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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械工程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管理制度(100页)
管理机械工程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管理制度(10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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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正*** 编号:789338 2023-11-14 100页 485.71KB
1、管理机械工程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安全生产制度- 25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7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39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0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4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46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48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53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 56 -安全台账管理制度- 58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60 -安全经费管理制度- 62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 65 -危险物品2、使用管理制度- 63 -消防管理制度- 73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76 -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80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管理制度- 83 -危险源辨识、管理、告知制度- 86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 97 -“三同时”管理制度- 100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04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106 -安全生产制度XX省公路机械工程XX合同段项目部为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在建设过程中对安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全过程控制,实现施工生产期的安全、质3、量、效益,现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一、成立安全管理小组(略)二、安全目标安全是正常生产的有力保障,按照ISO9000系列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要求本合同段整个工期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无重大财产损失,确保整个生产安全顺利进行。三、安全管理制度的方针及原则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则,对施工人员进行岗位前安全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思想观念。2、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明确,层层落实,责任到4、人,奖罚分明,落实到位。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领导挂帅,全员参加,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贯穿施工全过程。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生产经理直接管安全,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部,作业队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4、在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应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度、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班组,组织全员逐条学习、培训、并狠抓落实。抓好“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活动。5、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6、坚持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分项打分,综合评比;针对安全5、事故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总结,寻找不安全根源,并积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 7、设置安全隐患告知牌,时时事事进行安全提示。在危险源警戒线外,安设相应安全警示牌、标志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明确经理部内部各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的职责,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 经理部内部所有部门和人员及劳务队伍适用本责任制。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项工作中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第四条 安全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负全责,项目副经理负责具6、体工作。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其他部门协助项目副经理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既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也是消防第一责任人。第五条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六条 为有效的加强职业安全管理,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接受项目办劳安处,管理部综合处,代表处及驻地办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第七条 依法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第八条 经理部必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广现代化安全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安全生产有贡献人员按安全管理奖惩制度7、进行奖励。第二章 各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第九条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管理负总责。2、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建立、健全项目各部门及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4、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5、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7、组织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8、及时、如实8、上报事故的发生,同时负责配合事故调查并根据委托权限调查、分析、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故。9、定期主持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条 项目总工安全职责1、对本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2、负责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章制度中相关技术安全标准和措施在项目内的贯彻执行。3、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落实“三同时”制度。4、负责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论证和审批,同时督促贯彻执行。5、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中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督导执行。6、督促现场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监控量测等工作的实施,并在过程中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根据安全生9、产需要,及时调整方案或施工参数。7、督促技术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负责事故隐患治理中技术方面的整改工作。8、参加权限范围内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建议,并改进施工中的技术安全问题。9、组织技术管理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10、积极参与项目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 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1、协助项目经理在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以及劳动保护方面开展工作,对安全施工负分管责任。2、负责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章制度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执行。3、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4、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10、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5、参与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6、认真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二条 项目副总工安全职责1、在项目总工领导下,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章制度中有关技术安全标准和措施要求。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三同时”制度。4、参与编制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5、参与编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6、负责督促超前地质预测预报、量测等工作的实施,结合生产安全需要,及时调整施工方案或参数。7、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11、中技术措施的实施工作。8、认真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 安全部长安全职责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协助经理,负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3、参与项目“施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编制,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组织、参与项目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现场安全技术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6、对项目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7、对违反1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行为,有权进行权限范围内的处置。8、配合办公室(人事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人员和换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等。9、落实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10、按照国家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在上级企业、地方政府对项目所发生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时的业务配合工作。11、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分析和总结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并提出下一步防范重点和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12、接受要求的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安全管理水平。13、认真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四条 机材负责人安全职责1、对项目机电设备方面安全管理负总13、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单位有关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负责组织制定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相关安全交底并监督落实。4、负责组织机电、设备安装、运转、拆卸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控制和安全风险管理工作。5、监督检查“施组”中机电、设备方案、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解决。6、认真落实机电、设备“管用养修”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避雷设施安装与监测工作。7、督导机电、设备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现场持证上岗作业。8、参加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导机电、设备安全隐患的整改。9、参与权限范围内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14、理,提出预防措施。10、配合办公室(人事部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转岗人员有关机电、设备安全的培训工作。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五条 工程部安全职责1、为项目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施工技术管理责任。2、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改进作业方法,降低安全风险,消除噪音,治理粉尘等危害,负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3、在编制“施组”、确定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推行“四新”技术、进行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同时负责解决工程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4、负责制定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交底中必须明确详细15、的安全措施,交至每一名作业人员,并监督实施。5、监督检查“施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规程以及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落实改进情况。6、在编制下达生产计划时,考虑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合理安排,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7、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视同生产任务,并优先安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一并检查。8、负责及时布置季节性(如防洪、防寒)的施工安全工作,针对恶劣气候、洪水、暴雨、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制定措施并监督实施。9、参与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辩识、评价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控制和安全风险管理工作。10、参加项目16、安全检查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督促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11、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防范措施。