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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方案(2021-2025年)(79页)
清徐县“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方案(2021-2025年)(7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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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
上传人:Le****97 编号:766410 2023-10-11 79页 133.38KB
1、清徐县“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送 审 稿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2023年5月目 录第一部分 形势与现状1一、环境质量状况3二、“十三五”环保工作回顾7三、现实与挑战16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22一、指导思想22二、基本原则23三、期限与范围24四、主要目标25第三部分 重点方向与任务27一、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27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33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43四、深入打好净土防御战51五、全面提升固废污染综合防治水平54六、全面推进生态建设与保护58第四部分 重点工程66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72一、加强组织领导72二、分解落实任务72三、严格依法行政72四、强化监督考核72、3五、强化科技支撑73六、加大环保投入73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74八、深入开展宣传引导74“十四五”时期,是清徐县实现转型出雏型、五年进百强和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清徐县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全县工作重中之重。为加快“十四五”时期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转型,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清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太原市“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本规划。第一部3、分 形势与现状“十三五”期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高位推动,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全力开展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综合防治,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效初显。“十三五”期间,清徐县开展焦化、钢铁、暖气片、铸造、炭黑、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煤炭洗选等行业的提标改造、工业炉窑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对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清理。焦化行业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美锦钢铁完成有组4、织排放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清洁运输、监测监控四大部分超低排放改造、阳煤太化完成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6家铸造厂规范升级,10余台冲天炉完成了清洁能源替代,技改为电炉;3个湿法炭黑企业对锅炉尾气脱硫、脱硝升级改造、深度治理;全县工业炉窑完成了清洁能源替代;对370个违法建设项目完成分类处置;对34个洗煤厂进行了落后产能淘汰;全县54家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双层罐治理及防渗改造;建立16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治理台账,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430台经营性燃煤锅炉完成了清洁能源替代或取缔;完成农村居民“煤改气”工程共7.3万户,完成“煤改电”1.88万户。对全县范围内建筑、道路、拆迁、绿化、5、水利等施工工地、渣土运输重点路段、渣土场、裸露地面、城乡结合部道路以及工业企业的物料堆场开展全面整治。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累计造林13.5万亩,国省道、县乡路绿化25.8公里44.37万平方米。新建花篮公园、城北体育公园、东湖公园、清泉湖等各类公园8个,建造景观化小游园、绿化片区30余处,全县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4.7%、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2平方米。清徐县委、县政府通过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清徐县县域水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水治理、汾河太原段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措施以实现全面消除劣类断面的工作目标。温南社国考出境断面水质由劣类显著改善为类,美锦桥断面基本退出6、劣类,完成了目标任务。1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除停产拆除企业外,所有企业均已签订责任书、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完成了自行监测方案;全面推进“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对全县2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推行2020年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试运行制度。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环境质量状况(一)环境空气质量“十三五”期间,我县环境空气达标天数平均为203天,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5.6%,环境空气质量平均综合指数平均为7.84,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清徐县SO2、NO2、PM10、PM27、.5年均浓度分别为67g/m3、47g/m3、114g/m3、67g/m3,CO第95百分位数平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平均浓度分别为3.7mg/m3、172g/m3。“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二级天数分别为180天、193天、229天、202天和211天;环境空气质量平均综合指数分别为9.89、8.74、7.88、6.55及6.12,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SO2、CO、PM2.5和PM10指标大幅下降,NO2指标小幅下降,O3指标增高幅度较大,具体为:SO2从116g/m3下降至28g/m3,CO从5.7mg/m3下降至2.6mg/m3,PM2.5从98g/8、m3下降至52g/m3,PM10从127g/m3下降为91g/m3,NO2从45g/m3下降至41ug/m3,O3从130g/m3增高至190g/m3。总之,“十三五”期间,清徐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下降,环境空气质量稳步向好,但清徐县环境空气污染仍存在具有明显季节变化特征、O3指标显著增高的问题。