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控等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7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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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1459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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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监控等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煤矿安全监控系统1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1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2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2四、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4六、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4七、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制度5八、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7十、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7十一、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8十二、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8十三、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9十四、瓦斯日报2、监测日报审查签字制度10十五、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0十六、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12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13一、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13二、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15三、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16四、人员定位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18五、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调度值班制度20六、人员定位系统交接班制度20七、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1八、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23九、人员定位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23十、人员定位系统故障报告制度24十一、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25十二、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26十三、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26十四、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27十五、人员3、定位系统责任追究制28十六、人员定位系统设备报废制度29煤矿通信联络系统29一、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29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30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31四、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2五、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2六、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33七、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33八、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34九、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34十、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35十一、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35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37一、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37二、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38三、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38四、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4、39五、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0六、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41七、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41八、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41九、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42十、管网异常上报制度42十一、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43煤矿压风自救系统45一、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制度45二、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46煤矿固定式救生舱46一、固定式救生舱日常维护、保养制度46二、固定式救生舱培训演练制度4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瓦斯超限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确保井下瓦斯超限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撤人、断电及组织处理,5、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瓦斯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瓦斯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1、调度室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井下各处瓦斯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分析并及时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2、当甲烷传感器检测的瓦斯浓度显示超高报警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和现场施工班组联系。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核对,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用光学甲烷检测仪测量。如甲烷传感器故障误差所致,应立即通知机电队进行更换;如果确属瓦斯涌出量升高所致,施工班组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配合调度室积极处理。3、如果瓦斯浓度显示异常,经核实为施工班组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碰撞、淋水、放炮等)的,要立即6、整改。如瓦斯传感器损坏或断线应立即通知机电队来人修理、更换、校正。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期间,甲烷传感器要立即停止使用;由班组负责在甲烷传感器位置上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替代甲烷传感器对瓦斯进行连续监测,并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监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显示数据。5、如果甲烷传感器瓦斯数值升高,核实确系施工地点瓦斯涌出量增大所致,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主任及值班矿长汇报,并及时通知工作面作业班组按灾害防治预案进行隐患处理。班组应随时观察瓦斯变化情况,当瓦斯继续升高至1.5%时,必须撤出现场工作人员至进风大巷,切断工作面电源。同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主任向矿7、长及矿工程师汇报。矿长和技术工程师将根据现场情况及灾害防治预案制定处理措施,由调度室安排调度。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和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全矿安全生产调度,协调平衡井上、下生产环节的关系,解决存在的问题。3、负责井下电话、地面值班电话的接待、联系工作,将拔话人的口信或要求及时传达给接话人或有关人员。接到安全、生产各部门的报告后,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或有关领导。4、监督检查各队、班入井前开好班前会和填写班前会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其它记录。5、及时填写值班碰头会、调度值班记录8、及其它有关记录。6、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对人井人员进行检身登记,出井后检查消号,经常查对井人员的出入井情况。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按照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负责和主持调度室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例会。2、监督调度员履行调度职责,监督调度室内有关记录的完整、真实,并对其负责。3、随时掌握生产的变化情况,搞好综合平衡,及时协调部门之间、环节之间的问题,实现安全生产。4、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调度安全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调度命令,并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不幸发生事故,要积极组织并协助领导指挥抢救工作。5、组织调度员每9、周一次下井,掌握生产安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四、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调度员职责,按首接负责制原则搞好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杜绝违章指挥。、“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 调度:调度员接到作业点班(组)长的放炮请示后,必须电话核实当班瓦检员的瓦斯检查情况、放炮员的装药情况及班(组)长的警戒设置情况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指令,否则责令矿级跟班干部采取措施处理完毕后再下达放炮指令。接到班(组)长的放炮后“三人”共同检查作业点安全情况汇报后,确认可作业时,方可下达同意作业指令。、瓦斯超限及排放调度:10、当接到或从监控发现瓦斯超限时,调度员必须迅速报告通风、安监部门负责人及总工(或值班领导、矿长)。当接到排放瓦斯任务时,调度员必须先核实排放作业点(区域)回风流落实断电撤人,方可下达送风排放指令,并时时调度瓦斯排放的全过程,遇异常情况迅速报告采取紧急措施。、主局扇停送风调度:当接到主扇停风报告时,调度员必须先指令主扇司机打开井口防爆门(或风门),随后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迅速撤到主要进风大巷或地面,同时通知各瓦检员及电工停止局扇运行,并报告总工。当接到局扇停风报告时,调度员必须通知受影响区域的人员迅速撤到主要进风大巷,并报告总工。只有接到主扇运行正常的报告,才能请示总工并执行排放瓦斯调度。