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项目机电管理制度(设备、防爆等)(6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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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40789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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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产项目机电管理制度(设备、防爆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XX矿机电运输管理组织结构图3XX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4XX矿供电管理制度14XX矿油脂管理制度21XX矿配件管理制度27XX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33XX矿防爆检查制度35XX矿电气试验制度36XX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38XX矿小型防爆电器管理制度40XX矿电缆管理制度41XX矿钢丝绳使用管理制度43XX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技术审批制度46XX矿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47XX矿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48XX矿皮带管理制度49XX矿局部通风机检查检修制2、度51XX矿干燥剂使用管理制度52XX矿停送电管理制度54XX矿机电运输管理组织结构图(略)XX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XX矿设备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实现“设备运行零缺陷”,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发展,结合XX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制定。本制度适用于XX矿所有使用机电设备的部门,对从事设备使用的单位和职工具有约束力。各使用设备的单位和操作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二、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XX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开展,由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具体负责。机3、电科作为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编制、入库验收、编号、技术配套、移交. 调拨、大修、更新、改造、租赁、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设计工作,其具体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负责全矿设备(包括自购设备)计划、购置、大修计划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矿设备租赁工作,保障设备供应;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申报工作;负责全矿设备的调配、调拨工作。(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定期召开设备管理员例会,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新技术、新工艺;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负责组织验收修理承修单位的设备;负责设备4、维修计划的组织和措施的落实工作;参与与机电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与采、掘设备配套设计的审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对全矿机电设备管理负责;各基层区队长对所在单位机电设备管理负责。(三)设备使用单位应明确机电队长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没有机电副队长的由队长负责。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具体负责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和责任制,建立设备运行、故障记录、包机制度、维修责任制度、定期检修制度、维护人员巡回检查制度等,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四)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所属设备的领用、交接、回收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所属设备的帐本、卡片和图纸管理;各单位设备管理员每月至少到5、机电科对帐一次。(五)机电科设备组,要做好“四证一标”管理工作;所有设备“四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必须齐全,统一编号建帐;全矿机电设备管理指标是95.4.1,即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设备待修率为4%以下、事故率为1%以下。(六)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对全矿机电设备实行帐、图、微机管理;所有设备必须编号,做到属性准、用户清、状态明,帐、物、卡 ,微机四对照;设备管理组每月组织一次设备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及时修改相关的帐页、卡片和图纸。(七)设备管理组除定期清查设备外,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应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按6、规定进行处罚;设备管理组对每起人为设备损坏或丢失事故应组织追查分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通报。(八)设备管理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员参加的设备管理例会,通报全矿设备使用状况,分析现场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当月设备使用情况,布置下月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学习相关规定、通报上月罚款情况。三、设备计划与选型矿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组织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包括自购设备)的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报上级部门批准。设备的选用,应根据生产能力和现场实际情况,由机电技术主管人员提出技术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并拿出多个设备选型方案,从安全、技术、经济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提出技术方案及选择意见,7、报矿机电副矿长批准。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结构合理、操作简便、高效节能的设备。设备选型方案确定后,机电科设备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落实设备的购置、租赁、到货运输、验收入库、修理维护等工作。各生产单位需要使用新设备时,应至少提前15日向机电科提交设备计划,由机电科负责组织设备的修理、购置、租赁、到矿运输等工作。四、设备入库验收凡要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通过检查验收。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入库情况及时进行设备编号,整理设备帐页、卡片,收集合格证、说明书、煤安证、防爆证、生产许可证、电器设备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新设备到货后入库验收的程序:(一)新设备到矿时,由设备组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共同8、开箱检查清点。开箱后,对照装箱单,核对随机带的各种文件、说明、图纸、工具附件等数量是否齐全相符。(二)认真查验设备状况。检查有无磕碰损伤、缺少部件、明显变形、受潮、锈蚀等情况。(三)大型设备无法入库的,验收后应摆放整齐,上有盖、下有垫,不准露天存放。(四)设备工具、附件及备件必须登记建帐,严禁擅自开箱,乱拿零件、工具等,违者严肃处理。(五)设备的图纸、技术资料由设备管理员交机电科档案管理员存档保存。(六)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做好详细记录,有关人员应在入库验收单签名,设备管理员应登帐、编号、造卡。(七)开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向设备供应单位和调拨单位提出质询,通9、知供应单位派人进行处理。修复设备入库验收的程序:设备管理组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根据下达的修理委托单,对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查、试验,所修理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要求,防爆电气设备必须达到防爆标准,并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填写验收单;设备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造卡;井下回收设备入库验收的程序:由设备管理员按设备领用单逐件检查,察看零部件、附件、“MA”标志、防爆标志等有无丢失、损坏情况,若有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应报告设备主管人员,按相关规定对使用回收单位进行罚款。设备管理员要对入库设备逐台、逐项详细填写入库验收单,并且要有回收单位经办人和设备库房管理员双方签字,拒不签字的回收单10、位,按设备未交回处理。设备管理员及时销账,并对设备分布图纸进行修改;对损坏的设备应及时委托修理。