12、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六条 质检部安全职责1、为项目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综合管理责任。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修订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监督、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4、参与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并监督落实。5、向作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6、参17、与现场危险源辨识评价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监督实施。参与应急救援,并协助实施。7、参与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督促现场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8、参与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措施和消防设施的设置策划,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设置。9、负责项目事故事件的统计及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作。10、组织“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积极参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配合现场验收。11、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奖惩;超权限时,提出安全生产奖罚意见,并监督兑现实施。12、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七条 财务部安全职责1、为项目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负财务管理责任。2、负责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1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财务工作中的贯彻执行。3、编制项目财务收支计划时,列入安全生产费用、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经费,并监督所列费用专款专用。4、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并负责提供资金保障。5、负责设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进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并接受监督。6、按规定执行上级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决定。7、按规定收缴安全管理方面的各种费用及罚款。8、参加项目安全检查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督促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9、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八条 办公室安全职责1、为项目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标志设置及宣传19、负管理责任。2、负责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培训管理中的贯彻执行。3、制订项目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安全教育、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对新进场作业人员组织开展“三级”教育工作,负责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办理和管理工作。4、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组织、督促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的各种教材和宣传读物、图片等。5、负责新进场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体检工作,参与应急救援并提供后勤服务保障。6、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的及时收取、传递、归档。7、策划项目安全标志设置和宣传方案,并及时实施。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情况。8、负责20、落实对涉及有毒、有害物品及矽尘等作业的有关人员的体检和治疗,以及员工定期体检、普查工作。9、负责保险事宜,督促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及项目车辆保险等的办理。10、参加项目安全检查工作,并督促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九条 施工员安全职责1、对本工段作业人员生产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2、贯彻执行上级和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以身作则,带头实施。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采纳安全技术措施,制止违章操作,按正确方法组织施工。4、对现场安全生产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21、及时反映。5、对工段内使用的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护、防寒用品,按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并教育和监督现场规范、安全使用。6、负责对分队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7、在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现场安全和生产负责人,如情况紧急排除有困难时,应先通知工人离开危险区后,再报告上级处理。8、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通知撤离,优先保证人员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积极组织抢救,同时立即报告现场或项目负责人,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9、负责本工段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督促各班组坚持“三工制”(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和周一安全活动。10、合22、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不按时作息的违纪人员和现场违章人员要进行教育,避免事故发生。11、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12、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十条 协作队伍负责人安全职责1、协作队伍负责人是协作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协作队伍安全生产负总责。2、严格执行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项目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接受奖惩;按每个独立的作业工区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项目办公室和安检部备查。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各岗位人员在施23、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4、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到特种设备证件齐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做好本单位员工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6、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项目办公室报批,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上岗。7、督促本单位作业人员严格严格按项目有关部门的交底进行作业,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解决。8、对项目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在施工中发现隐患,要及时安全处置。无法处置24、时,立即向项目及有关部门报告。9、紧急情况时,优先安排人员撤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应急救援。并立即向现场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报告。10、完成项目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十一条 安全员安全职责1、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的执行。2、督促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3、监督、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安检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报告。5、根据隐患整改要求,及时监督现场整改落实工作。6、监督检查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安全控制重点,随时了解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725、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通知撤离,优先保证人员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积极组织抢救,同时立即报告现场或项目负责人,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十二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1、班组长对本班组作业人员生产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2、贯彻执行本项目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并以身作则,带头实施。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违章操作,按正确方法组织施工。4、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5、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26、有害物品及防护、防寒用品,按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并教育和监督现场规范、安全使用。6、在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现场技术人员、现场安全或生产负责人,如情况紧急排除有困难时,应先通知作业人员撤离后,再报告上级,按要求妥善处理,并协助调查;7、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 第二十三条 生产岗位作业人员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素质,严格执行施工纪律,保证安全生产。2、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27、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3、接受本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持证上岗。4、服从管理,正确使用防护、防寒用品和安全生产设备,并妥善保管。5、积极参加周一安全活动,有权对本项目安全管理提出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6、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通知撤离,优先保证人员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积极组织抢救,同时立即报告现场或项目负责人,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施工生产。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对他人的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发现隐患及28、时报告。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认真分析和总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状况,准确把握安全生产中的难点和要点,紧紧围绕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查找和弥补不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一、召开时间:每月2027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二、召开频次及参加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参加人员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所有技术人员。三、安全生产例会主要任务(一)回顾、总结、分析本月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二)通报上月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或隐患整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三)安全生产例会决议落实情况;(四)研究、确定本月安全生产管理重点;(五)分析、研究、讨论安全生产管理的其他事宜。四、安全生产例会要求(一)安全部29、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参会人员进行签到,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请假。会议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二)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全部负责材料收集、整理及存档等工作。五、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做出的决议或工作安排。安检部过程中负责督办、检查,并在相关会议上通报决议或工作安排的执行情况,反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六、凡无故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根据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普及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30、定,特制订本制度。一、安全培训教育对象全体作业人员(含协作方及劳务人员)。二、培训内容(一)项目经理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5、典型事故案例;6、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的内容及制定方法;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及方法。(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2、安31、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3、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6、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7、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8、典型事故案例;9、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及方法;10、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的内容。(三)特种作业人员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国家规定的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本工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四)新进32、场人员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具体如下:1、一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有关安全事故案例;2、二级: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安全事故案例;3、三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有关安全事故案例。(五)转岗、换岗人员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2、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事故案例。