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环境保护等)(77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正***
编号:796205
2023-11-14
74页
179.44KB
1、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环境保护等)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第一节 安全生产制1第二节 交接班制1第三节 巡回检查制2第四节 设备维修保养制3第五节 质量负责制4第六节 岗位练兵制4考核办法5第二章 其他安全管理规定5第一节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第二节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9第三节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9第四节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3第五节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3第六节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13第七节 工程承包商、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19第八节 危险化学品易2、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27第九节 装卸油区域安全管理规定30第十节 井站安全值日员制度33第十一节 现场交叉作业(钻井、试油、修井)管理制度34第十二节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40第十三节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41第十四节 单井看护点QHSE管理制度42第十五节 QHSE(消防安全)培训制度53第十六节 液化气安全管理规定56第十七节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58第十八节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60第十九节 “两书一表一卡”管理制度62第二十节 项目部应急反应制度64第二十一节 压力容器管理规定65第二十二节 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68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节 安全生产制一、 班站应有专(兼)职QHS3、E监督员,定期开展QHSE知识培训、消防演练、紧急事故下撤离演练等活动,消除危险源。二、 上岗人员必须穿戴并正确使用劳保工具,严守工作岗位,按时巡回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安全防火规定。三、 岗位人员要做好操作过程上、下游的联系配合,确保平稳操作。四、 岗位人员必须懂得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现场配齐消防设施,专物专用,由专人定期检查。五、 新上岗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单独上岗。六、 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用油管理及“八防一禁止”规定,站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明火。第二节 交接班制一、 接班人提前30分钟到达岗位,了解情况,做好接班准备。二、 交接班必须沿巡回检查4、路线,双方现场逐点进行。三、 交接内容:1、 生产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2、 设备及附件运转状况。3、 资料填写情况。4、 工用具、消防器材及材料的保管、消耗情况。5、 工业卫生及其他注意事项。四、 交接中发现的问题,交班人立即整改。确实不能彻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向班长、井区干部汇报,并填写在记录上。五、 交接清楚后,经双方签字认可,接班人上岗,交班人下班。第三节 巡回检查制一、 上岗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巡回检查路线,以及检查点的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应具有一定的鉴别异常情况的能力。二、 巡回检查要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间隔,逐点进行检查。生产不正常时要加密检查。三、 上岗人员必须携带工具,采用看、听、摸、5、比、嗅、量等方法详细检查。四、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填写记录。五、 岗位不能自行处理的问题,应立即向小队和调度部门汇报,汇报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第四节 设备维修保养制一、 熟练操作,掌握本岗位“三懂、四会”基本功,维护好各种设备、阀门、管线、工具、用具和消防器材。二、 按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要求,按周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三、 检修后的设备,必须在检查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并详细填写修保记录。四、 设备例保时,必须通知当班人员。检修中需要采取措施时,必须在取得当班人的同意和协助下才能进行。五、 所有设备必须编号,分给专人管理。六、 当班人员负责填写设备运转记6、录。七、 严禁设备超负荷、超温、超压运行。八、 待修、备用设备要认真保管,不得随意拆卸零配件。第五节 质量负责制一、 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调整运行参数,平稳操作。二、 保持仪表性能良好,取全取准资料,资料差错率在0.2%以内。三、 准确计量,计量误差在规定范围以内。四、 作业现场规格、整齐,环境符合工业卫生要求。第六节 岗位练兵制一、 以岗位等级应知应会的内容为主,组织岗位练兵制,并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二、 熟知本岗位设备的性能、规范、结构原理和安全操作知识,做到会使用、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三、 熟悉本岗位流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各项操作技术。四、 熟练掌握全站油、气、水7、三大系统的来龙去脉,并能掌握油、气、水的流程切换。五、 从实际出发,结合各种生产事故的教训,做好预防和处理工作。六、 定期组织技术观摩、技术比赛和现场演练。考核办法一、 班站无(兼)职QHSE监督员,不能定期开展QHSE活动,扣100元。二、 上岗人员劳保护具穿戴不全,发现一次扣50元。三、 脱岗、串岗、睡岗,不按时巡回检查,发现一次扣50元。四、 发生问题不及时汇报,发生一次扣50元。五、 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设备事故,对责任人扣200元,并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第二章 其他安全管理规定第一节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采油、注水作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采油、注水班站要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提倡清洁生8、产,严禁污染物出站、出井场,积极建设规范化井场和无害化班站。2、拉油点、注水站必须做到:(1) 站内平整清洁、设备干净见本色。(2) 站内外无油污、无杂草、无散失器材,不乱排、乱倒污油、采出水、生活垃圾及其他污染物。(3) 管道设备无“跑、冒、滴、漏”现象。(4) 站内外种草、种树、绿化环境。3、 油(水)井井场必须做到:(1) 油水井井场平整清洁,抽油机、采油树干净见本色。(2) 井场落地原油、油泥、垃圾及时排入“两池一沟”。(3) 井场建成后一至三年陆续绿化。(4) 具有规范的“两池一沟”的环保设施。4、 已建成的规范化井场,各班站要加强管理和维护,对于环保设施损坏的井场,所属单位必须及时9、维修,保证良好运行。5、 各井区加强井场检查,消除污染隐患,污油池中的污油要及时回收,雨季前彻底清理干净,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污染环境。6、 其他单位在井场施工造成环保设施损坏,井区要监督施工单位维修,对不维修者上报调度室和综合组,不与结算施工费用。7、 井区要加强油(水)井管线巡查、巡护,减少意外污染事故的发生。8、 采油工在井口作业时,必须防止原油、天然气外泄造成污染,落地原油必须清理回收。9、 巡井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每天检查井场环保设施情况。10、 加强油井和管线看护,确因偷盗原油和破坏井口、管线造成的污染,发现后应及时处理,在控制污染现场的同时,应录取有关资料并立即逐级上报有关部门。1110、 各井区要积极建设清洁规范化井场,并定期进行检查、评比、考核、验收,做到奖惩兑现。二、 井下作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 井下作业施工现场应积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综合性污染防治措施,任何污染物不得流出井场,井场残留的污染物必须彻底清理、回收后集中处理,实行无污染作业。2、 井下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井场环保设施。确因作业需要,必须经项目部HSE办公室、技术组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完成后立即修复环保设施。3、 设计到有毒有害物质或环境敏感区的施工设计、井下作业、油田建设工程,必须经项目部QHSE办公室报请厂安全环保科、主管厂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设计中要偶具体的环境保护11、方案或措施,施工时必须落实好防污措施,并有应急计划。作业完工待清理现场后,在进行装袋。4、 井下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防喷措施,起钻中携带出的原油及刺洗油管、油杆的含水污油必须引入污油池中,不得随意排放。三、其他生产场所、生活区域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项目部属各井区对现有生产装置要加强管理、综合利用,尽量减少废气排放,对人体有危害的气体要有可靠的处理措施,不得随意排放。2、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烟气排放,禁止在生活区和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杂物。3、工业废渣及生活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场所按要求堆放、储存、处理,严禁随意倾倒。4、存放、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厂点,必须对此类物质数量、种类、物化特性、来源、用途、保管12、发放等情况要详细记录,建档保存,并有防止散失、外泄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和应急计划。