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11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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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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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部分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结构及责任划分1第二部分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6第一章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第一节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第二节 瓦斯、煤尘事故应急处理预案11第三节 发生瓦斯事故时“六大系统”联合应急预案13第四节 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5第五节 系统网络运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6第六节 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8第七节 安全监控人员值班制度18第八节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维修制度19第九节 便携式甲2、烷监测报警仪管理制度24第十节 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报告制度28第十一节 系统故障报告制度29第二章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32第一节 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32第二节 系统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34第三节 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40第四节 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1第五节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42第六节 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42第七节 系统故障报告制度43第八节 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44第九节 运行管理45第十节设备报废制度46第三章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47第一节 应急预案47第二节 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48第三节 系统设备、设施和定期检修制度48第四节 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9第五节 3、系统值班制度50第六节 系统运行管理制度50第七节 系统故障报告制度51第四章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53第一节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53第二节 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56第二节 压风自救设备检查、检修制度57第三节 压风自救设备维修维护人员的操作规程58第三节、压风自救设备维修维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60第三节 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制度60第四节 空压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61第五节 空压机司机操作规程66第六节 空压机运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68第七节 压风自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70第五章 煤矿供水施救系统72第一节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72第二节 供水施救系统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75第三节 供水4、施救系统设备检查制度76第四节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77第五节 供水施救系统操作规程77第六节 供水施救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79第七节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79第八节 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80第九节 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81第十节 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81第十一节 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82第十二节 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83第十三节 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83第十三节 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84第十四节 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85第六章煤矿紧急避险系统87第一节 正确认知紧急避险系统87第二节 避难硐室91第三节 可移动式救生舱78第四节 紧急避5、险系统管理制度79第五节 紧急避险人员配备制度81第六节 紧急避险系统岗位责任制82第七节 紧急避险系统轮流值班制度82第八节 紧急避险系统设备定期检查和标校制度83第九节 紧急避险系统功能测试制度84第十节 紧急避险系统设备故障处理制度84第十一节 避难硐室维护制度85第十二节 紧急避险系统过期食品和药品更换制度86第十三节 紧急避险系统培训和应急演练制度87第十四节 紧急避险系统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87第十五节 可移动救生舱及避难硐室操作规程88第十六节 紧急避险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89第十七节 避难硐室应急响应组织流程90第十八节 避难硐室日常入室及紧急避险须知91第十九节 紧急避险系统6、事故应急预案93第三部分 井下“六大系统”培训与演练94第一章 “六大系统”培训94第二章 “六大系统”演练95第一部分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结构及责任划分根据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规定(安监总煤装XX15号)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XX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为加强对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构、完善考核、强化措施,成立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一、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7、副组长: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运输副矿长、掘进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后勤副矿长、工会主席成员:各副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检查科科长、机电动力科科长、各安全生产口科室管理人员及各基层队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二、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职责1、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矿长是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方案的制定、实施、人员安排和资金落实。矿总工程师负责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方案的制定、完善;各种演习方案8、的制定,各种管理制度的审核、指导、实验、验收和完善工作。生产副矿长负责各避险系统建设方案的落实、验收和完善。机电副矿长负责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供电及断电控制工作。安全副矿长负责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方案的审核、监督、考核和日常检查工作。2、各安全生产口相关科室及基层队“六大系统”管理职责:2.1、调度室“六大系统”管理职责:调度室为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门管理机构,负责矿井“六大系统”各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参与“六大系统”隐患问题整改的调度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等工作。2.2、调度室信息中心“六大系统”管理职责:负责全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的建立9、完成、调整。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巡查、维护,负责处理安全监测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负责完成、保管安全监测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的各类图纸和资料。2.3、生产技术科“六大系统”管理职责:全面协调“六大系统”技术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六大系统”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指令和规定。负责全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紧急避险系统的建立、完成、调整。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巡查、维护,负责处理供水施救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负责完成、保管供水施救系统、紧急避险系统的各类图纸和资料。2.4、安全检查科“六大系统”管10、理职责:负责“六大系统”工作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监督检查“六大系统”方面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六大系统”重大隐患的限期治理情况。监督检查“六大系统”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投入完成情况,参与现场管理问题的处理。2.5、机电动力科“六大系统”管理职责:负责“六大系统”供电管理,紧急避险系统中电气设备的入库、登记、安装、验收。负责全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的建立、完成、调整。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巡查、维护,负责处理压风自救系统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负责完成、保管电气设备、固定设施及压风自救系统的各类图纸和资料。2.6、通灭队“六大系统”管理职责:负责全矿井紧急避险系11、统(避难硐室、可移动救生舱)、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的建立、完成、调整。负责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巡查、维护,负责处理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各基层队对负责所管辖区“六大系统”设施设备的看管、日常维护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或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确保“六大系统”正常使用。各基层队技术队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或向矿有关部门汇报。负责安排、处理“六大系统”技术问题,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及“六大系统”的使用方法,检查各工种“六大系统”使用情况。2.7、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设施管理严格按矿发【2012】25号文件规定执行。三、责任区域划分根据华亭煤业12、集团公司的要求,为确保矿井“六大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结合我矿实际,现将矿井“六大系统”责任区域进行划分,具体如下: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责任划分安装和维修单位:调度室看管单位: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监督检查单位:调度室、安全检查科分管矿领导: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责任划分安装和维修单位:调度室看管单位: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监督检查单位:调度室、安全检查科分管矿领导: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3、通讯联络系统管理责任划分安装和维修单位:调度室看管单位: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监督检查单位:调度室、安全检查科分管矿领导: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4、压风自救系统管理责任划分安装和维修单位:通灭13、队看管单位: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主压风机及地面主管路的维护:机电队监督检查单位:机电动力科、安全检查科、生产技术科分管矿领导: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5、供水施救系统管理责任划分安装和维修单位:通灭队看管单位: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地面供水系统管理单位:调度室监督检查单位: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科、调度室分管矿领导: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6、紧急避险系统管理责任划分安装和维修单位:通灭队看管单位: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监督检查单位: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科分管矿领导: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第二部分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节 安全监测监14、控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1、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3、调度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4、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各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调度监控中心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5、 使用部门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部门当班现场负责人进行处罚。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15、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对责任部门及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6、各生产部门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7、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部门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部门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调度监控中心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16、试和日常的校验设置工作。8、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调度监控中心联系,并共同处理。检修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测监控装置暂停运行时,必须经安监科和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9、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48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10、安装、拆除监测设备时,施工部门必须提前三天向有关部门提交监测设备安装申请单或监测设备拆除申请单,并经有关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调度监控中心方可组织人员安装或拆除监测设备。施工17、部门无批准的安装或拆除申请单不予开、停工,若擅自开停工,对施工部门负责人进行罚款。11、监测传感器出现故障时(数据超差、通讯失败、传感器保护、误报警等),当班维护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在出现系统故障时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对维护人员给予罚款。12、监测系统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周对重点瓦斯管理区域的设备进行两次调试,非重点瓦斯管理区域每周必须调试、校正一次。13、每七天必须对监测系统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14、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设备、软件及煤矿联网软件系统及KJ90NA系统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提供。二、网络设备及运行管理 1、安全信息18、网络系统是用于对全矿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机开停、风速等参数监测的多级监管的专用设备,必须保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2、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设置专职机构及监测监控技术人员及专门队伍。3、建立健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4、各类井下传感器、探头等检查、调校的责任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5、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三、网络安全管理1、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是一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如:国际互联19、网)相接。2、监测系统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3、网络中心必须配备指定防火墙设备或通过安全策略进行安全设置,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4、监控系统主机必须配备防病毒服务器及指定网络版防病毒系统,各应用服务器、网络工作站安装相应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5、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6、监控系统机房要定期用本机硬盘或活动硬盘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7、机房监控系统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20、作,不得越权操作。四、故障处理1、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2、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矿调度室,超过4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超过8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报告者,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3、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处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五、机构和培训1、煤矿安全监测系统要设置信息调度室,同时配备系统操作和维护人员。系统操作人员应由具备煤矿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基本知识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21、要求相对保持监管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运行技能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3、安全监控系统技术人员,要配备熟悉计算机和煤矿专业知识的监测座机员,进行小时值班和维护。六、责任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监控分站、传感器等监控设备无“四证一标志”或末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的;2、未按规定配足安全监控人员,或安全监控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3、安全监控系统无人值班、值班人员脱岗域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发现、认真处理、按规定上报的;重大隐患重复出现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的;4、监控系统联网矿井系统不能正常联网运行22、安全信息末按规定及时上传的;5、各类传感器不按规定安装、移动、甩开不用的或不在计算机内正确标注位置的;6、监控系统工作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上报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7、煤矿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联网运行,作为复产验收和生产许可证年审的必要条件之一,煤矿监测系统年检不合格或系统全年累计三个工作日不正常运行者,生产许可证不予年审。七、应急措施1、当监测系统井下设备发生故障后监测电工必须在3小时内将故障处理正常。2、监测系统传感器、分站、断电器、电源箱发生故障后监测员应立即汇报23、矿调度室,由调度员汇报值班电工,队长,生产技术科,值班电工立即下井进行检查,若发现设备线断导致监测主机无法接收到信息时,监测电工查明原因立即进行处理,并通知监控中心进行追查处理。3、监测主机发生故障后立即切换至备机,并自动打开或手动打开上传程序将实时数据上传至监管部门。4、发生一路交流电源停电后立即自动或手动切换至二路交流电源,如两路电源均断电,立即自动或手动打开备用电源,并在2小时内将交流电源恢复供电。5、主、备监控主机发生故障无法正常监测时,立即通知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在短时间内处理不好的应通知矿调度、通风调度,由通风调度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人工监测,并立即联系系统供应厂家进行处理维护。624、发生网络故障,监测数据无法上传时,立即联系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并联系集团公司监控中心检查网络情况。 第二节 瓦斯、煤尘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接警当发生瓦斯、煤尘事故时,现场人员或受到威胁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汇报矿调度室。