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责任、设备、供应商等)(29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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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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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责任、设备、供应商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录3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5行政办公室安全职责6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7财务部安全职责8采购部安全职责8物资管理科安全职责8销售公司安全职责9物流部安全职责9环保站安全职责10董事长安全职责10总经理安全职责11工厂厂长安全职责11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2开发中心主任安全职责13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13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职责13生技科(含设备科)科长安全职责14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15专、兼职安2、全员职责16物资管理科科长安全职责16保管员安全职责16技术(设备)员安全职责17统计员安全职责18开发人员安全职责18化验员安全职责18班组长安全职责19操作工安全职责19后勤员工安全职责20质监部安全职责22开发中心安全职责23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25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27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29安全生产奖惩制度32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35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2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48风险评价制度51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55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9变更管理制度61事故管理制度64防火与防爆3、安全管理制度70消防安全管理7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83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88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制度92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108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30设施、设备维护检修、拆除作业的安全操作管理规定138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规定141承包商管理制度144供应商管理制度14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4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6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16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66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72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78化工工艺管理制度180工艺操作事故管理制度182开停车管理制度187设备4、管理制度192工业建(构)筑物管理规定200电气管理规范203公用工程管理制度229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233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检制度235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237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40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24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目的为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各尽职守、各负其则。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部门和车间。35、 说明3.1 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3.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录1、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72、行政办公室安全职责 83、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94、生技科(含设备科)安全职责 105、质监部安全职责 116、开发中心安全职责 127、财务部安全职责138、采购部安全职责149、物资管理科安全职责1510、销售公司安全职责1611、物流6、部安全职责1712、环保站安全职责1813、董事长安全职责1914、总经理安全职责2015、工厂厂长安全职责2116、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2217、开发中心主任安全职责 2318、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2419、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职责2520、生技科(含设备科)安全职责2621、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2722、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2823、物资管理科科长安全职责2924、保管员安全职责3025、技术(设备)员安全职责3126、统计员安全职责3227、开发人员安全职责3328、化验员安全职责3429、班组长安全职责3530、操作工安全职责3631、后勤员工安全职责 3732、电工安全职责 37、833、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39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1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立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健全安全设施。3 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生产奖惩方案。4 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消减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5 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并迅速做出处理。改善劳动条件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8、告。6 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7 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设计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8 组织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9 安委会负责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10 安委会负责每年评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合性,并及时予以修订;当发生各项变更时须进行修订时可随时组织实施。行政办公室安全职责1 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9、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及时转发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负责收集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编制清单,汇总、存档,负责文件控制。2 协助安全环保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负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3 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对特殊作业人员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告知从业人员。4 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负责企业员工的人事变更管理工作。5 做好司机、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6 负责本单位食堂、所属库房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防止火灾和食物10、中毒。7 负责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8 编制、修订公司的保卫、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9 负责员工的伤病救护工作,制定急性中毒、灼烫伤等急救措施,参与企业各种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 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制订、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3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有关安全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 组织安全11、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5 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6 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车间及相关部门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计划。7 会同生产部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安全设施附件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8 负责动火证、高处作业证、设备内作业证的签发工作。9 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0 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11 参与人身12、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1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13 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级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财务部安全职责1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2 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3 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资金,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安全隐患。4 审查各项安全奖惩的落实情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 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13、议。采购部安全职责1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本部门的安全运行负责。2 负责按计划要求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材料。3 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的采购各类劳动防护用品。4 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化学品法规和标准,加强危化品的采购和贮存运输管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5 对购入的原材料、设备、配件等质量负责,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有特殊安全性能要求的应按规定要求采购。物资管理科安全职责1 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严格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2 加强对危化品贮存的管理,根据物料特点分区、分类、分库储存。3 加强对各14、库区、贮罐区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管理,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4 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和按标准及时发放。5 负责对叉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危化品在本公司的运输、装卸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6 加强对本部门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其能及时投入使用。7 要经常对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保证安全。8 对本单位所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报事故主管部门。9 负责公司防汛、防火、抢险用物资的保管、维护、发放。销售公司安全职责1 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2 加强对危化品贮存的管理,负责公司驻外地仓库的安15、全管理。3 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交付商品时提供给用户,作为一种服务随商品在市场上流通。4 加强危化品的运输管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5 监督指导客户对农药的安全使用。物流部安全职责1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本部门的安全运行负责。2 负责公司对外物料运输、出口报关的管理工作。3 负责物料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物资运输任务。4 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环保站安全职责1 环保站由安全环保部直接领导,负责全公司的环保工作。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 负责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16、保证环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其治污效果,保证“三废”达标排放。4 负责对废水等进行采样监测,随时掌握排污状况,及时发现排污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单位整改。5 负责对本单位新工人进行二、三级和员工换岗的安全教育考核,并做好记录。6 要经常对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7 对本单位所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在三天内报事故主管部门。董事长安全职责 1 对公司总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进行决策。2 授权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3 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4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17、策、法律、法规,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对本公司重大的安全事务进行决策,时刻监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5 处理本公司内突发的的重大安全事件。6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就安全事务进行讨论或决策。总经理安全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公司的情况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3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18、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5 组织和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法。6 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工厂厂长安全职责1 对工厂负安全领导责任。2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3 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4 领导监督车间改建、扩建、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工作。5 组织参加车间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6 19、督促检查车间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协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7 监督车间的安全管理,经常巡回检查。8 直接领导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定期检查和听取安全技术管理机构的工作汇报。总工程师安全职责1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安全技术规程。 3 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4 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要符合国家安全、消防、环保和工业卫生要求(规范)。5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安全卫生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20、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6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7 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8 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等文件,并对上述文件的的正确性负责。 9 负责设备、工艺等变更管理,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修改完善以及组织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开发中心主任安全职责1 对分管的单位安全负责。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生产工艺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3 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21、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4 负责审核引进技术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5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解决隐患,保证安全。6 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制定事故防范措施。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1 负责财务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4 根据公司领导的安排和工作需要,参加安全经济分析活动。5 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及22、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负责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职责1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2 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3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4 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5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23、正常运转;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6 监督全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和考核工作。7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8 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9 负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工作,搞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护和健康监护工作。10 参与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1 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车间、部门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生技科(含设备科)科长安全职责1 在工厂厂长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作负安全领导责任。2 协助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24、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参加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3 协助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4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5 参加车间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6 督促检查车间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协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7 监督车间的安全管理,经常巡回检查。8 监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9 协调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和作业25、监督管理。10 协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1 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2 拟定、修订本单位的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组织落实二级安全教育,定期进行考核。4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5 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班组的作用。6 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检查、处理和上报。7 组织车间内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领导书面报告。8 26、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规定。专、兼职安全员职责1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 协助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负责实施。3 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做好安全教育工作。4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并有权制止违章行为。5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6 做好安全装置、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物资管理科科长安全职责1 对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成品物资安全保障制度。2 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27、需设备材料。3 贯彻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库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4 对购入设备、配件和入库成品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5 储存、发放成品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6 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治理。保管员安全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工仓库的安全负责。2 做好仓库的防火、防爆、防盗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化学危险品的管理。3 对仓库的所有物品、原辅材料做到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布局合理、存取方便。4 了解、熟悉所分管仓库内物料的性质以及出现危险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5 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6 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28、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7 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技术(设备)员安全职责1 负责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2 参与编制安全技术、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生产、设备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5 参加新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设计审查,竣工三同时验收,参加设备工艺改造,操作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审查。629、 发生安全和设备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7 负责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工作记录、资料的管理、分析、汇报。统计员安全职责1 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掌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3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4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5 参加安全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开发人员安全职责1 对研制和开发新产品作出安全预评价,提出安全措施。2 编制和修订小试转生产项目的工艺、操作、安全规程,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 负责转化项目的技术工艺培训,对生产线进行技术30、指导。4 提供相关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安全技术说明书)。5 参加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设备。6 参加本部门及相关项目的事故调查、分析。化验员安全职责1 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安全工作。2 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3 负责对各种试剂的安全管理,管理好各种仪器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4 努力学习新知识,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保证所提供各项数据的可靠性。5 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做到物品排列有序,负责做好各种器具的洗刷、消毒工作。6 负责生产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班组长安全职责1 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公司有关的安全法规31、和安全技术规程。2 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3 认真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 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5 负责本岗位的防护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的管理工作。6 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领导。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操作工安全职责1 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2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3 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精心操作。4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中的异常情况。5 32、维护保养好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上报。