5、生活区域不准堆放粪、肥或其他有恶臭性气体或有毒有害的物质。考核办法1、站内外有污油、生活垃圾及其他污染物,设备有“跑、冒、滴、漏”现象,发现一例扣50元。2、油水井井场抽油机、采油树有油污、井场不平整,工业卫生差,发现一处扣50元。3、人为损坏井场环保设施者,发现一处扣50元。第二节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一般安全管理规定1、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超载,全面执行“三交一封”与“三加强、六控制、九禁止”的规定。2、所有驾驶员在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都必须认真检查车辆,不许带病开车,任何人不得指派带病车行驶。第三13、节 计量器具管理规定一、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计量器具管理、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二、职责1、 技术组是本规定组织实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区计量器具的使用和管理。2、 负责项目部在用计量器具的维护、修理,并做好原始记录。3、 负责各井区、班站的计量标准器具的周检以及在用计量器具维修后的检定工作。4、 负责计量技术档案的整理和入档保管及计量标准器具的使用和保管。5、 负责计量工作人员培训。6、 负责外检计量器具工作。7、 定期检查全区所有计量器具使用情况,对超出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严格按检定周期送检。三、计量器具的使用及分类1、 压力表的使用(1) 压力表类别的选择:A. 类表用于精密压力表,原14、油交接及量值传递的计量器具;B. 类表用于双容积、压力缸、汇水器等压力容器的压力监测;C. 类表用于管线、井口等压力监测。(2) 压力表量程选择:A标准压力表 的测量上限+被测量表上限*4/3B普通压力表的量程+所测量的最大压力值*3/2(3) 压力表降低处理:当压力表实际工作压力低于最大量程的1/3时,该压力表的精度已降低,只能降低使用或报废。(4) 温度计的使用玻璃棒式温度计用于管线温度监测,倾角45、插深75-80mm。内标式温度计用于容器温度监测,垂直、插深75-80mm。(5) 计量器具检定(1) 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须严格执行检定规程要求检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及周期。(2)15、 低压试井仪器应按检定规程要求进行周期检定:回声仪检定周期为4个月;示功仪检定周期为3个月;综合测试仪检定周期为4个月。四、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技术组、井区、班站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做好记录、资料,按时向项目部报送报表。五、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1、 未经检定、校准和检定、校准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2、 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具有维护、保养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拆卸、变动参数、损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3、 计量标准器、精密测试仪器应设专人负责使用、维护、保养,不得私自外借,非本岗位人员禁止使用。4、 不得擅自引进或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现场资料的填写严禁出现非法定计量单位、现16、场录取的计量资料必须真实。书写整洁,严禁出现伪造计量数据的现象。5、 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保证计量器具的清洁卫生,发现计量器具损坏,须在24小时内汇报技术组;以及时组织对损坏的计量器具进行修复或更换。六、处罚1、 对填写非法定单位和使用非法定计量器具的处罚100-200元。2、 对计量仪表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坏者,根据损失,加倍处罚。3、 对人为伪造数据者,处以100-500元罚款。4、 仪表出现问题不及时解决,并不及时上报,根据情节处罚100-200元。第四节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五节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六节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一、 油气区防火防爆制度1、 油气区17、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2、 严禁在井场内吸烟,更不能将明火带入,进站人员必须遵守进站安全教育内容。3、 必须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证完好,灭火器必须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不能挪做它用。4、 使用的电热板、保险丝,必须按规定安装。使用的电动设备,必须接地线良好,站内所有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5、 修井出现的落地原油,要排放到污油池内,因其它原因造成的油污,井区在清理时,严禁就地点火燃烧。6、 装卸油车辆安全附件必须齐全有效,防火帽标准匹配,接地良好,司助人员要严格遵守油气站库防火要求。7、 站内厨房要有防火安全措施,配备一至两具8kg干粉灭火器。8、 项目部各井区要加强岗位员工消防知识、操作规18、程等基础教育,使他们懂设备操作使用、懂危险源分布情况、懂基本的防范应急措施,预防事故发生。二、 出入油气区人员、车辆安全防火制度1、 进站人员、车辆登记制度(1) 站内岗位工作日要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认真对出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2) 进站人员严禁烟火,不得 穿化纤服装、铁钉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留交火种。(3) 进站人员和车辆必须听从指挥,并在规定地点完成任务后马上离开。(4) 站内工作人员有权制止一切违章行为,对劝阻无效者,令其停止作业,对情节严重、行为恶劣不停安全指令或造成事故者,及时汇报井区干部。(5) 进站车辆必须佩带防火罩,非工作车辆一律不准驶入站内。(6) 站内严禁修车或用19、汽油擦车,严禁长时间在站内滞留,非行驶期间必须熄火。2、 油气区车辆出入制度进入油气区装卸油品的车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3、 凡拉油车辆必须随车持有项目部调度室核发的单车拉油凭证。4、 车辆安全附件必须齐全有效,灭火器必须完好,防火罩必须标准,配合严禁无漏气,接地线必须良好。5、 车辆进油气区,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认真登记,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三、 单井看护点安全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 单井点看护人员,必须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2、 单井点必须配置以下消防灭火器材:35kg干粉灭火器2具、8kg干粉灭火器4具、毛毡2条、消防锹1把、消防桶1个。3、 值班房内照明线路和电气设备使用正20、常安全,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4、 冬季值班房内严禁使用煤炉、电炉取暖或做饭,防止电气火灾。5、 装卸原油单井点,储油罐接地完好齐全,并有装卸油车辆接地线。6、 单井点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监护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7、 看护人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有人替班看护,并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8、 严禁看护人伙同闲杂人员在值班室内从事其他非正常活动。四、 防中毒管理制度1、 进入油气浓度较大空间作业,必须佩戴防毒口罩,打开门窗或开启排风扇进行通风,防止发生油气中毒。2、 各拉油站、注水站内的泵房、总机关、加热炉房、化验室和加药间,必须保证对流的通风21、孔或强制通风设施完好。3、 在上罐量油、取样化验、加药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操作人员中毒事故的发生。五、 套管气使用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 油井井口设备、供气管线、阀门、弯头和短节等接头配件压力等级应根据套管口联系憋压达到的最高值1.5倍选择,连接处必须牢固,严禁发生泄漏现象;加药井口供气管线出口应焊接在套管出口短节上部,套管口的安装不得影响低压试井、井口加药。2、 天然气作为生产、生活燃料时,使用安装必须经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意,专人安装,检查安装合格方可通气,任何人不准在供气管线上接气。3、 与油井套管气、生产分离器、压力缸连通的供气管线必须安装分离放空闸门,供气管线必须安装22、油气分离器装置或积液包,生产分离器、压力缸引出的供气管线必须安装阻火器。4、 供气管线放空闸门必须加15米以上的引导管,放空点必须设置在空气易流通,距离固定火源点25米以外下风口的地方,严禁在值班室、炉膛等有固定火源点附近的上风口设置。5、 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时,必须安装有合格的炉子、火嘴、烟筒,安装天然气炉子烟筒必须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通风性,不回烟、漏烟。烟筒要定期清理烟灰,防止堵塞烟道和流通,火嘴制作要严格,燃烧要完全。6、 严禁使用胶片软管链接或代替接气管线。7、 点炉操作先检查通风,火放入炉内火嘴下方,操作者面向炉口一侧,和炉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慢慢打开燃气阀门,点燃后调整好火势,关火时要23、先管闸门,严禁先灭后关闸门。8、 使用伴生气要做到三先三后,即“先通风后点火,先点火后开气,先关气后离去”。六、 凝析油管理制度1、 严禁收集、存放、使用凝析油,因放空、排液收集的凝析油必须及时掩埋。2、 严禁使用汽油、凝析油擦洗工衣、抽油机及维修配件。3、 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汽油和排放凝析油。七、 井组(站)用电管理规定1、 井组、单井点、站库不准使用电炉子取暖或做饭。2、 井区、井站、井场内、值班室内电线严禁私拉乱接电路。3、 禁止住井工私自向井场周边老百姓接电。4、 禁止从抽油机配电室控制柜搭接电路。八、 单井点清蜡剂、破乳剂管理规定(5) 清蜡剂、破乳剂必须由井区集中存放保管。(6)24、 单井需要清蜡剂,由井区配送,一次限送一桶,防止发生意外事故。(7) 清蜡剂、破乳剂应紧闭桶盖,远离火源。(8) 使用人员不得用破乳剂擦洗衣物、设备。九、 处罚办法十、 在井场吸烟者,发现一次,责任人100元。十一、 对违反管理制度者,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十二、 上岗劳保护具不齐全者,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十三、 单井看护人私自脱岗者,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十四、 发现存放凝析油罚款200元。