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安全作业、防护装置及监测管理制度(12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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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6208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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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生产安全作业、防护装置及监测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绩效考核制度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6安全检修、维修管理制度9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35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39生产设施安全报废和拆除制度52安全保障投入制度54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56事故管理制度58事故柜管理规定6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4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67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69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7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73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74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75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6禁火、禁烟管理制度8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82工艺管理制度83应急管理规定87文件管理制度89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管理规定9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98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00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03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105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106承包商管理制度108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10变更管理制度111生产设施建设中变更管理制度111供应商管理制度111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111报警仪器、电子巡检系统管理制度111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111 绩效考核制度1. 目的;为更好地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职工的3、安全生产行为,严肃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遵章守纪,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各单位、各部们。3.职责、3.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安全组织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负责对各部门的考核。3.2生产安全部负责生产厂各单位的安全绩效考核。4.1考核原则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单位管理难度与难度系数相适应。 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考虑贡献的基础上兼顾公平。 量化考核与管理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量化考核重点指标,同时考虑专业.的管理效果。 简单、优化、科学、适用的原则,考核过程简单规范,便于操作。部4、门绩效与专业管理效果挂钩的原则,部门绩效分别与生产装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专业管理的结果挂钩;考核结果反馈定量、定时、规范的原则。考核部门每月对安全工作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半年兑现一次安全考核奖惩。5.1事故管理考核 严格执行事故管理制度,发生事故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告。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并建立了规范的事故档案和台帐。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责任追究。55、.13 发生轻伤事故,扣责任单位3000元/人次。 发生一次12人重伤,单位安全考核奖项否决。发生死亡1人以上大事故,扣罚单位年度全部奖金。安全考核奖项否决。 发生企外事故,根据其责任、性质、损失等情况,比照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按照事故等级、规定程序和时间(最迟不超过1小时)及其他要求,进行上报。超过报告时限的,扣奖0.11万元。各类事故的性质、责任、直接经济损失,由安全主管部门确定后进行考核。6.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1.1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16、.2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2.1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7、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3.1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3.2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8、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职工在厂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5、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职工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6、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7、外来人员安全教育:79、.1凡属临时工、外包工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对临时工、季节工的安全教育,由招收和使用单位负责,教育内容应包括:本厂生产特点、入厂注意事项、担任工作的性质及安全注意事项、事故教训、有关安全制度,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管理和安全检查,同时制定相对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报企管部备案。对外包工的安全教育: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教育,内容同条。对进入生产区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单位负责,教育内容应包含入厂证上面的一般常识,并有专人陪同,配带入厂证、安全帽等防护品后方可进入,以保证入厂安全。8、日常安全教育:8.1生产厂在每周的调度会上须有安全教育的内容。8.2生产调度、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可利10、用班前、班后时间对职工随时进行安全教育。8.3教育内容可包括: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的执行要求。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落实安全责任。分析有关事故案例,总结吸取事故教训。交流安全操作经验,做好工作配合。9、班组安全活动:9.1制定月度活动计划,每月活动不少于2次。9.2活动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短会、讲体会、传授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要领和应急处理方法的讲解学习、事故分析等等。9.3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每月不少于1 次)参加班组安全活动。10、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1、目的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隐患,监督各项安11、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为此制定本制度。2、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内容主要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基础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场安全内容主要查:工艺、设备、储运、仪表、变配电、消防、工程施工、检维修、安全等方面。3、安全检查 的形式:安全检查采取日常、专业、季节性和综合四种检查方式。4、职责:4.1公司安环部负责组织月度安全检查;负责制订安全组织绩效考核办法:4.2生产安全部负责组织每周的安全检查;4.3个班组每天进性一次安全检查;5、检查的实施:5.1日常安全检查:5.1.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巡检要12、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进行,特别要对危险点进行重点检查。5.1.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5.1.3值班员和班组长,要经常对各岗位、班组人员的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班前或班后会上进行讲评。5.1.4厂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5.2专业安全检查每年公司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导热油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化学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5.3季节性检查:春季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冒、滴、漏为13、重点;夏季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盗、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5.4 综合安全检查 5.4.1根据国家省市区安监部门的要求和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5.4.2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检查。5.5节日前检查: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前,厂(公司)要对安全、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5.6 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按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要求隐患部门按要求整改。6、安全隐患整改6.1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根据隐14、患整改难易程度,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部门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经主管经理、厂长或安全员签发,由存在隐患部门编制整改方案,做到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限期整改。6.2整改单位对隐患彻底整改完毕后及时通知原检查部门,检查部门进行复核,对隐患整改达到安全标准的,检查部门给被检查单位(部门)签整改情况意见。6.3生产厂在日常巡检中,巡检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发现事故隐患要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处理,对走马观花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并罚款。6.4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又没及时汇报完不成整改原因的,对责任人每项罚款 100元,并责令立即15、整改。6.5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后经复核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应对整改人员每次每项罚款 200元并责令其停产整改,所造成的损失有整改单位(部门)负责赔偿。6.6各级安全检查部门下达的事故隐患通知单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存档、备查。7、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安全检修、维修管理制度 1、总则1.1 为在检修中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1.2 凡参加检修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2、检修频次2.1 小修生产设施的小修主要是指在实施生产过程中的修理项目,根据生产设施的要求决定检修时间。生产设施小修由生产安全部填写设备小修通知单安排有关部门维修,并做好记录。216、.2 中修生产设施的中修根据生产装置催化剂的再生次数(每批催化剂检修次数不低于5次)进行检修,主要修复或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设备零、部件及清理管线、更换填料等,以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中修计划由生产厂设备管理人员编制,厂长审定,生产副总批准。2.3 大修生产设施的大修根据齐鲁石化公司的统一安排(检修次数一般三年二次,两年至少一次)。装置设施大修主要是指在部分设备解体、检查、修理或改进有问题的机械、电器、仪表、工艺设备,全面消除缺陷,恢复原有的精度、性能、效率,满足工艺要求。大修计划由生产厂设备管理人员提出,总工办主任、厂长审核,总工、生产副总审定,总经理批准,报安监站备案后实施。3、检修前的准备3.117、 检修前应设立检修指挥系统,并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检查现场安全施工。3.2 在拟定检修计划和措施的同时,必须拟定出安全措施。3.3 强化安全教育,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特别对新职工必须指定专人“传、帮、带”,负责其安全。3.4 检修人员应对检修工具、器械、材料等进行认真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具,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使用。3.5 生产装置检修前,对有可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检修设备、管线、容器等进行必要的吹扫、置换、清洗、隔离、通风等安全措施,分析合格,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吹扫清理期间,周围严禁动火和机动车辆通行。3.6 生产装置与外部连接的有关管线加好盲板并挂牌做好标识,18、以备开工前拆除。3.7 检修前要达到“四净”(塔净、容器净、管道净、地面地沟净),下水道、地沟等冲洗干净后要封闭,防止易燃易爆及其他有害物质串通。3.8 用蒸汽吹扫或蒸煮处理的塔、容器等必须在内部温度降至100以下时,再由上而下拆卸人孔。以防着火、爆炸、或烫伤。3.9 导热油加热系统停车后,当导热油温度降至60以下方能撤油。3.10 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加盲板的蒸汽、易燃易爆物质、有毒介质线阀门要固定死,并挂上标识牌,严防随意开动。3.11 设立的临时 电源要有电气负责人做出计划并专管,严禁乱拉电线。对临时露天供电设施要有防雨措施。3.12 备好消防器材,并确保处于良好状态。3.13 对作业现场及19、登高的爬梯、护栏、平台、脚踏板、盖板等应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检修中的安全规定4.1 一般规定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严禁在工作现场使用汽油以及闪点在40以下的易燃液体和有毒化学品洗手、擦洗衣物和清洗配件。 工具、物资、材料等不准乱堆乱放,以防堵塞消防通路。 任何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凉鞋、短裤、短袖衫进入现场。 二米以上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登高作业不适者严禁登高作业。 进入有易燃、有毒物质的容器和设备之前,必须采样分析。当可燃物质在空气中含量小于0.5%,氧含量大于19%和各种有毒物质低于国家规定的浓度时,方可进入或动火,并设专人监护。准备好必要的防护、紧20、急处理工具。 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否则追究动火人的责任。 检修期间一般不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必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临时沟、坑、井等要有安全标志,安设红灯。设备和容器的照明线要使用软胶电缆线,行灯电压小于36伏,在金属、容器或潮湿处所工作时,行灯电压小于12伏。 在高空作业不准任意扔东西和工具,严防工具、物料失手脱落。4.2 铆、管、焊作业 乙炔气瓶不准爆晒,并要距有明火处10米以外放置。并不得放在管排和平台下面,两气瓶放置距离不小于5米。电焊机要接地,一次线要架空,一次软线不得与钢丝绳交叉。 拆卸容器、设备、管线时,要弄清有无残余压力。如残压超过0.01MPa时,严21、禁拆卸。 打锤时首先检查是否牢固,要看清周围有无障碍,并严禁两人对面打锤,把螺丝不得用力过猛,一般不允许在板手上加套筒,必要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以免伤人。 尚未检修完的管道、容器还没有封口时,当检修人员离开之前要把开口盲死。再次施工时,要重新检查管内和设备内有无杂物。 压力容器检修完毕要进行试压,试验压力范围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试压后要登记试压的日期和受压状况及试压负责人。 在深1.5米的管沟中施工,要施行开扩施工,确有困难时,要检查沟壁有无塌方的危险。如有可疑现象应支撑后方可工作。4.3 钳工作业 检修机泵或其它转动设备时,必须把与动力连接部分(电动机等)断开,电动部分必须切断电源。试运转时22、,在运转中不准擦试和修理。当机械没有停止运转时,不准加油或用手、脚和工具去制动。 拆卸有毒介质的机械时,要戴防毒面具。 钻眼、打锤、试转动设备时,不准带手套。 使用锉刀、刮刀要有牢固的木柄。并不得用力过猛,以防伤手。4.4 起重作业 起重器具在使用前必须做详细检查和维修,确保器具完好可靠。 起吊时要做到心中有数,制定起吊方案,选择合理绳索,留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严禁超负荷起吊,起吊20吨以上的物件或环境较复杂时,要有专门起吊方案。经厂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起吊。 起重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有明确分工,交底清楚,各负其责,并有专人指挥。 起重器具要指定专人操作,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乱动。 起吊物件23、时,应在物件上系以必要的溜绳,防止起吊物摇摆和旋转。 起吊现场严禁非工作人员和车辆入内,特别是警告标示。起吊的物件不准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必要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吊起物件的下方严禁站人。 受力的绳索附近严禁通行和停留,使用开门滑轮时,应将开门铁环紧固,以防绳索跑出伤人。 使用链式起重机械时,拉链人必须躲开重物,并不得站在重物上面操作。 钢丝绳与220伏到10千伏的电线要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并不准与电焊软线、地线混交在一起,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触电和烧断钢丝绳。 一切起重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指挥信号,坚决服从指挥,不得自行操作。4.5 高空作业 凡3米以上或不够3米而地形复杂、有障碍物体、伤害24、人体的作业为高空作业。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 高空作业施工面积超过30m2,施工时间超过2天以上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网和拦杆等防护设施。 严禁在脚手架、管排、横板等高处欢笑、打闹和休息。 高空作业处如有积雪、冰块、油泥等物清理干净后才能作业。 距离220伏以上的高压电线不足2米时,不允许高空作业。5、 附则5.1 以上规定的几个主要工种的作业,只限于检修现场,其他参加检修的工种和在检修现场以外的操作人员还必须遵守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 5.2 检修完毕,各生产厂组织综合验收,验收包括:检修质量、现场清理、盲板拆除、静电接地线的连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就位,卫生状况等25、,达不到要求不准开车。6、 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和总工办负责解释。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严格作业程序,保证各项作业安全,制定本制度。2、职责:2.1生产厂专业负责人或岗位负责人制定作业方案;2.2生产厂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实施作业;2.3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员负责开具作业票。3、工作程序:3.1电气作业: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符合爆炸26、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要求。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并做好 记录。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许可制度,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 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 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27、气检修工作票。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作业。 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拆下熔断器,同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识牌。未经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人员担任。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线路两侧挂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和设备上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源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 误送电。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以下为1.28、5米,10KV以上为3米。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变配电室、门、窗应向外开,有防小动物进入措施,与外界相通的沟、洞应封堵严密。电缆沟应用沙土填实。室内 有充足的照明。 按国家规定要求装备防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请有资质的部门检测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时,要补加接地极,直至合格为止,并做好记录。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罐、槽车以及锅筒、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地29、下室、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的作业统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凡进入设备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作业前30分钟,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 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作业负责人向设备所属单位提出申请;2、设备作业单位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作业许可证,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组织作业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落实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并填写作业证,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安排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起对作业条件逐项检查、确30、认,负责向作业人员交底。在各类气体检测分析合格单上签字确认。3、施工场所所属单位领导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批准作业。4、进入危险性较大的空间内作业时(如进入装有催化剂等有特殊要求的设备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许可证要经厂领导审查、批准,厂安全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化验分析: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对氧含量进行化验分析。