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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9页)
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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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791460 2023-11-14 99页 468.81KB
1、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安全生产通则6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8第三章 安全例会制度9第四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0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12第六章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3第七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4第八章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8第九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1第十章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5第十一章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8第十二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9第十三章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32第十四章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33第2、十五章 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管理制度35第十六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6第十七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37第十八章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38第十九章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41第二十章 煤气设施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6第二十一章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47第二十二章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8第二十三章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52第二十四章 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任命55第二十五章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56第二十六章 厂区交通管理制度60第二十七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62第二十八章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64第二十九章 防雷管理制度65第三十章 防汛管理制度66第三十一章 3、防火防爆管理制度66第三十二章 消防管理制度68第三十三章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69第三十四章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70第三十五章 外来培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73第三十六章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74第三十七章 安全确认管理制度76第三十八章 安全生产挂牌制度79第三十九章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9第四十章 三级动火管理制度82第四十一章 临时用电作业84第四十二章 高处作业84第四十三章 吊装作业86第四十四章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89第四十五章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90第四十六章 班组安全管理规定91第四十七章 高炉大中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93第一章 安全生产通则1、坚持“安全第一4、,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本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和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加强专业化安全管理,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3、全体干部和工人,必须熟知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程,熟知公司和炼铁厂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4、凡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全隐患的现象,职工有权利和义务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5、入厂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调岗、复岗人员必5、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入岗或单独操作。电工、焊工、天车工、司机等特殊工种均应持证上岗。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应组织安全教育,并派专人陪同。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观察现场周围是否安全,并注意站位,防止伤害。7、工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清扫工作环境中的卫生,整理工具物品等,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值班人员要了解清楚上班的生产和操作情况,接好班。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严禁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三项做到,十条不准”。按照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做到“四不伤害”,杜绝一切事故。经常检查设备,发现问6、题及时处理上报。9、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厂、车间、库房通道等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严禁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等乱摆乱放,严禁乱倒垃圾。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实行岗位交接或现场交接,交班人员必须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设备运转情况、生产情况、本班出现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批示等内容。11、厂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贪便宜,跨越危险区。12、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的物件,乘坐升降平台,吊装物下严禁行人通过和停留。天车及现场叉车、吊车必须做到起步打铃或鸣笛。13、操作工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不熟悉者不得独自操作,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7、。14、远距离操作运转设备时,必须确认设备现场是否有人、设备是否符合开车条件,谨防盲目开车伤人或造成设备损坏。15、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专人监护。警示牌,谁挂谁摘。检查修理完毕须合闸开车时,要提前确认,确认无人检修时且符合开车条件方可摘停电警示牌开车。在检修期间,未经检修人员同意,任何人严禁开车。16、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和金属外壳、行车轨道、输送煤粉、氧气、煤气的管道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非电气人员严禁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及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地接地或接零措施,必须戴好绝缘手套操作。行灯和机床、钳台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内和8、危险的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露天电气必须有防雨措施。17、在2m以上且周围无安全防护栏的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带,严禁穿硬底鞋。严禁投甩工具、材料等物体。在高空平台上,必须放稳工具、材料备件,上部作业人员必须保证下部作业人员的安全。检修后,清理干净平台。18、对易燃、易爆、剧毒、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油库、液压站、喷煤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烟火。没有特殊措施严禁用天车吊运气瓶。19、配电室、风机房、喷煤、油库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相关人员入内要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20、大中修、技改施工、检修等谁主管谁负责安全,必须落实“五同时”,试车复产必须有9、可靠的通信联络,周密考虑,一级一级确认,具备试车条件后,人员离开现场,方可下令进行。21、凡接触煤气的人员,必须遵守煤气安全规程。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严禁进入煤气区域,在煤气区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必须携带煤气报警器。煤气设备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证,与煤气防护站、安全环保科联系,严禁擅自操作与煤气总管相连的盲板闸,停送煤气要到煤调办理工作票。22、厂内行驶的汽车、叉车、吊车等,除驾驶室内按规定载人外,其余部位严禁载人。严禁超速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23、铸铁专用道,长时间占道作业(包括横向和纵向作业)要与调度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占道。25、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5、生产现场、行人通道和各10、操作点,安全设施要完好,做到有轮必有罩,轴节必有套,井沟必有盖,梯台必有栏杆。操作台上禁止放水杯。现场楼梯、平台严禁积水冻冰,预防滑倒跌伤,各生产岗位要保持通风良好,预防中署。26、各种设备设施检修,必须召开检修会,对检修项目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制定安全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严格执行“九不检修”、“六必须”和“六严禁”。27、工伤事故处理:出了工伤,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清事故原因、责任人,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轻伤、重伤事故由分厂组织召开。死亡事故由公司组织召开。事故发生后,首先抢救伤员,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并保11、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检查,未经允许不得开车。28、消防器材要定期检验,并会正确使用。29、全厂通用工种,如钳工、电工、电气焊工、天车工和天车维修工等,除执行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外,同时执行所在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的 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管理有效开展,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管理。 1、职责 1.1公司总经理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负责审批安全生产责任制。1.2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安全生产责任制。 1.3生产安环部负责组织制定、评审和修订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12、行情况实施监督和考核。 1.4各基层单位/部门要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达组织学习掌握本部门、 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并对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2、要求 2.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审批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制定,经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汇编成册,下发到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学习。 2.2安全生产责任制起草过程中,生产安环部要与各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并了解具体情况后制定。 2.3制定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计划逐级对各级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进行培训。 2.4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13、一年后,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由安全生产处提交公司安委会进行讨论后修改。 2.5安委会不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6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正后向公司级高层、中级管理层、作业区、班组逐级进行说明。 2.7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修订和更新 2.7.1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结果和年度管理评审情况,确定对安全生产 责任制是否进行修订。当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必须对其进行修订。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公司机构发生变化,各部门的业务职能发生变化,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发生变化以及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2.7.2当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修订时,由安全生产处组织有关部门和14、相关人员对其进行修订。 2.7.3修订后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报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由其组织专门的评审,评审 结束后上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2.7.4经总经理批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文件并汇编成册,向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传达学习。 2.8安全生产责任制由生产安环部负责制定、沟通、培训与评审。负责组织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起草、讨论,按计划培训。年终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综合评审,提出修改方案提交安委会批准。 2.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 2.9.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提供资源保证。 2.9.2各部门要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达组织学习掌握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15、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10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2.10.1生产安环部按照当年安全工作要点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2.10.2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对本部门各岗位的人员,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进行检查和考核,以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2.10.3各部门岗位人员必须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照章办事,全面做好本职工作。 3、记录 3.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表 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三章 安全例会制度 目的 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适用范围 工段(班组)以上部门一、工作程序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16、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二、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违章违纪、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表扬遵章守纪先进事迹。 三、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1、班前、班后会有班长或生产调度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在生产调度室。在班组安全会议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2、科室、车17、间级安全会议要求每半月一次,由科长、车间主任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在车间会议室。并在科室、车间安全记录中进行记录。 3、公司“安委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全体委员会,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批准下一季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安全方面各项事项。必要时可增加人员的数量。 3.1公司安委会会议所决定的问题应认真贯彻落实,对不执行者造成危害应给予惩罚。 3.2公司安委会由安全技术科详细记录,汇总成会议纪要存档。 四、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列出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纲要,会议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18、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待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会议召集部门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得到批准。 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5、对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第四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目的安全工作是公司的首位工作,搞好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亡,更关系到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维护广大员工生命安全,更是企业落实“三个代表” 的具体体现。为推动公司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单位19、的安全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制定的原则 1、整合一致原则。公司安全目标是各单位分目标的依据,各单位的目标要服从公司总体目标。 2、均衡协调原则。各单位目标之间,要注意协调均衡,正确处理好主次目标之间的主从关系和各分目标之间任务、范围、职责、权限关系以及各个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3、分层负责原则。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任人,领导班子对公司目标负责,同时对各单位的分目标提出要求,各单位的科长、队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目标负责。 二、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1、公20、司每年初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目标规划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并形成 文件下发各单位。并与各部门第一责任人签订年/月责任书,确保个部门负责人知道当月安全生产目标。 2、各单位安全目标制定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 3、各分管领导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在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指导下,与分管单位的厂长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分目标,形成书面资料报分管领导、安全科。 4、各单位按照分管领导所确定的分目标,由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细划成各具体目标,要对每项目标完成的时间、进度和所达到的标准有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到人。 三、目标的分解 21、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包括: 1、年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 2、隐患排查与整改, 3、年安全生产投入费用, 4、职业病发生, 5、健康检查投入, 6、劳保用品合格, 7、危险废弃物处置, 8、公司布置的重大安全工作, 9、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完善和强化的安全工作等。 目标分解:可根据以上总体目标进行对职、对岗、对部门的进行 分解,记录在台账内,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人人知道,人人心中有安全。 四、目标的实施 1、各单位按照本单位所制定的目标,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检查督促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每月针对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奖优惩劣,增添措施,保证目标进度。 2、安全副总经理牵头按月检查各单22、位目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安全办会通报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对今后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五、目标的考核 1、各单位按月总结每个责任人的目标完成情况,建立个人安全目标档案,作为个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2、各分管领导要对所分管单位全年工作做出客观而公正的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并写出书面评价意见,作为年终单位考核评价依据。 3、由安全监察室负责收集各单位日常安全目标分析、评价考核、情况;由安全副总经理牵头对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奖惩意见。附则本制度由安委会负责解释。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23、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管理暂行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实施程序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2、安全技术科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二级单位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科负责)。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主管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4、公司财务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全科审24、核,财务科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二级单位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全科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物资供应科办理领用手续。物资供应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科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物资供应科严禁出库。7、财务科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8、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单位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25、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9、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 公司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10、安全生产费用因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痛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泻压、中和、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 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支出。(3)、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支出。(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演练支出。(726、)、安全标志及标示支出。(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支出。11、公司在本办法第9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12、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13、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14、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附则本制度由财务科、安全科负责解释。第六章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目的 为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度,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使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共同搞好安全工作,27、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外来施工单位。 职责 1安全技术科负责提出奖惩意见,在公司月度考核会议上讨论确定。 2安全科负责对安全奖惩的兑现。3财务科负责扣除外来施工的安全罚款。 实施程序;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规定给予奖励。3对各级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地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28、彰和奖励。4对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6在日常管理中,每月依据安全管理考核标准,对各单位管理情况兑现奖惩。7对各类事故依据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兑现奖惩。附则本制度由财务科、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七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目的建立职工入厂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内容、方法和要求及安全技术考核的办法,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术语和定义1三级安全教育29、:指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的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的统称。