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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团工程质量、现场、业务及设计管理制度汇编(225页)
建设集团工程质量、现场、业务及设计管理制度汇编(22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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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799490 2023-11-14 229页 6.16MB
1、建设集团工程质量、现场、业务及设计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2. 附件一:XX集团工程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93.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194.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505. 进度计划管理办法566. 现场管理办法637. 设计管理办法688.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739. 招投标管理办法8410.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9111. 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办法9712. 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10513. 民工夜校管理办法11014. 工程材料样品、工程样板管理办法1172、15. 总控督导考核管理办法13216. 总控督导考核结果运用办法13917. 奖罚管理办法14318. 代建/项目管理办法14919. 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激励与惩处机制试行办法15420. 第三方咨询服务管理办法16221. PPP模式建设项目管理办法17122. XX区保障房项目监管办法17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3、办200589号)、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2005349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XX区和集团的各项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是指对集团项目施工红线范围内的施工行为进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对工程本体、施工人员和第三者的财产与生命安全以及周边环境不造成危害,并保持优良的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第三条 建设单位不得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前擅自允许施工;严禁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施工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承包单位。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与原则(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4、2)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项目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3)“三同时”原则:安全技术措施及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4)“四全”原则: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5)“四不放过”原则:即对发生的事故或存在的隐患“四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6)“四个结合”的原则:即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第五条 各项目参建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业务管理规5、定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1)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参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2005349号)及其他政府规定实施;(2)总承包单位应当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进度款支付节点和比例。按照施工进度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其中,预付款中含有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40%费用含在至竣工结算审计止的每期进度款中支付。(4)总承包单位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需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供6、前一期实际投入安全文明管理各项费用的等额发票及财务管理的清单,集团根据各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结果检查验收,一旦发现投入不足,停付最近批次工程进度款,并按照第三章第二条进行处罚;(5)在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时,付清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第七条 扬尘防治按集团制定、下发的XX集团工程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见附件一)。第八条 文明施工管理按集团制定、下发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实施。第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1)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合同、规范等相关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2)总承包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领导小组,全7、面、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总承包单位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有效投入,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私自挪用;(4)总承包单位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进场安全三级教育,充分利用夜校对务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5)监理单位督促总承包单位及时对危险源进行辨识,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审批;审核通过后,总承包单位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总承包单位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内部奖惩,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减少违规违章作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十条 过程检查(1)指令性检查:根据市区、集团、建设单位有关要求,由承包单位组织进行的强制性、针对性的自我检查。承包单位在检查活动完成后,8、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上报检查情况;(2)综合性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重大危险源等为重点的全面检查。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综合性监督检查至少应每月组织一次;监理单位对承包单位的综合性监督检查至少每半月组织一次;(3)专项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专业性检查,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根据安全工作需要组织进行。季节性检查:每年雨季、冬季进行的针对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每逢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前后进行的检查,以连续施工作业现场节日期间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为重点;专业性检查:根据工程建设进展适时开展,主要包括:特种设备、消防设施、脚手架、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9、(4)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发出书面指令责成相关单位整改,责任单位必须积极落实整改并一次整改到位,整改完毕后回复检查单位;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一次整改完成的,责任单位除应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外,还应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直至隐患消除。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一条 工程未按合同要求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称号,对总承包单位处100000元的罚款;未按合同要求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对总承包单位处100000元的罚款。合同有相关约定的按合同执行。第十二条 承包单位私自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下同)未及时发现、制止的,对建设单位处1000元/次的罚款,对监理单位处210、000元/次的罚款,对承包单位处20000元/次的罚款;如发现承包单位虚报安全文明施工费,对承包单位处10000元/次的罚款。第十三条 工程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被市民投诉、被报纸、电视等媒体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对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处5000元/次的罚款,对总承包单位处20000元/次的罚款。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如存在未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即施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一经发现,未采取措施整改的,对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处2000元/次11、的罚款,对总承包单位处5000元/次的罚款。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发生下列安全问题的将对总包单位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存在下列问题未督促整改处以监理单位1000元/次罚款。1、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2、 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机械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3、 人员、机具设备未按规定履行入场手续,擅自进入现场的。4、 施工作业无安全技术交底或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说明的。5、 未经批准,被停工后擅自复工,或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的。6、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施工任务。7、 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12、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8、 未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设施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9、 未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的。10、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设备、材料。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发生下列安全问题总包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监理单位对存在下列的问题未督促整改处以500元/次罚款。1、电气线路没有接地,配电箱内无漏电保护装置、电线/开关容量不当。2、脚手架基础不符要求,步距跨距超标,缺少脚手杆(板)、私自拆改脚手架、脚手架搭拆时现场无监护人和警戒标志、高空抛物的。3、木工棚、仓库、电机房及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和未设醒目13、的防火标志。4、上下高处作业时,任意攀爬的。高处行走无有效防护措施的。5、由于管理不善,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了成品、半成品或公用临时设施(水、电、气、通信及报警系统等)损坏。6、仓库区、办公室私自使用电炉。7、圆盘锯等未装有防护罩的。8、直立气瓶无防倾倒措施,乙炔气瓶没有回火防止器。9、无安全通道或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10、起吊钢丝绳断丝、磨损、变形,吊钩磨损超过额定值继续使用。11、使用起重机吊篮载人。12、现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未进行培训签名,私自进行作业。13、高处作业时,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帽护带,安全带“低挂高用”的。14、混凝土振捣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穿胶鞋、戴绝缘手套的。15、无14、定期电气检查;无警示标志;16、作业场所积水;污染路面。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发生伤害事故,对事故责任的施工单位处5000元/人次的罚款;对监管不到位的监理、建设单位处1000元/人次的罚款;瞒报事故的翻倍处罚;发生死亡事故,建设单位对工程部经理和现场负责人处3000元/人次处罚、对事故责任的施工单位处30000元/人次的处罚、对监管不到位的项目管理单位处20000元/人次的处罚、对监管不到位的监理单位10000元/人次的处罚。集团对建设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处5000元/人次处罚、瞒报事故的翻倍处罚;发生火灾、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对事故责任的施工单位处5000元/次的处罚;对监管不到位的监理、建设单位处15、1000元/次的罚款;瞒报事故的翻倍处罚;发生社会治安事件的,对事故责任的施工单位处5000元/次的处罚;对监管不到位的监理、建设单位处1000元/次的罚款。第十八条 合同已有相关规定的,处罚部分从严执行。第四章 附则第十九条 集团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一:XX集团工程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落实 “蓝天行动计划”的要求,切实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X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3137号)、X16、X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浦政发201329号)的相关规定,参照XX市区县、园区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办法和XX市XX区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办法,制定XXXXXX建设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建设工程扬尘污防治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构建“绿色XX、活力XX、人文XX”为目标,严格按照X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XX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3137号),XX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浦政发201329号)的相关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运用多种管理手段,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各工程建设参建单位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深入17、查找集团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在关键施工阶段扬尘控制盲点,重点检查集团在建工程在土方开挖阶段、主体施工阶段的扬尘控制措施的落实,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扬尘污染控制的成效,为XX区人民的生活起居营造良好的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二、防治范围本防控方案适用于集团在建的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公租房廉租房等房屋建筑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三、整治内容1、总体要求: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总体要求:(1)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在本区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等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2.0米。围挡应当设置18、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2)施工工地内主要通道进行硬化处理。对裸露的地面及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进行覆盖;(3)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冲洗设施,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清洁;(4)建筑垃圾应当在48小时内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5)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采取内部绿化、覆盖等防尘措施;(6)伴有泥浆的施工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7)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8)土方、拆除、洗刨工程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19、压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2、施工要求:建设施工除符合扬尘污染防治总体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2)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池。土方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在工地出入口安装自动洗轮装置。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3)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严禁高空抛掷、扬洒;(4)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20、时绿化或者铺装。工程停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好扬尘控制的相关措施。3、运输要求: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1)运输车辆应当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渣土运输车辆还应当持有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准运证;(2)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出土现场和渣土堆场配备现场管理员,具体负责对运输车辆的保洁、装载卸载的验收工作;(3)运输车辆应当密闭,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4)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不得超载,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4、堆放要求: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堆场和露天仓库,应21、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1)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2)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3)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4)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5)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及时清洗;5、渣土处置要求:渣土处置场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1)场内道路应当结合场地规模进行地表标准硬化,并设置道路通行标志;(2)进出口设置清理设施,清洗出场车辆,确保净车出场。设置的冲洗台长不得少于8米,宽不得少于6米;(3)做好场地降尘、抑尘等措施;(4)配置22、相应的保洁人员,保证处置场地环境整洁;(5)弃置饱和后,及时进行地表绿化、美化;四、具体管控措施及实施步骤(一)、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定期召集各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人及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召开防尘污染专题会议,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向施工单位明确防控目标和要求。并不定期深入工地现场抽查防控污染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各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协调各项目场内责任区的划分、土方运输线路的规划、土方堆放地点的选取等事宜。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现场扬尘污染防控管理办法、识别污染源、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负责组织月度扬尘污染防控效果检查。在例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控效果的检查力度。统筹安23、排各施工单位卫生包干区域的范围,明确保洁要求,确定保洁责任人。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扬尘污染防控的专项整顿。(三)、监理单位应当每周组织一次扬尘污染防控检查(可与每周安全文明大检查同时进行,但必须形成专题检查资料)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控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控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四)、施工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对项目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过程进行辨识,针对不同的施工过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控制措施中须明确扬尘污染防控目标,并将目标进行分解24、。施工单位应将对扬尘污染防控效果的检查纳入日常安全检查中,在施工安全日记、定期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以及公司安全检查中要有相关检查内容。集团工程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相关内容。五、具体考核办法:为了使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扬尘控制,达到区扬尘办的管控要求,集团工程管理部(或第三方项目总控单位)将定期抽查在建项目的防尘污染控制情况,对各参建单位进行扬尘污染防控效果的考核,具体办法如下(表格见附件1附表):1、对于考核评分不足90分的施工单位,将收取扬尘污染防控保证金两万元。若次月考核达到要求的单位(90分以上),将退回上月保证金。若次月考核仍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单位(不足90分),将收取扬25、尘污染防控保证金四万元(累计六万元),以此类推。保证金应在考核后三天内至集团财审部缴纳,逾期缴纳的将从最近一次进度款支付中直接加倍扣除。2、对卫生死角、多家单位共用区域(道路),出现卫生较差、扬尘污染严重等现象的,检查组将出具工管部巡视单,施工单位应在工管部巡视单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完成并申请复查,若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检查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扣罚扬尘污染防控专项资金用于委托保洁公司进行专业保洁,确保扬尘得到有效控制。3、施工单位在区扬尘办的常规检查中因防尘污染控制不力导致下发“扬尘整改通知单”的,每次扣罚施工单位工程款2000元,施工单位在区扬尘办的常规检查中因防尘污染控制不力导致下发“停工整改通26、知单”的,每次扣罚施工单位工程款5000元。相应处罚金应在接到区扬尘办下发的相关整改通知单后三天内至集团财审部缴纳,逾期缴纳的将从最近一次进度款支付中直接加倍扣除。 4、对监理单位的考核,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日志中反映工地现场的扬尘控制检查情况记录,应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监理整改通知单。若因监理现场监管不力(监理日志中无检查记录且未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视为监管不力)导致区扬尘办下发“扬尘整改通知单”的,每次扣罚监理费用500元,若因监理现场监管不力导致区扬尘办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的,每次扣罚监理费用1000元。相应处罚金应在接到区扬尘办下发的相关整改通知单后三天内至集团财审部缴纳,逾期缴纳的将从最27、近一次进度款支付中直接加倍扣除。 附件1附表1: XX集团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现场施工扬尘管控专项考核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序号检查项目检 查 内 容分值得分1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扬尘防控专项方案,经总监审核、项目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102牌图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103*围挡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的围挡,不得留有缺口;围挡底部应封闭,防止泥浆外漏;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范围内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28、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m,最高不超过3.5m。154*冲洗设施施工现场的每个大门内侧均应设置车辆冲洗台,长度不小于8m,宽度不小于6m,四周设置排水沟,上盖钢篦,设置两级沉淀池,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沉淀池大小应满足冲洗要求;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土方开挖量在二万立方米以上的应设置自动冲洗台;应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运输车出场前应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应建立车辆冲洗台帐;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105*土方覆盖施工现场应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渣土的场地;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覆盖;现场裸露的地29、面,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措施。