(六)其他从业人员1、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33、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4、事故案例;5、业主及上级下发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七)使用“四新”人员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新工艺、新技术或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技术特性及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三、培训与考核(一)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参加由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施工主管部门及其他具备培训考核资格的部门或机构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政府主管部34、门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三)新从业人员对每年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四)转岗、换岗及使用“四新”人员调换工种的员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四、培训组织与管理(一)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由项目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二)新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部安保部负责组织,并做好培训记录,其他部门协助。(三)转岗、换岗及使用“四新”人员的培训由项目安保部负责组织,并做好培训记录。(四)安35、全学习重点是对业主或上级的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各工序施工安全注意事项、作业特点、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逃生方式、安全经验交流、事故案例学习等。五、记录与资料管理教育训资料由项目部安保部负责进行整理、归档。六、其他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过程检查、督促,凡无故不组织或不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相关人员,根据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一是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二是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标准以及安全专项施36、工方案;三是通过检查,增强技术人员及劳务人员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通过检查,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吸取教训;五是通过检查深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加强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第二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层次人员安全意识的树立,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劳动纪律、施工作业纪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警示标志,文明施工,作业区域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等。 第三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A、专职安全员每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安全检查;B、专项检查:对危险因素较大的施工项目必37、要时进行检查,如不良地质地段隧道施工等。C、检查重点: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查危害、推广经验、查找事故隐患,重点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D、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及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因此,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E、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和定量做出安全评价。F、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第四条 对事故隐患的处理:A、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38、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此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B、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整改要求,引起整改工区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单位必须立即整改;C、对于违背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当场指出,立即纠正;D、受检工区负责人对存在的隐患,应按照“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整改,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E、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专职安全员,及时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第一条 班组职能部门圆满完成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各项安全指标及施工任务,且安全管理符合本规程的,给予一次性集体奖励500100039、元。第二条 个人能自觉遵守执行本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为事故隐患整改及安全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敢于坚持原则,制止“三违”,在排除事故隐患,使国家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免受损失,以及在防御自然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以一次性奖励100600元。第三条 对造成12人轻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处100500元罚款。第四条 对发生3人以上或12人重伤事故的责任者,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1、发生轻伤3人以上或12人重伤事故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赔偿事故经济损失1000元,事故损失及影响较大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对于次要责任者处以赔偿事故经济损失500元,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2、发生重伤3人以40、上事故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赔偿事故经济损失3000元,并给予记过行政处分;对次要责任者处以赔偿事故经济损失1000元,并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分。3、发生死亡事故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赔偿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并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对于次要责任者处以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并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分。4、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赔偿事故经济损失8000元,并给予记大过、降级、留用查看、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于次要责任者处以赔偿事故经济损失3000元。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一并惩处。5、凡在职工重伤以上事故中负有管理、教育责任的人员,处以罚款5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第五条41、 发生机械事故后,项目经理部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罚,按照机械设备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如下: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者每次罚款50元。2、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赤脚上班作业者每次罚款100元。3、电焊作业不戴防护镜者每次罚款50元。4、在油库、料库库房内、乙炔氧气储存室、木工棚等标有严禁烟火的部位吸烟用明火者每次罚款100元。5、在高处、水上、工作平台上作业,追、拉、推、打、开玩笑者每次罚款50元。6、施工机械、车辆超坐载人以及无证驾驶他人机械车辆者每次罚款100元。7、非特种作业人员擅自从事特种作业者,不遵守安全警示标志者每次42、罚款50元。8、有意损坏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标志、交通标志、消防器材者,除照价赔偿外罚款100元。9、不听安全管理人员劝告或故意辱骂、动手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者,每次罚款500元。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我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43、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第三条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各级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第五条 项目部和各施工队应当建立事故隐患44、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第八条 项目部和施工队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第九条 项目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第十条 项目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第十一条 项目部按照45、合同约定将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的,应当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第十二条 安全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施工队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第十三条 项目部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项目部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46、(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四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项目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十五条 项目部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47、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十六条 项目部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建管处、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第三章 监督检查及整改要求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定期对施工队安全生产状况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48、八条 监督检查分为重点时期督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三种方式。(一) 重点时期督查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安全生产月、法定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各施工队要根据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上报;(二)日常检查。必须结合项目的建设特点,开展经常性日常隐患排查,确保公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分为综合性、经常性、季节性和专业性检查;(三)专项督查。针对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和突出问题以及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第十九条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进展或上级的有关要求,项目部组成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督查组不定期对所49、辖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督查。第二十条 项目部要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第二十一条 一般事故隐患由项目部监督及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定逐级上报,项目部实施动态监控,督促项目部整改。第二十二条受检单位(或相关人员)必须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严重威胁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的隐患,必须停工整改,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情况。第二十三条 整改完毕后要报项目部组织验收。有关部门要在整改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查验收。第二十四条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单位要分别建立隐患整改档案,记录整改情况50、。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隐患整改方案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 隐患整改过程的工作记录; (三) 整改责任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及整改完成相关材料; (四) 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结论报告。第四章 罚 则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对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按严重违约处理相关责任人。第二十六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规定时间报告、不制定应急预案的单位和个人,或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51、条 对接到停产停业整改指令书而未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施工队和个人,由项目部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项目部公路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我项目部施工的施工队。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事故,系指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 事故等级分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52、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较大事故四个等级。第二章 事故报告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限和程序逐级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虚报或迟报事故,违反者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六条 项目部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项目部应当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支付医疗救治费。 第七条 生产53、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及疏通交通确需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采取设置标志、绘制简图、摄像或者照相等措施,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八条 项目部应当按照规定,迅速组织救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调度,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第九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事故的跟踪调度工作,及时续报事故抢救进展和人员伤亡的变化情况。