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个人中心
添加客服WX
客服
添加客服WX
添加客服WX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升级会员
升级会员
返回顶部
电力勘察设计企业施工监理管理制度汇编(13页)
电力勘察设计企业施工监理管理制度汇编(13页).doc
下载文档 下载文档
管理制度
上传人:正*** 编号:839199 2023-12-14 188页 1.04MB
1、电力勘察设计企业施工监理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1 承包单位质量体系审查与监督制度(Q/23-2063.01-XX)12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Q/23-2063.02-XX)33 单位工程开工管理制度(Q/23-2063.03-XX)64 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及监督制度(Q/23-2063.04-XX)85 主要及特殊工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编审及监督制度(Q/23-2063.05-XX)126 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Q/23-2063.06-XX)167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Q/23-20632、.07-XX)198 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管理制度(Q/23-2063.08-XX)229 施工图纸会审管理制度(Q/23-2063.09-XX)2710 原材料、半成品、加工件技术检验制度(Q/23-2063.10-XX)30 11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Q/23-2063.11-XX) 3412 检测设备、测量仪器监督管理制度(Q/23-2063.12-XX)3913 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Q/23-2063.13-XX)4314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Q/23-2063.14-XX) 4515 质量问题事故处理管理制度(Q/23-2063.15-XX) 49 16 工程质量分析例会制度(Q/3、23-2063.16-XX)5317 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Q/23-2063.17-XX) 5518 设备开箱检验及缺陷处理制度(Q/23-2063.18-XX)5719 设备调试监理制度(Q/23-2063.19-XX)6220 机组试运行监理制度(Q/23-2063.20-XX)7221 施工旁站监理方案编制规定(Q/23-2063.21-XX)7622 不符合项目处理制度(Q/23-2063.22-XX)8823 工程峻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制度(Q/23-2063.23-XX)9224 工程保修期监理制度(Q/23-2063.24-XX)9625 施工进度计划编审与检查监督制度(Q/23-4、2063.25-XX)9826 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制度(Q/23-2063.26-XX)10127 工程款拨付及工程结算审查监理监理制度(Q/23-2063.27-XX)10828 现场经济签证及费用管理制度(Q/23-2063.28-XX)11229 计划与统计监理制度(Q/23-2063.29-XX)11730 施工索赔监理制度(Q/23-2063.30-XX)11931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Q/23-2063.31-XX) 12232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Q/23-2063.32-XX)13633 信息及现代化管理监理制度(Q/23-2063.33-XX)14034 工程组织协调监理制度(Q/5、23-2063.34-XX)14235 监理站文档资料管理制度(Q/23-2063.35-XX)14536项目监理站管理考核及奖罚规定(Q/23-2063.36-XX)15337项目监理站工作计划及工作/工程总结制度(Q/23-2063.37-XX)15938 监理日记与日志制度(Q/23-2063.38-XX)16639监理规划编审制度(Q/23-2063.39-XX)16840 监理实施细则编审、交底和管理制度(Q/23-2063.40-XX)17441 项目监理站工作例会制度(Q/23-2063.41-XX)181承包单位管理体系审查与监督制度 Q/23-2063.01-XX1 目的和适6、用范围1.1 目的: 为了核查承包商是否具备满足合同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督促承包商建立、完善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并监督其有效运行,规范项目监理站对承包商管理体系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监理站对承包商管理体系的审核和对承包商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检查;其他类型工程参照执行。2 编制依据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2 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2.3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2.4 GB/T1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2.5 承包单位建立的管理手册;2.6 院质量7、环境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2.7监理合同、施工合同。3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3.1 工作内容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监理机构对承包商管理体系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承包商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实现项目法人的工程建设质量环境和安全目标。3.2 工作程序工程施工合同开始履行及履行期间,对承包商管理体系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3.2.1 工程开工前,要求各承包商必须针对本工程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体系,呈报监理机构审查批准。3.2.2项目监理站总监理师或总监代表依据承包商的申报材料及有关规范、标准,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是满足施工合同要求; (2)资8、源配备情况是否满足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展的需要; (3)管理手册及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齐全,对本工程是否具有针对行;(4)特殊工种人员资质、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要求。3.2.3 审查完成后,签署审查意见,报送项目法人审批并通知承包商。4 过程控制及方法4.1主体工程开工前应进行一次检查,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施工高峰和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应追加一次检查并实施整改;4.2 审核检查必须按审查计划进行,事前做好审查准备工作;4.3 参与审查的人员应熟悉审查方式、方法;4.4 审查应做到客观、公正;4.5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验证。4.6 妥善保存审查记录。5 记录、表式5.1 9、承包商管理体系审查申报表(工程监理表式A4表);5.2 监理通知(工程监理表式B1表)。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Q/23-2063.02-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了做好工程项目分包单位(含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复审(审查)及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工作,从而保证实现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与工程投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机构对工程各标段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的审查、监督管理。2 编制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7号令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2.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3工程施工合同;2.4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310、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的内容及程序3.1 受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机构负责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1)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等;(2)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3)审查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4)审查分包单位的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书。3.2 资质审查的重点是施工能力与管理水平(组织机构、管理人员与资源配备、管理体系等)是否与其拟承担的工程项目相适应。3.3分包单位在接受资质审查前必须真实填写分包商资质报审表及三个附件(A-27、A-27-1、A27-2、A-27-3),并准备好审查表中所要求的各种原始证件及经营管理手册等资料。3.4现场资审前,11、标段承包商应认真进行自审(初审),签署审查意见后呈报监理单位审查。3.5资质审查时,被审查单位(法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接收监理机构的询问。3.6经资质审查后,监理单位将审查材料及监理审查意见一并上报项目法人审查批准。4 过程控制及方法4.1分包单位在资质审查合格后,凭分包单位及分包任务确认书方可与其标段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4.2资质审查合格的分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分包合同条款,必须保证实现工期和质量目标。4.3资质审查合格的单位应保证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力量与保证技术装备水平,不得削弱或降低。如中途更换行政与技术负责人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调12、换主要技术人员时,应征得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同意。4.4分包单位现场资质应定期检查或复查。合格者可继续承担工程分包任务;不合格者,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暂停施工、限期整改直至建议解除分包合同。4.5标段承包商应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技术与经济承担责任。4.6承包单位不得层层分包工程任务,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分包单位不得越级承包工程,如发现上述情况,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将联合发出通告,令其停工并处以罚款。5 记录、表式5.1 分包单位资质信誉及分包项目报审表(详见“工程监里理表式A-27A-27-13);5.2 附录:分包单位及分包任务确认书。附录: 分包单位及分包项目确认书致 承包13、单位:贵单位推荐的 分包单位,经审查,确认其具备承担(分包) 项目的资格和能力,同意建立分包关系。工程分包后,贵单位仍应承起总承包的全部责任,必须加强对分包方的全面管理,督促分包方切实履行分包合同条款,圆满完成分包任务。现已报经项目法人单位批准,双方可以签定分包合同,准予分包方进入现场施工。工程项目监理站(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单位工程开工管理制度Q/23-2063.03-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做好单位工程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满足开工后连续均衡施工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发挥投资效益,避免开工条件不充分而仓促开工,从而造成不必要的停工、返工14、和经济损失,贻误工期。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1.2.1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中单位工程开工审批的监理活动。其他类型工程参照执行。1.2.2 本制度所称的单位工程,原则上按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2002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DL/T5210.15210.082005)及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T/T5161.15161.172002)规定进行划分和确定。2 编制依据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2 国家与行业关于单位工程开工条件的有关规定;2.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262001)中的有关规定;2.4 工程施工15、合同;2.5 委托监理合同。3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3.1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按有关规定共同确定需办理单位工程开工审批手续的工程项目明细(根据火电工程特点,按国电公司监理表式要求,监理单位审查主要/重要单位工程开工条件)。3.2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开工准备(必备条件工作:(1) 施工图纸必须经过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检,形成“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和“图纸会检纪要”;(2) 施工合同己经签订,施工预算已经审批,资金己落实,己列入年度工程计划;(3)设备、材料己进场,经检验合格,并能保证连续施工要求;(4)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己经审批,并进行了交底;(516、)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含特殊工种)、施工机具,检测仪器能满足施工要求;(6)水、电、气力能供应已落实,道路、通讯畅通,场地平整满足施工要求;(7)施工作业生产线己建成,具备生产能力。3.3具备开工条件的单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A-2表,由负责该单位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3.4经专业监理师检查,具备开工条件,报总监理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监理工程师复核,在征得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后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4 过程控制与方法4.1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出开工申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未经审批擅自开工,一经发现,责令停工,并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17、执行奖惩条例有关规定。4.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单位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进行认真审查;在工程开工后应进行动态检查与监督,并做好记录(如实际开、竣工日期等)。5 记录、表式5.1 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代开工令(详见“工程监理表式”A-2);5.2 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5.3 图纸会检纪要。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及监督制度Q/23-2063.04-XX1 目的和范围1.1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的总体计划部署,是指导施工全过程中个各项施工活动的管理、技术的综合性文件。为了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编审质量,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以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施工和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18、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业(土建、锅炉、汽机、电气、热控、燃料、化学水、焊接与加工配制等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及监督。2 编制依据2.1 火电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原国家电力公2003.01);2.2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原国家电力公司2002.01.21)。2.3 原国家电力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2.4 原电力部颁布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2.5 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主要内容与编制要求(计建设1997352号文);2.6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19、原电力部1980年颁发);2.7 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3 编制原则3.1 对建设工程的特点、性质、工程量、工作量以及施工企业的特点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方针。3.2 符合合同约定的建设期限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要求。3.3 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工,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工程建设施工节奏和谐、合理、均衡、有序的进行。3.4 加强综合平衡,调整好施工密度,努力降低劳动力高峰系数,做到连续均衡施工。3.5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努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机械利用率和机械化施工综合水平,不断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3.6 20、施工现场布置应紧凑合理,方便施工,符合安全、防火、环保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提高场地利用率,减少施工用地。3.7在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提高工厂化施工程度,减少现场作业,压缩现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人数。3.8 加强质量管理,明确质量目标,消除质量通病,保证工程质量。3.9 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实现文明施工。3.10 现场组织机构的设置,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力求精简、高效并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3.11 积极推行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3.12 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务求切合实际。 4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4.1 施工组织总设21、计的编审程序4.1.1 当工程项目无总承包单位,分别由几家承包承担施工任务,受业主委托或监理合同有明确规定时,施工组织总设计由监理单位组织编制,建设单位及主要施工单位参加,形成施工组织总设计送审稿。如实行工程总承包,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并进行内部审查,形成送审稿。(按3.3条程序运行)4.1.2 送审稿先由监理单位审查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监理意见)。4.1.3 由监理单位组织各参编单位进行联合审查,形成报批稿,由建设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下达批复意见后由建设单位正式出版。4.1.4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在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前编制并审核批准完毕。4.2 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审的主要内容(以国家22、计委要求为主,增补原国家电力总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规定的内容)。(1)工程概况; (2)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3)工程施工综合进度; (4)施工总平面布置; (5)施工临时设施及场地; (6)施工力能供应; (7) 主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措施;(8)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9)文明施工;(10)计算机网络管理。4.3 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的编审程序4.3.l 各标段、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由承建单位负责编制,形成送审稿。送审前应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9表)。4.3.2 将报审表(二份)及送审稿(一份)一并交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并主持审查(邀请建设单位参23、加),提出审查修改意见后退还原编制单位修改。4.3.3 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形成报批稿后再送交监理单位复审。4.3.4 监理单位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后由编制单位修改后正式出版(使用标准封面,A1表)。4.3.5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编制并审批完毕。4.4 标段、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内容: (1)施工组织总设计内容结合本标段(专业)的具体分解与细化。(2)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中明确的内容编写; (3)附本标段专业施工进度网络计划;5 过程控制及方法5.l 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施工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其认真贯彻实施。未经原审批单位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凡24、涉及增加临建面积,提高建筑标准,修改总平面及重大施工方案等,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5.2 施工单位各级施工及技术负责人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施工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之一,分级进行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了解并掌握有关内容,能熟练掌握和实施。各标段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原则上单位工程不得开工(特殊情况紧急放行例外)。5.3 各级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经常督促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或反映执行中的问题。主要承建单位应明确一名副总工程师负责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本标段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检查工作。5.4监理单位总监与副总监负责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监督与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监督与检25、查,及时反映和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经口头通知与书面通知仍不改正的单位,监理单位有权下达暂停施工令。6 记录、表式6.l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A-1表)。6.2监理意见(在A-1表中填写或填写B-9表)。6.3监理通知(B-1表)。主要及特殊工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编 审 及 监 督 制 度Q/23-2063.05-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是指导施工活动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对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与投资控制起着十分重要作用,为了对关键工序、特殊工程实施有效控制,保证施工方案编审质量,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特制定本制度。126、.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主要及特殊工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 书)的监督和管理 。 2 编制依据2.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原电力部电建总局1980年颁布)2.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3 设计文件、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设备安装图等。2.4 工程所在地区的调查和勘测资料:如气象、地形、水文、地质和地区条件等。2.5 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程、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规程。2.6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2.7 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3 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3.l 需要报批的方案3.1.1 工程开工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明确需报审的主要及特殊施工方案(27、作业指导书)明细,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下发至承包商。3.1.2 主要和特殊工程施工方案包括:.1 建筑工程主要施工方案的一般范围: (1)平面、高程控制网; (2)主厂房地槽开挖及基础施工; (3)汽机基础施工;(4)主厂房结构施工;(5)烟囱、冷却塔施工;(6)深基础施工;(7)循环水泵房沉井施工;(8)循环水取水头部及出水管沟施工;(9)大跨度干煤棚施工;(10)翻车机室及卸煤沟施工; (11)其他(技术复杂,质量要求高)。.2安装工程主要施工方案的一般范围:(1)锅炉钢架吊装(包括大板梁); (2)锅炉受热面安装(包括汽包); (3)锅炉水压试验; (4)焊接与检验:(5)保温、油漆施工28、;(6)汽机本体安装;(7)汽机油系统冲洗;(8)凝汽器安装;(9)除氧器及加热器安装;(10)发电机定子卸车(船)、拖运、吊装、穿转子;(11)循环水管及四大管道安装;(12)电缆施工。(13)主要辅机及主要附属设备安装;(14)大型变压器运输、就位、内部检查;(15)大型电气设备干燥、新型母线施工、新型电缆头制作、新型电气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及新型自动化装置安装调试等; (16) 特殊材料或部件加工制作工艺; (17) 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等; (18) 进口设备安装; (19) 主汽再热系统冲洗(吹扫)、机组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相关的主要调试方案等。3.1.2.3主要方案内容一般包括:29、(1) 工程概况及特点: 1)本施工项目设计特点; 2)本工程项目规模、工程量、主要材料量; 3)本工程主要施工工艺说明。4)工程特点(现场情况);(2)主要工程量;(3)施工机械的选用及场地布置;(4)主要施工方法及工艺流程;(5)施工控制进度;(6)重要设备吊装的力学计算;(7)主要质量标准、工艺要求、安全措施。3.3 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3.3.1 承包商按监理单位下发的需报审的主要及特殊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明细,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按正常程序编制、审核(内部审查完毕)后将方案送审稿一份送监理单位,送审前应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A-1表)。3.3.2 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审查(必要时邀请建设单30、位参加),采取会议方式或个人审查方式提出书面审查修改意见,施工技术难度一般的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重要及特殊施工方案需经总监理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监)审查签字后退还原编制单位修改。3.3.3 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补充修改后形成报批稿,交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出版。文字部分必须使用A4 纸,图纸部分必须采用标准图幅并经有关人员会签,采用标准封面(A1表)。3.3.4 主要及特殊工程施工方案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审批完毕。3.3.5 正式出版的施工方案交监理单位二份,同时报项目法人一份。4 过程控制及方法4.1 主要及特殊工程施工方案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一般工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不必申请监理工程师(31、认为需要报批的除外)审批,由承包商内部组织编审和出版,但应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各一份备案。4.2 承包商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前应认真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后,交底人及被交底人对方案的实施负有相应的责任,应自觉主动地检查、监督方案的实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施工方案执行情况检查监督,对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经口头通知与书面通知仍不纠正的单位可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4.3 经过审批的主要和特殊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需要修改时,必须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对擅自修改施工方案,造成的严重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5 记录、表式5.1 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A-1表)。5.2 32、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技术方案封面格式(A1表)。5.3 监理意见(B9表)。5.4 监理通知(B1表)。5.5 需要报审的重要及特殊工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明细表。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Q/23-2063.06-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进行生产、生活临建、仓库和设备保管场地、材料堆放场地、设备组合场地、交通道路、力能管线及给排水系统的布置,在现场施工中建立并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与秩序,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施工区域总平面及交通运输的管理。2 编制依据2.1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33、2002版);2.2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与施工组织总设计;2.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262001)。2.4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公司2002年发布)2.5 国家、行业关于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3 工作内容与工作(运行)程序3.l 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区域的划分,并监督协调其实施。3.2监理单位负责审查各标段施工区域内的平面布置方案,并负责总平面的日常管理。3.3各施工单位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区域范围内的施工平面管理工作。3.4各施工单位在进入现场后,应根据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单位划定的施工区域及共同商定的总平面布置图,绘制分管34、范围内的施工平面图,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3.5力能供应(水、电、汽)由建设单位提供,力能管线布置要科学合理,避开道路与地下沟管线。施工单位负责各自施工区域内的维护与管理;3.6现场主要施工道路应是砼路面或泥结石路面;路面应平坦、宽畅,弯道回转半径应符合规定,形成环形网络,各施工区域互相贯通,并满足施工运输、安全消防和防洪排涝的要求。大型设备场内拖运及可能对路面造成破坏的大型施工机械(如履带吊等)在路面上行走前必须采取可靠措施(措施必须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审批),以免对砼路面及地下沟管线造成破坏;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时必须保证主要施工道路的畅通,不许大型机械占道作业,堵塞交通;3.7现场必须保35、持整洁,物料码放整齐,临时搭建的工棚、施工办公等临时建筑布置应统一、整齐、规范;3.8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垃圾及多余土方应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指定的地点堆弃;3.9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沟渠系统,场地不积水,不积泥浆,保持道路干燥、坚实。