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方案(2021-2030年)(5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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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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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江门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2一、农业基本情况2二、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成效4三、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6第二章 总体要求10一、指导思想10二、基本原则10三、建设目标12第三章 建设区域和建设任务14一、建设区域14二、建设任务15第四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18一、建设标准18二、建设内容19第五章 建设分区和示范工程24一、建设分区24二、示范工程29第六章 建设监管和管护利用35一、严格质量监管35二、规范竣工验收36三、加强建后管护37四、落实保护利用38五、统一上图入库38第七章 投资估2、算与效益分析39一、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39二、效益分析40第八章 保障措施43一、加强组织领导43二、强化规划管理43三、强化科技支撑44四、严格考核监管45前 言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要建设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夯实农业生产物质基础。2019年以来,江门市连续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位居全省前列,3、获得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通报表扬,其中2019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资金。2021年10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粤农农办2021148号),明确“市级、县级建设规划应在2022年12月底前出台”。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江门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衔接国土空间、水利发展等规划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以下简称“国土三调成果”),在深入调研、系统研究、广泛征求4、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 2030年),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可靠的实施依据。规划期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一、农业基本情况江门市地处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的西部偏南,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设有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3个区,下辖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4个县级市。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截至2020年11月1日全市常住人口为479.81万人,比2010年增加34.92万人,增长7.85%;城镇化率达到67%以上。(一)农业资源根据国土“三调”成果,江门市土地面积953518.94公顷;耕地资源166.35万亩,其5、中,水田148.11万亩,水浇地8.22万亩,旱地10.02万亩。地貌特征为北低西高,以低山丘陵为主;西南部及东南部较低,以河谷冲积平原和少数丘陵为主,地面标高在5-40米之间。山地丘陵面积达4400多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46.8%。低山丘陵土壤多为沙泥和赤红壤;河谷、三角洲冲积平原土壤多属第四纪冲积层,是全市主要耕作土壤,土质肥沃,垦耕历史悠久。江门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冬季盛行东北季风,夏季是西南季风,春秋为转换季节。冬短夏长,气候宜人,雨量丰沛,光照充足。无霜期在360天以上,全年无雪。区域气候分为山地温凉区,丘陵温暖区,沿海温热带三级。江门市河流属珠江水系和粤西沿海诸河两大水系,集水面6、积超过100平方千米的河流达到26条。境内河流纵横交错,除过境河西江外,其中4条直接入海。地表水资源、地下水资源和水资源总量均高于全省、全国平均值,2020年年降雨量为1631.7mm,全年雨、旱季节分明、雨热基本同步,十分适宜农作物生产。(二)农业生产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00.91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78.1万亩,比上年增长2.3%;糖蔗种植面积1.5万亩,下降44.3%;油料种植面积18.8万亩,增长1.4%;蔬菜种植面积113.2万亩,增长2.9%。市内基本形成优质稻米、陈皮、水产、蔬菜、水果优势产区或产业带,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203个,新增7、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60个,培育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5个、省级89个,创建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6个,培育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12个,培育区域公用品牌45个。表1-1 2020年江门市主要农产品产量一览表农产品名称计量单位产量比上年%粮食吨9791675.0 其中:稻谷吨9125084.8玉米吨2243024.5薯类吨1742401.9大豆吨613412甘蔗吨242709-23.2花生吨327032.8蔬菜吨170582216.3水果吨4080287.2肉类吨282353-2.2水产品吨8079732.0(三)自然灾害江门市自然灾害种类较多,发生频率较高,灾害共生性、伴生性较强,区域性、季节性特8、征明显。根据江门市气象灾害统计数据,台风灾害对江门影响最大,其次是暴雨灾害,雷电灾害是造成人员死亡的最主要的气象灾害。汛期(4-9月)是气象灾害的集中期,雨水增多容易引发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台风、暴雨和干旱等3种灾害的集中区主要在南部,雷电灾害集中在江门主城区和开平地区。近年来,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都呈略增长趋势,迫切需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二、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成效2011-2020年,江门市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9、力和耕地质量、促进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夯实基础。(一)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平整农田、改良土壤、配套灌排设施、完善田间道路,将全市大量的零散地、中低产田改造成“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有效降低了农田受灾损失,显著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带动下,全市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80%,农业产业化水平达70%以上。截止2020年底,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7.28亿元,经国家和省确认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73.73万亩,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设施基本完善、地力得到提升,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稳定了农民种粮的积10、极性。近年来,江门市粮食生产面积、产量实现双增长,为全省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作出了江门贡献。表1-2 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表 单位:万亩区域国家和省确认已建设规模面积改造提升潜力蓬江区0.240.20江海区1.150.24新会区19.504.33台山市65.6134.95开平市36.3917.02鹤山市14.264.05恩平市36.5815.59合计173.7376.38 说明:改造提升潜力为在开展2018年及之前年度建成的高标农田项目全面评估基础上,省下发的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潜力图斑数据。(二)耕地质量提升速度走在全省前列。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平整农田,改善耕作层结构、增强耕地保11、水保肥能力;完善田间灌排设施,促使土壤脱水增温、农田降渍排毒;增施有机肥、实施秸秆还田、种植绿肥,提升耕地土壤基础地力;推广化肥精准施用、减量增效技术,有力改善全市耕地质量状况,对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据统计,全市耕地质量从2016年初4.89等提升至2020年末4.24等,累计提升0.65等,属省内耕地质量等级提升较快地区之一。