第十条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54、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十一条 项目部要建立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分析伤亡事故发生的情况,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第三章 事故调查及处理第十二条 项目部要及时调查事故情况,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第十三条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上级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的,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现场调查工作。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第十五条 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其他损害和事件,事故处理单位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55、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上级调查组的正常工作。第十七条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按照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认真整改,落实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第四章 罚 则第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负法律责任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部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执行。 第十九条 项目部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对承担直接责任的施工、监理或勘察设计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罚。第二十条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56、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项目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一条 对造成较大事故以上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项目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项目部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施工队和个人。第三条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制定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57、。第二章 应急预案内容及演练要求 第四条 项目部应根据突发应急事件预案(试行)和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所辖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等,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二)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三)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人员、装备;(四)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五)紧急处置、人员疏散、工程抢险、医疗急救、通信与信息保障、信息发布等应急救援保障措施方案;(六)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七)经费保障;(八)其他有关事项。 58、第五条 项目部应当将所制定的预案及时报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的指导,做到项目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六条 项目部应督促检查并指导各施工队普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高度重视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化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能力。 第七条项目部要督促各施工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针对性强,提高预案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安全台账管理制度为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59、强化内业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料归档的系统性、准确性及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项目内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编制、整理、收集与归档。同时,办法中所指的内业资料包括现场过程记录的文档资料和影像资料。二、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编制、整理要求(一)内业资料的编制要与现场安全管理状况紧密结合,同步开展。(二)文档内业资料编制要及时、连续,记录准确、真实,填写规范、齐全,可追溯性强,不许涂改、编造。(三)影像内业资料(照片、录像带等)编制时要做好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环境等。1、事由:影像资料所反映事件、事物的情由。2、时间:事件发生或事物变化、产生的时间和收集时间。3、60、地点:资料收集的具体地点。4、人物:资料中主要人物的姓名、身份等。5、背景环境:对资料主题具有一定提示作用的背景环境等。三、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收集、归档要求(一)内业资料收集、归档,必须及时完成,过程中由归档人专门负责把关,针对不符合编制要求的,必须重新编制,不得滥竽充数。(二)文档资料在收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其标题、编号、内容、日期、签字等的规范性与连续性。同时归档要规范,要按其类别分放在不同的档案盒内,标识清楚,做好编号与目录备查台帐,并配备充足的档案装俱,注意防潮虫蛀。如:目录编号文件名称(编号、日期)落实、修订等过程执行情况。(三)影像资料要按照片、声像的载体进行收集、归档,并确保影像资61、料内容完整、准确、清洁、无病毒,可视或可读。同时在归档过程中要注意时间顺序。如:照片要按施工进展顺序和安全管理主要活动开展顺序归档(四)对下发及传阅文档资料(包括方案、交底等)要及时的建立好台帐,记录好时间、接收人等,以便督促贯彻落实。四、检查与修订项目应采取定期检查(每月一次)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内业资料编制、整理、收集和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完善。项目应针对自检结果,并结合上级检查要求,及时修订与完善,尤其是制度、交底、措施等的修订与完善,必须做好过程记录,以便不断总结完善。五、其他违反规定的,按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62、规范标准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遵循设计,依据实际,科学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安全技术交底分类安全技术交底分三类,具体如下:(一)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二)分项工程及工序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三)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求(一)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上级规章制度的规定。(二)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内容详细,措施齐全,要明确存在的危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等内容。(三)交底以书面进行。(四)交底签署齐全(含日期),签名要便于识别。(五)交底内容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不得直63、接引用法律、法规及规范等,不得采用难以理解或易产生歧义的语言。三、安全技术交底的编制与交底(一)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安检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安全部长负责审核,交至相应工种的每一名作业人员。当只有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时,交底的复核工作根据交底的内容由项目总工完成。(二)分项工程及工序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交底,项目总工或副总工负责审核,交至参与作业的每一名作业人员。四、交底时机及要求必须在作业前进行书面交底。交底人、接收人员均要签名,接收人员为多人时,可在交底后附一张签名表。交底人员负责检查复核及接64、收人员的签名和日期是否齐全。五、分队、班组交底分队长、班组长在接到交底后,应根据交底的要求,对重、难点及危险部位再向作业人员进行强调和要求。同时做好交底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六、凡未按要求进行交底的,根据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理。安全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与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65、,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要求整改的措施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第三条 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为各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是确保安全生产拟投入的最低费用;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必要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各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严禁挪作他用。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二)6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及评价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督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其他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费用支出。第五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第六条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第七条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第八条 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67、价。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第九条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而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隐患的,监理单位有权要求其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应责令其暂停施工,并及时向业主报告,使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后,方可允许其继续施工。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第十条 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到位,防护措施有效;不满足条件时,业主将暂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直至监理工程师满意并得到确认后,进入支付程序。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费用施行按实签证支付。施工单位期中支付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68、工单位出具本工程实际投入的安全设施费用发票扫描件,必要时审查原件,在包干价的控制内按实签证。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和投入安全保护设施或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有权在支付时暂扣相应费用,并督促承包人增加安全投入,直至满足要求后方可拨付。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报批开工报告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费用支付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确认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已经到位后报请业主予以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第十四条 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工程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列支须专项记账69、,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处以挪用费用20%50%的罚款。第十六条 监理工程师须认真核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发票和实物等,对提供虚假发票和预付凭证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处罚。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未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的,予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九条 工程交、竣工验收,业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作出评价。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为强化项目安全生产秩序,规范现场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分类各70、类事故级别划分见附件1;事故类别见附件2。二、事故报告责任人(一)各类事故报告责任人是单位第一负责人。(二)安全部长、质检部长和安全员也必须向公司安全部报告各类事故。三、安全事件和事故的报告规定(一)对内报告查规定事项及,1、安全事件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报告。安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公司安全部报告。2、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30分钟内向公司领导和公司安全部电话报告。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在1小时内将事故快报(附件3)书面报公司安全部。(二)对外报告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向项目负责人71、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业主,监理报告。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四、事故报告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五、事故调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定1、轻伤事故:由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调查,由项目安72、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事故调查报告(见附件4),相关部门配合。2、重伤事故:当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不对重伤事故进行调查时,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进行调查或委托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调查;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后,形成正规的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安全部。3、死亡及以上级别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执行。六、事故处理(一)事故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员工及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和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规定1、轻伤事故:根据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会对事故的经过、原因分析、责任的承担与追究73、及预防措施进行分析、讨论,对责任部门、分队、班组及个人做出处罚或赔偿经济损失决定,最终形成事故处理决定,并将正式处理决定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安全部。