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项目会议及奖罚、带班管理制度(7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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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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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生产项目会议及奖罚、带班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一、组织机构4二、主要职责41、安委会的主要职责42、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73、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7三、工作制度81、安委会工作制度82、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93、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制度9第一章 总则9第二章 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10第三章 安全会议的要求10XX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14四、外委施工队组未经审批手续私自贯通的罚款10000元。14十七、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停产整顿:15十八、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作业:12、5十九、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16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17一、控制指标17二、管理目标17三、考核办法181、考核组织192、考核依据19四、奖罚办法193、安全指标超控核减事故单位当月工资基数的5%。20五、目标签订20六、有关要求202、实现全员参与“一通三防”管理。201、一般规定212、工掘部分213、运输管理274 机电管理335、地测防治水管理406、一通三防管理447、 其它规定548、未涉及的“三违”,可比照本规定执行。56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规定57一、带班下井次数:58二、带班下井职责:58三、带班下井权利:581、有权指挥协调当班井下生产系统、环节的安全3、生产工作。58四、带班下井任务:59五、带班下井要求:595、带班领导下井时,领导姓名、职务要在调度室牌版上公示。59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61一、带班下井次数65二、带班下井职责65三、带班下井要求65四、带班下井考核66掘进工作面“班前开工准入”675、安全检查的内容67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XX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能,健全和完善XX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现行体系和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XX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和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4、,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委员会主任: 矿长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安全矿长委员会副主任: 各副矿长 总工程师委员会成员: 调度室、 安监站、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综合科、经营科、供应科等单位负责人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 二、主要职责1、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XX煤矿安委会是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各类事项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在矿长的领导下,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研究部署、指导矿安全生产工作。(一)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推广XX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及管理方法,贯彻落实XX煤矿安全生产责任5、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对矿井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监督考核,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规划及阶段性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矿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研究制定中长期安全培训及思想教育规划,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的规律和成果,推行好的经验作法。 (五)加强工作督察,掌握全矿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六)对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各单位年度控制指6、标,组织对全矿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七)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挡手问题,督促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整体达标,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 (八)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完善“一通三防”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规范标准,细化“一通三防”检查考核内容,保证“人员、职责、工作”三个到位。 (九)强化矿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从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做起,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切实将国际通行、规范的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与企业安全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实效。 (十)建立全7、方位的事故应急求援体系,加大应急救援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定期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材料、人员的应急反应情况进行模拟检查,确保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合理科学,有针对、可操作,能够在事故前有效预防和事故后快速实施。 (十一)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安技措工程项目资金,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安全投入和安技措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费用管理使用情况。 (十二)加大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引导各单位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管理手段和生产工艺,推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十三)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员工安全行为养成,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8、十四)加强班组建设,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抓基层、强基础”的重点工作和着力点,作为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 (十五)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的行为,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查处,并将结果予以曝光公示。 (十六)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员工举报违章指挥、作业行为和事故隐患。 (十七)抓好各单位领导班子安全生产敏感性考评工作,定期对单位领导班子在安全理念贯彻、安全工作作风、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增强单位领导班子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工作的敏感性,促进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十9、八)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突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同时定期向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矿安全生产情况,并适时报告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2、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在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下,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矿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按照矿安委会确定的各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针对性的安排布置工作。 (三)对矿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定期组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针对检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检查考核结果报安委会审定。10、(五)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协调承办矿安委会召开的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督促检查矿安委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七)承办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3、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在XX煤矿安委会统一指导、综合协调下,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华润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类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按照XX煤矿安委会制定的工作目标,制订本系统、专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XX煤矿安11、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依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健全本系统、专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措施有效实施。 (五)建立健全本系统、专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六)按照XX煤矿相关规定,参与审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项目。(七)组织本系统、专业的安全检查和专项督察。(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XX煤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具体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汇报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九)完成XX煤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工作制度1、安12、委会工作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XX煤矿安委会主任或委派的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议程由成员单位提出,报安委会主任审定后,由安委会办公室最终确定。 (二)安委会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议题,召集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以通知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单位参加会议。安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其所在单位应委派其他负责人参加。 (三)安委会文件(包括会议纪要)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常务副主任签发,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印发。2、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各单位参加的(原则上单位负责人参加)月度和季度会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13、。月度会议主要通报当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介绍下一个月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季度会议主要对各单位拟题交XX煤矿安委会审议的议题进行讨论,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各类安全工作事项,并组织实施。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报XX煤矿安委会领导审阅,同时印发各单位。 (二)根据XX煤矿安委会工作部署,定期对安委会安排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汇报材料,在安委会全体会议或临时召开会议上进行通报。3、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制度 (一)按照XX煤矿安委会工作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思想14、,认真研究解决XX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挡手问题,搞好相互配合。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XX矿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XX矿安全会议定名为“矿长安全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和特殊阶段可适时召开。参加人员为XX矿领导、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具体以会议通知为准。第三条 安全会议形成制度,按时召开,注重质量,不能流于形式,各种记录要齐全、真实。第二章 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第四条 安全矿长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通报月度安全生产情况、质量标准化工作、隐患整改情况及安全投入和“15、三同时”落实情况。第五条 学习贯彻近期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精神,落实上级安全工作安排,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事项,通报月(季)度安全奖罚情况。第六条 扩大分析近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介绍事故情况、原因分析、防范措施等;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决定。第七条 讨论XX矿阶段性安全管理安排,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季节特点,对下阶段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三章 安全会议的要求第八条 会议召开前,会议召集人与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提前沟通,确定会议主题、形势、内容和主要议程;参会人员要提前准备汇报内容,需要解决的安全问题要充分酝酿、斟酌,附属的图纸资料要全面准确。第九条 安全会议形成的重大16、安全决定、领导重要要求部署、重大安全事项等由安监站负责以会议纪要形式整理下发。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安全督察检查制度为促进我矿各单位和相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增强事故预防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各项安全目标顺利实现,保持我矿安全工作稳步提升、健康发展现状,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检查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面检查与动态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安全检查制度化。二、矿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在全矿井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矿业务部门每旬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专业系统至少展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班组在开工前由跟班干部、班组长、17、安监工、瓦检工进行“班前开工准入”。三、矿长及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安全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技措计划、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四、安全检查应分专业进行,内容为掘进、机电、火工品管理、通风和地面等。五、检查应深入到生产现场的每个场所、每个岗位,特别应当加强对特殊作业地点的检查。六、检查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质量问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现场责任单位立即或限期整改,对事故隐患严重的工程或责任单位要责令其主要责任人立即停产整改,对查出的“三违”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及“三定”落实单,落实好整改单位、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七、牵头部门要将大检查18、情况在矿早会、作业会或矿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将检查资料进行存档。安监站要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复查,对不按期整改的除责令停工整改外,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八、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整改要求立即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完后向检查人员进行汇报,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向分管领导及时反应,在确保施工安全的情况下限期整改,否则必须停工整改。九、安监站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指示精神在矿各责任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审查设计、规程和措施;监督安全技术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三违”并行使处罚权;对事故隐19、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及时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十、对不按规定进行监督检查,或在检查中不认真、不严格、留下安全隐患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XX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构筑“不敢违章、不能违章、不愿违章”的安全生产防线,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外委施工队组凡发生死亡事故的要及时辞退;罚款60万元。二、外委施工队组人为损坏通风设施的罚款5000元。三、外委施工队组未经通风部门许可,私拆风筒作业的罚款5000元。四、外委施工队组未经审批手续私自贯通的罚款10000元。五、井下发现明火、明火操作20、保险钩挂铜、铝、铁丝或老鼠洞、羊尾巴、鸡爪子等行为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六、掘进工作面不按施工作业规程的要求,使用前探支护,超出作业规程规定的空顶距离继续作业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七、掘进队组施工巷道发生漏顶事故造成停产三天以上的罚款10000元。八、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导致跑野车事故发生的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九、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方针,存在易造成多人伤亡事故隐患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十、一年内累计有三个月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规划的外委施工队组罚款10000元。十一、凡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者责令开除;并对井口检身人员进行罚款100元。十二、在作业区域21、内瓦斯超限继续作业的施工队组人员责令开除。十三、井下偷盗电缆者属于严重盗窃行为,给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十四、因支护数量短缺和质量未达标准而造成事故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十五、没有严格执行“五落实”治理方案造成事故的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十六、绞车的保护设施安装齐全,在使用的过程中,检查发现一次不完好,对施工队组罚款5000元。十七、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停产整顿:1、未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区域。2、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设施质量低劣的区域。3、施工巷道的瓦斯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区域。4、发现有电气设备失爆的区域。5、防尘设施不完善、使用不正常、粉尘堆积的区域。6、主、副、回风斜井绞22、车手动卸压装置不起作用。十八、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作业:1、风量不符合配风标准、微风、无风区域。2、局扇未上“三专两闭锁”,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3、矿井安全监测系统不能规范运行.4、“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停电”制度落实不到位。5、开工前未执行“班组开工准入制度”的,无施工措施或有施工措施而未贯彻学习及贯彻记录未有的。6、受水患威胁的区域进行掘进时,未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或措施执行不严肃。7、掘进工作面不按施工作业规程的要求未使用前探支护。8、机电设备保护装置不起作用。十九、外委队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1、瓦检员未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23、假检、漏检行为的。2、由于野蛮装、运、拆、卸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3、局扇无计划停风停电造成瓦斯超限的。4、凡扒、蹬、跳者。5、放炮不设置警戒的。6、斜井运输不设岗拦人、设岗不拦人的。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前探支护跟不上或在超空顶下作业。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严肃安全考核,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目标顺利实现,促进昶达煤矿安全工作稳步提升、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控制指标(一)矿井控制指标。1、坚决杜绝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发生。2、地面杜绝3000元以上火灾、交通、失盗事件。24、二、管理目标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领会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的精神内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并完善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为现场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2、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掌握员工身体状况、情绪变化特点,针对性的调整工作任务。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强化体系日常管理,针对生产过程人、机、环、管协调运作实际,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体系,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3、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的养成,深入分析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25、的问题,围绕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切实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规范安全行为的目的。4、强化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班组安全基础建设,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创新和完善班组管理机制,提升班组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队伍素质,实现现场动态达标。