(三)农民综合收入显著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田块整合、撂荒地综合整治、机耕路和灌排设施建设等举措,有效解决土地碎片化、耕地质量下降、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提升土地产出效益,增加土地使用价值。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了土地流转,提高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项12、目区农民亩均增收约300元。(四)农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高标准农田通过土壤改良、节水灌溉、林网建设和集成推广绿色农业技术等措施,调整优化了农田生态格局。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节水、节电、节肥、节药效果明显。据统计,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亩均节水率达到10%以上,推动了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为美丽乡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三、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一)有利条件1.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对农田水利、农机作业配套设施等建设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物质技术13、装备水平。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连续多年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农田建设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重要内容,明确粮食安全实行党政同责,并纳入国务院督查激励的30项措施,层层压实建设责任。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高位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江门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放在全市“三农”工作全局中谋划推动。2.体制机制更加健全。2019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江门市快速理顺管理职责,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管理,切实改变过去“五牛下田”、分散管理的工作模式,并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评价、统一上图入库”,充分利用广东14、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高质量推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3.工作基础更加扎实。2019年以来,江门市组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各地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树立了整区域推进、宜机化改造、绿色农田等样板典型,熟化了技术措施,培养了人才队伍,积累了工作经验,建成了一大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为后续高质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路径借鉴。4.社会共识更加凝聚。“十二五”以来的实践表明,高标准农田建设显著提升农业综合效益,经过多年建设成效的宣传,全市社会各界高度15、认同。此外,全市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添了新力量。通过摸索与实践,已基本建立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畅通渠道,形成与社会共建的新模式。随着土地确权登记和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二)制约因素1.建设任务依然繁重。早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标准较低,建设内容较为单一,多为农田道路、灌排设施等容易施工建设的工程。目前,部分设施设备已无法满足当前农业生产需要,部分老旧设施设备也急需更新换代,2021-2030年期间的改造提升任务艰巨。2.资金筹集压力较大。2021年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提升至2250元/亩,对照中16、央及省提出要逐步达到3000元/亩建设标准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从既有政策看,中央财政对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的资金支持有限,超过一半以上资金需要依靠地方各级财政和社会多元投入资金,在地方财政偏紧的情况下,全市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筹措面临更大压力。3.绿色发展水平急需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早期存在生态观念淡薄、建设方式单一的问题,加上当前生产方式仍较为传统粗放,农产品安全、高效、环保无公害的绿色生产技术推行力度不足。虽然近年高标准农田引进生态沟渠等绿色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但高标准农田引领现代农业绿色发展的作用还需充分开发。4.建后管护机制亟待健全。农田建设三分建、七分管。17、一些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缺少管护经费,管护措施和模式单一。与此同时,一些项目区部分群众对于建设工程的管护意识不强,认为国家投资建设的工程,应该由国家机构进行相关的管理维护,没有主动参与管护的意识。此外,在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的形势下,各级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章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江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丝苗米产业园及台山“农业特区”建设,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重18、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创新实施路径,强化激励约束,完善监督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分区分类打造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引领示范区和生态示范区,推动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各级政府的主导责任,在规划制定、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职能。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激发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工程管护,积极引19、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引领、突出重点。衔接乡村振兴、国土空间、水利发展、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结合国土“三调”成果,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田基础设施状况、农业生产特征及生产主要障碍因素等实际,合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优先把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耕地全部建设成高标准农田,筑牢保障粮食安全底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农田基础条件、增产潜力、障碍因素、经济水平等因素,划分建设区域,确定分区建设重点和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在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着力开展整区20、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宜机化改造、数字农田、绿色农田、土壤改良等示范工程建设,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能落地、接地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典型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带动作用,整体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实行工程项目建设全程监管,开展项目监督评价和检查考核,推行信息化监管方式。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健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安排管护资金,确保工程管护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良田粮用、依法严管。