、井上下11、停送电调度:当接到电网停电报告时,调度员必须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迅速撤到主要进风大巷或地面。当接到局扇专用供电停电的请示或报告时,调度员必须报告机电部门及总工采取措施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人员迅速撤到主要进风大巷。当接到井下排水系统停电请示或报告时,调度员必须报告机电部门及总工采取措施。只有在主扇复电正常运行及恢复局扇专用供电并执行排放瓦斯调度完毕后,方可下达向该区域送动力电指令。、防突允掘(采)调度:调度员根据总工审批的允掘(采)通知,指令采掘队(班组)是否掘(采)或掘(采)多少。如总工未来得及审批允掘(采)通知单时,调度员必须电话请示总工,否则严禁派班。、避灾撤退调度:当不幸发生灾害事故时,调12、度员必须迅速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命令所有受威胁人员沿明确的避灾路线撤退。2、搞好入井检身工作,监督各队(班组)开好班前安全会,监督出入井人员清点及调度室内有关安全记录的完整、真实。3、坚持24小时值班制,及时清楚填写调度记录、值班碰头会记录、电话记录,按上不清下不接的原则详细交接班。4、每周一次下井熟习掌握采掘动态及避灾路线情况。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1.开机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正确连接。2.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调制解调器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类报表。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13、严禁机器无人运行。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工作站服务器显示屏交换机调制解调器电源。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六、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一、分站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二、分站和过渡电缆及各种传感器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三、分站和分站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四、分站和过渡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五、分站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六、分站由专人负责,每天14、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七、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距巷道壁不小于,风速、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八、每隔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瓦斯传感器等进行一次调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九、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装置停止运行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十、使用过程中应保持传感器清洁,确保仪器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十一、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等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15、擅自移动。十二、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十三、严格按分站规定的配接表来接传感器,不得超出配接表规定的数量。十四、各部件的可调整部分,已封胶的不允许拆动,必须做出调整时,要严格按部件说明书要求调整。十五、检修完毕后,做好检修记录。七、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制度一、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生安科队及相关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责任制。二、值班人员必须到调度室值班,要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当天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三、领导干部值班16、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四、节假日、双休日值班领导必须亲临生产现场。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五、调度室负责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有权进行处理。八、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持对井下连续不断的监控;调度室必须执行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随时观察运行情况,掌握监控的动态信息,每班填好监控记录,每天上报监控日报,有异常情况,立即安排查明原因,并报告有关领导。二、保持监控系统设备的性能良好,井下分站、瓦斯传感器、开停传感器、断电仪等设备数量齐全,保证反应的信息真17、实可靠。三、井下监测装置的安装要符合规程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1、分站到传感器、断电仪的传输距离不超过1000m。2、瓦斯传感器的安装: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设在距碛头小于5米,且不能超出风筒出风口;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装在距全风压汇合处回风口1015米。采煤工作面进风流的传感器布置在距煤壁距离小于或等于10m的进风顺槽内;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布置在距回风口的距离1015m的回风顺槽内;采面传感器布置在距工作面煤壁不超过10m的回风巷内。其它地点传感器的安设必须符合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3、井下主机或分站安设在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中,加垫支架距底板不小于300mm。4、传感器18、安装在距巷道顶板不大于0.3m、距巷帮大于0.2m处。四、传感器的调校1、由瓦斯监测工每隔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2、瓦检员每班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五、监控系统的维修工作由机电部门负责,具体由瓦斯监测工负责检查维护。监控系统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运到地面进行全面检修。六、因检修、更换、拆除“系统”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系统”停止运行时,必须报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七、建立和完善记录、台帐、图表。1、设备和仪表台帐、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及其他报表由机电部门负19、责。2、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测日报表由调度室负责。3、安全监测系统布置图由机电部门负责。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监控系统和网络传输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2、加强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记录表。3、搞好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线路延伸和维护、避雷装置、传感器安装、电源箱控制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十、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20、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二、安全监控维护人员(监控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点功能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三、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四、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五、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 的,由当事人赔偿。六、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21、)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七、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八、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十一、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当煤矿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二、在22、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三、当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四、如遇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1、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2、如遇电信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市监控中心进行处理。3、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4、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网管人员进行维护,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5、如发现井下某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23、井下当班电工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加强故障地点的瓦斯检查。6、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十二、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为保证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一、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种类有:1、瓦斯浓度超限;2、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3、馈断电报警;4、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5、其它安全系统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二、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24、,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三、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四、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五、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值班矿长查明原因,报告跟班安全员、瓦检员或工程师。