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好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后勤员工安全职责1 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2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4 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5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电工安全生产职责1 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33、定,履行安全职责。2 各项作业前,穿戴好相应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安全措施,开具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工具、仪表是否完好。3 任何电器未经检查,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用手触及。4 电器设备维修,必须在停车,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方可作业。5 认真做好用电、维修记录,对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2、安全责任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全环保部汇总,34、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3、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以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4、公司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5、车间或部门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并取消车间及车间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6、年度内车间或部门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扣除按3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7、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兑现。生技科(含设备科)安全职责1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2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3 负责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4 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36、置。5 负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隐患要坚决停用。6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7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通知相关部门,防止事态扩大。8 及时如实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9 负责监督排查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10 组织编制、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11 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和作业监督管37、理。12 负责执行企业的安全方针目标,加强风险控制的策划。13 加强生产设施的安全使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14 负责协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质监部安全职责1 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从质量管理上对公司的安全负责。2 负责对企业监视、检测、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仪表进行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3 对作业过程中监视和测量设备、作业场所的各类仪器、仪表定期检维修,确保精度和灵敏度。4 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分析,必须准确及时。5 负责生产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6 负责及时掌握在化验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类事38、故的情况,并制定应急措施。7 负责对本部门新工人进行二、三级和员工换岗的安全教育考核,并做好相关记录。8 要经常对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保证安全生产。9 负责公司化验规程、化验项目、化验仪器、化验人员的变更管理。开发中心安全职责1 研制和开发新产品应作出安全预评价,提出安全措施,并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2 编制和修订小试转生产项目的工艺、操作、安全规程,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 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安全技术说明书)。4 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39、。5 负责开发中心所用原料和化学药品的保管工作。6 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设备。7 负责对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作业技术中存在的安全问题。8 对设计项目的安全性负责。9 当出现技术工艺、设施设备等的变更时,负责组织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工作。10 对本部门所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报事故主管部门。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获取使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40、它要求,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因素,并为评价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危险源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制度要求,范围如下:2.1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2上海市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定。2.3本公司有关规定。3.职责:3.1综合管理部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工作,并贯彻实施。3.2综合管理部负责随时相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并组织生产部门进行适用性评价。4.收集途径:4.1各级政府部门;4.2网络;4.3行业协会;4.4相关方;4.5上级主管部门;441、.6其他方式。5.程序:5.1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适用性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报公司批准后下发相关部门执行。5.2每年组织一次评价,评价要有记录。6.更新:6.1综合管理部要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评价需增加和废除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批准后执行。6.2综合管理部要对更新后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整理并进行登记,并将更新结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42、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班组以上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3.职责各部门具体实施4.工作程序4.1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4.1.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4.1.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4.1.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4.2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4.2.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4.2.43、2科室、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科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车间(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4.2.3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4.2.4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4.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4.4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4.5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44、情况,并得到允许。4.6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4.7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有效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45、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1.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1.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 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1.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1.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2.安全生产费46、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3.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3.1 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3.2 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3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3.4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3.5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3.6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7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毒、消毒、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3.8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47、整改、监控支出。3.9 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3.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5.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6.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管理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7.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48、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8.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9.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10.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1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49、日期:批准人/日期: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化工厂安全生产,为全体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化工厂各单位和个人。3、职责安全部门负责奖惩细则的起草和执行。4.工作程序4.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4.1.1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先安全后生产”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4.1.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领导,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予以行政处分和处罚。4.2安全管理4.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450、.2.1事故责任者。4.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4.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4.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4.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4.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4.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4.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4.3其它事故考核4.3.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4.3.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51、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4.4奖励4.4.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化工厂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班组、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4.4.2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4.4.3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者。4.4.4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4.5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标准者。4.4.6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4.4.7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4.4.8实施安全生产重大举措,技术实施有功者。4.4.9对抢险救灾有52、功者。4.4.10积极参加厂、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班组、个人。4.4.11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4.4.12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4.4.13奖励坚持物资奖励和荣誉奖励并重的原则,激励职工搞好安全生产。4.5奖励程序4.5.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安全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4.5.2先进车间、班组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厂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4.5.3对第九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厂领导批准。编号:管理53、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3.引用法规、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4.1.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4.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4.3.审批稿经54、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5.评审与修订5.1 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5.1.3评审内容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5.1.4评审输出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55、之一。5.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5.2. 安全生产制度修订5.2.1 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56、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5.2.3修订依据: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5.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适用范围凡在职员工培训的实施,均依照本制度管理。职责与管理企业应严格执行57、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培训教育资金的落实。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制定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细则。负责组织一级安全教育和外训,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计划有变更,记录变更情况。公司各项目部门负责制定二级(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细则。负责组织组织二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计划有变更,记录变更情况。各班组班长或安全员负责制定三级(班组级58、)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及细则。负责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如计划有变更,记录变更情况。公司安全部门对全厂的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进行监督并对培训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安全培训教育细则内训1.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1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1.2 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2.1 所有在职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59、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2.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 2.3 从事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4 在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3.1 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4.其60、他人员培训教育4.1 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2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4.3 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外训1.由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计划并组织各部门的骨干人员和重点培养对象参加外部培训。2.被派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3.派外受训人员应于受训后五日内,填写培训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连同培61、训教材送至安全管理部门备案。日常安全教育 1.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3.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5.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编62、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高空作业、电焊作业、动土作业、用电管理等特种作业的安全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外来施工单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高空作业1.1凡距离地面2米以上,工作坡面大于40度作业点,无安全遮拦装置进行工作,称为高空作业。进入高空作业现场必须办理高空作业操作证。1.1.1凡作业高度在2-5米范围的由各部门自行审批。1.1.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的,作业单位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1.1.3高空63、作业操作证一式三联,分别由作业部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部门留存。1.2经医生鉴定,患有心脏、高血压、精神病等疾病或年老体弱者禁止登高作业。1.3工作前应布置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地面要划出施工区域,设置红白带。应两人以上方可操作,严禁没有监护人操作。工作期间,监护人员若需要离开工作地点,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人替,严禁监护人做其他工作。1.4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裤脚要扎住,安全带的挂钩应系在紧固物体上,登高前必须检查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5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应放在稳妥处,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得随意上下投扔工具材料, 如工作需要应用绳索系牢后吊运,吊运时。吊物垂直下方不得站人64、,不得将易滑工具堆放在脚手架上。1.6高空作业必须注意架空电线,不得在高压线2米内作业,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1.7遇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打雷时应停止露天登高作业。1.8楼层的预留孔及设备的起吊孔等的安全盖板与平台栏杆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如影响工作必须拆除时,应征得所属部门同意,并采取临时措施,工作完毕后负责恢复原状。1.9使用梯子、扶梯应装有防滑垫,架梯时,梯子与地面的斜度以60度为宜,并有专人扶住梯子,严禁在工作中移动梯子,不准两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人字梯的两梯横、档之间应有牢固的绳索捆住,避免滑动。2用电安全管理2.1公司用电安全工作由技术部负责统一管理,安全部门负责监督。2.265、电气作业人员资格认定。2.2.1作业人员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海市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等,并经安监局电气安全技术考核,取得电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2.2.2电气作业人员须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高血压、心脏病、癫痫、严重贫血等)。2.2.3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2.2.4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二人以上一同工作,禁止一人单独从事电气作业,持证者须每两年参加安监局电工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反之操作证自动失效。2.3电气作业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2.3.1带电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绝缘手柄工具,站在绝缘垫上,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等长柄工具66、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进行清扫作业,以防发生短路事故。2.3.2电工作业应重视作业环境,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尽量采用全部停电的工作方法。设备检修前应先验电,在验电前必须将电笔在带电体上检验其良好后才能进行验电工作,防止由于电笔损坏造成误操作。验电时,要逐相进行,并且不要忽视对零线与保护零线或地线的检测。任何设备在未验电前一律作为有电处理。2.3.3检修电气设备时,对带电设备与人检修操作安全距离如小于0.35m,必须停电修;带电设备安全距离大小0.35m,但小于0.7m,没有安全隔离措施也必须停电作业。2.3.4高压配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二票”(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和公司制定的安全运行制度。2.3.67、5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擅自拆装修弄电气设备。电气工作人员在检修保养中不得擅自碰动其它正常运行的电气设备。2.3.6因工作需要须装接临时线、临时灯和其他临时用电装置时,应先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由检修部申请,确定用电负荷量、日期和用途,使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超期须重新办理申请。用电部门应在电气人员指定的配电箱中用电,不得擅自接用其它电源,如确因工作需用其他电源时必须得到检修部同意方可使用。在禁火区域内,一般不宜加设临时线,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确定消防监护人,架设的临时电由检修部在接到书面通知后,再给予送电,工作完毕后及时收回电源器具。2.4其他有关规定2.4.1检修工作结68、束后,检修人员必须将工具、器具材料等收拾清理好,然后拆除接地线和临时遮拦等,再摘除开关处的标示牌,经检查无误后才可送电。2.4.2移动电具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因为这类电动工具与人直接接触,所以必须遵守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第158条、159条、160条执行。对长期搁置的移动电具,必须经过电工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严禁任何人员擅自装接使用。2.4.3公司各配电室、配电箱、动力柜内及附近,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物,配电间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杂物。3电焊作业3.1电焊工必须经上海市劳动局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同时要学会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3.2工作时必须穿戴好规定劳动防护69、用品。3.3凡属一、二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根据公司防火管理制度必须办理动火审批表。未经办好作业许可证,无监护人监护不得擅自焊接。3.4任何类型的电焊机,除了工作接地外,还必须根据配电系统情况进行接地(零),禁止使用无防护电焊机,手把线必须绝缘良好和柔软。电焊机任何导线的连接点必须紧固,所有导线不得与其它导线和氧气、乙炔等易爆的管线混在一起。3.5焊接场所在可能范围内,应设挡板和围屏。周围5米内不准堆放氧气瓶和易燃易爆物品。3.6电焊机应放干燥通气处。在潮湿的地方工作,电焊机应用绝缘物隔离地面250以上,露天作业要把电焊机盖好。3.7电焊机、变压器外壳,配电器的机架和刀闸开关金属外壳都必须设保护装70、置和接地。3.8每年要电焊机进行一次导体绝缘试验和设备检查,防止绝缘破坏造成触电及损坏设备。3.9电焊作业严格按照“十不烧”。3.9.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3.9.2凡属一、二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3.9.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3.9.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3.9.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3.9.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71、。3.9.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3.9.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3.9.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3.9.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4动土4.1全厂范围内动土、检修或安装地下各类管线、电缆的主管部门为技术部。4.2动土作业前必须办理动土审批表,经所在部门,技术部、安全部门和公司总经理室审批后方可施工。动土审批表一式三联,分别由施工部门、技术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部门留存。4.3地下各类管线包括电力、通讯电缆、公司范围内上下水管72、线及各类工艺管线。技术部门负有义务向动土、检修或安装各类地下管线、各类地下电缆的申办单位提供动土检修及安装地下各类管线、地下电缆现场情况资料,同时有权要求向动土、检修安装各类地下管、地下电缆的申办单位按现场情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4.4动土、检修及安装各类地下管线、地下电缆申办单位必须是本公司的该工程的施工管理部门。作业前施工管理部门必须根据所涉及管理的负责单位提出的要求,做好动土、检修及安装地下各类管线、地下电缆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公司环容卫生工作,并负责向施工单位现场交底,在动土、检修及安装地下各类管线、地下电缆整个施工过程中,由该工程的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工作,施工单位应有专人监护73、。