十五、 使用电炉子,违者罚款200元。十六、 私拉乱接,违者处于100-200元的罚款。十七、 私自向井场周边老百姓接电,违者罚款100元。十八、 把凝析油送当地老乡,发现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并25、处100元罚款。十九、 清洗油使用只限井场井口及设备卫生,不得留有它用,使用场所不得有明火,不得将油品置于室内住人场所,违者处100-200元罚款。第七节 工程承包商、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项目部对工程承包商、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督工作,加强项目部油维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安全监控,确保承包商在油气区施工期间我区各项生产的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规定。一、 组织管理机构1、 项目部油田维修工程项目管理划分为:12、 油维改造项目,由技术部负责。13、 防洪防汛项目,由生产部负责。14、 QHSE整改建设项目,由综合部负责。2、 负责的部室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到过程监督及检查协调等,26、所管的部室必须有专人负责,项目部QHSE办公室也必须有专人负责,各单位、井区必须设有负责人。各部室要相互配合,从各项目开始到最终验收和投用。3、 项目主管QHSE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对承包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项目部QHSE办公室和基层单位对承包商进行直接管理和监督。4、 承包商必须直接担任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或由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负责。二、 监督管理1、 承包商在进入项目部施工以前,必须在项目部办理开工许可证。2、 承包商在项目部QHSE办公室办理开工许可证、人员出入登记时,必须准备齐全施工项目的作业计划书以及相关资料。3、 承包商要严格遵守27、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同时要建立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区域的生产特点和施工性质以及存在的危险程度,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4、 承包商及施工人员必须具备在油田施工中安全保护。油气防火,消防灭火基本常识,懂得消防灭火器器材的使用和井站消防设施的功能、应急预案等。5、 施工前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QHSE办公室或基层单位的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油气区内施工作业,并自觉接受施工点负责人或值班员工的监督。6、 严格执行施工区域路线,施工人员、施工机动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按建设单位和施工管理人员指定的路线进出,施工在划定区域内按方案施工,不允许在指定区域外活动。7、 施工28、用料、车辆、工具等必须按建设单位和施工管理人员规定的地点摆放。在施工项目部区域内严禁靠近或触摸电器设备、运转设备;严禁靠近和穿越抽油机;严禁启动或关闭油气区电器设备、运转设备的启动按钮和开关;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区;严禁启闭油气区内所有闸阀。靠近在运转设备、电器、配电室施工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方可开始施工;严禁用铁器碰撞油气区内设备管网或铁器之间的相互碰撞。8、 严禁携带火种、香烟、易燃易爆品进入项目部各井站,严禁在站内、井场和非圈定油气区内的油气工艺设备25米以内吸烟。9、 在进入施工区域前,施工人员必须关闭携带的手机。10、 进入油气区内的设备(电夯、搅拌机、电钻)照明设备、开关及线路29、连接必须符合站内相应的防火防爆要求和等级。车辆进气油气区必须佩带防火帽,车辆、设备及施工材料放置不得阻碍安全通道。11、 施工人员在油气区内施工时发现油气刺漏、设备故障、火险应立即通知值班人员,严禁在油气泄漏区域停留,严防油气中毒。12、 工程承包商及施工队伍必须执行建设单位规定的施工时间。13、 动火前,工程承包商及施工队伍必须严格落实动火手续中的安全防范措施。三、 施工管理规定 工程承包商开工前在必须办理的证明和手续。1、 符合进入项目部工程施工的准入证和资质证书。2、 项目部下方的工程通知单。3、 与项目部有关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合同。4、 工程作业HSE指导书和作业计划书。5、 项目部30、签发的开工许可证。4、 施工人员名单。5、 对施工人员进行承包商管理规定和油气区安全常识培训。6、 进行施工设备安全性质检查。四、 施工过程管理1、 安全员、计划员、承包商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地点所属单位工程负责人和岗位员工一起划定施工区域,并协调其他有关事项。2、 建立施工区域界定范围。3、 安全员、施工地点所属单位负责人。岗位员工和承包商施工现场负责人一起检查施工设备及材料堆放等安全措施。4、 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地点安全教育。5、 项目部有关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检查。6、 施工人员施工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规定的劳保用具。7、 每次施工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进31、行安全讲话、任务分工、进入登记、同岗位工或现场监督员清点施工人员数后方可进入施工地施工。8、 每次施工结束后,岗位工或现场监督员要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一起进行安全检查,设备、工具器材等检查合格后清点人数,施工人方可离开施工地点。五、 工程竣工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请项目部计划员、安全员、工程所属单位负责人、岗位工进行现场质量预验收。2、 在项目部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申请项目部主管领导及其他人员进行工程验收。3、 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清理现场,妥善处理垃圾。4、 在工程所属单位负责人和岗位工确认现场合格后,施工单位与施工地点村民和村组无遗留问题,并留存证据,到32、安全员和计划员出进行备案,最后到项目部主管领导处请求工程验收签字。六、 违者违约处罚1、 承包商发生以下违纪行为的,不予进入项目部进行施工作业。(1) 合格的资质认证手续的施工单位。(2) 不能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的。(3) 不提供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和作业计划书的。2、 有以下违纪行为的,处以500-2000元罚款。(2) 携带香烟、火种等易燃易爆品或手机未关闭进入生产区域的。(3) 私自在非指定区域走动或做与施工无关事情的。(4) 不按规定穿戴劳保护具的。(5) 无证进入施工区的。(6) 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3、 有以下违章行为的,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1) 不停项目部有关人33、员的安全指令的。(2) 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进入施工区施工的。(3) 进站施工人员不符合安全规定,劝说无效的。(4) 有危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行为的。4、 有以下行为的,处以2000-5000元罚款的。(1) 不按规定施工,蓄意违章的。(2) 存在重大施工隐患,经提出不整改的。(3) 随意损坏油气区设施,影响正常生产的。(4) 在油气区施工区域发现有烟头及使用明火的。5、 承包商在施工中,因施工因素造成事故和纠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商负责,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商承担,造成法律责任的由承包商负责。6、 在承包商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任何干部员工均可对承包商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七、 34、处罚细则9、 按施工队伍的人员名单,全部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安全教育,不进行安全教育的施工队伍,将被取消在此项工程施工的资格。10、 进入施工场地不按规定穿戴老保者,由施工管理人员、建设单位监护人员及时清退,每发现一人次,处施工队伍1000元罚款。11、 超出施工指定范围动火者,责令其停工,并处施工队伍2000元罚款,重新学习油气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与规定,并上报项目部相关部门处理。12、 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者,每发现一人次处施工队伍500元罚款。13、 易燃易爆施工用品、用具及材料、设备不按指定地点规范摆放且无专人保管的,每发现一次处施工队伍1000元罚款,拒不整改者上报项目部处理。135、4、 油气区不动火施工作业时,出现铁质器具相互碰击或摩擦情况,每发现一次,处施工队伍500元罚款;拒不听从劝阻者上报项目部处理。15、 动火作业中,施工队伍在没有达到点火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点火者,责令其停工,立即清出施工场地。16、 油气区施工现场发现有抽烟现象者,立即请出施工场地,并处施工队伍1000-2000元罚款。17、 对甲方的各种检查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的,根据情节处施工队伍2000-5000元罚款。18、 严禁施工人员动用站内与施工无关的设备和消防器材。由于施工人员乱动站内设备,因此造成的严重后果,由当班岗位工负全责。14、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5) 目的为使项目部36、对采油及注水生产过程和日常生活中所需的易燃易爆品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以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杜绝易燃易爆重大事故的发生。(6)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各类易燃易爆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和腐蚀品等。项目部使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有:汽油、柴油、液化气、盐酸、四氯化碳、清蜡剂、测井声弹。