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作业项目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制度汇编(9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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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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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作业项目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32、 班组长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43、 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度.554、 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595、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666、 学习培训制度.707、 安全生产承诺制度.738、 民主管理班务公开制度.759、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8010、 请销假制度.9311、 班组工程质量巡回检查制度.9412、 班组工程质量验收制度.96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2、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全国煤矿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制度、落实班组安全建设规定。各地工会要组织协调、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第四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企业、矿井、区队到班组的班组安全建设体系,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制定班组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保障措3、施。煤矿企业工会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积极参与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要建立健全区队工会和班组工会小组,强化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第五条 煤矿(井)是班组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保证职工福利补贴,完善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区队(车间)是班组安全建设的直接管理层,负责班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第六条 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以“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管理严格,生产安全,团结和谐”为总要求,着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第二章 组织建设第七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区队、班组建制,制定班组4、定员标准,确保班组基本配置。班组长应当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加强班组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第八条 煤矿企业班组工会小组要设群众安全监督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按规定程序在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班组中聘任煤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第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以下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三)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四)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五)学习培训制度;(六)安全承诺制度;(七)民主管理制度;(八)安全绩效考核制度;(九)煤矿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煤矿企业在制定、修改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时5、,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信息管理,班组要有质量验收、交接、隐患排查治理等记录,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妥善保存。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指导班组建立健全从班组长到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完善安全、生产、效益结构工资制,区队每月进行考核兑现。第十三条 煤矿企业必须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改善作业环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按标准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对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有关规定6、落实相应待遇。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班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班组长应急处置指挥权和职工紧急避险逃生权。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民主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班组民主活动,认真执行班务公开制度,赋予职工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奖罚、班组长民主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第三章 班组长管理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制度和机制,积极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人才,把班组长纳入科(区)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有班组长经历。第十七条 班组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热爱煤炭事业,关心企业发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7、的道德品质;(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三)熟悉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矿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知识,具备现场急救技能;(四)服从组织领导,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五)一般应当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第十八条 班组长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措施,实行对本班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安全生产8、管理;(二)负责分解落实生产任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科学合理安排劳动组织、配置生产要素,强化以岗位为核心的现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三)负责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四)负责班组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其他职责。第十九条 班组长享有以下权利:(一)有权按规定组织落实安全规程措施,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和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有权拒绝开工、停止作业,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并组织班组人员安全有序撤离;煤矿企业不得因9、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二)有权根据区队生产作业计划和本班组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劳动组织,调配人员、设备、材料等;(三)有权核算班组安全、质量、生产等指标完成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班组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四)企业赋予的其他权利。第二十条 班组长任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取组织推荐、公开竞聘或民主选举等方式选拔班组长;(二)经选拔的班组长,要按规定履行正式聘任手续,不得随意更换班组长;(三)撤免班组长应当由区队提出撤免理由和建议,严格按相应程序办理。第二十一条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明确班组长岗位津贴,制定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进10、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班组长提拔、奖励、推优评先以及解聘、处罚的重要依据。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班组安全工作标准、操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第二十三条 班组必须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结合上一班作业现场情况,合理布置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分析可能遇到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班前安全确认。第二十四条 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清楚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生产条件和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等。第二十五条 班组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和正规操作,实现合理均衡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第二十六条 班组必11、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及生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动态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组织生产。第二十七条 班组必须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各类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等排放整齐有序,清洁文明生产,做到岗位达标、工程质量达标,实现动态达标。第二十八条 班组应当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工器具和其他安全生产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正确正常使用、安全有效。第五章 班组安全培训第二十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重视和发挥班组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班组成员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工12、遵章作业的自觉性;加强班组职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规程措施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安全培训,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能力。第三十条 煤矿企业应当强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培训,提高职工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类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班组成员应当牢固掌握防灾、避灾路线,增强自救互救和现场处置能力。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现场急救知识和处置技能培训,班组成员应当具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及时果断进行现场急救的能力。第三十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确保班组教育培训投入,建立实训基地,建立学习活动室,配备教学所需的设施、多媒体器材、书籍和资料等。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每年必须对班组13、长及班组成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六章 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第三十三条 煤矿企业应当把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作为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文化建设投入,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培育独具特色的班组安全文化。第三十四条 煤矿班组应当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事故可防可控”和“班组安全生产,企业安全发展”等安全生产理念。第三十五条 煤矿企业应当以提高职工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重点,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发挥群众安全监督组织、家属协管的作用,培养正确的安全生产价值14、观,增强班组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第三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诚信考核机制,建立职工安全诚信档案,并将安全诚信与安全生产抵押金、工资分配挂钩。第三十七条 班组长应当加强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和心理疏导,提高班组凝聚力,强化班组团队建设。第三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合理化建议与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班组开展岗位创新、质量管理(QC)小组等活动,培育团队创新精神。第七章 表彰奖励第三十九条 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开展班组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组织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选,对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及班组长给予表彰奖励。