2特种作业;2.1特种作业人员:涉煤气人员、电工、焊工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一、实施程序1管理人员培训教育1.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任职。1.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职能科室、车间、工段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管办会同安全技术科,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实施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1.3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3)安全管30、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二、员工培训教育1、公司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岗位技术基本功训练,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能,方可具备上岗作业条件。2、员工培训教育由安全科和各车间负责组织,安全科按岗位性质进行实施。3、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职责;(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所在单位(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5)所在单位(岗位)的安全装置的类型、作业及维护保养;(631、)所在岗位的劳动用品、器具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7)所在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8)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9)有关事故案例等。 4、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准上岗。三、入厂教育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员工、新干部和其它外来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级、科室或车间级、工段(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分配到工作岗位。1、公司级教育(一级教育)1.1公司计划招收的新员工、新干部由企管办负责组织,安全科负责进行教育。1.2外来实习人员、临时施工人员由负责单位进行组织,安全科进行教育。1.3公司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32、政策、法规、制度;(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3)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4)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6)有关事故案例等。 1.4教育时间不应少于48学时。四、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教育)1、新入厂人员经公司安全教育后,持安全教育卡到二级单位报到后,由科室、车间领导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内容:(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33、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教育时间不应少于24学时。五、班组级教育(三级教育)1、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由所在工段(班组)的工段长(班组长)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内容:(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2、教育时间不应少于16学时。经考试合格后,在指定的师傅指导下参加学习操作。3、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全部合格后,成绩记入安全教育卡内,并返回安全技术科存档后,方可进岗位进行34、实习操作。签发生产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4、安全教育中任何一级考试不合格,允许补考二次,二次仍不合格者,退回原分配单位。补考合格前不得与合格者享受同等劳动待遇。5、其他临时来厂参观人员由安全科进行一般性安全教育。6、本公司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或经公司批准转岗的员工,必须再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和新岗位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成绩记入安全教育卡内,方可批准上岗作业。六、日常教育1、年度日常教育的计划由安全科负责编制,各级职能科室、车间负责贯彻落实。2、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宣传。3、设35、备大修、重点项目检修、开停车方案以及重大危险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由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4、员工违章作业,领导违章指挥和重大事故责任者或工伤人员复工,由职能科室、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并应将教育情况记入安全教育卡内备查。5、新提升或新调入中层级领导干部必须接受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的职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从事领导工作。6、对现职的中层级干部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7、公司每年进行1次全员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活动。8、职能科室、车间每季度进行1次安全教育活动。9、工段、班组应每月安排1次安全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进行教育。10、生产系统开停车布置工作同时,应布置安全注意事项。七、特殊教36、育1、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按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T530685)的要求,由政府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殊作业。证件应定期进行考核复审。2、特殊作业人员的工作变动,由车间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企管办审定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3、特殊作业人员由车间和有关单位负责管理,日常的安全教育考核由安全技术科及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并负责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公司安全操作证。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应由主管安全、设备和生产技术部门及时拟订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教育,考试合格后,37、方可进行独立操作。5、发生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后,由安全技术科会同相关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以便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6、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24小时。八、停工教育1、职工停工安全教育由企管办和安全技术科负责。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进行停工安全教育: (1)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因管理混乱导致事故发生的领导干部。 (2)违章作业不听劝阻者。 (3)无证施工、无证上岗、无证驾驶人员。 (4)发生事故的主要人员。 (5)不按规定办理票证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主要责任者。(6)施工现场混乱或未做到工完料净的施工单位负责人。(7)违章动火和在厂内吸烟者。(8)任意排38、放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单位的领导人员。(9)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的人员。(10)不按规定进行事故隐患整改的有关人员。九、安全考核1、公司各级干部、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日常安全考核,由安全技术科负责。2、安全考核成绩应分别立帐建档,由考核单位存放,并填入安全操作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内。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第八章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总则为使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建立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其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岗位的隐患39、排查治理工作。事故隐患的定义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一、组织管理1、管理原则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实行“分级监管、各负其责”的原则。2、管理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由安全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专业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分级成立隐患治理组织机构。3、各级隐患排查组织的职责3.1 安委会研究和审查有关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督促落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措施,保证整改资金到位。3.2 安全科审查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督促落实消除40、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措施。负责各类事故隐患的汇总、复查工作;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上报。并负责对安全装置、安全设施、消防应急设施及器材、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3.3 技术科负责审查较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实消除较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复查工作。并负责对生产工艺运行状况进行检查。3.4 设备科负责审查较大设备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实消除较大设备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复查工作。并负责对生产装置运行状况及备用设备进行隐患排查治理。3.5 办公室负责劳动组织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隐患排查工作。3.6 保卫科负责劳动纪律的隐患排查工作。3.7 各车间主任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隐患治理组41、织机构负责组织对车间各工艺岗位安全、生产工艺、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落实一般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所有隐患汇总、上报工作。3.8 工段(班组)负责人对其负责的各岗位进行生产工艺、安全、设备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负责组织立即整改、作好汇总记录。整改不了的隐患上报车间隐患治理组织,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3.9 各岗位人员负责对本岗位生产工艺装置、安全、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但不能整改隐患上报工段(班组)隐患治理负责人。二、隐患排查1、隐患排查时间1.1 公司安委会组织各职能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综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2 车间级隐患治理组织每周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3 工段(班组)级42、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4 各岗位人员当班期间内随时进行巡检并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2、隐患排查人员2.1 公司级隐患治理组织由安委会各职能部门参加。由生产技术科、设备科、安全科、质检科、保卫科组成。2.2 车间隐患治理组织机构由车间主任、生产、设备、安全主管副主任和本车间各工段段长组成。2.3 工段(班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由工段长及兼职安全员组成。2.4 各岗位隐患排查由岗位操作人员组成。3、隐患排查内容3.1 公司级隐患排查内容见公司隐患排查表;3.2 车间级隐患排查内容见各车间隐患排查表;3.3 工段(班组)级隐患排查内容见各工段隐患排查表。4、隐患排查上报程序4.43、1 各岗位人员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工段长。4.2 各工段(班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如不能立即整改,要采取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上报本车间隐患排查小组负责人。4.3 车间隐患治理小组将各工段(班组)汇总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审查,并积极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并上报各职能部门备案。4.4 对车间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委会审批、拿出可行整改方案、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在各职能部门备案。5、建立台账5.1 各工段(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在本工段(班组)建立安全隐患治理档案。台账内容包括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及安全投入资金。5.2 各工段(班44、组)上报到车间的安全隐患,由车间隐患治理小组建立隐患治理档案。台账内容包括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防范措施及安全投入资金。并上报公司相应职能部门备案。5.3 由安委会审批的重大安全隐患,除各相关单位建立档案外,并在各职能部门建立档案。三、隐患分级1、分级依据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技术规程相关条款,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按照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影响的后果、严重程度、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估,将安全隐患分为三级。2、隐患级别确定2.1 隐患级别以判定它的三种要素条件(人身伤亡、财45、产损失、社会影响)进行判定,达到其中任意一种最严重的要素条件且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达到相应数量的即判定为相应隐患级别。2.2 分级(1) 重大隐患(一级):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即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市区范围内的重大社会影响,且整改时间10天以上半年以内,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下的。(2) 较大隐患(二级):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即可能造成系统停车或造成1人死亡,或2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时间10天以内,投入资金在10万元以下。(3) 一般隐患(三级):可能造成生产系统降负荷或造成人员轻伤事故,或者1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6、且整改时间3天以下,投入资金在1万元以下的。四、隐患评估、报告 1、隐患的确认1.1 工段(班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编制事故隐患报告书报车间备案,由车间隐患治理组织机构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确认和分级。1.2 属于一般隐患,由车间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方案,明确责任人,编制资金投入计划。1.3 属于较大、重大隐患,由车间编制隐患报告书,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设备科、安全科)备案。1.4 事故隐患报告书内容:(1)隐患报告单位(2)隐患的主要危害(3)事故隐患现状(4)现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5)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佐证材料(6)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7)现隐患监控的责任单位和责47、任人五、隐患整改1、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天。2、较大事故隐患,经职能部门确认后,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天)要按时完成。3、重大事故隐患,隐患责任单位上报到安全技术科和相关职能单位,经安委会研究确认后,写出可行性整改方案,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并由责任单位采取可行性措施,制定出应急预案。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完成隐患整改。由公司安委会组织进行复查。4、隐患整改单位建立健全整改档案,公司主管部门根据整改时限进行复查,并建好档案。六、隐患排除的确认1、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隐患治理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48、进行复查。2、较大事故隐患,由职能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3、重大隐患,由公司隐患治理组织机构对其进行复查,对整改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设备科、安全科)备案。4、对未按时整改,治理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及职能部门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和措施。5、各单位每月25日前将隐患(分级)排除销账情况汇总后上报各职能部门。七、考核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考核。2、实行公司对车间、车间对工段(班组)、工段(班组)对个人的分级考核机制。3、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使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安全生49、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定严肃处理。4、任何个人对整改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公司安委会报告或举报。对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对举报事故隐患查处核实的,根据相关文件给予表彰。附则本制度由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九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根据生产区域范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操作、设备、质量、火灾、煤气泄漏、中毒、50、环境污染)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办法。3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将事故分为以下等级: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3、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10人)的事故;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事故。一、事故的上报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安全科等有关领导及科室。2、公司总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如实报51、告事故情况。二、事故的调查1、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情况和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2、发生事故后首先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的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或有详细记录。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劳动、公安、安监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3、按照事故类型分级进行处理(1)轻伤事故:由安全科长指定人员进行调查。(2)重伤事故:由厂长组织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3)发生死亡事故,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调查处理。4、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认真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52、,即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者没有严格审查、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2)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领域的技术而引起的事故;(3)破坏性事故;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6、事故调查的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与分工;调查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前生产情况和事故经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责任分析;提出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填写调查报53、告书;结案存档。7、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2)受伤害的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如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物质、材料、货物、环境、气象等),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以及事故类别;(4)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经济损失;(5)发生事故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工作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的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操作参数(如压力、温度)、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反应和征兆、发生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6)受伤54、害人和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工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等。(7)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情况;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办法等;(8)施工、检修有无安全注意事项、工程项目安排是否合乎要求、施工设计方案中有无安全措施、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检修是否有计划安排。有无技术交底等。8、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必须做到:(1)尽一切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制止事故发展和扩大;(2)重伤及以上事故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不得人为的破坏和随意清理,在未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许可前,不得恢复现场。三、分析事故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要分析发55、生事故的原因。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涉及面广,总的来说是由于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及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2、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不懂操作技术知识和缺乏识别事故隐患征兆的能力;3、身体上、精神上的缺陷或处于过度疲劳、思想不集中的状态下工作;4、 工作环境恶劣、劳动条件差(如边坡不稳、未处理浮石撬棒问顶不够、巷道缺乏有效支护、通风不良等);5、作业方法不安全、劳动组织不合理;6、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制度不健全;7、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缺乏或失灵;8、设备及其附件陈旧、破损、处于不安全状态运转;9、个体防卫用品缺乏和使用不当;156、0、安全检查制度不严,对不安全因素和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11、其他原因:如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检测手段所限,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然灾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四、事故责任分析在查清工伤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找到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对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在以教育为主的同时要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居主要地位和作用的)、一定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处分意见确定后,向上级部门呈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1、确定事故责任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57、者负责;(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形成严重后果的,由工艺条件和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4)因施工、检修大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措施不健全或针对性、可靠性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组织者负责;(5)因官僚主义错误决定、瞎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的,由指挥者负责;(6)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由有关领导负责;(7)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主管此项工作的人员和生产组织者负责;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58、但未经学习,不懂操作安全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8)指派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9)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和设备管理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和决定拆除者负责;缺少安全防护设施而发生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10)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班组能够解决但未及时解决而造成的事故,由班组长负责;班组无力解决但已呈报有关部门,仍未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延误部门负责。