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研究企业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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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88901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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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研究企业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规范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安全要求做出了规定。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2、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3 总则3.1 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是指: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3、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4、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公司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3.2 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4 职责4.1 安技环保部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a)负责对特种设备选购、安装、使用、修理(保养)、改造、检验、注册、报废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b)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c)负责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的申报、查验和发5、放工作,建立并完善公司特种设备中心数据库;4.2 基建设备动力部是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关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修理(保养)、改造,负责指导操作者正确使用和保养特种设备。4.3 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a)组织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定期检查和抽查;b)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和复训教育;c)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设备点检、保养。5 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选购5.1 采购特种设备及其涉及安全性能的元、附、配件时,必须选择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等法定资格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采购者应对所购产品的安全质量负责。5.2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时,必须严格执6、行国家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5.3 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防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设备须随机附带产品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检验质量监督证明及有关技术资料。6 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与改造6.1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和委托性维保工作由安技环保部进行安全资格验证。未通过安全资格验证的单位,禁止在所内承接各类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和委托性维保工作。6.2 特种设备在安装前由安技环保部负责对特种设备安装承揽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验证后报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进行特7、种设备的安装。6.3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施工过程中,使用单位应检查并掌握工程安全质量状况。6.4 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出具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的安装(修理、改造)质量证明书或工程自检合格报告书,由安技环保部门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性检验,做出检验结论,经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方可投入使用。6.5 建设项目中的特种设备安装完工后,在总项目未完成前,因生产急需使用的,由使用单位向技术生产部提出申请,由技术生产部及时组织安装、使用单位及安技环保部进行预验收,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方可转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并纳入日8、常管理。7 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7.1 各职能部门、车间必须指定相应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及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7.2 基建设备动力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7.3 各车间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常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技术特性。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9、测量调控装置应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车间设备管理员负责对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操作人员要按规程操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安技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7.4 基建设备动力部组织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安全技术状态普查及专业安全检查,分析、统计普查结果并按时报安技环保部。7.5 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与报废a)新装、移装的特种设备经检验、验收合格后,由安技环保部统一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注册手续。锅炉、压力容器完成注册后,核发使用登记证;其他特种设备完成注册后,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对厂内机动车辆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照)。B)特种设备达到报废标10、准则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报废注销申报表,由安技环保部办理特种设备的注销手续。厂内机动车辆报废后,使用单位应将车辆牌照交还安技环保部。8 定期检验8.1 安技环保部负责组织、申报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工作,各单位应积极配合。8.2 对于检验中的不符合相,由基建设备动力部或车间进行整改,安技环保部负责初步验证,然后由检验单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8.3 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周期名称检验项目检验周期锅炉外部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每2年进行一次(移装、停运1年后启动、大修或改造以及其他)水压试验每6年进行一次(无法进行内11、部检验则每3年进行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年度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每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一次石墨制非金属压力容器:每5年一次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容器:每3年一次耐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进行一次压力管道在线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1、2级:每6年进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3级:每3年进行一次电梯每年进行一次起重机械每2年进行一次施工升降机每年进行一次公司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9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9.1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及时、如实地向安技环保部报告。9.2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12、处理应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填报事故调查报告书。1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10.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年龄在18周岁以上;b)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c)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d)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e)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f)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10.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由安技环保部组织,参加统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申请审核、发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10.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a)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13、b)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c)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d)拒绝违章指挥;e)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f)其他有关规定。11 考核11.1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按安全奖惩办法执行。11.2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12 附录12.1 附件A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划分及说明12.2 附件B 特种设备报废注销申报表12.3 附件C 特种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范围附件A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划分及说明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划分及说明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将新压14、力容器划分为1、2、3级三个等级,在用压力容器划分为2、3、4、5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划分原则如下:1级:压力容器出公司技术资料齐全;设计、制造质量符合有关法规 和标准的要求;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设计条件下能安全使用。2级:(1)新压力容器:出公司技术资料齐全;设计、制造质量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要求,但存在某些不危及安全且难以纠正的缺陷,出公司 时已取得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和使用单位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设计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2)在用压力容器: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设计制造质量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根据检验报告,存在某些不危及安全且不易修复的一般性缺15、陷;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3级:(1)新压力容器:出公司技术资料基本齐全;主体材料、强度、结构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但制造时存在的某些不符合法规和标准的问题或缺陷,出公司时已取得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和使用单位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设计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2)在用压力容器:技术资料不够齐全;主体材料、强度、结构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造时存在的某些不符合法规和标准的问题或缺陷,焊缝存在超标的体积性缺陷,根据检验报告,未发现缺陷发展或扩大;其检验报告确定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4级:主16、体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材料不明,或虽属选用正确,但已有老化倾向;主体结构有较严重的不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缺陷,强度经校核尚能满足要求;焊接质量存在线性缺陷;根据检验报告,未发现缺陷由于使用因素而发展或扩大;使用过程中产生了腐蚀、磨损、损伤、变形等缺陷,其检验报告确定为不能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或在正常的检验周期内安全使用。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和处理,提高安全状况等级,否则只能在限定的条件下短期监控使用。5级:无制造许可证的企业或无法证明原制造单位具备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制造的压力容器;缺陷严重、无法修复或难于修复、无返修价值或修复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压力容器,应予以判废,不得继续作承压设备使用17、。注:1、安全状况等级中所述缺陷,是制造该压力容器最终存在的状态。如缺陷已消除,则以消除后的状态,确定该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2、技术资料不全的,按有关规定由原制造单位或检验单位经过检验验证后补全技术资料,并能在检验报告中作出结论的,则可按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对待。无法确定原制造单位具备制造资格的,不得通过检验验证补充技术资料。3、安全状况等级中所述问题与缺陷,只要确认其具备最严重之一者,既可按其性质确定该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附件B 特种设备报废注销申报表特种设备报废注销申报表单位: 编号:设备基本情况设备名称注册代码使用地点内部编号设备型号设备种类设备类别出公司日期制造单位设备主要性能参数18、使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压章)检验机构检测结果检验单位检验类别报告编号检验时间检验结论安技环保部意见年 月 日 (压章)特种设备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压章)制表: 时间:附件C 特种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特种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登记表编号:正面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日期设备注册代码更新日期单位内部编号厂车牌照编号注册登记人员产权单位产权单位代码产权单位地址 省 市 区(县)邮政编码单位法人代表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使用单位地址省 市 区(县)邮政编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设备使用地点 市 县(区) 街(镇乡)操作人员设备类别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代码制造单位制造单位代码资格证书名称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制造年月出公司编号适用场合安装单位安装单位代码资格证书编号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土建施工单位开始施工日期土建验收单位竣工验收日期验收检验机构验收报告编号投用日期维保周期大修周期维修保养单位维保单位代码资格证书维保责任人电话背面设备主要性能参数检验单位检验单位代码检验日期检验类别主要问题检验结论检验报告编号下次检验日期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处理设备变动方式变动主要项目设备变动日期变动承担单位承担单位代码其他情况:使用单位(章) 年 月 日安全监察机构(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