六、接到事故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七、井下维护人员,发现各类探头报警或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25、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八、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九、通风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分析、研究监测系统的数据,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矿井瓦斯等变化规律,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十三、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二、系统(设备)布置图、断电控制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26、三、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五、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十四、瓦斯日报、监测日报审查签字制度一、调度室必须在每日8时前将上一天的瓦斯日报、监测日报整理或打印出来,以备有关领导审阅签字。瓦斯日报和监控记录上有瓦斯超限的情况和处理意见记录。二、通风部门的负责人将瓦斯班报对照瓦斯日报或监控日报逐一检查,准确无误后签字。三、总工、总工检查瓦斯日报、监控日报上各作业点或其它地点的瓦27、斯变化情况、瓦斯超限的处理情况等,然后进行签字。四、矿长、总工认真审查瓦斯日报和监控日报,掌握井下的通风瓦斯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五、瓦斯日报和监控日报必须逐日按时审查签字,不得拖延、漏签、过后补签。六、审查签字的有关领导或负责人因出差、因事请假及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工作时,应委托他人代理审查签字。十五、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二、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三、 调度监控中心28、维护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四、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机电监控中心维护人员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单位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六、 使用单位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29、常使用。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七、使用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单位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八、各生产单位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30、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九、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调度监控中心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的校验设置工作。十、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调度监控中心联系,并共同处理。检修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测监控装置暂停运行时,必须经安监股和矿调度室同意,并制31、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十一、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48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十二、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完毕后,在开工检查时现场进行交接,届时机电科、安监科、施工单位负责人一并进行验收,并签字交接。使用单位不接收者对主管队长罚款500元,并限期接收,逾期不接收者加倍处罚。接收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管理、使用均有施工单位负责。一旦出现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电缆、接线盒、传感器)的损坏、丢失,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按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及相关规定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十三、安装、拆除监测设备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向有关部门32、提交监测设备安装申请单或监测设备拆除申请单,并经有关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调度监控中心方可组织人员安装或拆除监测设备。施工单位无批准的安装或拆除申请单不予开、停工,若擅自开停工,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十四、工作面传感器需要延线或收线时。由使用单位通知调度监控中心,调度监控中心维修员与使用单位电工共同进行,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处理,以防将线接错,损坏仪器。如发现传感器移设不到位、不及时,均按“三违”处理。并纳入施工单位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考核范围。采煤工作面自横川口以里,掘进工作面自开口位置至掘进迎头,监测装置均由施工单位按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管理、使用、维护。十五、瓦斯检查工每班应对33、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并向调度汇报。使用单位每班对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及电缆的完好严格按照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矿调度。十六、监测传感器出现故障时(数据超差、通讯失败、传感器保护、误报警等),当班维护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在出现系统故障时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对维护人员给予500元罚款。十七、监测系统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周对重点瓦斯管理区域的设备进行两次调试,非重点瓦斯管理区域每周必须调试、校正一次。十八、每七天必须对监测系统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十六、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一、 安全监测系统调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34、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的有关规定。二、 甲烷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根据AQ1029标准8.3条执行。其它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按厂家说明书要求进行调试。调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调试程序。如不按调试程序进行调试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三、 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的传感器必须一周调试两次,非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传感器每周必须调试一次,如未按要求对各类传感器进行按时调校的给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罚款。每周必须对断电功能做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未按要求进行测试或测试存在问题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四、 调试传感器时必须与地面微机室联系,确认通气结果与断电功能准确35、可靠时,调试方可结束。对于调试不准确、调试无法完成的和传感器出现故障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五、 每次调试传感器完毕后必须按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调试记录,记录手册与巡检台帐必须填写准确、字迹清楚。六、传感器投入使用时必须联机运行48小时以上,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七、 更换后的传感器必须认真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监测传感器的备用量。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一、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为了确保矿山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理突发事件,能够统一指挥,迅速、有条不絮地进行紧急撤离疏散井下人员,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一、实施对象和范围因不可抗拒的灾害导致井下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36、受到威胁,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需将井下的人员紧急撤离、疏散至地表,以确保人员安全。二、组织领导为了防止突发事故后出现混乱局面,使人员撤离工作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指挥得当、处置有方,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员撤离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伤员救护组。各小组组成及职责1、现场指挥组:组长:黄运健成员:易光胜、黄贤东、梁国俊职责:全面负责指挥协调井下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掌握现场具体情况及井下职工人数,及时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按矿井灾害防治预案程序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并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2、疏散引导组:组长:谢其37、青成员:吴志文、郭基江、谢红职责:迅速组织井下人员按单位井下安全撤离线路从井下向井口撤离。3、通讯联络组:组长:王运伦成员:彭传富、李明海、张少才职责:利用对讲机、电话和手提扩音喇叭等及时与井下疏散引导人员联系,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上级部门。4、伤员救护组:组长:吴才华成员:陈家强、周兴万、胡有成职责:迅速帮助撤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伤员,并给予基本救助和协助医疗人员做好救护工作。三、行动原则发生突发事故后,调度室值班人员要迅速与值班矿长联系,由矿长与技术矿长迅速商定,确定是否撤离井下人员,确定撤离后按下列次序处理。四、人员撤离1、上部矿体:根据本单位井下安全逃生线路,平硐经山上、运输巷迅速撤38、离至+355井口地表。2、下部矿体:根据本单位井下安全逃生线路,+150水平以上经山上、运输巷迅速撤离至+150水平副井人车道,坐一级人车出+355井口至地表。3、深部矿体:根据本单位井下安全逃生线路,+150水平以下经山上、运输巷迅速撤离至0水平副井人车道,坐二级人车至+100水平,再坐以一级人车出+355井口至地表。4、现场指挥组将现场具体情况适时调整逃生线路,并由通讯联络组通知疏散引导组引导安全撤离。五、注意事项1、预案启动后,各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位,做好各级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2、从人车道撤离时人员密集,在疏散人员时,要保持现场秩序,切忌慌张、人为起哄、拥挤,出现次生事故。3、定期做39、好本预案的演练工作。二、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一、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二、值班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上传报表实施审阅、签字。