五、设备的领用、移交机电科设备管理组统一管理和调拨全矿机电设备,有权调动矿内各单位的机电设备,以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各单位使用中更换设备,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使用地点、所要更换的设备编号;经设备管理员审批,开出设备回收通知单后,办理领用手续,领取设备;回收的设备需在规定期限升井,送交指定地点,到设备管理员处销帐,不销帐视为未交回。新增设备的领用,由安装单位,凭审批过的安装设备布置图和配电系统图到设备管理组办理领用单,进行领取。无审批手续的,设备组不予发放设备(抢险、救灾除外),影响生产由使用单位负11、责。安装结束后,由调度室, 机电科组织,交、接设备的单位到现场清点、验收设备合格后,由交、接双方设备管理员到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办理移交手续。没有出库手续的设备严禁出库。设备使用单位不得假借抢险、救灾欺骗设备管理员,否则,从重处理。设备领用人员负责对设备完好、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试验。设备一经出库,出现问题由领用人员负责。对正在运行的设备需变更使用单位时,由设备交出单位提前一天提出交接申请,由调度室、 机电科组织,交、接设备的单位进行现场交接,双方设备管理员要在移交当天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对交接查出的问题由交方按规定期限进行处理整改。规定期限没整改的按第九章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办理。12、凡是无故不参加设备交接的,对单位罚款1000元,联责主管队长罚款100元;凡是在交接单上无故不签字,影响设备正常交接的对单位罚款500元,联责主管队长100元,由机电科将设备划转给接收单位。各单位领用的设备必须按领用单上注明的地点安装使用,不准私自变更使用地点,因生产需要变更地点的设备,使用单位要当天到设备组办理转帐手续。凡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做到出有凭、入有据、设备有编号。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出、入库情况及时整理设备帐页、卡片和设备的布置图。设备承修单位不得私自发放设备,否则,对设备承修单位罚款200元/台。采煤工作面在结束时,必须经调度室、机电科组织移交后,方可由接收单位拆除、回收。运输13、区应对入井的设备严格把关,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向运输区副井把罐人员交验设备入井证。没有入井证的设备严禁入井。六、设备的使用与检修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安全运转的设备管理原则,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操作和精心维护、安全运转,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责。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保障设备运行的规章制度。设备操作与维修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结构、技术特征和动作原理,按照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刻保持设备完好,正确使用、操作和精心维护设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并负责保证设备运行环境优良。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机14、电设备的预防性检查和检修,保证检修的时间、项目和质量。严禁为“赶生产而拼设备”。回收上井的待修设备,设备管理员要及时下达设备委托修理单委托修理。承修单位应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在规定期限内修复完好,未按期修复完好的每台天罚款100元。承修单位指定专人承接设备修理,未指定专人的对承修单位队长罚款2000元,专责人每天接受设备修理委托单并签字,凡不接受委托或未签字的每台次罚款50元。地面检修的设备,必须由安检科防爆检查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并办理入库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设备零部件。如因生产急需拆、卸设备部件的,由使用单位打借条,由机电科科长签字后方可拆卸。但使用单15、位必须在半月内把所拆件交回并安装完好。七、设备的回收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应随时掌握设备动态,闲置设备及时安排回收,严禁井下积压设备,回收设备应保证零部件齐全完整。设备管理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必须赔偿,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必须把不用的机电设备及时回收到井上,由设备管理组验收办理入库及销帐手续。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应根据设备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和要求将回收设备清理干净, 摆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未办理销帐手续的视为没有交回,按第九章第五十八条规定执行,直到手续补办齐备为止。回收的设备必须将其配套的部件和附件(包括开关底座、水泵三16、阀)也一并回收,否则,按丢失进行处罚。对于安装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收单位之前,由安装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安装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设备回收,原则上谁使用,谁回收。特殊情况,安排回收单位时,必须由机电科管理人员和原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到现场清点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应按机电科下发的设备回收单按期回收入库。采煤工作面(包括综采工作面)使用的可收缩皮带机,在工作面推进时,收缩皮带撤下的H架,纵梁、上下托辊等要在皮带巷合适位置摆放整齐,由使用单位负责,每30米进行一次回收,上井交到机电科。每月底到机电科设备组对帐17、一次,设备管理员根据规定对使用单位进行处罚。八、奖罚 机电设备现场管理人员日常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隐患通知单形式下发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到期落实整改情况。 每年底机电运科根据全年检查情况和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评选出的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全矿所属单位和个人针对设备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不适应安全生产的设备(部件)或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进行改造。对于设备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科技成果,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取得明显效果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后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没有办理手续而设备库房管理员私自发放设备者,罚设备库房管理员50元/次。设备18、承修单位私自发放设备的,每台罚款100元。因生产急需经有关部门同意发放,领用单位和承修单位未到设备组办理手续的,每迟办一天罚双方设备管理员各50元/天。没有入井证的设备入井的,对运输区给予50元/台次的罚款。新安装的设备,经验收合格方可移交使用单位。对验收查出的问题由安装单位负责整改。不听从机电科设备调拨安排的,每次罚款200元。对偷取其它单位生产设备及附件的如:喇叭嘴等,一经查实对偷取单位罚款1000元/台,并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于更换的坏设备、坏配件应及时升井进行检修。如果现场检查发现工作现场存放有未及时升井的坏设备或配件,罚使用单位100元/次;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时,由使用单位按原价19、进行赔偿。回收的设备推到车场,写有单位和升井时间并在车场存放超过3天者,对运输区罚款100元/台天,累计到升井为止。应回收的设备未按规定期限回收入库(包括放到库房外不交)者,每迟交一天对回收单位罚款100元直到交回为止。如因私自放到库外没有及时交库而丢失的,回收单位按设备原值赔偿。设备损坏、丢失按下列规定罚款:电机烧毁,按每千瓦50元罚款。电机进水,绝缘值降低按每千瓦10元罚款。皮带机各滚筒损坏,经检查属缺油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320mm及以上滚筒每个罚款500元,500mm以上滚筒每个罚款1000元。(新滚筒使用超过12个月、修复滚筒使用超过6个月非人为因素损坏的可不罚款)。使用潜水泵时必20、须有专责人,确保泵坑水位能淹住水泵,且出水侧安装阀门,用以控制泵坑水位。潜水泵必须直立运转,严禁平躺或侧立。否则,每次罚款50元。如因使用不当,烧毁电机5.5kW以下每台罚款1000元, 5.5kW以上每台罚款2000元。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48小时内升井检查,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由运输单位负责,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由机电科、调度室共同组织分析确定责任。不按时升井者,按安装单位的责任处理。对野蛮装卸造成设备损坏的,对责任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罚款,并由责任单位追查出责任人,对其按单位罚款20%进行处罚,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损坏电机、开关21、喇叭嘴的每个按200元罚款。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皮带机托辊损耗率按固定皮带托辊0.4%,刮板输送机刮板损耗率为0.4%,链环损耗率0.4%,连接环损耗率为0.4%。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损坏的零部件必须由使用单位配齐或赔偿。否则,按损坏件的价值给予处罚。设备随机保护失灵或不使用,罚使用单位500元/次。设备无标志牌一处罚100元,设备编号损坏涂抹一处罚款100元,设备铭牌, 煤安标志丢失一处罚款200元,标志牌内容与实际不符一处罚款100元。设备卫生差、 淋水一处罚款100元. 