煤矿企业在组织职工休(疗)养、外出学习15、考察活动时,优先选派优秀班组长参加。第四十条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本级总工会,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奖励。第四十一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结合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活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与奖励。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会组织依照本规定对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16、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第二部分 班组长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综采队班组长综采队生产班班组长是本班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生产班班组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保证安全。一、岗位职责1、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煤矿“三大规程”及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落实综采队的各项管理制度,对本班的安全、质量全面负责,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2、严格执行现17、场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跟班队长、验收员一起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确保安全。3、采煤生产班班组长要根据当班出勤人员的特点,合理安排人员组织好本班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采煤方式、循环进度等规定进行生产。4、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加强工作面和危险地段的顶板支护,经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组织职工搞好分管区域内的工程质量和质量标准化工作。6、合理安排本班人员的出勤和休息,确保正常安全生产。7、保证采煤工作面各种系统、设备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及时汇报。8、带领全班人员准时18、参加班前会。认真听清本班的生产任务合理安排生产,同时认真执行井下汇报制度,每班向队值班室三汇报。接班后汇报工作面安全、质量、生产情况;下一班班前会半小时内汇报当班目前生产情况和下班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和注意事项;交班前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9、根据“三大规程”的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在生产中的问题。在安排施工以前,按规定准备充足的支护材料和易损件。10、负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11、负责放炮前的安全检查和警戒工作,监督“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12、监督职工按章作业,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支持本队安全员、质量验收员正确行使职权,主动接受公司有19、关部门检查与考核,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13、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组织工人按照避灾路线有序撤离,保证安全。14、本班组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防尘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安排工人操作。15、按时组织班组成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16、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班组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20、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班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汇报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不能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生产班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4、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生产班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5、未协调好本班各工种的工作,或之间互有影响,不能保证按照“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21、采煤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生产,不能按照设备“四检”内容或完好标准进行检修任务的,生产班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6、不能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听从跟班队长或值班人员指挥,或不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生产班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7、本班特殊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生产班班组长负直接责任。8、不认真进行放炮安全检查、警戒、监督安全放炮制度落实的,生产班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9、未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生产班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10、采煤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生产班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11、本班组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火、防尘措施等,仍安排工人作业,生产班22、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12、生产班班组长对本班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13、本班组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生产班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14、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隐患,生产班班组长负直接责任。15、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生产班班组长负直接责任。16、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生产班班组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生产班班组长负直接责任。17、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二)掘进队班组长掘进队班组长是掘进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23、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施工。掘进队班组长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掘进队班组长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施工,保证安全。一、岗位职责:第1条 保证掘进班组在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与安全员一起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负责检查迎头瓦斯、临时支护、永久支护的使用状况和迎头10m内的支护质量等),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第3条 安全检查以后,对迎头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运转正常。第4条 在安排施工以前,按规定准备充足的支护材料24、。第5条 协调好掘进队各组的工作,保证其能够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施工。第6条 根据当班出勤人员数和特长,合理安排人员,完成生产(施工)任务。第7条 带领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第8条 根据三大规程要求,督促工人按章操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第9条 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按规定进行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第10条 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第 11条 组织落实劳动安全竞赛、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活动。第12条 保证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及时汇报。第13条 监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第14条25、 负责放炮前的安全检查和警戒,监督“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的落实。第15条 监督瓦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按规定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发现不按章操作,要及时纠正汇报。第16条 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撤离,保证安全。第17条 本班组织生产(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安排人员操作。第18条 保证局部通风机运转正常、可靠。第19条 保证掘进班组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第20条 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第21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2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队班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26、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23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队班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24条 掘进队班组在生产(施工)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27、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掘进队班组长应负有直接责任。第25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掘进工作面的检查不认真,掘进队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6条 未协调好掘进队各工种的工作或之间互相影响,不能保证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方式、循环进度等进行施工的,掘进队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制。第27条 不能够督促工人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施工)中的问题,掘进队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28条 本班特殊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掘进队班组长应负有直接责任。第29条 不认真进行放炮安全检查、警戒、落实安全放炮制度,掘进队班组长应负有直接责任。第30条 未认真监督瓦28、斯检查员的检查操作,掘进队班组长应负主要责任。第 31条 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掘进队班组长未及时命令工人撤离的,掘进队班组长应负有直接责任。第32条 本班组生产(施工)过程中缺乏安全设施、防尘措施等,掘进队班组长安排工人操作,掘进队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33条 掘进队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施工)管理负直接责任。第 34条 本班组支护质量、巷道成形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掘进队班组长负直接责任。第 35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掘进工作面的安全隐患,掘进队班组长负直接责任。第 36条 未及时组织班组安全教育,掘进队班组长应负直接责任。第 37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29、,采煤(掘进)队班组长负直接责任。第38条 局部通风不正常,致使掘进工作面无风、风量不足作业的,掘进队班组长负直接责任。第 39条 掘进班组不按规定进行探放水,掘进队班组长负直接责任。第40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各级组织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掘进队班组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障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队班组长负直接责任。第4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三)采煤机司机采煤机司机是采煤工作面作业现场割煤工序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本班次现场割煤是的安全生产工作。采煤机司机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岗30、位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熟知采煤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机采生产工艺,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的相关要求,并持证上岗。第2条 司机在开机前认真检查采煤机周围是否有其他人员或障碍物,顶板状况是否适合,同时,瓦斯浓度在规程允许范围,各连接部位螺栓是否齐全,紧固,隔离开关是否在零位,各按钮灵活可靠,截齿齐全,冷却、喷雾畅通,各项保护符合要求。第3条 采煤机运转时,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操作,经常留意采煤机仪表指示情况,监听各部位声响,发生异常或紧急情况时,要及时按急停按钮,断电停机。割煤时注意观察煤层及顶底板的变化;顶底板要割平,煤壁要割直,为推移输送机、拉移支架创造条件。第4条 精31、心维护保养,注意检查更换截齿、喷嘴,注意注油,保持机器完好与清洁。