各施工单位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排水沟渠的疏通与维护;3.10 厂区道路与地下沟管线必须分区域有计划的组织施工,土方随挖随运,地下沟管线形成后应及时回填,以保证施工环境文明整洁及道路的畅通;3.11 未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同意,各施工单位不得在批准的施工区域范围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和任意堆放材料设备,确有必要时应事先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经批36、准后方可实施;3.12 现场内的测量网点、标桩应设明显标志与牢固的护栏,各单位都有责任进行保护,不得任意损害。对造成标桩失准甚至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经济处罚。4 过程控制与方法4.1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施工单位的实际需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区域的划分及场地的布置作适当的调整与调配。4.2所承包工程已竣工的施工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撤离原施工场地,并将所有临时设施、设备材料拆除或清理干净。4.3施工单位在必须开挖己有道路或占道施工将中断交通时,必须事先请示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或撤离,以保证交通的尽快恢复,否则将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处罚。5 记录、37、表式5.1 施工单位申报表(A-9);5.2 联合通知(B-8);5.3 监理通知(B-1);5.4 工程暂停指令(B-2)。施工测量管理制度Q/23-2063.07-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了加强对工程的测量管理,明确测量管理程序及有关各方职责,使工程测量质量满足现行的国家与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测量管理。2 编制依据2.1 原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SDJ69-87)(建筑工程篇)。2.2 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2.3 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5001-2004)3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3.1 厂38、区控制网及外围工程控制网布设 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布置控制网桩(导线桩),由设计院提供测量技术报告书及控制点成果表,交建设单位签证验收。3.1.2 控制网桩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主要施工单位联合复查,三方共同签证后正式交付使用。3.1.3 外围工程控制网点(补给水工程、灰场、运煤道路工程等)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进行勘察设计与布设,采取相同方法进行复查与验收。3.2 建筑方格网的设计与布设 建筑方格网依据厂区控制网及经批准的厂区建筑方格网及主厂房控制桩布设和施测方案进行布设。 建筑方格网应以主厂房轴线为主进行布设,布设的数量依据原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5001-2004)要求及具体39、情况确定。 建筑方格网布设应兼顾输煤系统、烟囱、水塔及厂前区建(构)筑物的需要。 建筑方格网由主体施工单位布设。 建筑方格网布设完毕后,由布设单位提出测量报告表(包括施测图及平差计算)及测量成果,然后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施工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复查、验收,经有关方代表在测量成果报告表上签认后正式启用。4 过程控制及方法4.1 工作职责: 主体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测量工程师,其它施工单位应配备专(兼)职测量人员,严格进行三级检查验收。 施工单位在施测前应认真审核图纸,编制施测方案(施测任务书),绘制施测图,施工中应有完整的施测记录及计算书,作为工程验收的资料。重要工程项目的施测方案应上报监理公司审批。40、 施测的技术要求、仪器精度、误差精度按国家与行业规范执行。 监理单位负责进行第四级检查验收,负责主体工程及单位工程(含重要设备基础)定位及高程控制的复测与验收。需要进行第四级检查验收的项目,依据有关验评标准,在工程开工前由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确定。4.2 工作流程:4.2.1 工程项目建筑方格网4.2.1.1 由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测量专职工程师或技术人员作出施测方案,测量人员布设控制桩并作出定位报告书,交本单位工程技术或质量管理部门复查。4.2.1.2 本单位复查后,将施工测量报验单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第四级复查(测),复查合格后签字验收。4.2.2 单位工程(含重要设备基础)定位和高41、程控制。4.2.2.1 由施工单位测量人员根据图纸要求,依据控制桩坐标和高程放出建(构)筑物定位轴线,报施工单位质检部门检查验收后,报监理单位。4.2.2.2单位工程定位放线,一般地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查;重要项目的定位放线,总监理师或分管副总监理师应参加复查。4.2.3 建(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基础的沉降观测: 建(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基础的沉降观测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SDJ6987第九章第四节及设计要求执行。4.3 验收标准4.3.1 除应满足编制依据所列现行的国家与行业规范规定的要求外,尚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4.4 测量控制网、桩的维护4.4.l 测量控制网42、桩是建筑及安装工程进行平面控制与高程控制的基准,必须加强维护与管理。4.4.2 整个厂区控制网桩由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单位工程控制桩由各施工单位负责保护。4.4.3 为了有效的保护好控制桩,所有控制桩必须采取维护设施,加设维护栏杆,设立明显标志。4.4.4 所有施工单位都有维护(保护)控制桩的责任。当施工地下(或地上)工程,某些控制桩可能被破坏时,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进行处理,应提前通知监理公司有关人员,会同施工单位总交及测量人员共同商定补救措施。4.4.5对因野蛮施工造成控制桩损坏(包括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行政与经济处罚。4.5 对于测量控制网点与建筑方格网点应定43、期进行复测。4.6 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所有测量记录的填写、整理与保管工作。工程竣工时,建(构)筑物或大型设备主要轴线定位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变形、高程控制记录及水准点一览表等,需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移交建设单位。5 记录、表式5.1 工程控制网(建筑方格网)测量报验单(A-26表)。5.2经监理单位签认的所有测量检验记录(采用原电力部印制的统一表式)。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管理制度Q/23-2063.08-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 为了使建设、监理、施工承包单位充分了解工程的设计特点、熟悉设计内容、领会设计意图、全面掌握、深入了解各专业、各系统的设计情况,熟知工程各关键44、部分的质量要求、正确地按图施工,将设计差错及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保证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浪费,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全过程监理的项目,对只进行施工监理的项目参照执行。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工程尚未开工之前行。1.3 施工图设计交底分类:(1)主体工程开工前进行的设计总交底(设计总交底及专业交底);(2)主体工程开工后,重要及特殊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的专业设计交底。2 编制依据2.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2.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2.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45、00);2.4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电火1999688号);2.5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电火2002896号);2.6 现行的国家、行业设计技术管理的有关规程、规范、规定。2.7 电力勘测设计技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8 工程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2.9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3 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3.1 运行程序3.1.l 设计单位基本上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并将设计文件交付给建设单位,即具备了设计技术交底的前提条件。3.1.2 设计单位应在完成施工图设计14天之内,由工程设计总工程师以书面形式,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设计总交底大纲及46、各专业技术交底摘要。3.1.3建设和监理单位应将建设、监理、施工各单位对总交底大纲、交底摘要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在设计总交底前7天将意见交主要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按意见补充完善交底内容。3.1.4设计技术总交底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前20天(或重要特殊工程项目开工前15天)进行。3.1.5设计技术总交底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交底时间由建设单位决定,提前7天通知有关单位。3.l.6 参加单位与人员:3.1.6.l 主体工程开工前的设计总交底:(1)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设总),各专业主要设计负责人、工地设计代表及组长。 (2)建设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副总工)、各专业工程师及有47、关技术人员。 (3)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 (4)施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副总工),各工地专业工程师,技术管理科室专业工程师,主要专业班组技术员。3.l.6.2 主体工程开工后,重要及特殊工程项目开工前的专业设计交底: (1)设计单位:专业设计负责人、工地设计代表; (2)建设单位:专业副总、专业工程师; (3)监理单位:分管副总监、专业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 (4)施工单位:专业副总、科室专业工程师、工地专业工程师、专业班组技术员。3.2 工作内容3.2.1 设计总交底3.2.1.1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设计单位项目设计总工程师按交底大纲进行交底,48、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3.2.1.2 设计总工程师交底后,按专业分组进行专业设计技术交底。由设计单位各专业主要设计人或了解设计情况的工地代表按交底摘要进行交底,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3.2.1.3 设计单位项目设计总工程师设计交底重点内容见附录1。3.2.1.4 专业设计技术交底主要内容见附录2。3.2.2 重要及特殊工程施工前专业设计交底。3.2.2.l 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各有关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该专业工程项目设计人或设计代表进行交底。3.2.2.2 监理、建设、施工单位专业工程师在交底前应认真审图,了解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对有疑义、不理解、不清楚的问题及意49、见做好记录,并在交底会上提出,由交底人进行解释、答疑或对设计作必要的修改。3.2.2.3 专业设计交底的内容可参照设计总交底时的专业交底内容(见附录2),结合该专业设计作详细的交底。3.2.3 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由监理单位形成会议纪要(被交底方协助形成),作为对设计说明的补充内容。3.2.4 监理单位对设计总交底的内容、深度应提出监理意见,并应报送建设单位,抄送设计与施工单位。3.3 设计技术交底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支持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执笔形成初稿、与会单位审签后正式出版,分发与会单位。3.4 督促设计单位完成设计技术交底遗留问题。4 记录、表式4.l 会议纪要(C-2表)。450、.2 监理意见(B9表)。4.3 附录1:设计总工程师设计交底重点内容。4.4 附录2:专业设计技术交底主要内容。附录1: 设计总工程师设计交底重点内容1 项目的设计概况,自然条件;2 项目的外部条件,与外部协作条件、关系;3 主要生产工艺系统的布置及流程;4 各主要专业的设计范围、分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5 项目实施中需解决的技术问题;6 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初步设计提出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比较。7 项目中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情况及技术经济指标。8 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附录2: 专业设计技术交底主要内容1 专业设计的依据,主要工艺系统及主要设计方案的选定原则,专业的设计51、范围。2 专业设计各工艺系统的布置方案,主要设备选定原则、工艺要求,设计特点,施工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并说明相应各主要卷册施工图与其关系。3 各专业设计中主要的计算原则、手段、计算简图、方法的确定。并重点介绍设计中的关键点,关键部位,提请有关方面引起充分重视。4 设计单位在专业技术交底中,应结合主要施工单位的实际技术水平及施工能力,介绍本工程与以往施工工程的区别、施工的要求及施工注意事宜等。5 介绍施工图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审定的初步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差异,并说明限额设计的执行情况。各工艺系统布置选定、设备选型,结构方案等与初步设计有何变动及变动的理由。6 审定的初步设计中专题52、报告提出的主要技术问题在施工图设计中实施情况。7 设计中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结构、新材料,应介绍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加工、安装、制造中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顺序及生产运行中的注意事项。8 介绍本专业在施工中需要与其它专业或生产厂商配合接事宜。施工图纸会检(会审)管理制度Q/23-2063.09-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l.1 目的:施工图纸是工程项目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必须通过会检才能进行施工。图纸会检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图纸设计意图、了解图纸内容、明确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正确地按图施工,并将设计差错和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确保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浪费。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53、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参建的各单位(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均应参加设计图纸会检,同时解决设计接口和交叉施工的问题。图纸会检应在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审、由委托的审查机构进行了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并签发设计审查批准书后进行。注: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规定,将“图纸会审”改为“图纸会检”,以区别于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工作,其含义与内容不变。2 编制依据2.1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原电力部1980年颁布)2.2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2.3 工程项目监理合同。2.4 经批准签证的设计文件。3 工作54、内容和运行程序3.1 程序:3.l.l 监理单位组织并主持工程的综合会检,施工单位组织并主持专业会检和系统会检。3.1.2 专业会检由单位工程负责技术员或班(组)技术员主持,班(组)人员参加,对单位工程或本班(组)施工项目的图纸进行会检。监理工程师应对专业会检进行监控,必要时应参加重要项目的专业会检。3.1.3 系统会检由工地专责工程师负责主持,各有关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参加,对本工地各主要系统施工图纸进行会检。监理工程师应对系统会检进行监控,并亲自参与会检。3.1.4 综合会检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各专业工程师、工地主任工程师、工地施工技术人员、工地设计55、代表、建设单位有关专业工程师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3.2 图纸会检的主要内容: (1)图纸表达的深度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2)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是否有矛盾; (3)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是否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 (4)施工图之间和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5)设计不尽合理,需要提出的改进意见; (6)设计要求,施工难以做到的问题; (7)设计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需要进行修改的问题; (8)设计与现行规范要求不一致的问题; (9)其他设计上的差错或问题。 (10)设计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安全、56、卫生等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是否损害公众利益。4 过程控制与方法4.1施工图纸会检应在工程开工前进行,是审批单位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不经图纸会检(必须有会检记录或会检纪要),监理单位不批准开工。4.2 综合会检有关要求: (1) 监理单位在主持综合会检前,由分管副总监质量控制负责人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内部审阅; (2) 在综合会检前3天,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专业会检与系统会检的记录或纪要,以便监理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查、核算与核对,保证综合会检的质量。 (3) 综合会检应认真做好记录,会后由监理单位编制会议纪要,有关单位技术负责人会签后,由监理单位分发给有关各方。(4)会审记录或纪要中57、确认要进行设计变更的,必须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由设计单位另外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即会检记录或纪要不能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5 记录、表式5.1 施工图会检记录(C-1表);5.2 会议纪要(C-2表)。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技术检验制度Q/23-2063.10-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l 目的:为加强对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技术检验的监督管理,确保加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技术检验工作的监督与管理。2 编制依据2.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部2000年颁发)。2.2电力建设土建58、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原电力部1995年颁发)。2.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4 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有关材料(产品)标准。对进口材料应依据相应的国外技术标准或合同技术条件。2.5 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有关检验、试验标准;试验仪器、试验设备的技术说明和操作规程。2.6施工图纸、技术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及制造厂的产品技术条件等有效设计文件。2.7 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2.8 监理合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及材料、设备供应合同。3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3.l 选择、确定检验和试验单位3.1.l 根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和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59、制件的具体情况,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主要承包商共同确认检验和试验单位。同时应得到行业与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认可。3.1.2 检验和试验单位的资质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对承包单位现场试验室,监理单位将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5要求进行考核。3.2 确定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质量标准: 根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施工图纸、技术说明、设计变更通知及制造厂的产品技术条件等有效设计文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共同确定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采用的质量标准。3.3确定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程度。3.3.1 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60、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共同确定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程度。3.3.2 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材料检验按电力建设土建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执行,其他项目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技术检验的规定执行。3.3.3安装工程在未下发电力建设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检验若干规定前,仍按国家标准、电力施工验收规范及验标、设计图纸文件、火电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3.4 依据工程建设合同,对提供关键部位的重要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生产厂家进行考察和产品验收。3.5 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报验3.5.l 对不需要进行现场复验,仅需进行书面检61、验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先由承包单位内部对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出厂质量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向监理单位提交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报验单(附出厂质量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3.5.2 对需要进行外观检验、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即需要进行现场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承包商内部对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出厂质量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并进行外观自检和审查,自检合格,通知监理单位到现场进行外观检验、见证取样、送样复验;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交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报验单(附监理单位现场取样见证单、出厂质量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复验报告等)。3.5.3 62、对国外进口的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除应符合合同规定的有关国家的技术标准以及生产厂家的材质证件外,还必须有我国有关商检部门的技术检验合格证件。3.5.4 受监控的金属材料、备品、备件,必须对合格证件和质量保证书进行审查。合格证件或质量保证书应标明钢号、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必要的金相检验结果和热处理工艺,数据不全应补检,检验方法、范围、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6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报验单(附监理单位现场取样见证单、出厂质量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复验报告等),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监理意见(同意不同意使用)。3.7 建设单位提供的三大主材及其它物资材料,由各使63、用单位(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履行复检与报验手续。3.8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现场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3.9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技术检验情况(可在监理月报中反映)。3.10 建立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技术检验档案。4 过程控制及方法4.1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材质审查和质量跟踪监督。4.2 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质量监督4.2.l 进厂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未经监理单位检验,己过质量保证期的材料、质量可靠性有怀疑的和复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放、加工、使用;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承包商更换、拆64、除或重新采购。4.2.2 当某些检验项目或特殊检验项目承包单位(现场)试验室无资格与能力进行检验时,应上报监理单位,委托由监理单位认可的试验室进行检验,否则,检测结果监理单位将不予认可。4.2.3 监理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按一定比例进行平行检验;对于工程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规格、型号、性能、质量等发生疑问时,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取样送指定的检测单位进行复试。若复试合格,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否则,由承包商负责。这种复试进行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4.2.4 经检验或试验某一项指标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时,应将该产品做上标识并隔离堆放,根据有关技术检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处理65、。5 记录、表式5.1 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的出厂证件、复验报告(复验报告采用电力行业规定的统一表式)。5.2 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报验单(A-3-1表)。5.3 监理单位现场取样见证单(A-3-2表)。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Q/23-2063.11-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如发现设计问题,或由其他原因要求变更设计时,应遵照规定办理。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各单位(建设、监理、设计、施66、工、设备供应、材料供应)均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的管理。2 编制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2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3电力工程限额设计管理办法(电建1996444)2.4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中的有关内容。2.5现行的国家、行业设计技术管理方面的有关规范、规定等。2.6工程的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3 工作内容及程序3.1 设计变更的提出 设计变更由以下单位提出: (1)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设计修改或补充。 (2)建设单位:对设计有疑义或发现问题,提出变更、修改意见。 (3)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对设计文67、件提出修改意见;施工图会检纪要中确定的需要进行设计修改的项目。 (4)设备制造厂家:由于设备或设备制造厂家的原因提出变更。 (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提出变更设计申请。3.2 设计变更的分类 设计变更分五大类:(1)小型设计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的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处理等。变更不引起费用支出或费用支出甚低;(2)一般设计变更: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少量变化,但不涉及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原则,或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工程总进度。68、变更引起的费用支出不超过5万元或控制在某限额以内; (3) 较大设计变更:施工图的设计范围、工艺流程、设备布置有一定变化,但未违反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建设总工期,或者变更费用支出仍在某限额以内(5 10万元)的单项工程;(4)重大设计变更:虽未涉及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设备选型,但引起工艺系统与主要结构布置的修改,变更引起的费用支出较大(例如1050万元)。(5)专项设计变更:涉及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方案或规模、主要设备换型,变更费用超限(例如超过50万元)的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费用将导至原审定的概算调整。专项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列专案处理。3.3 设69、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1)设计变更无论其性质与大小均应先办理审批手续之后方可施工,严禁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而后补办审批手续。 (2)设计单位内部进行设计变更的院内各级人员的职责、权限按电力勘测设计驻工地代表制度(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发布)以及部分条文修改“通知”(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1996.04.26)的规定执行。 (3)凡属小型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由驻工地设计代表事先与提出单位洽商,沟通意见后提出设计修改通知单,经设计监理进行质量、费用和工期评估,最后提交项目法人批准生效。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费用和工期评估时应遵循如下程序:1)确定变更后的工程与原工程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以及对原方案的影响程度,70、对变更的可行性进行评估;2)确定变更后的工程量,对工期的影响;3)确定变更后的工程单价和总价;4)就费用和工期的评估意见分别与承建商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4)凡属较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文件,经设计总工程师审核,提交设计监理站复审同意,交施工监理站进行工期和费用评估后,建设单位主管审查批准下达执行;(5)凡重大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单包括变更依据、方案论证、施工图纸、设备材料清单、变更概(预)算等,经设计单位主管院长或总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主管会同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进行会审,会审同意后下达执行;(6)专项设计变更:专项设计变更费用在限额以上的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单位71、写出书面要求,按本款第(5)条规定程序,通过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审批后由设计单位进行修改设计。3.4 审查内容3.4.l 设计变更审查的原则 审查设计变更须掌握以下原则: (1)设计变更不得降低使用标准。 (2)设计变更技术上必须可行、可靠。 (3)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必须合理。 (4)设计变更引起的工艺变更不能太繁琐,生产运行必须安全、可靠。3.4.2设计变更审查的内容按照审查原则应对设计变更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1)设计变更通知单中,变更原因应具体明确,不得含糊其词,变更内容应表述清楚,必要时应附图。 (2)设计变更应有相应级别的技术、经济负责人签字,不得出现超72、越职权范围的现象。 (3)设计变更的有关附件,包括合同与变更有关的信函、协议书等必须齐全。 (4)核算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投资的变化。3.4.3 设计变更审查中应注意的问题3.4.3.1 一般的设计变更应由设计院派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处理。3.4.3.2 下列情况下,应由设计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签字,工地设计代表无权单独处理: (1)增加投资超过规定金额的设计变更。 (2)主要材料或大量的材料代用。 (3)其它较大的设备变更。4 过程控制和方法4.1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是设计图纸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变更施工;4.2施工单位无权擅自修改设计。如需修改设计,应73、提出申请,办理批准签证手续后方可更改。如发现擅自修改设计,监理有权暂停施工,并给予经济处罚;4.3为减少损失;施工单位在接到有关设计变更的工程联系单或通知单后,应立即停止原按设计施工,然后按变更单进行施工;4.4施工单位不按变更施工,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与工期延误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4.5设计变更文件的管理及归档 (1)小型设计变更审批表、普通设计变更申请单一式4份,审批后提出单位自存1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与设计院各l份。 (2)正式设计变更通知文件份数应不少于6份,提交建设单位2份、监理单位1份,施工单位2份,设计单位自存1份。(多家施工单位执行同一设计变更时应增加份数,每多一个施工单位即需74、增加2份) (3)各单位应加强对设计变更文件的管理,不得丢失或损坏,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归档。 (4)当工程临时发生分包时,应由原承包单位负责将设计变更文件随同设计图纸一起提供给分包单位。 (5)编制竣工图时必须附设计变更文件(原件)。5 记录、表式5.l 小型设计变更审批单(A-17表)。5.2 普通设计变更申请单(C-4表)。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制度Q/23-2063.12-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检验数据的真实可靠、量值准确并符合国家计量标准要求,应对工程施工、检验和试验所用的各种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75、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监理站对承包商所使用的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的监督与管理。2 编制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2.3工程测量规范(BG50026-93);2.4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5001-2004);2.5电力测量设备保养技术规程(DLGJ127-962.6 工程建设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3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3.l 工作内容3.1.1 计量监督的岗位职责3.1.1.1 项目监理站分管副总监质量控制负责人主管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监督工作;组织传达贯彻国家计量法规;布置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承包商的计76、量监督管理工作情况。3.1.1.2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范围使用的计量器具及仪表的监督管理工作。3.1.2 计量监督的工作内容3.1.2.l 监督并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核查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档案。3.1.2.2 根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核查承包商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配备是否满足工程施工、检测、调试的需要。3.1.2.3核查重要、特殊、关键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操作人员的资质。3.1.2.4 对承包商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检定、使用、维护进行监督。3.1.2.5 应监督检查的主要计量器具见表A143.2 工作程序3.2.1 分管副总监质量控制负责77、人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审查承包商的计量管理体系、人员配备、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配备是否满足所承建工程的需要。主体承包商是否已设立专职管理机构和人员。3.2.2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时,应审查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使用的计量器具、仪表等是否满足验评标准规定的要求,工作环境、操作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3.2.3 工程项目开工前,分管副总监质量控制负责人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商计量管理机构和计量人员的配备,计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和计量管理情况,抽查重要、关键的计量器具及仪表的贮存、维护、标识,检定校准状态。3.2.4 施工过程中,分管副总监质量控制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监78、理工程师按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承包商计量器具的贮存、维护、标识,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检查计量器具台帐。3.2.5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测定工程项目的各种尺寸和有关数据时,首先应验证所使用的计量器具、仪表是否经计量部门鉴定合格,是否在检定周期内,否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4 过程控制及方法4.1 过程控制(1)对承包商使用未经鉴定的计量器具及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所测得的数据,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商重新测量、检测;(2)对承包商违反有关规定,监理工程师可采取下列手段:1)对承包商发出监理通知,限期整改。2)下达暂停施工指令;3)责令返工。4.2 控制方法:监理工程师可采用下79、列方法对承包商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1)审查文件;(2)现场抽查;(3)旁站。5 记录、表式5.1监理通知(B-1表)。5.2暂停施工令(B-2表)。5.3主要施工(调试)计量器具、检测仪表检验统计表(A-14表)5.4应监督检查的主要计量器具及仪表 应监督检查的主要计量器具及仪表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序号计量器具名称序号计量器具名称1标准钢卷尺(3-10M)15流量计29压力机43X光机2钢卷尺(20M以上)16量筒、量杯30冲击机44超声波检测仪3皮卷尺(20M以上)17滴定管31塞尺45水平尺4台秤和磅秤18电度表32精密天平46烘箱5电子秤19电压表33光电比色计47温度控80、制仪6千分卡尺20电流表34硬度计48标准养护室7千分表21大气压力表35应力应变仪49检测尺8角规22转速表36电测仪表9温度表23振动表37热工计量仪表10导电计温度表24万能表38光学高温计11压力表25精密水平39砼及砖回弹仪12导电计压力表26电桥40其它试验检测设备13真空表27力矩扳手41经纬仪14热电偶28万能材料试验机42水准仪工作联系单管理制度Q/23-2063.13-XX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便于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与各单位的联系,理顺工作关系,及时快捷地解决工程中的各种问题,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中各参建单位之间工作联系,及81、时协商、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工程各项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作。工程(作)联系单应作为有关各方面联系工作的书面依据,回复意见应作为回复单位正式答复或确认的有效凭证。2 编制依据2.l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3 工作内容及工作(运行)程序3.1 工作内容3.1.1 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需要进行工作联系,需要及时给予回复的问题都可以使用工程(作)联系单。 承包单位需要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报审、报验、报批等事宜应采用专用表式(A-9表)报送,不采82、用工作联系单。3.2 工作(运行)程序3.2.1 提出工作联系的单位采用本制度附表统一格式填报。为避免管理混乱,原则上工作联系单只主送一家,主送单位应是该工作(问题)的主管单位(责任单位)或主要协作单位。本联系单一式两份:自存一份、主送一份。3.2.2 由主送单位主管部门或责任人及时提出回复意见,及时送回提出单位。3.3如该工作与其他单位有关,在本联系单签认手续完毕后,由提出单位复印若干份送交有关单位。4 过程控制及方法4.l 工程联系单编码执行以下统一规定:* * 字 * * * * 年 * * 号 发出单位 类别 由各单位编号公元年号建(建设) 进(进度)监(监理) 质(质量)设(设计院)83、 价(投资、造价)施(施工单位) 安(安全、文明施工)调(调试单位) 合(合同)供(设备厂家) 信(信息管理) 组(施工组织协调) 综(综合管理)当有多家施工单位时,为区别不同施工单位,在“施”后面加施工单位简称,如:施(火电一)质字XX。4.2工作联系单(含回复意见)涉及到设计变更内容时,可作为设计变更的确认文件,但不能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4.3 工程联系单的接收(受理)单位一般应在三天内给提出明确答复;如三天内不给予回复,则视为认可或同意提出单位的意见;5 记录、表式5.1监理工作联系单(B-12表 监理人专用);5.2工作联系单(C-3 其他单位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Q/23-284、063.14-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l 目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目的是对工程质量活动的过程进行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最终手段。为了规范监理对工程质量控制行为和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控制,明确验收程序,加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施用于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对承包单位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包括施工、设备、材料质量的静态状况的质量验收,包括隐蔽工程质量验收,但不包括调试阶段和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调试阶段质量验收,参见工程调试监理管理制度;整体工程验收,参见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制度。2 编制依据2.1 建设工程监理规85、范(GB503192000)。2.2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2.3 国家及电力行业的质量检查验收标准、规范、规程。2.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262006)。2.5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工程、汽机工程等12篇)。3 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3.l 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分为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和隐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两大类。3.2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程序。3.2.1工程质量检验执行三级检查、四级核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评定制度。监理工程师负责验评标准项目划分表中规定的第四级检查验收项目的86、验评、核查与核定。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负责审定施工单位呈报的质量检查验收项目划分表,确定重要工序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和旁站点(S点)。3.2.2需要进行四级验评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工地、公司专职质检员复查,评定其质量等级,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报送质量报验单,然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核查与核定。3.2.3 分项工程中检查项目未全部得出检验结果时,不得评定其质量等级。3.2.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复查技术资料,评定质量等级,需要报监理单位核查与评定的分部工程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87、核定。3.2.5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查、核定应在所含分部工程全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复查,整理有关技术资料与记录,进行观感质量检查评分、评定质量等级,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3.2.6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3.2.7 验标中二级、三级检查验收项目,施工单位要认真逐级进行,班组认真填写质量检查记录表,工地、公司专职质检员认真复查,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督并随时抽查。3.3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3.3.1隐蔽工程完成后,由班组自检,工地、公司88、三级检查合格后,填写隐隐蔽工程项目蔽工程质量验证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隐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1)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包括各类桩基、回填土)、基础工程、地下管道、防水防腐工程、下水工程和地上部分的各类掩盖工程及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各类埋件、管道焊接工程等;(2)埋入地下的管道工程,包括验收管道垫层、坐标、焊口、焊缝、水压试验等;(3)安装工程的全厂接地网、降阻剂、接地电阻及计算机系统接地装置、金属焊接(焊缝搭接尺寸、焊口防腐处理);(4)对设备的检查:工艺设备安装前的内部质量检查,如安装工程中设备解体检修,电气设备安装中变压器吊心检查,设备89、在扣盖前和封堵前或有关设备(如汽包)内部已完工程的验收,设备安装后向设备内注入填充物(油、气体等)。3.3.3不同专业的隐蔽工程项目分别由各相关专业进行检查验收。3.3.4隐蔽工程记录内容,土建按验评表要求认真填写,安装工程由施工单位各专业自行设计隐蔽记录表式,报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执行。 隐蔽工程记录(签证)是国家档案管理规定长期保存的文件,应认真填写,内容要真实、可靠,字迹工整,及时归档。3.4监理单位协助工程质监站组织施工单位接受电力行业质监中心站对施工过程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监督检查。4 工程质量过程控制4.1 工程质量过程控制4.1.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工序和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检查,经90、常深入现场进行巡视和平行检验,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4.1.2 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重点、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依据监理细则中明确的“见证检查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文件验证点”(R点)进行跟踪控制。4.1.3 (W点)若监理单位因故不能派人参加,则视为同意施工单位质检部门验收意见,施工单位有权进行下道工序施工;(H点)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执行。监理人员如不能按时参加,或对验收条件有疑义,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未进行检验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事后双方重新约定时间检查验收。若施工单位未通知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重新进行检查验91、收,有权行使质量否决权,下达停工令,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4.1.4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不按规程、规范、方案及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应责令施工单位返工(返修),对拒不执行者可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给予适当经济处罚。4.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时出现的不合格项目,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及时处理,限期整改,监理工程师在加强监督管理和跟踪检查后,该项目仍不合格,应下达暂停施工令,强制性要求整改,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合格后,重新履行检查确认手续。4.3 不合格项目处理合格后质量验评,仍应按验评标准评定质量等级。4.4不合格项目处92、理方案不能以设计变更方式出现;不合格项目属设计问题时,应按设计变更程序处理。4.5构成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处理制度执行。5 记录、表式。5.1 监理通知(B1表)。5.2 联合通知(B8表)。5.3 工程暂停指令(B2表)。5.4 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质量验评记录与隐蔽工程记录。5.5 工程质量优良品率统计表。质量问题及事故处理管理制度Q/23-2063.15-XX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促进工程质量和质量监督工作,健全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工作,妥善处理质量及质量事故,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凡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超出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验标中质量标准允许的偏93、差范围(包括由于设计、施工、材料、设备、调试等原因造成),需要返工处理或留下永久性缺陷的,均属工程质量事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出现的大小质量事故一律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2 编制依据2.1 国家与电力行业各专业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2.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3 电力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4 设计图纸和设备技术文件。2.5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2.6 原电力部司局文件、办基1993 340号“关于填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报表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的通知”。2.7 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3 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3.1工程质量事94、故的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不同分为“记录”(质量缺陷)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记录(质量缺陷)事故:指返工损失一次在5000元以下的。 一般事故:指返工损失一次在 5000元(含 5000元)以上,100000元及以下的。 重大事故:凡符合下述情况之一者均属重大事故 (1)返工损失一次在100000元以上的; (2)建筑物、构筑物或主要结构倒塌; (3)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开裂、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等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缺陷; (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缺陷; (5)因质量原因造成重伤2人及以上的。3.295、 事故的报告程序3.2.l 记录(质量缺陷)事故: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应进行内部通报,质检部门应建立统计台帐。3.2.2 一般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质检部门应在二日内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如隐瞒不报,监理(建设)单位一经发现将直接下达质量事故通知(报)。3.2.3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8小时内)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监站与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维护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3.3 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程序3.3.1 事故的调查分析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 (1)记录(质量缺陷)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分析,但应在每月296、5日前汇总上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 (2)一般质量事故应由责任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调查分析(监理单位质量控制负责人、相关专业监理师、设计与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并在五日内写出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填写质量事故报审表(A8表)报监理单位。 (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先由事故责任单位生产与技术负责人组织内部质量事故调查分析会议,提出初步调查分析意见,再由建设单位组织(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调查分析会议,监理单位(总监理师、质量控制负责人、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责任单位(生产、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及其它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同时邀请工程质监站、行业质监中心站参加,分析确定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责任单位在十日内写97、出事故分析报告,填写重大质量事故报表(或主要质量问题专题报告),由建设单位上报省电力质监中心站和上级机关。3.3.2 事故的处理及报验3.3.2.1 记录(质量缺陷)事故一般情况下由各责任单位自行处理,但特殊情况或影响较大的记录事故(如较大面积的砼蜂窝麻面与露筋等)的处理技术措施应经监理单位审定,并监督实施,不得自行处理或隐蔽。3.3.2.2 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由责任单位提出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院审核后组织实施。3.3.2.3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审批,除按一般质量事故方案审批程序外,还应得到工程质监站及省电力质监中心站的审批,方可组织实施。3.3.2.4 当对有关98、事故定性、责任、处理意见不统一时,由工程质监站或省电力质监中心站裁定。3.4 一般事故处理后,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单,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检查、确认。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后由工程质监站或省电力质监中心站组织检查与确认。4 过程控制及方法4.l 对不按施工程序办事,违反规定不听劝阻,严重失职,因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隐瞒事故不报、将大化小者或擅自处理者,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停工处理,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必要时可建议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2 对出现质量事故的经济制裁,依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现场具体情况制定质量处罚办法(详见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奖罚办法)。4.399、 对现场发生的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建立质量事故台帐,质量事故处理的全过程技术资料(包括原始记录事故报告、分析报告处理方案、处理结果报验及评定等)应妥善保管,作为竣工资料移交。4.4 监理单位质量控制负责人负责质量事故统计及报告工作。5 记录、表式5.1 质量事故报审表(含审查意见)(A-8表)。5.2 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A-25表)。 工程质量分析会制度Q/23-2063.16-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 定期进行工程质量状态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是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规范工程质量状态分析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100、适用于电力工程监理站对施工质量状态定期进行分析,控制质量趋势,保证工程质量稳定发展。2 编制依据2.l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2本工程监理规划2.3本工程监理合同3 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3.1质量分析会内容3.1.l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全面总结上月工程质量情况和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并进行分析和评价;3.1.2 对上月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3.1.3检查验证上一次会议制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3.1.4 分析工程质量发展趋势,确定相应的保证措施;3.1.5 确定下月质量管理工作重点、难点,提出管理要求;3101、.1.6 传达有关文件、法规。3.2 会议程序3.2.l 项目监理站提前2天发出会议通知;3.2.2 会议由项目监理站质量控制负责人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调试)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与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建设单位代表、工程质监站代表,设计代表和设备制造厂家驻现场代表参加。3.2.3各承建商汇报上一次会议以来工程质量情况与质量管理情况,上一次会议确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上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3.2.4项目监理站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分管专业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3.2.5参加会议人员共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质量发展趋势,商定质量改进措施。 建设单位代表和102、工程质监站代表提出要求和建议。3.2.7 项目监理站质量控制负责人进行会议总结,提出本次会议确定的相关措施及下月工作重点。4 过程控制及方法4.1 严肃会议纪律,参加会议的各单位及人员应按时出席。4.2 各施工单位应形成书面汇报材料。4.3 监理工程师会前应验证有关措施及要求执行情况。4.4对会议确定的各项措施与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可下达暂停施工指令进行整改,或采取经济处罚等措施。4.5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站负责整理编制,及时发放至各参加单位。5 记录 会议纪要(C-2表)。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Q/23-2063.17-XX1 目的与范围1.1目的103、:工程的停、复工不但影响工程的进度,而且还影响着工程的质量和投资。为提高工程质量,节省投资,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施工项目科学有序连续施工,减少停工事件发生。一旦发生停工事件,能使监理人员处事不惊,妥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项目的停、复工管理工作。2 编制依据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2 本工程工程承包合同。2.3 本工程监理合同。2.4 本工程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3 工作内容和程序3.1 工程停工条件3.1.1 因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需停工。3.l.2 出现恶劣气候条件,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同意确需停工。3.1.3 因设计图纸或104、设备材料没有到位,或设备、材料质量有严重问题没有解决。3.l.4 因资金影响,经确认确实无法继续施工。3.1.5因施工现场五通一平条件被破坏,经确认确实不能继续施工。3.1.6 工程有重大变更,如改变设计方案,改变施工方案等,确需停工。3.1.7 由于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质量标准、规范(程)、图纸、方案、安全规程等要求进行施工而可能造成人身、设备、质量事故及重大工程隐患,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停工。3.1.8 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质量隐患,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停工。3.1.9 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确需暂停施工;3.1.10 由不可预见的外部条件影响而造成停工105、。3.2 停工报告的申请及审批3.2.1 除第3.1.7至3.1.9款以外的停工,施工单位必须先提出停工申请(申报统一采用A9表),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联合审查批准后方可停工。3.2.2 由3.1.7至3.1.9条原因造成的停工,不存在施工单位提交申请问题,只需按停工令要求进行处理(停工令采用B2表)。3.3 工程复工条件由上述造成停工的因素与问题己得到妥善解决,方可以恢复施工。3.4 复工的申请及审批3.4.l 由3.l.13.1.8及 3.1.10原因造成的停工,其复工由工程承包单位提出申请(A5表),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联合审查,确认停工的原因都已得到妥善解决,经监理单位与建106、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工。3.4.2 由于建设单位引起的停工,在停工原因和问题得到处理后,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复工令。3.5 后果及责任3.5.1 由工程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后果及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原计划工期不予顺延。3.5.2 非工程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停工,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顺延工期,或视具体情况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详见施工索赔处理制度。4 记录、表式4.l 承包单位申报表(A9表)。4.2 工程暂停指令(2表)。4.3 复工申请(代复工令)(A5表)。设备开箱检验及缺陷处理监理制度Q/23-2063.18-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火力发电厂107、主要设备、附属设备及其它配套设备的制造质量、技术性能直接关系到机组投入运营后能否达到设计出力,稳发、满发及经济安全运行。设备开箱检验及设备缺陷处理是对设备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为有效控制设备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 (1)对建设单位供货(甲供)设备自设备达到交接地点的接受工作,直到设备运达现场后进行的开箱验收工作; (2)对承建单位供货(乙供)设备,设备到达现场后进行的开箱验收工作。 (3)建设单位在设备发运前,在生产厂家的验收工作以及设备安装后的验收,均不属本制度管理。2 编制依据2.l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现行);2.2电力系统进口成套设备检验工作规定能源部108、(1992)215号;2.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2002年版)2.5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SDJ68-84);2.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现行版本);2.7制造厂家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2.8委托监理合同;2.9施工合同;2.10设备采购合同。3 工作内容及运行程序3.1 设备开箱检验3.1.1设备开箱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或委托设备保管单位主持,安装单位、设备成套商、制造厂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共同验收,对进口设备还应邀请商检局和厂商代表参加。主持单位应于24h前通知参加单位,参加单位逾期不到,自然承担开箱验收结果,并履行应承担的义务。开箱验109、收时间由建设单位会同安装单位根据安装进度需要确定。如不按上述程序操作,某一方单方面自行开箱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问题由开箱者负责。