机电科及矿其他职能部门在安全检查中检查发现设备发放、领取、运输、安装、使用、检修、维护22、回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应以隐患通知单形式下发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整改期限向检查部门反馈整改结果,不按期反馈的对责任单位一次罚款500元。职能部门现场落实没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隐患升级,并联责队长、机电队长每条100元。第二次落实仍没整改的,对责任人加倍处罚,并联责队长、机电队长每条200元。第六十一条 对本制度规定的罚款要落实到责任人,不能落实责任的由责任单位队长承担。设备回收丢失部分的罚款5%联责责任单位队长。本文自下发之日起,贯彻执行。XX矿供电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井上下供用电管理,做到分工明确、管理规范,确保矿井供电、用电安全,经矿研究制定本制度,望23、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井下供电管理制度(一)、供用电管理1、 井下供配电硐室、供电线路,供用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细则及供用电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2、工作面供电系统安装,由矿技术科提供资料,机电科电管组负责供电设计和绘制供电系统图及电气设备布置图。机修队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3、对新安装工作面的供电设计,应有详细的计算步骤、图纸和设计说明书,并经主管工程师和机电副总审批。没有设计说明就进行安装的,每次对机修队罚款500元。4、矿各单位井下负荷变动时,由各单位机电区(班)长提前三天向电管组提出书面用电申请24、,电管组负责设备、电缆、小件选型审批等。各有关部门根据审批的申请发放设备、电缆、小件等,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手续时,必须经机电科值班人员签字批准,但事后必须在十二小时内到电管组补办正式手续。5、所有井下高低压开关的保护整定要严格按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细则进行整定。其中,井下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的保护计算由电管组负责,各区队按整定值整定。区队的其它负荷开关应由使用单位负责计算、整定,并将计算人、整定人、整定日期做详细记录。6、各单位所管辖的配电系统必须在配电点设有详细的供电系统图,并随负荷变化及时修改。7、机电队、运输区要有专责分管供电的区(队)长,其他单位由机电区(班)长负责本单位的安全25、用电。8、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责任到人,所有供配电硐室、供电线路、供用电设备(包括小型电气、电缆)都要明确分工,专责到人。并制订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做到电气设备台台完好,整定正确,防爆性能良好,电缆线路吊挂整齐,线路标志清晰醒目,接地保护装置齐全合格。9、井下所有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任何人不准随意私自转接,需移交时必须办理正规手续。10、井下供电线路的维护分工按其用途和电压等级、使用范围做如下分工:机电队负责大巷6kV高压电缆和大巷照明线路的吊挂、维护。运输区负责大巷的漏泄通讯、信集闭,大巷偏口以里和轨道照明线路及信号线路的吊挂、维护。通风区负责大巷、轨道的瓦检线、电话线、人员定位系统线、水位监测线26、以及探头周围20米的吊挂、维护。各有关单位负责所使用的动力线和轨道偏口以里的所有线路的吊挂、维护。具体分工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变更,详见便函。11、四个专业组要加强对各自业务的管理,防爆组负责对井下所有防爆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电管组负责对井下所有开关的三大保护进行监督检查,五小电器组负责对井下所有小件进行监督检查,电缆组负责对井下电缆进行监督检查。四个专业组每月进行总结评比,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及机电科主管领导。12、机电科要强化对四个专业组的职能管理,发现各专业组对其业务“该管不管”或管理不到位的,依据相关文件对其进行同等处罚。(二)、停送电及运行和维护1、在供电系统中停电作业时必须27、提前在矿调度会上提出申请,由值班矿长审批后执行,严禁无计划停电。2、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高压停送电作业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并制定专项措施,严格按措施施工。3、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严禁无计划趁时检修及约时送电。4、井下停电作业时,如供电系统对其它单位有影响,必须事先与本供电系统相关联的单位联系好,并经矿调度室允许后方可作业。作业完毕后,由施工负责人要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和影响单位联系送电。5、运行中的高压供电系统发生跳闸时,允许再合一次闸,如继续跳闸,应先检查处理问题,确认无误后,方可合闸送电。6、低压供电线路如出现连续跳闸三次,变电所维护工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使用单位28、查明原因处理故障。使用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积极响应,认真尽快处理问题。否则,由当班调度员负责组织讨论,追究责任。7、当发生全矿井或大面积停电事故时,要严格执行大面积停电预案。9、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检修、搬迁前,必须在上级控制开关切断电源进行闭锁,挂上停电作业牌,在检查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10、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适时检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11、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29、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12、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一坚持、十不准”。“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一坚持”:坚持使用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十不准”: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流保护装置;不准甩掉漏电保护装置;不准甩掉信号照明综合保护装置;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30、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丝;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浓度前不准送电;失爆的电气设备、小型电器不准使用;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13、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交接班及月底检修班时间,加强检查维护,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供电系统绝缘性能,保证供电安全。14、各单位的防爆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专责到人,严禁出现失爆。每天由专职电工进行外观检查。15、开关的实际整定值与整定卡片、标志牌应做到三对照。16、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标志牌,标志牌内容相互对照,准确清晰。17、接地极制做、安装,接地线的连接必须严格按煤矿井下31、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规定执行.18、对供电系统的各种保护要定期检查确保合理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甩掉保护装置。(三)、电气保护的整定和电气试验1、高低压供电系统的继电保护必须灵敏可靠,高压配电系统的整定由机电科电管组每半年整定一次,低压配电系统馈电开关由各区队按电管组整定通知单整定。并及时将整定值标注在设备标志牌及供电系统图上,并做好记录,否则每台开关罚款500-1000元。2、井下配电网络(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设置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络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必须用最小32、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络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的各项规定,对井下供用电设备实行动态检查管理,开关重新移动安装、负荷变化或使用超过6个月,都必须有专责人重新对过流保护进行校验和调整;有专责人每天对低压漏电、照明信号保护装置运行进行1次跳闸试验;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运时必须做1次人工跳闸试验。井下新安装的接地极要测量合格后才能投运,并加强巡回检查。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投运前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测试合格;井下接地极的接地电阻每季至少测定1次;采掘工作面安装的接地极每133、0天至少点检1次;每天详细检查电气设备接地情况;每季度都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测试1次;测试、试验要做好记录。4、远方漏电试验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每月试验一次,电管组负责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由设备所属单位及时处理,试验结果当天报送电管组,电管组要经机电科主管审查后存档。发现一台次不试验罚款200元,有问题不处理每天罚款500元,试验结果迟送一天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报矿务会研究处理。5、电管组定期向机电科主管井下电气负责人汇报供电三大保护情况。严格执行规程和三大保护整定细则的规定。(四)其它规定1、用电申请由区队依据井下实际供电线路绘制,否则电管组不予审批,并每处罚款200元。2、电管组审34、批过的用电申请必须三天内返回电管组,否则每延迟一天对区队罚款100元。3、未经电管组批准严禁随意增减负荷和改动线路,否则没处罚款500-1000元。