第5条 采煤机在运转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处理不了,应立即如实地向领导汇报,并协同有关人员分析故障原因,排除疑难故障,不得拖延。第6条 保管好零部件,及时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回收,以便修复使用。第7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除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和事记录外,要详细告诉接班司机,以便下一班处理和操作时注意观察。第8条 熟悉本工作面灾害预防、处理措施和避灾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安全撤离。第9条 熟悉并掌握本岗位生产中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项,并能独立处理一些常见故障。第10条 杜绝违章操作,拒绝执行违章指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32、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第11条 采煤机司机要精心操作,精心维护,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采煤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或煤(岩)硬度超出切割能力时,应上报调度和队采取相应措施。第12条 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二、责任追究第13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采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4条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的,采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5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采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6条不熟悉采煤机的结构、性能、原理,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采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7条未执行33、现场交接班制度、采煤机日常保养制度,未对采煤机及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采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8条未对采煤机运行进行监护工作的,采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19条未对回采工作面顶、底板进行监控,合理控制采煤机运行,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采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20条 由于责任心不强、脱岗离岗、操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采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21条 未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的,采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第 22条 工作中未持证上岗的,采煤机司机负直接责任。(四)支架操作工支架操作工是在井下采煤工作面从事移架和支护顶板的安全生产责任者,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要严格按照三34、大规程施工。拉架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设备的性能,熟悉避灾路线,保证安全。一、责任范围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第2条 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第3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第4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第5条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管理制度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并按规定要求操作。第6条 熟悉掌握入井安全常识,保证自身安全;入井前不得喝酒,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35、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第7条 熟悉液压支架及配套设备、设施性能、操作方法及工作原理,能够准确、迅速、无误的操作各种动作和排除故障等。第8条 及时检查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负责人安排检修处理。第9条 采煤机割煤后要及时移架,控制好顶板,保证移架达到稳、平、直和规定的初撑力,严防移架时挤坏液压胶管、电缆、水管、与移溜工密切配合做到三直(煤壁直、支架直、溜子直),一平(溜子平),坚持二不(当班任务不完成不升井、下一班交接不满意不升井),三勤(勤观察、勤走动、发现问题勤处理)的操作规程规定。第10条 每班对支架各部位认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各液压元件及胶管要专心36、维护,不准任意敲、杂、拆、卸,防止积压、砸伤,注意保护各千斤顶的活塞杆及活柱表层,防止各种情况下的损伤。第11条 对液压支架精心维护,经常检修所需备件,拆卸下来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和丢失。当班支架出现的问题,当班处理完毕,不经领导允许不准留给下一班。第12条 及时清理支架内外浮煤、矸石等杂物,保证支架内外整洁卫生。第13条 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和事故记录。第14条 熟悉现场自救互救常识,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现场或矿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自救、互救。第15条 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安全撤离。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拉架工经济37、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矿籍处分:1、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冒险作业的;2、不听劝阻屡次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3、对工作范围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6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拉架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7条 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不具备安全常识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第18条 拉架工在38、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拉架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9条 不熟悉液压支架及配套设备、设施性能、操作方法的,拉架工负直接责任。第20条 不及时检查设备、设施、管路完好情况,没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负责人安排检修处理的,拉架工应负直接责任。第21条 液压支柱达不到规定压力的,拉架工应负直接责任。第22条 不能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移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汇报不及时,拉架工应负直接责任。第23条 不能参加上级或各队组织进行的安全教育,拉架工应负直接责任。第24条 事故发生后未按要求立即向现场或队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的,拉架工应负直接责任39、。第25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拉架工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拉架工负直接责任。第26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工作行为,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五)刮板输送机司机刮板输送机司机是从事刮板输送机操作的安全生产责任者,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施工。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避灾路线,保证安全。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第2条 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第3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40、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第4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第5条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管理制度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并按规定要求操作。第6条 熟悉掌握入井安全常识,保证自身安全;入井前不得喝酒,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第7条 熟悉所操作输送机设备性能、技术参数。第8条 启动前检查机头、机尾固定及各种安全设施、信号设施良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9条 精力集中,站立操作;操作按扭不得正对机头,手不得离开按扭;发现异常及时停机检查、处理。第10条 机头正前方不得支设41、支柱。第11条 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第12条 严格按规程规定移动刮板输送机。第13条 停机时必须停电。第14条 熟悉现场自救互救常识,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现场或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自救、互救。第15条 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安全撤离。第16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刮板输送机司机经济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矿籍处分:1、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冒险作业的;2、不听劝阻屡次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3、对工作范围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42、。第18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刮板输送机司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矿籍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2、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9条 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不具备安全常识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第20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1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输送机地点的检查和输送机检查不认真,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2条 不能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生产43、中的问题,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3条 不能参加上级或各队组织进行的安全教育,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4条 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未及时通知其他人员撤离,未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的,刮板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5条 生产过程中,刮板输送机司机工作范围内缺乏安全设施、防火、防尘等措施;输送机缺刮板、螺丝;溜头、溜尾各联接部件的螺丝不齐全;溜头溜尾的固定不合格,未能及时处理的刮板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26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工作范围内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未及时处理或汇报的,刮板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27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44、未及时发现、整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刮板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28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刮板输送机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刮板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29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工作行为,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六)端头支护工端头支护工是在井下采煤工作面使用支架(支柱)支护安全出口的安全生产责任者,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施工。端头支护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避灾路线,保证安全。一、责任范围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第245、条 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第3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第4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第5条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管理制度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并按规定要求操作。第6条 熟悉掌握入井安全常识,保证自身安全;入井前不得喝酒,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第7条 严禁空顶作业。第7条 严格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检查周围支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8条 撤棚必须先支后回,支柱支到硬底,迎山有力,成一条46、直线,偏差不大于100mm,不准拖后或超前回柱。