(7) 职责5、 生产运行部为管理归口部门,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6、 综合部负责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领料、运37、输、储存、发放及使用后废弃物收集处理的控制。7、 技术部、各井区负责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识别、控制。8、 安全监督应对项目部各部门、井区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及使用后废弃物收集处理的情况定去或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并留下检查记录。(8) 运输、装卸、保管1、 综合部在运输上述危险品时必须选择有相应资格的专业运输单位,专业运输车辆负责运输、押运及装卸。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暴晒、防潮、防磕碰、防颠簸、防泄漏、防遗撒等措施,必须要求运输方派专业人员押运并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意外。2、 装卸作业时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38、施,避免事故发生,做到谨慎小心、轻拿轻放,不得发生碰撞、滑、坠落现象。3、 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应由综合部、技术部及井区建立台账,做好记录,按要求分类存入仓库,并保持安全距离,储存环境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工具及消防器材。4、 有毒化学品必须保存在隔离的房间和药橱内,易燃易爆品应存在阴凉通风处。接触强腐蚀性化学药剂时,应佩带好防护用具,取用化学药品、试剂必须设置标志,防止混用,并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5、 所有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都要有标签,没有标签的药品必须及时清除、废弃。6、 综合部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应手续齐全、记载详细,按计划发放。(9) 检查与监管39、1、 各单位对易燃易爆品和化学品的使用,应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必要时,操作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使用专用器具,防止泄露、遗撒,并应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2、 对各类易燃易爆品和化学品的废弃物应做到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对过期失效的物品,应及时妥善处置。3、 各部门、各井区管理人员应对生产操作过程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努力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4、 各个使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对其贮存。运输或使用情况,应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应记录。5、 项目部安全监督应随时对易燃易爆品和化学40、品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情况紧急时有权做出纠正操作或决定。6、 易燃易爆品和化学品发生泄漏或遗撒时,应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进行清理,避免环境污染。15、 装卸油区域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项目部的拉油工作安全平稳运行,维护好装油、拉油秩序,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装油作业安全规定。1、 拉油车辆严格执行进站登记手续,证件齐全有效,才能进站装油。未登记或证件不全,禁止进站装油。2、 进站人员的香烟、火种主动缴由门岗保管,装油车辆驾驶室内不得存放香烟及火种。3、 司助人员进站时必须关闭手机。4、 进站人员必须41、劳保齐全,严格按照油气区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5、 装卸油栈桥两侧20m以内的“严禁烟火”区内不能存放易燃品,应保持道路畅通,夜间装卸油品时应有足够的照明。6、 装卸油作业时,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栈桥“严禁烟火”区内。7、 雷雨及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应暂缓装油作业。8、 鹤管应保持安全位置,车辆通道应无任何障碍物。9、 装油前应对槽车顶盖、铁梯、踏板、车盖垫圈、底部阀门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才能装油。10、 原油装车温度不超过规定值,流速控制在3-4m/s以下,鹤管应插入罐车罐口5cm以下。11、 装卸油作业时,不应用高压蒸汽吹扫、清除油罐车和栈桥上的油污。12、 装有车辆携带的灭火器必须符合技术要求,42、并在装油时摆放在指定位置。13、 拉油车辆防静电拖带必须接地,且必须接在有效部位,禁止用拖带链条。14、 拉油车辆必须正确佩带好防火罩,防火罩必须完好无损。15、 严禁在装油栈桥下及周围进行修车作业或预热发动机,装卸人员应在汽车熄火后装卸油品。16、 拉油车辆车身或油罐体外壁油污太多,禁止进站,必须清理干净后才能进站装油。17、 装油停车位机形式路面不得有油污,如有油污必须清理打扫干净。18、 装油过程中要控制好放油、平稳操作,不能出现原油飞溅、污染拉油车辆及地面卫生的现象。19、 在装油过程中不得出现溢罐现象。20、 在装油工作人员或监护人员要对装油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护管理,加护人员对 过程中43、发生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未能及时令其纠正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21、 拉油司机违反站内安全规定,不听劝阻在站内无故滋事者,可责令其出站,不予装油,并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处理。16、 井站安全值日员制度一、 安全值日员的工作职责1、 井站安全值日员负责井站当日安全检查和监督(本站员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负责向班站长提出隐患治理意见,并记录当日的安全活动内容,重大问题向项目部汇报。2、 井站值日员必须由副站长或岗位员工担任,一日或一周轮换一次,并且做好当日查出问题及违章行为的安全记录,并参与整改,如有遗留问题必须向接班员工说明原因,方可交班。3、 帮助站长抓好安全生产44、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对井站发生的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帮助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并制定预防措施。4、 对站内易燃易爆场所和受压容器的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5、 检查设备安装、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转运部位、危险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可靠。6、 落实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及隐患是否得到了整改。7、 检查岗位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情况。8、 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正确穿戴和使用情况。二、 目标人人参与,人人负责,持续改进,确保安全。17、 现场交叉作业(钻井、试油、修井)管理制度一、 一般规定1、 新井投产、措施井及油井检泵作业,由修井工程负责监督落实作业队伍按45、照封井作业,发现有井喷迹象(套压上升或套管闸门有溢流现象)的油井,应立即停止作业,井口安装封闭闸门,采取压井替油作业或控制放空作业。当发生井喷时,现场所有设备必须全部熄火,彻底切断电源,并立即启动防井喷应急预案。2、 对于测压井的井控管理,要求在测压前,采油井区负责在井口及套管口安装中压闸门和压力表,并且井口要具备放空泄压条件。测试队负责在井口安装防喷管,并由项目部地质组负责落实井口防喷措施的到位情况,措施不到位,严禁进行测压工作。3、 禁止在采油井场的钻井与钻井、钻井与井下作业、井下与井下作业两个以上机组的交叉作业。采油井区制定专人对采油井场交叉作业进行监护。交叉作业前,由井区监督落实施工队46、伍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4、 在采油井场进行钻井或井下作业时,必须停止采油作业,安装好密闭流程,不得有原油及伴生气体泄漏。5、 凡进行采油井场交叉作业,必须执行“开工许可证”制度,钻井、井下作业单位的工程技术、安全、消防等部门现场调查,制订可靠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由项目部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签发“开工许可证”方可实施交叉作业。不具备安全消防条件的井场,不准安排交叉作业。6、 采油井场交叉作业前必须要明确现场总负责人进行统一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方出现的各种问题,各作业方也要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并划定各作业方的施工区域、范围,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7、 采47、油井场交叉作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组织钻井、试油单位针对多机组作业的实际,制度交叉作业HSE计划书,现场监督实施。8、 采油井场交叉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安全监控,按照作业方提供的HSE作业计划书组织作业,不允许无“开工许可证”作业和一切违章作业。交叉作业现场要明确划分有明显标志施工区域,交叉作业不能相互介入对方施工区域,若进行区域交叉时应进行协调,停止一方的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二、 交叉作业施工必须满足以下安全、防火要求:1、 在进行钻井作业队采油井场,距井口100m范围内不得有民房;井场边缘距高压级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应少于50m。2、 在采油井场进行井下作业,距井口10048、m以内,不得有明火作业;施工作业时下风向100m以内不应有居民住宅等有可能存在明火的建筑物。3、 在采油井场进行钻井或井下作业时,值班房、发电房、加热炉等应布置在采油及钻井、井下作业现场的上风侧。4、 钻井队等施工单位厨房不得设在井场,应选址上风侧安全地带设置。5、 在采油井场进行钻井或井下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6、 在采油井场进行钻井或井下作业动用明火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进行施工。三、 采油井场钻井及井下作业防火安全管理1、钻台及机房、泵房不应有油污。钻台上下及井下作业现场禁止堆放易49、燃易爆品及其它杂物。