4.5对动土、检修及安装地下各类管线、电缆过程中碰到的有关管线、电缆发生意外情况或有疑问时,负责施工部门的单位应立即向技术部门汇报,技术部门应通知施工单位停止开挖,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安全部门及所在地部门到现场予以确认,在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4.6在涉及到各类电缆、管线、管道地段复土前,负责施工单位应通知技术部门及所在的确单位在对开挖段的电缆、管线、管道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复土,复土时必须按照设备部、检修部提出的要求进行。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1 目的74、为了保证公司安全活动的顺利开展,规范各级班组安全活动,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门、车间安全活动的管理。3 引用文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3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3.4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 职责4.1 安环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活动的指导,并负责监督。4.2 各部门、车间对本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定期参加本部门安全活动,并督促员工做好安全活动记录。5 管理内容5.1 安全活动时间规定5.1.1 部门75、车间安全活动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5.1.2 班组长对班组安全活动负全责。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班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勤,有事须向单位领导请假。5.1.3 车间领导必须定时、定点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并对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车间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要有记录,并以此作为对车间领导的考核依据之一。5.1.4 各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各单位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情况要有记录,并以此作为对各单位领导考核依据之一。5.1.5 活动时间和内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576、.2 安全活动内容5.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5.2.2 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5.2.3 结合事故通报,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5.2.4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2.5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5.2.6 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5.2.7 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5.2.8 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5.2.9 其他安全活动。5.3 安全活动管理要求5.3.1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内容要齐全,77、包括参加人数、参加领导(职务)、活动内容、发言情况、车间领导签字,记录要认真、真实,防止走过场和弄虚作假。5.3.2 车间主管领导每月要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写出评语并签字;安环部每月对活动记录要进行抽查并签字。5.3.3 安环部要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考核细则,定期检查考核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活动有成效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要进行处罚。5.3.4 部门、车间安全活动时,主管领导定期参加,定期检查,安全部每月抽查。5.3.5 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5.3.6 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78、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6 记录安全活动记录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风险评价制度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评价目的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2评价范围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常规和异常活动;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所有进入作业场79、所的人员活动;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3评价方法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方法有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也称为格雷厄姆-金尼法。这种方法是由美国的格雷厄姆和金尼提出的、简单易行地评价人们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工作时的危险性的半定量方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80、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4评价时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5评价准则根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 的评价法,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评估危害及影响后果的严重性(S)等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财产(万元)停工环境污染、资源消耗公司形象5违反法律、法规发生死81、亡50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大规模、公司外重大国内影响4潜在违反法规丧失劳动25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公司内严重污染行业内、集团公司内3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10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公司范围内中等污染省内影响2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10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装置范围污染公司及周边范围1完全符合无伤亡无损失没有停工没有污染形象没有受损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等级标 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检测、 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检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82、统,也未做过任何检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3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检测系统),或曾经做过检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2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检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检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实施期限风险度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83、巨大风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516重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912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2年内治理48可容忍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4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6评价组织公司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7其它要求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84、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二、责任1、公司安全科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三85、检查重点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四、检查方法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五、检查内容(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2、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86、配备、健全有效。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具体按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细则表执行。六、厂级例行安全检查具体有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87、全检查。在本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七、车间检查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88、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气、漏水等问题。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八、班组检查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89、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九、隐患整改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科,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90、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厂安全部科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厂部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监控,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91、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3、职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公司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做好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监控、管理。4、内容与要求4.1 重大危险源辩识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公司安委会组织各部门及车间危险源辨识工作,按照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确定出重大危险源。4.2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4.292、.1 公司组织专人负责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4.2.2 现场配有各种应急处理器材,现场灭火器材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4.2.3 加强对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检察人员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专管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仓管员交待清楚注意事项并监护。4.2.5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93、演练针对公司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4.2.6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登记公司对所有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场所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及时进行控制,规范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防止因为变更因素发生事故,制定此制度94、。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各种变更的适时性动态管理。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XX部门。适时的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内发生的各项变更进行评价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相应主管部门号召,对各项变更采取动态管理。4内容与要求4.1本文件的变更指管理变更、人员变更、工艺变更、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场所变更;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工作过程、工作程序、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4.1.1管理变更: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公司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等。4.1.2人员变更:新入厂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临时来厂人员等。4.1.3工艺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95、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等。4.1.4设备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用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设备电气变更等。4.1.5场所变更指工作场所、环境发生变化。4.2管理变更时,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培训、学习。4.3人员变更管理4.3.1新员工入厂和厂内员工调换岗位的,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中有关内容进行三级教育。4.3.2外来施工队伍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4.3.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有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4.4工艺变更管理4.4.1由工艺变更的技术负责部96、门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工艺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4.5设备设施变更管理4.5.1由变更负责部门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4.5.2在报废、拆除生产设施时,按照生产设施管理制度中有关内容执行。4.6场所变更时由场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职工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5相关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生产设施管理制度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97、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工、报告、抢险于救护、事故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程序2范围公司内发生的所有事故3责任者办公室、品管部部、工程部、制造部4程序4.1事故分类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为生产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送设备、管道、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98、损失和影响厂声誉的为质量事故。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为工伤事故。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凡厂区内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尚未认识到技术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为自然事故。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为破坏事故。 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亏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为未遂事故。4.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根据事故伤害程度、经济损失及情节轻重,可将各类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99、事故和微小事故。伤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经济损失程度分级和损失计算方法,按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和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规定执行。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和设备事故的等级划分分别按照系统事故等级划分的规定执行。交通、火灾、污染等其它事故按各系统有关事故等级划分办法办理。4.3事故管理的分工各类事故的管理,在厂长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的分管副总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由安全部负责。质量事故由质量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其它事故均由安全部会100、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可按起始原因判定事故类别。在界限不清时,由公司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4.4事故报告程序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外,应同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发生重大火灾、化学爆炸及多人伤亡(含急性中毒)应同时立即报告消防救护部门。发生事故的单位(或部门)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查后,报送上级有关部门。一般事故不超过一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一小时。对重大事故,应写出调查报告,并于二十天内101、报送上级机关。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时要内容仔细、字迹清楚,时间、地点、原因、部位、情节、损失等内容都要准确,防范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按时上报,不得无误拖延、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如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应事先说明原因,否则,除责成上报外,并追究所在部门领导责任,严肃处理。伤亡事故的报告应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凡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劳动、实习、代培时发生的事故,由本公司按表外统计上报,并说明伤亡者单位、姓名和来厂原由。凡因公负伤者必须及时去医务部门检查,经医生诊断为需要休息者,须持有休息证明方能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如工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一个月内未能确定为重伤102、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事故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凡因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所在单位的责任事故。4.5 事故抢险和救护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事故蔓延扩大。发生事故时,各级领导应亲临现场,直接指挥组织抢救,并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场所和火场,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带好防毒面具,对中毒、灼伤、烫伤人员应及时抢救处理。4.6事故责任划分安全管理实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副总各主管分管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 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而导致事故103、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解决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副总经理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订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者负责。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没采取的,由相关领导者负责;已制订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操作员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安全作业证才能独立操作。无安全作业证者发生事故,应由委托者负主要责任,已取得104、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操作者本人负主要责任。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在培训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预顶岗必须经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批准,指定师傅监护。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责任事故,由本人负责。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领导的责任。4.7事故调查和处理发生事故后,所在单位和部门都要按“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的措施。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当天内由车间或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分析重大事故,由分管付105、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和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的规定执行。轻伤、重伤事故由分管付总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动力、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死亡事故由安全部会同当地劳动、公安、人民检察院、工会及其它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安全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人民检察院、工会以及其它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在事故调查中,要实事求是地分清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106、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厂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一般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由所在车间部门提出,由安全科审核报副总批准;对重大事故,应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根据审批权限报上级机关批准;对重大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或破坏事故现场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人事科要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对所有事故调查资料,如现场检查记107、录、照片录像、录音、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登记表及报告书应妥善保管,备案存档。重大事故登记表,应写明事故单位、名称、部位、原因、伤害情况概要、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图等内容。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以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3.职责3.1安全部门负责日常监管3.2各单位具体实施4.工作程序4.1一般要求:4.1.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108、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4.1.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4.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4.1.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4.1.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4.1.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109、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4.1.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4.1.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4.1.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4.1.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110、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4.1.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4.1.12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4.1.13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4.1.14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111、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4.1.15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4.1.16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4.1.17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4.1.20厂内所有职工必须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4.1.21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112、氧气。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防爆泄压。4.2.1.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4.2.1.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4.2.1.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4.2.1.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4.2.1.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113、定执行。4.2.1.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4.2.1.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4.2.1.8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控温、控压。4.2.2.1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防止氧含量超标。4.2.3.1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4.114、2.3.2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防火措施。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防静电放电。