2、对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及其有关联,但未盛装过的设备,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3、对未盛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可不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但应在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分析项目一栏内划/。4、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31、性。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都要取样,保证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含氧量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指标为小于或等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指标为小于或等于0.2%,氧含量18%-21%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空间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一次,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分析合格后,如超过30分钟再作业,必须再次进行化验分析。 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日常进入作业不超过1天,全天停车大检修期间不超过3天。间断作业要重新分析。 作业监护人职责: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32、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2、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1名监护人。3、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作业时,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4、作业监护人应清楚进入设备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作业人员的职责。1、持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2、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得作业。3、作业监护人不在场不得作业。4、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安全规定不得作业。5、对违反制度强令作业或安全措33、施没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6、作业应控制进入作业人员数量和连续作业时间。 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与该设备相关的试车、试压、试验等工作及活动。 作业的综合安排技术措施。1、单位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2、对所进设备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该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识。3、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或采取摘除保险等措施。4、进入设备作业,必须遵守动火、34、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5、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等。6、作业场所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8、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不超过12V且绝缘良好。9、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要进行登记,作业前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条例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11、作业35、人员进入前,应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外出线路、方法。作业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12、为保证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用强制通风方法(但不允许通氧气)。13、在特殊情况下,缺氧、有毒环境中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空气新鲜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14、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进入,并至少有1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作业许可证:1、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作业人员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第二联为存根,由安全部门存档。2、36、作业许可证是进入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代签,有的栏目不需要填写时,一律用/表示。3、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 其它非生产区域进入作业,可参照本制度。3.3 高空及立体作业: 距地面2米以上或虽不足2米,但地面有障碍物,地形复杂的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均作为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不适于高空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登高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鞋,系好安全带,事先全面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 高空作业现场,所用的脚手架、吊篮、吊架,手搬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严禁用吊装升降机载人。 高空及交叉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遇有强风、雷电时应停止作业,不得随意扔东西。 高空及立体作业,严禁37、打闹嬉戏、玩耍等,直接攀登高大塔器、烟筒的爬梯时,必须经生产安全部批准,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当作业区有普通或高压线时,作业距离要达到2.5米以上,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夜间高空及立体作业时,要有充足的照明,否则不能开展工作。3.4 防冻、防滑: 在入冬前各单位划清防冻区,由岗位操作人员分工负责。 落实防冻措施,搞好防冻巡回检查,明确路线、内容、时间,并作好记录,列为交接班内容之一。长期停用的设备和管道,必须清除积水,并加装盲板,对露天存放的敞口容器要及时清除积水或积雪。正常使用的管线和设备,暂时停用、保温不良,或无法保温的放空管、盲肠管等,采取小量的长流水,即能做到防冻,又要节水节电。入冬38、前,阀门井、消防栓必须排净积水,加装保温层。 精密仪表、化学品仓库必须指定专人调节室温,防止冻坏或变质。遇强冷空气时,应增加对防冻点的巡检次数,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已冻部位处理时,先用少量蒸汽预热,然后加大汽量,防止骤然升温,损坏设备。施工和生产现场不准有积雪或积水,如有须清除后方可作业。走梯、平台、贮罐顶及巡回检查通道要保持清洁,不准积水结冰。冰雪天机动车要加装防滑链条。雪后生产区和生活区必须按责任区及时清除积雪。并及时清除结构、框架、设备上的冰凌,防止砸坏设备或伤人。 3.5 安全附件使用: 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安全防爆装置、压力表、易燃易爆气体报警器等。按照工艺要求和国家有关规39、定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安全附件。安全附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相应检验,否则不能投入使用。其安装调试由专人进行,保证安全附件的安装质量和灵敏性。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清洁,性能可靠。使用的安全附件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检验和核准,保证其使用达到规定的要求。安全附件不经生技副总、总工程师批准,任何单位和岗位不能擅自停用。3.6 气瓶使用:使用的氧气、乙炔气、氮气、氢气等气瓶要分类存放,气瓶要垂直,不能卧放,不能在阳光下曝晒。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在地面上滚动,搬运时,必须使用专门的抬架或小车。气瓶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戴有瓶帽或瓶护圈,防止摔断瓶阀,造40、成事故氧气瓶、氢气瓶应避免沾有油脂,要有专用工具进行开启和关闭,工作人员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气瓶。使用前应检查气瓶是否有漏气现象,如发现有漏气时,应及时报请维修。检查漏气时可用肥皂水,切忌使用明火。要时常检查减压器,保证减压器仪表读数正确,并进行定期校验,以保证压力表的精确性。各种气体不能全部用尽,至少保留1-3公斤/cm2的瓶压,使气瓶保持正压。3.7 导热油炉安全管理:对使用岗位的要求:1、严格执行油燃烧器操作规程和导热油炉操作程序。2、燃烧器启动时,导热油炉要有符合要求的传热油运行,当燃烧器点火瞬间,操作人员要离开火门前。3、导热油炉附近不要贮存易燃易爆物,炉膛和41、烟囱要定期清扫,避雷、接地要定期检查。4、当柴油罐装油时,燃烧器必须停机,并在装完油12小时后才能启动,否则应增加滤网清洗次数,柴油罐至少45年清理一次。必要时增加清理次数。5、柴油过滤器至少每月清洗一次,必要时每周清洗一次。柴油滤芯更换清洗后,必须将柴油进油阀、回油阀开通至最大,否则可能发生严重事故。6、油燃烧器夏季使用国标0#柴油,冬季使用国标-10#柴油,非标柴油严禁使用。7、检查保养导热油炉和燃烧器时,不要使用明火,不要让棉纱等杂物吸入内部。8、当用蒸汽给柴油线进行伴热时应谨慎,杜绝燃烧器停用后长时间给柴油加热,引起燃油分解结焦。对维护、检修人员的要求。1、对导热油炉和燃烧器进行维护保42、养、检修时,要先停止运行,制定好保养检修方法后,谨慎开机,并设监护人和防护措施。2、检修人员在更换、调整、检修具有安全功能的部件(如程序控制器、光电管、油嘴、油泵、点火电板、阻尼马达、燃烧扩散器等)时,必须谨慎,不了解性能、不具备相关经验的人员不要乱动。3、检修仪表、电气附件的人员,由相应的仪表、电器人员来完成。 3.8 厂内机动车辆: 厂内车辆司机需经培训,持证上岗。严禁私自动用车辆,更不允许无证人员驾驶,动用车辆时由领导安排。装卸物料时,严禁超速、超载和空档滑行。严禁酒后驾驶。 司机应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工作运行。铲车严禁载人行驶,更不能人货混载。 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必须轻43、装轻卸,严禁野蛮装卸,所使用的铲车必须有可靠的刹车装置及防 火帽等安全措施。装卸物料时,对行驶的路线全面清理,做到无杂物、无积水、冰雪等。装车人员挂好铁桶后,应后退保持一定距离,防止铁桶脱落发生事故。司机要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无论开什么样的车,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各安全附件是否保证安全,否则不能工作。所有车辆禁止开疯车,开车时一要稳,二要慢,三要保证自己和他人及物料的安全。 3.9 电动葫芦吊装作业 : 必须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动葫芦保护装置灵敏好用,钢丝绳不缺油,滑道无障碍,滑轮无偏移。 电缆必须无老化及漏电现象,开关要进行防雨保护,不得随意放到地面上,以免渗水漏电,无关人员不得44、私自动用电动葫芦。 吊装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起动开关要有专人启动,起重物品质量要符合要求,决不能超重,严禁作业中多头指挥。 要划出作业区,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吊装过程中,起重物上、下严禁站人,更不得在起重区域内逗留或通行。起吊作业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夜间作业时要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3.10 动火作业: 为加强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指定本制度。 安全动火管理的范围。在厂区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的均应纳入动火管理范围。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3、烧、烤、煨管、熬沥青、炒砂子、锤击(产生火花45、)物件和其它产生火花的作业;4、临时用电、使用非防爆的电动工具和非防爆的电器等;5、机动(电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6、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凡在动火管理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落实动火安全措施。 动火划分级别。根据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动火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固定动火作业。(一)特殊动火作业:1、带油、带压、带有其它可燃介质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一般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作为特殊动火处理;2、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必须进行的动火,一律按特殊动火处理;3、运行的主要装置、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动火,确属生产需要晚上动火时,作为特殊动火46、处理;4、在运行的储存易燃易爆介质的仓库、罐区内一般不允许动火,如确属生产需要,一律按特殊动火处理。 (二)一级动火作业: 1、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区; 2、各类罐区、油库、有毒介质区、氢气、加油处; 3、有易燃可燃液体、氢气及有毒介质的装置与机房; 4、易燃易爆物品、氢气及有毒物质装卸区等; 5、工业污水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下水及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 6、化学危险品仓库; 7、输送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管线。(三)二级动火作业: 1、停产检修,经过认真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 2、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或系统拆除的容器、47、管线,已运到安全地点、并经过吹扫处理化验合格; 3、全厂的系统管网区; 4、仓库、车库; 5、生产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 6、其他在厂区内,除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 (四)固定动火作业:可在厂区内没有危险的区域,划出固定动火区(维修车间、锅炉、食堂),严格管理。3.10.5 动火作业的审批: 1、特殊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所在岗位负责人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由公司安全部门初审签字,经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审查,报公司总经理终审批准后办理动火证; 2、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所在岗位负责人填写动火证,公司安全部门、生产48、厂长、总工程师初审签字后,报安全生产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终审批准; 3、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所在岗位负责人填写动火证,生产厂安全部门初审签字后报生产厂安全员终审批准。外来施工单位在动火管理范围内施工动火作业,应有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动火地点所在岗位安全负责人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动火证,按动火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动火证有效时间。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有效时间不超过预定的时间,二级动火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固定动火点每半年由生产厂安全部门检查一次,所用的工具、场所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动火化验分析。1、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必须进行可燃气体化验分析。2、二级动火49、是否进行可燃气体化验分析,由审批人根据动火现场实际情况确定。3、采样分析在动火前30分钟内进行,化验分析报告和动火证由动火人或监护动火人保存。化验分析合格后,如超过30分钟再动火,必须再次进行取样分析。4、如果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动火作业的基础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方可动火。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严格控制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3、装50、置进行大修时,要将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全部送至装置外的罐区,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4、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动火,必须同时遵守相关规定。5、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证。6、高空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按特殊动火作业程序管理。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51、瓶间距应不少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11、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动火证同时废止。1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监护动火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13、各级领导及安全部门在发现违反动火管理制度的作业或危险动火作业时,有权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严肃处理。 动火人的资格与职责。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2、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3、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动火”原52、则的动火要求,有权拒绝动火;4、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 监护动火人的资格和职责。1、监护动火人的资格。监护动火人必须有本岗位上岗证;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2、监护动火人的培训。监护动火人应参加由厂组织的安全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并有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3、监护动火人的职责。监护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应根据动火证的内容,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4、监护动火人的权限。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监护动火人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53、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证,并报告有关领导。动火分析人的资格和职责。动火分析人必须有专业化验分析人员承担,对动火分析手段和结果负责,亲自到动火地点取样分析,并按要求填写化验结果。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生产装置、要害部位及罐区维修的临时用电,电工可根据批准合格的动火证办理临时用电手续,临时用电要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作业时,必须按照有关制度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动火证1、动火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由安全部门存查,第二联由动火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动火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2、动火证54、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必须填写完整。3、动火证保存期限为1年。3.11动土作业定义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审核,由生产厂安全员审批。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4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55、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5、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8、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a.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b.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56、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 7059和 GB 12142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c.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d.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e.在拆57、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f.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g.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10.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11.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12. 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T 13869和JCJ 46的有关要求。13 58、.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3作业证的管理3.1 作业证由动土作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管理。3.2 动土申请单位在动土作业主管部门领取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3.3施工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3.4 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得到作业证后交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并由其牵头组织工程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审批。3.5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3.6 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作业证留存,分别送档案室、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3.7 作业证 一式三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59、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3.8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 3.9 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3.12断路作业定义1. 断路作业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2. 断路申请单位 需要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车间级单位。3. 断路作业单位 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4.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60、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5. 作业区 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3.12.2 总则1. 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方可作业。2.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负责办理。3. 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4. 作业证申请单位应由相关部门会签。审批部门在审批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5. 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证。3.12.3 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1.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2.