按照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21、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通过创新管理手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全程监管,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三、建设目标规划期内,通过持续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突出集中连片、科技集成、环境友好,大力提升农田设施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因地制宜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岭南农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现农田基础设施显著改善、耕地质量显著提升、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一批“一季千斤、两季吨粮”的高标准农田,分区分类打造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引领示范区和生态示范区,引领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1.23万亩,能够完成省下达任务22、数194.61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1.40万亩,以此稳定保障97万吨以上粮食产能;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不减少,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1.5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3.10万亩,以此稳定保障98万吨以上粮食产能。表2 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主要指标序号指标目标值属性1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不低于194.61万亩约束性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不低于15万亩到2030年高标准农田总量保持不变,不低于194.61万亩到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不低于41.50万亩2高效节水灌溉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不低于3.23、10万亩预期性3耕地质量等级2030年耕地质量等级整体宜达到3.8等以上预期性4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30年高标准农田产能达到930公斤每亩预期性5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提高100公斤左右预期性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田平均水平6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10%以上预期性7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100%预期性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农田设施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宜机化改造、数字农田、绿色农田、土壤改良等示范工程建设模式进一步普及,农田建设管理、建后管护、耕地质量和生产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24、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江门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第三章 建设区域和建设任务一、建设区域(一)基础条件。建设区域农田应相对集中、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地质灾害,建设区域周边有相对完善的、能直接为建设区提供保障的基础设施。(二)重点区域。重点围绕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粮食类)、种子基地等区域开展建设。把符合条件的撂荒耕地、新增和恢复耕地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将碎片化农田整合整治作为重要建设内容。加强大中型灌区与高标准农田的有效衔接,打通主干渠与支斗渠连接的“最后一公里”,优先将大中型灌区25、有效灌溉范围建成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原则上选择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稳定种植粮食作物、区位条件好、改造后增产增收效益明显、土地流转率较高、群众积极性高的建设区域;对于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水毁等自然损毁较严重的建设区域,可一并纳入改造提升任务。支持在具有灌溉条件的旱作农业区和现代化水平及土地流转率较高的水稻区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三)限制区域。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安全利用类耕地,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区域。(四)禁止区域。严格管26、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退耕还林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二、建设任务(一)资源潜力根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显示,江门耕地面积为233.45万亩,“三调”数据调整后,江门稳定耕地面积为166.35万亩,数据调整较大。根据广东省下发的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潜力图斑数据,规划期间全市可进行改造提升建设的高标准农田潜力面积为76.38万亩。表3-1 江门市耕地资源及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潜力情况表 单位:万亩区域耕地规模(2018年)耕地规模(三调)三调调整数现有改造提升潜力蓬江区1.82 1.57 -0.250.20江海区2.74 1.93 -0.810.24新会区26.0127、 12.82 -13.194.33台山市85.22 72.13 -13.0934.95开平市46.46 35.83 -10.6317.02鹤山市19.36 11.65 -7.714.05恩平市51.85 30.42 -21.4315.59合计233.45 166.35 -67.1176.38二、任务分解根据广东省下达给江门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国土“三调”耕地面积变化,及现有耕地面积,基于各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基础因素,兼顾耕地资源、粮食产量、水利发展等其他因素,提出规划期内全市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改造提升任务,以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规划实施过程中,根28、据各县(市、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变化等情况,可按照程序对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任务实行动态调整。表3-2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单位:万亩区域到2025年累计建成面积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面积到2030年累计建成面积到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面积蓬江区0.240.000.240.00江海区1.540.001.540.20 新会区24.941.00 24.942.80 台山市74.727.00 74.7219.30 开平市40.242.90 40.247.8鹤山市17.321.00 17.322.80 恩平市42.233.10 42.238.6合计201.2315.029、0 201.2341.5表3-3各县(市、区)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单位:万亩区域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其中:2021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其中:2026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蓬江区0.000.000.00江海区0.000.000.00新会区0.000.000.00台山市1.50 0.80 0.70 开平市0.60 0.30 0.30 鹤山市0.30 0.00 0.30 恩平市0.70 0.30 0.40 合计3.10 1.40 1.70 备注:1.各地可根据规划任务量适度提前安排新增、改造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但各阶段不得低于规划期内确定的任务数;2.新30、增、改造提升任务已涵盖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3.各地可统筹地方资金在规划期内增加建设任务。