2、 钻井及井下作业现场的值班室、发电房、储油罐距井口不少于30m,发电房与储油罐的距离不少于20m,厨房不应设在井场。3、 作业施工井场的照明灯具必须使用防爆型灯具,当井场使用非防爆型照明时,则应距作业井口50m以外,距采油井口25m以外。4、 作业施工井场所用的动力线及照明线应绝缘良好,不应使用裸线或用照明线代替动力线,所有电线应架空。5、 钻台、机房、净化系统的电气设备,照明器具必须分闸控制。分闸距井口不小于30m,距采油井口不小于15m。6、 井场作业的电源总闸、各分闸和每栋野营铁皮房应分别安装漏电保护设备。7、 在井场作业移动照明灯必须采用防爆型灯。8、 在采油井50、场进行钻井或井下作业时,必须知道专人负责管理防喷、防火、防爆装置,并实施监督。9、 在采油井场进行钻井或井下作业时,凡与当时作业无关的车辆必须远离井口,其距离不小于35m,距采油井口不小于25m。10、 在采油井场进行钻井或井下作业时,所有设备的安装地点应保证设备操作或者在作业期间能看得见作业负责人,或另作特殊安排,以保证随时取得联络。四、 消防应急准备1、 在采油井场进行抽汲作业期间,井场所用与作业无关的发动机、电动机和其他电源都必须关闭,抽汲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2、 当发生井涌、井喷时应立即封闭所有火源。电源,进入井场的所有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服;禁止所有进入井场人员使用手机、传呼机、照相51、机、摄像机;禁止铁器敲击碰撞。进入现场参加应急处置的消防车等各种车辆要严格检查,佩戴防火帽。3、 在采油井场进行钻井作业时,其他地质录井仪器房中应配置室内可燃气体报警器;房内禁放易燃易爆物品。4、 在采油井场进行测井作业的测井车及发动机排气管应戴火花熄灭器。凡与当时作业无关的车辆必须远离井场,其距离不小于20m,距离采油井口不小于25m。5、 在采油井场进行测井作业时,其钻井队、采油队应指定专人配合,测井人员不应动用钻井或采油设备。6、 在采油井场进行钻井或井下作业时,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7、 在采油井场进行钻井或井下作业时,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采油队、站有权要求其进52、行整改或停止作业。8、 钻井及井下作业施工前,必须制定防喷、防火等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9、 钻井及井下作业井场必须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10、 钻井井场应配备推车式干粉灭火器35kg2具,8kg干粉灭火器10具,5kg二氧化碳灭火器2具,25m消防水带3根,19mm水枪2支,机房、发电机房配备5kg二氧化碳灭火器3具。11、 井下作业井场应配备4具5kg、3具8kg干粉灭火器,特殊作业根据要求,配备灭火器材。12、 钻井和井下作业井场配备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保持其完好性。五、 交叉作业违章处罚规定1、 违反规定进行作业的,将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或取53、消其作业资格。造成后果的将追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2、 采油井场进行钻井或井下作业时,采油油井的套管气距离井口不足50m的扣井区2000元,扣相关管理人员1000元。3、 采油井区未对交叉作业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和危险源告知,扣井区2000元,责任人500元。4、 井区监护人监护不到位扣200元,存在重大隐患处井区2000元以下罚款。引发事故案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18、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 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移动式灭火器材、固定式灭火器材。6、 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由专人负责,设备承包到人,纳入岗位交接班。7、 消防设施、器材必须经常进行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性、灵活性。8、54、 消防器材必须定点存放、挂牌管理、定时检查,室外灭火器要求防雨、防晒措施,严禁灭火器与酸碱等腐蚀性化学物品接触。9、 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否则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0、 移动消防器材的维修由专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严禁拆修消防器材。11、 消防设施、工艺流程的维护保养要经常进行,检查及时、保养到位、维修良好、质量保证。12、 消防器材使用后,及时交旧领新,保证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完好。13、 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消防演练、动火戒备等活动时,必须向项目部生产部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19、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未确保安全防护用具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规定。2、 55、空气呼吸器1、 空气呼吸器构件部分应性能良好,可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进行着装和使用,各连接处密封良好,呼吸流量达标。2、 使用时应对面罩、供气阀、呼吸阀、安全阀、压力显示器、防护套、报警器、导气管、气瓶阀、气瓶、背托等进行检查,符合条件方可使用。3、 空气呼吸器还应进行定期专业检测。4、 空气瓶内空气使用完后,必须及时充装。5、 保管时放置在干燥通风处,由班班长负责保管。6、 空气呼吸器由班组管理,进行交接班。3、 安全带1、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2、 不得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链接环上用。3、 安全带上的各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4、 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抽56、检一次。5、 使用频繁时要经常检查外观,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6、 安全带应储藏在干燥通风处,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硬物体,不准长期暴晒。7、 安全带由班组管理,进行交接班。4、 防毒口罩六、 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定期更换滤料,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七、 防毒口罩由个人管理。5、 考核与奖惩如果发现非自然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找不到责任的,在班组当月奖金中扣除。20、 单井看护点QHSE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偏远看护井的安全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一、 单井点看护人员(住井工)QHSE职责1. 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2. 认真录取资料,摸清油井的生产规律57、和变化情况,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汇报。3. 按规定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投球、清蜡、单量、取样、油罐计量、设备保养等日常工作,并做好记录。4. 认真执行、加药、憋压等油井“六小措施”工作,确保油水井正常生产。5. 维护保养好井场设备。6. 保管、保护好工具和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原油、器材物资。7. 做好井点工业卫生和标准化建设。二、 安全制度1、 单井点看护人员,必须具备独立工作和处理常见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2、 单井点看护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扑救初期火灾。3、 值班房内照明线路必须走向正规、使用电气设备无漏电现象,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做到人离电源关58、,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4、 冬季值班房内严禁使用煤炉、电炉子取暖,室外热水炉必须保持加温良好,循环正常,不能发生设备、管线冻堵事故。5、 单井点装油现场要设有安全防火标志;摆放灭火器,储油罐接地完好齐全,并有装卸油车辆接地线。6、 单井点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监护人员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 动火。7、 单井点看护人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离开时,必须向井区汇报,有人替班看护,并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8、 严禁老百姓、非工作人员到井场或值班室内,严禁看护人在值班室内从事其他非法活动。9、 严禁单井点看护人私自向井场周边老百姓接电。10、 严禁单井点看护人用原油或其它油品、物资和井场周边59、老百姓做正当交易。11、 严禁看护人乘坐拉油车、摩托车、三轮车或私自驾驶机动车辆。12、 单井点必须做好“三禁一反”工作,看护人员不得有酗酒、赌博等行为。三、 巡检制度8、 看护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9、 看护人要对油井、储油罐、加热炉、消防器材、生活水源等生产、生活设施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10、 巡回检查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重点部位、易发生问题点加密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四、 井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5、 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提倡清洁生产,严禁污染物处井场,积极建设规范化井场。6、 油(水)井井场必须做到:(1) 油(水)井井场平整清洁,抽油机、采油树干净见本色。60、(2) 井场做到无油污、无杂草、无散失器材,不乱排、乱倒污油、生活垃圾及其他污染物。(3) 设备无“跑、冒、滴、漏”现象。(4) 具有规范的“两地一沟”环保设施。2、 已建成的规范化井场,单井看护点要加强管理和维护,对于环保设施损坏的井场,必须及时联系进行维修,保证良好运行。3、 井场必须消除污染隐患,污油池中的污油要及时回收,雨季前彻底清理干净,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污染环境。4、 监督施工单位在井场施工,造成环保设施损坏要监督施工单位维修,对不维修这上报调度室和综合部。