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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经营项目员工职责及设备、机电管理制度(134页)
矿产经营项目员工职责及设备、机电管理制度(13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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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840782 2023-12-15 134页 777.52KB
1、矿产经营项目员工职责及设备、机电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各级领导的岗位责任制9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9机电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0机电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1机电科副科长安全责任制13机电队长安全责任制14机电队副队长安全责任制15机电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5运输队队长责任制15运输队副队长岗位责任制16运输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6机电班组长安全责任制16资料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7机电科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7主办科员岗位责任制18科员岗位责任制18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8材料员岗位责任制2、19防爆检查员岗位责任制20钢丝绳检查工岗位责任制21井口检身工岗位责任制22油脂保管员岗位责任制22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23金属焊接(切割)工岗位责任制24锅炉检修工岗位责任制25锅炉操作工(司炉工)岗位责任制26地面电工岗位责任制27采煤机司机岗位责任制28采煤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28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29刮板输送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30皮带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30皮带输送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31综掘机司机岗位责任制32综掘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32跟班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33推车工岗位责任制34变(配)电所值班员岗位责任制34维修电工岗位责任制35窄轨轨道工岗位责任制36小型电器管理维修工岗3、位责任制37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37刮板输送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38主提升机司机岗位责任制39主通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39井下主排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40空气压缩机司机岗位责任制40矿井大型设备维护电工岗位责任制41矿井大型设备机械维护工岗位责任制42起重工岗位责任制42矿灯工岗位责任制43充电工岗位责任制4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维修工岗位责任制44矿车修理工岗位责任制45采煤机检修工岗位责任制46液压泵站检修工岗位责任制47副井信号工岗位责任制47瓦斯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48井下电瓶车司机岗位责任制48水处理工岗位责任制49把钩工岗位责任制50局扇司机岗位责任制50小绞车信号工岗位责任制50热风炉司机岗4、位责任制51耙斗装岩机司机岗位责任制51第二章 各要害地点、岗位的交接班制度5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1变电所交接班制度52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52司机交接班制度53信号工、把钩工交接班制度53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53锅炉司机交接班制度54水泵司机交接班制度54主扇风机司机交接班制度54空压机司机交接班制度55充电室交接班制度55配电室交接班制度55第三章 设备管理制度55设备选型制度56设备购置制度56设备封存制度56设备报废制度57设备定期检修制度57设备维修保养制度58设备安装验收制度58设备更新改造制度59防爆电器设备入井检验制度59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60设备包机制度60机电5、事故追查分析制度60设备管理制度62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63防爆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64主通风机安全管理制度64固定排水泵安全管理制度64刮板运输机安全管理制度65乳化液泵安全管理制度65提升绞车安全管理规定66调度绞车安全管理规定66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制度66矿车安全管理制度67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67第四章 机电其它管理制度67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67安全设施检查制度68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68保护接地系统摇测制度69变电所定期保养制度69地面供用电管理制度69电缆的定期巡回检查制度70电气试验制度71防爆电气接线要求7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72防火制度726、钢丝绳检查制度73工作现场安全制度74工作现场卫生制度74供电安全管理制度74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76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76锅炉事故分析制度76锅炉水质管理制度77锅炉维修保养制度77漏电保护试验制度78绞车定期维修保养制度78绞车司机巡回检查制度78井下变电峒室设备定期检修制度79局部扇风机管理制度79矿灯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制度79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80矿灯损坏赔款制度80矿灯房巡回检查制度80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81润滑部位定期加油制度81特殊物料运送制度8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2停送电管理制度82小绞车安装审批验收制度83小绞车管理制度83斜巷提升管理制度85压力容器管理制度86仪器、7、仪表使用管理规定86隐患排查制度86油脂管理规定87运输设备日常保养制度88领导干部上岗制度88井下变电所巡回检查制度89工作票制度89工作许可制度90工作监护制度90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制度90机电设备、电缆、五小电器升入井制度91机电材料、配件申报领取管理制度91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92井口检身制度92设备巡回检查制度9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9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9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4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95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95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6安全技术审批制度97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97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98入井人员管理制度98安全举报制度99安全操作管理制度99安全生产活8、动日制度100井口安全管理制度100井口运输管理制度100井口消防管理制度100井口职工入井管理制度101井口把钩工交接班制度101井口信号交接班制度101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102安全规划编制制度102运输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02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102中层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制度103安全教育制度10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03矿井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定104矿山电气线路安全规定104主提升机操作工交接班制度105机电技术管理资料备查制度105保护接地安全规定106通风机房的防灭火措施106矿井水灾防治管理规定107矿井预防雷电波及井下管理规定107矿井下排水设备安全管理107刮板输送机搬运、安装9、注意事项108推移刮板输送机安全注意事项108胶带运输机安全运行注意事项109矿井防火管理规定110掘进、装载机械的使用与维修注意事项111井下安全用电措施114矿山供电安全规定114照明、电话和信号安全规定115电缆的维护和管理115矿井电气试验管理规定116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规定117矿井接地保护规定117矿井检漏保护装置设置规定117井下供电“十不准”118矿井电源、电压使用规定118井下电网过电流保护装置管理制度119井下机电硐室管理规定119矿井井下照明与通讯规定120矿井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120电缆管理制度122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123提升用钢丝绳使用保管安全规定124提升10、用钢丝绳定期检查、试验与更换安全规定125隔爆型电机车的电源装置日常维护安全规定126防爆蓄电瓶机车运输安全规定126竖井提升安全规定127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安全规定128提升机运转前的检查工作129提升机机房安全保卫制度130提升机房标准化管理制度130刮板输送机司机交接班制度130主提升机操作工巡回检查131绞车的检查维护制度132机械设备使用管理、保养责任制137掘进机的完好标准138通风机的完好标准138主排水泵房质量标准139离心式水泵的完好标准140调度绞车的完好标准140刮板输送机的完好标准141带式输送机的检修制度142井下电机车伤人事故预防管理措施142排水系统的安全管理14311、用车辆运送人安全规定143绞车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143掘进、装载机械的使用与维修注意事项146安全教育责任制150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51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152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53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153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153杂散电流管理制度154第一章 各级领导的岗位责任制机电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机电副矿长是煤矿机电、提运系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机电、运输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机电副矿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机电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切实保证本单位供电的安全、可靠、稳定以及提运系统的可靠。岗位职责: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12、机电、提运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加强对分管科室、队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第3条 参加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提运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第4条 组织制定机电、提运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第5条 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第6条 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第7条 定期组织进行机电、提运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第8条 坚持开展煤矿机电、提运系统安全质13、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机电安全管理水平。第9条 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第10条 负责煤矿机电、提运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每旬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机电、提运系统安全生产巡回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隐患。第11条 负责组织编制煤矿机电、提运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第12条 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提运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确保其满足要求。第13条 参与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第14条 保证煤矿使用的14、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第15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副矿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8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副矿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15、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9条 未及时组织进行机电、提运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第20条 对机电、提运系统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21条 煤矿企业在机电、提运管理过程中未认真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机电副矿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2条 机电副矿长分管的有关科室、队不能协调工作,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机电副矿长负主要责任。第23条 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第24条 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的,机电副矿长16、负直接责任。第25条 未落实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不能够深入现场,未及时组织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巡回大检查,或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有关隐患不及时、措施不力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第26条 不能够保证按照安全投入计划及时完成相关工程、落实相关措施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第27条 分管的职能科室、队安排没有操作资格、没有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上岗操作的,机电副矿长未及时停止其工作的应负领导责任。第28条 大型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不及时,致使其带病运转,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第29条 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机电副17、矿长负直接责任。第30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机电副矿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第31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机电副矿长负直接责任。第32条 在分管科室、队领导人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机电副矿长负领导责任。第3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机电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第1条 对矿井机电专业安全生产技术负领导责任,全面负责机电专业的安全技术工作。第2条 参加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和组织工作,对机电专业事故处理负直接领导责任。第3条 参加18、每旬矿井组织的机电专业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对查出问题落实责任,督促限期整改。第4条 负责抓好机电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正规操作工作,对机电专业职工安全教育负全面责任。第5条 每月组织矿井机电、提运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负责督促落实整改。第6条 负责每月召开一次机电专业例会,总结本月专业安全技术工作和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业务保安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下月专业工作作出安排。第7条 负责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掌握井下安全供电、提升运输条件变化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抓好落实。第8条 负责保证矿井供电系统合理,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保证主扇风机的正常运转,杜绝井下电器设备失爆。第919、条 负责所辖范围内检修工作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并对机电检修技术工作负责。第10条 按时完成下井,抓“三违”指标。机电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机电科科长是煤矿机电、运输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机电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 积极配合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在机电、运输管理方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 负责领导机电部对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进行管理。第3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第4条 发现煤矿使用20、的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时,科长要令其停止使用。第5条 发现有关人员不适宜提任相关岗位的工作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及时协调。第6条 发现有故意损坏机电、运输安全设施的现象或影响到正常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时,机电科长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7条 配合有关科室,进行设备的进货验收,保证采购的设备符合规定要求。第8条 根据煤矿的生产计划,综合安排对设备进行检修等,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第9条 定期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新知识,掌据煤矿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维护要求。第10条 定期排查煤矿在机电、运输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第11条 在对制定的规程、措施进行审查时要严格把关,保证其符合有关规21、定要求。第12条 经常深入现场,对现场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进行检查,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保证机电、运输设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第13条 每月至少应组织3次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第14条 参与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的试验、检查、探伤、测定等工作。第15条 保证高低压供电、各类保护的可靠性,并保证各类保护齐全,完好。第16条 参与编制“雨季三防”、“冬季五防”等计划,并监督实施。第17条 组织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第18条 加强对分管单位的管理,保证设备、设施符合规定要求。第19条 负责组织煤矿机22、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第20条 积极在煤矿推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第21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2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23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科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24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性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科科长降级直23、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25条 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进行有效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的开除的处分。第26条 机电科科长对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第27条 煤矿企业在生产中,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机电科科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28条 煤矿的设备24、检修计划不合理,或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修的,机电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9条 在煤矿的有关设计、规程、措施中,出现明显机电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机电科科长负重要责任。第30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机电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31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机电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32条 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或对现场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检查不及时,由此造成的后果,机电科科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33条 编制的“雨季三防”、“冬季五防”等计划有缺陷,或未有效监督计划的实施,机电25、科长负直接责任。第34条 未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机电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35条 未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或不完善,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机电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36条 分管单位的设备、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机电科科长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第37条 不能够保证高低压供电、各类保护的可靠运行,由此导致的后果,机电科科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38条 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机电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39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机电科科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机电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第426、0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机电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机电科副科长应协助机电科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机电科副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及相关专业技术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 对全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负责。第2条 积极配合机电科科长开展机电、运输管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第3条 按照分工要求,在分工范围内完成或组织完成相应的工作。第4条 按照分工要求及时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管理检查,发现27、煤矿使用的设备、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时,机电副科长要立即组织整改。第5条 发现有关人员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的工作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第6条 机电科科长未在岗位时,机电科副科长应根据安排承担科长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第7条 按照分工要求,及时制定规程、措施,保证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第8条 及时向机电科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第9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第10条 负责机电科技术管理工作、技术培训、现场管理。负责督促设备管理员对设备三证、说明书收集归类、存档登记;督促技术员对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档案;各种图纸;全矿供电、风水管路的设计及电气保护整定计算、校验;设备选型计算;机28、电技术培训计划、培训及考核(2年培训规划、年度技术培训计划及考核);检查持证上岗情况;审批各种措施,督促资料管理员收集、归档各种电气性能测试报告,负责设备性能测定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及安全措施编制、学习;负责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建档;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汇总上报、落实考核;运输技术资料收集;机电、提运专项活动的检查及考核;机电、提运标准化的检查验收;有关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及考核。第11条 参加机电设备故障、事故分析,及时对分管范围内做出分析报告。第12条 及时向科长提出改进的具体建议。二、责任追究第13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电科副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29、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4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科副科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5条 机电科副科长对分工范围内煤矿的机电、运输设备管理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6条 煤矿在生产中30、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机电科副科长应负重要责任。第17条 按照分工未及时进行现场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解决的,机电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第18条 在机电科副科长参加的煤矿有关设计、规程、措施编制时,出现明显机电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机电科相关副科长负接责任。第19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机电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0条 未完成分工范围内的工作,机电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第2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机电科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第1条 全面负责机电科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在31、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组织编制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机电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第3条 协助科长根据生产计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等,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第4条 及时对现场机电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开展好相关的工作。第5条 在机电副总工程师的组织下,编制机电、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第6条 对机电设备的选型、进货质量验收等进行技术把关。第7条 参与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的试验、检查、探伤、测定等工作。第8条 协助其他专业编制采掘工作面的配电设计和电器整定计算,保证采掘工作面供、配电的工作。第9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安32、全隐患,及时向科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第10条 协助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科长搞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第11条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技术管理状况,向科长提出具体意见。第12条 负责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机电队长岗位责任制机电队长是本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对本矿在煤矿供电、主提升运输系统、井下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排水设备、地面压风机房、主通风机房、矿灯房、锅炉房、瓦斯抽放泵站、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饮用水处理站等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电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机电队长必须合理的组织33、施工,保证安全。第1条 认真贯彻矿和科室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负责机电一队工作,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2条 对各班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层层负责。做到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有检查;对工作任务应督促落实到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第3条 组织好队内安全活动,学习矿及科室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三大规程”及矿、科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等,及时总结安全中的经验教训。第4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检修制度落实情况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和汇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要落实任务,限期完34、成;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第5条 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完成生产过程中的加工制作、固定设备的检修与保养工作安排,负责协调各班组在设备检修中的配合,按时按质完成设备的维护、维修及保养,对各班组反映的设备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查清故障原因,检修完好,确保各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6条 除搞好本职工作外,还需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8条 检查管辖范围内使用机电设备、设施的“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机电队副队长岗位责任制第1条 在队长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队长搞好全队的机电管理工作,并积35、极作好分管工作第2条 执行设备检修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负责管辖范围内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供电、通风、提升、压风、地面运输送带等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机电设备的各类保护设施和声光信号齐全、可靠、灵敏、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负责管辖范围内各岗点消防设施及绝缘用具。第3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检修制度落实情况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经常深入现场查找隐患及问题,按期有计划检修。第4条 结合矿要求,完成分管口的质量标准化工作,搞好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质量协助队长做好质量达标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标准不断改进生产环境;切实做到安全文明生产。