5、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建立以隐患排查的激励、落实及责任追究三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做到本年度无重大安全隐患;无新增重大安全隐患;已查明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按期完成。6、加强班组建设,完善考评体系,健全班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高标准的准入办法,规范班组长任命、权利、义务及待遇执行,进一步提升班组整体素质,从源头26、上强化安全生产根基。7、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构,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学习,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对应急救援物资的检查和管理。8、鼓励创新。充分调动责任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总结和提炼在安全生产实践中最本质、最具有代表性和规律性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并把它升华为理论,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创新。三、考核办法(一)成立考核领导组 组长:安全矿长成员:安检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综合办等单位负责人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办公室主任:安检科科长(二)考核范围:全矿井下、地面、责任单位,负有井下安27、全管理职能的科室及地面、责任单位。(三)考核对象:由矿任命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考核内容:1、安全控制指标(20分);2、企业安全文化(10分);3、安全管理落实(10分);4、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10分);5、班组建设(10分);6、安全隐患排查(10分);7、应急救援体系建设(10分);8、职业病防治(10)9、奖励分(10分)。(五)考核方法:1、考核组织由考核领导组牵头组织,进行季度考核,实行考核组长负责制,组长对整体考核结果负责,成员对各自考核项目负责。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完成季度考核。2、考核依据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检查采取地面查资料、台帐、现场抽查和日常28、掌握的方法,对照评分标准(详见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四、奖罚办法1、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所有人员本季度个人安全帐户全部清零,并核减当月工资基数的20%。2、发生1起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事故的单位,扣除所有人员个人安全帐户当月存额的20%,并核减当月工资基数的10%。3、安全指标超控核减事故单位当月工资基数的5%。4、对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管理人员当月个人安全帐户全部清零,该单位集体按事故追查结果执行处罚。五、目标签订矿与责任单位签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单位要按照责权利统一、分口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层层签定责任状,将考核目标逐级分解量化下达。六29、有关要求1、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昶达煤矿的安全规划、目标和思路,把思想、行动、管理、制度统一到全矿安全工作的整体部署上来,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为着力点和落脚点,认清形势,履行职责,实现与昶达煤矿安全目标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完成。2、实现全员参与“一通三防”管理。3、认真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要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注重培训效果,努力提高员工安全业务素质和现场处置安全隐患的能力。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层层渗透,实现对员工的“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转变,真正使安全理念、安全制度贯穿到现场管理细节中30、和员工行为养成中。4、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想长远、看当前、干眼下”工作方法,瞄准隐患治理的关键,落实各项预防措施,配齐基础装备,完善基础设施。要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则,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突出重点专业、区域、对象、时段的超前防范,确保隐患发现及时,防控到位,整改有力。5、加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着力推进“抓两头带中间、逐步升级、典型引路、重奖重罚”的工作原则,以狠抓现场的质量管理为主线,以强化标准的现场落实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从组织、制度、标准、责任、考核五个方面入手,加强执行“标准”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31、6、坚持把班组建设作为企业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严格执行以推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建设实施办法,提高班组的约束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班组、岗位的管理作用,严格执行工艺、工序的管理标准,切实提升对基层班组重视程度,从源头和根本上强化安全管理。7、强化地面、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完善地面危险源防控体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8、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量化细化安全目标管理体系,把昶达煤矿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位员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形成人人头上有指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闭合安全管理32、模式。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附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评分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评分表项 目考核内容评分办法标准分安全控制指标(20分)1、有效控制重伤事故发生一起1人重伤事故扣10分,发生一起2人以上重伤事故扣20分202、无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非伤亡事故发生一起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非伤亡事故扣10分3、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目标超控扣10分企业安全文化(10分)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考核内容:实施方案、制度整合、行为养成、安全标识、六预机制、理念渗透、编码管理按检查实得分20%为本项得分20安全管理落实(10分)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上级会33、议、文件精神有一次未贯彻扣1分、有一项未落实扣1分32、机构健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机构不健全扣1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缺一项扣1分,责任制不落实该小项不得分33、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符合规定有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4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10分)1、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工作体系安全标准化工作体系未建立不得分,不健全酌情扣分32、有效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体系未有效实施不得分43、编制矿井“双基”建设目标规划并按规化执行实施,达到目标未编制目标规划不得分,一项未按规划组织实施扣1分,未完成目标该项不得分3班组建设(10分)1、健全完善班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到位缺一项制度扣1分,无班组34、管理规章制度、未按制度执行不得分52、制定高标准的班组长准入办法无准入办法不得分,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发现一次扣1分5安全隐患排查(10分)1、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缺一项制度扣1分,未按制度执行不得分32、已查明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按期完成治理有一项未按期治理不得分33、无新增重大安全隐患新增一项重大安全隐患不得分4应急救援体系(10分)1、编制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每缺一项应急救援预案扣1分22、当年应急救援工作运行应急救援出现失误不得分23、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演练无演练计划不得分,未按计划演练缺一次扣1分24、全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学习无培训计划不得分,未按计划培训缺一次扣1分35、25、应急救援物质、装备齐全无应急救援物质、装备不得分,缺少应急救援物质、装备酌情扣分2职业病防治(10分)1、定期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工安全健康档案未组织职业健康体检不得分,出现漏检酌情扣分,未建立安全健康档案不得分52、有效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未实现闭合管理不得分,有一项措施执行不到位扣1分5奖励分(10分)在安全工作中有创新、工作突出受到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省政府、市政府、集团公司表彰的酌情加分受到国务院表彰的集体加5分,个人加4分;受到国家部委、省政府表彰的集体加3分,个人加2分;受到市政府、集团公司表彰的集体加2分,个人加1分。累计不超10分。(受表彰的文件和证书)10“三36、违”处罚管理制度“三违”是安全生产的大敌。为了规范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使“三违”处罚有个统一标准,克服随意性,特制定本制度。1、一般规定1.1入井前严禁饮酒,凡发现饮酒者不得入井,并罚款100元。1.2不带安全帽、自救器、矿灯、无入井资格证者、不按规定佩带瓦斯便携仪者,不穿统一的矿井工作服者,不准入井,并罚款100元。1.3施工队组的物料必须按要求码放整齐并挂牌管理,出井物料要有出井物料牌板,没有按要求挂牌的队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1.4有落煤点的队组,每班必须清理干净,每发现一次清理不干净的,按清理干净程度处罚责任单位500元。1.5凡安全质量标准化三定后的问题37、,经多次督促、检查、处罚,仍不整改的 ,罚责任单位1000元。2、工掘部分2.1作业规程在开工前10天,必须全部审批完毕送交技术科、安监站、通风科等相关部门,各类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及巷道开口通知单在开工前送交各审批部门,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2.2技术科应超前考虑各类井巷工程设计,在井巷工程开工前4周向责任单位提出资料申请,责任单位应在1周内提交,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技术科提供地质说明书及巷道技术参数,机电科提供供电设计,通风科提供通风设计及通风能力计算)。2.3技措工程由技术科编制技术交底单,施工队组根据技术交底单编制施工组织措施。所有技措工程、临时工程必须编写安全技术组织措38、施后方可施工,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2.4施工队组必须按规程(措施)规定进行支护,不按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私自减少支护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0元;如施工队组认为确需变更支护形式的,应向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请示,编写支护变更措施,并审批完毕后方可进行支护变更,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锚杆、锚索支护排间距、角度等各项支护符合作业规程或措施要求,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2.5施工队组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必须当天及时向技术、及分管领导汇报,汇报不及时、不准确的罚责任单位100元。2.6联合验收问题处理完毕后,由施工队组提出复验申请,技术科进行复验并签署意见39、后由分管领导签署撤退意见,凡未经分管领导同意私自撤退的,给予责任单位1000元罚款。2.7对巷道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队组应按竣工验收单要求及时处理,处理完毕后通知技术部门核实处理情况,问题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视问题大小,罚责任单位100500元,并责令按期处理。