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方案(2021-2030年)(4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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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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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清徐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是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儿童事业,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清徐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清徐县“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组织协调,健2、全工作机制,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多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截至2020年底,新生儿围产期神经管畸形的发生率逐年下降,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至7.11/10万、2.92和3.25;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实现全覆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73%,女童占48.48%;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9.46%,小学、初中在校女生分别占48.23%、48.35%;高- 1 -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04%,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女3、生分别占50.99%和51.21%;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达到100%。各教育阶段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儿童平等接受优质教育得到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得到更多关爱和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基本实现。进入新时代,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环境、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儿童事业发展亦面临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保护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儿童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儿童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困境儿童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公共参与空间和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儿童事业4、发展使命艰巨、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是城乡改革全面深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民生改善更加明显、数字政府逐步建立、社会治理渐趋完善,这将为新时期儿童事业实现跨越性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和平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儿童勇担新使命,建功新时代。依据山西省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太原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清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一、总体要求- 2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5、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儿童优先发展理念,坚持规划编制与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相一致。在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精准把握儿童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增强保障儿童事业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事业发展的始终。6、2.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加快儿童优先发展的顶层设计,逐步构建多领域多层次建设的儿童友好政策支持体系,坚持儿童教育优先,保障儿童安全优先,推进儿童健康服务优先,实现儿童福利优先。3.坚持儿童全面发展。牢牢把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教育的根本任务,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群团组织参与、社会协同的儿童工作大格局,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实现全面发展。4.坚持儿童平等参与。通过政策和立法,保障和支持所有儿童能平等享有各项合法权利,更加优化儿童平等发展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将儿童参与纳入学校教育的目标与价值体系,营造和鼓励所有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良好氛围和综合环境。5.7、坚持科学长远谋划。根据儿童优先发展需求导向,在制度安排、民生保障、社会支持等各个环节优先保障对儿童的政策供给和要素投入,处理好普惠与补缺的关系、典型示范和全面铺开的关系、硬件建设和软件服务的关系、党政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注重结合太原实际,让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三)总体目标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8、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发展策略(一)儿童与健康主要目标: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构建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控制和减少新生儿神经管畸形发生率。2.保障婴幼儿生命安全。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稳步下降,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儿童常见疾病和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控制。3.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供给。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知识和技能,加强新生儿救治服务水平。实现家庭健康教育全覆盖。4.促进儿童营养均衡。构建从婴儿期到9、学龄期儿童连续完整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普及喂养知识和技能,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减少和控制儿童营养不良和疾病发生。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生长迟缓率、低体重率,以及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5.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服务。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基本全覆盖。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健康教育,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养护人的健康素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6.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素养水平。策略措施: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贯彻执行优先保障儿童健康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相关法律,加强地方立法,加强保护儿童健康10、执法力度,为保障儿童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牢固树立“大健康”的科学理念,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相关政策,将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健康清徐”、各级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内容。2.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出生缺陷人才队伍建设。3.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工作机制。加快落实定期对儿童进行生长监测、发育筛查和干预服务机制。加快培养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和育11、婴师队伍。发挥生命早期发育与疾病防控专业委员会专业优势,加强对家庭和托育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指导服务。4.强化儿童疾病防治。以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肥胖、心理行为异常、肺炎、腹泻、视力不良、龋齿等儿童健康问题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加强儿童口腔保健,减少儿童龋患病的发生。加强儿童重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制度、综合保障制度。推广应用中医儿科适宜技术。5.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加强新生儿12、规范化访视,提高新生儿访视率。