2小时者,称为设备事故。如因设备事故造成全矿停产达8小时以上,或者设备破坏价值在1万元以上,称为重大设备事故。4、发生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后,要立即汇报矿长,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追查。5、建立机电、运输设备运行台帐,对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67、未然。6、发生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后,由机运科负责,组织生产技术科,安监科等有关领导,对事故进行分析研究追查。7、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分析追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做到发生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8、对人为造成设备事故的个人,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9、提交事故原因的分析、追查、处理报告。10、总结事故的教训,制定相应的改进和防止事故重发生的措施,从而引起职工的重视。十一、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制度1、对新增设备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各零部件是否紧固完好,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和完好标准,不完好的设备严禁入井安装使用。2、全矿所有的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性能试验,不合格的设备严禁68、入井。 3、全矿所有的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必须有机运科开出的入井合格证,没有入井合格证的设备严禁入井,对验收后要暂缓入井的设备,入井时要重新检查。 4、 防爆电气设备大修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发给的合格证件,凡大修后的防爆设备必须有修理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及编号、标志等,否则不得入井使用。5、对损坏后维修的设备入井前要详细检查,按原质量标准要求,不得以其它原因降低标准,验收时由机电经理负责,设备管理人员和其它使用维护人员共同验收。6、防爆设备在安装中不得破坏原设备的防爆性能,安装地点必须环境良好无片帮、顶板无滴水,并利于检修。7、防爆设备的安装、检查、 验收执行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矿井机电设备69、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8、安装好的防爆设备必须经机运科、 安监科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验收不合格不准送电运行。9、入井后的设备要经常保持洁完好,安装牢固、稳妥,开关上架,转动灵活,绝缘可靠、接地良好。10、所有入井设备,不论新旧,必须经地面试运后,方可投入井下运转。11、防爆检查员负责制度的贯彻实施。严禁对不合格的设备及安装工程发放合格证,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十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例行保养,操作工人应进行如下的保养:(1)检查修理设备的操作机构,指示信号,安全保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对于外露的转动和传动设备坚持每天加油、检查,对于内置的传动部件要定期70、加油,防止缺油和损坏设备。(3)检查并修理设备容易松动的附件,防止松动和损坏。(4)检查设备有无腐蚀和漏油、水、电、气等问题,并要根据情况立即处理。(5)搞好设备的清洁卫生。2、一级保养(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局部解体检查,清洁规定的部位。(2)处理日常保养无法解决的问题,调整设备的配合问题,紧固各部零件。(3)清洁滤油器,清扫防尘装置,还要疏通油路,更换油毡、油线、油封,修复漏油部位。3、对于设备运行到规定的时间后,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为辅进行二级保养,主要是更换或修复磨损件,对润滑系统进行清洗换油,对电气系统检查修理,要为下次大修提供情况,准备好备用品备件,资料等。4、对于功率为471、0KW以上的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大修,对于功率为40KW以下的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小修。设备报废制度1、对于技术上或经济上不宜使用,也不宜修复改造的设备及时报废,有利于设备更新。2、报废条件: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精度和功能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通过修理、改造虽能恢复精度和功能,但资费过高,不如更新经济。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和安全,改造不经济。遭受意外灾害和事故,造成严重损坏,且不宜修复。设备使用时间未达到规定年限,但因质量低劣,经修理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或不经济。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国家规定的应淘汰的设备。3、报废手续:对于符合报废条件,必须严格把关,确需报废的填写报废申请单报72、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申请单批准后,在设备台帐上核销办理固资报废财务手续。经报废的设备一般不得使用。设备更新改造制度1、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由机运部提出方案,总工程师审批,并组织技术经济论证,报矿长批准后执行。2、设备的技术改造结合大修进行,改造所需费用不应超过未改造设备大修费用的70%。3、改造所需费用超过设备大修费用的70%,列入技术改造计划。4、设备更新原则是,由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旧设备。十三、防爆设备检查、检修制度为使设备能够更好的安全运行,通过对设备的检查、检修,使设备保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机73、电设备检查、检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熟悉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2、检查及检修人员必须掌握煤矿防爆设备完好标准及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暂行规定。3、检修完好的设备分类摆放,张贴标志牌,并注明检修时间、设备的技术数据、检修或试验负责人。4、在检查及检修设备时必须指定负责人,工作结束后详细填写检查及检修记录,做到有据可查。5、由专人对检修后的设备按照设备完好标准及防爆标准进行验收,对于不合格的设备必须重新进行检修,并对检修人员考核。6、对防爆设备检查、检修后,张贴机电设备完好牌,如间隔时间太长,在入井前还应重新根据标准进行检查。74、7、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每日由分区负责电工对外部进行一次检查。8、每星期由专职防爆检查小组根据检查标准及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暂行规定对井下防爆设备进行分区检查,对存在不完好的要求所属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汇总存档。9、在检查或检修中发现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应及时更换严禁继续使用。10、开关检查检修标准:1)外观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锈蚀,无锈皮脱落,托架无严重变形。操作手柄位置正确,扳动灵活与操作轴连接可靠,无虚动作。开关的按扭与手柄及壳盖的闭锁关系正常,能够起到机械闭锁的作用。接地螺栓、接地线完整齐全,接地线标志明显。零部件(螺丝、弹垫、密封圈、挡圈、挡板、压线板、标志)齐75、全,壳盖开、关灵活,且符合防爆标准。2)内部导线绝缘无破损老化,绝缘性能良好。绝缘电阻:1140V不低于5M;660V不低于2M;380V不低于1 M。接线整齐、清楚、导线不得有明接头。开关的螺栓必须紧固可靠,无锈蚀、发热现象。保护器动作可靠,熔断器符合标准,不得用其它物品代替。11、电机检查检修标准:1)外观螺栓、接线盒、吊环、风叶、通风网护罩及散热片等零备件齐全、完整、紧固。试运行时无异音,转动平稳,无明显震动。试运行温度不超过规定值。电流不超过规定值。【大容量:Ik(20-35)%Ie,小容量:Ik(35-50)%Ie】接地装置符合规定。2)定子、转子绕组及铁芯表面无积垢,绝缘无老化、裂76、化,不松动。鼠笼转子无开裂断条。定子与转子间隙:异步电动机最大间隙之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30%。定子绕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每1千伏以上电机,定子线圈电阻不低于每千伏1兆欧,1千伏以下不低于0.5兆欧)3)轴承轴承不松旷,转动灵活,运行平稳无异响。油质合格,油量适当,不能过多或过少。安装轴承时不准敲打外圈。4)接线接线螺栓、引线瓷瓶、接线板无损伤裂纹,标号齐全,引线绝缘无老化破损。接线终端应用线鼻子或过渡接头接线,做到连接可靠。十四、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为确保井下防爆设备的正确使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防爆设备入井使用验收制度:1、防爆设备在入井使用前应由电气防爆检查员检查安全性能,取得防爆77、检查合格证后,方能入井。2、新购进的防爆设备,防爆检查员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3、外出修理的或由检修组修理的防爆设备,入井前应由防爆检查员重新对其检查防爆性能,并根据矿用防爆检查暂行规定检查,检查符合标准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4、未经验收检查或未签发合格证的防爆设备,严禁入井使用。5、下料组在防爆设备入井前严格把关,检查有无入井合格证,未张贴证件的不准入井。6、防爆设备入井时由下料组将设备固定可靠,避免碰撞设备损伤外壳,破坏其防爆性能。7、防爆设备入井后,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78、。8、对新安装的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防爆要求标准进行施工,确保设备的完好率达到100%。9、安装好的设备试运良好后,由防爆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0、防爆设备在使用时,由专职人员根据负荷情况进行验算整定,严禁满载或超负荷运行。11、使用单位应严格按规程规定对防爆设备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十五、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对矿井机电设备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对设备技术数据及各类信息存入电脑进行微机管理,并制定此制度:1、全矿机电设备实行微机电子化管理。2、建立矿井井上、下机电设备台账,并对每一台机电设备的各种技术性能参数进行详细造册登记,存入微机中的机电设备管理专用文件夹内79、。并存储到专用硬盘备份,防止数据损坏丢失。 3、对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压风机等设备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4、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应能够了解最基础的微机操作系统,并会使用一般性的文字、表格处理软件,对各种机电设备的性能也应了解。5、在机电设备变更、淘汰、新增时,应及时对微机中的机电设备台账进行相应的更改,确保机电设备台账与实际相符。6、未经机电设备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对专用文件夹内的数据进行更改、删除。7、机电设备微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由设备管理员具体管理。 十六、设备运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机电设备管理,适应运行的客观规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机电设备管理80、单位、包机责任人、值班员除了按年初制定的设备检修维护计划执行外,应加强动态观察,主动汇报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并作出检修计划申请并报科内。科内接到检修计划后,严格审查,制定出详细的措施进行审批执行。二、各科队、班组长、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制度:1、管理任务:实行公司制定的管人、管事原则,分管科长根据设备运行客观规律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制定出各种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各执行单位应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遗漏部分,由科长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并修改。科长负责机电运输及科室协调工作,对本科室日常管理负责并对各队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业务上属机电经理领导。2、分管队长是执行和81、管理本队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汇报各种大型固定机械的实时运行动态。对所辖管理设备做出检修安排,报科内登记。对本范围的安全生产及日常事务负责。3、一类设备及大型固定设备必须提出计划,由科内制定出措施审批后执行。检修完毕后,检修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科内存档,检修设备投入运行后,进行不少于2小时的现场监守观察,并有记录。4、管理制度服从上下级关系,各科、队、班组、值班运行人员不得拒绝或延误执行上级指令,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负责。各单位出现各种事故时,应积极进行事故分析处理,责任认定,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进行通报学习。十七、设备检修制度1、设备检修分为有计划检修、临时82、检修和故障检修。原则上所有管理设备全部实行有计划检修,提高设备安全、健康运行水平。临时检修(填写日常检修记录本)针对运行中的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的缺陷需要尽快处理以及其他因素引起的不确定临时性检修。故障检修是设备发生故障已停运或虽可坚持运行但会造成更大损失而必须对设备进行紧急检修。2、按照检修计划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科内制定出措施,管理队组进行检修。每星期四下午到经理办公室召开检修会议统一平衡决定。事故检修以及非计划性检修列入全年指标进行考核。计划检修以外的临时性检修,若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对安全生产无影响的)管理队组可向科内提出申请进行检修,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3、检修大83、型设备的安排,应尽量根据生产系统统一平衡决定检修时间,检修期间发现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主动完成并排除隐患,不得推诿扯皮。4、在检修期间,因生产系统的特殊需要时,调度值班员和科室负责人有权终止和缩短检修工期,尽快使设备投入运行或转入备用。5、检修申请应逐项讲清影响范围与各种应该交待清楚的地方,以便制定措施时能够严谨完整。十八、事故异常处理制度1、事故现场人员、管理人员及主管领导应迅速弄清系统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尽可能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设备安全的威胁。2、用一切可能方法保护设备继续运行,保证井上下人员的安全,特别是供电、供风事故。能够用调整运行方式的方法使设备正常运行,在确保84、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倒方式运行,确保运行的可靠性。3、发生事故时,禁止长时间占用电话,应坚守岗位,严密观察、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防止事故扩大。4、事故发生时,各主要管理人员及有关技术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共同协商解决,现场组织应以科队为主。5、事故处理期间,当班人员(事故现场人员)不得进行交接班,有关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并随时和上级领导保持联系,待事故处理告一阶段后方可进行交接班。6、事故发生后,现场运行值班员要做到忙而不乱、有条不紊,防止联系不周,情况不明或汇报不正确而造成误判断。7、在各系统故障紧急情况下,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事故时,现场管理人员及运行值班员有权迅速做出正确处理或将设备立即85、停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但事后应及时汇报。8、事故处理完毕后,负责人或值班员应认真填写事故记录并将事故情况及结果汇报相关领导。十九、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2、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3、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4、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速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5、特种设备出现故86、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7、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8、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科室负责人报告。