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类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及安全监察培训课件(81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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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66716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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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 电 类 特 种 设 备现场监督检查及安全监察培训,介绍的主要内容,一、机电类特种设备定义及监管范围 二、机电类特种设备涉及主要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三、现场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要求 四、机电类特种设备执法五、有关后处理工作六、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一、机电类特种设备定义及监管范围,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纳入监管范围的特种设备共有八大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机电类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一、机电类特种设备定义及监管范围,(一)定义2、: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1、目前国家公布的电梯目录:共涉及6大类、19个品种,2、电梯级别划分:分为A、B、C三个级别,曳引客梯:V1.75m/s为C级;1.75m/st为B级;T3t为C级自动扶梯:H6m为B级;H6m为C级自动人行道:L 30m为B级;L 30m为C级液压电梯:液压客梯为B级;液压货梯为C级杂物电梯:C级,介绍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要求,2009年4月,省局印发了湖南省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整治,促进了电梯安全管理3、工作的规范。2011年6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电梯安全监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特函2011370号),对老旧电梯更新、加快物联网技术应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意见。2011年7月8日,总局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167号),要求汲取北京地铁扶梯事故教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2013年1月14日关于加强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和型式试验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32号)20131月7日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国质检201314号),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申请相应资格时,应提供技4、术人员及持证作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劳动合同。试安装要求:申请A级安装改造维修资格的应试安装一台额定速度不小于2.5m/s的乘客电梯;B级资格应试安装一台额定速度不小于1.75m/s的乘客电梯;C级资格试安装一台乘客电梯,额定速度不做要求。换证业绩:所有电梯生产单位在四年持证期间安装维修改造业绩应满足:安装业绩不得中断两年以上;安装业绩不应低于150台。其中A级单位安装额定速度不小于2.0m/s的乘客电梯和额定载重量不小于5吨的载货电梯总数不得低于3部;B级单位安装额定速度不小于1.75m/s的乘客电梯和额定载重量不小于3吨的载货电梯总数不得低于3部。,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新申请单5、位试安装环节管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受理决定书”)准许电梯生产单位进行试生产是为了考察和验证其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不代表其具备相应资格。各级质监部门对受理期间从事试生产的生产单位要进行重点监管,进一步加强试安装过程的现场监督检查,确保试安装电梯安全。要求电梯生产单位持受理决定书只允许在同一工程试安装一台所申请项目的电梯作为样梯。各质监部门在其办理开工告知时应在受理决定书上注明“已在XX工程进行试安装”字样并加盖印章。电梯生产单位试安装样梯由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负责检验。,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市质监局对本辖区内电梯生产单位每年抽查的数量应不低于总数的20%。对电梯生6、产单位是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进行确认(人员、设备、场地等)各市在抽查中应对生产单位维保的设备数量进行综合分析,要对其维保工作量和持证人员数量的对应关系进行分析评估,发现持证人员人均作业量超出正常范围的(持证人员人均维保量一般不得超过30部),应当对其人员持证情况和维保作业质量进行深入核查,发现违规情况应及时报省局特种设备处。各县(市、区)质监局重点对电梯生产单位上岗人员的持证情况、安装维保工作质量等日常作业加强现场检查,监督维保单位对电梯逐台建立维保记录,对电梯比较集中的小区(如电梯在20部以上的小区,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要求)应要求设置固定维保点。要重点检查电梯生产单位维修人员接到故障报告7、后到达电梯所在地的时间,一年中发现同一单位三次超过规则中规定到达时间的,应书面报告省局特种设备局。,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外省维保单位到我省从事相关作业时,应当设立分公司并取得电梯维修资质(湘质监办函20131号和质检特函20132号)(异地注册单位在我省开展维保电梯时,须在我省设置分支机构并按有关规定取得许可)。其持证维保人员的人均作业量应符合要求,并达到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维保项目、维保频次、救援时间等应当满足相关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要建立电梯生产单位安全档案,按年度对接受检验的电梯生产单位的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出具评估报告报省、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的内容应8、至少包括生产单位安装维保的电梯清单(参数、检验结论),一次检验合格率,检验中发现的主要不合格项和重大问题,施工和自检能力的评估等。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对在电梯监管、检验、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对存在重大问题的生产单位应报省局批准吊销其相应资格。,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级安全监察机构要继续加大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各级安全监察机构要帮助使用单位建立规范健全的安全技术档案和管理制度。没有有效维保合同的,不予办理使用登记,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必须持新的维保合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与检验机构应密切配合,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半月9、,维保单位、检验机构应根据需要向使用单位发出催检通知书。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使用单位仍不申请检验或拒绝检验的,检验机构应书面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监察机构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检验机构应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时向使用单位发放。电梯使用单位应将其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出入口的明显位置。,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市质监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重点做好对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的监管工作,力争将电梯的安全管理情况列入住建等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内容或物业公司取得相应资格的先决条件。各地要加快建立以使用单位为主体、维保单位为主力、社10、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电梯三方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使用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管理人员,确保电梯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的有效性,在发生困人等事件,要第一时间通知维保单位;维保单位应根据维保电梯分布合理设置救援网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应积极协调当地公安消防等社会救援力量,能够在必要时投入救援工作。