106场地、道路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操作场地、材料堆场、生活区、场内道路等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混凝土的强度、厚度、宽度应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场内应设置排水系统,禁止泥浆、污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107封闭施工凡作业面高度大于2m的,应搭设脚手架,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防护,防护应封闭、严密、牢固;脚手架应保持高出操作面1.5m。悬挑式脚手架、整体提升式升降脚手架的最底层应选用不漏尘的板材铺设封闭。108物料堆放及运输建筑材料、构配件、施工设备等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对渣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严密遮盖或存放库房内;运输30、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出场车辆装载不超过后挡板、车轮车身不带泥上路。109责任区保洁在各自的保洁区域内明确保洁责任人、按每天保洁3次进行卫生保洁。对卫生死角、多家单位共用区域(道路),实行连带扣分、连带除罚措施。1010其他当连续晴天5天以上,且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应暂停土方作业,并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外架拆除、模板拆除、楼层内建筑垃圾清扫等作业。5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结论合计得分注:1、每项不符合检查要求的,其得分为0分,总分80分(不含80分)以上为合格。2、“*”检查项目为保证项目,不符合检查要求的,达标验收结论为不合格。附表231、: XX集团工管部巡视单项目名称: 编号: 事由致:附: 康 居 集 团 工 程 管 理 部 201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提高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建设项目现场标准化,搞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明确施工中安全防护的标准做法,加强对工程安全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为专项管理标准做法,原则上要求所有在建及新建项目均按此做法执行,当本标准与国家、行业和建设主管单位等规定不统一时,以综合各规定的最严格做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建设项目。第二32、章 现场标准做法第四条 管理要求(1)各参建单位按住建部“五方责任主体”要求建立项目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作业区、生活区安全文明施工和卫生状况。(2)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毕后,应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攀登、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 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作业场所有33、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应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34、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临边、洞口防护设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使用的钢管、扣件、安全网等,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等,扣件还应有标识。四口五临边及其他危险部位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钢管应做防锈处理,并刷间距300mm 红白(或黑黄)相间的油漆。第五条 施工现场(1)围墙及标语工程地处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等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2.0米。围挡结构(见下图),如有其他围墙形式需建设单位上报集团确认后实施,其他参照执行。围墙上须设置集团标35、识及标语。集团标识:标语: 加快保障房建设 服务江北新区发展 狠抓质量 确保安全 打造精品 追求卓越 实现“四个生态” 建设江北新区 责任心是安全之魂 标准化是安全之本 工程质量百年大计 防控事故警钟长鸣 把保障性住房建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民生工程展成效广厦万间筑和谐(2)门头形象说明:大门采用门楼式大门,用6号角钢做框架,外罩1.5mm厚冷板,门柱截面尺寸不小于0.80.8m,门楣高度不小于1.5m,大门净高不小于5m,门柱及门楣底色为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整体结构稳定性等内容需施工单位审核后报总监审批。(3)公示牌布置工地大门附近显目位置设置“八牌二图”牌和各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其中,“36、八牌”是指: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扬尘防治公示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公示牌;“二图”是指: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以及项目鸟瞰图。布置和排列方式根据各施工单位自身情况确定,所有布置方案需报监理单位审批。(4)门卫、门禁系统 说明:集团范围内在建及新建项目,各总承包单位必须按集团实名制管理制度为进场务工人员办理市民卡,并凭卡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门禁系统方可进入,该系统根据承建工程体量据实设置;门禁旁边设置保卫室,督查进入现场作业人员持卡情况,杜绝未持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办公区说明:办公区出入门前或内侧需要设置旗杆的,37、应设置3根不锈刚旗杆。居中的旗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专用旗杆,并应高于其他旗杆0.5米,中间旗杆高不低于10米(若项目部办公楼为一层的,旗杆高度不低于8.5米),旗杆底端直径不小于120mm。旗杆基础设置应结实、坚固,并应设置旗杆防护设施。说明:办公区内根据各公司具体情况规范设置工地介绍牌。各图牌内径尺寸为高1.2米、宽0.8米,外径下沿离地高度0.8米。图牌框架及其支撑立柱均应采用不锈钢制作,并确保图牌安置的稳定性和牢固性,图牌应连续性排列。 (6)休息、吸烟区说明: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施工现场,尤其是木工加工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识。工地的合理位置设置专门的抽烟区、休息区。(7)安全宣传 38、说明:施工现场及场前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警示牌,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必须有针对性挂设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按规定的宣传任务,合理地宜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宣传教育氛围。(8)材料堆放及消防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建筑材料、物件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应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不用机具及时清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9)现场其他设施防护(139、0)职工宿舍区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区及其他生活配套设施等。宿舍与办公用房、作业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因场地狭小原因不能划分的,应有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生活区内生活垃圾等禁止到处抛散,设置垃圾桶,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说明:宿舍内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人均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严禁使用通铺,每间宿舍至少有一扇可开启窗户,完好无损。宿舍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应有消暑,防蚊虫、鼠、蟑螂叮咬等措施。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40、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施。每间宿舍安装空调或两部带防护罩的吊顶电扇。生活区应设男、女厕所和男、女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食堂、餐厅等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熟食间、原材料储藏间,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和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在明显处上墙公示。附设置要求:统一设置一个厨房;远离厕所30M以上;内墙2m 以下和灶台、工作台、售饭窗台铺贴白瓷片;有厨房卫生制度、落实责任人;厨房环境卫生洁净;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有健康证,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生熟食分开存放、熟食有防蝇41、纱罩;设熟食间两套食品用具(盛盘、刀、砧板);餐具消毒、洁净;配备冰箱(冰柜;保证供水卫生饮水、设锁茶水桶;有排水设施、无积水;厨房附近设置有盖垃圾桶;必须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项目应设置农民工夜校,农民工夜校可利用工人餐厅或会议室作为教室,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11)作业前准备 仪容镜进入施工现场前对照仪容镜检查自身穿着是否满足作业要求。 班前讲评说明:由班组长或施工员、安全员讲评每周或当天作业危险源涉及的工种、危险来源、防范措施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等。(12)“三宝”防护 安全帽说明:塑料、玻璃钢等材质的安全帽,应能承受5kg 钢锤(头部为半圆形,外形均匀对称,材质为45 号钢)自1m 高度自42、由落下的冲击,帽衬须能缓冲,消耗规定的冲击能量,保护头部免受伤害。 每顶安全帽应有永久性标志: 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明;生产许可证编号;“LA”安全标志。 安全带说明: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时应高挂低用;每条安全带应有永久性标志: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生产合格证和检验证明;生产许可证编号;“LA”安全标志。 安全网说明:脚手架外立面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和横杆内侧,并顺环扣逐个与架体绑扎牢固。 安装时,密目式安全网上的每个环扣都必须穿入符合规定的纤维绳,允许使用强力及其他性能不低于标准规定的其他43、绳索(如钢丝绳或金属线) 代替。 密目式安全网的规格为宽1.8m,长6m,网目数不应低于2000 目/100cmM2。密目式安全网应为阻燃产品。密目式安全网强度要求:用5kg 重的钢管, 从距网中心上方3m 的高处垂直自由落下, 砸到与地面成30角的网面上不穿透。用100kg 重的砂袋, 自2m 高处垂直自由落下,砸到水平网面上,网边撕裂口不超过200mm。 (13)“四口”防护 通道口防护说明:安全通道必须具备防砸、防雨、抗冲击功能。 长度应大于坠落半径、宽2m、通道内净高2.5m。 建筑物高度超过24m,应设双层防护棚(间距600mm),必须满铺能承受10KPa 的均布静荷载的材料( 或544、0mm 厚木板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 侧面立杆间距2m,底座加50mm 厚垫扳,水平横杆间距1.5m,设斜撑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用模板。 安全通道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预留洞口防护说明:洞口防护根据现场实际尺寸采用防护栏杆、加盖板、焊钢筋网等措施,防护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动。盖板须整洁美观、安装牢固,并刷红白或黄黑相间警示标志,间距300400mm,角度45,盖板应保持四周搁置均衡。用楼层板筋贯通设置,用竹笆、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设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挪动。 电梯井口防护说明:电梯井口防护门高度不小于1.5m45、,且做到标准化、工具化。防护门外侧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电梯井内搭设钢管脚手架并确保作业层满铺脚手板(或50mm 厚木板)封闭,非作业层至少每隔两层满铺脚手板(或50mm厚木板、安全网)封闭;或每层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网格间距应小于200mm。 楼梯口防护说明:楼梯防护栏杆采用钢管搭设,并刷红白或黄黑相间(间距300400mm) 油漆。防护栏杆应设置上、下二道横杆, 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 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并在楼梯斜道中间设立杆下设180mm 高挡脚板。 防护栏杆的立杆由底部地面向上延伸到楼梯顶部。高低坎走道底板应设置防滑措施,通道入口应挂设安全警示标志46、。第六条临边防护(1) 基坑临边防护说明:深度超过2m 的基坑施工必须有不低于1.2m 的临边防护栏杆,基坑防护栏杆距基坑距离应大于500mm。防护栏杆应设置牢固,不得随意移动,应使防护栏杆上杆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 外力。 立杆打入土层深度500mm,立杆上每间隔4m 设斜撑。基坑临边防护除用钢管作栏杆外宜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或加挡脚板。(2) 楼层、屋面等临边防护说明:屋面、楼层、阳台周围应按防护栏杆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 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 时, 必须加深栏杆柱, 并下设180mm 高挡脚板或挂密目47、式安全网全封闭。坡度大于1: 2.2 的屋面,防护栏杆应大于1.5m,并加挂密目式安全网。 第七条 脚手架脚手架底部应严密封闭,防止钢管等材料掉落伤人。在底部挂平网,在上面铺模板。模板应锯平整,在钢丝绳、钢管等部位要注意不留空隙。架体上的杂物要及时清理。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八条 新开工项目在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在标化方案经过建设、监理单位审核通过,且标化现场已按照XX集团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表(如表一所示)的要求进行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申请开工前标化验收,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在XX集团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表验收通过并签字确认后,向工管部申请复核检查验收,工管部48、收到申请后将指派或联合总控单位按照XX集团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表及时安排进行现场标化复核检查,检查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合格。标化工地现场复核检查不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并重新按流程申报复查,复核合格后方可开工,发包人方可支付工程预付款。第九条 已开工项目,建设单位双月10日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参照表一的要求进行现场标化检查,检查结果合格的报工管部备案,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申请最近一期工程进度款。集团工管部或总控单位将依据建设单位的检查结果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标化工地现场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对建设单位处1000元/次的罚款,对监理单位处2000元/次的罚款,对项目管理单位处49、5000元/次的罚款,对总包单位处10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标化标准可以由企业标准来执行,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表一:XX集团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检查表项目名称: 年 月 日施工单位:(自检评价及得分)监理单位:(检查意见及得分)建设单位:(检查意见及得分,有项目管理的项目需包含项目管理单位意见)序号检查项目检查要求检查情况得分1主控项目大门设置6分XX要求(宽度8m,高度6m);门禁系统;门卫管理2围墙设置3分封闭完善;高度:市区2.5m,郊区1.8m3八牌两50、图5分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扬尘防治公示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公示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以及项目鸟瞰图;4场地硬化绿化6分出入道路硬化及清洗(清扫);材料堆场硬化;排水系统完善5安全通道4.5分双层防护棚,长宽高符合方案要求;安全标识齐全6洗车台4分6x8m,二次沉淀7施工用电10分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架空或埋地敷设;安全标识齐全8洞口、临边防护7.5分设置围栏、盖板和警示标志;高度1.2m;电梯井道每两层设置安全网9临时消防设施6分消防水系统;消防棚;灭火器10脚手架6分密目网;验收牌;安全标识牌11钢筋加工51、棚 4.5分双层防护、安全标识、操作规程12木工加工棚4.5分双层防护、安全标识、操作规程13扬尘控制9分道路洒水、垃圾及渣土清运裸露地面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泥浆污水处理1一般项目宿舍1.5分整齐、卫生、消防设施2食堂3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整洁、卫生、消防、燃料使用安全环保3淋浴间1分标识;防护措施4施工机具及防护2分标牌、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接地5卫生间1.5分卫生;贴瓷砖;冲水6塔吊基础防护及告示牌2分塔吊基础无积水;验收牌、操作规程牌、岗位责任牌7材料堆放1.5分架空、标识、防护措施8成品保护1.5分标识、防护措施、成品完好分数合计100检查单位检查结论检查合格,请报集团验收。不合52、格,限日内整改,完成后重新报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管部意见注:1、得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有缺项的不参与评分,得分按百分比计算,另主控项目必须全部达标,主控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则判定不合格。2、施工单位首先应开展标化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审核通过后,报总控单位复核。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XX区和集团的各项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集团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各相关环节遵循本办法。第二章 业务管理53、规定第三条 项目参建各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正常运转,各参建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应配备齐全,资格符合要求,且按规定到岗履职。第四条 材料设备报审及进场验收(1)总承包单位拟采购材料、设备,应在进场前按监理单位要求进行报审,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进场。(2)进场材料须经监理见证取样,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复试,经检测质量合格的可用于工程施工,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施工,须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现场确认,将不合格的材料退出现场,并有双方确认的退场报告,已用于工程实体的须返工重做;(3)建筑装饰、机电设备等材料、设备报审合格后,进场时总承包单位提交部分产品提交监理单位,按工程样板、样品54、管理办法进行封样,封样的材料、设备不得私自搬离封样库,经建设单位书面批准后可借用于工程质量检验。第五条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1)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施工质量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文认定责任人。(2)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适时编制各种监理实施细则,采取巡查、旁站等方式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发现质量隐患时,必须责令总承包单位立即整改。(3)集团聘请第三方独立机构,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检查采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期检查的结果均计入季度末的考核排名。质量检查的内容: 55、主要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责情况; 各主要工序的巡查,主要控制点的质量检查; 原材料、设备进场报验、复试检查; 施工现场随机取点进行实体检查; 各种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制定、技术交底及实施情况检查; 工程技术资料、内业资料检查; 成品保护措施及实施情况; 实体检测:(钢筋原材料:使用游标卡尺现场抽测直径,钢筋位置、数量、保护层厚度:使用钢筋扫描仪现场抽测,混凝土构件强度:使用混凝土回弹仪现场抽测,楼板厚度:使用厚度检测仪或钻孔现场抽测)。(4)对于施工过程中检查,发现的问题,总承包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整改,整改结果经监理检查确认后将结果回复给检查单位。第六条 工程质量验收(1)总承包单位应采取措56、施,确保工程各阶段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2)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要及时互通信息,确保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与质量评定等内业资料同步;(3)对于验收中发现问题,总承包单位要及时整改,及时完善相关资料,避免影响竣工验收。第七条 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的处理(1)质量事故的分类及事故通报处理按照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住建部2011(66)文件要求执行。(2)现场出现不满足合同规定及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必须返工、返修、加固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提交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57、,报监理单位审批后监督实施。 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八条 已进场工程材料、设备不按监理单位要求报监理审核同意的处总承包单位5000元/次罚款。第九条 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处监理单位2000元/次罚款,处总承包单位10000元/次罚款,施工部位需返工重做。第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各检查单位发现的问题,总承包单位未整改、未回复的,处总承包单位2000元/次罚款。监理单位未采取相关措施的,处监理单位500元/次罚款。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或编制内容没有符合性、针对性,程序不符要求的,处施工单位5000元/项罚款。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未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或编制58、内容没有符合性、针对性的,程序性不符要求的,处监理单位2000元/项罚款。第十三条 对下列施工工序如未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合格资料即进行下一步施工的,对总承包单位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重新组织验收。 在钢筋制作过程中,若发现钢筋有异常,须向监理单位汇报,若隐瞒不报而被监理发现的; 钢筋制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若有变动,须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意,未经设计、监理和业主同意而擅自变动的; 钢筋绑扎、焊接,需符合规范要求。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而拒绝修改的; 经检查缺筋、锚固长度不够、保护层厚度不够或断面尺寸不对的; 模板经检查标高不符合要求而不及时修改的; 砼浇筑前须将砼配合比通知单、砼试配情59、况交监理审核,并且须经监理单位和业主签写砼浇筑令,若未经业主和监理单位签字而浇筑砼的; 砼浇筑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漏振或振捣不实而引起蜂窝麻面、孔洞、漏筋等现象的; 砼浇筑厚度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超过规范允许偏差的; 施工缝留置必须按规范施工,对违规施工的; 砼未连续浇筑,产生冷缝的; 砼浇筑前未将柱根、墙根的砼表面浮浆及松动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的;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未上报报监理单位的; 前道工序不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得施工。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拆除擅自施工的部位)。 在砌筑过程中60、,若砖、加气块未提前润水而上墙或砌筑砂浆强度不够的;(该部分墙需全部拆除)。 在管道施工、设备安装时,私自砸梁、凿洞等破坏主体结构的行为的; 排水管道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做灌水、通水试验或试验不合格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供水系统未按规定要求作水压试验的; 各专业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未经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的认可,私自改变图纸进行盲目施工的; 管内穿线后必须做绝缘电阻测试并做好记录,未报监理验核的; 开关插座位置及标高必须符合施工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评定标准。如超出标准,且不积极整改的; 电梯进场后业主、供货单位、监理及安装施工单位未共同按照装箱明细单开箱检查的; 内外墙装饰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61、计图纸和业主的要求进行施工,违反验评标准,不积极整改的; 防水材料进场时未报监理验核或质量证明文件和复试报告不齐全的,未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队伍不是专业防水队伍,施工中未对基层处理、搭接、边角处理、管根和泛水等细部处理的;防水完成后未按照要求进行蓄水试验,监理验收不合格的; 保温隔热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每道工序完成,若经监理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违反质量管理细则补充内容其他要求的。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有督促问题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的权利和义务,问题责任单位整改完毕后,监理单位应进行复查并完成问题整改闭合管理。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无故拖延验收或未62、经验收合格同意总承包单位进行下一步施工,对监理单位处以3000元/次罚款,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将相关监理人员调离项目。第十六条 分项工程施工前未进行工程样板施工或样板验收未通过,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已进行施工的立即停工,并对总承包单位处以5000元/项罚款;不符合质量要求,已施工部分全部返工。