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至少设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改造升级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完善医疗急救体系,推进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规范高效运行。6.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和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提高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加强对孤儿、流动、留守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不断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相关部门协同诊断、康复和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7.13、改善儿童营养结构。加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大力宣传普及儿童营养知识,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儿童连续完整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欠发达地区儿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施。8.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全面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加强儿童体质监测和干预,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重视对儿童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营养疾病的监测和干预。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14、假日向学生开放政策,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后体育服务。家庭应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睡眠时间。9.有效控制和减少儿童近视。重视儿童视力,制定重点项目干预计划。构建0-6岁儿童眼病防治工作网络,完善儿童眼保健服务体系。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建立儿童视力电子档案,提高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监督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保障室内采光、照明、课桌椅、黑板等达到规定标准。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教育儿童按需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鼓励儿童参加户外活动,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10.加强儿15、童健康档案管理。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提高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开展中小学校儿童年度体检考核,保证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资料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范畴,逐步提高学校儿童年度体检率。11.加强儿童健康教育和指导力度。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科普活动,通过向专业化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以家庭、社区、学校和社会机构为主阵地,形成普及和宣传系统化儿童健康知识和技能的常态机制。推进“体教融合”发展,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创新。12.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千人以上中小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6、的比例达到90%以上。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养儿童珍爱生命的意识和自我情绪调适能力。重点关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发展需要。提高教师、家长预防和识别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加强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结合实际培养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二)儿童与安全主要目标: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与残疾。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儿童在人身、精神方面的安全得到保障。儿童溺水、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明显下降。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持续下降。2.提高儿童食品药品和用品质量。儿童食品安全17、得到有效保障,减少食物中导致的致残和死亡。提升儿童用品和游乐设施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3.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预防、减少和妥善处置校园欺凌。4.提升儿童安全保障服务能力。实现儿童安全教育常态化。保障儿童安全设施专业化。加强儿童网络安全教育,有效预防和干预儿童过度使用网络。策略措施:1.创建儿童安全大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采用宣传教育、改善环境、加强执法、使用安全产品、开展评估等措施,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安全环境。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安全意识,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培养儿童的安全行为习惯18、。落实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儿童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护、自救、防灾、逃生的能力。社区加强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儿童安全保护措施。相关企业及组织依法落实维护儿童安全的责任。2.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加大儿童伤害防控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组织机构,构建完善儿童伤害防控的部门合作工作机制,提高各部门伤害防控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伤害防控。制定实施全县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划,探索创新并大力推广儿童伤害防控适宜技术,优先制定实施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的伤害防控措施。提升医护人员意外伤害和暴力伤19、害急救的专业化水平,定期对公众开展基本意外伤害和暴力伤害现场急救培训。3.预防和减少儿童溺水。加强预防溺水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教育,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教育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加强看护,保证儿童远离危险水体。隔离、消除家庭及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特别是加强农村地区预防溺水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教育和相关水体的防护隔离,开展假期安全巡查。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适用于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4.预防和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伤害。落实儿童家长看护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使用反光标识。落实儿童安20、全防护用品标准,加强生产和销售监管。道路规划建设充分考虑儿童年龄特点,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依法严处交通违法行为。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5.预防和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消除环境危险因素,推广应用建筑物开放性走廊、平台等防护栏及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防护产品,减少儿童跌倒、跌落。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安全使用家用电器,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家用电器,预防儿童烧烫伤。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药物、日用化学品、有毒野生菌和有毒野果等常见毒物的识别及保管能力,避免儿童误食或接触中毒。预防婴幼儿窒息,提升婴幼儿有效照护能力。预防儿童被动物咬伤,规范21、犬类管理及宠物饲养,教育儿童识别野外危险动物并规避风险。加强防灾减灾教育,提高儿童及其看护人针对地震、火灾、泥石流、水灾、踩踏等灾害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6.提升儿童食品、药品和用品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健全婴幼儿食品药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强化对违法生产儿童食品、药品、玩具用品等企业的执法力度。将儿童食品、药品和玩具等用品纳入质量监督专项抽查,重点关注校园设施、校服、儿童安全座椅以及校园饮用水的安全质量。加强儿童食品安全教育,严格对校内和校外周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重点对学校食堂和供餐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加强儿童安全用药宣传,加强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监测,着力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22、。7.强化校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及其周边安全监控。