5、 加强油(水)井管线巡查、维护,减少意外污染事故的发生。6、 在修井作业或井口作业时,必须防止原油外泄造成的污染,落地原油必61、须清理回收。7、 加强油井或管线看护,确因偷盗原油和破坏井口、管线造成的污染,发行后应及时处理,在控制现场的同时,应录取有关资料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五、 健康管理制度7、 值班房必须整洁,被褥折叠整齐、干净,室内卫生保持清洁。8、 值班房厨房内必须保持卫生清洁,不得存放垃圾、过期食物及生产用油品。9、 单井看护人员必须保持工服整洁、干净,工服油污过多,应及时清洗。10、 看护人员不得食用编制食品和有传染病源的食物。11、 看护人员必须合理食用急救包,严禁乱用药品,避免产生不良反应。药品食用必须进行登记,使用量和剩余药品必须相符合。六、 QHSE资料管理制度13、 单井点必须建立进站登记记录。162、4、 所有到井点人员必须自觉填写进站登记记录,项目部和井区干部到井点工作必须填写进站登记记录。15、 单井点看护人员必须按时填写生产报表和记录,录取数据必须真实、准确。16、 看护人员必须掌握并熟练应用应急预案,确保单井点生产安全。七、单井点应急预案1、井口火灾应急预案油井井口油气泄漏引起初起火灾的应急处理2、应急处理程序(1)当油井井口油气泄漏起火后,住井工要保持镇静、不要惊慌,迅速进行处置。(2)首先迅速停运柴油机或切断抽油机电源停机,控制油源。(3)然后利用看护点配备的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也可用井场配备的消防砂和土对井口采取掩埋的方法进行灭火。(4)火扑灭后,住井工要向项目部调度室汇报灾63、情处理和损失情况,然后排除故障,清理现场,恢复生产。(5)如果看护点有两人时,一人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一人进行围堵,防止火势扩大,同时封锁现场,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现场。(6)如遇火势扩大无法扑救时,住井工要立即撤离现场,有通讯条件的要迅速拨打火警和向井区部汇报,无通讯条件的要向周围群众求救,想方设法与井区部取得联系,同时封锁现场,严禁其他人进入事故现场。3、注意事项(1)在实施预案时,必须按照程序先控制、后处理、再汇报的原则进行处理,严禁盲目操作。(2)如果凭借一人力量无法控制火势时,要先控制油源,然后再向井区汇报或向周围群众求救(汇报内容:着火部位地点、火势大小、燃烧物质、受损情况)。(3)64、灭火时,操作人员要注意保护好自己。4、储油罐火灾应急预案 储油罐因灌满溢油、进出口管线破漏、法兰刺漏等原因导致原油泄漏引起火灾的应急处理7、 应急处理程序1、 原油泄漏起火后,住井工要保持镇静、不要惊慌,迅速进行处置。2、 首先迅速停运柴油机或切断抽油机电源停机,控制储油罐进油。3、 然后利用看护点配备的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用井场配备的消防砂和土对着火物资采取捂盖的方法进行灭火。4、 火扑灭后,住井工要向项目部调度室汇报灾情处理和损失情况,然后排除故障,清理现场,恢复生产。5、 如果看护点有两人时,一人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一人进行围堵,防止火势扩大,同时封锁现场,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现场。6、 65、如遇火势扩大无法扑救时,住井工要立即撤离现场,有通讯条件的要迅速拨打火警和向井区部汇报,无通讯条件的要向周围群众求救,想方设法与井区部取得联系,同时封锁现场,严禁其他人进入事故现场。8、 注意事项5、 在实施预案时,必须按照程序先控制、后处理、再汇报的原则进行处理,严禁盲目操作。6、 如果凭借一人力量无法控制火势时,要先控制油源,然后再向井区汇报或向周围群众求救(着火部位地点、火势大小、燃烧物质、受损情况)。7、 灭火时,操作人员要注意保护好自己。(三)油气泄漏应急预案油井井口发生油气泄漏,处有伏案溢油、进出口管线破漏、法兰刺漏引起原油泄漏的应急预案4、 应急处理程序1、 当油井井口发生油气泄66、漏、储油罐溢油、进出口管线破漏、法兰刺漏引起原油泄漏后,住井工要保持镇静、不要惊慌,根据泄漏量的大小,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2、 当发生小面积泄漏时,住井工要迅速断电停机、熄灭看护点周围火源,防止电源和火源引燃油气。9、 控制完电源和火源后,要迅速撤离现场。10、 住井工撤离现场后,要立即向井区部和调度室进行汇报,同时告知看护点周围的居民进行撤离。11、 待项目部、井区增援人员到位后,再进行妥善处理。12、 泄漏处理完毕后,开机恢复生产,向项目部调度室进行详细汇报。注意事项1、 在处理泄漏过程时抢险人员严禁使用明火照明或开关不防爆照明设施。2、 发生大量油气泄漏后,抢险人员必须要保证个人安全,在67、撤离时身体要尽量贴近地面,逆风方向进行撤离。(四)高压刺漏应急预案注水井口管线(或阀门)腐蚀穿孔刺漏的应急处理5、 应急预案程序1、 当注水井口发生刺漏后,住井工不要惊慌,应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2、 首先要立即封锁此楼现场,严禁其他人员进入,防止高压伤人。3、 然后想方设法与井区部或注水站取得联系,要求停止注水泵,降低管路、井口压力。4、 住井工要注意观察井口压力变化,(通过采取听、看的方法识别刺漏压力的大、小)待压力降低后,绕过刺漏区,关闭注水井阀门,降低回压。5、 待管路压力落零后再进行刺漏处理。6、 刺漏处理完毕后,恢复生产。7、 最后向项目部调度室进行汇报刺漏原因及目前处理情况68、。9、 防高压伤害安全操作措施(4) 开关注水井阀门时,人要站在阀门的侧面,避免正对阀门。(5) 在关闭注水井阀门时,必须查看清楚刺漏方向,禁止靠近刺漏点和穿越刺漏水柱。(6) 在处理刺漏点时严禁带压操作。(7) 住井工要经常检查注水井的管网有无渗漏、腐蚀现象,各连接螺丝、卡箍连接是否紧固,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降压处理。(8) 岗位人员要尽量减少注水井房工作时间,降低高压伤害事故发生的几率。(9) 当住井工巡回检查发现注水井房内有水刺的声音,(根据声音大小准确判别刺漏严重程度)应立即先告知注水站停泵,带压力减小时在打开注水房门,严禁盲目进入。21、 QHSE(消防安全)培训制度6、 管理人员的培69、训制度3、 项目部管理人员培训包括对各个部门负责人、井区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QHSE办公室、人事教育岗共同实施。按照管理人员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小时。QHSE(消防安全)培训内容:(1) 与本岗位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相关QHSE(消防安全)标准。(2) 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3)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4) QHSE(消防安全)基础知识。4、 井区兼职QHSE监督员培训由项目部QHSE办公室组织实施,QHSE(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每月不得少于4小时,培训内容为:(1)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石油工业70、企业常见标准,各类安全管理规定。(2)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合同内容。(3) 现场站点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工艺的危险源辨识及其削减措施。(4)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源及削减措施。(5) 现场常用的急救知识、急救物品、消防器材的使用。5、 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人事教育岗组织,QHSE办公室实施,QHSE教育每月不得少于4小时,培训内容为:(1) 职业卫生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 安全技术、消防知识、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3) 本项目部、本班站和有关岗位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二、新71、入厂员工安全培训制度新入厂员工包括:外单位调入员工、双新工、宏田工、轮换工、临时工和大中专院校实习生等。D. 项目部级安全培训教育,有人事岗组织,QHSE办公室负责实施,时间不少于16小时,教育内容为:(1) 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2) 本单位主要危险源及安全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3) 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E.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8小时。教育内容为:(1) 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72、2) 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应知应会。(3) 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4) 本岗位预防事故及灾害的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及保管方法等。(5) 典型事故案例。F. 员工经过厂级调动后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厂内工作调动、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项目部级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岗位员工安全培训项目部采取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方式进行员工培训。集中培训由综合组负责实施,集中培训由人事教育岗组织安全部门、技术人员负责讲课,每月必须进行1次,参加人员不得少于项目部岗位员工数的30%。现场培训由生产运行组、技术组、井区管理人员负责实施,逐点73、对单井、井站、站库员工进行技术、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的培训,每两个月必须对区属所有单井点进行一次培训,并对井点员工进行考核。安全培训的内容:7、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技术规程、QHSE(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QHSE技术知识。8、 安全操作规程,班站巡回检查要点。9、 典型事故讨论分析,事故教训。10、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生产异常情况下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11、 岗位风险辨识和削减措施。12、 紧急警报和紧急逃生。22、 液化气安全管理规定7、 运送制度8、 运输液化气瓶的车辆必须由专业运输单位、专业运输车辆负责,运输单位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认证。9、 74、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防暴晒、防磕碰、防颠簸、防泄漏、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及防护器具。10、 运输单位必须配备押运人员,负责液化气瓶的装卸作业,不得超装、超载。11、 运输单位必须负责将液化气运送到每一个单井点。