监理单位未发现或未予制止,对监理单位处以2000元/项罚款。第十七条 因施工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停工或者通报批评、被媒体曝光,给项目造成负面影响的,要求总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总承包单位处以500050000元/次罚款;监理单位监督不严,对相关质量问题未发现或未督促总承包单位整改,致使产生不63、良影响的,对监理单位处以500020000元/次罚款。同时要求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撤换相关责任人。第十八条 质量事故管理问题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由当地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管不力,出现本办法以上问题的,处建设单位5000元/次的罚款。第二十条 组织机构不健全问题处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集团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在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工作64、,保证各项目进度计划科学合理、进度控制严谨有序,确保总进度目标的实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XX区和集团的各项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进度计划分层管理,下层计划不得突破上层计划,从上往下依次分为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年度计划、施工月计划。第三条 集团范围内各建设项目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业务管理规定第四条 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核进度计划文件应包括编制依据、编制说明、进度计划等内容,并尽量用project软件编制。(1)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根据集团明确的建设节点为依据编制。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报审参照附表一格式65、填写。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参照附表二申请进度计划变更。建设单位在接到委托任务后, 30天内编制建设项目开发总进度计划,该计划至少涵盖以下内容:动拆迁、地质勘探、设计招标、监理招标、检测招标、专业分包招标、甲供材料进场、前期手续办理、三通一平、项目开工、封顶、室外工程、竣工交付、专项验收、档案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结算、审计等节点。建设单位应组织各部门进行审核,办理内部会签手续,编制完成后经建设单位领导审批,再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集团审核批准后实施。(2)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包括各个单位所需编制的时间进度计划、专项计划,编制时间和内容)及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单体工程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根据批66、准的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为依据编制。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是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的细化和补充,在工程建设时段内某一年需要完成的内容。该计划设置的中间过程控制节点,不宜突破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明确的时间;该计划年度内完成事项需详细,能指导具体事项的开展,如主体施工阶段设置:开工、出0、10层、20层、封顶等节点,能控制事项的发展趋势。该计划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并在本年度11月30日前报送下一年度工作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由总承包单位根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和工程建设年度计划为依据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涵盖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单体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67、后实施。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满足以下原则: 满足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关键节点时间要求; 应清楚地表明施工的全部活动、逻辑关系及关键路线; 合理配置工、料、机、资金等各种资源,使资源尽量得到连续、均衡使用; 应考虑春节、农忙、季节(夏季高温、多雨;梅雨季节、冬季低温)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应编制相应的资源配置计划:人员进场计划、机械设备、材料采购计划等。(4)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涵盖主要节点内容:如桩基、0.00、整层节点、封顶、主体验收、内外保温、电梯、外架拆除、外墙涂料、室外总体、供电、供水、供气、消防验收、节能验收、竣工验收等。(5)施工年度计划由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编制。施工年度计划68、是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细化,用于工程施工,计划内容必须详细,涵盖施工全部内容。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6)施工月计划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可根据施工年度计划细分到每个月,便于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7)其它进度计划专项计划。某项工作持续时间长,内容较多的情况下可制定专项计划。如:动拆迁、前期手续办理、招投标专项计划等。经内部审核后即可实施。专业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由分包单位编制,该计划时间节点必须与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相匹配,经总承包单位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批准后实施。第五条 进度计划的调整(1)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调整。计划进度落后于实际进度69、,进度计划的调整。进度滞后一个月以上的,应重新编制调整总进度计划,审批程序完善。调整的计划不能满足合同、建设单位或集团要求的,需提前报告建设单位批准后重新编制。(2)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在季度末申请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制定的开竣工节点。(3)施工总进度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遇到不可抗力时间,工期顺延。(4)施工年度计划。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适当调整;但不得突破施工总进度计划制定的封顶、竣工节点。(5)施工月计划。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适时调整;但不得突破施工年度计划制定的形象进度目标。(6)其它进度计划。在不突破编制依据制定的目标节点前提下,可进70、行调整。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六条 总承包单位须足额考虑各工期节点的赶工措施、夜间施工增加、冬雨季施工、节假日等因素而增加的费用,竣工结算对因采取各项措施而赶超进度的费用不予调整。总承包单位未能完成阶段性建设节点目标(如主体封顶、单体竣工验收等),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进行处罚,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若工程整体按期竣工,相应扣除费用结算时全额无息返还。若工程整体未能按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进行处罚;如单体和整体同时延误,一并处罚。处罚金额累计上限为合同价的5%。第七条 若监理单位未及时督促总承包单位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建设节点目标未按期完成,每延误一天按监理费的万分之二进71、行处罚;若工程按期竣工,相应扣除费用结算时全额无息返还。若工程未能按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按监理费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如单体和整体同时延误,一并处罚。处罚金额累计上限为监理费的1%。第八条 若建设单位未及时协调解决进度问题,造成建设节点目标未按期完成,每延误一天按经营管理费的千分之一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第九条 建设单位未上报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经催促无果的,对建设单位处5000元的罚款,从集团给建设单位的经营管理费中扣除;处罚后仍未上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向集团领导当面解释原因。第十条 实际进度计划未按照原进度计划完成的,应查清原因,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开工的,对建72、设单位处10000元的罚款;延迟开工时间一个月内的,对建设单位再处50000元的罚款;开工节点延迟超过一个月的,由建设单位撤换项目管理负责人。第十一条 工程未能按期竣工的按合同约定处罚。第十二条 若工程在保证质量及安全的前提下,最终按期竣工、交付使用的,之前所有罚款,可全部退还相关单位,否则扣除。第四章 附则第十三条 集团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表一: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报审表项目名称编号建设单位合同工期计划主要内容陈述附件:建设单位所编制的总计划书、表等。(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说明、编制的依据;各里程碑工作时间节点目标设置的原则。计划的内容需完整、详实、73、具体、包含全过程主要工作内容,便于检查,可操作性;需附建设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与领导的审核、审批意见表等)。建建设单位意见前期部:工程部:合约部: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集团总工办:经办人(签字):年 月 日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集团分管领导: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集团主要领导: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附表二:项目进度计划变更报审表(总进度纲要、总进度规划、总进度计划)工程名称编号 建设单位合同工期承包单位开工竣工日期计划变更主要内容陈述附件:(建设单位所变更的总计划书、表等。说明计划变更的原因,各里程碑工作时间节点目标调整的原则,对原计划的74、影响程度,纠偏措施等,变更计划的内容需完整、详实、具体,便于检查,可操作性强;需附建设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与领导的审核、审批意见表等)。建设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集团总工办:经办人(签字):年月日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集团分管领导: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集团主要领导: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现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XX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合理利用场地与公共施工资源,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XX区和集团的各项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施工现场管75、理主要是指对施工现场内的场地,室内、外空间、临时设施/设备及其他公共施工资源的管理。第三条 总承包单位负责所在地块场地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消防、安保、排水、照明等现场管理的统筹协调、规划,各专业施工单位须服从管理;总承包未进场时,由监理单位协调,各专业施工单位自行解决。第四条 集团范围内各参建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业务管理规定第五条 场地管理(1)场地管理原则为科学规划、合理布置、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减少交叉、便于施工;(2)总承包单位在现场入口处的醒目位置公示“八牌”、“二图”。其中,“八牌”是指: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重大危险源76、公示牌、扬尘防治公示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公示牌,“二图”是指: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以及项目鸟瞰图;临时围墙外侧涂刷集团标志,围墙标语、现场标示标牌按集团要求执行;(3)总承包单位在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台,并设置排水沟、污水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设施;(4)现场采用封闭围挡、出入口设置实体大门;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系统,保证场地不积水、不积泥浆;(5)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现场搅拌材料、场所应采取封闭措施;(6)临时道路管理场区内生活及施工道路全部由总承包单位硬化路面,其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公共区域由总承包单位配清洁队随时清扫。分包单位应避免对其通行的77、道路造成污染,被污染路段必须及时清理干净;总承包单位应充分估计大型设备安装所需施工道路和场地情况;各专业承包单位进驻施工现场或进行材料/大型设备订购前,须了解总承包单位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及运输通道情况,并据此制订材料/大型设备采购方案及进场运输方案,并及时提交材料/大型设备的详尽进场计划,以供总承包单位协调安排临时通道、进场路线等;总承包单位在现场施工区域内统一设置道路交通的各类标志、标识,严格实行限速,禁止超载、超速。(7)各专业分包单位临时设施搭设方式必须按照集团规定的统一标准搭建,并须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防火分隔、防盗等安全因素;(8)已完成施工任务的承包单位,应尽快组织撤场、拆除自有临78、时设施,并移交工地管理权,将施工工作面、施工场地、建设单位提供的临时设施、测量控制点及资料移交给相关单位;(9)收尾阶段,各承包单位除非已经明确移交工地控制权,并获得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认可,否则仍应负责工地及工程的安全、安保、成品保护及维护管理责任。(10)总承包单位应采取措施保障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铁、管线等的安全。第六条 门禁、安保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保障施工场地始终处于对外封闭状态,工地进出大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管理;(2)总承包单位按集团规定实施进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并设置进入施工现场的门禁安保系统。所有物料、人员进出施工现场需经过总承包单位门卫人员同意。任何物料退场79、,必须向总承包单位专管部门书面申请,经总承包单位书面签发出门证明文件方可离开现场;(3)总承包单位应安排现场保安巡逻检查工地,保安应保障工地避免受到人为恶意破坏、被盗窃、被抢劫等恶性事件发生。第七条 临水、临电管理(1)现场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使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维护、检修;(2)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线路统一规划并进行管理,在保证各施工单位施工用水的前提下线路布置合理;(3)总承包单位必须在合同期内保证临时供电设备正常使用,并承担相应的安保、检查、维护保养及根据工程需要重新布置(包括临时箱式变压器迁移)等责任;(4)总承包单位应在现场配置应急照明设施及应80、急电源,满足人员疏散和工地临时消防系统,临时照明等应急需要。第八条 临时排水管理(1)总承包单位对整个现场排水系统做出统一规划并进行管理,现场设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污水经二次沉淀后,在取得相关市政部门的书面同意意见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总承包单位负责统筹安排,确保各专业施工单位在各自施工区域的排水系统正常工作,避免场地、道路积水。第九条 临时消防管理(1)由总承包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施工现场防火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2)总承包单位负责工地范围内的临时消防系统建设和维护;(3)施工高度超过24m时,应落实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够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当增设临81、时消防水箱;(4)围墙、临时板房搭设须用A级防火材料,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区域内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第十条 临时照明管理(1)总承包单位负责统筹工地现场的临时照明,并将其纳入现场管理方案;(2)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需要,安装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楼梯间、施工通道、室外等)的临时照明系统;(3)各分包单位应负责各自施工区域内的临时照明。第十一条 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管理(1)工地所有卫生间,由总承包单位搭建,无偿提供给全体参建人员使用;总承包单位负责保持卫生间及其周边环境的清洁和卫生;(2)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工地清洁保洁,但不包括完全划给专业承包单位自行负责管理的工作面场地。完全划归专业承包单82、位自行管理的工作面场地内的清洁保洁等工作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3)总承包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建筑垃圾收集池和生活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池内可分回收区和不可回收区;(4)工程现场要做到“工完场清”,各相关单位须及时清理各种建筑垃圾。总承包单位整体负责,有专业施工单位施工产生的垃圾未及时清运的,总承包单位须先清运,再和专业施工单位协调清理费用等事宜;(5)总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移交已完成工程和场地前,应负责打扫和清理场地内所有建筑尘土、施工遗留垃圾、工具设备物品等。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未设置“八牌”、“二图”的,处总承包单位10000元罚款;监理单位无督促措施的83、,对监理单位予以1000元罚款。经监理单位督促,总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对总承包单位处50000元罚款。第十三条 现场未设置车辆冲洗台,场地排水不畅,场地大面积积水的,对总承包单位处20000元罚款;对没有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单位予以2000元罚款。第十四条 裸露地面未采取覆盖等措施;现场搅拌设备未封闭的,处总承包单位5000元罚款,对没有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单位予以1000元罚款。第十五条 施工区域内道路未设置限速、限载标识的,对总承包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第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施工任务完成后,需及时完成各项移交工作,撤离施工现场,经监理单位催促未按时撤离阻碍后续单位施工的,处责任单位10000元84、罚款。第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未制定工程周边、地下构筑物保护措施,导致周边建筑物沉降、倾斜,地下管线断裂,道路塌陷等危害的,除由责任单位消除危险源,赔偿损失外,视危害结果轻重,由集团决定对总承包单位处1-10万元罚款。第十八条 主体结构高度达到24m及以上时,未设置消防管道,未落实消防水源的,处总承包单位10000元罚款;监理单位未采取措施的,对监理单位予以5000元罚款,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需要设置照明、通风设施,而未设置的,处总承包单位5000元罚款;监理单位未采取措施的,对监理单位予以2000元罚款。第二十条 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设置建筑垃圾收集池、生活垃圾收集桶等设施的,对总承包单位处以585、000元罚款,对没有履行监理职责的监理单位予以1000元罚款。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集团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建设项目设计及审图管理工作,保证建设项目品质,提高项目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XX区和集团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设计内容含工程主体建筑、结构的设计单位叫总体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完成非主体设计的设计单位叫专业设计单位。第三条 除在投标文件、设计合同明确或建设单位另有委托外,项目红线内的所有设计工作均应有总体设计单位完成,合同中的设计86、费已包含所有设计工作的设计费用。第四条 总体设计单位资质中缺少专项设计资格的,总体设计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的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拟委托的专项设计单位,应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意。第五条 对设计单位的管理单位是集团所属各开发公司。第六条 集团下属各开发公司可授权有关PPP/项目代建/项目管理等单位实施具体设计管理工作。第二章 设计单位工作基本要求第七条 设计单位应在中标后一周内向建设单位提交企业贯标的质量体系文件、程序文件。第八条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工作开展前7天,向建设单位报送项目设计规划,设计规划必须按各企业贯标要求的管理程序,完成内部审批流程。第九条 项目负责各专业设计专业负责人必须取得专业资格执87、业证书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参与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人员至少具有中级职称。第十条 总图、平面布置图、室外管线综合布置图、外立面设计,特别是涉及地下结构的设计试桩选型、基坑支护结构方案、主体结构形式等重要的专项设计工作,项目负责人可安排一个或几个设计人员作出3个以上的不同设计方案。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召集内部专家,主持召专项设计方案论证专题会,逐一对不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详细列出不同方案的优点与缺点,形成一致的推荐方案建议,供建设单位决策。第十二条 设计深度除应达到规范规定及合同文件的约定外,其深度还必须满足工程招标、施工与验收要求,不得出现含糊不清、人为理解歧义的情况发生。第十三条 基础88、与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设计单位必须有结构设计人员作为现场服务代表,不得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及非本项目设计人员作为现场代表;其他施工阶段的设计现场代表应按甲方需求委派相应的设计人员。设计代表的委派,必须在设计规划中明确。其他设计人员每月至少到施工现场一次,提供必要的设计服务,满足施工需要。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还必须按建设单位要求,按时提交专题(项)技术与经济分析、研究成果,还应为建设单位提交满足招标需要的技术规范、技术规格书等技术、经济方面的文件。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有设计人员及专业设计负责人签字后盖单位印章,到现场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第十六条 图纸会审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各专89、业设计人员,就现场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研究,做好会审前的沟通工作,力争在图纸会审会上一次性解决。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若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推荐的“三新”有异议,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设计单位必须尊重、落实专家的咨询意见,不得拒绝。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除违反强制性条文外,设计单位必须及时提交设计变更文件,并积极配合变更设计的图审工作。第十九条 总体设计与专项设计发生如设计界面不清等矛盾时,双方都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调节意见,做好各自的设计工作。 第三章 PPP/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工作基本要求第二十条 项目管理规划中必须明确设计管理组织机构体系,有明确的职90、责分工,有对设计管理工作正对性的管理内容、方法与措施。第二十一条 设计管理组织机构必须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等专业配备设计管理人员,不得出现一人对多专业管理的情况。第二十二条 组织项目及企业技术、设计、造价等管理人员对设计招标文件、合同进行评审,向建设单位提交专项评审书面报告。第二十三条 对重要、复杂、对工程影响大的专项设计方案,项目部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报告,经批准后组织召开专家(专家有集团邀请)论证会,整理会议纪要,督促设计单位落实专家咨询意见。第二十四条 施工图报审前,组织各专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与优化(内审),审查与优化意见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督促设计单位修改后再施工图送91、审。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按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报集团批准,按“先批准、后实施”原则处理。第四章 建设单位工作基本要求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的设计管理工作参照第四章内容。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七条 第五条工作未落实的,当期设计费支付时,建设单位直接扣除设计费3万元。第二十八条 设计单位未按时间提交设计规划的,当期设计费支付时,建设单位直接扣除设计费3万元,延迟提交的按500元/天计,在每期设计费中按累计天数扣除设计费。第二十九条 出现第七条不符合要求的,按每项扣除设计费2万元,多向不符合要求的,每增加一个不符合要求项,逐项成倍累计在当期设计费中扣除。第三十条 设计单位设计工作不满足第八至第十七92、条要求的,按1万元/项累计在当期设计费中扣除。第三十一条 从设计费中提取3元/平方米作为设计成果的绩效设计费。 因设计原因导致增加工程投资扣减设计费的标准是:增加1万元-20万元的按1元/平方米扣减设计费;增加20-50万元的按2元/平方米扣减设计费;增加50万元的扣除全部绩效设计费。因设计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扣减设计费的标准是:停工510天的按1万元/天计算,停工1130天的按2万元/天计算,停工31天以上的4万元/天计算。因设计原因导致影响使用功能的,视情节严重情况,建设单位适度扣减设计费5-50万元。未发生上述设计责任的事件,工程结算后,全部返还绩效设计费。第三十二条 项目管理单位设计管理93、工作达不到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要求的,建设单位按2万元/项累计在当期支付的费中扣除。PPP/代建单位工作达不到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要求的,PPP/代建单位按2万元/项累计每月底项建设单位交罚金,逾期不交的,结算时按十倍罚金扣除。