第9条 人工回柱必须二人以上进行,并且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施工。第10条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认真按照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确保上下出口畅通无阻,高度、宽度均符合要求。第11条 熟悉支架(支柱)性能,严格按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规定架设支架(支柱)。第12条 经常巡回检查两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第13条 精心爱护支护用品,搞好老料回收复用,不准缺支柱和铁鞋。第14条 清理好两端头及出口卫生,确保两端头无杂物,做到文明生产。第15条 与支架工、采煤机司机等工种搞好配合,努力完成生产任务。第16条 熟悉现场自救互救常识,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现场或47、矿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自救、互救。第17条 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安全撤离。第1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端头支护工经济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矿籍处分:1、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冒险作业的;2、不听劝阻屡次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3、对工作范围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20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端头支护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48、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21条 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不具备安全常识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第22条 端头支护工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端头支护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9条 不熟悉支架(支柱)性能、操作方法,端头支护工负直接责任。第20条 不经常巡回检查两巷支护完好情况,端头支护工应负直接责任。第21条 两端头液压支架(支柱)达不到规定压力的,端头支护工应负直接责任。第22条 不能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支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汇报不及时,端头支护工应负直接责任。第23条 不能49、参加上级或各队组织进行的安全教育,端头支护工应负直接责任。第24条 事故发生后未按要求立即向现场或队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的,端头支护工应负直接责任。第25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端头支护工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端头支护工负直接责任。第26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工作行为,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七)液压支架维修工液压支架维修工是井下支护器材维修工作的主要人员,对支架的维修质量负主要责任,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质量标准维修,保证支护材料合格。液压支架维修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支架性能,保证井50、下安全生产。一、岗位职责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第2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第3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第4条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管理制度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并按规定要求操作。第5条 熟悉各类支架结构、原理及检修程序。第6条 熟悉掌握支架修理机具和校验设备、仪器、仪表性能和使用方法。第7条 熟练掌握支架检查、维修、校验方法和维修质量要求,并能正确操作。第8条 熟悉现场自救互救常识5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现场或矿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自救、互救。第9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0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液压支架维修工经济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矿籍的处分:1、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冒险作业的;2、不听劝阻屡次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3、对工作范围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1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液压支架维修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52、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2条 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不具备安全常识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第13条 液压支架维修工在维修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液压支架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4条 不熟悉支架结构、原理及检修程序的,液压支架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5条 不熟练掌握支架维修机具和校验设备、仪器、仪表性能和使用方法的,液压支架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6条 不掌握支架检查、维修、校验方法和维修质量要求的,不能正确操作的,液压支架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7条 不能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支架维修53、中的问题,液压支架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8条 不参加上级或各队组织进行的安全教育,液压支架维修工负直接责任。第19条 发生事故后未按要求立即向现场或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的。支架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20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液压支架维修工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液压支架维修工应负直接责任。第2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工作行为,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八)液压泵司机液压泵司机是在井下采掘工作面从事维护液压管路和泵站正常运转、保证液压管路压力达到要求等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者,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要严54、格按照三大规程施工。液压泵司机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避灾路线,保证安全。一、责任范围第1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第2条 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第3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第4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第5条 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管理制度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并按规定要求操作。第6条 熟悉掌握入井安全常识,保证自身安全;入井前不得喝酒,按规定佩戴55、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爬、蹬、跳运行中的车辆;斜巷行车时严禁行人。第7条 熟悉液压泵及配套设备、设施性能、操作方法等。第8条 及时检查设备、设施、管路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负责人安排检修处理。第9条 保证液压泵达到规定压力。第10条 掌握乳化液配比规定及检测方法,保证乳化液配比浓度符合要求。第11条 液压泵不得随意停止运转。第12条 熟悉现场自救互救常识,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现场或矿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自救、互救。第13条 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安全撤离。第14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液压泵司机经济处56、罚、留矿察看、开除矿籍处分:。1、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冒险作业的;2、不听劝阻屡次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3、对工作范围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6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液压泵司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7条 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不具备安全常识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第18条 液压57、泵司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液压泵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19条 不熟悉液压泵及配套设备、设施性能、操作方法的,液压泵司机负直接责任。第20条 不及时检查设备、设施、管路完好情况,没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负责人安排检修处理的,液压泵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 21条 液压泵达不到规定压力的,液压泵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2条 不能掌握乳化液配比规定及检测方法,乳化液配比浓度不符合要求,液压泵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 23条 液压泵随意停止运转,液压泵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4条 不能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解决泵站压力中的问题,液压泵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5条58、 不能参加上级或班组组织进行的安全教育,液压泵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6条 事故发生后未按要求立即向现场或矿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的,液压泵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7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液压泵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液压泵司机负直接责任。第28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工作行为,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九)掘进机司机掘进机司机是掘进机操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掘进机的安全运行负责,掘进机司机应熟悉并掌握煤矿三大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合理割岩(煤)。熟悉掘进机的性能、构造、动作原理和操作规程59、,善于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保证机身卫生清洁,懂得综掘的基本知识。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 熟悉本岗位工作标准及操作顺序,并严格对照执行;能熟练准确的操作。第2条 开机前要检查顶板、瓦斯、通风等情况,确认掘进机周围没有人员及电缆设备等的影响时,方可开机。掘进时要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控制好控顶距。第3条 操作时应集中精力,和操作副手密切配合注意监听各部位声响,经常留意掘进机仪表指示情况,发生异常或紧急情况时,要及时按急停按钮,断电停机。 第4条 司机离机时,要切断电源并闭锁,手把打到零位。掘进机非操作侧的紧急停止按钮必须灵敏可靠。第5条 注意掘进机的日60、常维护和保养,检修要全面彻底。保证机身整洁,无浮煤浮矸,管路排放整齐,电缆用电缆卡子卡好,铲板两侧卫生清理干净。第 6条 岩石硬度大于掘进机切割能力时,应停止使用掘进机。第7条 按时参加矿及队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确保业务、操作技能的不断提高。第 8条 熟悉现场自救互救常识,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现场或矿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自救、互救。第 9条 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安全撤离。第1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1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机司机经济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矿籍处分:。