第四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一、建设标准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应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等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确保工程质量与耕地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符合设施农用地政策要求的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严格执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流程指引和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时段分布指引等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度,加快制定完善31、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度体系,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先进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机制,推动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规划期内,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不低于国家规定和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的投资标准,一般应逐步达到3000元,山地丘陵区、示范类项目可在此基础上适度提高亩均投资标准。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适时调整亩均投入水平,确保资金投入符合实际需求。积极创新投资模式,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社会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农民群众、农村集体32、经济组织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筹资投劳,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激励农民自主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二、建设内容(一)田块整治充分考虑水土光热资源环境条件,结合地形地貌、作物种植、宜机作业、灌溉排涝和生态保护等因素,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减小农田地表坡降,优化农田结构和布局,促进耕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增强防灾抗灾能力。通过表土层剥离再利用、客土回填、挖高垫低等方式开展土地平整,改善耕作条件,清除田块耕作层内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石块及其他障碍物。建成后,常规农机能够进入田块开展机械化作业,农田土体厚度宜达到50cm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宜在20cm以上,水浇地和旱地耕作层厚度宜在25cm以上,33、山地丘陵区梯田化率宜达到90%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一般不超过8%。(二)土壤改良通过工程、农艺、生物、化学等方法,治理过沙或过黏土壤、酸化土壤,恢复土壤健康,改善耕地质量水平。采取深耕深翻、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方式,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治理退化耕地,改良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新建项目区实施耕地质量提升措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成后,土壤pH值宜在5.5-7.5,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容重、阳离子交换量、有效磷、速效钾、微生物碳量等其他物理、化学、生物指标达到当地自然条件和种植中上等水平。(三)灌溉和排水按照旱、涝、酸、渍综合治理的要求,针对洪涝灾害和冬春干旱威胁,科学规划建设田34、间灌排工程,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形成从取水到田间灌溉完整的灌排体系。水源利用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灌溉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源工程,加强雨水和地表水收集利用。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要求,配套建设和改造输配水渠(管)道、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增强抗旱排涝能力。鼓励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和喷灌、微灌等节水措施,支持建设必要的灌溉计量设施。倡导建设生态型灌排系统,因地制宜设置渠道小型生物逃生通道,维持农田生物多样性,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35、高效,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生产率明显提高;旱作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5-10年一遇,1-3d 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1-3d暴雨3-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四)田间道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及都市农业旅游观光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公路,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整修田间道路,因地制宜确定道路密度、宽度、路面材质等要求。生产路宽度一般不超过3米,机耕路宽度宜3-6米,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8米。合理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36、桥涵、错车点、喇叭口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倡导建设轮迹路等生态型田间道路,减少硬化路面对生态的不利影响。建成后,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宜达到100%,山地丘陵区宜达到90%以上,满足农机作业、农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布局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台风和热带风暴危害区、水土流失易发区为重点,注重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庄环境相协调,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在台风和热带风暴危害区,结合立地和水源条件,兼顾生态和景观要求,确定树种、建设农田防护林网,对退化严重的37、农田防护林实施更新改造。在水土流失易发区,科学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建成投入运行后,区域内受防护农田面积比例一般不低于90%,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六)农田输配电对适宜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应协调供电部门,结合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设备等提供电力保障。顺应数字农业发展要求,合理布设弱电设施,提升农田生产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农田信息化、智能化设施满足使用需要。(七)科技服务结合耕地质量38、监测点现状分布情况,按国家和省要求建立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在项目实施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和利用情况,为提高耕地质量与产能水平提供依据。围绕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目标,大力推广数字农业、绿色农业等先进农业科学技术,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比重,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整体提升粮食产业链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引导和指导农民进行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高技术到位率。建成后,农田监测网络基本完善,良田良制、良种良法、良机良艺融合发展基本普及,产前、39、产中、产后农业社会化服务得到推广,耕地地力等级和粮食产能达到预期指标。(八)管护利用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申报、实施、验收、管护等信息及时全面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各县(市、区)农建部门积极使用省农田建设处管理信息系统移动巡查功能,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明确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创新管护手段,突出土地流转措施,实现使用者和管护者高度一致,彻底解决好高标准农田工程运行管护问题。各县(市、区)每年应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落实管护经费。