监理站以见证方的身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开箱验收的内容有: (1)包装质量经过运输后有无破损;(2)清点设备及附件的外观和数量,应与装箱单相符;(3)装箱单及设备规范型号应与订货合同相符;(4)设备及附件外观有无破损、腐蚀和缺陷;(5)随设备供应的配件和材料的材质与标记进行核对,有疑问时记录在案并进行复检;(6)充油、充气设备应检查油压和气压;(7)对某些设备的特殊检查,特别是主机、主变、充油、充气保护的设备,在开箱检验时要进行品质检验的测试,并记录在案。开箱资料的验110、收。开箱资料应同订货合同相符,一般包括: (1)设备清单; (2)设备总图;(3)基础外形图、荷载图;(4)性能曲线;(5)安装说明书、使用和维护说明书;(6)产品质量证明,出厂试验记录和证明、保证书、合格证。 资料上应应标明设备批号和系统号、箱件号。装箱资料为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份数提供安装单位。如装箱资料份数不敷使用,可提供复印件。开箱验收后应由设备保管单位做好记录,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A-10表),参加开箱各单位代表在设备开箱检验记录(A-10表)上签字。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仪器仪表的验收。 (1)备件、工具和仪表开箱后应造册登记,作为开箱资料的一部分进行签证; (2)111、对订货合同中特别为生产维修订购的备件,在开箱后立即移交给建设单位; (3)对随机提供的备件,也应造册登记,由安装单位保管,工程竣工移交时再向建设单位移交,在工程中使用了的,可列入已使用栏不移交; (4)对试验设备、仪器仪表、一切控制保护装置的专用附件,开箱后由建设单位保管,安装、调试需用时,办理借用手续; (5)安装用专用工具,也应造册登记由安装单位保管,竣工移交时再向建设单位移交;3.1.6对于不需要开箱的裸件运输设备,卸车保管单位应做好记录,如发现问题,通知建设、监理单位到现场检查,做好记录,并按设备缺陷程序处理。3.1.7 精密、小件设备到现场入库后应及时组织开箱检查,做好备品、备件清点112、记录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交接站的验收见证: (1)对于由建设单位供货的设备,交接站是建设单位向设备保管单位进行设备交接的地点,事先由建设单位提供设备到达计划,通知设备保管单位和监理站,在到货地点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安装单位负责卸货,设备保管单位负责接货;监理单位负责见证;当建设单位 已在承包合同中或另行委托安装单位承包设备的催交和运输时,应按委托合同执行。对于进口设备,监理依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参加口岸检验,建设单位办理海关入境手续。(2)交接站验收以建设单位为主,负责主持,在24h前由建设单位通知保管单位、安装单位、成套商和监理单位参加,重要设备如需设备制造厂家和监造单位参加时,由成套商通知厂家,建113、设单位通知监造单位。对安装单位或其他运行部门承担短途运输时,按承运合同执行。(3)交接站验收见证,对于一般设备监理可不参加,对于重要设备或建设单位需要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监理验收见证的主要内容有: 1)货签、货号、名称、到货日期、件数、重量是否与托运单相符;2)防腐包装、外部包装或设备外表面壮况是否有破损或碰伤;3)运输中是否采取了防冻、防震、防锈蚀、防雨雪、防倾倒等措施;4)对受损伤的箱件进行原因分析;(4)验收中如发现问题,由建设单位请运输部门派员进行复查,分清责任,做好记录签证,方可卸货。凡属运输部门责任,应作出商务记录;凡属其他方面责任,需要运输部门证明,做详细记录。3.2 设备缺114、陷处理3.2.1 对运输过程造成的设备损坏,设备保管单位要进行详细记录(必要时拍照),并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A19表),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计划供应部)与有关方面交涉,由责任单位负责缺陷处理,消缺完毕后填报设备缺陷处理报验单(A-20表)向监理机构申报核验,有关单位签字确认。3.2.2对在安装、试运、调试阶段发现的设备缺陷,安装单位、调试单位要及时填报设备缺陷通知单(A19表)由建设单位(计划供应部)、监理单位与设备供应商予以签认。3.2.3 设备缺陷应由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方案)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可自行或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处理。能在现场处理的尽量在现场处理,重大设备115、缺陷在现场无法处理时应进行返厂处理。3.2.4设备缺陷按处理方案或标准处理完毕后,由设备厂家(或承包商)填写设备缺陷处理报验单(A20表)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核验签认。3.3 设备保管3.3.l开箱检验后的设备,保管单位要及时入库(或由承包商领出),并按设备保管制度妥善保管。3.3.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设备保管单位制定的设备保管办法、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其实施。3.3.3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设备保管单位因保管不当造成的设备丢失、受潮、锈蚀、霉烂、变质、变形、冻裂、熔化等应要求其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批后,进行妥善处理。4 过程控制及方法4.1凡参加开箱116、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性能,掌握验收标准,工作应严谨细致,杜绝不合格产品入库。4.2开箱检验时厂家代表必须在场,如不能到场时必须委托建设单位(计划供应部)签认。所有开箱资料由建设单位档案员收回登记后,使用单位领用,工程竣工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4.3为了使设备管理微机化,设备到场后设备保管单位应按照开箱清单对设备进行逐一检查,按照制定的标识规则编写KKS编码标牌,在设备上做出统一规范的KKS编码标识。4.4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设备的型号、生产厂家、到货的日期、该设备的KKS编码、是否存在缺陷、设备资料目录、领用人姓名及领用时间、使用部位等信息输入计算机,做到设备的信息资源共享。5 记录、表式5.1 主117、要设备开箱申请单(A9代)5.2 设备缺陷通知单(A19表)5.3 设备缺陷处理报验单(A20表)5.4 设备处理方案报审表(采用A-1表,此表及标准封面需增加建设单位审批签认栏)设备调试监理制度 Q/23-2063.19-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 为了明确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机组调试阶段监理工作的任务目标、措施和程序,特制订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承接的所有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设备调试监理工作。2 编制依据2.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国务院第279号令);2.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3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第40号);2.411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版);2.5 工程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备供货合同、调试合同;2.6 设备技术资料;2.7 设计图纸;2.8 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施工质量验评规范;2.9 监理规划、管理制度。3 职责3.1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实施调试阶段监理时,应按照监理规划要求结合具体工程情况和项目法人要求,编制工程调试阶段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3.2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审查批准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协调专业之间接口配合并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执行,对监理实施细则中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3.3 火电工程的启动调试工作应有具有相当资质等级的调119、试单位承担,机组的启动调试工作一般分为分部试运调试、整体启动试运调试和试生产三个阶段,调试单位负责制定整套启动与所承担的分系统试运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3.4安装单位负责分部试运工作中的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以及整个启动调试阶段的设备和系统的维护、检修和消缺以及调试临时设施的制作安装和系统恢复工作;3.5生产单位在整个试运期间,根据调整试运方案措施及运行规程的规定,在调试单位的指导下负责运行操作及试生产;3.6监理站协助建设单位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作好全面组织协调工作。4 主要控制方法及措施4.1 启动条件控制 参加组建试启动、试运领导机构: (1)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规定成立120、以建设单位为领导的启动验收委员会,总监理工程师作为该委员会成员。委员会确定一名成员为总指挥,并成立试运行指挥组; (2)按照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规定的组织分工,成立调试专业组,专业监理工程师作为调试专业组成员,参与验收工作。 审查试运文件及验评文件: (1)审查分部试运和整套试运的调试方案和措施; (2)审查机组启动试运控制曲线; (3)绘制各专业施工质量验评汇总表; (4)编制各专业分部试运验评签证统计表; (5)按照质检站下达的“质检大纲”检查应具备的其他技术文件。 审查启动技术条件: (1)按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第条和2.4.2条规定,参加检查分部试运和整套试运应具备的技术条件; (2)分部121、试运后的缺陷已经消除并验收合格; (3)土建、安装和调试未完项目已得到试运指挥组的确认。 检查环境条件: (1)按照原电力部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中第四章“启动阶段”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查,符合要求; (2)协助启动委员会做好外部条件的协调工作。 验证启动条件: (1)参加由建设、施工、监理、设备厂家、调试、生产和设计单位组成的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在“分部试运申请单”上签名; (2)对分部试运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并督促办理代保管手续; (3)对整套启动条件和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督促验收组写出报告,呈报启动委员会。 协助调试指挥组编制调试管理制度 (1)调试会议制度; (2)调试方案、措施审122、批程序; (3)单机试转申请和交接验收签证制度; (4)设备代保管制度; (5)操作票制度; (6)反事故演习制度; (7)调试工作总结及技术报告制度。4.2 启动调试的进度控制 调试准备阶段的进度控制: (1)督促安装单位根据分部调试项目及内容编制单体分部调试进度; (2)要求调试单位根据分部调试有关项目和整套调试项目编制调试网络进度。 对调试进度的动态管理: (1)安装工程进入调试阶段后要以调试为重点,及时参与处理调试和安装施工间的矛盾; (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消缺,及时进行验收签证; (3)对分部调试及时进行签证; (4)参加调试协调会,做协调工作,对调试与施工、调试与生产、调试与设123、备制造厂家以及调试与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进行协调; (5)现场跟踪检查,做好调试进度记录; (6)分析调试中机组条闸、熄火、停机等原因,督促有关方面进行处理; (7)做好信息及数据采集工作,对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进行对比分析,督促有关方面及时采取对策。 组织好消缺,对调试中出现的设备和施工缺陷,要求施工单位全力消除: (1)调试中对设备和系统中的缺陷予以记录和分析; (2)调试中发生的设备和系统异常,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维修处理,保证调试工作正常进行; (3)停机、停炉后,将缺陷分类造册,督促施工单位和制造厂家抓紧处理。4.3 调试中的质量控制 督促坚持执行调试程序: (1)制定调试的宏观程序124、和微观程序,督促调试单位对每个调试项目都应编制操作程序和要,求并监督实施; (2)督促调试单位在进行每个调试之前,必须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每次停机停炉和再启动之前应坚持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报试运指挥部处理; (4)要求执行下道调试项目对上道调试项目的确认制度,尚未调试好的项目不准进行下道试验; (5)在进行重要的调试项目之前,要求调试单位、生产操作人员和安装维修人员进行反事故演习,调试中要遵守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反事故演习、操作票)。 坚持按“验评规程”进行调试: (1)坚持按“验评规程”规定的运行时间和应完成的试验项目进行调试; (2)督促安装和调试单位认真做好调试记录和缺陷记125、录; (3)坚持单机调试和分系统调试完成后的验收签证工作,确保参加整套试运的各个系统质量合格; (4)按照“验评规程”对每项调试进行质量评定,整套试运行质量评定包括:检验项目、分项评定、专业评定、阶段评定、整套试运总评定,逐级确定合格、优良等级; (5)督促安装单位和调试单位及时整编验评资料。 参加质量总评: (1)联系质监部门对分项、分系统、阶段调试进行质量评定; (2)填报“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指标考核表”; (3)按照“评定规程”分别评出施工质量分、文明施工分、整套试运质量分,求得质量总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几以上为优良)。 参加签认“启动验收证书”、移交生产: (1)进行启动126、验收质量总评后,参加签认“启动验收证书”,设备移交生产单位管理,机组运行进入试生产阶段; (2)督促编制施工记录、保质文件和质量验评文件,在移交试生产后一个半月内移交建设单位; (3)督促安装单位整理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在移交试生产后一个半月内移交。4.4 督促编制调试报告督促调试单位编制调试报告和有关文件:(1)督促调试单位编制“调试报告”和调试技术总结;(2)要求调试单位编制启动试运行阶段机组可靠性评价,要求安装单位编制“发电设备缺陷汇总表”;(3)协助调试指挥部编制“启动试运工作总结”。4.5 试生产阶段的管理 完成启动调试阶段未完成的调试项目:协助调试单位完成遗留的调试项目。 做好测试127、的督促和管理工作:(1)参加审查性能测试大纲和方案措施; (2)参加对性能测试数据的分析; (3)对性能试验的结论意见进行分析后,提出监理意见; (4)对性能测试中的分歧意见可报质监站进行判定。 对试生产中的质量事故和缺陷进行管理: (1)试生产中应认真进行运行工况的记录和分析; (2)对试生产中所产生的事故进行分析,提出责任归属。 参与签认“移交生产证书”: (1)试生产结束后,参与签认“移交生产证书”; (2)协质监部门编制试生产质量评价意见; (3)协助试运指挥部编制“试生产工作总结”。4.6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整理各专业验评签证资料;(2)整理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代保管128、签证资料;(3)整理机组启动试运验收签证资料;(4)整理消缺验收资料; (5)整理机组启动试运可靠性评价资料; (6)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竣工验收:(1)凡新(扩、改)建的火力发电基本建设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试生产结束,竣工决算审定后,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监理部参加由启动验收委员会主持的整体工程验收工作;(3)竣工验收的范围,包括本期工程的所有项目,全部机组及其公用系统和公共设施等。其内容应包括建筑、安装、和工艺设备、财务、计划、统计、安全、工业卫生、环境保护设施、消防设施及工程档案等。(4)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129、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名。5 记录/表式5.1分部试运后签证验收卡(参启规);5.2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参启规);5.3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参启规);5.4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参启规);5.5 附录1:发电机组调试及整体验收管理规定。附录1:发电机组调试及整体验收管理规定1 机组的启动试运是全面检验主机及其配套系统的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和生产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平稳、经济、文明的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2 机组调试及工程整体验收由启动验收委员会组织,监理工程师按启动验收程中的分工协助进行,具体工作如下:2.1 监理工程师在机组调试前必须仔细查阅调试大纲130、及有关调试措施,熟知其规定和要求;2.2 参加各单机分部试运前的静态检查,提出监理意见;2.3 参加检查整套启动前应具备的条件,提出监理意见;2.4 参加整套启动,了解试运情况,参加分析、讨论试运中出现的问题。3 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做好机组整套启动验收的准备工作,参加整体工程验收。4 调试单位应向监理站提交以下重要项目调试方案及措施:4.1 汽机专业汽轮机组及周围蒸汽管道吹洗措施。汽动给水泵、电动给水泵启动调试方案。高压加热器试运措施。除氧器试运措施。循环水系统试运措施。工业水系统试运措施。开式冷却水系统试运措施。闭式冷却水试运措施。汽轮机润滑油及调节保安系统调整试验措施。发电机密封131、油系统调试措施。发电机氢系统吹洗、调试及充氢措施。汽轮机旁路系统调试措施。各保护、联锁、检查试验项目一览表。汽轮机整套启动方案。甩负荷试验(汽轮发电机组调速系统动态特性试验)方案。汽轮发电机组负荷变动试验措施。胶球清洗及油净化装置调试措施。配合化学专业制定炉前给水系统酸洗或碱洗方案。4.2 锅炉专业锅炉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及措施。锅炉过热器、再热器系统及蒸汽管路吹洗措施。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调整措施。制粉系统试运方案。除灰渣、除尘系统启动方案。锅炉冷态通风试验措施。燃烧调整试验方案。锅炉低负荷断油稳燃措施。4.3 电气专业电气调试大纲及整套启动电气试验方案和措施。4.3.2升压站受电方案。厂用高132、低压系统受电方案。柴油发电机组或直流逆变机组的调试方案。主机励磁装置及系统调试方案。主变压器倒送及厂用高压工作变系统带电方案。4.4 热工专业协调控制系统调试方案。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调试方案。汽机监视、保护系统调试方案。旁路控制系统调试方案。顺序控制系统调试方案。汽机电液控制系统调试方案。小汽机电液控制系统调试方案。模拟量控制系统调试方案。计算机监视系统调试方案。分散控制系统受电及软件恢复调试方案。辅机联锁和保护试验方案。主要就地调节系统调试方案。4.5 化学专业锅炉和热力系统化学清洗方案。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调试方案。制氯及加氯系统调试方案。循环水处理系统调试方案。海水淡化系统调试方案。凝133、结水处理系统调试方案。制氢系统调试方案。废水处理系统调试方案。蒸汽管吹洗阶段水汽质量监督方案。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调试方案。给水及炉水加药系统调试方案。汽水取样系统调试方案。水汽质量监督方案及改善水汽品质的措施。原水预处理设备的调试方案机组试运行管理监理制度 Q/23-2063.20-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机组启动试运行是全面检验主机及其配套系统的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质量的重要环节。抓好机组试运行管理,是保证机组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工作,为加强监理对机组试运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134、机组的试运行管理工作。2 编制依据2.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现行有效版本);2.2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2.3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1996年版);2.4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0210-2005共计九部分);2.5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版);2.6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2005版);2.7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2005版);2.8施工、调试、监理合同。3 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3.1 分部试运阶段3.1.l 按启动及验收规程规定,分部试运包括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两部分。依据施工合135、同及调试合同,单机试运由施工单位负责,分系统试运及整套启动调试由调试单位负责。监理单位负责分部试运监督、协调及验收工作。3.1.2 分部试运计划,重要的调试、分部试运方案或作业指导书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必要时须报建设单位审查),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3.1.3 安装静态检查验收完毕,内业资料齐全,经监理工程师组织检查达到分部试运应具备的条件后方可进行单体试运,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合格后,才能进入分系统试运。3.l.4 分部试运中出现的施工缺陷,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消除,并做好消缺记录。设计、设备缺陷,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分析。由责任单位编制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查后,由责任单136、位(或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缺陷处理情况并签字确认。3.1.5 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施工、调试单位参加,对分部试运的质量进行验评(四级)和签证。3.2 整套启动试运阶段3.2.l 机组整套启动应严格按新启规规定应达到的条件和规定的程序进行。3.2.2 整套启动试运工作由调试单位组织进行,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厂家代表参加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及验收。3.2.3 由调试单位组织,建设、设计、监理、生产、施工、设备厂家代表参加,依据新启规对机组整套启动应具备条件进行核查。3.2.4 调试单位负责编写整套启动大纲、机组整套试运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查,启委会总指挥批准后,在整套137、启动试运前分部试运、调试和整定项目均已全部完成并验收签证,分部试运技术资料齐全等整套启动必须具备的条件后方可进行整套启动。3.2.5 进入整套启动后由调试单位进行组织协调,建设、监理、生产、施工、设计、设备厂家代表等参加,随时解决试运中出现的问题及外部协调事项。3.2.6 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发生的施工缺陷,施工单位要及时组织消缺,设计、设备问题,责任单位拿出处理意见,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可自行或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完毕须经建设、监理、调试等单位检查验收。3.2.7 整套启动过程中缺陷处理,要执行工作票制,施工单位要制定缺陷处理办案,责任单位提出消缺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3.138、2.8 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做好调试阶段的质量验评和验收签证工作。3.2.9 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基建未完工程项目表、尾工项目表和设备缺陷项目表,并经建设、监理、调试三方认证。3.2.10整套启动试运后,召开启动委员会会议办理移交试生产签字手续。4 过程控制和方法4.l 机组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前分别由施工、调试单位编制试运方案、措施和试运调试计划,经监理审查合格后执行,否则不得进行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4.2 机组在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前,施工、调试单位应呈报必须的调试文件资料,监理审查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签署确认;4.3监理在机组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前必须按“启规”规139、定进行应具备条件的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工作,否则不得进行。4.4 机组整套试运必须按“启规”三个阶段(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进行,并应达到调试“验标”中的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指标。4.5 机组在单机试运、分系统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结束后,要及时按“验标”进行质量评定,填写分部试运签证验收卡,确认合格后才能交付试生产。4.6 300MW以下机组实行(7224)h满负荷试运行后移交试生产(或生产),300MW及以上机组实行168h满负荷试生产。移交前应按“启规”完成各项实验,对暂不具备试验条件而又不影响安全运行的调试项目,由启动验收委员会研究后作出决定。4.7140、安装、调试有中间交接时需填写中间验收交接表(A-21“安装交付调试中间验收交接表”)。4.8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结束后的技术资料与工程总结的移交应在一个半月内完成。5 记录、表式5.1 会议纪要(C-2表)5.2 监理通知(B1表)5.3 监理意见(B9表)5.4 联合通知(B8表)5.4 安装交付调试中间验收交接表(A-21表)5.5其他按原电力部颁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96年版)规定的统一标准表式。施工旁站监理方案编制规定Q/23-2063.21-XX1 目的及适用范围1.1 目的:为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和项目法人的要求,加强监理对工程建设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检查与141、监督力度,实施旁站监理,防止产生质量隐患,特编制本规定。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旁站监理工作,不包括施工安全的旁站监理,施工安全旁站监理详见安全监理工作规定。2 引用文件2.1 法律、法规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5)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2.2 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类:(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建筑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4)火电工程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142、(5)火电工程各专业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210-2005)(6)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书号:155083.737)3 术语、定义3.1 旁站(1)定义1:“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摘自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定义2:“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摘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3.2 特殊过程“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通常称之为“特殊过程”(摘自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0-2000)。火电工程施工常见的特殊过程参见火力发143、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附录 火电施工常见特殊过程3.3 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3.4 见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工作)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3.5 质量控制点(1)W点:现场见证点;(2)H点:停工待检点;(3)S点:旁站点;(4)R点:文件验证点。4 旁站监理项目(部位、工序)设立原则4.1 特殊过程应该旁站根据特殊过程的定义,对形成产品的过程如不进行现场跟班监督,事后将难以验证产品质量。对于“特殊过程”应事先进行识别与确认,电力建设工程的特殊过程可按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附录V拟订;4.2 重要工序的隐蔽过程(隐蔽工程)应该144、旁站重要工序的隐蔽过程如不进行旁站,若进行事后检验时,将需要剥离/拆卸,势必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也影响工程进度(如汽机扣盖、变压器吊芯检查等)。4.3 在施工环境与条件恶劣情况下施工(如水下浇筑砼、冬期施工),质量不易保证(如屋面防水、炉顶密封)应进行旁站;4.4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缺乏实践经验的项目应该进行旁站。4.5 国家、行业规定的旁站监理项目应该旁站。工程施工质量旁站点详见各专业旁站监理项目清单。4.6旁站点一定是W点或H点,而W点与H点不一定是旁站点。质量控制点(W.H点)与旁站监理点(S点)是互相关联的,W、H点是质量控制的类型,旁站、巡视是一种检查方式。旁站监理点是那145、些确实有必要在现场进行全过程跟班监督的质量控制点,而对那些在事后能够比较容易、比较经济地对施工过程内在质量进行验证的部位或工序就不一定或没必要进行全过程跟班监督,而只需要进行现场见证(含重要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样)或巡视即可。5 旁站监理工作程序5.1 确认旁站点、编制旁站监理方案(1)旁站点的确认1)根据工程设计情况及类似工程经验,由总监理师组织,专业监理师参与,主管质量控制的负责人(总监或分管副总监)主持,提出各专业旁站监理点设置的初步意见;2)项目监理站审核承包商上报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应含W、H点的设置意见)时,商议确定W、H点。在此基础上,征求承包商对旁站监理点设置的意见146、,初步确定S点。3)将W、H点的监理确认意见与S点的设置意见列在同一张表中,报送建设单位与质量监督站,请其给予最终确认。(2)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旁站监理方案应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可与监理规划一并编制,也可单独编制。旁站监理方案编制应由总监理师组织,分管质量控制的副总监主持,专业监理师参与。由总监理师审批。旁站监理方案宜与监理规划一并报建设单位与现场质量监督部门认可并备案。建设单位与现场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签认(有不同意见时可协商修改)后正式出版。正式出版的旁站监理方案应送各有关承包商一份。5.2 施工单位(承包商)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147、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站。5.3 项目监理站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旁站监理在总监(含分管副总监)或专业监理师指导下进行;5.4 按要求认真做好旁站记录;5.5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告总监理工程师采取紧急措施。5.6旁站记录未经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或问题未处理,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旁站监理工作程序1.开工前施工单位按质量验收项目划分表确定旁站点;2.监理工程师确认旁站点.确定旁站点(监理、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站;2.总监安排监理人员按约定的时间进场进行监督。按旁站点实施旁 站 监 理(监理、施工单148、位)1.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3.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场;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6.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质量 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6 各专业旁站监理项目清单各专业旁站监理项目清单专业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备注土建专业1、全厂地基基础工程1.1地基处理(桩基)1.2 地基验槽1.3 混凝土浇筑1.4 地下防水及防水细部构造2、主厂房地下结构2.1 定位及高程控制做好基坑149、交接验收2.2 基础放线定位2.3 基础混凝土浇灌3、汽机房上部结构3.1 吊车梁安装3.2 钢屋架、屋面板安装3.3 屋面防水及细部构造全厂所有厂房屋面4、除氧煤仓间上部结构4.1 钢结构安装分阶段4.2 钢煤斗安装4.3 钢筋绑扎、焊接、搭接预埋铁件数量、位置分阶段4.4 混凝土施工分阶段5、汽轮发电机基础5.1 定位及高程5.2 预留孔、预埋螺栓埋设,浇灌混凝土5.3 二次灌浆6、锅炉基础6.1 定位及高程控制6.2 基础混凝土浇灌7、烟囱7.1 定位及高程控制7.2 基础钢筋绑扎、砼浇注7.3 筒壁砼浇注、内衬、防腐抽检7.4 航空标志施工抽检8、土方回填施工主厂房(含锅炉房)、烟囱、150、土方回填及试验室取样9、水塔9.1地基基础9.2人字柱及筒壁砼工程9.3筒壁防潮(水)层9.4水池底板砼及伸缩缝处理土建专业10、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10.1基础工程:土方回填,砼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砼、防水砼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沉井过程、承载力检测。102主体结构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砼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模安装,施工缝处理。锅炉专业1、锅炉本体及辅机安装1.1 锅炉基础划线及柱底板安装1.2 炉顶大板梁安装、汽包安装1.3 燃烧器安装1.4 预热器的组合、安装1.5 受热面的组合1.6 四大151、管道的配制1.7 磨煤机、送、引风机 安装1.8 锅炉整体水压试验2、电除尘器安装2.1 基础划线及垫铁安装2.2 振打及传动装置安装及分部试运2.3 电除尘器升压试验3、脱硫系统基础划线及垫铁安装、脱硫设备安装4、热力设备保温4.1 锅炉本体保温、汽包保温4.2 汽机本体保温5、分部试运5.1 主要辅机试转5.2 锅炉升压、定安全门5.3 锅炉酸洗5.4 主汽管吹洗汽机专业1、汽轮发电机本体安装1.1 基础检查与几何尺寸校核、地脚螺栓检查汔机专业1、汽轮发电机本体安装1.2 汽轮机转子找中心1.3 汽缸负荷分配1.4 高(中)压缸通流部分间隙测量调整、高压缸汽封间隙测量调整1.5 低压缸扣盖152、,中、高、压缸扣盖1.6 扣缸后复查高、中、低压转子联轴器中心1.7 发电机定子就位1.8 发电机穿插转子1.9 汽发联轴器找中心1.10 发电机端盖安装封闭1.11 励磁机联轴器找中心1.12 发电机整套风压试验1.13 凝汽器与汽缸联结1.14 导汽管及联通管安装2、汽轮发电机附机及辅助设备安装2.1 汽(电)动给水泵安装2.2 凝汽器严密性试验2.3 高压加热器水压试验3、分部试运3.1 主要辅机试转3.2 汽轮机油循环3.3 蒸汽吹管3.4 炉前系统冲洗3.5 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电气专业1 发电机电气与引出线安装2、主变、高厂变、高备变系统设备安装2.1 主变、高厂变、高备变芯部检查153、及注油2.2 主变、高厂变、高备变冲击试验及局放试验3、倒送厂用电4、发电机耐压试验及线圈冷却水量试验5、全厂接地网安装热控专业1、主厂房热控安装工程1.1 分散控制(DCS)系统接地系统安装1.2 DCS系统受电及复原2、汽轮发电机机组热控安装汽轮发电机本体传感器安装3、除氧给水热控安装 给水泵机械传感器安装4、全厂流量测量一次元件及节流元件安装注明:焊接专业、起重运输专业、保温防腐专业,本表未列,详见本制度10.4之(3)“电力工程施工常见特殊过程”。