1、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冒险作业的;2、不听劝阻屡次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3、对工作范围61、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2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机司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矿籍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3条 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不具备安全常识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第14条 掘进机司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掘进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15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掘62、进工作地点的检查不认真,掘进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16条 不能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掘进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17条 不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或对其他工种造成影响的,掘进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18条 不能参加上级或班组组织进行的安全教育,掘进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19条 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操作时,未及时通知其他人员撤离、未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的,掘进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0条 生产过程中掘进机司机工作范围内缺乏安全设施、防火、防尘等措施,未能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要求整改处理的,掘进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1条 掘进机司机未及时发现、63、整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掘进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2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掘进机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2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工作行为,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十)胶带输送机司机胶带输送机司机是作业现场的运输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本班次矸石(煤)的运输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煤矿三大规程的相关规定,胶带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掌握胶带输送机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保证输送机的正常运转。并依法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一、岗位职责第64、1条 熟悉本岗位工作标准及操作顺序,并严格对照执行;第2条 按时上下班,现场交接班;坚守岗位,不脱岗、串岗、睡岗,班中不干私活; 第3条 严格按规程、措施及操作标准和程序施工,杜绝违章,确保安全;第4条 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积极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5条 按时参加矿及队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确保业务、操作技能的的不断提高。 第6条 运输机头范围内,要保持卫生清洁,无脏杂物、淤泥机水等,清理的脏杂物要及时运走并保持班班防尘。 第7条 机头喷雾要按标准固定合格,开机时按规定开喷雾降尘。 第8条 接班后认真检查,确保运输机各部位螺栓紧固,无漏油,电动机、减速箱运转正常,信号按钮灵敏可靠65、。 第9条 按时参加矿及队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确保业务、操作技能的的不断提高。熟悉避灾路线,能够妥善避灾。二、责任追究第10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胶带输送机司机经济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的处分:。1、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冒险作业的;2、不听劝阻屡次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3、对工作范围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1条 岗位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胶带输送机司机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给予批评教育,视情节的严重66、程序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延误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以及上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第12条 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不具备安全常识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第13条 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而出现事故的,胶带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14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工作地点的检查不认真,胶带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15条 对不服从管理,不能按章操作、遵守“三67、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够及时发现生产中的问题而发生事故,运输皮带操作工应负直接责任。第16条 不能参加上级或班组组织进行的安全教育,胶带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17条 因听信号不清,或接到紧急停机信号和不明信号时未能停车或随意开车而造成事故的,胶带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18条 对于擅自操作非允许操作范围内的设备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第19条 对不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第20条 对分管范围内,因监督检查不力造成事故的负监督检查直接责任。第21条 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险情,未采取应急措施并未向区队管理人员汇报的,胶带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2条 工作范围内缺乏皮带68、机保护装置及保护失灵的,未能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要求整改处理的,胶带输送机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23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岗位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胶带输送机司机负直接责任。第24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十一)变电所值班员变电所值班员是执行调度命令和运行操作的责任者,是当班设备维护巡视、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实施安全措施和运行管理的安全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三大规程的规定,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熟悉避灾路线,具备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规定的上岗条件。一、岗位职责69、第1条 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 值班员应随时掌握本所的运行方式,刻苦学习本职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做好事故预防和运行分析,做到“常备不懈”。第3条 值班员必须认真完成巡视检查图表规定的各项工作。第4条 负责整理当班内发生的事故与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与处理经过,并及时地向队值班领导、调度室。第5条 值班员之间,要密切配合,统一认识,互通情报,搞好团结。第6条 负责当班内的表报、日志记录及矿用电日报的计算与投送,保证信息不终断。第7条 负责当班内的安全,消防用具、工具、仪表、生活用具的管理和存放,并负责当班内的卫生清扫及维护工作,认真地接70、班移交。第8条 严守工作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穿工作服,不准穿高跟鞋,不干私活。第9条、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第10条 在发生事故时,值班员应迅速而正确地进行必要的处理。第11条 对任何违犯电业安全检查工作规程的,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检查者,应立即制止。第12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13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变电所值班员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1、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现场检查。2、提供虚假情况。3、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它问题。第14条 煤矿发71、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5条 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不具备安全常识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第16条 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变电所值班员应负直接责任。第17条 不持操作资格证上岗,值班员负直接责任。第18条 不按巡视检查图表规定的各项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值班员负直接责任。第19条 不详细记录当班内发生的事故与异常情况与处理经过,不72、及时向队值班领导及矿调度室和上级电力调度汇报,值班员负直接责任。第20条 不严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干私活造成事故,值班员负直接责任。第21条 不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值班员负直接责任。第22条 不制止违犯电气安全检查工作规程的检查,值班员负主要责任。第2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十二)采区变电所值班电工采区变电所值班人员,负责变电所设备看管、监护、检查、记录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对本采区的供电设备安全负责,确保安全供电。第2条 73、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和交接班等有关制度,严禁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第3条 熟悉峒室内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结构、性能及工作原理、供电系统运行方式、负荷状况,细心维护保养设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达到经济合理运行,搞好设备完好。第4条 坚持每班对煤电钻综保,在使用前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坚持每天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可靠性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不用。第5条 持证上岗,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无人接班不得离岗。第6条 积极做好安全检查及预防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安全供电。第7条 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保持完整无损。保持设备及峒室内整洁卫生。第74、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二、责任追究第9条 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区变电所值班员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开除矿籍处分:1、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冒险作业的;2、不听劝阻屡次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3、对工作范围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10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区变电所值班员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留矿察看、开除矿籍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部分 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 (一)班前会制度1、采煤队按“三、八”制组织生产,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不参加者不准入井。班前会时间75、为零点班10::00召开、八点班6:00点召开、四点班14:00召开。2、班前会必须由安全、生产副队长或队长、班长进行组织召开。3、班前会由值班员整点进行点名,点名时间为10分钟,点名期间未准时参加的职工视为迟到,迟到的职工每次罚款10元,未请假而不参加班前会或参加班前会而无故不下井人员视为旷工,旷工一次罚款30元/天,旷工超过15天者予以报辞。4、值班员负责记录班前会内容,记清参会人数、任务分工、注意事项、标准要求等内容。记录不全、不详细或不做记录一次罚款30元。5、会议内容及程序: (1)由会议主持人带领职工进行安全宣誓。 (2)传达上级指示。 (3)由技术员及时贯彻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76、4)会议主持人通报上班生产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5)布置当班生产任务,责任明确。 (6)强调本班安全防范重点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超前防范措施。 (7)由跟班队长分配当班工作。 (8)班长按副队长安排详细分配工作。6、会议队长、班长要认真观察每个入井人员的精神和情绪,发现饮酒、情绪不正常的人员一律不准入井。7、班前会期间,所有职工手机必须处于震动或关机状态,会议期间发现一次手机铃声响起影响会议进程者罚款10元/次。8、班前会时间不能超过三十分钟。9、参加班前会人员,要精力集中,认真听从会议主持人的安排,明白工作内容,清楚工作标准,不明白不清楚不准入井。10、班前会由跟班队长负责对本班工作地点77、的危险源进行组织辨识,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认真填写危险源辨识表,并签字后送安检部。11、班前会结束后由班长负责组织全班职工排队至更衣室进行更换作衣,必须按行走路线行走,行走时不得喧哗。 (二)班后制度1、生产班每班工作必须提前半个小时结束,结束由跟班队长负责对各项工作进行跟班队长,验收合格后班组长组织现场人员召开班后会,班后会主要是对本班工作的总结,对当班各项工作的再次安全确认,如存在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对本班不能处理的必须向下一班交接清楚。2、班后会结束后班长和固定岗位人员留守现场交接班,其他人员必须在进风巷或回风巷的反向风门外进行交接班。