2.8施工队组的技术资料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时认真编制、管理,保持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每出现一项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2.9责任单位如出现正职或技术员工作调动的,必须在交接工作时本着对全矿负责的态度将本单位所有保存资料完整转交给接任者,如因交接工作不认真没有发现资料缺失的罚责任单位540、00元。单位要注意资料保密,未经总工程师同意资料不得外传。2.10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安监站的资料管理应归档完善、保存齐全,按月度建立资料电子目录。各单位的印刷资料至少保存一年,资料销毁必须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人。2.11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矿领导及部门安排的临时工作,施工队组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没有按时完成的单位视为不服从安排,罚责任单位200元。2.12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半煤岩巷道,必须按规程规定安装顶板离层监测仪,发现数量短缺、安装不符合规定、不及时安装、离层仪损坏的,每有一处罚责任单位300元并按期整改。队组技术员必须认真填写顶板离层仪监测记录表,并每月进行汇总整41、理上报技术科,不按时填写的、不按时整理上报的、与实际读数不符的、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2.13施工队组每50米必须用锚索机打一探孔,探明顶板岩性情况,并由技术员绘制实际柱状图纳入施工总结,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技术科对掘进巷道每隔50m应进行一次顶板岩性分析,确保支护安全可靠。2.14巷道施工不按作业规程或措施中的规格和坡度施工的,每出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并按期整改。2.15使用锚杆支护的队组必须使用力矩扳手或风动扳手紧固螺杆,保证锚杆预紧力必须符合规程(措施)要求,技术科按规定对每个工掘工作面每100根锚杆进行一组预紧力测试,每组10根,预紧力不小于规程措施规定值,42、按试拉锚杆总数中不合格锚杆占检查段巷道锚杆的百分比罚款(20元/根),如现场发现未使用力矩扳手或风动扳手紧固螺栓,罚责任单位200元/次。 2.16护帮网必须按规程(措施)要求进行支护,不按要求支护的,罚责任单位100元。护帮网有不合格的罚施工队组50元/米。2.17锚杆、锚索的锚固力必须符合规程(措施)要求,技术科按规定对工掘工作面每300根锚杆进行一组锚固力测试,每组不少于3根,锚固力要求顶锚杆不小于5吨、帮锚杆不小于3吨,按试拉锚杆总数中不合格锚杆占检查段巷道锚杆的百分比罚款(20元/根),罚责任单位100元。2.18锚杆(锚索)外露长、松动、失效的,锚索无编号的、未标注预紧力值的,每有43、一根(处)罚责任单位50元。2.19对原有支护失效的必须定期补打,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2.20锚索滞后锚杆支护距离不得超过规程要求,必须实现及时支护,当班注钢铰线、当班上托板、当班打压,否则罚施工队组100元/次。2.21施工队组应妥善保管力矩扳手、打压千斤、压力泵、压力表等支护工具,如有损坏,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如队组无法提供责任人,则由责任单位原价赔偿。2.22里程牌必须按规定及时吊挂,以最靠近工作面的巷道为起点,机掘滞后工作面不得大于40米,普掘不得大于80米,每短缺或滞后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2.23施工队组施工完巷道后,必须把顶板上的链环、绳套、铁丝、等取下,废锚杆、锚索锯断44、,否则,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并按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每有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2.24巷道内按设计要求规定每300米打一个大物料码放峒室3(宽)1.5(深)巷高,每缺一个扣当月进尺8米计算,并罚责任单位100元。2.25巷道低洼积水处必须施工水泵窝,每缺一个扣当月进尺3米,并罚责任单位100元。2.26支护材料发现丢弃乱扔,按原价5倍罚责任单位一半。2.27巷道内技术工程牌板必须符合施工现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牌板,否则每出现一次无牌板、牌板内容与实际不符的罚责任单位200元,并按期整改。2.28工掘巷道必须备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技术科要有针对性地规定各掘进巷道备用料的品种45、规格、数量,并编入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措施。现场检查无备用支护材料的罚责任单位200元,备用支护材料数量、种类与规程或措施不符的罚责任单位300元。2.29锚栓和棚子要按规定支护,凡发现短缺的锚栓和锚栓松动的、单螺帽的、烂板的、锚栓板反上的等不合格的支护,必须及时处理,凡发现未处理的,每一处罚责任者50元,并责令停产处理;安监工未责令处理的扣罚安监工100元、责任单位200元。2.30普掘巷道内必须按规定施工躲避洞,每缺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2.31普工掘巷道掘够35米必须移机,否则不得生产,强行组织生产者罚责任单位300元。2.32耙岩机前的浮矸,不得超过巷道高度的1/3,违者罚责任单位246、00元。2.33耙岩机使用的钢丝绳必须按规定连接,不得出现断股、挽疙瘩,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2.34耙岩机必须用地锚固定,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2.35风钻必须坚持湿式打眼,凡发现干打眼的,每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2.36发现瞎炮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违者按事故进行追查。罚责任单位1000元。2.37电雷管在入井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枚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否则每抽查出一枚罚责任单位200元。2.38爆破工接到班组长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信号,至少再等5秒后方可起爆,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放炮员100元、责任单位200元。2.39放炮前要设置47、警戒人、悬挂放炮警戒牌或警戒线,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安监工未制止罚款200元,警戒人、悬挂放炮警戒牌或警戒线,每缺一项罚责任单位100元,安监工未制止罚款100元。2.40火药箱、雷管箱必须完好,并分别加锁保管,火工品乱扔乱放或保管箱未加锁的扣罚责任单位200元。2.41当班剩余的雷管、火药,必须当班清退,由安监工、瓦检工清点数量后在票上签字,发现一次不清退或不签字的罚责任单位200元,票据与实际不符,罚责任单位300元。有涂改现象经查实未丢失者罚责任单位100元,落实不清者按事故进行追查。2.42火药库在发放雷管过程中,必须见雷管箱再发放,无箱时严禁发放,否则罚发放员100元。2.4348、风筒必须到位,凡风筒吊挂不到位罚当班瓦检工100元。无备用风筒的扣罚通风科100元。2.44工作面人员私自放下风筒,应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同时应对当班瓦斯员罚款100元。2.45甲烷传感器安装必须规范到位,否则扣罚责任单位100元,若监控线不够未及时向通风科汇报,扣罚责任单位500元,汇报后通风科未及时补加的,扣罚通风科500元。2.46工作面人员私自撤下甲烷传感器不吊,罚责任单位1000元。2.47巷道内铺设管路要按规定铺设并接好三通,凡每缺一个三通扣罚责任单位100元。2.48隔爆水槽必须按规定吊挂,每缺一个罚责任单位50元,水量不够的每个罚责任单位20元2.49巷道要按规定进行冲洗,49、发现一次粉尘超标,罚责任单位300元。2.50巷道内的积水不得超过规定,发现一次超标扣罚责任单位200元。2.51瓦斯牌板必须按时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填写罚责任单位100元2.52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隐患,无故拖延“三定”整治时间或整治不力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3、运输管理3.1轨道运输线路质量管理规定3.1.1轨道质量包括轨距、水平、轨缝、接头平整度等检查项目符合运输标准化要求,每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10元。当检查轨道质量标准低于规定的合格标准时,罚责任单位200元。3.1.2道岔质量包括轨距、水平、轨缝、尖轨、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等检查项目符合运输标准化要求,每有一处50、不合格罚责任人20元。当检查道岔质量标准低于规定的合格标准时,罚责任单位200元。3.1.3轨枕质量、扣件质量必须符合运输标准化要求,每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元。3.1.4道床铺设必须使用同一种物料,确保平整、均匀、捣实,要经常清理,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有一处不合格(按5米一处)罚责任单位10元。3.1.5道岔转辙器各部件要齐全有效,连接紧固,动作灵敏可靠,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元。3.1.6道岔安装处应有道岔参数牌板,内容要完整准确(标明:道岔型号、辙叉角、前长a、后长b、全长L、尖轨长度、尖轨前端轨距、尖轨跟部轨距、曲连接轨中部轨距、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每缺一项罚责任单位151、0元。3.1.7按设计要求在斜井轨道线路上安设托绳辊,缺一个托绳辊,线路未装设托绳辊,罚责任单位200元。3.2斜井内应根据规定安装灯箱、牌板、警示牌:每缺一项或安装不全罚责任单位200元。3.3运输物料、设备必须使用专用指定车辆并按规定领用新绳捆绑,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3.4运输单位要在每年一季度修编、审批一次各工种操作规程,要求编制齐全、完整、规范。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3.5运输设备管理规定3.5.1小绞车必须按设计合理稳设,必须形成双车单向对拉方式,严禁单车双向使用。因条件所限,小绞车稳设偏离提升中心线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安设安全可靠的托绳、逼绳或排绳装置,严禁人力逼绳。不按以上规52、定执行的,罚责任单位100元。3.5.2绞车安装必须平稳牢固,要有固定式混凝土基础或钢结构框架式基座,基础或基座要与巷道提升水平保持一致,不偏斜,不垫角。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3.5.3小绞车采用地锚固定,所有固定地锚或基础螺栓要紧固无松动,无变位,无多余垫片,外露不超长。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维护,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元。3.5.4绞车必须保持完好。护绳板不松动,不变形,安全可靠;制动臂、闸块、拉杆、操作手把、定位手把、制动拉杆、调节拉杆、定位装置等齐全完整,无弯曲变形;各部螺栓、销轴、调节螺帽、背帽等齐全完整;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制动轮表面光洁光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磨损不得53、大于2mm;施闸后,闸把的工作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2/34/5。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3.5.5小绞车钢丝绳要无弯折、无硬伤、无打结、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绳端要固定可靠,两道压绳板齐全,不允许断股穿绳;钢丝绳要排列整齐,无严重爬绳、咬绳现象;钢丝绳直径要符合要求,缠绕长度不得超过容绳量。牵引到最大距离时,滚筒上的余绳不得少于3圈;钢丝绳钩头的插接或用绳卡的道数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钩头必须要有绳皮,绳皮无变形。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3.5.6绞车声光信号必须齐全可靠,按钮、钟铃等“五小”电器必须上板上架,便于操作;开关、电机等电气设备完好,无失爆54、;绞车无人工作时,绞车开关控制手把应打回零位。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3.5.7小绞车操作管理牌板齐全。要有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和绞车管理牌板,管理牌板内容要完整准确(标明:绞车型号、牵引力、钢丝绳直径、电动机功率、容绳量、牵引长度、允许牵引空重车数、允许最大牵引载荷、绞车包机人)。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3.5.8小绞车、连续牵引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严禁违规操作。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3.5.9绞车司机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出绳侧操作,严禁一边开车,一边处理爬绳;严禁不带电放飞车。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不符合以上55、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元。3.5.10绞车运行时,跟车工、信号工必须配带口哨,需与绞车司机联系时,必须用哨子,严禁喊话或晃灯替代,运料时未携带口哨的罚责任单位100元。因联系信号不畅运行绞车发生事故,按事故追查处理。3.5.11小绞车钢丝绳与滚筒必须按规定连接,不得出现挽疙瘩、断股等不安全隐患,否则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3.5.12巷道使用绞车:空收绞车绳时,须设专人提钩头,以防卡、扳道木等,滚筒缠绕绳排列要整齐,不松散,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后果严重按事故追查。