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基础规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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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9298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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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工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基础规范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基本规定1、项目质量管理要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2、项目质量管理应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3、项目质量管理因素应包括人员、材料、机械、工序、工法。4、项目质量管理必须实行三检制。施工过程均应按制度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必须要有书面记录。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5、装饰工程施工必须2、实行样板制,所有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经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本工序的大面积施工。所做样板必须有图片和检查验收记录资料存档。6、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管理负责。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应由现场施工员和每一道工序岗位的责任人负责。7、施工质量管理应坚持方案先行制和审核制。每项工作要有实用有效的书面技术措施,否则不得施工。每一项工作至少要有一个人进行审核,特别对技术措施及施工实施,必须多道把关、双重保险。8、承包人应对工程质量和质量保修工作向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的质量应由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9、质量3、管理应按下列程序实施:(1)、确定项目质量管理目标。(2)、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3)、实施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阶段质量管理。 .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管理。二、编制质量管理计划与实施1、质量管理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2)、质量管理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管理,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工程完成且质量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管理。(3)、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2、质量管理计划编制应包括下列内容:(1)、编制依据(2)、项目概况(3)、质量目标(4)、组织机构(5)、4、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6)、必要的质量管理手段、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等。 (7)、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部位及其编写作业的指导书。(8)、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9)、施工过程中完善质量管理计划的程序。3、质量管理计划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组织质量管理计划的实施,并应按规定保存过程管理记录。(2)、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质量管理计划实施后的审查规定:(1)、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具有资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和内部质量审核员验证质量管理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管理5、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2)、对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相关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依据验证评价的结果进行处罚。三、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1、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部应索取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并公布(签署)有效文件清单。2、项目经理部应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的工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当发现问题时,应与设计人员协商处理,并应形成记录。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主持对图纸审核,并应形成会审记录。4、项目经理应按质量计划中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的规定,选择并评价分包人和供应人,并应保存评价记录。5、项目部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培训,并应保存培训记录。四、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1、6、实行技术交底制度,且应合下列规定:(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该方案、措施或变更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2、工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测量记录应归档保存。(2)、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3)、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对已测设完毕的结果进行复查,确保结果正确。3、材料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7、规定:(1)、项目经理部应在质量计划确定的合格材料供应人名录中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2)、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账。(3)、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4)、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5)、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4、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的调配。(2)、现场的施工机械应满足施工需要。(3)、应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或资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5、工序控制应符合8、下列规定:(1)、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2)、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3)、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4)、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6、特殊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在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中界定的特殊过程,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2)、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7、工程变更应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经有关单位文字批准后方可实施,且在实施过程中保存图片资料存档。9、8、建筑产品或半成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五、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1、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资料员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最终检验和试验规定,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面验证。3、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4、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接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5、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应对建筑产品采取防护措施。6、工程交工后,项目经理部应有撤场计划。六、工程质量持续改进1、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和评价项目管理现状,明确质量持续改进区域,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10、2、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3、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部位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企业的不合格控制程序,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而转入下道工序。(2)、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记录、评价和处置。 (3)、对不合格部位进行不合格程度评审。(4)、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不合格的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或降级使用、或报废四种情况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置。(5)、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4、质量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11、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2)、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3)、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4)、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5)、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报企业管理层。(6)、项目经理部或责任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5、质量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2)、对已经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3)、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4)、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5)、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七、检查、验证1、项目经理部应对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内部审核和考核评价,验证实施效果。2、项目经理应依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开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质量分析会,并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