7 旁站监理通用内容电力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旁站监理的通用内容,主要是对影响施工质量的“人、机、料、法、环、检(测)”进行全过程跟班监督检查。154、(1)人员素质与人员数量1)施工人员与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工序的施工与管理,有关人员应持证件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施工作业人员的数量应满足作业需要,有关人员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与组织分工;负责本工序作业的工地技术负责人与质量检查员, 必须始终在现场;(2)施工机械与工器具: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必须按审定的施工方案配备齐全,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特种设备必须有使用许可证;(3)工程材料、设备、加工件(含构配件、半成品):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加工件的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并准备充足;应检查出厂质量合格证件及进场复验报告,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4)施工方法:施工(方法)必须按审定155、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认真进行,作业前应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旁站监理人员可参加交底或验证交底记录;(5)施工环境施工环境必须文明整洁,操作条件必须满足施工工艺要求,对影响施工质量的环境必须有预防措施(如雨雪天施工及冬期施工等)(6)检测:为保证工序质量所必须的现场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必须准备齐全,使用状态良好,精度满足检测需要,并按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认真做好现场检测工作。8 旁站监理工作职责及相关管理要求8.1 总监理理工程师(含分管副总监)(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或主持旁站监理方案的编审工作,并予以批准;(2)按旁站监理方案(计划)及时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3)检查156、与指导旁站监理工作;及时处理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过程中提出的请示与报告,必要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4)及时检查旁站记录情况与旁站记录的保管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旁站记录责成有关人员整改;(5)对需要旁站而没有实施旁站或虽然旁站而没有旁站记录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8.2 专业监理工程师(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编制旁站监理方案,编制本专业旁站监理实施细则;(2)在编制专业监理细则时应编写旁站监理的专项监督检查内容;(3)协助总监(或直接)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进行旁站监理交底。重要关键项目(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或未配备监理员时应亲自旁站;(4)检查与指导监理员的157、旁站监理工作,对本专业/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旁站工作负直接责任。8.3 旁站监理师(员)(1)旁站监理前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做好记录),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设计图纸;(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和施工单位的书面通知,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需要旁站的施工现场;(3)按旁站监理方案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认真实施旁站监理,保证跟班监督到位;(4)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造成质量隐患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5)如实、认真、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158、录,旁站监理结束后在旁站记录上签字,并要求施工单位质检人员签认;旁站监理情况应在监理日志上有所反映;旁站记录一式两份,监理、施工各执一份;(6)保存好旁站监理原始资料,及时分类整理编目,工程竣工时连同其他监理资料一并移交建设单位。9 旁站监理的监督与管理(1)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有权检查和监督旁站监理工作,同时为正常开展旁站监理提供必要条件。建设单位应支持项目监理站实施旁站监理,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站的旁站监理;(2)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要进行通报,责令改正,并报告项目法人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不按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旁站监理;2)拒不接受旁站监理人员监理;3)不服从总159、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停工整改指令;4)拒绝在旁站监理记录签认。10 旁站监理记录、报告要求及典型表式10.1旁站监理记录是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是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工程质量的签认资料,应予妥善保管;10.2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10.3旁站监理记录必须做到:(1)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及时;(2)对旁站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应按照时间或工序形成完整的记录。例如:地下室防水,可按卷材检验、基层处理、铺贴过程、细部处理等工序填写检查记录表;(3)记录表内施工情况可分别填写人员上岗情况、材料使用情况、施工工艺和操作情况、执行方案与强制性标160、准情况等;(4)监理情况主要记录旁站人员、旁站监理内容、对施工质量的检查情况、评价意见等;(5)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10.4旁站记录的典型表式(1)通用表式采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表式,见下页表;(2)各专业旁站监理项目专项监督检查内容记录专用表式专用记录表式(专项监督检查内容)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时予以明确,在实施旁站监理时认真填写,并与通用旁站监理记录统一编号;旁站监理记录表工程名称: 编号:目期及气候工程地点: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旁站监理开始时间:旁站监理结束时间:施工情况:监理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备注施工单位:161、 项目经理部: 质检员(签字): 年 月 日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3)电力工程施工常见特殊过程(摘自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附录)序号专业名称作业过程和活动1土建1.1基础工程桩基(钢管桩、灌注桩、混凝土桩、砂桩、水泥搅拌桩等)1.2混凝土工程大批量混凝土配制、大体积混凝土施工、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制作1.3钢筋工程钢筋加工、焊接1.4防水工程地下防水、屋面防水2焊接2.1锅炉焊接锅炉钢结构焊接、受热面管子焊接、密封件焊接2.2管道焊接四大管道焊接、油系统、氢系统管道焊接2.3压力容器焊接除氧器焊接、0.1MPa高温水箱、疏水扩容器、空气罐等压力容器焊162、接2.4钢结构焊接厂房钢结构焊接2.5其他焊接凝汽器钛管焊接、封闭母线焊接3起重运输3.1起重锅炉大件吊装、汽轮机和发电机大件吊装、电气开关柜和瓷瓶吊装3.2运输电厂设备厂内外运输4锅炉安装锅炉酸洗、中小型锅炉的耐火材料敷设工程5汽机安装汽轮机扣盖、凝汽器铜管胀接6电气安装母线压接、电缆头制作、接地网施工、电缆防火设施7油漆和防腐7.1油漆钢结构油漆、设备和管道油漆7.2防腐循环水管等地下管道防腐、除氧器等设备内部防腐、化学水废水系统防腐注: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通常称之为“特殊过程”(4)火电施工常见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摘自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附录W163、)序号专业名称有可追溯性要求产品名称1土建主体工程使用的钢筋、水泥、混凝土及其添加剂、防水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钢结构高强螺栓2焊接焊条、焊丝、氩气、焊剂3管道高温高压或合金钢管子、管件、阀门、法兰密封材料、流量孔板、主要支吊架弹簧、管道保温材料、管道防腐材料4锅炉锅炉钢结构高强螺栓、锅炉钢结构油漆、合金钢零部件、炉墙耐火及保温材料、锅炉水压试验后防腐材料、锅炉酸洗材料、主要锅炉辅机的轴承、易损件、润滑油5汽机汽机本体润滑油、液压油,主要辅机的轴承、易损件、辅机润滑油,汽机本体保温材料、容器内部防腐漆6电气变压器油、六氟化硫气体、动力电缆、电缆头制作材料、电缆防火材料、电缆沟防火封堵材料、接地工164、程使用的材料7热控合金钢管子、管件、阀门、法兰密封材料、控制电缆、主要热控元件8水处理树脂等水处理填充材料和添加剂9消防工程灭火剂(泡沫、干粉)不合格项处理制度Q/23-2063.22-XX1 目的与适用范围l.l 目的:为了有效地管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符合项,监理工程师发现不合格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处理,防止不合格项继续扩展,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使不合格项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调试中出现不符合项的处理。2 编制依据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2.3电力建设165、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4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与规范、规程。2.5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管理规范(程)及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3 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3.l 不符合项的分类 一般不合格(A类):易于处理,不发生额外费用,处理结果不影响建(构)筑物的使用要求和设备性能、寿命,且不殃及接口性能,可不呈报建设单位; 记录备案的不合格项(B类):处理结果不影响性能和寿命,处理后可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不发生额外费用,处理结果须报建设单位备案; 须审查的不合格项(C类):影响性能和寿命,修复后可满足使用性能要求、能正常安全运行,处理中须发生额外费用,处理方案报监理和就166、是单位审查,处理结果需报建设单位备案; 建筑安装接口不合格(D类):建筑项目交付安装出现不合格项,或安装不合格处理时影响建筑的,处理意见和措施须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门审查,处理结果须报建设单位备案。3.2 不合格项处理方式 不合格项处理可分为:不需处理、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对不需处理的项目,监理站将发出备忘录予以备查; 以下缺陷可不需处理: (1)虽不符合规范标准,但不影响安全的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 (2)对出现的质量缺陷经复核仍能满足设计要求; (3)轻微的质量缺陷,通过后续工程可以弥补。3.3 不合格项处置的技术依据 施工不合格项处置的技术依据: (1)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和规定; (2167、)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程和质量验评标准。 设备缺陷处置的技术依据: (1)国家和行业颁发的设备、材料标准; (2)设备厂家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3.4 不合格项处理程序处理程序分为:发生、报告、受理、处理、验收五个程序。 发生:发生不合格项后,发生单位应对现场进行防护,并且予以标识,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监理,确定不合格项类别; 报告: (1)施工单位发生不合格项。如属A、B类可以自行处理,但应作好记录;属于C、D类应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发生的原因以及与标准的差异大小,提出修复方案,监理站审查后转受理单位; (2)监理单位发现施工不合格项,应发出整改通知要求进行处理;如属设备制造所致,报告建设单168、位转设备制造厂处理; (3)设计代表或设备制造厂代表发现不合格项应与受理单位联系,取得一致后对A、B类可不发通知,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裁定。 受理: (1)受理单位收到通知后三日内提出处理措施交监理站审查,对A、B类不合格项,三日内审完,报建设单位认可备案交处理单位处理;对C、D类不合格项,监理站或建设单位认为必须报质量监督站的,应在建设单位审查后再报监督站审查; (2)受理单位收到须停工处理时,不得继续施工,更不得转入下道工序,监理站有权发出停工指令,建设单位有权罚款; (3)监理站在三日审核期内不返回处理措施,受理单位视为已被批准,可恢复施工。处置: (1)受理单位按建设单位169、认可的监理审核意见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完毕后由受理单位填写处理记录交监理站要求验收。对C、D类不合格项,由监理站视情况可要求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站共同验收; (2)监理站收到处理记录单后,如认为不满意,可再次要求补充处理,或发出备忘录备查。验收: (1)对A、B类不合格项可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处理记录,对C、D类不合格项须报建设单位参加验收,在收到处理记录三日内进行验收; (2)需要重新做实验的,应由受理单位按规定重新试验合格后再行验收; (3)处理记录和验收记录均作为质量记录文件纳入工程技术资料归档。3.5 几点说明 不合格项是指质量缺陷,如若施工质量已构成质量事故,应按事故处理有关规定办理; 不合170、格项处理不能代替设计变更,须设计认可的不合格项或处理方案,必须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办理; 处理不合格项涉及第三方时,应由第三方提出会签意见; 缺陷如属施工方责任,处理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如若缺陷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应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处理的费用按承包合同规定办理; 设备缺陷处理费用由受理单位和制造厂代表协商解决,如达不成一致由建设单位协调。4 记录、表式4.1 施工不合格处置的记录和验收质量评定记录;4.2 设备缺陷处置的会议记录、处置记录和确定质量的记录;4.3 有关处置过程形成的来往文件、通讯、电子文件记录。 4.4 不合格项整改通知(B1表)4.5 整改报验及认可记录(A22表)工程竣171、工验收及移交监理制度Q/23-2063.23-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 为使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工作规范化,促进电力工程项目及时投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2 编制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3月1日)2.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3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原电力部电建1996159号2.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2.6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172、)2.7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8委托监理合同2.9工程各标段施工合同、调试合同3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规定,电力工程验收移交可分为:单位(项)工程移交代保管,机组移交和工程总体竣工移交。3.l 提前交付使用的单位(项)工程验收及移交代保管。3.1.1 根据施工合同或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协议,需提前交付使用的单位(项)工程经静、动态验收合格并达到投入使用条件,生产单位需用时,可办理移交代保管手续。3.1.2 总监理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试、设计代表对提前交付使用的173、单位(项)工程的资料及质量进行全面检查,进行工程预验收,对影响移交验收的问题下达工程监理通知,指令有关单位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整改。3.1.3 有关单位整改完成达到验收标准后,监理单位总监理师签署监理意见。3.1.4 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参加验收,办理单位(项)工程移交证书,签订质量保修书。3.2 机组投产验收及移交3.2.1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完成,并进行整套试运后监检,启动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整套启动试运和移交工作情况的汇报,按照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要求进行全面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试生产的签字手续。3.2.2 总监理工程师(或分174、管副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师对施工(调试)单位、设备厂家等移交资料进行审查,对影响移交的问题下达监理通知,指令各单位限期完成整改任务。3.2.3 各单位整改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3.2.4 移交试生产后一个月内,由试运总指挥负责,向参加交接签字的各单位报送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和整套启动试运工作总结。3.2.5总监理工程师督促各个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质量保修书。3.3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3.3.1 验收准备 (1)本期工程全部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总监理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和质量保修书进行审查,提出监理意见。 (2175、)总监理师组织专业监理师、建设单位、施工、设计、制造厂代表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下达监理通知,指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没完成的项目列出尾工清单。 (3)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及标准后,总监理师签署监理意见,通知建设单位准备正式竣工验收。3.3.2 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委员会由建设单位负责组建,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参与竣工验收,向竣工验收单位汇报情况。 (3)验收委员会提出验收评价意见并主持办理竣工验收签字手续。 (4)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理单位应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监督。 (5)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监理176、资料,督促其他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资料。 (6)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负责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电力质量监督部门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4 过程控制及方法4.l 监督各单位按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行业规定)的验收范围、验收依据和验收要求进行验收。4.2 建设项目(工程)、单位(项)工程提前交付验收及移交、机组投产验收移交与竣工验收移交的条件应严格按国家、行业和地方及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规定的条件执行。4.3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组织全面检查、参与预验收和竣工验收。4.4认真监督各方履行合同的约定,客观、公正地解决争议和纠纷。4.5认真执行基建程序,对违反国家、行业177、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行为提出监理意见(或监理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如不见成效,应追究违约责任,建议建设单位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5 记录、表式5.l 监理意见(B9表)5.2 监理通知(B1表)5.3 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单(A11)5.4 单位工程竣工移交证书(B3表)*5.5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5.6 联合通知(B8表)*5.7工程竣工验收证书5.8 质量保修书(按建建2000185号,示范文本编制)。 注:加者为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规定表式。工程保修期监理制度Q/23-2063.24-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 为了规范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督承包方履行保178、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保修期内监理对承包单位的质量保修责任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保修期是指机组移交试生产之日开始至承包合同中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或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期满为止。2 编制依据2.l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 80号令(2002630)2.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建建2000185号2.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30日发布)2.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6 施工、监理合同3 工作内容和运行程序3.1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施工的最低保修期限:3.1.l179、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同使用年限。3.1.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3年。3.1.3 供热与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3.1.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1年。3.1.5上述保修期限如在合同中有另行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3.1.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中约定。3.2 对承包单位的有关要求3.2.1 承包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建设单位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之一。3.2.2 质量保修书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中附件规定的格180、式执行。3.2.3 对提前竣工的项目,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按房屋建筑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80号令(2002.6.30)或双方合同约定执行。3.3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4 监理保修期的工作3.4.1 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分析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3.4.2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4 过程控制及方法4.1工程进入保修期,监理单181、位应督促承包单位进行定期回访。4.2对建设单位反映的工程问题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并督促进行处理。4.3监理站应派专人检查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范围,修复质量缺陷。4.4 协助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结算保修抵押金。5 记录、表式5.1 监理通知(B1表)。5.2 会议纪要(C2表)。5.3 监理意见(B9表)。5.4 保修期监理工作总结。施工进度计划编审及检查监督制度Q/23-2063.25-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目的: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按基建程序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使工程项目的总进度在计划时间内实现合同规定目标,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182、编审、各标段工程网络计划及施工作业计划的编审及监督执行。2 编制依据2.l 业主确定的电力工程建设总进度目标及里程碑目标。2.2 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设计、设备、材料交付进度计划。2.3 主要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人员素质、机械装备)、管理水平。2.4 国家、行业颁发的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2.5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3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3.l 施工进度计划分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级网络计划)、各标段进度计划(二级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3.2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3.2.1 施工总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负责编制,施工单位参与。编制要求:(1)做好资源和技术供应183、的调查和落实; (2)遵循按基建程序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协调好土建与安装的交叉作业,协调好施工准备与开工、地下与地上、主体与外围工程以及多台机组的施工组织关系;(3)协调好工期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关系;3.2.2 各标段工程进度计划由施工单位编制。3.2.3 施工作业计划(包括年、季、月)由施工单位编制。3.3 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3.3.l 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完毕后,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施工、调试、设计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报项目法人批准。3.3.2 各标段工程进度计划由施工单位编制、内部审查完毕后,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或审批。3.3.3 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5 日前向监理单位报送下月施184、工作业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3.4 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3.4.1 施工总进度计划每季或每半年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进行一次盘修,检查总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关键路线、关键工序是否按期到达,找出拖后的原因,提出对策,确保总进度目标不变。盘修后重新绘制一级网络计划,同时编制分析报告。3.4.2 各标段工程进度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由各标段施工负责人主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主要检查各单位、分部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劳动力、机械的配备情况,发现有滞后的施工项目,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制定和落实应对措施。3.4.3 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计划的完成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每周185、汇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在每周工程调度会上进行协调。监理工程师于月末核定本专业月计划主要工程量完成情况。3.5 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3.5.1 建设单位根据设备、设计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如己影响到关键路线上的工期目标的实现,要求对施工总进度计划调整时,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盘修,并经建设单位确认。施工单位按调整后的工期组织施工。3.5.2 由于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调整,施工单位对各标段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二级网络计划)作相应调整后,需报送监理单位审定。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拖延,影响关键路线上的工期目标实现时,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保证总工期不变。3.5.3(月)施工作业186、计划经监理单位同意可适当进行施工项目及其进度的调整(关键路线工期不能调整)。4 过程控制和方法4.l 施工进度计划必须经过审批方可实施,未经审批的计划外施工项目不予结算。4.2 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必须严肃、认真,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施工进度计划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站报告,并征得同意后自行采取对策挽救,否则将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4.3 关键工序、关键路线上的工期按期完成给予奖励;不能按期完成,影响下道工序正常施工的将进行经济处罚。5 记录、表式5.1 施工单位应定期(每周)提供下列报告:(1)已完项目的实际开、竣工日期; (2)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及其完成情况;187、 (3)对工程进度的分析,特别对关键项目未按期完成的原因分析,提出对策; (4)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情况; (5)存在的主要问题。5.2 监理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或报告: (1)历次盘修的一级网络计划、存在问题与建议; (2)二级网络计划审查与调整意见。5.3 监理表式 (1)变更工期报批表(); (2)施工/调试进度计划报审表(); (3)监理通知(B1); (4)额外或紧急工程通知(B4);(5)会议纪要()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制度Q/23-2063.26-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 以施工合同确定的进度目标为依据,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纠偏的行为过程称之为施工进度控制,188、为了规范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行为,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的进度控制。2 相关文件2.1建设工程监理归范(QB50319-2000);2.2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XX-01-01);2.3火力发电厂施工组织设计导则(2002-11-20);3 职责3.1 工程进度控制由总监理师负责,常务副总监理师或副总监理师组织实施,3.2 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或主管副总监汇报。4 控制方法和措施4.1 项目监理站明确一名副总监(兼职)作为进度控制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进度控制和组织协调工作。4.2项目监理站建立后,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发包方189、式制定相关工程进度控制和管理制度,经项目法人审批后发布、实施。4.3依据项目法人提出的工程建设的最终完工目标,在充分了解设计、设备、资金等供应的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牵头编制施工综合进度一级网络计划,对各专业的主要施工环节进行综合安排,明确关键路线、关键节点的控制目标。当工程有总承包单位时,施工综合进度一级网络计划由总承包单位编写,监理站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安装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审查,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要求施工单位以施工综合进度一级网络计划为依据编制各主要单位工程的施工综合进度(二级网络计划),明确主要施工程序、施工工序的衔接,内部审查后报监理站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编制施工综190、合进度要处理好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敷,先土建后安装、辅助工程与主体工程配套的原则,同时还要考虑季节对施工的影响。