2、重伤事故:如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时,由上级负责事故的责任追究,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执行上级事故责任追究决定。3、死亡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七、事故总结根据事故调查原因,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专项学习,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讨论、总结,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八、事故资料归档(一)项目安全部门负责建立事故台帐(附件5),并逐月进行统计。(二)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归档。九、其它(一)74、当事故发生后,凡未按规定报告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二)在事故处理中,对于地方政府没有调查处理的重伤及以上级别事故,项目根据向上级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中的处罚标准,可先行执行,待公司批复或决定下发后,进行多退少补。避免因人员离开单位而造成的责任无法落实。(三)本制度中没有明确的,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各类事故级别划分表附件2:事故类别附件3:安全事故快报附件4:伤亡事故调查报告附件5:月份安全事故台帐附件:各类事故级别划分表事故类别严重程度量化说明生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有轻伤的事故(轻伤:损失工作日低于105天的失能伤害)。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事故(重伤:损失工作日75、等于或超过105天的失能伤害)。同时根据受伤部位判断。一般事故指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指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指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指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火灾事故一般事故不具有下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76、损失30万元以上。特大火灾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轻微事故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造成死77、亡30人及其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附件:事 故 类 别序号事故类别说 明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伤害,不包括因爆炸、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和车辆行驶时而引起的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指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挤、压、撞、颠覆等。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伤害。如:绞、碾、碰、割、戳等。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5触电指电流经过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如:触电、雷击等。6淹溺指大量水经78、口、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组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7灼烫指强酸、强碱引起的灼伤,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不包括电烧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8火灾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9高处坠落指高处向低处坠落引起的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10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不包括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11冒顶片帮指隧道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引起的事故。12透水指水通过岩层裂隙或裂缝而涌出中发生的伤害。79、13放炮指放炮作业中发生的伤害。14火药爆炸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包括压力容器爆炸,化学物爆炸,钢水仓爆炸等。18其他爆炸以上几种爆炸外的。19中毒和窒息指急性中毒。20其他伤害以上19类中都不包括的伤害。附件3湖北省郧县至十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 报告单位:(盖章) 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事故发生所在地及工程名称工程分类及等级、建设类型天气气候事故发生部位事故类别工程概况事故简要经过和抢险救援 情况原因初步分析无预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无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员数量(人)死亡80、人员类型重伤人员数量(人)重伤人员类型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附件4 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报告单位:(写并盖章) 第 页共 页工程项目名称工 程 类 别管理模式事故发生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事 故 类 别事故发生地点伤 亡 情 况死亡 人,重伤 人,轻伤 人直接经济损失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用工性质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伤亡类别伤害部位籍贯工程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初步的事故原因分析(有技术鉴定资料的附后)及结论:事故性质:事故处理建议:预防措施: 调查组组长(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内容较多时可附页81、。2、附件资料附在本表之后。事故调查报告附件资料序号资料名称资料要求1受伤害者技术状况客观实际描述或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2接受安全教育情况简单写出,并提供安全教育的相关证件及培训记录复印件3受害者以往违章情况如实填写,有,则提供违章记录或处罚资料复印件4身体健康情况描述,有体检则提供记录复印件5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如实描述并拍摄照片6事发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质量状况如实描述并拍摄照片7工作依据提供交底、指令、流程图等复印件,如是指令,则发布指令人需要签字并说明的原件8事故相关人员描述描述要清楚、全面、准确,并签字确认的原件9工作环境方面情况提供照明、温度、湿度、通风、声响、道路等情况,并拍摄照片82、10事故发生地的照片多角度、全方位反映及受伤部位照片11直接经济损失提供详细的计算过程,并写明计算、复核,盖章原件。12医疗诊断资料如实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13相关处罚资料地方、业主、监利等方面的通报或罚款资料复印件14事故草图示意图、平面图、流程图等15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16鉴定资料提供鉴定资料的复印件附件5湖北省郧县至十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表报告单位:(盖章) 年 月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所在地及工程名称工程分类及等级、建设类型事故发生部位事故类别事故简要经过初步事故因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死亡人数(人)死亡人员类型受伤人数(人)伤害程度受伤人员类型事故单位名称事83、故性质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加强爆破器材的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化操作,确保存放和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一、爆破器材库房的选址机材部门负责提出爆破器材建库计划,报当地县(市)公安局审核批准,配合公安部门按照既便于施工又确保安全的原则选址建库,库房应设在不受山洪、滑坡和危石威胁的地方,宜设在偏僻地带,并保持干燥、凉爽。二、人员及证件办理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挑选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员工,并经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担任爆破器材保管员。机材部负责办理爆破器材的“储存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机材部、办公84、室负责办理爆破作业人员IC卡。施工现场建立临时储存室或设防爆箱临时存放时,也必须报当地县(市)公安局批准。三、库房要求1、库房内不能安装灯具,宜采用自然采光或在库外安设探照灯进行投射照明,灯具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2、采用移动式照明时,应使用防爆手电筒或手提式防爆应急灯,不应使用电网供电的移动手提灯。3、值班室设与安检部和机材部的直通电话。4、库区应安装独立避雷器,冲击接地电阻检测不应大于10,电阻应进行定期检测。5、库区内必须设防盗报警装置,并保持24小时正常运行。四、爆破器材验收与存放(一)采购的爆破器材在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入库。爆破器材必须按性质分类分库存放,每个库房的贮85、量不得超过其设计容量,严禁超量储存。(二)库内温度控制在1530,相对湿度控制在45%70之间;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经常检查库房的情况,发现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三)库内爆破器材的堆放规定1、炸药垛高不应超过1.8米,纸箱不高于1.5米;一般每垛不应多于5箱,堆垛之间留有通道,距库墙不小于0.2米,底部应垫高0.20.3米。2、按不同品种、有效期分别堆码,并对品名、规格、箱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入库日期进行严格标识。3、雷管、导爆索的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6米;电雷管必须放置在保险箱内存放;置放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码放整齐,不准超量。五、爆破器材的使用(一)申请1、由各工区86、长或办公室主任书面委托爆破工为爆破器材领取人员。若有分包方时,必须将其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原件、(过程中若需更换领用人员,需提前向机材部门提出人员变更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爆破器材领取人员爆破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报项目机材部备案。机材部将委托书、爆破证(含其他爆破作业人员)的复印件分别交安检部和看守房各一份。(“爆破器材领用委托书”见附件1、2。)2、爆破器材领取人员认真填写“爆破器材领用申请表”(附件3),经各岗位签字确认后到爆破器材仓库进行领取。3、入库前,保管员核对爆破器材领取人员身份,检查是否有携带火种、易燃物及穿着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入库人员填写出入库记录(见附件4)。(二87、)发放1、保管员依照签署齐全的“爆破器材领用申请表”和“爆炸器材现场使用登记表”(附件5)进行发料,并做好编号、帐务登记。同时严格执行“五不发”制度,即:(1)爆破器材无合格证不发。(2)非指定爆破员不发,不对号不发。(3)无签署齐全的“爆破器材领用申请表”和“爆炸器材现场使用登记表”不发。(4)雷管不导通、不编号不发。(5)质量有问题不发。2、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发放电雷管时,必须将每个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三)运输(指库房到作业地点之间的运输)1、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2、装卸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应88、有专人在场监督; (2)禁止爆破器材与其他货物混装;(3)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4)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5)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6)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7)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8)遇雷雨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9)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10)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3、往爆破作业地点运输爆破器材(1)在竖井、斜井运输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事先通知卷扬司机和信号工。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89、的时间内,不应运输爆破器材。除爆破人员和信号工上,其他人员不应与爆破器材同罐乘坐。用罐笼运输硝铵类炸药,装载高度不应超过车厢厢高。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不应超过两层,层间应铺软垫。用罐笼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升降速度不应超过2m/s。用吊桶或斜坡卷扬运输爆破器材时,速度不应超过1m/s;运输电雷管时应采取绝缘措施。爆破器材不应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留。(2)在斜坡道上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不应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运输。车头、车尾应分别安装特制的蓄电池红灯作为危险标志。应在道路中间行驶,会车让车时应靠边停车。(3)用人工搬动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90、列规定:在夜间或井下,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电筒。一人不得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应放在衣袋里。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放。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4)人工运输时,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雷管:5000发。拆箱(袋)运搬炸药:20 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 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磨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四)现场临时存放运至施工现场作业地点暂时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91、列规定:1、立即装在包铁皮的木箱或铁箱内并上锁,严禁将爆破器材(特别是雷管)怀揣于身上或放置于工具袋、箱内。2、洞内存放宜选择在已二次衬砌砼部位或围岩较好、且无作业人员之处。3、存放的爆破器材必须有专人看管。4、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雷管不得与炸药存放在一起。雷管箱和炸药箱距离25米以上,并标志“严禁烟火”。5、采用电雷管起爆时,起爆器现场存放应避免受潮,起爆器钥匙必须由施工责人保管。(五)爆破1、爆破警戒(1)现场涉爆作业应设置警戒区域,装药警戒区由当班爆破作业负责人确定,警戒区域边缘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守;爆破警戒距离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92、米;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米;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米;双线上半段面开挖时不小于400米;双线全断面开挖或深孔爆破时不小于500米。露天爆破不小于200米。(2)爆破警戒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3次信号,即预警信号、起爆信号和解除信号。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准许负责起爆的人员起爆。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3)隧93、道爆破结束后,通风15min,检查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露天爆破结束15min后,方可进入现场检查。