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的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按照本标准规61、定的作业证格式统一印制,一式三联。3. 断路申请单位在有关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4.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5. 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证后,交本单位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审批。6. 办理好的作业证第一联交断路作业单位,第二联由断路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留审批部门备案。7. 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年。3.12.4 安全要求1. 作业组织a.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b. 断路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62、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c. 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d. 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e.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f.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作业交通警示a. 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b. 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c.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63、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d.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e. 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f. 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g.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 182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的规定,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i. 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应急救援a. 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64、b.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c. 恢复正常交通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3.13盲板抽堵作业定义1.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2. 盲板要求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a.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b.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c.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d.应按管道内介65、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3.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a.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b.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c. 车间应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d.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e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f.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g.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66、盲板抽堵作业。i.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车间共同确认。职责要求1. 车间负责人 2.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3. 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4.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监护人1.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2.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3.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4.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67、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作业单位负责人1. 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2.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3.13.5 作业人1.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2.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3.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4.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审批人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2.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作业证由生产厂安全员审批。2严禁68、随意涂改、转借作业证,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3 经审批的作业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產安全部各一份,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附:动火安全措施:1、动火前必须彻底清除周围易燃物,对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及有可燃物的开口设备等危险部位进行严密封闭。2、设备内动火前,先将设备内物料倒空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线,并加好盲板。3、设备内动火前,可燃物、毒物、氧含量分析合格,动火人要先在外边点火投入设备内进行试验;动火时,设备外要设2人以上专人监护。4、高空动火要用浸水的石棉布或铁皮遮挡,防止火花飞溅。氧气瓶、乙炔瓶放置间距应大于5米且距明火10米以上;应避69、免曝晒。5、电焊回路线要牢固的接在焊件的本体上,不准用管线、框架及各种钢铁代替电线串连使用,不准穿过下水井。6、动火中如发现跑漏可燃液体、气体物料时,要立即停止动火。7、动火现场要备灭火器具,如:蒸汽管、水带、灭火器、水桶、砂、铁锨等。8、间隔动火时,动火前,要认真检查防火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特殊动火间断超过2小时,要重新分析确认。9、油罐区动火时,除封盖罐口外,不得脱水操作,并注意风向。10、高空作业遇有五级以上风,地面作业时遇有七级以上风,应停止动火。11、动火结束后要彻底熄灭余火,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12、同时要执行动火证中的动火安全措施。4、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总工70、办负责解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术语: 危险化学品系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中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3、职责: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文件;3.2生产厂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发放、装卸;3.3经营部门负责运输车辆的控制。4、危化品的储存:4.1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罐内。4.2穿易产生静电的衣服、穿带钉子的鞋严禁进入A类物资仓库和油气罐区71、,严禁在A类物资仓库、油气罐区内使用黑色金属或能产生火星的工具。4.3 仓库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明火、火种带入危险化学物品储存场所,严格执行企业安全动火管理制度。4.4 机动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储存区、装卸区,对进入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4.5 危化品装卸岗位应配备足够的防毒面具和防毒设施。4.6 危险化学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4.7 危险化学物品按国家的标准规定分类存放。4.8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的危化品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4.9 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4.10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72、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储存,盛放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截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4.11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4.12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4.13危险化学物品储存管理人员和装卸人员必须熟悉仓库内存放物品的性能和搬运、储存的安全规定。4.14危险化学物品进库和出库必须有两 人同时计量填写进出库记录和登记帐目。4.15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人员和装卸人员必须对罐区和包装库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73、,并做好检查记录。4.16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必须做好以下几项日常管理工作:4.16.1定期核对盘点,保持物、帐相符。4.16.2货垛不得过高过密,保持整齐稳定牢固,严禁将各类危险物品横放倒置。4.16.3保持储存场所的整洁,及时清除撒漏的危险物品和清洗污染的地坪。4.16.4定期对库存的危险化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5、危险化学品的运输:5.1危险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和采、供、运科在找车和发货时,必须检查提货单位和运货车辆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无此证的不得发货。5.2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办理危险物品准运证,无证车辆不得从事危险物品的运输业务。5.3凡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运的人员必须熟悉该类物74、品的危险性质和预防事故的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方法。5.4 对从事危险化学物品装运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进行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5.5 所有危险化学物品装运必须按照包装皮上标示的和安全技术标签的注意事项进行装卸,不得倒置和堆积过高,严防撞击和摔打。5.6开启包装皮时,严禁使用碰击产生火花的工具,并不得在库内开封。5.7 装、运、卸过程中,严禁烈日曝晒和雨淋。5.8装卸现场和运输车辆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严禁吸烟标志牌。5.9 运输易燃易爆液体的罐车(大桶)都必须有接地设施,车辆要有防火标志和消防器材,并不得高速行使。5.10 罐(槽75、桶)充装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得超过总容积的85%,桶装量要留有50-100mm高度的空间。5.11罐(槽、桶)盖与罐口之间要有橡胶或其他软垫,防止撞击产生火花。5.12 凡带有0.1mpa以上压力的危险化学物品罐(槽、桶)都必须按照国家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办理,定期检测,持有容器合格证方可使用。5.13 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掌握物化性质,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危险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5.14危险化学物品外包装字体模糊难以辨认,或者发现外包装品名与内包装物品不一致时,不可贸然装卸、运输,应与生产单位或发货单位联系或76、退还。5.15 危险化学物品在装卸过程中要做到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严禁野蛮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装卸工具。5.16 运输化学物品的车辆及包装物须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危险物品。5.17 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混合装运。5.18 沸点低、遇热容易引起燃烧、或者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要求,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5.19 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者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防潮遮雨措施。5.20 如遇大雾天,除管道运输外,严禁化学危险物品运输。5.21 运77、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中途临时停靠、过夜时,应安排人员看管。运输危险货物,车上人员严禁吸烟。5.22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保证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等法规。5.23 灌装装车和卸车出口管线都必须设有良好有效的防静电设施。5.24无关的机动车辆严禁进入装卸区,运输车辆进入防火区必须加有防火罩。当可燃物泄漏地面,挥发蒸气较大时,在场的机动车辆必须熄火,并禁止发动。5.25 危险化学物品装卸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安全防火须知并张贴在出入口和装卸区醒目的地方,装卸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装卸区的安全、防火规定,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5.26 外单位装卸工作人员进入装78、卸区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须知”,并由发货单位对外来人员进行宣传和监督,如有违犯劝阻不听者,可拒绝发货。5.27 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92)。5.28 运输压缩、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5、29 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物品。5.30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工具。6、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杜绝各类生产事故,确保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各级主要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者职责 2.1 79、安全管理委员会: 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法规和政策,决策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负责并参加新建、扩建项目及上级专业部门的检查验收。 负责对各类安全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2.2总经理:负责批准大修计划。 2 .3生产副总: 负责做好生产管理工作。 负责批准中修计划。 2.4总工程师: 负责审核生产厂的中修、大修计划和方案,督促重大检修方案的实施并参加验证。 负责对各生产厂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保证各生产厂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负责对设备、装置性能进行验收和确认。 2.5 总工办: 负责制定公司设备、计量、能源等各项工作的管理性文件。 审核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方案),设备80、更新改造项目完成后,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装置的性能进行验收和确认。 2.6生产厂厂长、副厂长 贯彻、落实公司各专业职能部门制定的管理文件和技术性文件,做好生产过程的控制工作。 负责本厂的安全工作,严格劳动纪律,并切实有效的执行有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大力推动工艺技术设备创新、改造和合理化建议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负责组织落实检修计划和设备改造方案,保证主要设备完好。 2.7生产厂值班员: 负责工艺纪律和劳动纪律考核工作,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负责组织非正常情况下的紧急停车并做好记录,及时向上级汇报。 负责本班按要求巡检,提高巡检质量,做到对事故隐患及时发现,正确处理。 2.8 维修 81、车间主任、设备管理人员: 负责贯彻落实公司主要生产设施安全管理文件和规定,保证主要生产设施能够安全正常运行,满足生产需要。按时编制设备中修、大修计划和主要生产设备检修方案,参加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建立健全主要生产设备档案和特种设备档案,满足设备管理要求。 编制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外检计划,协助生技部做好本厂特种设备的登记、检验、管理工作,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根据生产需要及时排除设备、电器、仪表发生的故障,按计划完成检修任务。2.9 生产厂各装置负责人、生产车间主任:负责各自装置、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本车间(装置)的检修,保质保量完成检修任务,保持装置的安全平稳运行。82、2. 9.3负责组织各装置、车间设备的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负责各装置、车间职工培训和监督质量记录的填写工作。负责各装置、车间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润滑工作。3、固定资产管理:3.1 范围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台设备原值达到2000元的生产设备。新建、扩建项目的设备、管道、阀门、构架、土地、公共建筑物等设施。交通运输工具和达到2000元的服务性设施。3.2 管理固定资产台帐由财务部建立,设备管理员协助并保存相关部分。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净值、残值等核算由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设备的报废由生产厂申请,总工程师审定,生产副总批准后实施4、生产设施档案管理制度4.1 总工程师负责各种技术资料的归档工83、作。4.2 设备管理员负责特种设备注册和检验资料的收集。并负责下列资料的建立和收集:a.设备档案和特种设备档案;b.特种设备附件资料和安全附件鉴定检验资料;c.设备易损件图纸;d.机泵、电气、仪表说明书和合格证;e.设备检修记录。4.3 设备迁移调拨时档案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销毁。非标设备图纸和秘密资料交档案室存档。5、主要生产设施维护保养管理:5.1 使用岗位:对所用设备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做好下列工作:a.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及润滑。b.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巡检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84、和交接记录。c.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备用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注意防冻、防腐蚀,动设备定期(一周一次)盘车和切换。做好设备的润滑工作,必要时机电仪配合或指导。5.2 维修车间、设备管理员: 应设专人包机,包机人对所负责的设备负有维护好的责任,并做到:a.定期上岗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b.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隐患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c.监督设备维护保养状况。6、设备润滑管理制度6.1 生产厂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润滑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采购人员选购合格的润滑油(脂),并负责质量验证。按照设备说明书分类和使用状况明确润滑周期。检查判定各岗位设备的运转85、状况。6.2 使用维护部门:按照设备说明书和规定进行设备润滑,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润滑器具清洁干净。妥善保管岗位存放的润滑油(脂)。按时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7、装置(设备)检修管理:7.1 检修的分类: 检修分为装置大检修、设备更新改造、装置中修和设备小修。7.2 检修计划的编制:装置大检修及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 a、装置大修的内容:装置大部分设备解体、检查、修理或改进有问题的机械、电器、仪表、工艺设备。更换或修复所有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全面消除缺陷,恢复原有精度、性能、效率,满足工艺要求。 b、编制时间及要求:各装置大修计划由生产厂负责编制,总工程师审定,总经理批准,并86、报安监站备案。编制大修计划应提前完成,由厂长监督实施。 c、主要生产设备的大修理、更新、改造方案由生产厂提出,厂长审核,总工程师审定,总经理批准,并报安监站备案;装置中修计划的编制:a、中修内容:生产车间催化剂再生或每月进行的例行检修属于中修,主要修复或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设备零部件以及清理管线、更换填料等,以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b、各装置、车间必须于停车一周前将各自检修项目报维修车间主任、设备管理员,除生产末期所出现的设备问题外其余一律一次提清。 c、各岗位提出检修项目时,必须将检修内容、备品备件一齐提清报设备管理员,由设备管理员汇编中修计划。 d、中修计划由厂长审定,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厂长监督87、实施。 设备小修: a、设备的小修主要是实施生产过程中的修理项目。 b、设备的小修由生产安全部填写设备小修通知单,安排有关部门维修并记录。 7.3检修质量验收 7.3. 1设备检修完成后先由检修人员自检,确认达到检修要求后,再由主管厂长、设备管理员、岗位负责人最终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填写意见和签名。 特种设备和主要生产设备进行大修或技术改造时,由生产厂厂长、该装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总工办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进行最终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填写意见和签名后,报生产副总批准。 7.4设备备品备件管理: 采购计划编制:设备管理员负责下列生产设备及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的编制。 a.动、静设备主要零部件88、(国标螺栓、平垫、弹垫除外); b.全部管件、阀门、石棉垫、缠绕垫、橡胶垫; c.润滑油、润滑脂; d.各种防腐油漆; e.电器仪表配件。 f.日常生产动、静设备。 符合性验证 采购人员负责设备及备品备件的符合性验证,其主要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明和外观检查。 质量验证.1质量验证由使用部门和专业人员负责,要及时将质保期内有问题的设备及备品备件反馈到采供运科,由采购人员及时处理。 .2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货商讲明质保期限及更换、修复和退货服务条款,必要时预留质保金,确保有问题的设备及备品备件及时更换、修复或退货。 .3质量验证由使用部门填写质量验证记录。 8、专用工具管理制度 89、8.1 专用工具分类: 各厂配备的用于设备故障诊断和维修的常用工具。 单价高于2000元的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登记。 低值易损工具不作为专用工具统计。 8.2 专用工具使用和管理: 各厂专用工具由生产厂统一调配,各装置、个人所持有的工具由设备管理员统一管理登记。 随机或新购置的专用工具使用时,必须到设备管理员登记,经厂长批准后方可发放。 应设专人保管工具,确保帐物相符。 工具更新由生产厂确认后一律以旧换新。工具保管使用中如有丢失自行购买补齐。 职工调离本厂时,所持工具必须交回,设备管理员注销登记。 8.3 专用工具的借用: 外单位借用或其它借用,要经厂长批准。 借出去的工具必须完好归还。 9、特种90、设备管理规程9.1特种设备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 a.