做好承包单位的网络计划的审核工作,主要审查内容:(1)核查施工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力资源计划,是否符合本工程需要;(2)核查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是否符合一级网络计划的控制工期(三级网络计划必须符合一、二级网络计划的控制工期),工程项目是否齐全,逻辑关系是否正确;(3)核查大型机械的配备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能否满足施工要求;(4)核查物资供应计划是否齐全。供应计划应做到先进、合理、可操作性强。4.4根据项目法人的授权范围,签发单位工程开工令。避免因不具备开工条件而仓促开工造成191、的停工、返工和经济损失、贻误工期。项目开工必须的条件:(1)施工图经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完毕并有图纸会审纪要;(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重要施工作业指导书已审批,并进行交底。(3)施工合同已签订,资金已落实,施工项目已列入年度施工计划;(4)施工设备、材料已进场,经二次复检合格,并能保证连续施工需要;(5)施工管理、技术人员、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施工机具、检测仪器满足施工需要;(6)水、电、气等力能供应已落实,道路、通讯、场地平整满足施工要求;(7)施工作业生产线等临时设施已建成,具备生产能力。4.5 做好工程暂停施工的管理(1)因承包单位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出现安全隐患,未经许可擅自施192、工或拒绝监理单位的管理等原因导致暂停施工时,总监应签发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根据停工的原因,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确定暂停施工的时间和范围,报项目法人批准暂停施工。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审批后监督实施。(2)当暂停施工的原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资料,经监理单位验收后由总监签署复工令,报项目法人同意,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此类暂停施工的费用由承包单位自理,工期延误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3)因项目法人的要求,或非承包单位的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时,总监在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就有关工期顺延和停工原因、消耗费用等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由监理单位如实记录停工后发生的实193、际情况。暂停施工的原因消除后,具备复工条件,承包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经监理单位确认,由总监签发复工令报项目法人同意后,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4)监理单位在暂停施工的时间内,会同项目法人、承包单位、相关单位按有关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工期、费用等问题。4.6 计划管理(1)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年、月施工作业计划,控制计划的关键工序、关键项目是否符合施工进度一级网络计划的要求,提出调整意见。(2)定期进行施工计划的盘点,查找影响施工进度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地改进措施,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计划的建议,报项目法人审批同意后由承包单位编制调整计划。一级网络计划每年至少盘点一次,二级网络计划每季度盘194、点一次,当施工高峰/出现工种交叉混乱时,应增加盘点频次。盘点后重新编制、审核、批准、出版、执行。(3)深入现场巡视监督承包单位认真落实批准的施工计划。进行过程跟踪检查,发现有滞后现象,要求承包单位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通报项目法人并监督实施。(4)组织、主持现场周调度会,听取承包单位关于施工进度存在问题的汇报,进行月计划的盘点,协调设计、设备、物资及施工各方面的关系,解决施工的实际问题,编写会议纪要。(5)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结算文件,核实工程量完成情况。(6)按期出版监理月报,全面反映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处理、回答承包单位报送的技术报表和相关文件,防止影响工程进度。(7)主持专业协195、调会,专题协调会,及时解决与进度相关的施工争端,协调施工进度。(8)审批工程延期。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申请后,监理单位对工程延期的原因、责任、影响等提出意见,与项目法人协商后由总监签署工程延期审批申请表。(9)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计划一经审批就应当认真执行,对因承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尤其是关键工序的工期拖延,必须采取特殊措施进行抢工,否则将按合同条款进行经济处罚。(10)建议项目法人设立关键节点的工期考核奖,对按期或提前完成关键节点工期的给予奖励。4.7影响电力工程施工进度的主要原因及控制措序号主 要 原 因 控 制 措 施1图纸资料供应不及时1.1审核供图计划是否符合承包单位提出的196、要求时间,跟踪监督施工图纸设计的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意见;1.2协助建设单位催交相关设计图纸资料及设备供应厂商应提供的设计资料,满足工程设计需要;1.3必要时建议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并采取奖励措施。2设计考虑不周,设计变更多2.1加强施工图的审查;2.2做好施工图会检;2.3控制设计变更的合理性。3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3.1对设备厂家进行信誉考查,选择信誉好的供应商;3.2合同条款中明确不按期交货的罚则;3.3进行设备监造;3.4监理要了解设备生产进度,提示项目法人及时进行设备催交。4资金不能按时拨付4.1做好投资控制,安排好施工计划;4.2提请项目法人按合同条款及时拨付预付款和197、工程款。 5计划不周,施工工序不合理 5.1做好施工计划的审查,必须符合一、二级网络计划的要求,做到不漏项、不漏量;5.2监督按程序施工,避免返工、停工而影响进度。6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不当重点审查施工方案中的技术、质量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是否先进可行,预防因安全、质量事故影响工期。7施工力量不足,施工机械不配套7.1经常深入现场,掌握施工计划完成情况,一旦发现偏差及时提出增加施工力量或采取其他抢工措施。7.2监督按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施工机械并及时到位。8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不力8.1核查承包单位项目部的组织机构落实情况,并保持相对稳定;8.2审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198、有力。9现场监督不到位9.1加强人员素质教育,做到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2按规定时间完成承包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的审批工作,避免因此而造成工期拖延。10其他原因配合项目法人处理好其他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4.8 电力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控制要点(1)依据工程建设的最终目标,在充分做好准备的基础上,控制好关键线路与关键工序,按一级网络计划的安排,做到关键工序按期开工和重要节点如期完成,并做好施工项目的全面统筹安排,以促进工期目标的实现。(2)必须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充分考虑电力工程建设的特点,处理好施工准备与开工、地下工程与地上工程、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主体工程与附属工程的关系,合理组织199、施工,搞好相互配合,避免过多交叉作业。(3)土建工程要控制先地下后地上、先繁后简,主要地下工程,如主厂房零米以下工程、炉后的排烟、除尘的零米以下工程一次完成。厂区内的沟管线先深埋后浅敷,地下沟管涵槽一次施工。厂区排水干线、循环水管道干线等争取先期开工。避免重复挖土,以保证厂区排水畅通和主要施工道路完好、畅通。(4)处理好先土建、后安装、再调试的施工顺序,并事先考虑交叉作业所需要的大型设备供应计划的落实,以及尽早安排先期交付安装的建筑工程的施工,确保按期交付安装。(5)控制附属工程满足主体工程分部试运的要求:1)电气系统的安装调试,应满足厂用电受电及分部试运的控制工期;2)化学系统制水应满足锅炉200、水压用水的要求;3)启动锅炉的建设应满足燃油系统卸油或锅炉化学清洗的要求;4)燃油系统应满足锅炉化学清洗的要求;5)输煤、制粉系统应满足锅炉点火吹管的要求。(6)施工综合进度的控制还应考虑季节对施工的影响1)烟囱工程应避开冬期施工;2)高空吊装作应避开大风季节施工;3)充分考虑雨季对施工进度的影响,做好雨季施工的应急预案。 4)在进入冬季施工之前,应事先做好冬季施工准备,杜绝因准备不足而造成冻害损失。(7)做好资源和技术供应计划的落实以及协调好两台机组同时施工的关系。5 记录、表式5.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报审表(A-1); 5.2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A-2);5.3工程暂停201、指令(B-2);5.4复工申请(代复工令)(A-5);5.5变更工期报批表(A-7);5.6施工进度调整计划报批表(A-30);5.7施工/调试进度计划报审表(A-29)。工程款拨付与工程结算审查监理制度Q/23-2063.27-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l 目的:为准确控制工程造价,严格核定工程款的拨付,合理使用资金,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工程进度款及竣工结算的审查和工程进度款拨付的审批。2 编制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3建设工程合同法(示范本)(建建1999313);2202、.4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国电公司质监总站20023号);2.5施工合同、监理合同;2.6 符合合同价款调整范围的设计变更、现场经济签证等;2.7国家、行业与(地方)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3 职责3.1 本制度由项目监理站技经监理师负责管理,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实施本制度,并签署付款凭证;3.2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承包商所完成的工程量,技经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承包商中间结算价款与所完成工程量的一致性,对按与预算结算项目审核套用定额、取费标准是否正确以及与承包商合同的一致性。3.3 各专业监理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签署工程计量的原始凭证。4 工作203、内容和工作程序4.1 中间结算原则 中间结算的原则:按月结算进度款,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控制付款,符合实际,合理准确;对按里程碑付款的EPC合同,可简化为审查是否达到里程碑要求,达到则付,未达到则不付。4.2 工程计量审核原则正确进行中间结算的前提是认真进行工程计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员负责。(1)工程计量:对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工程量审核应依据设计院的施工图设计和制造厂商设备安装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做到不重复、不漏项、不超标、不违规。工程发生变更应根据变更后的设计进行计量。(2)质量合格:支付进度的条件必须是质量合格的产品。施工用料要具有监理员验证的质量合格证明。分项工程在完成四级质量验收204、签字后才算完工。(3)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据设计变更通知,与设计有关的工程变更也要经设计代表会签,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有效。(4)工程计量的程序及时限,由监理站和承包商另行约定。(5)工程计量审核要点:1)依据正确性:按施工图(包括设计修改及变更通知单)计量; 2)施工图注明按现场实际处理的要有实际测量资料; 3)隐蔽工程必须有有效签认的隐蔽工程记录; 4)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计算规则,要与使用定额相一致,是否有重复和漏计;5)自开工至本月申报累计工程量与工程实际进度是否一致,防止虚报、超报。4.3 工程(预)结算的编制: 工程(预)结算应按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205、算管理制度及规定编制。4.4 工程(预)结算审查的内容及程序工程量的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对申报数量进行审查核定,同时对已完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签认; 结算价款的审查:技经监理工程师依据已核定的工程量,根据相应的定额及费用标准(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者按规定执行)进行核算,确定工程结算价款。 审核结果由项目法人与监理站主管领导批准。4.5 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与工程款支付 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工程结算书,并填写月度结算款报批表一式六份,经监理站、项目法人审核确定本月度结算价款,监理站与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共同签发月进度款支付证书。 支付月进度款206、中应扣除相关费用(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费用、预付工程款、保留金、水电费用等)。4.6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按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合同双方商定的比例确定,分批支付。承包单位填写申报表,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预付款在工程量完成50%时起扣,工程量完成70%时扣完。4.7工程竣工结算审查。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移交后(提前交付使用)所进行的工程结算; 单位工程竣工后,承包单位依据工程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经济签证、开、竣工报告、竣工证书等编制竣工结算书一式三份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竣工结算编审程序:承包单位编制竣工结算书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5 过程控制及方法5.1 采取月末结算207、进度款、竣工清算工程款,跨年度工程进行年终盘点,办理年度结算的管理手续;5.2承包单位编制上报的月(年)度工程结算要实事求是、不得高估冒算,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注1:本制度为示范本,用于具体工程项目时应根据项目法人授权和承包合同规定修改后使用;注2:本制度不适用竣工结算;6 记录、表式6.l 承包单位申报表(A-9)6.2 月结算款报批表(A-12)6.3 月进度款支付凭证(B7)6.4 工程预付款支付凭证(B10)现场经济签证费用管理监理制度Q/23-2063.28-XX1 目的及适用范围1.l 目的: 为了规范现场经济签证的办理手续,明确签证程序及费用计算和结算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1.2208、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阶段合同规定实行经济签证的现场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的签证(不包括设备厂商设计变更)均按本制度执行。2 编制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2.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91号主席令);2.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4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国电公司质监总站2005版);2.5施工合同;2.6 设计图纸及经审批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3 职责3.1 本制度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主管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管理,技经监理工程师负责执行。3.2 技术签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4 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4.1 经济签证的209、类型: (1)设计变更:凡由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涉及费用变更时,必须履行经济签证; (2)工程变更:凡由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涉及费用变更时,应履行经济签证。4.2变更费用的限额:变更费用的限额视合同标的大小而定一般可按如下划分(1)小型变更:单项变更费用在2万元以下的变更;(2)一般变更:变更费用在在2万元及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变更;(3)较大变更:变更费用在在5万元及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变更;(4)重大变更:变更费用在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变更;(5)特大变更:变更费用在50万元以上。属于回合同包干范围,不调整合同总价的变更,可不进行经济签证,但经甲、乙洽商同210、意除外。4.3 经济签证的程序(1)设计变更:设计单位提出并附增减工程量表,设计监理审核确认后交施工监理站办理,首先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复核,如涉及调整合同价,应交技经监理工程师进行增减费用复核,对小型和一般变更,由技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对较大和重大变更尚需主管副总监签证,并与承包单位进行协调,最后交建设单位批准;对特大变更应报经原批准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2)工程变更: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如涉及设计变更时,应先由设计代表会签同意,由施工监理站按上述设计变更的程序执行。如不涉及设计变更,可直接交施工监理站,执行上述程序。4.4 经济签证的执行条件:(1)所有经济签证必须附有符211、合要求的技术签证原件,应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增减工程量明细;(2)所有变更在进行经济签证前均应办理开工报告手续;(3)所有变更在进行经济签证前均应附有费用变更预(估)算单,对设计变更如设计单位无技经代表,可由施工单位代编预(估)算单,但设计单位应予以会签同意;(4)单项变更费用在50万元以下或合同规定额度以下的变更,如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在总价承包范围内可免附预算;如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乙方进行的工作,如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则应附预算。4.5 经济签证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费用计算原则经济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预算定额及建筑材料价格表。 费用计算原则 (1)工程量:按施工212、图纸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增减工程量; (2)定额: 1)工程招标时有此工程量的,按投标报价时相对应的单价计算费用; 2)招标时无对应工程量的,套用行业或地方现行单位估价表; 3)执行现行调价文件,承包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4.6 现场签证费用的结算 (1)结算条件: 1)已办理了技术签证和经济签证,已实施完成,并已通过验收; 2)符合合同约定的限额。 (2)结算要求: 1)现场签证结算应由施工单位填写结算单; 2)原则上每一份签证做一份预算,量小的可以合并,但不同单位工程不得合并,结算单的内容按签证单(原件或复印件)、预算由前向后依次排序; 3)每一份签证结算单核准后一式四份,施工单位和213、监理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两份,结算单分批按新增项目、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的顺序依次编号,编号写在结算单的左上角;4)每批签证结算单应有该批结算汇总表,汇总表的批号写在封面右上角,汇总表内按新增项目、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的顺序依次编号,并注明工程名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费用,并做小计、合计;5)签证费结算每季进行一次,每季月末2530日将结算单送监理站审核,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按合同约定程序办理结算;6)现场签证结算单按规定及时报审,凡超过4个月不办理结算的,则其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如合同另有约定时,需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办理。4.7 预算外现场签证范畴施工前无法预见的工程量增加,不属于或不便214、于出设计变更,而又需要采取现场施工措施。4.7.2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委派的现场临时工程或紧急工程。4.7.3 施工过程中需要在现场认证的其他签证。 不属于预算外现场签证范畴的项目有:(1) 施工合同内已包括的设计变更签证及其发生的费用(总包干内费用);(2)索赔签证(由合同争议或违约引起的费用增减,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暂时停工导致总工期延误损失等)及其发生的费用;(3)施工质量不合格所整改的费用; (4)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所发生的误期等情况;(5)不变更设计标准而进行的达标投产、防二次污染、创精品工程所发生的措施费; (6)设备消缺或设备厂家设计变更; (7)承215、包合同所约定的不应计费的项目。4.8预算外现场签证的控制程序4.8.l额外或紧急工程按额外或紧急工程通知要求,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有关专业工程师和主管领导会签后下达执行。4.8.2 其它情况发生的预算外签证按下述程序和要求进行: (1)当现场发生预算外签证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口头)要求或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及时到现场进行调查、察看,经认可后,工程承包单位可提出申请报表。 (2)工程承包单位在提交承包单位申报表的同时应提供详细的预算外签证有关的资料。资料应包括:要求签证的理由、根据、签证费用的计算书及有关记录。 (3)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及时了解具体情况,实地216、测定工程量,并通知工程承包单位是否予以签证。 (4)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对其申报签证费用进行审核之后,报主管领导批准,作为合同价款调整依据。 (5)工程承包单位根据批准的预算外签证按合同规定的定额及费用标准编制工程预算,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6)预算外现场签证一式三份,工程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各一份(需要时可以复印)。(7)凡未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现场查看认可,或未事先提出通知而擅自处理的,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不予受理和承认。5 记录、表式5.1额外或紧急工程通知(B4)5.2承包单位申报表(通用)(兼作预算外签证)(A9)5.3 经济签证费用预算表。计划与统计217、监理制度Q/23-2063.29-XX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加强对工程投资计划的管理,做好相应的统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电力建设工程投资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的管理。2 编制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2 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有关法规与规定;2.3 施工进度一级、二级、三级网络计划;2.4 施工承包合同。3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3.l 资金计划管理3.1.1整个工程的总投资计划(分年度投资安排),根据投资方项目法人和总工期要求,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单位协助编制,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法人董事会审定。3.1.2 年度投资计划根据总投资计划进行合理218、安排,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主要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法人董事会审定。年度投资计划发生调整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要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统一意见后上报原审批单位批准,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修改计划。3.1.3 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安排月份投资计划,由建设单位编制,监理单位协助(提出监理意见)。3.2 施工统计报表的管理3.2.1 各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前报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统计报表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本月、自年初累计、自开工累计完成工作量; (2)本月、累计完成工作量; (3)工程施工进度完成情况说明; 经监理单位审核和建设单位审批后确认。219、3.2.2建设单位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按各单位工程编制主要材料统计表(建筑工程三材和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设备台帐等。3.2.3 计划统计报表由建设单位负责汇总编制,监理单位配合,于每月5日前上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法人董事会。3.2.4 建设单位计划统计人员应做好资金计划表、工程进度支付凭证、工程预付款支付凭证、主要材料统计表和设备台账等各种原始记录与报表的收集、整理、汇总与归档等管理工作。4 过程控制及方法4.1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各上报单位要求,严格统计纪律按时呈报。并按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处罚。4.2月统计报表的工程量和工作量的审核办法执行工程款拨付与工程结算审查管理制220、度。5 记录、表式5.1 承包单位申报表(通用)(A9表);5.2 额外或紧急工程通知(B-4表); 施工索赔监理制度Q/23-2063.30-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严密合同制约机制,公正合理地处理施工索赔,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仅适用于由工程施工合同争议引起的索赔处理,由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与设计合同等其它合同(或协议)引起的索赔不适用本制度。2 编制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3 建设监理合同;2.4工程施工合同;2.5工程招投标文件。3 索赔的内容及程序 索赔分为索赔(非承包方221、原因)与反索赔(承包方原因);从索赔内容分类,可分为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3.1 索赔的内容3.l.l 索赔(1)合约内的索赔:索赔所涉及的内容能在合同中找到依据; (2)合约外的索赔:索赔内容和权利在合同中难以找到依据,但权利可来自普通法律; (3)由建设单位拖延付款引起的索赔; (4)工程量增加引起的索赔; (5)不可抗力(不可抗拒的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的索赔; (6)由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总工期延误; (7)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缩短工期,增加赶工费引起的索赔; (8)由于建设单位不正当的终止合同引起的索赔; (9)由于合同文件的内容错误或相互矛盾引起的索赔。 3.1.2 反索赔 (1)222、合约内的索赔(同3.1.1-1); (2)合约外的索赔(同3.1.1-2); (3)建设单位合理终止合同的索赔(如工程质量低劣等); (4)建设单位依据有关文件或规定提出的索赔。3.2 索赔的处理程序3.2.l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3.2.2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施工单位的其他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223、监理单位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申请报告表(A6、A7表)及有关资料; (3)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申请报告表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单位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单位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规定相同。3.2.3 施工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建设单位可按3.2.2款确定的时限向施工单位提出反索赔。4224、 过程控制及方法4.l 索赔成立的审查:索赔事件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根据合同,事件已造成了其中一方成本的额外支出,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索赔方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意向通知后的7天内,对索赔成立条件进行审查。报请总监理师同意后,在此时间内将审查意见在A6、A7表中给予回复。4.2 索赔损失的审查: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28天内,根据合同条款提交的索赔证据及其它有关有效文件,对索赔报告进行审查,确定合理的索赔费用额度或工期展延天数。报请总监理师225、同意后,在此时间内同时向合同双方下达索赔处理报告。4.3 监理单位处理索赔的权限 监理单位有权对合同内(或建设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索赔进行审核与处理。4.4 索赔事项的解决方法4.4.1会议协商解决 由总监理师出面邀请当事双方有关领导,通过会议形式,互相协商与交换意见,达成处理意见。4.4.2 仲裁 在当事双方就索赔事项通过双方协商和监理单位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上诉仲裁机关或法院进行裁决。5 记录、表式5.1索赔费用报审表(索赔方通用)(A6表)5.2延长工期申报表(A7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Q/23-2063.31-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关于工程226、建设安全监理规定,旨在证实本监理部有能力持久、稳定地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监理服务。加强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控制,提高施工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有效地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监理工作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任务、人员职责、工作程序和监理措施,作为安全监理的指导性文件。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调试监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监理的安全控制,其他工程参照执行。2 相关文件2.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2003年11月24日;2.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试行);2.3XX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暂行规227、定;2.4电力建设安全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2.5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国家电网2004488号;2.6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评论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2.7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5053-1996);2.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9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2.1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GB/T280012001)。3 职责3.1 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任命专职或兼职228、安全监理工程师,并明确其工作职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法规、规定;(3)主持制订监理规划(含安全监理方案),组织编制和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4)参加建设单位为主任的安全施工管理委员会,并在其中积极工作;(5)组织领导对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及安全监理工作的考核;(6)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时(每周)审阅安全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记,检查、督促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7)认真听取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关于安全监理工作的汇报,当安全事态严重时应及时签发暂停施工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项目法人,当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229、行政主管部门报告;(8)编制监理月报时应包括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对当月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3.2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1)依据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的要求,结合工程及专业特点,及时编写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本专业安全控制内容、程序和措施,报总监审批后认真实施;(2)审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参加施工前安全交底会,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检查施工安全作业的执行情况;(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设施标准化和文明施工区划管理,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交付试生产的必备的安全文明条230、件;(4)监理工程师(包括监理员)应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操作和安全隐患;发现重大隐患、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有权责令(发出书面监理通知)责任单位停工紧急处理;对施工中出现可能危及安全的特殊情况,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补充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5)日常控制工作应结合质量监理同步进行,根据工作需要设置W、H、S、R监控点。