SO2、NO2、PM10、PM2.5、CO均为采暖季最高,采暖月份和非采暖月份浓度有较为明显的变化分界,反映了清徐县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具有北方城市典型煤烟型污染的特点。此外,清徐县呈现夏季O3最高的特征,夏季O3出现超标情况逐步显著。“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见表1。(二)水环境9、质量1、地表水“十三五”期间,各地表水体综合污染指数均呈下降趋势,汾河太原段全河段水体综合污染指数由“十三五”初2015年的1.12降低到2020年的0.277,下降了75%,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十三五”初2015年的75%提高到2020年的100%,提高了25个百分点。汾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汾河流域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部退出劣V类。2、地下水清徐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8处,分别为集义饮用水源地、徐沟饮用水源地、王答饮用水源地、柳杜村饮用水源地、孟封饮用水源地、马峪乡饮用水源地、西谷乡饮用水源地、东于饮用水源地,全部为地下水源。“十三五”期间,集10、中饮用水源地达标率稳定保持100%。清徐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晋祠西边山白石河洪积扇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于2008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主要开采白石河洪积扇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为潜水型含水层,水源地范围为县自来水公司管辖的三个水厂。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提升供水质量,2016年12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清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变更为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成品水,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27日以清政函201759号向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作了关于清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变更的情况说明,并已实现由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原清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11、地作为备用水源。表1 “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清徐县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年份综合指数达标天数(天)SO2(g/m3)NO2(g/m3)PM10(g/m3)PM2.5(g/m3)CO(mg/m3)O3_8(g/m3)主要超标污染物达标情况2016年9.8918011645127985.7130SO2、NO2、PM2.5、PM10、CO不达标2017年8.741939448128754.2152SO2、NO2、PM2.5、PM10、CO不达标2018年7.882235956120593.6192NO2、PM2.5、PM10、O3_8不达标2019年6.552023746102512.12、6194NO2、PM2.5、PM10、O3_8不达标2020年6.12211284191522.6190NO2、PM2.5、PM10、O3_8不达标标准604070354.0160二、“十三五”环保工作回顾(一)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十三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成立“省城环境质量改善领导小组办公室”、“清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均由书记、县长任双组长(主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定期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有序开展。2016年,太原市启动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划分过程中,多次进行对接,确保协调一致。2020年底,配合太原市生态13、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并纳入山西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范围。“十三五”期间,县政府持续开展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工作,县委、县政府出台清徐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制定实施清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全力治理各类污染顽疾,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实现了历史性改善。(二)强化环境倒逼机制,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十三五”期间,通过对重点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强化项目能评和环评审批管理,实施更加严格的能耗、水耗、环境、安全、资源综合利用和质量、技术等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生产设施,强化环境倒逼机制,工业结构得到明显优14、化,工业结构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全面取缔、规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洗煤、型焦、炼油、有色金属冶炼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小”生产项目,累计取缔“十小”企业135家,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370个,取缔关停“散乱污”企业299个,完善手续71个;重污染焦化企业退出主城区,2020年底前对4.3焦炉实施关停,结构性污染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三)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全方位整治燃煤污染。“十三五”期间,作为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我县全面实施集中供暖全覆盖。通过联动机制、齐抓共管,35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拆除分散燃煤采暖锅炉18336台;农村清洁供暖基本实现平原地区全覆盖,完成9.115、8万户农村清洁供暖改造,对暂时无法改造的3744户实施洁净燃料替代。实施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无组织扬尘深度治理。以钢铁、焦化、化工、有色金属、水泥行业为重点,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和超低排放提标改造,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其中:美锦钢铁烧结机头、太化新材料3台240吨锅炉、湿法炭黑行业尾气发电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34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排放改造。