积极引入金融保险等手段加强工程建后管护保障,及时修复损毁工程及配套设施,确保建40、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新建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切实保障全市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第五章 建设分区和示范工程一、建设分区 综合考虑农业功能定位、自然条件、地形坡度、土地资源特点、耕作制度和田块细碎程度的不同,结合土壤分区和农业综合分区以及农业生态类型,将江门市划分为平原都市农业区和丘陵生态农业区两个区域,针对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短板弱项、主攻方向、产能目标和建设重点,分区分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稳产保供能力。图1 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图(一)平原都市农业区1.区域范围与特征平原都市农业区包括蓬江区、41、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等5个区(县级市)。地形以平原为主,西部、北部和东部环绕着低山丘陵,中部、南部多为河流冲积平原及三角洲平原,域内山地、丘陵、台地散布。属海洋性亚热带季风气候,冬短夏长,气候宜人,雨量丰沛,光照充足。耕地立地条件全市最好,大部分位于平原区,集中连片耕地较多,区域内水网密布,河流纵横交错,水资源丰富,农业基础设施较完善、土壤较肥沃,耕地利用强度大、复种指数高,耕地质量等级平均达到中等偏上水平。2020年,区域内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18.80万亩,占全市粮食作物播种总面积的78.70%,主要粮食作物为稻谷、玉米、薯类,同时还是大豆、花生、甘蔗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2.制约42、因素平原都市农业区部分耕地存在土壤酸化、有机质下降、养分失调、盐渍化趋势加剧等问题,少量耕地受到环境污染困扰;受降雨集中等影响,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夏季高温多雨,易受暴雨洪灾与内涝水患影响,冬春降雨较少,易出现干旱现象;田间机耕路标准偏低,与区域农业发展水平不匹配;大部分耕地在汛期(4-9月)会受台风及暴雨影响,河边及沿海农田水土流失现象普遍。3.建设重点针对平原都市农业区的制约因素,规划期内以改良土壤酸化、改良土壤盐渍化、改善农田灌溉排水条件为主攻方向,立足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资源环境禀赋相对良好等优势,突出集中连片、科技集成、环境友好,大力提升农田设施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建成全43、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引领示范区,引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重点围绕稻谷、玉米、薯类、大豆和油料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达到950公斤以上,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3.6等以上,打造珠三角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核心基地。(1)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减少化肥用量,从源头上控制化肥不合理投入导致的土壤酸化。通过施用土壤调理剂,提高土壤的pH值;实施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水旱轮作、耕层深耕深翻等措施,切实提高农田地力和土壤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土壤改良与培肥措施可连续实施6年及以上。(2)按照旱、涝、酸、渍综合治理要求,因地制宜建设和改造灌排沟渠、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44、。按照灌排分家或灌排结合形式,进行灌排渠系布设,完善灌排设施、田间末级渠系,配套新建、改造灌区内水源工程,提高灌溉保障能力;加强沟渠清淤整治,提高防洪排涝能力。(3)开展机耕路、生产路建设和改造,科学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道、喇叭口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满足农机作业、农资运输等农业生产要求。倡导结合村居环境整治等工程,优先在现代农业产业园、郊野农田等区域建设轮迹路等生态型田间道路,提高农田生态性和可观光性。(4)积极推行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农田防护林网生态化、岸坡防护和沟道治理生态化,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防治土壤和水污染,保护生物多样化,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实现绿色低碳发展。(545、)加强与电力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农田灌溉排水以及信息化工程等设施用电需求。支持数字农业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弱电设施建设,为数字农田建设提供电力支撑。(二)丘陵生态农业区1.区域范围与特征丘陵生态农业区包括鹤山市、恩平市等2个县级市。境内山峦叠嶂,丘陵起伏,地势较高。地形以丘陵为主,间夹着河谷盆地,生态条件较好。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总体上气候温和,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区域内河流溪涧众多,水系分散,易受暴雨冲刷,水土流失威胁较大。耕地地力条件较差,主要分布在河谷盆地及山边坡地,分布相对零散,耕地质量等级以中等水平为主。2020年,区域内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9.30万亩,占全市粮46、食作物播种总面积的21.30%,主要粮食作物为稻谷、玉米、薯类,同时生产大豆、花生、甘蔗等重要农产品。2.制约因素丘陵生态农业区耕地分布相对零散,碎片化严重;耕层养分含量低,土壤存在酸化、盐渍化、潜育化等问题;受丘陵地貌变化影响,局部小气候差异较大,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干旱时存在季节性缺水现象,暴雨时又常常出现山洪;田间机耕路仍不够完善,田间道路通达度低,宜机化水平不高;山洪防治与水土保持工程较少,受暴雨和风暴潮影响,水土流失较普遍。3.建设重点针对丘陵生态农业区的制约因素,以提高耕地质量、灌溉保证率、生态保护能力等为主攻方向,立足生态环境质量较好等优势,突出宜机作业、生态保护、污染防控,集成推47、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保护措施,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融入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建成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示范区,引领全省丘陵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向绿色发展转型升级。重点围绕稻谷、玉米、薯类、大豆和油料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达到900公斤以上,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4.0等以上,发展环境友好、品质优良的生态农业。(1)着力开展田块整治,优化农田结构和布局。对5度-25度的坡耕地进行宜机化梯田整治,实现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对尖角、弯月形等异形地块进行开挖回填、截弯取直等整理,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适用时,田块整治要与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生态保护工程相结合,以减少水土流失。(2)因地制宜推广48、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推行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均衡。合理施用土壤调理剂,改良酸化土壤。砂土入泥,粘土入砂,改良土壤质地。对地力瘠瘦的耕地,宜先种植耐瘠、耐旱、适应性强的先锋作物如花生、薯类、豆类等;合理轮作,提高保水保肥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持续开展土壤改良与培肥。(3)因地制宜修建小型泵站、蓄水设施等,加强雨水集蓄利用,提高供水保障能力。优化田间渠系布局,改造提升田间灌排设施,加强田间建筑物配套建设,开展沟渠清淤整治,增强田间灌排抗旱排涝能力。倡导建设生态型灌排系统,积极推广5级渠道使用砼预制渠槽防渗工艺。(4)按照宜机化的要求,开展田间机耕路、生产49、路建设和改造,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道、喇叭口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机耕路路面、生产路路面可酌情采用混凝土、沥青、碎石、泥结石或素土等材质,暴雨冲刷严重地区应采用硬化措施。(5)加强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必要时,新建、修复农田防护林。在水土流失易发区,特别注意渠道跌水设置,建设、完善护坡、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防护工程,以及谷坊、沟头防护等沟道治理工程,有效控制农田水土流失。