第5条 分管范围内发生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并及时如实向有关36、领导汇报,协调组织人员抢救、抢修,防止灾害扩大,及时恢复生产,并积极参加事故分析追查会。第6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机电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第1条 在机电队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队的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 负责贯彻落实本矿机电方面的政策、法令和规定的学习执行情况。第3条 负责本队设备的检修、配件加工的年、季、月计划的编制工作。第4条 负责三大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查工作。第5条 负责本队机电系统有关图纸的绘制和规程措施的编制工作。第6条 负责本队机电系统存在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第7条 负责矿井机电系统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第8条 负责机电安全设施的检查、试验工作。第9条 负责矿井提升系统、37、压风、排水系统、主扇、供电、瓦斯泵站日常检查维护、试验的监督检查和技术管理工作。并提出大修、更新计划。第10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运输队队长责任制第1条 在机电矿长、机电科长的领导下,对运输队的对全队行政事务,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运输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经营管理等负全面责任。第2条 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对全队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技术规程教育,随时检查各岗位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情况,发现问题或事故隐患,应督促立即整改。第3条 优化劳动组合,调配好各工种人员,合理地安排班组工作任务。第4条 组织编制运输生产,轨道和设备维修,劳动组织计划,调整和配备各种运输设备和设施。第5条38、 定期检查分析运输任务完成情况,掌握材料,配件消耗定额,劳动分配情况,组织分析运输费用升、降原因并相应采取的措施。运输队副队长岗位责任制第1条 协助队长搞好全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第2条 严格按“三大规程”组织生产,禁止违章指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第3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和隐患,并对各级查出的安全隐患、达标问题,做到具体落实整改,重要问题,重大隐患亲自到现场解决。第4条 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运输系统等设备正常运行,防止人身事故及重大机运事故的发生。第5条 加强所管区域机电设备的管理,组织停产检修,确保所管辖的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安全可靠,保障39、生产。第6条 参加本队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督促措施和隐患的落实、整改,组织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第7条 坚持地面24小时值班制,组织召开班前会,针对性地交待清楚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协助队长组织周五安全学习。第8条 负责对各工种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认真搞好队分管工作,经常了解所分管工作情况,把工作认真落实到班组,人头,并及时向队长汇报。运输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第1条 在运输队队长的领导下,负责运输队的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 负责贯彻落实本矿运输方面的政策、法令和规定的学习执行情况。第3条 负责本队运输设备、轨道的检修、配件加工的年、季、月计划的编制工作。第4条 负责三大规程、安全措施40、的编制、审查工作。第5条 负责本队运输系统有关图纸的绘制和规程措施的编制工作。第6条 负责本队运输系统存在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第7条 负责矿井运输系统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第8条 负责运输安全设施的检查、试验工作。第9条 负责矿井运输车辆日常检查维护、试验的监督检查和技术管理工作。并提出大修、更新计划。第10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电、运输班组长安全责任制机电班组长是机电、运输系统过程中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机电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机电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采煤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安全。41、第1条 保证机电、运输班组在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点岗位工种要手对手交接。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仔细对机电设备、运输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第3条 安全检查以后,对所管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第4条 协调好机电组队各工种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机电、运输管理规定等进行作业。第5条 根据当班出勤人员数量和特长,合理安排人员,完成生产任务。第6条 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第7条 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在生产中的问题 。第8条 组织落实劳动安全竞赛、安42、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第9条 保证机电、运输设备安装的工程质量。第10条 负责本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第11条 督促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员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作业,要及时纠正、汇报。第12条 在工作期间和地点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第13条 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得安排工人操作。第14条 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资料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第1条 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第2条 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工作及时分类43、立卷、编目等,使档案“对号入座”,排列有序,做到案卷与目录、卷号与柜号、保存价值与保管期限相符合。第3条 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第4条 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专题资料,熟练掌握电脑录入、查询、检索等操作技能,积极热情地为各项工作服务,做到迅速、准确、无误,注意档案的信息利用效果。第5条 确保库房档案的安全,保持库房内外环境清洁卫生。第6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凡涉及保密档案,不准泄露档案的机密内容,确保档案机密的安全。第7条 注意改善档案的保管条件,对破损档案要及时修复。第8条 按时上报档案统计数字。机电科技术员岗位责任制第1条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44、针、政策、指令和要求在机电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部机电技术管理工作。第2条 加强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定期参加技术例会,分析研究机电技术问题,并从技术上提出解决办法。第3条 按时参加矿、科组织的技术例会,参加矿每月安全大检查。第4条 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一标准”负责组织学习符合机电设备实际运行情况的操作使用,维修规程,负责机电设备检修、安装、验收、交接等工作,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亲自参与设备周期性试验和检测,确保井下电气设备不失爆,设备的各种保持装置和安全设施动作灵敏可靠,利用率高。各种图纸;全矿供电、风水管路的设计及电气保护整定计算、校验;设备选型计算。第5条 本人无“三违”,无直接的重大45、责任事故,参加事故追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第6条 负责电气方面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内容针对性强、效果好。各种措施编写、收集、归档;电气性能测试、设备性能测定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及安全措施编制、学习;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建档;隐患排查治理的汇总上报、落实考核;运输技术资料收集;机电、提运专项活动的检查及考核;机电、提运标准化的检查验收。第7条 深入实际,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对设备隐患做出整改意见和期限。第8条 工程的安装,检修必须亲自参加进行技术指导,把好质量关,发生电气事故亲临现场处理并逐级上报。第9条 抓好和“一通三防”有关的机电技术管理工作,杜绝机电引发的通防重大恶性46、事故发生。主办科员岗位责任制第1条 在科长的领导下,做好本部门各项工作。第2条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第3条 搞好自己的本质工作,不断进行业务学习,提高素质,明确责任,搞好团结。第4条 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大型设备要清楚并详细了解。第5条 协助科长、副科长整理好各项资料,及时分析汇总,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6条 配合科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7条 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科员岗位责任制第1条 在科长和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第2条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井上下供电及设备情况,对照“三大规程47、”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要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处理。第3条 监督检查各队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第4条 监督检查各队组井下机电运输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第5条 完成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一、岗位职责第1条 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做到帐、卡、物、牌板和使用地点相对应。第2条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技术挡案资料的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第3条 及时了解和掌握设备的使用和移动情况,并对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第4条 参加设备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对新增设备的验收、编号和入帐工作。第5条 经领导批准,负责办理设备的租用、调出、调入等手续。负48、责办理设备维修手续和设备报废等事宜。第6条 监督、检查设备使用情况。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设备进行不少于三次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决。第7条 根据设备维修周期和实际运行情况编制、下达检修计划,参加固定设备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第8条 参加机电事故、设备损坏处理分析。及时编制设备完好率、待修率和事故率报表,按时上报各有关部门。第9条 根据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各单位对机电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的好坏,提出奖惩意见。第10 条 定期分析全矿机电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及时提供领导需要的各种设备数据和资料,按时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二、责任追究第11条 设备管理员对煤矿机电49、设备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设备管理员负直接责任。第12条 煤矿的设备检修计划不合理,或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修的,设备管人员负主要责任。第13条 不能经常深入现场或对现场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检查不及时,由此造成不良的后果,设备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第14条 因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技术档案、台帐、版板等建立不完善,影响安全生产或被上级查出,造成重大影响,设备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第15条 因设备验收中不负责任,将质量不合格或资质不全,不符有关规定的设备投入使用后造成影响安全生产,设备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第16条 因设备管理不到位,设备、设施50、申报计划,调拨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设备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第17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第18条 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防爆设备检查员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防爆设备,小型防爆电器,防爆设备管理员负直接责任。第19条 因对不符防爆性能要求的防爆设备验收入库,造成经济损坏,防爆设备检查员负直接或主要责任。第20条不能经常深入现场或对现场的防爆设备,小型防爆电器的防爆性能检查不及时,由此造成不良的后果,防爆设备检查员负主要责任。材料员岗位责任制材料配件员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材料配件的计划及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依法51、经过培训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有关专业知识。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计划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上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第3条 负责编制材料配件的年、季、月度计划,并督促按期到货,对不按期到货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4条 负责落实矿井停产检修计划的材料配件,保证检修计划的顺利进行。第5条 负责材料、配件的合理调节平衡,保证安全生产。第6条 负责对新采购或修复后的材料配件的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严禁审批、发放、领用,并通知采购部门处理。第7条 必须按时参加相关的安全生产会议 ,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52、9条 在材料配件计划管理过程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上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材料配件员负直接责任。第10条 未督促材料配件按期到货的,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影响生产的,材料配件员负直接责任。第11条 未能及时合理调节平衡材料、配件,影响安全生产的,材料配件员负直接责任。第12条 未按规定验收,造成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环节,影响安全生产的,材料配件员负直接责任。第1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防爆检查员岗位责任制防爆检查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负责全矿机电安全质量检查,设备验收工作。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掌握相53、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安全质量检查设备验收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班中不得做与本从业人员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第3条 熟悉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性能,了解所检查地区电气设备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第4条 熟悉矿井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及所检查地区的瓦斯浓度,下井工作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第5条 负责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并填写入井设备验收检查记录。第6条 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的质量检查。第7条 检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只有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方可54、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第8条 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重新调整。第9条 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防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方可离开现场,当场不能处理时,责令被检查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检查工作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并送交被检单位限期解决,防爆检查员要跟踪检查,直到合格为止。第10条 防爆检查员每月要对本月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第11条 按时参加班前会安全学习,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通55、知、会议精神。第1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3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防爆检查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二)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4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防爆检查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5条 不认真检查验收、填写记录、弄虚作假56、的,防爆检查员负直接责任。第16条 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通知检查单位整改的,防爆检查员负直接责任。第17条 未跟踪检查上次检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防爆检查员负直接责任。第18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钢丝绳检查工岗位责任制钢丝绳检查工是检查钢丝绳操作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钢丝绳检查工在检查钢丝绳操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钢丝绳检查工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了解并掌握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57、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第3条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 检查工作开始前要与司机、监护人员及信号工共同确定好检查联系信号。检查期间不得同时进行井筒和提升机的其他作业。第5条 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试验需截绳样时,对立井提升绳应从容器绳卡上部截取,斜井提升绳应在容器端将危险段切除后截取;试样长度做单丝试验时应不小于1.5米,整绳试验时应不小于2米。第6条 负责钢丝绳检查记录。应将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逐项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表,并将检查情况向司机通报。第7条 建立健全钢丝绳检查档案,记录好钢丝绳的使用地点、规格型号、启用时间、定期试验情况、检修问题及处理情况、检修日期、检修人等有关内容。第8条 58、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9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10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11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1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3条 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造成事故的,钢丝绳检查工负直接责任。第14条 发生事故不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钢丝绳检查工负直接责任。第15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井口检身工、把钩工岗位责任制井口检身工、把钩工是煤矿从业人员入井检身的主要责任人,59、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井口检身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第2条 严守职责,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人员严禁下井。第3条 上岗时要带齐并使用规定的检测仪器检查每一名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用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下井,严禁喝酒人员下井。 第4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点火用品下井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第5条 按照罐笼核定人员清点入井人数,严禁超员乘罐。第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7条 井口检身工、把钩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第8条 未严格职守60、,致使违禁人员或违禁物品入井的,井口检身工负直接责任。第9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油脂保管员岗位责任制油脂保管员是供应科油库油脂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油脂收发、保管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和油脂管理的专业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胜任本从业人员作。一、岗位职责第1条 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及油脂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油脂的相关技术参数。第2条 严格按照各类油脂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油脂管理工作。第3条 严格61、执行有关防火、防盗的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油库。第4条 熟悉工作场所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置及使用情况,切实做好四防管理。第5条 严格执行油脂管理发放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操作程序要求工作。第6条 帐、卡、物必须齐全一致,及时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第7条 认真学习操作规程,熟知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第8条 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第9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0条 油脂保管员在工作中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及油脂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油脂保管员应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因工作不认真、不按程序操作,造成事故的,油脂管理员62、应负直接责任。第12条 未及时发现、处理本工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油脂保管员应负主要责任。第13条 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油脂保管员负直接责任。第14条 因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油脂保管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5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质化验员是操作现场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安全负责。水质化验员必须熟练掌握其操作规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锅炉水质化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63、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操作安全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掌握其操作规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增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杜绝人身伤害及财务损失。第3条 锅炉水质化验员须持有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锅炉水处理人员操作证,持证上岗,严禁让无证人员替代操作。第4条 严格按照标准分析方法化验锅炉原水、给水、锅炉水、水质所取水样。第5条 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监测化验技术水平。第6条 保养好所用设备、仪器、药品,使其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正常运行,以确保化验数据的准确可靠。第7条 有权制止、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以保证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第8条 严格执行本岗位规章64、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第9条 当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负责人汇报。第10条 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填写好锅炉水质监测报告,详实记录当班水质变化情况,以备检查,记录填写不得弄虚作假。第11条 认真学习锅炉爆炸应急预案,熟悉操作过程以及避灾路线。第12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3条 在锅炉水质化验过程中,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水质化验员负直接责任。第14条 未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操作安全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的,水质化验员负直接责任。第15条 未保养好所用设备、仪器、药品,使其处65、于良好状态的,水质化验员负直接责任。第16条 操作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如实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保护现场的,水质化验员负直接责任。第17条 水质化验员对作业场所安全负直接责任。第18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金属焊接(切割)工岗位责任制金属焊接(切割)工是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场所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安全负责,金属焊接(切割)工必须熟练掌握其操作规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在金属焊接(切割)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积极参66、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操作安全知识和业务培训,掌握其操作规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增强金属焊接(切割)能力。第3条 严格执行工艺过程和操作规程。第4条 认真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并积极处理。第5条 经常检查电焊机接地是否可靠,熟悉焊接设备、氧气、乙炔的性能,确保在金属焊接(切割)过程中安全可靠。第6条 不准焊接和切割受力构件和有内压的容器,焊割装过易燃、易爆物品或油类的容器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盖口打开,向上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第7条 在焊接工作场所不得存有煤油、汽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否则不得进行焊接工作。第8条 有权制止、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67、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第9条 雨雾天,不得在露天场所进行电焊工作。第10条 工作结束时,要立即切断电源,盘好电源线,清扫场地仔细认真地检查工作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第11条 在金属焊接(切割)工作场所,按规定要求配备所需消防器材。第12条 氧气瓶、乙炔瓶间距5米以上,距明火距离10米以上,确保在作业过程中安全。第13条 金属焊接(切割)工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14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5条 在金属焊接(切割)过程中,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68、范的,金属焊接(切割)工负直接责任。第16条 未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操作安全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的,金属焊接(切割)工负直接责任。第17条 金属焊接(切割)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金属焊接(切割)工负直接责任。第18条 操作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如实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保护现场的,金属焊接(切割)工负直接责任。第19条 金属焊接(切割)工对操作场所的安全负直接责任。第20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锅炉检修工岗位责任制锅炉维修工是锅炉维修现场安全责任者,对本岗位安全负责,锅炉维修工必须熟练掌握其操作规程及相关专69、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在锅炉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锅炉维护安全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熟悉本从业人员作的安全知识和锅炉操作性能、工艺、结构等,熟悉事故应预案,增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第3条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4条 经常深入现场对锅炉压力表、安全阀、过热器以及管路安全检查,当锅炉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进行处理。第5条 定期对锅炉房内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达不到规定标准或不能正常70、使用的器材,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换。第6条 有权制止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第7条 掌握维修现场、工作岗位的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第8条 认真填写锅炉维修日志,详实记录当班故障处理情况;交接班时,必须将当班未处理完结的事故交接清楚。第9条 坚守工作岗位,如特殊情况,需有证人员代替操作的,必须交清设备运行状况。第10条 认真学习锅炉应急预案,熟悉操作过程以及避灾线路。第11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2条 在锅炉维修过程中,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71、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锅炉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3条 未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操作安全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的,锅炉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4条 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锅炉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5条 未经常深入现场,对锅炉压力表、安全阀、过热器及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锅炉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6条 操作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如实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保护现场的,锅炉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7条 锅炉维修工对操作场所的安全负直接责任。第18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锅72、炉操作工(司炉工)岗位责任制锅炉操作工(司炉工)是操作现场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安全负责。锅炉操作工(司炉工)必须熟练掌握其操作规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在锅炉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操作安全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及相关知识,增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以杜绝人身伤害及财务损失的发生。