10班组长或者分管领导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11、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二十、设备和设施定期检测检验87、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加强对煤矿矿用安全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确保其使用安全,为了保障各种设备和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煤矿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1、凡列入定期检测检验的各种设备及安全设施,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2、必须按安全设备、设施检验周期提前进行申请检验。不得使用未按期进行检验的设备、及安全设施。 3、设备和设施的检测检验,必须由具有安全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承担核准范围内项目的检验,并对发放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负责。4、各种设备和设施未进行检测检验的,禁止使用。5、检测检验完毕后,必须出具相关的检测检验报告及资质证明,检验报告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放宽检验标准,必须由有资88、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验。6、检测检验结果必须与所检测检验的设备设施的内容相对应,如果与检测检验内容不符或对检测检验结果有疑问的,必须由检测检验单位对本设备和设施进行重新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7、使用单位必须保护好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确因现场条件差,使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污损严重必须更换时,经核实无误后,可向发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给予补发。8、检测检验后的报告或合格证必须做好记录,并由使用或管理单位进行存档备案。二十一、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制度1、供电用系统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恢复(简称保护装置)是保护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装备之一。各级管理、调度、设备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护运行规程及规定,89、精心维护保证保护装置的完好率、投入率。2、凡由机运科直接管辖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运行、停用和定值改变,必须取得机运科的指令或许可后,方可对有关保护装置进行操作。当保护装置本身故障有误动可能时,可以紧急停用,但停用后及时汇报机运科。3、若在保护装置回路内进行工作或定期校验时,应按设备检修管理规定,由运行值班人员向机运科办理申请手续。4、新安装或原有的保护装置改变定值后,在投入运行前,运行值班员应向机运科汇报保护定值的变更情况,并做好记录。5、任何电气设备和线路均不得在无保护情况下运行或热备用。保护校验时,应在电气设备或线路停电检修时进行。6、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对保护装置及回路进行定期巡视,监视90、保护回路电源(交流、直流)以免保护装置失压造成误动或拒动,并监视一次设备的负荷电流不得超过保护或设备的最大允许值。7、保护动作后,现场运行人员应详细检查和详细记录保护信号,并将保护装置名称、动作情况、故障类别等及时汇报机运科。8、运行人员应认真填写保护定值台帐、保护装置工作记录本。二十二、自备电源管理制度1、自备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必须经常试运,每班上班后,发电工对本职岗位设备、记录及所属用具认真检查一次,检查柴油机的机油、水位、柴油等均正常时,方可启动柴油机试运。2、自备电源运行期间,发电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于运行的各项数据,必须如实地填写记录。3、遇到网路停电时,必须及时启动91、发电机组确保正常供风供电,不得无故拖延时间。4、负责管理自备电源的队、组长,每班要对发电机组进行认真检查,查阅值班记录,检查设备保养、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处理,必须使自备电源处于随时备用状态,因人为因素或不按规定进行试运、保养等造成停风停电事故,严肃追究队组及作业人员责任。5、网路停电后,值班人员要迅速启动发电机组,并向调度汇报,在10分钟内恢复通风及供电。6、倒闸操作时严格遵守倒闸操作的规定,并严格执行使用防护用品和监护制度。7、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按照柴油机停送电操作顺序执行。8、交班时,当班人员要将运行情况和发机时间等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做出相应如实记录,92、。9、必须按时保养机组和备足燃油、润滑油。10、每班清扫机房和擦洗设备,保持室内及设备整洁。11、每班必须对电瓶、储气瓶、连线等启动装置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柴油机随时能够正常启动。二十三、高压电气设备检修的安全制度一、使用工作票制:1、凡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都要使用工作票,并要指定专人负责,凭工作票进行工作。2、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执存;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时交回签发科室。3、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前两天将填好的工作票交给机运部签发人,由签发人审93、批签字、工作许可人签字后,提前一日交给变电所值班员。4、每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5、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6、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期为限。在预定期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7、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审批手续。8、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机电部门熟悉设备情况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94、负责人。9、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工作票签发人:(地面、井下机电负责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工作负责人:(各科队机电负责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规程规定。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工作班人员是否合适。工作许可人:(现场作业负责人,由电工组长担任)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95、险。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有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的补充。工作班成员:(电气设备检修及操作人员)认真执行规程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注意作业安全,并监督在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二、工作许可制:井下高压设备的检修由设备使用科队提出计划,经矿调度室及相关部门批准,检修单位办理工作票后执行。三、工作监护制:井下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其中对现场比较熟悉,经验丰富的一人应为监护人,其他可作操作人。四、停送电制:严格执行机运部制定的停送电制度,中间不得换人,严禁违章停送电。在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停送电作业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人监护,一人作业,停电后必须在断电96、设备上挂禁牌并留专人看守。五、验电、放电、接地、挂牌制:停电后,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检验明确无电压后,经瓦斯员检查周围瓦斯浓度小于1%时,用短路接地线先接地,然后将被检修的设备三相短路。在工作前,应将电气设备的闭锁装置锁好,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六、工作中防止送电的措施:高压配电装置停电后,必须把隔离开关断开,使插销脱离电源。用可靠方式锁定,确保倾斜和误动作时,隔离不能合上。可能从几方面送电的设备,必须可靠地断开各方面电源,可靠地机械闭锁,挂禁牌。二十四、井下负荷增减管理制度为使我矿井下供电达到安全、合理的97、目的,从而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各科、队井下负荷增减时,必须按以下制度执行:1、各科、队井下负荷增减时,必须要提前三天向机运科提出一式三份的书面申请(附供电系统图),由机运科审批后执行。2、增减负荷后的开关整定由设备主管部门计算确定,各单位电气操作员必须认真执行,否则因为开关整定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由具体执行的电气操作员负责。3、机电技术员要根据负荷增减情况及时修改供电系统图,做到图板与实物相对应。4、如与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审批手续者,必须经机电科长批准,并在事后立即到机运科补办手续。5、对未经审批增加的负荷,机电主管部门有权停止供电。二十五、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临时用电的各种工具,设备必98、须完好,防爆性能符合规程规定,各种使用的电缆、电线应无破口、断裂,以及导线裸露等现象,在安装前应详细检查使用电压等级,负载大小整定值等应当匹配。2、临时用电接线(1)必须由专职电气工作人员在指定配电柜上先将电源断开,悬挂安全标志牌板,并有专人值守,然后按规定可靠地连接负荷侧和电源侧。并将导线和负载外壳可靠接地。(2)所用导线和用电设备及其它临时用电工具在电源接通后,必须在专门人员通知后方可送电试运,经五分钟空运无异常方可开始作业。(3)导线端部裸露部分与紧固螺丝之间最大长度不超过15mm。3、(1)临时用电设备、工具等在供电运行时间内严禁人体接触,因故需要检修和移动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抢修、99、移动,设备、工具应放置于避雨水、防下坠物的安全地方,并设置危险标志牌。(2)临时电源的开关应改置在无水、无零散杂物撞击的安全地带,高度距行人地面最小距离为1.7m,周围应无明显阻碍,方便操作。(3)钢结构架、金属部件临时使用用电设备、工具、照明等,必须使用橡套电缆,在各紧固处必须加厚绝缘保护层,导线接火处要连接牢固,人力不能拉脱。(4)严禁非专职人员私自接装电源和设备。(5)严禁在电气设备元件、导体上搭、挂临时电源。4、工作停止后,要将电源断开,并将配电点关门上锁。5、用电电压等级的一般规定手持式用电工具电压不超过220V,开关使用漏电开关,金属容器内作业时,照明电压不超过36V,其它工具(手100、柄砂轮、风机、电钻等)因条件限制只能采用220V时,要采用专用橡套电缆,各连接处要加厚绝缘保护,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在容器出入口处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人员安全。6、井下使用临时电源,必须按规程规定要求安装,防爆性能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严禁使用非矿用电缆和失爆电气。7、所有临时电缆应按规定悬挂,因条件限制时可放置于车辆、行人接触不到的安全地带,应避免和金属及导电物体直接接触。 8、外包工队用电必须符合用电规定,并经部室领导同意方可送电。二十六、电气试验制度一、电气设备、电缆的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的其它有关规定。二、电气设备、电缆试验的通用规定:1、新安装的(包括终端接头)投入使101、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试验;2、运行中(同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试验;3、入井的必须在入井前进行一次试验。三、电气试验的安全规定:1、试验工作开始前必须办理好电气工作票,参加试验人员要核对图纸、资料及试验物的主要技术数据,察看试验场地、试验电源、设备等情况必须符合试验要求。2、试验工作至少由三人组成,由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其余一人看管电源开关,一人执行试验。3、电气试验使用的电压等级、接线方式、组别、相序及电压对称性必须符合要求,电源开关必须使用有明显断开位置的刀闸开关,且必须在负荷侧接上合格的熔体固定放置在方便操作且能明显观察试验场所的位置,以方便操作。4、试验用电源开关、设备电源、在未102、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在断电状态,且安装、接线必须符合临时用电的规定。5、试验场所周围10米内必须用醒目的材料圈围,在有人通行处必须悬挂“电气试验,严禁靠近”和“高压危险,严禁触摸”等警令牌,入口处必须有专人值守,无关人员不得靠近或进入。6、试验时,负责指挥的负责人必须用“拉开”、“合上”、“不许合闸”等明显口令,拉合闸操作人必须准确无误地复述口令且正确操作,在命令不清或不理解时,可视为“不许合闸”或“拉开”,严禁无命令或未听清楚操作。7、试验中,不明原因的跳闸、发火、冒烟、放电声、噪音、漏油等,必须立即断电停止试验,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试验,严禁不查原因强行试送电。8、试验结束后,工作负103、责人必须认真检查试验记录,各项数据必须准确无误,检查各处电源开关均在断电位置,对试验物验电,对地放电,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线路。然后由监护人检查工作现场,由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交给现场负责人,共同进行检查,详细交待工作现场前后的设备变动情况及试验结果,将试验原始记录记入试验记录薄内,现场人员填写试验意见,认为无误后,方可撤离现场,解除警戒。9、试验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操作,按本身操作注意事项执行,所用仪器仪表必须有资质机构试验合格的凭证,且在有效期内使用,精度必须符合试验等级标准。四、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试验,原则上只许拆出地面进行,特殊情况下需在井下试验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且遵守以104、下规定:1、试验场所必须设在全风压新鲜风流的巷道段内,且试验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必须低于0.5%。2、现场除试验人员外,必须有2名瓦斯员和安全员现场检查、监督。3、试验用一般型电气仪器、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使用。4、严禁在潮湿、漏水、有灰尘的地点进行电气试验。5、严禁试验物的导线、地线、外壳及其它导体接触轨道、管道、钢支架及其它导电材料。6、必须专人值守电话,保持通讯畅通。7、其它操作按第三条规定进行。五、井下其它低压电气的试验:1、低压馈电线路上的检漏装置由变电所值班人员负责,必须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2、井下使用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由当班责任区电工负责,必105、须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3、(1)各工作面使用的风电、瓦斯电、监测闭锁装置,由分管瓦斯员负责,必须每七天对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如果试验不断电或动作不灵敏,责任区坑电、监控安装人员必须及时对故障设备及线路检查、处理,直至恢复正常。(2)风电、瓦斯电、监测闭锁装置新安装或搬迁后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由(1)中的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断电试验,不能正常断电的装置,不准投入使用。4、各种运输机械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上班后,主机正式运行前,由当班主司机负责,必须对保护装置的各种保护功能进行一次试验。5、由地面入井的高压馈电线路,必须装有可靠的风电闭锁功能,在主扇停风后,能在瞬时切断入井高压电源,在恢复通风并延时106、至井下变电所无瓦斯超限后,方可向井下供电。6、移动变电站和高压开关的试验,参照机运科关于移动变电站高压开关的检查、调整、试验的规定执行。二十七、机电安全例会制度 1、在机电科长组织下,由分管机电矿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机电运输专业例会,机运科全体管理人员及技术员参加。2、例会由机运科长传达最新的工作任务,分析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方案,检查上月机电运输例会的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处理决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在例会上各与会人员要汇报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讨论下月机电运输专业需要解决的问题。 4、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保证107、时间、材料、措施、质量、人员五落实,做到真正解决问题并监督落实到位。 5、作好与各科室的协调工作,加强对各辖区的机电运输方面的管理工作。 6、在例会上对上月的设备使用管理情况作出总结,以便总结经验、教训并拿出下一步设备管理的实施方案。 7、会议内容要有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具体由机运科负责并落实。二十八、小型电器管理制度1、小型电器应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领取发放,统一建帐、编号,统一回收、修配。2、使用单位领取小型电器,必须由该单位材料员填写“小型电器领取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取,“领取申请单”应填明所领小型电器的规格型号、用途、使用地点、数量等。