2、电雷管起爆(1)加工起爆药包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或损坏脚线绝缘层,不得用电雷管代替木、竹棍插眼。(2)电雷管插入药包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同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3)装药前应对硐室、药壶或炮孔进行清理验收。(4)自爆破器材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应禁止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5)爆破装药现场不得用明火照明。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 V的照明器材。(6)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94、药包或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7)爆破网路的连接必须在工作面的全部炮孔(或药室)装填完毕和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头用防水的绝缘胶布包紧,不得少于三圈,然后再用强扎紧,确保接头牢固、绝缘良好。接头接好后,在靠近接头的地方打一个结,防止拉断。(8)电起爆网络不得使用裸露导线,必须与大地绝缘,禁止将导线挂在墙上。在起爆前必须对电线逐段进行检查,发现损伤的部分必须剪去,重新接好并用绝缘胶布包缠后方可使用。(9)用于同一爆破网路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产品,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值95、差不得超过0.3,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8。(10)必须采用专用爆破电桥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专用爆破电桥的工作电流应小于30mA。必须在装药填塞完毕和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后,才准在作业面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11)爆破网路主线应设中间开关,并与其他电源线路分开敷设,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禁止利用铁轨、铁管、钢丝绳、水和大地作爆破线路。网络连接时应保证接头处导通良好,连接后应用绝缘胶布包裹好。(12)起爆网路接入起爆器前必须始终保持短接。(13)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禁止采用普通电雷管进行爆破。(14)遇雷电天气禁止进行电雷管起爆作业。(15)瓦斯隧道采用电起爆进行爆破96、作业时,必须使用防爆型电起爆器。(16)爆破作业结束后,当班爆破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将起爆网络收好,并妥善保管起爆器。3、导爆管起爆(1)导爆管网路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联接,导爆管网路中不应有死结,炮孔内不应有接头,孔外相邻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2)导爆管网路可采用电雷管、起爆枪、激发笔或导爆索起爆,但有水或雷电天气不得采用电雷管起爆。(3)在有瓦斯等易燃易爆气体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爆破作业时禁止使用导爆管起爆。(4)必须在木板上用锋利刀具切割导爆索,不得使用剪刀剪断导爆索。(5)导爆索起爆网络应采用搭接、水手结、形结、双向搭接等方法,搭接时两根导爆索搭接长度不小于15cm,中间不97、得有异物和炸药卷,捆扎牢固,支线和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小于90。(5)连接导爆索中间不应出现打结或打圈,交叉敷设时,应在两根导爆索之间设置厚度不小于10cm的木质垫块。(6)起爆导爆锁的雷管与导爆索捆扎端端头的距离不应小于15cm,雷管的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3、盲炮处理(1)盲炮处理前应通知现场负责人和安检人员到场,并确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盲炮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警戒区。(2)应选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盲炮。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提出方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3)电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4)导爆管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有破损或断裂,发98、现有破损或断裂的应修复后重新起爆。(5)不应接出或掏出炮孔和药壶中起爆药包。(6)经检查确认起爆网络完好时,可重新起爆。(7)可用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不应小于30cm;对于药壶爆破法,平行孔距药壶边缘不应小于50cm;为确定平行炮孔的方向,可从盲炮孔口掏出部分填塞物。(8)盲炮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9)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落实预防措施。(10)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盲炮处理记录”,详细记录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的方法和结果,提出预防措施,并组织学习。5、其他(1)严禁将电雷管、导爆管雷管改装为火雷管使用。(2)有99、下列情形时禁止装药:照明不足;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出现流沙、流泥尚未处理;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没有警戒好;电雷管起爆时,现场杂散电流超过30mA。(3)瓦斯隧道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依据瓦斯检测结果进行爆破操作。(4)禁止无爆破作业操作证或持无效证件人员进行爆破作业。(六)退库1、爆破作业结束后,当班爆破器材领取人员负责将剩余爆破物品和签署齐全的“爆炸器材现场使用登记表”交回库房。2、退库的爆破物品必须按性质分类,单独存放,并于下次爆破时优先领取。退库数量列入总帐。3、退库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器材运输规定,严禁带回住地和随意存放,严禁私藏、截留。(七)销毁对100、于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不准随意丢弃或掩埋,必须交回爆破器材库,登记清楚,单独存放,退交民爆公司或由机材部提出报废申请经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当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并配合公安部门在批准地点销毁,做好现场销毁记录。(八)剩余爆破物品处置使用爆破器材作业的工序即将结束时,严格控制爆破器材采购量。积压或工程完工后剩余的爆破器材严禁单位或个人擅自转让、倒卖、私存,必须退交民爆公司,无法退回时,按销毁程序进行。六、库房记录管理严格按照附件610的格式进行分类管理,记录不得涂改,签名便于辨认。各爆破器材退库数量必须进总帐。禁止退库数量单独建帐。七、检查(一)保管员每天对库区周边环境、库内消防、避雷、报101、警装置、爆破器材实物及当天收发帐务进行清理和检查,发现问题要作记录并向机材部长报告,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二)材料负责人应对爆破器材库的库区安全、帐务登记情况和帐、卡、物相符情况进行检查。(三)安检人员每天对作业班组的爆破器材使用安全情况、剩余爆破器材的退库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四)项目每月安全大检查时对爆破器材库进行重点检查。(五)各种检查后,及时填写“爆破器材库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相关人员负责人整改,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验收。八、注销工程项目在爆破作业结束后按规定及时撤库,并对IC卡进行注销。撤库后,材料部门应将各种原始资料送交本单位相关部门存档。消防管理制102、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搞好消防工作,确保我部工程施工任务的正常进行,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订本部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二条: 我部消防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二章 消防领导与组织第三条:经理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何为 副组长:刘信财 熊秋安 成员:奚弟军 张光柏 谢家勇 邓凤余 石峰 第四条: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项目的消防工作。第五条:各工区设立消防负责人,各劳务队伍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保管、更新。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六条:项目在编制施工103、组织设计时,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第七条: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普通仓库、危险品仓库、生活区、施工作业区域。第八条:施工作业期间搭建的临时建筑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建临时性建筑或堆放可燃物品。第九条: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第十条: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存放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等焊割设备上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第十一条: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104、教育,并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用火必须进行审批,用火的部门填报用火审请表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审查后,报项目经理批准,在采取了有效消防措施和配备足够灭火器材后,才能用火。第四章 消防器材的配备第十三条: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第十四条:油库等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材。第五章 火警和火灾的扑救第十五条:个人在发现火警时,应迅速报警,任何人都不得贻误,起火劳务队伍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其他邻近劳务队伍要迅速支援(带上灭火器材),赶赴起火现场扑救,并确定人员到交通路口为消防车引路。第十六条:火场的扑救工作由行政安全部105、或在场职务最高者统一组织和指挥。第十七条:扑救时,应首先组织人员将受火灾威胁的贵重仪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伤病老幼人员抢救出来,做好疏散和现场保护的组织工作。第十八条:火警、火灾扑救后,实行“四不放过”(即:起火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隐患未得到整改不放过,群众未受到防火安全教育不放过)。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工程施工车辆安全管理,减少和预防施工车辆交通事故,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车辆安全、文明运行水平,根据湖北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工程施工实际状况,现制定项目施工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措施: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筑施工车辆管理的重要106、性。施工车辆的安全文明行驶,直接关系到我项目施工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畅通及文明有序。项目部主管部门及各施工队伍要充分认识加强施工车辆管理的重要性,将施工车辆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对运输车辆和机驾作业人员管理,切实改善车辆车况,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着力防范施工车辆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维护我公司安全、文明、卫生的道路环境和施工形象。落实责任,加强建筑施工运输车辆管理。为防止因管理责任不明造成交叉影响和现场失管,明确以下责任:项目经理为施工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物设部为施工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项目安质部承担监督检查责任。项目物设部及各施工队伍要切实加强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的107、安全管理,应项目物设部应定期对施工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排查,建立台帐,掌握安全动态,通报交通安全情况。每半年对施工车辆进行安全检测,切实抓好施工车辆及其驾驶员的源头管理。项目安质部要对各施工队伍单位要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并适时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在各施工便道及G209省道上布置满足要求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加强项目部自有运输车辆管理。要建立健全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级各岗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车辆登记和使用台帐,做好运输计划编订以及车辆维修保养、定期检验检测等工作,保障车辆安全运输性能,改善车况、车貌。要定期召开驾驶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文明行车意识,防范疲劳驾驶、108、违章驾驶和野蛮驾驶。 加强外包运输车辆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包运输队伍的资格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要认真签订建筑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文明行车责任书,落实双方的管理责任。对运输单位派出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等基本信息,要实行登记和备案管理,查验车辆的安全运行性能和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无证、无牌的施工车辆和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运输作业。制定场内有组织车辆行驶和停靠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合理安排车位和行驶线路,避免车辆互相影响或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行为,避免车辆靠近施工作业人员密集作业、深基坑边坡、电线电缆敷设架设以及高压线等危险部位造成安全隐患。车辆驾驶人员及随109、车人员要进行施工作业的,现场管理人员还应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现场危险源及安全防范要点,督促人员配备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凡未经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者,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服从交警指挥,中速行驶,安全礼让。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轮胎等各部机件中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驾驶员行车中,不准打手机,不准赤背、穿拖鞋、不准嬉笑打闹。严禁酒后驾驶。行车中,驾驶室两侧严禁站人,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挡板上,车未停稳乘车人严禁上下车。车辆装载不准超高、超宽、超长、超载,驾驶室110、不得超员。特殊情况装卸大件时,应事先定出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车辆应定期维修保养,车架必须支撑牢固,方可进入车底工作。气制动的汽车,严禁在气压低于7.5公斤/cm2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15公斤/cm2时,不得发动。气温在0以下时,应加防冻液,下班后应放净冷却水,放水时不得放在通道上以免滑倒伤人,每天放净贮气筒积水,以免刹车失灵。驾驶员应切实做好在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的例行保养工作。全体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上述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做到尊重交警,服从指挥,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交通安全。