三、调度主任: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40、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四、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信息上传的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每天浏览矿井人员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人员定位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五、生产经理:经常浏览人员定位系统信息传输情况,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积极配合人员定位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六、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操作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及地方局41、关于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操作和运行系统。2、对当班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系统。3、负责人员定位信息的真实、及时传达,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4、负责对县中心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5、每班对系统巡回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汇报。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矿调度布置的其它工作。6、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7、及时向矿调度反馈当(日)班人员出入井信息。8、严禁脱岗、睡觉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9、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文明操作,热情工作。三、人员定位系统监42、控员操作规程一、系统登陆:1、双击桌面上的图标或者 打开“开始”“程序” “KJ251煤矿井下人员定位考勤系统5.0”下的“KJ251煤矿井下人员定位考勤系统5.0”单击即可启动。2、在服务器名上输入本地服务器的地址“.”,若访问的是数据库在其它服务器,请输入该服务器的网络IP地址,输入完后,请检查您输入的服务器名、数据库名、用户名称和连接密码是否正确,单击“确定”系统连接数据库成功。二、开启前(接班后)检查准备1、班前准备上班前值机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正常。2、交接班监控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岗位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43、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三、班中要求1、文明作业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2、检查线路运行情况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线路连接情况,要保持线路连接牢固,发现线路连接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3、检查UPS运行情况手动断开网络电源,启动备用电源,使备用电源连续运行15分钟。如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不能连续供电现象,立即启动网络电源,并更换UPS。4、基站和区域的设置1)基站设置基站设置是指将井下安装的基站根据每个基站的HID号写入软件中,点击“基本资料”下拉菜44、单中的“基站设置”项,2)增加基站输入基站HID号、基站编号、基站名称、选择所属区域和基站的类型,增加完基站信息后点击“保存”,将弹出增加成功界面,提示用户已增加了一个基站信息。3)修改基站在基站列表栏中,选定要修改的基站,点击“修改”,用户可以将该基站信息进行修改。4)删除基站在基站列表栏中,选定要删除的基站,点击“删除”用户可以将该基站从列表栏中删除。5、区域设置点击“基本资料”下拉菜单中的“区域设置”项,打开区域的管理界面。1)增加区域输入区域编号、区域名称和人数上限,增加完区域信息后点击“保存”,将弹出增加成功界面,提示用户已增加了一个区域信息。2)修改区域在区域列表栏中,选定要修改的45、区域,点击“修改”,用户可以将该区域信息进行修改。3)删除区域在区域列表栏中,选定要删除的区域,点击“删除”用户可以将该区域从列表栏中删除。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处理日常机房的主机故障,并负责打印规定的报表。2)必须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3)雷雨天气,防止雷击设备,打雷较严重时,立即请示分管领导停电,熟悉停送电秩序,停电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4)进入机房要穿工作服,不得将带磁性和46、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设备无尘、干净。5)上班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假报、瞒报、不报、漏报。6)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调度室处理。五、做好汇报1、处理故障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登记2、当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调度汇报。四、人员定位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一、分站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二、分站和过渡电缆及人员读卡器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三、分站和分站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四、分站和过渡电缆连接的47、接线盒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五、分站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六、分站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七、人员读卡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距巷道壁不小于,人员读卡器与读卡器应相距200米以上,并能能正确反映该地点的人员情况。八、人员识别卡佩带人员必须每天入井时调校,井口人员读卡器应识别识别卡佩带人员并显示出佩带人员身份信息,各项指标符合规定。九、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装置停止运行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48、行。十、使用过程中应保持人员读卡器清洁,确保仪器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十一、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人员读卡器、电缆等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十二、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人员读卡器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十三、严格按分站规定的配接表来接人员读卡器,不得超出配接表规定的数量。十四、各部件的可调整部分,已封胶的不允许拆动,必须做出调整时,要严格按部件说明书要求调整。十五、检修完毕后,做好检修记录。五、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调度值班制度一、负责公司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小时值班制,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二、精通业49、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章运行。三、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四、负责人员出入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五、负责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记录、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六、保持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运行情况记录表。所有资料、记录定期存档保管。七、认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八、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数据不能正常传递信息时,要用电话及时与上级联系并迅速检查排除故障。九、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脱岗、上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六、人员定位系统交50、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岗位记录报表及运行情况,对于上一班未处理的事项要特别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完成交接工作。二、值班人员必须按调度时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交接班。三、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两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双方负责。四、作业人员必须持证51、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严格管理。五、交接班主要内容1、检查系统是否正常,信号传输是否正常,电脑运行终端是否正常;2、检查网络通讯传输、反馈是否正常,安全措施是否到位;3、检查监控台、办公室是否整洁,设备、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4、检查各种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正确、无误,填写准确;5、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六、接班主要内容1、交接人员共同检查上述1至5条必须正常,清楚。2、当前系统运行状态尚未完成工作和注意事项。3、设备检修、运行异常及事故处理情况。4、各种记录、报表、图纸及有关工具保存齐全、完整。七、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安装、使用与维护1、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52、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2、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3、下井应携带识别卡。4、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5、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6、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7、各个人员出入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8、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53、9、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10、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11、安全监测工应24小时值班,应每天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12、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应及时更换。13、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二、中心站1、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2、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54、不间断电源。