二、响应级别确定当发生瓦斯、煤尘事故时,由值班矿领导发出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指令。三、应急启动、发生爆炸事故时:1、迅速组织撤退灾区的受威胁区域人员,全力以赴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本着“先伤、后亡”的原则抢救遇害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和范围,为了防止二次爆炸,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时方可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并由25、指挥部调配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确定存放地点。、矿井发生煤尘与瓦斯爆炸事故时:1、迅速撤出灾区人员和抢救遇难人员。、切断井下瓦斯冲击波及或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瓦斯接入回风巷道中,排出矿井。、在进入灾区的通道口,设置警戒,严禁非救灾人员接近。、尽快查明情况,下井进入灾区的侦察小队,在行走和工作中严防撞击,以免产生火花,严禁携带防爆性能不良好的装备进入灾区。、侦察中认真检查气体和温度变化情况,超过规定时,应立即停止侦察。、迅速恢复正常通风和清理冒落的煤岩,并由应急指挥部规定处理事故所需的材料、设备的储存数量和存放地点。、风筒穿过风门墙时,必须采用26、铁质风筒,高瓦斯管理区域还必须安装防逆流装置,溜子过挡墙和风门墙应安装防逆流挡板,并准备好足够的沙袋。9、排放高浓度瓦斯的井口附近必须严格消除烟火和切断电源,禁止人员通行。 四、扩大应急当伤亡事故在3人或3人以上、现场情况难以确定且有发生连续爆炸可能性存在的况下启动扩大应急救援预案,向上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五、应急恢复在确保井下无人员伤亡或无再次发生爆炸事故的情况下,由上级决定应急恢复,恢复后必须由救护队人员陪护检查的时间不得小于1个圆班。六、应急结束在总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后,由矿和救护大队人员联合检查井下各区域的瓦斯浓度,并做好瓦斯的各项排放工作。、排放瓦斯措施应包括的内容:1、力求精27、确计算巷道排放瓦斯量、供风量、排放时间以确定排放瓦斯方法。2、通风排放瓦斯路线图应注明排放瓦斯的流向,控制风流设施,电气设备,瓦斯监测仪的位置等。3、明确停电撤人范围和警戒位置。4、排放瓦斯流经巷道的电气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工作。5、排放瓦斯的组织领导包括跟班干部和排放人员名单要切实落实责任。6、排放瓦斯后由瓦斯检查员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调度员要做好专门排放瓦斯记录。、严禁采用一风吹,或利用局扇开关作间断启停的方法排放瓦斯,也不允许用竹帘或木板挡在风机口调节风量。、应采用局扇出风端大小头处加调节三通来调节局扇送风量控制排出瓦斯浓度,确保排出风流在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第三节 28、发生瓦斯事故时“六大系统”联合应急预案发生煤与瓦斯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按电话通知顺序要求通知有关人员;并了解查询和向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以便指挥部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及时上报事故,下达或传达有关决定与命令。指挥和决策参考要点:1、根据安全监测系统监控情况,波及的范围,立即从上一级变电所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电源(当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瓦斯浓度达到4及以上时,不准进行停送电操作,防止引起瓦斯爆炸或燃烧);2、迅速组织井下人员撤离,并清点人员;2.1、当灾害发生时,根据地面指挥平台的命令,采区大巷及采掘巷道零散作业人员进入永久避难硐室。最先进入永久避难硐室人员,根据准军事化管理制度,按照进入避难硐29、室人员的级别承担指挥任务(由级别较高人员指挥,同级别人员按照采、掘、辅助队组先后排名顺序排定级别)。承担指挥任务人员负责组织进入永久硐室内人员的秩序、操作流程、人员分工。按照顺序启动永久避难硐室内部的设备、设施,保持永久避难硐室内部环境正常,人员情绪稳定。利用永久避难硐室内部的通讯系统向地面指挥平台汇报。根据调度指挥部命令调整组织机构,开展应急救援指挥操作。进入永久硐室后,按照永久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优先采用矿井压风向硐室内通风、供氧。若矿井压风系统中断或破坏,立即开启氧气瓶向硐室供氧,采用换气扇控制避难硐室内部环境。2.2距离可移动式救生舱最近的人员向移动救生舱内逃生(主要是工作面作业30、人员)距离临时避难硐室最近的人员向临时避难硐室内逃生(主要是巷道沿线及机头零散作业人员)距离永久避难硐室最近的人员向永久避难硐室内逃生(主要是采区零散作业人员),巷道内将各个避难点做出明确的标示,距离明确以便及时辨认。2.3距离井筒最近的作业人员尽快升井向地面逃生。3、派人到进、回风井口及其50m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戒,熄灭警戒区内的一火源,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进入警戒区域;4、收集有关技术图纸、资料,制订相关实施救灾方案; 5、利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判断遇险人员人数、位置及生存条件;6、确定井下救护基地,安排救护队下井侦察,抢救遇险人员;7、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得敲打矿灯和扭动矿灯开关31、。8、保持原有通风状态;9、制定并实施预防再次突出的措施,必要时撤出救灾人员;10、当突出破坏范围大,恢复巷道困难时,应在抢救出遇险人员后对灾区进行封闭;11、保持压风机运转,避灾人员利用压风自救装置或避难硐室自救;12、根据抢险需要,及时调动后备救援力量和抢险救灾物。第四节 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3、机房监测监控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岗要认真操作,严禁擅离职守,严禁打盹瞌睡会私客。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5、认真填32、写当班运行情况记录,对出现的故障迅速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和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6、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矿长汇报。7、严禁在监控主机上干于工作无关的。8、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9、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10、严格执行监控系统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开、关机。11、系统改变各种数据和图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行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12、填写的各种报表,数据要准确无误,逐班报表要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并有存档。第五节 系统网络运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为确保我矿安全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33、行,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2、建立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 3、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上级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4、煤矿安全信息网络和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结构、建设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上传数据按省局统一设计格式传输。 5、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6、确保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34、,更不得挪作他用。 7、各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配备专业的网络管理技术人员。 8、建立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 9、建立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10、建立专用各类井下传感器、探头等检查、验收的责任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 11、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12、 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 13、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35、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14、各信息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上报的,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二、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各类仪器、仪表维修、收发、保存要专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仪器、仪表要编号、挂牌。3、建立仪器、仪表领退登记制度。4、仪器、仪表交回后要及时检查、维修,要按规定校正、检验,损坏修复的仪器要及时校正。5、使用人员在入井前,必须严格检查所带仪器,不合格仪器严禁入井使用。6、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防止碰撞,发现损坏,严禁继续使用,严禁乱拆乱修,要立即出井36、更换。7、不能继续使用的仪器要及时报废。第六节 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监测部门应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台账;2、安全监控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中心站运行日志;6、安全监控日报表;7、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8、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9、各矿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监控中心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都要定期保存,井下事故记录还应长期保存。二、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进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三、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37、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四、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第七节 安全监控人员值班制度1、调度室信息管理中心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每班至少各有2名操作、维修人员。每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浏览分析监视器显示的监控信息数据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及时接收煤管局下达的各种文件、指令、通知书等。2、调度室信息管理中心接到系统超限报警、断电信号,或发现系统运行不正常,出现无信号、无数据等重大问题,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查明原因,按应急处置预案对有关作业地点或全矿井作停产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案。3、调度室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并及时将监测日报表报矿38、长和总工程师审阅。4、安全管理部门和矿井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经常通过安全监控系统终端了解矿井安全生产情况;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经常分析、研究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设备运行、井下气体等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调度室值班领导要及时对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和工作人员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第八节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维修制度一、系统设备安装、使用与定期维修制度(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山寨煤矿装备的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1、具有对矿井总回风巷、水平及采区每翼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中的风速、瓦斯、温度等模39、拟量的采集、监测功能;2、具有对井下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风门开关和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系统主要机电设备开停、烟雾等开关量监测和累计量监测功能;3、系统必须具备瓦斯、温度、一氧化碳、粉尘、煤位等模拟量监测功能;4、具有对井下监测地点监测数据超限和故障异常的井下、地面声光报警功能与故障闭锁功能;5、具有瓦斯断电仪和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6、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7、具有互联网功能,实现内外部网络互联; 8、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9、中心站服务器应不少于2台,一台备用,主机故障时备用机切入时间不大于5分钟。(二)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必须40、达到以下基本要求: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安装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经测试性能可靠、工作稳定,方可入井安装。2、安全监控设备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安设。安设范围必须覆盖全部采掘工作面、要害场所及主要设备。(1)、矿井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2)、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在其回风流中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3)、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4)、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41、流中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5)、每个采区一翼回风及总回风的测风站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6)、每个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及总回风的测风站必须安装风速传感器。(7)、矿井主扇风机必须安装压差传感器。(8)、主扇风机、局扇必须安装开停传感器。(9)、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回采、掘进等重点风门必须安装风门开关传感器。(10)、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必须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11)、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应设置一氧化碳和烟雾传感器。(1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长度大于1k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42、设置甲烷传感器。(13)、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8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14)、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以及地温高的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机电硐室应设置温度传感器;采区进回风巷、一翼进回风巷、总进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温度传感器。(15)、矿井的主水仓宜安装水位传感器。(16)、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须设置温度、甲烷传感器。(17)、掘进工作面风筒末端宜设置风筒传感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三)、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安设位置,动力开关、被控开关的安设地43、点,信号电缆、电源电缆的敷设,监控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附详细布置图。(四)、安设安全监控设备时,必须编制安全监控设备安装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鉴定。(五)、断电仪主机(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的顶板完好、支护完整、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设支架或吊挂,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六)、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悬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接吹甲烷传感器。(七)、编制供电设计时44、,必须保证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单独供电,且供电电源必须为双回路。(八)、 安全监控设备更新的基本原则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申请报废更新。1、设备严重老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或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设备;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价的80%以上,经济不合理的;3、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二、系统传输设备管理制度1、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2、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3、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45、,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4、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5、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整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6、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要进行全面清洗、擦拭、烘干,然后进行试运行,完好后方可再下井使用;7、要经常擦拭仪器上的煤尘,特别是探头进气孔上的煤尘,防止堵塞气孔,影响沼气进入探头气室;8、定期清扫气室中污物;9、仪器初安装五天内,要每天检46、查稳流,精度报警、断电点等。三、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1、 安全监测系统调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的有关规定。2、甲烷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根据AQ1029标准执行。其它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按厂家说明书要求进行调试。调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调试程序。如不按调试程序进行调试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3、 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的传感器必须一周调试两次,非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传感器每周必须调试一次,如未按要求对各类传感器进行按时调校的给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罚款。每周必须对断电功能做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未按要求进行测试或测试存在问题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47、每次100元罚款。4、 每次调试传感器完毕后必须按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调试记录,记录手册与巡检台帐必须填写准确、字迹清楚。5、传感器投入使用时必须联机运行48小时以上,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6、更换后的传感器必须认真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监测传感器的备用量。第九节 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管理制度一、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管理:1、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的使用必须执行“人、仪器”双固定办法。2、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发放必须执行三对号原则,即支领牌和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相对号,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的码放和置放架位置相对号,支领人和支领牌相对号。3、交接班时,必须清点好监测报警仪的数量,48、监测报警仪和置放架相对无误,填写好接班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无误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岗位。4、为防止丢失,交换班记录本统一存放,办好交接手续后由班组长收回统一保管。5、甲烷监测报警仪当班收回后,都要先充电后使用,并且根据当班仪器使用时间,为预防下个班次使用中电池容量不足,可根据仪器的实际使用时间进行相应时间补充充电,充电结束后,拔下充电插头。二、甲烷监测报警仪检查和校验制度:1、对在籍的甲烷监测报警仪要建立台帐,台帐载明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使用日期、防爆合格证号、煤安标志证号、仪器编号。2、每班仪器在发放前,要进行仪器零点检查和调整,即在清洁空气的环境中,仪器开机预热20分钟,示值若0.02,说明仪49、器零点正常,无须调整,否则仪器的零点要重新调整。3、仪器调校要定期进行,一般每7天进行一次,具体办法为:打开仪器右侧上面的螺丝钉,即为接电位器调节孔,仪器调零后,用2.000.1%CH4气样进行标校,反复2-3次,仪器标校结束。4、甲烷监测报警仪零点检查和调整及标校由专业人员(监测维修工)进行,其他人员严禁打开仪器各零部件。