工业重点项目无组织扬尘治理全部完成,洗煤厂完成规范化整治,对美锦钢铁原材料堆场、渣场实施全封闭改造和治理,水泥粉磨站等建材行业原料堆场实施全封闭,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对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以及连续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26家铸造16、厂提标改造工程要求其生产能力不得低于1万吨,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设施,从熔炼、浇铸、制芯、砂处理、喷塑等各环节执行严格的环保措施,共淘汰10余台冲天炉,改用更为清洁的电炉,实现行业提档升级和污染减排两大目标。开展对119个“未批先建”和295个“久试不验”的项目清理整治,对105个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共计466万元。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十三五”期间,开展将科技监控手段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试点工地建设,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开展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控措施,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拆迁工地扬尘控制、渣土运输污染控制、渣土堆场污染整治、道路扬尘污染控制、裸露地面整17、治,有力推进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环卫机械化作业,增加主次干道湿扫、冲洗、喷雾洒水频次,提升城市清扫保洁效率。总之降尘污染控制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全县平均每月每平方公里降尘量稳定在9吨以下。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管控。“十三五”期间,以柴油货车和工程机械管控为重点,全县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全年抽检柴油货车94979辆,劝返车辆1200辆,查处货车各类违法157起;实施黄标车清零,淘汰老旧车1527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在54家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加油站油气污染;全面供应国六标准的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所有工地使用的18、非道路移动工程车及施工机械全面使用合格油品,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强化对营运柴油车辆的环保监管。摸底调查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管理台账,截止2020年11月5日检测编码登记459台,制定下发禁用区通告,并开展监督抽测工作,清场高排放机械48台。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十三五”期间,谋划推进晋煤物流“公改铁”工程建设,推动绿色运输。清徐精细化工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土建工程已完成;未实施“公转铁”的企业,物料运输必须使用排放达标车辆,严密苫盖。同时逐步实施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公交车等。科技精准治污。“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环境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一体化监管平台分析、19、研判和调度作用,实施精准治污。制定“降尘”考核办法,按照网格化布点安装100个大气微观监测站,100台移动车载空气监测设备,并对各乡镇(街办)进行考核排名;建立162家VOCs排污单位名录,在3家企业开展VOCs在线监控和超标报警试点工作;对水泥粉磨站、铸造、砖瓦窑、涉VOCs排放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按照时空污染特点开展不同季节攻坚行动,在春季重点开展扬尘综合攻坚、在夏季重点开展O3污染防治攻坚、在秋冬季实施“秋冬防”攻坚。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十三五”期间,及时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按照“差别化管理、禁止一刀切”的原则,为390家企业制定“一企一策”重污染20、天气应急预案;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时间提前、级别提高的原则,从严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结合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十三五”期间,我县多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相应预警措施,强化减排措施,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四)全力开展汾河流域消除劣类攻坚1.实施系统治水。(1)“十三五”期间,对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一期提标和二期扩容建设,新建了徐沟和孟封两个生活污水处理厂,有效解决了县城建成区处理能力不足和建制镇镇区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完成白石南河综合治理项目(污水处理厂)技改及保温提效工程,对部分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同时实施构筑物保温提效工程,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21、8-2002)一级A出水标准,部分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2)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新增排污口47个,对需保留的17个排污口进行登记备案,对11个违法排污口进行封堵,对12个有条件进入城市管网的排污口进行纳管管理;对7个溢流口加强汛期管理。每月对排污口进行监督性监测,对发现超标的排污口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排放。(3)大北村、小北村、水屯营、东于村、东高白、中高白、西高白7个村庄铺设管道,实施村内雨污分流工程;2019、2020两年投资4590万元,对汾河干流、支流沿线32个村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25座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站、6座污水提升泵站(两村合建一个),新22、建污水管线约8582米。覆盖了25个行政村64488人,有效改善了农村水环境现状。(4)实施农田灌溉退水不入汾河,变“大水漫灌”为精打细算。投资470.66万元,在乌象民总退杨房村段、河东北总退东罗白抽水站、河东北总退柳湾村段、河东北总退入汾口处、河西总退柳杜村段、河西总退东南社村段、象峪河共七处建设翻板闸工程,现全部完工,有效保证农田灌溉水不排入汾河。(5)开展养殖场粪污处理,确保设施全部配套。新增的规模养殖场要求完成新建堆粪场、尿污窖等设施。每日清理收集粪污,在规范的堆粪场和尿污窖发酵达到还田标,就近施入农田,并进行登记管理。目前,我县大型规模养殖场共8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已全部配套,配套23、率已达100%。通过以上工程措施,水环境明显改善,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部退出劣V类,圆满完成全面消除汾河流域劣V类水体的目标任务。2.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对黑臭水体进行水质监测,避免黑臭水体反弹,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100%,实现长治久清。3.综合整治修复河湖生态。继续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强化巡河制度,通过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策并举”,开展控源截污、垃圾违建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清河行动”。