3、检修出库的小型电器质量应符合检108、修标准,由防爆检查组检验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无入井合格证的小型电器严禁入井使用。4、凡井下停用、撤除的小型电器,必须限期由原使用单位回收上井,交电气修理组,并履行交接手续。5、因工作环境恶劣或意外事故损坏的小型电器,一律经机电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以旧换新,无故丢失和损坏者,予以处罚。6、新安装的小型电器必须办理验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接收后须填写验收清单交电器修理组,电器组负责检查验收并填写记录。7、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应根据使用、库存情况和生产需要,编制小型电器购置计划和报废申请,经机电矿长批准后,由供应部门负责购置和报废处理。二十九、油脂管理制度1、油脂管理是由油脂管理小组负责。2、油脂管理内109、容包括领取、保管、使用、回收等进行组织与技术工作。3、油脂必须按品种、按质按量按时满足生产需要,保证设备良好运行,降低消耗减少生产成本。4、按用途分类,堆放整齐。5、油脂分类品种存放,专桶专用。6、油脂存放要防火、防水、防尘。7、设备润滑实行“五定”。8、油脂回收必须集中管理,合理再生利用。9、油脂处理妥善、合理,防止环境污染。三十、备配件管理制度1、备配件由备件管理小组专责管理,负责备配件的领取,保存修复处理。2、备件、配件品种齐全,数量充足。3、备配件及时报进(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及备注齐全),不得影响生产和检修。4、备配件储备合理,不得影响备配件质量。5、储备时分类整理码放整齐。6、配110、件回收后,及时修复。7、配件无法修复时及时处理。8、备配件的帐物相符。三十一、阻燃胶带、电缆管理制度一、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新胶带使用前必须经质检部门验收,并由专人对证件核对检查确认证件齐全无误。2、对于新增设的皮带机所需的阻燃胶带,由科内提前统一规划。3、新入井的阻燃胶带和废旧的阻燃胶带,各自存放在规定地点,不能混在一起。4、严禁对阻燃胶带乱锯乱划,违者罚款50100元。5、有阻燃胶带出现打滑、破损时,及时调整或更换,严禁带病运行。6、皮带运行中应装设各种保护,严禁超负荷运行。7、在检修中更换阻燃胶带时,由队组统一安排,杜绝浪费材料。8、井下更换后的旧阻燃胶带需及时升井,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回111、收。9、不经科内同意,不能擅自处理更换的旧阻燃胶带,以备地面选煤皮带之用。二、阻燃电缆管理制度1、电缆管理工作由电缆小组负责,新购电缆必须检查证件齐全,并由质检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2、领取电缆时,必须严格把关,仔细检查其外表,是否有破口,测量绝缘和通断,及其阻燃性质,不合格严禁入井。3、对其检查合格造册登记后,方可入井使用。4、每次电缆因某种原因升井后,小组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原因,及时修复,无法修复时上报科室。5、电缆修复时严把工艺流程,严格检查修复质量。6、电缆存放时,不得雨淋、日晒,不得存放在潮湿的地点。7、电缆存放的场所,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并做好长度、截面、电压等技术指标标识。8、电112、缆两端应采取密封措施,以免潮气入浸破坏电缆绝缘性能。三十二、阻燃胶带、电缆检验制度一、阻燃胶带检验制度 1、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胶带。 2、采购胶带时,必须采购具有资质的专业胶带生产厂家生产的阻燃胶带,不准在市场上随意采购阻燃胶带,谨防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3、由专职人员对产品煤安证件及合格证检查审核确认齐全有效。4、阻燃胶带入井前,必须取样经过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准入井使用。 二、电缆检验制度 1、凡用于井下的各类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必须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检验中心核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11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核发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生产厂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2、电缆连接装置必须采用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 3、井下使用的各种电缆必须经专职人员进行阻燃试验,否则不准入井使用。三十三、杂散电流的管理制度为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害事故的发生,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A方可入井; 2、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114、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 3、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 4、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规定。 5、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并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台检漏继电器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 6、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7、加强入井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强化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坚决杜绝职工的违章操作。要持证上岗,要求检修设备要停电的管理制度,严禁带电设115、备检修。 8、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 9、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中规定。 10、加强防雷管理,减小接地电阻,为雷电泄漏提供良好通路,避免雷电入侵井下。三十四、矿灯考勤制度1、新灯投入时,应对每个矿灯进行编号、注明日期并作出记录。2、矿灯应固定到人,不准交叉使用。3、发灯完毕应及时清点核对,发现错误查明原因。4、矿灯的收发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填写。5、交接班时应核实矿灯考勤簿与矿灯架上的灯是否相符,不相符应查明原因。6、报废及使用期已满的矿灯,做出相关记录并回收。7、矿灯没有及时回收,不明原因的,应作出记录,并及时汇报调度。8、严禁弄虚作假,徇私116、舞弊,不得以旧充新。三十五、矿灯损坏丢失赔偿制度1、每班在接班时,认真清点矿灯数量。发现缺少,要追究到队,查不出来的由值班人按矿灯价值赔偿。2、矿灯使用人员不爱惜矿灯,致使损坏报废,照矿灯使用价格折旧赔偿。3、矿灯使用人员丢失矿灯按原价赔偿。4、充灯工擅离岗位不按时收发,造成矿灯丢失,按原价赔偿。5、矿灯使用人员不得私自换灯使用。6、以上赔偿后,由财务科出具相关手续方可给予领灯上岗。三十六、矿灯领发制度1、充灯工要对矿灯及充电架作全面的了解。2、领灯时要按队专人领取,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发现不完好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不得拥挤、乱领。3、每班对矿灯进行维护保养,对矿灯作全面检查,是否损坏,严禁失爆灯117、发出使用,做到盏盏防爆。4、做好矿灯使用,发放考勤记录。5、未充足电的矿灯,不得发出,以保证矿灯的使用寿命。6、外来人员入井领灯时,必须有相关部门的手续方可领灯,由值班人员负责收发矿灯。7、矿灯全部发出后,要再作全面的了解,是否把不合格的发出,并做好记录。8、交回矿灯时,必须按队收完后方可交回。9、交回矿灯后要对使用过的矿灯作出全面的检查,看是否有损坏,如发现有损坏、裂缝、电缆破口,按章惩罚或原价赔偿,由充灯工负责。10、矿灯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发放和外借。矿灯定期检查、更换制度1、矿灯是工人的眼睛,充灯工必须做到矿灯盏盏明亮;2、保证充电时间,如有矿灯反复充电而不明亮的必须及时申请更换。3、对矿118、灯进行分批分类,不可把新旧矿灯混合充电,固定待用充灯架,新矿灯进行规定时间充电。4、每周对所有矿灯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失爆、不明的矿灯进行修理或更换,并由岗位长填写报表交回机运部。三十七、自救器管理制度1、 自救器的采购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由使用单位根据入井人员情况提供采购计划,公司机运部汇总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供应部门负责采购。2、 充电室负责自救器日常管理发放工作,保证井下工作人员下井前领取到自救器,有权对使用者或使用单位调查使用情况,按规定对自救器外观检查和保持设备清洁及合理保存。3、自救器发放室不应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其温度应在045范围内。4、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所有入119、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5、安全培训部门负责对井下人员进行自救器基本知识的教育与使用训练,新工人下井前必须接受不少于8小时的培训和训练,并达到在30秒内完成佩用自救器的熟练程度。矿井每年进行一次避灾演习。6、所有随身携带自救器入井人员,要爱护自救器,在没有灾变的清况下,不要随意启封自救器。在工作中严禁将自救器随便搁置,携带中防止猛烈摔打。7、对于无故损坏、启封自救器者,应由责任人按价赔偿,对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8、 每季应对自救器进行一次称重和气密检查。9、对自救器应建立台帐,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对于报废的自救器及时注销。三十八、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120、管理制度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按规定不携带者严肃处理。2、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要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要爱护、保养好仪器,保持表面清洁,避免受到较大振动或碰撞,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3、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必须集中在矿灯房管理,统一收发。仪器要上架,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环境中。4、矿灯工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充电、收发和保管。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并做好仪器收发登记记录。5、对收回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检查、维护121、,使其符合规定的。还要使仪器干净,外观完好、结构完整、附件齐全,各调节旋钮能工常调节,电源开关应灵活,显示部分应有相应显示,动作部件应能正常动作。6、对于外壳损坏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妥善进行保管,以便在维修时进行必要的配件。7、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进行一次校验,误差要在规定之内并做好维护校验记录。8、矿灯工收发丢失、携带者丢失或造成损坏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要按价赔偿损失。三十九、机修组管理制度为了提高机修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适应机械化生产以及检修和安装的需要,特制定以下几点:1、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对不听从指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处理。2、每天值班人员必须对所有设备进行加强巡122、回检查,防止因检查不到位造成设备和工用具丢失。3、当天值班人员在开班前会前必须把自己的姓名公布在科室黑板上,值班人员次日开完班前会后,在工房交接班后方可下班。4、每个机修人员每天必须不折不扣的、保质保量完成当天队组分配的生产任务。5、爱护公物,如有损坏工具的要照价赔偿,工作结束时要对自己的作业场所进行认真的清理。6、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没有假条的或有假条没有批准的都以旷工论处。7、班中严禁干私活。8、卫生制度:(1)每天值班人员负责上部车场轨道两边的属于机修范围内的零部件的回收,如果一个人搬不动的第二天交班的时候进行交待,并及时回收。(2)属于机修范围内的卫生责任区化分为四个123、小区,每个小区3个人专门负责本小区范围内的卫生,包括工房内的电器设备的检查、检修、线路的完好。四十、高空作业有关规定1、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风带。2、不许高空平行作业,必要时需设安全设施,高空作业下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防止落物伤人。3、高空焊割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4、高空气焊应注意事项(1)登2米以上高处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在2米以上的深坑上部或4米以下的地方气焊也要采取防护措施。(2)严禁立体作业。(2)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二人以上的安装检修等高空作业,必须搭牢固可靠的脚手架,并有安全措施。5、高空作业时,要先检查所经路线的安全可靠性,同时配戴保险绳。6、高空作业点的下方要124、拉警戒线,人员不准入内,防止高空坠物伤人。7、高空作业的脚手架要牢固,工作时听从统一指挥。8、地面架空电气作业,必须在停电后进行可靠的放电、验电、电源侧短路接地后,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作业。9、经常在振动环境下工作的机械连接零部件必须加装锁帽,有销眼的部位必须装设合格的销子。高空架设的槽、斗、架等连接必须使用双帽锁紧,并且运行中要经常检查,发现有振动及时紧固。10、地面超过2米的高空检修安装作业,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架子的强度必须承载两倍于所有作业人员和材料的重量,在架子上装卸零部件时要轻落轻放,严禁冲击下落,架子上的作业人员必须 在不影响作业的情况下系安全带,上下层作业时要戴安全125、帽,严禁上层向下抛掷材料、工具等,上运材料、工具必须用绳索捆绑提上。人员上下要有专用梯子,严禁扒杆、架、下跳等。作业场所周围的地面应无杂物堆放,不得影响人员正常通行。 11、高空电焊作业,必须使用有良好绝缘的电焊机,把线无破口、明接头,焊钳完好,作业人员穿带规定的防护用品,周围五米范围内必须无易燃易爆物品,对于可能烧及的设备电缆等要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12、高空向下卸放设备、部件,必须使用起重设备,其配套材料用具必须牢固可靠,现场必须有队长或作业负责人现场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出安全措施方可作业,无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盲目作业。13、检修人员由负责人统一分工,各自负责自己的区段内检修的人身和设126、备安全。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工作服、电工绝缘鞋,安全帽要将风带扣好,使用合格完好的安全带,脚扣要认真检查,发现开焊、变形等不得使用,到达作业位置后要将脚扣套锁在适当高度,捆好安全带,并检查安全带扣不得出现异常,使用工具要随身携带,需要现场传递的要用绳子上吊,严禁抛掷工具、材料等。地面辅助人员要按上述要求穿戴防护用品,在作业过程中要站在距电杆5米以外,但能直接观察到杆顶的位置,发现项部作业人员有异常情况,立即向负责人和配电室汇报。14、每一作业点至少有两人同时在现场,每一作业点要有一台可靠的通讯工具,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症、恐高症以及不适合高空作业病症的人严禁上杆作业,作业现场直径127、10米范围内不得有其它作业和人员通行。四十一、材料管理制度1、材料领取严格执行公司材料领取制度执行2、材料使用(1)队长为本队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材料的领取、数量、使用情况等负全部责任。(2)组长根据队长安排的工作,具体负责各组的材料使用的细化管理,保证所领材料实领实用,严格管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3)材料使用人员要在班后对组长详细汇报材料的使用情况,并如实认真地在检修报表上填报(内容:名称、数量、设备、地点以及参加检修人员等)3、队间交接(1)出井材料、设备在出井前至装车后,由设备所属队电话通知地面接收队进行接收,出井后由双方队长办理交接单、交接方各执一份。(2)入井材料、设备由地面128、队组按各种设备入井检验条件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并签收合格证后入井,入井前需经交货队组将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等用电话通知接收队组负责人,接收队组接到通知后要派专人按实发数及规格进行核实、清点,下班后由双方会同机运部办事员按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各执一份。(3)上述材料交接队间要严格履行手续,并认真进行核查落实,发现数量规格、质量有出入的问题,要在第二天班前会及时落实清楚、否则造成后果由双方队长负责。4、核算(1)每月终结机运部办事员按领料单汇总各队使用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价格、金额等指标,综合各队材料交接单核实后在科内公布,对于无交接手续的材料、设备等,交接双方队长必须落实清楚。(2)各129、队、组及单独作业的岗位要分别将收到的材料设备按上条项目进行汇总,汇总情况要和交接单、检修报表等相关资料实物相符。(3)根据各独立岗位材料领取及使用情况,要依据上述项目逐一汇总,并结算出当月使用和结余数量,做到账物相符,不能相符者,由本队组长负全部责任。