第三十三条 在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根据集团批准的限额设计参数进行核查,在批准限额以内,集团不奖不罚;工程投资额超出限额标准3%及以内的,分别扣除PPP/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及建设单位管理费5%;工程投资额超出限额标准3%-5%的,分别扣除PPP/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及建设单位管理费10%;工程投资额超出限额标准5%以上的,分别扣除PPP/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及建设单位管理费194、5%。第三十四条 设计/PPP/代建/项目管理合同有相关规定的,处罚部分从严执行。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集团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XXXXXX集团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签证行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完善工程变更签证程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由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负责工程的投资监督管理,现根据关于印发XX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及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浦政发2013176号)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签证是指工程发、承95、包双方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以外或在合同价款内属于必须签证的书面备忘文件。其主要包括:现场签证、隐蔽工程签证、合同价款内必须签证认定的实际支出费用、特殊材料的认定及其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量签证等内容。第三条 本项目各参与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业务管理规定第四条 工程变更签证相关规定特别说明(1)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时,应根据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做到设计无漏项、缺项,无重大偏差。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图送审前,必须会同原设计、第三方专业机构等相关单位、专家仔细审查施工图,提出合理修改意见后,形成专家会审意见(意见报集团备案),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后,方可进行施工图送审工作,复审使96、施工图最大限度满足施工要求,减少工程变更次数;(2)在确保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在控制或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有利于工程管理等方面有显著效果的,或者遇到不可预见的自然条件和其他客观原因的,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对施工图进行优化或变更;(3)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不得随意提出工程变更签证,所有工程变更签证,建设单位必须从实用角度、技术条件、合同条款、工程投资等方面对工程变更签证进行审查,确定该工程变更是否必要及合理、是否能够加快施工进度、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是否能够降低工程造价等,并提出具体意见。(4)工程变更签证必须严格按照“先批准后实施”的原则进行管理,建设单位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变更签97、证事先报告XX集团工程管理部,并填写变更签证现场审核凭单(附表一),XX集团工程管理部第一时间会同总控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施工单位、地勘单位(如需要)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变更签证进行现场审核,对确需进行变更签证的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内部流程后,报XX集团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审批获准后,方可予以实施。任何未经批准实施的工程变更签证,一律不得事后补办手续和列入竣工决算审计。第五条 工程变更签证划分根据XX区政府关于印发XX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及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浦政发2013176号)规定,对工程作出以下划分:(1)重大变更签证:单项变更签证金额达到10098、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或累计变更签证达到原合同价10%及以上的,涉及提高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设备购置标准的;(2)一般变更签证:单项变更签证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累计变更签证在原合同价2%及以上10%以内的; 如变更签证累计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或在原合同价10%以上的,则按重大变更签证处理;(3)小额变更签证:单项变更签证金额在10万元以下或累计变更签证在原合同价2%以下的,如累计变更签证在原合同价2%以上的,则按一般变更签证处理。第六条 工程变更签证审批程序(1)建设单位在工程变更签证实施7天前,需提供完整的变更签证相关材料(包括:变更签证现场审99、核凭单(附表一)、变更洽商记录、变更图纸、变更预算书及跟审审核意见等)报送XX集团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附表二),并于每月1日上报上月的已审批完的变更签证汇总表;(2)达到重大变更签证的需上报XX区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经批准后才能实施变更。所有变更签证现场审核后未按上述规定时间上报XX集团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的或未经上报批准产生的变更签证,一律不得认可,在工程决算审计时,不得增加此项费用。A)重大变更签证:由工程监理及跟踪审计单位初审,建设单位核实后填写变更(签证)报审表,报送XX集团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同时上报XX区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附表三),经批准后才能实施100、变更。B)一般变更签证:由工程监理及跟踪审计单位初审,建设单位核实后填写变更(签证)报审表,报送XX集团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同时上报区分管领导审批(附表五),经批准后才能实施变更。当累计变更达到重大变更限额标准的(附表四),应当参照重大变更报审程序执行。C)小额变更签证:由工程监理及跟踪审计单位初审,建设单位核实后填报变更(签证)报审表,报送XX集团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当累计变更达到一般变更限额标准的(附表六),应当参照一般变更报审程序执行。第七条 工程变更签证要求(1)建设单位在工程变更签证实施前,应按类别、项目、发生的时间进行统一编号,工程变更签证报审表应填写规范,变更101、签证手续应当完备;(2)变更签证编号要求如下:变更类:重大变更ZB项目名称首字母缩写001(按顺序编号);一般变更YB项目名称首字母缩写001(按顺序编号);小额变更XB项目名称首字母缩写001(按顺序编号)。签证类:重大签证ZQ项目名称首字母缩写001(按顺序编号);一般签证YQ项目名称首字母缩写001(按顺序编号);小额签证XQ项目名称首字母缩写001(按顺序编号)。(3)工程变更签证必须经过施工单位、监理、设计、地勘(如需要)、跟踪审计、建设单位、XX集团工程管理部共同核验,确保工程变更签证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变更签证单内容需注明变更原因、变更部位、施工方法、工程量、工日、定价依据等,并102、附相应的图纸、照片等材料;(4)工程变更签证在实施前对变更签证费用进行估算,提供工程变更签证预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同时提供累计变更签证估算总金额,便于控制工程造价;(5)作为工程变更签证附件的变更洽商记录、变更图纸、技术核定单必须经过建设单位的审核,需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确认,无建设单位签字并盖章的上述文件一律无效,工程变更签证一律不予认可。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八条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经集团、总控单位检查、督促,未及时整改的,按1000元10000元/次罚款。第九条 集团将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工作纳入各参与单位合同履约绩效评价体系,由总控单位定期进行考评。具体考评与奖惩措施详见103、总控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结果运用办法。第四章 附则第十条 集团工管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五章 相关附件表式附表一:变更、签证现场审核凭单编号:KJ-GG- 号 年 月 日文件名称建设单位现场情况及签证原因参建各方意见施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项目负责人:监理(请核实招投标文件、施工方案等文件中有无说明此项内容做法,并出具处理意见) 项目负责人:跟审(请核实招投标文件中有无说明此项内容,出具处理意见并注明初步工程量和审计价格) 项目负责人:设计(请核实施工图中有无设计或说明此项内容,并出具处理意见)项目负责人:地勘 (如有)(请核实地勘104、报告中有无说明此项内容,并出具处理意见) 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意见(请确认签证内容是否合理和必要,是否真实和完整,并出具同意与否的意见) 现场代表: 工程部负责人: 建设单位分管领导:总工办变更签证现场审核意见工管部变更签证现场审核意见附表二:设计变更(签证)审批表项目名称变更(签证)编号变更(签证)名称施工单位归属合同名称提出时间提出方设计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其他设计变更(签证)内容情况说明:(需说明设计变更(签证)原因、依据、部位、具体内容、工程量、金额;需附与签证相关的预算书、工程量现场实测实量记录单、设计变更单(附图)、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以及与签证相关的其他资料作为签证单附件)1105、计价方法或计价依据2增(减)金额3本次增(减)占合同价比例4累计增(减)占合同价比例建设单位(签章):集团总工办:集团工程管理部: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主要领导: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附表三:XX区政府投资工程重大变更单项报审表工程名称立项投资总额 (万元)变更提出单位合同金额承包商变更申报日期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及论证经过附件资料:1、签证单、变更洽商记录、变更图纸等;2、变更预算书;3、其他与工程变更相关的所有往来函件(如有供参考)。本次变更估算金额(元)累计变更估算金额(元)监理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106、人签字:年 月 日跟踪审计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施工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设计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XX集团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注:1、此表为建设单位发生变更时统一填写的报审格式,变更估算金额建设单位先自行核实确定,决算时以审计确认为准。2、变更不涉及到设计单位的,设计单位意见不填。附表四:XX区政府投资工程达到累计变更报审明细汇总表工程名称立项投资总额 (万元)变更提出单位合同金额承包商变更申报日期变更单编号变更估算金额(元)监理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107、 月 日跟踪审计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施工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设计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XX集团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累计变更估算总金额(元)注:1、此表为建设单位发生累计变更报“区工程领导小组”批准标准时统一填写的报审格式,变更估算金额建设单位先自行核实确定,决算时以审计确认为准。2、附件资料包括:签证单、变更洽商记录、变更图纸、变更预算书以及其他与工程变更相关的所有往来函件;3、变更不涉及到设计单位的,设计单位意见不填。 附表五: XX区政府投资工程一般变更单项108、报审表工程名称立项投资总额 (万元)变更提出单位合同金额承包商变更申报日期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及论证经过附件资料:1、签证单、变更洽商记录、变更图纸等;2、变更预算书;3、其他与工程变更相关的所有往来函件(如有供参考)。本次变更估算金额(元)累计变更估算金额(元)监理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跟踪审计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施工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设计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XX集团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分管区长审批意见:年 月 日注:1、此表为建设单位发生单项一109、般变更时统一填写的报审格式,变更估算金额建设单位先自行核实确定,决算时以审计确认为准。2、变更不涉及到设计单位的,设计单位意见不填。附表六:XX区政府投资工程一般变更达到累计变更报批明细工程名称立项投资总额 (万元)变更提出单位合同金额承包商变更申报日期变更单编号变更估算金额(元)监理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跟踪审计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施工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设计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XX集团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分管区长审批意见:年 月 日累计110、变更估算总金额(元)注:1、此表为建设单位发生一般变更并达到累计变更报批标准时统一填写的报审格式,变更估算金额建设单位先自行核实确定,决算时以审计确认为准;2、附件资料包括:签证单、变更洽商记录、变更图纸、变更预算书以及其他与工程变更相关的所有往来函件;3、变更不涉及到设计单位的,设计单位意见不填。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采购行为,选择合格的承包单位、供应单位、设计及咨询单位参加集团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本着提高建设投资效益、从严控制建设成本、促进廉洁建设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XX区和集团的各项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111、法所指的招标采购,是指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建设单位组织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各项施工、货物采购及第三方咨询、技术服务类的采购工作。第三条 招标采购管理的原则:(1) 合法性与三公性原则:招标采购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与制度的规定,通过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控制成本的同时获取满意的产品或服务;(2) 竞争性与可实施性原则:招标采购与议标采购需考虑激化竞争的同时遏制恶性竞争,同时必须要综合考虑工期、品质、成本、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制约因素。(3) 评标原则:集团投资建设项目均采取最低投标报价法评标。第四条 各项目参建单位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管理流程及说明第五条 招标管理流程(1)112、 由建设单位计划发布招标公告前10个工作日报送“XX集团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经核准后,交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招标工作,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公告发布,将公告链接(如有资格预审时间)、开标时间发送至工程管理部。在招标项目计划发布招标公告10个工作日前;(2) 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由招标代理单位完成,跟踪审计单位对已编制的清单及控制价进行复核并出具跟踪审计审核意见,建设单位严格核查造价咨询单位及跟踪审计编制文件的准确性;(3) 建设单位提交“XX集团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的工程量清单必须经过建设单位组织的专家会审,并将会审意见提交集团备案;(4) 建设单位上报完整的招标资料后,XX集团对招标资料进113、行审核并出具招标文件审核表,建设单位收到审核意见后须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对审核意见作出回复。(5)建设单位于开标2天前,在集团评委库内抽取业主评委,抽取过程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建设单位三方共同见证(不适用明标明投项目);(6)工程发生流标情况或其他原因导致需重新组织招标的,必须及时告知集团工程管理部,提交相应的书面情况说明,重新上报招标资料,待审批完成后方可重新组织招标。(7)项目开标后30日内,建设单位将相关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书面报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等复印件)报集团备案(含相应电子版或扫描件)。第六条 询价招标管理流程(1) 建设工程项目询价招标方案、邀114、请单位(名单、资质等复印件)、询价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等文件在询价项目计划发布投标邀请书5个工作日前,由建设单位报送 “XX集团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经核准后,交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询价工作,询价完成后,报集团备案;(2) 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由招标代理完成,跟踪审计单位对招标代理编制的清单及控制价进行复核并出具跟踪审计审核意见,建设单位严格核查招标代理及跟踪审计编制文件的准确性;(3) 建设单位上报完整的招标资料(附表一)后,XX集团对招标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招标文件审核表(附表二),建设单位收到审核意见后须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对审核意见作出回复。(4) 由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单115、位发放邀请函,邀请单位不得少于三家;(5) 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组建不少于3人且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为评标小组(建设单位于开标前一天,在集团业主评委库内抽取评标小组人员,抽取过程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建设单位三方共同见证);(6) 开标活动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自行组织,并在开标前通知 “XX集团建设领导小组”人员,“XX集团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将全程现场监督开标;(7)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建设单位将相关资料(询价邀请书、询价文件、邀请单位资质、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报集团备案(含相应电子版或扫描件)。第七条 中介服务机构招标(1)招标代理的116、确定:由建设单位到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抽取3家备选单位报备集团,集团审核后确定1家中标单位;(2)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的确定:建设单位将项目正式立项批文报集团,集团统一上报审计局确定中标单位;(3)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参考公开招标、询价招标要求。第八条 其他要求(1)建设单位必须按照集团要求提供项目的招标计划,每月最后一天提交下月的开标时间安排至集团工程管理部。(2)当年计划竣工交付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上半年完成项目的所有招标工作。(3)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可在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相应的处罚条款,作为补偿跟踪审计合同范围外审核的报酬。说明: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集117、团工程管理部根据XX集团项目工程、材料(设备)文件审批备案内部审批表意见签署。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八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的时间将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等上报集团审批,超出规定时间则对其按2000元/天处以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计入绩效考核。第九条 建设单位未按批准的日期发布招标公告,超出时间对其按2000元/天进行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计入绩效考核。第十条 工程量清单未经专家审核直接上报集团的,对建设单位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第十一条 招标合同签订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投标相关资料报集团备案的,超出时间则对建设单位按2000元/天进行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计入绩效考核。第十二条 招投标过程存在违反本118、规定的行为,经集团、总控单位检查指出,未及时整改的,对相应责任单位按20000元/次进行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计入绩效考核。第四章 附则第十三条 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表一:XX集团招标采购文件审批/备案表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招标内容招标人招标方式代理单位合同估算造价建造师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工期要求评标方式拟招标时间拟开标时间招投标平台标的情况:付款方式:建设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康居集团总工办: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康居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康居集团分管领导: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康居集团主119、要领导: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说明: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集团工程管理部根据康居集团项目工程、材料(设备)文件审批备案内部审批表意见签署。附表二:招标资料审核表项目名称编号合同估算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上报资料XX审批备案表 建设单位审批表 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 跟审审核报告 专家会审纪要 施工图 其他:XX集团接收情况同意接收招标资料;不接收;情况说明:_经办人: 年 月 日XX集团修改意见必须修改部分:(可另附表格说明)建议修改部分:(可另附表格说明)审核人: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接收人: 年 月 日注:建设单位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回复建设单位意见。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120、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工作,规范各参建方进度款结算行为,从制度上保证工程进度款结算的及时性、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进度款申请与支付,集团按单月申请、双月支付原则实施。进度款申请与支付须提供资料,包括进度款支付申请和形象进度报告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工程建设类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进度款结算;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及其他服务类单位结算参照本办法实施。第二章 管理流程及说明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形象进度报告等表式按监理单位规定编制。第五条 施工单位在充分考虑截止双月10日前按照合同约定能够达到支付节点的情况下,于单月10日前向建设单位提出121、支付申请计划,计划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审核确认后,由建设单位于单月10日前将计划报至集团财审部;第六条 建设单位于双月10日前报送XX集团专项资金使用审批单(表三),同步将监理单位按照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合同付款节点审批的工程款支付证书(表一)、建设单位工程款内部审批表(表二)以及工程建设形象进度报告、施工单位上一期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情况同步作为附件报至集团工管部。第七条 集团财审部于单月20日前完成审核,将资料报区财政审核,并保持与区财政的沟通、协调,确保于下一月15日前拿到区财政审核意见,并将意见及时传递到集团工程管理部;审批下来的金额不代表集团全部支付。第八条 工程建设形象进度122、报告和上一期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情况中反映的内容均截止至双月10日,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跟审共同审核确认,经各方项目负责人及建设单位工管部负责人、分管工程副总签字盖章后报集团工管部。集团工程管理部收到形象进度报告和上一期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情况后,到现场核验报告和安全文明措施费投入的真实性,并结合区财政审核意见,及时上报集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第九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在双月月底前完成,双月10日前报送的XX集团专项资金使用审批单及附件内容不齐全的,或双月10日后报送XX集团专项资金使用审批单的,工管部将不予接受。第十条 只有符合合同文件规定、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且过程验收手续齐123、全的项目,工管部方才认可其真实性。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告的形象进度工管部不予计量,且不支付当期工程款:(1)无计量资料或计量资料不全的;(2)工程量清单中有数量、但实际未发生的;(3)工程质量未达到有关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的;(4)因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5)工程项目、计量单位、单价、费率与合同文件不符的;(6)隐蔽工程未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的;(7)合价包干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合价总额的;(8)未按有关质量管理规定进行检查,未提供相关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资料,或需返工、待处理的工程;(9)成品、半成品、器材等缺少应有的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明;(10)材料未按规定试验,或未获监理单位批准;(11)工程124、变更未经批准或未履行完相关手续的工程项目;(12)其他与合同、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不符而不能计量的情况。第十一条 在进度款中申请支付时,未提供前一期投入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等额的正规发票及财务管理中单列费用清单的,不予支付。