3、凡是发生下述工伤事故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工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发生工伤事故的;(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9、或规程不健全造成工伤的。(3)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全、不齐、不洁造成工伤事故的;(4)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造成工伤事故的;(5)在施工,检修项目安排上,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就下令开工造成工伤事故的;(6)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伤亡事故的;(7)违章指挥,强令或亲自冒险操作造成工伤事故的;(8)由于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而造成工伤事故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冒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的;(3)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60、告或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工伤事故的;(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器设备造成的工伤事故的;(5)超越各种警示标志造成工伤事故的,不执行操作证、操作牌、操作票而造成工伤事故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1)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他人的;(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的;(4)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5)违反已制定制度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61、(6)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或改动现场物品位置的。五、事故的建档与统计1、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发生事故的部门制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经过批准后事故可以结案。2、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入安全科档案,并填写目录以备查考。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4)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资料;(5)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6)物证、人证调查资料;(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8)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10)受处分人员的检查资62、料;(11)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12)有关本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3、安全科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运用科学统计分析方法进行事故统计,建立详细的事故统计分析档案材料。附则1没有造成人员轻伤,直接经济损失很小,但是影响恶劣、容易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故,公司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2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十章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目的 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备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备。1、生产设备安全63、管理内容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必须坚持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2.1生产设备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产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生产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设备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生产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2.264、生产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生产科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开停车方案。 (2)设备科制定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3)安全科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生产科负责员工技术培训,安全科负责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生产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2.3生产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生产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生产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65、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生产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共同确定生产设备“重点检查”位置和技术要求,由生产技术科和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生产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产设备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生产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2.4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生产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生产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自觉爱护生产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66、。管线、阀门做到无渗漏。做好生产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生产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建立生产设备保养卡片,做好生产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保持生产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3)设备科要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且证件齐全。2.5生产设备检查制度 (1)生产设备维修单位,每月对生产生产设施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上。 (2)每半年由使用单位结合维修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和生产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生产设施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67、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生产设备大修完工后,设备科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生产设施管理人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维修负责人,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设备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并对设备维护保养存在问题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2.6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生产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生产设施。生产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生产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生产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生产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从安全、精度、效68、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符合以上情况的生产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生产设备报废手续由生产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报设备科确认、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3)生产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生产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生产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4)严格执行生产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建立生产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生产设备从选购到报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生产设备选购,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69、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盘保存。 附则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第十一章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目的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范围公司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工作程序1、任务与要求(1)安全检查是搞好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落实防范措施,监督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员工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的基础上,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3)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目70、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有领导负责和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并制订安全检查细则。(4)检查单位和人员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情况以及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向上级报告;对拒绝或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5)各单位安全检查组织,必须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1)公司综合安全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安全科组织各车间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负责汇总落实防范措施,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限期整改,对71、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一时解决不了的,在采取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报设备科,列入大修计划进行解决。(2)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和工段长(班组长)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有关科室解决。(3)工段(班组)级安全自查,由工段长(班组长)负责组织进行,每周进行一次,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车间领导解决。 (4)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5)专业检查分别由各72、专业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参加,每年至少检查二次,主要内容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品、电气装置、起重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等进行专业检查。(6)季节性检查,由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防静电、防风、防暑降温及防冻保暖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检查情况由安全科进行汇总上报。(7)日常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每个班组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接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接班记录完整。(8)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73、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分别负责进行。(9)停产大修的安全检查,由大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管理单位及停产车间的领导和施工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3、隐患整改(1)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由职能部门和隐患所在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2)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凡是工段(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给车间;凡是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给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准推明天整改。(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签发事故隐患通知74、书,限期整改。无故拖延整改者,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4)对资金或技术条件暂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各有关单位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5)公司级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通知受检单位,并限期整改,对不按期整改者,要予以经济处罚。(6)事故隐患单位如难以按期整改,应及时汇报安全科协调处理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7)查出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并存档。(8)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协助解决。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十二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75、制度1、总则 第一条 根据劳动法及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和河北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内丘顺达钢铁冶炼有限公司。 2、发放和使用 第三条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措施。它不能代替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物质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 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第五条 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76、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抚顺石化分公司洗化厂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第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由用人单位提供,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 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现场临时使用的安全帽由联系单位负责借用,特殊情况需由安全部门无偿或有偿借用或发放。 第八条 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在规定期限(一般为一年内)恢复原岗位工作的人员,77、可经安全部门批准补发部分大件劳动防护用品(如棉服、工作皮鞋等),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不再补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有责任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因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3、管理、采购和监督 第十条 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考核。供销部、财务部、质检科、工会参与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1、办公室负责审核和监督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78、费用管理工作。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供销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选择、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协助质量安全科做好入库前的质量验收工作。 3、财务部对未经各级安全部门批准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不与拨款和报销。 4、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5、审计监察处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价格、渠道等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违纪行为、经济犯罪及因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当造成事故等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维护保养、更换、报废等有关制度,79、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有权下令禁发、禁用。由此造成配备不及时引发后果的,追究采购部门的责任。 第十二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着装标准由质量安全环保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决定。质量安全环保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GB1165189),除劳动防护用品外,按国家规定不存在其他“工作服”配备规定。 第十三条 采购计划由质量安全环保处提出,交由物资采办中心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第十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合理公道。 80、3、特种防护用品中的防毒衣、高温防火服、各类呼吸设备及其他防毒用品采购必须经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审核定点采购。 第十五条 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 1、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 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3、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4、配备和着装标准 第十六条 配备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必备防护用品如下: 1、炼铁厂:对炉前工、铸铁工执行每6个月发放一双皮鞋、一身帆布工作81、服、一顶披肩帽、一个面罩;18个月一顶安全帽。炉前工每月手闷3付,铸铁工2付;取气工每月2付手闷;热风工8个月一双皮鞋,每月3付帆布手套;过滤水渣工每月3付帆布手套。2、烧结厂:看火工、返矿工8个月一双皮鞋,帆布手套每月2付,工作服一年发放一次,18个月一顶安全帽。所有工作人员执行每半年一个防尘口罩,披肩帽室外每人一顶。3、化验室:白大褂每人两年一件。4、调度室:1年一套工作服,一双鞋;线手套每月1付。5、其他人员:磅房、现场管理、司机、行政等,在册正式职工每人半年两付线手套,工作服一年一套。6、棉袄所有职工3年一件。生产单位每人每月两个口罩。其他劳保用品,如防雨雨衣、裤、鞋手套等。根据需要,82、基层报计划由主管副经理审批后发放。公司对劳保用品实行由供销科按计划购进,仓库保管,主管副经理批办制,各单位对应领劳保用品时,需报单位工作人员,由主管副经理审批,各单位要按通知精神,严格执行。第十七条 着装标准 1、进入装置、现场着装必须穿工作服(长袖)、工作鞋和戴安全帽。在操作室、休息室、办公室、值班室内可不戴安全帽。巡检(包括在机泵房内巡检)和室内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系紧帽带,长袖工作服不得卷袖。 2、进入现场必须穿合格的工作鞋。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网眼鞋、钉子鞋、凉鞋、拖鞋等进入现场。 3、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正确着装。易燃易爆场所禁穿化纤服装。酸碱作业必83、须带面罩。 4、在有机械转动环境中工作的人员不许戴手套、系领带和围巾。 5、陪同国内外检查、视察、参观人员可穿礼服或其他服装,但必须是长袖衣和长裤,并配戴安全帽。外单位人员不穿长袖衣和长裤、不戴安全帽者,不得带其进入各装置和现场。 5、洗理用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洗理用品原则上不属必备的防护用品,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提出计划,批准后进行采购和发放,其管理和监督办法与劳动防护用品相同。 第十九条 发放标准为香皂、肥皂每月各一块(条),洗衣粉每月0.5公斤,毛巾每年二条。每半年可适当调剂发放洗发香波或浴液、护手霜等,但必须适当减少部分肥皂、洗衣粉的发放。 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安全科84、负责解释。第十三章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目的建立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和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岗位。工作程序1、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程序:重点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起草,公司安全科审核,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一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由车间主管安全技术厂长负责起草,车间厂长审核,公司安全科审定后执行。可张挂的张挂在岗位明显位置。设备科和安全技术科,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单位的相关资料提供,专项技术指导和协调配合工作。2、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在公司限定时间内完成制定,并整齐张挂,不按时完成的责任85、人予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3、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工作完成,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和安全科汇总备案。属公司保密范围的技术资料,有关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窃,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4、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落实工作由车间主任、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公司安全科负责考核,对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5、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和实际操作执行情况,定期进行修改和补充,其修订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6、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违章现象按违章规定处理。由于违反安全操86、作规程发生事故时,一律作责任事故从严处理。7、公司级每次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由公司安全科保存。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第十四章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依法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指导思想:依法有序的做好职工工伤保险,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保护职工切身利益,建立工伤保险管理制度,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的预防和保障工作。编写要点:一、部门与职责明确各级工伤保险主管部门,专兼职人员及管理职责。企业依法全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按规定上下浮动。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单位负责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事故上报、救治费87、用的垫付、后期治疗借款手续的办理及住院期间的陪护;负责提供本单位参保人员名单和更新。安全科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勘察及上报公司领导各事故的调查处理。办公室负责办理投保,上报保险公司参保人员的工作。二、工伤范围1.明确工伤认定范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2)因工作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话;发生事故或下落不明的。(3)患职业病的。(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88、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3.属于下列情况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它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结论。属于上下班机动车事故,应提交职工当日考勤记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利伤害的,应提交公安部门或人名法院的判决书或其它证明。属于抢险救灾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县以上机关的结论行有效证明。属于因战、因工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应提交革89、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三、管理内容1.为保证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能及时报险,确保报险的有效性。员工个人及工伤事故单位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安全科、办公室报告。2.因上报不及时,瞒报或提供材料不完整(如事故报告、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而造成无法及时报险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工伤员工所在单位承担。3.员工上下办途中发生的事故,如因个人原因提供材料不及时、不完整的,造成无法及时报险的由员工个人负责。