(4)机运部核算员要在下月5日前,将全科及各队费用消耗情况用报表形式公布,超支队要查明超支原因,对于一次性投入,全年甚至多年受益的设备,大修等项目,要专题重点进行记录报告。四十二、工具使用管理制度1、工具发放依据各岗位和工种的工作需要发放,并将发放日期、规格、数量注入工具台帐,领用人员签名。2、领用人员领取工具后,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无故损坏,130、丢失照价在工资中扣除后补发工具。扣除款项交核算员处登记签名并存档。核算员不得将工具扣款挪作他用。3、发放工具使用期限(1)下列工具使用期限为五年:1518活扳手、锯弓、手锤、成套套筒、成套梅花板、30mm以上单件套筒和梅花板、各种大型专用工具、圆规、直角尺、钢直尺、内六角扳手、大锤、管子板牙架、氧气表、乙炔表、割枪、焊枪、压力钳等。(2)下列工具使用期限为三年:管钳、工具包、万用表、兆欧表、散件19mm以下梅花板、氧气、乙炔管、电焊把线、套筒、双手呆板、工具套、12活板。(3)下列工具使用期限为二年:电工刀、10以下活板、断线钳、剥线钳以及各种小型专用工具。(4)下列工具使用期限为一年:手钳、131、尖嘴钳、卷尺、丝锥、板牙、改锥、焊钳等。(5)车床专用笔具、专用工用具、一律无年限,任何人任何时间内不得损坏、丢失,违者照原价赔偿,影响安全生产者按有关规定处理。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本人工资中扣除工具原价款。(1)因不按正确使用方法作业,导致工具在使用期内损坏,造成报废的(因质量问题不在此例)。(2)因保管不当,在使用期限内丢失的。(3)因工作变动,辞退不按规定将工具交回机运部。5、班组的大型固定工具,由组长负责保管或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并记入保管人个人工具账户。工具保管人因故不能上班时,组长要负责安排其它人进行工具交接。各种工具领用保管人必须在工作中随身携带。机运部每月定期根据班次逐人清点132、工具。对照账物。6、有下列情况造成影响安全生产的,负相关责任:(1)因丢失、损坏工具影响工作,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2)借故不随身携带或携带不全工具的。(3)不能按规定按时清点工具的或清点时工具不全的。(4)私自调换工具,以次充好的。7、在工具使用期限内,工具领用人员因工作调出、违章违纪被辞退、因病、伤不能再从事工作的工具领用人员,在离开本工种时,要将工具清点后交机运部,并做到账物相符,不得短缺、损坏和弄虚作假。四十三、资料上交保存管理制度为有效管理在矿所有设备的资料和相关证件,保证公司在用设备的资料保存系统化、查询高效化、管理科学化,按照“统一保存、直接服务”的原则和资源共享要求,特制定133、本制度:一、设备技术资料保存管理部门所有设备技术资料由机运部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所有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和统一管理,以便查阅时的方便。二、设备技术资料保存管理内容1、煤矿井下用设备类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26日发布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煤安监政法字2001108号)文件所公布的设备为依据,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图纸、进行保存管理。以及相关设备有防爆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证件的也必须进行保存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附后)2、地面用非防爆设备类:资料保存管理内容为:产品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证件。主要包括以下设备:各134、种配电柜、变压器、柴油机、电动滚筒、电动机、振动筛、风选设备、锅炉、减速器、车床、钻床、压力机、绕线机、烘干机、电焊机等地面用设备。3、设备性能测试报告类: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主绞车、主皮带机、架空人车、各种钢丝绳。三、设备资料保存管理执行办法:1、在矿所有设备、工用具、材料入矿验收时,由质检部安排专人负责,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并上交至机运部资料室,资料室及时安排专人办理资料交接手序,对没有证件或证件资料不齐全的设备,不准签字验收入库。2、防爆小组在签发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时,首先核实相关资料证件是否齐全,对已经将资料交至资料室的,打电话核实确认后,方可检查入井,对没有证件或证件资料不齐全135、的防爆电气设备一律不准签发防爆入井合格证。3、各科队在领取设备、工用具、材料入井时,材料保管给领取的设备、工用具、材料必须是经质检科相关人员检查签字验收入库的,对没有经过质检人员检查签字验收入库设备、工用具、材料,保管不准给领取。4、资料室管理人员对上交的资料、图纸、证件等,分类整理、统一建档、编号管理。5、规程规定需要性能测试报告的设备,在性能测试时间到期的前一个月,由资料室的人员向机运部负责人打报告申请性能测试。测试完毕后,及时追回性能测试报告并存档。6、各科队需要借阅时,由各科队技术员或借阅人到机运部借阅,并填写借阅表,由本人签名,借阅时标明归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天),归还时发现资料有136、破损、缺页或丢失现象的,由借阅人全部负责。资料管理人必须将相关情况及时汇报机运部负责人。(资料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准外借资料的原件,除非资料有多份时)五、监督、管理1、相关单位、上级部门查阅在矿设备的相关资料时,由机运部及时提供。2、机运科定期核查资料,确保资料齐全完整,并及时更新。3、防爆检查组负责对所有入井的设备进行证件检查,如发现无证件或证件不齐全的设备入井使用时,及时报机运部和安监部,两部室对入井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然后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意见。4、每周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各专业组将各设备的证件检查例入检查范围。四十四、交接班制度1、严格执行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2、双方交接班时间应不低于15137、分钟。3、双方交接班时,交班者应详谈当班设备运行情况。4、交班时,接班者应做好班前检查,发现问题以交班者为主共同处理,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迅速处理。5、交接班时,接班者应认真核实查对设备运行记录是否准确无误,室内工具、仪表、材料是否齐全。6、交班时作业场所内外及所属设备应清洁卫生。四十五、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要害场所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入。2、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好要害场所人员出入登记。3、对外来参观或学习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必须有主管部门通知方可进入,值班人员要对有关注意事项进行讲评。4、检查人员进入要害场所要认真填写有关检查记录。5、值班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防止故意破坏公共设138、施行为的发生。6、无论什么情况,岗位都不能出现关门落锁无人值班的现象。四十六、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1、班组长每天上岗检查应不少二次,重点检查当班运行情况、人员上班情况、交接班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时及时汇报队长。2、队长每天上岗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设备是否存在缺陷,检查落实人员上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上报机运部。3、科长每周上岗检查一次,全面落实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全体人员值班情况,对设备缺陷作出检修计划,对存在问题安排检修,对缺岗漏岗人员,作出处理,对下一周的工作作出安排,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4、机电经理每旬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人员作业、设备运行情况139、,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环境、设备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责令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督查验收。四十七、通风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局扇在入井前,必须在地面试运转,保证设备完好。然后经机电部门检查验收后,张贴合格证方可入井。2、井下局扇在运行一月后应加注适量润滑油,运行累计时间达到半年的必须出井进行一次大修。3、局扇风机必须24小时连续运转,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准随意开停。4、局扇风机必须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供风地点、供风量、局扇功率、风筒功率、风筒长度、出口风量及负责人等,并注明填写人姓名和时间。5、局扇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140、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扇风机的吸入风量,避免循环风。6、局扇风机的安装、拆除、迁移都必须经通风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安装局扇风机时,要吊挂或垫高,应离地面大于30厘米,且支护良好、无淋水,进风口5米内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7、局扇风机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警戒线。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得超过0.5%,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按事故追查。8、严格风筒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接头严密,软质风筒接头要双压边,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根据工141、作面的瓦斯涌出量确定,保证无瓦斯超限或积聚,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严禁使用非阻燃、非静电的风筒。9、局扇通风机要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安设风电闭锁、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等相关设备。四十八、主风机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为确保主扇风机安全可靠运行,保证矿井供风的连续性,根据大型设备定期检修计划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主扇风机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安装、调试,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二、运行后的主扇风机必须按制度进行检修,并进行整机的性能检测,严禁主扇风机带故障运行。三、定期切换主扇风机根据大型设备检修计划对备用主扇全面检修:1、小修项目1)检查紧固各部位连接142、螺栓;2)检查风叶是有否松动或焊缝开裂现象,叶片的安装角度与设定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及时调整,焊缝开裂的及时加固,紧固风叶螺栓; 3)对轴承润滑并清理废油通道;4)检查隔爆接线腔及接合面有无锈迹,接线是否紧固;5)检查配电柜各母线及控制线路的连接点紧固可靠,保护装置动作正常。6)检查防爆盖、风门、无漏风,防爆盖压板灵活可靠。2、中修项目1)检查电机所有轴承的润滑及磨损情况,对磨损较严重的轴承更换同型号轴承,并重新加注适量润滑脂;2)检查风机铜衬有无磨损,铆钉有松动脱落现象及时处理;3)检查架空线路及高压电缆连线无损伤现象,各转角和终端拉线紧固;4)检查杆身有无裂纹及杆基培土是否夯实,直瓶和悬143、瓶是否完好,对培土不足的及时回填;5)隔离开关有无松动或刀口损伤。3、大修项目1)定期对主风机进行探伤及整机性能检测;2)定期对避雷器进行检验。四、给轴承加注润滑脂时,必须加注同型号润滑脂,严禁不同型号的混合使用。五、根据主扇风机的运行情况及各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修、检查、维护。六、调整风叶角度应严格按照矿井通风需要进行调整且必须经公司总工批准,使主扇风机安全可靠运行。七、每项检修工作必须指定负责人,所有人员听从负责人指挥。八、检修工作结束后,应对主扇进行试运,保证可靠备用,检修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四十九、主风机瓦斯检查制度1、主风机司机应熟练掌握瓦斯检测仪的使用方法。2、瓦144、斯检查仪必须经校验合格方可使用。3、当班值班员每班对风机出口瓦斯浓度检查三次,并填写日报表及牌版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4、在瓦斯检查结束后向调度及科内汇报检测数据。5、主风机在切换启动前必须先对出口瓦斯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6、每天检测时间为10:00 、16:00 、22:00。五十、主扇风机日常检查检修制度1、主扇风机值班员负责风机的日常检查维护,日常检查维护是保证风机正常可靠运行的基本保证。2、值班员应根据主扇风机的运行情况,对风机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负责人。3、值班员应倾听运行主扇的声音是否正常,负压变化在允许范围内,发现负压变化较大时,及时检查管路。4、145、检查备用主扇风机绝缘,根据主扇运行情况对轴承加注润滑脂,疏通备用主扇油道防止油道润滑脂老化堵塞油道。5、检查风门、防爆盖是否漏风,密封池水位是否充足,并经常对水量进行补充。6、检查备用主扇的供电线路及各接点的紧固情况,对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7、值班员对检查维护内容事项应填写记录。五十一、三开一防使用制度为防止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擅自开盖操作电气设备,井下特安装“三开一防”,为规范其使用,充分实现其功能,特制定此规定。1、井下安装“三开一防”锁的开关,钥匙应由设备负责人保管。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交接班时也应对钥匙进行交接。2、在检修开关时,必须根据检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3、检修开关时必须对146、上级开关进行停电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4、由设备负责人打开“三开一防”锁,关闭报警装置,检修人员方可对检修设备进行开盖检修。5、所有检修工作结束后,再由设备负责人对“三开一防”锁进行安装,保证锁的正常使用。五十二、安全仪表周期检定制度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煤矿安全仪器仪表必须定期检定,特制定本制度。1、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2、按照各类检测仪表的检定周期,严格执行强检标校制度。3、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147、标准气样调校一次,不合格的严禁使用。4、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5、新增加的仪器仪表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和规程规定定期校验。6、矿井每年要将仪器仪表的检定列入工程项目,保证足量的检定费用。7、详细记录仪器仪表的自检和强检情况,并有记录可查。五十三、安全仪表报废、更新管理制度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矿井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经检验检测发现不合格的,及时进行报废。 2、各类检测仪表损坏不能修理的、丢失的,及时进行报废。 3、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48、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管理部门要详细记录仪器仪表的报废情况,并有记录可查。 5、单位添置计量器具时,必须提前提出购置计划,由各单位作出专项申请,经各级领导审批,方可采购。6、外购的仪器到矿后,必须由质检、使用单位及机电部检定验收合格且证件齐全后方可入库,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由采购单位办理退货。7、领用仪具时,应由使用单位出据领料单到供应科仓库领取。使用单位领回计量仪器后,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台帐和历史记录卡。8、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合格证和周检合格证,凡无合格证、周检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送修理单位修理。合格后方可使用。9、凡因正常使用造成计量器具149、损坏,由使用单位写出损坏报告,经机电部和有关领导批准,根据损坏程度决定降级或报废,并填入销毁历史记录卡及其他管理资料。10、公司计量器具由机电部统一管理,负责安排计量器具的采购、流转、降级、报废。五十四、安全仪表不定期自查制度为确保我公司在用仪器的量值准确,随时保持仪器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1、所有使用的仪器必须经常进行不定期的自查。2、属国家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工作仪器,使用单位只能作外观检查和正常使用检查,不得随便调校和拆装,应按规定向上级部门申请周期检定。3、使用中的仪器也要做到经常不定期自查,凡是遇到不能正常使用的且自行无法调校的,应及时送上级部门检定。4、计量仪器的不定期自查,应由专150、人负责,做到经常化、仔细化的检查外观及正常使用。5、自查仪器必须将自查情况作好记录,以便随时查阅。6、新购进的标准仪器经上级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合格证、说明书等有关证件存档。五十五、停送电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矿井供电系统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电气责任事故,特制定停送电制度。