3、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4、中心站应配置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5、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6、中心站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接到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及值班领导,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三、技术资料1、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1)设备、仪表台账;2)设备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中心站运行日志;6)监测日(班)报表;7)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2、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55、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进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3、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四、管理机构1、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工作。2、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3、监测工和中心站操作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五、报废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2、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4、失爆不能修复的;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56、法修复的;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八、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一、人员定位系统和网络传输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二、加强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记录表。三、搞好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线路延伸和维护、避雷装置、读卡器、分站安装、电源箱控制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九、人员定位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人员定位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人员定位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57、点使用的读卡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二、人员定位维护人员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读卡器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三、人员定位维护人员要经常对人员定位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四、人员定位维护人员应做好人员定位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五、人员定位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六、人员定位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读卡器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58、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人员定位维护人员汇报。七、人员定位值班人员负责将人员定位监控日报表每天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八、人员定位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人员定位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人员定位监控管理牌板内容。十、人员定位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人员定位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处理。二、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三59、当煤矿的人员定位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四、如遇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特制定本办法:1、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煤管局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2、如遇电信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市监控中心进行处理。3、如遇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起动备用主机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修理。4、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网管人员进行维护,十分钟内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启用备用主机。5、如发现井下某读卡器数据传输中断,立即通知人员定位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同时通知当班井下当班电工配合检查。6、所有维修操作都要留有记录,详细说明60、故障类型,现象,以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十一、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一、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为异常情况。1、井下识别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欠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调度室、值班领导及上级监控中心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欠时等异常报警时,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识别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61、,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升井检查故障原因,原识别卡进行维修或更换。二、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县中心、矿调度,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系统维修记录表,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县中心站。三、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识别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四、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站保持通讯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十二、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62、一、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二、系统(设备)布置图、供电方式图、连接逻辑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五、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十三、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一、识别卡的申请人员识别卡申请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参加四级培训中63、心72小时的培训,培训合格、有记录、有档案。2、出具由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岗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填写人员定位识别卡领取申请表。4、科队出具证明,由分管领导签字,人员定位系统主管领导审核。二、由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按申请表批示意见,对待发放卡进行信息登录,登录时必须认真核对科队、工种、工号、姓名等重要信息。确定发卡信息无误后,即可按指定人员进行发放。三、识别卡的更换、挂失、解挂失和注销1、在卡的使用过程由于卡的电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换时,必须认真填写人员识别卡补办申请,待逐级审核同意后,连原卡一起交给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方可办理。2、当卡需要暂停使用,可提出申请由系统操作人员对识别卡进行挂失,暂停64、使用。待重新使用时,可在挂失的列表中“解挂失”。3、人员识别卡丢失后,可提出申请,由系统管理员首先对该识别卡进行挂失,挂失后一个月进行注销,如丢失后找出可恢复使用。确认该卡无法再次使用,可选定卡号,进行永久删除。四、人员识别卡的报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1、识别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显示人员动态情况或信号传输不准无法进行修复的。2、系统升级后识别卡不能使用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4、失爆不能修复的。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十四、人员定位跟踪系65、统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实现我矿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的有效识别和监测监控,迅速了解入井人员的分布情况,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监控室计算机操作员应熟练掌握软件的操作方法,做到卡号与持卡人相符。二、对人员定位跟踪系统考勤室井口的设备,电脑主机,管理人员(考勤室人员)要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人损坏大屏的,一经发现报安监办,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三、标识卡统一佩带在矿灯皮带上,新工人到矿,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必须佩带有标识卡的方能入井,检身工在人员入井时应对每一位矿工进行仔细检查,不配戴标识卡不允许入井。不听劝阻强行入井的,检身工报安监办,给违反者本人处罚300元,并扣除66、当班工资。在井下发现未配戴标识卡的给当事人罚款500元,如发现漏检的给检身工罚款200元。四、主井、副井、井底车场及轨道上山的读卡器,供电电源,备用电源由运输队负责管理,如有损坏按价赔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五、各采、掘、开拓工作面的读卡器、供电电源、备用电源由本队负责管理,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并按情节轻重给以处罚。六、配戴标识卡的入井人员不允许更换标识卡,一经发现给双方各处罚200元。并扣除双方当班工资。七、弄虚作假没有入井却把标识卡带入井下的,一经发现,给携带者罚款500元,本人罚款500元,并按脱岗处理,扣除双方当班工资。八、标识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上报调度室,并进行补卡,丢失的标识卡或损67、坏的标识卡按原价赔偿(200元)。九、根据矿井采掘变化,读卡器设立点的移动增减,设备线路延长或回收及相应调整,报请有关领导,由监控室维修人员组织实施安装。设备入井前必须经过检测、校验,确保设备完好,否则严禁设备入井。十、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随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在处理井下故障时应严格执行规程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记录,故障设备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十一、井下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的所有设备,每一个月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并详细做好检查记录。十二、矿井系统发生变化时及时绘制人员定位跟踪系统布置图,标明读卡器位置 。十三、使用单位区域内的监控线路损坏,监控仪器丢失68、或破坏监控设备的,按上述第5条之规定执行。十四、以上未提到的按公司及煤矿相关制度执行。