四、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签定:职工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同时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核查、建档、医疗救治工作。职工自发生事故伤害或被90、确诊职业病后,在规定时间内由所在单位或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需: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事故报告或工伤事故登记表、医疗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合同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职工工伤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申请伤残签定。五、其它工伤补助及陪护的有关规定。职工医疗,职业病患者医疗和需进行康复治疗的,以及残疾职工需配辅助器具的,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康复医院进行,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伤残职工和工亡职工的一次性赔偿执行上级相关法律法规。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第十五章 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管理制度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91、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 一、职责 1、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2、安全科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相关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工作程序 1、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4、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5、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6、应急事件管理 (1)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92、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各装置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2)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3)当发生各类事故时,依事故严重程度,分别启动车间二级事故应急预案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4)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应按各级预案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93、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5)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施救人员应保证在3人以上。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6)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7)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8)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94、,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更大的伤亡。 7、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各专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第十六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环节控制。职责1、安全科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2、设备科负责联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安全技术科负责联系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3、各部门负责95、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 4、安全技术科负责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取证的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程序;1、本公司涉及特种作业的范围特种作业人员 (1)设煤气作业;(2)高、低压电工;(3)电、气焊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起重作业;(2)压力容器操作(3)锅炉司炉作业;(3)机动车驾驶员;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3、特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96、3.1 特种人员必须持证(即: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3.2 各车间必须建立特种人员档案。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工操作证。(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3)经市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5)与公司办理停薪留职事项的特种作业人员。(6)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特种作业人员。3.4 对收缴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具体事宜,由公司主管发证单位:设备科和安全科执行。3.5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必须调动时要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97、附则本制度由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第十七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杜绝设备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环节控制。一、管理职责:公司设备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管部门,(以设备科为主)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二、管理内容与方法:1.凡是在本公司承担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制作、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等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资格证书,并经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方可开工。2.压力容器、起重98、机械等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报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验收,颁发设备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3.使用单位要加强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管理,对其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基础台帐,有关资料要齐全、存档。4.购置的特种产品、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颁发有制造许可证厂家制造的质量合格产品。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6.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点检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灵敏、准确、可靠。7.使用特种设备要按规定实行定期技术培训,检验要提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报,监测、检验计划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99、认可的单位进行监测。8.特种设备按规定需要报废、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单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写出申请报告。附则本制度由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第十八章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施工与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时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检维修作业施工管理。1、施工前的准备1.1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按照施工图纸编织施工方案,报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经安全主管副总签署批准。1.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100、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安全措施交底要有各参与方签字,并留存文字档案。1.3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2、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危害识别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吊装、受限空间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101、方案,报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经安全主管副总签署批准后方可开工。3、施工现场管理3.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3.2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3.3施工现场内的坑、井、空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责任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3.4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并102、保持通畅,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3.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3.6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3.7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和危害识别,对危险部分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定。3.8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3.9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安全103、作业证,按规定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3.10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3.11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3.12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3.13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泄漏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迅速撤离现场。3.14在靠近建筑物及建104、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15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时,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执行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3.16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或消防器材,并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动火、用火手续。3.17在公司内断路作业,必须执行原化工部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章。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4.1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4.2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4.3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4.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培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4.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105、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4.6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4.7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5、施工完工后处理5.1施工完工后,撤除安全标志,恢复安全设施。5.2场地清理干净,保证道路畅通。6、检维修前准备6.1所有检维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审批手续。6.2检维修项目应指定项目负责人。6.3检维修设备、管道等的清洗置换工作由其所在岗位负责,分析检验取样工作由所在车间化验班负责。检维修项目的具体实施由维修班负责。6.4重大检修项目计划由车间制定,生产设备部审批后组织实施。检维修计划要求项目齐全,内容详细,106、责任明确,措施具体。6.5检维修项目责任人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并对维修人员交代清除任务、注意事项;落实安全措施。6.6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及监护人检维修前要根据作业工种、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的不同对检维修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性、适用性进行确定,确保作业人员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6.7维修人员应在检修前,做到检修机具齐备,并对检修前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6.8检维修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备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维修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6.9对需外协人员检维修的项目,应经所在工段107、班组工艺处理完毕、分析合格后方可移交,并加强监护。7、检维修安全规定7.1检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2票据齐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票据。7.3检维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的设施、管道连通时,必须隔绝。7.4检维修易燃易爆设备时,必须使用防爆器具,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7.5在检维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7.6在检维修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周围和生产情况,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7.7检维修传动设备时,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108、),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7.8在检维修过程中应备有必须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8、检维修完工后处理8.1一切安全设施恢复正常状态。8.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堵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留存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试漏、试车,并做好记录备查。8.3由维修人员清理现场,作好检修设备的维护保养。8.4检维修后的设备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经设备所在工段班组确认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9、安全监护9.1在每一个施工与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监护。9.2监护人要熟悉现场,明确安全防护措施;能冷静分析并果断处理作业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会熟练使用各种109、救护器材,熟识一般救护常识。9.3作业前,监护人必须会同作业人确认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9.4作业过程中,监护人有权且必须制止违章作业。9.5监护人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情况,并注意自身安全。9.6从事危险性较大的监护任务时,要根据情况增加监护人员。9.7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必须对现场作最后的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附则本制度由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第十九章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目的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实施风险策划,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管理。1、职责1110、.1 设备科:负责及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中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负责在建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落实的监督。1.2 安全科:负责危险源的汇总、确认、登记及其清单更新,负责危险源控制策划实施的监督检查。2、工作程序2.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流程图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流程划分作业活动确定危害事件辨识危险源评价风险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控制策划风险控制策划实施控制措施验证评审实施效果2.2 危险源辨识在辨识前,首先应划分作业活动。2.2.1 危险源辨识的基本原则:在辨识过程中应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2.2.2 辨识范围2.111、2.2.1 原则性范围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进入作业场所人员(包括参观者、访问者及相关人员)的活动;作业场所内的设施(包括内部和外界所提供的设施)。2.2.2.2 辨识范围基本要求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应对以下方面进行辨识与分析。厂(场)址:从厂(场)址的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进行辨识。现场平面布置现状。建(构)筑物:结构、防火、防爆、运输、通道、生产设施等。生产(施工)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工器具,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有毒有害作业。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2.2.3 危险源辨识信息112、的收集按照职责分工,各部门、公司辨识初期应收集与生产、安全有关的信息,进行作业划分、工作流程、设备、设施、人员等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流程、生产和作业活动清单、分包方作业清单,原材料的物质安全数据、机械设备清单、同行业出现的事故等。2.2.4 事故事件分类执行企业伤亡事故分类有关规定。2.2.5 危险源辨识方法基本分析法;工作安全分析;安全检查法;预先危险分析;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资料以及询问、交谈等方法。2.2.6 危险源辨识要充分考虑危害事件的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状态;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时态;七种类型: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高温作业、机械、触电、烧伤等其113、它危害因素。2.2.6.1 三种状态:正常状态(如:每天正常生产、施工等过程);异常状态(如:停机、检修);紧急状态(如:火灾、爆炸等)。2.2.6.2 三种时态:过去(如:已发生过的事件、事故);现在(如:作业活动、设备等现在的运行状态);将来(如:作业活动将发生变化、设备设施改进、新购等活动等)。2.2.7辨识出的危害事件及危险源应进行汇总、填写“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经确认后报安全部门备案。2.3 风险评价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由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具有现场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2.3.1辨识出的危险源,可按本程序5.2.2中的风险评价方法,对其进行评价,并确定风险等114、级,填写“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2.3.2 风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的方法包括直接判断法(举手表决法)、D=LEC法等。2.3.2.1 直接判断法涉及以下情况之一者,后果严重和可能性大的,可直接判断为重大危险源: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并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曾经发生过事故,且仍未采取防范措施的;直接观察到的事故隐患,但无预防控制措施的;相关方多次投诉的,并受到上级或主管部门警告的。2.3.2.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LEC法是一种常用的系统危险性的半定量评价方法。其危险性(D)值的表示方法由三种主要因素L、E、C的指标值的乘积表示,即D=LEC,由D值确定风险等级。三种主要因素的115、评价方法为:a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分数值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0.5很不可能,可能设想0.2极不可能0.1实际不可能b 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中频繁程度(E)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0.5非常罕见地暴露c 事故产生的后果(C)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40灾难,数人死亡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7严重,重伤3重大,致残1引人注目,需要救护d 风险等级分值(D=LEC)D值危险程度风险等级D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31116、60D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270D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220D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1D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1危险性分值D=LEC,D值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2.3.3 确定风险是否可承受D70为一般危险源,70D320为重大危险源;D320以上为不可承受风险的重大危险源。2.4 风险控制2.4.1 风险控制原则通过风险评价,确定了危险源等级后,制定相应措施进行风险控制。选择风险控制措施的原则,应首先考虑消除风险,其次是降低、限制风险,再次使用个人防护措施。2.4.2 风险控制方法风险控制的方法应依据风险控制的策划原则,结合实际选择控制方法。控制方法包括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程序117、应急预案的培训及其演练等。2.4.3 风险控制措施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随重大及以上风险控制策划清单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2.4.4公司各职能部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后,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及控制措施报公司安全科备案。2.5 实施2.5.1公司根据制定的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程序、应急预案等要求组织进行风险控制的实施。2.5.2 安全科负责风险控制措施实施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现场检查和信息跟踪。2.5.3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或修订的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应在实施过程中予以评审。2.6 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的更新2.6.1 每个新工艺设备项目,开工前,进行一次预先危险源辨118、识、风险评价,填写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开工后,项目部针对新的项目、过程或产品的已辨识出的事故、事件、危险源,及时对危险源清单及控制措施进行更新。2.6.2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经营环境以及产品、作业环境、活动的变化,适时组织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更新。3、相关文件法律法规与其他有关要求控制程序HACX432B1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HACX434B1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4、记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汇总清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第二十章 煤气设施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保证煤气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119、事故,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一、煤气安全管理人员及职责涉及煤气单位的专、兼安全员是本单位煤气安全综合协调、监督管理人员,对公司(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上传下达,检查本单位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执行情况,检查煤气设施的安全状况。二、煤气安全管理的内容1、新建煤气设施、现有煤气设施技术改造煤气安全管理要求煤气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杜绝产生新的安全隐患。2、煤气防护器具的安全管理2.1制定煤气防护器具使用管理办法,2.2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煤气防护器具的配置计划,2.3对岗位人员进行煤气防护器具使用进行培训并抽查使用正确、熟练性, 2.4督促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防护器具校验,2.5组织本单位煤气应120、急事故演练。三、煤气安全检查本车间岗位人员安全操作情况,组织制定煤气设施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表及检查执行情况,检查煤气设施的安全状况。四、煤气区域检修作业安全管理1、穿戴好劳保用品,携带煤气报警仪进入煤气作业现场。2、在装有煤气设施的建筑物或区域及周围40米内禁止吸烟。3、严禁电力线从煤气管线和煤气设施有关的一切金属物体结构上布放,以免发生着火或爆炸。4、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区域作业。5、作业前,作业负责人检查现场煤气浓度,根据标准确认可以进行作业后,指定专职作业监护人员,作业过程中专职监护人员手持便携式 CO 检测报警仪连续检测,发现CO超过有关标准,马上组织作业人员撤出作业现场。6、进入煤气设备121、内部作业时,同时执行“密闭空间作业”的规定,监护人不得少于 2 人。7、煤气危险区作业必须检测确认CO浓度,24.45PPm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40.8PPm作业时间为1小时;82PPm工作时间为0.5小时;164PPm工作时间为1520分钟,在上述条件下反复作业时,两次作业之间需间隔2小时以上。