4、电管组要根据生产情况及时提出线路整改方案,相关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否则每延迟一天罚款200元。5、各用电单位每月月底将所属地区供电系统图送到电管组,否则每个工作地点罚款100元。二、XX矿井上供电管理制度(一)供用电管理规定1、地面各配电房、变电点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供用电规则电力电缆运行规程变电所运行规程及供用电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2、地面供电系统设备及线路必须明确分工,专责到人。35、并制订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做到设备台台完好,整定正确,确保安全供电。高压开关柜的整定由机电队主管工程师负责。3、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6KV高压停送电作业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和反送电工作票制度,并制定专项措施,严格按措施施工。4、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严禁无计划趁时检修及约时送电。5、地面供电系统检查、维护分工如下:6KV供电线路及设备由机电队负责检查、维护、检修,保证安全供电。配电房馈出至用户的供电设备的动力、照明线路由机电队负责检查、维护,其余分支线路和车间的供电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确保供电安全。机关、工人村、支柱车间、砖厂变压器低压侧出线及供电线路分别由福利科、供应科、砖厂36、负责检修维护,保证安全供电。6、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安全用电的负责人,要安排定期检查、检修用电设备及供电线路,保证设备线路完好,保护装置灵敏可靠,规章制度齐全,员工按章操作,确保安全用电。7、新增用电地点必须经矿主管领导同意,机电科审批,电力调度员方可安排接线,严禁乱拉乱扯,发现一处罚款500元。8、在各单位辖区内的供电设备及线路,要经常检查,防止从矿内向矿外私自拉线。矿检查发现一处对单位主要领导罚款500元。(二)其它规定1、矿对外供电必须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矿主管领导同意,签订用电合同,方可办理供用电手续。2、对外用电户的计量考核月底由电调员、纪委、机电科、用户共同抄表,发现有营私舞弊行为37、,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调离岗位,交劳务市场。3、对外用电户机电队要严格落实供用电合同上的规定,机电科负责监督落实有关安全条文。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XX矿油脂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油脂供应和设备正常运转,同时降低油脂消耗,提高矿井总体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一、油脂的管理职责划分1、机电科、企管科负责各单位油脂费的定额确定。根据近两年内矿井、各单位油脂的消耗额,现有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各单位的油脂消耗定额,以及全矿配件月度油脂消耗定额。2、机电科负责各单位油脂计划的审批。在各单位油脂消耗定额范围内,审核其油脂计划的合理性。3、供应科负责全矿油脂计划(计划必须经机电科审38、核签字,否则由供应科承担)的收集、汇总、编制及管理工作;负责油脂购置,质量验收、油脂库房管理和发放工作(发放时严格按照各单位的计划进行,不得无计划而进行发放);油脂组根据库存、生产需求(确保常用油脂有一定的库存),向机电科反馈油脂的计划方向。4、各生产单位应配备兼职油脂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月度油脂计划的编制工作。二、油脂供应各单位要根据下月的施工项目、使用的设备类型和数量制定出油脂消耗计划。油脂消耗计划应包括使用油脂的牌号、数量。油脂消耗计划编制完后,经本单位区队长(采掘单位经机电副区长、区长)审核、签字后;报机电科审核、签字;报机电副总、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审核、签字;之后报供应科计划员汇总。供39、应科根据各单位编制的油脂计划和油脂库存情况,核定油脂采购计划,并督促落实。因有大的检修项目,用油量较大,超出月计划时,用油单位应提前五天编制补充计划,审批后报供应科。供应科根据油脂采购计划,安排油脂的采购和库存。供应科各种常用油脂的库存量不得少于正常情况下7天的消耗量。供应科每次采购的各种牌号的油脂必须有合格证。合格证应存档。不同类型、牌号的油脂要分类存放。库存油脂的外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并与所盛油脂的牌号、数量相符。地面存放的油脂应放在室内或棚下,防止日晒雨淋。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0度,以保证油液有足够的流动性。乳化油的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年,早生产的乳化油应先用,防止超期变质。凡超过贮存期的40、,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油液是易燃品,贮存、运输应有防火设施和措施。三、 油脂的领取油脂使用单位须先上网络系统办理审批手续,获得审批后,方可到供应科油脂组领取。任何单位不得不经审批擅自从供应科直接领取油脂(生产急需除外)。各单位库存油脂的数量不得超过正常情况下10天的使用量。除综采队、炮采队、综掘队、机电队、运输队、准备队、钻探队外,其它单位不得整桶领取油脂。按单项考核所用的油脂,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然后到供应科登记领取。各单位领料员应随时掌握本单位当月油脂消耗情况,本着保证使用、减少浪费的原则适量领取,防止油脂消耗量大起大落。当消耗超支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41、导应查明超支的原因。油脂库管理员应随时掌握各单位油脂消耗情况,对消耗量接近定额的单位应及时给予提醒并控制发放量。四、 现场管理井下存放的油脂要分类存放。外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并与所盛油脂的牌号、数量相符。必须按机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油液品种注油(脂),一般不得代用或混用,只有同类油品并且添加剂相同时才能代用,且只能以优代劣。关键设备使用代用油必须经机电矿长同意。必须按机器说明书的注油表按时、按量注油,油量不能少也不能多。使用的油液应定期检查,发现油液变质或达不到质量指标的油液必须及时更换。正常情况下,对新设备使用的齿轮油第一次加注后,使用十到十五天进行清洗更换;以后每使用三个月到六个月清洗更42、换一次。不同油液必须使用各自的盛装容器,不得混用。盛油容器必须标有清晰的标记,防止搞混。盛油容器必须严格密封,不得敞口,盛油前应将油口周围清理干净,防止杂物进入。检查、补充或更换油脂打开加油盖前,应将加油盖周围的煤矸、灰尘及积水清扫干净,防止杂物、水进入。加油孔上方有淋水时,开盖前应用雨布进行遮挡。采煤机液压箱开大盖检修时,必须在上方搭好雨布,防止煤矸、淋水落入。备用及回收的液压元件和辅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尘措施。加强设备检修,对渗油、漏油的部位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设备因缺油损坏,同时降低消耗。乳化液浓度要严格按要求配制。炮采2-3%,综采3-5%。乳化液泵站有乳化液浓度自动配制器的要坚持使用43、,每班至少检测三次乳化液的浓度。没有乳化液浓度自动配制器的,每次配完液后,都应检测一次浓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乳化液大量分油、皂析、变色、发臭或不乳化等异常现象,必须查明原因,更换新油。不同牌号的乳化油不得混用。在地面使用的乳化液要注意防冻问题。乳化液箱要定期清洗。各种设备的润滑、油脂的使用要有记录。记录要齐全、完整,填写认真。供应科分管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润滑油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整改处理,到期没有落实整改的每条罚款100元。五、旧油的回收除乳化油、润滑脂等不能回收外,齿轮油、液压油、煤油、透平油等应按要求比例回收。齿轮油、液压油、透平油按70%回收,其它油液按544、0%回收。对机电队、皮带队、运输队大型设备换油列入单项计划的各种油脂回收率应达到80%。各单位回收的旧油应分类盛装,不得混装。回收升井的设备,设备内的旧油由设备原使用单位回收。回收的旧油应交到指定地点。旧油回收人员称量后分类盛装,并出据证明。交油单位凭证明到油脂审批员处进行登记。六、 管理考核根据各单位消耗定额和实际消耗量进行考核。把节超结果报企管科进行考核。旧油回收量超、欠部分按新油价格的50%进行奖罚。奖罚金额计入当月消耗统计。供应科油脂组人员应每月汇总一次各单位及全矿油脂费用消耗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查找油脂费节超原因,提出下月油脂管理建议油脂报批领取流程图责任单位/责任人流程流程说明45、备注各区队油脂消耗计划报机电科审核、签字报机电副总、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审核、签字。 供应科计划员汇总 全矿的油脂采购计划 采购各单位编制油脂消耗计划油脂消耗计划应包括使用油脂的牌号、数量各区队经本单位区队长(采掘单位经机电副区长、区长)审核、签字。机电科各区队依次签字供应科汇总各单位经过审批的配件计划供应科形成全矿的月度油脂采购计划根据各单位编制的油脂计划和油脂库存情况,各种常用油脂的库存量不得少于正常情况下7天的消耗量.供应科依据月度月度油脂计划采购每次采购的各种牌号的油脂必须有合格证。供应科 入库 领取 使用 回收 全矿每月油 脂消耗统计入库应办理相应的如可手续合格证应存档.油脂存放时,参46、考油脂管理制度各区队供应科依据计划领取1、 先上网络系统办理审批手续,获得审批后,方可到供应科领取;2、 对于生产急需油脂,详见油脂管理制度;3、 各单位库存油脂的数量不得超过正常情况下10天的使用量。4、 其他要求参考油脂管理制度;各区队参考油脂管理制度;各区队供应科参考油脂管理制度;供应科每月汇总一次各单位及全矿油脂费用消耗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查找油脂费节超原因,提出下月油脂管理建议。XX矿配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矿机电配件管理,切实供好、管好、减少浪费、用好配件,搞好设备维修,缩短事故影响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配件积压,减少储备资金,提高矿井总体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配件管理职责划分47、1、企管科、机电科负责各单位配件费的定额确定。根据近两年内矿井、各单位配件的消耗额,现有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各单位的配件消耗定额,以及全矿配件月度配件消耗定额。2、机电科负责各单位配件计划的审批。