5、甲烷监测报警仪发放人员要精心保管投入使用的自救器,要做到轻拿轻放,不乱扔,不碰撞,摆放整齐,房间必须保持清洁。6、在仓库中保管的甲烷监测报警仪应避免放在日常直射或其他热源直接辐射地方,甲烷监测报警仪不得和其它易燃品放在同一库房内,库房内必须通风良好,整洁干净,不得有腐蚀50、性气体、蒸气。三、对甲烷监测报警仪携带人员要求:1、携带甲烷监测报警人员,必须熟知监测报警仪构造、性能及使用方法。2、所携带甲烷监测报警人员要爱护仪器,在井下要正确使用,携带中不许碰撞,不乱扔,严禁敲击和当座垫,严禁和别人交换,并保持仪器表面清洁。3、下井前要进行外观检查和完好检查,发现异常时应交监测室修复或更换。4、下井当班支领的监测报警仪,上井后立即交给甲烷监测报警仪发放站,以便检查,修理和充电,不准放入更衣箱自己保存。5、仪器应由专人维护,使用人员平时不得拆开仪器或旋动电位器。6、携带中不许将甲烷监测报警仪与热源和电气设备接触。四、对丢失和损坏甲烷监测报警仪的惩罚制度:1、甲烷监测报警仪51、一经校验合格,发放后,均由当班使用者负责。2、甲烷监测报警仪配件损坏,由使用者负责更换配件的费用。3、甲烷监测报警仪丢失、损坏按甲烷监测报警仪原值扣款。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一、分站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 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二、分站和过渡电缆及各种传感器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 免失爆。三、分站和分站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 巷道底板不小于,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四、分站和过渡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 缆弄乱、拽断等。 五、分站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52、能够正常 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六、分站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七、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距巷道壁不小于,风速、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 点测值的地点。 八、每隔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瓦斯 传感器等进行一次调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 符合规定。 九、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 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装置停止运行时,须经主管领导同 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十、使用过程中应保持传感器清洁,确保仪器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 擅自调校和53、拆开仪器。 十一、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等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 擅自移动。 十二、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 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三、严格按分站规定的配接表来接传感器,不得超出配接表规定的数量。 十四、各部件的可调整部分,已封胶的不允许拆动,必须做出调整时,要 严格按部件说明书要求调整。 十五、检修完毕后,做好检修记录。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 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 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54、。 二、安全监控维护人员(监控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 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 10 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点 功能每 10 天进行一次测试。 三、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四、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五、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 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 赔偿。 六、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 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55、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 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 七、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 报警断电 的,由当事人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 志记录。 八、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 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第十节 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报告制度山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为保证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种类有:1、瓦斯浓度超限;2、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3、馈断电报警;4、56、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5、其它安全系统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二、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三、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四、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五、接到报警(或57、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值班矿长查明原因,报告跟班安全员、瓦检员或工程师。六、接到事故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七、井下维护人员,发现各类探头报警或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八、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九、通风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分析、研究监测系统的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矿井瓦斯等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第十一节 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中心站值班员在值班期间若系统出现突发故障或事故报警时,必须对产生故障和报警的具体原因认真分析排查,在故障期间按照以下制度工作:一 、汇报58、及汇报程序,1 .发生故障后应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值班领导,监测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当涉及到通风系统时,要汇报当日通风值班领导并通知通风调度。2 . 汇报程序矿调度-调度值班 -监测主任-主管矿领导二 、处理要及时分析故障原因,了解具体情况,安排值班员去处理故障,并协调安监和通风等相关部门安排工作人员配合监控人员排查和处理故障,确实为瓦斯超限报警的由通风区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查明原因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每半小时应向矿调度室汇报一次。三 、建档中心站值班员要做好故障原因,事故报警的分析整理工作,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及故障处理记录,填写完成后要呈报有关领导审阅后方可做存档等工作。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59、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 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 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二、系统(设备)布置图、断电控制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 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 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 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 好记录。 五、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60、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 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瓦斯日报、 十四、瓦斯日报、监测日报审查签字制度一、调度室必须在每日 8 时前将上一天的瓦斯日报、监测日报整理或打印 出来,以备有关领导审阅签字。瓦斯日报和监控记录上有瓦斯超限的情况和处 理意见记录。 二、通风部门的负责人将瓦斯班报对照瓦斯日报或监控日报逐一检查,准 确无误后签字。 三、总工、总工检查瓦斯日报、监控日报上各作业点或其它地点的瓦斯变 化情况、瓦斯超限的处理情况等,然后进行签字。 四、矿长、总工认真审查瓦斯日报和监控日报,掌握井下的通风瓦斯情况, 针对出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瓦斯日报和监控日报必须逐日按时审查签字,不得拖延、61、漏签、过后 补签。 六、审查签字的有关领导或负责人因出差、因事请假及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工作时,应委托他人代理审查签字。第二章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第一节 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为了确保我矿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够统一指挥,迅速有条不紊的进行井下受灾人员紧急撤离、疏散至安全地点(地面),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1、范围和对象:因煤矿井下不安全因素多,时有突发事件,灾害繁频,严重时会使系统受损(采、掘、机、通、运、提升、排水、压风、通讯),监测、监控、监视系统失控,造成不安全因素,造成财产损失和危及人身安全,且在10分钟内(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将井62、下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到安全地点(地面),以确保矿工人身安全。2、成立机构,建领导班子:为了防止突发事件时混乱局面,使人员撤离、疏散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统一指挥,各部门要配合容冾,指挥得当,处置有方,避免或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成立由矿长任井下人员紧急撤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为成员。下设现场指挥组由安科科长任组长,科员任成员。疏散引导组由生产技术科科长任组长,科员任成员。通讯联络组由调度室主任任组长,科员任成员。医疗救护组由救护大队队长任组长,医疗人员为成员。后勤保障组长由供销科长任组长,科员任成员。 (1)指挥调度组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指挥、调度、63、制定人员紧急撤离、疏散方案,确保矿工撤离、疏散到安全地点(地面),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2)现场指挥组职责:结合本矿实际,服从指挥调度组命令,按安全路线,时时与指挥调度组联系,现场指挥,确保矿工撤离、疏散到安全地点(地面)。(3)疏散引导组职责:迅速按现场指挥组的安排引导受灾人员沿安全路线有序撤离至地面,时时与现场指挥组联系。(4)通讯联络组职责:全面负责移动通讯,固定电话,广播扩音器的维护,满足救灾需要,保证通讯正常运行。(5)医疗救护组职责:因灾害或在撤离、疏散中有可能出现受伤情况,医疗救护组必须做好准备,医疗人员现场等候,备好救护器财及药品,搞好救护工作。(6)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64、救灾的物资供应,生活保障,保证救灾和受灾人员生活有保障。3、行动原则:煤矿井下一旦出现灾害,在10分钟内(或短时间内)不能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可能对人员生命带来不安全,井下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窒汇报灾害情况,调度窒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矿长,矿长接到通知后(矿长不在由技术负责全权负责此项工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具体方案,起动井下人员紧急撤离、疏散预案,通知各组马上到调度窒待命,听从指挥调度组的统一安排、指挥和调动。4、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原则:在指挥调度组的统一安排、指挥下,由现场指挥组结合各水平,各区域的实际情况指挥疏散引导组按安全撤离路线进行安全撤离、疏散引导组按指定的安全撤离线路负责受65、灾人员安全撤离至地面。5、人员紧急撤离、疏散中注意事项:预案起动后,各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以实际出发,科学出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措施有效的原则,听从统一安排,服从指挥,做到有序撤离、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决不可惊慌失措,拥挤,更不能自作主张,私自行动,造成再次事故发生。第二节 系统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各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2、值班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66、上传报表实施审阅、签字。3、调度主任: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4、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信息上传的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人员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人员定位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5、生产矿长:经常浏览人员定位系统信息传输情况,经常深入67、现场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积极配合人员定位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KJ69N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人员定位系统业务操作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认真执行。二、管理系统主机严禁挪作它用或不用,严格实行小时开机制。三、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密保守“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四、操作人员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考勤信息、观察到的异常现象及时向主管人员如实汇报,同时做好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五、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六、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68、行,做到内外通讯畅通。七、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八、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操作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及地方局关于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操作和运行系统。2、对当班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系统。3、负责人员定位信息的真实、及时传达,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4、负责对县中心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5、每班对系统巡回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矿调度布置的其它工作。6、按69、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7、及时向矿调度反馈当(日)班人员出入井信息。8、严禁脱岗、睡觉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9、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一、系统登陆:1、双击桌面上的图标或者 打开“开始”“程序” “KJ69N人员监测系统”下的“KJ69N综合操作平台”单击即可启动。2、检查您输入的服务器名、用户名称和连接密码是否正确,单击“确定”系统连接数据库成功。二、开启前(接班后)检查准备1、班前准备上班前值机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正常。2、交接班监控员应提前半70、个小时岗位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三、班中要求1、文明作业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2、检查线路运行情况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线路连接情况,要保持线路连接牢固,发现线路连接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3、检查UPS运行情况手动断开网络电源,启动备用电源,使备用电源连续运行15分钟。如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不能连续供电现象,立即启动网络电源,并更换UPS。4、基站和区域的设置1)基站设置基站设置是指将井下安装的基站根据每个基站的H71、ID号写入软件中,点击“基本资料”下拉菜单中的“基站设置”项,2)增加基站输入基站HID号、基站编号、基站名称、选择所属区域和基站的类型,增加完基站信息后点击“保存”,将弹出增加成功界面,提示用户已增加了一个基站信息。3)修改基站在基站列表栏中,选定要修改的基站,点击“修改”,用户可以将该基站信息进行修改。4)删除基站在基站列表栏中,选定要删除的基站,点击“删除”用户可以将该基站从列表栏中删除。5、区域设置点击“基本资料”下拉菜单中的“区域设置”项,打开区域的管理界面。1)增加区域输入区域编号、区域名称和人数上限,增加完区域信息后点击“保存”,将弹出增加成功界面,提示用户已增加了一个区域信息。72、2)修改区域在区域列表栏中,选定要修改的区域,点击“修改”,用户可以将该区域信息进行修改。3)删除区域在区域列表栏中,选定要删除的区域,点击“删除”用户可以将该区域从列表栏中删除。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处理日常机房的主机故障,并负责打印规定的报表。2)必须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3)雷雨天气,防止雷击设备,打雷较严重时,立即请示分管领导停电,熟悉停送电秩序,停电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73、。4)进入机房要穿工作服,不得将带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设备无尘、干净。5)上班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假报、瞒报、不报、漏报。6)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调度室处理。7)处理故障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登记8)当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调度汇报。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岗位记录报表及运行情况,对于上一班未处理的事项要特别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完成交接工作。二、值班人员必须按调度时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74、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交接班。三、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两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双方负责。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严格管理。五、交接班主要内容1、检查系统是否正常,信号传输是否正常,电脑运行终端是否正常;2、检查网络通讯传输、反馈是否正常,安全措施是否到位;3、检查监控台、办公室是否整洁,设备、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4、检查各种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正确、无误,填写准确;75、5、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六、接班主要内容1、交接人员共同检查上述1至5条必须正常,清楚。2、当前系统运行状态尚未完成工作和注意事项。3、设备检修、运行异常及事故处理情况。4、各种记录、报表、图纸及有关工具保存齐全、完整。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1、负责公司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小时值班制,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2、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章运行。3、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4、负责人员出入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5、负责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记录、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6、保持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76、填写值班日志和运行情况记录表。所有资料、记录定期存档保管。7、认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8、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数据不能正常传递信息时,要用电话及时与上级联系并迅速检查排除故障。9、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脱岗、上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第三节 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专业维护人员定期对人员定位监测装置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查。二、各单位或监测人员发现监测装置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核实。