3.5.13绞车为对拉系统的,运料单位必须操作时带后钩,并安放人员看钩,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3.5.14绞车56、钢丝绳需每天检查,不得出现断丝断股,如有要及时更换,由于换绳不及时影响运料或造成潜伏隐患的罚责任单位100元。3.5.15使用绞车时,不得反拉,不得拉落道车强行上道,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起吊重物应使用专用起吊装置,不得利用巷道支护的锚栓或锚索起吊,否则按事故追查。 3.6运输斜井管理规定3.6.1在用提升斜井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跑车防护装置和阻车器,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的规定要求,并保证运行有效、可靠。没有按规定设置、不使用或维护不好,罚责任单位200元。3.6.2提升斜井必须安设声光信号装置或斜井通讯装置,有一处不起作用罚责任单位100元。3.6.3斜井的提升信号必须畅通,无通讯57、设施或信号不准提升,违者按事故进行追查,对责任单位给予200元罚款。3.6.4斜井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否则不得开车。不按以上规定执行的,罚责任单位200元。3.6.5严格执行斜井“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不设岗拦人的现场负责人罚款300元,设岗不拦人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不听警戒人强行通过者,一律离岗培训2个月,责任单位罚款300元。3.6.6斜井提升物料时,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车辆连接、装载、捆绑固定情况。出现超挂车数、连接不良、装载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不按以上规定执行的58、,罚责任单位200元。3.6.7斜井提升特殊设备、装载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时,执行单车运送,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由专人指挥,采用专用合格的连接装置,并严格按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3.7斜井坡度大于12的斜巷,应根据该区段稳装设备的提升能力,每半年由机电科核定一次,并把专项措施报安监站备案。3.8运输物料车超高(高度从轨面算1.8m)、超宽(宽度车体宽度)、超长(车体长度)、超重(物料重量5T)超挂车辆时无专项安全措施,严禁入井,违者按事故进行追查。3.9违章运送物料的处罚规定:3.9.1不执行第3.9项内容规定进行运送物料时,责任单位罚款200元,违反59、规定的安监工,离岗培训两个月。3.9.2因野蛮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事故进行追查,并按价追究其赔偿责任。3.10严禁使用矿车底盘装运物料。如因条件限制,必须使用时,应制定专项措施,经审批后执行。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3.11在有坡度的巷道内装、卸设备和物料时,必须先将所装设备和物料人工倒至平巷段进行装车,或在平巷段卸车后人工将设备和物料倒至使用点,严禁在坡道上阻车直接摘挂钩。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特殊地点停放车要制定专项措施,必须采取有效的打掩制动措施将车辆可靠稳住,否则按事故追查。3.12阻车器、挡车栏必须处于常闭状态,车辆在该区段运输时方可打开,运送物料后,操作人员要主动将阻车器60、立即闭合;发现一次不常闭罚责任单位50元。3.13运送物料,车辆连接必须使用三环链和专用插销。使用U型鸭嘴连车时,严禁单耳车辆连接。如用螺栓替代插销,必须使用40290mm的高强度螺栓,并带平螺母或在螺栓下部打孔,串开口销。如有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200元。3.14下料不到位或码放不整齐,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3.15抬落道车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随车携带。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4 机电管理4.1井下各类开关、移变保护,必须按供电设计要求整定,如整定超过供电设计要求,发现一次按机电事故追查,并对机电科罚款200元。4.2若施工队组在使用维护或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致使机电设备61、损坏的按事故进行追查考核,对使用责任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处罚。4.3若发现因设备、配件供应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的,属于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供应的,应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尽快改进并予以赔偿,矿内部不进行考核。因修复质量出现的机电事故,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降级、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或开除留用。4.4下列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在井下解体:耙岩机、水泵、绞车、开关等。如需分解使用必须到机电科办理设备井下分解使用审批单,经机电科科长、机电矿长审批后方可井下分解使用。严禁责任单位私自拆解设备,私自挪作其他用途,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300元。4.5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烧电机62、事故,除要追查事故责任外,罚责任单位集体按旧电机10元/KW,新电机40元/KW。4.6凡绞车的双向护绳板或压绳板,不使用或乱扔乱放,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托绳辊不安装,罚责任单位100元。4.7对检查出的设备不完好(包括开关不上架),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4.8出入井设备如因野蛮装卸,造成设备损坏,对负责出入井装卸的单位根据设备损坏状况,经追查后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4.9对于设备转动部位的各类护罩由于变形造成机械磨擦,罚责任单位50元。4.10设备入井后,在使用期限15天内发生故障,追查修理单位的责任;15天后发生故障,追查使用单位的责任,由机电科事故追查组进行追查,根63、据情节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4.11机电科人员不按标准验收,入井后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性能要求,罚验收责任人100元。4.12每查出一台失爆;出现老鼠洞、羊尾巴、鸡爪子、甩保护的罚责任单位2000元。4.13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局部接地极的,每缺一处罚安装责任单位100元,多处短缺,累计扣罚,运行中的保护接地装置每一处不合格,及出现多处不合格累计扣罚。4.14漏电保护,应装而不装或甩掉不用的,责任单位罚2000元。4.15过流保护装置(包括短路整定的选择),每查出一处不合格罚责任单位100元。4.16未按规定装设“三专两闭锁”即风机切换装置的,擅自甩掉风电、瓦电闭锁的,罚责任单位300元。4.64、17煤电钻综合保护,照明信号综合保护,未装设或装设不起作用的,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4.18电动机综合保护(JDB)必须按规定装设齐全,整定合格,动作灵敏,未装或不起作用的,每发现一台罚责任单位100元。4.19开关整定值和标志牌标定的整定值不一致,或无标志牌的,每发现一台罚责任单位50元。4.20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带有防爆验收合格证,凡没有合格证的,每发现一台罚责任单位50元。4.21局扇专用供电线路,严禁接入其它动力负荷,每查出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4.22对于各类保护等应装设接地极的设备,接地极装设不合格(包括接地极松、接地棒埋设半截等),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65、4.23井下开关、电机接线有压胶、接线毛刺、接线裸露、烫发头、防爆面油脏等,每检查出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4.24电气工作人员在操作或检修时,未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6条的规定,罚责任单位100元。4.25施工单位在未经机电矿长审批,私自将其它电气设备接入供电系统,罚责任单位100元。4.26在生产过程中将电气设备防爆外壳损伤而导致失爆,罚责任单位2000元。4.27发现一台设备三牌不全,罚责任单位50元。4.28未按规定装设接地极,罚责任单位50元。4.29责任单位不参加机电互检的,每次罚责任单位300元。4.30不按四检制项目进行检修,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4.31井下备用的电机66、设备、电缆等都必须摆放整齐,电机加干燥剂并加护套,开关防爆面上油,电缆盘好,如发现一项不按规定执行,罚责任单位100元。4.3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不持停电工作票停局扇专用线路高低压开关,否则一经发现,罚责任单位200元。4.32风机检修日必须检修,施工单位不按规定日期去检修,罚责任单位200元;如开了停电票不检修,或检修不认真,造成事故,罚责任单位300元。4.33井下接拆电气设备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4.3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错停、送电事故,根据事故情节,给予责任单位2002000元的罚款。4.35井下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和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否则一经发现罚责任单位267、00元。4.36检修后的电气设备必须保持完好和防爆,否则出现一台设备不完好,罚机电科100元;出现一台失爆,按机电事故追查,罚机电科300元。4.37机掘、普工掘设备、大型设备的四检记录和定检记录,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罚责任单位50元,多天累计罚款。4.38没有进行班检的单位,罚责任单位100元。4.39对于检修不到位,组织不得力,且在生产班一个小时内发生事故,罚责任单位200元。4.40由于设备、配件、材料自修、自制部件组织不到位或存在质量问题,影响检修的,要给予机电科2001000元的罚款。4.41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印制本单位各工种“检修单”,保证各班次的正常运作,发现一次各工种都无检修单的68、,罚责任单位100元。4.42经现场抽查,有意不带检修单的人员,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4.43现场抽查,检修单不认真填写内容不全,或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30元。4.44在单据的收集整理上,经抽查每发现一次不收集整理,随意乱扔的或不按规定保存的,罚责任单位100元。4.45检查发现掘进机带病运转或截齿不全或附属设施不全,继续运转的,罚责任单位100元,造成事故的要按事故进行追查,根据追查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4.46不按矿制定的“四检”制进行检修的,罚责任单位100元;不做记录或记录不清的,罚责任单位100元。4.47仪表损坏或不全的,每缺一件,罚责任单位50元;机体不69、清理油污,煤泥太脏的,罚责任单位300元。4.48对备用件不按规定保养的,罚责任单位100元。4.49转动部位无防护装置的缺一处罚责任单位者50元。4.50机头侧护网缺一片罚责任单位50元;有侧护网但不安装的,罚责任单位50元。4.51施工队组的备用拉条、上下托辊、H架等码放不整齐,罚责任单位100元;发现有损坏、埋没或淋水现象,罚责任单位100元,并按损坏程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4.52工作面撤退后发现有遗留的拉条、H架、托辊等部件,罚责任单位200元,并按原价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4.53施工队组巷道到位后,未与机电科联系验收私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罚责任单位200元。4.54发现用皮带机拉条70、做戗压杆、抬、撬物料等现象,罚责任单位500元。4.55所有绞车绳必须有绳皮,否则罚责任单位50元。4.56绞车的压绳板必须正常使用,否则每缺一块或不起作用者罚责任单位200元。4.57各类手把无变形或在限定日期内没有整改或更换,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4.58各类销子齐全,合乎要求,否则罚责任单位50元。4.59各注油部位定期注油,若现场检查无油或无记录,罚责任单位100元。4.60各机构连接部位转动灵活不锈死,否则罚责任单位50元。4.61闸皮完好不断裂,闸皮磨损不超标,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4.62护绳板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4.63对轮有护罩、完好,对轮销齐全,正常使用,71、否则罚责任单位50元。4.64电机风叶、风叶罩完好、牢固,否则罚责任单位50元。4.65滚筒有裂纹时及时更换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4.66地脚螺栓牢固不松动,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4.67牙轮罩紧固,保证正常使用,齿轮润滑良好,否则罚责任单位50元。4.68斜井绞车,必须有保险绳并且长度合乎规定车辆长度,无断股,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4.69绞车必须安装声光语音系统,保持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4.70所有绞车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滚筒边缘高出最外层钢绳高度,至少为钢绳直径的2.5倍,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对拉系统正常而反拉车的,罚责任单位300元。