落实校园周边安全巡逻管控责任制,定期在各中小学与幼托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车安全规范管理,定期对校车安全与驾驶人进行车检、行车监管。强化校园安保队伍建设,提升校园安保队伍专业化能力。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定期检查安全工作。8.加强儿童网络安全保护。落实政府、企业、学校、家庭、社会保护责任,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中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实网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散布价值导向不良信息、从事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加强网络语言文明教育,23、坚决遏阻庸俗暴戾网络语言传播。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健全儿童网络欺凌发现报告机制,有效治理网络欺凌。依法严厉打击网吧违规接纳儿童上网的行为。9.完善儿童遭受意外伤害和暴力伤害的监测报告系统和机制。建立健全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体系,通过医疗机构、学校、托育机构、社区、司法机关等多渠道收集儿童伤害数据,促进数据的规范化。建立多部门、多专业参与的数据共享、分析、研判、评估和利用的工作机制。(三)儿童与教育主要目标: 1.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加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加快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培育。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类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优质均24、衡的义务教育。保障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稳步提高。加快中小学标准化智慧校园建设。3.促进高中教育多元高质量发展。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适度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4.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提高中小学儿童的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儿童科学素质。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策略措施: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将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25、系。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智育水平,增强学生终生学习能力,激发创新意识。帮助学生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改进美育教学,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2.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依法落实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完善各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3.培养儿童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加强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26、育、劳动教育,养成良好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的德育工作要求,丰富教育内容,创新工作形式,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4.积极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制度和教育内容及方法创新。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高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教学。提升校园智能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管理的能力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线辐射农村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加快发展适合不同学生的信息化自主学习27、方式,满足个性化发展需求。5.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大力发展0-3岁婴幼儿教育,建立0-3岁儿童早期教育和服务体系。办好0-3岁社区教养支持中心,0-3岁儿童家长每季度接受育儿知识培训,推行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持续扩大普惠性资源,基本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公办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园监管,遏制过度逐利行为。6.推28、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完善质量监测制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实行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场所基本实现办学条件现代化。7.推进高质量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探索与新课程、新高考适应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管理机制,推动高中教育多元特色发展。加快撤并四轨及以下高中,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打造一批航空航天、人工智能等示范特色学校。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深化职普融通。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建设高水平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完善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8.保障特殊儿童29、群体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适龄残疾儿童教育全覆盖。坚持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研究开发特殊儿童的教材教具,加大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提高特殊学校办学水平。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的资助政策。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9.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评价体系,落实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30、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完善初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进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政策。10.积极鼓励儿童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多形式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培养儿童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儿童科学探究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深挖社会科普资源,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利用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场所,为儿童提供科学实践机会。加强校内外结合的科普网络建设,加强科普志愿者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通过科技文化下乡、流动科技馆等形式,增加农村儿童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组31、织开展科技创新竞赛,举办各类校园科技教育活动,不断激发儿童热爱科学、创新探索的热情,提高儿童的科学创新素养。11.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领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坚守教书育人职责。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短缺问题。建立多形式、多途径的教师培训渠道,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和培训教材建设。完善教师交流机制,实现区域师资均衡配置。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12.开展民主、文明、和谐、平等的友好型学校建设。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友善、32、平等、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美化校园环境,优化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学生提供适合身高的课桌椅、安全饮用水和卫生厕所,改善学校用餐和学生寄宿条件。培育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13.加强推进少先队工作创新。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团、队一体化建设,聚焦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聚焦传承红色基因,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把握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工作主线,坚持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相统一,不断推进少先队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重点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活动为统揽,探索建立校内外互为补充、有机联动的少先队实践教育体系,开展“红领巾研学33、行”活动,建设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强化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14.