三、井下人员的工作单位(岗位)如有变动 ,所在单位及时通知调度室和系统部门,专业维护人员24小时77、内将识别卡信息调整,并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管理。四、各有关区队要加强管辖区域内所安设的跟踪监测装置的看护管理,每班要派专人对设备线路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有丢失损坏由责任单位负责找出责任人或照价赔偿。五、专业维护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有问题的识别卡,不得因识别卡问题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六、专业维护人员要确保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不间断运行,出现故障及时排查,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七、各分站电源由供电区队负责、严禁长时间停电,如有开关跳闸,应及时恢复电源。八、分站和读卡器严禁随意移动、搬迁、影响巷道施工时,必须经机电部门及维护人员同意,并得到调度室同意后方可作业。人员定位系统设备更新的基本原则,用78、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申请报废更新。一、设备严重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二、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价的80%以上,经济不合理的;三、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或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四、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的,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第四节 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2、79、系统(设备)布置图、分站点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3、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4、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5、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第五节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每月对运行的设备进行检修一次,并做好记录,内容有检修人,检修项目,检修时间。.对检修的设备应在地面进行试运行24小时,无故障后方可入井使用。.严禁将80、未检修和检修不合格的设备入井,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并将其进行处罚。4.人员定位系统和网络传输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5.加强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记录表。6.搞好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线路延伸和维护、避雷装置、读卡器、分站安装、电源箱控制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第六节 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调度室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系统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81、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2、接到系统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室及值班领导,生产调度室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3、根据矿井各单位工作需要,值班员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汇总打印上报相关入井次数、时间等相关考勤信息。4、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常通过人员定位系统终端了解矿井生产人员组织等相关情况,分析、研究系统的各类数据,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入井人员活动规律,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科学管理决策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能力。第七节 系统故障报告制度调度室信息中心值班员在值班期间若系统出现突发故障时,必须对产生故障的具体原因认真分析排查,在故障期间按照以下制82、度工作:一 、汇报及汇报程序,1 . 发生故障后应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监测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2 . 汇报程序矿调度室-监测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二 、处理要及时分析故障原因,了解具体情况,安排维护员去处理故障,并协调安监等相关部门安排工作人员配合监控人员排查和处理故障,查明原因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每半小时应向矿调度室汇报一次。三 、建档调度室信息中心值班员要做好故障原因,事故报警的分析整理工作,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及故障处理记录,填写完成后要呈报有关领导审阅后方可做存档等工作。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为预防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特83、制定以下制度:1、系统值机人员未必履行岗位义务,导致入井人员超规定未及时制止汇报的,进行相应的处罚。2、系统值机人员未坚守工作岗位,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进行相应的处罚。3、人员定位系统出现故障后登记不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罚。4、系统维护人员未尽到巡检义务,未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导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进行相应的处罚。5、系统维护人员在接到值机人员系统发生故障通知,未及时排除隐患,系统2小时以上不能正常运行的,进行相应的处罚。6、系统维护人员未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其它因素导致系统运行不正常的,进行相应的处罚。7、调度室在接到人员定位系统汇报超员时,未及时通知处理84、的的,导致上级部门处理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8、井下设备出现失爆,对设备管理人进行相应的处罚。9、其他人员故意破坏系统设备、传输线路的,每发现一次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第八节 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一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或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为异常情况.1井下识别分站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欠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及上级监控中心汇报,有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显示85、定位卡超时,欠时等异常报警时,立即同时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识别卡进行维修或更换.二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同时对故障机时检查分析,并填写,对故障及时组织抢修,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集团.三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修复正常.识别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四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室和集团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第九节 运行管理一、 矿井应配备满足人员定位系统使用工作需要的操作、维护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生产技术科和安全检查科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86、的监督检查工作。矿井必须将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范围,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必须编制人员定位系统发现问题应急处置预案,每年按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一次预演。二、人员定位系统运行管理程序如下:1、调度室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系统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2、接到系统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室及值班领导,生产调度室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3、根据矿井各单位工作需要,值班员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汇总打印上报相关入井次数、时间87、等相关考勤信息。4、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常通过人员定位系统终端了解矿井生产人员组织等相关情况,分析、研究系统的各类数据,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入井人员活动规律,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科学管理决策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能力。第十节设备报废制度1、凡申请报废的设备使用单位应填写固定资产处理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报主管矿长或矿长批准方可报废。2、凡达到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专用生产设备,必须实行强制报废。如确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必须提前半年提出鉴定申请,经国防科工委组织的专家组进行鉴定合格可延长使用,方可继续使用。3、使用单位应加大对专用生产设备0类、类、类的管理,加强维护保88、养,在离安全使用年限最后1-2年内向公司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可提前申请报废。4、使用单位对0类、类、类专用生产设备已满安全使用年限,未及时申请报废而造成后果的,应追究使用单位第一责任人和设备专职管理人员的责任。5、对公司自制的专用生产设备应按国防科工委组织的专家组进行鉴定而确定的危险程度分类及安全使用年限申请报废。6、公司生产部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使用单位应建立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第三章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第一节 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通信系统故障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通信系统89、检修人员处理应急故障的抢修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成立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副总挥: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调度室主任、机电动力科科长、安全检查科科长1、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2、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4)负责物资的管理。3、程序(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90、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业务科室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第二节 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4、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通信联络系统并能正确使用。5、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91、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否则,给予200元的罚款。6、若遇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8、调度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记录和使用记录。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矿领导值班人员。9、保持通讯现场整洁,做好文明生产。第三节 系统设备、设施和定期检修制度1、设备设施维护检修人员每天都要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结果报控制中心。2、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应及时更换。92、3、每3个月对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井上、井下通信联络运行稳定、可靠,并做好检修记录。4、每月不少于2次维修人员应对井下各通信地点的隔爆电话、通话质量等都要进行检,发现故障立即修理。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功能、特点等,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6、检修设备的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违反规程致使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7、设备应做好定期检查外还需随时进行巡查,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8、经常清除话机灰尘、油污和潮气,擦试调整各个触点,保证接触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良好,铃声响亮等。第四节 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电话班负责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2、建立建全通信设备、设施、仪93、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3、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4、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5、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6、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7、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开除离矿。8、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借阅。第五节 系统值班制度1、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擅自离岗,严格执行人交人、手交手,你不来我不走的交接班原则。2、值班记录必94、须清楚,对通信系统发生故障出现的时间、地点、汇报人及维修人员姓名都要详细记录,若因失职要严肃追究责任。3、各种记录要填写规范、字迹清楚、摆放整齐、保存完好。4、严禁外来人员擅自进入通信系统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和单位使本单位的电话,确需要到值班室办事,值班人员应做好详细登记。5、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必须共同检查通信系统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双方签字。6、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打扫室内卫生,保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7、交班前应进行通讯试验,如有故障不通时,值班人员应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尽早恢复通话。8、严禁值班人员使用值班电话谈与调度95、无关的事情。第六节 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系统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2、掌握有关通讯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和操作方法,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和记录报表,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机操作。3、调度控制中心应24小时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使用和使用记录。4、若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5、系统的历史数据应妥善保存,备份数据和图纸、技术资料至少要保存1年以上。6、设备运行管理员每天都要对运行情况作好详细记录,若失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7、严禁无关单位和不相关人员使用调度电话,以免影响96、工作。第七节 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填写故障登记表。2、值班人员接到故障报告后,作好详细记录并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3、通讯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所需的材料由信息办落实,立即进行修复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通话。4、随时掌握系统的可靠性,出现故障时,应向矿相关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5、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出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及时整改。6、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7、维护人员发现系统异常情况应向有关单位汇报并进行核实。8、设97、备使用前,应按要求调试,并在地面通电运行不小于24小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通讯联络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1、系统控制中心每天必须有24小时轮流值班,一旦接收到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时,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2、矿值班领导应接到报警求救通信信息后,立即查明原因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逐做上报。3、若遇系统报警,求救信息时,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抢救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工作,听候安排。4、在抢救过程中、控制中心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矿领导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联系。5、若属系统出现故障时,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外,应及时采取措施,尽快在短时间内恢98、复投入运行。6、凡出现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时,值班人员未能及时上报,将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第四章 煤矿压风自救系统第一节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1、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下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地点、吊挂高度等)的设计、系统图等基础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机电队负责管路的加工,通灭队负责管路及配件的安装和回收。2、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为133;压风自救分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89;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89。3、压风自救系统管路必须接入矿井紧急避险设施内,并设置“三通”和阀门。接入避险设施前20米的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管路未接入矿井紧急避险设施的或未对管99、路采取保护措施的对通灭队罚款200元/项。4、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510m范围内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运输顺槽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10m范围内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两顺槽每50m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每少一个“三通”或阀门对通灭队罚款200元。5、回采工作面回采前,通灭队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配齐两顺槽所需压风自救系统。工作面安装完毕后两顺槽压风自救系统随工作面一起移交综采队管理,综采队按规定负责工作面回采期间两顺槽压风自救管路的日常管理。通灭队负责随工作面回采移动、拆除、装置的维护等;回收的阀门、螺丝(回收率80%)、“三通”、管路(回收率100%)等数量,100、在两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科,每推迟一天对通灭队罚款50元。若不及时拆除、维护,对通灭队罚款50元/次。拆除的压风自救管路运到附近车场,存放的管路够一车时,由通灭队集中回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将回收情况报生产技术科,每推迟一天对回收人员罚款50元。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工作面两顺槽剩余的压风自救管路由通灭队负责一并拆除和回收,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科运送管路的数量,每推迟一天对通灭队罚款50元。压风自救配件丢失,由通灭队照价赔偿。6、掘进工作面开口前,由通灭队负责将压风管路接至开口地点。掘进施工时,由掘进队负责延伸压风管路,距开口的距离达到50米以上时101、,由通灭队负责按设计要求安设压风管路及“三通”、阀门。(管路安设至距掘进工作面茬面的距离不超过50米)掘进队负责拆除原管路并延伸掘进茬面以外50米内的压风管路。通灭队不及时安设管路的罚款200元/次,安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项。掘进队不及时延伸管路的罚款200元/次。7、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开口开始,每50m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并保持距迎头510m的距离。