在各单位配件消耗定额范围内,审核其配件计划的合理性;在全矿月度配件定额范围内,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适当调剂配件费用的使用去向。3、供应科负责全矿配件计划(计划必须经机电科审核签字,否则由供应科承担)的收集、汇总、编制及管理工作;负责配件购置,质量验收、配件库房管理和发放工作(发放时严格按照各单位的计划进行,不得无计划而进行发放);月底汇总各单位配件的消耗量,并报送企管科、机电科;配件组根据库存、生48、产需求(确保常用配件有一定的数量),向机电科反馈配件的计划方向。4、各生产单位应配备兼职配件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月度配件计划的编制及一般零配件的图纸测绘工作。配件管理的运行方式每月17日前,各单位配件管理员将下月的配件计划列出,经本单位区队长(采掘单位经机电副区长、区长)审核、签字后;报机电科审核、签字;报机电副总、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审核、签字(大额配件必须经矿长审核签字);之后报供应科计划员汇总。配件计划应注明:配件名称、配件规格型号(或图号)、数量、金额、总金额、用途等内容。特殊情况的要说明,如:配件所用于的设备主机名称、设备型号、生产厂家等。各单位的配件计划员,对配件计划的编制应认真对待,49、编制计划时应与机电副区长、班长协商,要根据区队的实际生产需求、本单位库存情况,合理的做配件计划,做到不浪费。区队长必须审核、签字,不得敷衍了事。凡因各单位计划不周或月底未上报而影响生产的由本单位负责。参与配件审核、签字的人员,要本着对企业、对生产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配件的计划种类、数量。供应科根据各单位配件计划、库存情况,汇总编制全矿的月度配件计划。在汇总编制全矿的月度配件计划之前,配件组应对库存配件进行盘点,列出明细表报计划员,以利于对全矿配件计划的平衡。供应科按照矿井月度配件计划,安排购置或加工(所购配件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井下电气设备要符合防爆标准,有“MA”标50、志),督促落实,应在规定期限内将配件供应到位,影响生产由供应科负责。非标准配件的加工,各单位所报配件计划获得批准后,立即准备相关的图纸资料(由区队主管技术人员审核签字、确认,对图纸的准确性负责)、三日内报供应科配件组(加工周期为一个月),由供应科整理汇总,安排外委加工。配件计划逾期不报者,供应科将不再考虑、汇总该单位的配件,因配件影响生产由该单位负责。三、配件的领取各单位领取配件时,须先上网络系统办理审批手续,获得审批后,方可到供应科配件组领取。任何单位不得不经审批擅自从供应科直接领取配件,生产急需的除外,但第二天必须到供应科补办审批手续,不办手续将停止对单位的配件发放,直到手续补办齐备为止。51、对没有经审批的配件,不进行结算。3、各单位领取配件均到供应科领取,如供应科无配件影响生产,需拆卸整机设备部件时,必须由供应科向机电副矿长汇报并经批准后,方可拆卸设备部件。拆卸部件时,应由供应科值班人员带领单位人员一同到供应科库房,办理拆借手续,签字后方可拆卸。配件来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好,恢复设备原貌。4、各单位配件管理员要深入现场,熟练掌握本单位配件的状况,对各类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及消耗规律要全面掌握,对主要设备的易损配件,区队库房应存放一件。配件的发放领取配件一律实行交旧领新制度(特殊件经供应科长批准可不交)。旧件一律交配件库,由配件库管理员分单位建账登记,盖回收章后,上网52、络系统办理审批手续。确因生产或急需配件不能做到交旧领新的,可由单位出具借条,领料人员签字,方可审批。但旧件应在三天内交库,交库后取出借条,逾期不交者,每超一天对单位领用签字人员罚款10元,直到交齐为止。整体交旧时,应检查内部零部件是否齐全,不齐全者按缺件原值对领料单位处罚。供应科设备库人员对回收配件要妥善分类保管,对有修复价值的旧件要单独存放,由矿安排进行修复利用。对供应科设备库管理员、配件审批员如弄虚作假,无交旧而登记上账盖回收章、无回收章而审批,发现一次罚款20元。配件管理规定1、领取的配件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到供应科配件组,分析落实责任,对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由供应部53、门负责退回更换,更换的配件使用单位不出配件费用;属于使用不当的,由责任单位承担。2、各单位要建立设备、配件技术档案,将所使用设备的配件型号、生产厂家、主要技术参数详细记入档案内,以备查用,若使用单位对设备配件不清楚要主动与供应科配件组联系搜集补齐资料。3、若使用单位对使用设备不清楚、配件不清楚,领用配件不符,影响生产的由本单位负责。4、凡属工作面新安装的设备,需用备用配件时,必须在接收设备半个月内凭设备移交单到供应科办理配件备用手续,经供应科科长审批后,可发放备用配件,备用配件不需交旧领新,费用记入领用单位。5、根据生产需要,工作面需移交或回收,使用单位必须将备用配件随设备一块移交或回收,如无54、回收和移交按丢失论处,原价罚款。因生产的变化,单位所存放的配件不再使用的,要退还配件库,并返还配件费。6、工作面需要移交或回收,必须保证设备零部件齐全,对在移交或回收中缺少和损坏的零部件由移交回收方负责在规定期限内配齐。超过规定期限未配齐,由接受方配齐,所需费用由供应科从移交方配件费用中划拨。7、企管科负责制定各单位配件消耗定额,并根据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对各单位配件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节超金额等同奖罚,纳入内部市场考核。8、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配件费用均由使用单位负担。9、为鼓励使用修复件,修复配件费用按配件原值50%计算配件费用。10、严格控制单项工程费用的支出,属本单位维护范围内的55、均不列入单项工程范围。单项工程的配件费节约均按零考核。11、各单位要建立配件领用记录,定期统计配件费用,掌握配件费用情况。队主要领导要同机电副队长、班长每月进行一次分析,查找配件费节超原因。12、供应科配件组人员应每月汇总一次各单位及全矿配件费用消耗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查找配件费节超原因,提出下月配件管理建议。机电运输配件报批领取流程图责任单位/责任人流程流程说明备注各区队 配件计划报机电科审核、签字报机电副总、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审核、签字。 供应科计划员汇总 全矿的月度配件计划 采购每月17日前,各单位配件管理员编制配件计划配件计划应注明:配件名称、配件规格型号(或图号)、数量、金额、总56、金额、用途等内容。特殊情况的要说明,如:配件所用于的设备主机名称、设备型号、生产厂家等。各区队经本单位区队长(采掘单位经机电副区长、区长)审核、签字。机电科各区队依次签字供应科汇总各单位经过审批的配件计划供应科形成全矿的月度配件计划汇总编制全矿的月度配件计划之前,配件组应对库存配件进行盘点,列出明细表报计划员供应科依据月度配件计划采购供应科 入库 领取 发放 建立配件领用记录 全矿配件费用 消耗统计入库应办理相应的如可手续1、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井下电气设备要符合防爆标准,有“MA”标志;2、 非标准配件的加工,各单位所报配件计划获得批准后,立即准备相关的图纸资料。各区队供应科依据计划领57、取3、 先上网络系统办理审批手续,获得审批后,方可到供应科配件组领取;4、 对于生产急需配件,详见配件管理制度;5、 对于需拆卸整机设备部件时,详见配件管理制度。供应科经过审批5、 领取配件一律实行交旧领新制度(特殊件经供应科长批准可不交);6、 确因生产或急需配件不能做到交旧领新的,详见配件管理制度;各区队定期统计配件费用区队主要领导要同机电副队长、班长每月进行一次分析,查找配件费节超原因。供应科进行一次综合分析,查找配件费节超原因,提出下月配件管理建议。XX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一、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规定的防爆检查员检查器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方可入58、井。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不经矿机电科办理手续便领用各种机电设备。如遇紧急特殊情况时,须经主管部门负责人、防爆设备管理组签字后使用设备,并补办各种手续。3、防爆设备在搬运时,必须要妥善保护,避免受到激烈震动和冲击,上下山运输时必须轻移轻放,严禁翻滚,防爆面缝隙要涂防锈油,各进出线孔必须密封。4、防爆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查,凡有故障的设备禁止使用。5、安装人员必须按供电说明书进行安装,如有变动经有关人员或机电负责人批准后进行。二、防爆设备运行、检查制度:1、加强防爆设备验收制度,对井下电气设备井下巡回检查。2、各单位兼职的防爆检查员,负责本单位的电气防爆管理工作,防爆检查组对其加强领导。359、防爆组要做好井下防爆设备全面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做到每日一次,并负责检查相关记录的填写,对发现隐患的单位发通知单限期解决,并负责每旬一次完好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做好月报表。4、对井下各种保护设备、过流整定值、安全保护的性能做周期性的检查,严禁出现不合格接头和电气失爆。5、井下设备严禁周转使用,设备不用或者毁坏后,要由使用单位送交机电科设备组,并办理回收或者修理手续。6、如果设备已到使用年限或防爆安全性能达不到要求时,则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并要详细记录在册存档备查。XX矿防爆检查制度1、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检查工作。2、必须熟知60、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3、熟悉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性能。了解所检查地区电气设备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4、熟悉矿井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及所检查地区的瓦斯浓度。5、必须配备专业工具,下井工作时应携带便式甲烷检测仪。6、上班前不得喝酒,班中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7、需停电检查上班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0.8%以下方准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点后方可进行检查。8、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点运行。9、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隔爆性能按规定详细检61、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入井使用。