各市要对车站、机场、商场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加强现场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在人流高峰期安排专人值守,设置引导员,正确疏导和指引乘客安全乘用电梯,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减少人员伤害和事故损失。,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要对本11、辖区内的老旧电梯进行摸底排查,并在政府的综合协调下,明确财政、住建等部门各自的管理职责,尽快建立起老旧电梯(特别是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工作机制。各地住宅小区,尤其是一些老旧小区在用电梯安全责任难以明晰和落实的,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应以履行安全职责为第一原则,对超期不检,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要坚决停止运行予以查封,彻底杜绝电梯带病工作。在此基础上,应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问题,促使使用单位做好电梯的日常管理、维保、修理工作。确实不能解决的,在关停设备的同时,应及时上报当地政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关于老旧电梯,国家法律法规均未对电梯的设计使用年限作出明确规定,而“老电梯”故障和安全隐患较多,困梯12、现象时有发生。电梯使用年限达到年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电梯事故案例,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坠入井道死亡 事故经过:一台9层客梯,每层层门上都装有层门紧急开锁装置。某单位职工从电梯管理人员手中骗取三角钥匙,在8层打开层门,一脚踏进去,但轿厢不在该层,该职工收足不及,从8层跌入井道,摔在停于1层的轿厢顶,又从轿厢顶跌到底坑,头部受伤严重当场死亡。事故原因:受害人用三角钥匙开启8层层门,在没有观察轿厢是否停在本层就向前踏入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单位电梯管理不善,未制定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电梯管理人员未妥善保管电梯钥匙是事故的间接原因。,电梯事故案例,2011年13、7月5日9时30分左右,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A口上行电扶梯突然发生倒转,造成电梯上的乘客摔倒、挤压,致一名男孩死亡、3人重伤,27人轻伤。经过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固定零件损坏,驱动主机发生偏移,驱动链条脱落,造成扶梯下滑。目前可以初步认定,此次事故是因为奥的斯此型号电梯存在设计、制造缺陷,同时对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所造成,奥的斯公司对此次事故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据了解,2010年12月,深圳地铁也发生了一起类似事故,同样是手扶电梯突然失控反向下行,导致25名乘客受伤。而发生事故的电梯也是由奥的斯公司生产的同一型号513MPE电梯。,一、机电类特种设备定义及监管范围,(二)质监部门监管的范14、围: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机电类设备,包括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不在监管范围。关于“海上设施”,主要指海上作业的设施,如海上平台,不在监管范围,但不包括港口、码头、陆岸终端使用的特种设备。关于“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是指各类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不在监管范围,不包括矿山井上使用的特种设备。,一、机电类特种设备定义及监管范围,(二)质监部门监管的范围: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不在监管之列。但除安装、使用以外15、的其他环节(包括设计、制造的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事故调查和处理等),应实施安全监察。对同时用于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之外的起重机械,应对其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等实施安全监察。关于“市政工程工地”的界定。指城市建设中的道路、桥涵、隧道、给排水、防洪堤坡、燃气、集中供热、绿化、照明等。,一、机电类特种设备定义及监管范围,(二)质监部门监管的范围: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使用的监督管理不在监管之列。一定要区别于承压类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 家庭自用的电梯要求检验-走委托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国质检锅200431号“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中无“厂车”,16、但“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中有“厂车”,国质检特201022号“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进行了明确规定。目录以外的如:挖掘机、压路机、铺平机、推土机等已经不在监管范围,制造、检验、使用登记、现场检查、作业人员发证均不在进行,具体哪个部门管理条例上没有明确。,二、机电类特种设备涉及主要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目前法律体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目前无特种设备专门法律,正在起草特种设备安全法)法规-国务院批准发布 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部门规章-以总局令发布的规定、办法。如:特种设备事故17、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115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规范性文件-一般以TSG出现(如: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Z6002-2010)、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标准-目前涉及特种设备标准大约2000个,二、机电类特种设备涉及主要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修订)建议大家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总局第115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18、全监察规定13号令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16号令)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高耗能特种设备包括: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游乐园管理规定,二、机电类特种设备涉及主要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1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公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140号令)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二者主要区别查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明显区别:证书复审期限由原来2年变为4年、明确了网上公布时限为20个工作日、证书编号统一改为特种设备作19、业人员的身份证号、证书上需要加盖考试机构公章。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第92号令)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二、机电类特种设备涉及主要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实际工作中遇到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上下、前后不一致的执行规定: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执行。,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检查依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规定:(国质检特函2007910号)检查范围:对特种设备生产20、单位(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包括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检查-有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和程序专项检查-未规定的检查项目,但要符合相应程序要求 对检验机构报告的生产单位重大问题的专项检查,由县级质监部门实施,未设立或无能力实施检查的由市级实施。规定了年度内全面检查的单位、设备数量;提出了全面检查项目、方法和程序。,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首先明白几个概念: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是指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三、现场监督检查21、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电梯改造:变更电梯型号、规格,致使电梯参数等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认定为改造作业;电梯重大维修:不变更电梯的参数等内容,但需要通过更新或者调整部件(保持原规格)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应当认定为重大维修作业;电梯维修:不变更电梯的参数等内容,但需要通过更新或者调整部件(保持原型号、规格)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应当认定为维修作业;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是指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全面检查:是指按照规定的检查期限、检查项目22、检查内容,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的全项目检查。