煤巷掘进工作面掘进机5m范围内、岩巷掘进工作面装岩机5m范围内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处,少安装一个“三通”或阀门对通灭队罚款200元。8、机电队要确保地面压风机的正常运转,若出现无计102、划停风,对机电队罚款500元/次。通灭队要保证井下主压风管路上安装的闸阀或气水(油)分离器的良好性,避免压风自救系统内存水,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凡压风自救系统有水影响正常供风的,对通灭队罚款100元/次。9、通灭队必须保证压风自救系统完好性,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有无水、漏水、或阀门损坏的,15处(个)罚通灭队500元,5处(个)以上加罚1000元。凡压风自救系统存在残缺(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开关不灵活等),对通灭队罚款100元/处(项)。10、“三通”及阀门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距底板1.21.3m,便于现场人员自103、救应用。达不到要求,对通灭队罚款200元/处。采、掘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日常管理,有意损坏的照价赔偿。压风自救系统管路上不得堆放杂物,否则对责任队罚款100元/处。11、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间隔5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属托架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管架固定,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对通灭队罚款100元/处;。12、各掘进工作面掘进队安装的、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由掘进队及时拆除,否则对掘进队罚款100元/次。拆除回收的管路要靠巷帮摆放整齐,以便掘进时延伸压风管路。否则对掘进队罚款100元/项。13、巷道如需维修时,施工队要采取措施保护压风自救系统,因维修104、导致管路落地,维修结束后要按原安装标准及时恢复,否则对施工队罚款50元/米,若导致系统损坏,按原价赔偿。因维修导致系统损坏,致使维修段无风影响压风自救系统正常使用的,对施工队罚款500元/次。14、各采掘工作面现场安全检查员是现场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的安全检查员必须对所负责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调度室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压风自救系统存在问题,安全检查员没有发现及汇报的(以记录为证),对当班所负责区域的安全检查员罚款50元/次。未安排整改的对调度室罚款100元/次,整改不及时的对整改单位罚款200元/次。15、各队往各采掘工作105、面运送物料时,不得将所运物料卸放在供水施救系统的闸阀下面,否则罚款100元/次;运送物料时撞坏供水施救系统的,按系统的损坏情况照价赔偿,造成停风的,对该队罚款500元/次。16、各相关队对领取或回收上来的压风自救管路、“三通”及阀门要妥善保存(包括损坏的),如果丢失,按价赔偿。必须于每月的20日和下月的5日前将本队上、下半月所领取、安装、拆除回收、损坏、库存的压风自救管路及装置的详细数据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科,每推迟一天对责任队罚款50元,对所报项目不全或谎报数据的,对责任队罚款50元/项。17、压风自救系统移交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队参加,办理书面手续,各单位留底备份。18、各采掘工106、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需要停风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19、压风自救管路及配件均由安装队领取(包括机电队加工的供风管路配件)。20、机电队加工成的供风管路及附件在领取时,必须到生产技术科办理领取手续(一式二份),否则,机电队不得发放,无手续发放的,每次对机电队罚款50元,造成管路或附件无下落的,按价赔偿。第二节 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1、每年组织一次压风自救系统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2、井下员工必须熟知自救装置的地点、使用方法,便于发生灾害时能迅速自救。3、教育职工应爱护压风自救系统装置,发现损坏该系统立即向有关107、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并投入使用。4、教会现场每个职工,必须掌握压风自救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5、凡新设置的压风自救系统装置由各队队长负责向职工交待清楚设置的路线和地点。6、新到矿职工除按为期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对压风自救系统的知识进行培训,否则一律不准入井。7、凡发现故意破坏压风自救系统装置的人员一律从重处理。第二节 压风自救设备检查、检修制度1 、目的为保障压风自救系统设备日常检查、检修工作正常进 行,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压风系统使 用可靠,特制定本制度。2、机电队根据空气压缩机的运转情况和维修周期编制年、季、月固定设备检修计划,报矿批准纳入矿生108、产计划。 3、 做好空气压缩机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 4、 通灭队要保证管路上安装的汽水(油)分离器的良好性,避免压风自救系统内存水,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确保压风机的正常运转。5、压风自救系统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发生突变时能可靠使用。 6、 压风自救系统维护维修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7、 责任区队每班对压风自救管路及压风自救装置进行供气检查,如发现气不足、无气流出、连接不牢和漏气现象,应及时检修或更换,保证压风自救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8、保持压风自救装臵及其附属设施的清洁卫生。9、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装臵要及时拆除升井,回收的管路要摆放整齐,严禁拿压风自救装109、置进行坐卧,造成压风 自救装臵损坏。10、运送物料时,严禁将所卸物料放在压风自救装置下面,运送物料时不得损坏压风自救装置和管路。11、做好供风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臵等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12、供风管网的延伸和维护,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由压风自救系统维修人员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 13、设备检修需停电作业时,严格履行矿井停送电制 度。 14、供风管路和阀门需安设、更换时,检修人员应在最 短时间内完成安设、更换,确保正常生产。15、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检修质量,检修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 处理,因故障情节复杂多变,可上110、报机电运输室协调处理。16、检修维护保养要保质保量完成,并填写记录,交机电动力科存档备案。第三节 压风自救设备维修维护人员的操作规程1、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 、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2、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学徒工应 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操作。 3、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4、维修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有关规定及设备操作规程。 5、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 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 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6、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111、设备的电源、水源、气源 等,并挂作业警示牌,并对电气设备进行验放电,对压力容 器进行压力释放,作业警示牌应有专人负责摘挂。 7、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确 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8、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 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9、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 得有漏检漏项。 10、加强空气压缩机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 在压风机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11、压风机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现场负责人统一 指挥,由压风机司机操作,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112、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保证压风自救装臵压力表的指示灵活、正确。 13、停电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14、高空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禁止血压不 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 参加高空作业。 15、高空作业时,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 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上报矿总工 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16、高空作业时,施工现场不许有人停留,下面必须专 人指挥与监护。 17、使用管钳时,不能以大代小;装卸丝扣时,管钳要咬紧,严防滑脱;使用大、小锤时,锤头必须牢固,检查把 柄是否破裂。 18、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113、19、做好检修现场的文明生产工作。第三节、压风自救设备维修维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1、维修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熟知设备技术特征、用途、作用,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检修工作。 3、负责安装、回收、维修压风系统的管路,使其正常运行,按规定做好各种施工记录。 4、加强责任,做到勤巡回检查,认真操作,勤看,勤听,出现故障要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如实向区队和调度室 汇报。 5、负责检查处理压风管路跑气、漏气现象。 6、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三节 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制度1、压风系统必须每天进行检查、维护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变时能可靠使用。2、系统日常保养114、维护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3、每班上班时要打开气水分离器排水孔,排出积存在内的积水与杂质。4、每班要逐个打开自救装置,作通气检查,如发现气不足或无气流出,要当班更换,如有连接不牢和漏气现象,要及时处理保证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压风自救袋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6、回采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由综采队跟班队长负责对运输、回风巷道压风管路及自救装置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清洗煤尘。7、各采掘工作面当班瓦斯检查员是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必须负责对所辖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本单位或调度室,同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8、通灭队要保证井下压115、风自救系统管路上安装的气水(油)分离器的良好性,避免压风自救系统内存水,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9、不再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通灭队要及时拆除,拆出回收的管路要摆放整齐、打扫清洁卫生后妥善保存,严禁拿压风自救袋铺垫进行坐卧,造成压风自救袋损坏。10、压风自救系统维护和保养人员要经常对管路、自救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保证系统安全可靠。11、采掘工作面运物料时,严禁将所卸物料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运送物料时不得损坏压风自救系统。12、经常检查压风自救装置的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连接处密封是否严密,有无漏气现象,流量是否达到标准,否则应及时修理恢复,投入正常使用。13、维护、维修人员必须每天对压风116、系统、管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压风自救设备台帐、设备故障及处理记录、巡查和检修记录;14、每组压风自救接头处必须挂设醒目的“压风自救装置”字样的标志牌,标志牌还包括维护人、使用方法、编号等内容,能够让被困人员及时、准确的找到压风自救接头;第四节 空压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岗位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1.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熟知设备性能、用途、作用,熟练无误地操作压风机,保证生产供风。1.2对机械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做到供风及时保证安全运转。1.3司机及包机人员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时提出检修计划及检修项目,并参加检修及试车验收117、。1.4认真填写当班机械运转工作日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1.5搞好设备清洁和环境卫生,尽量做到修旧利废、节约消耗、保管好材料备件。1.6遵守劳功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工作时不准睡觉,不干私活。1.7坚持巡回检查制度,注意安全保护装置、压风机的风压、油压、电机温升、压风机温升、水温等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立即停机,采取排除措施。2、工作质量要求:2.1交接班时检查压风机、电动机、冷却水泵、风包、电控柜等是否良好,各管路、冷却水、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是否良好。空压机负载运行30分钟后,检查油位是否适当,各电气仪表、压力仪表是否正常,冷却水是否畅通,安全保护装置性能是118、否可靠,有无异响。2.2压风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做到,开机前及运行期间检查油位,机组运行时,检查油气温度及各仪表每班3次,检查润滑油是否有泄漏。每班工作结束后,水冷型机组排放冷却水,特别是环境温度低于0。机组在运行时观察是否有异常声音及异常震动。2.3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做好检查情况记录。2.4认真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办法,外来人员须持有证明或单位机电部门介绍,详细认真登记来人情况。3、安全操作规程:3.1 L3.5-20/8型,L5.5-40/8型的空气压缩机司机开机前须认真检查曲轴箱的油质油量,油面高度应占整个玻璃管高度的2/3,注油器应注入专用的压缩机油。检查各连接件结合紧固情况,检查电动119、机,励磁机及炭刷是否良好,检查清扫磁力站各电气元件是否良好,检查绕线型电动机转子短路手把和起动变阻器手把是否在起动位置,各种仪表是否齐全良好。检查并调整冷却水泵各支管水流是否畅通,水量是否适当,断水保护是否可靠,用手搬车1-2转,检查是否灵活,有无卡碰现象;FHLG-250型空气压缩机开机前要检查各仪器仪表,管路附件、各紧固螺栓、油位等是否正常、良好。控制系统是否正常,各排污阀、排污油口开关是否在正确位置。冷却水的水压、流量、水质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控制面板“运行”状态及排气口压力是否在重载压力之下;3.2 L3.5-20/8型,L5.5-40/8型空压机起动前,关死风包向外送风的阀门,拉下压力120、调整器,合上隔离开关,应在额定电压正负7%范围内合上油开关。起动压风机时,司机不许靠近运转部位,特别是皮带轮附近。机器运行时,司机每小时检查一次,单缸排气温度不超过190,双缸初级不超过120,二级不超过160,多级缸排气不超过160,冷却后气温不超过40,曲轴箱油温度不超过60,滚动轴承水温度不超过70。冷却出口温度不超过40。一级气压规定176.5245.2KPa,二级气压规定764.92784.5KPa,两个压力调整器时,一个为784.5KPa,另一个为755KPa,不能同一数值。安全阀一级为294.2KPa,二级为823.76Kpa。冷却水压进口为196kpa。润滑油泵压力应大于98.121、1kpa,小于245.17kpa。冷却水不能有间歇性流水或冒气泡现象。电机炭刷下无火花。倾听气缸、风缸、传动机构、曲轴箱、轴承、电机、励磁机、水泵各部分声音是否正常。检查各继电器、接触器是否良好,电流、电压、功率因数表、信号灯指示是否正常;3.3 FHLG-250型空气压缩机操作时,先开启冷却水路打开空压机与储气罐间排气管闸阀按下起动按钮SB2,空压机进入运行状态检查空压机机头油位是否在规定区域查看控制面板上各项显示是否正常检查后部排污口是否正常排放冷凝水检查冷却器温度是否正常(冷却水路是否畅通);3.4压风机在运行中,不许拧动机器或管路上的螺栓;不许向机器上放置工具或其他物品,不许调整安全阀122、。遇到:中断冷却水;压风机、电动机有异响或异常高温,油压表或压力表损坏,油泵不上油,励磁机不发电或失去同步,炭刷下发生大量火花等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4、上岗标准:4.1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2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方能担任正式司机。4.3身体健康,视力、听力灵敏正常。5、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1、初级技术工人应知:.1压风机的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规章制度。.2压风机与电动机的技术特征及组成部份。.3压风机附属装置的名称和用途。.4常用工具和仪表的名称和用途。.5压风机冷却系统与润滑系统。.6电钳工的一般知识。.7油的牌号、注油部位和注油周期。应会:.123、1操作压风机起动、运转、停机。.2巡回检查,做好各种记录。.3清洗、维修风阀及滤风器。.4排除管路的一般漏水、漏气。5.2中级技术工人(除掌握初级技术工人的应知应会以外,还应掌握以下的应知应会)应知:.1压风机的类型和构造以及工作原理。.2排气温度与冷却水温度的关系。.3压风机电气设备的名称和用途。.4压风机设备完好标准和维修质量标准。.5冷却水泵的构造和工作原理。应会:.1根据仪表指示,检查和判断设备运转是否正常。.2调整安全阀及负荷调节器的压力。.3根据仪表指示和声响,正确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4调节油冷却器和空气冷却器的温度。.5根据用风情况合理确定压风机的运转台数。5.3高级技术工人(124、除掌握初、中级技术工人的应知应会以外,还应掌握以下的应知应会)应知:.1压风机的安全阀和负荷调节器的类型及工作原理。.2压风机的电控系统工作原理。.3矿井压风系统及主要压风管路的规格。.4压风机主要零部件的材质。.5压风机电控系统调试与电子技术一般知识。应会:.1调整压风机的负荷调节器和安全阀的动作压力。.2配合维修人员进行压风机安全保护装置的调试。.3配合维修人员进行压风机的解体检查与装配。.4压风机及附属设备的酸洗和碱洗。.5压风机检修和安装后的质量检查。.6协助进行压风机的技术测定。.7绘制简单零件草图,看简单机械装配图。第五节 空压机司机操作规程1、空气压缩机必须有专职人员操作维护,其125、它人员不得操作。2、司机经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3、启动前检查工作3.1、检查压风机压力表、油压表、电压表、电流表是否正常。3.2、真空柱塞泵油箱和油卡壳内润滑油是否适当,油质是否合格。3.3、检查机器各部是否正常,固定螺丝有无松动现象,皮带的松紧程度、有无断裂和跳槽。3.4、开启冷却水泵,检查一级、二级缸进水是否充足,水质是否合格,断水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风冷式检查风叶是否完好。3.5、检查电机炭刷和滑环接触情况,电气保护是否可靠。3.6、手动试验一级和二级安全阀是否动作。3.7、盘车12圈,仔细观察有无阻塞、冲击声和其它异响,风包是否完好,放净油水。3.8、全面检查确认无异126、常后方可起动压风机。4、起动压风机4.1、空气压缩机的起动必须在空载下进行。4.2、关上风阀,使空气压缩机处于无负荷状态下起动。4.3、用手摇动真空柱塞泵,向一级二级缸内注油。4.4、起动绕线式电机采用频敏变阻器起动,司机按下起动按钮,由时间继电器控制短接频敏变阻器,电机进入正常运行,把滑环短路手把推至短路位置,达到正常运行。4.5、启动鼠笼式电机时,采用星三角启动。司机按下启动按钮,由时间继电器控制,从星形转换三角形接法,达到正常运转。4.6、打开卸荷阀,打开供风阀,调整好压力调节器,空压机进入正常运转。5、运转中注意事项5.1、空压机正常运行后,司机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每小时不少于1次的巡127、回检查。5.2、注意电压表、电流表、油压表、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5.3、注意电动机及机械部分的响声、震动情况,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行车检查。5.4、注意各部位的温度情况: (1)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 (2)排气温度双缸不得超过160,单缸不得超过190; (3)冷却水进水温度不超过30,出水温度不超过40; (4)曲轴箱油温不超过60; (5)电动机温升不超过名牌的规定。5.5、润滑油、冷却水,不得中断或不足。5.6、风包和油水分离器每班最少放23次。5.7、注油器是否正常工作,保持曲轴箱油池和注油箱内的油位。 5.8、各种保护装置是否工作正常。5.9、气缸中间冷128、却器、风包、阀门、排风管、水管有无漏气漏水现象。6、压风机在正常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检查修理6.1、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动作,引起停车。6.2、冷却系统突然断水或水温过高,停车后应立即关闭进水阀,防止冷却水炸裂气缸。6.3、润滑油中断或油压太低,或轴承温度过高。6.4、电动机电流表指示超限或电气设备有刺火烧焦现象。6.5、压力调节器失灵。6.6、安全阀、释压阀发生动作。6.7、压风机或电动机有异响和发生震动。6.8、压风机严重漏油漏水漏气。6.9、压风机一二级气缸或风包排气温度过高。7、停机7.1、关闭进风路;7.2、停止电动机;7.3、绕线式电动机将短路环手把恢复到起动位置。7.4129、待压风机冷却后停止冷却水泵,若在冬季停机时间长,必须将冷却器水管的存水放掉,以防冻裂设备。第六节 空压机运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1、空气压缩机必须有专职人员操作、维护,除专职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操作。2、司机应熟悉本机房内压缩机的结构、性能、动作原理、技术特征。能独立操作,经考试合格,取得司机合格证方可担任。无司机合格证者,不得操作空气压缩机。3、运行:空气压缩机启动达到正常运行后,司机应定期进行运行中的全面检查,每小时不少于1次巡回检查。3.1电动机及机械部分的响声,震动情况,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3.2注意检查电压表、电流表、油压表、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3.3注意检查各部位温度情况130、: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气缸的排气温度,单缸不超过190,双缸不超过160;冷却水的出水温度不得超过40;曲轴箱油温不得超过60;电动机的温度不得超过允许值;排气压力应不得超过额定排气压力及油温。