12、 项目部配属生产车辆不得运送液化气瓶。二、 安全检查制度1、 液化气送到以后,接收人员必须检查液化气瓶的检验日期是否在合格期限内,气瓶减震圈是否齐全,气瓶阀门是否关闭严密,气瓶外观是否洁净、有无损伤。2、 对有问题的液化气瓶项目部不予接收,并要求运输方更换为合格气瓶。3、 液化气使用人员每天必须对液化气瓶检查一次。4、 项目部在每月的安全检查中,要对液化气的使用进75、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7) 安全管理制度三、 液化气瓶的领用、发放、使用、更换由综合组负责进行,并形成记录。四、 项目部原则上不允许存放液化气瓶。五、 项目部及井区、单井点所使用的液化气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并有记录。23、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八、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或部门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和最先发现者在应急处理后,应立即报告所在单位的领导或调度室值班人员。发生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单位,应在10分钟内,一般事故30分钟之内,轻微事故1小时之内向项目部安全环保组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上报。发生事故后暂不能确定事故等级的要立即向安全环保组报告。交通事故立即向安全环保组报告。 九、 在报告76、事故同时,要保护好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视情况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防止蔓延扩大。 十、 发生事故,应认真及时地按分管权限组织事故调查组,会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组成员必须具备有关专业技术特长,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且与所发生事故无利害关系。 十一、 对安全事故进行分类、分级后,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4、 轻微(伤)事故,由安全环保组及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调查,事故单位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环保组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5、 一般事故,由安全环保组组织相关单位或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77、,交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 6、 重大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调查处理; 7、 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8、 涉及相关方的交通事故,由安全环保组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处理。十二、 同一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或轻、重伤人数不在同一级别的,按高级别划定处理。十三、 项目部所属单位或部门发生事故,事故处理费及和解费用,必须经项目部安全环保组审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批复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核销。 十四、 任何级别事故,安全环保组、事故单位同时备案;十五、 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技术、管理等资料,任何单位和78、个人不得推诿、拒绝与阻挠。 十六、 对于发生事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上报被举报的事故,项目部安全环保组要组织专门调查组,一经查实,将加重处罚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同时奖励举报人并为其保密。 十七、 各等级事故参加事故调查组人员职责: 6、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性质、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尤其要查明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规章制度的缺陷; 7、 明确事故责任者,包括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 8、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9、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逐级上报批复。24、 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8、 职业危害预防(5)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必须执行“三同79、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6) 生产过程中应优先选用无毒原材料或以低毒性原料代替高毒性原材料。(7) 所以生产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和照明 设施,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卫生防护用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有效运转和使用。(8) 不得在没有配套防护设施的情况下,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的作业转移给没有卫生防护条件的个人。(9) 不得安排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由职业危害的生活劳动。(10) 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女员工“五期”保健工作,未生育女工不得从事影响生育能力的有毒作业。(11) 按照国家规定和健康工作需要,每年安排健康工作专80、项经费,用于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开展环境检测,职工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其经费纳入生产成本或事业性费用。二、 健康监护七、 生产场所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依照国家卫生部规定的规范进行,检测结果及时上报并归档管理。八、 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卫生效果鉴定与评价按要求定期进行。九、 对所有员工进行监控监护,职业性健康监护包括岗前、定期、离岗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按卫生部预防性健康检查规定进行。十、 严格执行职业禁忌症,为进行岗前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十一、 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或发现员工确诊为职业病时,应立即组织同一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性健康检查。三、 员工的81、权利和义务1、 接受职业卫生培训。2、 获得职业卫生防护。3、 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症疗等业务卫生服务。4、 了解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卫生防护措施。5、 依法要求改善工作环境条件。6、 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强令危害生命健康作业。25、 “两书一表一卡”管理制度9、 管理制度1、 员工必须熟练掌握“两书一表一卡”(HSE作业指导书、HSE作业计划书、HSE检查表、HSE作业指导卡),对每个操作一个项目可能产生的危害做到心中有数。2、 员工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两书一表一卡”进行规范操作。3、 抽油机井、注水井类作业卡,操作一次填写一次。每操作一个项目,填写一张该82、项目的作业卡,并注明操作人姓名、井号、日期。4、 站内QHSE作业卡操作项目填写规定:仅限转岗员工、新入职员工及对岗位操作不熟练的员工使用,每操作一次填写一张QHSE作业卡,并注明操作人姓名、站名、日期,连续操作熟练掌握后不在填写作业卡。二、 处罚规定1、 对未按规定填写QHSE作业卡的站点,一次性处罚井区长50元。2、 对未按规定填写QHSE作业卡的单井点,一次性处罚住井工50元。3、 对QHSE作业书、卡存档不善,造成QHSE作业书、卡丢失的井区或单井看护点,一次性处罚100元。4、 员工对QHSE作业书、卡掌握不熟练,一次性处罚50元。26、 项目部应急反应制度9、 各井区应当建立应急反83、应领导小组,组织由井区长担任,副组长HSE监督员、技术员组成,在应急行动时,依次成为应急指挥人员、现场指挥人员只能由一人担任、成员由大班人员组成。10、 在接到班站的急救报告后,由应急指挥人员指挥,所有应急人员尽快到达事故现场。11、 现场急救过程中,指挥人员按照各班站作业指导书中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现场急救。12、 遇到不可抗力的事故时,应急指挥人员应当迅速、全部的将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上级汇报情况或拨打急救电话请求援助。13、 各井区长每周对班站的应急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检查保证其完好。14、 各井区建立班站、单井点的两小时与值班干部、项目部调度室汇报的定期联系制度,确保联系畅通84、。并且存在有每个员工的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保证随时都能联系到本人。15、 各井区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具体实用的应急计划。16、 各井区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使应急人员非常熟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应急。17、 各井区干部应当熟悉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18、 各井站、单井点的应急设施、设备保证完好,井区干部每周要定期检查。19、 项目部每半年对井区的应急预案进行符合性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二十一节 压力容器管理规定一、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第三项目部加热炉、压力容器的过程安全管理。二、 职责(5) 生产运行组负责项目部压力容器运行管理以及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工作。