十五、人员定位系统责任追究制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为预防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系统值机人员未必履行岗位义务,导致入井人员超规定未及时制止汇报的,罚款200元。二、系统值机人员未坚守工作岗位,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罚款500元。三、人员定位系统出现故障后登记不及时,每发现一次罚款1200元。四、系统维护人员未尽到巡检义务,未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导致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五、系统维护人员在接到值机人员系统发69、生故障通知,未及时排除隐患,系统2小时以上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罚款300元。六、系统维护人员未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其它因素导致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每次罚款200元。七、调度室在接到人员定位系统汇报超员时,未及时通知处理的的,导致上级部门处理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八、井下设备出现失爆,对设备管理人罚款500元。九、其他人员故意破坏系统设备、传输线路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十六、人员定位系统设备报废制度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一、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二、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70、备原值80%以上的;三、失爆不能修复的;四、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五、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六、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煤矿通信联络系统一、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2、副总挥: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统故障时,必须在71、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4、负责物资的管理。四、程序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72、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4、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通信联络系统并能正确使用。5、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否则,给予200元的罚款。6、若遇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8、系统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记录73、和使用记录。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矿领导值班人员。9、保持通讯现场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一、井下设备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属线入井的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防雷措施。信号设备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二、分线盒和过渡电缆及各种电话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三、井下终端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使用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四、分线盒和终端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固定在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五、通讯联络系统主机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74、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六、电话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七、电话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距巷道壁不小于。八、每季必须对数字程控调度机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地线进行测试。其它设备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查和隐患排除,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九、通讯联络系统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通讯联络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十、通讯联络系统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电话清洁,确保电话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十一、对需要经常移动的电话、电缆等75、由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移动。十二、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通讯联络系统设备的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十三、严格按数字程控调度机规定的配接表来接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不得超出配接表规定的数量。十四、各部件的可调整部分,已封胶的不允许拆动,必须做出调整时,要严格按部件说明书要求调整。十五、检修完毕后,做好检修记录。四、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它的性能、特点,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2、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3、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系统控制中心,打扰值班人员工作损坏系统设备。476、使用的系统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无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入井。5、系统设备、设施应做到定期检查,保证状态良好。6、设备设施应置于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以免损坏设备设施。7、井下各地点放炮时,必须制定保护设备、设施的措施,防止破坏设施、设备,否则,将给予当事人500元的罚款。8、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严禁通信线路利用大地作回路。9、通信系统设备必须具备良好的防雷和接地保护措施。10、通信系统的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废管理制度。五、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建立建全通信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77、存。2、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3、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5、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6、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开除离矿。7、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借阅。六、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1、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擅自离岗,严格执行人交人、手交手,你不来我不来的交接班原则。2、值班记录必须清楚,对通信系统发生故障出现78、的时间、地点、汇报人及维修人员姓名都要详细记录,若因失职要严肃追究责任。3、各种记录要填写规范、字迹清楚、摆放整齐、保存完好。4、严禁外来人员擅自进入通信系统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和单位使本单位的电话,确需要到值班室办事,值班人员应做好详细登记。5、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必须共同检查通信系统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双方签字。6、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打扫室内卫生,保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7、交班前应进行通讯试验,如有故障不通时,值班人员应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尽早恢复通话。8、严禁值班人员使用值班电话谈与调度无关的事情。七、通信联络系统设79、备定期检修制度1、设备设施维护检修人员每天都要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结果报控制中心。2、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应及时更换。3、每3个月对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井上、井下通信联络运行稳定、可靠,并做好检修记录。4、每月不少于2次维修人员应对井下各通信地点的隔爆电话、通话质量等都要进行检,发现故障立即修理。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功能、特点等,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6、检修设备的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违反规程致使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7、设备应做好定期检查外还需随时进行巡查,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8、经常清除话机灰尘、油污和潮气,擦80、试调整各个触点,保证接触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良好,铃声响亮等。八、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系统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2、掌握有关通讯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和操作方法,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和记录报表,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机操作。3、系统控制中心应24小时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使用和使用记录,由有关负责人审批签字。4、若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5、系统的历史数据应妥善保存,备份数据和图纸、技术资料至少要保存1年以上。6、设备运行管理员每天都要对运行情况作好详细记录,若失职影响正常81、生产秩序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开除离矿。7、严禁无关单位和不相关人员使用调度电话,以免影响工作。九、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填写故障登记表。2、值班人员接到故障报告后,作好详细记录并向相关领导进行汇报。3、通讯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所需的材料由机电矿长落实,立即进行修复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通话。4、随时掌握系统的可靠性,平均无故障时,应大于800小时,否则,应向矿相关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5、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出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及时整改。