第3条 锅炉操作须持有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锅炉操作证,持证上岗,严禁让无证人员替代操作。第4条 定期对锅炉压力表、安全阀、过热器以及管路进行安全检查,当锅炉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安全因素73、,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进行处理。第5条 定期对锅炉房内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达不到规定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器材,应向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换。第6条 有权制止、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并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第7条 认真填写锅炉运行日志,详实记录当班锅炉运行状况以及出现的各种故障情况;交接班时,必须将当班未处理完结的事故交接清楚。第8条 认真学习锅炉应急预案,熟悉操作过程以及避灾线路。第9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0条 在锅炉操作过程中,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74、范的,锅炉操作工(司炉工)负直接责任。第11条 未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操作安全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锅炉操作工(司炉工)负直接责任。第12条 未定期对锅炉设施及消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的,锅炉操作工(司炉工)负直接责任。第13条 未按规定进行现场交接班且锅炉运行日志填写不规范的,锅炉操作工(司炉工)负直接责任。第14条 操作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如实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保护现场的,锅炉操作工(司炉工)负直接责任。第15条 锅炉操作工(司炉工)对操作场所的安全负直接责任。第16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地面电工岗位责任制地面75、电工是作业现场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地面电工必须熟练掌握其操作规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操作安全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及相关专业知识,增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杜绝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第3条 熟练使用电工工具、仪表,及时对出现故障的电器设备及供电线路出现的故障进行处理,确保达到机电设备检修完好标准。第4条 认真做好线路、设备、巡回检查和维护,填写好设备维修档案(记录、卡片),认真做好工具、仪表的保养工作。第5条 有权制止纠正他人76、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第6条 严禁带电作业,维修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安全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第7条 掌握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法,并具备一定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第8条 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应分别办理停电手续。第9条 确认进行检修的设备、线路上所有施工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恢复送电。第10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设备、线路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此处双电源”警示牌。第11条 检修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时,除采77、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器。第12条 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13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4条 地面电工在操作过程中,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地面电工负直接责任。第15条 未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操作安全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地面电工负直接责任。第17条 未严格按照地面电工操作规程操作的,地面电工负直接责任。第18条 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服从管理的,地面电工负直接责任。第19条 操作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如实向单位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的,地面电工负直接责任。第20条 地面电工对作业场所安全负直接责任。第21条 对上78、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采煤机司机岗位责任制采煤机司机是采煤工作面采煤机操作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及回采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熟悉采煤机的性能、构造原理及基本操作要求。第2条 按照班前会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负责采煤工作面割煤工作,确保完成作业计划。第3条 做好采煤机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采煤机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79、。第4条 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知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第5条 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第6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7条 采煤机司机在工作中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和回采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采煤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8条 因工作不认真,影响本班作业计划完成的,采煤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9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本工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采煤机司机应负主要责任。第10条 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依法给予采煤机司机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11条 因工作失误80、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采煤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采煤机维修工是采煤工作面采煤机维修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及回采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熟悉采煤机的性能、构造原理。第2条 按照班前会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做好采煤机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采煤机达到完81、好设备标准。第3条 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知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第4条 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第5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6条 采煤机维修工在工作中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和回采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采煤机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7条 因工作不认真,采煤机达不到完好设备标准的,采煤机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8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本工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采煤机维修工应负主要责任。第9条 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依法给予采煤机维修工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2、。第10条 因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机应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刮板输送机司机是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操作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及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构造原理及基本操作要求。第2条 按照班前会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三大规程,83、负责工作面运煤、矸工作,确保完成作业计划。第3条 做好刮板输送机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刮板输送机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第4条 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知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第5条 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第6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7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在工作中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8条 因工作不认真,影响本班作业计划完成的,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9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工作面本工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主要责任。84、第10条 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1条 因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刮板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刮板输送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刮板输送机维修工是刮板输送机维修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及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85、构造原理。第2条 按照班前会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做好刮板输送机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刮板输送机达到完好设备标准。第3条 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知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第4条 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第5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6条 刮板输送机维修工在工作中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刮板输送机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7条 因工作不认真,刮板输送机达不到完好设备标准的,刮板输送机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8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工作面本工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刮板输送机维修86、工应负主要责任。第9条 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刮板输送机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0条 因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刮板输送机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皮带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皮带输送机司机是皮带输送机操作工作的责任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及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熟悉皮带输送87、机的性能、构造原理及基本操作要求。第2条 按照班前会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负责皮带运输工作,确保完成作业计划。第3条 做好皮带输送机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皮带输送机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第4条 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知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第5条 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第6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7条 皮带输送机司机在工作中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皮带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8条 因工作不认真,影响本班作业计划完成的,皮带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9条 未及时发现、处理88、或及时汇报本工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皮带输送机司机应负主要责任。第10条 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皮带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1条 因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皮带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皮带输送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皮带输送机维修工皮带输送机维修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89、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及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熟悉皮带输送机的性能、构造原理。第2条 按照班前会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做好皮带输送机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皮带输送机达到完好设备标准。第3条 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知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及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第4条 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第5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6条 皮带输送机维修工在工作中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皮带输送机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7条 因工作不认真,皮带输送机达不到完好设备标准的,皮带输送机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8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本工种职责范围内90、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皮带输送机维修工应负主要责任。第9条 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皮带输送机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0条 因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皮带输送机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第1条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第2条 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熟练掌握转载机、破碎机的“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处理一般性故障”。第3条 上岗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做91、好个人防护。第4条 了解本班生产任务,熟悉现场作业环境,完成好本班工作任务。第5条 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坚守工作岗位、爱护设备、集中精力、谨慎操作。第6条 对操作的转载机、破碎机的安全运转工作负责,不违章操作,有权制止任何违章作业行为。第7条 检查巡视转载机、破碎机、皮带机等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第8条 负责本班转载机、破碎机及周围环境的维护和管理,及时维护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第9条 负责本班转载机、破碎机机身及周围环境的文明卫生,做到无浮煤、无积尘、无油渍、无闲杂物品。第10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综掘机司92、机岗位责任制掘进机司机在区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遵守上级安全规定和规程措施,确保操作掘进机期间的安全,实现区队的安全生产。一、岗位职责第1条 熟练掌握掘进机的工作原理、结构、性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2条 熟练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中有关综掘机司机的规定,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工作。第3条 开机前检查瓦斯浓度是否超限,迎头支架是否牢固,检查供水、供电系统是否达到完好状态。开机前必须先发出警报,待所有人员离开切割部和铲板时,方可开机运转。第4条 停机、停电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隔离开关并挂牌。第5条 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认真填写设备运转日志及93、事故处理情况,确保无隐患。第6条 有人进入掘进机前方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机的运转并停电、断开掘进机上的隔离开关。第7条 必须掌握井下施工地点发生各种灾害时的避灾路线。第8条 井下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第9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0条 掘进机司机在工作中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和掘进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掘进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因工作不认真,影响本班作业计划完成的,掘进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12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掘进工作面本工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掘进机司机应负主要责任。第13条 伪94、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掘进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14条 因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掘进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5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综掘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综掘机维修工在区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严格按照安全法规和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实现区队的安全生产。一、岗位职责第1条 熟练掌握机器结构性能工作原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2条 严格执行“四检”内容,即班检、日检、旬检和月检,维护和保养好综掘机,并做好维修记录。第3条 开机前注意检查机械各部位螺栓是否牢固,油路系统是否漏油渗95、油,压力计是否在标准范围内,各操作手把按钮是否灵活,确保机器在完好状态下运行。第4条 检修设备,更换部件时要按标准进行,不得强装硬打,加油时应清理加油口周围的脏物,检修完毕后,必须进行试车,达到完好标准。第5条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按顺序停车停电。第6条 认真填写设备运行日志和维修记录。第7条 井下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第8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9条 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检修作业的,综掘机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0条 不服从领导指挥的,冒险作业的,综掘机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1条 检修时,未执行停送电制度的,综掘机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96、2条 对因检修质量不到位,而造成影响生产的,综掘机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3条 对检修过程中,故意损坏设备的,综掘机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4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跟班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跟班机电维修工在区长、班组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遵守上级安全规定、规程措施和质量标准,确保工作的安全。一、岗位职责:第1条 熟练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采掘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熟悉设备的性能、结构和专用工具的使用方法并持证上岗。第2条 全面做好机电设备97、的维修、保养以及设备的移置。第3条 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故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确保机电设备运转正常。第4条 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和维修记录,不留隐患。第5条 必须掌握井下施工地点发生各种灾害时的避灾路线。第6条、井下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第7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8条 在工作中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跟班机电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9条 因工作不认真,影响本班作业计划完成的,跟班机电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0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掘进工作面本工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98、的,跟班机电维修工应负主要责任。第11条 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跟班机电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2条 因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机电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推车工岗位责任制推车工在队长、班组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方针,遵守上级安全规定和规程措施,确保推车期间的安全。 一、岗位职责第1条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人力推车的规定,做好自主保安工作。第2条 经常检查沿途顶、帮、支架、轨道变化情况,发现异常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第3条 在到达风门、拐弯巷道99、等特殊地点工作时,必须大声呼喊发出信号,防止意外。第4条 到达车场或电机车道时,要提前减速,防止碰车事故出现。第5条 大巷人力推车必须经过井下调度室批准,并注意车道上有无行车,防止意外。第6条 必须掌握井下施工地点发生各种灾害时的避灾路线。第7条 井下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第8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9条 推车工在工作中未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作业规程,推车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0条 因工作不认真,影响本班作业计划完成的,推车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1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本工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造成100、事故的,推车工应负主要责任。第12条 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推车工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3条 因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推车工负直接责任。第14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变(配)电所值班员岗位责任制变(配)电所值班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熟悉避灾线路,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操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第3条 必须熟悉变(配)电所供电系统图和101、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第4条 负责对变电所内的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操作、检查和管理工作。第5条 随时观测仪表掌握负荷变动情况,做到合理避峰,对用电情况经常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第6条 按规定及时做好各项记录,认真填写运行日志。第7条 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上级领导汇报,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第8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第9条 负责在凡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加锁,并悬挂“此处双电源”警示牌。第10条 变(配)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第11条 10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具。第12条 坚持巡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按照规定做好各种记录。第13条 按时参加班前会、安全学习,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通知、会议精神。第14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5条 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章,造成事故的,变(配)电所值班员负直接责任。第16条 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未采取措施,未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造成事故的,变(配)电所值班员负直接责任。第17条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变(配)电所值班员负直接责任。第18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103、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维修电工岗位责任制维修电工是供配电设备维修安装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必须熟悉避灾线路,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维修安装操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必须熟悉本岗位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保证安全供电。第3条 必须熟悉本岗位电气设备原理、结构性能和使用状况。第4条 掌握触电急救以及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第5条 在104、维修安装过程中,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和煤矿机电安装标准施工,保证维修安装质量。第6条 定期对本岗位的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及时汇报。第7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具。第8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9条 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10条 发生事故及时、如实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11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2条 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章,造成事故的,维修安装电工负直接责任。第13条 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未采取措施,未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105、人汇报,造成事故的,维修安装电工负直接责任。第14条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维修安装电工负直接责任。第15条 维修安装的电气设备、设施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维修安装电工负直接责任。第16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窄轨轨道工岗位责任制窄轨轨道工是轨道敷设、维修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熟悉井下避灾线路,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依法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轨道(道岔)敷设、维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106、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3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4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5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6条 进入施工地点前,必须观察巷道中有害气体和支护情况,确认无误方可施工。第7条 在有机车运行线路或有架空线的地点施工时,必须执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9条 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章,造成事故的,窄轨轨道工负直接责任。第10条 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未采取措施,未及时向现107、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造成事故的,窄轨轨道工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窄轨轨道工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小型电器管理维修工岗位责任制小型电器管理维修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小型电器管理修复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负责进行检修后的小型电器的电气试验,电气绝缘应符合规定要求,防爆面应达到防爆标准规定,达到检修标准和达到完108、好标准,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第3条 小型电器发放后,必须及时到现场落实,保证小型电器选用合理,不得超压、超负荷使用。第4条 检查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并报送被检单位限期解决。第5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第6条 按时参加班前会安全学习,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通知会议精神。第7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8条 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小型电器管理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9条 不认真检修小型电器,填写检修记录,弄虚作假的,小型电器管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0条 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通知被检查109、单位整改的,小型电器管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调度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调度绞车司机是绞车运行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必须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必须熟悉调度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以及完好标准。