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和谐校园建设,优化儿童学习、生活条件,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氛围、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和谐家庭教育经验。统筹社会教育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资源,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鼓励儿童积极参与各类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省情、市情、社情、民情。增强校外教育公益性。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科协、关工委等组织的育人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的育人合力。(四)儿童34、与福利主要目标: 1.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升特殊儿童福利待遇。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健全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制,依托全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快发展儿童服务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2.扩大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施。提升城乡社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3.精准保障困境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35、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强化留守儿童监护和关爱服务,保障流动儿童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的服务。策略措施:1.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法规政策完善,保障增加对儿童福利的财政投入。逐步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要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完善儿童福利政策,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提升儿童生活质量。2.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36、共服务清单,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完善儿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薄弱环节、特殊儿童群体倾斜。发挥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作用,为儿童提供服务场所。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全面落实儿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优惠政策,推进采取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补充的方式执行。3.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优化和转型发展,提高儿童福利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捐赠、兴建设施、公办民营、民建公办、PPP等多种形式参与儿童福利机构和设施的建设运营,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儿童福利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实务技能。4.逐步提高儿童社会保险保障水37、平。完善儿童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儿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建立和完善外来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对低收入家庭儿童医疗保险全面给予补助,减少儿童家庭医疗负担。整合校园责任险与儿童意外险,提高儿童意外事故保障能力和水平。5.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管和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监管儿童福利机构。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在孤儿救治、养育、康复、特教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加大资金投入,促进专业化儿童福利机构和县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及设备更新改造。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建设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工作室。6.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38、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完善托育服务的标准规范,加强综合监管,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健康发展。7.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巩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成果,扩大项目覆盖范围。深入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各级财政、家庭的费用分担机制。加强3-5岁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工作,探索实施农村在园幼儿营养改善计划,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儿童连续完整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8.建立专业化基层儿童关爱保护队伍。39、健全儿童主任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儿童主任培训,指导广大村(居)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关爱服务技能和专业服务水平。加快儿童社工专业化建设,培养社会急需的专业儿童社工。9.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健全困境儿童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实施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保障工作。完善孤儿养育和服务模式,提高孤残儿童养育专业化水平以及家庭寄养孤儿养育质量。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建立流浪儿童早期预防干预机制,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减少流浪儿童数量和反复性流浪。强化对特殊家庭儿童的援助,保障其生活、教育、医疗、就业40、等合法权益。10.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和服务。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流动儿童平等享有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整合社区和社会资源,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儿童家庭的管理服务网络,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社区融入。11.提升儿童福利救助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会工作一体化,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其他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提升服务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的专业化水平。配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落实各自工作职41、责,提高服务能力。12.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明确保障对象,规范认定流程,提高保障标准。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置渠道,采取亲属抚养、家庭寄养、机构养育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责任。完善儿童收养有关法规政策。健全收养评估制度,加强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涉外收养的监管。13.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儿童保护机制。督促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强化主动报告意识,履行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的强制报告义务。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42、线,及时受理、转介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探索完善接收、评估、处置、帮扶等一体化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14.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护与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引导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面向城乡社区、家庭和学校提供服务。引导社会资源向农村和偏远山区倾斜,扶持当地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五)儿童与家庭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教育和引导儿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43、观,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儿童积极践行和传承良好家风。2.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支持与服务,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科学育儿知识与方法。