对全县白石河、大峪河、都沟河、柿儿河、方山河、太榆退、河西总退、乌象民总退、东湖退、敦化一支排等15条河渠24、实施清淤、疏浚工程,共清理河道83km,堤防加固1.7km,河道清淤2.54万m3,清理垃圾4.33万m3,动用人工2725工日,机械1045台班,投资约252万元。全面排查汾河流域取水口,严厉打击汾河流域非法取水,通过加强河流堤外沿岸生态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建设和汾河生态补水调度工作,留足河道保护范围,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保护河流生态空间和保障汾河基本生态用水需求,河内投放鱼苗、河底种植水生植物,推动河流生态系统的重建,修复水生态环境。4.科技监管提升流域环境管理水平。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手机端APP)巡查河湖,实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实施4个重点水污染源在线25、实时监控,建成1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建1座跨县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与国考水质自动监测站组成大监测网,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厘清市县治污责任,建立地表水断面排污口污染源清单化链条化管理系统,形成权责清晰、监控预警追踪溯源、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封堵违法入河排污口,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排查整治监督管理力度,定期开展水质水量监督性监测;积极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净化利用建设工程,严格封堵非汛期工业雨水排口,有效防范初期雨水污染河流。通过科学精准监管,提升汾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管理水平。(五)继续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十三五”期间,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年均值达26、标率基本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由2015年的97.83提高到100%,保证水源水质安全。清徐县域市政供水由太原供水集团直供,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随着近几年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的推进,供水基础设施及供水能力有了大幅进步,截止2022年底,清徐县域内年供水量约760万立方米,日均供水量2万立方米,最高日供水量2.3万立方米。(六)稳步推进土壤污染调查与治理修复1.稳步推进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十三五”期间,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完成农用地详查工作,完成全县农产品产地50个点位的土壤重金属污染27、普查工作;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国控例行监测工作,确定国控监测点16个。2.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和初调。按照统一安排,确定8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对象。完成112个企业地块的基础信息采集,配合市级开展土壤污染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3.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完成疑似地块污染工业场地调查工作,并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动态管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实际工作情况,要求7家重点监管企业必须完成责任书的签订、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对有毒有28、害地下储罐进行备案等要求。4.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合理利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完成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底,全县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382610.73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七)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水源地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内部管理规范到位,设立了护栏、界桩、警示牌等警戒标志,制定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不断加大生态自然修复力度,深化农村环境保护,在全县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率和农村水源地集中保护率,实现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按照整治提升、优化提质、示范29、标杆三种类型,实施“三水两电三化”工程,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第一批西怀远村、温南社村、南青堆村、乔武村、南安村等五个村,第二批杨房村、吴村、都沟村、东高白村等四个村,已完成地面及以下工程。同时,启动了第三批(涉及杜村、集义村、邓桥村、杨李青村、常家庄村、北尹村、西马峪村、碱场营村、东于村共九个村)、第四批(涉及大北村、小北村、水屯营村、中高白村、西高白村共五个村)、第五批(涉及小武村、东罗村、尧城村、东木庄村、六合村共五个村)乡村建设项目,各批次正在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中。(八)实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实时监控全覆盖“十三五”期间,我县不断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的全覆盖工作。全县水、气30、重点排污单位均已按照要求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共监控企业19家,安装设备65套,其中废气点位56个、监控设备56套,废水点位9个、监控设备9套,实现了对重点排污单位无死角的实时监控,形成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管理体制,显著增强了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控制了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九)积极推进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十三五”期间,先后通过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评选环保好市民,发动市民环保义务监督团等活动,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了解环保、监督环保、支持环保。逐步开通运营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已形成市、县两级同频共振“双微”矩阵。三、现实与挑战(一)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任重道远“十三五”31、期间,我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平均为203天,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5.6%,环境空气质量平均综合指数平均为7.84,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经过多年努力,我县以煤烟型为主的污染虽然得到有效遏制,但采暖期煤烟型污染特征仍然显著,夏季以细颗粒物、氮氧化物、臭氧为主要污染的新型复合型污染凸显,已经成为制约我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环境高质量需求的主要瓶颈。