4、润滑油,冷却水不得中断或不足。5、注意各部螺栓,销轴等不得有松动和残缺现象。6、中间冷却器及风包内的存油存水每班最少要放一次。7、中间冷却器、气缸水套、排气管、水管道等有无漏气漏水现象。8、压力调节器必须工作正常,否则要停机修理。9、注油器是否正常工作,保持曲轴箱油池和注油箱内油位。10、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安全阀,断水保护,超温保护等)。11、空气压缩机在正常运行131、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检查修理:11.1装设的安全保护器件自动动作,引起停车。11.2冷却系统突然断水或水温过高,或断水开关失灵;停车后应立即关闭进水阀门防止冷却炸裂气缸。11.3润滑油中断,或油压降到0.1Mpa以下,或轴承温度过高。11.4压风机排气压力或风包的排气温度超限。11.5电动机电流表指示超限,或有焦味或在滑环电刷间有火花。11.6安全阀动作。11.7压风机或电动机发生震动或异常响声。11.8压风机发生严重漏水漏气。12、日常维修保养,司机应进行以下日常维护保养:12.1L3.5-20/8型,L5.5-40/8型空压机每班风包放油水12次。每班试安全阀和断水保护动作情况132、1次。每周试压力调节器动作情况1次。运转1000250h检查气缸吸、排气阀1次。及时督促和协助维修工进行以下定期维修试验:每月清洗滤风器1次;每运行20002500h换润滑油1次;每运行40004500h清洗冷却器及后冷却器1次,清洗和做耐压试验;风包每年清洗油垢1次,并做耐压试验。12.2 FHLG-250型双螺杆空压机运转500小时,要清洁或更换空气滤清器滤芯。每3个月或运行500小时,新机第一次更换润滑油、机油滤芯,空气滤芯取下清洁。每6个月或运行1000小时,检查电气系统、电器各保护功能是否正常,更换机油滤清器,检查安全阀。每12个月或运行20003000小时,更换润滑油,更换油气分离133、器滤芯,清洗冷却器。电动机连续运行6个月应补充润滑脂,加完油后,应保证轴承内外油盖之间的空间大约有1/22/3的润滑脂。第七节 压风自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遇到危险、被困的地点时压风自救系统以最大的能力保证受危险的人员能够有充足的氧气,切实把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为了提高调度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副总挥: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检查科科长、机电动力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基层队队长和跟班人134、员。2、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下发生压风自救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3、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3.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3.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3.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3.4负责物资的管理。4、应急救援程序:4.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的汇报时,由领导小组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4.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压风自救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4.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4.4压风自救系统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4.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基层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135、第五章 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第一节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1、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的安装标准(包括管路直径、安装地点、吊挂高度等)的设计、系统图等基础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机电队负责管路的加工,通灭队负责管路及配件的安装和回收。2、供水施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供水施救主管路(矿井主供水管路)为133;供水施救分管路(采区主供水管路)为108;采煤、掘进工作面为89。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要设有总阀门。3、供水施救系统管路必须接入矿井紧急避险设施内,并设置“三通”和阀门。接入避险设施前20米的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管路未接入矿井紧急避险设施的或未对管路采取保护措施的对通灭队罚款200元/项。4、回136、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510m范围内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运输顺槽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510m范围内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两顺槽每50m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每少一个“三通”或阀门对通灭队罚款200元。5、回采工作面回采前,通灭队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配齐两顺槽所需供水施救装置。工作面安装完毕后两顺槽供水施救系统随工作面一起移交综采队管理,综采队按规定负责工作面回采期间两顺槽供水施救管路的日常管理。通灭队负责随工作面回采移动、拆除、装置的维护等;回收的阀门、螺丝(回收率80%)、“三通”、管路(回收率100%)等数量,在两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科,每推迟一天对通137、灭队罚款50元。若不及时拆除、维护,对通灭队罚款50元/次。拆除的供水施救管路运到附近车场,存放的管路够一车时,由通灭队集中回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将回收情况报生产技术科,每推迟一天对回收人员罚款50元。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工作面两顺槽剩余的供水施救管路由通灭队负责一并拆除和回收,并运到指定地点,并在二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科运送管路的数量,每推迟一天对通灭队罚款50元。供水施救配件丢失,由通灭队照价赔偿。6、掘进工作面开口前,由通灭队负责将供水管路接至开口地点。掘进施工时,由掘进队负责延伸供水管路,距开口的距离达到50米以上时,由通灭队负责按设计要求安设供水管路及“三通”、138、阀门。(管路安设至距掘进工作面茬面的距离不超过50米)掘进队负责拆除原管路并延伸掘进茬面以外50米内的供水管路。通灭队不及时安设管路的罚款200元/次,安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项。掘进队不及时延伸管路的罚款200元/次。7、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开口开始,每50m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并保持距迎头510m的距离。煤巷掘进工作面掘进机5m范围内、岩巷掘进工作面装岩机5m范围内设置一组“三通”及阀门。安装距离超过规定,对责任队罚款100元/次,少安装一个“三通”或阀门对通灭队罚款200元。8、通灭队必须保证供水施救系统完好性,供水施救系统存在有无水、漏水、或阀门损坏的,15处(个)罚通139、灭队500元,5处(个)以上加罚1000元。凡供水施救系统存在残缺(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开关不灵活等),对通灭队罚款100元/处(项)。9、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供水管路每间隔5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段采用金属托架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管架固定,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对通灭队罚款100元/处。10、 “三通”及阀门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距底板1.21.3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达不到要求,对通灭队罚款200元/处。采、掘工作面的供水施救系统由在该区域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日常管理,有意损坏的照价赔偿。供水施救系统管路140、上不得堆放杂物,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处。11、各掘进工作面掘进队安装的、不再使用的供水施救系统由掘进队及时拆除,否则对掘进队罚款100元/次。拆除回收的管路要靠巷帮摆放整齐,以便掘进时延伸供水管路。否则对掘进队罚款100元/项。12、巷道如需维修时,施工队要采取措施保护供水施救系统,因维修导致管路落地,维修结束后要按原安装标准及时恢复,否则对施工队罚款50元/米,若导致系统损坏,按原价赔偿。因维修导致系统损坏,致使维修段无水影响供水施救系统正常使用的,对施工队罚款500元/次。13、各采掘工作面现场安全检查员是现场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的安全检查员必须对所负责区域的供水施救系统141、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作好记录,调度室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供水施救系统存在问题,安全检查员没有发现及汇报的(以记录为证),对当班所负责区域的安全检查员罚款50元/次。未安排整改的对调度室罚款100元/次,整改不及时的对整改单位罚款200元/次。14、各队往各采掘工作面运送物料时,不得将所运物料卸放在供水施救系统的闸阀下面,否则罚款100元/次;运送物料时撞坏供水施救系统的,按系统的损坏情况照价赔偿,造成停水,对该队罚款500元/次。15、各相关队对领取或回收上来的供水施救管路、“三通”及阀门要妥善保存(包括损坏的),如果丢失,按价赔偿。必须于每月的20日和下月的142、5日前将本队上、下半月所领取、安装、拆除回收、损坏、库存的供水施救管路及装置的详细数据以书面形式报生产技术科,每推迟一天对责任队罚款50元,对所报项目不全或谎报数据的,对责任队罚款50元/次。16、供水施救系统移交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队参加,办理书面手续,各单位留底备份。17、各采掘工作面的供水施救系统需要停水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18、供水施救管路及配件均由安装单位领取(包括机电队加工的供水管路配件)。19、机电队加工成的供水管路及附件在领取时,必须到生产技术科办理领取手续(一式二份),否则,机电队不得发放,无手续发放的,对机143、电队罚款50元/次,造成管路及附件无下落的,按价赔偿。20、当矿井发生灾变时,要及时关闭付井口向井下供应工业用水管路的闸阀,打开主井口供水管路的闸阀,向井下供应生活用水。第二节 供水施救系统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1、为了保证矿井井下供水正常,满足供水需要,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主供水管路及各个工作面分支管路由通灭队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通灭队负责管理维护井下供水管路,按相关队的职责范围协调组织供水管路的安装、协调、拆除工作、负责对供水管路的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4、工作程序: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队组服从科室,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144、工作程序协调生产用水。5、我矿供水施救系统与防尘供水为同一管路,水源同来自地面斜井口附近的1000m3的生活水池,该水源可以饮用。主管路巡查由通灭队安排专人进行,防止管路出现“跑、冒、滴 漏”现象发生。如有“跑、冒、滴 漏”现象的能现场处理的立即进行处理:如不能处理,要及时进行汇报,由调度室安排进行处理。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可做好记录,并注明检查人员和日期。 6、供水系统管路安装要平直。牢固,三通阀门要灵活、可靠。7、主供水管路不经过调度室批准,不得随意开关阀门,发现一次罚款200300元。采掘工作面需要在主管路上接接头,要提前申请,由通灭队进行安装。第三节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检查制度1、每天检查内145、容包括井上下所有供水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维护、检修及保养。2、检查各供水水泵、供水管路、阀门的设计是否符合要求,并定期根据技术要求进行改进、调整。3、检查各台供水施救系统水泵的运行情况,供水管路有无漏损等现象,供水管路是否接入各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保证井下正常供水,检查供水系统管路上阀门是否灵活。4、检查所有供水施救系统水泵的开停传感器、水位计量器、水压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供水管路相连接的密封设施完好无破损,无跑、冒、滴、漏等现象;供水管路连接是否松动,发现管路连接有松动的地方,需固定加紧。第四节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146、人员做好相关记录。2、加强供水施救系统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系统设备检修记录表。3、搞好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4、供水管网的延伸和维护,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由通灭队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5、设备检修需停电作业时,检修人员应上报矿调度室,经上级同意后,方可停电作业。供水管路和阀门需安设、更换时,检修人员上报矿调度室,经上级同意后,检修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安设、更换,确保正常生产;若出现未经上级同意,私自作业影响正常生产者,给予严厉处罚。6、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147、技术措施,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检修质量,检修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因故障情节复杂多变,可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专业处理。7、检修人员要认真填写供水施救系统设备检查检修报表,并对事故原因、处理结果等做详细记录,交相关部门存档备案。第五节 供水施救系统操作规程1、供水施救系统水泵停送电操作规程:1.1水泵启动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做到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动。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接地系统应符合规定。电控设备各开关把手应在关闭位置。电压、电流、压力、真空的各种仪表指示正常,电源电压应在规定范围内。1.2水泵停送正常操作灌水;打开灌水阀和放气阀,向泵体内灌水,直至泵体内空气全部排出,然后关闭以上148、各阀门。按电机启动按钮,电机带电运转,带电达到一定转速、电流返回至规定值时,电机正常运转,然后打开供水阀门正常供水。供水水泵的正常停机;应先关闭压力表和真空表阀门,缓缓关闭水泵的供水阀门,然后切断电动机的电源,电动机停止运转。2、供水管路和阀门的安设、更改操作规程:2.1供水管路的操作准备工作,要求做到检查管路有无破损,漏水:法兰盘、螺栓是否完好、齐全、紧固。检查管路上阀门开启、关闭是否灵活,无泄露、无锈蚀。供水管路及阀门应在安装前将期内部清理干净,对安设地点有故障应及时进行清理,保证正常的工作。2.2供水管路及阀门的正常操作:管路的法兰连接;法兰盘的平面必须垂直于管子中心线,法兰所有密封设备149、应大于法兰内径;穿好螺丝后应按对角十字交叉顺序对螺丝进行拧紧加固,确保管路连接无跑水、冒水、滴水、漏水等现象。阀门安装前应保持关闭状态,安装和搬运过程中,不得以手轮为起吊点。供水管路安装条件必须进行系统实验,确保无漏水、渗水等现象后方可正常运行。如发现管路有裂纹、断裂或阀门炸裂时要及时关闭总供水阀门,等管路内的水完全跑完后,方可进行检修更换。第六节 供水施救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2、系统(设150、备)布置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3、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4、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5、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第七节 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1.1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151、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1.2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1.3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 1.4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1.5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1.6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1.7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1.8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在灾变情况下正常供水。1.9供水施救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1.10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2、系统组成:系统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等设备组成。3、主要功能:3.1系统应具有基本的防尘152、供水功能。3.2系统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3.3系统应具有在各采掘作业地点、主要硐室等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功能。3.4系统应具有过滤水源功能。3.5系统宜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水压异常、流量异常)。3.6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等监测功能。3.7系统宜保护水管管网功能,以防止灾变破坏。第八节 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1、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及相关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责任制。2、井下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3、领导干部、维修153、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4、领导必须亲临生产现场,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第九节 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供水管网每处应应有“供水施救”字样。清洁水源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供水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三通阀及阀门由通灭队看管、吊挂和移动。2、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对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3、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系统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4、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要时刻注意供水施救系统运行情况,154、认真监视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缺水、压力降低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系统维护人员汇报。5、供水施救系统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设备布置图。第十节 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供水施救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当供水施救系统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1、当供水施救系统发生故障时,能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协助处理。2、如遇我矿供水施救系统不正常运行时,值班矿长应及时会同相关人员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4、当供水施救系155、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第十一节 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保证我矿供水施救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1、供水施救系统异常种类有:1.1缺水。1.2供水管网堵塞、泄漏。1.3三通、阀门、过滤装置。1.4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1.5其它安全系统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2、供水施救系统值班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领导负责组织管网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同时要在处理过程及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3、供水施救系统维修人员现场发现三通、阀门、过滤装156、置等损坏,必须立即维修并上报本单位及调度室。4、地面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收到系统维修人员供水施救系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5、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接到故障信号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6、井下维修人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7、供水阀门因锈蚀、损坏等原因影响阀门的灵活性、可靠性,导致阀门不能正常打开或关闭时,需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或更换。8、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监控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第十二节 供水施救系157、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1、维护人员每周应对井下所用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2、定期对供水施救系统的水泵、供水管路、压力表、水表、阀门等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使其正常运行,按规定做好各种施工记录。3、负责检查各系统管路,避免“跑、冒、滴、漏、堵”现象发生。4、对新开拓的巷道和变更的巷道内管路的敷设有明确的计划和方案,保证每一个区域内都能及时的供水。