一、高压系统停送电1、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以及对重要线路和重要工作场所进行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督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同时要按照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设遮栏的程序严格执行。2、严禁用约时、喊话、捎信等不可靠的方法进行停送电。有故障设备、线路不151、准强行送电。3、工作票签发人员为机电矿长、科长及电气主管人员,其它人员一律无权签发。4、变电所值班员,为停送电许可人,按要求停电后签写工作票,有权下达许可工作命令,并负责在停电设备操作把手处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5、工作负责人经许可人授权后,可用电话通知上一级配电点值班员,对所检修设备的线路进行停电,值班员应记录清楚工作内容、时间、及工作负责人姓名,并向工作负责人复诵,工作负责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6、检修高压设备时,必须分开上一级高压开关断路器,拉开上下隔离。7、井下高压配电装置停电时,应先断开断路器,后拉开隔离小车,使其隔离插头脱离电源,并悬挂“线路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152、牌,并设专人看护。8、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9、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二人操作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10、配电点值班员操作完毕后,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用电话通知工作负责人:“准备检修设备的线路已停电,准许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组织现场工作。工作结束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撤离人员,用电话通知上一级配电点值班员,检修设备的线路已检修完毕,准许进行送电。配电点值班员根据停送电记录,取下标志牌,恢复送电。(要求停电和送电工作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个人,配电点执行停电和送电的值班员也必须是同一个人,每次电153、话通知时,必须各自报姓名。如因交接班人员变动时,必须在交接班时用电话通知对方,将相关人员进行变更,并在记录中填写清楚。)11、如因特殊原因造成电话信号终断时:工作负责人在许可人授权可执行工作后,持停送电对号牌,进行停电,组织现场工作,同时采取必要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方可工作。工作结束,认真检查、清理现场、撤离人员,由工作负责人持停送电对号牌,到达停电地点联系恢复送电。12、涉及到主扇风机和局部扇风机停电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制定相应安全措施,经矿总工师批准方可进行,否则,视同无计划停电停风处理。13、停电检修时,各单位电气负责人必须服从矿调度室统一协调、指挥,无工作票、无安全措施不允许进154、行停送电操作。二、低压系统停送电1、低压系统的停送电如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供电或影响到监控系统的运行等,必须向调度室汇报,作业队组必须制定专人负责。2、井下低压设备需停电检修时,必须切断上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将开关的闭锁螺杆锁至闭锁槽内),并悬挂“线路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护。3、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部分进行操作检修时,应断开上一级开关。4、变电所的低压系统分路开关进行停送电,由维修单位直接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意后,由调度室向变电所值班人员下达停电命令。 5、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后停主线路,以免造成跑车及掘进瓦斯积聚来不及撤人事故。6、因供电线路较长,维修电工不能直接155、进行停送电工作时,可用电话联系专人的方式进行停送电,由专人将开关的隔离手把打至“零”位,实行机械闭锁,并悬挂“线路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进行看护。没有维修电工的命令任何人不能指挥停送电。负责停送电的专人必须熟悉该供电线路和设备性能,严禁不懂供电线路和设备性能的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电工作业时,必须进行验电、放电工作。7、送电时,不能盲目送电,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及多点作业时,必须分别悬挂“线路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实行机械闭锁,并进行看护。严禁在他人停电的线路上擅自进行工作,并应有总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工作,只有各处均工作结束,检查无误后,各自摘掉停电牌,方可进行送156、电工作,严禁约时送电。8、皮带机、刮板机、调度绞车等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由检修人员将控制设备的操作手柄打至“零”位,实行机械闭锁,并悬挂“线路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进行看护。检修完毕后,由检修人员摘掉停电牌,方可送电。9、悬挂有停电牌的设备严禁非挂牌人员擅自操作该设备。10、本班作业结束或该设备使用完毕后,由操作司机及时将控制设备的操作手柄打至“零”位,实行机械闭锁,非操作司机严禁擅自恢复送电、操作和使用。11、局部通风机、瓦斯报警断电装置与掘进动力电源必须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停电时,必须有矿相关领导批准,调度室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157、。特殊情况下也可直接汇报调度室和瓦斯监控中心,同意后再进行停送电工作。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由瓦斯员检查瓦斯浓度,允许后(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0.5%)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按照排放瓦斯措施执行)。12、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量或用验电笔验电,并对地放电。13、发生电气火灾及异常燃烧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灭火器灭火,并向调度室汇报,安装调度室指令,切断有关的其它电源。14、凡保护性掉闸,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行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三、井下停电后的停送电1、井下停158、电后,各变电所值班人员应及时查询停电原因,弄清停电范围,做到心中有数。2、在送电时,35KV变电站的值班人员先与中央变电所取得联系,告知什么原因停电及送电线路,在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使用合格的瓦斯报警仪检查场所瓦斯浓度小于0.5%时,通知35变电站,然后由35变电站根据操作票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向中央变电所送电,此时,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应严密监视,当中央变电所的高压总控开关显示正常后,中央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应联系采区变电所和风机专变的值班人员,待采区变电所和风机专变的值班人员检查瓦斯浓度小于0.5%后,根据中央变电所的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向下一级送电,完毕后,电话联系,再次确认。3、当中央变电所将电源送159、至采区变电所和风机专变后,由瓦斯员或设定的专人检查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0.5%,电话通知采区变电所和风机专变的值班人员,对掘进工作面配电点进行送电。4、当电源送至配电点后,由瓦斯员根据通风部门制订的瓦斯排放措施进行瓦斯排放工作。5、待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全部结束后,由瓦斯员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在瓦斯浓度允许的情况下,向采掘电工下达送电命令,并向调度室汇报,没有瓦斯员的命令,严禁向采掘工作面送电。四、补充规定1、高压设备停电时,先开断路器,后拉开上、下隔离刀闸(隔离小车),送电时先合上、下隔离刀闸(隔离小车),后合上断路器。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必须经过160、培训,持证上岗,市县电业局培训均可。3、井下新工作面安装前,必须做出供电设计,否则不允许停电接电源。4、该制度经有关部门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停送电工作。5、该制度未涉及的地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作业。第二章 运输管理制度一、轨道运输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井下斜巷矿车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轨道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公司加快建设安全高效型与本质安全型企业,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特制定轨道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一、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轨道运输质量标准化的相关条文。二、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斜巷轨道运输,包括副井斜巷轨道运输、主要巷161、道轨道运输、综采工作面轨道运输和掘进工作面轨道运输。第二章 组织管理一、公司必须建立健全斜巷运输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二、斜巷运输业务上归机运科管理,日常监督管理由公司安监科与质检科负责,日常管理由各对口科队负责。各对口科队须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本科队区域内的斜巷运输管理工作,对本科队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三、机运科室职责范围:1、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斜巷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建立运行许可证制度。2、负责会同培训部门对绞车司机、挂钩工、信号工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162、考试和年审工作,并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记录考试成绩。3、负责对当班绞车司机、挂钩工、信号工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4、负责对全公司斜巷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措施兑现、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不符合运行标准的要摘除其运行许可证。5、负责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选型设计审查和安装验收工作。6、负责矿井斜巷运输年、季、月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工作。四、安监、质检科运输监管人员职责范围:1、负责监督检查斜巷运输的轨道、道岔质量、安全设施、矿车车辆完好状况,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作业,163、当班处理不了的,限期整改,并负责整改期限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监督落实斜巷运输作业环境、安全措施、现场监督管理、三违查处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3、负责斜巷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机运科完善运输质量标准化方面的规定、制度建设等。第三章 一般规定一、 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二、 小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八不开”。即:设备设施不完好不开;绞车道有障碍不开;信号不清不164、开;防跑车装置不可靠不开;巷道有人不开;超挂车辆不开;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不开;司机精神状态不好不开。三、 挂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八不挂”。即:材料、设备装车固定不牢不挂;巷道有人不挂;巷道支护损坏影响安全运行不挂;轨道质量明显低劣不挂;浮煤浮渣太多影响行车安全不挂;车辆超高、超长、超宽、超重无安全措施不挂;信号不畅通不挂;防跑车装置不灵活、不可靠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绞车无余绳方可发信号开车。四、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挂钩工同意并打停止信号后方可上下。五、 绞车运行时禁止在斜巷内休息和工作,如需在斜巷内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措165、施。六、 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七、 各矿井必须建立斜巷管理台帐,登记该斜巷设备与设施的技术参数;设备与设施完好及包机人;管理单位变化情况及检查存在问题。记录设备与设施的原始设计和施工情况。第四章 斜巷巷道、车场和硐室一、 斜巷巷道、各车场及硐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间距、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斜巷下车场和各轨道口必须设有躲避硐。二、 各车场具体要求:1、采掘运输小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166、长度的1.5倍。2、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3、上车场不得有向斜巷的倾斜度,以免车辆自溜下滑。4、车场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三、 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半径必须有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轨道半径符合以下要求:工作面使用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m。四、 同一巷道内同时有轨道、皮带和溜子运输时,其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溜子和皮带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溜子和皮带。五、 斜巷内必须设计有正规水沟,盖板齐全,流水不得冲刷道心。六、小绞车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m,绞车最167、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或棚子距离不小于600mm。峒室支护达合格品。第五章 绞车一、 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稳固,方便操作。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二、 掘进上山施工倒拉绞车要安装在轨道外侧,绞车最突出部分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600mm,迎头应装平式导向轮,其直径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禁止用小滑板代替;导向不得超过两次,导向轮的固定方式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要全部外露,便于检查,并落实检查责任人。导向轮支柱应符合设计要求,顶窝在硬面内200mm,柱下穿铁鞋,支柱角6575度。三、绞车安装:1、安装小绞车的巷道、硐室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绞车安装和司机安全168、操作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品,且附近无妨碍司机操作,影响绞车运行的设备、设施或各类材料等。2、绞车最突出部位与最近轨道外沿的距离应保持0.5米以上的距离,至支护或碹墙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4米,达不到上述规定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报公司安监科同意后方可实施,但距轨道外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3米。3、JD25型绞车和所有在集中运输巷、大巷安装JD11.4型及以下的永久性绞车,必须使用混凝土基础或锚杆进行稳固。25KW以上的绞车必须按绞车的设计要求安装。4、采区巷道安装的11.4KW及其以下的绞车应锚杆稳固。5、JD11.4型及其以下,使用期在六个月以下的169、临时绞车,可采用压柱或戗柱稳固。6、采用混凝土基础稳固绞车时,混凝土应打在巷道底板上,严禁打在浮煤浮碴上,且深度不得小于0.8米,平面长、宽每侧距机座固定螺丝不得小于0.2米。7、使用锚杆固定绞车时,杆体直径规定为:JD11.4型及其以下绞车不得小于16毫米,JD25型绞车不得小于18毫米。锚杆端头应有防拔防转的措施,固定绞车时,应加设直径为100毫米、厚度为10毫米的钢板垫,并用双螺母紧固,螺扣外露部分应保持1-3扣。锚杆的锚固深度,硬岩不得小于1米,软岩或煤层不得小于1.4米。锚固应采用水泥砂浆或树脂。