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的主体责任。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3.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44、体系。发展支持家庭生育养育儿童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策略措施:1.完善促进儿童友好型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平等、儿童参与”的理念,引领先进的家庭教育观,弘扬良好的家教家风,为强化家庭育儿基础性、启蒙性功能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2.完善家庭文明建设内容体系。贯彻“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要求,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创建和弘扬“好家风、好家训”主题教育活动。坚持立德树人的家庭教育观,引导家长和监护人言传身教以良好品行教育影响儿童,提升儿童思想道德素质。树立尊重儿童主体地位的家庭教育理念,引导家庭重视儿童合理意见,鼓励儿童参与好家训好家规好家风建设,增强儿童对45、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意识。 3.增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支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营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满足儿童身心发展需要,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科学育儿能力。禁止对儿童殴打、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加强对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的支持、监督和干预,根据不同需求为家庭提供分类指导和福利保障。4.建立家庭教育长效机制。完善家庭教育支持政策,明确教育部门的家庭教育主导地位,将家庭教育纳入家校社三教结合的现代教育管理体制。树立家长学校是推动家庭教育发展、促进家校共育及合作的主阵地和主渠道的教育理念,建立支持家46、庭的社会公共服务机制。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加强家庭教育的科学指导和规范管理。搭建家庭教育服务平台,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确保儿童家长每年接受2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动,逐步推进家长教育的有效化、制度化、常态化。5.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质量。优化家长教育理念、提升家长整体素质。引导家长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家庭的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引导家长掌握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为儿童提供可依赖的家庭环境。发挥各类家庭教育服务阵地的作用,普及德育为先的家庭教47、育理念,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为儿童成长营造良好家庭氛围。6.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党委领导、部门协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教育联动工作格局。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儿童活动中心等活动阵地,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着力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城乡社区服务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中小学、幼儿园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村(社区)支持协助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48、导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整合优质家庭教育专家资源,为家庭教育定制特色服务清单。7.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保障。推进实施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培育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市场。加强家庭教育服务行业自律,研究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行业认证体系。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面向本单位职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支持社工机构、志愿者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8.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龙头作用、家49、庭基础作用、社区平台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儿童活动中心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巩固发展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城市、农村建校率分别达到90%、80%。鼓励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创办家长学校,开展规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发展壮大家庭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五老”队伍,进一步制定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标准和培训规划,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推进政府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力度,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实践活动。50、9.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法规政策。优化生育政策,降低家庭生育养育负担,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落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增加优质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支持与保障作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优先领域。加快完善家政服务标准,提高家庭服务智慧化和数字化水平。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生育养育友好措施。(六)儿童与环境主要目标:1.营造儿童优先的良好环境。将儿童优先理念纳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基本形成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氛围。充分保障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51、社会事务的权利。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工程。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打造更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生态环境。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基本需求。2.增加高质量儿童文化产品供给。创造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加大对优秀少年儿童文化产品生产创作的支持力度。提供丰富多样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文化产品。培养儿童养成良好阅读习惯,提升儿童媒介素养。3.加快公益性儿童活动场馆建设。增加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策略措施:1.全面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贯彻和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儿童权利宣言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52、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在城乡建设规划和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适合儿童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2.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制作和传播适合儿童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产品。支持儿童参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实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学校、社区、家庭的主题活动。鼓励社会组织、文化艺术机构为儿童文化艺术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场地支持。公共图书馆单设儿童阅览区,社区图书馆设53、立儿童图书专区。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对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出版物的查处力度,创造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3.扩大儿童参与社会活动的有效途径。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广泛开展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在公共决策领域中充分吸纳儿童意见和建议,畅通儿童建言献策渠道,培养儿童社会参与意识与能力。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儿童社会参与程度和参与能力。4.创设并优化儿童阅读环境。依托太原市图书馆与我县图书馆儿童类文献及电子资源共建共享工程建设,积极推动青少年阅读和家庭亲子阅读。