10、防爆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11、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12、检查工作完毕后,填写检查卡片或者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者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开。XX矿电气试验制度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高压停、送电的操作,根据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得到批准后,由专责电工执行;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62、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3、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1次,每日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4、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6个月1次,负荷变化时及时整定。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1次。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每6个月不少于1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1次,每周由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1次,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皮有无63、破损;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每季1次。5、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投入运行以前进行。6、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1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6个月进行1次耐压试验。油断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1次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量应定期检查,并保持规定油量。更换和试验矿用设备绝缘油应有记录。7、对6kV大型电机每年进行一次直流泄漏试验及直流耐压试验。8、对矿用6kV变压器测定绝缘电阻,做空载试验,绝缘油做耐压试验,以上试验只在中修的试验运行中每年64、一次。9、6kV电力电缆:每年测定一次绝缘电阻,做一次直流耐压实验,并测泄漏电流,每年检查一次相位。10、6kV避雷器:配电房及线路上的避雷器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试验一次,测绝缘电阻其数值根据不同型号,一般不小于2500兆欧,运行中不小于2000兆欧,线路避雷器每年测一次绝缘电阻(具体参照说明书)。11、6kV架空线路:每年进行一次蹬杆检查,检查导线联接情况及每个绝缘子的运行情况,测量线路绝缘电阻、检查相位。12、接地电阻:地面电气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接地电阻,每年雷雨季之前测量一次,井下接地装置每季度详细检查一次,接地电阻季度测一次。13、井上下高压开关、保护装置及仪表每年整定一次,负荷变动随65、时整定。14、其他说明:1、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2、上述要求只限于预防性试验运行中试验动作。3、做破坏性电气试验经机电副总同意。4、试验人员应经培训、人员固定,严格填写试验单。XX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我矿井下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害事故的发生,有效的防止井下杂散电流对井下爆破容易引爆电雷管的危害,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1、坚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2、加强对电缆的维护和管理,严禁用铁丝悬挂电缆,尤其是掘进工作面要保持电缆的完好和按规定悬挂。3、按规定定期做人工远点漏电实验,接地电阻测试66、,并把结果报机电科。4、降低杂散电流值,减少杂散电流的来源,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中的规定。5、防止杂散电流侵入电爆网,要保证电爆网络的质量,爆破母线不得有裸露接头,保护好导线的绝缘层,雷管脚线或与雷管脚线连接的导线两端在接入起爆电源前,均应扭结短路。6、爆破工要了解杂散电流的有关知识,掌握杂散电流的分布规律,在工作中时刻警惕杂散电流的危害。7、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uA方可入井。8、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保护整定工作,严格执行,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代负荷相匹67、配。9、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10、井下电气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规定。11、严格执行,确保检漏继电气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气每天试验一次。12、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气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13、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 XX矿小型防爆电器管理制度1、小型防爆电器(防爆按钮、防爆接线盒、防爆灯、防爆电话、68、防爆电铃、防爆电钻、防爆插销)必须由矿小型防爆电气管理组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调配。2、小型防爆电器应由小型防爆电器管理组统一编号、统一保管,建帐,建卡,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板四对照,并提倡计算机管理。3、小型防爆电器应由小型电器组统一计划,由供应单位进货并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签发合格证,才能发放使用,严禁由材料库直接发放到使用单位。4、小型防爆电器的修理应由专职的防爆修理工进行,修理要保证质量,经具有防爆检查员合格证的质量检查员验收,并签发合格证,根据合格证签发入井证,才能入井使用。5、小型防爆电器的领发由使用单位的机电班长或兼职管理员负责,办理手续,69、并入帐、建卡。手续不齐全不得发放。6、小型防爆电器使用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数量应留一定数量的备用件,备用数量由小型电器组根据情况制定,剩余的一律上交小型电器组,然后执行以旧换新。7、小型电器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及设备完好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8、使用小型电器使用单位机电班长负责分工,专责到人,并挂牌留名,小型电器均不得超载运行。XX矿电缆管理制度1、电缆管理组负责全矿电缆的统一编号、保管、修复、技术测试、数据整理、统一建帐、建卡,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照。2、电缆的选用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用电缆必须是阻燃电缆,供应采购的新电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电缆组70、领用前必须削片做燃烧实验。3、电缆组设在矿机电队,电缆组应根据使用情况向供应部门提出计划,由供应单位组织进货。4、采掘区队及其他使用电缆的单位应由机电班长或设一名兼职的电缆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发管理、移交、验收、建帐和区队牌板管理工作。5、任何单位领取电缆或工作面安装等工程,需用电缆均必须经电管组审批的用电申请,注明规格数量,用途使用地点,凭用电申请办理电缆领用手续。6、入井使用的电缆必须在始端两米左右处打号,所打号码应表明规格、长度、编号等标志热补两端,使用单位禁止损坏标志和割断电缆,损坏标志、砸、挤、碰坏损伤者,均应按规定进行罚款。7、凡更换下来或暂不用的电缆(备用电缆除外)必须在拆71、除之日起三天内交回电缆组,如不按期上交,超一日每米电缆罚款0.2元。8、电缆修补应用与原绝缘材料性能相同的热补胶(不延烯进行硫化热补)热补胶不合格严禁使用,并严格遵照“橡套电缆修补细则”进行修理。9、修补橡套电缆之前要进行吹风干燥或真空干燥,修补后的电缆要进行浸水耐压试验。按规程规定的电缆等级进行各项试验,且试验前后不得有明显变化,否则不得发放使用。10、修补后的电缆应填写合格证,并签字;合格电缆要妥善保管,标牌清楚,防止日晒、雨淋,并要建帐、建卡;待修电缆和报废电缆要分开地点存放,并要有明显标志以示区别。11、电缆组要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向使用单位提出意见,进行整改,要达到72、使用合理,运转良好,数量清楚。12、电缆组每季度要对各使用单位的电缆查对一次,每半年将电缆使用消耗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机电矿长。XX矿钢丝绳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新绳到货后,应由设备材料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二)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三)保管超过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二条 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个月检验次;悬挂吊盘的钢73、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1次。(二)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次检验,以后每隔个月检验次。第三条 各种用途的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专作升降人员用的,不低于9;长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升降人员时不低于9,升降物料时不低于7.5;专作升降物料用的,不低于6.5;作罐道或防撞绳用的,不低于6。