二、示范工程 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创新实施路径,强化技术支撑,严格考核监督,着力打造一批整区域推进、宜机化改造、数字农田、绿色农田、土壤改良、高效节水灌溉和都市美丽田园等示范工程,引领全市50、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规划期内,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至少应打造3个或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可叠加建设),江海区应打造1个或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一)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在改造潜力大、基础条件好、土地流转率高、政府组织协调有力、农民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1个乡镇或部分村、流域或灌区为单元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实现项目区域内划定的可建设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规划期内,以台山市建设省级“农业特区”为契机,以台山市已建成74.16万亩高标准农田为基础,发挥台山中国农业公园建设的成功51、经验,重点推进台山市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按照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建设目标,把生态、智慧、美丽等元素集成进来,高质量推动“广东第一田”建设,将台山建设成为全省大型农业机械化生产的主要产粮区、“粤字号”粮食主产地。(二)宜机化改造示范坚持“农机强农”发展理念,结合江门市建设“省级智慧农机装备产业园”发展需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融合实施宜机化改造工程,深化田间机耕路提升行动,加快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规划期内,优先选择连片500亩以上、已流转经营的耕地开展宜机化改造,合理建设机耕路和生产路,完善下田坡道、桥涵、错车点、末端掉头点和安全标识等附属52、设施,实现道路和田块之间、田块与田块之间衔接顺畅互联互通,为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打下基础。同时,通过宜机化改造改善一批丘陵山区农业运输和农机下田必要条件,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进一步释放山区生产能力。(三)数字农田示范结合江门市创建5G智慧农业科创园,以江门市智慧农业发展为依托,利用移动巡查,结合遥感监测,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以及撂荒、粮食种植情况监管,为农田的虫害预警、气象分析、灾情监测、产业管理等提供数字服务,支撑提高建设质量和建后利用管护。规划期内,优先选择新会区、台山市、鹤山市内数字农业基础条件较好、规模化、土地流转率高的地区开展数字农田示范,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农田建设、生产、53、管护相融合,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建设具有江门特色的“智慧农田”。图2 数字农田技术路线示意图(四)绿色农田示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相结合,强化科技集成创新,搭建先行先试平台,实现耕地生态得到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农田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农产品占比提升。选取绿色生态材料,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沟渠、生态塘堰、生态道路;开展农田生态保护修复,发挥农田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的生态功能,适当兼顾生态景观、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综合整治等功能;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综合”的植保方针,开展病虫害生态防治,集成推广绿54、色高质高效技术。规划期内,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江门)高质量农业合作发展平台为抓手,以恩平市、开平市北部、鹤山市西部为建设重点区域打造一批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和田园生态景观改善为一体的绿色生态农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力江门持续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五)土壤改良示范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因地制宜开展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翻压还田等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提高土壤肥力,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持续提升。对于土壤酸化突出区域,集成推广应用基于碱性改良剂快速降酸、有机物料持久阻酸、配方施肥源头控酸的酸化耕地治理综合技术模式,通过分类管控、预防和治理55、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改良。规划期内,以打造江门高端丝苗米产业示范区为重要抓手,以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三市的生态大米产业发展区为重点建设区域,持续实施土壤改良措施,推动区域内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持续提升。分区分类建设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示范区,科学布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合理配套监测设施设备,对农田生产条件、土壤墒情、土壤主要理化性状、农业投入品、作物产量、农田设施维护等情况开展监测,同时开展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酸化改良治理措施对耕地质量影响效果监测,为科学评估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成效提供基础支撑。图3 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示意图(六)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合理开展土地平整,挖高填低56、;修筑蓄水池、集雨水池、泵站、塘坝、小型水源设施等水源工程;因地制宜推行管道输水灌溉、喷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引进数字化和智能化灌溉设施,推行水稻控制灌溉技术,建设必要的灌溉计量设施,切实发挥项目建设成效,有效控制输水量,提高灌溉用水效率,节约集约用地。规划期内,以恩平市、台山市、开平市马铃薯产业发展区和土地流转率较高、主要灌溉方式为提灌或井灌的水稻区为重点建设区域,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要求,积极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形成具有江门特色、可复制推广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模式。(七)都市美丽田园示范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景观提升等相结合,打造以“能生产的风景、57、能观光的农田、能运营的农事产业”为特点的都市美丽田园。尊重各地自然地理格局和乡村禀赋特色,以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美丽乡村振兴示范带为重点建设区域,结合江门打造7条乡村振兴示范带,串联100个美丽乡村示范片等区域开展,有机结合开平赤坎古镇等特色旅游文化,结合文旅周边合理规划田块布局,开展土地平整工程,推动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融入景观美学等设计概念,合理布设田间道路和灌排工程,完善农田景观等基础设施;开展农田林网建设和景观改造,与周边乡村景观、休闲产业发展相融合,突出农田美丽景观特色,丰富美丽田园文化内涵,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打造全省乡村振兴的样板。第六章 建设监管和管护利用一58、严格质量监管(一)规范质量管理。贯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任务及内容、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后期管理、资金管理、保障措施”等8个方面,全面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公示制,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二)严格变更程序。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农田建设项目调整和终止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79 号)文件要求,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初59、步设计文件批复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确需进行调整或终止的,按照“谁审批、谁调整”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复手续。项目调整应确保批复的建设任务不减少,建设标准不降低。(三)加强项目监督。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机制,采用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利用网络平台、项目公示标牌等信息渠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设完工后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结果作为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和年度工作激励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行奖优罚劣。