自卸汽车发动后,应检视倾卸液压机构是否正常,若有故障,必须排除后方111、可出车;配合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要拉紧手刹车;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周围有无障碍物以及行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卸料;卸料后车斗要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自卸汽车检修倾卸装置时,必须支撑牢固车箱后,方可工作,以防车厢突然下落伤人;倾斜完毕后,应用保险板锁牢倾卸门,并将操纵杆放在空档;自卸汽车的车厢内严禁站人;铲车操作前,驾驶员应认真观察地形地貌及周围情况,铲运过程中应注意现场情况及来往行人;向车上卸土应待车停稳后进行,向沟槽或坑内填土应听从指挥,在槽内、坑内无人的情况下卸土;行驶中,驾驶室外及铲斗内不得载人。奖罚措施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将依据集团公112、司事故处罚办法及我项目的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相关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坚决执行“一不进,三不出”的管理规定。“一不进”是指证照不全的车辆或驾驶员坚决不准进入工地;“三不准出”是指超载、车况不良、驾驶员身体状况不佳(疲劳驾驶)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注:本通知中的施工车辆指:郧十高速公路YSTJ-5合同段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砼运输车、材料物资设备运输车、砼泵车、装载机、土方车辆、汽车吊、项目部及各队伍管理人员乘坐车辆、其他驶入施工便道的施工车辆。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 护,113、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 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原则 1、发放范围: 1.1 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1.2 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1.3 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1.4 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1.5 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1.6 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1.7 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1.8 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1.9 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10 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时间超过 4 小时的作业者。 1114、.11 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2.1 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 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 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 高标准。 2.3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 转卖。 二、发放使用标准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 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115、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 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管理人员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时以旧换新。 7、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1.1 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 根据国家、 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116、 省、 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1.3 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2.1 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确保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一、 安全控制1. 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应符合 “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施工资格证书” 的要求;2. 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在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3. 要求施工117、单位提供进场设备的安检证书(文件);4. 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审查,应包括“安全生产篇”。5. 监理在质量巡视和旁站的过程中, 应及时制止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6. 监理要严防由于违反“施工及验收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7. 对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隐患的事件或问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使之具备可追溯性。8. 参与安全事故分析与处理,实事求是提供可追溯性数据(记录)。二、环保、文明施工管理1. 施工现场要成立以总监为首的现场管理小组,作为开展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现场管理的组织保证。2. 健全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经济负责118、制、检查制度、会议制度、奖惩制度、各专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3. 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施工的全过程、全员进行管理,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4. 开展全体参建人员道德建设纲要和文明施工教育,懂得文明施工是安全无事故的基础。5. 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统一规划、布置整齐、排水通畅,设置围栏,并建有卫生设施。6. 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文明施工的监理细则,指导和推进文明施工的开展。7. 做好施工现场的目视管理,包括参建人员形象、项目施工牌、工程指示牌等。8. 抓好竣工验收阶段的文明施工。工程建设的文明施工是提高工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是进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体现119、本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争创良好社会信誉,本单位在切实抓好硬件建设的基础上,更把软件管理作为重要大事来抓。严格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是提高企业自身形象的重要保证。做好文明施工,不但是工程顺利施工的需要,也是社会各界对施工企业的基本要求。文明施工应按建设部关于市政工程统一标准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具体如下:其主要措施为:制度落实、加强教育、现场措施: 一、加强宣传力度,施工现场合理布置。挂横幅标语,树企业誓创优良工程决心;插彩旗,扬祖国繁荣、企业兴旺之雄风;营造一个良好的施工氛围。二、项目部办公室图表整洁齐全、窗明几净。施工内业资料与工程施工同步,能及时反映施工进度120、现场情况。三、加强对临时设施的投入和现场情况 宿舍搭建位置与施工作业区分开,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电炉,室内通风良好,卧具、用具摆放整齐,室外设晾晒衣绳架。室内外每天有人值日打扫卫生。 食堂工作人员统一穿白色工作服、帽,持“健康证,”上岗,环境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各项要求,卫生制度上墙。厨房内不住人,非食堂人员不随便进出,有灭蝇,蟑螂措施。 现场设厕所、浴室、垃圾箱,配专人打扫。厕所设施离食堂30米以外,使用后随时冲洗清扫,保持清洁。工地内无随地便溺现象。 四、材料严格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规范的要求;机械设备停放井然有序,作业岗位有安全操作规程牌121、,保持整个场容场貌良好。五、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严禁赤脚、穿拖鞋、喇叭裤、裙子人员上岗。 六、施工场内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排水良好,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处理。七、生产区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易燃品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防火责任制。八、施工现场做好围护工作,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及附近居民的生命安全。九、施工区区域主要出入口设施工标志牌,并不得随便堵塞。施工穿越道路时,设置通行便道,并在施工结束前在原位恢复好这些道路,尽可能减少工程施工对附近居民工作和生活带来影响。危险源辨识、管理、告知制度为规范项目危险源管理,促进现场安全生产秩序、规范运行,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12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定义危险源: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风险评价: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二、危险源的类别危险源的分类,根据现场便于执行的特点,将影响现场生产安全和执业健康的危险源从“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健康”的方法进行分类,具体如下:(一)参照事故类别分类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23、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瓦斯爆炸;15、火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理辐射、非电理辐射)、其他危害因素等7类。三、危险源调查辨识安检人员负责项目危险源的调查辨识工作,调查结束后填写“危险源识别及评估表”(附表1)。调查应从下列方面进行:(一)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二)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124、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三)运输路线: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四)施工工序:物资特性(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五)施工机具、设备: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机械设备的运动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电气设备的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六)危险性较大设备和高处作业设备:如提升、起重设备等;(七)特殊装置、设备:锅炉房、125、危险品库房等;(八)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声、振动、辐射、高温、低温等;(九)各种设施:管理设施(指挥机关等)、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医院、保健站等)、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十)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和人机工程学因素等。四、风险评价由评价小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所调查辨识的危险源进行评价,评价方法较多,本项目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进行:(一)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是运用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危险源的风险性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根据不同的可能性赋予不同的分值见下表:事故发生的可126、能性(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完全可以预料10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5相当可能6极不可能0.2可能,但不经常3实际不可能0.1可能性小,完全以外1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分数值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分数值连续暴露10每月一次暴露2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6每年几次暴露1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3非常罕见的暴露0.5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数值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数值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100严重,重伤,或造成较小的财产损失7灾难,数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财产损失40重大,致残,或很小的财127、产损失3非常严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15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1(二)由评价小组成员共同确定每一危险源的LEC各项分值,然后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三)将D值与(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中的分值相比较,若D值大于70分,则应定为重大危险源。危险源评价情况填入危险源识别及评估表(附表1)内,并建立危险源台帐(附表2)。风险等级表序号D值危险程度风险等级1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52160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43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34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520稍微危险,可以接受1(四)LEC法对风险划分的是凭经128、验判定,难免有局限性,应用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五)安检人员填写 “重大危险源清单”、(附表3)并报公司安全部。五、风险控制(一)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结合现场施工与管理的实际,拟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即:管理措施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两类,对现场危险源的风险控制按以下优先顺序选择措施进行过程控制:1、消除风险。如:移动照明使用安全电压。2、降低风险。(1)用低毒、低燃物代替高毒、高燃物;(2)将危险源与接受者隔离。如机械防护装置等;(3)限制风险。工程技术方面措施如:不良地质超前管棚施工;管理方面措施如:轮班制以减少暴露时间。3、使用个体防护装置。仅在无立即可行的其他方式下使用个体防护装129、置。(二)对于一般危险源,应按施工方案或交底中的控制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过程进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项目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格式见附表4)进行控制。同时,“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的内容应包括:1、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应达到的目标;2、明确主要技术方案和措施;3、“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实施计划及步骤。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作业人员(格式见附表5)(三)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现场重大危险源开展日常监控,由项目安检人员过程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四)重大危险源控制结束后,由项目安检人员负责填写“重大危险源实施完毕告知书”(附130、表6)进行销号,并报公司安全部备案。六、其他(一)针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检查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和程序的有效性,完善演练和告知程序,必要时修改完善。