第三章 考核与检查第十二条 工程款结算过程中相关单位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申请文件和形象进度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审核的,处以各单位2000元/次的罚款;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未按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相关合同等进行审核,敷衍了事的,经查实后,处以各单位5000元/次的罚款。第十四条 在工程进度款结算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情况的,经查实后,125、处以责任单位10000元/次的罚款。第十五条 如果合同中有相应处罚约定的,从严执行。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集团工管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表一: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签收人姓名及时间建设单位签收人姓名及时间致:(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经审核编号为工程款支付报审表,扣除有关款项后,同意支付工程款共计(大写) (小写: )。其中:1、 施工单位申报款为:2、 经审核施工单位应得款为:3、 本期应扣款为:4、 本期应付款为:附件: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及附件。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年月日注:126、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附表二:建设单位工程款内部审批表工程名称核对时间核对地点本次工程进度款申请内容(配附件资料)建设单位工程部建设单位合约部建设单位财务部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建设单位主要领导附表三: XX集团专项资金使用审批单 项目名称费用名称收款单位合同价(决算价)累计已支付合同本次应支付本次申请支付申请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年 月 日集团工管部意见:年 月 日集团财审部意见:年 月 日集团工程分管领导意见:年 月 日集团主要领导批示:年 月 日办理情况:年 月 日工程结算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XX集团重点工程127、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管理工作,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程序,保证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的及时性、准确性,依据国家、江苏省、XX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XX区和XX集团的各项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控制成本,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结算审计是指对建设工程合同价款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的活动。第三条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结算审计单位及其它工程参与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合同履行、合同变更的实际情况,就工程所有涉及工程费用(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采购供货等)、设计(建筑、勘察、景观等)、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监理等服128、务工作)事项,进行计量、计价直至确定最终审定工程价的过程。第四条 本办法主要针对工程承包合同、采购供货合同的价款结算审计,设计(勘察)合同、监理合同及顾问合同等委托合同的价款的结算审计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二章 工程结算审核原则第五条 有据可依。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变更文件、竣工图及验收记录等进行审核。第六条 公正客观。工程结算审核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公正客观、廉洁自律,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第七条 认真履职。工程结算审核人员要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对工程量、工程单价进行严格审核、认真履职。第八条 审核结算时对存在的问题或需要承包人补充资料,应及时与承129、包人沟通。第三章 工程结算审核条件和资料第九条 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竣工资料、竣工图编制完成并经监理人员、建设单位审核通过。第十条 工程结算资料包含以下内容:1、经相关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责任主体参加的竣工验收,结论合格,并有相关书面证明,开工报告(经现场确认);2、全套竣工图,根据设计变更后完工情况对底图进行修改,修改处需标明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号。竣工资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齐全,已由监理单位和各建设单位审核确认;3、隐蔽及土方工程现场工程量原始记录,较大土方工程必须邀请第三方测量单位并出具测量报告,隐蔽工程需提供影相资料;4、图纸会审记录;双方确认的工程(包130、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预算书,现场变更、签证已经集团审批认可;5、涉及人工、材料调价的,需提供人工费取费文件及涉及材料价格的政府指导价格、市场价格、材料认质认价确认单。总承包工程涉及主要材料(钢筋、砼)调差的,需提供0.00及主体封顶砼浇捣记录,及结构工程开工、主体封顶施工记录;6、与工期、造价相关的会议记录、双方往来函件;7、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中标通知书;8、竣工结算报表:封面、结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量单(含计算过程)、变更工程单价汇总表;9、建设单位代扣代缴(含水电)(建设单位需签字确认水电费结清证明)、承包方收取的总承包管理费等各项费131、用明细表;第四章 工程结算审核程序第十二条 工程结算审核程序:1、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承包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建设单位、跟踪审价单位同步审核,由建设单位牵头对所报资料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2、监理单位收到承包单位工程结算资料后14天内,完成结算工程量的审核,并提交书面的审核意见,移交给工程结算审计单位;3、跟踪审计在收到承包单位工程结算资料后14天内,完成结算审计的初审工作,并出具跟踪审计初步审查意见书。4、结算审计单位对承包单位上报的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主要包括:(1)结算工程量核实,部分工程量需要现场核实的,由各建设单位组织结算审计单位配合到工地现132、场进行实地测量并确认,集团定期抽复;(2)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没有的,要有跟踪审计在施工过程中核定价格,并对跟踪审计审核的合理性进行复核,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定额及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计取方式合理组价;(3)设计变更、签证须按XX集团规定程序和权限完成审批后方为有效文件,只有变更图纸或技术核定单(或图纸会审)、工程签证单等未经集团审批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不得计入结算;(4)材料价差严格按合同约定的调差办法计入结算,材差调整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结算审计单位在审核过程中必须做好核对记录(附表一),完成的过程审核报建设单位认可。5、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在60天以内133、完成总包类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其它类结算工作应在30天以内完成审核,负责将结算资料报至集团审批(附表二、附表三);6、XX集团受理各建设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后,首先对结算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公司规定程序及审批权限的结算资料一律不予签收,退回各建设单位;7、XX集团对各建设单位审核认可后的结算进行抽查复审,抽查复审过程中各建设单位及结算审计单位配合现场取证和核查,原则上在结算审计提交结果后30天内完成各阶段抽查复核工作,对抽查复核中存在问题较严重的,集团将邀请第三方咨询单位进行复审;8、结算审批完毕后,结算审计单位还需对建安成本单方造价指标、主要材料含量指标进行分析(如表四所示),134、并及时将结算审计报告移交一份至集团工管部备档;附表一:工程竣工结算核对记录工程名称核对时间核对地点本次核对内容(配附件资料)下次计划核对内容下次计划核对时间本次核对人员施工单位:结算审计单位:建设单位:附表二:工程结算资料审核表日期: 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施工单位合同价送审价结算形式建设单位审核意见1、竣工图:张备注:(可另附表格说明)2、设计变更:份3、工程洽商:份4、现场签证:份备注:(可另附表格说明)5、水电费、管理费等凭证份,共计金额元备注:(可另附表格说明)6、工期、质量、安全奖罚份,共计金额元备注:(可另附表格说明)7、甩项及维修扣款单份,共计金额 元 备注:(可另附表格说明)一135、审核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二、合同履约情况三、初审意见备注:(可另附表格说明)经办人: 年 月 日审核结果我部对本表格以上内容核对无误,符合办理结算的条件,同意转交至成本部办理结算。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XX集团接收情况同意接收竣工结算资料;不接收;情况说明:_经办人: 年 月 日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附表三:工程结算审批表日期: 编号:项目名称工程名称公司名称合同编号施工单位合同价送审价包干形式建设单位施工方报审金额(元)其中:土建0.00 安装0.00 跟审单位中间审核金额(元)其中:土建0.00 安装0.00 跟审单位审核核减额(元)其中:土建0.00 安装0.00 结审单位最终审核金额136、(元)其中:土建0.00 安装0.00 结审单位审核核减额(元)其中:土建0.00 安装0.00 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集团总工办意见集团工程管理部意见集团分管领导意见集团主要领导意见附表四:建安成本单方造价指标分析表(总包结算)序号项目名称层数施工图建筑面积总造价(元)土建单方造价(元/m2)安装单方造价(元/m2)1楼(地上部分)2楼(地上部分)3楼(地下部分)4土方5合计主要材料含量指标分析表:序号项目名称层数施工图建筑面积钢筋总量钢筋单方含量砼总量砼单方含量模板总量模板单方含量砌体总量砌体单方含量1楼(地上部分)2楼(地下部分)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第137、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对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各参建单位用工,促进安全生产,维护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XX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宁建规字(2011)4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通过完善用工手续、建立个人台账(如表一),实现工程现场作业人员有关信息的动态监管(如务工人员统计台账,表二所示),以实名卡实名为载体,建立作业人员实名制监管系统。民工工资的发放,要有民工工资发放登记表(如表三)。第三条 集团范围内在建工程,施工阶段总承包单位按本办法施行,分包单位、专业施工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其他参建单位参照执行。第二章 检查138、与考核第四条 总承包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实名制管理、未使用门禁系统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处总承包单位10000元/次罚款,并责令继续整改。拒不执行本项规定的,拒付工程款。第五条 监理单位对总承包单位及其他用工单位实施实名制管理工作未采取相关监理措施的,处监理单位3000元/次罚款。第六条 建设单位实名制推行、落实不到位,纳入季度考核。第七条 经询问、查实劳务人员未进行进场安全三级教育的,对所在用工单位予以500元/人罚款。第八条 未签署或提供劳动合同的,责令清除出场并对用工单位按500元/份罚款。第九条 未给劳务人员办理实名卡的,要求限期整改未整改的,按500元/人罚款。第十条 139、无法提供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凭证的,予以5000元/次罚款。第十一条 劳务人员新进场或离场,用工单位未及时更新信息的,予以500元/次罚款。第十二条 将民工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的,处施工总承包单位10000元/次罚款。第十三条 克扣或未及时发放民工工资的,处施工总承包单位10000元/次罚款。第十四条 各用工单位拖欠工人工资,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扣除部分工程款以支付工人工资,同时对用工单位处1-5万元罚款。若用工单位是分包单位的,则同时对总承包单位处用工单位罚款额40%的处罚。第三章 附则第十五条 集团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表一:人员情况140、统计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工种持证情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附表二:务工人员统计台账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实名制卡号工种进场日期退场日期附表三:20 年 月民工工资发放登记表项目名称总承包单位班组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签收人日期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民工夜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在建工程民工夜校管理,落实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为民工搭建一个学习、教育、培训的平台,使民工专业技术得到提高,法制观念得到加强,职业行为得到规范,安全生产得到保障,制定本办141、法。第二条 民工夜校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建设、管理,开展民工培训、教育活动。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人员教育、培训,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管理。第三条 民工夜校标准工程建筑面积教室面积座位数1万-5万2030个5万-10万3040个10万以上5060个第四条 夜校设置标准(1)夜校教室门口醒目处悬挂“民工夜校”标牌;(2)室内净高3m;设外开双扇门;室内照明满足教学要求;(3)设置讲台、投影仪、笔记本电脑等媒体工具;(4)对工程建筑面积在10万以上且因场地限制无法布置50以上的教室时,可考虑设置两间教室,但必须满足总座位数60个的要求;(5)书架放置图书资料,有图书借阅登记表(附表一)和图书借阅制度;(6142、)墙上悬挂民工夜校组织机构图、民工夜校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计划(附表二)。第五条 夜校学习时间各工种每月不低于5学时。第六条 集团各项目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业务管理规定第七条 主体工程开工后7日内民工夜校须正式开课,正式开课前举行开学典礼。第八条 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开讲第一课。内容为:结合劳动法、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民工维权方面的教育。第九条 总承包单位可以外聘各行各业专家对民工进行教育,也可聘用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为任课老师,定期给民工学员上课。第十条 民工夜校开校前,总承包单位结合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进度,制定教育培143、训计划(附表二)明确授课时间、授课老师、授课内容、授课对象等信息,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并建立民工夜校花名册(附表三)第十一条 民工夜校的建设费用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负担,落实建校资金,确保建筑工地民工夜校正常运行。第十二条 民工夜校的教育培训内容重点是:安全知识、劳动保护、就业须知、法律法规、权益保障、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质量通病防治等;第十三条 教学台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民工夜校设置标准;(2)民工夜校管理制度;(3)民工夜校组织机构图;(4)民工夜校学员花名册;(5)民工夜校授课记录、课件、学员签到表;(6)民工夜校师资力量配备表;(7)民工夜校144、教育培训计划;(8)民工夜校照片、影音资料。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须落实民工夜校硬件、软件配置资金,开展培训、教育活动,施工单位不落实、不实施民工夜校的,监理单位无督促措施的,处监理单位3000元处罚,处施工单位10000元处罚。建设单位可代为购置,费用按购置成本的2倍从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扣除。总包单位提供场所,力量,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教育。 第十五条 集团或总控单位根据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进行抽查、询问,发现未按计划开展培训或弄虚作假的,处监理单位5000元/次处罚,处总承包单位10000元/次处罚。第十六条 在监理单位检查或总控督导过程中发现总承包单位未设置教学台账,或者台账缺失、145、造假的,经督促、整改无效,再发现类似情况的,处总承包单位10000元/次罚款。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和代建监理单位对总承包单位未创建民工夜校、未按培训教育计划和要求实施等情况不予纠正的,经查实处监理单位2000元/次罚款。第四章 附则第十八条 集团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表一:图书借阅登记表序号借阅人借阅图书名称数量借阅日期归还日期图书管理员1234567891011121314附表二:教育培训计划序号授课时间授课老师授课内容培训对象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附表三:民工夜校花名册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工种备注12345678146、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工程材料样品、工程样板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实体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避免工程大面积施工后因质量缺陷的返工造成工程品质、工期和成本等方面的损失,确保工程优良品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样板均在工程实体上实施,不增加任何费用,经验收合格后,作为后续工程工序验收参照、对比施工。第二章 工程材料样品管理第三条 工程材料样品是指拟使用于工程上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样品;该材料样品将作为批量进场材料的验收比照物。第四条 材料样品计划管理1、施工总包单位进场后一周内按分部工程编制季度进场材料样品计划报审(附表一147、);计划内容包括:材料样品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标准、报验时间、质量负责人、使用部位;2、平行发包的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后一周内编制进场材料样品计划,计划内容同上;3、材料样品进场报验时间比工程材料大量进场时间提前14天;4、材料样品至少包括,钢管、防水材料、保温材料、专用腻子、各层涂料、屋面瓦、门窗及幕墙(含五金件、玻璃、密封胶等)、栏杆(板)、吊顶龙骨与面板、石材、地砖及墙砖(文化石)、防火门、栏杆(板)、消防材料、水暖各种管材及阀门、地漏,太阳能、空调、风机、各类电线电缆及套管、插座、桥架、可视对讲机,户配电箱及其它弱电、智能化设备,市政排水管、井盖等;5、材料样品进场报验计划需经监理、148、项目管理及建设单位逐级审批后,报集团备案; 第五条 材料样品的质量管理1、材料样品进场后,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样品报审表(附表二),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齐全; 2、性能检测报告按照规范要求需“型式检验”的,必须提交“型式检验报告”,不得用“委托检验报告”替代;3、所有样品上均标明样品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质量标准,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管理/代建、设计、监理、施工及共同验收签字确认;第六条 材料样品间管理1、施工总包单位现场必须设置材料样品间,除不便置于室内的大型排水管等外,原则上包括专业工程的所有材料样品均陈列在样品间内;2、监理单位负责材料样品间的管理,并建立人员进入样品间记录台帐149、,任何人进入样品间。除在存放样品时,有关人员共同进入,其他时间需要进入样品间,均需提交书面申请报总监批准;3、材料样品作为进场材料对照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进场材料的质量标准应与样品一致;4、建设单位对样品的验收,不免除施工单位承担的质量责任,不免除监理对材料质量的验收责任。第三章 工程样板展示区管理第七条 工程样板展示区(工程样板)是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要求,先行在专门区域施工制作、加工而成,作为大批量施工时验收与交付标准的实物工程区域。目的在于确定标准工序流程及控制要点,确定验收质量标准。第八条 材料样品区展示需设置说明标牌,说明标牌需明确依据、要求、标准;施工单位预先策划,划出位置,上报样150、板展示区的具体内容。第九条 各项目均应设置样板展示区,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进场后要结合建设单位要求选定样品展示区位置,确定样板清单和定样时间。第十条 样板展示区的验收确认(1)样板展示区完成后,施工单位整理完毕相关资料,总结样板区施工过程中的经验;(2)涉及感观效果工程的施工样板,如室内公共部位装修、分户装饰,外墙装饰、栏杆(板)等设计立面效果的装饰工程,室外景观绿化、硬质小品等,样板确认工作请设计院参加。其他样板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邀请集团工管部领导参加。所形成资料由施工单位自行保存,以备建设单位和集团工管部检查。(3)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对样板进行整改或重做后,151、再次提请建设单位择期进行二次验收。第四章 工程实体样板段管理 第十一条 工程实体样板段是指明确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工法、质量标准,为指导后续大面积施工的分项(不同构件)或分项工程组合或专业工程施工的工程样板段; 第十二条 需要做工程实体样板段的工程至少包括桩基工程、模板支撑系统,钢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抗裂网铺设,内外粉刷工程,保温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安装工程,幕墙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涂料、墙地砖、石材、吊顶等);以及室外排水管道铺设,窨井,道路(机动与人行道路、路缘石铺设),绿化,其它室外工程。其他需做样板段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特点确定。 第十三条 工程实体样板段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核152、1、分部工程开工前两周,施工单位报送该分部工程所有分项工程样板段的实施方案;2、实施方案包括各分项工程样板段的位置、实施时间、施工工艺与工法、质量标准、质量管理的措施、检查与验收管理工作,以及具体的施工、质量负责人,实施方案应详细、具体、操作性强;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项目管理、建设单位负责人参加研讨实施方案,并填写项目样板段策划报审表(非集团审批)(附表三)或项目样板段策划报审表(集团审批)(附表四)。 第十四条 样板段的实施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监理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2、施工单位应严格样板段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完善施工过程的自检与验收手续(附表153、五);3、施工单位对样板段自查自检合格后必须报监理验收,监理在签署验收意见前应组织施工、项目管理和建设单位共同验收; 4、涉及使用功能、建筑效果的样板段应请设计人员参加验收;5、一般样板段工程报验,需填写项目样板段报验表(附表六);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及室外附属工程、栏杆栏板、外墙装饰等工程样板段必须报请集团工管部验收的,填写项目样板段报审表(附表七);6、样板段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制作样板标牌,详细说明样板的施工工法,质量标准,对已隐蔽的工程应有质量状况照片和说明;对工艺复杂和重要的分项工程样板,施工单位应录制样板施工过程的影像,用作施工人员培训、学习。7、监理应编制样板段工程施工监理实154、施细则,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等施工过程需进行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8、样板段未通过验收的,施工单位不得大面积施工;大面积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得低于样板段工程的质量。地砖、粉刷、外涂需报集团验收,其它样板验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实施。第四章 费用及管理第十五条 材料样品与工程样板段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第十六条 材料样品由监理负责管理;工程样板段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第十七条 集团管理范围内各项目应遵守本办法。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八条 对建设单位工作的检查与考核1、由于项目各参建单位工作不到位,缺一项样品或样板处罚项目负责人1000元,处罚工程部经理2000元,处罚工程部3000元155、;2、 建设单位未按要求编制工程实体样板策划方案,或未报集团审核的,对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经督促仍未编制的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并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3、 总承包单位未编制工程实体样板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而直接开始施工样板的,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或样板实体未经过程序审批确认就直接开始该项工序全面施工的,将对其处以50000元罚款;建设单位应督促其整改,在约定时间仍未整改的,则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加倍处罚,继续整改直至整改完成。集团发现项目存在此问题的,则对建设单位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4、 各种样板施工过程,监理单位未实施旁站的,对其处以2000元/次罚款;5、 因156、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规范标准,样板未经审批通过,严禁该项工序的施工。如查实项目存在此问题,则对实体样板所属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分别进行50000元/次、20000元/次和10000元/次的经济处罚;6、 经集团审核同意的观摩工地,集团视情况给予实体样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分别给予10000元/次的奖励;7、 合同已有相应规定的,处罚部分从严执行。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负责制订、修改、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一: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样品进场计划报审表工程名称: 编号:CYJ致: (项目监理机构)我部编制了分部工程材料样品的的进场计划,请予以审157、查。附件:分部工程材料样品的的进场计划表本次报审内容系第次报审。 施工项目经理部(章): 专业工程材料质量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专业工程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总包材料质量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总包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专监审查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监理部(章)项目管理审查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部(章)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部(章)附表一附表分部工程材料样品的的进场计划表序号材料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选用质量标准进场时间使用部位质量负责人(签字)备注:选用质量标准是指按照设计或国家或地方规定,材料质量验收选用的具体规范、标158、准名称及编号。