锚杆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松动或转动。8、临时绞车可采用压柱和戗柱固定,其中运行170、线路坡度在5度以下时,可支设两根压柱和两根戗柱。5度以上时,应支设四根压柱和两根戗柱,两根压柱时应打在绞车后部两侧的底座上,四根压柱时应打在前后两侧的底座上,压柱垂直于顶板。戗柱打在绞车前部两侧的底座上,并前倾底板750-800,各柱顶要有不小于100毫米深度的柱窝,所有压戗柱都应采用直径在180毫米以上的优质木料,同时必须打紧背牢。压柱、戗柱距轨道外沿的距离应保持在0.5米以上。临时绞车只限于单方向提升的绞车,双向使用的绞车不论其使用时间长短,都不得使用压戗柱的方式固定。9、绞车底座应与轨枕上平面持平,并应避开淋水,安装在干燥无积水的地方。10、永久绞车必须有专门砌碹或支护的绞车硐室。开掘的171、临时绞车硐室必须支好开口抬棚,并有满足操作的空间。11、所有绞车必须配备灵敏、可靠的、“双向往返”的声光信号,双向使用的绞车,必须在每个提升方向各安装一套独立的“双向往返”声光信号。禁止使用没有反馈性能的“单向信号”或几部绞车共用一个电源的“串联信号”。井底车场与上部车场、主绞车房装设两组信号,一组为正常运行信号即:由井底车场发信号至上部车场再由上部车场转发至绞车房;另一组为紧急停车信号即:由井底车场直接与主绞车房相通。12、所有投入运行的绞车,必须配齐填写正确的绞车技术参数牌板。牌板内容包括:绞车的型号、责任管理单位、包机人、绞车编号、巷道名称、钢丝绳规格、最大坡度、最大允许载荷、各类常规材172、料、设备车辆的允许挂车数量、牵引长度等。13、每部绞车都应配置一块操作牌板,绞车的所有信号及控制按钮均应整齐规范地固定在操作牌板上,其位置应方便司机在岗位上操作。14、绞车的安装,在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必须保证滚筒中心线和轨道中心线相一致。15、JD55型绞车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绞车使用说明中的安装规定和施工基础图进行施工安装。16、斜巷下部车场安装绞车时,应安装在专设的绞车硐室内,确因环境限制只能在车场安装时,必须在绞车上方安装防跑车装置,其强度要能经受住斜巷跑车的冲击。17、所有绞车安装地点必须安装照明设备,25kw以上绞车必须装设电话。四、 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装置。五、 使173、用单位必须建立日常维护、检修保养制度和设备包机制度并严格执行。六、 绞车制动闸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七、 滚筒直径1.2M及以上绞车应装设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限速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闸间隙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装置、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并按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并且有记录。第六章 信号一、信号装置要声光兼备,五小电器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整齐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墙,固定在信号峒室内;线路做到吊挂整齐。二、斜巷上车场和绞车房不准共用一套信号装置,绞车房必须设有信号失效报警装置。三、操作信号必须在信号工和绞车司机双方连续反馈两次相同信号确认开车方向后,方可开车,174、并且绞车启动时必须缓慢。四、信号操作规定:打一声铃为停车;打两声铃为提车;打三声铃为倒车。五、行车信号及行车注意事项。(1)把钩工在发开车信号之前,必须检查牵引车数,联接装置,装载情况和保险装置。严禁超车数提升,对提升超高、长、宽、重车时,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严禁与空、重车混提,并通知绞车司机减速运行。凡有不符合要求的,把钩工不得发开车信号。(2)发开车信号时,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相互回铃两次确定开车方向后才能开车,开车时起车要慢。(3)司机接到停车信号后,必须及时停车。必要时和情况不明时,要及时停车并询问情况。(4)所有斜巷运输信号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不得用临时信号代替。六、井底175、车场信号工与井口信号工操作:(1)每次运输作业提升前,井口信号工必须在井上车场车辆挂好以后先用电话通知井底车场信号工,告知其所挂车辆数量及材料名称。(2)井底车场信号工在了解所运材料情况后用声光信号通知井口信号工可以开始运输作业。(3)井口信号工在收到井底信号工开车信号时,再向主绞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4)在遇紧急情况提车时,直接操作急停信号通知主绞车司机。(5)所有信号操作必须清晰准确。第七章 钢丝绳及连接装置一、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技术要求。二、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防跳销装置);提升钢丝绳与矿车连接一176、般采用绳卡连接法:即用偏心桃形环(俗称绳皮)来固定钢丝绳,将钢丝绳一端绕过偏心桃形环后用绳卡分段拧紧,一般拧至绳径缩小1/4程度。绳卡的距离不应小于绳径的6倍,一般为8-10倍。绳卡的数量:当绳径在16毫米以下时,不得少于4道;绳径在16-27毫米时,不得少于5道;绳径在28毫米以上时不得少于6道。三、倾斜巷道矿车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钢丝绳相连,另一端必须挂在提升列车尾端车辆连结器上并捆绑牢固。四、斜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矿车连接装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五、斜巷使用的各类连接装置的177、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投用前和使用中必须依规定进行试验,并有记录。六、矿车及使用的连接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连接件的磨损量超过原尺寸15的不得使用,严禁其它物品代用。凡提运超长设备或材料,料车的连接装置必须使用专用的多环链连接装置,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矿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采取有效措施。七、 正确使用钢丝绳,避免断绳事故的发生。1、斜巷提升运输用钢丝绳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检查维护工作,并明确专人每天一次检查钢丝绳。18mm以上钢丝绳悬挂前及使用中必须定期试验,所有钢丝绳的检查和试验都必须有记录。2、绞车提升及下放时必须严格控制松绳余量,178、确保钢丝绳不弯曲、打结,不导致死弯。3、严禁利用绞车钢丝绳处理掉道车辆,运行矿车掉道后复往正道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严禁使用钢丝绳强拉硬拽,造成钢丝绳及设备损坏;4、斜巷串车运输必须有长度合适的保险绳,保险绳要用新绳。并不得生锈和断丝,否则不准使用,并专责到人,由摘挂工负责进行每班检查并有记录。八、绞车滚筒上缠绕2层或2层以上钢丝绳时,滚筒边缘必须高出最外1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第八章 运输安全设施一、在轨道运输的倾斜巷道中,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凡新设计的运输斜巷,必须同时设计相应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凡装设有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斜巷必须坚持使179、用,并定期检查维修试验,责任到人。二、选用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设计。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三、 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做到监视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四、 斜巷上车场变坡点处必须安装使用连锁道挡装置。第一道挡装置在距变坡点1-1.5m处的平巷,第二道装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提升列车长度的斜巷地点,连锁道挡应安装牢固,灵活可靠,能够可靠防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连锁道挡前方,应设置一道常闭道挡。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连锁道挡必须和绞车连锁,当两道道挡或安全门同时打开时,绞车无法运行。矿井主要运输斜巷也可使用其他连锁180、道挡或安全门失效保护装置。五、绞车巷道必须根据斜巷坡度、长度等情况,斜必须装设地滚,装设必须平正、稳固,不得被煤、矸所埋没,保证运转灵活。直径一般不小于150mm,宽度不小于250mm。每组间距一般应在15m左右,不得大于20m,具体应以钢丝绳不拖地板为准;变坡点处要装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250mm,宽度200-250mm,轴径不小于40mm;地滚安装要平整、稳固,转动灵活。六、 斜巷高低起伏,绳与顶板或棚梁摩擦时,要装天滚,数量以绳不摩擦顶板或棚梁为准;轨道或下车场侧帮要装立滚,轨道道芯要装扒绳轮和地滚,数量以不摩擦绳为准。(3) 对巷道中间偏口及下车场车道,侧帮要装设立滚,车道道心要装设扒181、绳轮和地滚,其装设数量和位置,以不磨绳为准。(4)地滚、立滚和扒绳轮等要积极推广使用无油润滑轴承,06年7月份以后要全部采用无油润滑轴承。七、在轨道运输的倾斜巷道中,必须装设跑车防护装置,运输斜巷根据提升能力及运输要求,必须设计安装相应的挡车装置。凡现有使用的挡车装置,必须坚持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弃之不用或随意拆除。八、主要斜巷选用跑车防护装置,应采用证件齐全的成套产品。九、矿购进安装新型的跑车防护装置,选型必须经公司生产有关部门认可同意,方可进行采购安装。新装跑车防护装置或装置在使用条件(巷道倾角,提升串车数,装设距离等)有改变者,均必须在进行试验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十、各车场把钩工负责182、对跑车防护装置的维护、检查,并且有记录。交接班时,要对所管辖的跑车防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交接,对出现故障或隐患,报告主管部门,立即处理,未消除之前,把钩工不得发提升信号,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提升。十一、 跑车防护装置的设置必须遵循以下各点要求:(1) 挡车装置必须灵敏,挡车捕捉准确,挡车动作可靠并尽量减轻对矿车的损害;(2) 在斜巷的上变坡点和下车场,挡车装置为“常闭式”,仅在矿车正常通过时,方可打开,待矿车通过后,随即关闭。巷道中部可设置“常开式”挡车装置;(3) 挡车装置的设置,不得影响正常提升和加剧钢丝绳的磨损,要考虑人车,大型设备及长材料通过的可靠性。(4) 挡车装置机构安装应尽量避免设183、置于轨道下方,更不得被浮煤、矸和水的淤积物堵塞,影响其动作的灵敏及可靠性。十二、 跑车防护装置的设置的位置和数量可根据下列规定确定:(1) 斜巷上车场变坡点下方必须装设跑车防护装置,装设位置距变坡点应大于一列车长度,约为1020m左右。(2) 巷道中部跑车防护装置装设及数量,各矿可根据自己斜巷的倾角、斜长、运输环境等情况设置。各偏口以上20m处应装自动跑车防护装置。如果斜坡道上无偏口且斜坡道长度在100m以上时,则至少安装一道,200米以上装二道自动跑车防护装置。(3) 斜巷下变坡点,可在起坡点以上20m左右处设置跑车防护装置。(4) 采、掘地区斜巷,在距掘进头20m处应装设跑车防护装置,该装184、置可以为手动或其它形式,并随掘进头的推进,相应移动其跑车防护装置。斜长超过50m时,上变坡点下方1015m处,增设固定跑车防护装置。十三、跑车防护装置的安装1、主要斜巷的上车场变坡点应安装阻车器,变坡点下采用机械手动跑车防护装置,挡车栏均应处于常闭状态。2、斜巷中部或偏口挡车装置应采用机械摆杆碰撞式自动跑车防护装置,挡车栏可处于常开状态。3、主要斜巷跑车防护装置应具有缓冲吸能作用,在矿车撞击处和固定挡车栏的承接处,设置有缓冲装置。4、各种跑车防护装置除能保证拦截矿车外,并还能拦截阻挡材料车和平板车,否则材料车、平板车下放时应挂空矿车,机械撞击式跑车防护装置与各种车辆撞击部位垂直长度不得小于20185、0mm。5、各种跑车防护装置安装要牢固,如果固定在巷道棚梁上,则固定点以下5架棚用铁撑杆撑牢,使用工字钢梁固定时,每侧串入巷帮不少于0.4m深,否则必须打戗柱支撑。6、各种跑车防护装置均应悬挂安全责任牌,填写试验及使用情况,专责落实到人。区队应建立跑车防护装置技术资料档案,做好测试、试验、事故、运行等记录。第九章 轨道质量一、轨道敷设必须以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为标准,达合格品以上;斜巷轨道要设防滑设施,要消灭杂拌道、非标准道岔;不同型号轨道要分段敷设,接头处要用异型夹板。二、斜巷轨道以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为标准,必须达到优良品,轨型必须使用22Kg/m以上。186、第十章 制度及人员一、要有斜巷运输系统图,图中要标明斜巷内巷道及各类设备和设施的技术参数。二、凡新设计的各类运输斜巷,要建立运行前验收制度。要组织机运、质检、安监、技术、生产等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设计要求对巷道及车场的安全距离、轨道道岔质量、小绞车的安装位置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管理台帐,注明地点、施工单位及负责人、验收人签字,做到范围明、责任清。三、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车辆、连接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和行车保护等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具体负责人和设备设施包机牌要悬挂在现场,保证这些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四、斜巷各车场均须悬挂187、斜巷标志牌,注明斜巷长度、坡度、允许挂车数、以及钢丝绳规格和安全设施装备情况等。五、斜巷运输必须配齐岗位人员,每钩挂一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4人(绞车司机 1人,挂钩工至少2人,信号工1人);挂二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5人(绞车司机 1人,挂钩工至少2人,信号工1人)。挂钩工必须持有兼任信号工的资格证书。六、小绞车司机及挂钩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上岗牌注明姓名、年龄、工种、编号、培训时间等;上岗牌要挂在岗位上,做到正规上岗、正规操作。七、岗位人员中绞车司机与挂钩工不得相互兼任。八、对拉小绞车只允许在直线段内往返牵引,禁止拐弯对拉,一台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第十一章 钢丝绳管理规定188、1、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和保管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2)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3)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直径为18毫米及其以下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有厂家合格证书,外观检查无修饰和损伤外,可不进行第(1)项、第(3)项所要求的检验。2、提升钢丝绳的定期实验,应遵守下列规定:(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试验一次。(2)、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经过1年进189、行第一次试验,以后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3、提升物料的钢丝绳,在悬挂时安全系数不得低于7.2-0.0005H。4、使用中的提升物料钢丝绳做定期试验时,如果安全系数小于5必须更换。5、新钢丝绳悬挂前试验(包括验收试验)和使用中定期实验的结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新钢丝绳悬挂前,每根钢丝必须做拉断、弯曲和扭转实验,这三项指标按公称直径计算,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和钢丝总断面之比:对专为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达到6%;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达到10%时,都不得使用。(2)、使用中钢丝绳的定期试验,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试验,这两项指标按公称直径计算,当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和新绳钢丝总面积之比190、达到25%时,必须更换。(3)钢丝的韧性:专为升降人员用的以及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不得低于号钢丝的韧性标准。做重复试验时,专为升降人员用的以及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应符合号韧性标准;专为升降物料用的,应符合号标准。6、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薄。7、各种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为5%;(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和兼作运人的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的钢丝绳为10%;(3)、罐道钢191、丝绳为15%;(4)、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和专为运物料的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位15%。8、钢丝绳直径见效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2)、罐道钢丝绳为15%;(3)、使用密封钢丝绳时,外层钢丝绳厚度磨损达到50%;9、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2)、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405条的规定即本规定第7条;(3)直径减小量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406条规定即本规定第8条;(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192、在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10、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做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上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必须立即更换。