第3条 必须掌握绞车所在巷道的长度、坡度、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和规定牵引车数等。第4条 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第5条 在斜巷施工中或110、运支架、超长、超大物件时,应严格按专项措施执行。第6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7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8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9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10条 严格按信号指令开车,不得擅自离岗。第11条 开车前,必须检查调度绞车安装地点的顶帮支护、绞车完好状况、钢丝绳、信号等,试空车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第12条 下放矿车时,禁止留有余绳,不带电放飞车。第13条 必须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4条 调度绞车司机未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事故的,调度绞车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5条 111、发生事故不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调度绞车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6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刮板输送机维修工岗位责任制刮板输送机修理工是修理刮板输送机现场的安全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一、岗位职责第1条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检修质量标准,具备相关操作知识,掌握修理工具的使用方法。第3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4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112、,掌握安全技能。第5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6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7条 设备试运转时,不得跨越、接触转动部位。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9条 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造成事故的,小绞车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0条 发生事故不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小绞车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主提升机司机岗位责任制提升机司机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提升机司机必须有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熟悉煤矿安全113、规程的有关规定,提升司机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 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操作提升机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熟悉提升机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和各种保护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第3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安全完成当班提升任务。 第4条 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做到一人开车,一人监护。 第6条 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即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运转日志、要害场所记录、事故记录等。第7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8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9条 必须尽114、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0条 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造成事故的,提升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发生事故不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提升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主通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主通风机司机是主通风机操作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主通风机司机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相关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 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操作主通风机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主通风机司机必须具备机115、电基础知识, 熟悉主通风机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地面风道系统和各风门的用途,以及矿井通风负压情况。第3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4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5条 当主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机时,备用通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开动,并转入正常运转。第6条 当矿井需要反风时,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第7条 严格执行每小时一次检查观察电压表、电流表、负压水位计、轴承温度的变化情况及通风机运转情况,并做好记录。第8条 认真填写运转日记及其它各项记录,做到准确无误保存完好。第9条 做好现场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第1116、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1条 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造成事故的,主通风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发生事故不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主通风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井下主排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井下主排水泵司机是排水泵操作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排水泵司机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 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操作排水泵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必须具备相关机电专业知识,117、熟悉排水系统、排水设备和启动控制电气的结构、性能、技术特点、动作原理,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第3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4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5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6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7条 操作中发生故障要及时汇报,避免事故发生。按规定及时做好各种记录,认真填写运转日志。第8条 坚守岗位,定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经常检查水井淤沉物、防火门、防水门、电缆沟、盘根、电流、电压是否符合要求。第9条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矿井安全排水。第10条 必须尽职尽118、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1条 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造成事故的,固定排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发生事故不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固定排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空气压缩机司机岗位责任制空气压缩机司机是空气压缩机操作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空气压缩机司机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 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空气压缩机司机在操作空气压缩机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空气压缩机司机必须119、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熟悉空气压缩机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并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第3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4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5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6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7条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第8条 坚持日常巡视检查重点部位,润滑冷却系统定时定点检查,保证空气压缩机处于完好状态,确保矿井压风需要。发现故障,及时停机检修处理,避免事故发生。第9条 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及各种记录。第1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120、象二、责任追究第11条 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造成事故的,空气压缩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发生事故不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空气压缩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矿井大型设备维护电工岗位责任制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是矿井大型设备电气维修操作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 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维修操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121、第2条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矿井大型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第3条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第4条 负责矿井大型设备电气的每班保养工作,定期大中小修。保证检修后的设备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质量防爆标准,确保大型设备安全高效运转。第5条 按规定及时做好有关记录。第6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7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8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9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1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122、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1条 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造成事故的,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发生事故不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负直接责任。第1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矿井大型设备钳工岗位责任制矿井大型设备机械维修工是矿井大型设备机械维修操作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矿井大型设备机械维修工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矿井大型设备机械维修工操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123、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矿井大型设备机械维修工必须熟悉矿井大型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第3条 负责矿井大型机械设备的每班维修保养工作,定期大中小修。保证检修后的设备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确保大型设备安全高效运转。第4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5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6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7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8条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第9条 按规定及时做好有关记录。第1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124、二、责任追究第11条 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造成事故的,矿井大型设备机械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发生事故不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矿井大型设备机械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起重工岗位责任制起重工是起重操作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应熟知相关煤矿安全专业知识,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起重工作。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起重操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起重工熟悉有关设备安装、起重、运输的规定和要求。能够125、正确使用各种起重工具、会操作吊运机械。第3条 进行起重及搬运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精神集中,严禁说笑打闹。第4条 负责对起重机械、工具、卡具和绳索(绳套)等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第5条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进行起重作业时,不能站在重物下面(下方)、起重臂下或重物运动前方等不安全的地方,只能在重物侧面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第6条 在输电线路附近起重作业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雷雨天气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第7条 起重作业场地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其他恶劣天气不能保证安全作业时,起重机应停止作业,风力在4126、级以上时,不得吊运兜风大件。第8条 在有电机车架空线的巷道中起重运输大型物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触电措施。第9条 当设备(设施)运送到指定地点后,拆除封车用绳索等物件,拆除时要注意防止捆绑物有余劲伤人,物件卸车按地面起重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10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11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12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13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14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第15条 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造成事故的,起重工负直接责任。第16条 发生事故不及时127、如实向上级汇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起重工负直接责任。第17条 起吊作业时,未制止他人站在重物下方、起重臂下或重物运动前方等不安全的地方,造成事故的,起重工负重要责任。第18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行车司机岗位责任制第1条 负责行车的驾驶工作,并加强保养和维修。第2条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上下密切配合,听从起吊者的指挥,集中精力,细心操作,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第3条 经常检查钢丝绳的使用情况,发现偏、断丝、断股现象及时汇报,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第4条 行车一旦发生故障,要及时找维修人员排除,不得影响生产。128、第5条 搞好行车清洁卫生,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矿灯工岗位责任制矿灯工是矿灯维修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矿灯工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在维修矿灯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矿灯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熟悉有关标准和规定,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第3条 负责矿井矿灯的维护管理工作。第4条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第5条 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向班长汇报,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第6条 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保持齐全完整。第7条 积极参加安全会议和技术培训。第8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129、防护用品。第9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0条 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造成事故的,矿灯工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发生事故不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矿灯工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充电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熟悉酸液配比,熟悉充电的基本理论和充电知识,熟悉掌握操作技术。 第2条 负责新的蓄电池,电瓶的拆装、充电,维修保养和配制电解溶液等工作,保证完成充电任务。 第3条 按技术规定和工艺要求制作,维修电瓶,换配极板;工作时要精心操作,一丝不苟,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130、 第4条 掌握充电设备能力,在充电作业时,确定联结电瓶数量和充电联结方法,保证稳流,恒压充电,并掌握好充电时间。 第5条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严格交接班制度,负责填写每台电瓶的技术条件记录,向有关部门提供技术和经济核算资料,回收废旧极板,联结电极,电瓶壳等物资,节约原材料,做好再生利用工作。 第6条 负责充电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保养,使充电特性经常符合技术要求。爱护劳保用品,不得丢失,工作互相配合,密切协作。 第7条 遵守充电作业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妥善保管危险物品,预防事故发生. 第8条 努力学习文化和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文化水平和充电技能。 第9条 严格131、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违者要登记上报,并负经济责任,直至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维修工是防爆电气设备修理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依法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一、岗位职责第1条 熟知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熟悉所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备机电技术知识,掌握所使用工具、仪表、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第2条 保证在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服从132、管理。第3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4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5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6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7条 不得带电作业,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送电试验时,本人及他人不得靠近电气设备。第8条 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第9条 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第10条 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133、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第11条 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第1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3条 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章,造成事故的,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4条 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未采取措施,未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造成事故的,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5条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6条 修理的防爆电气设备不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防爆标准造成事134、故的,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7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矿车修理工岗位责任制矿车修理工是矿车修理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掌握有关设备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修质量标准、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2条 保证在矿车检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服从管理。第3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135、用品。第4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5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6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7条 矿车检修质量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9条 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章造成事故的,矿车修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0条 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未采取措施,未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造成事故的,矿车修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矿车修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因矿车检修质量不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136、量标准造成事故的,矿车修理工负直接责任。第1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采煤机检修工岗位责任制采煤机检修工是采煤机检修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必须具备一定的电钳工基本操作技能、液压基础知识,熟悉电气防爆标准,熟悉所检修采煤机结构、性能、传动系统、液压部分和电气部分技术要求,掌握有关设备、仪表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第2条 保证在采煤机检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137、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服从管理。第3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4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5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6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7条 严禁带电作业。第8条 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第9条 采煤机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防爆标准,按标准对整机性能进行试验。第1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1条 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章,造成事故的,采煤机检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未采取措施,未138、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造成事故的,采煤机检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3条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采煤机检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4条 因采煤机检修质量不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防爆标准,保护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可靠,造成事故的,采煤机检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5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液压泵站检修工岗位责任制液压泵站检修工是液压泵站检修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139、方可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液压基础知识,熟悉所检修液压泵站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液压部分技术要求,掌握有关设备、仪表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第2条 保证在液压泵站检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服从管理。第3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4条 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5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6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7条 液压泵站检修质量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9条 140、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章,造成事故的,液压泵站检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0条 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未采取措施,未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造成事故的,液压泵站检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1条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液压泵站检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2条 因液压泵站检修质量不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保护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可靠,造成事故的,液压泵站检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乳化液泵、喷雾泵司机岗位责任制一、乳化液泵司机岗位责任制第1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熟悉乳141、化液泵的性能和构造原理,具备保养、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料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第2条 上岗的乳化液泵站司机发现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处于非水平稳固状态、乳化液箱位置高出泵体不足100毫米或无备用泵时,应立即汇报、调整、处理。第3条 开关、电动机、按钮、接线盒等电气设备无法避开淋水时,必须妥善遮盖。第4条 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第5条 应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必须保证乳化液浓度始终符合规定要求(单体液压支柱2%3%,液压支架3%5%),要对水质定期进行化验测定,保证配液用水清洁,符合规定。第6142、条 必须保证乳化液泵的输出压力,为单体液压支柱、综采液压支架保证正确的压力。第8条 检修泵站必须停泵;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必须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得在井下拆检各种压力控制元件,严禁带压更换液压件。第9条 严禁擅自打开缺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位的铅封和调整部件的动作压力;在正常情况下,严禁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第10条 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供液、回液畅通。二、喷雾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第1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按工作面要求及时开泵、停泵,不准将泵站私自交给无关人员操作。第2条 参加矿、井、队举办的技术学习班,熟悉泵站液压系统工143、作原理及设备结构性能,对设备精心维护和保养,使泵站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第3条 每班对设备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4条 随时注意观察泵站的运转状况和各部位的温度,经常检查水位、油位、压力、声音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5条 保持泵站及周围整洁卫生,不得有积水、积尘和杂物。第6条 定期清洗过滤器,保证乳化液的清洁,乳化液配比必须符合规定。 第7条 填写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手交手、口交口,接班人员不来坚决不走。液压支架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保证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三144、大规程作业,每班开工前必须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第3条 必须掌握移架和推前部输送机和拉移后部输送机的基础知识,熟悉采煤工作面支架的接顶及支护情况。第4条 必须清楚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瓦斯浓度和发生事故时人员撤离路线。第5条 要熟练掌握支架的液压系统及工作原理,准确、迅速、无误的操作,保证支护质量。第6条 要熟悉刮板输送机、液压泵的结构、性能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对此工种的要求,随时检查工作面顶板及煤帮情况,发现异常立即进行处理。第7条 移支架及推溜必须达到工作面动态质量标准“三直、二平、一净、二畅通”中的要求。第8条 采煤机割煤后必须及时移架,当支架与采煤机之145、间的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应当要求停止采煤机。第9条 必须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当采煤工作面实际采高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报告班长采取措施。第10条 必须保证支架接顶严密,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第11条 经常巡回检查工作面支架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第12条 对支架的各部位,特别是液压阀组和胶管要精心爱护,不准任意敲砸,拆卸时需注意保护支柱镀铬层表面,防止各种情况下损伤。正常检修拆下来的液压元件及胶管等要及时封堵,防止污物进入,并妥善保存,不得乱扔、乱放和丢失,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严禁物件混入煤流中。