附表二: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样品报审表工程名称: 编号:CY致: (项目监理机构)于年月日提供的拟用于分部工程的 样品,经我方检验合格,现将样品及相关资料报上,请予以审查、验收。附件: 按宁建监字201215号文,已办理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外的材料,生产企业的资质、资格证明等文件; 样品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名称、数量、型号、规格、质量标准依据、质量情况); 材料样品质量证明文件; 质量标准;其他。本次报审内容系第次报审。 施工项目经理部(章): 专业工程材料质量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专业工程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总包材料质量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总包159、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专监验收意见规范、标准: 符合 不符合设计文件: 符合 不符合合同约定: 符合 不符合其他:验收结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监理部(章)项目管理验收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部(章)设计验收意见签字: 年 月 日建设单位验收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部(章)备注:1、 按宁建监字201215号文规定,应办理备案登记的材料必须办理;2、 宁建监字201215号文规定应办理备案登记以外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三体系贯标认证、其他认证证明文件; 3、质量证明文件应为样品自身的(非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所需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160、4、按照材料的专业规范,需要材料进行“型式检验”的,必须提交”型式检验报告;5、若质量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产生企业质检部门、供应商及施工单位项目部均应加盖红章,并注明原件存放何处,以便追溯。6、质量标准应注明材料执行的具体规范、标准名称、编号及具体条款。附表三: 项目样板段策划报审表(非集团审批)项目名称: 编号DY建设单位样板段部位承包单位开竣工日期策划主要内容陈述附件:建设单位所编制的策划书、表等。(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说明、编制的依据;各里程碑工作时间节点目标设置的原则。)施工单位意见:技术总工(签字):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专监(签字): 总监(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代161、建/项目管理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年 月日说明:本表适用于除室内外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道路等不影响外观的其他样板段报审,需报集团工管部备案。 附表四:项目样板段策划报审表(集团审批)项目名称: 编号DJ建设单位样板段部位承包单位开竣工日期策划主要内容陈述附件:建设单位所编制的策划书、表等。(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说明、编制的依据;各里程碑工作时间节点目标设置的原则。)施工单位意见:技术总工(签字): 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专监(签字): 总监(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代建/项目管理单位:经办人(签字):年 月日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年 月162、日集团工管部:经办人(签字):年 月日说明:本表适用于室内外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道路等影响外观的样板段报审。附表五:工程样板段实施策划表序号样板段名称选用质量标准计划实施时间使用部位质量负责人(签字)备注:选用质量标准是指按照设计或国家或地方规定,质量验收选用的具体规范、标准名称及编号。本表附在表三十三和表三十四后面 附表六:项目样板段报验单年 月 日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样板名称样板部位工艺标准:(工艺标准内容要求包括施工规范、标准等依据,施工工艺要点、难点及应对和解决措施。可另附件)效果图: 见附件实体照片: 见附件参加单位确认人员(签字)施工单位质检员: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监理单位专监163、: 总监: 年 月 日代建/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部经理: 工程副总: 年 月 日注:本表不适用于室内外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道路等影响外观的样板段报审。附表七:项目样板段报审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样板名称样板部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部经理:工程副总: 年 月 日集团工管部签字: 年 月 日注:表四作为表五的附件,适用于室内外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道路等影响外观的样板段报审。总控督导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建设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建设管理行为,促使各参建单位忠实履约,确保工程高质量、高水准、安全按期建成,依据有164、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集团工程建设相关管理制度与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考核,是指由总控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各参建方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及工程投资等方面的管理与控制情况进行的日常督导检查、专项检查及其他检查。总控单位为第三方独立单位,各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总控单位正常工作。第三条 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公平,持续提高考核工作及考核成果的公信力。第四条 考核范围纳入总控督导范围的在建工程项目,每期考核的项目范围、考核时间、检查内容、评分办法等由总控单位拟定考核方案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审批。每次季度考核前,总控单位针对现场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考核实施方案。第五条165、 考核对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设计、勘察、招标代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纳入对建设单位的考核,具体考核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组织机构集团成立在建项目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刘飞副组长:薛松成员:工程管理部、总控单位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总控单位人员为考核组成员。第七条 考核对象职责 被考核对象应全面接受、配合考核组的各项考核工作。凡不接受、不配合考核工作的实行一票否决,排名末位。第三章 考核管理规定第八条 考核频次以季度、年度为考核频次,每季度公布考核结果并公开表彰和奖罚。每年度对各项目进行评比166、排名并公开表彰和奖罚。总控单位每月对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代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每半月对施工、监理进行组织机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督导检查或专项督导检查。日常督导评分、专项检查得分及季度附加分,共同构成季度考核得分。季度考核得分、调整系数、附加分,共同构成年度评比得分。第九条 考核内容综合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工程投资控制等。第十条 考核方式(1)日常督导检查 考核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集团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定期对工程现场进行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进度及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开展巡查。考核组对当期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复查抽查,并在当期的总控督导报167、告中反映。考核组通过日常的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复查抽查情况撰写总控督导报告报送集团工程管理部,经审同意后转发各建设单位落实各责任方进行整改、回复。发现较大或严重问题,总控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较大或严重问题整改通知单,当日上报集团工管部。责任单位整改完成后,用整改回复报告报总控复查。(2)专项督导检查 考核组根据具体考核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目各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组织管理、进场材料、质量控制等方面。考核组检查发现的问题撰写专项督导检查报告报送集团工程管理部,经审核同意后转发各建设单位落实各责任方进行整改、回复。转发各建设单位落实各责任方进行整改、回复。(3)季168、度综合考核考核组综合前期日常督导、专项检查情况,对本季度内各参建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打分、排名;编制季度考核报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第十一条 考核得分组成及计算方法(1)季度考核得分分为考核得分和附加分,考核得分由日常督导检查得分、专项检查得分、按考核方案确定的比例折算计入;附加分视日常检查回复情况、季度内有无特殊事件、对集团及总控工作配合情况等设定。(2)日常督查评分、专项检查得分分值测算办法在季度考核方案中体现,报集团审核;(3)季度考核得分计算方法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得分组成由日常督查评分、专项检查得分组成;项目管理/代建单位得分组成由自身得分、总承包单位得分、监理单位得分三部分综合折算;建设169、单位(月)得分组成由自身得分、总承包单位得分、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代建单位(月)得分综合折算;(4)年度评比得分计算方法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得分组成由季度考核加权得分、调整系数、附加分组成;总控督导考核工作由浅入深,逐步开展。故每个季度考核得分视情况采取不同比例加权计算得分。第十二条 整改回复报告(1)各项目在接到各类检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立即督促被检单位整改,监理和总承包单位按各自责任将整改要求落实到位;(2)整改回复报告(见附表一)须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总承包单位回复。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整改报告回复至总控督导单位,项目现场留存纸质盖章版文件;(3)回复内容包170、括总承包单位整改情况、监理单位整改情况、监理对总承包单位整改的复查意见。整改回复报告内容须完整准确,对本项目存在的问题整改须做到有原因分析、有组织、有计划、有责任人、有措施、有整改附图、有教育、有预防,表述内容完整,整改图片须正确。整改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弄虚作假,对不整改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将进行扣分;(4)凡是发现现场未整改,回复内容为已整改的虚假回复情况,将对相关单位的季度排名附加分中扣除一定分数。第十三条 异议处理 参建单位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三日内到集团工程管理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提出时,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报告并附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收到复核171、报告之日起七日内开展复核工作并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认定结论。第四章 奖罚处理考核组编写季度考核报告,上报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总控项目考核结果运用办法执行奖罚。第五章 附则第十四条 集团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第十五条 发布与实施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表一:整改回复报告(模版)呈 报:集团工管部、总控单位报 自:项目抄 送:建设单位编 号:第*期关 于:督导报告第*期整改回复日 期:年月日发 文收 文针对总控督导检查第*期中涉及到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相关问题,本项目及时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相关照片附后):一、总承包单位整改情况检查内容督172、导报告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时间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整改要求及管理建议:项目经理签字施工项目部盖章注:整改落实情况包括针对督导报告指出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问题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过程、整改结果,以及针对整改要求及建议的回应。相应证明资料可附后。二、监理单位整改情况及对总承包单位复查意见1、对总承包单位整改情况的复查意见检查内容督导报告提出的问题总承包单位整改结果监理复查意见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整改要求及管理建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监理部盖章2、监理单位整改情况(1)针对监理自身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2)对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措施三、建设单位署名及意见四、附件(整改结果照片、相关证明文件)173、总控督导考核结果运用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不断提升XX集团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强化督导考核制度的权威性,促进工程建设的管理,保障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XX集团委托的总控督导单位为实施考核的主体单位。第三条 纳入考核的项目及考核内容在XX集团审批的季度督导考核实施方案(201*年第*季度)及201*年度总控评比实施方案中明确。每次季度考核及年度评比前,由XX集团书面通知各考核对象。第四条 督导考核结果运用原则,考核结果和奖惩相挂钩,奖惩并举。第二章 组织与分工第五条 总控单位负责编制季度督导考核实施方案、年度总控评比174、实施方案、XXXXXX集团工程总控项目第*次督导考核报告(201*年第*季度)及XX集团工程总控项目季度考核结果运用办法,报XX集团审批。第六条 XX集团工程项目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批总控单位提交的报告,提出修改意见。确定并实施对考核结果运用的实施。第三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七条 建设单位须将总控考核管理和结果运用内容纳入与被考核单位签订的合同中: 对尚未招投标和开工建设的项目,在今后的项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总控督导考核管理和结果运用的相关条款; 对不在总控范围内的项目,合同中须参照总控督导考核管理和结果运用的相关内容设定相应条款。第八条 XX集团设立考核奖罚专用账户,用于对被考核的项175、目管理/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奖罚。专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第九条 检查评分结束,由XX集团告知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结果(总得分与名次)。第十条 考核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第十一条 奖励办法对于季度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单位进行奖励:排名第一的单位奖励办法(一)在总结表彰大会上做经验交流;(二)集团给予名誉表彰,颁发表彰证书;(三)在XX集团网站上予以表彰;(四)经济上予以施工单位奖励6万元,项目管理/代建单位奖励3万元、监理单位奖励2万元,中介服务机构奖励1万元。对于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其他单位奖励办法(一)集团给予名誉表彰,颁发表彰证书;(二)在176、XX集团网站上予以表彰;(三)经济上予以施工单位奖励2万元,项目管理/代建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各奖励1万元。 年度内两次季度排名第一或年度内总分前三的项目管理/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参照前款执行(受表彰单位不重复奖励)。 建设单位的考核奖惩由集团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另行实施。第十二条 处罚办法对于季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单位给处罚办法: 季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代建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中介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在季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做检讨,并承诺改进措施;集团网站上提177、出批评;给予施工单位5万元处罚,给予项目管理/代建单位3万元处罚,给予监理单位、中介服务机构1万元处罚,并在XX集团网站上公布。受到处罚的项目管理/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考核结果后4日内将处罚金缴纳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统一收缴至集团财审部;如未按期缴纳的,停付被处罚单位最近一期的工程款及建设单位管理费。 约谈程序季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施工、监理、项目管理/代建等单位,由建设单位发书面通知,约谈公司法人代表,集团领导参加约谈,建设单位整理约谈记录,各方签字确认。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代建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季度总结大会178、上做检讨,并承诺改进措施;年度内两次及以上季度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施工、监理、项目管理/代建等单位,其公司负责人还要在季度考核表彰总结大会上作检讨,并承诺改进措施。调换项目管理/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合同已有相关规定的,处罚部分从严执行。第十三条 其他奖惩办法 年度内三次季度排名或年度总分第一的项目管理/代建单位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集团上报区政府及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在后续XX集团工程的投标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年度内三次季度排名或年度总分倒数第一的项目管理/代建单位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集团上报区政府及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179、议取消其在后续XX集团工程的投标资格。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由XX集团工程项目考核领导小组研讨修订补充,并在实施过程中完善。 第十五条 集团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2015年5月12日XXXXXX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版中总控考核结果运用办法同时废止。奖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各项管理制度中奖罚条款的实施,明确实施主体,规范奖罚条款的处理程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奖罚适用范围:纳入集团管理的所有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代建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第三条奖罚权限:(1)XX集团对下属所有参建单位180、进行奖罚;(2)各建设平台对其下属参建单位进行奖罚。第四条 领导小组集团成立奖罚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刘飞副组长:薛松成员:工程管理部、总控单位第五条 实施小组:1、集团实施小组:以集团工管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组成集团实施小组,对集团所属建设单位实施奖罚。2、建设单位实施小组: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小组。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奖罚;项目管理/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实行奖罚。第六条 奖金来源:(1)受处罚单位上缴的罚款;(2)集团管理费第七条 职责分工:1、集团对建设单位进行奖罚;2、季度考核及年度考核评比中,集团对所有参建单位进行奖罚;3、建设单位对项目管181、理/代建单位、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奖罚;4、集团有权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项目管理/代建、监理、施工单位的行为给予处罚,由建设单位执行,执行的罚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缴,上交至集团财审部,报集团工管部备案。(罚款通知单如附表一所示)第八条 奖罚操作程序1、集团奖罚操作程序(1)集团财务审计部对奖罚款项实行专户管理,阶段性不足部分由集团垫付,盈余部分滚存。(2)季度考核奖罚。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在季度考核结果通知发出的15天内完成奖罚。被罚单位以现金方式将罚款缴纳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统一收缴至集团财务审计部。集团财务审计部将奖励款项发放至受奖励单位。(3)日常奖罚。每次日常奖罚在罚单开出5日内执行,受罚单位将182、罚款缴纳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统一收缴至集团财务审计部,集团财务审计部将奖励款项发放至受奖励单位。2万元以上的罚单需集团领导审批。2、建设单位奖罚操作程序:建设单位奖罚操作程序参照集团制度执行(如表三十八所示)。第九条 各责任管理单位依据集团的各项考核办法,集团对相关单位进行奖罚时,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第十条 集团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章奖罚依据及分工明细责任管理者具体分工情况明细表序号奖罚依据奖罚分工备注集团建设单位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工程未按合同要求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称号,对总承包单位处100000元的罚款;未按合183、同要求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对总承包单位处100000元的罚款。2第十二条:承包单位私自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下同)未及时发现、制止的,对建设单位处1000元/次的罚款,对监理单位处2000元/次的罚款,对承包单位处20000元/次的罚款;如发现承包单位虚报安全文明施工费,对承包单位处10000元/次的罚款。3第十三条:工程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被市民投诉、被报纸、电视等媒体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对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处5000元/次的罚款,对总承包单位处20000元/次的罚款。4第十四条:建设单位、监184、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如存在未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即施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一经发现,未采取措施整改的,对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处2000元/次的罚款,对总承包单位处5000元/次的罚款。5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条: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未履行内部审核手续,未加盖出图专用章的,处2000元/次罚款。6第十一条:施工图纸无法满足施工需求,细部结构、做法不明确,缺项、漏项等,未引起工程费用增加的处2000元/次罚款,引起工程费用增加的视费用增加幅度处5000-20000元/次罚款。7第十二条:185、施工阶段因现场需要,而设计单位相关人员不能按约定时间到场的,处设计单位2000元/人/次罚款。8第十三条:已进场工程材料、设备未报监理单位审核处总承包单位5000元/次罚款。9第十四条:材料、设备进场后未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处监理单位2000元/次罚款,处总承包单位10000元/次罚款,已施工部位需返工重做。10第十五条:在施工过程中各检查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总承包单位应限期整改,未整改、未回复的,处总承包单位2000元/次罚款。监理单位未采取相关措施的,处监理单位500元/次罚款。11第十七条:监理单位未及时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或编制内容不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设计文件要求或186、没有针对性的,对监理单位处2000元/项罚款。12第十八条: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即进行下一步施工的,对总承包单位处以5000元/次罚款,拆除未验收部分重新组织验收,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全部承担。13第二十条:监理单位无故拖延验收或未经验收合格同意总承包单位进行下一步施工,对监理单位处以30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要求监理单位将相关监理人员调离项目。14第二十一条:分项工程施工前未进行工程样板施工或样板验收未通过,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已进行施工的立即停工,并对总承包单位处以5000元/项罚款;不符合质量要求,全部返工。15第二十一条:分项工程施工前未进行工程样板施工或样板187、验收未通过,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监理单位未发现或未予制止,对监理单位处以2000元/项罚款。16第二十二条:因施工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停工或者通报批评、被媒体曝光,给项目造成负面影响的,要求总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总承包单位处以500050000元/次罚款;监理单位监督不严,对相关质量问题未发现或未督促总承包单位整改,致使产生不良影响的,对监理单位处以500020000元/次罚款。同时要求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撤换相关责任人。17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六条:总承包单位未能完成阶段性建设节点目标(如主体封顶、单体竣工验收等),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进行处罚,188、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若工程整体按期竣工,相应扣除费用结算时全额无息返还。