4.71提空钩时,必须设专72、人跟钩,以免因扳卡拉坏绳皮或拉坏道等其它设施,否则发现一次按“三违”论处。4.72在使用绞车时,无论任何原因对损坏绞车部件者,一律按部件原价处罚。4.73任何人不得超拉超挂,否则按事故组织追查。4.74巷道内的绞车不准起吊,或自设反绳装置,拉其它巷道的物料,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4.75施工队组在使用绞车后,遗留的安全隐患问题,如断绳、滚筒脱绳、断股严重等,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否则,按事故论处。4.76松绳时,滚筒上应缠留3圈以上绳不得放脱,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4.77施工队组不得使用绞车拉落道车,一经发现给予责任单位300元的罚款。4.78连接件和锁紧件,每缺或松一件,罚责73、任单位30元。4.79齿轮罩、各类盖板,短缺或松动不牢固的,每一项罚责任单位30元。4.80连车销不用专用销用其他件代替的,罚责任单位100元。4.81井下运转的水泵不完好的,罚责任单位100元。4.82责任单位检修后不作记录的,罚责任单位100元。4.83大修后的水泵不完好下井的,罚机电科100元、设备验收人50元。4.84发现一次备用电机,不套防护套,罚责任单位100元。4.85丢失小型设备原值罚款;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小型设备喇叭嘴或主体箱砸烂、煤电钻电机外壳变形等损坏的小型设备按原值的50%罚款,不能修复的五小电器及煤电钻罚责任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处罚。4.86未经批准,井下私自截断电缆,罚74、责任单位300元。4.87电缆不按规定吊挂(包括用铅丝吊挂),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元。4.88由于管理不严电缆落地泡在水里,一经发现罚责任单位200元。4.89对井下电话的使用、管理、维护上不出现明接头、羊尾巴、鸡爪子、电话机损坏及通讯标准化达标的队组,给予通报表扬。4.90责任单位设备出井经鉴定非正常损坏的零部件,根据损坏程度,按原值的3050处罚,丢失的零部件按原值的80处罚。4.91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机电事故,造成机电设备损坏,由机电矿长组织有关单位按机电事故进行追查。4.92责任单位更换下的部件和闲置设备,三天内必须出井,以便及时修复、储备。未按时出井设备,每推后一天,罚责任75、单位50元,按推后天数累积罚款。由机电科检查、作业会通报。5、地测防治水管理5.1施工队组要求技术科提供“三书”时,必须提前向技术科提交由设计部门提交并经过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委托书”签字不全、日期不全者,发现一次罚技术科50元;送达“委托书”时间比“委托书”批准时间晚两天及以上者一次罚技术科50元。5.2施工队组每月5日前派技术员到技术科取本月预报书并在上月预报书反馈意见栏内填写反馈意见并签字,填写日期。反馈意见必须有“相符”或“基本相符”或“不符”定性的说明。施工队组派技术员以外的其它人员取预报,发现一次罚施工队组300元;超过每月5日不取预报书者一次罚施工队组500元;在上月预76、报书反馈信息栏内不填写反馈意见者罚责任单位50元。5.3施工队组应严格执行技术科设计的防治水措施。不执行技术科提出的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完全、不彻底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5.4按照防治水措施配备及维护排水设备,及时排放积水。工作面排水设备未配备或不及时的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工作面或巷道积水未及时排放的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5.5施工队组应对本区域内排水点的排水设施,及时排水,如果不及时排水违反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5.6先探后掘队组必须根据技术科下达的先探后掘通知单编制先探后掘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送达技术科一份。未及时编制措施不得继续施工,因无措施而施工的,一次罚先探后责任单位77、500元;如因无措施影响施工的,罚责任单位技术员200元。5.7先探后掘队组必须严格按技术科钻孔设计要求施工探测孔,保证探测孔孔数、方位角、倾角、开孔及终孔位置、钻孔深度、允许掘进距离、隔离煤柱长度等,并在探测前按设计要求准备量测方位角工具。如因不按设计要求或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探孔及掘进,发现一次罚先探后掘责任单位500元。5.8先探后掘队组必须对每次施工探测孔参数作显明标注,即在当班探测位置巷道顶板上注明钻孔日期、班次等参数。如发现一次未注明的,罚先探后掘责任单位200元。5.9安监站委派的安监工必须现场对队组先探后掘全过程进行严密监督,若监督不到位,发现一次扣罚安监工200元。5.10先探后78、掘巷道当班瓦检员,在施工探孔过程中,把便携仪挂在施工钻孔口附近0.5米范围内,必须及时对孔内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及通风科值班室,并留有详细检测记录。发现一次无记录,扣罚瓦检员200元。5.11探巷工作结束后当班由安监工、探巷责任单位负责人在施工队组先探后掘通知单上双方签字;有技术科参与探巷的施工队组由安监工、探巷责任单位负责人、钻机队组长在施工队组先探后掘通知单上三方签字。施工队组先探后掘通知单上要注明已施工钻孔参数、可安全掘进距离及预留安全保护煤柱距离等,当天报技术科备案。发现一次签字不全或未能及时上报的,罚先探后掘责任单位2000元;如其中有安监工不签字的,79、一次罚安监工100元。5.12先探后掘施工队组必须对施工过的探测孔及时登录台帐,并和原始记录、签字“三联单”一同归档妥善保存。对未及时建档、登帐、缺项的先探后掘责任单位,发现一次罚款200元。5.13钻孔掘过后,先探后掘施工队组必须对探测孔进行严实封堵。如发现一次未对已施工钻孔封堵,罚先探后掘责任单位100元。5.14实施先探后掘的施工队组,必须在班前及周二、五学习中认真学习贯彻先探后掘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突水征兆和避灾路线等,并有学习记录,保证队内每位职工熟知上述内容,如抽查发现有贯彻不到位或无记录,一次扣罚先探后掘责任单位200元。5.15安监站、通风科对先探后掘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也必80、须认真贯彻,并具体责任落实到安监工、瓦斯员,掌握具体要求。如发现对当班安监工及瓦检工未贯彻到位,一次罚相应单位200元。5.16遇地质构造或条件发生变化时,技术科应及时调整先探后掘方案,并报有关领导及部门进行审批;如不及时调整罚技术科500元;因此发生事故的,技术科负主要责任。5.17队设专人负责钻机的借用、归还事项,并进行日常维护,借走的岩石钻必须爱护,不能人为的损坏,否则按损坏程度、丢失数量罚责任单位50500元。5.18钻机的螺丝必须保证齐全、紧固到位,以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转。如发现螺丝缺少、松动现象,罚责任单位100元。5.19施工队借走的钻杆、接头除正常消耗外,必须保证钻杆、接头的完好81、,否则丢失或损坏一根钻杆及接头罚责任单位50元。5.20施工队借走的钻杆不得用于别的用途,如抬东西等,一经发现罚责任单位500元。5.21施工队与个人不得从钻机队的钻场私拿钻杆,影响钻机队的正常运转,一经发现一根钻杆罚责任单位200元。5.22施工队领用钻头及其它钻具必须以旧换新,如没有旧的视为丢失,照价扣罚。5.23施工队组在掘进过程中发现透水征兆时,必须严格执行汇报制度,不汇报的一次扣罚责任单位500元。5.24遇特殊水文地质情况时,如按措施要求积极妥善处理,杜绝重大水患事故发生的,奖励当事人500元。5.25施工队组遇地质构造应及时向调度或技术科汇报,并及时调整掘进方案,对预知地质构造必82、须提前编制过构造措施。不及时汇报的一次罚责任单位300元。5.26遇特殊地质构造如全岩或不明地质构造,需要及时探明的,施工队组必须积极配合技术科人员,按技术科人员要求进行探测或掘进。不积极配合技术科人员完成的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5.27施工队组必须妥善保护所掘巷道内有红油漆标记的测点。发现有红油漆标记的测点掉一个罚责任单位300元。5.28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测量给设的中腰线施工,激光束严格穿过三根中线,安装激光位置最近与中线点的距离应大于2m,如发现三根中线激光不能同时穿过应及时同技术科联系。如有违反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5.29施工队组负责给巷道83、的中、腰线;技术科然后进行校验工作。以提高给线的精度。如有违反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5.30施工队组必须保护好测量给设的中腰线。如发现因放炮把中腰线炸掉,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6、一通三防管理6.1综合防尘6.1.1、风钻必须坚持湿式打眼,凡发现干打眼的,每次扣罚责任单位100元。6.1.2、静压洒水管路要按规定铺设并接好三通,凡每缺一个三通扣罚责任单位100元。6.1.3、隔爆水槽必须按规定吊挂,每缺一个罚责任单位50元,水量不够的每个罚责任单位20元。6.1.4巷道要按规定进行冲洗,发现一次粉尘堆积,罚责任单位200元。一个月内累计发生三次以上粉尘堆积,追加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684、.1.5、雾化的喷嘴必须齐全、有效,检查中发现缺一件,不及时补充,罚责任单位50元。6.1.6、检查中发现井下无备用喷嘴,罚责任单位100元。6.1.7、不采用湿式打眼,不使用水炮泥的每次罚责任单位200元,并责令停产。6.1.8、无放炮喷雾装置或不符合的罚责任单位200元,施工过程中,损坏放炮喷雾装置的照价赔偿。6.1.9、放炮喷雾水幕不雾化或不能封闭巷道全断面的罚责任单位200元。6.1.10、放炮前后不进行巷道冲洗的不允许放炮,否则按事故追查。6.1.11、放炮喷雾的水幕与工作面净化水幕不区分且混为一体使用的罚责任单位200元。6.1.12、隔爆设施的安装不符合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685、.1.13、有三个水袋水量不足的罚责任单位100元。6.1.14、机掘巷到位,搬家撤退前,必须将原所掘巷道冲洗一次,保证巷内无煤尘堆积,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6.1.15、水幕未按规定固定,用铅丝吊挂的,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6.1.16、施工队组未按规定及时设置串联风水幕的,罚责任单位300元。6.1.17、自动洒水、自动不灵敏、不起作用的:防尘设施有跑、冒水现象的,罚责任单位200元。6.1.18、掘机组的外喷雾水源必须使用静压水,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6.1.19、掘进工作面的水幕等防尘设施的水源开关必须设置在人行侧,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6.1.20、掘进工作面的静压管路86、距工作面不得少于50米,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6.1.21、机掘、普掘队的第一组隔爆水槽由各施工队组负责及时安装。未及时安装的罚责任单位200元。6.1.22、机掘、普掘队的第二组隔爆水槽由各施工队组负责及时安装,向里移、撤。使隔爆水槽与工作面保持在60200米的规定距离。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6.1.23、机掘、普掘队在到位后撤退时,不得将静压管路拆除,并保留静压管路的水源。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6.2瓦斯管理6.2.1、施工队组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以防瓦斯超限。6.2.2、施工队组在进行放炮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断电”制度,否则一经发现罚责任单位2087、0元。6.2.3、瓦斯牌板必须按时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填写罚责任单位100元。6.2.4、施工队组搬家期间,瓦斯牌版,牌版固定架不应随设备一起搬迁,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6.2.5、施工队组干部在上岗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由瓦斯员进行监督,发现一次不携带的,罚责任单位50元。6.2.6、施工队组上岗干部在入井前,领取甲烷报警仪时,对其的完好进行检查。如:仪器的气密性、药品是否失效、光谱是否清晰等,发现坏仪器下井的,有一次罚责任单位50元。6.2.7、施工队组上岗干部入井后,在进风流中对所携带的甲烷传感仪进行对零,避免因温度和气压相差较大,造成仪器跑正或跑负现象的发88、生,发生有一次仪器跑正或跑负现象的,罚责任单位30元。6.2.8、施工队组上岗干部每班对本工作面按规定时间进行不低于3次的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瓦斯记录手册上,发现一次不检查的罚责任单位30元。6.2.9、瓦斯员在执行告知行为的同时,与施工队组上岗干部的检查结果进行核对,气体浓度误差较大时,必须重新进行检查,以瓦斯员的检查结果为准。6.2.10、当班仪器必须出井,不得连班使用,如发现仪器不出井连班使用的,罚责任单位30元。6.2.11、出井甲烷传感仪时,应对其进行完好检查,如有问题,告知通风科并登记,以便及时修理,如发现有坏仪器不登记的,罚责任单位30元。6.2.12、施工队组上岗干部对89、甲烷传感仪负保护责任,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6.3局部通风管理6.3.1、风筒吊挂必须到位,凡风筒吊挂不到位的罚责任单位100元。6.3.2、工作面人员私自放下风筒,罚责任单位100元。6.3.3、施工队组对巷内吊挂风筒的绳子不得进行掐剪,否则每米罚责任单位50元。6.3.4、施工队组巷内必须有备用风筒筐,没有的罚责任单位200元。6.3.5、施工队组的风筒筐放置距离,机掘要求距工作面50米,普掘距工作面80米,不在此指定地点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6.3.6、施工队组在条件允许下,必须使用锚索吊挂固定风机,不上锚锁风机架的罚责任单位200元。6.3.7、对于施工队组打烂、损90、坏风筒、弯头、泄压风筒、大小头、消音器、三通的情况,追罚责任单位1000元。6.3.8、对于因施工队组人员违章操作,造成局扇停电停风的,罚责任单位500元。6.3.9、施工队组工作人员,未经通风科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工作面风筒放下或断开,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6.3.10、施工队组在日常运输物料设备过程中,对损坏划破风筒的施工队组,破口在5cm以下的责任单位罚款200元。破口5cm-20cm罚责任单位500元。造成工作面无风、微风的按事故追查。