(6) 安全部门负责全厂85、加热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7) 各井区负责本单位加热炉、压力容器运行管理、安全监督以及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工作。三、 安全管理规定1、 使用加热炉、压力容器的单位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使用登记证的加热炉、压力容器不准投入运行。2、 在用加热炉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的加热炉,不准投入运行。3、 使用加热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处于完好状态,在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立即停止运行。4、 项目部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加热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具备锅压容器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并履行职责。压力86、容器操作人员应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法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承担压力容器的操作。5、 操作员工在值班时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掌握各种安全附件的型号、规格、性能及用途,经常保持安全附件的齐全灵活、准确可靠。6、 加热炉、压力容器要建立健全全岗位责任制、设备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安全保卫制度。7、 加热炉、压力容器要建立设备的运行记录、交接班制度、检查保养记录、事故记录。8、 项目部每月对加热炉、压力容器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井区管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9、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履行以下87、职责:(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认真填写操作运行记录或生产工艺记录,确保生产安全运行。(2) 发现压力容器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机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3) 对任何有害压力容器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4)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5、 压力容器主要安全操作:22、 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23、 操作人员应精心操作,严格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或工艺操作规程。24、 压力容器应做到平衡操作,尽量避免压力波动,保持操作压力平稳。25、 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如发现连接部位有泄漏现象,不得拆卸螺栓或拆卸压盖更换垫片和加压填料。26、 压力容器人员要坚守88、岗位,注意观察容器内介质压力、温度的变化。27、 坚持容器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艺条件、设备状况以及安全装置等方面。28、 容器的紧急停止运行,运行中若容器突然发生故障,严重威胁安全时,容器操作人员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容器运行并向上级汇报。第二十二节 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1、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依据中华全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师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规定。2、 对事故责任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89、其事故责任。3、 下列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据本规定第六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1) 岗位操作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岗位相关人员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监护而未履行监护职责的。(2) 设计人员未按照标准、规范及安全预评估报告提出的建议进行设计的。(3) 劳资、培训教育人员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没有及时到位,致使岗位人员不能达到上岗要求的。(4) 计划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对新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或新项目安全设施等未按照“三同时”要求实施,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纳入整改计划的。(5) 技术管理人员推广应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的。(6) 工程管理人员不严90、格落实工程项目及承包商检维修质量没有达到要求的。(7) 物资管理人员采购假冒伪劣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物资的。(8) 设备、生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违章指挥,留下事故隐患的。(9) 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人员,出具假数据、假报告的。(10) 安全监督人员安全审查把关不严,未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隐患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措施的。(11) 部门负责人管理审查不严,致使本部门管理人员失职的。(12) 单位副职领导分管业务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13) 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的。(14) 其他业务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上述人员因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情91、形,致使事故发生的。4、有本规定五条之情形者,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轻重给予纪律处分:(1)对一般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2)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3)对特大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92、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4)发生特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人员应引咎辞职。拒不辞职的,经组织研究可以解除其领导职务。(5)对于在同一生产年度内,连续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单位,事故严重程度,逐次对有关主要领导、副职领导从重追究其领导责任或管理责任。5、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或员工安全生产合同的约定,要求事故责任人员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管理暂时性规定和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报告统计制度,隐瞒或干扰事故调查处理,属于一般事故的,给予单位93、主要领导记大过以上处分;重大事故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降级以上处分;特大事故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撤职以上处分。7、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有关安全环保主管部门举报隐瞒事故情况,有权向监察部门或上级安全环保部门举报本单位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情况。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处理。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各级政府组织调查的事故,按照政府的批复意见,由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负责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后,由监察部门行文处理。其他事故,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和第十八条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门参加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暂行办法,由相应部门组织94、调查。调查报告上级批复后,由监察部门按照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行文处理。9、对隐瞒或干扰事故查处的责任人员,由其责任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监察部门,会同安全环保部门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复。监察部门按照批复的意见行文处理。10、单位主要领导因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领导。11、本规定所称直接责任,是指不履行或者不正常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发生起决定作用的责任。(1)本规定所称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对直接主观的工作不负责任,未履行或者为未完全履行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本规定所称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领导责任。12、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