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4.2.5.1.1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115、备、管道;4.2.5.1.2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4.2.5.1.3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4.2.5.1.4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4.2.5.1.5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4.2.5.1.6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4.2.5.1.7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4.2.5.1.8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116、接地金属棒等。4.2.5.1.9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4.2.5.1.10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贮运设施4.2.6.1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4.2.6.2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4.2.6.3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液氨贮罐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4.2.6.4充装液氨前117、,必须对钢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装。4.2.6.5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物料排放。4.2.7.1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4.2.7.2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4.2.7.3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4.3防火防爆等级划分。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118、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4.4消防设施。4.4.1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119、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4.4.2除全厂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所,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机和简易灭火器材,如砂、灭火毯等。4.4.3小型灭火机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4.4.4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4.4.5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120、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消防安全管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第四条 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副121、总经理担任.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第六条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122、总结、同评比。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123、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124、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125、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二条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126、的。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 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一条 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127、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第二条 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第三条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第四条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第五条 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第六条 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第七条 消防培训的内容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电工房、玻璃仓、成品仓、饭堂、锅炉房、宿舍楼等。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3.掌128、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第八条 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第九条 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第十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第十二条 火势较大129、,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第十三条 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3.职责3.1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3.2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130、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3.3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4.工作程序4.1仓库安全管理4.1.1出入库管理4.1.1.1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4.1.1.2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131、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销售科,生产科,每月26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销售科和生产科,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并及时报销售科。装卸过程安全管理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132、适当呼吸新鲜空气。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储存安全管理产品堆码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133、3米;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成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挂、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库房周围按安全环保科要求挂放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库门、库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库房应平整卫生,每天扫、拖库房一次。在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运输安全管理化工所有产品委托“绵阳市俊逸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承运。将危化品的产品性质、危化品等级、安全注意事项、泄露处理、应急处理等资料以书面形式(物质安全资料表)告知承运单位。电器管理仓库的电气装置134、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4.1.5.2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仓库的电器设备135、,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火源管理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136、爆竹。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4.2储罐安全管理4.2.1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4.2.2储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应采用防渗措施。防渗池内应急泵应保证完好。4.2.3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137、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4.2.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和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4.2.5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4.2.6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公司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稳定、正常有序的进行。2.范围公司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为回转窑、配料系统、硫酸罐区、锅炉、废水处138、理中心、渣场、高压配电中心、成品库房、天然气配气站。3.职责3.1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3.2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3.3 厂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安全承包责任制。4.工作程序4.1厂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4.1.1安全部负责制定公司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设置“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a) 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b)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139、落实;c)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d) 督促隐患整改;e) 监督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f)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4.1.2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4.1.3安全生产监察处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每季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考核情况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4.2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4.2.1 安全环保科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注明厂级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4.2.2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定期、定点、定140、线进行监督或巡检。4.2.3工艺、技术、设备、安全、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全管理,要求如下:(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卡片要求;(2)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3)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仪表联锁管理规定;(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通道畅通; (5)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防触电的要求,各项安全措施应齐全、完好。(6)制定相应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141、。4.2.4各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门检查出的隐患,由各职能部门制定措施,确定整改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报安全部,由安全部进行考核。4.3各单位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4.3.1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4.3.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4.4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4.4.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4.4.2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4.4.3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4.4.4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4.4.5及142、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4.4.6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和消防设施。4.4.7非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相关的业务人员禁止进入。4.4.8外单位人员要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参观须经本公司领导批准方可。4.4.9外来单位人员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必须进行登记。4.5 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生产单位制定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单位做好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并对预案进行修订。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143、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安全设施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和事故隐患,充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制定此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和罐区的各种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三、职责1 安环科是公司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1.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工程师管理;1.2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由电气工程师负责管理;1.3 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消防负责人管理。2 相关部门负责辖144、区内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工作,辖区内的安全设施确定责任管理人员。2.1 各单位应定期检查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处理。2.2 对施工变动后不能及时恢复的安全设施,值班人员应督促施工人员采取临时替代措施,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3 安全设施使用与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应的要求。3.1新购入的安全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生产资质。3.2 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台账,做到帐物相等。3.3 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3.5 消防系统必须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带如出现老化、泄漏等现象要及时更换。3.6 防雷145、防静电设施应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4。3.7 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四、公司主要安全设施分类1预防事故设施1.1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1.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雷、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1.3防爆设施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制氮系统,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1.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的防静电、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等设施。1.5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146、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2控制事故设施2.1泄压和止逆设施用于泄压的阀门、防爆膜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2.2紧急处理设施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3.2灭火设施水喷淋、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快速接头、灭火器等。3.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3.4应急救援设施堵漏、溢油收集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3.5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五、安全设施的校验1、安全设备、设施在使用前或使用一147、段时间后必须进行校验,经校验合格后方可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2、安全设备、设施的校验必须由当地安全技术部门或上级技术监督局办理,不具备资格的校验部门,校验结果无效。3、设备、设备进行校验时必须由安全员、技术员共同出具校验说明书、标明校验范围、工作环境和介质说明等,并依据工艺过程和安全技术参数复审无误后进行。 4、校验安全设备、设施必须由安全员建立全面性管理档案。六、 维修保养与检验 安全设施维护检查,由作用部门每月检查维护一次,在维护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设备负责人汇报,由负责人进行检验或维修。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2 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148、3 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4 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七、防护器材的选用和保管 1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读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2 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3 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4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护用具,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5车间应有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和强度下降,定期进行强度试验149、;7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8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1.1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使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1.2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安装、维护、改造和使用进行具体规定。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化工厂各单位。3.术语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器设备等。3.2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其它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150、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器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载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3.3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固定式容器或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0.1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仓等。3.4压力管151、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最高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3.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载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3.6厂内机动车辆:是指从事厂内运输作业的各类机动车辆。3.7维护保养:是指“维护、修理、保养”的业务。其中的“修理”主要是一些调试性的修理,是不对特种设备原有的152、结构形式或性能指标进行更改。3.8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3.9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不应变更。4.管理职责4.1化工厂特种设备按相关职能由设备科、电气动力科、安全环保科进行管理。4.2设备科、安全环保科负责起重设备、厂内低速车辆(叉车)的管理。4.3电气动力科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和防爆电器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管理,以及所有特种设备的采购和维修管理。4.5化153、工厂的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4.6管理部门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在使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参加特种设备的订购、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编制定期校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校验的报检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4.7使用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定期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在使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必须参加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检查特种154、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必须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编制特种设备紧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必须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5.管理内容与要求5.1特种设备的使用5.1.1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特种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附件。5.1.2电气动力科、设备科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设备安装后将特种设备出厂资料和安装资料交给使用单位入档。使用单位使用前30日内向相应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并提供该设备的监督校验机构出具的检验155、报告,设计、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操作维修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等材料。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5.1.3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5.1.3.1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5.1.3.2操作人员守则。5.1.3.3安全操作规程。5.1.3.4常规检查制度。5.1.3.5维修保养制度。5.1.3.6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5.1.3.7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5.1.4技术档案管理制度。5.1.4.1使用单位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156、容:5.1.1.2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5.1.4.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5.1.4.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5.1.4.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1.4.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5.1.4.7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5.1.5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检查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5.1.5.1对在用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承载类特种设备,必要时要进行157、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查。5.1.5.2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5.1.5.2.1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5.1.5.2.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5.1.5.2.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5.1.5.2.4绳索、链条及吊装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5.1.5.2.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5.1.6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5.1.6.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5.1.6.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噪声。5.1.6.3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5.1.7特种设备出现158、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从新投入使用。5.1.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5.1.9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意识。5.1.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5.1.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5.1.12使用单位决定停用的特种设备,预计159、停用时间超一年的,或要报废特种设备,要以书面形式向中铝洛铜相应职能部门申请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5.2特种设备的检修5.2.1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严格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5.2.3使用单位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检,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5.2.4使用单位要定期校验和检修的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160、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并及时记录在案。5.2.5特种设备的改造和大修前,由使用单位向相应的管理部门提出改造或大修申请,并附改造或大修内容。管理部门批准后,由装备部委托具有相应特种设备维修和改造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或大修结束后装备部将校验检测机构的校验检测资料交相应的管理部门核准,核准后由管理部门下发特种设备允许使用单,并将有关改造或大修资料交使用单位入档。5.3特种设备的安装5.3.1特种设备的安装由装备部委托取得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中的监督校验,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核准的校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校验,监督校验合格后交付给使用单位。