5、协助其它与管道问题有关的工作,积极提高工作效率。6、按规定负责巡检的地点、部位,并做好记录。7、完成预防性维修工作和节能工作。8、进行日常检验各类水管、泵房和设备间,且保清洁卫生。9、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十三158、节 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 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 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 2、系统(设备)布置图、饮水点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 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 3、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 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 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 好记录。 五、对无保留价值的图159、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第十三节 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的各项管理制度, 禁止违章作业。 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 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 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3、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水源,并挂作业警示牌,待所检修设备的水排完后再进行检修;作业警示牌应 有专人负责摘挂。 4、运输、安装管路时,要齐抬齐放,步调一致避免砸 伤人员。 5、必须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必须保证供水 施救装臵压力表的指示灵活、正确。 6、设备检修需停电作业时,严格履行矿井停送电制度。 7、因维修160、需要切断主管、干管水源时,必须通知调度 室,经值班矿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施工时,必须在阀门上 挂牌,作业警示牌应有专人负责摘挂。 8、高空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禁止血压不 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 参加高空作业。 9、高空作业时,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 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上报矿总工批准后认真执行。 10、高空作业,施工现场不许有人停留,下面必须专人 指挥与监护。 11、使用管钳时,不能以大代小,装卸丝扣时,管钳要咬紧,严防滑脱;使用大、小锤时,锤头必须牢固,检查把柄是否破裂。1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1161、3、做好检修现场的文明生产工作。第十四节 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供水施救系统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室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副总挥: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检查科科长、机电动力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基层队队长和跟班人员。2、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上、井下发生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3、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162、导小组的主要职责:3.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3.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3.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3.4负责物资的管理。4、事故应急救援程序:4.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的汇报时,由领导小组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4.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供水施救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4.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4.4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4.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基层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第六章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第一节 正确认知紧急避险系统1、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煤矿井下发生紧急情163、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2、井下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164、,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具有紧急避险功能的井下专用巷道硐室,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可移动式救生舱是指可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实现移动,适应井下采掘作业地点变化要求的避险设施。3、所有井工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4、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方案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优先建设避难硐室。5、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165、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1)具备自备氧供氧系统和有害气体去除设施。供氧量不低于0.5升/分钟人,处理二氧化碳的能力不低于0.5升/分钟人,处理一氧化碳的能力应能保证在20分钟内将一氧化碳浓度由0.04%降到0.0024%以下。在整个额定防护时间内,紧急避险设施内部环境中氧气含量应在18.5%23.0%之间,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0%,甲烷浓度不大于1.0%,一氧化碳浓度不大于0.0024%,温度不高于35摄氏度,湿度不大于85%,并保证紧急避险设施内始终处于不低于100帕的正压状态。采用高压气瓶供气系统的应有减压措施,以保证安全使用。(2)配备独立的内外环境参数检测或监测仪器,在突发紧急166、情况下人员避险时,能够对避险设施过渡室(舱)内的氧气、一氧化碳,生存室(舱)内的氧气、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温度、湿度和避险设施外的氧气、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进行检测或监测。(3)按额定避险人数配备食品、饮用水、自救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及急救箱、照明设施、工具箱、灭火器等辅助设施。配备的食品发热量不少于5000千焦/天人,饮用水不少于1.5升/天人。配备的自救器应为隔绝式,有效防护时间应不低于45分钟。6、各紧急避险设施的总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全部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应有一定的备用系数。永久避难硐室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167、.2,临时避难硐室和可移动式救生舱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1。7、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其他矿井在突发紧急情况时,凡井下人员在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内靠步行不能安全撤至地面的,应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8、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推进长度超过500米时,应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临时避难硐室或设置可移动式救生舱。其他矿井应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可移动式救生舱。9、紧急避险系统应有整体设计。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经过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新建、168、改扩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应包含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并符合本规定有关要求。10、紧急避险设施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性的安全避险系统。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对紧急避险设施外和避难硐室内的甲烷、一氧化碳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应能实时监测井下人员分布和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情况。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能为紧急避险设施供给足量氧气,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3米3/分钟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169、险人员供水,并为在紧急情况下输送液态营养物质创造条件。接入的矿井供水管路应有专用接口和供水阀门。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应延伸至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紧急避险设施内应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11、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有清晰、醒目、牢靠的标识。矿井避灾路线图中应明确标注紧急避险设施的位置、规格和种类,井巷中应有紧急避险设施方位的明显标识,以方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迅速到达紧急避险设施。12、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及时补充或移动紧急避险设施,完善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13、可移动式救生舱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紧急避险设施的170、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第二节 避难硐室1、避难硐室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危险区。前后20米范围内巷道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特殊情况下确需布置在煤层中时,应有控制瓦斯涌出和防止瓦斯积聚、煤层自燃的措施。永久避难硐室应确保在服务期间不受采动影响,临时避难硐室应在服务期间避免受采动损害。2、避难硐室应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门结构。外侧第一道门采用既能抵挡一定强度的冲击波,又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密闭门;第二道门采用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门。两道门之间为过渡室,密闭171、门之内为避险生存室。防护密闭门上设观察窗,门墙设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过渡室内应设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永久避难硐室过渡室的净面积应不小于3.0平方米;临时避难硐室不小于2.0平方米。生存室的宽度不得小于2.0米,长度根据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以及内配装备情况确定。生存室内设置不少于两趟单向排气管和一趟单向排水管,排水管和排气管应加装手动阀门。永久避难硐室生存室的净高不低于2.0米,每人应有不低于1.0平方米的有效使用面积,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20人,宜不多于100人。临时避难硐室生存室的净高不低于1.85米,每人应有不低于0.9平方米的有效使用面积,设计额定172、避险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40人。3、避难硐室防护密闭门抗冲击压力不低于0.3兆帕,应有足够的气密性,密封可靠、开闭灵活。门墙周边掏槽,深度不小于0.2米,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煤)体接实,保证足够的气密性。利用可移动式救生舱的过渡舱作为临时避难硐室的过渡室时,过渡舱外侧门框宽度应不小于0.3米,安装时在门框上整体灌注混凝土墙体,四周掏槽深度、墙体强度及密封性能要求不低于防护密闭门的安装要求。4、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顶板和墙壁的颜色宜为浅色。硐室地面高于巷道底板不小于0.2米。5、有条件的矿井宜为永久避难硐室布置由地表直达硐173、室的钻孔,钻孔直径应不小于200毫米。通过钻孔设置水管和电缆时,水管应有减压装置;钻孔地表出口应有必要的保护装置并储备自带动力压风机,数量不少于2台。避难硐室还应配备自备氧供氧系统,供氧量不小于24小时。6、接入避难硐室的矿井压风、供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和供电系统的各种管线在接入硐室前应采取保护措施。避难硐室内宜加配无线电话或应急通讯设施。7、避难硐室施工前,应有专门的施工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8、避难硐室施工中应加强工程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避难硐室施工、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各种功能测试和联合试运行,并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第三节 可移动式救生舱1、选用的救生174、舱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应符合所服务区域的特点,数量和总容量应满足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2、救生舱应具备过渡舱结构,不设过渡舱时应有防止避险人员进入救生舱内时有害气体侵入的技术措施。过渡舱的净容积应不小于1.2立方米,内设压缩空气幕、压气喷淋装置及单向排气阀。生存舱提供的有效生存空间应不小于每人0.8立方米,应设有观察窗和不少于2个单向排气阀。3、救生舱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气密性。舱体抗冲击压力不低于0.3兆帕。在+50020帕压力下,泄压速率应不大于35020帕/小时;舱内气压应始终保持高于外界气压100500帕,且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4、救生舱应选用抗高温老化、175、无腐蚀性、无公害的环保材料。舱内颜色应为浅色,外体颜色在煤矿井下照明条件下应醒目,宜采用黄色或红色。5、救生舱的设置地点和安装应有设计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在安装救生舱的位置前后20米范围内煤(岩)层稳定,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通风良好,无积水和杂物堆积,满足安全出口的要求,不得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和通风。6、接入救生舱的矿井压风管路、供水管路及通讯线路应采取防护措施,具有抗冲击破坏能力,管路与救生舱应采用软联接。7、救生舱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和试运行,满足要求后方可通过验收。8、拆装、运输和移动救生舱时应有保护措施,编制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拆装、运输和移动过程中176、不损坏救生舱。救生舱移动后应进行一次系统检查和功能测试。第四节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1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明确紧急避险系统管理、维护职责,确保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要根据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等。不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项、次。3 、在井巷中要悬挂有紧急避险设施方位的明显标识,结合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编制明确标注紧急避险设施位置、规格和种类的避灾路线,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完善。无标识或避灾路线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避灾路线缺项或不完善的对责任单位罚177、款200元/项、次。4 、在紧急避险设施外要悬挂有清晰、醒目、牢靠的紧急避险设施标识,在紧急避险设施内制作并悬挂或张贴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无标识或使用说明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5 、每年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定期对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部件或设备;保证紧急避险设施内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外包装要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且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对巡检发现的紧急避险设施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未定期进行功能测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178、/次,不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部件、设备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储存的物品无标示或过期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项、次。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条、次。6 、建立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设计、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未建立档案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处,记录不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项。7 、每年要组织开展1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并将应急演练情况书面报告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未开展应急演练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次,未建立档案或未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项、次179、。8 、每10天要对紧急避险设施的供电电源进行检查和测试。不及时检查、测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次。每月要对配备的高压气瓶进行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95%时,通知调度室组织人员进行更换),每3年对高压气瓶进行1次强制性检测。不及时检查、调试及检测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项、次。每年对压力表进行1次强制性检验。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次。9、 按设计要求必须为紧急避险设施接入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管路,并进行日常的检查、维护,对进入紧急避险设施前20米的管路采取措施进行保护。每天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巡检,在现场设置巡检牌版,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180、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管路检查、维护不及时出现漏风、漏水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未对管路采取措施保护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处。未按规定巡检、巡检记录不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10 、在紧急避险设施外和避难硐室内必须安设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传感器,对甲烷、一氧化碳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在紧急避险设施的入口和出口要分别设置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对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在紧急避险设施内要设置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讯系统要经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对系统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和避难硐室前的缆线要采取保护措施。传感器、电话等设置不全或未安设的对181、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台。系统维护不及时、缆线未采取保护措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项、次。11 、矿井要结合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编制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紧急避险演练制度,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无救援预案或演练制度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项。未及时修订、补充完善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项、次。12 、矿井要经常监督检查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不能正常使用时,责令有关人员立即进行维护处理,必要时可停止采掘作业。不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13 、矿井要将了解紧急避险系统、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进182、行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常识。在紧急避险系统调整后,要及时对相关区域的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情况。