6、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82、人员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7、维护人员发现系统异常情况应向有关单位汇报并进行核实。8、设备使用前,应按要求调试,并在地面通电运行不小于24小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向机电负责人报告进行处理。十、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1、系统控制中心每天必须有24小时轮流值班,一旦接收到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时,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2、矿值班领导应接到报警求救通信信息后,立即查明原因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逐做上报。3、若遇系统报警,求救信息时,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抢救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工作,听候安排。4、在抢救过程中、控制中心值83、班人员随时掌握处理情况,并及时向矿领导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联系。5、若属系统出现故障时,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外,应及时采取措施,尽快在短时间内恢复投入运行。6、凡出现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时,值班人员未能及时上报,将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十一、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信息中心进行申请。信息中心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二、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移动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84、动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三、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信息中心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四、各使用单位不得强安、强要、强撤移动通讯设备和缆线等。需新增电话及相关设备时,必须提前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信息中心设计施工时,必须根据移动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给出安设方案,不得以破坏系统总体性能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施工。五、任何单位不得未经信息中心同意私自改变移动通讯设备位置、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严重者按照事故进行分析。六、使用单位的井下电话机,必须按照使85、用要求进行使用及维护。不得更改设备参数,达到完好状态,七、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移动通讯缆线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通讯缆线途经单位的管辖范围,由该单位负责对通讯缆线的管理,同时要严格对通讯缆线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井下通讯分线盒、放大器、缆线。凡丢失和损坏的,对责任单位给予500元每次的处罚,对责任人给予100元每次的处罚,并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八、移动通讯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到信息中心更换。通讯设备统一由信息中心修理、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非正常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按照设备、材86、料赔偿价格从使用单位材料费中扣除。九、采煤工作面的移动通讯缆线及相关设备随工作面的推进要及时回撤盘放整齐,坚决不允许图省事、怕麻烦而随意裁断,否则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回撤缆线盘放过多的,可以从缆线接头处断开并及时升井上交。十、信息中心电话班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监督通讯相关设备、缆线的使用情况。对不按标准使用的,信息中心有权出具罚款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一、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供水施救系统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87、预案。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2、副总挥: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上、井下发生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4、负责物资的管理。四、程序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88、都应作好一切恢复供水施救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4、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二、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和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矿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安装、回收、维修给排水、压风等系统的管路,使其正常运行,按规定做好各种施工记录。3、负责检查各系统管路,避免跑、冒、滴、漏、堵现象发生。4、协助其它与管道问题有关的工作,积极提高工作效率。5、按规定负责巡检的地点、部位,并做好记录。6、完成预防性维修工作和节能工作。7、进行日常检验各89、类水管、泵房和设备间,且保清洁卫生。8、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一、井下作业。1 、井下作业时,应检查附近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禁止违章作业。2 、在运输巷道内,必须在作业区设置明显标志,以免行人和车辆发生事故。3 、在维修有压力管道时,应先泄压。4 、安装大管时,要齐抬齐放,步调一致避免砸伤人。5 、水压试验时,注意压力表的指示是否灵活、正确,打压时必须在指定压力下操作。6、 开动阀门,站在侧面,慢慢启动。停水修理时,事先必须联系好,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在阀门上挂牌,严防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7 、下井作业,维修后必须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8、在靠90、近电源和有触电危险地施工时,必须通知单位切断电源。9、因需要而切断水源,必须通知调度室,经值班矿长同意后方可切断。二、高空作业。1 、首先检查梯子与跳板必须牢固可靠,梯子竖直角度不能小于35度或大于60度,并有专人监护。2 、系好工具袋,并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适,切不可将工具乱放在跳板和架子上,以免发生严重事故。3 、高空作业超过3米以上时,若无安全措施要系安全带,攀高作业禁止穿皮鞋。4 、高空作业,施工现场不许有人停留,3米以上高空作业,下面必须专人指挥与监护。三、使用工具注意事项。1、 锯管时,要配合好,管快割断时,用力不要过猛,注意截下管头打伤脚。2、 使用管钳子要注意,不能以大代小,装91、卸丝扣时,管钳子要咬紧,严防滑脱。3 、使用大、小锤时,锤头必须牢固,检查把柄是否破裂。五、搞协助时,应注意事项:1 配合电、气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以免弧光伤眼。2 使用手电钻时,要带好胶皮手套,并接上地线,避免造成严重事故。3 电、气焊工作时,未经考试合格不许操作,应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四、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一、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 1020-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1、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2、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92、B.3836等相关规定。3、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1.5倍。 4、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5、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6、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7、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8、饮用水质用应符合CJ94-2005的规定。9、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在灾变情况下正常供水。10、供水施救。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11、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二、 系统组成系统一般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等其他必要设备组成。三、主要功能1系统应具有基本的防尘供水功能;2系统93、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3 系统应具有在各采掘作业地点、主要硐室等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功能;4系统应具有过滤水源功能。(具体说明:防尘供水管道与扩展饮用水管道衔接处或在供水终端处增加过滤装置,以达到正常饮用水要求)5系统宜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水压异常、流量异常)6 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等监测功能;7 系统宜保护水管管网功能,以防止灾变破坏。五、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94、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二、系统(设备)布置图、饮水点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五、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六、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一、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生安科队及相关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责任制。二、井下维修值95、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三、领导干部、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四、领导必须亲临生产现场,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五、调度室负责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有权进行处理。七、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2、加强供水施救系统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系统设备检修记录表。3、搞好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96、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4、供水管网的延伸和维护,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八、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供水管网每处应设置安全管理牌版。