专项检查:是指针对具体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实施的特定项目检查。包括检验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检查、专项整治检查、节假日检查、重大社会活动检查、上级交办事项检查、举报投诉检查等,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一)对生产单位的检查由省局制定年度计划并统一组织实施。对生产单位基本要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依照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23、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单位,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取得许可;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或者制造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型试试验;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不同),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未经制造单位委托或同意进行改造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改造单位必须更换该特种设备的产品铭牌,并在产品铭牌、质量证明书上标明本单位名称、改造日期和本单位许可证编号等;24、制造单位不再具有相应型式电梯的制造许可资格,电梯产权单位可以选择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该电梯的改造或维修,并由承担改造或维修的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制造单位仍具有相应型式电梯的制造许可资格,电梯产权单位拟自行选择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电梯改造的,必须更换产品铭牌,并由电梯改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安装、改造、维修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证件要求:不超期、不超范围、经聘用);安装、改造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进行维修和电梯的维保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25、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1人;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26、交使用单位;,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二)对使用单位的现场检查(重点)全面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数量由省局确定(今年60%)全国特种设备事故特点分析:第一、电梯事故所占比例较高。在2010年,全国296起事故中,起重机械事故79起,电梯事故44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34起,上述3类设备事故数量占事故总数的53%,我省2011年没有发生起重机械事故。第二、事故主要发生在使用环节。全国296起事故中,发生在使用环节的事故有201起,占事故总起数的68%;安装(拆卸)环节事故26起,占事故总起数的9%;维修、调试、改造环节事故8起,占事故总起数的3%;气瓶充装运输存储环节27、事故8起,占事故总起数的3%。从以上事故特点看,有必要加强使用环节现场检查,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1、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建议:对于在用电梯10部及以上的,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电梯少于10部的至少安排一名兼职人员负责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相关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保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28、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了使用登记(注销),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有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并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使用单位自行决定封停特种设备使用且其期限超1年时,应当报该设备使用登记机构备案,办理停止使用手续。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应置于显著位置。,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关于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寿命,关于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寿命,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三、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要求,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提到的重大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情节严重的界定 2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违章使用特种设备,造成死亡1人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从事特种设备生产、销售、监制、监销活动的。,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严重事故隐患: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30、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明知故犯或者屡教不改的;妨碍监督检查的;转移、毁灭证据或者擅自破坏封存状态的;伪造有关文件、证件,或者作假证、伪证,或者威胁证人作假证、伪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未进行监督检验设备数量较大的;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发生造成死亡1人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的;,四、机电类特种设备31、安全监察,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未进行整机或者部件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32、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它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修或日常维护保养(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33、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它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单位,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30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34、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已经出厂的或者交付使用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已经出厂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或者清洗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处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35、许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许可、核准的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2、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条件,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3、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4、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书或者监督检验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36、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未依照条例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未依照规定,对在用特种37、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或者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38、者停产停业整顿。