6.3.11、施工队组巷内物料码放,物料顶部离开风筒大于20cm,并不得挤压风筒,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6.3.12、施工队组因开关检修,或风机91、切换开关不正常,造成大小头,三通、卸压风筒损坏,对责任单位罚1000元,按事故追查。6.3.13、施工队组打烂或扯烂风筒不及时更换的责任单位,罚1000元,并按事故追查。6.3.14、普掘队组在机前挂新风筒的责任单位,发现一次罚200元。6.3.15、施工队组把整节好风筒用做它用(如挡淋头水、开关、电机等物料)发现一处按风筒原价处罚,罚责任单位100元。6.4通风管理。6.4.1、未经审批手续私自贯通的责任单位罚2000元。6.4.2、人为损坏通风设施,随意开停抽排风机的责任单位罚2000元。6.4.3、对于处在巷道内的测风站、一通三防设施被损坏,一经发现罚责任单位2000元.6.4.4、巷道92、内的积水不得超过规定,(即积水不得淹靴,)发现一次超标扣罚责任单位500元。6.4.5、主局扇停止运转,备用局扇不能自动切换的,罚责任单位200元。6.4.6、掘进工作面,主局扇停止运转,备用局扇启动期间,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未撤出人员继续工作的,应同时追究瓦斯员、安全员的责任;罚责任单位1000元。6.4.7、主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由施工队组的负责人组织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6.4.8、抽排风机供电必须实现“三专”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6.4.9、施工队组在进出物料过程中,如碰、撞或钢丝绳拉坏风门等通风设施时罚责任单位1093、00元。6.4.10、在井下施工队组私自使用构筑的物料(砖、水泥、沙子)影响通风部门构筑通风设施时,罚责任单位200元。6.4.11、风门前后必须安装阻车器,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并责成处理6.5防灭火管理6.5.1、施工队组在开口前必须按照规定在各地点配备齐全消防器材,并加强管理,不按规定配备的罚责任单位200元。6.5.2、发现配备消防器材被损坏铅封和喷嘴,对责任单位罚300元。6.5.3、配备各类消防设施队组任何人都无权挪作它用,否则有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如屡次发生类似情况将加倍处罚。6.5.4、井下掘进工作面在施工前必须配齐灭火器、消防器材,如检查发现没有配齐的罚责任单位300元94、。6.6自救器管理6.6.1、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造成铅封损坏,根据佩带情况进行处罚,新发的自救器铅封损坏罚责任单位500元,主动更换罚300元,入井后无故开启铅封的罚责任单位500元。6.6.2、员工出井后,必须将自救器交回机电科,严禁私自保管,对私自保管、不主动交回机电科的,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0元。6.6.3、自救器领用牌丢失或人为损坏的,罚责任单位50元。6.6.4、携带压缩氧自救器应避免碰撞,如因外壳损坏引起漏气,压缩氧的罚责任单位500元。6.6.5、自救器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一经发现罚责任单位100元。6.7监测监控管理6.7.1、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管理牌板、电缆、电缆95、绕线架子等必须由责任单位监督施工队组按规定标准移动到位,班中班后必须经常清理卫生,确保甲烷传感器整洁干净。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监控线不到位(机掘余线50米,普掘余线30米)未及时向通风科审领,造成事故的,罚责任单位200元。6.7.2、瓦探安装必须规范到位,否则扣罚责任单位100元,若监控线不够未及时向通风科汇报,罚责任单位500元,汇报后通风科未及时补加的,扣罚通风科500元。6.7.3、施工队组未按规定装设“三专两闭锁”即风机切换装置的,擅自甩掉风电、瓦电闭锁的,罚责任单位2000元。6.7.4、局扇专用供电线路,严禁接入其它动力负荷,每查出一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6.7.5、掘进工96、作面人员私自撤下甲烷传感器不吊,罚责任单位200元。6.7.6、安装在掘进机的机载式断电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发现异常及时通知通风科值班室,否则扣罚责任单位300元。机载式断电仪不能正常工作且责任单位未汇报通风科值班室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6.7.7、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应将甲烷传感器移动到安全位置,避免出现强拉硬拽现象,防止监测设备和线路的人为损坏,爆破后及时恢复到标准位置。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并对损坏设备照价赔偿。6.7.8、损坏甲烷传感器保护装置罚责任单位100元,损坏甲烷感器管理牌板罚责任单位200元。6.7.9、施工队组工作面机前97、电缆必须按标准吊挂,严禁打结留余线,余线上电缆绕线架,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6.7.10、监测监控电缆不得挪做他用,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并对挪用电缆照价赔偿。6.7.11、施工队组风瓦电闭锁不能正常工作,使用单位未及时处理和汇报原因,罚责任单位500元,并在作业会上通报。6.7.12、施工队组未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和擅自甩掉 风、瓦电闭锁的,罚责任单位2000元,并在作业会上通报。6.7.13、在冲洗巷道时不得冲洗监测监控设备,传感器说明牌板及线路接线盒,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如造成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6.7.14、施工队组安装监测设备时,先办理安装申请单,后由施工队组负责将设备运98、送到位,并负责连接设备电源及闭锁,故意推委延期的罚责任单位100元。施工队组施工完毕负责回撤监测设备及其电缆,移交通风科后办理回撤单,未及时移交的罚责任单位100元。6.7.15、必须保证监测设备的正常供电,需停电检修与监测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矿调度室同意,通风科值班领导安排后,方可停电(开停电票)。工作完成后应及时送电确保监测设备连续运行。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6.7.16、由于操作不当人为造成断电或设备损坏的,罚责任单位300元,并对损坏设备照价赔偿。6.7.17、当监测系统信号发生故障时,施工队组必须配合处理,只有在信号正常后方可继续生产,故意推委延期的,罚责任单位300元。699、.7.18、施工队组必须配合通风科每10天一次的风瓦电闭锁测试,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6.7.19、监测信号专用开关由所在施工队组负责维护管理使用,不得私自乱接其它设备,不得随意停电,有特殊情况必须汇报通风科经通风科值班领导批准方可操作。否则罚责任单位300元。损坏设备照价赔偿。6.7.20、入井员工必须按规定使用便携仪,违者罚责任单位100元。6.7.21、因使用不慎导致便携仪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6.8定位跟踪管理6.8.1、通风科监测负责KJ301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维护及安装回撤的管理。6.8.2、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KJ301人员定位系统监测分站电源箱的正常供电,需停100、电检修必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停电。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6.8.3、因井下人员作业操作不当,致使KJ301人员定位系统电缆、设备出现损坏,断伤等现象,必须及时通知通风科监测室。视设备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罚款。6.8.4、 KJ301人员定位系统所有设备按所在区域由施工队组负责监护,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通风科监测室。由于监护不当造成设备及电缆损伤罚责任单位300元,丢失设备电缆照价赔偿。6.8.5、员工调动需向通风科监测室变更无线编码发射器的录入信息,如因工作调动产生的无无线编码发射器使用记录责任自负。6.8.6、无线编码发射器丢失及损坏的照价赔偿。6.8.7、入井员工必须随101、身携带无线编码发射器,每缺一次罚责任单位20元。6.8.8、无线编码发射器的员工要不定期去通风科发放室检测编码发射器工作是否正常,如无线编码器无电不去充电,一经发现,有一次罚责任单位10元。6.8.9、禁止员工携带他人的无线编码发射器入井,一经查出罚责任单位100元。6.8.10、员工出井后不按时交回领用仪器,每有一天罚款50元。因矿内工作调动不需要仪器后又不及时变更仪器领用手续,时间超过一个月者,一经发现罚款100元。6.8.11、通风科监测室负责执行考核。7、 其它规定7.1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不按时召开扣矿长50元(矿长不在时,罚代理者);科室、施工队不按时参加者罚责任单位30元102、。7.2施工队、科室、值班领导无故脱岗一次罚责任单位200元;对当班工作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处理不当、交班不清,酿成事故的罚责任单位500元,造成重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追究责任。7.3在上级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不按期整改,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二次复查不整改的罚1000元;对矿上各级隐患排查要求治理的隐患,没有按要求整改经跟踪复查属实的,每条罚责任单位100元,二次复查不整改的罚款200元,并停止生产整改;对矿下发的较大以上级隐患项目不能按期整改的罚责任单位500元,并停止现场作业。7.4矿组织安全大检查时,被通知单位的领导和施工队必须按时参加,否则对领导或单位、施工队罚200元;对沿途103、及检查地点不认真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整改督促不力,检查后发生事故的,追究检查人责任,责任人罚款1001000元;不按规定参加“三定”会的责任单位、施工队每人罚款200元。7.5严格执行“四级隐患”排查制度,矿每月由主要领导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全矿性隐患排查并召开“三定”会;各专业由分管领导负责每旬排查一次隐患并落实到有关单位,并要求跟踪复查、记录齐全;施工队每周将所施工地点的隐患排查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每发现一条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罚责任单位100元;施工单位处理不了的隐患没有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罚责任单位500元。7.6 井下巷内及工作地点随意解下矿灯自救器、摘掉安全帽者罚款50元104、。7.7 对职工在工作中行使“十项权利”,制止、检举“三违”现象进行打击报复者,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7.8对包庇“三违人员”和给“三违人员”讲情的,员工有权检举揭发,一经核实,对包庇者或讲情者罚款200元,对不坚持原则的管理人员罚款400元。7.9工程施工必须一工程一措施,无规程(补充措施)施工的,罚责任单位2001000元,并立即停止施工。7.10井下工作现场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安监员必须责令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工作,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7.1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7.11.1不执行上105、级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定等,违反“三大规程”、“安全生产法”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7.11.2由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设施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致使职工无章可循;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导致现场管理混乱的;7.11.3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人员由于不会操作或不懂安全规程而造成事故的。7.11.4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设备缺陷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的;7.11.5在工作中,不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教育的;7.11.6不按时对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不认真传达、考试、签字、贯彻执行的;7.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肇事106、者责任(给予罚款1005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其行政处分):7.12.1对职工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7.12.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拒不执行安监员监察指令的;7.12.3发现事故征兆和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破坏伪造事故现场,隐瞒事故的;7.12.4擅自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的;7.12.5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安监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7.12.6不积极配合事故追查的责任单位正职和相关人员;7.12.7在事故追查过程中提供伪证人员;7.12.8不积极配合负有考核职能单位工作人员检查的责任单位负107、责人。