11、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允许在水平巷道内和30度以下的倾斜井巷中运输物料使用,且接头的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12、提升装置必须有试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必须有严格的保养制度。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接头处每周涂油一次。13、钢丝绳的日常检查与保养,必须明确专人负责。14、小绞车钢丝绳不得有硬弯、大结、缠绞和断股。绳头193、必须用特备的卡绳装置固定在滚筒上,不得系在滚筒轴上。15、绞车钢丝绳与矿车连接的装置,采用绳扣插接方式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15倍,且不得小于300毫米;采用绳卡固定时,绳卡必须与绳径相匹配,绳卡的数量与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定,并且绳卡的压绳板应在钢丝绳的长头一侧,同时必须留有便于观察的安全湾。16、所有绞车钢丝横的钩头都必须配有桃心环。17、每次挂钩前,挂钩工都应对钩头及靠近钩头15米范围内的钢丝绳进行认真检查,只有符合规定后方可挂钩提升。二、行车不行人管理制度1、所有矿工必须严格认真并自觉遵守此制度。2、在各运输巷道口悬挂“行车不行人”语音报警装置,在语音装置报警时,任何人不得进入运194、输巷道内。3、在有坡度的巷道运输时(主要是掘进运输巷),把钩工和调度绞车司机要严格把关,在运输时在与运输巷道相通的地点必须设专人进行警戒,坚决杜绝行车时有人员进出,否则造成事故追究其二人的责任。4、正在运输巷道内行走的人员如遇提升,必须迅速进入离自己最近的躲避峒室,等此次提升结束,方可行走,如此往复直至出井。5、运输信号必须声光具全,发信号要做到铃声清晰、准确。6、在运输井巷内要设置“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警示牌。7、在进行运输作业前,必须在所经运输巷道的两头和有可能进入此巷道的地点设置警戒。8、运输作业开始后,任何人不得进入运输巷道,若与特殊情况必须先与警戒人员联系停止作业后方可进入。三195、零星工程施工制度1、零星工程是指铺轨、钉道、安装绞车、安装安全装置等临时作业。2、零星工程施工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在班前对作业人员进行贯彻作业程序和注意事项。3、施工作业必须有负责人跟踪施工的全过程并且监督和指导有关作业事项。4、施工质量必须按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有关制度实施。5、零星工程施工前,应准备充足所用材料和工具,不得因材料和工具的问题影响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6、施工负责人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作业人员的能力,并要监督指挥施工全过程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7、作业人员必须齐心协力,不得在作业过程中出现推委扯皮现象。8、零星工程施工完毕后,有队组负责人和科室有关人员共同对196、施工结果进行验收,若验收结果不合格,要重新返工。9、在施工过程中与其他部门作业产生冲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提前与有关领导协调解决。四、车辆连接器管理制度1、所有使用单位必须选用有取得“煤矿提升安全设备抚顺检验站”或上级指定的其它检验单位所发“合格证”厂家的产品,不得自行制造或选用无合格厂家的产品。2、使用单位提货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认真验收其质量外,还必须检查所提连接器上是否打有该批产品的出厂编号,是否附带产品合格正检验报告及产品说明书。说明内中是否有该批产品的出厂编号、制造厂代号、质量级别、制造时间、出厂时间、生产责任者代号等。如发现上述规定项目有一项短缺时均不得提货。3、所有连接器表面均不得197、涂漆。4、使用单位必须设专人对所有在用连接器进行经常检查,发现断裂、变形严重、磨损超限的连接装置必须立即更换,并将所有更换的连接器按损坏形式、损坏地点、损坏时间、出厂编号、在用时的使用条件分类逐一登记,存档备案。5、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定期或不定期的连接器分析、研究、检验制度,根据经常检查记录,定期不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某批损坏数量或损坏比例较大时,必须对该批连接器进行全面检验,如检验不合格率高于10%时,该批连接器必须报废,并立即停止使用。6、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连接件进行安全试验,并有完整的试验报告。五、重大型货载运输管理制度1、重型货载指重量在5吨及以上的单体货载;大型货载指长度在4198、米、或宽度1.2米、或高度1.25米以上的单体货载。2、重型、大型货载的运输必须制定专门的运输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经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3、重型、大型货载运输前要详细校对运输路线,检查通过区间的轨道质量,必须符合矿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化规定,否则严禁进行运输作业。4、大型货载所要经过的巷道,必须指定专人根据所运货载的外形尺寸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事先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运输畅通无阻。5、运输综采设备的轨道,必须铺设24Kkg/m及以上的轨道。当运送的单车重量超过12吨时,轨枕应加密,弯道处应加轨距拉杆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运输安全。6、运输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专人跟车监护。跟车199、人员应时刻在线路非易跑车方向人行道上行走,严禁在车辆两侧监护车辆。7、重型、大型设备应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8、运输重型、大型设备的运输设备设施必须完好,不完好的严禁使用。9、运输综采设备必须使用专用平板车。车上有特制的锁牢装置,以锁牢设备。10、要根据被运输设备有关参数及巷道条件核对运输设备能力,经综合考虑确定是整体还是解体运输。11、整体运输液压支架时,侧护板除本身的液压装置锁牢外,还要用机械装置或其它办法锁牢,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因侧护板的伸出而造成事故。12、重型、大型货载装车时重心要适中,两端突出部分要保持平衡,货载要稳固牢靠。运输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平衡稳固情况。13、同一车辆装载两件及200、以上重型、大型货载时,必须有防止货载间相对滑动的措施。14、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不准运输。15、重型、大型货载车辆在车场内、停车点停放时,每辆车必须有可靠的制动装置将车辆稳固,不得用木楔等代替。16、重型、大型货载运输过程中,通讯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使用晃灯、呐喊、敲打物件等方法代替。六、安全活动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机电运输工作,确保机电运输设施安全、可靠运行,避免各类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公司特制定以下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2、对于新工人上岗,除经过培训后,还必须在本队组内签订师徒合同,由师傅带3个月,经考核201、是有独立操作能力时,方可解除师徒合同。3、公司对绞车司机、电钳工、入网电工等特殊工种实行外出培训,并取得资格证。对于其它人员每年实行脱产培训,由公司培训中心负责;其次科队还不定期组织员工利用班前、班后回进行培训,观看事故记录片以及操作规范教育,让广大职工从思想上重视安全。4、采取激励机制的办法,公司每年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月,对于在安全活动期间安全无事故,并无三违行为的科队、班组、个人给予奖励,对于发生事故或三违的给予响应的处罚,其次,公司还设立了群众安全员要求的大家进行监督。5、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全公司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下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会,针对查出的隐患逐条逐项落实,并责任到人202、,限期整改,有安监部派专人组织验收,对于未按期完成或拒不整改的要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6、科室根据工作情况,对管理人员实行工资安全挂钩,要求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井下,抓“三违”、查隐患、保安全,每人每月都有抓三违查隐患的指标,对于完不成任务的,少一次罚300元,超额完成任务多一人次奖300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7、公司利用板报,条幅、标语等一系列方式来完成宣传开展安全活动,在活动期间,公司自编自演的方式将安全教育搬上舞台。8、对于公司安监部门查出的一般三违人员,除接受培训和经济处罚外,还必须在主井口三违公示栏进行公示一周时间,以起到警示作用,对于严重三违人员、科队管理人员就地撤职,调离岗位203、,对于职工进行辞退。七、主井皮带机安全运行操作管理制度1、主井皮带机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完好,安全可靠过流保护;防跑偏开关;温度、烟雾报警装置;纵向撕裂传感器;制动装置;拉线开关;打滑保护;堆煤保护;自动洒水装置;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擅自甩掉其中任何一种保护, 因不用保护而造成事故的,要按损失大小严格追究其责任。2、主井皮带的各种保护、信号,地面机电队负责定期检查各种保护试验周期为15天,主线路及元件为7天,皮带接头透视周期为:第一次2个月,以后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具体而定,加强例行检查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种检查试验要如实详细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组织处理。3、主皮带机头每班二人,其中一人看守操作204、台,另一人站在机头检查台上,二人必须精心操作,坚守岗位,互相配合,正常时由操作台司机开停机,如果发现有异物卡堵机头或皮带出现破口、撕裂或其它异常情况,检查台司机要采取紧急停机措施,故障处理后,正常时由操作台司机开机,如因不精心操作,工作责任不强,造成各种事故,相关责任自负。4、主皮带机尾每班二人,其中一人看守给煤机,导料槽,信号按钮,另一人机尾至导料槽段负责皮带机上下左右巡回检查,二人要坚守岗位,密切配合,认真检查,精心操作,发现可能出现的异物,大块物料卡堵等情况,要及时拉动拉线开关紧急停车,再停止给煤,然后电话通知机头,说明情况。其它检修、保养、调整等与皮带机有关的工作,都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205、行,任何人不准在运行中进行检修、调整、保养、清理等。5、巡检人员对本分管区段每班至少要检查四次,发现跑偏,挂架等要及时处理,在处理故障时,要通知机头停车,并要二人作业,如果检查中发现带边严重挂架,或有异物卡堵,要用拉线开关紧急停机,并及时通知机头机尾,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发出开机信号,并在运行中观察本段是否正常。6、信号管理(1)机头发出开机信号,机尾接到开机信号后要回复开机信号,机头司机方可开机,如果没有回复不许开机。(2)如果因故障机尾或中间巡检发出停机信号,机头应紧急停机,在未接到开机信号前任何人不许擅自开机,发出停机信号岗位,在故障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发出开机信号。其它岗位严禁发开机信号,206、执行谁停谁开的原则。(3)机头司机要牢记信号规定,一声停车,二声开机,二长声为慢速,四声为没货,不清楚,不明确的信号,一律按停车信号对待并停机等待,并和机尾处电话联系,弄清情况接到明确开机信号方可开机。7、因运输完毕要停机下班,必须将皮带上的物料拉完,机尾处和机头处电话联系有无需要空运检查或皮带某一部位有检修工作,要听从带班负责人指令将皮带空运到指定部位,方可停机。停机时机头机尾必须两个司机同时在岗位,检查无任何异常和遗留问题,并如实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和下班空运时间、原因等各种记录后方可下班,严禁任何人脱岗,如果发生各类事故,脱岗人员要负连带责任,根据有关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8、主皮带机头电机207、运行参数:电压:1140V+10%-5%电流:145A两次开车间隔5min9、每班提升前和提升完毕必须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每班严禁遗留给下一班故障,如果有重大故障,要立即向队、科、调度汇报,如因不汇报造成停产等重大损失,当班队长、组长、直接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处理办法参照生产部有关规定。10、机头岗位每班留一人坚守岗位,待下一班接班后将本班运行、故障、工具、设备等情况交接清楚,因未留人和未交班给下一班造成影响生产和其它事故,由上一班组长,直接责任人负全部责任,但由于接班马虎造成上述情况,由接班组长和责任人负全部责任。11、本制度由机运科范围内设备操作人员共同参照执行。12、其余未208、制定条款参照有关制度执行。八、SQ-80型无极绳绞车管理制度第一章 组织管理1、制定无极绳绞车运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操作规程,明确操作规范和管理责任及重点。2、无极绳绞车由装备队进行日常管理,井下机电队负责绞车电气部分及信号及控制系统日常维护工作。3、无极绳绞车运输日常监督由安监部负责。4、无极绳绞车必须指定包机人,明确包机人责任和范围。5、培训中心负责对绞车司机进行业务培训和发证工作。第二章 安装技术要求一、工作条件1、轨道质量要满足运送大型设备的要求。2、整体轨道平直,同时避免阴阳轨道出现,且轨枕间距为800mm。3、水平弯道处曲线半径9m。4、对于道岔较多的巷道,为保证副绳顺利209、通过,在道岔处需使用木轨枕。二、技术要求1、设备安装的基本条件和要求(1)严格按基础图进行基础施工。无极绳绞车、张紧装置和尾轮需打混凝土基础固定。基础要与巷道底板连接牢固,如巷道底部煤层较厚时,应在基础中加打底锚。基础应单独独立,不可与其它基础相连利于安全。选择平巷处布置基础。(2)无极绳绞车基础高于张紧装置基础100mm,不允许绞车基础低于张紧装置基础。(3)调整轨道,按无极绳连续牵引车运输大件的要求,枕木间距一般500600mm,枕木要垫实,轨道接头鱼尾板扣件齐全,轨道接头高低和左右误差不大于2mm。2、安装安全间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绞车(或张紧装置)前方必须按设计要求留足不小于5米210、过卷距离,张紧装置前2米处安装挡车装置。(2)绞车与张紧装置的基础间隙及水平必须符合连续牵引绞车使用说明书要求。(3)绞车安装于轨道巷一侧时,绞车最突出部位距轨道的间隙不小于0.5米,绞车距巷帮最突出部分间隙不小于0.5米;安装于皮带巷一侧时,与皮带之间最突出部位间距不小于0.3米,司机操作位置与皮带减速机、电机前后间距不小于2米,张紧装置顶端距顶板间隙不小于0.2米。3、基础施工(1)绞车必须定位在顶板支护可靠的地点,底板无淤泥(安装地点设起吊点)。(2)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时,基础坑内不得有浮矸、浮煤及杂物。螺栓二次浇注时预留孔内不得有水、淤泥及杂物。地脚螺栓孔可在浇灌基础时留出,基础浇灌须211、待67天混凝土凝固后方可安装绞车和张紧装置。等设备稳好后再用二次灌浆法将地脚螺栓灌入。螺栓稳固35天后方可使用绞车。4、绞车、张紧装置、尾轮的固定方式必须是永久固定,不得采用任何临时固定。5、绞车、张紧装置固定。底板为松软岩层、煤层、半煤岩采用混凝土浇注。6、尾轮固定。运送大型支架设备时,必须采用厂家提供的混凝土基础钢丝绳固定。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5.5毫米,每个绳头的绳卡数量不得少于4付。7、轨道敷设。轨道系统敷设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标准,道岔必须符合连续牵引运行要求。三、安装要求1、绞车、张紧装置安装。调整绞车方向,使驱动滚筒中心线对齐轨道中心线,用水平尺度量将绞车垫平,然后方可进行二次浇注基212、础螺栓。预留孔必须注满混凝土并捣实,严禁添加速凝剂。2、尾轮安装。将尾轮居轨中水平放置,上平面不得高于轨腰,不得阻抗矿车。尾轮与固定基础的连接可使用直径不小于22mm的钢丝绳缠绕不少于三圈,使用与钢丝绳相匹配的绳卡卡紧,每头绳卡数量不得少于4付。3、钢丝绳敷设及插接。钢丝绳敷设中间不得绕弯或打节,两股钢丝绳不得交叉缠绕。钢丝绳插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绞车滚筒上钢丝绳的缠绕和张紧装置内钢丝绳的走向,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4、牵引车的安装。将牵引车固定在轨道上,双向打车柱掩好。5、轮组的安装。应根据巷道长度、变坡变化等实际情况,安设足够的压绳轮和托绳轮,副绳必须进入压绳轮槽,托213、绳轮必须有效托起钢丝绳,使其不磨底板。6、信号系统。使用打点器信号系统。绞车位置及尾轮处各设一套语音组合信号,运输沿线巷道坡度起伏较大处必须设置一组信号,封闭区域内信号应设置在硐室内,信号工必须在硐室内进行操作。尾轮信号安装必须距离尾轮10米。中间联络巷口必须设置语音组合信号,并安设专人进行警戒。使用漏泄信号系统每班至少两台手机。7、紧绳。将钢丝绳一头固定在梭车心形卡绳器内;将张紧装置重锤提至最高点;用手拉葫芦或小绞车将钢丝绳拉紧,设好防脱保险绳;将钢丝绳另一头固定在梭车心形卡绳器内,解除葫芦和小绞车钩头及防脱保险绳;放置张紧装置配重块,使钢丝绳张力达到设计要求。8、试车。系统安装后,必须经过214、不少于两个来回的空、次重车运行试车,确认系统性能完好后方可使用。四、安装程序1、安装步骤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安装可分部件依次安装,也可几个部件同时安装,主要是根据各矿安装时投入的人力多少而定。同时可按电器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通讯、真空可逆电磁启动器等电器装置。(1)无极绳绞车、张紧装置安装如无极绳绞车、张紧装置为解体下井时(解体时须作好记号,尤其是垫铁的对应记号),先应在安装地点进行组装,然后利用手拉葫芦等工具将设备移动到基础上,再固定地脚螺栓。