,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39、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未依照规定,对电梯至少每15日(每月两次)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予以40、没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未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着位置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41、,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42、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妨害公务罪或者其它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4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发证,并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持证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情节严重的;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当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四、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人员,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44、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五、关于后处理工作,(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需要整改,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整改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二)处罚及后处理:处罚程序及额度符合有关规定,处罚后及时进行后处理,做到每一例案件有一个“圆满”结果,行政处罚案卷及时归档,一定要避免“以罚代管”问题;(三)对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或者暂停许可证书的违法行为、拒绝接受检查的违法行为、存在区域性或者普遍性的严重事故隐患、被检查单位对严重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者消除的,及时报告上一级质监部门;,五、关于后处理工作,(四)对拒绝接受检查的违法行为、存在区域性或者普遍性的严重45、事故隐患、被检查单位对严重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者消除的,提出工作建议,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或者通知有关部门。(五)发现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六)关于检查到位与否问题,监察人员只要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的检查程序、检查项目、检查内容进行,就不存在检查不到位问题。,五、关于后处理工作,(七)检查记录应当由被检查单位参加人员和检查人员双方签字;(八)在用特种设备因生产工艺等客观原因不能实施现场查封、扣押的,由被检查单位在检查记录上说明情况;(九)查封、扣押的期限超过15天,应报上一级质监部门批准;(十46、)对举报、投诉案件的检查,由接到举报、投诉的质监部门或通知其下级质监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实施。,六、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一)特种设备监管是全社会的工作,单靠我们质监部门是远远不够的;特种设备监管工作要融入当地政府(或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整体安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安监、公安、纪检、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和移交有关案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的合力。(二)目前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综合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业监管(比如:教育、交通、住建、卫生等)、专项监管(比如:消防、气象、质监)。通过协调,达到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47、门督促其所监管的企业落实特种设备的安全事项。,六、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三)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条例第七条上有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质监部门应当提出工作建议,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或者通知有关部门,并明确了上报的几种情形(拒绝接受检查的违法行为、存在区域性或者普遍性的严重事故隐患、被检查单位对严重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者消除的)。,六、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四)系统48、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安委会,让当地政府了解和掌握质监系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五)将每年编制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报送政府相关领导和安监局有关领导。让政府和安监局了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六)积极参加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需要将辖区内特种设备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工作建议,上报当地政府及时协调解决。,六、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七)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我们首先要把相关文件采取有效的方式传达到企业(避免体内循环),明确企业自查的内容和要求,督促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条例及有关规定,加强安全宣传,使企业明白49、管理和安全的要求;按照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加强电梯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促进了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与当地政府沟通,将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承诺书中纳入特种设备具体内容。,思考题,1、电梯的定义2、按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高耗能特种设备主要指哪些?3、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程序?4、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现场安全检查中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如何处理?5、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维保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保人员抵达现50、场时间要求?,思考题,6、电梯困人员2小时属于特种设备那类事故?7、举报投诉检查,由接到举报投诉的质监部门或者通知其下级质监部门在几个工作日内派出检查人员实施?8、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哪些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9、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使用单位的什么人员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思考题,10、以人工动力为驱动的电梯,是否属于安全监察范围内的电梯?11、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因连续生产工艺等客观原因不能实施现场查封、扣押的,如何处理?12、电梯的主要安全保护装置?安全钳、缓冲器、限速器、门锁,思考题,13、电梯安装、改造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 数量要求?14、一般情况下,特种设备停用多少时间须办理停用手续?15、电梯维保作业现场持证人数要求?,思考题,19、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哪些内容?20、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被检查单位拒不接受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21、哪些情形是严重事故隐患?22、界定违反条例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有哪几个方面?23、特种设备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形有哪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