8、未涉及的“三违”,可比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矿领导干部对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深入了解矿井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稳步运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XX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规定,同时出台XX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和XX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以及XX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考核制度。附:1、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规定2、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3、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108、4、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考核制度5、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表附件1: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矿领导干部对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深入了解矿井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稳步运行,根据国家、省和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关于领导带班下井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一、带班下井次数: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次数,主要负责人不少于5次,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不少于10次,总工程师不少于10次,副总工程师不少于12次,矿长助理不少于12次。二、带班下井职责:1、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针对井下的现场实际情况,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协调109、指挥。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格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3、检查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指导、协调解决井下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4、井下发生事故后,带班领导要盯在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及处理工作。三、带班下井权利:1、有权指挥协调当班井下生产系统、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2、有权对所在区域作业现场、施工队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指挥和协调。3、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组织排除安全隐患,隐患不排除不得离开现场。四、带班下井任务:1、检查干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及履职情况,开工前“四位一体”准入执行情况。2、井下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110、3、跟踪督促指导安全隐患现场整改。4、现场指挥、协调巷道贯通、揭露煤层、处理火区、过断层、过漏顶、排瓦斯、工作面涌水等重点工作。五、带班下井要求:1、每月底之前由矿调度室制定下月领导带班下井计划,计划中必须明确每班矿领导的姓名和职务。2、矿调度室要按规定时间将当日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向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室进行汇报。3、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副总以上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员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4、带班领导因公、因病不能带班下井,必须向主要负责人请假,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及时安排调换确定带班人员,由调度室履行规定程序落实登记。5、带班领导下井时,领导姓名、职务要在调度室牌版上公示。6、带班领导下井后、出井111、前必须在工作现场向矿调度室至少汇报一次。7、带班领导出井后必填写XX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薄,注明入井时间、地点、现场存在的问题、隐患和处理意见及问题落实等有关情况。8、带班领导下井所查出的各类安全问题,由调度室负责安排落实,安监部门负责跟踪督查,确保隐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附件2: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指挥、指导、协调、督促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隐患,制止“三违”,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实行手拉手交接班,保证井下24小时有领导带班。2、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薄在调度室建立的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表为准,领导带班下井记录必须112、由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3、现场交接班时,上班的带班领导与下班带班领导进行交接时,要对井下各作业点的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作详细的交待,4、当班带班领导,对上班交待的安全重点、工作面等作业点的隐患首先进行检查或整改,在作业场所安全的状态下组织生产。附件3: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在调度室建立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薄。下井记录薄的内容为:下井人员班次、姓名、职务、带班时间及地点、发现的问题情况和隐患、处113、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等。2、带班领导带班上岗后,要到调度室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表。其记录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严禁超过当天后补填写的。3、每天由安监站负责对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4、带班领导下井记录及交接班情况、隐患处理落实情况等,由矿调度室每月汇总并存档。 附件4: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考核制度为使领导全面了解安全生产动态,掌握安全生产第一手资料,更好地指导指挥安全生产,强化现场安全监管,特制定本制度。1、带班领导因公、因病不能带班下井且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2、带班领导填写下井记录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114、罚款500元;下井档案管理混乱、遗失的,罚相关责任人。 3、未进行现场交接班的,每次罚款500元,现场交接班记录未填写签字的,每次罚款500元。 4、带班领导在带班过程中没有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5、带班领导擅自任用他人替代、参与带班下井工作的,发现一次罚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各500元。附件5: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表 年 月 日班次姓名职务出入井时间途径路线带班情况及处理意见落实情况交接班情况早:领导签字:中:领导签字:夜:领导签字:科室管理人员带班下井规定为加强科室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掌握,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根115、据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带班下井次数科室正职管理人员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4次,带班下井不少于10次,其他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次数不少于18次。二、带班下井职责1、掌握井下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针对井下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回检查力度,现场指挥安全生产。2、检查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积极组织解决井下现场存在的挡手问题。3、带班下井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产撤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治理。4、井下发生事故后,带班管理人员要盯在现场,协助矿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救援和处理。三、带班下井要求1、各单位每旬要116、制定管理人员带班下井计划,矿调度根据计划严格落实管理人员带班情况。2、带班管理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带班下井考核的有关规定,不得以开会、公出等为借口回避带班下井。3、带班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在下井后、工作中、出井前在工作现场向矿调度室进行三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姓名、入井时间、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4、建立健全科室管理人员带班上岗台帐,逐班记录;安监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通报并进行考核。四、带班下井考核1、带班下井将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作为经济奖罚、评优、晋级、提拔的依据之一,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2、带117、班上岗管理人员因公暂不能带班下井,本人当月超额或奖金按50%支付,但必须经分管矿长和生产矿长批示。3、带班上岗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带班天数上岗(夜班带班天数不少于3天),缺一次,扣罚500元。4、带班上岗的管理人员,必须与员工同下同上,未经生产调度和矿领导批准,不得提前出井,未经批准提前出井的,当月发现一次,扣罚300元;再次发现,扣罚500元;发现三次以上给予行政处分。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掘进工作面“班前开工准入”安全检查的管理规定为了强化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推动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1、“班组开工准入”指在开工前上岗干部、班118、组长、安监工、瓦检工一体实施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检查,待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工生产。2、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上岗干部牵头组织“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否则不得开工。3、安监工对“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协助做好检查工作。若不执行“班组开工准入”检查,安监工有权指令停止作业。4、掘进、机掘的中班和夜班缺员安监工的,也要组织“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安监部门要不定期抽查监督。5、安全检查的内容5.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准入检查评价内容5.2局扇安设位置、选型是否合理。5.3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规定5.4机电设备是否完好无失爆5.5是否按规定使用前探支护,使用规范5.6机组是否有急停按钮5119、.7风筒到工作面距离是否符合规定5.8是否按规定安设“三条线”(静压管、压风管和排水管)5.9机组喷雾是否符合规定5.10监测系统运行是否规范6、经“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后,确认工作面无安全隐患方可开工生产。7、“班组开工准入”检查后,检查人员要按规定填写XX煤矿井下作业区域班组开工准入评价表。8、“班组开工准入”检查人员应该到位而没有到位,影响检查耽误开工的,要按“三违”论处,并给予责任者100300元的处罚。附表1:XX煤矿井下作业区域班组开工准入评价表(掘进工作面)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附表1: XX煤矿井下作业区域班组开工准入评价表(掘进工作面)工作面名称: 月 日 班序号检查内容合格不合格采取措施备注局扇安设位置、选型合理,不拉循环风巷道支护符合规定机电设备完好无失爆按规定使用超前支护机组有急停按钮风筒到工作面距离符合规定按规定安设“三条线”(通讯、压风管和防尘排水)机组喷雾符合规定监测系统运行规范其它评价结论:上岗干部: 安监工: 瓦检员: 班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