第13条 与采煤机司机、上下端头维护146、工等工种搞好配合协作,坚持小改小革,挖掘设备潜力,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第14条 及时清理支架内和采煤机电缆水管槽内的浮煤矸石,严禁矸石和杂物混入煤流中,工作面停止割煤时,应及时停止支架喷雾液压支架检修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在单位主管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支架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第2条 认真学习有关支架维修技术文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现象。第3条 熟练掌握本矿各种型号支架的结构性能原理及技术特征,及时掌握支架的运行状态,及时保养维护,做好支架的定期检修、维修及矿撤除支架检修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确保支架处于良好的状态。第4条 对维修支架所用的工具、材料、配件做到心中有数,备用备品、备件要147、准备齐全,存放整齐、挂牌管理。第5条 严格遵章守纪,在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不干私活及与工作无关的事。业余时间积极认真学习业务技术、安全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第6条 维修支架时,必须集中精力,对支架的各部位都要按点检内容认真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班处理完,不准留给下一个班,不能维修的部件,及时汇报单位。第7条 对支架的各部位,特别是液压阀组和胶管要精心爱护,不准任意敲砸、拆卸,注意保护支柱镀铬层表面,防止各种情况下损伤。正常检修、维修拆下来的液压元件、胶管等要及时封堵,防止污物进入,并妥善保存,不得乱扔、乱放和丢失,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第8条 井下检修时,熟悉避灾路线和措施,妥善避灾,杜绝三违148、。主提升机信号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开工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短时间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及调度室汇报: 信号是否灵敏、可靠,轨道是否完好,通讯电话是否畅通。 信号、安全门、摇台、阻车器、推车机连锁、闭锁是否齐全、可靠。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准早退和私自替岗。精神不正常及喝酒者不准接班,罐笼运行期间不得交班,交班时要交清运行情况。否则下一班可拒绝接班。第3条 工作时要精力集中,注意观察罐笼、钢丝绳运行情况。信号工手不离按钮,操作时口令、信号要清晰、准确, 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发出停车信号。第4条 携带炸药、雷管的人员不准和其他人员同乘一罐,不按规定佩149、带矿灯、自救器、安全帽者,不准入井,信号工有权不打开车信号。瓦斯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第1条 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完好和机房整洁,保证机械设备及机房达到标准化要求。第2条 工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等,努力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岗位练兵。第3条 要做到“三知”、“四会”。“三知”即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装置的原理。“四会”即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第4条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开机。(1)设备带病;(2)设备故障未处理;(3)安全装置失灵;(4)设备失爆;(5)瓦斯超限;(6)违章指挥。第5条 值班人员班中按150、规定认真检测相关参数,并认真填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第6条 遵章守纪,不迟到早退及脱岗串岗,不干私活,不班中睡觉,交接班清楚。电瓶车司机岗位责任制电瓶车司机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者,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1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三大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第2条 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第3条 掌握电瓶车的结构原理、完好标准,做到会操作、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第4条 熟悉电瓶车运行区间内轨道、架线、安全设施等情况,做到不安全不运行。第5条 电瓶车在运行中要精力集中,电瓶车在151、过弯道、道岔或风门时要减速行驶,并鸣笛示警,严禁用机车顶撞风门。第6条 电瓶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超速和超负荷运行。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把手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第7条 顶车时跟车工应在前方瞭望指挥,否则严禁开车。第8条 电瓶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车。第9条 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调度室,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抢救。第10条 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二、责任追究第11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电瓶车司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152、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调查现场的。第12条 未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三大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3条 未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无证上岗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4条 不掌握电瓶车的结构原理、完好标准,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5条 不熟悉电瓶车运行区间内轨道、架线、安全设施等情况,导致电瓶车运输事故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责任、主要或重要责任。第16条 电瓶车在过弯道、道岔或风门时没有减速行驶,不鸣笛示警,导致撞坏风门或其他事故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7条 153、电瓶车运行中,司机违反煤矿安全操作过程,超速和超负荷运行,司机离开座位时,没有切断电动机电源,并将控制把手取下,造成事故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8条 电瓶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不齐全或不完善,造成事故的,电瓶车司机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15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水处理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水处理的化验和操作人员,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有水处理设备的操作和水质化验的知识与技能,应认真执行锅炉水质标准、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向锅炉提供充足、154、合格的软水。第2条 应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设备性能、技术规范、水质标准等,当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向班长报告度配合维修工进行故障的排除。第3条 负责水处理系统设备的运行操作与调节,努力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设备的出水率,有权禁止锅炉使用不合格的软水。第4条 按时取水样进行化验,提供分析数据,用以指导连续排污,做好水质化验的记录。另外还要认真做好交接班的工作。第5条 要认真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经常对化验仪器和设备进行校核,清扫和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和清洁。斜巷把钩工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2、严格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严禁开车”制度155、,杜绝蹬钩现象。3、负责斜巷安全生产装置使用、检查和维修,保证安全运行。4、负责摘挂钩和车辆分配,严禁超标提升。5、准确并收发信号和接听电话。6、严格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交接清楚工具及生产环节安全情况,如存在问题,必须处理后,方可工作。7、对于违规指挥有权拒绝作业,对他人违章行为、蹬钩必须立即传号,停止提车、并通知有关部门加以制止。局扇司机岗位责任制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持证上岗自主保安,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2、熟知设备性能,认真维修保养,随时监视设备运转情况,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当听到局扇声音不正常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供风地点的工作人员撤出后进行检查处156、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矿井领导汇报,待供风正常后,瓦检员检查作业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在规定的范围内在进行作业。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搞好本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随时保证正常运转。 5、严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和交接班,在交接班时要交清接明。 6、负责风筒是悬挂和处理,每班至少要检查两次风筒,发现有脱节、挤压、扭折、破裂、脱挂及漏风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 7、局部通风机停风后,司机必须通知工作面撤出人员,并在停风区巷道口处设置醒目的栅栏,在停风巷道口新鲜风流处设岗看守,禁止人员进入停风区,待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撤岗。调度绞车信号工、把钩工岗位责任制 1、信号工、把钩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157、岗。 2、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严格执行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严禁班前喝酒,按时交接班,岗位严禁躺卧,睡觉。 4、执行绞车道“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扒、蹬、跳。 5、做好岗位文明生产,工作中必须服从班队长指挥,并及时做好各项记录。 6、绞车道上的一坡三挡装置,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好用时要找有关人员处理好后方可行车。如有损坏按规定处罚。空气加热室司机岗位责任制1、 空气加热室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2、 每天开机前要检查各部位紧固件、联接件是否齐全、灵敏、牢固,各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3、 每班要对空气加热机组进行试运转,检查设158、备运行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报维修工进行处理。4、 空气加热室司机应精心爱护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正确进行操作,随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5、 司机每天要把每天当班存在的问题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并记录机器运行情况。6、 要热爱自己的工作,扎扎实实把工作干好,不要随便让别人替班操作设备,发生事故及后果均由本人负责耙斗装岩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耙斗装岩机司机应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构造、原理掌握一般性的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 2、必须坚持使用耙斗装岩机上所有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 3、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交接好设备的运转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在淋水条159、件下工作电气系统要有防水措施。 5、经常检查设备各部件及电缆使用情况发现总是及时处理作好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清洁卫生。 6、检修或检查耙斗装岩机时,必须将控制开关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7、装岩煤前必须在矸石或煤堆上洒水和冲洗巷道顶帮。协助做好洒水消尘使岩尘降低到最低限度。 8、操作耙斗装岩机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前后左右人员来往保证人身安全。严禁工作时打闹、开玩笑严禁迟到早退。 9、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提高操作水平紧密配合完成装岩任务。 10、装岩时司机必须站在踏板上操作。 11、操作时动作要平稳、准确并应首先用铲斗清除掉散落得矸石。 电缆管理维修工岗位责任制电缆管理维修工对本160、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负责全矿低压电缆管理、维修工作,必须熟悉避灾路线,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第1条 保证在电缆管理修复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熟悉电缆修补工艺,根据修补电缆的外经尺寸,选用合适的热补模具,电缆护套修补必须用阻燃材料。第3条 负责进行修补后电缆的浸水耐压试验,发现异常重新修补和试验。第4条 电缆试验时,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试验地点应设防护栏,并悬挂警示牌。第5条 应负责建立电缆修复、试验记录台帐。第6条 电缆发放后,必须及时到现场落实,保证电缆选用合理,不得超压超负荷使用。第7条 检查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检查问题161、整改通知单,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并送被检单位限期解决。第8条 按时参加班前会安全学习,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通知会议精神。第9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具。第1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井筒装备维修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机械维修、高空作业、起重等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第2条 熟知所维修的各种井筒装备设施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与安装、检修、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了解井筒淋水、井壁状况的变化情况。第3条 熟知井筒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第4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第5条 162、井筒维修作业时不应少于2人。第6条 多人(2人以上)从事一项井筒维修作业时,要设作业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统一指挥作业及检查安全状况。进行井筒维修、检修作业时,不得上、下方多组人员平行作业,只能按自上而下的顺序作业;因情况特殊,需在多层吊盘上同时作业时(如更换罐道),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执行。第7条 需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事项:(1)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设保护伞和栏杆。(2)进行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和安全帽,保险带应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3)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米/秒,最大不能超过2米/秒。(4)检修用的信号必须安全可靠。(5)同一井筒的另一套提升设备不准运行163、。(6)作业所需用的工具、量具必须拴牢工具绳,绳的另一端应固定在可靠的位置上,以防工具坠落。(7)作业所需的零、配件、器材要放整齐牢靠,小型零件应装箱放在罐笼或箕斗顶部,以防坠落。(8)使用多层吊盘进行作业时,层间距应大于1.8米,每层底边应有大于100毫米的边缘并装有护栏,最上层应设保护伞。第8条 井筒内有人工作时,井口及井筒内各出口应设警戒,10米范围内不准有无关人员;清理干净井口附近的浮煤、杂物等,严禁往井下丢弃杂物。第9条 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第10条 井口必须放专人看守,井口作业人员严禁吸烟。遇有停风、停电时,要立即停止施工。第11条 检修结束后,164、应清理施工现场,清点工具、材料、零配件等,及时通知并配合司机、信号工、把钩工,提升系统空运行一个提升循环正常后,才能正式提升。第12条 将检修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检修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检修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窄轨轨道工岗位责任制窄轨轨道工是轨道敷设、维修现场安全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熟悉井下避灾线路,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依法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第1条 保证在轨道(道岔)敷设、维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3条 接受安全165、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第4条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第5条 发生事故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第6条 进入施工地点前,必须观察巷道中有害气体和支护情况,确认无误方可施工。第7条 在有机车运行线路或有架空线的地点施工时,必须执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联环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必须熟悉联接装置的规格型号、种类和质量检查方法;熟悉联接装置的选择使用、工作地点的列车编列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第2条 负责联车、摘拴链环工作。斜巷提升时必须进入躲避硐室或安全地166、带,做好警戒,确保车场内无人。第2条 发现影响安全提升的车辆,必须挑出,严禁在斜巷中提升;编挂运送特殊物件的车辆时,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第3条 认真检查设备车、材料车等装车情况是否有安全隐患,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第4条 负责联环、插销的使甩、回收工作,检查链环箱。第5条 按规定进行合理的编列,编列完毕后,选择适宜的连接装置,确保连接销插正、插牢、闭锁可靠。第6条 连接装置严禁用其他物品替代,禁止使用磨损超限或变形、变音的连接器。第7条 必须待车停稳后摘挂连接装置,严禁将头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井下电钳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电钳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第2条 严格遵守167、安全操作规程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本人负全部责任。第3条 电钳工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负全部责任。第4条 保证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防爆完好,杜绝失爆现象。第5条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否则发生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6条 严格执行停送电安全措施,否则发生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7条 严禁甩掉开关综合保护器工作。第8条 电钳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操作。第9条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符合防爆性能各项技术要求。第10条 井下电缆铺设,吊挂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第11条 负责业务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日常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 第12条、负责在检修电器设备故障时做好所检线路的停电、闭锁并悬168、挂“正在检修、不准送电”警示牌。 第13条、负责业务范围内小件设备的维护和使用。 第14条、负责做好各自负责的配电点值班工作,按规定执行停送电制度。 第15条、负责井下变电所工器具的测试和效验工作。 第16条、负责井下电器设备电流整定值测试工作并做好记录记载。 第17条、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翻车机司机岗位责任制第1条 认真执行各种规程、措施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杜绝“三违”,做好自主保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第2条 到岗后,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状况,有无危及安全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第3条 保证工作地点整洁,按时汇报生产情况、设备运转情况。第4条 操作时精力要集中,并认真注意推车机的推头行程169、,严防过位造成抽绳或断绳,同时注意阻车器的状态。第5条 加强与电机车司机的信号联系,翻水车时,提前通知控制室,并与给煤机司机相互配合防止冒,跑煤事故。第6条 使用调度绞车做业或处理掉道事故时,必须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处理堵眼事故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后通知控制室,并按规定顺序操作。第7条 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基他任务。给煤机司机岗位责任制第1条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做到持证上岗,杜绝“三违”;第2条 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进行要和上班次人员共同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可以正常运行。然后进行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第3条 在设备运行之前,必须严格检查设备是否可以正常运行,170、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队部,对于简单问题,汇报当班组长后,在组长的监护下进行处理。第4条 坚守工作岗位,每个司机必须要做到“五不”:(1)班前不喝酒;(2)不擅离工作岗位,不脱岗、串岗;(3)设备运行中要集中精神,注意观察,不打瞌睡;(4)不随意交由他人开车,不准非工作人员进入给煤机硐室。外线电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外线电工担负全矿高低压输电线路、电力电缆、室外变电室的安装、维护运行工作任务,负责处理线路、电缆、变配电室变压器的各类事故,保证安全运行。第2条 熟悉线路布局和基本概况,掌握矿区供电系统的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运行方式,适应外线工作要求,掌握外线工作技能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第3条 爱护国家171、财产、节约原材料、作好修旧利废,对回收的电杆、导线金具、瓷瓶、避雷器等电器材料应及时进行检修,合格的妥善保管,严禁乱拆、乱卸、乱砸、乱放。第4条 经常对使用的安全用具、登杆工具及其他一切用具、器具进行定期鉴定、试验,用前作必要的表面检查,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具进行工作。第5条 加强技术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规程,掌握线路架设工艺、技术质量要求。第6条 加强线路的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进行,搞好安全供电,杜绝事故发生,作好各种检修及维护记录,并保存好各种资料。第7条 登杆(塔)工作做到三查、二戴、一验电。三查:查登杆、查拉线、查登杆工具;二戴:戴安全帽、戴安全带172、;一验电:工作前必须验电。内线电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负责全矿电气设备的大中小修理工作。第2条 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工作。第3条 熟练掌握电气设备修理技术,严格质量标准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第4条 拆装电气设备时,防止损坏丢失,修复后的电气设备要按规定要求进行性能测试。第5条 认真做好各项修理记录和技术数据的统计,以备查阅。第6条 工作结束后,要切断电源,清扫卫生,妥善保管仪表、仪器和工具。矿井安装电钳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懂得完好标准,能够维修设备及检查保养。第2条 接线整齐规范,电缆、管线吊挂整齐,确保三无,不得甩各种保护。第3条 维护检修设备173、要注意周边环境和顶部,不得有杂物或易起火材料。第4条 工具仪表配备齐全,各种设备检查细致维修到位,做到检修时间短,检修到位,用负责的态度维护修理。第5条 每天有记载,班班有记录车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不玩忽职守。第2条 坚持安全生产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练掌握机床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机床的性能结构、操作、维护等方面的知识。第3条 负责机加工件、修理件的制作。第4条 及时对机床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保证机床加工的精度,爱护机床设备,保护公共财产。第5条 树立安全质量管理思想,严格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搞好组与组之间的配合,保质保量的完成下达的工作任174、务。第6条 本着“双增双节”的思想,不浪费材料,不出废品,不合格品。对已产生的废品应妥善保存,集中处理。第7条 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坚持文明生产。铣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按图纸和样式施工,废品率不得超过规定指标。第2条 使用的铣床,要熟悉性能、结构和操作方法。第3条 开车前认真检查机床机械、电气以及挂轮,润滑后试车工作。第4条 熟悉图纸,毛坯和工卡量具要齐全,要认真计算滚齿和分度。第5条 禁止手摸铣刀,开车时不得调整工件,床面不得堆放其它物件。第6条 毛坯、产品整齐堆放,搞好机床日常维护保养。第7条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业规程,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刨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负责各种零件、部件175、的刨削加工。充分利用工时,保质、保量、安全的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第2条 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刨工操作规程,工作中看懂图纸,按技术要求和图纸工艺进行加工。保管好图纸,工件干完后将图纸上交。第3条 钻研技术,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活动。提高工作效率。第4条 严格质量要求,灵活运用质量管理,成品率达到99.7%以上。第5条 工作前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后清理机床,关闭电源。把成品、半成品堆放整齐。第6条 爱护设备,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对有色金属切屑、铁屑,工作后及时送交车间指定地点。第7条 应懂机床结构、原理、性能,懂工艺流程,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第8条 严格交接176、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积极为下班工作创造条件钻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负责各种零件、部件的钻削加工。充分利用工时,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第2条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钻床操作规程。按照技术要求和图纸工艺进行加工,保管好图纸,工件干完后将图纸上交。第3条 专研技术,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活动。提高工作效率。第4条 保证产品质量,灵活运用质量管理工具,成品率达到99.7%以上。第5条 工作前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后清理机床,关闭电源把成品、半成品、堆放整齐。第6条 爱护设备,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对有色金属切霄、铁霄,工作后及时送交车间指定地点。第7条 应懂得机床结构、177、原理、性能,懂工艺流程,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第8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积极为下班工作创造条件。钳工岗位责任制第1条 熟悉全区所使用设备性能。按规定的工作时间对责任范围的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第2条 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条 增强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正确认识维护设备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设备完好率标准。第4条 严格依照设备的维护标准,按照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同时作好维修记录。第5条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井下需停电检修的,必须持有工作票;由电工进行停、送电。否则,不得擅自停电检修。第6条 设备的各178、类保护装置应定期测试、核准、调整。第7条 主动钻研业务知识,着力提高操作技能。积极向区、矿提出合理化建议。第8条 按时按量高标准完成区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井下管道工岗位责任制1、每天要下井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经常的定期的维护好管道,保证管路正规化、标准化。2、保证风管不跑风,水管不漏水。3、管子安装要牢靠平直,靠巷壁位置要在人行道(水沟)的一边,高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4、弯管断面不得变形,不准采用直角弯,管内杂物要清除。5、为了冲洗巷道,水管每隔80100米安装一个水管接头,平巷、天井、采场等接出喷雾洒水的管头。6、在运输巷道安装和拆除管道时,必须与运输人员联系好,工作时要注意来往车179、辆,竖(斜)井检查、修理风、水管路时必须停止提升。7、拆接风、水管子时,必须关闭后面的阀门,挂上“有人检修”的牌子,并放掉剩余的风、水。管子接好后在送风、水前,必须与工作面作业人员联系好,不得盲目送风、水。8、无论拆卸、安装或试验风水管时,头部不准对着管的接合缝。小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1、努力学习技术,熟悉和掌握设备的构造原理和机械性能、作用。学会处理和预防一般故障,确保水泵安全运转,使之达到完好要求。2、当班司机应经常观察水情变化,时刻做好排除最大涌水量的一切准备工作。3、水泵运行中应经常对电机、泵体、轴承、盘根、压力表、油圈、水位和有无杂音等进行仔细检查(100kw以上大型水泵每半小时一次)180、,发现问题,立即停泵,及时处理或报请有关领导处理,详细填写运转记录。4、及时高速填料的密封程度,必要时更换盘根,5、经常检查油位,及时注油,并将注油时间与数量记入运转日志。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7、自觉遵守劳动纪录集中精力搞好本职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水泵在运转中不得委托他人代看。8、严格执行主要车间管理制度,其它人员,凡无专人带领,一律禁止行入机房。9、搞好机房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严肃认真地搞好现场交接班。第二章 管理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要害场所门口必须悬挂醒目的“要害场所,闲人免进”警示牌。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入内。2、外来参观人员必须有部门领导陪同或持保卫部门181、证件进入不准影响正常工作,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3、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岗位各种管理制度。4、管理干部必须定期上岗检查,填写上岗记录。5、消防设施、防火用具、安全用具齐全、挂放整齐,经常检查试验,保持良好状态。6、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带危险器进入。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其它物品。7、保持室内和设备清洁,具有合格的采暖、通风、照明、通迅设施。8、维修人员进入必须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执行各项制度。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按规定值班顺序表值班,在特殊情况下应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替换值班。2、值班人员应在接班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做好接班前的检查,查阅有关记录薄,工作日志各种警示牌,设182、备运行状况。交班做到“完全彻底”,接班做到“心中有数”。3、接班人没能按时接班,交班人不得擅离岗位。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坚守工作岗位。接班人到岗,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下班。4、交接班只允许在无重大操作和无事故情况下进行,交班人可以要求接班人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特殊情况下须经有关领导批准。5、在交接班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在交接班令发出前,由交班者处理,在接班令发出后由接班者负责处理。负责此项工作的维修工进行处理时,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协助处理。6、交接班人员在交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七交”和“七不交”(1)交清当班运行情况,交不清不接。(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及其处理情况,交不清不接183、。(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不清不接。(4)交清工具、材料和配件的使用情况,数量不符不接。(5)交清设备卫生清洁,不清洁不接。(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填写不完整或与实际不符不接。(7)交班不交给无操作证者或已喝酒者,非当班操作者交待情况,接班者不接。7、双方交接班后无问题,双方主值班签字后方算交接班完成。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要害场所及重要部位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强化现场管理,制定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矿主要负责人每季至少对变电所检查一次。副矿长和机电副总每月检查一次。2、机电科长、副科长每月对变电所至少检查两次。3、队组管理人员周检查不少于三次,技术人员按上184、级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定期上岗检查。