8、煤气设备、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五、煤气中毒事故的救护1、发现煤气中毒事故,第一发现者必须立即采取快速的方法通知煤气防护站,通知值班调度,由当班调度通知车间主管领导及公司安全科。2、对煤气中毒者,要在300秒内要使其脱离有毒现场,行动要快,分秒必争。3、煤气中毒事故的抢救,救122、护人员要按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免造成事故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煤气中毒事故的抢救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现场应设立警戒线,禁止非救护人员进入现场,指挥者负责清点参加抢救人员人数,观察抢救人员的状态,对抢救人员的安全负责。5、当中毒人员发生呼吸困难或呼吸停止时,救护人员要立即采取人工呼吸的方法,对中毒者进行紧急抢救。附则本制度由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一章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对职工健康的管理,加强对尘毒危害点的控制,保护员工自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定的本规定。一、基本原则 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文明生产,采取有效措123、施消除或减少有害因素,为职工创造良好作业环境。 2、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二、管理与监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改善有毒有害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保健津沾发放工作。 2、建立专门机构或设置专人负责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其职责是:(1)贯切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2)制定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3)掌握单位有害作业点的工分布情况,并按规定进行监测。(4)由人事部门进行配合,对新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职业禁忌者,不得124、从事有害有毒作业。(5)对长期进行有害有毒的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设健全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健康档案。(6)参加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3、单位应根据职业病的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有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医疗或疗养。 4、在医治和疗养后被确认为不能从事有害作业的,应在被确认之日起两个月内调离岗位,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后仍享受原工种保健待遇。 5、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应按规定接受职业病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认为需要住院的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诊断为职业病否,在此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三、防护措施 1、新、改、扩建125、生产性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使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从根本上改善劳动条件。在原材料选用时应首先采用无毒或低毒代替有毒有害或高毒,改进操作技术和生产设备及工艺,减少环境污染。 3、生产单位要加强通风排尘,改善生产环境。控制“二次尘毒源”,杜绝散落毒物再次散发。 4、设备部门应加强对防尘防毒设备的管理,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 5、加强个人防护措施,注意个人卫生。对接触毒物的生产工作,要根椐工作性质和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 6、不得安排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有职业危害的生产劳动。 7、126、贯砌执行国家有关女工保健的规定,做好职工“五期”保健工作。未生育能力的有毒作业。附则本制度由环保科、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二章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目的:为确保生产现场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用品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在危险场所悬挂和设置的防护用品准确、合理、醒目,促使人们对威胁安全和健康的物体以及环境尽快做出反映以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指导思想:警示标志牌是传递安全信息的标志,安全防护用品和器材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避免职业危害和人身伤害事故的有利保障。实践证明加强安全标志牌和安全防护器材的管理,对预防各类事故有着显著作用。一、 安全标志管理1、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127、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2、 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3、 安全科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4、 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5、 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6、 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安全科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128、设计好具有针对、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7、 作业场所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8、 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9、 安全科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10、 各分厂要统一管理、包养标志牌。二、安全色与安全标志:1、 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是使用人们能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发生事故。红色:含义 禁止,停止。用途 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黄色:含义 警告,注意。用途 警告标志,警戒标129、志,机械传动部位等。蓝色:含义 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用途 指令标志等。绿色:含义 标示,安全状态,通行。用途 标示标志,安全通道,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红白间隔条纹:含义 禁止越过用途 现场防护栏杆,安全网支撑杆黄黑间隔条纹:含义 警告危险用途 洞口防护,安全门防护,吊车吊钩的滑轮架等。2、 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1) 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2) 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基130、本形式为正三角形边框。(3) 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圆形边框。(4)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方形边框。三、安全防护管理第一条 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规定1、凡在生产中温度和压力及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泄漏装置、低压真空的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装置、灭火装置以及危险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等,均属安全装置。对上述装置必须加强131、维护,保证灵敏好用。2、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和绝缘台等,均属防护器具。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第二条 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的维修与检验规定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检验情况载入档案。4、对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需132、经安全部门同意,批准后方可拆除。5、凡经过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6、对安全装置,除专责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乱动。第三条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规定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器材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2、岗位与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适应。3、凡是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体积)、有害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面具。4、严禁使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防毒面具。5、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133、,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6、各种防毒面具用前、用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每两个月定期检查一次。一氧化碳滤毒罐每月称重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7、使用隔离式长管面具应将吸气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严禁折、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20米,否则应强制送风。8、长管式防毒面具每月进行气密性检查一次。每月用后要进行外观检查,根据情况进行清洗,保持清洁。9、氧气呼吸器的氧气瓶压力应保持100公斤/平方厘米以上。在使用中如压力降至30公斤/平方厘米时,应撤出现场。氧气呼吸器每季做前五项检查一次,每两年做十项检查一次。每次用后要清洗江进行周密检查。库存氧气呼吸器每三年进行全面检查一134、次。10、长期着用隔离服作业,其压缩空气必须进行净化,以保证空气新鲜。11、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车间、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保管,按班交接。12、由个人使用保管的各种面具应建卡造册,定期检查。13、车间应设立急救器材专用室(棚),备有担架、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14、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度试验。15、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台等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定点专人保管。16、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135、业。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三章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目的: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验证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科学化,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PDCA 良性循环,持续改进健康发展。指导思想: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定期评定、回顾、落实、考核,促进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执行力。实践证明绩效评定工作是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力保障。一、职责 1、总经理 a.组织管理评审活动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审批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b.决定在特殊情况时增加管理评审频次。 2、管理者代表 a.向总经理报告136、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b.管理评审计划的落实及组织协调工作 c.编制管理评审报告督促评审后改进工作的落实和验证工作。 d. 管理者代表负责保管管理评审记录。 3、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材料落实评审中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工作。 4、办公室协助管理者代表做好管理评审的准备负责文件的分发。 二、工作程序 1、工作流程图 2、评审时机 2.1管理评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通常安排在内审后进行。 2.2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增加评审次数 a.公司组织结构、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b.重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源发生重大变化 c.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有变化时 d.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 e137、.企业管理方针和目标需进行修改 f.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中发现严重不符合时 g.总经理认为需要时。 2.3评审范围 应覆盖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部门及其管理活动。 2.4 评审准备 2.4.1管理者代表根据审核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信息包括(预防措施的评审信息),准备管理评审资料,资料应包括前一阶段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和拟在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主要问题。 2.4.2管理者代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并组织相关部门准备以下材料; a.安全环保部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目138、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b.人力资源部收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c.办公室、供销部收集相关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d.制造部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的信息。 e.制造部收集生产与安全管理“五同时”(指在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总结、检查、评比安全工作)执行情况的信息。 2.4.3管理评审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评审时间、评审目的、评审范围、评审依据、参加评审人员以及评审计划内容。 2.4.4安全环保部应在评审前一周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管理评审。 2.4.5参加管理评审的相关部门应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资料。 2.4.6办公室负责将评审涉及的有关文件或资料分139、发给参加评审人员。 2.5 评审内容 a.评价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包括对方针、目标、组织结构、过程控制、管理方案和体系文件的改进需求;b.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有效是否正在不断地改进 c.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不符合项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有效性的评审 d.对重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制定有效措施。 2.6 评审实施 2.6.1评审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管理者代表、副总经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内审员及总经理指定人员出席并在“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6.2管理者代表对评审内容作详细介绍。 2.6.3与会代表对评审内容进行充分的讨论。 2.6.4总经理根据评审情况作出相应的评定意见,应包括140、;a.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b. 资源需求。 2.6.5管理者代表指定人员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并形成“管理评审会议记录”。 2.6.6管理评审会议上,针对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评审结论,提出可操作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并限期实施。 2.7 评审结果的处理 2.7.1管理者代表负责评审记录的整理,编写“管理评审报告”提交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按确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 “管理评审报告”包括:目的、依据、范围、评审内容综述、出席人员、评审报告发放范围。“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可作为报告的附件。 2.7.3各相关部门必须按规定期限完成“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的有关内容141、。 2.7.4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评审中确定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验证并记录,同时对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2.7.5管理评审所产生的记录由管理者代表整理保管。 2.7.6对取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未按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加重处罚。 3.相关文件 3.1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3.2 记录的控制程序 3.3 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程序 3.4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相关记录 4.1 管理评审计划 4.2 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 4.3 管理评审会议记录 4.4 管理评审报告 4.5 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 4142、.6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惩台账 第二十四章 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任命目的 建立完善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作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的管理。 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法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职责 1.1总经理负责批准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及公司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 1.2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批准本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命。 2 管理要求 2.1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 2.1.1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均应书面任命,并明确其相应的职责。 2.1143、.2总经理负责批准成立日常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 2.1.3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2.1.4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公司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筹划后步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由主任签发。 2.3安全管理人员任命 2.3.1按法律法规要求配备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相应的职责和限。 2.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管理培训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生产工作经验,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章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确保人身、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工作程序1、电气运行安全:(1)从事电气作业人144、员要经过上级机关组织的专业特殊工种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持有电工作业证和安全作业证的人员担任。在电气运行、维修中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2)电气作业人员工作时,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真正做到安全第一。(3)电气运行人员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电气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如若必须移开遮栏时,一定要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电气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10KV以下0.7米,10KV以上1.5米。雷雨天气、巡检室外高压设备时,巡检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5)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145、。(6)在易燃易爆的场所运行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防爆标准执行。(7)当电工工作人员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8)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9)现场要备用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10)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11)接地装置的规定: 大电流接地装置(500A以上)的接地电阻小于等于5欧姆;小电流接地装置(500A以下)接地电阻小于等于10欧姆。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146、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装载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12)静电接地: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储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形接地,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不应小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大于30米。(13)防雷接地: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147、架空避雷线。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14)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148、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15)变电所必须制定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16)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拦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拦时,必须由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17)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有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8)凡是未注明停电的设备和线路,均应视为带电,严禁用手随便触摸。 (19)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20)在距地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需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1)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时,火焰距离带电149、部分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10KV以下距离1.5米。 、10KV以上距离3米。 (22)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电管员填写,安装和使用单位要设专人保管,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临时线申请单”有设备科批准,使用期限为10天,超过10天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技术科和设备科审定后批准。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150、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毕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器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临时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单位人员私自拆除。 (23)移动电器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电器包括:电风151、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电焊机等,以及其他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移动电器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器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移动电器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部分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筒心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器金属外壳接地。 使用220v和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152、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有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低压线圈的一端可靠接地。220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移动电器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搬运移动电器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2、电气检修安全: (1)检修时,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停电。检修人员要办理“工作票”。