将青少年阅读和家庭亲子阅读活动指导服务纳入全54、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青少年阅读推广在社会协同共育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家庭亲子阅读活动”,积极推动新闻出版、文化部门、教育部门与妇联的协同合作,为不同年龄段儿童青少年推荐优秀图书,为家庭亲子阅读提供指导培训。培养儿童良好阅读习惯,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5.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引导儿童安全、健康使用网络媒介,将媒介素养内容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教师、儿童工作者等的媒介素养。加强对不同年龄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帮助儿童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提高学习交流能力,养成良好的用网习惯,增强信息识别和网上自我保护能力,防55、止沉迷网络。为农村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合理使用网络提供条件。6.加强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将儿童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拓展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儿童活动空间,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儿童之家。积极推进乡村学校儿童活动中心项目以及县级青少年活动中心、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资助公益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7.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推动建立各部门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和友好社区创建,按照国家标准体系和建设指56、南,积极探索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的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试点建设。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设一批示范性儿童友好型社区,并逐步推广。积极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友好社区建设交流活动。 8.优化自然生态环境。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行动,综合施策精准治污,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健康的影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指标,维护儿童环境权益。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宣讲活动,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家庭生态环保小常识、水源保护知57、识等,积极引导少年儿童从小树立生态环保理念,学习生态环保知识。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科技周”等节点开展丰富的儿童环保主题活动,培养儿童生态文明意识, 树立珍惜资源、保护自然、珍爱生命的观念。鼓励儿童不用或少用一次性餐具、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社区环境,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绿色低碳、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积极引导儿童参加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等生态环境公益活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9.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统筹考虑儿童的特殊需求。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为儿童提58、供风险提醒、紧急避难场所提示、应急救援、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优先保障服务,并提供灾后心理干预和司法援助。丰富儿童应急物资种类,增加储备数量。社区、学校和各类教育机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儿童灾难风险辨识和防灾应对能力。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 要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将灾害事故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制定儿童防护用品标准。10.积极参与儿童发展交流与合作。落实与儿童发展相关的国际可持续发展目标,吸收借鉴国际社会和其他城市、县(区)在儿童领域的有益经验,加强与我县周边地区儿童的友好交流活动。以项目支持、宣传培训、交流合作的形式,推动儿童事业发展,营造儿童友好发展的59、社会环境。(七)儿童与法律保护主要目标:1.严惩针对儿童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保障儿童权益的地方法规体系,加强儿童保护领域执法力度。依法严惩性侵害、拐卖、遗弃等严重损害儿童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包括家庭暴力在内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使用童工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2.建立保护儿童的社会网络。加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儿童的共识。加大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家庭对儿童的保护能力和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加快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强化监护人责任,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3.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加强中小学生普法教育广度60、和力度。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提升社区矫正服务能力。策略措施:1.完善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加强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的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落实法律监督、司法建议和法治督查制度。积极开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2.强化儿童保护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加大行政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问题。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救助协作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形成执法、保护、服务的有效合力。3.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61、宣传教育。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大格局,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机制。将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度和认知度,推进普法宣传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切实提高学校、家庭、社会各界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和能力。在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保证法治副校长到校工作时间,提高儿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针对家长和教师定期开展专项普法和培训活动,重点围绕有效的家校沟通、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与暴力、有效处置常见校园安全事故等内容提高家长和教师的法治素养。4.预防和处置儿童受虐待、被遗弃问题。强化家长监护责任意识,向家长宣传正面管62、教方法。落实儿童受虐待问题强制报告制度,制定儿童受虐待评估标准,进一步健全基于社区的儿童保护体系和保护工作流程。完善对被举报监护人监护行为与监护能力的调查评估办法,建立可操作的监护权干预与转移办法,依法撤销有严重监护不当行为的监护人监护资格,为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性、兜底性监护服务,确保每一个儿童都能得到适当监护。5.预防和惩治针对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拐卖、绑架、强奸、故意伤害、性侵害等严重侵犯儿童人身权利和胁迫、诱骗、利用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儿童失踪快速查找甄别机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建立从业禁63、止制度。依法从严打击操纵、教唆儿童乞讨、卖淫、扒窃、诈骗等伤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控工作,建立受暴力伤害儿童问题的预防、强制报告、反应、紧急救助和治疗辅导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儿童庇护中心,保护受害儿童的隐私权。加强网络欺凌的预防和处置。6.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少年审判、少年警务、未成年人检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化发展方向,根据需要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涉及未成人案件,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人员专业培训。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加强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加强64、对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名誉权以及知情权、参与权等诉讼权利,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落实涉案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7.