3、班后会期间由班长指派专人做记录,对安全确认78、情况记录清楚,升井后要求记录在班后会记录本上,以便队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及时查看。4、班后会期间班长需对在作业过程中表现良好的职工进行表扬和适当的奖励,以鼓舞职工搞好工作的热情。对工作出现违章现象或不按标准操作的要严肃的批评教育,也可适当的进行处罚。5、班后会期间跟班队长必须为职工公布当班的工程得分和扣分情况,及扣分原因,以便各岗位上的职工搞好下一班的安全生产工作。6、班后会期间职工提出的本班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或需队部平衡、协调的问题由班长负责汇总后汇报队部,有队部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 (三)交接班制度1、 一般规定: (1)采煤一队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包括跟班领导)都必须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79、制度,交接班以交接牌为准,班长以上人员不现场交接班发现一次罚款50元,班长以下各个工种不现场交接班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各工种一律提前到达工作岗位,采取工种对工种、 岗位对岗位现场交接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交接清楚。 (3)班长和跟班领导应交待当班生产、设备运转、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情况以及下个班应注意事项等。各工种应按岗位对口交待本工种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问题处理情况,遗留问题及下班注意事项,并共同对设备进行试运转,经接班人同意,交班人方可离岗下班。 (4)交班人未经接班人允许和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时,下一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上一班交班人负责,并经班长和队值班人批准,扣除交班人当班80、工资,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5)当接班人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到岗接班时,交班人可以通过班长和井下随班领导离岗下班,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6)除本制度外,各工种具体交接班内容按各工种交接班事项执行。 第四部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标准化理念,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以质量保安全,构建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明确队长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每旬由队长牵头分别对各班81、组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工作。2、必须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每月制度工作面达标规划。3、建立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每完成一项工程,都要由队部组织人员对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进行验收。4、建立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为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每月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对质量标准化好的班组进行奖惩(按照队下达组织措施进行奖惩)。5、开展质量标准化宣传活动。为营造“赶优争先”质量标准化工作氛围,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标准化水平的提升。6、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学习活动。为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班组与班组之间的观摩、学习。(二)、文明生产管理82、制度现场文明生产是区队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体现了一个区队的管理水平与形象,为了提高我队质量标准化水平,提升我队建设内涵,特制定我队文明生产管理制度。1、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关系,提高和改善生产现场管理水平,从而为杜绝隐患、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2、保持工作现场环境整洁。施工后现场要打扫干净,本岗位设施无灰尘、无积水、无跑冒滴漏等现象,设施牌板悬挂整齐,促进施工现场秩序井然有序,保证均衡生产。 3、备用设施、物料管理有序,牌板齐全。文明生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执行,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4、职工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互相尊重,互讲诚信,劳动保护佩戴齐全,持证上岗,形成规83、范的作业习惯,积极创造出安全整洁的现场生产环境。5、各班组所分管区域文明生产不定期进行巡查整改,发现一次文明生产差对责任人进行50元的罚款。(A)实施方案1、成立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领导小组:组长:队长 安全队长 技术队长 组员:班组长、技术员 2、 领导小组每周六负责对各班组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发现一条不合格品对其负责的班组罚款100元,并罚正班长10元。3、 领导小组不定期下井跟班检查,并将检查的问题汇报值班室,以便队部及时安排处理,对不及时处理的班组按每条100对班进行处罚。4、 各班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划分: (1)三个生产班负责上、下付84、巷超前支护以里巷道文明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皮修班负责皮带巷风门以里至皮带机尾巷道文明生产、三固定、四保险、隔爆水袋、水幕及皮带运输机的管理。 (3)运料班负责上付巷风门以里至二部绞车段巷道文明生产的管理。 (4)液压泵班负责液压、风、水管路、上下付巷压风自救的管理。 (5)机修班负责工作面两部刮板输送机维修和溜子巷文明生产的管理。 (6)电修班负责工作面及上、下付巷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和管理。轨道巷二部绞车以里至超前支护段巷道文明生产。 (B)实施标准: 1、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1)刮板输送机完好标准分链器、压链器、护板完整紧固,无变形,运转时无卡碰现象。紧链机构部件齐全完整,操作灵85、活,安全可靠。链条组装合格,运转中刮板不跑斜,松紧合格,链条正反方向运行无卡阻现象;刮板不出现弯曲变形现象。挡煤板、链条、齿轮、电缆槽无严重变形、不缺连接螺栓,固定可靠;喷雾系统正常,水路畅通。 (2)胶带运输机完好标准滚筒无破裂,键不松动,胶面滚筒的胶层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得有脱层或裂口;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胶带无破裂,接头卡子牢固平整,硫化接头无裂。运行中胶带不打滑,不跑偏。上部胶带不超出滚筒和托辊边缘,下部胶带不磨损机架。牵引小车架无损伤,无变形。车轮在轨道上运行无异响。牵引绞车符合有关规定。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件灵活可靠。五大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液压泵站完86、好标准密封性能良好,不漏油;运转时无异常振动;油质符合规定,保持清洁。乳化液清洁,无析皂现象,配置浓度3%5%;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 (4)液压支架完好标准零部件齐全,安装正确,柱鞋和柱帽的销轴,管接头的U形销、螺栓、穿销等不缺少;各结构件,千斤顶座无开焊或裂纹;侧护板变形不超过10mm,推拉杆弯曲每米不超过20mm。活柱镀层无脱落,无划痕和锈迹。阀组及各油缸密封性能良好,不窜液,不漏油,动作灵活可靠;截止阀,过滤器齐全,性能良好。安全阀开启压力符合要求。管理排列整齐合理、不漏液。接头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U形销。 2、工程质量标准 (1)液压支架初撑力不低于额定值的80%,有现场检查手87、段。 (2)工作面液压支架的直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偏差不超过100mm;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60mm;支架垂直于顶底板,最大偏差不超过5)。 3)工作面做到“四无”,即支架管路无漏液,液压件无漏液、无窜、无自动卸载。 (4)工作面做到“六净”,即架间、架内、架前、工作面两端头、电缆槽浮煤清理净,浮尘冲刷净。 (5)煤壁平直并与顶底板垂直,实现顶板无伞檐。 (6)工作面必须根据煤层倾角和赋存情况予以调斜,保证支架、溜子不上窜下滑。 (7)液压支架必须编号管理,且编号清晰。 (8)超前支护不小于20米,直线偏差100mm。88、安全出口高度不低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两巷片帮时,必须采取防片帮措施。 (10)超前支柱初撑力55KN,支柱完好、使用防倒绳。支柱钻底量100mm,否则必须穿铁鞋或站道木。 (11)工作面机头、机尾各1架端头支架滞后工作面支架不大于0.8m。 (12)上、下付巷超前替棚58m,替棚高度不得低于2.2m,替棚后用单体柱配合型钢打双抬棚加固,支柱成一直线,手把方向一致,使用好防倒绳。 (13)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平、直。 (14)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与小溜子搭接必须合理,小溜子必须接煤且输送机不得拉后头煤。3、文明生产标准 (1)工作面内管理必须吊挂整齐,工作面支架架间、架内、架前、工89、作面两端头、及机电运行设备浮煤清理净,浮尘冲刷净。 (2)工作面各转载点喷雾必须完好,能正常使用。 (3)工作面每班交班前必须全面洒水降尘一次。 (4)工作面泵站、避难硐室、皮带机头、等必须安照明。各种图版齐全、清晰。 (5)两巷内支护完整,无失修巷道,设备上方与顶板大于0.3m。 (6)巷道及硐室底板平整,无浮矸及杂物、无积水、无淤泥,水沟清挖彻底,管理、设备无积尘。 (7)各地点物料必须分类码放,码放整齐,并挂牌管理。第五部分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为了实现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期,采煤一队及采煤一队各个班组必须实行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 (一)采煤一队必须建立90、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台账必须注明隐患来源、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 (二)各科室下发的隐患治理通知单必须由值班员负责汇总在采煤一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 (三)跟班队领导及其他队管理人员每班升井后,必须及时将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填写至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 (四)每班结束后各班组必须按规定召开班后会,班后会上本班遗留的安全隐患由班长负责汇总,升井后及时上台账,以便及时处理。 (五)各班组班前会前必须及时查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按要求及时组织处理本班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若有原因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及时汇报值班室,以采取其他措施。 (六)各班正班长为安全隐患处理第一责任人,存在的处理后,升井91、要及时消号,否则视为未处理。 (七)现场隐患治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查出的一般性隐患,由当班班长安排现场及时整改。2、查出现场处理不了的隐患,当班班长要在安全前提下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值班室。3、检查发现有重大险情时,班组长必须立即组织所有人员有序撤离现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4、当班能整改的隐患,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不得留给下班处理。并作好隐患整改记录,及时上报值班室。四、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实现我队零伤亡、零事故的目标,我队各班组无论发生大小事故均要报告、分析处理。 (一)事故报告按照事故类别及危害程度,要92、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逐级上报,另外日常发生的一般非伤亡事故,也要上报。发生事故,要按照事故汇报程序逐级向上汇报。 1、重伤和死亡事故必须按要求及时汇报调度室、安全科及队部。 2、各类非伤亡事故汇报 (1)各班组凡发生影响安全生产2小时以上的非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队部、调度室汇报。 (2)三级及以下一般非伤亡事故,由队安全付队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排查分析,做好详细记录,并将影响时间、处理结果上报调度室和安质科。 (3)二级及以上重大非伤亡事故,班组汇报调度室后,由调度室逐级上报。 (二)事故分析和处理1、对发生的事故,无论大小或未遂,一律按事故分析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追查处理必93、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2、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组及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过程记录在案交区队负责人。区队负责人根据事故记录内容,上报安监科,然后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 3、通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划清责任,采取措施。人为造成事故者,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属技术性事故或设备陈旧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4、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整个事故过程的分析结果,责任单位人员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交安监科,并存入档案。 5、对事故要根据分析情况制定出94、相应的防范措施,查找造成事故的因素,认真总结经验,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6、通过事故分析会,让违章作业人员,事故责任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受到教育,使事故责任人员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使全体员工通过分析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7、事故处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特殊时期加重处罚。8、对以下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整改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经劝阻不停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95、任者。 (4)因忽视劳动条件,消减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第六部分 学习培训制度 (一)总则学习培训是员工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的有效办法和重要途径。