值班电工要对停电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两组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153、支线,也要挂地线。并在工作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开始检修。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报主管部门。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具有电气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3)在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雷雨天气、空气湿度大时,不准在室外电气设备上做绝缘试验。 (4)对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5)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154、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6)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经设备科负责人批准。 利用绝缘可靠地将临近各相分离开,并穿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工作点附近各种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应有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带电作业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人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7)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做155、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负直接责任。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大修;小修;事故检修。 (8)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在检修500V以下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拉开开关和断路器将电机从线路中断开;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识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156、 在靠近6KV级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9)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高压验电笔6个157、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10)行车检修规定: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有制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需有人做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和电器上。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 ,并离开转动部分。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在工具袋随人带走。 附则 本制度由158、公司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二十六章 厂区交通管理制度目的规范厂内车辆行驶,防止发生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安全事故。适用范围所有进入公司厂区内的机动车辆和公司内部的叉车、铲车、吊车驾驶员。工作程序1、管理组织(1)厂区交通管理实行“谁有车谁管理”的原则。(2)车队负责建立车辆保养维修制度,严格车辆质量检查,定期进行大修和保养,杜绝失检和漏修,做好年度车辆检验等工作。 (3)厂区交通、交通事故管理由保卫科负责。(4)各种车辆所在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程制定出本单位的车辆管理细则。(5)严格执行厂内机动车辆验审制度,验审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6)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经验审合格颁发验审证后159、方可行驶。2、信号与标志(1)厂区通行路、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禁止各种车辆停放。(2)厂区限制通行道和管制路应设明显的警告路标。(3)道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强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4)厂区交通道路要有足够的照明。3、交通线路(1)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有下水道,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油类、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2)公司的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限制路:允许装有阻火器和消除静电装置的安全车辆通行,其车辆主管部门批160、准后方可通行。 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专用的通道线路,禁止其它车辆停留。(3)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积物资,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4)道路两侧堆放物资要离道边1米以外,堆放要牢固;凡交通两侧栽种花草树木,距路边不得小于1米;跨越道路拉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5)履带车未采取扩路措施不得在水泥路和柏油路上行驶。4、车辆驾驶(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由企管科审定,经安全技术科考核发给厂内驾驶执照方可驾驶。(2)厂区交通机动车辆驾驶员,应按特殊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业训练和市级劳动部门考核161、,合格发给特殊作业驾驶证方可驾驶。(3)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速不准超过10公里/小时。(4)厂内机动车辆禁止在厂外行驶。5、车辆装载机动车装载要符合下列规定:(1)不准超过行车证上核定的载货量。(2)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必须封盖严密。(3)装载化学危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4)装载物品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后端不准超车身1米),超宽(车箱两侧不准超车身10公分)、超高(从地面起不准超4米)、超重(允许载重量)。6、厂区内禁止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行驶。7、外来人员(车辆)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外来人员(车辆)的有序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1)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界区内162、,门卫必须问清情况,有单位接待的必须用电话联系,并由接待单位人员领进,否则不能进入,违者处罚值班人50元/次。(2)外来单位的车辆(除政府有关部门、公司购进货物和产品销售车辆外)未经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不允许进入,违者处罚值班人50元/次。(3)厂内外委公司的车辆,必须经保卫科和安全技术科核实,有关公司领导批准后,加盖两单位公章办理通行证(其它情况车辆参照此条执行),门卫方可允许进入,违者处罚值班人50元/次。(4)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公司界区前,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安全技术科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发放外来人员进出证,安全科进行人员登记存档,门卫方可允许进入。对未按该条款执行的部门(科室)163、负责人处罚100元。(5)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外来施工人员在公司界区内的安全管理,在签订外协协议时,必须有分清安全责任的条款,违者处罚100元。(6)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公司厂区,违反者不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门卫人员责任,同时处罚值班人100元。(7)外来人员一律不允许进行包装、装车等操作,听从厂内人员指挥,服从相关规定。(8)凡违反本办法任何一条,按以上规定处罚,造成后果的按责任事故逐级追究处理。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保卫科、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七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目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164、的内容和有关要求。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项目“三同时”管理。程序 1、“三同时”的定义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2、“三同时”评审2.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环科。2.1.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2.1.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2.1.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2.165、2安环科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安环科、工程部、等部门同时参加。2.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2.4安环科、工程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3、新项目开发3.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3.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166、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3.3在新项目式制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常务副总批准。3.4在新项目试制过程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公司的剧毒品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项目不准做试验。3.5新项目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3.6新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3.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167、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3.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3.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3.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3.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168、如何进行应急处理。3.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3.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4、“三同时”的验收4.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安环科、质检科、工程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4.2验收内容4.2.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2.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4.2.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4.3参169、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4.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二十八章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目的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实行各级管理人员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适用范围公司、科室和车间各级领导。工作程序1、公司、科室和车间各级领导,严格按公司办公室下发170、的值班表,执行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2、公司领导和各级值班领导,必须准时到生产调度室签字报到,并告知办公地点,通讯方式,签字报到表每月由生产调度室汇总后交安全技术科存档,保存二年。3、公司值班领导是值班期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职责,掌握生产动态,制止各种违章操作,各种危及安全行为的发生。4、公司科室值班领导,配合公司值班领导做好巡检工作,巡检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全面记录,并在每天调度会进行讲评。5、车间值班领导是值班期间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6、公司值班领导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该记录每天由安全技术科收取存档,保存二年。7、安全技术171、科每天针对值班记录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反馈各相关单位进行排查、解决,并组织各相关科室进行协助和督导。将解决结果以书面形式递交公司主管领导,并存档。8、公司科室值班巡检记录由公司办公室每天收取存档,保存二年。9、公司办公室针对巡检记录所记载,不能当时处理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协助解决。解决结果以书面形式递交公司主管领导,并存档。10、公司办公室针对巡检记录所记载的违纪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并通报全公司。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九章 防雷管理制度目的加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防雷装置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定期检测制度,避免雷击事故发172、生。适用范围公司所辖防雷设备及区域。工作程序1、公司针对本企业生产特性,制定雷电灾害防范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演练,确保高效妥善处理因雷电灾害引起的各种事故。2、公司加强雷雨天气生产值班力量,坚守岗位,以便及时避免或处理由雷电引起的各种突发事故。3、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如出现失效,尽快恢复,使其处于完好状态。4、安全科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防雷设备、设施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并进行复检验收。5、安全科负责联系黄骅市避雷中心每年对公司所辖范围内的避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6、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严格执行建筑防雷设计规范。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173、,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防雷验收合格。7、加强防雷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员工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8、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章 防汛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公司夏季防汛工作,防止因汛情发生事故,减少事故损失和人身伤害,确保汛期安全生产。适用范围公司所辖区域和全体员工。工作程序1、公司根据每年汛期(5月20日-9月30日),对年度防汛抢险工作提前部署,必须做到五落实。1)落实防汛抢险组织和责任。2)落实防汛抢险队伍人员。3)落实防汛抢险应急方案演练。4)落实防汛前的检查和汛174、期值班制度。5)落实防汛抢险所需必要物资。2、防汛抢险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服从防汛指挥部命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推诿。 3、每年5月份,公司组织在岗员工学习掌握防汛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4、汛前各防汛责任人要对责任区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度汛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汛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5、防汛期间,安全科要经常组织相关科室和车间,针对电器、防雷、防倒塌设备和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确保安全。 6、防汛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实行防汛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7、供应科和仓库要在汛175、期前,准备好防汛所需必备物品,并有专人管理,确保物资充足。8、基建部门要在汛期前,对公司区域所有地沟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雨季排水通畅。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三十一章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目的加强对易燃易爆物料、有火灾和爆炸危险过程及设备的管理。采用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减少灾害性事故,保障职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程序1、基本原则与生产装置防火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 (2)、建立健全专业消防组织,开展防火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强化义务消防员的技术训练和防火器材的管理。 (3)、根据生产、176、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某生产装置、厂房、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4)、防火坚持一把手负责制。 (5)、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当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和报警仪器及安全联锁装置、泄压装置等安全设施。 (6)、在有可燃性气体可能泄漏扩散的地方,设置气体浓度检测声光报警仪,设置声光报警值均在爆炸下限的20%50%以下。(7)、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设置手动控制系统。(8)、 应在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9)、输送易燃、177、易爆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施、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施或贮存设备应当装有防爆膜。 (11)、用于煤气管道上的放散管必须引到室外,而且高于建筑物4米以上。 2、火源管理(1)、禁烟范围、公司内所有区域为禁烟区域。、各单位所管辖卫生区域(包括垃圾池、地沟)为本单位负责管理的禁烟区域。、各单位的办公区域为各自负责管理的禁烟区域。、职工食堂、各条公路、厕所为行政科负责管理的禁烟区域。(2)、禁止将火种带入禁火区。(3)、动火施工、检修等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可燃物、爆炸物的管理,严格按照178、危险品管理制度进行。 3、执行对象公司厂区内的所有人员。 4、奖惩办法(1)、进入厂区内,在不允许吸烟的场所、车间,发现吸烟者给予经济处罚100元。(2)、各车间配电室等不准吸烟的场所内发现烟头一个,或吸烟迹象,给予每个次/50元的罚款,单位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给予每个次/25元的罚款。(3)、对当场发现违纪现象给予制止或举报的员工,按罚款的50给予奖励。(4)、由吸烟造成火灾或其它生产事故,应按国家法律及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相应处理(经济处罚)。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三十二章 消防管理制度目的为了贯彻落实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179、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规定。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工作程序1、消防器材发放管理(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施,消防设施配置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2)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依据公司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细则进行追责。(3)消防器材由安全技术科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安全技术科指定专人验收,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4)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由安全技术科统一管理。2、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180、制度(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消防装备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4)车间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内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181、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3、高低压配电室及主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2)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4)所属电缆层、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确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5)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182、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4、防火检查的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技术科负责解释。第三十三章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规范人的行为,确保重点防范区域安全运行。适用范围 物资供应科仓库 工作程序1、基本要求(1)凡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储存场所(各类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库容大小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并放置消防通讯及报警设备。(3)各类库房(含露天储存场所)应当建立安全岗位防火管理等制度,并经常检查制度贯彻落实情况。2、仓库183、管理(1)仓库应建立各种物品入库验收制度,严格检查核对物品的数量、规格、质量,严禁不符合规定的物品入库。(2)仓库(含堆垛)必须有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3)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出库手续进行。(4)危险品仓库应按危险品管理规定进出库、保管和发放。(5)仓库的维修和动火,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施工结束经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6)仓库保管人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7)仓库应当留有消防通道和通风措施(特殊情况例外)。(8)残缺、破损和变质的物品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9)下班前应对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184、解释。第三十四章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避免和杜绝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以及导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公司厂区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一、职责1、项目主管单位(如设备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施工协调、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方案的审核、办理施工项目审批表和施工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宜。2、安全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一级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核,安全资质的审查。3、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和二级安全教育。4、保185、卫科负责办理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登记手续。二、工作程序1、施工前程序管理(1)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具体内容为: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明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符合安全规定。 (2)资质确认后,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招标(或议标)程序进行招标(或议标),和中标的外来施工单位要按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起草签定施工合同书。(3)安全技术科接到项目主管部门的通知后,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经核准后与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外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我公186、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4)签署完外来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后,项目主管部门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和施工协议。(5)保卫科接到项目主管部门的通知后,对外来施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备案。2、入厂后的日常安全管理(1)项目主管部门要委派一名现场监工技术员,对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技术、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确认、协调。因管理不到位,一旦发生事故,187、承担主要管理责任。(2)项目所在单位要指派一名现场监工人员,进行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协调、检查,因管理不到位,一旦发生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3)安全技术科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方案执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事故,负连带责任。(4)保卫科负责对外来人员进出进行检查,对车辆的防火措施和行驶情况以及治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因监管不到位负连带责任。 3、外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施工协议、安全管理协议的相关条款。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外来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的装置损坏、停产、或导致生产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及全部188、经济损失。