完善儿童保护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服务。推进专业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保障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有针对性的经济救助、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8.完善落实监护制度。加快完善“以家庭监护为主,以监护支持、监督和干预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落实细化家庭监护制度,提高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责65、任意识,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完善落实国家监护制度,支持遭受监护人侵害的未成年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及撤销监护人资格,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监护配套措施,鼓励探索社会监护手段,作为家庭监护和国家监护的重要补充。积极探索“监护监督人”制度,创新未成年人监护监督方式。9.健全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机制。构筑全社会参与的儿童权益保护机制,为儿童提供专业化维权服务,有效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确保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优先提供儿童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儿童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完善和加强维权教育,提高儿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对维护儿童权益的认识和实践能力。 10.完善66、未成年人犯罪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未成年人犯罪防控体系。构建未成年人偏常行为三级预防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偏常行为分级处遇体系。完善涉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控制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率,推动公检法司未成年人案件专办机制联动建设与均衡发展。着力推动未成年人警务建设,加强跟踪回访,完善社会观护体系,加大社区矫正、考察帮教工作。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保障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权利。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增强教育矫治效果,预防重新犯罪。加强少年法庭规范化建设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法律监督。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11.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67、作体系。按照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特点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司法工作模式,形成以办案为中心,法治教育、心理矫治、预防犯罪综合施治的工作体系,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2.搭建儿童保护数字联动平台。依托统一的数字联动平台,打造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五位一体”的儿童保护大格局。建立社会化多元儿童保护组织,建立儿童保护常态化协调机制。建立侵害儿童犯罪信息库与查询机制,净化与儿童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队伍。三、组织实施(一)坚持党对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68、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实施的全过程、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二)落实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县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县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三)坚持规划统领儿童发展事业。本规划是县政府的专项规划,是清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太原市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是指导本县儿童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本规划受益对象为69、本县常住人口中0-18周岁儿童。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部门的实际,制定本规划的实施方案,与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同步实施、同步监测、同步评估、同步完成。(四)完善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规划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健全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年向同级妇儿工委报告规划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议事协调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等,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健全规划实施示范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单位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作用。健全表彰70、制度,对实施规划的先进集体、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五)保障规划实施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儿童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本地区经济增长和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加大投入。财政部门对规划重点工程资金要给予重点保障。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源,共同发展儿童事业。(六)创新规划实施的工作方法。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构建完善促进儿童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民生实事项目。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实施项目、为儿童办实事等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儿童发展和权益保障的调查研究,为制定和完71、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参考。(七)加强规划实施的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儿童优先原则、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课程,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推进机构职能优化高效,为更好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八)加强规划实施的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 乡(镇、街道)政府应当为本县、乡(镇、街道)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培育72、一支专业性强的专职队伍。县妇儿工委应当加强对成员单位联络员、办公室专职干部、统计监测人员、专家评估人员和维权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九)加大规划实施的宣传力度。县政府和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和网络,以多渠道、多形式向各级领导干部、社会工作者和全社会广泛宣传儿童优先原则贯彻落实的成效,宣传儿童发展规划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状况。(十)建立儿童优先审视自检机制。各单位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出台政策、编制规划、布置计划时,应当注重儿童利益分析,自检自审可能对儿童造成的影响,并根据分析结果做出合理合规调整;立法机关、司法局在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标准73、等草案审核时,应当加强儿童优先内容的审视。四、监测评估(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实施规划情况实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落实并逐步完善儿童统计监测方案。县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县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县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县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规划实施进程和儿童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规划目标达标情况,评判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74、入财政预算。(二)加快儿童发展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制度。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县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以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县妇儿工委要动态把握实施进度,全面评价实施效果,客观分析发展状况,有效预测发展趋势,制定和调整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规划目标的实现。