(四)评价耕地质量。开展耕地地力基础详细调查、评价和信息化建设,掌握耕地质量底数。依托布设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60、监测点,跟踪监测土壤理化性状、区域性特征等指标。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国家标准,在建设前后分别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逐步实现耕地质量底数清、动态监测、实时监管的目标。二、规范竣工验收(一)规范验收程序。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事项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428号)等文件规定,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项目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及时组织初步验收,出具初验意见,编制初验报告,对经初步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61、在收到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二)落实档案管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对项目建档立册,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组卷、存档。项目资料收集应齐全、完整、规范。项目档案管理要落实存放场所,明确管理制度和责任人,立卷存放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三)推行信息公开。项目应在项目区醒目位置设立竣工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单位、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总投资及构成、项目区面积、涉及村、建设时间以及管护主体等信息。同时,应在单项工程醒目位置设置单项工程标识牌,公开项目名称、年度标识、单62、项工程名称、编号等信息。三、加强建后管护(一)明确管护主体。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建后管护主体,并办理工程管护手续。未流转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为管护主体,可委托项目所在村委会实施具体管护。同时,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委托代管、第三方购买服务等管护新模式。(二)落实管护责任。按照“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管护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办法,明确管护标准,及时签订移交管护协议,落实好田间道路63、灌溉排水、农田防护、输配电等内外衔接工程的管护责任。(三)安排管护资金。各县(市、区)按规定统筹用好各级各类财政资金, 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经费保障。对公益性较强的灌溉渠系、机耕路、生产桥、农田林网等运行管护,县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运行管护经费补助。积极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和探索引入商业保险将保险赔付金作为工程管护资金来源。四、落实保护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遏制“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和规划设计中,应当开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平衡分析,项目建设涉64、及少量占用,应在项目区内予以补足。强化粮食种植导向和约束机制,对不符合耕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取消农业补贴等财政扶持资金,压实粮食稳产保供责任,确保农田必须是良田,新建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高标准农田主要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五、统一上图入库各县(市、区)要安排并培训专人使用“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全面、准确做好已建、储备、拟建、在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和信息统计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和土地利65、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共享信息,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第七章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一、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一)投资估算按照国家规定和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的投资标准,参考近年来江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标准,统筹考虑近几年原材料、人力成本上涨、价格变动等因素,规划期内,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低于省规定的投资标准,一般应逐步达到3000元。2021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完成投资2.01亿,2022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预计总投资达1.93亿元,2023年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表4各县(市、66、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亩、万元区域2021-2025年改造提升面积2021-2025年改造提升投资估算2026-2030年改造提升面积2026-2030年改造提升投资估算2021-2030年改造提升投资估算蓬江区0.00 0.00 0.00 0.00 0.00 江海区0.00 0.00 0.20 600.00 600.00 新会区1.00 3000.00 1.80 5400.00 8400.00 台山市7.00 21000.00 12.30 36900.00 57900.00 开平市2.90 8700.00 4.90 14700.00 23400.00 鹤山市1.067、0 3000.00 1.80 5400.00 8400.00 恩平市3.10 9300.00 5.50 16500.00 25800.00 合计15.00 45000.00 26.50 79500.00 124500.00 (二)资金筹措一是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建后管护资金合理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统筹用好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优化地方支出结构。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按规定及时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切实保障地方财政投入到位,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总投入标准不低于上级考核要求。同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资金保障,加大68、对项目管护的投入力度,确保建管并重。二是引进社会投资力量。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者投资热情。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项目区农民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筹资投劳,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激励农民自主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各县(市、区)根据年度实施计划,按照任务和资金相匹配的原则,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为平台,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项目建设,做到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69、,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重点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效益分析(一)经济效益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提升了耕地质量,提高了抗灾能力,建成区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20%;高标准农田节水、节能、节肥、节药、节劳效果明显,亩均每年节本增效约500元,经济效益十分明显。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业观光、乡村旅游、粮食产业“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发展相结合,有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二)社会效益一是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地力和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基70、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风险的抵御能力进一步加强。