三、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细则加强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避免和杜绝事故发生,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提高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更有效地监督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贯彻和落实,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安委会批准,特制定管理细则如下:1、施工前安全管理程序(1)外来施工队伍进入公司之前,要与公司安全技术科签订包括防火、治安内容在内的安全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执行。(2)外来施工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到公司保卫科和安全科统一办理外来施工人员登记手续。 (3)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安全科的安全培训,学习国家、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了解公司安全189、生产和相关生产工艺的特殊性和危险性;掌握安全自救、消防、煤气和治安等基本常识和要求;学会使用常用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紧急情况时的正确处置、及时报告的程序。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施工。(4)电工、焊工及煤气操作、管理员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操作,不得跨工种作业,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例(1)外来施工队伍必须有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协调与公司安全技术科的工作关系,及时贯彻、布置和落实公司提出的各项安全工作。(2)公司生产区为防火防爆区域,施工人员禁止煤气区域;禁止用电火炉190、烧水、煮饭;使用油漆、稀料等易燃品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规操作。违反者处罚100元/次。(3)外来施工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使用;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违反者处罚100元/次。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和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接,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违反者处罚100元/次。(5)外来施工人员,禁止在安全疏散通道堆放各种建筑装修材料,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违反者处罚100元/次。(6)每天施工结束后要清理施工现场,危险品、易燃品须收放至安全可靠处,熄火断电,并清除现场的可燃建筑垃圾,确保无191、安全隐患。违反者处罚100元/次。(7)外来施工单位现场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未经本公司安全科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违反的除责令其恢复设施功能外,处罚100元/次。(9)外来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时,如有下列施工内容的,必须按照本公司安全规定办理相关票证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施工单位,除对违反者处罚100元/次。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 施工时须严加注意防火,焊工动火和其他明火使用时,必须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并开具动火证,方可施工。 施工时不准擅自动土,动土必须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并开具动土作业证,方可施工。 施工时须吊192、装作业时,必须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并开具吊装作业证,方可施工。 施工时须进入容器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并开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方可施工。 施工时须登高作业时,必须经公司安全科批准并开具登高作业证,方可施工。 施工单位未经公司批准,禁止擅自取电。须使用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设备科提出申请,由电仪车间维修电工负责对该单位使用机电设备安全性能进行审核,合格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并负责现场安装、调试,符合运行条件后,方可施工。(10)外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完毕后,必须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彻底清理干净,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5.3 外来施工人员管193、理条例(1)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无关的区域内乱串或逗留,施工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生产装置区和办公区,未经同意不得动用公司任何器材和设施。违反者按破坏设施论处。(2)外来施工人员严禁私拿公司物品。进出公司必须走员工通道,主动接受警卫人员检查,违者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公司将根据施工安全协议中有关规定,对有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人员,不服从管理的,将给予停止其施工作业,直到危险隐患解除方可作业,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4)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协议的相关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外来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生产事故和损194、失的,承担全部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三十五章 外来培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保证外来培训人员的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外来培训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外来施工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煤气安全规程一、职责1、安全科负责制订本规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可考核。2、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3、接待部门负责外来培训人员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和进入厂区后的安全监护。4、安全科负责外来培训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接待单位和培训人员所在车间、工段和班组负责相应的安195、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监护。二、工作程序1、术语外来培训人员:在本公司时间三天或三天以上,安排到具体的生产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2、外来培训人员的安全培训(1)公司办公室会同安全技术科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公司级培训;接收车间(部门)组织上岗前培训;所在工段(班组)组织岗位培训。(2)安全技术科负责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公司基本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禁火禁烟管理、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管理等培训。考核合格后安全技术科备案登记。(3)接收车间(部门)负责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单位基本情况、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单位禁火要求、岗位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要求、单位劳动纪律要求等。(4)工段(班组)负责在196、岗位期间的安全监护和业务培训。3、外来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外来培训人员安全告知书,并严格遵守。4、外来培训人员在岗位上不经同意,不得动用生产设备、阀门、电器开关等设施。5、外来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相关要求,不得串岗、睡岗、脱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情。6、外来培训单位必须指派管理人员,配合协助本公司安全科,做好培训人员在学习期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7、外来培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岗位学习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外来培训人员负全部责任,若给公司造成装置损坏、停车或导致生产事故的,将承担全部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三、附件 外来参观培训人员安全告知书外来参观培训人员,入197、公司前必须遵守如下安全管理要求:A、必须在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由指定人员带领方可进入厂区。B、进入厂区必须配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C、参观人员未经批准不允许进入岗位。D、在岗位长时间(十天以上)学习培训人员需配备与本公司职工相应的防护用品。E、进入岗位学习培训前必须通过培训接纳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F、学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G、学习培训人员应听从岗位操作人员的指挥,不准随意进行生产操作,防止事故发生。H、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学习培训人员及时按照岗位操作人员的指令要求,及时撤离生产区。I、不允许动用和损害岗位的器材、设备和设施。J、未尽事宜,根据现场安排执行。附则198、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三十六章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规定。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一、职责1 设备科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2 安全环保科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4车间对所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4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二、控制程序1检修计划的下达1.1设备检修计划分年度检维修计划和日常检维修 。199、1.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由车间提出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大修计划交安全生产科,生产技术部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交生产厂长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1.3年度大修计划由车间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1.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车间直接下达。1.5检维修计划应包括设备及安全设施检维修的内容。1.6检维修计划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2检修准备工作2.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指挥部。设立200、大修指挥负责人、成员、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2.2各单位应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a.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b.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c.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5.2.3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5.2.4检维修前还应执行下列程序:a.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b.编制检维修方案;c.办理工艺、设备设施201、交付检维修手续;d.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e.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f.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g.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3、检修作业管理3.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有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等,确保检维修安全。3.2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办理动土、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证,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3.3安全环保科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4、设施交接4.1检修前交接a.生产技术部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需要检修设施的水、电、气等。b.202、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c.检修负责人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监护工作。d.设施移交后,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4.2检修后交接a.检修完毕后应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拆除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b.检修完毕后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c.检修完毕要执行交验手续,双方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d.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e.检修后试车应与安全生产科联系,不得私自乱开乱动。f.生产设施大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g.年203、度大修完工后,由安全生产科组织生产厂长、公司安全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并记录。第三十七章 安全确认管理制度“确认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科学方法。“确认”就是确实认准,确信无误。工人在生产活动中进行每一项工作“之前、之中、之后”都要对自己所操作的设备、使用的工具、作业环境等经检查、了望、联系核实认准,确认无误(安全)后再进行操作。生产过程中调度指挥者和操作者都要认真执行“确认制”以防止或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确认制”适于全厂所有岗位,分为操作确认、联系呼应确认、行走(高空作业)确认、检查确认。 一、操作安全确认 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204、)1、全厂所有岗位职工在进入操作岗位后,必须对所使用的工具、操作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操作使用。 2、操作工人对自己所操作的机具(如:电气开关、各种阀门、手柄、控制器)首先进行核实、认准、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特别是操作多种阀门,重要水泵的启动和停运,高、低压室机组的启动和停运,各变压器的投运与停运及生产设备的停送电,必须有二人在场,由当班工作负责人监护、口述命令,另一人复述操作,二人同时确认无误才能操作。 3、操作工人在操作前,必须对自己的操作程序、方法、工作内容进行核实,并认准其符合相关“安全规程”后方可操作。 4、操作工人必须对周围环境、共同工作的人员或其他人员、现场设施、205、建(构)筑物,水、电、油、气管网等核实确认,不能伤害他人或挂碰它物。 5、吊钩、吊物需要从设备或建(构)筑物顶部越过时,要确认无阻碍。6、处理电气故障不准带电作业,作业前应拉下开关停电,用测电笔进行验电,确认停电无误后,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志牌方可作业。合、拉电闸首先要确认线路上无人作业,并严格遵守电气技术操作规程,以免电弧烧伤和造成其它事故。 7、对不知底细的重物,未经确认,一律不吊。对吊具、绳索的承重荷量不清,不准使用。 来源:考试大8、上、下大件需要吊车配合时,先要确认指车人员站位安全和指挥手势正确,然后采用“点动”操作方法起吊。 9、检修设备时,首先确认作业环境无危险和所采取的206、安全措施牢靠有效,结束后确认所有现场人员撤离和临时安全设施拆除后方可试车。 10、高炉在出铁之前,必须对铁沟、铁水罐、炉体进行检查确认,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操作。 11、锅炉在操作运行前要检查确认它的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和各种仪表计量是否准确后方可操作。 12、各种起重设备的钢丝绳、端扣、压卡、都必须事先确认可靠、制动器、极限开关、低压保护装置,确认灵活可靠后,方可操作,不准带“病”作业。 13、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许代行操作设备,但因特殊情况需要交给他人操作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确信接替该工作人员具有该岗位熟练操作技术,且交清接明。工作结束(或去处理故障或去做其他事情)离开岗位时,必须将操作机207、具复到原位,挂上或取下规定的牌子,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去。 二、联系呼应安全确认 1、多层作业、上、下工序作业,首先要做到联系呼应确认,噪声较大场所,必须以规定的手势或对讲机等进行联系,确认问对、答准,并复问复答,反复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2、开炉前相关设备先要单体试运行,确认各个环节的设备、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水、电、风、气畅通无阻,无跑、冒、漏后方可联动试车。确认全部系统设备具备炼钢条件后方可配料作业。 3、如设备停车检修时,轨道设有道卡或插有禁止开动的标志时,任何人不得碰撞、移动停车位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将设备开动移位时,必须征得相关人员同意,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三、行走(高空208、作业)安全确认 1、行人必须沿规定的人行通道或走台行走,注意识别警示标志,不准擅自盲目进入危险禁区或警戒区域;行走时先要确认高空无吊物,前后左右要看清,确认安全无误,方可前进。 2、上、下梯子要注意脚踩稳,扶手要把稳抓牢;上下设备(包括吊车)时要与操作者联系好,确认设备已停稳、脚下踩实、扶手牢固、把稳抓牢可靠后再上、下。 3、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确认其带子、环扣等结实可靠,系挂位置要牢固,并高挂低用,自身站位安全。所有工具的手绳要系在手腕上,确认不掉下去,方可作业;在搭有跳板和手架作业的地方,要首先确认其合理、结实、牢靠后方可作业。高空作业严禁往下扔东西,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往下扔东西时,必须在209、相关位置派专人监护,必要时设置警戒线,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 四、检查安全确认 1、所有岗位必须进行设备(或工具)交接班检查、岗位点检或巡回检查,确认它的安全装置可靠,运行声音、温度、速度、联接部位配合正常,动作灵活,轴承、电机、电气设备内部、外表无烧损和机械润滑良好等。 2、负责设备运行检查的人员对自己所负责检查的设备系统,如:结构、轨道、机台、钢绳、水、电、油、气管网等,要按规定时间、频次逐项认真检查,确认全部系统应处于良好状态。对事故隐患苗头要及时发现和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 3、各种吊具(钩、环、链、绳、卷扬等)要设专人管理,每次使用前都要检查确认其安全可靠。 4、机动车辆在出车前要检查它210、的方向、制动、信号等安全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动车。五、检修安全确认1、设备进入检修前,检修人员必须针对检修项目对所检修设备进行停电挂牌确认,对所牵涉的介质开关或阀门进行挂牌,确保开关或阀门处于安全位置,并有人对挂牌进行监护。2、进入密闭或相对封闭的容器、管道或箱体内检修前,必须对内部CO、O2进行监测,经确认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方可进入检修,并对CO、O2连续进行监测,外部设专人监护。3、新投产或检修完毕,设备试车前,必须对现场进行确认,确认人员、工具齐全并在安全区域内,确认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恢复完好,确认设备及其控制装置性能良好,确认联系试车方式后才能送电试车。附则本制度由公司211、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三十八章 安全生产挂牌制度为了防止发生失误操作,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一、检查修理机械设备时,必须停电(有明显的断开点),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 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执行谁挂谁取的原则,严禁非挂牌人员取牌合闸;在远程操作开关或电力线受影响的情况下必须有专人监护,如果当班工作未完成,在交接班时要指定负责人将标示牌一起交接,并做好交接纪录,检查修理工作完毕,由挂牌人确认无误后,方可摘牌,将设备交有关人员操作。二、造成绞伤、烫伤、触电等事故发生的危险部位,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相应的标示牌(如运转时禁止加油、禁止跨越、当心触电等)以提醒职工防止发生事故。三、常运212、转的机械设备、电力线路开关必须挂“设备在运行、严禁拉闸”标示牌。四、禁火区、煤气区和有塌方、滑坡危险的区域,要在周围明显的部位悬挂相应的标示牌(如禁带火种、煤气区域禁止停留、当心煤气中毒、当心塌方等)。五、挂标示牌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严禁错挂。六、标示牌必须干净、整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第三十九章 密闭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进入密闭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定义 1、危险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有缺氧危险、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213、施及场所的作业。2、密闭空间包括有:设备管道、箱体、容器、下水道、消防池、水塔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作业人员进入有缺氧危险、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等危险因素,所有受到限制、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2、本准则适用于公司区域内一切从事上述危险作业场所的单位。第四条、权责 1、安全科对从事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第五条、作业要求与主要安全防护措施 1、本公司配备有便携式煤气一氧化碳监测仪、氧气监测仪、空气呼吸器、长管呼吸器、防毒面具、及对讲机等安全防护用品及通讯设备。2、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214、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3、确保密闭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其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求。4、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并记录所采取的措施要点及效果。5、在进入密闭空间之前,应先将密闭空间打开通风10-30分钟,使密闭空间内的有害气体可流出,并用风扇或相关送风系统,进行将大量空气送入密闭空间,使存在的有害气体浓度可被稀释。6、在每次作业前,必须确认其等符合安全215、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六条、作业中1、在密闭空间危险作业进入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2、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12伏以下的安全灯。3、有可燃气体存在的作业现场,必须做好防火防爆炸相关措施。4、在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负气措施,严禁用通风换气。5、作业人员进入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6、进入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7、当发现缺氧或检测仪器出现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危216、险作业,作业点人员应迅速离开作业现场。8、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9、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10、在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11、当发现有缺氧时,作业人员应立即组织急救和联系医疗处理。12、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如密闭设备等)内部作业时,如果供作业人员出入的门或盖不能很容易打开且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门或盖,必须要有人员在出入口接应,并监控,避免发生意外。13、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217、闭设备(如煤气管道、储罐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并断开作业开关。14、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第七条、作业管理 1、进入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应履行申请手续,经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2、进入密闭空间危险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场所相关的作业。3、进入密闭空间危险作业人员职责:A.严格按照已审批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B.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C.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D.熟悉应急预218、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4、作业监护的职责:A.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B.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C.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D.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5、禁止以下作业:A.无办理审批的作业。B.与审批内容不符的作业。C.无监护人员的作业。D.超时作业。F.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G.禁止以下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H.在经期219、孕期、哺乳期的女性。I.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G.患有深度近视、癫、高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K.有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本制度自发行日期实施。第四十章 三级动火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一级动火管理 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由作业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科。安全科审查同意,报公司生产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动火。动火作业应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事前切断一切可燃物、助燃物,煤气防护人员应进行测定、检查及监护工作。如果不合规定之外,上220、述人员有权制止动火。 1、动火范围 公司煤气输送主管及公共部分附属装置(指隔断装置、放散管闸阀等)。分配支管连接主管部分及第一道闸阀属于主管范围。 2、公司下列区域及设施: 高炉、烧结、喷煤及煤气管道、设施、设备。3、各类易燃、易爆仓库30米以内。4、操作室主厂房、煤气输送管道及阀门、储气罐、油泵、油站等区域。三、二级动火管理 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作业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报公司安全科审批。