并切实执行;监理工作应及时到位,进行质量、安全监督;(6)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本专业的安全工作规定,进入施工现场要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工作,防止意外伤害。3.3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1)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专项安全措施进行审231、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项安全措施存在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提出监理意见,要求编制单位修改;2)对施工现场危险源进行辩识和风险评价,针对重要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安全监理意见;4)核查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资质证书及起重设备安全资质证书;5)核查施工现场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确保持证上岗;6)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生产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7)检查施工单位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的应急援救预案及工程项目危232、险源监控措施;8)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机械的检测检查、验收、备案手续。(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已经通过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组织执行情况;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3)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班组检查、工地检查、项目部检查);定期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防护情况;4)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使用的施工电梯、打桩机、砼搅拌机、钢筋加233、工机、塔吊、港吊等大型施工机械和脚手架、安全网架、临时用电等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对未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备案以及未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应当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止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应急援救和现场保护工作,及时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应及时采集影象资料,作为分析、处理事故的依据;6)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经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监理证书,方可上岗;7)安全监理工程师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234、委托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实执行。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必须真实、及时、全面地体现安全监理工作过程,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应当以文字/电子材料作为传递、反馈、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8)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事件;9)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写月度安全监理工作报告,交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后编入“监理月报”;10)工程结束时负责编写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总结,交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并纳入“监理工作总结”;11)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及安全大检查。4 监理措施4.1 安全控制措施监理管理措施:(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安全文明施工235、中监理工作的基本准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保持正常的施工秩序,必要时项目监理站配备兼职安全副总监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采用重点防范与跟踪控制相结合的监理方法,建立安全施工监理工作制度,创建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2)由总监理师牵头,兼职副总监负责(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配合)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如不设兼职安全副总监,则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确定各专业安全作业危险点,并针对安全危险点编制预控措施(编制重要危险源清单)。施工阶段安全施工控制措施:(1)检查施工承包商236、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安全技术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运行是否良好,安全教育是否真正落实到人,具体检查内容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04488号文附表C-IV-1C-IV-6执行;(2)协助项目法人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奖励与惩罚管理办法;(3)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4)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以及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237、,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等。(5)参与下列重要施工技术方案和重大设备起吊安装措施的讨论和确认,并就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提出监理意见:1)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大型构件吊装;2)预应力砼张拉,高边坡开挖,大体积砼浇筑;3)汽机扣大盖,发电机穿转子,汽轮发电机试运及投氢;4)锅炉大件吊装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锅炉升压定安全门,主汽管吹洗,汽水管道冲洗及过渡;5)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大型电机干燥及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6)重要转动机械试运等;(6)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238、商在多工种交叉作业和重要的施工工序交接中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跟踪控制;(7)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防范措施,对下列不安全的因素提出监理意见,并责令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1)对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施工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2)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3)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239、的变化(包括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暑降温、防火等),施工现场未采取相应安全施工措施;5)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作业棚,加工间,材料库及其它危险品库等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6)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没经查验合格;7)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没有经验收合格等;(8)督促施工承包商搞好文明施工,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应码放整齐,安全标志按国家标准着色、设置,监督施工场所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真正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9)配合项目法人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布安全文240、明施工月报;(10)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建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评比活动,每周公示一次,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调试阶段安全施工控制措施:(1)检查调试和试运方案、措施中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满足要求,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2)协调处理好项目法人、施工承包商、调试承包商之间的有关试运安全的接口问题;(3)严格控制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条件;(4)参与审查调试承包商制定的机组试运行的反事故措施。 4.2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环境管理目标:(1)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降低噪声污染;(2)不发生空气污染;(3)不发生水体污染;(4241、)不造成垃圾、废料对环境的污染;(5)不造成辐射污染伤害;(6)绿化符合设计与相关验收标准。现场目标管理措施:(1)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控制措施(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2)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环保目标是否符合国家的环保规定;(3)审查施工单位环保内容是否全面;(4)审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是否有环境污染因素分析,预控措施是否具体得当;(5)审查施工单位(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必须突出环境保护措施及人员配备情况;(6)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环境保护、卫生设施是否执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7)审查242、主辅设备的选型是否得到国家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查环保设备安装单位资质;(8)审查环境绿化施工方案,并进行监督检查。环保监控措施:(1)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污染严重的项目控制开工;(2)巡视检查,对可能或已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及现象给予制止,限期整改,直至停工处理;(3)扬尘控制:1)划分道路责任区,督促每天及时清扫、洒水;2)督促施工单位限制运土车速度,并采用有效的防散落措施;3)督促施工单位对粉沫材料装卸、存放采取可靠的防扬尘措施;(4)污水排放控制:1)禁止污水随意排放,要求施工单位挖砌废水池沉淀排放;2)有条件的(扩建工程),所有污水都通过电厂污水处理合格达到排243、放标准,方可排放;(5)气体污染控制,督促施工单位监测空气中有毒气体及放射线的含量,保证空气质量;(6)噪声污染控制:1)要求施工单位减少夜间作业;2)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努力降低噪音,满足控制规定要求;(7)协助项目法人,做好卫生责任区的划分,指定垃圾存放地点,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清理外运施工、生活垃圾和废料、废弃物的回收;(8)组织环境保护联合(专项)检查,召开专题协调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竞赛活动,进行考核评比。4.3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文明施工的目标管理(1)明确要求,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文明施工目标的制定,要按总目标的要求,统一规定、统一标准,符合国家规程、规范的规定;244、(2)文明施工目标规划明确、具体,内容充实,具有可操作性;(3)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专人负责,管理制度完善;(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平面布置、临建规划,环境管理体系,规章制度是否明确文明施工要求。施工方案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符合规程要求;(5)审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资金投入计划是否满足需要;(6)审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组织安排和人力投入情况,要求凡事有人管理,处处有人负责。文明施工的过程控制(1)施工准备阶段,文明施工条件具备合格标准,有利于顺利正常施工和连续施工;(2)施工过程中,对土方开挖、管网施工、地下设施工程进行跟踪控制,监督措施的落实与实施;(3)监督项目作业结束后达到设245、计要求,按设计标准验收。文明施工的现场管理(1)施工场地按规定设置“五牌二图”;(2)施工场区道路设计标准、规模,排水设施,交通标志,通行能力,扬尘控制,夜间照明,必须满足施工需要;(3)参与施工总平面布置、责任区的划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4)监督库房设置合理,符合交通防火要求等,满足间隔要求;(5)施工用电布局合理,力能管道符合规程要求,满足施工需要;(6)设备、材料分别按规定地点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要求,标牌齐全;(7)垃圾、废料指定地点集中存放,定期清理外运;(8)各种标志,警示牌齐全,悬挂醒目,标准规范;(9)临时建筑符合设计要求,布局合理,间隔符合要求,办公与生活区完全隔离,246、满足卫生要求;(10)施工现场与生活区域卫生设施数量满足需要,使用方便,符合卫生要求;(11)设置固定吸烟点,严格控制流动吸烟,防止引发火灾;(12)工序交接,文明施工条件符合要求,不得影响下道工序;(13)检查控制主辅设备,控制各种管道、箱、罐跑、冒、滴、漏。严肃规章制度,行使权力,遵守监理程序:(1)明确要求,严格管理职责,执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责令责任单位整改;(2)充分利用协调、通知、会议、限期等手段,及时督促完成整改;(3)对严重不文明行为,典型案例和影响大的现象,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法进行处理。5 记录、表式实施安全旁站监理、安全巡视检查和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247、施工方案等安全管理文件时,应形成文字记录,详见附录。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施工机具采用监理典型表式。5.1 附录1: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5.2 附录2:安全巡视检查记录表;5.3 附录3:监理文件审查记录表;5.4工程暂停指令(B-2表);5.6复工申请表(代复工令)(A-5表);5.7质量事故报审表(A-8表)。5.8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记录和重要危险源清单;5.9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记录和重要环境因素。附录1 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工程名称: 编号:现 场 作 业 内 容作 业 地 点作业项目主要危险分析(分析本作业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及可能造成的危害)施 工现 场安 全文 明施 工评 价 组248、 织 管 理(描述现场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平 面 布 置(现场总平面布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安 全 措 施(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现场执行情况)现 场主 要问 题(现场出现的各类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现象以及各类事故隐患等)监 理有 关措 施(针对现场情况,提出的监理指令,以及现场执行情况)旁 站时 间开始 年 月 日 时 分 对应作业 (开始旁站时现场作业情况)结束 年 月 日时 分(结束旁站时现场作业情况) 现场安检人员(签字): 旁站安全监理人员(签字):附录2 安全巡视检查记录表249、 工程名称: 编号:巡 视 部 位(巡视部位及地点)作 业 情 况(作业情况描述)施 工 现 场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评 价施 工 现 场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现场出现的各类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现象、以及各类事故隐患等)监 理有 关措 施(针对现场情况,提出监理指令,以及现场执行情况)巡 视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巡视监理人员(签字)附录3 监理文件审查记录表工程名称: 编号:文件名称送审单位接收时间年 月 日接收人(签字)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年 月 日返回时间 年 月 日接收人审查意见反馈情况工程合同管理制度Q/23-2063.32-XX250、1 目的和适用范围l.l目的:为了使监理公正、科学地对承包合同进行管理和监督,正确而准确地处理合同履行中的有关问题,从而保证合同的正常实施,实现对合同工期、合同质量、合同费用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其他合同可参照执行。2 编制依据2.l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国家主席令);2.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GF-1999-0201);2.4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国电质监总站20023号);2.5 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3 职责3.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251、师具体实施,并在实施中协调各专业接口。3.2 技经监理工程师负责归口实施或由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并对本制度进行日常管理。4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4.1 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内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一般由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管理合同;4.2 工程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依据监理合同规定,项目监理单位可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招标,参与合同谈判,审查合同条款,并提出监理意见。工程合同正式签订前应履行评审和会签手续,监理单位参与会签。监理单位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复查。监理工程师要仔细阅读合同文本,熟悉合同内容,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要了解清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监(或分管副总监)汇报252、,并报告建设单位,及时研究解决。 施工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拟分包项目。 对合同进行总体分析和详细分析,对后合同进行评审;合同开口项目应是合同管理的重点,应重点跟踪监督; 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工作,使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 建立计算机合同管理子系统,科学、系统地收集、整理和和保存工程施工中各有关事件和活动的必要资料,充实合同管理数据库并进行信息加工;现场监督各工程承包商或分包商的工作,给予他们合同方面需要的帮助; 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报告,监督合同履行; 对各种书面文件从合同管理角度进行审查和控制;经常性解释后合同,对合同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主动进行合同跟踪253、,对合同履行进程和结果进行观察、检查,并提出处理措施。主要工作有: (1)对实际工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现场的直接了解,获得反映工程实施情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文件的差异及其原因、影响因素、责任等; (3)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引起及如何引起,按合同规定,应由谁承担责任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4)提供解决这些差异和问题的措施、方法;谨慎而积极处理施工索赔和反索赔;及时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应通过协商和合同约定的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及时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避免争议和纠纷向扩大和激化等不利方向发展,使工程施工能正常、有序进行,保证圆满实现合同目标。4.3合同价款的管理确定合同254、价款的依据为国家、行业与(地方)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有关上级文件及招(投)标文件规定。按合同总承包额进行单位工程造价分解,控制单位工程造价,不得突破投资目标。按合同总承包额进行单位工程造价分解,控制单位工程造价,不得突破投资目标。合同价款确定后应严格按确定价款进行结算。严格执行无工程承包合同不予结算及拨款的规定。 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对符合调整合同价款的设计变更积极开展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现场技术经济签证和设计变更,使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4.4合同工期的管理 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按照一级网络计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255、执行。具体要求见施工进度计划编审与检查监督制度4.5合同质量的管理 按合同规定的规程、规范、标准及质量目标,检验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半成品及构配件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检查与验收。4.6合同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依据工程合同、国家和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对工程施工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与管理。5 过程控制措施和方法5.1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约定并全面履行合同条款。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发包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切实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违反合同规定者,应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5256、.2合同争议的解决5.2.1 争议双方应优先采取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合同争议。5.2.2 若争议双方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监理单位应积极从中协调解决。提出争议的一方,应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要求,并附以必要的依据及证明材料。监理工程师根据所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以求达成协议,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5.2.3经协调仍不能解决时,可根据争议双方约定的有关条款,申请仲裁或诉讼,此时监理工程师应提供客观公正的证据。5.3合同的变更、解除 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及合同双方的约定。6 记录、表式6.l 监理通知(B1)6.2监理意见(B9) 信息及现代化管理工257、作制度Q/23-2063.33-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l 目的: 为了保障工程管理信息交换的真实性、系统性、实效性、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中各参建单位之间工程信息传递、交换与管理工作。2 编制依据2.1各承包单位的投标文件;2.2计划编制与进度控制方法论(上海普华应用软件有限公司出版)(第二版);2.3建设项目合同控制管理软件(上海普华应用软件有限公司出版)(第二版);2.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QB50319-2000)。3 职责3.1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信息和现代化管理负领导责任,配备信息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建立工程信息和现代化管理制度,检查督促258、信息管理者的工作。3.2 信息管理者负责编制工程信息管理制度,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负责信息采集、整理、记录、传递、利用和管理。4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4.1工程信息及现代化管理是指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可以共享的信息资源,各参建单位之间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信息传递与管理。4.2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各参建单位之间的计算机网络联网,并对P3、EXP软件及KKS编码的应用进行集中管理,施工单位自行完善P3、EXP软件及KKS编码的应用,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搞好P3、EXP软件及KKS编码的应用管理工作。4.3各承包单位应按投标书承诺建立、完善本单位局域网,并按投标书承诺购买各种工程管理软件和办公自259、动化软件,并投入有效使用。4.4各承包单位应按照本单位管理模式,健全工程管理信息管理制度和数据流程程序,应设立一名专职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维护工作及与外部工程管理信息交换及定期备份工程管理信息重要数据,同时保证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数据通讯畅通无阻。4.5各承包单位应按发布的P3软件应用规划,执行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程序和作业代码、作业分类码及WBS编码进行统一编码。4.6各承包单位应用EXP软件有效的组织和应用工程管理信息,并按合同为主线,对设计变更、合同条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量完成情况、设备到货情况、会议纪要、收发文记录等建立一个总的工程数据库。同时各参建单位可根据自己需要,建立自260、己的数据库,与工程数据库交换资料,根据需要与合同相关方进行联络,并按发布的各种监理表式和记录编号建立统一的编码体系。4.7 各承包单位在应用EXP软件时,对工程数据库可根据不同的权限同所有用户共享。4.8 各承包单位按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给定KKS编码体系和编码规则对工程工艺系统、设备和建筑物内外区域的位置进行标识。并可根据编码规则对设备的到货、开箱、检验、使用状况及焊口(管理)检验、材料报验、金属检验进行编码。5 过程控制与方法5.l 各承包单位对工程数据每天下班前进行备份工作,并有可靠的病毒防范措施,充分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5.2各承包单位对本单位录入的工程数据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261、,保证数据录用及时、真实、准确、可靠,最长更新周期不得超过一周。6 记录、表式6.1工作联系单(C3表)。6.2承包单位申报表(A9表)工程组织协调制度Q/23-2063.34-XX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目的:为保证监理对施工现场的规范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协调,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 构建和谐的施工氛围,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到安全文明和井然有序的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的工程调度会、专题协调会及日常的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工作。2 编制依据2.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2.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262、00);2.3 委托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授权书;2.4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设备供货合同等。3 职责3.1 本制度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周工程协调会,也可由总监理工程师委托分管副总监主持。3.2 专业监理工程师支持专题协调会并实施日常现场管理。3.3 工程外部条件协调由建设单位负责,不在此制度本制度范围之内。4 工作内容和程序:4.l 会议的组织。4.1.1 每周由监理单位组织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会议由总监分管付总监主持,监理单位(总监、付总监、主要专业监理人员)、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施工(调试)单位(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设计单位与主要设备供应单位263、驻工地代表参加。协调施工现场的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计量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与落实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月计划。4.1.2 为了解决某个专门问题,由监理单位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必要时请设计单位、设备厂家驻工地代表参加,重点检查与落实二级网络计划,或单项、专业工程进度与质量问题。4.2 会议的内容4.2.1 工程协调会(1)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度情况及存在问题;检查分析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检查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施工单位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存264、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 (5)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解决施工中发生的工作接口和技术配合、进度配合、施工环境配合等问题; (6)协调各专业之间的相互关系,解决建筑工程与设备安装之间的配合、设计与施工之间的配合等问题; (7)布置下周的施工任务,提出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传达上级有关指示; (8)其它需要协调的事宜; (9)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于次日下发会议纪要。4.2.2 专题协调会 (1)下发会议通知,明确参加单位、时间、地点、议题、要求做好的准备工作等; (2)针对影响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找出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 (3)协调解决265、施工中存在的内外部问题; (4)作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发给有关单位。4.3 工程因外部条件影响,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展时(如停水、停电、交通受阻等),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监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度调整,并建设单位沟通,共商保证措施。4.4 对发生一般性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监理进行协调;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时,由建设单位或发生事故的承包单位主持管理协调监理单位应督促责任单位按照国家法规规定程序进行报告,并积极参与处理方案的研究和审查。4.5日常的施工组织与协调 参建各单位应认真执行协调会议纪要,及时协调解决与落实会议提出的问题。 监理单位应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予以协调处理。