特种设备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 b.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c.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 d.对特种设备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的特种设备要求一致。9.2特种设备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a.结构合理,保证受压元件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b.特种设备的补焊、更换管段、管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c.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作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9.3特种设备检修前的安全要求:a.设备和管道系统停91、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设备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然、易爆和有害气体的设备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b.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c.清洗和吹扫:清洗一般采用蒸汽、水或惰性气体。酸性液体可用弱碱洗涤、清水冲洗,强碱性介质用大量水冲洗。系统不宜夹带水分的一般用空气或惰性气体(通常用氮气)吹扫。d.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9.4 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上级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设备管理员编制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外检计划,做好生产厂特种设备的登记、检验、管理工作,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9.5 特种设备的定期92、检验特种设备分为日常检查与全面检验。 日常检查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的检查,生产厂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日常检查应持续有效进行。日常检查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设备的下述部位一般为重点检查部位:a.压缩机、泵的出口部位;b.三通,弯头、大小头、支管连接等部位;c.支撑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d.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与重要装置或设备相连接的管段;e.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部位。9.6 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泄漏检查:主要检查设备管道及其附件泄漏情况。绝热层、防腐层检查:主要检查设备管道绝热层有无93、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完好。振动检查:主要检查设备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位置与变形检查:主要检查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支吊架检查:a.支吊架是否脱落、变形或腐蚀损坏;b.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c.恒力弹簧吊架位移指示是否越限;d.变力弹簧支吊架是否异常变形、偏斜或失载;e.刚性支吊架状态是否异常;f.吊杆及连接配件是否损坏或异常;g.转导向支架间隙是否合适,有无卡涩现象;h.阻尼器、减振器位移是否异常;i.承载结构与支撑辅助钢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是否有宏观裂纹。阀门检查a.阀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94、现象;b.阀体表面是否有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c.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d.阀门操作是否灵活。法兰检查a.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b.法兰面是否发生翘曲、变形。膨胀节检查a.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等现象;b.波纹管波间距是否正常、有无失稳现象;阴极保护装置检查: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设备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管道标识检查: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对重要设备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95、地电阻不得大于 100,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 特种设备的全面检验由各厂设备科根据有关规定和使用状况提出检验计划, 经厂长、生技部主任审核,生技副总批准后实施。9.7 安全附件检验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a.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宏观检查。b.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1压力表:操作人员96、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状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2安全阀:a.操作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b.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c.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d.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设备科和具有相应97、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检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3爆破片:a.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b.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1压力表: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压力表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2安全阀: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并应符98、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安全阀校验合格后应上铅封并具有校验报告。.3爆破片:应定期检查,必要时更换。.4紧急切断装置: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分别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报告。9.8 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 导热油炉的安全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1燃烧器启动时,油炉内要有符合要求的导热油运行,当燃烧器点火瞬间,操作人员要离开火门前。.2导热油炉附近不要储存易燃易爆物,炉膛和烟囱要定期清扫,避雷、接地要经常检查。.3当柴油罐装油时,燃烧器必须停99、机,并在装完油1-2小时后才能启动,否则应增加滤网清洗次数。柴油罐至少2年清理一次,必要时增加清理次数。.4柴油过滤器每月至少清洗一次,必要时每周清洗一次。柴油滤芯更换清洗后,必须将柴油进油阀、回油阀开通至最大,否则可能发生严重事故。.5油燃烧器夏季使用国标0#柴油,冬季使用-10#柴油,非标柴油严禁使用。.6检查保养导热油炉和燃烧器时,不要使用明火,不要让棉纱等杂物吸入内部。.7当用蒸汽给柴油线伴热时应谨慎,杜绝燃烧器停用后长时间给柴油加热,引起柴油分解结焦。.8对导热油炉和燃烧器进行维护保养、检修时要谨慎,不了解性能,不具备相关经验的人员不要乱动。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1操作人100、员应熟悉工作岗位容器特点,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质。.2容器运行时严禁用铁器敲击,防止产生静电和明火。.3严禁利用容器做电焊工作的零线以及起重装置的锚点,室外容器要经常检查避雷设施和接地线,易燃、易爆介质容器及管线要有可靠的接地线和防静电装置。.4全系统开、停车时,容器的降温(压)、升温(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不得在容器带压情况下拆卸和紧固螺栓及其它紧固件。.5容器操作中发生意外泄漏,操作人员要根据泄漏部位和大小,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尽快泄压并采取堵漏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和发生人身伤亡。.6操作人员上岗检查时要严格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7遇到下列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101、门。a.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异常以及超负荷运行,经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b.受压元件发现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运行时;c.相关设备发生事故危及安全运行时;e.接管、紧固件等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f.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g.相邻管道发生震动危及安全运行时;h.安全装置失灵,无法调整危及安全运行时;i.发生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中不允许继续运行的其它情况。.8容器检修前应冲洗干净,必要时进行置换、中和,经取样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9容器检修前应切断与容器相关的电器设备的电源,切断与之相连的工艺管线将该容器“隔离”开,容器外设监护人。.10易燃、易爆介质容器102、检修前应将人孔全部打开,要使用安全电压防爆灯具;动火时要办理动火证,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11进入容器要注意通风,必要时设置通风装置,以防出现意外。.12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焊接时由具有相应焊接资格的人员进行,其他内容要有检修计划和记录。.13检修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掌握必要的操作和安全防护知识,严防砂轮片破碎飞出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103、4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5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6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7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a.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b.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c.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d.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e.安全保护装置失效;f.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g.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104、。电动葫芦的安全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1必须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保护装置灵敏好用。钢丝绳不缺油、不搭结,滑道无阻碍,滑轮无偏移。.2电缆必须无老化及漏电现象,开关要进行防雨保护,不得随意放到地面上,严防渗水漏电。.3吊装前应进行无负荷试车,确认升降、运行方向、限位器、控制按钮、电磁制动器等运行灵活可靠,起升及行走机构平稳正常。.4吊装较重物体前,应以1.25倍的额定负荷进行试吊,负荷升高地面约100mm,悬空10分钟,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吊装有效负荷,但有效负荷不得超过额定负荷重量。.5吊装作业时,要划出作业区,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起重物上、下严禁站人,更不得在起重区域内逗留或通行。.6吊装作业要专人指105、挥,熟练掌握操作技能的人控制开关。.7起重物应可靠固牢,吊钩、钢丝绳等应确认可靠承受有效载荷。.8作业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夜间作业要有良好的照10.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和总工办负责解释。生产设施安全报废和拆除制度1、生产设施的报废条件:生产设施包括生产装置中使用的动、静设备及电器仪表等,生产厂在使用中已但发现具备以下条件时,可以提出报废申请。1.1由于非常事件,使之严重损毁无法修复的。1.2超过使用年限,基础件严重损坏,修理后达不到技术指标的。1.3机型淘汰,技术落后,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1.4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年久失修。 1.5一次维修费用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不合算的。106、1.6计量不合格,应强制报废的。1.7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及健康,无改造价值的。1.8能耗太高、属于国家强制报废的。 但设备暂缺配件,不能作为报废申请的依据。2、报废审批手续:当生产设施达到报废条件,由生产厂设备科填写报废申请报告,经生产厂厂长审核后报公司,经生技部审查后,报公司总工审批,价值较高(万元以上)的设备,由公司总工审定、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3、报废设备的安全拆除:3.1有电设备必须按用电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停电、断电。3.2对需要拆除的设备、管线等设施,必须确认物料已排空,并进行了必要的吹扫、置换、隔离、通风等安全措施。3.3在拆除过程中,必须办理如动火证、进入容器许可证等手续107、,并采取好各种安全措施,如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等。3.4根据所拆除设施中物料的物化性质,应采取的其它可靠安全措施等工作,确保拆除工程中,措施到位、万无一失。4、报废设备的处置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复前,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公司主管部门按公司的有关制度处置。5、本制度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保障投入制度1、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为保障安全资金的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2、职责:2.1财务部负责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2.2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厂负责安全费用的投入。3、安全投入计划的制定与审批:3.1安全管理部门年初制定计划,送主管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3.2 公108、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3.3 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3.4 生产厂在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本厂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3.5 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工会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车间按计划实施,物资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3.6生产厂应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编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年底做出统计、汇总。4、车间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109、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5、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6、安全生产资金按照销售收入以累退的方式提取:1000万以下按4%提取,1000万至10000万(含)按2%提取,10000万至100000万(含)按0.5%提取。7、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该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设施、应急器材、劳保护品的安全、正确使用。8、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计110、划、采购、保管及发放等工作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2、劳动保护用品的选购2.1.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选购,必须本着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为目的。2.2.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2.3.劳动防护用品要做到适用、美观、大方、时装化,做到职工满意,自觉着装。2.4.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由公司安全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和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执行。2.5.从事特种作业及高温作业的员工发给必须的专用护品。2.6.公司安全部门可根据作业条件的恶劣情况和实际需要临时增发标准外的防护用品。2.7.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必须按使用时间、工种、岗位标准、数量、名称严格控制,并按规定111、核发。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由供销公司负责。3.1.供应部门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要采购有生产许可证和经营条件资格认可证的防护用品。3.2.必须安全规定定期采购、发放劳动防护用品。3.3.仓管负责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3.4.对库存的劳动防护用品,仓管处要妥善保管。保持清洁,完好。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使用。4、公司行政、工会、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 使用及管理情况。5、各基层单位对防护用品的管理5.1.公司各单位要按时记录发放防护用品和办理调换手续。定期核对工种岗位防112、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5.2.新入公司工人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持安全作业证和调令领取本工种所需的防护用品。凡因工种岗位变动,必须按时核对个人防护用品,至下个变更期方可享受现岗位防护用品标准。5.3.各部门必须按时将防护用品计划表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5.4.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严格按规定着装,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处理。5.5.职工遗失的个人防护用品,原则上不予补发。因工失去防护用品的,由本人申请、单位核实,经安全部门批准,给予补发处理。5.6.职工病假、产假、休养及脱产上学半年以上者,终止或顺延护品的使用期限。职工调离公司或离职时,护品发放半年之内应按护品原价的80%113、折款,一年之内按护品原价的50%折款交财务处后,方可办理调出手续。一年之外不需交款。6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解释。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单位。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5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6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3.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3.8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9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114、范4事故分类:4.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4.2设备事故。指各种生产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及电讯、运输等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4.3质量事故。指产品或中间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机电设备检修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4.4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4.5火灾事故。指在公司内,因火情失去控制造成对财物或人身损害的现象。若火情未造成财产重大损失,也无人员伤亡,则称火115、警事故。4.6爆炸事故。指由于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4.7破坏事故。凡蓄意制造的事故。4.8伤亡事故。指公司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现象,使负伤人员死亡或立即中断工作一个工作日及以上的事故。4.9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4.10未遂事故。因操作不当,已构成事故发生的条件,足以酿成灾害,但因发现及时,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5事故管理分工:5.1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厂、总工、总工办负责;5.2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监部门负责;5.3基建工116、程质量事故由工会负责;5.4交通事故由车队负责;5.5设备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5.6火灾事故由防火(企管)部门负责;5.7伤亡事故和爆炸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总工办负责;5.8破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由企管部门负责;5.9未遂事故按其事故分类,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5.10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每季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6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6.1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公司设备动力管理制度(89化生字第43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6.2火灾事故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89公发26号令)执行。6.3 交通117、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6.4 人身伤亡事故按轻伤、重伤和死亡事故分类。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按原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伤亡事故未尽事宜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16442)和原化学工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6.5 其它各类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7抢救与救护7.1 公司发生118、事故,必须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7.2 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要直接指挥,安全、技术、设备、生产、防火、保卫、环保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7.3 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及时进行急救处理。8事故报告程序8.1 公司执行安全生产季报和年报制度。每季初一周内,各部门应将上季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分析,连同安全生产季报表,报到公司主管部门,每年年初两周内,将全年安全生产总结和全年119、安全生产报表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零事故的单位也要按时报送材料。 