第四条 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1)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3)专为升降物料用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第五条 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和在用绳的定期检74、验,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新绳悬挂前的检验: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2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本规程第四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二)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试验结果,仍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2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本规程第四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第六条 车间绳检工人应对提75、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次,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和井筒悬吊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第七条 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二)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为10%。(三)罐道钢丝绳为15%。第八条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一)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二)罐道钢丝绳为15%。第九条 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76、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一)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二)断丝超过本规程的规定。(三)直径减小量超过本规程的规定。(四)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第十条 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第十一条 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1次。第十二条 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77、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不得超过10年;多绳提升不得超过15年。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次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XX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保证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制定的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实施方法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保证实施过程的安全性、顺利性,从源头上消除机电运输事78、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此制度。1、各种规程和重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实施前,必须由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相关科室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人员共同进行联合讨论、研究、会审、审批。2、参加会审、审批人员必须在会审后的各类措施、计划、方案上签字,必须有总工程师审批。3、井下从事电焊、气焊等特殊工作时所制定的各类措施,必须由通风区、机电科、安监科、调度室、机电副总和总工程师共同审批后,方可实施。4、电气维修、机械维修、供电、排水系统的维修安全措施,由机电科、安监科、调度室、机电副总和总工程师共同审批。5、机电科及相关科室负责对各种规章制度、技术措施的审批,认真研究施工过成中存在的问题,对作业规程79、和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适应的条款,及时加以补充完善,及时消除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过程中出现的不足。6、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施工单位要组织工人和管理人员认真贯彻,学习后施工人员要签字。7、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经审批,贯彻到工人中去,确认无误后,所有编制人员、会审人员必须签字,签字后的措施与作业规程立即生效。8、机电运输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各类记录必须建档,其编制部门也应存档备查,严禁丢失。XX矿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1、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和机电科长对变电硐室每月至少巡回检查一次;机电科分管副科长、机电队队长和主管技术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二次;分管副队长及技术人员,每周必须巡回检80、查一次,包括设备检修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拿出处理意见,主管技术人员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 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按章操作情况及岗位工的应知应会、两述法、事故预想等情况。2)检查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运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及试验情况,查看保护是否灵敏、可靠。重点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不完好、大整定、甩保护等现象,漏电保护试验是否正常,图纸资料是否与实际相符。3)检查防护用具、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合格;检查设备完好、运行情况,对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检查设备及硐室安全状况和卫生状况;检查各种记录填写情况、上次检查问题落实及处理情况81、。4)上一级管理人员要检查下一级管理人员的上岗情况。3、记录填写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上岗时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指定有关人员处理问题的意见和时间,有关人员处理后也要有详细记录并签名。记录上还应填写复查上次上岗问题的处理情况等。4、各级干部上岗都必须认真细致,用心查找变电硐室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向主要领导和机电科汇报(机电科要上报机电处),严禁干部上岗中的不负责任、敷衍了事、走过场行为。5、各级机电管理人员要按照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周期上岗。领导上岗记录必须由本人签名,严禁他人代填代签。XX矿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一、日检查检查高、低压开关接线最、压板、挡板、密封圈、保护闭锁装置是否损82、伤、变形,电缆吊挂是否整齐,检查变压器温度、运行是否正常,低压检漏装置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保持灵敏可靠。二、月检查三个月防爆面涂油一次。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每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三个月一次。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半年对绝缘用具进行试验一次。每年对三相接地线绝缘棒进行一次试验。、三、年检查每年对操作机构和电气部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过流、无压释放保护是否灵活可靠,对高压设备、高压电缆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XX矿皮带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我矿皮带的使用及安全管理,特制订我矿皮带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一、机电科是皮带管理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全矿阻燃皮带的计划83、管理、审批、发放、旧皮带的回收利用,在用皮带的监督、检查、统计和检测试验等工作,并对各使用单位的皮带进行管理。二、皮带的计划由机电科提报使用计划,机电科负责汇总,并进行技术选型和数量审查,统一提报计划,计划中应注明皮带规格型号、长度、使用地点及其他特殊要求等内容;皮带采购计划经相关审批程序后由供应科组织采购,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皮带。三、入井皮带必须选用阻燃皮带,供应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按 “MT”标准及技术管理部门提供的技术参数采购皮带。四、新皮带到货后,严格履行入库验收手续,皮带次序资料齐全并有检验报告,外观检查无明显缺陷。皮带管理员和供应科管理员必须认真做到入库登记、入账。五、新皮84、带在入井前必须按规定到皮带检验机构做皮带阻燃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皮带禁止入井使用。不合格的新皮带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退货事宜。六、各单位使用皮带是必须向机电科开具皮带领用审批单,将需要皮带型号、数量、使用地点等信息填写清楚,机电科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审批,严禁未经审批私自领取使用皮带。