全县仍然存在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仍然以煤为主,产业空间布局不合理,公转铁工程进展缓慢,大宗物料运输企业仍为汽运,加之作为重要的交通枢纽,清徐穿城过境重型车辆每日超万量,机动车保有量增加迅32、速及交通拥堵带来的汽车尾气污染和污染贡献占比逐步加大,加重了区域复合型污染;加上我县地处太原盆地,地方性环流天气条件下高强度、大厚度辐射逆温层不断出现,城市热岛效应显著,极易造成时段内污染物的积累,成为形成重污染天气的客观原因。虽然采取了大量的严控措施,但排名一直靠后,环境空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任重道远。“十四五”期间,应正视上述问题,在调结构、调布局、削燃煤、控扬尘、控VOCs、清洁供暖、错峰生产、增绿地、倡导绿色交通等方面做足文章,统筹“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强化区域协同治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努力改善我县环33、境空气质量,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二)水环境质量达标成果还需巩固2020年6月,汾河太原段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V类以来,考核断面水质仍然出现部分波动。主要表现在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不足,导致雨洪季节污水量急剧增加产生直排问题;汾河流域太原段生态基流还不能持续稳定保证;农村污水治理覆盖面仍然不足;部分跨界河渠管控区域有效的联动与沟通机制还不完善;各项攻坚措施还需持续推进等问题。“十四五”期间,需要建立健全我县汾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对全部污水截流、收集,对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生态调水协调维持河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生态基流;落实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规划34、任务;继续完善太原市消除劣V类水体攻坚方案中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严格管控雨天无序排水、坚决杜绝利用雨天偷排、混排污水;进一步实施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开展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三)土壤污染防治起步晚,基础薄弱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工作起步晚、技术基础差,土壤污染形势严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列入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目前我县依然存在个别企业在建设用35、地地块没有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要求的情况下,就急于开发利用行为。农田污水灌溉始于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多年来的污灌已经造成污染。“土十条”发布以来,配合市局完成农用地详查工作、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工作,并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但耕地土壤污染问题在短期内较难得到解决,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进行修复。另外,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至今,许多企业关闭搬迁,遗留下许多污染场地,许多责任主体消失,给污染场地修复工作带来难度,修复资金缺口巨大。“十四五”期间,应重点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贯彻与执法力度,努力解决土壤修复资金缺口,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化融资手段,引入大型企业进入土壤修复行36、业,制定积极的鼓励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明确土地修复和再利用责任和收益,加快受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存在差距近年来,我县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如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冶炼废渣处置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但粉煤灰、煤矸石利用方面还存在差距,许多煤炭生产企业煤矸石综合利用严重不足。煤矸石返井充填推进情况进展缓慢,粉煤灰综合利用量较小,煤矸石填埋仍然是固废处置的主要途径。另外,近些年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虽然有部分企业已经瞄准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但利用量与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相比只是冰山一角,而且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企业加工生产的基本为低水平材料和产品,市场需求小,制约37、了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工作。大量的工业固废得不到综合利用,填埋会占用大量的林地、草地,给区域生态改善带来不利影响,倾倒、堆存会直接影响到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为此,“十四五”期间,应加快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资源化步伐,积极探讨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财政和税收扶持政策,通过采取多种资本合作模式,推行固废处置与综合利用第三方运营模式,提升固体废物利用水平。(五)农业生产和生活污染日益加剧农村居民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逐步城市化,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刚刚起步,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治理。由于尚未建立完善的长效运行机制,已建成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不能稳定运行。经测算,清徐畜禽38、养殖业每年产生各类畜禽粪污148万吨,当前部分非规模养殖企业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未经处置的畜禽粪粪污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作为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清徐县设施农业发展迅速,化肥、农药等污染问题突出,农产品深加工带来的环境污染不容忽视,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清徐县环境污染的因素之一。(六)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急需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十八大”以来,国家各部委进行了大幅度机构改革和职责的重新划分。生态环境部门实施了垂改,原清徐县环境监测站划归市生态环境中心垂直管理,垂管后,原有县级监测能力在本级发挥的作用受到影响,监督性监测明显不足。