8.2 公司发生事故,事故最先发现者在保护好自己安全的情况下,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或值班员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1小时内用电话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8.3 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单送公司的主管部门,报出时间:一般事故三天内,重大事故七天内。8.4 对重大事故,应有上级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上级有关部门。8.5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8.6 凡外单位人员在120、公司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由公司按表外进行统计上报。8.7 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日起,若一个月(按30日计)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9责任划分9.1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9.2 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工程师和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建议制定规章制度,而领导不颁发不组织实施的,后果由领导负责。9.3 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而121、导致事故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却不采取措施酿成事故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预防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9.4 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三废”处理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总工程师和课题负责人的责任。9.5 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9.6 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时发生事故,由委派122、者负主要责任。9.7 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主要责任;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9.8 公司因管理不善,职工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10 调查和处理10.1 公司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未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10.2 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生产厂和有关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填报事故报告单。10.3对重大事故,公司应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的123、调查和处理。10.4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10.5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或玩忽职守罪的人员,应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10.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相应的处分。10.7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10.8外单位来公司参观、劳动、学习、培训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由公司上报,说明伤亡者单位、姓名、进入公司缘由和经过等。但不在本公司伤亡人数中统计。11附 则11.1本制度与国家和有关部委颁布的法律124、法规发生抵触时,以国家和有关部委的法律、法规为准。11.2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事故柜管理规定、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柜管理的有关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各有关部门的事故柜管理、在有毒有害岗位应设置事故柜。、事故柜必须设置在醒目易取和温度适中的地方。以便事故发生后,能及时取用。、事故柜的门,应用铁丝栓住后加标识,使之既能防止职工随意动用,又能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事故柜只允许在事故情况下,抢救处理事故时打开使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凡动用事故柜里的防护器材,应事先通知有关部门,以便能够及时更换,事故状态下,用完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更换。、事故柜只允125、许存放防护器材,不得随意存放其它物品。、事故柜必须纳入值班交接内容之一。交接班时,交班班长和接班班长要一起到现场查看事故柜。如发现打开,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有关部门。、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改动事故柜位置。10、动用事故柜的防护器材后,未能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者,使在事故状态下防护器材不能使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当班班长负责。11、公司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防护器材的情况,及时校验或更换。以便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12、事故柜要有编号,应有事故柜台帐。13 、附则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解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目的为改善作业环境,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保护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126、。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部门高温、粉尘、有毒、噪声等有毒有害作业。3、术语和定义3.1 有毒有害作业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需要或伴随生产而产生的能对劳动者身心健康发生有害作用因素的总称。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3.2 有毒有害作业:指劳动者在有毒有害作业因素环境中从事生产劳动。3.3 有毒有害作业点:指劳动者在有毒有害作业因素环境中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3.4职业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凡是由有毒有害作业因素引起的疾病。3.5 职业中毒: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所引起的人体伤害。3.6 有毒有害作业因素治理设施:指避免或减少有毒有害作业因素危害的设备、设施。4127、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4.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4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4.5尘肺防治条例4.6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4.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4.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5、职业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6、职责6.1 生产安全部是我公司职业健康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6.1.1 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点和作业人员普查工作,建立有毒有害作业点和作业人员档案,实行动态管理。6.1.2负责编制年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和有毒有害作业点监测计划和所需费用计划,组织完成有毒有害128、作业人员体检和有毒有害作业点的监测工作。6.1.3 负责对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预防及职业病、职业中毒人员作业环境进行调查、分析工作,并制定防范措施。6.1.4 负责对可疑职业病患者联系国家指定的职业病诊断医疗单位进行诊断,并积极予以治疗。6.1.5 协助职业卫生机构定期对职业病患者进行检查和治疗。6.1.6 负责对有毒有害作业点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6.2 总工办负责技术改造时选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工艺方法。6.3 安全管理部门6.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因素治理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6.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有毒有害作业防护用品的计划管理。6.4 糠醇厂负责有毒有害作业因129、素治理项目所需物资及相应防护用品按规定采购、保管、发放。6.5 工会负责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员工合法权益6.6糠醇厂负责对职业禁忌症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安排。6.7 各有毒有害作业点所在单位负责本单位有毒有害作业因素治理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对本单位有毒有害作业点监测和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7、控制过程7.1 有毒有害作业点和作业人员的监测7.1.1 各单位每年对本单位职业危害进行一次普查,确定有毒有害作业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数,上报生产安全部建立档案。7.1.2 生产安全部每年年底编制下年度有毒有害因素作业点监测及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查体计划及费用计划,上报我公司分管领导批准130、。每年上半年组织我公司有毒有害作业点监测和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查体。7.2 有毒有害作业因素的预防总工办技改时,应选用较少产生有毒有害作业因素的原材料、工艺技术。对有职业危害的工序,要有相应的防范措施,尽量减少职业危害。7.3 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治理设施的管理7.3.1 总工办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按计划完成有毒有害作业因素治理项目,并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项目的验收。7.3.2 设备管理部门应将有毒有害作业因素治理设备、设施纳入设备管理台帐进行管理。7.3.3 安全管理部门对有毒有害作业因素治理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3.4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要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131、管理部门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3.5 对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与其相关的作业。7.3.6 各有毒有害作业单位要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因素治理设施的小修、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运行,并保持作业人员相对稳定。教育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提高自身安全卫生防护意识。8 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目的为规范我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杜绝员工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管理。3、引用法规标准3.1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132、污染物采样方法3.2 GB5468-91锅炉烟尘测试方法3.3 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4、职责4.1 安全管理部门是我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定期对厂废气、噪声等重点污染源进行定期监测,并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的监测工作,保存相关记录。4.2 企管部门负责消防、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的检查。4.3 质监部门负责对我公司检测器具进行定期校准或委外校准,并保存其记录。4.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对有毒有害作业点、职业病状况进行定期监测。5、控制程序5.1 监测和测量的主要内容a 重点污染源(废气、噪声方面)b 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c 有毒有害作业点、133、职业病状况(发病与恢复)、工伤、事故等d 体系运行情况e 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实施情况f 法律及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g 体系运行取得的绩效(包括良好的绩效和体系失败的事实)5.2重点污染源的监测5.2.1 安全管理部门联系主管部门对下列环境因素每年进行一次监测,保管监测记录。a 厂界内噪声。b 厂区内大气情况。5.2.2 以上所有监测都必须严格依据有关环境标准进行采样、分析化验、填写监测结果报告单,并保存有关记录。5.3 质监部门负责环保监测仪器的日常维护和使用。5.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外联系,每年对部分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查体,且两年内覆盖厂全部有毒有害作业人员。6、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管134、理部门负责解释。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工作。2、管理职能2.1 由生产副总指定各有关部门分工管理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管理部行使监督监察权。2.2 管理部门及分工2.2.1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管理2.2.2 凡属电气仪表方面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可篮气体报警仪和避雷装置均由电仪班负责管理。2.2.3 凡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工艺操作人员负责管理。2.2.4 135、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灭火器材和其它固定灭火装置均由责任人负责管理。2.2.5 凡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如声笛、喇叭和制动装置等,均有使用单位负责管理。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凡在化工生产中浓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低压真空的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危险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均属安全装置,对上述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3.2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136、,维护管理。3.3 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睑,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备查。3.4 安全装置不能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拆除。3.5 凡经过改造或新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6 除安全装置专职维护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4、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仓库、罐区存放危化品、其它物资的安全,分清责任与管理方式,制定本制度。2、职责:2.1包装班负责成品仓库的管理;2.2工艺人员按照划定的范围负137、责罐区的管理;2.3保管员负责物资仓库的管理。3.1成品仓库的管理: 成品库中包装好的产品,要按要求分类,分级存放,并标识其检验状态。 应根据不同产品的特性和季节温度的变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阳光直射、雨淋等,并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材,防止物品的爆燃、爆炸。 要配合专业电气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细致的电路电器检查,防止线路老化、漏电、电气损坏等可能造成的起火现象的发生。 厂内机动车、外来运输车到仓库或是库房附近装卸货物时,要有安全防火、防静电措施,并在装卸过程中保证轻装轻放,防止货物、包装物的碰撞,以免引起火花。3.2物资仓库的管理 物资仓库中的五金、钢材、化验药品、劳保护品等要分库、分柜138、存放。 五金、钢材仓库的货物堆放要整齐、牢固,标识要清楚,以防重、大的物件从高处滑落和滚动,砸坏其它物品或伤人。 劳保护品、润滑油等易燃物资要专柜、专区存放,货柜要远离线路、电气开关和照明设施,以免引起火灾。 化验药品要专库存放和管理,要轻取轻放,以免碰撞造成泄漏,使人烧伤、灼伤等,货柜要远离线路,电气开关和照明设施,以免引起火灾。 在存放易燃、易爆物资的货区,要配有必要的防火器材,以应对突发事故。 仓库保管员要配合电气人员每两月一次对库房中的线路、开关、照明设施等进行专业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线路和电气设施,保证库房中的用电安全。3.3罐区的管理 储罐是用来储存原料、中间品、产品而不影响被储存139、物品原有性质的设备。由于罐区内储存的物品不同,要求罐区内不能储存物品性质不同或引起反应的物品。 在罐区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需要时要办理临时用电证,用完及时拆除。 必须保证罐区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良好,并有专人负责。 要及时检查各罐的氮气保护是否正常,罐的静电接地是否牢固,决不能在罐区内存放杂物。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能超量储存,防止外溢发生事故。 任何人不经批准不能进入罐区内,不准在罐区防火堤上开口、打空,巡检人员要按时对罐区进行巡检,是否有滴、漏现象,及时汇报领导处理。4、危化品存放要求:4.1 储存仓库内严禁使用易燃液体洗设施及工具,仓库温度不得高于35,夏季应采取降温措施,仓库周围1140、0米内不准动用明火,并设有防火、防静电设施。4.2仓库内成品要分区域存放,对数量、质量要有明确标识。4.3仓库内的包装桶要密封良好,无渗漏,保持通风。4.4危险化学品管理员和保管员必须熟悉仓库内存放物品的性质和搬运储存的安全注意事项,必须对仓库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 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目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精神和工作安排,通报安全形势,学习安全法规,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以达到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的。2、安全会议的时间和范围:2.1公司安全会议:每季召开一次,由公司安委会成员、生产141、厂长、副厂长、部长、车间主任、专业班组长、安全员,公司安全员、有关部室负责人参加,主管副经理主持。2.2厂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两次,在周二的生产调度会上同时召开,由生产厂厂长负责召集,班组长(班组安全员)以上人员参加;公司主管经理或安全员每月参加一次。2.3车间安全会议:每周至少一次,由车间主任依据情况随时召集,人员由车间主任酌情而定。2.4班组安全会议(含安全活动):每周至少两次,由班组长利用班前、班后的时间,强调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保证本班人员的安全生产,3、安全会议内容:3.1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点是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和公司近期安全工作安排,学习有关法规制度,听取各厂、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142、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2厂级安全会议要有重点的针对重要部门和部位提出要求,制定措施,传达上级和公司的工作安排,对各车间的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和督促落实。3.3车间、班组的安全会议、活动,要从厂级要求出发,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并保证传达到每一个职工,使人人责任清楚,行动一致,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3.4各级安全会议都要有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形成文件备查。4、有关人员要保证按时参加会议,实行严格的请假制度,无故不参加者要按公司有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罚。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目的:为全面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制定本143、制度。2、职责: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任何一个岗位、部门都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同时奖优罚劣,做到各负其责。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依据制度对各部门进行安全考核;2.2财务部门负责按考核结果对各部门进行奖惩兑现;2.3全体员工要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违者按制度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逐级追究其责任。3、考核与奖惩:3.1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每年年终按照安全目标要求,对各部门进行考核,按照当年公司核定的奖金数额和各部门得分,兑现奖惩。对完成安全工作目标有突出贡献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考核细则给予不同的荣誉和物质奖励。3.2对各项安全活动、应急救援预案的144、演练能积极参加和取得好成绩、结果者按照活动细则给予不同奖励。3.3对安全设施及器材维护保养好的单位用不同形式给予奖励。对动用和损坏安全设施器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规定给予加倍处罚,并照价赔偿。3.4对在生产厂区内吸烟、未办理动火证动火者按规定加倍处罚,造成事故交司法机关处理。3.5公司全体员工按照职务和责任大小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责任到人,各项奖惩及时兑现,确保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这一工作原则。3.6对于违规违纪的处罚生产厂要建立台帐,记录清楚。对于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共担制度,分析事故原因,落实主体责任,分别给予处理。4、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防火、防爆(防145、毒)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生产安全,使企业财产和个人利益不受损失,制定本制度。2、职责: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2.2安全员、生产厂值班员负责监督检查;2.3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3.1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厂区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需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机动车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需要进入生产区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生产装、贮罐区及易燃物质装卸台,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及化纤服装,以防静电。易燃易爆物质生产、运输、贮存过程中,严禁用石头或铁器敲打设备。严禁在生产区及油罐处私自取油品和物料,需要时须经主管领导或安全员批准。正常生产中不准随146、便排放物料、油品、易燃、助燃和有毒气体。紧急情况时,必须安排好监护人,停止周围一切火源,并做好防火措施。易燃、易爆生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一般不准动火,必须动火时,除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外,还必须采取特殊防火措施。有毒物品必须加强生产、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4、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2、 消防管理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2.1 单位和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147、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职工都有灭火工作的义务。