5.4特种设备的校验5.4.1使用161、单位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安排好停机检验时间,向管理部门提出检验申请。管理部门组织检验,检验结束后将检验报告交使用单位入档。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检验后使用单位要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5.4.2停用特种设备拟重新使用前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并提前一个月向管理部门提出使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5.4.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消除隐患后,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5.4.3.1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5.4.3.2发生设备事故。162、5.5压力容器的使用要求5.5.1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指定具有压力容器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压力容器档案卡。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压力容器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要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应包163、括: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5.5.4压力容器用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使用单位每年的一月份根据安全阀有效期向装备部报安全阀的校验计划,在安全阀有效期届满前15日向装备部提出校验申请,装备部委托有资质机构校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4.5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测温仪表、液面计必须强制检定,检定的具体要求及使用维护按中铝洛铜有关计量管理制度执行。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164、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车间安全管理员、单位设备科、装备部报告。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过量充装。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其他异常情况。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对于特殊的生产工艺过程,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堵漏时,使用单位必须按设计规定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165、并持证操作,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应派人进行现场监督。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水质管理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能投入运行。压力容器的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意。修理或改造单位要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改变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时,使用单位向装备部提出申请,装备部批准后方可使用。5.6压力管道的使用要求5.6.1使用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在施工前向装备部提出申请,由装备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施工。压力管道、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界定:压力管道是指由管道166、组成件、管道支承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等组成的系统,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指压力管道上连接的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等。附属设施指阴极保护装置、压气站、泵站、阀站、调压站、监控系统等。管道的划分界限为:管道与设备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螺纹连接的第一个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的第一个密封面。输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要建立以下制度: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巡线检查制度。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且定期演练。在用压力管道需要进行一般修理、改造时,其修理、改造方案由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用压力管道需要进行167、重大修理、改造时,由装备部向负责使用登记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并由经核准的监检机构进行监督检验。使用有安全标记的压力管道元件。5.6.7压力管道用压力表、测温仪表必须强制检定,检定的具体要求及使用维护按公司有关计量管理制度执行。5.7起重机械的使用要求5.7.1起重机械必须有制造企业关于该起重机械产品或者部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5.7.2起重机械的安装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5.7.3自行制造或者改造本单位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将设计或者改造的相关资料,报生产部审批。5.7.4新增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30日内。必须向生产部申报,经审批后方可使用。5.168、7.5经检查检验,有重大隐患的起重机械,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经有资质单位维修后,生产部审批后方可使用。5.7.6禁止使用无资质单位设计、制造、安装的起重机械。5.7.7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二年。5.8厂内机动车辆的使用要求5.8.1新增厂内机动车在投入使用前30日内。必须向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批后方可使用。5.8.2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照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作业区或者施工现场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进行交通安全管理。5.8.3厂内机动车辆需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并报管理部门备案。5.8.4厂内机动车辆要按规定喷169、涂厂内机动车辆的统一编号,安装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的车辆牌照,喷涂洛铜中铝洛铜标识。5.8.5驾驶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特种车辆驾驶许可证,并严格遵守厂区道路行驶规定。5.8.6厂内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准出厂,确系因工作需要出厂的,需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厂,出厂时要接受门卫的检查,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厂。5.8.7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5.8.8厂内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由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按事故责任分别承担。5.9.9禁止使用无资质170、单位制造的厂内机动车辆。5.9.10不得随意改变厂内机动车辆的原结构及颜色。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1、目的 为使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与管理更趋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使其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全面管理工作;管理监视和测量装置档案。3.2各车间负责各自界内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具体使用、维护、管理工作。4、内容和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的需要,公司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安171、装了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便对这些岗位和部位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和测量,达到及早发现问题、随时处理问题的目的。4.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4.1.1 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以及重大危险源处,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4.1.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各检验员对购入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外观、包装状况、技术资料、合格证等尽心清点验收。4.1.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172、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1.4 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检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并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若检定不合格,办理退货或换货。4.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4.2.1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同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4.2.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4.2.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保存。 4.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3.1 企业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4.3.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3.3 安173、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3.4 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监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4.3.5 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5、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5.1 企业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5.2 安全员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174、目前状况。 5.3安全监控和测量装置的检查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包括每班工艺操作人员的每日巡检;专项检查包括车间、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技术人员的专项检查。5.4车间级专项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车间负责人、安全员参加;按照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及整改期限,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复检;5.5厂级专项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员、生产部电气设备成员参加;按照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及整改期限,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复检;6、监控和测量装置的检维修、拆除、报175、废6.1企业对监控和测量装置进行检维修,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检维修、拆除、报废管理制度。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场所施行的电焊、气焊、切割、喷灯、火炉、电炉,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统称为动火作业。一、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处于运行状态176、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3、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管理。(1)、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等设施上动火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177、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含氧量不得超过20%。(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动火作业。(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178、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11)、在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容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管理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管理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特殊危险动火必须制定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各级主管领导、安全员必须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场监护。(2)、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通知各级相关部门,使之做好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准备。(3)、动火现179、场的通风应保持良好。发现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或动火有危险时,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动火行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是一项危险性极大且易发生人身伤死事故的作业项目。为了规范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此制度。一、作业票审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二、强制通风换气。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管道式的强制通风换气措施。即在外部设置气泵并用管道将新鲜空气送至受限空间内部形成正压,将内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气体排出到外界,保持内部空气洁净、安全。在外部设置的气泵电机要防爆,送气管道要有防静电功能。三、空气检测。受限空间作业场所在开工前30分钟、作业180、过程中每隔1小时都要进行氧气、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浓度检测,发现气体浓度超标时,要立即暂停作业并撤出人员,待通风换气至气体浓度检测符合标准后方可继续作业。四、作业防爆。受限空间作业时,在内部禁止使用电气设备设施,原有固定的电气设施一律采取断电措施,照明采用手电筒或防爆矿灯。五、安全警戒。受限空间作业场所周围要设置警戒线,防火间距应大于12米,要在重要位置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作业区域内不得存在明火作业。六、劳动保护。在受限空间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工作鞋,佩戴防毒面具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定时到外部休息。七181、限量存放物料。受限空间作业内部尽可能减少施工物料的存放。八、应急救援。受限空间作业时要制定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配置消防器材、防毒面具、应急药品,外部设置监护人员,并采取有效的联络方法,随时掌握内部情况。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低压配电系统上所搭接的一切临时电源。凡属短期使用,不宜正规安装的低压电源线路,包括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为38O伏及以下)均按本制度执行。三、临时用电审批程序1、厂区各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用电部门事先通知厂安全管理部门检查,认为182、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厂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由电修班电工进行架设。2、外来施工单位所需临时用电电源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向本厂安全员提出申请,经电源所属部门车间主任、主管领导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后,方可实施临时电源接线作业。四、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1、未经申请批准和安装不合格的临时电源。应立即拆除。2、临时用电管理,由电源所属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3、生产装置上的临时用电设施,不得影响正常生产,否则必须停止供电。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否则,立即停止供电。4、现场临时183、供电设施的馈线、用电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接线电工在接线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接线。5、易燃易爆场所严禁架设临时电源。6、凡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临时电源及不符合正规安装的电源线,均应拆除,禁止安装使用。五、临时供电安全技术要求 1、泵房(泵船)、变配电站(室)、加氯室、空压机房、电修、机修车间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这些部位安装一至几个临时线接线控制箱;非固定场所安装临时线时也应由临时接线控制箱控制。临时接线控制箱内必须设单独能带负荷拉闸的总空断,另配二至三个分路,每一分路须安装独立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2、安装临时电源时,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或护套线,不得使用花线。184、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长度不超过10米。沿地面敷设,必须穿钢管或PVC管。户外离地高度不得低于4.5米,道路交叉处不得低于6米,长度不得超过500米。架设时需要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木或脚手架上、窗台上挂线。电缆地下敷设时埋地深度不得低于0.7米,且沿线必须设安全标志。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4、临时电源线必须安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胶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装护圈,以防割破电源线。5、安装完毕的临时电源,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6、临时线与设备、185、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米以外,禁止直接在门、窗上、木板壁房上直接装线。7、现场临时用电供电设施的停送电及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和拆除,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电气安装规范和电气专业安全规程。8、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其他场所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9、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源。10、临时用电结束后,使用单位及时通知供电部门,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如因私自拆除造成事故,将酌情给予处罚。1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凡在离地面186、5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2、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4、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1)闪电、打雷、暴雨;(2)六级以上大风;(3)钢管上雨水未干;(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确认无危险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5、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6、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187、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7、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8、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吊装作业的分级与管理1、特殊吊装作业:吊装20t以上的重物、精密贵重仪器、吊装条件特殊的吊装作业(本单位无此项目)。2、一级吊装作业:介于特殊和二级之间的吊装作业。(本单位的行车和电动葫芦作业除外)3、二级吊装作业:吊装5t以下的设备的吊装作业。188、(本单位的行车和电动葫芦作业除外)4、各车间、班组的行车和电动葫芦吊装作业,必须是持有吊装作业证的人员进行作业,并有现场监护人。二、吊装作业安全措施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2、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吊物下通行或站人。3、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4、吊装作业前,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5、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189、点。6、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7、任何人都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同时升降。8、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9、汽车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要求平整停车,牢固可靠打好支脚。10、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停时间过长,且起落速度要平稳,非特殊情况不得紧急制动和急速下降。11、吊装作业的项目单位,必须指定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必须熟悉吊装作业现场环境及重要物料管线、设备。作业单位也190、应落实相应现场监护人。作业单位的现场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作业单位和项目单位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作好应急处理。12、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1)、指挥信号不明;(2)、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3)、斜拉重物;(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5)、重物下站人;(6)、重物埋在地下;(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9)、重物越人头;(10)、安全装置失灵。13、吊装作业项目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后,应向承包单位提出遵守本制度。14、有资质的外单位在本所属区域进行吊装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三、191、吊装作业的管理1、特殊吊装作业、一级吊装作业,必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2、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作业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3、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4、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破土作业施工安全,根据相关规范与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破土作业施工前应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证。2、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订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作192、业。3、破土施工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4、破土前,施工单位应逐条落实审核有关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6、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本单位有关部门,经审查同意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再施工。重大危险破土作业要制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的。(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7、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示灯、警193、告牌。8、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有关部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再施工。9、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10、在雨期和解冻期进行土方工程作业,应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再施工。11、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1)、立即停止作业。(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194、夜间设警示灯。(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5)、通知设计、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12、 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破土作业许可证,对违章指挥,审批手续不齐全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施工。13、开挖过程中的渣土需外运时,应按政府有关渣土外运规定,由施工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开挖的土方应堆成整齐的长梯形,并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因下雨而造成水土流失堵塞下水道。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厂区断路作业:厂区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2、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3、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人员195、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断路作业。4、开始断路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5、断路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警示红灯。6、在断路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巡检员,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公路的随时畅通。7、在断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乱堆施工材料。8、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围栏、警告牌、警示红灯,经检查核实后,恢复交通。9、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10、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196、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检维修管理,确保检维修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检修前的安全要求为了确保设备设施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实施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1、日常检维修:由调度室根据生产装置中出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故障、隐患,填写设备检修通知单(工作票)。由维修班及时进行检维修。2、定期检维修:根据设备检修周期,由技术室制定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上报制水部大、中、小修专项工作。由制水部机电设备维修工程处和自动化维修工程处实施定期检维修作业。