4、所有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5、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安排处理,不留隐患,重大隐患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并制定可靠的措施。6、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规定上岗检查,并留有记录。对上述规定的检查人员,因公出差,开会,病事假等原因不能正常检查的要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检查。设备巡回检查制度1、机电科对所属的设备巡回检查实行“三级”“五定”巡检制度,“三级”即操作工、维修工、管理人员, “五定”即定点、定人、定方案、定标准、定巡回检查周期。2、机电科应根据设备、人员状况制定所属设备的巡回检查标准。3、各级巡检人员应根据所制定的巡回检185、查标准对各巡检点进行仔细的检查。4、在设备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和缺陷隐患,应逐级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5、值班人员应每两小时对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检查项目如下。(1)各种指示仪表是否正确无误。(2)各种开关柜的指示电压电流是否稳定正常。(3)操作机构是否和设备状态一致。(4)电缆有无发热现象。(5)继电保护装置有无动作等。(6)接地保护是否完整齐全,接触良好。(7)漏电保护是否完好,动作灵敏可靠。6、设备巡回检查记录应妥善保管,每月底将各种巡回检查记录交机电队队长检查后,由设备管理员汇总核查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阅。7、机电科应根据内部情况制定对班组及巡回检查人员检查、管理、考核办法,科长及186、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所管辖范围巡回检查工作的管理,随时检查所管辖范围人员的巡检情况。8、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所管辖设备进行周检和月检,并做好记录。设备包机制度1、设备实行包机制度,做到定人、定机、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增强包机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2、包机人持证上岗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及操作规程。3、对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检修,确保设备完好,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4、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并填写记录,如不能及时解决应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直至问题处理为止。5、对包机的设备应标明包机人及设备完好情况。6、包机人员要保证设备符合完好标准要求。7、包机人员187、要保证有充足的材料、配件,对急缺的材料、配件及时向领导汇报。8、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发现有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向领导汇报。9、包机人员负责搞好设备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杂物,无油垢。10、设备包机到人,做到责任明确,挂牌留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保证设备清洁,无油垢、灰尘、周围无杂物。 2、各辅助设备及配电设备必须定期检查,设备部件不许有锈蚀现象。 3、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4、各部螺栓、螺帽必须齐全,符合标准。 5、管辖范围内的管线、阀门部件必须齐全,不准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各电器设备要保证其完好性。 6、设备中的仪表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7、设备中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灵敏188、可靠。8、机电维修工要负责维护电气设备的完好,备用设备在10分钟内能够启动。 9、对维护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修,并作好详细记录。 10、要负责机房内的设备、物品及配件的加工和保管工作,备件材料要存放整齐。 11、每班要对各仪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处理,并做好记录。 12、在设备的启动、停止或运转过程中,发现较大故障,必须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修。 13、必须经常检查所有螺栓的紧固程度。阻燃胶带管理制度为确保胶带输送机的正常运行,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延长其使用寿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以下检修管理制度。1、胶带选型应根据现场使用条件选用,其规格型号应满足运输要求。2、胶带采购应依据选189、定的型号,从具备资质条件的厂家中进行选购。3、对新皮带的验收,机电处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并具备“三证”、“一标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胶带先办理不合格标记和登记,并进行退货处理。4、新胶带下井前应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阻燃性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仓库管理人员应从验收合格的胶带中发放。5、各有关使用单位应加强皮带传动件的管理和维护,切实搞好皮带输送机卫生,确保胶带正常运行。对刮破、砸坏等非正常损坏,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井下撤换的皮带应及时上井,并妥善存放。7、机电处应对所有皮带进行统一管理,建帐登记。严禁乱领、乱用、乱发放。阻燃电缆管理制度1、机电科是全190、矿阻燃电缆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阻燃电缆的计划、领取、收发和管理工作。2、阻燃电缆由矿供应科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采购,严禁任何个人或其它单位以任何形式从任何渠道自行进货。无国家级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证的产品,不得采购。3、对于新购置的阻燃电缆到矿后,由供应科三日内通知机电部、使用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同时进行电缆有关出厂资料和阻燃性能检验报告的交接工作,办理资料交接单并签字后交机电部存档备查。随货同行的资料应齐全、有效,符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没有厂家资料、或者检验不合格或者没有阻燃性能检验报告的阻燃电缆,不得进行验收和领取,更不得入井使用。4、供应科和机电部科分别建立阻燃电缆191、的发放档案,建立合同号、试样号、检验报告与发放盘号的对应关系,形成完整的阻燃电缆安全管理的技术资料。5、各阻燃电缆使用单位应设立兼职阻燃电缆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阻燃胶带的领取、入井、交接、回收工作。设备封存制度一、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封存,由设备使用部门填写停用单,报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并转报生产计划科。二、使用车间封存设备要做好下列工作:1、切断电源,关闭动力管道阀门,放掉冷却液、水、汽等流体物质。2、清点附件,并检查设备技术状态,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3、设备和附件要擦拭干净,涂油保护,外加罩盖保护。4、电器设备应清扫干净,采取防尘、防潮措施。三、封存设备的零件,严禁拆卸和挪用,必须确保192、设备的完整。因特殊原因需用封存设备的零件时,必须经机电科批准,并应立即编制计划外购或自制尽快补齐。四、封存三个月以上的设计不提取折旧费,不准备修理的封存设计也不提取大修基金。五、加强封存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必须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设备报废制度一、凡属以下设备均应报废。1、超过使用年限的或效能无法满足工艺要求的。2、因意外灾害事故无法使用或修理费用过高的。3、严重影响安全、耗能大、三废污染严重的。4、更新替换下来的。二、凡需报废的设备,由企业设备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技术鉴定确认报废的,方可填写“设备报废单”,按审批权限报批。三、设备报废获准后,由企业设备的部门统一报呈报废手193、续。四、报废的设备中,如有可利用的零部件,应予作价利用,但整机一律不准转让使用。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预防为主,实行有计划的检修方针,切实做好机电设备的检修工作。二、设备定期检修时间1、采掘移动设备的小修,在交接班时,须有120分钟的检查维修时间。2、按照有关规定,每月至少有一天的停产检修时间。3、根据日常维修所掌握的情况,有关规定的检修周期和停产检修时间,提前十天编制月检修计划,提前一个月编制季度检修计划,提前三个月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和单项工程施工任务书。4、为了使检修顺利进行,每项检修应指定负责人并明确分工。防爆电器设备入井检验制度1、凡是下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和机械设备,都必须经防194、爆检查员检查合格,签发下井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2、凡是下井的设备都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技术要求。3、凡是下井使用的电气防爆设备,都必须符合电气防爆设备技术要求的规定。4、下井设备的螺栓、垫圈、托架、外壳都必须齐全、紧固、电源盖板铭牌不可缺少。5、防爆面光洁度及间隙符合规定,无锈蚀,并有防锈油。6、电气绝缘性能:凡是下井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做电气摇测试验,绝缘性能良好,绝缘电阻值660V不低小于2M7、保护及接地装置有合格的过流继电器、保险器或保险丝,保险管不鼓肚,无严重烧焦痕迹,无裂纹,机械闭锁齐全,完整可靠,手把在“停电”位置时,触头不准有电。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195、1、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必须进行一次。2、油断路器经二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一次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3、矿用电器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应有专用记录簿,并保存在机电科。4、检漏继电器每日进行一次就地试验,每月进行三次远方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5、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6、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必须在安装投入运行前进行一次检验。7、避雷器和电器绝缘用具(靴子、手套、验电笔等),必须一年核验一次,并作好记录。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一、机电事故范围1、一般机电事故,凡机电运转设施遭受损坏,使之一次停止运转60分钟以上或设备直196、接损失价值500元以上者。2、重大机电事故,凡因机电运转事故造成以下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事故,全矿停电8个小时以上,设备的直接损失价值在5万元以上,全矿井停电30分钟以上,主扇风机停止运转30分钟,因机电事故造成3人以上死亡者。3、二类机电事故,大型机械设施发生的事故其影响生产时间及设施损坏价值均构成重大机电事故,但其性质情节较严重者为二类机电事故。4、事故的报告:机电事故由机电科负责日常记录并统计上报。各单位在事故发生后,除值班人员汇报还必须保留现场外,应处理排除险情,尽早恢复生产。发生二类以上机电事故,各机电领导及技术人员必须到达现场指挥管理。5、事故的分析和处理:事故发生单位要会同安监部门197、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分析。发生二类以上机电事故,由机电矿长、技术负责人组织追查,写出书面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或屡教不改者,应酌情加重处理。对发生事故隐瞒或不报者,经查出严加处理。二、设备事故处理制度1、设备因非正常损坏致使停产或效能降低的均为设备事故。2、设备事故的划分: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生产间断4小时以上。修理费用50500元以内(不包括停工损失费)电力或动能供应使全矿或一个车间间断60分钟以内者(电力供应属地区供电间断,不算本矿事故)。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生产间断5昼夜及以上者。修198、理费用在500元以上者。电力或动能供应使全矿或一个车间间断一昼夜及以上者。3、生产间断时间应从设备损坏所停工时起,到恢复后投入生产为止,严重损坏设备而未中断生产事故,检修后达到事故前状况所需的修理费用作为衡量事故的尺度。4、事故的性质责任事故:凡因人为原因,如操作错误、维护、保养不当等原因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质量事故:凡因设备制造质量不良或检修、安装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灾害,致使设备损坏或效能降低者。三、设备事故的处理。1、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切断动力电源,除不及时抢救会扩大损失外,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一般事故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机电199、科进行调查分析,重大事故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机电队队长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2、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应根据事故调查分析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在事故发生后二日内填写报告单报机电科,一般事故报告单由机电科科长批示,重大事故报告单由主管矿长批示。3、重大事故发生后,机电科应当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于三日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及时上报者,主管部门有权给予处罚。4、事故查明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拟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应根据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为隐瞒或屡教不改者,应酌情加重处理。6、对设备事故要200、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设备管理制度1、机电科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员,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发放、使用、检查、验收、与各采掘区队有关单位的机电兼职设备管理人员组成管理网。负责设备的管理工作。2、机电设备管理员与财务科配合,建帐立卡,做到帐、卡、物、牌四对口。3、建立维修备用牌板,随时根据设备维修状况调整牌板,除汇报机电科值班人员外,并书面报矿有关人员一份。4、新到矿的机电设备,由器材科会同机电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查看数量、图纸资料、随机配件、专用工具是否齐全,验收后,机电科对设备进行编号,并与财务科共同入帐建卡。5、设备超过使201、用年限,并因损坏严重或遭受意外的损坏,其修复价值超过原价80%应申请报废,待批准后注销帐卡,而对报废设备只可拆零部件使用,不准整机再用,报废设备出售、处理时需经机电矿长同意方可。6、机电设备严禁乱拆,发现乱拆者应追究责任,因抢救事故,必须拆除时,需经主管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之一者批准,方可拆用,但应责成拆用单位限十天内修好,并由设备组和供应科保管员督促执行。7、领用库存设备,必须经机电科设备组签发领料单,仓库方可发出,检修好的设备出厂,经设备组验收签发准用证后方可发出。8、各单位闲置设备,按上井通知单要求,必须零部件齐全,按期上井,及时送往机电科指定地点,验收后办理销帐手续,对二次催促不交202、者停发该者设备,影响生产由使用单位负责,无故长期不交者追究经济责任。9、大型成套设备如绞车、水泵等拆除上井,必须组装完整,存放到指定地点。10、单位使用的设备必须管好、用好、维修好、充分发挥设备性能,如无故损坏丢失,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11、按上级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原则上不对外租借。如遇抢救事故等特殊情况,需经上级机关批准后办理手续,经主管机电矿长签字后方可租借。租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在三个月内按设备价值的3%收租借费,超过三个月,每月收租借费5%,由财务科办理手续和收费。12、设备组根据生产的需要,要每月的25日前提交设备的维修计划外委托计划,机电矿长同意签字后,方可外委修理加工。1203、3、属于更改资金的设备购置计划,需经有关人员集体研究确定,而一般性设备的购置,由单位提出、机电矿长同意后列出计划,矿每月对设备使用状况进行一次抽查,每年进行一次清查。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设备资料范围1、未投产前资料: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附件清单、设备安装图纸、易损零件图册、图纸、润滑图册、开箱验收单、安装基础图、试车记录、检查记录、移交使用单、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2、投产后资料:历次精度检查单、性能使用记录,一、二级保养记录、大中小修、竣工验收记录、设备改装申请书、改用图纸及说明、设备封存单及启封单、事故报告及处理结论、设备报废申请及审批文件等。3、自制设备在投产使用半年前,由204、设计部门将设备图纸及有关资料整编汇编,并编写使用说明书,移交建档统一管理。4、对主要生产设备要有翻译资料(引进)。为使用方便可复制副本。5、设备部门应收集、整理绘制水、电、汽、气、油等管线图和全矿设备平面布置图与设备有关的地下隐蔽工程图等基本建设图样,并归入档案。二、设备资料的管理和使用1、设备资料档案的分类管理。资料档案袋,每台主要生产设备建立一个盛放,该设备自选购、开箱、安装、试车投产、使用维修、改造、事故到报废整个过程的各种文件。原图:向生产厂索取的图册,作为原始资料装订成册,并建立原图帐号分类保管。备件图册、润滑图册,是指导维修和设备润滑工作的重要技术资料,包括本厂测绘和向生产厂索取的205、原图复制品,均装订成册,分类保管。蓝图:为了便于维修,应常备一些设备维修的易损件蓝图按设备型号,分类保管。其他技术资料:如全矿平面布置图与设备有关的地下隐蔽工程,水、电、气等管线图,可根据具体情况搜集、整理,装订成册,分类保管。2、设备资料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设专人收集、整理、正规图册可交矿档案室统管,其他常用资料,可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3、收集到的资料必须整理,整理的内容包括:核对登记、分类、编号、编目、编卡、图样及文件必须清晰、完善、清洁,规定人员签章齐全。4、为防止图纸、资料污损,不影响长期使用,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图册一律禁止流入车间,车间需要时,可在保管室内借阅、摘录。5、外单位借阅图纸时206、,应持单位介绍信,经矿长批准方可借阅,并要限期归还。6、借出的图册,如需拆解复制,必须首先向管理人员声明并经批准。7、借阅的资料应珍惜使用,按时归还,严禁在资料上乱改、乱划或撕毁,如有违犯,给予经济处罚。8、设备调迁时属于该设备的全部档案资料,必须全部随机调迁给接收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防爆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1、防爆电器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完好标准及技术文件的要求,否则不准使用。2、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入井合格证后,方准入井。3、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207、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和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4、每月必须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1次,每天应由分机负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每季度对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检查1次,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对其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定各格后方可投入运行;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半年208、检查整定1次,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主通风机安全管理制度1、主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操作。2、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至少每月对主通风机检查1次。3、必须保证主通风机连续运转,因检修、停209、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并提前将预计停风时间上报调度室和总工程师。4、主通风机房内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薄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主排水泵安全管理制度1、主排水泵必须有工作、备有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备有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2、主排水泵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水管。工210、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小时内排水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水时内排出矿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3、主排水泵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还应对固定排水泵进行一次性能测试。4、主排水泵的运转应有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按巡回检查制度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刮板运输机安全管理制度1、新安装的刮板运输机必须211、处于完好状态,并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作业范围内的顶帮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后,方准作业。电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严禁人员蹬乘刮板运输机。2、检修、处理刮板运输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制开关,并悬挂停电牌。3、开动刮板运输机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确认人员已经离开机器转动部位,发出预警信号或点动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动。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要立即发出停机信号停机,进行妥善处理:1、超负荷运转,发生闷车时;2、刮板链出槽,漂链,掉链,跳齿时;3、溜槽被拉开或者被提起时,4、电气、机械212、部件温度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5、发现大木料、金属支柱、竹笆、顶网、大块煤矸等异物时;6、下台刮板运输机停止时;7、信号不明或发现有人在刮板运输机上时。4、每班工作结束后,清理机头、机尾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按规定填写刮板运输机工作日志。乳化液泵安全管理制度1、乳化液的安装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并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电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需要开泵时必须发出开泵信号,启动电动机,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升至额定值。应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必须保持乳化液浓度始终保持在2%3%;必须保证乳213、化液泵的输出压力不小于18兆帕。2、检修泵站必须停泵,停泵时,必须发出信号,切断电源,断开隔离开关,悬挂停电牌。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必须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得在井下拆检各种压力控制元件,严禁带压换液压件,按规定要求对乳化泵进行检查检修,并做好记录。3、操作时发现有异味、异声、泵面的温度超过规定,压力表指示不正常,乳化液浓度、液面高度不符合规定,控制阀失效,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及供液管路破裂、脱开时应立即停泵。4、停泵后要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按规定填写乳化液泵站工作日志。主提升绞车安全管理规定1、提升绞车安装和使用必214、须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准提升,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前必须检查提升装置的各部分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试验,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1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记录。2、提升机司机,接到开车信号后,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容器位置,确定提升机方向,操作工作闸到松开位置,同时将主令控制器推至第一步开始启动,根据绞车启动电流变化情况,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3、提升机司机应按规定这进行班中巡回检查,提升机按规定时间进行检修,每3年对主提升机进行绞车性能测试和主要部件的探伤。4、司机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215、,手不准离开手把,禁止与他人闲谈,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保护装置整定值。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闸把上悬挂“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开车后不得再打电话,司机应轮换操作,每人连续操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操作未结束前,禁止换人,主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特殊操作时应有正司机操作,按规定速度运行。调度绞车安全管理规定1、调度绞车的安装应平稳牢固,四压两戗接顶要实无松动和腐朽现象,符合完好标准的有关要求,。2、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按信号指令方向启动绞216、车空转,然后缓缓压紧手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绞车运行中严禁手离开闸把,严禁无电放飞车。3、使用前司机应按规定对绞车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矿车掉道时禁止用绞车硬拉复位,正常停车后,应闸死滚筒,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制度1、局部通风机安装之前必须在地面进行试运转,保证完好、满足供风要求,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在设计的地点,安装地点的支护良好、无滴水,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风电闭锁,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等相关设备。2、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使217、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到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3、启动局部通风机前应先检查网罩是否牢固,机体是否稳固,进风口附近是否有易被吸入的杂物,风机与风筒的连接是否牢固,检查风电闭锁是否完好。4、局部通风机司机应保证风机正常运转,风机发生故障时,立即通知撤人,并通知调度室和通防部门,风机运转时司机除了观察局部通风机的运转情况和巡视风筒外,不得擅离职职守,司机交接班,需在现场交接,不得停风交接。矿车安全管理制度1、所有的矿车都要编号,并建立检查记录簿,检修理后的矿车必须按完好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修理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2、地面修理矿车应在专用218、场地内进行,因故障必须在运输线路上修理矿车时,施工前必须征得调度员同意,并在施工地点前后各60米处设置安全警戒,矿车轮对轴承每半年内必须清洗检查1次,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矿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修理:1、碰头损坏或缺少,碰头弹簧损坏,罗栓断裂、松动;2、矿车底盘变形超限,底梁开裂或铆固件松动;3、轮轴弯曲变形,轮对摆动超限或不转动;4、矿车箱体有裂纹、破损或变形超限;5、连接器磨损超限或断裂,防脱装置损坏;6、连接罗栓、销轴等零部件损坏或缺少。小型电器安全管理制度1、检修后的小型电器必须进行电气检验和试验,工作应正常,电气绝缘应符合规定要求,隔爆面应达到防爆标准规定,设备应达到完好219、标准,经防爆检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2、对交回的小型电器应详细检查其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和间隙及接线罗钉锈蚀情况。对不合格的小型电器,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理标准的要求进行修理,并填写检修记录,登记上帐,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为了做好供电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管理,现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节能法以及国家、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程”、“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现制定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机电维修人员要熟知安全设备、器材的相关“规程”、“规定”等技术标准,负责按分工巡回检查,了解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安220、排特种设备的维修计划,对设备隐患及时整改,定期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2、降压站及地面变配电所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整定试验,用电负荷变动和事故拒动以及越级跳闸时,随时进行整定试验。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缆线,每年按电气试验规程规定的主要项目进行预防性试验;每年对各类充油设备提取油样,按规定的分工范围进行试验;每年对变配电场所配用的绝缘防护用品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后的绝缘用品必须有合格标志、试验日期;各种试验结果要有试验报告备查。各类保护接地装置严格按要求敷设,接地引线要明线敷设,便于检测接地电阻值。防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安全检测。3、 安全设备、器材的安全附件及安全设施、测量调控装置、仪表221、等,要调试合格,灵敏可靠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4、起重机械运行前应检查下列项目:(1)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紧急报警装置等安全装置的安全性能;(2)轨道的安全状况;(3)钢丝绳的安全状况。5、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由地(市)级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检验所进行年度检验,其他各类特种设备由县(市)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检验所进行年度检验。起重机械二年检验一次,压力容器每年至少一次外部检验。若上次检验安全状况等级定为12级的可每隔6年至少一次内部检验。安全状况等级定为3级的可每隔3年至少一次内部检验。6、对检验不合格的各类安全设备、器材,要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检,对复检仍不合格的要停止使用。斜巷222、提升运输安全设施检查制度为增强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性能,防止提升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设施检查制度。1、各提升运输环节的挡车安全设施应正常使用,禁止无故或在车辆不通过时打开,禁止在车辆通过后不关闭的现象发生。2、安全设施检查人员,每天对斜巷提升的一坡三挡及跑车防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整改并汇报。3、安全设施不起用或存有故障时禁止提升。4、检查内容:上部车场阻车器 变坡点挡车门、挡车栏变坡点以下大于一列车距离的卧闸超速吊梁(跑车防护装置)变电站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一、安全用具1、站内所有安全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验电笔、接地线要编号,定点存放,不得擅自223、挪用。2、根据规章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根据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使用好各种用具。二、消防设备1、站内所用消防用具、灭火器、防火砂、石棉被、防火铲、防火水桶根据要求定点存放,正常情况下严禁挪用。2、与保卫科协同进行检查、效验。3、每年二次进行消防用具的试用、培训、学习,做到人人会用消防工具,确保万无一失。保护接地系统摇测制度为保证保护接地系统的安全可靠,根据三大保护会战中的要求及规程中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1、摇测接地系统时必须由专职人员操作,必须使用本安型摇测仪器,于每月1号摇测。2、从任一局部接地装置所测得的点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每一手持式电气设备与总接地网或224、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芯线的电阻不得超过1欧姆,各摇测点测得数值大于以上规定时,必须立即处理。3、测得各项数值祥细填写记录。地面供用电管理制度为做好照明用电、生活用电及非机电用设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1、非机电用设备以及照明用电、生活用电的申请制度:非机电用设备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前提出申请,报请机电矿长进行审批,批准后,方可由机电一区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安装。2、非机电用设备的安装、验收制度:使用单位负责对批准后的非机电用设备进行安装。安装时,严格按技术文件及行业管理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由机电科、机电一区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否则不准使用。3、非机电用设备的使用管225、理制度:对于非机电用设备在每班使用前必须对其漏电保护进行试验,检查电气、机械方面是否正常,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或领导进行维修处理,维修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设备带病运转。设备操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每班使用完后,必须将设备停电,应清理设备卫生,经常保持设备卫生清洁。4、照明用电、生活用电的管理制度:所有用电单位和用户必须具备三级漏电保护:干线、支线和用户(单位)。用电必须提前申请,凡未经批准、验收的用电均为非法用电,私自乱拉乱拽的,因此而造成的后果自负。5、电气设备的保护必须灵敏、可靠,分片电工坚持巡回检查制度。