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劳动安全、宿舍及学生会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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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5404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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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劳动安全、宿舍及学生会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中学学生劳动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我校“学校教育要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基”的办学思想,为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健身,培养学生自治、自理、自立、自律的能力,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劳动技能,保证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学生劳动制度。1、劳动是教育大纲规定的,学生必修的课程之一,参加学校的劳动,完成老师交予的劳动任务是每个学生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学生必须明确劳动的意义,加强对劳动课程必要性的认识。2、学生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时,必须2、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学校的规章进行,不重用湿布揩电器和电源插座,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电源,及可能带电的电器,不得爬到窗外擦玻璃。不得爬到栏杆、窗台上搞卫生,不得站在课桌上搞卫生,确有特殊需要,要征得老师同意,同时要在有切实安全的防护措施下才可进行,便亦要小心从事。3、在劳动过程中,需要劳动工具的,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具的可靠性,并按规定,安全使用劳动工具,对劳动工具不得挪作它用。4、在自己完成劳动任务时,不得影响它人的卫生与休息等,不得对他人造成损害。5、在劳动过程中,出现不清楚的问题,必须及时询间有关教师。6、对劳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时向教师说明,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学生要及3、时向教师报告。7、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不能完成的劳动任务,学生有权向教师说明。教师在考虑学生的实际能力后,酌情减少其劳动量或减免其任务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集体生活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晚21:20(开门)21:35(关门)(2)周五:早6:40(开门)7:25(关4、门);晚17:00(开门)17:30(关门)(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周日至周四:22:00。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1、宿舍安全(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2)不得将大球(篮球、5、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2、宿舍纪律(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6、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5)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宿舍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住宿管理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值7、日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6)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师请假并由家长到校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办好将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方可离校;(7)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3、宿舍卫生:(1)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2)严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装袋、衣物、牙膏壳、塑料袋、剩菜剩饭、报纸等不易溶化的东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3)不准在走廊洗漱,不允许在走廊楼道泼水,不允许往窗外和楼下丢东西和泼水;(4)禁止带饭菜进入宿舍内就餐,因病情况下除外。(5)要保持宿舍内务整8、洁。早晨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扫宿舍卫生、门前走廊,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4、宿舍文明:(1)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2)熄灯铃响后,禁止打(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开收音机(随身听)、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响于他人休息的活动。禁止在校园玩电子游戏机、打扑克、玩麻将等带有聚众行为的活动。(3)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区。(4)熄灯铃响后,各宿舍长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房灯、走廊灯等。(5)严禁观看黄色或暴力书刊、信息、图片9、等。5、其它(1)违反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将视情节酌情给予纪律处分。(2)在宿舍区内违反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个必须和10个不准进行量化评比,每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项目参照中学住宿生一日常规检查,共10项,每项10分,满分100分。扣分累计达20分者给予警告,并责令其走读一周;扣分累计达30分给予记过一次,并责令走读两周;扣分累计达40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责令走读一个月;扣分累计达50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4)宿舍评比成绩列入所在班级量化评比成绩。(5)住宿生在住宿期间因各种违纪受到处分将取消校10、内各种参评资格。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第二条主要任务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学生进步、成才。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11、系。在团委、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12、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选举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任命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13、。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纪律部、女生部、社团部等7个部,各部设正部长1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57人。(一)学习部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学生学习。(二)宣传部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123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3、宣传部可分设广14、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4、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安排布置当前宣传内容或采取的形式。5、定期检查各班宣传工作。(三)文体部1、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负责联系解决学生文体活动的困难。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3、组织各班学生坚持“班班有歌声”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4、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四)生活部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办法。2、配合学校搞好食堂的饭菜15、质量的监督,改善学生的生活。3、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搞好教室,包干区及宿舍内外环境卫生。4、负责学生会的经费和收入及预决算等工作。(五)纪律部1、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2、负责检查学生行为规范,开展值勤、护校,整顿校园治安。3、派出学生会成员进值日打分,将分数汇总报政教处。(六)女生部1、主管女生日常学习生活事务。2、关心维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女生思想动态。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益女生身心的相关活动。(七)社团部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初中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2、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随时向学生会主16、席、副主席、校团委汇报社团活动。3、培养优秀的社团干部,并注意调动社团干部,提高社团干部整体素质。4、引导社团动向,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5、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我校的社团活动。6、努力开展各项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承担学生会分配的科技文化活动,使社团部工作开展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第十一条学生代表产生的方法学生代表由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代表学生。学生代表由班级的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每班3人。学生代表应能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双向交流工作。第十二条学生会工作制度1、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纪检委员等。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各部委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