检维修作业前由制水部办理制197、水部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开工申请表(开工票),由厂技术室签订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之后,方可开工。3、外来施工单位检维修: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由制水部签订设备检维修合同,办理制水部更新改造、大修理项目开工申请表(开工票),由厂技术室签订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之后,方可开工。4、根据年度专项工程及定期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原则,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以确保检维修工作顺利实施。5、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198、的监督和检查。6、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根据设备性能及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时机和周期,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并做好检修记录。7、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并使之完好可靠,应对检维修作业进行风险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维修人员在生产车间进行设备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与规定,做好防护措施。8、检修工作开工前,要查看工具、设备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检修负责人应在开工前召开协调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二、检修期间的安全要求1、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199、。拆下的设备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2、维修传动设备、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和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启动”警示牌,维修完毕必须由维修人员亲自摘除警示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摘除。3、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4、检修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后,生产单位向检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工程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向检修人员讲解检修要求,检修负责人向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培训。5、进入设备内作业须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设专人监护,同时切断相应电源。6、禁止对下列机械设备进行检修:(1)、正在运行的机械设备;(2)、没200、有卸压的容器、管道;(3)、没有彻底切断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4)、没有切断电源的设备;(5)、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检修项目;(6)、没有进行安全交底的设备;(7)、检修项目没有安全负责人;(8)、没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7、检修中应注意事项:(1)、检修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具要符合安全规定。(2)、起重设备应由持有操作证的专业起重人员操作。(3)、设备维修专业应对口,不得跨工种进行设备维修。(4)、在有毒、有害、可燃、可爆作业场所的检修人员,应与现场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场所应备有安全、可靠的防毒用具和消防器材。同时应与设备、安全、消防主管部门联系,随时准备应急处理工作。(5)、特种作201、业必须有二人以上实施操作和维修,必须做到专人操作专人监护。8、检修完毕应及时进行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以防遗漏物品在设备或管道内,在确定无任何隐患时才能撤离现场。需要时应先进行试通电、试通水、试运转后再交付相关部门使用。三、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4、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设备使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双方办理交接手续。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止高202、温对人体的危害,改善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预防中暑,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术语1、高温:环境温度高于35时。2、高温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高温的作业。3、生产性热源: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二、作业管理 1、在生产中能散发大量热量的生产过程和操作过程,对新建工程应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操作。非自动化、机械化的旧有厂房应尽量加以改进。2、新建厂房在确定建筑方位时,应做到避免西晒,如不能避免时,应增添防晒建筑结构或采取其它防晒措施。建筑物屋顶围护设施应有隔热措施。3、对职工经常停留的高温地面或靠近人体的高温壁板,当表面平均温度高于40时,应203、采取隔热措施。4、高温车间应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合理安排进、排风口。5、室内作业场所应安装空调。应为露天作业的职工设置防阳光暴晒的休息场所。6、按时发放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降温饮品。三、健康和教育管理1、高温作业的职业禁忌症是:有严重的肺脏、心血管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持久性高血压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肝和肾等疾病。2、如遇发生中暑时,应就地抢救。对重症中暑患者应就地抢救后立即送往医院。3、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就业期间,必须继续接受本岗位的职业卫生教育。教育内容包括: (1)、本岗位接触高温的特点及高温对健康的危害情况。 (2)、本岗位高温204、危害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知识和应用等。 (3)、有关防暑降温的卫生法规和文件。 (4)、中暑时抢救的组织与操作技术。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开停车、检修或抢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存有物料及一定压力、温度情况下的作业。一、盲板的选用、制作、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1、盲板的直径应与阀门和管道的口径相适应,并且必须保证能承受运行系统管路的工作压力。2、介质为易燃易爆物质时,盲板不能选用破裂时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制作。3、盲板应有大的突耳,并涂有特别的颜色,以达到醒目。4、盲板以及与盲板相配合的密封垫应按管道介质的腐蚀特性、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严禁用有裂纹、伤痕的材料或石棉板作盲板材料205、。二、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1、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抽堵盲板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作业人、监护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作应急处理。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2、进行抽堵盲板作业必须确认部位,每个抽堵盲板处应在现场挂牌,表明盲板位置,记录相应台帐。3、在气体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负压,以防止气体喷出造成事故。4、在易燃、易爆系统抽堵盲板时,应在系统泄压后保持微正压,以防止空气吸入造成事故。5、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206、,还应有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6、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7、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证。8、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以上抽堵盲板作业。三、盲板抽堵作业证的管理1、盲板抽堵作业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2、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证。文件评审记录评 审 时 间2013年 月 日参 加 人 员评审内容:1、文件内容符合标准、规范的规定2、文件格式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3、文件适宜,可操作4、文件名称: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207、文件发放范围 1)存档1份 纸张版 2)各部门1份 纸张版 记录人: 胡亮 日期:2012 年1月20日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1.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所有危险化学品管理,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3.职责从事生产、储存、保管、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208、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4.工作程序4.1生产与使用4.1.1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项目时须报请省、市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和批准。项目建成后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产。4.1.2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4.1.3凡从事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火灾扑救方法等。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会处理事故。4.1.4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受压设备(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209、,并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检测。4.1.5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根据物品种类和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风降温、防腐、防潮、泄压、监测、报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设施。4.1.6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4.1.7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如发现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4.1.8生产危险化学品能产生静电的场所,均须有导除静电的设施。4.2储存与保管4.2.1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验收登记,并210、定期检查。临时存放废旧危险化学品及时上报上级安全环保部部门进行处理。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4.2.2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储存不准超量。到达储存限量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留有相应的防火间距(通道)和通风口,储存地点距生产装置、罐区、管廊、电缆桥架、下水井等设施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得小于30米。4.2.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库储存,应设专用仓库、场地或专用储存室。4.2.4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在露天、潮湿处存放,要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对于怕冻、晒的危险化学品,211、应有防冻、防晒设施。4.2.5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采用先进的消防、通讯、报警、灭火装置,有毒物品应配备防护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4.2.6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仓库,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纳入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4.3装卸与运输4.3.1液化气充装站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通过交通部门资质认定。未经资质认定的车辆,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4.3.2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212、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4.3.3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装材料要适应物品的性能,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分解等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4.3.4回收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不准改做他用。4.3.5包装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贴印警示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1990)的规定。4.3.6危险化学品不准超量充装,充装速度不得大于规定值。4.3.7装卸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磨擦、拖拉、重压和倾倒。4.3.8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装运。4.3.9装运危险化学213、品车辆通过市区时,应遵守地方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中途不准随意停车。4.3.10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配备押运人员或保安人员。4.4报废与销毁4.4.1报废和销毁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征得化工厂主管安全的部门和化工厂主管领导的同意。4.4.2批量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制定安全处理方案。4.4.3负责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4.4.4危险化学品在报废、销毁处理前,应进行分析、检验,根据物品的性质,分别采取分解、中和、深埋、燃烧等相应处理方法。4.4.5剧毒或对环境有污染的危险化学品,214、不准直接排入下水,不准倾倒在地面上。4.4.6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销毁。二、1.目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有关规定,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易制毒品安全管理。3.职责3.1安全部门负责日常监管。3.2供应科负责按程序采购。3.3使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4.工作程序4.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4.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供应人员、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215、教育和培训。4.3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供应人员携带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上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县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购用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买一次。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7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4.4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4.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4.6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216、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4.7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供应人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4.8易制毒化学品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和供应人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交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上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4.9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217、化学品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4.10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4.11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4.12制定易制毒化学品操作规程。三、1.目的建立剧毒物品操作程序,确保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2.适用范围适合公司剧毒物品安全管理3.职责3.1安全部门负责剧毒物品监管。3.2生产、经营、使用、储存的单位具体实施。4.工作程序4.1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剧毒物品必须由合法单位供218、应,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运输途中供应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剧毒物验收后,进入专用仓库,发现包装有损坏应向安全部门汇报。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要认真检查有无剧毒物品遗留在场地,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存放剧毒物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门、双锁、双人操作、双人复核、二本帐记录。剧毒物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物品送交车间后要立即验收,当即交接清楚并签字。使用剧毒物品的车间,必须放在专用毒品仓库(或室、柜)内,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二人分别保管。4.1.7分装剧毒物品时应在投料时进行,并有可靠的防护用品,在专人监护下进219、行分装,分装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并要有操作登记记录。4.1.8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物品时,必须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一个人单独工作。4.1.9剧毒物的帐册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盘存,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0如因生产发展需要新增剧毒物品时,使用单位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总工程师、工艺员核准,并书面报保卫科、安全科,经二个科室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措施到位后,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报安监局,公安局登记备案后,方可申购、领用。同时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1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要220、相对稳定,不能经常更换,对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销毁。4.1.13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42设备检修4.2.1设备检修,检修前必须把设备清洗干净后进行;4.2.2检修人员检修时必须配戴好防护用品;4.2.3无法修复的设备必须清洗干净后方可运离车间。4.2.4未尽事宜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和氰化钠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设施、设备维护检修、拆除作业的安全操作管理规定1.目的为221、确保公司各部门生产设备设施在检修、维护、拆除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3.工作程序3.1维护检修作业、拆除作业前的安全准备工作:3.2维护检修作业、拆除作业前应办理作业票证。3.3维护检修作业、拆除作业前设备所在部门应根据作业目的和要求,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和组织人员,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3.4主管领导、设备科、安全环保科、作业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有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3.5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作业须按规定向安全环保科申请并办理相应作业票证。爆破作业还应向222、公安机、保安大队申请批准。3.6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化工企业生产厂区十四不准和七个对待,学习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知识教育。3.7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3.8维护检修作业、拆除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3.8.1安全检查和措施内容应详细记录,填写真实。3.8.2对使用的脚手架、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用具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3.8.3转动设备作业前应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电源,确认后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幷加锁。3.8.4对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加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3.8.5对使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应223、配有漏电保护装置。3.8.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作业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3.8.7应将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杂物等影响作业安全的物品全部清理干净。3.8.8应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3.8.9需夜间作业的作业场所,应有足够照度的照明装置。3.8.10特种设备维护检修时,必须检查维修单位有无相应资质。3.9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3.10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3.10.1维224、护检修作业、拆除作业中的安全要求:3.10.2参加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3.10.3参加作业的各工种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严格规定,并严格执行化工厂设施设备、维护检修、拆除作业的安全操作管理规定和设备安全检修维护操作规程。3.10.4严禁涂改,转借作业票证。 3.10.5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3.10.6对安全作业票证审批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3.10.7特种设备在维护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厂的安全管理制度。3.10.8拆除设备中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225、,必须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拆除。3.10.9拆除工作的时候,必须有脚手架或其他稳固的结构方可操作。3.10.10维护检修作业、拆除作业结束后的安全要求:3.10.11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作业项目是否全部完成,现场工具、材料等是否全部清理干净。3.10.12因作业需要转移、损坏的盖板、扶手、栏杆、护罩等安全措施必须恢复正常。3.10.13作业所使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3.10.14所有作业内容必须认真记录,填写规范。记录文本要保持整洁。3.10.15经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按规定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做好交工验收资料交设备科存档一份。编号:管226、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3.工作程序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3227、.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3.2申请制度和规定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228、购买制度执行。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环保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环保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环保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环保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化工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229、他设施设备。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电气动力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化230、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化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承包商管理制度1.目的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对承包商实施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承包商符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部门、单位或合作者的安全管理。3.职责3.1安全环保科负责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3.2安全环保科参加对承包商的安全业绩审查;负责对承包商人员(劳务用工)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承包商(劳务用工)在施工中的安全活动。3.3工231、程主管部门和施工所在地单位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3.4与承包商订立的合同中要有安全条款和责任要求。4.工作程序4.1.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评审安全环保科对承包商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和劳务用工资格评审。