培训内容不齐全或系统调整后不及时培训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项,培训人员不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人次。第五节 紧急避险人员配备制度1、成立专门的紧急避险系统培训小组,应及时对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入井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状况。2、可移动救生舱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管理维护人员;避难硐室必须配备三名以上管理维护人员。3、通灭队每班安排管道工检查压风自救系统和供水施救系统的完好情况,管路接头是否完好等。4、调度室信183、息中心每班安排专门人员对其监测监控系统中的线路、传感器等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并处理。第六节 紧急避险系统岗位责任制1、可移动式救生舱系统必须每天进行及时作好检查、维护工作,以确保一旦发生突变时能可靠使用。2、系统日常保养维护管理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3、避难硐室每班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硐室内设施有损坏的,严禁交接。4、检查每班的设备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5、要熟练掌握可移动救生舱和避难硐室各种设备的操作要求,为紧急避险培训和教育提供技术支持。第七节 紧急避险系统轮流值班制度1、避难硐室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擅自离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184、2、各种记录要填写规范,字迹清楚、摆放整齐、保存完好。3、严禁外来人员擅自进入避难硐室和可移动救生舱。4、严禁值班人员使用值班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每班要打开一体式矿灯、矿用防爆日光灯,检查照明设备。单向排气管、单向排水管能否正常使用,两道隔离门开闭是否灵活、密封可靠。6、每班要逐个打开压缩氧供气、压风供气系统自救装置,作通气检查,如发现气不足或无气流出,要当班更换,如有连接不牢和漏气现象,要及时处理保证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7、每班要逐个检查防火措施两道隔离门之间设喷淋装置是否正常,2h正压氧气呼吸器、矿用隔爆型空气循环净化系统能否正常工作。保证排泄物收集集便器齐全。8、避难硐室每班185、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硐室内设施有损坏的,严禁交接。第八节 紧急避险系统设备定期检查和标校制度1、移动救生舱必须每月进行检查、维护工作,以确保一旦发生突变时能可靠使用。2、系统日常保养维护管理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3、系统维护人员和保养人员要经常对管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以保证可移动救生舱及避难硐室的正常使用。4、系统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压缩氧供气、压风供气系统自救装置作通气检查,如发现气不足或无气流出,要当班更换,如有连接不牢和漏气现象,要及时处理保证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通灭队要定期对井下压风自救系统和供水施救施救系统186、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可移动救生舱及避难硐室中各设施的正常使用。6、信息中心对监测监控系统的传感器及线路进行管理维护,并按标准悬挂,要定期的对各传感器进行标校,保证各传感器和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7、要定期检查各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连接处密封是否严密,有无漏气现象,流量是否达到标准,否则应及时修理恢复,投入正常使用。8、严禁使用过期的食品、药品;严禁使用过期或未经过鉴定的设备;按照有效期定期进行更换。第九节 紧急避险系统功能测试制度1、可移动救生舱每8个月须由制造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维护;避难硐室设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按相关规定对其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完187、好可靠。2、操作者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要有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要严格按操作指示板操作,熟记操作方式,避免由于误操作而引起的事故。3、避难硐室硐室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各种功能测试和联合试运行,并按要求组织验收,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4、可移动救生舱系统进行调试时,压力调节应由小到大缓慢进行,防止系统损坏。5、各种便携式测试仪表、矿灯等应按规定定期(一般15天)进行一次充放电维护,测试仪表准确度校准,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性能。6、高压氧气瓶、液态二氧化碳气瓶、压缩空气瓶及其连接管路,每天应由专人检查其气压情况、连接密封状态,确保各关键部件在必要时能正常工作。7、依照手册的操作指南对供氧单元188、过渡舱空气净化单元初次启动调试,检查是否正常工作;8、开启设备舱制冷气瓶的阀门,依照手册的操作指南对降温除湿单元进行试车,看是否工作正常;第十节 紧急避险系统设备故障处理制度1、当紧急避险系统中通信和监测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2、在可移动救生舱或避难硐室的相关设施、设备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保证正常投入使用。并将故障发生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3、当可移动救生舱或避难硐室发生异常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4、一般异常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5、出现异常情况时,各相关值班人员不得随意189、离岗,必须与调度室、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速度处理完善,保证系统恢复正常。 6、出现故障时,可移动救生舱应检查管路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如果不是开启状态,请依照操作指南再重新开启一遍。如果仍然不正常工作,则可能某部件损坏,具体故障分析及处理。7、各种便携式测试仪表、矿灯、指示灯、采样器等应按规定定期(一般15天)进行一次充放电维护,测试仪表准确度校准,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性能。8、对可移动救生舱的压力系统进行检查,记录各压力表的读数,并对比最近一次的压力检查情况,如果压力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汇报,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9、可移动救生舱和避难硐室中配套产品如灭火器,自救器,苏生器等190、的保质期,应及时按规定更换,确保必要时能正常使用。10、只有受过培训人员才可打开设备舱。 发现零部件损坏,失去原有性能,一定要及时修复或更换,不能带病工作。第十一节 避难硐室维护制度1、硐室投入使用前,建立避难硐室管理制度;2、设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按相关规定对其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完好可靠; 3、避难硐室配备的食品和急救药品,过期或失效的必须及时更换; 4、避难硐室保持常开状态,确保灾变时人员可以及时进入; 5、矿井应对入井人员进行避难硐室使用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避难硐室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员工都能正确使用避难硐室及其配套设施;6、定期检查维护191、接入矿井压风、供水管路及其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和供电系统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处理;7、每周调试避难硐室的隔离门密闭情况,开闭是否灵活;8、硐室卫生清洁,无杂物,墙体干净,无乱写乱画现象;9、硐室电话完好,电话线盘挂整齐,不落地。第十二节 紧急避险系统过期食品和药品更换制度1、相关管理单位需建立可移动救生舱、避难硐室的食品和药品的管理记录台账。2、每15天应检查一次食品、水、各种化学药剂的完好状况,若发现发潮、变质、过期等现象,应及时按规定处理或更换,确保必要时能正常使用。3、每次更换过期的食品、药品时,更换人员要认真填写管理更换台账,台账要求填写规范,严禁涂改。4、所更换过期的食192、品、药品必须统一回收到地面,由通灭队进行统一的销毁。5、严禁出现私自改填食品、药品的有效日期,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科在更换时要安排专人在现场进行监督。6、严禁将发潮、变质、过期的食品、药品二次使用,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第十三节 紧急避险系统培训和应急演练制度1、每年组织一次可移动救生舱、避难硐室的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紧急避险系统。2、井下员工必须熟知可移动救生舱装置、避难硐室所在地点及使用方法,便于发生灾害时能迅速自救。3、教育职工应爱护可移动式救生舱系统装置和避难硐室内的设备,发现损坏该系统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并投入使用。4、每位下井作业的职工,必须掌193、握可移动救生舱、避难硐室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5、凡新设置的可移动救生舱系统装置各队队长都要向职工交待清楚设置的路线和地点。6、新到矿职工除按为期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对紧急避险系统的知识进行培训,否则一律不准入井。7、凡发现损坏可移动救生舱系统装置和避难硐室内设备、设施的人员一律从重处理。8. 每年开展一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并将应急演练情况书面报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第十四节 紧急避险系统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1、安全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没有检定证书的禁止使用。各种便携式测试仪表、矿灯等应按规定定期(一般15天)进行一次充放电维护,测试仪表准194、确度校准,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性能。2、安全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信息中心要建立技术档案,仪器仪表做到帐卡一致,保留完整。3、维修保养安全仪器仪表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标准器具和测量器具使用后,要在记录卡上记载开气时间及仪器使用情况。4、各种传感器 ,半年检定一次,自救器每季度校验一次。5、使用各种标准器具,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经常进行清洗、保养,并记入设备档案中。6、应向上级检定单位送检的标准器具,及时送检。第十五节 可移动救生舱及避难硐室操作规程1.可移动救生舱操作规程1.1 管理和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可移动救生舱各设施、系统的使用方法。1.2要按规定日期要对可移动救生舱的设备195、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校准。1.3 维修设备故障时,维修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处理故障制度。1.4 按要求对过期的食品和药品进行更换,严格按照过期食品和药品更换制度。1.5 依照操作指南对矿井救生舱生命保障系统进行维护性试车,确保系统工作正常;如果发生异常,应立即汇报,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更换。1.6 记录各压力表的读数,并对比最近一次的压力检查情况,如果压力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汇报,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1.7 注意舱内配套产品如灭火器,自救器,苏生器等的保质期,应及时按规定更换,确保必要时能正常使用。1.8 定期检查是否发现管路裂纹、是否发现管路有较严重的腐蚀、是否发现管路严重变形、钢瓶是否已196、到检定期。1.9 管理人员要熟知井下避灾路线,当发生灾害时,要能起到引导作用。1.10 可移动救生舱管理维护人员要严格遵守轮流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1.11 系统检修、食品和药品的更换等要认真的填写记录台账。2.避难硐室操作规程2.1 管理和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避难硐室内各设施、系统的使用方法。2.2 每周检查一次。按相关规定对其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完好可靠。2.3 避难硐室配备的食品和急救药品,过期或失效的必须及时更换。 2.4 避难硐室保持常开状态,确保灾变时人员可以及时进入。2.5 管理人员要熟知井下避灾路线,当发生灾害时,要能起到引导作用。2.6197、 避难硐室的管理维护人员要严格遵守轮流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2.7避难硐室的管理维护人员要严格遵守轮流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第十六节 紧急避险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可移动救生舱和避难硐室相关的技术档案,包括关于硐室设计、施工、安装等,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2、对可移动救生舱和避难硐室内的设备、设施、监测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的登记备查。3、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维修和更换物品、药品情况必须进行记录。5、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6、各类技术资料档198、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7、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借阅。第十七节 避难硐室应急响应组织流程1、 快速、有序进入避难硐室。 1.1当发生各种灾害时,在无法安全升井的条件下,相关地点的作业人员,按照应 急预案以及所在地点的避灾路线,进入避难硐室1.2当人数较多时,各队组跟班队干、班组长要加强组织协调,进入避难硐室必须 有序,以防止拥挤事件,提高进入效率。 1.3进入避难硐室后,各队组跟班队干、班组长必须及时清点人数;同时认真检查、 及时掌握本队组人员的健康情况。 1.4各队组跟班队干、班组长要利用一切通信199、手段,尽快与地面救援指挥中心取得 联系,及时、准确汇报事故及人员情况。 1.5必须严格按照避难硐室操作规程操作各种系统、设备。 2、有序、高效组织施救。2.1由矿当班带班矿领导、业务科室科长担任硐室现场的第一负责人;如果上述人 员不在现场,由安全经验丰富、熟练掌握煤矿各种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对周边巷道环境熟 悉的跟班队长、班组长或者安全生产骨干担任硐室现场的第一负责人。 2.2现场第一负责人必须在最短时间掌握整个硐室的人员健康情况,尽快与地面救 援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及时、准确汇报事故及人员情况,并接受地面救援指挥中心的指挥。2.3现场第一负责人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工作,成立临时救援指挥体系,200、实 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与地面救援指挥中心保持联系,对硐室内部 各种系统、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控制,对硐室空气环境进行检测等。 2.4进入避难硐室的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必须保持冷静、有序,尽量减少体力消耗。2.5现场第一负责人要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及时的急救。 -2.6现场第一负责人必须加强硐室内各种资源的管理,做到统一管理、伤员优先、 合理使用。2.7指挥人员要贯彻执行地面救援指挥中心的指令,认真组织好现场施救工作。3、迅速、有序组织撤离。 3.1在接到地面救援指挥中心的指令或者硐室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生存的特殊情况 下,现场指挥人员必须按照指令、结合现场情况,认真组织201、,确保有序、快速撤离。 3.2撤离前现场指挥人员必须规定联系方式,确保撤离过程始终保持联系。 3.3撤离前现场指挥人员必须提前安排好伤员救治转移。3.4撤离前现场指挥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4、紧急情况处置。 遇到各种紧急、特殊情况,必须由现场指挥人员统一指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第十八节 避难硐室日常入室及紧急避险须知1、避难硐室日常入室须知。1.1、矿井职工无故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有事经硐室管理人员同 意后方可入内,待事情处理完毕后须迅速离开硐室。1.2、进入硐室的人员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各种设备、设施不 准私自操作。2、避难硐室紧急避险须知。2.1、一旦发生灾害无法撤退,须进入避难202、硐室避险时,应首先确 认避难硐室外通向硐室的压风、供水管路阀门处于开启状态。2.2、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 使救护队营救时易于发现。 2.3、进入过渡室的第一人员,应立即开启空气幕,以免有毒有害 气体进入。2.4、避险人员到达硐室入口后,要排队等候。2.5、发生灾变时,永久硐室值班人员要第一时间开启洗气阀门; 进入临时避难硐室的第一人要立即开启洗气阀门。 2.6、进入过渡硐室前,首先通过防护密封门上的观察窗口查看过 渡硐室内是否有人正在进行洗气,如果有人正在洗气,等其洗气结束 进入生存硐室并关闭生存硐室门后,旋转过渡硐室门手把,打开过渡 硐室门,进入过渡硐室并关闭203、过渡硐室门(每次进入永久硐室过渡硐 室的人数不得超过18人,临时硐室过渡室人数不得超过4人,此时请勿打开生存硐室门) ,打开压缩空气阀门,再开启喷淋装置,进行洗气。 2.7、洗气 2030 秒后,关闭洗气装置阀门结束洗气,打开生存硐 室密闭门,迅速进入生存硐室并关好密闭门。2.8、进入避难硐室的避险人员要第一时间确定避险指挥人员,按 照生存硐室内悬挂的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进行后续操作。 2.9、注意事项(1)不经洗气就直接进入生存硐室,将会使灾害产生的有毒有 害气体进入生存硐室,危害硐室内人员的生命安全。 (2)严禁用带油污的手或工具去开动氧气阀门、安装或修理氧 气管路,否则,可能会引起发火。 (204、3)进入生存硐室后未按硐室内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可能导 致避难硐室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达到应有的防护时间和效果。 2.10、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1)如果用带油污的手去操作氧气钢瓶阀门、安装或修理氧气 管路发生着火时,先关闭阀门,并使用灭火器对准火源将其扑灭。 (2)避险人员长时间在密闭状态下生存,要注意生存硐室内的 氧气浓度,氧气浓度应控制在 18.5%23%。如氧气浓度超过此范围 时,应及时调节供氧量或补充空气。 2.11、避难期间要保持安静、尽量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活动和体力 消耗,以延长避难的时间。要控制矿灯的使用、不必要的矿灯应当关闭。 2.12、避难人员要坚定克服困难和避灾205、自救的信念,同心协力、团结互助、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指挥人员应对食品、饮用水等集中统 一分配使用,并注意节约。 2.13、注意检查避难硐室及其附近气体、温度、风流的变化,当出 现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2.14、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组织侦察活动,侦察时应指派有经 验、熟悉巷道及通风情况的人员,同行人员不得低于2人,侦察活动要逐段进行, 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发现有危险时应及时退回避难硐室; 如果需要且具备转移条件,应有组织的进行安全转移,转移时沿途作 好标记,以便营救人员跟踪追寻。第十九节 紧急避险系统事故应急预案1、避难原则1.1距离可移动式救生舱及避难硐室最近的人员206、向移动救生舱内和避难硐室内逃生。1.2距离井筒最近的作业人员尽快升井向地面逃生。为方便避灾人员方便快捷进入避难空间,在紧急出口处、避灾路线等地点都对救生舱和避难硐室位置进行明显的标注。帮助矿工在昏暗光线环境下进入救生舱和避难硐室,采用发声定位、视觉定位以及移动定位等三种方法。发声定位是一个在救生舱入口的报警器;视觉定位是在救生舱的入口处有个闪光灯;移动定位是指在巷道中布置一些可观察的运输带、绳子、缆线等,避难人员在避灾路线指引顺利到达救生地点,进入救生舱和避难硐室。2、响应组织流程2.1当灾害发生时,根据调度指挥中心命令进入救生舱和避难硐室。2.2根据准军事化管理制度,按照进入救生舱人员和避难207、硐室的级别承担指挥任务(由级别较高人员指挥,同级别人员按照采、掘、辅助队组先后排名顺序排定级别)。2.3承担指挥任务人员负责组织人员的秩序、操作流程、人员分工。2.4按照顺序启动救生舱和避难硐室的运转系统,保持救生舱和避难硐室正常工作,人员情绪稳定。2.5利用通讯系统向地面指挥中心汇报。2.6根据调度指挥中心命令进行下一步操作。第三部分 井下“六大系统”培训与演练第一章 “六大系统”培训根据矿实际的组织情况,制定“六大系统”培训计划,组织全矿井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理论和实践考核,使人人都熟悉“六大系统”的实际内容、应急方式。将“六大系统”安全培训列入员工安全教育内容,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学习,208、使员工熟知矿井危险目标的位置、特性;懂得在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不同的灾害采取有效的逃生方法。1、“六大系统”培训组织由人力资源科培训中心牵头,生产技术科、调度室配合对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2、“六大系统”培训人员:(1)矿领导及各副总工程师。(2)安全生产各科(部)室正职、副职(包括队级管理员)。(3)调度室、安全检查科、机电动力科、生产技术科、矿压办公室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调度员、“六大系统”日常管理维护人员)。(4)通灭队队长、支部书记、技术队长及“六大系统”日常管理维护人员。(5)各队队长、支部书记、技术队长、技术员及全体职工。3、培训内容包括井下“六大系统”设施的使用、维护和发生灾变时209、“六大系统”应急预案。4、对培训无故不参加的人员每次罚款300元。第二章 “六大系统”演练1、“六大系统”的演练分为矿级演练,以及配合集团公司联合演练两个级别。矿级演练由矿“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矿调度室制订具体的演练方案,安全检查科全力配合,结合矿井实际,组织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总结演练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演练结果,并安排督促整改演练过程中“六大系统”存在的问题,为下次演练提供必要的指导。与集团公司联合进行的演练根据集团公司统一安排,矿“六大系统”领导小组全面部署,调度室及安全检查科与集团公司演练机关密切衔接、协调,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制订的演练方案,制订与其相适应的“子演练方案”,按照“统一安排、上下联动、周密部署、科学运作”的原则进行演练。2、演练次数(1)矿级演练每年12月中旬进行1次。(2)与集团公司联合进行的演练,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平时承担煤矿安全生产预防预警等作用,发生事故时承担为逃生人员提供避难、生命补给和待援等作用;“六大系统”是将防灾减灾有机结合,最大限度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有效手段。希望各单位能够认真落实责任和制度,保证“六大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中作用得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