(二)危险源调查辨识评价必须与现场施工进展同步进行,每季度更新一次,由安检人员负责将更新结果于次季首月5日前报公司安全部。附件1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清单序号作业活动危险源状态时态现在控制措施可能造成后果风险评估风险级别风险控制措施策划正常异常紧急现在过去将来LECD目标控制/应急附表2: 重大/一般危险源统计表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序 号评价对象 (作业点/工序/部位)危险源及潜在风险危险源等级涉及部门建议控制措施备131、注重大一般789制表: 审核: 审批:附表3 鹰瑞高速公路 项目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清单表合同段:C10 施工单位名称(公章):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桩号位置工程名称重大危险源隐患等级责任人监督人预计施工时间段填报(专职安全员): 复核(项目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附表4: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方案名称项目总目标方案分目标方案管理部门方案负责人方案相关部门财务预算主要技术方案及措施: 实施计划项目内容运 输选址建库防爆设施防盗设施规章制度消防设施监督检查附件5危险源告知单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危险源名称备案号起始时间拟结束时间责任监控人联系电话 告知人: 被告知人: 日期: 日期:附件6:重132、大危险源实施完毕告知书公司安质部:由我单位施工的 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 (重大危险名称),已于 年 月 日实施完毕。目前,达到未达到既定目标。单位名称填写并盖章 年 月 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制度为规范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程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和公司重大危险源工程(工序)安全管理和监控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编制范围: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点,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总工133、组织编制,并附安全验算资料,经总工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1、路基、站场施工(1)石方爆破安全技术方案。(2)桩基础挖孔作业安全技术方案。(3)高边坡路堑安全技术方案。2、不良地质隧道施工(1)地质超前预测预报实施方案。(2)钻爆设计方案。(3)不同围岩级别及地质条件下的开挖支护方法。(4)围岩量测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实施方案。(5)隧道二次衬砌的施作时间、顺序和进度安排。(6)施工防火及应急方案。3、桥梁施工(1)挖孔桩、钻孔桩、沉井基础施工方案。(2)水上钻孔作业平台施工方案。(3)水上作业施工方案。(4)大型钢围堰拼装。(5)高墩模板吊装、拆卸施工方案。(6)连续梁临时支架、托架134、设计验算及悬臂灌注施工方案。(7)移动模架施工方案。(8)桁架、支架法基础处理、设计验算及现浇梁施工方案。(9)梁场预制梁移梁、吊装施工方案。(10)运架梁施工方案。(11)拱桥和节段拼装法施工桥梁的大型结构件吊装方案。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前,编制人员应收集整理与施工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作为编制依据。三、编制方案时,编制人员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必须按照贯标要求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预防措施。四、法律法规及要求清单135、和危险源识别评价表由专人负责,履行签字手续,项目总工审核,做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备案。五、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根据需要的技术设计、有校核计算、有详细布置图和相关文字说明,并实行分级审批。1、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部总工审核,项目经理审批。2、重要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大型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公司总工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3、对采用新技术和技术复杂的重难点工程,如超长大直径桩基、深水大跨径桥梁、新型结构桥梁、地质复杂隧道、特长或长大隧道、控制爆破和大药量爆破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公司总工组织项目及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论证,报专业136、机构审批。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或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组织施工。七、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施工相关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方案改变,必须及时变更或修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方案。八、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及外部环境实际情况变动对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进行修订变更。九、原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十、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留存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附件。十一、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前应由项目总工向现场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十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137、查验收。十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十四、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投入到位,不得随意减免。十五、对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管理制度不落实或方案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同时”管理制度1. 目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项目“三同时”管理。3.责任者质安部、保卫科、工程部、项目部。4.程序 4.1“三同时”的定138、义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4.2“三同时”评审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全部、环保部。.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安全部、综合部对项目部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在评审会上由项目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139、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安全部、综合部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实施。4.3新产品开发、试制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试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工程项目的分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项目部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全全负责。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140、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4.4 “三同时”的验收施工项目部,负责通知质安部、工程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内容.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项目部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3项目部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项目部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141、议。项目部针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部安全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注册登记和维护制度为加强项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定义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二、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和拆卸(一)特种设备在进场前,项目设物部必须对特种设备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进检查。资料不全的不得进场。(二)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拆卸,必须142、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严禁无资质单位进行安装、验收及拆卸。(三)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过程中,项目设物部及安检部人员必须全过程监督。(四)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项目设物部必须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请检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三、特种设备日常管理(一)项目设物部必须经常性的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并作好记录,同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二)项目月份大检查必须重点对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三)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特种设备出现故障、异常情况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操作人员要立143、即向项目设物部或安检部报告,设物部、安检部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理结束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四)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必须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记录备查。(五)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四、特种设备报停(一)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二)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报废手续。五、特种设备技术144、资料项目设物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与保管,资料包括:(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六、其他(一)项目设物部负责对特种设备制订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及时修订完善。(二)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按“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上岗。项目办公室、设物部及安检部负责过145、程检查,一经发现,严格按项目奖惩办法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项目部员工、工区员工、作业队员工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工区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一、项目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级教育;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培训会;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自纠自查;工程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二、 工区级安全教育培训1、介绍各个工区的概况。 如工程项目、施工工艺流程及其特点,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状况及活动情况,现场危险源、区域、有毒有害工种情况,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项,事故多发部位、原因、有什么特殊规146、定和安全要求,介绍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介绍、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文明生产方面的具体做法和要求。2、介绍工区防火知识,包括防火的方针,易燃易爆品的情况,防火的要害部位及防火的特殊需要,消防用品放置地点,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车间消防组织情况,遇到火险如何处理等。3、组织新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培训教育会。三、 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1、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班组容易出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2、讲解本工种的安全147、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重点讲思想上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了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3、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进入车间戴好工帽,工作场地要整洁,道路要畅通,物件堆放要整齐等。4、实行安全操作示范。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会。郧十高速公路XX合同段安148、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一、目的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二、职责1、安保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三、工作程序1带班安排项目领导带班安排按项目经理、项目书记、总工程师、分管生产副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项目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2领导带班职责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149、不安全因素。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3部门领导带班职责3.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3.3负责当日150、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3.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3.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4.带班要求4.1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4.2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4.3151、 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四、考核: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5、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6、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元;7、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元;8、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9、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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