电缆的定期巡回检查制度一、检查周期1、井下高压铠装电缆的检查周期226、应符合以下规定:对井底车场、主要大巷和配电室敷设的电缆,应由专职井下值班电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立井和斜井井巷中敷设的电缆,应由井下值班电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采区运输巷道敷设的电缆,应由井下值班电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机电总工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敷设的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2、采区低压橡套电缆的检查周期应符合以下规定:采区敷设的低压橡套电缆,应由采区当班维修电工或电钳工,每班对采区内的电缆至少巡查一次。采、掘区敷设的橡套电缆,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每周检查一次。采、掘区的机电区(队)长和机电技术人员,每周应查阅检查记录,每两周组织本区内的维修电工、电钳工组长巡查一次。主管供电的技术人员,每227、月应查阅采区电缆的巡查记录。二、巡查内容1、对敷设的在井筒内的电缆至少应检查以下几项:电缆应无机械损伤,铠装层应无松散及严重锈蚀。固定电缆的卡子应无松动,砸刮损坏。清除电缆卡子与支架上的积垢及杂物。电缆两端引入与引出部分应无异状,特别注意井筒下部硐室拐弯部分的保护盖应无损伤现象。检查按线盒的表面温度。2、井下中央变电所至采、掘区的电缆至少应检查以下几项:电缆应按规定吊挂好。在巷道进行维修和锚喷支护处的电缆,应有保护措施。电缆应无机械损伤。电缆的表面温度应符合规定。对过热部分,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电缆接线盒的装设应符合规定要求,其表面温度应符合要求。通过硐室或墙壁的电缆应有保护管,密封可228、靠,无被挤压破损现象。电缆的金属铠装层应无锈蚀、裂口、断裂、松散、脱落等现象。电缆的标志牌应符合要求,无损坏。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符合防爆要求,无不合格接头。电缆和接线盒表面应无脏污物。三、检查结果的处理1、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和处理情况详细记入检查记录簿内,分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审阅检查结果。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汇报,限期处理。3、检查中发现高压电缆的铠装层有断裂损坏时应及时绑扎。中间接线盒的地线脱落应及时补上。如果电缆的接头、接线电缆本身的表面温度超过规定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制定计划进行处理。四、巡回检查的安全措施巡回检查时,在处理问题229、中接触电缆时(包括处理电缆卫生),必须将相应的电缆停电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电气试验制度1、电气设备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必须进行一次。2、油断路器经两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一次电气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3、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应有专用记录本,保存在矿机电科。4、检漏继电器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就地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5、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6、新安装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必须在运行前进行一次试验。7、避雷器和电气绝缘用具(包括靴子、手套、验电笔等),必须在每年的雨季前进行一次绝缘耐压试验。8、井下各场所所有接地电阻及高压电机的绝缘230、电阻,必须每半年测试一次,并有记录。9、对地面变电所及井下中央变电所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性能测试,把测试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出整改计划,限期完成。10、电气设备过流保护每半年试验调整一次。防爆电气接线要求一、进线嘴连接紧固、密封良好:1、密封圈内经不大于电缆外经1mm,外经与进线装置内经差不大于2 mm,宽度不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允许包扎其它物。2、电缆护套伸入器壁为515 mm,如粗电缆穿不进时,可将伸入部分锉细。3、线嘴压紧要有余量,喇叭口紧固程度以电缆不被人力拉动为限,不得将喇叭嘴用螺栓紧至极限紧靠位置,喇叭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金属垫231、圈,压盘式线嘴压线适度(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4、不用的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和厚2 mm以上的钢板堵死并用喇叭嘴或螺母压紧,钢板应置于密封圈之外,钢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不大于2 mm。电源、负荷接线不颠倒。二、接线装置完整、齐全、紧固、导电良好:1、绝缘座完整无裂纹、无损伤。2、卡爪弹垫平垫齐全、紧固。3、接线整齐无毛剌、无歪脖,卡爪不压绝缘胶布,芯线裸露距卡爪不大于5mm。4、没有任何一相绝缘触及另一相导体的部分,分相绝缘无伤痕。5、接线头剁头齐整,余量不超长。接地芯线长短合适,紧固接触良好。6、接线布线合理,各芯线间距离相似无交差现象,接线室内清洁无杂物,电源警示标志牌安装正确。7、防爆232、面涂防锈材料、无机械损伤或划痕,即无失爆现象。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为执行“矿山安全条例”,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订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维修防爆电气设备的单位,必须严格按“标准”的有关防爆质量要求,进行精心维修。2、维修单位认为防爆电气设备已失去维修价值时,要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防爆设备检查员检查认定后,方可打入报废,并由防爆设备检查员呈报设备管理员办理报废手续。3、严禁无MA标志的防爆电气设备进矿下井使用,否则追究其采购者和验收者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罚款,且限期退货。4、维修单位认定修好的防爆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时,要及时通知机电科质量检查员,因维修单位通知不及时233、造成三台或以上防爆电气设备积压时,每超一台次罚款50元。5、防爆设备检查员接到维修单位通知时,要按时认真地去验收,发现一次不及时,罚检查员50元。6、经防爆设备检查员认定合格者,由防爆设备检查员在合适部位贴上“防爆合格证”。7、维修单位要设立“防爆电气设备维修记录簿”,质量检查员要设“防爆电气设备登记簿”,不建立者罚款50元。(由机电科长考核)8、因防爆设备检查员不认真检查测试,造成失去防爆性能的设备入井使用,一台罚防爆设备检查员100元。防火制度为了加强机房、峒室的防火安全,杜绝火害的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制度。一、值班人必须认真学习有关防火知识,具备一定的防灭火操作技能。二、234、各机房峒室必须具备规定要求的防火器材和防火砂(防火砂不少于0.2m,灭火器4个,防火锨1张)三、所有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工区内灭火器材的存放点。四、每季度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消防材料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机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机房内进行焊接工作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六、各机房峒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都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废油就地乱泼,时时保持工作地点、地面干净卫生。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235、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的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236、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八、井下使用的汽油,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沙、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沙、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九、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钢丝绳检查制度为了保证我矿的生产顺利进行,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的对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如果出现问题,必须立即237、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记入日检记录,根据规程制定钢丝绳检查制度。一、各种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物料的钢丝绳为5%。2、专为升降物料的钢丝绳、防坠器制动钢丝绳,为10%。3、罐道钢丝绳15%。二、钢丝绳标称直径减少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1、提升钢丝绳和制动钢丝绳为10%。2、罐道绳为15%。三、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要更换。2、断丝绳超过规定时必须进行更换。3、直径减小值超过规定时必须进行更换。4、遭受猛拉力的一段,其伸长超0.5%238、以上时。5、在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或伸长量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四、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蚀、麻坑等现象时,不得作升降人员。五、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六、应用游标卡尺测量绳径,检查数据不超过上述规定的范围。七、对各种钢丝绳必须每日在停产检修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作详细记录。工作现场安全制度1、在车间内,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工作服成套,衣袖裤脚不能卷起,所有钮扣必扣齐。2、进工作地方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带上规定式样的常用工具,不准赤脚、赤膊。不准歪戴安全帽,不允许坐安全帽。3、各岗位职工必须239、穿本工种规定发放的防护鞋,防护鞋带应系牢。4、进入车间首先要看清行走安全标志、信号和上空吊车运行情况。5、不准穿越活套和运转设备,不准翻越栏杆,不准在吊车吊件下行走。6、不允许站在容易滚动、倾倒、断裂或塌陷的物件上工作。工作现场卫生制度1、车间、工作室及工作场所,物料摆放整齐。2、地面、门窗、设备干净明亮,无灰尘油腻,要做到定期擦拭和保养。下班前主动清理生产现场,保持车间卫生整洁。3、垃圾及其废料按指定地点存放,严禁乱堆乱放,并派专人按时清理。4、墙壁无乱贴乱画现象。供电安全管理制度1、因生产需要新增安的高压电气设备及电缆(10KV),必须全面检查,进行绝缘电阻摇测,耐压试验,并把测试结果报机240、电科存档,试验合格后,按供电设计及施工安全措施进行施工。2、备用供电回路,供电设备与使用回路及设备应同等对待,规程要求,定期进行测试,并每年轮换使用一次。确保备用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3、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设备检查员进行检查,并由防爆设备检查员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否则,不许入井使用,违者罚款20元。4、为加强防爆设备及电缆的现场管理,机电科依据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每月组织两次检查,凡失爆一处及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一处罚款3000元。5、在地面变电所及井下中央变电所停电时,必须提前一天到机电科办理“停电工作票”,变电所值班员凭“停电工作票”填写操作票,然后按操作规程执行停电241、任务,否则不许停电,违者罚款200元。6、凡在井下变电所停电时,停电人员必须将停电理由,所需时间和影响范围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认定许可后通知配电工,配电工接到电话通知后,做好记录,然后按操作规程进行停电。7、在配电点停电时,一律有维修工执行,停电开关一律上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否则一律按“三违”论处。8、无论在何处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如用电话联系送电时,必在报清停电人姓名,否则配电工拒绝送电)。9、变电所因事故(接地)跳闸时,配电工可送电一次,巡查跳闸单位。当查出跳闸单位时,只能给单位送电,严禁给跳闸单位送电。并把跳闸情况报告给跳闸单位和调度室,待查明原242、因后,方可送电,违者罚款200元。10、如遇紧急情况,配电工有权采取应急停电,但事后一定要按停电场所地要求,补办停电手续,否则按隐瞒事故论处,并罚款50元。11、凡安装检漏继电器的场所,检漏继电器必须坚持使用,任何人无权停电,配电工必须每班进行一次就地试验,每半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并填写试验记录,报机电科存档,机电科每月检查记录二次,并签字,一次不试验罚款100元。12、各掘进队,必须坚持使用风电闭锁,无风电闭锁的掘进头不许生产,任何人无权停用或拆除,发现闭锁失灵时,安全、机电、调度等部门,有权停止作业并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14、需要增容搭火的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向机电科提出书面申请,由机电243、科设计验算后,下发负荷增容通知单,施工单位根据“负荷增容通知单”的要求搭火。否则按违章论处,并罚款100元。15、所有高防开关、馈电开关的保护整定,机电科要依据三大保护整定细则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负荷调整及电流整定计算,并由机电科签发“整定计算通知单”,使用单位按照“整定计算通知单”的数据,进行整定,否则罚款50元。16、为加强接地系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禁止几台设备或几处接地极串联接地。(2)局部接地极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管形接地极,钢管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3)主接地极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244、不小于5mm的钢板。(4)接地母线应采用不小于100mm2的镀锌扁铁或断面积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5)连接导线应采用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铁或断面积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6)严禁铝质材料作为接地件。(7)每季度由机电科负责对井下接地极及高压电机进行测试一次,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欧姆,高压电机绝缘电阻不低于6兆欧,并将测试结果报送机电科存档, 17、严禁井下带电搬迁设备(包括电缆),搬迁设备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22条所述内容。18、每年6月底由机电科负责对避雷器及地面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送机电科存档, 19、每由机电科负责对绝缘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245、棒)送相关部门做耐压试验,并将测试报告送机电科存档,测试不合格的由机电科负责更换。 20、机电科对井下供电图板,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随时调整更新,对地面变电所及井下中央变电所每年进行一次调整更新,并将每次调整资料分类存档,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1、锅炉房是要害场所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年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3、当班人员未经带班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化验工不准单独操作。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246、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它用。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撤落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4、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5、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本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247、美。6、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锅炉事故分析制度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确实做到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1、锅炉在运行中出现较小事故(指不影响正常运行)有锅炉专职管理员,组织司机及维修工进行分析处理。2、锅炉出现有影响安全运行的潜伏事故,有锅炉专职管理员报告工区、有工区负责分析,找出原因,列出事故,排出计划,完成整改任务。3、锅炉出现重大事故要有分管矿长牵头,组织机电科,运转工区,包机人员及事故责任者,进行分析,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并上报主管矿长及上级主管部门。4、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降248、级、直至罚款等处分。锅炉水质管理制度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2、严格执行GB1576-85标准,加强水质监督。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炉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加药水)。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个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处理工作。7、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249、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要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应填写完整正确。锅炉维修保养制度一、锅炉是生产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特种设备。对锅炉的维修保养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检查条例、规程进行,确保安全运行。二、锅炉每年应进行一次内部检验和小修,针对缺陷进行一次中修。三250、对锅炉受压元件、部件的维修、改造必须到劳动部门审批,委托具有资格的修理单位修理。四、锅炉水压试验每隔六年进行一次。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高低水位报警器及连锁装置、超温报警器及连锁装置应半年进行一次检修试验。对水处理设备、排污阀、循环水泵、补水装置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灵敏、可靠。五、锅炉及辅机各种转动设备、设施应定期加油润滑保养。锅炉维修、养护应按规定进行且认真填好维修、保养记录。漏电保护试验制度为保证矿井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三大保全战的要求,特制定以下试验制度:1、井下馈电开关每天进行1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由配电值班人员每天试验一251、次。 2、各项试验及时填写记录,试验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提升机定期维修保养制度1、主提升绞车的维修与保养由维修工与司机配合,以司机为主的对设备进行保养,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正常运转。2、设备维修人中应每天用不少于120分钟的时间对钢丝绳、滚筒、天轮等制动系统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3、为确保提升设备的正常运行,应进行计划性的预防性的检修,一般规定半年一次小修,二年一次中修或六年一次大修。4、日检由司机和设备包机人进行检查各部位的温度、油量是否合格,声音是否正常,转动是否灵活,联接是否牢固,钢丝绳、天轮、绳槽、衬垫是否良好,各部卫生是否清洁。5、月检由包机队长组织检修,252、司机与维修工配合进行,除日检修理内容外,还应做以下检查:制动闸瓦的调整,机械、电气保护装置,变速箱齿轮情况,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固定情况。6、小修、中修、大修由机电科技术人员,矿有领导及其它有关人中参加,司机与检修工配合检修,检修内容见计划书。7、处理检修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做好各种记录以供参考。局部扇风机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发爆器的管理,确保发爆器正常安全可靠的使用,特制定以下检修管理制度。1、局部扇风机必须指定专人实行挂牌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电停风。2、局部扇风机安装必须依据作业规程规定,符合标准要求。3、局部扇风机和启动装253、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4、局部扇风机必须采用低噪音或安装消音装置,部件应齐全可靠,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件(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局部扇风机安装必须吊挂或垫起,离地面高度大于0.3m。5、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然及莸得安全标志的风筒。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并要靠帮,不得挤压或损坏。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软质风筒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丝,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经风筒接头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风筒外表清洗,内部无积水、浮货。分筒分风符合要求,由巷修工区监督。6、局部扇风机要确保连续运转,严禁无计划254、停风,有计划停风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7、局部通风设备、设施交接时,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8、局部扇风机的日常维护,由使用单位机电维修工负责。矿灯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制度1、充电工每班应对矿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矿灯卫生及矿灯的完好状况,核对完好率,红灯率是否达到矿规定要求。2、矿灯维修工及时维修不合格的矿灯。3、充电工每半月对所管理的矿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4、矿每半月进行一次质量及卫生详细检查,并计算完好率及灯率作为经济责任制考核依据。5、矿灯服务年限已到,原则上应该报废更换新灯,但因矿灯使用率及使用条件,使用环境有所不同,暂定为矿灯使用年限期经过修复不能达到完好要求的,可经继续使用255、,不准更换新灯。6、矿灯服务年限不满,因工作或其它原因将矿灯的主件损坏,没有修复价值的,可以更换新灯,但必须持有关单位领导人示的证明,办理罚款后更换。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1、矿灯领用,必须凭牌到灯房领用。2、充电工发灯时,要见牌按号发灯,并严格执行矿灯发放考勤制度。矿灯交回后,值班人员要将收灯结果与发放考勤,进行一次校对,并将未交灯名单上报矿调度室、安全科。3、值班人员发灯前要弄清领灯人的用意,非工作用灯,一律不准发灯。4、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交班人要对接班人详细交清当班的矿灯发放及各种记录或矿灯发放记录情况。5、非下井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供用矿灯时,必须有机电科批准,方可借用发放。6、严256、禁发放红灯,时亮时灭及完全不亮的矿灯。7、严禁发放零部件不全、失爆等不完好矿灯。矿灯损坏赔款制度1、值班充电工和用灯人员无故丢失矿灯,按原价赔偿。2、用灯人员损坏矿灯(除因工损坏)按损坏零部件的原价赔偿,因工损坏需有工区证明。3、每个灯牌代表一盏矿灯,使用人员要妥善保存,凡丢失灯牌得扣款10元。灯牌丢失造成矿灯丢失的罚款100元。4、用灯人员上井后不及时交回矿灯,私自拿回家使用者,罚款100元,用以补偿使用寿命。斜巷提升运输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为增强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性,提高矿车周转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定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一、矿车连接装置检查。1、联环工在编挂车辆时,必须对逐个连接装置257、进行全面直观的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对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严禁继续使用。2、专职检查人员在检查周期内必须对所有连接装置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连接装置的试验。1、矿车连接装置的拉力试验必须由专人负责。2、矿车连接装置的拉力试验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试验。连接环、插销批量生产的,必须做抽样拉断试验,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润滑部位定期加油制度1、良好的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零部件磨损,延长设备的用寿命的主要条件、因此必须对提升设备的各部位定期合理的加油。严格执行润滑制度,对各种油类妥258、善管理,做到安全、清洁、专油专用,油质符合设备润滑的要求。2、设备的正常润滑由操作人员负责做到班前润滑、班中加油,按润滑图表进行润滑。确保设备润滑良好,不发生润滑事故。3、设备的定期换油要结合进行,由维修人中与操作人员配合工作,并好加油记录。4、对违犯加油制度而不听劝告者有关人员有权停止操作设备。5、无论操作或维修人员对设备的各润滑部位要详细检查,发现润滑不良现象,马上提出加以解决。6、提倡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节约用油,防止浪费、达到合理经济润滑设备的目的。特殊物料运送制度为保证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运料特殊物料应严格遵守下列制度。1、运送特殊设备、材料或长大物件时,259、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运输。2、特殊物料运送前,由运搬负责人对运送线路进行勘探,清除障碍点,做出运送方案及运送安全措施,禁止无计划施工。3、运送时,首先检查超长、超重及偏重等重点情况,联接部位联接牢固,无松动或不起作用的现象。4、绞车提升时,必须由主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速度不得超过2m/s,制动减速及加速度不得大于0.7/s。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工作。2、锅炉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人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严禁在锅炉房做其他无关事情。3、按规定标260、准,经常对锅炉用水进行水质化验,发现水质不符合规定标准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同解决。4、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并在时效范围内使用。5、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6、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7、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8、特种设备要有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9、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10、对特种设备要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261、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11、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12、 经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1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14、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15、 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发生事故的,进行必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停送电管理制度1、停送电人员必须是取得合格262、证的机电维护工,懂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熟悉电气设备,否则不许现场工作。2、停电前,必须办理停电手续,批准后才能进行停送电工作。对涉及到的单位,要提前通知。3、停电工作时,必须悬挂自备的印有“有人工作,禁止合电”的白底红字的停电牌。4、禁止乘矿区停电、事故停电、部分停电的机会,未办理停电手续就触动电气设备。5、因停电影响通风的地点,必须经通风员检查瓦斯允许后方可送电。6、停电后工作前,必须以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放电、导体接地。(在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必须检查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放电)。7、根据工作现场复杂情况和人数多少,可设一人或多人监护,监护人不得进行其它工作。8、外出工作时,如工作未263、完,必须将停电情况及未完成的工作在现场向下班交待清楚。交班人必须取下自己的停电牌,重新挂上接班人的停电牌。9、交接班时,如工作未完,必须将停电情况及未完成的工作在现场向下班交待清楚。交班人必须取下自己的停电牌,重新挂上接班人的停电牌。10、严禁约定时间送电,必须亲自派专人送电。11、如果两组以上人员在一条线路上分别工作时,应各自悬挂自己的停电牌。一组工作完毕后,见其它停电牌尚未摘除时,绝对禁止送电。12、停电作业时,必须提前一天机电科办理停电工作票,或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有关负责人的书面命令,没有指令,严禁随便送电。13、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14、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1264、5、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16、停电时,必须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17、有违反停送电制度者,视其情节,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18、变电所电气设备的送电,严格执行“对牌送电”。二、工作票制度1、在电力线路上、配电变压器、停电线路上工作、检修,应办理工作票。2、工作票签发人由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技术人员,熟悉规程的和主管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来担任,工作票的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3、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2)工作负责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265、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需时应加以补充;、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3)工作许可人(值班员或变电所值班员):、审查工作必要性;、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4)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4、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在工266、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与工作负责人手中,工作终结后交签发人保存三个月。三、工作许可制度1、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得到值班员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2、线路停电检修,值班人员必须在变电所将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都拉闸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将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的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内,才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3、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必须通知到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可采用:1、当面通知;2、电话通知;3、派人传达。4、严禁约时停送电。四、工作监护制度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组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它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267、工作班组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分组工作时,每组应指定小组负责人(监护人)线路停电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的工作。2、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的施工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人监护,专职监护人不得兼任其他工作。3、如工作负责人必须离开工作现场时,应临时指定负责人并设法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五、停电、验电、放电挂接地制度1、停电: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1)检修的设备;(2)当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0.35m的设备;(3)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4)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268、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压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检修设备反送电,(5)断路开关和刀闸的操作,刀闸操作把手,必须锁住,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2、验电: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相应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检验验电器是否良好,高压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3、放电:验电完毕后,随即对设备进行放电,先用放电棒的金属触头和接地罗钉相连接,再用放电棒的另一端接触停电设备导体端把剩余的电荷导通入地。4、挂接地:(1)当验电放电手续完成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的都要装设接地线。(2)装设接269、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专职专责,谁装设、谁撤除。(3)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地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4)装拆接地线应做记录。调度绞车安装审批验收制度1、采掘工区需使用调度绞车时,应提前三天向机电科提交审批报告。2、安装调度绞车前,首先计算供电系统负荷能力,填绘供电系统,并保证供电系统合理化。3、安装时,严格执行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各项安全措施。