清洁水源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供水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水嘴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二、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对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三、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系统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四、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要时刻注意供水施救系统97、运行情况,认真监视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缺水、压力降低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系统维护人员汇报。七、供水施救系统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饮水点布置图和设备布置图,填写修改安全理牌板内容。九、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供水施救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发生故障时,能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协助处理。二、如遇我矿供水施救系统不正常运行,值班矿长应及时会同相关人员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三、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98、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四、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十、管网异常上报制度为保证我矿供水施救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一、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异常种类有:1、缺水;2、供水管网堵塞、泄漏;3、三通、阀门、过滤装置;4、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5、其它安全系统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二、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值班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必须立即通知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管网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同时要在处理过程及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99、三、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值班人员现场发现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损坏,必须立即维修并上报调度室。四、煤矿地面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收到系统维修值班人员供水施救系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五、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接到故障信号后,应立即通知井下代班矿长查明原因,报告跟班安全员或工程师。六、接到故障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七、井下维修人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八、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监控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十100、一、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一、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可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二、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101、用水泵。三、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四、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五、水仓进口处应设置篦子。对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还应设置沉淀池。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六、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102、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七、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八、分类 按系统结构分类a)独立式;独立供水水网系统(饮用水与工业用水分开);b)与防尘供水系统一体(饮用水与工业用水一体);我矿实行与防尘供水系统一体(饮用水与工业用水一体);将地面防尘高位水池与地面引用水高位水池并通;井下防尘管路上+150水平增加过虑装置;在井下各采掘工作面上下安装两组供水阀门。主要机电洞室+150车场与0下车场及三个机电配电所各设一组;掘进各头分别设置两组(共21组)。安装要求:1)在防尘供水系统基础上,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及井下作用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的情况,合理扩展水网,以满足103、供水施救的基本要求。2)采掘工作面每隔200m500m安装一组供水阀门。3)主要机电等硐室各安装一组供水阀门。4)各避难硐室各安装一组供水阀门。5)特殊情况或特殊需要时,按要求的地点及数量进行安装。宜考虑在压风自救就地供水。6)应在饮用水管处或在各个供水阀门处安装净水装置,以满足饮用水的要求。7)单独供水施救系统,一般主管选用DN50,支管选用DN25。8)饮水阀门高度:距巷道底板一般1.2m以上。9)饮用水管路,埋设深度50cm以上。10)饮用水管路尽量水平、牢固,安装。11)供水阀门手柄方向一致。12)供水点前后2m范围无材料、杂物、积水现象。宜设置排水沟。煤矿压风自救系统一、压风自救系统104、日常维护、保养制度1、压风系统必须每天进行及时作好检查、维护工作,以确保一旦发生突变时能可靠使用。2、系统日常保养维护管理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3、每班进班时打开汽水分离器排水孔,排出积存在内的积水与杂质。4、每班要逐个打开自救装置,作通气检查,如发现气不足或无气流出,要当班更换,如有连接不牢和漏气现象,要及时处理保证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压风自救袋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营保持清洁。6、在回系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由采煤队长负责对上、下付巷压风管路进行维护管理,按标准悬挂。7、各采掘工作面现场瓦斯检查员是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必须负责对所所辖区域的压风自救系统进105、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8、机电队要保证井下抽放管路上安装的汽水(油)分离器的良好性,避免压风自救系统内存水,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确保压风机的正常运转。9、不再使用的压风风自救系统要及时拆除,拆出回收的管路要摆放整齐、打扫清洁卫生后妥善保存,严禁拿压风自救袋铺垫进行坐卧,造成压风自救袋损坏。10、各巷道和车场内的压风自救系统随巷道移交,由机电队负责管理和维护。11、系统维护和保养人员要经常对管路、自救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保证压风自救系统安全可靠。12、采掘工作面运物料时,严禁将所卸物料放在压风自救系统下面,运送物料时不得损坏压风自救系统。13、106、经常检查压风自救装置的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连接处密封是否严密,有无漏气现象,流量是否达到标准,否则应及时修理恢复,投入正常使用。二、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1、每年组织一次压风自救系统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2、井下员工必须熟知自救装置的地点、使用方法,便于发生灾害时能迅速自救。3、教育职工应爱护压风自救系统装置,发现损坏该系统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并投入使用。4、教会现场每个职工,必须掌握压风自救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5、凡新设置的压风自救系统装置各队队长都要向职工交待清楚设置的路线和地点。6、新到矿职工除按为期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107、必须对压风自救系统的知识进行培训,否则一律不准入井。7、凡发现损坏压风自救系统装置的人员一律从重处理。煤矿固定式救生舱一、固定式救生舱日常维护、保养制度1、固定式救生舱系统必须每天进行及时作好检查、维护工作,以确保一旦发生突变时能可靠使用。2、系统日常保养维护管理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3、每班进班时打开一体式矿灯、矿用防爆日光灯,检查照明设备。单向排气管、单向排水管能否正常使用,两道隔离门开闭是否灵活、密封可靠4、每班要逐个打开压缩氧供气、压风供气系统自救装置,作通气检查,如发现气不足或无气流出,要当班更换,如有连接不牢和漏气现象,要及时处理保证装置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108、每班要逐个防火措施压两道隔离门之间设喷淋装置是否正常,2h正压氧气呼吸器、矿用隔爆型空气循环净化系统能否正常工作。保证排泄物收集集便器齐全。6、在回系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由采煤队长负责对上、下付巷压风管路、供水及信号传输管线保护措施进行维护管理,按标准悬挂。7、各采掘工作面现场安全检查员是固定式救生舱系统的管理监督员,每班必须负责对所所辖区域的固定式救生舱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8、机电队要保证井下压风供气系统自救装置的良好性,避免压风自救系统内存水,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确保压风机的正常运转;矿用隔爆型备用电池箱,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稳压电源能正常使用;109、环境参数监测系统,O2传感器、CO传感器、CO2传感器、CH4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应能正常使用。9、各巷道和车场内的固定式救生舱系统随巷道移交,由通防队负责管理和维护。固定式救生舱严禁使用过期食品、药品,定期必须更换。10、系统维护和保养人员要经常对管路、与值班室直通电话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保证固定式救生舱系统安全可靠。11、经常检查固定式救生舱装置的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连接处密封是否严密,有无漏气现象,流量是否达到标准,否则应及时修理恢复,投入正常使用。12、不再使用的固定式救生舱系统要及时拆除,拆出回收的管路要摆放整齐、打扫清洁卫生后妥善保存。二、固定式救生舱培训演练制度1、每年组织一次固定式救生舱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人员都能正确使用压风自救系统。2、井下员工必须熟知固定式救生舱装置的地点、使用方法,便于发生灾害时能迅速自救。3、教育职工应爱护固定式救生舱系统装置,发现损坏该系统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并投入使用。4、教会现场每个职工,必须掌握固定式救生舱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5、凡新设置的固定式救生舱系统装置各队队长都要向职工交待清楚设置的路线和地点。6、新到矿职工除按为期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对固定式救生舱系统的知识进行培训,否则一律不准入井。7、凡发现损坏固定式救生舱系统装置的人员一律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