2.2 安全部门应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2.3 公司对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3、 火灾预防3.1 公司将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进行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3.2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罐区、栈台、仓库和泵房,以及易燃易爆液体的充装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解决。3.3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和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标准进行设计,公司安全部门按规定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148、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3.4 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4、公司安全部门结合有关关键装置及生产重点(要害),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重大149、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部位,确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4.1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确定火灾危险源(点),实行严格管理;4.2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防火巡检,做好巡检记录;4.3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4.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4.5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防火防爆禁令。生产的危险物品,应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并且注明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危险物品,应贴附安全标签。进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罐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150、。储存可燃物资的仓库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4.6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安全动火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4.7 禁止使用未经合法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4.8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必须事先通151、知消防队,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4.9 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采取措施,限期整改。5、 消防组织: 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5.1认真贯彻消防法,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5.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5.3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5.4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5.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5.6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152、,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5.7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方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5.8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6、企业必须明确消防主管部门,设置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在业务上接受消防主管部门的领导,负责本单位具体的消防管理工作。7、公司根据生产特点和工作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7.1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参加实行消防演习;7.2协助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7.3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悉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7.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153、职消防队扑救火灾。8、火灾扑救8.1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警时,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工作。8.2消防车辆赶赴火场时,其他车辆和人员必须避让。8.3 火场指挥员在紧急情况下,为避免火势蔓延扩大损失,有权决定消除相连火场的建(构)筑物;有权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或用电。8.4 灭火指挥员在火场发生突变或遇其它意外险情时,有临机处置权,可采取果断措施,下达撤退命令,确保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9、宣传与培训教育9.1 公司安全部门要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把消防安全纳入宣传计划,进行消防安全宣传计划,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剖析消防案154、例,结合119消防日、重大节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消防意识。9.2 公司安全部门要结合实际,拟定职工教育规划和计划,消防安全、教育等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内容。9.3 企业职工必须参加消防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防护设备、操作技能。9.4 对新入厂及转岗、待岗的职工和进入生产厂区的各类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必须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10、 消防设施10.1 在设计自来水工程时,应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消火栓等;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投用。10.2 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泵等,均属消防专用设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动用。10.3 消火栓、阀门155、贮水池等消防水源设施被损坏时,责任单位要立即修理。凡动用的消防水源,必须尽快恢复战备状态。10.4 凡厂内的道路均属消防道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堵塞或占用。10.5 厂内道路的规划和建设应符合通过重型消防车的要求。10.6 按照规范要求,配置相应各类的消防设施、器材。10.7 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科技进步的要求,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施完整好用。11、 处罚11.1 违反消防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违反企业防火防爆禁令,在上述场所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的;未156、经批准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带铁钉的鞋进入呋喃车间、成品场所、油罐区或者用金属工具敲打、撞击作业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指使和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填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不服从火场指挥员指挥或故意阻碍消防车通行,影响灭火扑救的;有重大火灾隐患,经通知逾期不整改的;阻拦报警或谎报火警的;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1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主管领导的责任:本单位未发布决定157、规章制度,违反消防法的;无视消防监督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工作无人负责,管理混乱的;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因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发生火灾事故的;设备带病运行,不按规定检修,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作业环境不安全,消防设施不齐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无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造成火灾或影响火灾扑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按设计施工或擅自降低防火等级,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未经完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发生火灾事故后仍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的。 12、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158、释。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无吸烟工厂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2、职责:2.1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值班人员负责监督检查;2.2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3、管理规定:3.1严禁携带火种、香烟进入生产厂区,违者按吸烟论处,(维修、施工人员办理了动火证者除外)。3.2厂区内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300元,在生产区内发现一个烟蒂,罚该岗位人员和现场人员每人200元(包括岗位负责人),若能检举出吸烟者,只罚吸烟者300元。3.3外来人员及临时性在厂区内工作的人员,同样遵守本管理制度,现场员工有权制止外来人员吸烟动火等,否则等额处罚。3.4凡159、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及车辆必须把香烟、火种存放到传达室保卫人员处,走时带走。3.5机动车进入生产区、重点部位必须戴有标准的防火帽,违者罚司机100元,门卫、值班人员50元。3.6进入厂区要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不听劝告者按规定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由责任者全负,并交司法部门处理。4、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气)焊工、电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起重工、叉车司机等。2、职责: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联系特种工的培训、证书的管理;2.2生产厂负责特种工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培训计划。3、特种工的培训和管理:3.1生产厂负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特种作160、业人员提出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3.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落实培训计划,取得资格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证书交由档案室统一保管。3.3特种工经培训取得资格证后,不得随意挑选工作岗位或要求换岗(特殊情况不允许继续从事原工作的除外)。3.4特种工要按照公司要求和岗位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干好本职工作。3.5特种工自动离职的,原则上资格证书不能带走,但是按规定交足培训费用和损失费用的除外。3.6特种工工作时,要按要求配戴好劳保护品,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保证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否则出现问题,由个人负责。3.7对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工作严重失职,161、造成事故的,公司有权调离其工作岗位,所取得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3.8因严重违章或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4、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工艺管理制度1、总 则1.1 为了加强公司工艺技术管理,严肃工艺纪律,优化生产过程,推进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发挥装置运行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1.2 公司工艺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务实”的原则。1.3 公司工艺技术管理范围:基础工作、技术经济指标、技术攻关及工艺优化、新技术应用。1.4 生产厂应不断完善和落实各级工艺技术管理人员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工艺技术管理人员梯队培养计划,确保各级管理岗位配备高162、素质的工艺技术管理人员。2、分工与职责2.1 工艺技术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体制,管理的基础点在生产厂。2.2 公司总工办是公司工艺技术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工艺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负责制定公司工艺技术管理规章,指导制定工艺技术管理规章,并对工艺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组织编制装置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事故处理方(预)案和装置工艺指标,完善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工艺技术管理水平;负责提出工艺技术管理的具体要求,定期组织对工艺技术管理台帐、工艺技术资料进行检查和考核;负责组织对影响安全生产、装置运行、产品质量、装置开停工等重大技术方案的论证,制定解决方案,保证163、装置安全、平稳、高效运行;负责组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制定、分析和上报,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协调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 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装置大检修开停车总体方案;组织新建、改扩建装置的生产准备工作;组织生产厂完成生产装置的技术标定工作。参与调查非计划停车和生产事故,审定工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3、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与开工方案3.1 工艺技术规程,是组织生产的技术依据,必须及时组织制定、修订,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3.2 工艺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装置的简要说明,工艺过程简述和工艺流程图;工艺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动力指标164、;原材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和产品质量指标;设备一览表和主要设计参数,仪表控制方案和主要仪表性能,联锁、报警值;装置开、停工方案和特殊设备、单元的操作维护方法;生产过程中事故处理、安全、环保、健康技术规定。3.3工艺技术规程应每3年组织修订一次。3.4 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工艺技术规程,必须在开车前依据相关设计资料编写完成。装置考核标定后,应在半年内根据生产技术总结、工艺技术标定报告组织修订。3.5 装置新建或技术改造后投产前,应编制岗位操作法(试行版)并发至岗位操作人员,投产后一年内修订为正式的岗位操作法。3.6 岗位操作法原则上每3年或一个运行周期修订一次。当装置工艺过程、原材料等发生变化或技165、术改造后,要及时进行补充修订;装置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版本的岗位操作法。4、工艺指标(工艺卡片)4.1 工艺指标(工艺卡片),是指导生产装置各工序实现安全生产、稳定操作的工艺技术参数文件,应根据工艺技术规程编制,修改指标必须经过认真讨论或科学试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4.2 工艺指标(工艺卡片)由总工办工艺技术人员编写,经生产厂负责人审核后,由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环保、质量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负责人批准执行。4.3 工艺指标(工艺卡片)要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修订或确认,每年至少修订或确认一次;装置工艺卡片内容和格式由公司总工办统一规定;工艺卡片要放置在装置操作室明显的166、位置,便于操作人员学习、查阅。5、原始记录5.1 原始记录包括: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记录、各类台帐等记载生产活动的原始记录,是组织生产、加强工艺技术管理的重要依据。5.2 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原始记录,必须按时、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提前预记或事后补记。交接班时,由交接双方确认后后互相签字。5.3 班组长必须每班填写并审阅本班交接班记录,审阅后签名;装置工艺操作人员应每班认真填写岗位操作记录等原始记录,复核后签名。6、工艺联锁6.1 工艺联锁和报警是用于生产装置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发出警报直至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产生的一系列预先定167、义动作,使操作人员和生产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工艺联锁管理是工艺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6.2 要根据工艺条件制定工艺联锁的定期试验方案并认真执行,确保工艺联锁处于完好状态。生产装置投料开车前要进行联锁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6.3 工艺联锁、报警变更必须经过安全评估,由设备、工艺技术、安全部门审核,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执行。6.4 因生产需要,确需摘除工艺联锁的应履行审批手续,必须经过安全评估,由设备管理、工艺技术、及安全部门制定安全控制措施,经总工程师、安全总工程师审核,分管生产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恢复工艺联锁也要按照审批程序进行。7、技术标定7.1 技术标定是工艺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168、础工作,主要生产装置的全装置标定要求至少每3年标定一次。7.2 以下情况需要进行技术标定:生产装置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前进行标定,为改造设计提供数据;生产装置技术改造完成后进行标定,考核改造效果;新建装置投产后进行技术标定,考核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存在影响高负荷、稳定生产的重大技术问题的装置应进行技术标定,通过标定找出生产装置上的制约瓶颈,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改造措施; 技术标定工作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标定方案由技术部门组织制定,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技术标定过程中准确完整地采集相关数据,标定后经过核算提出标定报告 8、本办法由公司总工办负责解释。 应急管理规定1、总则169、:为减少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便于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在事故发生时进行应急处理,减少紧急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规定。2、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审核2.1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实施。2.2 编制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9002/T-20062.3 编制要求关键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作业和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场所都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 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污染、人身伤害及重要危害因素涉及到的作业过程或作业活动等。2.4 编制内容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应包170、括(事故部位和类型、引发事故的原因、事故处理原则、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工艺、生产、行车处置)、报警、报告与救护、应急物资准备与供应、救援求助、应急演练、人员和设施配备等。)应急预案应充分考虑灾害事故发生后的相互影响,特别应减少应急处理过程中引起的伴随事故;在应急预案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征求岗位人员的意见。3、应急演练和修订3.1 按照年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3.2 每半年组织一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3.3 演练结束后,按要求填写应急预案演练记录,演练记录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存档。3.4 演练结束后,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3.5根据实际情况对171、应急预案每年评审一次,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并发放到相关单位和相关岗位。4、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文件管理制度1、目的:对各项管理制度、规程、法规、标准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使用最新版本。2、职责:2.1 安环部负责管理制度、法规的控制。2.2 总工办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控制。2.3 各部门负责专业性规定、标准的控制。3、工作程序:3.1 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3.2 操作规程适用于有关的工作岗位。3.3 包括的内容:编号、标题、内容、审批人、审核人、实施日期。4、制度、规程的编写、审核与审批:4.1 管理制度由各部门配合安环部具体编写,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4.2 安全操作规程由总172、工、副总工及相关部门配合,总工办具体编写,分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5、发放与管理:5.1 管理制度由安环部负责管理,发放到厂、车间、班组及岗位。5.2 安全操作规程由总工办负责管理,发放到厂、车间、班组及各不同岗位。5.3 制度、规程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如有特殊情况丢失、损页时,要写明原因,到文件管理部门重新办理领用手续。6、管理制度的评审和修订:6.1 各项管理制度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及发展变化和上级政策的变化进行评审、修订。6.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根据国家最新实施版本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价,并及时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专业制度进行修订,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6.3 发放新版173、本的制度、规程时,同时收回旧版本交给负责管理部门,并按规定销毁。 