5 过程控制与266、方法5.1 工程协调会,首先应检查上周会议要求的落实情况(要求有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未按期完成的要限期完成;已经影响工期的可扣发工程款;对不执行协调会的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责令其暂停施工,责令整改。5.2施工单位不及时反映、报告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而造成停工和工期延误的由自己负责。对问题严重者实施经济处罚。 5.3 各单位必须做好准备,指定专人,代表本单位按时参加协调会,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实行罚款。5.4 如遇急需解决的问题,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尽快予以协调解决。6 记录、表式6.1 会议纪要(C-2表);6.2 监理日记;6.3 会议记录、谈话记录;6.4 确认凭证、267、备忘录。工程监理文档管理制度Q/23-2063.35-XX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规范监理站文件管理,明确文件分类分级管理、文件审批、签署、传递、整理和归档,满足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的要求,制定本制度。l.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站的文件管理,监理文件的组卷、标识(编号)和归档,按本制度及工程监理文件编号规定(LDJL-GL01-XX)执行。2 编制依据2.1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ll8222000);2.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2.3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1年版);2.4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268、1年版);2.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6各专业国家及电力行业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注:以上编制依据应按现行最新版本执行3 职责3.1 本制度由分管项目管理的副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全体监理人员执行。3.2 监理站设置专职或兼职文档管理人员负责过程管理和竣工移交。3.3 施工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查、签署承包单位呈报的各种内业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检查、验收承包单位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以及案卷质量,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4 工作内容及运行程序4.l 基本要求: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调试)、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269、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各单位应设置专职或兼职文档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档案接收(验收)、管理、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 (2)建设单位及其文档管理机构应履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第 3.0.2所明确的职责。 (3)监理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监理文件随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单位工作结束时,监理将监理工作总结等资料按规定组卷向建设单位移交,并提供移交文件目录(清单)。 (4)各承包单位(含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等)应及时编制、收集整理本单位承包范围内的竣工文件,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向270、建设单位移交。 (5)设备文件的整理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负责,设备厂家、施工单位配合进行。4.2参建各单位及其文档管理机构应履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第 3条所明确的职责。4.3 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归档范围 (1)各参建单位需移交建设单位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附录A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 (2)由于上归档规范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及建筑设备安装),而对于火电厂设备安装涉及较少,因此必须结合电力行业特点,按照原能源部及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电力行业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271、归档文件应为正本、原件(没有原件应有正当理由;只有1份原件,而多个卷册都要的可用复印件,但应标明原件所在卷册编号)。 (2)归档文件应真实、准确、可靠,与工程实际相符。 (3)归档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签字真实规范,不得用印章代替签名。 (5)归档文件中的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97mm 210mm)。图纸采用国家标准图幅,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 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6)工272、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能强的纸张。 (7)移交的资料应有规范、齐全的总目录(清单)。 (8)文件资料应规范、统一。 (9)文件中的不合格项应实行闭环处置。 (10)竣工图应准确、规范。4.4竣工档案文件的立卷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1)火电厂工程由100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竣工文件原则上应尽量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不能按单位工程组卷的,以专业组卷(如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专业质量问题台帐等)。 (2)部分既不能按单位工程也不能按专业组卷归档的文件,如属于全厂系统或专业公用的文件、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等可另行单独组卷。焊接与金属监督文件可单独组卷。 (3)单位工程的划分以电力行业各专业质273、量检验评定标准(现行版本)为准。 (4)单位工程文件归档序号按各专业验评规程的编号进行,本工程没有的单位工程项目序号应予保留,几个单位工程为同一编号的(如水塔),在编号后加-1,-2。 (5)整个工程档案资料分为以下几部分: 1)工程建设依据性、管理性文件; 2)工程勘测报告、工程设计文件; 3)土建、水工工程文件; 4)安装工程文件; 5)设备文件; 6)整套启动及试运阶段文件; 7)工程质量监督与监理文件; 8)竣工图; 9)验收交接文件; 10)未完项目文件; 11)考核期的运行资料。 (6)各单位工程组卷应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 1)主要施工技术资料及开、竣工报告; 2)主要施工技术记录274、; 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4)材料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 各部分具体内容按各专业监检大纲、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规程要求执行。 案卷的编目: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第53条执行。 案卷的装订: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第54条执行。卷盒、卷夹、案卷脊背: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第5.5条执行。4.5 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归档的竣工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详见5.1.1的要求,文件材料的质量应符合5.1.2的要求。 (2)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分类应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的规定,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归275、档时间要求: (1)工程档案资料应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始、同步进行、同步验收。 (2)竣工移交资料原则上应分机组移交。(3)机组投产后1个月内应移交以下文件:1)工程建设依据性、管理性文件;2)工程勘察报告;3)工程设计文件;4)土建、水工文件;5)安装工程文件;6)设备文件;7)整套启动及试运阶段文件;8)工程质量监督与监理文件;9)验收交接文件;10)未完项目文件。试生产(考核)期结束后应及时移交;11)竣工图;12)考核期运行资料及8)10)的续完文件(两个月内)。 (4)如存在需要提前交付建设单位使用的单位(项)工程,可在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文件归档手续。向建设单位移交的工程档案一276、般为两套,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勘察、设计、施工(含调试)、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5 过程控制及方法5.l 建设、监理单位有权对承包商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需要向建设单位移交的工程档案的标识、收集(编制)分类、编目、临时归档、贮存及保管(护)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5.2 上述检查与监督采取定期(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与临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由建设单位牵头,监理单位配合进行。5.3 通过上述检查监督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将以联合通知的形式,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6 记录、表式6.1 附录1:监理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的监理文件表;6.2 附录2:监理站收文簿;277、6.3 附录3:监理站发文簿; 6.4 会议纪要(C2表);6.5 工作联系单(C3表);6.6 联合通知(B8表);6.7 移交清单交接记录。附录1:监理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的监理文件表 序号文 件 名 称文件级别备 注1 监理规划(含修改版) 2分包单位资格审查资料 3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纪要4设计变更资料(审查单) 5工程变更资料(审查单) 6施工指导文件审查资料 7施工测量放线资料(审查单) 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验及抽查试验资料 9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验收单)10监理整改通知单11工程暂停令12延长工期报审及审批资料13监理工作联系单14施工备忘录15工程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资料1278、6工程竣工结算资料17索赔资料签证单18施工质量评估资料19监理月报20监理工作总结21会议纪要注:级文件有:监理站管理制度、指导性文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总监审定;级文件有:重要报告、总结、月报、专题报告、图纸会审/评审纪要暂停令、延长工期审批、索赔签证、质量和安全报告;级文件有:监理站所发正式函件;级文件有:监理站所发联系单、通知单、备忘录、报表、审查单。 附录2:监理站收文簿;序号 日 期来文单位事 由文 号文件性质主办单位主办 人备 注月日来文受控附录3监理站发文簿序号日期受文单位抄报/报送单 位事 由发文号分数主办签收备 注月日工程项目管理考核/奖罚办法 Q/23-2063.36-279、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l 目的:为加强监理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确保快速、优质、高效、建成一流工程,实现项目法人提出的各项各项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办法。1.2 适用范围:(1)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协调、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2) 工程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在施工合同中如有规定条款,业主将按里程碑工期及达标投产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奖励,具体细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编制。2 编制依据2.1 国家、原电力部及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的规定;2.2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2.3 建设与施工单位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2.4 建设工程280、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2.5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QB50319-2000)。3 职责3.1 项目监理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制订本工程的考核和奖罚制度,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组织实施;3.2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制订工程过程管理考核/奖罚制度,并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考核和奖罚工作。3.3 数额较大的奖/罚应报告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30万元以上的罚款必须报项目法人批准。4 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4.1本考核办法分为施工协调、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几个方面进行考核。4.2 施工协调、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问题处罚额度的大小,仅依据问题发生时的类别和造成的影响确定,而不论该问题最终造成的经281、济损失价值(但给建设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以上的不在此列)。其处罚是“一起、一例”事件为计算单位。4.3施工进度及调度问题的处罚条款考核,按周调度会或有关会议纪要决定的客观条件具备可实现的进度为准。4.4质量管理考核处罚按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日常质量管理考核执行。4.5 现场文明施工以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含环境保护)确定的条款为准。4. 6 施工进度及调度管理4.6.1 单位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按单位工程开工管理制度要求,提前3天向监理单位提交开工报告申请,报建设单位确认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违反规定每起罚款5000元。开工报告批准后,凡因承包单位主观原因未按期开工者,282、每起罚款额 1000元。 经调度会或有关专题会议纪要协商确定的重要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无故拖延应给予经济处罚。对不影响一级网络关键路线的项目,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2000元,影响关键路线的项目,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5000元。影响发电总工期的经济处罚按合同规定执行。4.6.3 不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发现一事一例,处罚 2000元。4.6.4 无视协调、指挥,一意孤行,对协调会议确定的事项无故不执行者,每起罚款1000元。如影响工程进度与质量除承担相应费用外,每起加罚5000元。4.6.5 计划、统计、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等各类报表,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或弄虚作假者,每例罚款10283、00元。4.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4.7.l 文明施工管理 (1)违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规定,施工现场责任区内达不到统一、整齐、卫生,做不到“工完、料净、场地清”,随意堆放材料、垃圾,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要求仍不整改的每起罚款2000元。 (2)施工现场禁止在非指定地点冲洗砂、石料,搅拌砼,如违反此规定,除限期撤出外,每起罚款3000元。 (3)施工区禁止流动吸烟,各施工单位如需要,可在现场设置满足文明和安全要求的封闭的固定吸烟处,并有明示牌,否则,凡发现流动吸烟者一人次罚款200元。 (4)参与工程建设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作业,并要求佩戴在上衣胸前明显部位,否则每人次罚款200元。 (5)284、进入厂区各种车辆不挂建设单位核发的通行证、违反基本交通常识、车速超过警示牌要求、不接受建设单位执勤人员管理,随意占道阻塞交通者每例罚款1000元。 (6)土方堆、取应提前申报,不按时提交土方堆、取申请,而乱堆、取土方者,备起罚款1000元。 (7)施工场地布置未经上报批准、随意布置堆放,在划定区域以外布置建筑物、堆放材料、设备的责任单位除限期改正外,视情节处以2000-3000元的罚款。 (8)不按批准方案施工,无视地下设施标志,造成地下设施损坏,影响正常施工秩序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限期恢复。造成施工通讯线路损坏的全部损失由肇事单位或个人承担,除限期恢复外,视285、其情节轻重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 (9)施工现场结伙殴斗,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以上罚款,责任者承担一切损失费用。 (10)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动用(占用)前期生产设备(设施),未按环保要求随意排放生产、生活污水,除承担经济损失(包括环保罚款)外并罚款3000-10000元。4.7.2 违反消防规定的处罚如下: (1)凡无动火作业票而强行施工但尚未造成火警以上事故者,视其情节每次罚款5001000元;造成火警者加倍罚款;造成火灾者除承担直接损失外,并追究法律责任。 (2)凡不属施工作业而擅自在施工现场生火取暖或玩火者,一旦发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安监人员有权制止,每次罚款286、5002000元,造成火警者除加倍罚款外,视情节建设/监理单位有权建议由各单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如属外包施工队伍责令退出施工现场;造成火灾者,追究法律责任。4.7.3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如下: (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未构成事故的责任者以及严重未遂事故责任者,罚款 2000元。 (2)任意切割或移动施工现场敷设的公用力能管线,发现一次按价赔偿经济损失100,并处以罚款10002000元。对公用力能管线的总阀门(开关)任意开关(分合),发现一次按造成的损失赔偿经济损失,并罚款2000元。 (3)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挪动或移作它用,发现任意挪动或移作它用一次罚款10002000元并287、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4)因管理不善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公用的各种设施停用或损坏,应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0%,并处以 10002000元的罚款。 (5)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100,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50。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及工作证,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的鞋及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反一次罚款100元。 (7)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提出问题,责任单位没按期整改完成者每一条罚款1000元。 (8)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会议,缺席一次罚款50元。4.8 质量管理4.8.l 质量事故的分类标288、准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l)每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除事故损失自行承担外,并处罚1030万元。 (2)每发生一起一般性质量事故,除事故损失自行承担外,并处罚25万元。4.8.2 日常质量管理考核 (1)图纸未经会审,擅自施工者,每起罚款1000元。 (2)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预制构件及外构件,无出厂合格证件、或按规定应复试而未复试,未经报验而擅自使用者,每起罚款10005000元。 (3)开工项目未经交底或无交底书面手续者,每起罚款 1000元。 (4)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而擅自修改设计,每起罚款 2000元。 (5)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擅自或强行隐蔽者,除责令重新返工外,每起罚款50289、00元。 (6)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或未经监理单位许可,擅自掩盖或处理者,除自负返工费用外,每起罚款2万元。 (7)凡属监理单位规定应见证取样的项目,未通知见证人员到场而擅自取样者,除宣布无效外,每发生一起罚款 1000元。不取样者每起罚款 2000元。 (8)属施工单位一、二、三级验收检查的项目,经抽查未执行验收手续;经四级验收存在较多问题者,每起罚款2000元;记录、资料不齐全者每起罚款1000元;造假记录或靠事后补记录者,除责令返工外,每起罚款3000元。 (9)属四级验收项目不事先通知监理进行检查验收者,除责令返工或重新验收外,每起罚款 5000元,验收次数超过两次者,每增加一次罚款290、2000元。 (10)野蛮施工造成不良后果者,视具体情节每起罚款200010000元。 (11)监理单位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及现场实物质量检查提出问题,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每发生一例罚款1000元。4.8.3未经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查许可而使用专业劳务队者,除清出劳务队伍外,每起罚款1万元。4.8.4 以上各条规定,如果同一施工项目同一类问题重复违反,可加倍处罚。4.9 以上未提到的条款,各承包商凡违反规程、规范、现场管理制度规定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考核。5 过程控制及方法5.1罚款由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以书面的罚款通知单形式发出。5.2现场文明施工罚金以现291、款方式限3日内交清,其它罚款则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并在工程结算时从合同总价中扣除。5.3罚款款项由建设单位有关部门统一管理,现金罚款交财务部门收讫,核减合同额由工程管理部门专责人员办理。罚扣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奖励细则另行制订。5.4 本办法报请建设单位审批后发送各参建单位尊照执行。6 记录、表式6.1工程奖罚通知单(B-11表)。 项目监理站工作计划及工作/工程总结制度Q/23-2063.37-XX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 (1)为使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项目监理站应依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及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认真编制、执行月度工作计划。 (2)为及时292、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水平,项目监理站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工程总结工作。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监理站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执行及工作/工程总结的管理。2 编制执行依据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2火电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2.3 本工程总进度计划;2.4工程委托监理合同。3 职责3.1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负责组织编制并签发项目监理站月度监理工作计划、年度监理工作总结和工程竣工监理工程总结。3.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编制本专业月度监理工作计划,及时编写月度工作小结、年度工作总结及工程竣工时专业监理工程总结。3.3 总监理工程293、师(或总监代表)审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月度监理工作计划和个人工作/工程总结,并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3.4 监理部各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各项目监理站的月度监理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审查项目监理站上报的年度工作/工程总结,并书面报告监理部主管领导。4 管理要求4.1 计划与总结的分类 工作计划分类 (1)项目监理站月度监理工作计划; (2)专业监理工程师月度监理工作计划。 工作/工程总结分类 (1)专业监理工程师月度工作小结和年度监理工作总结; (2)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竣工专业监理工作总结(或专题报告); (3)项目监理站年度监理工作总结; (4)项目监理站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火电工程按机组294、编制)。4.2 监理工作计划的编制4.2.l 月度工作计划编制要求: (1)月度工作计划应体现事前控制与主动控制的原则; (2)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依据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级网络计划),结合下月度施工作业计划,组织编制项目监理站月度工作计划,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监理部工程管理部; (3)个人月度监理工作计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对专业提出的要求,在项目监理站月度工作计划基础上编制,要求有具体日期和翔实内容,以便于操作与考核; (4)个人月度监理工作计划(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后执行。 月度监理工作计划内容 (1)项目监理站月度工作计划分以下五部分内容编制,内容具体,便于执行和考核: 1)进度控制(包括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内容; 2)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3)投资控制与合同管理工作内容; 4)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内容; 5)综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500万份文档
500万份文档 免费下载
10万资源包
10万资源包 一键下载
4万份资料
4万份资料 打包下载
24小时客服
24小时客服 会员专属
开通 VIP
升级会员
  • 周热门排行

  • 月热门排行

  • 季热门排行

  1.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2.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3. 陕西化学工业公司招聘管理与职业发展管理手册30页.doc
  4. 动火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5. 高处作业安全告知卡(1页).docx
  6. 广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报告表格(24页).pdf
  7. 建筑工程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悬挑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25页).doc
  8. 2020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3.0(143页).pdf
  9. 2021柏向堂房地产公司材料标准化手册4.0(108页).pdf
  10.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1.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2. 工程变形测量之基坑监测培训课件(155页).ppt
  13. 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操作指引方案.pdf
  14. 新规下的户型增值秘籍.ppt(22页)
  15. 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操指南(5页).pdf
  16.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总体规划方案(2017-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3页).doc
  17. 规划兰园西路道路工程环境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89页).pdf
  18. 屋面圆弧形穹顶结构高支模施工方案(40米)(47页).doc
  19.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20. 重庆市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报告(64页).doc
  21. 厂区至矿区管网蒸汽管道系统扩容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5页).doc
  22. 超高纯氦气厂建设项目办公楼、变电站、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门卫、厂房、仓库、配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40页).doc
  1.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2. 2024大楼室内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投标文件(393页).docx
  3. 苏州水秀天地商业项目购物中心100%室内设计方案(158页).pptx
  4. 2022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199页).pdf
  5. 小区人员配置档案建立保洁绿化物业管理服务投标方案(593页).docx
  6.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7.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8.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9.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10.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
  11. 川主寺城镇风貌整治景观规划设计方案(60页).pdf
  12. 建筑工程三级安全教育内容(24页).doc
  13. 新疆风电十三间房二期工程49.5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239页).pdf
  14. 土建、装饰、维修改造等零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87页).doc
  15. 四川凉山攀西灵山国际度假区小镇活力中心商业业态规划方案建议书(33页).pdf
  16. 埋石混凝土挡土墙施工方案(23页).doc
  17. 地下停车场环氧地坪漆施工方案(45页).doc
  18. 深圳装饰公司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管理制度【13页】.doc
  19. 地铁深基坑及钢筋笼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98页】.doc
  20. 住宅定价策略及价格表制定培训课件.ppt
  21. 西安名京九合院商业项目招商手册(28页).pdf
  22. 2010-2030年湖北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32页).doc
  1. 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专项施工方案(18页).doc
  2. 赣州无动力亲子乐园景观设计方案(111页).pdf
  3. 2016泰安乡村旅游规划建设示范案例(165页).pdf
  4.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2页).doc
  5. 龙山县里耶文化生态景区里耶古城片区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2015奇创.pdf
  6. 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文本图集(78页).pdf
  7. 850亩项目塑钢门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4页).doc
  8.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4页).doc
  9. 城市更新项目地价公式测算表.xlsx
  10. 房地产项目规划前期投资收益测算模板带公式.xls
  11. 存储器基地项目及配套设施建筑工程临时用水施工方案(40页).docx
  12. 铁路客运枢纽项目站前框构中桥工程路基注浆加固专项施工方案(19页).doc
  13. 室内移动式操作平台工程施工方案(19页).doc
  14. 装配式结构工业厂房基础、主体结构、门窗及装饰工程施工方案(83页).doc
  15. 地铁6号线区间盾构下穿管线专项施工方案(30页).doc
  16. 施工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13页).doc
  17. 老旧小区改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65页).doc
  18. 新建贵广铁路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监理实施细则(126页).doc
  19. 消防火灾应急疏散演练预案(12页).doc
  20. 矿山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40页).docx
  21. 崖城站悬臂式挡墙施工方案(92页).doc
  22. 北京科技园公寓建设项目整体报告方案.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