原有水利部门的排污口设置与规范化工作,原国土部门地下水国控点考核划归生态环境39、部门,目前刚开始规范完善相关工作,如2020年开始进行排污口设置与规范化评审工作,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站正在进行地下水国控考核点的优化工作等,目前生态环境部有关政策和规范还未配套完善,生态环境部门对划入的职责,专业能力存在明显不足,对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带来了难度。“十三五”以来,我国先后修订了多个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条例等,明确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取消或者简化了许多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按照国家要求推行了审管分离、审批承诺制改革;政策法规修订、体制改革之快前所未有,生态环境部门适应新形势的能力存在不足。“十四五”期间,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以适应当前新改革形势所需,应重40、点解决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配置、新职能专业化队伍建设、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处罚力度等方面的问题。需要配合市局,建设一只高水平的环境监测队伍,服务环境执法;强化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征信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事件,对其起到警示作用;加大综合执法、典型案件的处置和处罚力度,威慑环境犯罪,引导企业自觉遵章守法。(七)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需要全社会广泛协作“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生态文明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国家先后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及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等许多新思想、新41、理论,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综上所述,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面临许多挑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结构性污染问题仍较为突出,大气环境质量尚未全面达标,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还需持续稳定达标,农村环境保护亟待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任务艰巨。因此,“十四五”期间,应正视问题和差距,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借势发挥,借势打力,使全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乘势而上,实现跨越发展。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42、和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瞄定“双碳”目标,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工作主线,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我县经济转型战略机遇期,深刻分析我县转型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特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统筹推进“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以巩固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坚持方向不变43、力度不减,延伸治理深度、拓展治理广度,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为打造“精致清徐”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贡献力量。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进一步优化环保标准引领、环境空间管控和污染减排约束机制,促进区域布局合理化、污染排放减量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动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坚持质量改善核心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主线,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开展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各种污染源分类防治,系统推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44、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三)坚持环境问题导向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以环境问题定任务,以任务定项目,以项目定责任,形成问题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落实重大环保项目,有效保障重点任务落实,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四)坚持全民共治共享坚持依法治理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改善成果全民共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五)坚持机制改革创新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生态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三、期限与范围45、根据山西省以及太原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基本思路,我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坚持远近结合,既要以五年为主,提出与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环境质量奋斗目标,又要考虑更长时期的远景发展。为此,本轮规划确定的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统筹考虑2035年远景规划目标与任务。本次规划范围为规划范围为清徐县所辖全部区域,包括清源、徐沟、东于、孟封4镇、东湖街道办事处和马峪、柳杜、西谷、王答、集义5乡,总面积609.13km2。四、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自46、净与自我修复功能、稳定性显著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生态文明水平与经济社会转型、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进“治山、治水、治气、治城”,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机制,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力争全面建成“天蓝、地绿、山青、水秀”的美丽清徐。到2035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好转,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与监督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基本协调,47、生态文明水平全面提高,实现城乡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锦绣太原城”盛景清徐新形象远景目标。清徐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指标体系见表2。