班组成员要提高对理论和技术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做学习型员工,严格按照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了加大建设学习型班组工作的力度,实现学习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采煤一队各班组除按要求完成矿、队下达的学习培训计划外,必96、须组织进行班组内部学习培训。 (二)学习组织班组长负责结合本队技术员制定班组成员的集体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组织学习活动,监督和跟踪学习活动的成效。 (三)学习内容和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大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三新”知识(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应急救援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四)学习形式 一种形式为集体学习,由班组长根据当前工作需要,综合班组成员提议确立学习主题,指派相关人员准备学习内容,并安排时间地点由全体或部分班组成员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 另一种形式为个人自学。由个人根据自身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选择和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进行学习,学习的心得如有推广价值可向97、班组长申请组织集体学习,由本人向班组成员进行培训。 (五)学习时间 每次集体学习不少于1个半小时,利用工作面业余时间进行,原则上要求不影响正常的工作进行。 (六)学习要求 1、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着眼于学习知识的理解与应用,着眼于解决工作进行过程中碰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于对煤矿发展中碰到的实际问题。 2、 在一般情况下,集体学习的时间班组组织在周五上、下午,采取电脑教程放映、集体讨论的形式。 3、 树立“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思想观念,结合工作和煤矿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实现学习目标。 4、 按照矿要求,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各种专题讲座和脱产、98、半脱产进修学习。4、 5、大力组织开展“师带徒”活动,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促使员工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全面提高员工实际操作技能。 6、 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学习时间和工作冲突时要及时请假。 7、 根据个人情况做好学习笔记,可使用班组网络活动手册,必须达到每人一本。 (七)学习考核 1、班组学习培训班组长要做好考勤制度,并根据考勤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2、班组学习培训的培训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激励班组成员积极拓展思路,发掘学习主题,准备学习材料。第七部分 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一、总 则1、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99、,特制定本制度。2、安全承诺是指员工向企业保证完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并进行书面承诺。安全承诺书是指载有安全承诺内容和承诺人亲笔签字的书面文件。3、 本制度适用于采煤一队。 二、安全承诺内容 1、认真执行我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技能。 3、忠于职守,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4、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5、按规定着装上岗,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三、安全承诺要求及承诺程序1、各队全体人员都应进行安全承诺。100、2、队长为安全承诺书签字的总负责人。3、安全承诺书有效期限为一年,签字后生效。4、班组长要向队长承诺。员工要向本班组班组长承诺。5、安全承诺书必须由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保存,一份交队存档。6、安全承诺誓词如下:我已经接受过本岗位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的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八部分 民主管理班务公开制度 (一)一般规定1、发展班组民主,使大家互相信任,互相协作,集中智慧,挖掘潜能,能充分发挥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它的中心是为了完成或超指标完成企业总目标分解到班组的各项工作,它是班组发展的重要保证。2、班组101、民主原则:个人服从班组,少数服从多数,班组服从公司和全局3、班组民主管理的日常活动,班长要成为民主集中制的表率,胸怀全局,作风民主,不能独断专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从而做好团结协调工作。4、保障组员民主权利,拓展民主渠道,使班组内所有成员对班组各项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参考,加强对班长的监督。5、不能搞一言堂,班长一人说了算,班长只是班组中普通一员,不能有特权。班组实行民主集中制,人人参与班组管理,并在工作中相互监督。不论谁出现问题,人人都有批评和提出考核的权利。6、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填写“合理化建议表”,并对勇提合理化建议的组员给予激励,保证组织的意见及时反映到部门、公司,班长要充分听取组员的102、意见,集思广义,改进工作,通过发展班组民主,积极推动班组民主的发展。7、班组所有成员都要关心企业,具有高尚的主人翁意识。8、增强透明度,实现民主监督。9、要不定期开展谈心活动,谈心活动要做到“三要”:一要以诚相见,平等待人;二要以情动人,关心他人;三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10、要不定期开展家访活动,家访活动做到“六必须”:班员有病,住院时必访;组员闹情绪时必访;班员思想波动时必访;班员在局外发生问题时必访;家属长期有病必访;对后进班员必访。11.五大员既要在班长领导下,接受专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承担各自的管理任务,又要从事班组民主管理工作,把专业管理,民主管理两种职能集于一身。班组民主活动会一般103、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由班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组员提议,随时召开。12、班组民主活动会要有本班三分之二以上的组员出席方能召开,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有班组全体组员过半数同意,才能生效。13、班组民主活动会的议题,与班长协商确定,每次会议内容不宜太多,应着重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14、班组民主活动会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公司、车间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中涉及本班组的有关事宜。讨论班组生产计划、责任制方案,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对班内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充分听取组员意见做出决策。听取班长的工作报告,民主讲评班组工作。15、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评比,肯定成绩,找出不足;表扬先进,鞭策落后;提出建议,104、交流思想;统一目标、思想和行动,增强团结,建设和谐班组,打造高效团队。 (二)职工应享受的合法权益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矿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2、安全生产监督权职工有权对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3、安全生产知情权职工有权了解矿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有权要105、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7、抵制违章指挥权干部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工人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擅离工作岗位,工人有权向有关方面报告。(8、)紧急避险权在生产过程中,106、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9、反映举报权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10、投诉上告权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工人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工人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三)班务公开1、班务公开是提高班组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效办法。 2、班干部要提高对班务公开的思想认识,任何时候,都要把107、民主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班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有关知识,充分认识公开对促进班级发展和团结的巨大推动作用。3、班务公开主要形式:一是班前会、班后会由班组进行公开。二是以纸质的形式将要公开的内容公开到会议室的公开园地上。4、班务公开的内容:矿及队的各类安全生产文件、班组各职工的工分、班组成员的出勤、工资、各项奖金和罚款、工程扣分、违章、班组的各项决策和制度等。第九部分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1、常务队长 工资标准:按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全队平均工值(扣除各项扣款后工值)的1.5倍,加工龄津贴、入井津贴、安全奖励基金计发(其他各种奖励、补贴不再计发)。工作职责:协助队108、长、支书搞好全队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考核细则:1)产量(2000元)(1)当月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完不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按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的百分比计算;2)安全(1000元)(1)当月全队安全无事故,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10%;(3)当月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5%;(4)当月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5%;(5)当月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10%;(6)当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全部扣除。3)标准化(500元)(1)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该项工109、资全额计算;(2)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含90分)以下,该项工资全部扣除(以安全部考核结果为准)。2、生产队长 工资标准:按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全队平均工值(扣除各项扣款后工值)的1.5倍,加工龄津贴、入井津贴、安全奖励基金计发(其他各种奖励、补贴不再计发)。工作职责:协助队长、支书搞好全队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考核细则:1)产量(2000元)(1)当月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完不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按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的百分比计算;2)安全(1000元)(1)当月全队安全无事故,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10%110、;(3)当月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5%;(4)当月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10%;(5)当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全部扣除。3)标准化(500元)(1)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含90分)以下,该项工资全部扣除(以安全部考核结果为准)。3、机电队长 工资标准:按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全队平均工值(扣除各项扣款后工值)的1.3倍,加工龄津贴、入井津贴、安全奖励基金计发(其他各种奖励、补贴不再计发)。工作职责:抓好井下机电设备管理,杜绝电器失爆,保证采面运输畅通,服务好井下安全生产。考核细则:1)安111、全(1000元)(1)当月全队安全无事故,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10%;(3)当月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5%;(4)当月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5%;(5)当月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10%;(6)当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全部扣除。2)标准化(500元)(1)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含90分)以下,该项工资全部扣除(以安全部考核结果为准)。3)机电事故(2000元)(1)当月出现一次30分钟以上机电事故,该项工资下浮5%;(2)当月机电事故累计112、超过10个小时,该项工资全部扣除;(3)当月出现一次电器失爆,该项工资扣除500元;(4)当月出现二次电器失爆,该项工资全部扣除。(5)烧电机、断底链罚班,不再罚机电队长。4、技术队长 工资标准:按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全队平均工值(扣除各项扣款后工值)的1.3倍,加工龄津贴、安全奖励基金计发(其他各种奖励、补贴不再计发)。工作职责:抓好技术管理工作,协助队长搞好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考核细则:1)产量(1000元)(1)当月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完不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按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的百分比计算;2)安全(500元)(1)当月全队安全无事故,该113、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10%;(3)当月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5%;(4)当月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5%;(5)当月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10%;(6)当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全部扣除。