承包商资格审查的内容:a)承包商过去的安全业绩表现资料;b)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证书;c)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许可证;d)审查承包商安全计划书;e)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f)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g)承包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2签订合同的要求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的安全责任条款;明确承包商在承包项目施工中应执行的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制度;承包商应选择合232、格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经过培训;承包商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承包方必须接受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承包方按照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4.3承包商人员的培训及资源配置承包商人员的培训a)安全环保科对承包商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b)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c)安全环保科确认承包商特殊区域或特殊作业所需的安全培训要求;d)承包商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承包商的安全资源配置a)按要求配备安全员;b)承包商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233、;c)承包商为检修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d)承包商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e)承包商配置必需的安全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4.4作业过程的协调与监督作业过程的协调承包商负责人应参加本公司与作业相关的安全例会和有关安全事项的临时会议,汇报安全管理情况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实会议要求;作业过程的监督a)对于较为危险的施工作业,必须经安全环保科检查认可,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b)承包商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c)安全环保科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承包商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d)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安全环保科有权进行234、处罚、责令其停工。4.5事故报告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承包商负责调查处理。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供应商管理制度1.目的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消除供应产品的不安全隐患,减少财产损失。2.适用范围为我公司提供货物、设备的供应商的安全管理。3职责3.1供应科负责审查供应商满足安全要求的资质。3.2供应科负责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3.3 各部门单位负责供应商进入作业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4.程序4.1供应科审查为我公司提供特种设备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国家235、规定的资质。4.2供应科审查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是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运输资格证及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4.3 对不具备安全资质的供应商不予建立购销关系,对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应建立合格供方清单。4.4 各部门单位在提报所需物资计划时,必须标明安全性能。4.5 供应科按照申报计划要求,通知供应商提供物资。4.6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设备等必须具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安全维修说明书等安全说明。4.7供应科负责对供应商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危害告知。4.8各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进入作业区的安全教育,内容236、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4.9使用部门单位对供应商作业现场的安全活动实施监督管理。4.10供应科向为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5.相关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 合格供方清单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 防尘、防毒安全管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的职责、具体内容和要求、文件与记录。适用于公司尘、毒防治管理,急性中毒的防止措施及事后的急救处理。2 职责2.1 237、生产部安环科为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归口管理部门。2.2 生产部化验中心负责尘、毒、噪声检测。2.2 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防尘、防毒管理。3 具体内容和要求3.1 尘、毒防治的程序3.1.1 生产部化验中心应严格按规定的尘毒、噪声监测点及监测频率定期对作业场所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发现超标应及时反馈安环科。3.1.2 安环科负责督促相关部门、车间及时整改。3.1.3 各项检测应由化验中心专职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并按时编报劳动环境有害因素测定报告书报安环科,如监测点因故不能进行正常监测时,应在报表中注明原因。3.1.4 因生产条件更改或者必须变动监测点时,应由各部门向安环科提出书面申请,说明238、变动理由,经审核同意后,按统一编号实施。3.2 尘毒防治的基本原则3.2.1 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险,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3.2.2 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尘毒监测点和监测频率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高温、低温、高噪、振动等作业场所的有害因素,定期进行测定。3.2.3 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危害。3.2.4 凡治理技术条件尚不成熟、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要列入科研计划,进239、行攻关。对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较严重的作业环境要限期整改。3.2.5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或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3.2.6 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3.2.7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现场整洁。3.2.8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3.2.9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3.3240、 体检与职业病3.3.1 新职工入公司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过敏症患者的工作。3.3.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3.3.3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3.3.4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积极治疗。3.4 防止发生急性中毒的措施3.4.1 新入公司或调换新工作岗位者,均应进行安全、工业卫生、防毒急救常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允许在有毒岗位作业。 3.4.2 生产过程中易发生中241、毒的岗位,生产车间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制定具体的措施,严格管理,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3.4.3 工人操作、检修和采样,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凡需进入罐塔容器中作业者,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办理安全许可后方可作业。3.4.4 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生产与生活用供热、供水及下水排放系统必须分开,不得联通。3.4.5 氯化车间(岗位)的作业场所两侧要有安全出口,并有明显的标记,应有通风、净化装置,应设有与调度中心的直通电话。3.5 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的急救3.5.1 中毒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向班组、车间负责人和公司汇报。车间(班组)负242、责人在迅速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安全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汇报。3.5.2 中毒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组或在场人员应迅速将中毒者抬离现场,安置在空气新鲜、温度适宜的地方,注意保暖,防止受凉,同时向医院或巨化气防站报告,请求紧急救护。3.5.3 报警人应口齿清楚,说明地点(道路名称、公司名称、车间、岗位)、中毒人数等,同时派人到路口等候救护车。3.5.4 中毒者如被有毒物质污染,应立即脱掉中毒者被污染的衣裤鞋袜等物,并将身上的毒物用温水擦洗干净,防止有毒物质通过皮肤侵入体内。3.5.5 当管道或设备有大量毒物泄漏时,岗位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班长、值班领导和公司,并佩戴好防毒面具,坚守岗位,在没有判明事故原因前要采243、取临时处理措施。3.5.6 有关领导在得到报告后立应即查明原因,组织抢救处理,切断有毒气体来源,加强现场通风,命令无关人员迅速离开事故现场,参加处理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3.5.7 安环科接到中毒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中毒现场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到医院了解中毒者中毒及抢救情况,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3.5.8 发生重大和多人中毒事故,公司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3.5.9 如发生重大爆炸(或重大泄漏)事故,紧急启动山东国塑慧科高分子材料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预规定的步骤进行救援。3.5.10 急救中应遵守的规定3.5.10.1 中毒者在抬离中毒现场、医院(气防站)急救人员244、未到达前,若中毒者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人工心脏按摩,不得中断。直到医院(气防站)急救人员到达,将中毒者转交给急救人员为止。3.5.10.2 急救人员应严格遵守自我防护安全要求。进入有毒物质区域或设备、容器、地沟、池等设施,必须佩戴隔离式氧气呼吸器,要有专人监护,并有抢救后备措施,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切勿盲目进入抢救。二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1 总则3.1.1 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职业卫生设施应符合“三同时”管理规定。危害性较大的项目,须经安环科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1.2 生产设备检修时,245、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2 作业管理2.1 从事尘毒作业职工,应加强个体防护,尽量缩短接触时间。进入尘毒浓度超标场所作业时,必须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2.2 作业人员进入有尘毒、高温、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的作业场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防止职业危害。3 作业环境管理3.1 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封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控制室、操作室、人员休息室内应定期检测尘毒浓度,不得超过国家限值标准。3.2 有高温、噪音、振动、电磁辐射等物理有害因素作业的场所应定期检测评价,各项指标均应符合国家关于作业环境的要求。3.246、3 检测数据要及时归档、上报。3.4 对粉尘作业现场及其它作业场所,严禁用风管吹扫地面,以免造成二次扬尘污染。3.5 加强高温季节高温作业岗位及其它岗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充足供应防暑降温药品及合格卫生的清凉饮料。3.6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拆卸、停用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标识,因故必须拆卸、停用时须报经安环科批准,并在生产设备检修完毕时及时恢复。4 健康管理4.1 接触尘、毒、高温、噪声、振动、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等岗位的员工,应实行就业前、在岗和特殊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4.2 职业健康体检岗位人员名单由安环科根据现场调查检测结果提出,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后,送当地定点医247、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及时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和安环科。4.3 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公司安环科报告。安环科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确认为职业病的,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4.4 根据有关规定,我公司实行接触尘人员每35年普查一次,接触毒人员每两年检查一次,接触噪音、振动人员每5年体检一次。4.5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三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1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职责、具体内容和要求、文件与记录,适248、用于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2 职责2.1 生产部安环科负责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及管理情况,负责年度工作服(春秋服、夏服、棉衣)计划及临时性劳保用品的审批。2.2 采购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年度计划的的编制上报、采购、发放;把好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关,保质、保量采购、保管、发放,并登记建卡。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2.3 财务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的监督与管理。2.4 相关部门、车间、中心根据劳保用品有关规定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配合安环科做好计划编制,并对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意见。3 具体内容和要求3.1 总则3.1.1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249、职工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的辅助措施。劳动保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3.1.2 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需要按工种和劳动条件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种类和使用年限。3.1.3 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定点经营部门或生产企业购买。3.1.4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工作岗位。3.2 发放规定3.2.1 公司的正式员工,凡符合发放条件者,均可领取所在岗位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3.2.2 公司临时工等连续工作时间在一个月以上者,并从事和正式工相同的劳动时,可按综合管理部合同规250、定,发给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3.2.3综合办公室保卫人员着装,按公司综合管理部规定另行订购。3.2.4 员工因病、伤、产、事假、脱岗读书,或其他原因连续停止工作一个月以上者,停发月劳保。6个月以上者,按所享受的档次扣发年劳保。3.2.5 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护品一律不交,由采购部将个人劳保卡转给所调新部门。调离本公司的员工,应由综合管理部按劳保的使用期折价后,方可办理手续。3.2.6 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时,操作工改技术工种后,对原发的护品能用的则继续使用,不适用的护品,经酌情结算后,方可领新。3.2.7 一次性发放的劳保用品,按以上有关条文规定执行(如有特殊规定,按通知执行)。3.2.8 遗失251、的防护用品原则上不予补发,特殊情况(如集体被盗、抢救事故烧坏等)由公司酌情补发。3.2.9 员工劳保用品实行到期领新,安全帽实行到期以旧换新。3.3 发放标准3.3.1 人员分类根据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的不同,将公司人员分为以下几类:生产操作人员:指生产部、车间全体员工等。设备作业人员:指检修设备主管和设备检修作业人员。电气、仪表作业人员:指检修车间电气、仪表主管和电气、仪表作业人员。 分析化验员:指化验中心主管、分析化验人员。行政、后勤人员:指公司领导;行政后勤部门(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部、采购部)领导、管理人员、工人等,不包括综合办公室保卫科,保卫科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四 安全装置和防252、护用具管理1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具管理的职责、具体内容和要求,文件与记录。适用于公司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管理。2 职责2.1 生产部安环科是公司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2.2 安环科负责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防火、消防装置、各种车辆安全装置的管理。2.3 检修车间负责设备、电气方面的安全装置管理,以及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低)限警报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的管理。2.4 采购部负责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采购和验收。2.5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3 具体内容和要求3.1 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范围3.1.1 安全装置:温度、压力、液面超限253、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紧急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低压真空的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止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份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危险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均属安全装置。3.1.2 防护器具: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和绝缘台等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254、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均属防护用品或防护器具,均应加强管理。3.2 选用、保管和使用3.2.1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及浓度)、劳动强度和防护器具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3.2.2 严禁使用防尘口罩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3.2.3 安全带使用前应仔细检查,使用后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导致强度下降,每年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3.2.4 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绝缘台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定点专人保管。并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3.2.5 各类防毒面具的管理和使用255、要按照公司规定的执行。3.2.6 安全装置和防护器具在使用、保管、贮存过程中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不能达到原定功能的,均由主管部门鉴定后及时停用或判废。3.2.7 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举例3.2.7.1 氧气呼吸器3.2.7.1.1 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即肺病、心脏病、高血压、严重气管炎以及不适应佩戴氧气呼吸器病症者,都不得从事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工作;3.2.7.1.2 使用氧气呼吸器前,首先检查氧气瓶压力,必须保证在10MPa以上;3.2.7.1.3 氧气呼吸器戴好后,应做深呼吸几次,按手动补给按钮,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入毒区;3.2.7.1.4 使用氧气呼吸器时,必须由两人同往,以便监护;256、3.2.7.1.5 在使用中要随时注意氧气压力下降情况,如压力降至3MPa时,应立即撤出毒区。事后及时通知消防管理部门更换氧气瓶;3.2.7.1.6 严禁在氯气库房等有毒区摘下面具讲话,有事应以手势或信号等联系; 3.2.7.1.7使用氧气呼吸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要避免接触油类与火源,以免引起燃烧、爆炸和损坏。3.2.7.2 过滤式防毒面具3.2.7.2.1 过滤式面具应按规定的型号专防专用,不得乱用或代用;3.2.7.2.2 滤毒罐上有压损、穿孔及漏炭、活性炭装得不紧有沙沙声、进气口生锈时,不得使用;3.2.7.2.3 在使用面具前,应将滤毒罐上的气体入口堵头摘下,并应选择适用的面257、罩。佩戴好后,用手堵住气体入口做呼吸试验,如吸不动,方可使用;3.2.7.2.4 在使用过滤式面具中,凡感到呼吸困难以及恶心、头晕等,应迅速离开毒区;3.2.7.2.5 使用过滤式面具时,如嗅到有毒气味,禁止再使用(嗅觉不灵的人禁止使用此类面具);3.3 维修与检验3.3.1 各种安全装置应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3.3.2 安全装置应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3.3.3 各主管部门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记入档案。3.3.4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若确有必要拆除,必须先申请,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报部门经理批准后258、方可拆除。3.3.5 经过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后方可投用。3.3.6 安全装置除专职维护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切实加强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发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3.职责3.1安全环保科负责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并监督检查职工的佩戴情况。3.2生产科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3.3供应科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3.4各部259、门具体实施。4.工作程序4.1劳保用品管理4.1.1职工个人要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防护要求,认真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部分公用劳保用品可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4.1.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由安全环保科统一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由生产科专人负责。4.1.3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4.1.4凡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定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4.1.5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260、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相关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护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4.1.6安全环保科对发放标准具有解释权,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和技术要求进行监督,并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信息反馈。4.1.7对工作需要,超范围发放小件劳动保护用品,由单位申请,安全环保科审核,厂长审批,生产科登记发放。4.1.8各单位应免费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4.1.9对涉及发放标准修改,新项目新涉及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安全环保科报主管领导审批,方261、可解决,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备案。4.1.10长期(6个月以上)因病休息的员工,相应延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间。4.1.11对因工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安全环保科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折价赔偿。4.1.12对安全性能高、正常工作时容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镜、面罩、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强制检验或报废。4.1.13特种防护用品中的安全帽、护耳器等应发放到个人,由个人专管专用,其余可发放至班组,班组保管,集体使用,保证应急情况方便使用。4.1.14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262、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4.1.15各车间对特种型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要建立台帐,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定点定人专管,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等损坏;4.1.16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进行使用前学习培训,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4.2降温风扇管理4.2.1根据各单位提出的风扇年审报计划和实际情况,由设备科调查落实后,分类汇总、报主管厂长审批。4.2.2设备科负责各类降温风扇编号、发放、管理、登记工作。4.2.3风扇电机烧坏后,使用单位负责送电修、修复。如电机不能修复、确认报废,以及其他部件损坏或丢失要写出书面报告,上报设备科。如人为损坏或丢失263、由责任单位落实到人,照价赔偿。4.2.4现场的降温风扇根据季节的变化,由各单位安全员负责保管或发放使用。4.2.5现场风扇必须做到人走风扇停。如发现现场没人风扇仍然启动的单位(用于物料、设备降温的风扇除外)对责任人处罚50元。4.2.6现场因工作需要常年固定使用的风扇,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4.3应急药品柜管理4.3.1各车间均应配备应急药品柜以放置应急药品。建立应急药品台帐、检查记录及收发放记录(要有领取人、管理人员签字)。4.3.3各岗位应急药品设专人管理,并保证二十四小时随时能取出药品。4.3.4应急药品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4.3.5药品柜就应为常锁状态,每班设一名药品管理人员,非药品264、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打开取药。4.3.6发放药品限一次用量。4.3.7过期药品及时返回安全环保科,由安全环保科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本单位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引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主席令18号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主席令60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作业场所职业265、危害申报管理办法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7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违法减法卫法监发200263号职责与分工设备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内容与要求公司以设备安全部、人事行政部为基础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置兼职管理人员。组长:副组长:组员:(1)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2)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3)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设备安全部负责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266、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账。(4)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2、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3、设计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按规定做到“三同时”,涉及有害作业项目应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进行职业卫生审查验收。