4、安装完毕,由机电科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严格按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270、行验收,验收项目:(1)绞车的固定情况。(2)工作闸、制动闸、滚筒等运行情况。(3)钢丝绳排列。(4)信号系统是否畅通。(5)防爆性能。调度绞车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调度绞车的管理,确保运输安全,特制定调度绞车管理制度。 一、调度绞车七项管理制度 1、安装审批制:新安装内齿轮绞车必须由安装单位编写安装审批单,并经矿机电科批准方可施工。其内容应包括:安装绞车的型号、地点、安装日期、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并有平面布置图和巷道坡度图,并严格按审批单中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安装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安装验收制:内齿轮绞车安装完毕后,由机电、运输和安装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并填写验收271、单。3、使用挂“安全牌制”,安全牌的内容包括绞车编号、绞车型号、使用单位、维修负责人和“不允许提升”字样,挂在绞车房内。 4、操作挂“操作牌制”,司机持写有本人姓名的“操作牌”挂在“安全牌”中“不允许提升”字样的“不”字上面,方可操作绞车。 5、使用非本单位的内齿轮绞车时,执行“申请制”,使用非本单位内齿轮绞车时必须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持手续证明使用该绞车。 6、提升钢丝绳及保险绳实行“日检制”,有检查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 7、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设备维护单位实行日检制,矿管理单位实行旬检制。斜巷提升管理制度1、斜巷串车提升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规定,安设“一坡三挡”等设272、施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2、严格执行“行车严禁行人”制度,违者一次罚款200-300元。3、坚持使用安全绳,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检查。4、斜巷提升挂车数量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JD-11.4内齿轮绞车:挂车数量为U型矿车1辆。2)JD-25内齿轮绞车:挂车数量为倾角17度以内,挂U型1吨矿车2辆,倾角17度以上挂U型1吨矿车为1辆。3)JD-40内齿轮绞车,挂车数量为U型1吨矿车3辆,矸石车2辆。5、由三班司机及机电维修工组成一个包机小组,每班对绞车的安装固定情况,钢丝绳安装固定、磨损断丝情况,连接装置、信号系统进行一次全面仔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事故隐患应立即汇报,未处理前应停止提升。6、违犯调度273、绞车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7、调度绞车司机把钩工每班对阻车器、挡车器、超速吊梁、地轮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未进行处理禁止提升。8、司机把钩工必须妥善保管绞车,斜巷的各种标志牌板。若丢失和损坏一块者,罚款5元。9、由运输队负责斜巷内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压力容器是一种易爆易炸的储气设备,为杜绝事故的发生,保证压力容器设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新购进或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必须用最大工作压力1.5倍的压力进行水压试验,保压5分钟,无渗漏或变形现象,方可使用。2、压力容器的安装,必须有相对固定的场所,防止周围物体对其碰、砸、压及淋雨日晒274、。3、使用中的压力容器,应不定期的进行表面涂漆防腐。4、对压力容器实行半年清洗制度,防止油垢积存,造成燃烧,引起爆炸事故。5、安全阀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调试试验,并将检查试验情况记入运行记录。6、释压阀每三个月检查一次,确保连接螺丝无松动,接头不漏气,各部件无锈蚀变形。7、压力容器周围10m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8、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探伤试验及壁厚测算制度。9、为加强压力容器管理,凡不按照完成上述任务的,一项次罚运转工区50元,领导小组成员每人10元。仪器、仪表使用管理规定为保证机电科仓库内各类仪器、仪表妥善保管,发挥其功能,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各类仪器、仪表在机电275、科仓库内要摆放整齐,不得与有油污的物件或铁器等存放在一起,仓库管理员每天在交接班时,清点一次并试验检查其性能确保准确无误。2、建立收发记录,由仓库管理员与领用人员,在收发时共同对仪器、仪表进检查试验准确灵敏后,方准使用或入库。3、使用人员爱护仪器、仪表,轻搬轻放,严格按技术说明使用,损坏仪器、仪表按价赔偿。4、仪器、仪表损坏责任不明,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赔偿。隐患排查制度1、机电科长负责全矿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各分管队长对科长负责,并负责组织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定期参加矿统一的隐患排查会议。2、事故隐患要本着“三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做到措施落实、责任落实、时间落实。3、事故隐患整改要按276、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负责人。整改负责人要负责整改的全过程,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排除隐患。4、队长监督隐患整改全过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5、事故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整改措施不落实,按有关规定处理。油脂管理规定一管理职责1.机电科是油脂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抗磨液压油、齿轮油、乳化油、机械油、压缩机油、变压器油及各类润滑脂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油脂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监督检查油脂的化验、存储、建帐、过滤、发放、使用等工作。2.机电队、运输队和采掘区队必须设一名油脂管理员。负责本工区油脂的领取、加油、换油、现场取样、油脂建帐等工作。二油脂采购1.订购进货所进油脂符合国家标准。2.新进油脂必须资277、料齐全,具备油脂检测化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其中乳化油必须具备安全标志准用证。3对新进油脂必须取样进行化验,化验项目不少于7项(包括运动粘度、闪点、水分、机械杂质、铜片腐蚀、水溶性酸或碱、酸值等),乳化油化验项目不少于7项(包括运动粘度、闪点、凝点、水分、PH值、耐冻性、自乳化性等),各类润滑脂化验项目不少于6项(包括滴点、针入度、腐蚀、机械杂质、水分、皂分等),符合质量标准,方能发放。三使用管理1.有专用的油脂库房,严禁露天存放油脂。油库要防火、防雨、防尘、防冻、防晒,各类油脂分类存放,标志清晰、正确,油桶清洁、有盖、不混用。存放乳化油的库房冬季温度不得低于摄氏10度,以防变质。2.278、油脂到矿时,必须由矿油脂化验室取样化验,化验项目不少于下列5项:运动粘度、水分、机械杂质、闪点、铜片腐蚀,并提出化验报告,油脂不合格严禁使用。3.设备用油要符合规定,不准任意代用。不同油品、不同生产厂、不同牌号的油不能混用;更换不同牌号的油时,必须对设备彻底清洗。4.变压器绝缘油和油开关绝缘油由各单位取样报机电科送供电部部化验。绝缘油的试验、分析、过滤、加油、换油等工作,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及高压供电安全技术管理规定。5.大型固定设备的减速机润滑油,每半年取样化验一次,每两年过滤一次,油液不合格立即更换;压风机润滑油使用前必须做闪点试验;主扇风机轴承箱润滑油每半年更换一次。大型固定设备除按标准使用279、润滑油外,还需添加抗磨剂,主扇风机使用强力抗磨润滑脂,以提高润滑效果。6.使用中的提升钢丝绳每月涂油一次。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钢丝绳只允许涂、浸专用钢丝绳油(增摩脂),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必须涂防锈油。 7.各种设备分机型、按规定品种数量加油;对设备加油时,必须将注油口周围清扫干净,并加过滤网,防止脏杂物及水分进入油箱。8.使用中的抗磨液压油、齿轮油、机械油正常情况下每三个月换油一次;扒装机、皮带机、刮板机各润滑部位每周补油一次。9.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对固定设备、扒装机、皮带机、刮板机的润滑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各队组建立设备润滑档案,标出设备名称、型号,每个润滑点的用油品种、牌号和添油280、换油周期,加油、换油、检查时间、数量及负责人等。10凡因提升机、皮带机、主扇风机、压风机、水泵缺油或油脂不合格,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或损坏,影响生产,要追究使用单位队长责任。运输设备日常保养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以“预防为主”的维修方针,切实地做好运输设备日常保养工作。2、各司机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制度,对使用的运输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做到零部件齐全、紧固,防爆面清洁无锈蚀。3、运输设备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牢固。(如:联轴器、传动链、齿轮等)。4、对运输设备润滑系统,要做到班前检查及加油,确保设备润滑良好,不发生缺油事故。5、发现设备有异常,应及时汇报工区或机电科。机电设备、电缆、五小电281、器升入井制度为加强机电管理使其走向正规化、标准化、做到帐卡物相符特制定本制度望认真执行。1、机电各类设备、电缆、五小电器入井时,使用单位出领料单由机电科登记、签字、编号填写入井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否则罚使用单位100元。凡到供应部仓库领取时必须到机电科登记签字,否则供应部不得发货。违者罚款100元。2、井下设备、电缆、五小电器需要升井时,通知机电科及下机电队验收后放到指定地点,机电科要填写验收单一式三份以备考核,对损坏或不完好设备及五小电器所发生费用由使用单位支付,机电科要对井下闲置设备、电缆及五小电器及时下发通知单限期升井, 如升井不及时每拖一天罚使用单位50元,机电科要严格管理,因管理不到位282、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并罚责任人100元。3、机电科要建立队组设备、电缆及五小电器分台帐,每月进行核对要做到帐卡物相符,要严格管理和考核,对出现丢失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机电材料、配件申报领取管理制度为加强机电配件、材料统一管理,降低库存控制机电吨煤费用,特做以下规定望各单位严格执行。1、各单位申报机电材料及配件计划,首先报机电科和供应科核对审批签字后报机电矿长审批,然后报供应科购买。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库存数量,如果出现重报造成积压的,一次罚款100元。2、各单位申报机电材料及配件时,要注明材料及配件规格、型号,凡规格、型号不清楚、不相符的不予审批,影响生产责任自负。3、各单位申报机电283、材料及配件原则上库存不能超过三个月,仓库管理员严格把关。凡超期压库的,罚队组材料原价的50%。(主提升绞车除外)4、供应科到货后及时通知各单位验货,并在收货单据上签字。验货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因把关不严格造成压库的,追究其责任罚款200元。5、各单位领取机电材料及配件时必须先到机电科登记,机电科长签字后到供应科签字领取,手续不全仓库不得发货。6、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具体材料如下:截齿、继电器、变压器、吸合线圈、设备本体、压力表、接线柱、交流接触器、五小电器等。新增设备由机电科核实登记注明后领取。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井口每班设立专职考勤员,对所有出入井人员进行严格清点、考勤登记。1、所有入井284、人员入罐前,要将自己的上岗证交井口考勤员,考勤员核实登记后,按照单位队组分别装入考勤箱。2、当班人员升井出罐后,考勤员负责将出入井人员的升井时间登记清楚,并把上岗证交给本人保管。3、井口考勤员要认真填写出入井人员登记表,出入井时间一定要填写真实,下班后回报给调度室。4、每班换班两小时内,灯房人员必须以报表形式汇报调度室当班入井人数、上一班升井人数和未升井人员的花名,井口考勤员用电话汇报调度室当班入井人数、上一班升井人数和未升井人员的花名。5、调度员要详细核对灯房和井口考勤员的汇报,并认真填写煤矿入井人员记录台帐,对上班未升井人员要及时汇报当日值班长,并查明原因。6、外来人员入井时,调度室负责办285、理临时入井证和借灯牌。7、没有上岗证的人员要及时到劳资科办理上岗证,无上岗证一律不得入井。8、全矿井下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台账管理、登记造册,调度室、灯房、井口考勤员要有详细的井下人员花名册。9、当班人员全部入井后,井口考勤员负责将当班入井人数、上一班升井人数和上一般未升井人数详细填写公示牌。10、发现入井人数超过规定时,立即汇报调度室,由当日值班长调节入井人员。井口检身制度1、矿井必须按规定在井口设置检身岗,配备检身员,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搜身检查。井口检身员必须由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2、井口检身岗实行24小时值班检查制度,检身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手上交接班,严禁脱岗、串岗或托人代守。检身286、员应佩证上岗,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3、出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检身员的检查。入井时,必须穿戴整齐,作好入井前的准备,严禁携带违禁物品或酒后入井;出井时,严禁私拿、私带公司财物。4、井口检身员的职责权限:(1)、检查核实入井人员身份,严禁与井下安全生产无关的人员入井。凡外来人员入井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由有关部门人员带领,经检身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对可疑人员须及时向井口调度室查询,待确认其符合入井条件后方可放行。(2)、检查入井人员的穿戴佩物情况,及时予以提醒,严禁穿化纤衣物入井。(3)、检查入井人员所携带的各类物品,阻止人员将烟草、点火用具以及其他违禁物品带入井下。287、(4)、仔细观察并检查入井人员的神态表情,及时阻止伤病人员和神态不正常的人员入井,严禁醉酒者入井。(5)、检查出井人员所携物品,防止公司财产受损。凡发现任何人私自携带炸药、雷管出井,立即予以收缴,并向有关部门汇报。(6)、严禁非工作人员在井口附近逗留。 7、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并应保持清洁,不得留有烟头、杂物等。对越界吸烟者,应及时劝阻,不停劝阻者向调度室汇报。5、凡不接受检身员检身,以及不听劝阻强行入井的人员,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6、检身员必须坚持原则,尽职守纪,敢于制止和揭发违章违纪行为,把好井下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确保矿井安全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一、为了做好安全教育与培288、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二、开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旨在使职工了解、掌握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具有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能力,保证安全生产。三、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在职培训和业余培训、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资质培训和素质培训相结合,保证职工都有接受教育与培训的机会。四、职工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义务,参加处安排的各种安全教育与培训。五、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应由各级安监部门牵头、项目部(车间)组织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培训计划,可根据施工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289、势,组织职工收看安全生产录像、幻灯、安全生产挂图、事故案件,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比武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六、强化新工人(包括轮换工、协议工、季节工等)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新工人入井前,必须接受不低于一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应有老工人带领实际操作六个月,要订立师徒合同,未订立师徒合同者不得入井。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在上岗前学习掌握新工种的应知应会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七、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并按规定期限培训换证,有上岗证的工人方准独立操作,无证者不得上岗。八、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动,如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报安监和劳动工资部门备案。九、安290、全生产检查员、群监员、妇女协管员、青年监督岗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分别由安监、工会、党委工作部组织。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增强对隐患的控制能力,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省、局关于事故隐患排查的规定原则,按照公司安全整顿方案关于健全管理生产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认真落实国家和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从严依法治理的轨道,超前防范,及时排查,综合治理,防止事故。3、机电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负总责,各分管机电队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负291、全面责任。4、安全监察部负责隐患排查综合管理、监察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整改,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统计、上报。5、各分管部室是本单位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行政副职对正职负责,具体负责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贯彻,保证隐患及时治理。6、各队队长是本单位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对该队施工范围内各类隐患的治理负全责,带班副队长、组长是施工现场的指挥人员,是隐患治理的执行者,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直接处理不了的要立即汇报,隐瞒或拖延不报的要追究责任,在处理隐患时要严格按措施施工,杜绝在处理隐患过程中发生事故。7、各级安全教育第一责任者,要对员工开展针对性教育,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隐患的防治进行超前教育,隐患扩大或造成事292、故要同时追究教育第一责任者的责任。8、隐患的类别,按系统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矿震、机电、运输、放炮、火灾、其他。9、机电部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定期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的检查,依据核查结果,确认需治理的隐患和隐患的定级,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每月25日前将汇总后的隐患排查统计表报安监处。10、隐患的确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确认定级,隐患排查报表上报必须及时准确,隐患排查报表要一式两份,一份报安监处、一份报主管领导。11、对中大隐患,在上报前召开由各机电队长和安监部门参加专题隐患会,明确定级,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落实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12、瞒报、谎报、漏报隐患事故的,293、要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上报的隐患因整改不及时发生事故的,追究施工队的责任。13、隐患处理要坚持四定原则(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确因客观因素整改不完的隐患,机电部在上报时要说明具体原因及隐患整改进展情况,事故隐患未整改完,必须每月继续报出,直至整改完成。14、隐患排查报表要按项目、内容逐项填写,字迹要工整,内容清楚具体,不许漏项,严格把关,报表要有领导签字、盖章。施工跟踪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为了做好矿用设备、器材的检查、检修工作,使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矿用设备、器材,是294、指依照矿山安全法规定,矿井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3、矿用设备、器材的检查、检修、采购、安装及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并严格执行设备、检测仪器的检修质量标准。4、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单位和人员,采购、检验、检测和检修人员必须对矿用设备、器材的质量、性能负责,依照本制度,对矿用设备、器材进行采购、检验、检测和检修,保证处于良好状态。5、依据矿山安全法规定,列入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矿用设备、器材,包括以下类别:(1)矿用设备:采掘、支护、装载、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瓦斯抽放和空气压缩等设备,电动机、变压器、配电柜、电295、器开头、电控装置及各种防护装置等。(2)矿用器材:炸药、雷管、起爆器、导火索、电缆、钢丝绳、通讯器材、矿灯、防灭火材料、支护材料等。(3)劳动防护用品:自救器、安全帽、防尘防毒口罩或面罩、防护服、防护鞋、救护设备及用品等。(4)安全检测仪器:安全检测系统、瓦检仪、测风仪表、各种有害气体检测仪、顶板压力观测仪等。6、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矿用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应当是合格产品,并取得相关证书。(1)井下使用的设备、安全检测仪器必须取得矿用产品标志。(2)阻燃电缆、输送带应当有安全标志、准用证。爆炸材料应是煤矿许用产品。(3)防爆电器设备应当有产品合格证,防爆296、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4)劳动防护用品应有安全鉴定证书。7、各类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由防爆检查人员对其保护装置、防爆性能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8、各种安全检测检测仪器、仪表使用前,应当经过检测,确认灵敏、准确、可靠,方可投入使用。9、矿用设备、器材使用部门,应当建立严格执行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已经使用的矿用设备、器材要加强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禁止带故障运行。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10、建立设备台帐和特种设备检查、检修档案,做到设备底数清楚。11、应当加强对不良设备的监控、检查。建立不良设备的分类台帐,载明设备的使用履历、297、检查情况及隐患所在。应当有弥补质量缺陷的安全措施。12、建立分项的设备、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的质量、管理养护、使用作业和检修工艺标准,建立批量抽检和全检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严格界定各种设备、器材的检查、维修周期,保证检查、维修按标准进行。13、已使用的设备、器材,依照国家规定定期标校。矿用设备、器材经维修仍达不到质量标准及安全合格标志过期的,应按规定及时报废。14、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器材、设施等自规定之日起必须停止使用。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或精神不正常人员禁止入井。2、乘坐罐笼时,要听从把钩工指298、挥,不得物料混装。3、入井人员应自觉接受检身,上下罐笼时不要拥挤,严禁抢上、抢下。4、每班入井职工应由班长清点并报井口调度室记录,升井后没有及时升井人员人员要查明原因,不查明原因,当班人员不得交接班,提前升井人员要经班长同意。5、从事井下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井口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交接班制度,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信号工及井口把钩工必须各尽职守。2、井口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取暖。从事电气焊等作业,必须持有经审批的报告和措施,有安监制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否则井口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作业。3、井上下口各类安全保护设施必须按规定检查与维护,发现有损坏和失灵,严禁作业,井口人员299、必须向调度和值班经理汇报,待故障处理完毕。4、井口上下人必须按次序排队进出罐笼,井口把钩人员负责清点检身。5、入井人员必须听从井口管理人员的指挥,定向上下,严禁拥挤。6、井口严禁说笑打闹、保持肃静。7、非信号人员不得在信号室逗留,上班时严禁和信号人员讲话。8、井口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如有事必须有懂得本项业务的人员代替方可离开。9、非工作人员不得在井口逗留,外来参观者需要调度带领参观,或专人带领方可参观。10、凡下井人员必须服从信号工、把钩工的指挥排队按顺序入井。11、信号,把钩工人员对入井人员要严格检查,严禁携带烟火,喝酒及精神不正常人员下井。12、放炮员下井必须把炸药存箱内,其他人员禁300、止同罐下井。13、下井人员所携带的工具要妥善保管。小工具必须存放在保护袋内。14、下井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否则不准入井。15、放炮员下井时,信号工必须与车房联系,方可走钩。井口消防管理制度一、井口房内消防器材悬挂整齐,并安置在醒目易取处。损坏、丢失消防器材按价赔偿。责任不明者,由井口全体人员负责。二、井口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火工品必须专人看守,及时下井。否则,追究井口作业人员责任。三、井口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经常检查、维护。防止因绝缘老化,漏电而引起电气火灾事故。四、井口房、等候室严禁抽烟,违者按规定处理,上述区域内,发现一个烟头,罚款5元,依次累加。五、井口烧焊作业,作业人301、员必须持有领导审批好的烧焊措施,方可安全作业。六、井口房、等候室等重点岗位,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入井人员除外),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由值班经理陪同方可入内,参观人员必须遵守消防制度。七、井口房周围20米内禁止生火。保护接地安全规定1矿井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要接地。巷道中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也要接地。2下列地点应设置局部接地极: (1) 每个装有固定电气设备的硐室; (2) 铠装电缆应每隔100 m 左右就接地1 次,遇有接线盒时亦应接地。3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的一般规定: (1) 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极,都应与接地干线连接。接地干线应与主接地极连接,302、形成接地网; (2) 所有应接地的设备要有单独的接地连接线,禁止将几台设备的接地线串联连接; (3) 所有电缆的金属外皮(不论使用电压的高低) 都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以构成接地干线。4无电缆金属外皮可利用时,应另敷设接地干线。5主接地极应设在矿井水仓或积水坑中。主接地极不应少于两组。6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积水坑、排水沟或其他适当地点。7每个主接地极的接地电阻,由主接地极起至最远的就地接地装置止,不得大于2。8每台移动电气设备至接地干线的接地导线电阻,不得大于1。9当高压系统的单相接地电流大于20A 时,接地装置的最大接触电压不应大于40V 。10接地线及其连接处,须设在便于检查和试验的地方。11303、接地电阻每年应测定1 次。测定工作宜在该地区地下水位最低、最干燥的季节进行。12矿井电气工作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对重要线路、重要工作场所的停电、送电和对380V 以上电气设备的检修,须持有主管电气的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方准作业。作业时必须由两名电工进行,不准单人作业; (2) 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矿井预防雷电波及井下管理规定1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的供电线路(包括电机车架线),必须在人井处装设避雷装置。2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露天架空引入(出) 的管路,都必须在井中附近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304、。3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矿井下排水设备安全管理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 内排出矿井24h 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 。并且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 内排出矿井24h 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主水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2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 内排出矿井24h 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 内排出305、矿井24h 的最大涌水量。涌水量小于300m3h 的矿井,排水管也不得少于两趟。3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4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可另行增建抗灾强排能力泵房。对小涌水量矿井的水泵,煤矿安全规程没有具体规定。而设计“规范” 中要求,对于正常涌水量为50m3h 及以下,最大涌水量为100 m3h 及以下的矿井,可选用两台水泵,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井下主排水设备的管理: 1建立检修制度,按规定对水泵进行大、中、小修,保证台台水泵完好, 台台水泵能正常运转。井下发生水害时,备用水泵、检修水泵都能投入运转。2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水泵、排水系统、306、电气部分、仪表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反应。3运行中要注意日常维护,要做到“勤、查、精、听、看”。勤:勤看、勤听、勤摸、勤修、勤联系;查:查各部螺栓、查油量油质、查各轴承温度、查安全设备和电气设备、查闸阀和逆止阀好坏;精:精通业务,精力集中; 听:听取上班的交接情况、听取别人的反映、听机器运转的声音;看:看水位的高低、看仪表指示是否正确和有否故障、看油圈甩油状况和润滑是否良好。4做好泵体、电机、环形管路、阀门等防腐工作。5做好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的整定、定期校验工作。6雨季前做好水泵联合试运转。7建立各种规章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包机制度、交接班制度307、操作规程和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电缆的维护和管理1电缆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工作(1) 移动设备所用电缆的管理和维护,应专职到个人并应班班检查维护。在采掘工作面附近,电缆的超长部分应呈S 形挂好,不准在带电情况下盘圈或盘8 字形放置(采煤机电缆车上的除外),并应严防炮进、碴砸或受外力拉坏等。(2) 低压电网中的防爆接线盒,应由专人每月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特别是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应注意检查有无松动现象,防止过热烧毁。(3) 电缆的悬挂情况应由专职人员每日巡回检查一次。有顶板冒落危险或巷道侧压力过大的地区,专职维护人员应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底板上并妥善覆盖,防止电缆受损。(4) 高压铠装电缆的金属铠装,如308、有断裂应及时绑扎。高压电缆在巷道中跨越电机车架线时,该电缆的跨越部分应加橡胶物覆盖,防止架线火花灼伤电缆外黄麻护层或铠装。电缆线路穿过淋水区时,不应设有接线盒;如有接线盒时,应严密遮盖,并由专职人员每日检查一次。(5) 主井井筒中的电缆(包括信号电缆) 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至少应有两人进行,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固定电缆的卡子松动或损坏时,应及时处理或更换。2电缆的定期检查与试验(1) 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每周由专责电工检查一次悬挂情况,并进行外部检查。(2) 每月检查一次移动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3) 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4) 每一矿井的井下供电专职人员(电气309、管理小组) 应与生产单位的维护人员一起,对正常生产采区的电缆的负荷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新采区投产时,应跟班进行全面的负荷测定,以保证电缆的可靠性。以上各项试验和检查应形成制度,并对每次试验和检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试验和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电缆,应及时更换和处理。最后,井下敷设的铠装电缆,应定期在它的铠装上涂漆防腐。其周期:井筒内的电缆一般以2 3 年为宜;主要运输大巷的电缆为2 年;主要采区巷道敷设的电缆,最多不能超过2 年。在巷道整修,粉刷和冲洗时,一定要将电缆线路从电缆钩上落下,并平整地放在底板一角,用专用木槽或铁槽保护,以防电缆损坏。巷道整修完后,应由专人及时将电缆悬挂复位。根据煤矿安310、全规程的规定,各矿机电部门必须建立电缆管理组,负责对全矿低压橡套电缆(4m m2 以上)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发放、领取、修补和试验,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对运行中的电缆,各使用单位也应指定专人负责。为防止井下电缆丢失、损坏和任意割断等现象的发生,对低压橡套电缆应实行领取、回收制度。因生产上需要,用电负荷增加或因生产地区衔接而需要增加电缆时,必须做出设计,经用电管理部门审批后才能从专管小组处领取电缆。因电缆在运行中损坏而需要更换电缆时,可重新领取电缆,但事后必须分析、查明原因并找出责任者。无故损坏者,应按制度赔偿。在生产单位所在地区结束生产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将电缆随同设备一起回收升井,如数交还专管311、小组,并由专管小组验收。如发现电缆严重损坏。无故丢失或无故割断,必须追查原因,找出责任者,按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理。为保证安全,每一条电缆入井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填写入井证。没有入井证的电缆,一律禁止入井使用。对井下电缆,除要进行预防性试验检查制度外,还应执行挂牌制度,以便识别和管理。挂牌的地点有:下井电缆进入井筒转角的部位;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进线和出线;主要运输大巷中电缆的分支处;井下机电硐室的高压电缆进线与出线。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的型号、规格;电缆的长度、用途及维护人。最后,矿井的各个生产单位都必须有自己的供电系统图和设备、电缆的图牌板。图和板都应标明各条电缆的现状,并应根据生产情况的变动,随变随换,做到反映真实、准确。矿井电气试验管理规定1阀型避雷器应按下表定期作试验并符合标准要求。(1) 绝缘电阻测定周期: 新装和解体大修; 变电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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