七、对于老化或磨损严重的皮带,由各使用单位向机电科申请更换,经机电科确认无使用价值后,使用单位按照领取皮带程序领取相应数量的合格阻燃皮带,严格按要求进行更换,在更换过程中,杜绝皮带意外损伤。八、各使用单位必须由各单位技术员负责更换皮带和皮带接头措施的编制、现场指导和监督,确保更换的皮带无跑偏,接头不抽头等。九、皮带85、现场管理:1)、各使用单位负责所管辖在用皮带机皮带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老化严重的皮带,并随时处理隐患皮带接头。2)、各使用单位负责每天在检修时间对皮带跑偏段进行调整,防止皮带磨支腿和啃边事故发生。3)、各使用单位负责每天在检修时间内及时更换损坏的托辊,并检查防止托辊局部发热引发皮带着火事故发生。4)、各使用单位负责每天对管辖皮带巷卫生进行清理,防止积煤磨底皮带。5)、各使用单位皮带机司机必须空载停机,杜绝皮带重载启动,导致皮带打滑而损伤皮带事故发生。6)、不得在皮带机上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挡(刮)煤板。7)、各使用单位在使用皮带的过程中,不得随意切割。皮带延伸时必须根据储带仓带容量及备用皮带长度86、进行皮带延伸,需要截割时,向机电科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十、机电科要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立即向使用单位提出建议,进行调整,保证皮带使用达到合理,运转良好,数量清楚。XX矿局部通风机检查检修制度 1、局部通风机在使用前必须对各部件进行仔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测试绝缘性能状况和试车,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2、在使用中由维护检修人员不定期的经常到局部通风机使用现场,检查使用运转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每天由局部通风机司机和瓦检员共同对局部通风机的风电闭锁和自动倒台进行试验,并将试验情况如实填写的试验记录本上,出现异常,及时汇报进行处理。4、每台局部通风机执行编号建档87、管理,并将每次检查检修的有关记录资料建档备查;对井下连续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使用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必须全面升井进行检修。5、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人或瓦检员看管,严禁任意停、开局部通风机,所有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7、凡在使用中,无计划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和局部通风机损坏事故必须认真追查,进行处理。8、设备检修及注意事项: (1)清理设备上的杂物、煤尘。各轴承加注说明书上所注的润滑脂,加注量为轴承净空容积的1/22/3。当轴承磨损严重时,必须更换新轴承。 (2)检修人员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包括设备编号、检修内容、检修时所更换的部件应逐一记录、存档,检修完毕后在设备维修记录上签字,设备上贴检修人员签88、名的合格证,对维修质量负责。 (3)检修合格的局部通风机要保证机内无杂物、各种紧固件齐全、连接可靠,叶轮旋转方向正确,集流器保护网完好,无损坏,试运转时灵活,无异常响声。 XX矿干燥剂使用管理制度 一、干燥剂的领用、发放、及回收。1.干燥剂由供应科统一包装、发放、建账。2.干燥剂的正常更换由使用单位到机电科签字审批,去供应科交旧领新。3.按照周期要求组织更换,回收率80%。由使用单位以旧换新,每少一袋少于80%对回收单位罚款20元。二、干燥剂的使用标准 1、井下电气设备干燥剂的用量见下表(在表中没有出现的,比照表中设备的腔体容积进行放置):80A以上接线盒 30 ml300A以上开关接线室 389、0 ml80A及以下接线盒 20 ml300A及以下开关接线室 20 ml40kW以上电机接线室 30 ml300A以上开关腔体 30 ml40kW及以下电机接线室 20 ml300A及以下开关腔体 20 ml变压器、高爆开关接线室 30 ml高压开关柜 50 ml 2、放干燥剂的范围: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含备用)及小件,地面修理好后的设备入库时,必须放干燥剂。3、加装位置:干燥剂袋应由使用单位固定在接线腔体内的接地接线柱上(没有接地接线柱的应放在底部,并固定);严禁放在相线接线柱之间,与相线接线柱的距离一般应大于20mm。4、更换周期:设备内部干燥剂每年雨季前必须全面更换一次。设备内部干燥剂每90、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中如发现干燥剂由白色变为暗黄色时要立即更换;设备库、变电所及变电硐室内的固定设备一般为1年(每年的3-4月份更换);采掘工作面、采区泵房中的固定设备为半年(每年的3-4、9-10月份进行更换);移动设备的更换周期为半年(安装时加装,至少1个月要进行一次检查,但检查中如发现干燥剂由白色变为暗黄色时要立即更换)。三、监督及处罚1、干燥剂不准乱扔、乱放,发现一处(次)对干燥剂使用单位罚款50元。2、机电科不定期对井上、下的设备进行抽查,发现不按要求加放干燥剂的,每处(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变色而不及时更换的罚款50元。3、不按周期组织回收的,对责任单位一次罚款200元,责令91、限期更换。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机电科负责现场的监督管理及执行,供应科负责统一包装、发放、建账及回收的监督执行。XX矿停送电管理制度为加强XX矿停送电管理,提高停送电管理水平,保证停送电安全运转,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发展,结合XX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高压停(送)电必须严格按焦煤集团矿井供电工作票及操作票实施细则(附件四)的要求执行。二、有计划停(送)电,责任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写出停(送)电联系票,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申请时间、停(送)电原因、停电范围、影响区域和单位等,报请机电科供电技术人员审批,经影响单位同意、调度室批准后方可进行停(送)电作业。三、停(送)电审批:机电科负责停(送)92、电安全技术责任和影响范围的确定,调度室根据停电申请及具体生产情况安排具体作业时间。审批后的停(送)电联系票一式四份,交机电科、调度室、有关被影响单位和有关矿领导各一份。 五、用电单位在井下临时需要到变电所内停、送电时,必须到变电所填写停送(送)电联系票,详细填写停(送)电原因、影响范围等。特殊情况下可进行紧急停电操作。否则,变电所值班电工有权拒绝停(送)电,并向机电队、机电科汇报。六、停电单位根据联系票填写工作票,一式两份,机电科存档一份,另一份交给停电负责人。七、变电所值班电工应根据工作票内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填写操作票(高压)或停送电操作记录(低压),填写完毕后并采用电话向队长或值班队长口93、述操作票相关内容,待队长确认无误下达操作许可命令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八、执行停电作业的配电工或电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进行操作。停电检修必须严格按照检查瓦斯浓度、停电、闭锁加机械锁并挂警示牌、验电、放电、打短路接地线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在确认无电后要向检修人员指明不带电部位和带电部位,带电部位应用栅栏或警示牌标识,然后协助停电申请单位完成检修或安装任务。九、在无人值守的变配电点进行停电作业时,停电时应安排专人在现场看护,不准离开现场。停电后将开关进行机械闭锁、加锁后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能取下此牌并送电。十、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专人专职联系94、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进行,严禁预约停送电。停电检修时应对开关闭锁并加机械锁,具体要求如下:(一)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检修,由专职电工负责,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将停电开关的把手闭锁,并对最上一级停电开关停送电机构进行“加锁”,同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并专人看管。严格执行“检修必须停电,谁检修谁停电,谁停电谁加锁,钥匙随身携带,谁加锁谁开锁,谁开锁谁送电”的停送电管理制度。(二) 每个值班检修电钳工要随身携带机械锁,设备停电后要挂牌上锁,真正做到谁停电、谁上锁,保证人身安全。(三)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检修人员均要在开关上挂牌加锁,严禁线路停电时,趁时间无计划检修95、电气设备;停同一台开关时,每个电工均要加装各自的锁。(四)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对各自检修设备、线路进行详细检查,确保无误后拆除自己的保险锁,然后方可联系送电(只要有任何一把锁没有拆除,严禁联系送电)。十一、在停送电操作时必须做到: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停送电,作业情况不明不送电,安全隐患不排除不送电,不是专人专职联系不送电。在交接班期间需要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由交班人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操作,接班人监护。停(送)电操作完毕,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接班工作。十二、各单位需在自己供电范围内(不影响其它单位供用电的)停电检修,不需要到变电所停(送)电的,其机电负责人(或检修负责人)必须在检修前向各用电地点人员说明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当停电检修影响其它单位时,必须办理停(送)电联系票,经被影响的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做好停(送)电措施后,向调度室汇报,征得调度室值班主任同意后,施工单位检修人员方可进行停(送)电操作。十三、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出现停电事故时,调度员应及时通知值班矿领导、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和机电科、机电队及事故影响单位值班人员到调度室,情况落实清楚后,由机电科或机电队值班人员负责指挥停(送)电工作。各变电所值班人员要听从指挥,按下达的停(送)电指令进行操作。十四、严格执行检修“二级停电”制度,即工作点以上必须有两级分断点(两级断路器或一级断路器和一级隔离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