7、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管理规定1、目的 为了确保与生产装置、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有关的所有潜在危害都得到识别、风险得到评价,采取明确、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及时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运行过程中,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对人员、生产、声誉和环境所造成的潜在危害的识别过程和风险评价控制过程。3、定义3.1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3.2 危害识别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3.3 风险特定危害事件发生174、的可能性及后果严重性的结合。3.4 风险评价依照现有的专业经验、评价标准和准则,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忍的全过程。3.5 事故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事件。3.6 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事情。4、主要职责4.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的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工作,负责确定公司重大事故风险,组织落实重大风险的控制措施和隐患治理措施。4.2 生产安全部负责组织、指导各单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4.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作业活动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工作。5、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总经理任风险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组织风险评价的全过程,评价小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175、价的知识和能力,包括安全、环保、技术、设备和业务主要管理人员。公司鼓励全员参与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工作。6、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范围与对象6.1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范围包括:1) 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人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8)企业周围环境;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6.2确定评价对象,充分了解相关信息,以便进行全面评价,主要包括:1) 可能用到的机械、设备、工具;2) 用到或遇到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3) 工作176、人员的能力和已接受任务的培训;4) 生产工艺过程和作业程序;5) 发生过有关的事故经历、作业环境检测结果等。7、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的方法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常用的评价方法有:1)工作危害分析(JHA);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3)预危险性分析(PHA);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6)故障树分析(FTA)7)事件树分析(ETA)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8 危害识别8.1 应考虑的因素 物(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包括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保护措施和安全装置的缺陷和误动作。 177、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不采取安全措施、误操作、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及其它不安全行为。 可能造成职业病、中毒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包括物理的(噪音、振动、湿度、辐射等),化学的(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气体、氧化物等)以及生物因素。 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应急管理、作业人员安排、防护用品缺少、工艺过程和操作方法的管理等。8.2 危害因素的分类 物理性危害因素: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噪声危害、振动危害、电磁辐射危害、运动物危害、明火危害、高温物质危害、低温物质危害、粉尘危害、气体物质危害、液体物质危害、作业环境缺陷、信号缺陷、其他物理性危害因素。 化学性危害因素:易燃易爆物质、自燃178、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其他化学性危害因素。 生物性危害因素:致病微生物、传染性媒介物、致害动植物、其他生物性危害因素。 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从事禁忌作业、心理异常、辨识功能缺陷、其他心理生理缺陷。 行为性危害因素:指挥错误、操作错误、监护失误、其他行为性危害因素。 其他危害。8.3 危害的后果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爆炸、起重伤害、火灾、中毒和窒息、淹溺、坍塌、灼烫、高处坠落、职业病、泄漏等其他伤害和财产损失。9、风险评价9.1 风险评价准则确定的依据: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 行业的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3) 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179、和技术规范;4) 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5) 操作规程;6) 设备设施设计说明和使用说明书;7) 以往发生过的事故案例等资料。9.2 评价准则 评价危害及影响后果的严重性(S)(见附件一); 评价危害及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及频率(L)(见附件二) ; 风险度(R)危害及影响严重性量化值与可能性量化值的乘积(R=SL)。结合所辨别的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决定风险的大小以及是否是可以容忍的风险。风险评价结果可分为以下几类:a) 轻微的(R4);b) 可容许的 (R=48);c) 中等的(R=912);d) 重大的(R=1516);e) 不可容忍的(R=2025)。10、风险评价的实施180、10.1 生产安全部每年组织定期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价活动。10.2 评价人员应对所识别出的事故隐患、职业危害等加以科学评价,确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以便采取有效并适当的控制措施,从而把风险降低或控制在可以容许的程度。10.3 评价发生危害事故、事件的可能性,重点考虑危害发生的条件(比如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发生),现场有否控制措施(包括个人防护品、应急措施、监测系统、作业指导书、职工培训),事件或事故一旦发生,是否能发现或察觉,同类事故以前是否发生过。10.4 确定所识别的危害影响的严重性,重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伤亡程度、财产损失以及对生产的影响和对本企业形象的影响程度。10.5 181、评价风险,要结合所辨别的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评价其风险的大小。11、风险控制措施11.1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11.2 根据风险程度大小,采取相应的技术、管理控制措施。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要考虑措施的可行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等。 风险控制的技术措施:1) 消除风险的措施;2) 降低风险的措施;3) 控制风险的措施。 风险控制的管理措施:1) 制定、完善管理程序和操作规程;2) 制定、落实风险监控管理措施;3) 制定、落实应急预案,182、做好组织、物资准备;4) 加强员工的HSE教育培训;5) 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机制。12、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12.1 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由责任单位负责并形成记录;12.2生产安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事故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12.3 遇有异常或紧急情况,执行应急预案。12.4风险控制措施及实施期限(见附件三)13、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常规作业活动的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工作,但当本公司组织机构、生产工艺、产品发生重大变化或人身伤害事件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工作。附件一:评估危害及影响后果的严重性(S)等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S1)人身伤害程度(S2)经济损失(S3)停工时间(S4)形象受损程度(183、S5)5违反法律法规死亡、终身残疾、丧失劳动能力10万元停工或误工10天以上山东省内4潜在不符合法律法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慢性病、住院治疗5万元停工或误工2天以上淄博市内3不符合地方法规标准需要去医院治疗,但不需住院1万元停工或误工1天以上,2天以下临淄区内2不符合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皮外伤,短时间身体不适1万元停工或误工1天以下公司内1完全符合没有受伤无损失没有停工无影响附件二:危害发生可能性及频率L评判准则影响因素分数危害发生的频率(L1)安全检查(L2)操作规程(L3)员工胜任程度(意识、技能、经验)(L4)监测、控制、报警、联锁、补救措施(L5)5每月经常发生从不按标准184、检查没有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不严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无上岗证无任何措施,或有措施从未使用4每半年有时发生很少按标准检查、检查手段单一,走马观花有规范的操作规程,但从未执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无上岗证有措施,但只是一部分,尚不完善3每年发生经常不按标准检查、检查手段一般有规范的操作规程,但操作时凭经验一般能正常工作,但经验不足,偶尔出现差错防范控制措施比较有效、全面、充分,但经常没有效使用2每1-2年发生或曾经发生偶尔不按标准检查、检查手段较先进、充分、全面有规范的操作规程,但执行不规范能胜任工作防范控制措施有效、全面、充分,偶尔失去作用或出差错1从未发生严格按检查标准检查、检查手段先进、充分、全185、面有规范的操作规程,而且严格执行完全胜任工作防范控制措施有效、全面、充分。附件三: 风险控制措施及实施期限风险度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不可容忍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516巨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912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2年内治理48可容忍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4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1、目的:为获取、识别和更新适用于本厂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建186、立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渠道,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本厂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3、法法规 、其他要求的获取与使用: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与环境、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3.2 总经理批准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负责适用的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评价报告的审批。3.3各单位负责将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职工并贯彻实施。3.4 安全管理部门是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作出评价的主要职责部门。3.5 有关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宪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国际公约;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家职业卫生、187、安全、环境技术标准;部颁安全卫生环境规章、企业职业卫生环境技术标准;地方政府职业卫生环境法规、地方政府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技术标准;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等。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途径:a)国家经贸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b)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c)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d)淄博市消防局;e) 专业报刊杂志、出版社及发行机构;f) 专业咨询公司、认证机构;g) 计算机网络等。5、 确认与发布:5.1根据获取途径,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和识别,确认其适用性,分别列出最新版本相关法律、法规与其188、他要求一览表,由总经理审批。5.2 总经理批准后,安全部门确定各单位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一览表,并将各单位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以受控文件的形式发放至各单位,或在本厂内部网上公布,满足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查阅。6、 获取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时,必须特别注意收集以下三个方面资料:a)新发布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b)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c)即将发布或已发布的法律与其他要求。7、 作为工作依据或必要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安全部门要及时传递到各相关单位并传达到全体员工及有关的相关方。 8、 各单位通过举办学习班或会议形式将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到有关人员,并做好培训189、学习记录。 9、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控制,确保测量和监控结果的有效性。2、使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产品和过程控制进行测量和监控用的装置、设施、软件等。3、职责3.1 生产厂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软件的控制。3.2 生产厂使用部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设备、软件的日常维护和保养。4、控制措施:4.1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照采购计划采购进厂后,由生产厂负责人进行符合性验收(必要时由专业人员配合),合格的入库,不合格的由采购员负责更换或退货。4.2属于固定资产的(2000元以上)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后方190、可入库。4.3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专库、专柜管理和存放,保证良好的存放环境,防止设备生锈或损坏。做到账、卡、物、标示相符。无合格证及验收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严禁储存,以防误领、误用。4.4生产厂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登记台帐,对厂内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登记造册,详细记录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储存状态,并保持不断更新。4.5 各使用单位应做好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精密仪器必须严格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若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有专业人员修复,不得擅自处理。4.6生产厂按照周检规定,及时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保证在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正常使用。4.7通过检定发现在用一般监视和测量设备191、已无法保证原来的准确度且无修理价值时,由生产厂负责人根据计量室检定人员的检定结论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经生产厂厂长批准后即可报废。属于固定资产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需报废时,由生产厂负责人填写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申请表,经生产厂厂长审定,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4.8生产厂应按照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做好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停运、封存等工作。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技术要求5.1监视和测量设备、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维护保养,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保持清洁。5.2 属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大型精密仪器到厂后,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调试,运行正常后由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必要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192、培训。5.3对一般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前也应了解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操作程序、额定负载、使用注意事项,然后进行操作。5.4光学仪器设备应特别爱护光学镜头,禁止用纱布擦拭镜面,光路系统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电子仪器应注意防潮,定期加电驱湿,机械设备转动部分应经常加油润滑,油压系统应定期换油。5.5 监视和测量设备在使用完毕之后,应做到:取出工作物,卸除负载,将所有开关拨回零位;擦拭干净水迹、污垢;切断电源、水源,盖好防尘避光罩。5.6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如无把握修复,严禁自行拆卸,应报上级处理。 6、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检规定:6.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分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分类原193、则及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将 监视和测量设备分为 A 、B、C三大类,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对外贸易结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方面的属A类;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属 B类;低值易耗的属于C类。6.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周期 监视和测量设备检定周期为6个月的:A类:主要生产设备、工艺管线重点部位上的压力表、真空表、压力真空表、包装产品用台秤、电子汽车衡。 监视和测量设备检定周期为12个月的:A类:活塞压力计、恒温水槽、恒温油槽、校验信号发生器、砝码、电光分析天平、微量水分测定仪、酸度计、检定用精密压力表、真空表、对外结算用蒸汽流量计、电阻箱等。B类:生产设备、工艺管线上一般部位的压力表、194、真空表、压力真空表、生产设备上重点部位的双金属温度计。C类:滴定管、移夜管、精密温度计等。 监视和测量设备检定周期为24个月的:A类:对外结算电度表、水表、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气相色谱仪、阿贝折射仪等。B类:工艺管线以外的其他管线上的双金属温度计,生产设备上一般部位的双金属温度计、各种温度显示仪,压力变送器、气体分析仪等。C类:重点岗位使用的普通玻璃温度计、密度计等。 监视和测量设备首次检定后终身使用的:C类:一般在用的普通玻璃温度计、量筒、量杯、容量瓶等。6.3由于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特殊性,某些 监视和测量设备只能在装置停产检修时才能检定,因此,对这部分 监视和测量设备各生产厂列出明细,不195、制定详细的检定日期,随生产装置的运行情况和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情况灵活掌握,能保证正常使用即可。6.4只做显示用的转子流量计、电度表、电压表、万用表、兆欧表,内部中间控制使用的蒸汽流量计,泵用冷却水线上的压力表、台秤、液位显示器等不做周期检定,可根据使用情况和质量状况灵活掌握。6.5各种调节阀、减压阀、氧气表、乙炔表、灭火器等小型设备工具上配备的压力表,随设备、器具一同校验,不做周期检定。7、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7.1生产厂根据本文件的划分规定,列出 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检计划的明细表,并根据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增减情况及时更新。7.2在 监视和测量设备到达检定有效期前要及时联系检定。7.3公司计196、量室能检定的由计量室负责检定。8、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加强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所指关键装置为:糠醇装置、2-甲基呋喃装置、丁内脂装置。3、本规定所指要害(重点)部位为:3.1糠醇装置、2-甲基呋喃装置、丁内脂操作现场;3.2氢气提纯装置操作现场;3.3糠醇、2-甲基呋喃的罐区、导热油炉处、柴油灌区、油库等;3.4糠醇装置、2-甲基呋喃装置、丁内脂装置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3.5糠醇、2-甲基呋喃危险品的灌装、桶装、搬运等。4、对关键装置要害197、(重点)部位实行生产厂与车间、班组的管理和监控。5、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分级管理,生产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进行领导分工承包管理,界定各自的管理职责,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6、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监控措施应急处理预案,由主管生产的生产厂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按公司有关文件定期实行演练,使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会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7、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生产厂单位领导干部定点承包安全管理,分工明确,管理到位,责任到人。8、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8.1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198、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建立安全检查档案。8.2建立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档案,完善有关岗位和有关管理部门职责,公司主管部门要定期对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9、监控要求各生产车间及相关岗位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进行监控管理:9.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9.2各种动、静设备、电气、仪表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安全附件健全设施必须齐全好用;9.3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道路畅通;9.4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公司、生产厂、车间、班组四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199、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9.5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特别是对特种设备的操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有资质的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对要害(重点)部位设置专职安全员;9.6各班组及相关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回报和处理生产中存在的问题。