此后,点动绞车,无异常后,方可慢速启动绞车空运转。(2)水平弯护轨的安装安装水平弯护轨前应把以前的轨道起掉,先安装好水平弯护轨(不需要枕木),再把钢轨固215、定在水平弯护轨的横梁上,然后根据钢丝绳的走向安装弯道导绳轮组。当水平弯道角度较大时,可打一些底锚固定护轨。(3)尾轮的安装按尾轮固定要求放置,并使用合格的钢丝绳把尾轮与基础拉杆进行捆扎。(4)轮组的安装l在需要安装轮组的区域内的两根轨枕之间先挖出可放置轮组的矩形槽。l压绳轮组用压板固定在钢轨的下沿上。一般在下列地点考虑安装压绳轮: 在水平弯道的前后,当弯道处的位置较低时。在巷道的下凹变坡点,当变坡角较大时,应保证安装数量,否则易发生跳绳现象。当钢丝绳偏离轨道中心较多时。l平托轮组用压板固定在钢轨的下沿上。在平道或坡道上每隔一定的间距安装托绳轮组,在轨道的上凸处即坡顶前后间距要缩小。(5)钢丝绳216、的布置与插接先把钢丝绳放置在梭车附近(梭车尽可能靠近无极绳绞车),钢丝绳筒应放在特制的平板车上或吊挂起来,以便拉绳时易转动,然后拉钢丝绳(轨道中间绳)至尾轮,穿过尾轮后再拉到绞车处,钢丝绳头穿过张紧装置及无极绳绞车(按要求)后,经梭车牵引板到固定装置固定,另一个绳头经梭车牵引板至绳固定装置固定。当一根钢丝绳不能满足要求时,钢丝绳之间要进行插接,插接要由熟练工人完成,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6)钢丝绳的预紧钢丝绳的预紧力一般为30KN左右,钢丝绳的预紧力以运输最大重物时张紧装置重砣不落地为宜。张紧钢丝绳前先检查钢丝绳是否偏离轮子。钢丝绳的预紧方法:提起张紧装置的重砣;梭车在绞车217、附近并固定在钢轨上(最好连接一个拉力表);拉紧钢丝绳,用510吨葫芦(一端固定在梭车上,另一端固定在钢丝绳上)拉梭车松边一侧的钢丝绳,同时慢速点动绞车;当拉力表的读数达到要求的预紧力时,把钢丝绳在梭车上固定牢固。2、轮系的调整张紧钢丝绳后,根据钢丝绳的具体走向调整轮系的位置或方向,使轮系起较好的导向作用,但受力又不要过大(钢丝绳不要与轮架、枕木、钢轨等发生摩擦或挂结)。第三章 运输管理1、使用单位,全面负责对SQ80型连续牵引车系统的运行操作、维护、保养、及日常的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未得到使用单位的许可下,严禁动用该系统。2、运行该系统,每班不得少于三名操作人员,并持证上岗。3、每班运行218、前,信号把钩工要对沿线轨道线路、设备设施等全面检查一遍,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程序操作。4、所有非系统操作的行人及运料人员、车辆在到达该主巷分支巷口前时,首先与信号把钩工或司机取得联系,只有得到许可后,方能进入该系统。该系统中的所有轨道线路、道岔、设备设施、材料等严禁搬动。5、各单位运料人员在所运车辆允许进入到该巷道时,必须配合该系统工作人员,无条件听从信号把钩工的指挥。所有运输车辆不得在该系统长期停放,必须及时进入自己的分支巷道,发生掉道等事故,按有关规定及时配合处理。 6、所有进出该系统车辆经过的道岔,过后要及时复位,并确保闭合严密,清除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障碍物。7、该系统沿线巷口的所有信号设219、施、语言提示装置,悬挂的图牌板,任何单位及人员都禁止移动。8、无极绳绞车运行时,架空人车必须停止运行。9、无极绳绞车在三班工人集中出、入井期间,严禁运行,此规定由调度室统一指挥。10、在此段时间外,如需运行无极绳绞车,当班司机必须提前启动语音报警“正在行车、不准行人”,提示已进入或即将进入运输区域作业人员进入躲避硐室或绕道而行,已进入或即将进入运输区域的作业人员不得强行在无级绳绞车运行区域作业或行走。11、严格执行SQ80型无极绳连续牵引车(梭车)专项安全运行措施。见:附件112、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九、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1、为切实加强架空乘人装置(俗称“猴车220、”)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人员安全运送,根据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煤矿安全规程等要求,特制订本制度。2、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有矿用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前,必须经设计单位、审批单位、使用单位、生产厂家联合组织验收达到本规定要求、符合运行条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3、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按照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和本规定要求,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检验。4、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节 钢丝绳的放接1、托、放钢丝绳,先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图纸221、要求,直径、捻向是否合格。2、拖放钢丝绳时,将钢丝绳掉放在一个水平转盘上,一端固定,中间往下拖放;或在矿车前装一个定滑轮来放,发现转盘过快,立即停止拖放,防止钢丝绳散脱。3、接钢丝绳时,由专业技工师傅操作,钢丝绳长度不宜过长,以接好后能挂至前后轮上为准。4、钢丝绳的接头采用插接法编制,编结长度不小于1300d(d为钢丝绳的直径),接头直径增粗量不超过原直径的6%,且各处均匀,接头处的拉力应达到钢丝绳强度。第三节 调试1、检查所有电器零部件是否安装完毕,各种螺丝是否紧固,2、加注各部件的润滑油或液压油。3、启动主电机及中间信号开关,使钢丝绳在拖轮上运转,沿途检查钢丝绳是否在托绳槽中间。若出现托绳222、进行排除,观察钢丝绳在各个托绳轮的紧固程度,如果受力过大或绳轮不转,加以调整,直至合格为止。4、空车试行:钢丝绳调好后,应空运转20小时,待钢丝绳散劲后,挂1-2个吊椅沿沿途旋转2圈,观察沿途吊椅上下、左右有无卡阻及拖挂脱落等现象。如出现问题进行处理,带全部合格后,方可挂满吊椅,进行试车。5、负载试车:载人后不少5圈得运转,检查钢丝绳磨合情况,吊椅运转是否正常,各种安全保护功能是否有效正常,待符合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6、上下车的地方,应有明显标志,所有电器保护装置起到相应的作用,调试合格方交专业人员验收。第四节 运行管理1、机头机尾岗位各设一名值班司机,在开机时操作人员必须在人车机头、机223、尾。对不能坚守工作岗位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对运行中的钢丝绳、包锁器、轮垫、轴承、猴杆、托轮皮圈、减速机和制动装置,每班不得少于5次,因检查不到位,造成机械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故,交相关部们处理。3、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卫生,必须做到班班清理。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做到口对口、手拉手交接班,交班人交待当班运行情况和其它遗留问题,方可离开各自岗位。5、严格执行报表和记录的填写,交班与接班人签字后,交队部存档,报表由交班人员送达。6、在检修或检查时,必须在上下班工人运送完毕后进行,检查时严格执行停机断电制度,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十、架空人车巡回检查制度1、驱动系统:(1)闸皮224、是否断裂、磨损余厚是否超限。(2)油压系统是否漏油,油量是否充足,油压是否符合标准。2、电机工作温度是否正常,轴承有无异响。3、减速器油位是否正常,转动有无异响。4、各种传动绳轮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异响,轮衬有无脱落,断裂失效现象。5、各种连接螺栓、紧固件是否松动。6、电控系统工作是否正常,保护系统有无失效现象。7、钢丝绳磨损是否超限,有无断丝现象,接头有无起刺和松动现象。8、吊椅数量是否正确,有无变形和断裂现象。硐室及设备文明卫生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9、在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司机自己能处理的立即处理。(2)司机不能自己处理的立即汇报班长处理。10、巡回检225、查情况,要记入记录本,不能当班处理的电话通知队值班员安排处理。十一、架空乘人装置乘人管理制度1、经检身员检身合格后,服从司机的指挥,排队依次乘车,严禁拥挤或抢车,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乘人装置运行。2、听到开车预警铃声后,乘人装置即将启动运行,请作好乘坐准备。3、乘坐活动抱索器人车上车时,从吊杆存储处取下吊杆,挂到前进方向的钢丝绳上,顺着吊杆前进方向快走几步,迅速跨坐在吊椅座板上,然后双足置于脚踏杆上,下车时,先双足触地,站立保持平衡后,摘下吊椅后将其挂在吊杆存储处;乘坐固定抱索器人车时顺着吊杆前进方向快走几步,迅速跨坐在吊椅座板上,然后双足置于脚踏杆上。4、人车运行时,人员应保持正确坐姿,集226、中精力注意前方不得引起座杆摆动,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得触及邻近的任何物体,不得中途戏耍。5、乘坐途中,若听到停机信号,要耐心等待,听到打乱铃信号要立即下车,非本人停机,严禁发出开车信号。6、乘员应在上下人标志处上下车,严禁乘员乘坐吊杆,越过机头机尾轮架。7、严禁携带超长、超宽、超高或超重的物体乘车,超长指长度超过1米,超宽指宽度超过0.5米,超高指高度超过0.5米,超重指重量超过5公斤。8、在运送人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乘坐人员立即拉动拉线自动停车装置,处理故障后经电话联系并发出开车信号,方可开始运行。9、上下车时,严禁摆动吊杆,严禁两人乘坐同一吊杆,乘坐吊杆间距符合要求(10米)。10、227、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11、每日必须对整个装置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检查处理记录,严禁未经检查的猴车盲目运行。12、人车司机及维护工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他人代替。13、人车运行期间,严禁任何人在主井筒内行走、检修或其它作业。十二、皮带机岗位管理制度1、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不听从指挥者,严格按制度处理。2、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捎假和打电话请假都以旷工处理。3、班长每班必须对各条皮带机进行检查不少于2次。4、皮带司机每班要对自己所管的皮带在交接班时间同上一班人员从机头到机尾以每个皮带接头都认真检查,详细做好记录,签字后方可交接班。228、5、皮带机司机在运行中必须集中精力,认真观察皮带运行情况。6、皮带机司机在下班前必须对所管理的皮带巷卫生和机头卫生,都要认真清理,否则下一班有权不接班,至清理干净后方可交接班。7、每班对自己所用的工具及备用零件进行检查和清点,对工具精心保管,零件备用齐全,并在值班记录中认真填写,相互交接,签字后方可离岗。十三、主井皮带设备试验及检查的规定一、电器设备的试验:1、启动柜每天必须由组长和跟班电工进行一次全面试验。2、电压试验:隔离开关打在合闸位置,电压表指示1.2kv,转动电压测量转换开关:A、B、C三相电压均为额定值。3、综合保护器试验:按下自检,过流启动指示灯(黄色)闪烁,过流故障指示灯(红色229、)亮,延时1秒后,断相故障指示灯(红色)亮,二次按下自检,短路故障指示灯(红色)亮,按下复位按钮,故障指示消失,只有电源指示灯(绿色)亮,表示正常。4、每天上班试验设备时对以下项目进行例行试验,由当班组长负责组织。纵撕:必须有指示,并能及时停机。断带:同上烟雾:同上打滑:同上跑偏:40时报警灯亮,超过60停机。延停:及时停机,且有指示。堵塞:先报警,延时1秒停机。自动洒水:人工通电后能正常喷洒,压力符合规定。5、起动柜、主电机、1140V总柜的母线及各连接点刀开关等至少每月在检修日全面检查一次,不得有虚接、氧化、烧伤、接触不良等现象(包括接地线)。6、制动力矩调整、逆止器运行情况每月由队长安排230、专门人员检查一次,必须符合设备要求。7、每半年对主电机及其它电机、启动柜主要元件进行一次绝缘检查,相间、对地均不得低于2M。二、主要部件的管理:1、减速器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换油:第一次1个月,第二次半年,以后每年换油一次。必须使用同一厂家生产的320#齿轮油,严禁用其它杂品油脂混加。2、液力偶合器:每月对外壳、转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换油:第一次2个月,第二次半年,以后每年换油一次,必须使用68#抗磨液压油。3、各传动滚筒,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全部换新油:3#锂基脂。4、冷却水,每月对泵清洗检查一次,每半年清洗水箱换水一次。三、胶带检查:1、每月对所有胶带接头透视一次,必须由队长、组长及231、本岗位作业人员参加。2、发现开裂、撕扯、离层等损坏现象要及时安排硫化处理,防止损坏扩大。十四、钢丝绳检查制度1、使用钢丝绳的检查工作由机电科组织实施,各使用单位具体负责。2、对提升钢丝绳的日检和对钢丝绳的周检,都必须将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记录簿,并由检查人员签字,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断丝、锈蚀、直径缩小和其它损伤部位。3、对易损坏或腐蚀较重、断丝较多的部位和区段,应停车检查。4、对使用桃形环的连接装置,每季度应将绳卡子打开进行检查,并将钢丝绳窜回0.5m。5、检查钢丝绳时,除了肉眼观察和用手抚摸外,还可采用钢丝绳探伤仪。6、机电经理至少每月查阅一次钢丝绳检查记录簿,查阅后签字,并注明查阅日期。7、矿232、机运部每月应根据日检和周检记录,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整理出技术资料。8、钢丝绳检查记录簿由矿机运部永久保存,整理出的技术资料归档保存待查。9、生产部负责使用钢丝绳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在用钢丝绳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10、安监部加强对钢丝绳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因钢丝绳不符规程要求造成的各类事故。十五、小绞车管理制度 1、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科长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设计中,要明确标注绞车硐室尺寸、绞车型号、控制设备型号绞车安装地点、安装尺寸、照明和信号的安装位置、钢丝绳型号、长度、最大载荷量、绳头的连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设施(车档、233、安全门、地滚的安装尺寸和具体要求等)。2、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绞车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临时使用且牵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载荷小于额定值负载的四分之三时,可能采用压两戗柱固定,压戗柱的固定情况,必须经常检查。3、所有小绞车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要求,安装竣工后应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4、小绞车牵引斜长超过15m时,都必须安装声光信号,信号线应采用橡套电缆,并且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绞车电源开关必须采用远控按钮操作。5、绞车管理要专人包机,谁使用谁管理,保持完好,绞车离合、制动系统、护绳板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否则,不准使用。提升车辆的钢丝绳、钩头、连接234、装置,必须符合要求,挂车要用保险钩头或马蹬,倾角大于12时要用保险绳。6、小绞车在使用中必须每班检查和日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班检查由司机负责,日检查由维护员负责。7、对绞车要实行定期维修,禁止在井下倒换使用或超周期使用。上井大修后的小绞车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8、小绞车司机要固定专人,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不准无证开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禁超载提运,严禁不送电放车。9、小绞车提升的钢丝绳和保险绳必须严格执行日检查制度,由使用单位的维护员负责,特殊情况(出现异常变化,维护员掌握不准时)汇报使用科队负责人。10、所有使用绞车的地点,必须健全操作规235、程和岗位责任制,绞车技术特征牌板。十六、上下山运输管理制度1、上下山运输道的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拆除,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2、上下山运输道必须实行包机制,加强日常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3、上下山运输道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严禁电气失爆。4、使用各种规格的接线盒、信号灯、电铃、操作按钮及小绞车照明灯都必须安装牢固、整齐,布置合理。5、每月组织一次对各上下山运输道的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必须落实到人头限期整改。6、上下山运输道的上、下车场及中间道口,必须装设行车报警装置和巷标,并有“正在行车,不准进入”的醒目标志,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236、行车”制度。7、上下山运输道的各车场必须挂标志牌,注明斜坡长度、坡度,允许吊挂车数,以及钢丝绳的规格等。8、上下山运输道的水平上车场,必须装设灵活有效可靠的阻车器,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装有挡车栏,该挡车栏应与阻车器联动。9、上下山运输道使用回绳轮时,回绳轮必须打地锚固定,回绳轮距上部车场口至少大于一列车的距离,并经常检查固定情况,发现隐患,先处理好后再工作。10、上下山运输道的轨道不小于24kg/m,不同轨型接头必须采用异形道夹板,轨道完好率不低于80%。11、上下山运输道的轨道道岔不低于轨型,严禁使用单尖道岔,道岔合格率不低于60%。12、上下山运输道的各车场应设置把钩工躲避洞,把钩信号发出后,应立即进入躲避洞内。13、小绞车司机和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开车和把钩。14、上下山运输道的牵引钢丝绳完好情况,每天由专人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5、上下山运输道各种车辆的牵引数,必须严格按规定吊挂车,严禁多挂多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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