若工程整体未能按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进行处罚;如单体和整体同时延误,一并处罚。处罚金额累计上限为合同价的5%。18第七条:若监理单位未及时督促总承包单位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建设节点目标未按期完成,每延误一天按监理费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若工程按期竣工,相应扣除费用结算时全额无息返还。若工程未能按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按监理费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如单体和整体同时延误,一并处罚。处罚金额累计上限为监理费的1%19第八条若建设单位未及时协调解决进度问题,造成建设节点目标未按期完成,每延误一天按经营管理费的千分之一对189、建设单位进行处罚。20第九条建设单位未上报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经催促无果的,对建设单位处5000元的罚款,从集团给建设单位的经营管理费中扣除;处罚后仍未上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向集团领导当面解释原因。21第十条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开工的,对建设单位处10000元的罚款;延迟开工时间一个月内的,对建设单位再处50000元的罚款;开工节点延迟超过一个月的,由建设单位撤换项目管理负责人。22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四条总承包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实名制管理、未使用门禁系统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处总承包单位10000元/次罚款,并责令继续整改。拒不执行本项规定190、的,拒付工程款。23第五条监理单位对总承包单位及其他用工单位实施实名制管理工作未采取相关监理措施的,处监理单位3000元/次罚款。24第七条经询问、查实劳务人员未进行进场安全三级教育的,对所在用工单位予以500元/人罚款。25第八条未签署或提供劳动合同的,责令清除出场并对用工单位按500元/份罚款。第九条未给劳务人员办理实名卡的,要求限期整改未整改的,按500元/人罚款。第十条无法提供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凭证的,予以5000元/次罚款。第十一条劳务人员新进场或离场,用工单位未及时更新信息的,予以500元/次罚款。第十二条将民工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的,予施工总承包单位10000元191、/次罚款。第十三条克扣或未及时发放民工工资的,予施工总承包单位10000元/次罚款。第十四条各用工单位拖欠工人工资,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扣除部分工程款以支付工人工资,同时对用工单位处1-5万元罚款。若用工单位是分包单位的,则同时对总承包单位处用工单位罚款额40%的处罚.26民工夜校管理办法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施工单位须落实民工夜校硬件、软件配置资金,开展培训、教育活动,施工单位单位不落实、不实施民工夜校的,监理单位无督促措施的,对监理单位予以3000元处罚,施工单位予以10000元处罚。建设单位可代为购置,费用按购置成本的2倍从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扣除。总包单位提供场所,力量,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教192、育。 27第十五条集团或总控单位根据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进行抽查、询问,发现未按计划开展培训或弄虚作假的,对监理单位予以5000元/次处罚,总承包单位予以10000元/次处罚。28第十六条在监理单位检查或总控督导过程中发现总承包单位未设置教学台账,或者台账缺失、造假的,经督促、整改无效,再发现类似情况的,处总承包单位10000元/次罚款。附表一:XX集团处罚通知单工程名称:编号:FD(建设单位)经查实,你单位所属的项目存在问题,对你方及各参建单位进行处罚,详情如下:被处罚单位处罚依据处罚金额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集团工管部:签字: 年 月 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年 月 193、日集团主要领导审批签字: 年 月 日建设单位签收 签收时间(注:自处罚单开具之日起日内将罚款上交至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统一交至集团财审部,请遵照执行。本表一式三份,集团工管部一份、建设单位两份,建设单位转发受处罚单位一份。)代建/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代建(项目管理)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建设目标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签订的项目合同,全面履行项目的管理职责。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纳入集团管理的项目代建/项目管理单位。第三章代建/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三条代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计合理,专业配194、置齐全,人员中必须土建、水暖、电气、造价、档案、景观等配套齐全,各专业人员不得兼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注册证书,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的工程现场管理经验,组织能力强。代建/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至少应满足如下要求:代建/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前期管理部合约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组织架构各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序号部门职位第一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行业工程经验时间1项目经理室项目经理本科建筑类中级国家注册102项目副经理本科建筑类中级国家注册83总工室项目总工本科建筑类高级国家注册1195、04前期管理部部门负责人本科文秘类中级55成本管理部部门负责人本科建筑类中级56工程管理部部门负责人本科建筑类中级57设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本科建筑类中级58合约管理部部门负责人本科建筑类中级59综合管理部部门负责人本科建筑类中级510-第四条做好组织框架岗位职责分工及岗位说明书。第四章 制度建设第五条 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守则及行为规范、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考勤制度等。 2、财务管理制度。 3、行政管理制度。包括:会议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4、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管理制度。 5、制定196、内部学习和培训制度。第四章 制度管理实施方案第六条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代建/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2、代建/项目管理工作职能、范围、内容;3、组织模式与结构、岗位职责;4、代建/项目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构想、主要举措;5、代建/项目管理目标策划;6、代建/项目管理工作范围规划方案;7、代建/项目管理工作组织策划;8、设计管理规划;9、招投标与主要设备/大宗材料采购管理策划;10、项目投资成本管理规划;11、进度(计划)管理规划;12、工程质量管理规划;13、合同管理规划;14、信息档案管理规划;15、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16、组织协调沟通管理;17、制197、订应急预案、处理应急事项、控制风险;18、工程管理会议制度与安排;19、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重点与预控措施;20、对项目管理的重点难点与控制措施;21、针对项目具体的合理化建议。第七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工地标准化建设,集团(或委托第三方项目总控单位)进行定期考核;第五章 重点难点及针对性的管理方案第八条: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制定整个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控制要点,如深基坑支护与开挖、地下室工程施工、高层主体结构等;成片开发的群体建筑的管理方案;平行发包模式下的多个合同管理措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利用网络信息管理平台;采用BIM技术等方案及198、管理措施。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九条 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完成代建/项目管理工作,实现预期目标;有突出成绩或因代建/项目管理的原因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造价)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将按照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激励与惩处机制试行办法和奖罚管理办法进行奖励或处罚。第七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本办法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符,以合同约定为主。 第十一条 XX市XX区XX建设集团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激励与惩处机制试行办法第一条 为落实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代建/项目管理单位管理办法的199、实施,充分调动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的效率,使代建/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考核惩处原则:激励与惩处坚持“科学公正、量化评价、动态监管”原则,对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工作进行奖优惩劣。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纳入集团管理的项目代建/项目管理单位。第四条 激励与惩处实施:激励与惩处工作由集团和总控单位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共同参与,组织实施。第五条 激励与惩处由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开展。以随机抽查或专项考核形式进行。最终考核得分以随机抽查和专项考核结果为准。第六条 考核分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和项目竣工考核,分别建立相对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设置A、B、C200、三个级别,考核得分90分的为A级,70分且90分的为B级,70分的为C级。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季度、年度考核:对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工作阶段性目标进行考核,侧重具体行为和项目阶段性成果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含人员机构配置、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指标。项目竣工考核:项目竣工验收后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侧重项目代建/项目管理总体结果的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含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工程财务决算、廉政建设等指标。具体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具体项目另行制定。第七条 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季度、年度考核结果的奖惩(一)建立信用档案和“负面清单”制度。考核结果记201、入代建/项目管理单位信用档案,每年公布代建/项目管理单位评级结果名单,连续两年获C级评分的代建单位,列入集团代建/项目管理单位“负面清单”。(二)实施项目经理淘汰制。项目连续两个季度被评为C级的,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对该项目经理进行更换。(三)与参与代建/项目管理投标资格挂钩。在代建/项目管理招投标活动中,年度考核结果A级的代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八条 代建/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竣工考核结果的奖惩(一)实行代建费用分级取费。对评为不同等级的代建/项目管理项目,按照不同的比例计取代建/项目管理费用。评为A级的竣工项目,按照该项目原代建/项目管理单位计取的建设单位管理费1.05倍计取;评为B级的竣202、工项目,按照该项目原代建/项目管理单位计取的建设单位管理费1.0倍计取;评为C级的竣工项目,按照原代建/项目管理单位计取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的0.9倍计取。(二)实行代建/项目管理精品工程专项奖励制度。竣工考核评为A级的项目,并获得国家或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按集团对本项目管理费1%5予以奖励。(1)项目获得国家级荣誉奖项(如国家XX示范工程、节能示范工程、鲁班奖等),奖励标准为奖项部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5%;(2)项目获得扬子杯奖,奖励标准为奖项部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3%;(3)项目获得金陵杯奖,奖励标准为奖项部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第九条 其他激励与奖惩(一)奖励(1)因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组织管理203、等成绩突出,效果显著,节约工程造价的,将节约额的20%奖励给代建/项目管理单位。(2)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并产生收益的,收益额的20%奖励给代建/项目管理单位。(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产生效益的,收益额的20%奖励给代建/项目管理单位。(3)管理的项目被评为观摩工地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4)项目建设过程或入住和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因施工质量或小区内规定的配套设施,未及时到位等原因,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到区级及以上部门、政府的上访事件,奖励标准为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5)发生死亡事故的,排名列为倒数第一名。(二)惩罚(1)因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而不能按照合同工期交付使用的,每延204、误一天按合同额的 1处罚。(2)政府有关部门对代建项目进行稽察、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该项目代建/项目管理单位三年内不得参与集团的代建/项目管理投标。(3)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次发生3人(含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按应得管理费的5%额度罚款;一次发生1-3人死亡事故的,按应得管理费的3%罚款;一次发生1人死亡或重伤事故的,按应得管理费的2%罚款;发生3次及以上轻伤事故的,按应得管理费的5%罚款。(4)项目发生经济损失在100万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每发生一次按应得管理费的5%罚款;发生经济损失50-100万元(包括50万)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按应得管理费3%罚款;205、发生经济损失50以下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按应得管理费的1%额度罚款;(5)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市级建设行政部门查处的,每发生一次按应得管理费的1%额度罚款。第十条:奖罚资金管理。(1)按照XX区政府XX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浦政规20146号)计算乙方的代建报酬(代建报酬组成为:建设管理费为决算基数的1%,利润为决算基数的3%)。另外1%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0.5%作为区住房保障单位的供应管理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费用和区级住房保障的供应管理贴补,负责将以上费用计入项目成本;(2)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所受处罚按照规定统一交给建设单位财务部,由建设单位交给集团财审部;(3)集团奖励资金首先206、来自于对受处罚单位的罚款;其次,来自于集团管理费。第十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工地标准化建设,集团(或委托第三方项目总控单位)进行定期考核。并按照代建/项目管理奖罚明细表(表四十)以及其他合同约定和管理办法进行奖惩。第十一条:XX市XX区XX建设集团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代建/项目管理奖罚明细表序号奖罚依据奖罚分工备注集团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承包单位私自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未及时发现、制止的,处1000元/次的罚款。2第十三条 工程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被市民投诉、被报纸、电视等媒207、体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处5000元/次的罚款。3第十四条 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如存在未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即施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一经发现,未采取措施整改的,处2000元/次的罚款。4第十七条 发生伤害事故,对监管不到位的代建/项目管理处500元/人次的罚款;发生火灾事故,对监管不到位的代建/项目管理处1000元/人次的罚款;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监管不到位的代建/项目管理处500元/次的罚款;发生社会治安事件的,对监管不到位的代建/项目管理处1000元/次的罚款;瞒报事故的208、翻倍处罚。5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代建/项目管理单位监管不力,出现本办法中问题的,处建设单位5000元/次的罚款。6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第八条 若代建/项目管理未及时协调解决进度问题,造成建设节点目标未按期完成,每延误一天按经营管理费的千分之一对代建/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处罚。7第九条 代建/项目管理未上报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经催促无果的,对代建/项目管理处5000元的罚款,从管理费中扣除。8第十条 代建/项目管理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开工的,处10000元罚款;延迟开工时间一个月内的,再处50000元的罚款;开工节点延迟超过一个月的,撤换项目负责人。9设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在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209、工程管理部根据集团批准的限额设计参数进行核查,在批准限额以内,集团不奖不罚;工程投资额超出限额标准3%及以内的,扣除代建/项目管理单位管理费5%;3%-5%的,扣除管理费10%;5%以上的,扣除管理费15%。10第二十一条 工程施工前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未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的,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11第二十二条 施工图纸发放时,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未在图纸上签署日期、加盖代建/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章或公司章的,处以5000元的罚款。12第二十三条 发放新图纸,前一版相同部位图纸未收回或回收的图纸未标识的,对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13第二十四条 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接收和使210、用图纸,未建立台账的,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14第二十五条 未在图纸或变更文件上做标识的,对代建/项目管理处以2000元/次的罚款。15第二十六条 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未安排专人管理图纸收发,未设置独立储藏室保存图纸的,经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其给予5000元/次的罚款。16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 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未按规定的时间将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等上报集团审批,超出规定时间则对其按2000元/天处以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计入绩效考核。17第九条 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未按批准的日期发布招标公告,超出时间对其按2000元/天进行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计入绩效考核。18第十条 工程量清单未经专家审211、核直接上报集团的,对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19第十一条 招标合同签订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投标相关资料报集团备案的,超出时间则对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按2000元/天进行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计入绩效考核。20第十二条 招投标过程存在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经集团、总控单位检查指出,未及时整改的,对相应责任单位按20000元/次进行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计入绩效考核。21工程材料样品、工程样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1、由于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工作不到位,缺一项样品或样板处罚项目负责人1000元,处罚工程部经理2000元,处罚工程部3000元;2、 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未按要求编制工程实体样板策划212、方案,或未报集团审核的,对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经督促仍未编制的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并约谈单位负责人;3、 总承包单位未编制工程实体样板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而直接开始施工样板的,或样板实体未经过程序审批确认就直接开始该项工序全面施工的,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应督促其整改,在约定时间仍未整改的,对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处以10000元/次的罚款。5、 因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规范标准,样板未经审批通过,严禁该项工序的施工。如查实项目存在此问题,处以代建/项目管理单位10000元/次的经济处罚;22总控督导考核结果运用办法第十一条 奖励办法对于季度考核排名在第一名且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单213、位奖励办法:(一)在总结表彰大会上做经验交流;(二)集团给予名誉表彰,颁发表彰证书;(三)在XX集团网站上予以表彰;(四)经济上予以施工单位奖励6万元,项目管理/代建单位奖励3万元、监理单位奖励2万元,中介服务机构奖励1万元。 对于季度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其他单位进行奖励,奖励办法:(一)集团给予名誉表彰,颁发表彰证书;(二)在XX集团网站上予以表彰;(三)经济上予以施工单位奖励2万元,项目管理/代建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各奖励1万元。 年度内两次季度排名第一或年度内总分前三的项目管理/代建单位给予奖励。23第十二条 处罚办法 季度考核排名最后一名,且得分在70分以下(含70分)的项214、目管理/代建单位(项目经理)在季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做检讨,并承诺改进措施;集团网站上提出批评;给予施工单位5万元处罚,给予项目管理/代建单位3万元处罚,给予监理单位、中介服务机构1万元处罚,并在XX集团网站上公布。24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激励与惩处机制试行办法第八条(一)考核结果记入代建/项目管理单位信用档案,每年公布代建/项目管理单位评级结果名单,连续两年获C级评分的代建单位,列入集团代建/项目管理单位“负面清单”。(二)项目连续两个季度被评为C级的,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对该项目经理进行更换。(三)在代建/项目管理招投标活动中,年度考核结果A级的代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九条(一)评为A级的竣215、工项目,按照该项目原代建/项目管理单位计取的建设单位管理费1.05倍计取;评为B级的竣工项目,按照该项目原代建/项目管理单位计取的建设单位管理费1.0倍计取;评为C级的竣工项目,按照原代建/项目管理单位计取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的0.9倍计取。(二)竣工考核评为A级的项目,并获得国家或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按决算后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5予以奖励。(1)项目获得国家级荣誉奖项(如国家XX示范工程、节能示范工程、鲁班奖等),奖励标准为奖项部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5%;(2)项目获得扬子杯奖,奖励标准为奖项部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3%;(3)项目获得金陵杯奖,奖励标准为奖项部分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25第十条 其他激216、励与奖惩(一)奖励(1)因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组织管理等成绩突出,效果显著,节约工程造价的,将节约额的20%奖励给代建/项目管理单位。(2)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并产生收益的,收益额的20%奖励给代建/项目管理单位。(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产生效益的,收益额的20%奖励给代建/项目管理单位。(4)管理的项目被评为观摩工地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5)整个项目中无质量事故的,奖励标准为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6)整个项目中无安全事故的,奖励标准为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7)项目建设过程或入住和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因施工质量或小区内规定的配套设施,未及时到位等原因,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到区级及以上部门、217、政府的上访事件,奖励标准为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二)惩罚(1)因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而不能按照合同工期交付使用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额的 1处罚。