(三)完善儿童发展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县、乡(镇、街道)两级儿童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各级统计部门要不断规范完善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推进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要将儿童发展统计纳入常规统计工作。(四)提升监测75、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儿童发展和分性别统计信息。科学设计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实现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为儿童科学发展提供依据。附件:表1 儿童健康发展指标表2 儿童安全发展指标表3 儿童教育发展指标表4 儿童福利发展指标表5 儿童家庭发展指标表6 儿童与环境发展指标表7 儿童法律保护发展指标表1 儿童健76、康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1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万)99.0约束性2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3.8约束性3婚前医学检查率(%)85.0约束性4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100约束性5产前筛查率(%)99.0约束性6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8.0约束性7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5.0约束性8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90.0约束性(二)保障婴幼儿生命安全9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预期性10#新生儿死亡率()3.2预期性11婴儿死亡率()2.8预期性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5预期性13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率(%)99.0预期性(三77、)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14新生儿访视率(%)90.0预期性15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75.0预期性160-3岁高危儿管理率(%)90.0预期性170-3岁儿童脑损伤筛查率(%)90.0预期性18#重危新生儿救治中心(个)/市、区(县)1约束性19婴幼儿家庭健康指导率(%)95.0约束性(四)促进儿童营养均衡20#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8.0预期性21#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2.0预期性22#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2.0预期性23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10约束性24中小学生肥胖率(%)12约束性(五)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服务25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乡镇、街道)(%78、)97.8约束性2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预期性27*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0约束性28*#近视率下降(%)/年小学生38约束性初中生60约束性高中生70约束性29#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40约束性3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5约束性31*#设置公办、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所)/市、县1约束性32#配备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名)/每所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约束性(六)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水平3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率(%)90约束性34中小学心理咨询室覆盖率(%)100约束性35社区儿童心理咨询机构覆盖率(%)65约束性注:“79、*”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表2 儿童安全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与残疾1*#儿童伤害死亡率降低(%)20预期性(二)提高儿童食品药品和用品质量2儿童食品药品质量抽查批次合格率(%)95约束性3儿童玩具质量抽查批次合格率(%)90约束性4儿童服装质量抽查批次合格率(%)90约束性5儿童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测合格率(%)100约束性(三)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的暴力犯罪6儿童受暴力犯罪侵害的比率降低预期性(四)提升儿童安全保障服务能力7中小学安全设施达标率(%)100约束性8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知晓率(%)100约束性9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标志80、设置率(%)100约束性10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检测合格率(%)100约束性11学校附近电子眼(闭路电视)的配备率(%)100约束性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表3 儿童教育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1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5预期性2#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5预期性3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98预期性4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接受专业教育比例(%)75约束性(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6义务教育毛入学率(%)100约束性7义务教育巩固率(%)99预期性8#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97约束性9义务教育阶段生师比15预期性81、(三)促进高中教育多元高质量发展1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9预期性11高中教育阶段生师比12预期性(四)实现儿童综合素质全面提升12#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增加预期性13中小学生每学年参加科普实践活动(次)/学年2预期性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表4 儿童福利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1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元)/人-约束性2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元)/人/月2000约束性3贫困家庭儿童文化福利补贴(元)/人-约束性4*#专职儿童社会工作者(个)/(乡镇)街道1约束性(二)扩大儿童福利保障范围5#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千人82、4.2预期性6#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90预期性7#儿童福利机构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个)/县(市、区)1预期性8社工示范服务点(个)/县(市、区)1约束性(三)精准保障孤儿和困境儿童9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有效率(%)95约束性10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个)提高预期性1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个)提高预期性12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个)25预期性13孤儿家庭寄养率(%)60约束性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表5 儿童家庭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加强家庭文明建设1社区家庭亲子阅读体验基地覆盖率(%)80预期性2社区家风家83、教宣传阵地(个)1约束性(二)提高家庭教育水平3家长综合培训(次)/年4预期性(三)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4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达标率(%)90约束性5*#城市社区家庭教育学校(服务站点)建立率(%)95约束性6*#农村社区家庭教育学校(服务站点)建立率(%)85约束性7社区0-3岁儿童教养支持中心建立率(%)85预期性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表6 儿童与环境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营造儿童优先的社会环境1儿童参加涉儿公共政策制定增加预期性2儿童参加社会(社区)公益活动(次)/学年1约束性(二)增加高质量儿童文化产品供给3儿童图书、歌曲、84、戏剧等精神文化产品增加预期性4儿童图书阅读率提高预期性(三)加快公益性儿童活动场馆建设515分钟生活圈儿童室外活动场所数(个)1约束性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表7 儿童法律保护发展指标序号发展指标2025年指标性质(一)严惩针对儿童的违法犯罪1侵害儿童的刑事案件破案率(%)99预期性2未成年人维权投诉受理率(%)100约束性(二)建立保护儿童的社会网络3区(县)儿童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建立率(%)100约束性4街道、社区儿童法律援助网点建立率(%)100约束性(三)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5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100约束性6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重(%)1.7预期性7中小学警校共建率(%)99预期性8专门学校数(所)2预期性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山西省规划指标。- 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