规划期末,预计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201.23万亩(达到省下达任务194.61万亩)以上,粮食产能稳定在98万吨以上,为保障广东粮食安全作出江门贡献。二是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田块布局将进一步优化,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异形地块得到整理,消除了田块作业死角及耕作层内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障碍因素。田间道路系统进一步优化,实现田块与田块之间、道路和田块之间衔接顺畅互联互通,宜机化改造之后,农业生产机械化进一步提高,降低了农民田间劳作的工作强度,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三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农田具备较为完善的综合生产条件,也容易吸71、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土地流转,有利于促进土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三)生态效益 一是提高节水效率,增强农田抗灾能力。通过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沟渠的布置,项目区的灌溉保证率、渠系水利用系数得到提高,减少输水、配水和灌水过程中损失,有效节约灌溉用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发展和耕地、水资源紧张的矛盾,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中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二是提升农田景观,建设美丽乡村。高标准农田建成后,项目区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形成“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的农业景观格局。同时,通过实施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因地制72、宜开展生活污水处理,采取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改善农民的生活和居住环境,使项目区农业生态景观与农村人居环境互相映衬、和谐共存,呈现出农业景观优美、人居环境整洁的美丽乡村新面貌。46第八章 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强化责任机制。市政府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各县(市、区)相应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机制,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和资源互联互通。市政府对本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负总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落实好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对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抓好组织实施,协调并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和责任,确保项目及时落地、规范建设、73、按时完成。(二)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重点加强县(市、区)、镇级工作力量,形成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参与高标建设有关单位的资质审查,确保符合资质的单位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保障建设质量。二、强化规划管理 (一)完善规划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析论证,创新规划编制手段,加快建立自上而下、衔接协调、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74、要求,科学编制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重点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明确时序安排,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为项目和投资及时落地提前做好准备、打好基础。(二)衔接相关规划。各县(市、区)在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乡村振兴、国土空间、水利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的衔接,避免出现重复投资建设。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粮食保障要求等因素,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各相关部门要将规划成果、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共享,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三)开展规划评估。经批准发布实施的高标准农田75、建设规划是安排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农田建设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一个时期系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行动指南。规划实施期间,县(市、区)通过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调整工作任务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规划进行合理的动态调整完善,充分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三、强化科技支撑(一)加强技术创新。以广东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依托袁隆平院士工作站等技术平台,深化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四大院、省内涉农高校、省农科院等农业科研机构及五邑大学等高校产学研合作。针对涉及高标准农田76、建设、管理、保护全过程的“卡脖子”问题,加强科技研发前瞻布局,集成跨学科、跨领域优势力量,加大对农田建设中防洪排涝、土壤酸化、耕地质量提升、数字农田、绿色生态农田、良田良机良艺融合等专题的科学试验和技术攻关,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二)开展科技示范。以江门市5G智慧农业科创园建设为示范载体,以推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在农业各领域融合应用为主线,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加快提升生产智能化、管理数据化、经营网络化和服务在线化水平,推进全域数字农业产业示范县(市、区)建设计划。在相对集中连片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选择空间规划、产业发展和土地流转相对稳定,有一77、定流转规模的区域,统筹推进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宜机化改造、绿色农田、数字农田等示范工程建设。引进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工程与装备技术,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形成良田良制、良种良法、良机良艺相融合与集成应用的格局。四、严格考核监管(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群众监督参与机制、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渠道,鼓励实名举报,引导理性、准确举报,规范处理程序,维护举报人权益,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及镇村工作推进,做好高标准农田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形成共同监督、共同参与78、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生产经营者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强化责任考核。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任务落实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和倾斜支持,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质量低下的县(市、区)进行约谈处罚,提升质量管理,确保建设成效。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奖励,对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案例和有突出贡献个人、集体进行表彰。(三)做好风险防控。 坚持把廉政建设放在首位,坚守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防控,严肃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