(2)政府有关部门对代建项目进行稽察、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该项目代建/项目管理单位三年内不得参与集团的代建/项目管理投标。(3)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次发生3人(含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按应得管理费的5%额度罚款;一次发生1-3人死亡事故的,按应得管理费的3%罚款;一次发生1人死亡或重伤事故的,按应得管理费的2%罚款;发生3次及以上轻伤事故的,按应得管理费的5%罚款。(4)项目发生经济损失在100万及218、以上的质量事故,每发生一次按应得管理费的5%罚款;发生经济损失50-100万元(包括50万)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按应得管理费3%罚款;发生经济损失50以下质量事故的,没发生一次按应得管理费的1%额度罚款;(5)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市级建设行政部门查处的,每发生一次按应得管理费的1%额度罚款。第三方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咨询服务工作,保证各项目咨询服务工作严谨、科学、规范,确保项目成本有效控制,依据国家、江苏省、XX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XX区和XX集团的各项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第三方咨询服务,是219、指XX市中介库(优化设计库单位和专家名单如表四十一所示)以外另行委托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的咨询服务(以下简称“第三方”),包括设计优化、清单控制价编制与审核、竣工结算复审。第二章设计优化的管理规定第三条 施工图纸优化在项目的施工图出图后(设计过程中)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介入;第四条 施工图结果设计优化是在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进行的设计优化,通过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复核,并结合自身丰富的结构设计优化经验,提出优化意见,说服并协助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 第五条 “第三方”根据图纸和计算书对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评估,提出初步优化意见和项目节约情况预估进行决策; 第六条 建设单位组织“第220、三方”对建筑、结构施工图以及结构计算书全面审查和分析,并结合主要优化意见提出项目优化成果报告; 第七条 建设单位将设计优化成果报告报集团备案,确认后,与原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对设计单位的要求和异议进行分析,直至与设计单位意见一致。第三章 清单控制价编制与审核管理规定第八条 清单控制价编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真实准确、合理合法。杜绝高估冒算、认为压价现象的发生。第九条 清单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规费项目清单计价、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和税金等方面。第十条 清单控制价编制报告的内容必须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依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范围、221、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暂定材料及半成品材料价格、预留金以及编制结论。第十一条 “第三方”应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容、控制价额度是否合理等。第十二条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完成后,“第三方”应向建设单位汇报,并邀请集团工管部参加。所形成资料要报集团工管部备案。第四章 结算审计复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结算审计复审由XX集团组织。第十四条 竣工结算审计的复审实行抽查复审与全部复审相结合的复审监督制度。视项目实际情况,复审可采取审阅式复审或详细复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复审方式由集团工管部和集团领导确定。第十五条 “第三方”应加强审计质量的控制与监督,强化内部审核工作222、。凡复审发现工程造价误差率超过3%的,除拒绝支付审计费用外,还将取消参与XX集团投资审计的资格。第十六条 “第三方”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科学确定复审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复审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1)复审合同、招投标文件。首先是审查合同、招投标文件是否真实、是否合法有效;其次是审查合同、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补充协议有无违反主合同;第三是审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等内容是否完整有效。第四是审查工程是否按合同验收合格。(2)审查隐蔽验收记录。一是审查隐蔽工程是否进行验收,业主、监理等相关人员是否签字;二是审查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223、手续是否完整;三是审查是否按跟踪审计记录、钻勘记录等资料对相关结算进行调整;四是审查工程量记录是否与竣工图一致等。(3)审查设计变更及新增工程。首先是审查设计变更是否有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或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意见;其次是审查设计变更是否履行了相关文件规定的变更申报、审批、验收、评审等程序。(4)审查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对增加工程造价的签证应严格复审,一是审查要素是否齐全,即是否有监理、业主(现场代表、领导)、施工方的签字盖章;二是审查签证是否合规合法、科学合理,是否符合节约从简原则;三是审查签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5)审核工程量。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国家224、规定的计算规则及规范审核工程量的真实性。(6)审核工程计价。首先是审查结算单价是否按现行规定的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确定;其次是审查是否按合同、招标文件严格执行定额、投标报价、信息价或市场询价等。(7)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首先审查各项费率,换算系数是否正确,材料、人工费调差是否符合要求;其次是审查特殊费用的计取是否正确;最后是审查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是否正确等。(8)其他:相关部门及群众有反映的问题或甲乙双方争议较大的内容。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十七条 “第三方”复审过程中所形成的复审工作底稿(含所附证据、证明材料)、复审意见225、业务会议记录、纪要等资料应当连同其他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资料一并归入审计项目档案。第十八条 “第三方”对复审过程中发现的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进行总结,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复审工作,提高复审工作效率,并提交集团工管部。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设计优化专家库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专业 姓名 职称注册资格电话建筑 王才中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 陈保健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 符胜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 孟昭沛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师结构 侯建平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226、师给排水 陈清锦高级工程师暖通 刘 金高级工程师设备注册师暖通 朱宁军设备注册师电气 倪修宝中级工程师设备注册师电气 王瑞年高级工程师设备注册师景观 巢亚军高级工程师龙腾设计院建筑刘 辉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曲国华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袁华安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师结构高榕泉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谭晓莲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电气安 瑜高级工程师暖通刘春燕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景观许云强工程师结构(基坑支护)史幸群高级工程师华东设计院建筑麻建民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缪海林教授级高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暖通吴岳清教授级高工一级注册设备工程师兴华设计227、院建筑郭 昊高级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窦永佳高级建筑师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建筑马 强高级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钱 隽建筑师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刘子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给排水吴湘云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电气汤 涛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电气杨 震工程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暖通王 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长江都市设计院建筑董文俊研究员级高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王 畅研究员级高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王克明研究员级高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魏大平研究员级高工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结构江 韩研究员级高工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28、风景园林金 荣高级工程师给排水田小晶研究员级高工注册给排水工程师给排水薛逸明研究员级高工注册给排水工程师电气邹万流研究员级高工注册电气工程师电气宋建刚高级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采暖通风朱加庆研究员级高工注册暖通工程师采暖通风周姜象研究员级高工注册暖通工程师省建筑园林建筑张奕 高级工程师建筑付世林 高级工程师副总建筑师建筑周红雷 高级工程师副总建筑师结构付修斌 高级工程师给排水薛逸明研究员级高工给排水田小津 高级工程师暖通蔡忠良 教授级高工电气孙俊 高级工程师景观陈媛媛风景园林硕士景观史红岩 高级工程师PPP模式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XX集团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实施质量,加强P229、PP模式项目建设目标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纳入集团管理的PPP模式建设项目单位。第三章 PPP项目公司职责第三条 按照“融资为先,机构精干,队伍专业、管理规范、施工科学、保障安全、保证工期”的原则,依法注册成立PPP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乙方委派4人,设董事长1名,由PPP项目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集团委派独立董事1人。)第四条 设立经营管理机构(1)设监事1名,由集团委派。监事工作职责按照现代股份制企业的监事长职责设定。(2)总经理由PPP项目公司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财务总监由PPP项目公司230、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第五条 PPP项目公司应完成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稳评、城市规划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的行政性审批工作,保证本项目的合法合规性。第六条 PPP项目公司应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建立联系,负责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他行政性审批工作。协调项目范围内需由相应的产权经营单位负责投资、建设的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污水等市政设施工程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按期达到本项目建设要求。第七条 集团授权单位与PPP项目公司双方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集团授权单位与项目公司共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公司应编制项目建设开发方案、项目开发总策划、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实施231、方案、开发资金投入计划书、销售计划方案、决策与授权管理办法、目标管理办法、计划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办法、设计与专项设计管理办法、深化设计管理办法、指令管理办法、文件往来管理办法、档案信息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办法、造价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材料设备管理办法、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现场施工管理办法、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创新管理办法、工程采购计划、总包、分包招标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需要编制的文件。第八条 PPP项目公司应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系统分析、计划管理、组织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实施控制管理,以及项目验收、移交等管理活动。第九条 PPP项目公司应督促施工单位232、文明施工,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对公众的干扰和影响,并遵守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第十条 PPP项目公司应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接受XX建设集团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 PPP项目公司应负责管理与协调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第十二条 PPP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及集团批准的施工图纸、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额、工程总量及开、竣工日期等要求实施工程建设,并承担本合同工程建设的责任。第十三条 PPP项目公司应全面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融资,并保证资金投入符合项目建设进度的要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因此产生的债233、务由PPP项目公司承担。第十四条 PPP项目公司应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审计单位的监督指导,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和甲方提供项目建设与资金安排情况及相关资料。第十五条 PPP项目公司应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进行进度管理,处理好主体工程与附属工程的关系、地下工程与地上工程的关系、场外工程和场内工程的关系等,统筹安排,对不符合进度计划的及时进行修正和完善,以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工期,最大程度发挥投资效益。第十六条 PPP项目公司应负责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部门行业(在没有国家标准时)或地方(在没有国家和部门行业标准时)的规定标准。第十七条 PPP项目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234、准,保证工程质量,杜绝项目融资建设成本、违规分包、管理和监督不力对工程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束各方的质量行为。第十八条 PPP项目公司应全面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对公众的干扰和影响,并遵守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第十九条 PPP项目公司应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监理服务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但须报集团批准。合同由项目公司、监理单位、甲方签订三方协议。监理付款由政府方确认其付款申请,项目公司无权直接向监理单位支付,否则此项费用将不列入总投资结算中。第二十条 PPP235、项目公司提出的工程变更,必须是出于优化设计,节省开支等合理或经济性考虑,在经集团审批通过后实施。PPP项目公司提出变更的,导致工程量增加,成本费用增加,由PPP项目公司自行承担;工程量减少带来的直接成本减少及对应产生的收益部分,甲方有权享有收益。第二十一条 PPP项目公司的房屋销售收入账户、商业设施的租赁收入账户为XX集团与项目公司的共管账户,未经XX集团同意确认,上述账户资金不得流出。第二十二条:PPP项目公司应遵守有权部门发布的一切有关法律、条例和法令的规定以及为本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和有关协议。第二十三条:PPP项目公司应全面负责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建设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236、第四章 制定管理实施方案第二十四条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PPP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基本概况情况;2、可行性分析;3、工作职能、范围、内容;4、组织模式与结构、岗位职责;5、工作总体思路、构想、主要举措;6、目标策划;7、管理工作组织策划;8、设计管理规划;9、招投标与主要设备/大宗材料采购管理策划;10、项目投资成本管理规划;11、进度(计划)管理规划;12、工程质量管理规划;13、合同管理规划;14、信息档案管理规划;15、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16、组织协调沟通管理;17、制订应急预案、处理应急事项、控制风险;18、工程管理会议制度与安排;19、对设计、237、监理、施工单位的管理重点与预控措施;20、对项目管理的重点难点与控制措施;21、针对项目具体的合理化建议。第五章奖惩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团可对融资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融资公司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合同责任:(1)未按时完成当期项目工程; (2)负责投资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部门行业或地方的质量评定标准,且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至合格;(3)未按照要求按时投入建设资金; (4)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设立项目公司;(5)因项目公司的原因导致XX建设集团无法按约完成行政性审批工作、征收、动拆迁和补偿等工作;第二十六条 因项目公司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各阶段投资、建设任务,按时按量交付双方认238、可的工程建设项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项目公司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次日起,向集团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逾期交付部分工程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三/日,违约金的上限为单项工程造价的3%,直至项目公司交付相应工程为止。第二十七条 工程因被市民投诉、被报纸、电视等媒体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对项目公司进行2000元/次罚款。第二十八条 其他惩罚(1)项目公司管理不善,造成工期拖延而不能按照合同工期交付使用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额的 1处罚。 (2)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次发生3人(含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罚款10万元;一次发生1-3人死亡事故的,罚款5万元;一次发生1人死亡或重239、伤事故的,罚款3万元;发生3次及以上轻伤事故的,罚款10万元。(4)项目发生经济损失在100万及以上的质量或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罚款10万元;发生经济损失50-100万元(包括50万)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罚款5万元;发生经济损失50以下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次罚款2万元;(5)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市级建设行政部门查处的,每发生一次按罚款2万元。(6)项目公司未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的,第一次予以项目公司警告处分,后期检查制度仍不完善的,集团工管部按每项管理办法2000元的额度对项目公司进行处罚第二十九条 奖励(1)实行精品工程专项奖励制度。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奖励2万元项。(2)项目获240、得国家级荣誉奖项(如国家XX示范工程、节能示范工程、鲁班奖等),奖励10万元/项;(3)项目获得扬子杯奖,奖励5万元;(4)项目获得金陵杯奖,奖励2万元;(5)被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作为观摩工地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6)项目建设过程或入住和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因施工质量或小区内规定的配套设施,未及时到位等原因,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到区级及以上部门、政府的上访事件,奖励2万元;第六章 移交第三十条 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向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区政府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项目设施。在合作期期满前12个月,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区政府指定机构和项目公司应成立移交委员会,负责过渡期内有关241、合作期届满后项目移交的相关事宜。第三十一条 项目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移交验收程序、移交日项目设施的状况、保险的转让、承包商的责任、合同转让、技术转让、培训义务、风险转移、移交费用等具体条款补充协议中予以明确。第三十二条 项目公司应及时足额投入资金、人员,以确保本项目保质保量地完工、并按期验收及移交。第三十三条 PPP项目公司同样需遵守代建/项目管理办法和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激励与惩处机制试行办法中其他规定,效力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江苏省相关规定、XX市相关规定、XX区相关规定、双方合同、本管理办法、代建/项目管理办法和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激励与惩处机制试行办法。第七章 附则第三242、十四条 XX市XX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XX区保障房项目监管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区属保障房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建设目标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按照XX区政府的指示精神,将全区所有保障房项目纳入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各参建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全面履行项目的管理职责。第四条 XXXXXX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汇编、XX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等监管单位编制的管理文件均适用于纳入监管范243、围的保障房项目。第五条 本监管办法中建设单位指:(1)项目所属街道或园区如有下属国有企业负责项目管理,则建设单位即为街道或园区下属国有企业;(2)所属街道或园区如无下属国有企业负责项目管理,则建设单位即为项目代建单位;第六条 本监管办法中监管单位指: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第二章 业务管理规定第七条 建设单位(1) 对监管单位检查出的问题,应监督参建单位整改、落实,并及时回复监管单位;(2) 对监管单位提出的咨询建议应给予明确答复,有是否采纳的决定权;(3) 及时提交监管单位所需要的项目资料,积极支持、配合监管单位的检查与管理工作;(4) 按时提供项目的月进度书面报告(报告内容244、需涵盖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设计、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招标等各方面内容,报告需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后报送监管单位);(5) 负责对项目参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代理、跟审、结审等所有参建单位的管理工作,对项目管理负总责;(6) 所签发的设计方案、招标资料、变更签证等各项审批文件,均应报监管单位备案;(7) 参加监管单位定期组织召开的月度工程例会,并书面汇报所属项目的工程推进情况。第八条 监管单位(1) 对纳入监管范围的区属保障房项目,开展监管工作;(2) 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为XXXX集团所属子公司;(3) 有权对项目参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代理、跟审、结审、代建单位等所有参建单245、位的工作、行为及工作成果进行检查,来反映建设单位的管理工作及其履行职责的情况;(4) 主要采用不定期巡查、专项检查、重大节假日检查、与职能部门联合大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工程的前期手续办理、安全与文明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招标等内容进行巡视检查;(5) 检查出的问题将通过巡视单(详见附表四十二所示)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并抄送项目所属街道或者园区。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第九条 监管单位的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都将纳入对建设单位的考核内容。第十条 根据纳入监管项目的实际情况,可适时引入总控督导管理考核制度。第十一条 对参建单位的管理、考核办法由建设单位另行颁布。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表一:区属保障房项目监管工作巡视单项目名称: 编号:事由致: (建设单位) 监管单位: 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年 月 日 抄送:街道/园区 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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