表2 清徐县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指标2020年2025年属性环境质量空气质量空气质量1优良天数比率(%)61.263约束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42.22约束性PM2.5浓度(g/m3)5439约束性水环境质量地表水质量3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55.5666.74约束性地表水质量劣类水体比例(%)全面消除稳定消除约束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100100预期性地下水质量6优良比例48、(%)不下降预期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全面消除预期性农村黑臭水体比例(%)30预期性土壤环境质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不下降约束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约束性污染物排放总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化学需氧量(1200)约束性氨氮(100)约束性氮氧化物(350)约束性VOCs(310)约束性污染防治城市环境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率(%)100100预期性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覆盖率(%)100100预期性工业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预期性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100100预期性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预期性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49、%)100100预期性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100预期性废放射源收贮处置率(%)100100预期性碳减排CO2减排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约束性注:1.空气质量为省考核的2个大气环境监测点位。2.不含沙尘天气影响。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为国家和省考核的2个地表水环境控制断面。4.地表水环境质量规划指标为国家考核的1个地表水环境控制断面。5.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6.地下水质量评价为1个的地下水质量国控点位。7.内为五年累计数。第三部分 重点方向与任务一、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约束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国土空间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做好“三线一50、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生态安全底线,切实发挥空间管控边界的底线约束作用,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落实清徐经济开发区、清徐特色食品产业集聚区、潇河产业园、通航产业园、教育与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卫产业园等“两区四园”各类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三线一单”约束,将生态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作为重要内容,制定区域、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利用效率和保护等对策措施,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努力打造清徐经济绿51、色发展新样板。推进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引导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合理布局。落实规划环评要求,不断强化环保调控,对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快审批,助推绿色经济崛起。以“两区四园”产业园区为重点,健全规划审批与环评审批的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工信、自然资源、能源等部门推动相关规划及项目的环评,严禁新增低端产能。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同业入园、集群发展。以“两区四园”(即清徐经济开发区、特色食品产业集聚区、潇河产业园、通航产业园、教育与高新技术产业园、环卫产业园)为重点,推动产业向园区集聚,引导和推动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优化。工业项目原则上进入开52、发区,实行集约开发、统一管理、集中治污、优化配置、设施共享。(二)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强化节能、资源、生态环境指标约束和红线管理,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决控制两高项目的体量,为转型项目腾出环境容量。严格限制高能耗与高碳排、高污染与高排放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污染排放减量替代;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严控钢铁、煤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发展;落实“危化”等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新建化工建设项目必须入园入区;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区不再新布局钢铁(不含短流程炼钢53、)、焦化、铸造(不含高端铸件)、水泥、平板玻璃要求,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现有产能只减不增,鼓励企业通过产能置换,建设节能环保的大型先进项目;新、改、扩或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两倍削减量替代,所有新建项目必须满足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继续推动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退城入园进程。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风神轮胎硫化车间搬迁,配合推进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退城搬迁工作。实施焦化、钢铁等传统产业“上新压旧”“上高压低”提档升级,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和节能减排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逐步淘汰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步54、进式烧结机、球团竖窑,对美锦钢铁等大型工业企业重污染工艺实施“瘦身”提质和清洁低碳化改造,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对热效率低下、装备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取缔关闭无证排污企业;继续全面排查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及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实施搬迁、整合等分类处置,结合转型综改示范区规划,推动“萧河园中园”建设,引导企业入驻,实现统一管理。