10、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2、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200、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3、职责:3.1储罐中的产品、半产品 有工艺人员按照责任制分工负责;3.2已用铁桶包装的产品有包装人员分工负责。4、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领取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5、储存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603-1995的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测。6、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有电子磅房、包装班分别登记、建档,有专人管理和保管。7、各储罐应建立高低位报警等联锁装置,并有氮气密封。8、巡检人员要201、按照巡检路线,对储罐区按时巡检,用电子巡检系统对巡检过程进行记录,生产厂值班人员对巡检工作进行抽查。9、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2、经营部负责运输车辆资质的认定,包装班负责装卸安全。3、 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3.1取得交通部门核发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证;3.2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检验,核发的检验合格证;3.3危险化学品运输202、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并取得市级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4、 运输的管理:4.1运输危险化学品,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不准委托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运输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活动。4.2 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封口必须严密,能够承受正常的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运输过程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漏。4.3 运输、装卸危险203、化学品,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防护用品并制订应急救援预案;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员,并随时处于押运员的监管之下。4.4 运输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4.5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标志,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92)的标准;运输易燃易爆介质的槽罐车辆必须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施。4.6 外单位运输工作人员(驾驶员、押运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进入装卸区,必须遵守“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以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严禁装卸操作和开关阀门。4.7厂区内只允许一人在现场,其他人员到等候室等候。5、装车管理5.1204、装车前应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条件确认,具体内容如下:进入装汽车现场的汽车槽(罐)车必须具备第七条规定相关有效证件;提货单与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相符,并符合装车介质重量充装系数的要求;进入装卸车现场的汽车槽(罐)车车体应设有接地连接端板,该端板和槽(罐)体应连接成电气通路,同时,汽车槽(罐)车不宜采用金属链条接地线,而采用140-200的导电接地带,静电接地带垂直与地面接触良好;进入装卸车现场的汽车槽(罐)车必须佩戴符合安全规定的防火帽,并处于完好状态;进入装卸车现场的汽车槽(罐)车应根据运输货物的性质配备符合规定的灭火器材,并处于完好状态;进入装卸车现场的汽车槽(罐)车必须205、标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志;进入装卸车现场的汽车槽(罐)车质检合格(无残液)、无损坏或变形、无杂物、无泄漏);进入装卸车现场的司机、押运员、装卸工等人员,应戴安全帽,不得穿化纤衣服、钉子鞋和使用能撞击产生火花的工具。5.2装车单位应对检查确认合格的车辆办理手续后,方可装车。5.3证件检查、车辆安全检查、槽(罐)车质检不合格不准装车。5.4 进入装卸车现场的车辆应熄火装车;当槽(罐)车装满,卸除连接管线,要待可燃气体完全扩散,才能启动车辆,以免发动车辆打火而发生事故。6、装卸车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7、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承包商管理制度1、承包商的选择:选择承包单位时,根据工程性质和设计206、单位提出的资质要求选择,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劝退。2、施工要求:2.1凡是进入生产区域进行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产和基建施工的安全。2.2生产区域与基建区域应采取措施,明确分开。生产厂区内的施工和动火工作,必须办理动土、临时用电、动火等许可证,并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2.3凡是与生产装置、管道有直接联系的施工,每天施工前必须由安全员或厂长检查同意在动火许可证相应栏目内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2.3进入容器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容器作业许可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有效、可靠后方可施工,以防着火、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2.4施工单位的电焊207、机、氧气瓶、乙炔瓶应放在厂房外,距离生产装置、管线尽量远的位置,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3、公司相关人员的职责:3.1公司基建施工管理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基建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3.2基建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并经常教育双方职工自觉遵守双方安全技术规程、制度,熟悉生产物料的性质,不准乱动生产装置、阀门、管线、仪表等。3.3双方职工无一例外地禁止吸烟,禁止穿带钉鞋及易产生静电的衣物,以防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3.4生产厂应教育职工给基建单位创造安全施工条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和联系工作,如有排气、吹洗设备、管道及处于事故状态时,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暂停施工208、或撤离现场。4、基建和施工单位应时刻注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文明施工。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各方面的安全和施工安全,根据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2、职责:2.1公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等安全保证条件的资质证、设施合格证、操作人员上岗证等进行审查确认。通过审查,确认资 质等不合格的施工队及人员,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否决其施工资格。2.2外来送货(装货)、联系业务、参观等人员进入生209、产区要办理临时入厂证后方可进入。3、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3.1资质审查确认合格的施工队及人员入厂施工前必须办理以下手续:施工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有外来施工人员接受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入厂安全教育并考试,考试合格由安全管理部门填写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试卷由安全管理部门存档。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地点管辖单位的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指明施工点的危险性、危险场所和注意事项。施工单位必须确定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为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施工单位人员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及各项规定,服从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使用保证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明确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应负的责任。施210、工单位凭施工合同及全部人员的本人身份证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临时入厂证”,要求受教育人员姓名、照片与身份证一致,并注明施工区域和有效时间。3.2外来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必须佩带有本人照片的“临时入厂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证,持证在指定区域施工。严禁携带香烟、火机、火柴及易燃物品进入生产区(全公司是无吸烟企业)。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动火制度,施工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方可用火。严禁动用消防器材,乱用消防水,施工临时用水、电、汽等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有专业人员操作,方可动用。禁止在厂区内乱转,更不能随便动用和盗窃公司及个人所有财物。不能在厂区内打架以及搞破坏活动、损坏花211、草、树木及物品。施工场所要按公司要求设安全隔离墙等设施,否则不能动工。4、其他外来人员的管理:4.1货物运输人员进入厂区必须做到:车辆、人员先到门卫处登记,有相关人员验证车辆人员的证件,按照各功能区划分停好车辆;每车限一人办理临时入厂证停留厂区装卸货物,其他人员在等候室等候,不得随处走动;进入厂区车辆要做好防火、防静电等安全工作,听从安排;车辆、人员要接受派驻安全监督员、企业安全员的监督检查。4.2其他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做到:由接待部门负责介绍入厂须知、安全要求,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临时入厂证,领取安全帽;接待部门要有专人陪同,经过安全监督员检查后方可进入厂区;进入人员要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听212、从陪同人员的安排,尽量不要进入危险区。4.3所有进入人员要将通讯工具交由安全监督员保管,不得带入厂区。4.4陪同人员要向外来人员介绍厂区概况和疏散路线,以及基本安全常识,以防发生意外。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生产设施、管理机构等所做的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管理的全过程。3、职责 :3.1总工办负责工艺流程、操作参数的变更管理;3.2总工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管理;3.3生产厂设备管理员负责机械、设备、设施变更管理;4、变更的实施:4.1 变更需求单位对提213、出的内容,填写相应变更申请表,上报主管部门;4.2 应急及特殊事项变更,可越级报批,进行变更处置后,补办变更手续。4.3 变更主管部门接到变更申请表后,根据不同的变更项目分别组织审核。a)工艺流程、生产方案的变更、装置工艺控制参数的修订、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由生产厂厂长组织审核,总工审定,生产副总批准;b)生产原料变更、公用工程中水、电、汽、风的变更由生产安全部组织评审,报生产厂长批准;c)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设备材料的代用;由所需变更的单位提出并填写变更申请表,设备管理员组织审核,报总工审定,生产副总批准后实施。d)安全设施的变更,由安全部门组织审核,报总工审定,总经理批准;4.4变更实施前214、,必要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4.5 对于已批准的变更项目,由变更项目所在单位组织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由变更主管单位审核,报厂长批准实施,变更主管单位检查实施情况;4.6变更实施结束后,应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门组织进行;4.7 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变更,项目主管部门门组织提出整改意见,实施完成后重新验收;4.8 验收合格的变更项目,由变更所在单位纳入正常管理范围进行管理。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生产设施建设中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生产设施建设中的施工管理,合理控制施工设计变更,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现将施工阶段期间施工变更215、作如下规定。2、设计变更的要求:2.1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2.2设计变更应本着节约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迎合承包人利益而变更。3、设计变更的程序:3.1设计单位出于对施工自我完善和补充,在不改变原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由设计单位自行出变更,经项目主管经理确认后下发。3.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或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必经公司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后,由设计单位作出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经项目主管经理批准后下发。3.3设计变更涉及到安全设施时,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和安全要求。4、设计变更中的风险评估:所有的216、设计变更必须先由负责项目施工的总工、副总工及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综合风险评估,然后再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风险评估时应包括以下内容:4.1变更后工艺的合理性和操作的适用性,以及平面布置的合理性或外观效果;4.2变更后生产装置的安全性,包括生产安全和结构安全等;4.3变更后对生产环保因素的影响;4.4变更后的经济合理性(变更方案可能增加或降低工程造价的估算,包括返工重做的经济损失和工期的影响)。5、设计变更应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发给承包人。未经公司项目主管经理同意确认的设计变更,不作为施工、办理竣工资料和办理结算的依据。6、设计变更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不得事后再补。若遇特殊情况(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217、,经公司项目主管经理同意,由公司现场代表做好记要,可先行施工,但应及时补办设计变更手续。7、为加强施工管理,便以后的竣工结算,设计变更的项目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公司现场代表应及时进行工程量测量,填写工程变更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8、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供应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物资供应的管理。3、职责经营部是供应商及物资供应的主管单位,负责根据安全标准要求选择并建立合格供应商资料库,并负责采购计划的提报和采购产品的验证。4、程序4.1确定合格供应商经营部按照要218、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评价,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供应商资料库。收集、建立、定期评审并及时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册和相关资料。经营部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供应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名称、法人、地理位置、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2)资信情况、服务范围、注册资金、经营业绩、管理水平(是否通过认证)、产品种类、售后服务等经营情况;3)过去3年来的业绩表现。4.2物资采购经营部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向合格供方名单中的合格供应商询价采购。当需要新的供应商时,需按4.1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列入合格供方名单后,方可实施采购。 经营部与合格供应商洽谈后,按合同管理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长期供货协议。 4.219、3物资验收、入库、保管及发放管理供应商必须随货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等必要的证书,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等。生产厂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检验、入库,并填写检验记录。各单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要求,做好物资的入库存放,并对库存物资进行管理,确保物资安全。4.4供应商评价、考核及续用每年经营部组织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价,形成供应商表现评价表。根据供应商表现评价表,淘汰不合格供应商,重新编制合格供方名单。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1、范围:凡易燃、易爆介质的输送管道,生产设备或装置,贮槽(罐)都必须按220、标准要求按装静电连接线和设备(装置)、贮槽(罐)接地线,并确保可靠、有效。2、管理要求:2.1严格按规定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用压缩空气(更不准用氧气)调和、搅拌。2.2易燃易爆介质的包装装车和卸料要进行有效的导线接地。2.3易燃易爆物料的包装、装车,不得从上部流入,应用导管从底部液下流入。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易燃、易爆物料。2.4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斤、测温、采样等作业 。2.5对易燃易爆流体,贮罐进行测温、采样,不准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2.6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物擦试设备。2.7防静电接地221、不得与防雷接地极并用,两种接地线地下距离不应小于3米。2.8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要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2.9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料的投用,必须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2.10如遇雷雨天气不能在高空及装置中工作,防止雷击事故发生。2.11每年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一次专业检测,由气象部门出具检测报告,保证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良好状态。3、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报警仪器、电子巡检系统管理制度1、范围:目前公司使用的报警仪器包括各产品或装置的DCS自动控制系统中的自动报警系统,生产装置、罐区等部位安装使用的可燃汽体报警仪,便携式可燃汽体报警仪,静电连接检测报警仪,电222、子巡检系统等。2、自动报警系统:2.1自动报警系统包括液位高低报警、压力报警等,由各操作岗位负责日常维护和调试,保持良好运行状态。2.2在每次开车前,由主操作人员对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认正常后,才能开车投入使用。2.3在运行过程中,自动报警系统出现异常时,首先要调试,确认不能正常使用后,应报告上级,进行有序的停车,对报警系统进行维修和测试,确认清除故障后,才能开车投入使用。2.4出现特殊情况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恢复使用时,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和调试,确认正常后才能投入使用。3、可燃汽体报警仪:3.1按照设计要求在相关部位安装可燃汽体报警仪,确保各生产装置、罐区的安全运行。3.2报警仪由各223、生产车间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3.3每年对报警仪送检一次,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专业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安装使用。4、便携式可燃汽体报警仪:4.1在进行维修动火作业时,相关人员应对动火部位进行检测,确保动火安全。4.2凡是固定报警仪不能覆盖、又不能取气样分析的地方,均应使用便携式可燃汽体报警仪进行检测,确认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4.3仪器由专人管理和使用,发现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到专业部门进行维修和调试,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5、静电连接检测报警仪:5.1在装卸物料时,一定要连接好静电接地,用检测仪检测连接状态,保证连接良好。5.2应不定期对其他静电连接部位进行检测,保持各静电连接部位良好224、接地状态。5.3应定期对检测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和调试检测。6、电子巡检系统:6.1在各装置、罐区、重点设备等应巡检部位安装电子巡检点,巡检人员按照巡检线路按时巡检到位,并用专用电子信息棒储存巡检信息。6.2每班巡检结束后将信息棒交生产安全部,由生产值班人员用专用阅读器读取巡检信息,确认巡检是否到位,并做好记录。6.3生产值班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巡检信息进行抽查。6.4巡检人员要爱护器材,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巡检系统的良好状态,发现器材异常时应立即向班长报告,有专业人员进行维修。7、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建设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1、新建、扩建、改建装置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计安装保225、证安全生产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2、工程设计、施工必须按照工程性质,由有相应设计、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保证设计、施工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工程实施程序:3.1在工程完成设计后,应申请由安监部门牵头组成专家组,对设计中的安全设施部分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并批复后才能施工。3.2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确需改动时,必须经过原设计部门的同意,并采用措施保证原设计安全系数不降低。3.3工程完成后,提出试生产方案,报区、市安监部门备案,批复后严格按照试生产方案组织试生产。3.4试生产前必须做到:建设区内主要交通干道应畅通无阻。施工226、人员撤离现场,装置内外地面平整、清洁。工程全部完工,并符合设计要求,所有设备、管道、容器均需进行严格试压试漏,并保证其内部清理干净,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经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取得使用证,方能投入运行。建立档案。包括各种技术资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图纸技术资料齐全。所有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可靠,并经校验合格,记录齐全。防雷、防静电系统完好,测试符合要求。消防道路畅通,设施齐全并满足要求。有毒有害部位防护用品和急救器材应配置完备,并可随时投入使用。 通迅设施能满足生产指挥,对外联络畅通。试生产前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配备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到位,满足安全操作要求。建立安全机构和安全网络,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明确。按工种和岗位规定,职工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4、试生产完成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上级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批复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