施工部门持有公司安全科签发的动火许可证才能动火。动火作业应受到公司安全科人员的监督、检查,事前切断一切可燃物、助燃物,现场由煤气防护监护进行安全221、技术指导和监测工作。 1、动火范围有: 煤气主管的部分附属设置(指放散管闸阀上部、走台、梯子等); 2、各煤气支管及其附属装置; 3、高炉煤气净化系统设备本体及煤气工艺管道; 4 、未来公司内下列区域和设施: 高炉、烧结、竖炉、喷煤制粉、喷吹室、空压机房、贮煤槽。 四、三级动火管理 施工部门提出申请,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上要详细写出动火安全措施。作业负责人签字后报检修单位安全员审核,由检修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审批,作业部门持有检修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审批签发的动火许可证才能动火。动火工程应受到安全员的监督和检查。 动火范围有: 在禁火区中除一级、二级以外的场所。 五、动火许可证222、的申请办法: 动火许可证由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并指定动火安全现场负责人。如在安全上需要生产单位配合,应在动火安全防护措施一栏里写明施工单位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施工单位与生产单位都应指定各自的动火安全负责人,这两个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都应在领导一栏里签字。 1、涉及到两个单位的禁火区动火工程项目,安全科应对动火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一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两天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如自然灾害、煤气管爆炸事故等)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许可证,并征得公司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一天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如自然灾害、煤气管爆炸事故等)突223、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许可证,并征得安全科或设备科负责人的同意,方可动火。 4、三级动火必须在动火前四小时提出申请,由于意外原因(突然造成事故而必须立即动火检修的项目除外),但动火前也应填写动火许可证,并征得检修单位安全主管领导的同意,方可动火。 5、施工单位及动火所在的生产车间都应做好安全防火措施,互相密切配合,消防车、灭火器可根据需要调用,但事先应征得公司安全、设备科的同意。 六、本制度的执行 1、无动火许可证不准在禁火区动火,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2、对本制度所划分的动火区域级别解释有争议时,一、二级动火区域由主管总经理裁决,三级动火区域224、的划分由公司安全科裁决。 七、本制度适应全公司各单位。第四十一章 临时用电作业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用电安全管理程序,提高生产电器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 职责 1、安全技术科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 2、设备科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办临时用电相关手续。 3、各车间负责各自责任区域内施工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管理。 1、工作程序 1.1 设备科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以下简称“电管员”),各车间电管员由供电车间电工班负责人和主任兼任。 1.2 一类临时用电为架设临时线路超过一天的临时用电。 (1)需一类临时用电,该项目责任225、人组织设备科电管员、施工单位、电源单位电管员到现场确定方案,并填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由设备科电管员审批后执行,电源单位、施工单位、设备科各执一份。 (3)电源单位、设备科电管员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临时用电方案、由持证电工架线,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1.3 二类临时用电为在检修电箱上取电源超过三天或架设临时线路一天以内的临时用电,须填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份,报电源单位审查后执行;电源单位电管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并验收。 1.4 三类临时用电为在检修电箱上取电源三天以内的临时用电,由电源单位审查后执行,电源单位电管员须填制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备查。 226、1.5 临时用电使用期限为10天,延期使用需续办申请,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1.6 凡在非本责任区用电系统内临时用电,均需按规定办理报批,不得私自取电。附则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科负责解释。第四十二章 高处作业 目的 为加强公司厂区内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坠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区内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高处作业的定义 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坠落高度的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227、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电压等级 (KV)10以下20304460100154220距离(m)1.722.22.534 二、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 (h)2h5m5mh15m15mh30h30m作业分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 三、高处作业分类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冶金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三类。 1、特殊高处作业: (1)在阵风风228、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1.2冶金工况高处作业: (1)在坡度大于45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2)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3)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4)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炉、罐等容器、设229、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5)在塔、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1.3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冶金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1.4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5)高处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230、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6)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1.5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作业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 (5)登石棉瓦、瓦231、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不许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2、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1高处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2.2施工负责人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由最终审批单位存留。2.3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若施工条件232、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第四十三章 吊装作业 目的 加强特种作业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适用于钢铁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 定义 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1、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1.1吊装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重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1.2吊装作业分类 吊233、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2、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2.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2.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科审查,报主管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2.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2.4吊装作业234、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2.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安全帽的技术要求,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2.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2.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运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2.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设备科土建人员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2.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235、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2.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2.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动火作业的安全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2.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2.1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236、稳吊起。 2.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2.15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指挥信号不明; 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斜拉重物; 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重物下站人; 重物埋在地下; 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重物越人头; 安全装置失灵。 2.16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2.17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3、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3.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设备科负责管理。 3.2项目单位负237、责人从设备科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5.2条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设备科负责人批准。 3.3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附则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科负责解释。第四十四章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使公司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238、要求并建立台帐。3.职责3.1安全管理办公室3.1.1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3.1.3负责向各分厂、部门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3.1.4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1.5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3.2各分厂、部门3.2.1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管理办公室。3.2.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3.2.3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2.4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239、安全操作规程。4.程序4.1获取途径安全管理办公室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总经理办公室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公报等。各单位、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4.2登记与识别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分240、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4.3更新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安全管理办公室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一次对贯彻安241、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生产技术部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4.5.1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各子公司、部门,各分厂、部门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各分厂、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4.5.3各分厂、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42、4.6评审和修订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当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或发生事故后,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各子公司、部门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修订。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5.相关记录 5.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目录清单5.2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5.3文件更改审批表第四十五章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一、管243、理职责公司安全科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管理的具体工作。二、管理内容与方法1.伤亡事故的划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是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2.伤亡事故按严重程度划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其标准按照国家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3.伤亡事故的报告:发生伤亡事故后,受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逐级向上报告;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单位领导和244、安全科报告,并按规定逐级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三、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轻伤事故由本单位领导和安全科派人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和处理。2.重伤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科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处理。3.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安全科、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时行调查处理。4.伤亡事故调查与处理资料应包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调查记录、照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材料、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调查材料,事故责任人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事故的报告,事故发生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受处罚人员的有关资料、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等。5.轻伤事故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分析报告245、;重伤必须4小时内写出事故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安全科,副总经理;死亡事故按国家规定处理。四、检查与考核1.发生死亡事故给予直接(主要)责任者经济处罚500元,触及到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扣罚事故单位当月安全奖并扣事故单位主要领导1000元。2.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给予直接(主要)责任者经济处罚300元。扣事故单位当月安全奖,并扣事故单位主要领导500元。3.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给予直接(主要)责任者经济处罚100元。扣事故单位当月安全奖,并扣事故单位主要领导200元。4.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的,加倍处罚。5.本规定由安全科监督执行并考核。第四十六章 班组安全管理规定一、班组安全组织1.班组长是班组安246、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2.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做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班组长不在时,兼职安全员有权处理班组与安全有关工作。3.班组在分散作业时,每摊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4.班组要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学徒工或实习期除外)每周轮换一人进行安全值日,其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做好本周的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二、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及要求1.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2.本岗位、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禁令突发事故处理程序,岗位危险预知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3.本岗位、本工种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4.247、各种事故的紧急救护知识。5.公司及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动态。6.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长必须组织职工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7.新职工、换岗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接受安全教育且考试合格的人员,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必须跟踪监督。三、班组周安全活动1.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时间不少于1小时。2.活动内容为总结上周安全工作,研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并对各岗位进行安全评价。3.系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不安全隐患和提出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以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4.学习并抽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禁令,岗位危险预知。四、班组安全规程及人248、员互保联保1.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有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人人熟知,严格执行。2.凡检修、维修及临时性工作,班组都必须提前制定出书面安全措施,并由主管领导审批,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措施。3.掌握处理各种故障和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班组各岗位人员熟知本岗位安全规程,并严格遵守。4.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做到四个互相: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劳保用品穿戴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互唤应答。互相保249、证: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伤害事故。五、班组安全生产标准1.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都必须做到无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设备带病作业。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杜绝疲劳作业。3.班组内的每个员工要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作业,班组长兼职安全员起监督作用。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考取特种作业证的二个月内必须在具备相应资格人员监护下工作,二个月后方可独立作业。5.新职工上岗必须明确专人监护,监护人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新职工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6.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或挂牌,每250、名职工对本岗位“危险源”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第四十七章 高炉大中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高炉大中修鉴于时间紧、任务重、场地狭小、施工人员多、多层交叉作业多、与其它高炉生产同步等特点,使得其成为安全生产的一大重点难点,为确保高炉大中修安全顺利、优质、高效,特制订本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人身伤害及险肇事故,杜绝操作、爆炸、火灾事故。 二、指导思想和安全要求: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纪律,严格管理,杜绝三违。所有参加大中修的人员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相互提供251、方便、互创条件、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做到令行禁止。各单位必须认真了解掌握所分配的任务,明确分工和职责,熟悉工艺,研究对策,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大中修安全顺利进行。 三、安全措施: 1、各单位要在大中修之前,做好任务划分、人员调配、分工,明确职责,制订各自的安全措施,组织好安全器材。2、凡与大中修有关的单位,在大中修开始前,要对全体职工开好动员会,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讨论分析承担的任务、可能出现的事故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要严格执行“五同时”。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冒险作业行为。3、凡进入大中修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到齐全有效,严格遵守“三项做到,十条不准”。4、炼铁252、厂其它生产运行的渣铁罐严格按规定有300mm安全线,万一出满,要采取补救措施,通知炼铁调度、高炉大中修指挥部,由指挥部通知铁道附近的人员,暂时撤离,防止意外灼伤事故。 5、高炉停炉后、施工之前,与高炉相通的煤气、蒸汽系统要上盲板,防止煤气倒入高炉、除尘器、洗气系统和热风炉系统。6、搞好施工期间的煤气监测、监护。洗气放散塔必须确保点燃放散,各施工单位应带煤气测报器,随时测报煤气浓度。7、要对所有的起重吊装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吊装物、起重臂下严禁过人、站人,严禁超负荷吊装。8、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谁挂谁取,非有关人员禁止合闸、拉闸。要执行验电、接地253、保护性措施,搞好监护,做好记录。施工单位接临时电源,要在炼铁厂电气人员指导下进行,严禁乱接乱用。9、各施工单位要对所使用的临时工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要确保临时工在施工中的安全。10、夜间作业,现场照明度要充足,为确保夜间安全施工创造条件。需要设信号标志的地方要设有信号标志,特别是起吊要引起高度重视。11、在交叉作业过程中,上层人员必须保证下层作业人员的安全,严禁乱扔东西,要及时清理平台上易动易滑物件,防止掉落伤人,拆卸下的设备部件要及时运走,要创造良好的施工安全环境。 12、夏季大中修,注意防暑,注意露天电器防雨,防触电措施必须到位。13、电焊机要有接地线,电线不准裸露,氧气瓶、乙炔瓶、氧气带254、严禁漏气。安全附件齐全有效,保持规定安全间距。乙炔瓶严禁平放使用。14、进入高炉内、管道、除尘箱体、热风炉、炉顶阀箱等相对密闭的容器内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对其中的CO、O2含量进行监测,达标后(CO24PPM,O21923%)方可进入,同时做好跟踪监测,防止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15、通过铁路时,一定要高度警惕,注意来往车辆,道口要设专人监护,严格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运输部铁路运输人员要严格控制机车运行速度,加强瞭望,高度负责。各种备品备件及拆卸的废旧物品,必须放在距铁路1.5m以外,保证两条运输通道畅通。16、安全环保必须执行“三同时”。试运工作要做到无隐患、无差错,安全防护设施有效255、各种信号齐全、联系工作准确无误,确认各种阀门开关、电器开关是否在需要位置,检修人员必须离开试运设备后,在专人指挥下,方可试运行。17、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到岗到位,尽心尽责,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检查各种不安全因素。随时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18、所有参加大中修的单位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确认制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9、安全检查组,在中修期间定期对整个工程组织检查,对安全施工单位要有评价,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做到奖罚严明。 附 则 1、本制度系顺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凡在 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旧制度同时废止。3、本制度解释权归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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