4、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 (1)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2)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 (3)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267、设备的救护、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5、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时足额落实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督促员工合理正确的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检修,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6、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置现场急救用品。7、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职工公布。8、对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9、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相关记录 职业危害检测报告 职业病危害告知 268、职业健康档案员工体检证明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2.1实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269、 2.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270、法规范,加强管理。 3.应急管理机构3.1领导机构 公司安委会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3.2办事机构 公司安全管理部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3工作机构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4. 运行机制4.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271、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4.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车间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272、4.2 应急处置 4.2.1 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 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2.3 应急响应 4.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273、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2.3.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4.2.4 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安委会设)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3 恢复与重建 4.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274、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3.2 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3.3 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4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275、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1 人力资源 公司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5.3 物资保障 要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4 医疗卫生保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安委会设)联系医院,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276、应急工作。 5.5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6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监督管理6.1 预案演练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6.2 培训教育 由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277、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6.3 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6.4 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管理部进行监督管理。 7 附则7.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278、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目的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应于化工厂各部门的安全技术检查。3.职责3.1安全环保科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3.2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实施工作。3.3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4.工作程序4.1安全检查的形式可分为厂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279、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4.1.1厂级安全检查由厂级领导带队,中层管理人员参与进行检查,每周五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环保科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4.1.2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车间安全员、班组长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安全环保科。4.1.3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4.1.4日常性检查。4.1.4.1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如何;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280、4.1.4.2安全活动是否认真开展,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全。4.1.4.3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是否坚持了领导值班,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4.1.4.4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不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执行、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脱岗、串岗、睡岗等违纪情况。4.1.4.5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281、记录。4.1.4.6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生产现场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志是否齐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安全标志醒目,现场有无安全生产隐患。4.1.4.7对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中是否坚持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4.1.4.8查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等引发安282、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4.1.4.9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规定的安全检查;4.1.5专业性安全技术检查。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护罩、栏杆、人孔等安全装置等;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4.1.5.1吊具检查:包括吊钳、钢丝绳、吊链、吊环等。4.1.5.2起重设备检查:对天车的吊钩、事故开关、行程极限开关、天车轮、钢丝绳等。4.1.5.3电气检查:车间内的照明不准接一相一地。电气设施的金属外壳保护接地、临时线、配电及停送电装置、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283、警仪器、安全状况;4.1.5.4机台安全防护装置:如轴头应有套、轮应有罩、台应有栏、坑应有盖等。4.1.5.5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4.1.5.6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检查:主要对危化品库房、乙炔库、天然气配气站、煤粉仓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好;4.1.5.7库房检查:消防标识、消防设施、门窗、灯具等是否完好、有效;4.1.5.8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4.1.5.9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科组织电气动力科、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和各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284、次。4.1.6季节性安全检查:4.1.6.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4.1.6.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4.1.6.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4.1.6.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4.1.6.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科组织电气动力科、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和各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4.1.7节假日安全检查:4.1.7.1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检查;4.1.7.2节假日安全285、检查由安全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4.1.7.3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4.1.7.3.1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4.1.7.3.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4.1.7.3.3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4.1.7.3.4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4.1.7.3.5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4.1.7.3.6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4.1.7.3.7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4.1.8不定期安全检查4.1.8.1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286、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4.1.9综合性安全检查:包括生产现场各方面的安全检查。4.1.10事故现场调查与属实:事故发生后,由安全环保科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属实,在调查时,各单位安全员和车间及班组负责人配合,并实事求是的介绍发生事故的经过和原因,不得隐瞒事故的真相。4.1.11其它安全检查。4.1.11.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各单位布置、进展情况的检查;4.1.11.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4.2隐患整改4.2.1事故隐患范围:4.2.1.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4.2.1.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287、4.2.1.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4.2.2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4.2.2.1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车间、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4.2.2.2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四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分公司);4.2.2.3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厂里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4.2.2.4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288、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环保科监督执行;4.2.2.5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4.2.2.6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环保科签发,由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4.2.2.7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4.2.2.8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车间安全负责人的责任。4.3安全检查的形式和注意事项。4.3.1针对检查的项目内容,要有289、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法规、标准和政策水平。4.3.2将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班组以自查为主,车间互相检查,相互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借鉴。4.3.3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据检查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4.3.4制定和建立安全档案。收集基本数据,掌握基本安全情况,实现安全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源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潜在危险因素)提供数据,同时为以后的安全检查奠定基础。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290、/日期: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提要: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每年对公司本年度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考核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目的:为降低公司的安全风险,保证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及安全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机制,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车间、全体人员及生产、经营全过程。3、职责:(1)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每年对公司本年度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考核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根据自评隐患整改计划进行各环节整改。4、自评准则: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5、自评工作程序5.1自评291、时间:每年12月份。5.2自评小组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构成: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成员: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财物部、运输部等各部门主管(即,安全委员会成员)。办公地点设在会议室。5.2当公司发生事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职业危害、重大财产损失等突发事件时,公司安全委员会应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5.3自评工作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评分细则对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汇总,形成自评报告。5.4自评工作根据自评报告汇总的不符合项的有关内容,形成切实有效的持续改进计划和措施,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改进和完善。5.5自评考核工作应与公292、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6、附则6.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化工工艺管理制度一、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化工工艺管理的内容要求和方法,适用于全厂化工生产活动中管理事项的管理。二、化工工艺管理内容及要求(一)化工操作人员对工艺文件(岗位操作法、岗位责任制等)熟练程度,要求达到工艺操作标准要求。(二)化工操作人员对现场工艺流程熟练,要求达到工艺操作标准。(三)化工操作人员对执行情况,要求符合标准。(四)工艺记录报表、交接班记录填293、写情况是否按时、准确、整齐,保管妥善,符合原始记录管理标准。(五)巡回检查制执行情况要求符合化工操作通用管理标准。(六)工艺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七)工艺指标、定额消耗情况要求符合标准。(八)工艺事故处理情况要求符合工艺事故管理标准。(九)工艺台帐要求健全、完整。(十)化工岗位清洁文明要求达到标准。(十一)各单位化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要求直接与单位效益挂钩,执行经济责任制标准。(十二)生产技术部负责每月五日前将上月化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考核结果汇总上报。三、化工工艺纪律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对化工艺纪律执行情况采取巡回检查。不定期抽查和定期全面检查三种方式。 (二)巡回检查由各化工车间主管生产工294、艺的副主任负责进行每周至少一次,负责本车间范围内所有化工岗位的检查,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操作者有权制止或停止其操作。 (三)不定期抽查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进行,每月最少四次。检查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化工岗位。对不符合本标准的操作人员有权停止其操作。 (四)定期全面检查由厂组织联合检查组负责进行,每季度一次。范围包括所有化工岗位。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操作人员有权停止其操作,并责令其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 (五)当班生产调度、生产班组长必须按点定时检查,生产调度随时抽查。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者应及时纠正或停止其操作。 (六)每次检查必须有检查纪录,作为执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工艺操作事故管理制度 一、295、工艺操作事故的管理范围 在生产操作中违反工艺指标、岗位操作法、操作不当、指挥有误或责任心不强,不遵守劳动纪律,当工艺不正常时判断有误,发现处理不及时等造成损失,如原料、半成品、产品跑冒或不合格以及报废,使生产波动而减产或停车等,均称工艺操作事故。 工艺操作事故由生产技术部门管理。 二、工艺操作事故的分类、分析、报告 工艺操作事故分为重大、一般和微小三类。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认真地调查和分析,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一)微小事故 微小事故届车间管理。事故发生24小时之内由生产主任组织工艺技术员、当班操作人员进行分析,查清原因,两日内南Ij艺296、技术员写出事故报告,生产主任做出处理,在当月生产小结中报生产部,并在车间工艺操作事故台帐中登记。 凡性质恶劣、造成系统停车的微小事故,应按一般事故程序进行分析、上报。 (二)般事故 一般事故属生产部管理。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生产调度室报告,调度室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向生产部长报告,并向安环、机动及各主管厂长汇报事故发生后24小时之内必须召开事故分析会,如事故范围仅限于一个单位,由该单位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生产部长和专职lT程师参加;如发生事故牵扯到多个单位,由生产部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 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由事故单位工艺技术品埴写好“事故报告单”。主任审批签字后报生产部、安环部。 由生产部审查后报主管厂297、长做出处理。生产部填人生产操作事故台帐。 (三)重大车故重大事故属公司主管厂长管理。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向生产调度室报告,如若需要,可直接通知医院、消防队前来抢救。调度室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应向生产部长、安环部长、机动部长、主管生产、设备、安全的厂长及厂长汇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组织生产部、安环部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立即进行事故调查,并在五日内召开事故分析会。由发生事故单位的生产主任写出事故报告,主任审核签字后报生产部、安环部、生产部和安环部十日内按“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的格式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长审批,厂长审核后298、报上级机关。三、工艺操作事故程度的划分(一)重大事故1、直接损失5万元以上者; 2、间接损失:日作业计划50以上者; 3、主要工艺指标在24小时以上不能恢复正常或产品质量连续24小时不合格者。 (二)般事故 1、直接损失0.55万元者; 2、间接损失:日作业计划l0以上,50以下者; 3、主要工艺指标在1624小时以内不能恢复正常,或产品质量存在8-24小时之内不合格者。 (三)凡构成事故不在重大和般范围内的均属微小事故。四、事故损失计算(一)直接损失;即修复费用、包括检修设备所需材料费、工时费、劳务费、能源费。(二)间接损失:即产量损失。计算产量损失,从事故发生时起,完全恢复正式生产时止泼备299、修复后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三)损失总金额=直接损失十间接损失=产量损失金额十修复费。五、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凡发生事故都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要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分析事故原因,确定性质,核实损失,落实事故责任者,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及其影响和责任者的态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级、降薪、撤职、送待岗中心、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刑事处分。生产(四)凡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原因仅限于事故单位的,由事故单位调查;若事故原因牵扯多个单位,由生产部组织调查分析。(五)微小事故300、主要由车间组织调查处理,牵扯多个单位的由生产部组织调查。(六)凡工艺操作事故,有关人员必须参加事故分析会,不得抵触或借故不参加,事故分析会上有关事故人员和单位领导必须对各类事故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程度负责,不允许隐瞒不报,虚报和迟报,否则要承担事故责任六、各类事故的处罚标准 (一)微小事故 1、车间对事故责任者一次性处罚范围为50200元,扣除月奖范围10%50。 2、车间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技术员、工段长应给予一次性处罚的范围为3080元。 3、生产部对微小事故进行月考核,每发生一次微小事故在当月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扣除100元。同一微小事故在同一单位每重复发生一次,扣该单位200元。4、若不按301、规定召开事故分析会,或虚报、不报事故报告单者,扣事故单位200元。(二)一般事故1、对事故责任者一次性处罚范围为100500元,扣除月奖范围为13个月,由车间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生产部审定,主管厂长批准。2、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车间生产主任、技术员、工段长一次性处罚30100元,由所在车间提出,生产部审批。3、对负有间接管理责任的车间主任、生产部长、专职员应给予一次性处罚,处罚范围2050元,由生产部提出意见,主管厂长审批。4、生产部对一般事故进行考核,每发生一次一般事故,在当月经济责任制中扣除车间500元。,若同一般事故在同一车间重复出现一次,扣该车1000元(三)重大事故1、对事故责任者一次302、性处罚范围为3001000元,扣除月奖的范围3一12个月,特别严重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给予下岗、辞退或交付司法机关处理。2、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车间领导和间接管理责任的车间、部室领导及技术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范围为50一200元。3、所有处罚决定由主管厂长负责的事故调查组提出,厂长审核批准。4、生产部在当月经济责任制中进行考核,每发生一重大事故扣车间当1月奖金3000元。编号:管理程序文件生效日期:年 月 日名称:失效日期:年 月 日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开停车管理制度一、目的本标准规定了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停开车过程的管理方法和程序。二、范围本制度适303、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三、职责与分工1生产厂长为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2各车间主任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3生产车间负责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四、管理内容与要求1化工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科。2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科组织安环科、设备动力科、维修组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厂长批准,批准后由生产科组织实施。4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4.1生产科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按5.1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304、束签字后转交安环科。4.2安环科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5.2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设备动力科。4.3设备动力科接到停开车方案后,按5.3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科。4.4对各部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科负责协调解决。4.5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厂长将停开车方案报送厂长签字批准。5各部门审核内容5.1生产科审核内容5.1.1停车5.1.1.1停车时间5.1.1.2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5.1.1.3停车主要注意事项5.1.1.4停车顺序示意图5.1.1.5停车的关键操作步骤5.1.1.6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5.1.1.7生产装置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5.1.305、1.8盲板安装示意图5.1.2开车5.1.2.1开车时间5.1.2.2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5.1.2.3开车中的主要注意事项5.1.2.4水试车步骤及要求5.1.2.5开车顺序示意图5.1.2.6开车操作步骤5.1.2.7大检修后工艺、设备、管线变更记录5.2安环科审核内容5.2.1停车5.2.1.1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5.2.1.2注意事项5.2.1.3停车顺序示意图5.2.1.4清洗置换的主要注意事项5.2.1.5清洗置换放空分析点一览表5.2.1.6盲板的安装5.2.1.7清洗置换排放示意图5.2.1.8三废排放5.2.2开车5.2.2.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5.2.2.2开车顺序示意图5.2.2.3开车中主要注意事项5.2.2.4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5.2.2.5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5.2.2.6拆除盲板5.2.2.7水试车步骤及要求5.2.2.8开车操作步骤5.2.2.9大检修工艺、设备、管线的变更记录5.3设备动力科审核内容5.3.1停车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