3)标准化(500元)(1)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含90分)以下,该项工资全部扣除(以安全部考核结果为准)。4)技术管理抓好技术管理工作,若技术管理方面出现重大失误,酌情处罚。5、工会主席工资标准:按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全队平均工值(扣除各项扣款后工值)的114、1.2倍,加工龄津贴、安全奖励基金、义务劳动补贴、通讯报道奖、群检员补贴计发(其他各种奖励、补贴不再计发)。工作职责:协助队长、支书搞好全队党建、工会等工作。考核细则:1)产量(1000元)(1)当月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完不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按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的百分比计算;2)安全(1000元)(1)当月全队安全无事故,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10%;(3)当月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5%;(4)当月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5%;(5)当月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10%;(6)当月发生重115、伤以上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全部扣除。3)标准化(500元)(1)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含90分)以下,该项工资全部扣除(以安全部考核结果为准)。4)班组网络及职工楼卫生(500元)(1)矿班组网络考核得分后三名,该项工资全部扣除;(2)承担矿职工楼卫生全部罚款,该项工资扣完为止;(3)每月及时公布班中餐冲卡方案,一次不公布罚50元。6、主管技术员 工资标准(封顶工资):按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全队平均工值(扣除各项扣款后工值)的1.2倍,加工龄津贴、义务劳动补贴、安全奖励基金计发(其他各种奖励、补贴不再计发)。工作职责:抓116、好技术管理工作,协助队长搞好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考核细则:1)产量(1000元)(1)当月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完不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按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的百分比计算;2)标准化(500元)(1)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含90分)以下,该项工资全部扣除(以安全部考核结果为准)。3)技术管理抓好技术管理工作,根据本人当月工作完成质量,由技术队长进行考核处罚。7、技术员 工资标准:按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全队平均工值(扣除各项扣款后工值)的1.1倍,加工龄津贴、义务劳动补贴、安全奖励117、基金、团干补贴计发(其他各种奖励、补贴不再计发)。工作职责:抓好技术管理工作,协助队长搞好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考核细则:1)产量(1000元)(1)当月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完不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按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的百分比计算;2)标准化(500元)(1)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该项工资全额计算;(2)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含90分)以下,该项工资全部扣除(以安全部考核结果为准)。(3)技术管理抓好技术管理工作,根据本人当月工作完成质量,由技术队长进行考核处罚。8、新分大中专毕业生 工资标准: (1)本科生:3060元80118、%21.75本人当月出勤+增资300元+工龄津贴+入井津贴(18元/班)+矿生活补助+矿考试奖+安全奖励基金(实习期一年内)。 (2)大中专生:2420元80%21.75本人当月出勤+增资300元+工龄津贴+入井津贴(18元/班)+矿生活补助+矿考试奖+安全奖励基金(实习期一年内)。 (3)实习期满后:23分本人当月出勤+工龄津贴+入井津贴(18元/班)+矿考试奖+安全奖励基金+其他奖罚。 9、经营管理员 工资标准(封顶工资):3700元(矿定标准3500元+2012年增资200元),加工龄津贴、矿考试奖、安全奖励基金、义务劳动补贴、矿材料考核奖罚。出勤不低于26班/月,低于核定班数,按标准工119、资扣钱。承担仓库物品摆放不整齐、帐卡物不对照矿罚款的20%。工作职责:负责全队材料的计划、报批、领用、发放、材料台账的管理、工资报盘、经费的领取等工作。 10、订工员工资标准(封顶工资):3700元(矿定标准3500元+2012年增资200元),加工龄津贴、矿考试奖、安全奖励基金。出勤按日历天数核定。工作职责:负责全队考勤订工、接听电话、值班室卫生打扫等工作。 11、仓库管理员工资标准:3500元(矿定标准3300元+2012年增资200元),加工龄津贴、矿考试奖、安全奖励基金、义务劳动补贴。出勤按日历天数核定,承担仓库物品摆放不整齐、帐卡物不对照、仓库卫生等矿全部罚款。工作职责:负责全队仓库120、的日常管理工作。 12、送班中餐工工资标准:工资净额3300元,加安全奖励基金、矿其他奖励。出勤按日历天数核定,承担值班室卫生矿全部罚款。工作职责:负责三个生产班送班中餐工作、值班室卫生打扫及平地交设备等工作。13、护理员 工资标准:按16分/天计算工资,加工龄津贴、矿考试奖、安全奖励基金、护理补助15元/天。工作职责:负责伤病号护理、工资核算、安全奖励基金报盘、住房公积金报盘、产量、出勤、采棚的统计及队安排的其他各项任务。14、跟班队长工资标准:按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全班平均工值(扣除各项扣款后工值)的1.3倍,加工龄津贴、入井津贴、安全奖励基金计发(其他各种奖励、补贴不再计发)。工作职责121、:抓好当班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考核细则: (1)产量(1000元)(A)当月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全额计算;(B)当月完不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下浮50%;(2)安全(2000元)(A)当月全班安全无事故,该项工资全额计算(B)当月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10%;(C)当月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5%;(D)当月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5%;(E)当月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10%;(F)当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全部扣除。 (3)标准化(2000元) (A)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该项工资全额计算; 122、(B)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含90分)以下,该项工资扣除500元(以安全部考核结果为准); (C)联本班矿罚款总额的5%。 (4)出勤率(1000元)出勤率按80%考核,当月本班出勤率低于80%,按百分比扣除该项工资。15、正班长工资标准:按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全班平均工值(扣除各项扣款后工值)的1.3倍,加工龄津贴、入井津贴、安全奖励基金计发(其他各种奖励、补贴不再计发)。月出勤低于28班(不含28班),系数下调0.1。工作职责:抓好当班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考核细则: (1)产量(2000元)(A)当月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全额计算;(B)当月完不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123、项工资下浮50%; (2)安全(2000元)(A)当月全班安全无事故,该项工资全额计算(B)当月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10%;(C)当月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5%;(D)当月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5%;(E)当月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10%;(F)当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全部扣除。 (3)标准化(1000元) (A)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该项工资全额计算; (B)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含90分)以下,该项工资扣除500元(以安全部考核结果为准); (C)联本班矿罚款总额的5%。 (4)出勤率(1000元)出勤124、率按80%考核,当月本班出勤率低于80%,按百分比扣除该项工资。16、副班长工资标准:按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享受全班平均工值(扣除各项扣款后工值)的1.2倍,加工龄津贴、入井津贴、安全奖励基金计发(其他各种奖励、补贴不再计发)。月出勤低于28班(不含28班),系数下调0.1。 工作职责:抓好当班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考核细则: (1)产量(1500元)(A)当月完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全额计算;(B)当月完不成矿下达作业计划时,该项工资下浮50%; (2)安全(1500元)(A)当月全班安全无事故,该项工资全额计算(B)当月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10%;(C)当月发生二125、级非伤亡事故一次,该项工资下浮5%;(D)当月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5%;(E)当月发生重伤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下浮10%;(F)当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1人次,该项工资全部扣除。 (3)标准化(500元) (A)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该项工资全额计算; (B)当月采面标准化得分90分(含90分)以下,该项工资扣除500元(以安全部考核结果为准);生产班产量第一名者奖跟班队长、正班长每人500元,副班长250元;第二名不奖不罚;第三名罚跟班队长、正班长每人300元,副班长150元。(按井下出勤考核)生产班跟班机电工月出勤达到28班,每班奖5元;大班机电工月出勤达到2126、8班,每班奖10元(按井下出勤考核)。第十部分 请销假制度为了促进我队全面完成矿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严格劳动组织纪律和会议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使各项工作走向正轨化,制度化,稳定职工队伍,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由原来的二级管理改为三级管理,即(组、班、队)。2、班组长在批假时,必须做好轮休排版,确保正常出勤。职工请假2天以内由班组长批假,2天以上必须写出请假条,由组长、班长、支书逐级审批签字。3、副班长以上管理人员休班,必须向值班队长、队长请假,双方批准后方可休班。超过3天以上必须写出请假条,值班队长、队长签字后到队部办理登记手续。4、凡请假人员必须按时返矿,并到队部销假,否则,每超假1127、天罚30元(10天以内),10-15天除罚款外降一级半年,15天以上直接予以辞退。5、请假人员捎假、打电话、代批一律无效,违犯者仍按旷工处理。职工旷工一天罚款30元,管理人员旷工一天罚款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如果当月不够扣,逐月扣除,归班所有。第十一部分 班组工程质量巡回检查制度一、总则 1、为了保证班组工程质量优良,强化巡视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班组工程质量巡回检查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区队班组(以下简称:班组) 二、班组工程质量巡回检查要求 1、工程质量验收员对班组内的工程,按规定的巡回周期、路线和规程规定的检查项目依次进行巡视检查,作好巡查记录; 2、工程质量验收员应认真加128、强工程质量的检查巡视,即时发现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以及质量隐患,准确掌握施工进展情况,确保工程按时保量完工。 3、巡回检查应精心、细致,要做到:走到、听到、看到、闻到、摸到(不许触及者除外),检查内容按现场有关的规定进行; 4、设备巡视按要求进行。巡视期间严禁打闹,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5、设备巡视检查,每班不得少于3次。 6、除定期巡回检查外,还应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增加检查次数。 7、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记录; 8、根据情况变化,随时调整巡检次数。 9、巡检后,应认真分析问题,并及时解决。 三、班组工程质量巡回检查内容 1、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129、收”制度,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2、验收内容包括进尺、出矸石(煤)数、支护质量等内容如实填写在记录表上。 第十二部分 班组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工程质量要做到班班检查,记录齐备,发现班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的现象严惩不怠。对检查的工程质量等级按照公司质量验收标准执行,认真把好“验收关”,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评估、一验收”制度,确保项目的安全和质量。2、工程质量验收采用班班检查,当班值班队长、班长、安全员检验验收签字,实行班班验收,验收不合格不能计算进尺。3、 每班完成任务出班前,由当班值班队长、班长、安全员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进尺、出矸石(煤)数、支护质量等内容如实填写130、在质量验收表上,并有验收人员的签名。4、 工程质量按照不合格、合格、良好、优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凡评定为合格的工程必须立即返工,还要赔偿使用的材料等费用,对班组、班长进行罚款。5、 巷道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规定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评定其质量等级: (1)经返工或补强加固后的巷道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未改变结构或造成永久缺陷、并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处理后巷道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但不得评定为优良; (3)巷道断面尺寸发生改变并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安全使用。处理后巷道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不得评定为优良。6、班组验收的工程质量等级列入月底质量考核,对完成较好的班组进行奖励,对完成较差的班组进行同等处罚。7、班组验收存在争议的,必须在现场交接清楚,必能留有后遗症。8、班组工程质量验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质量验收员要公正,不能偏袒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