继续抓好冶金、焦化、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55、作,将全生命周期清洁生产审核作为主要手段,全面推进“两高”行业碳核定、碳减排,并积极推动碳减指标进入碳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清徐经济开发区存量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积极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分行业筛选并公布一批绿色示范企业,实施全流程、系统化、精细化治理和管理,带动全行业环境治理和管理水平提升。积极拓展强制清洁生产范围,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推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水平提升和行业污染治理规范化工作。(三)引导产业可持续发展。严格环境准入,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向好不能变差”的底线,严把开发建设准入56、关口,严控低水平低效能项目的新增产能建设,把经济活动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载的限度与范围内。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工作抓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全面排查在建“两高”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分类处置,加快“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问题整改。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将排污许可作为企业合法生产的“身份证”,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打通排污许可平台与执法监管数据57、库,推动建立排污限期整改单位台账,指导分类处置,妥善解决影响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建立典型案例收集、分析和发布机制,强化公开曝光。以矿产资源和农业综合利用、可再生资源利用为核心积极探索资源型地区科学发展新路。推进“城市矿产”工程,推动废旧机电设备、废旧电线电缆、废旧润滑油、废旧家电、废旧汽车、废旧手机、废铅酸电池、废旧塑料和轮胎、橡胶等废弃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开展农业废弃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应用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和生产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统筹利用生物质秸秆燃料、原料、肥料、饲料的农村生态节能环保示范村的建设。全力推动产业转型迈上新高度。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58、业和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重,强龙头、延链条、建集群,加快三次产业同步创新转型、协同跨越发展。加快农业提质增效。以创新中国成立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为抓手,以高粱、葡果、蔬菜为重点,大力实施“六大兴农”工程,推动农业特优高效发展。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聚焦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新建高标准农田,开展灌区末级渠系改造,接续实施葡萄万亩百园工程,启动建设温室葡萄种植园和山地葡果生态旅游融合示范区。持续凸显工业优势。坚持以产业集群化、园区专业化、发展差异化为路径,接续打造“五大工业集群”,大力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煤炭产业要加快碾沟、碾底2家煤矿企业减量重组,持续释放煤炭先进59、产能。煤化工产业要以“煤-焦-气-油-新能源新材料”等10条煤化工产业链为牵引,实现“粗粮细作、一煤多吃”,建成千亿级产业集群。装备制造产业要持续发挥优势,力促达产达效。酿造产业要发挥省级重点特色专业镇和乡村e镇政策叠加优势,聚焦“双百”目标,整合组建醋产业联盟。国家食醋产品检验研究中心在清徐建成投用,紫林、水塔、美锦做大基地、做长链条、做强品牌、做优文化,擦亮“中国醋都清徐”金字招牌。通航产业要以建设国家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为契机,加快多弗航空产业园、经纬航空医疗救援服务中心等项目落地开工,打造通航产业基地、拓宽转型发展空间。轻工业要以打造百亿产业园为目标,主动承接综改区产业溢出,精心培60、育中小企业总部经济,力争60家以上企业入驻,实现产城共建共享、互促互强。推动服务业提速发展。围绕“打造文商旅理想目的地和消费新领地”目标,坚持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需求,开拓消费新增长点,做强做优服务业。坚定实施“四城战略”,开展城市烟火气提升行动,全力推进稻田公园、康养住宅建设和公辅设施配套,倾力打造“八大特色产业中心”,把供需优势转化为商业优势和经济效益。立足文旅资源,积极申报1-2个旅游景区或工农业旅游点,举办葡萄文化旅游季等活动,培育通航旅游、生态观光、研学实践等文旅新模式,打造一批乡村游、红色游、消费游、工业游等精品路线,开发小群体、低密度、节假日、定制式旅游产品,做大“清风徐来风光61、无限”全域旅游品牌。(四)积极倡导绿色生活积极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推动市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加强步行、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积极推行步行道休息长椅建设,完善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点建设;鼓励市民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鼓励公共机构践行勤俭节约和低碳消费理念,积极开展低碳机关、低碳校园、低碳医院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低碳商业、低碳社区试点,推动建设绿色低碳生活示范和全民助力减碳的社会氛围。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大气污62、染防治,采取“因地制宜、分层推进、精准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开展工作。(一)全面控制燃煤污染实施工业企业减煤、去煤,清洁低碳化改造。推进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实现在线采集。全面完成工业炉窑清洁低碳化燃料、技术和装备替代改造,以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替代煤等重污染燃料。2021年10月底前,铸造行业10吨/小时以下冲天炉全部改为电炉,钢铁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2021年底之前,玻璃熔炉改为采用气或电等清洁能源;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基本淘汰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全面淘汰炉63、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炉、烘干炉(窑)。全面实现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全覆盖。大力发展清洁燃料燃烧技术,充分利用热电联产、工业余热、余压能源供热方式;重点区域实施天然气等清洁燃料置换,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使用燃煤供热锅炉。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清洁供暖改造,持续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加快实施民用、工业“煤改气”工程,不断提高“煤改电”、“煤改气”实际使用率。2021年采暖季前完成改造工作,确保全县清洁供暖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22年底前我县35吨及以下燃煤采暖锅炉和经营性锅炉全部64、淘汰清零,完成清洁能源替代。2025年全县范围内实现清洁能源全覆盖,暂不具备条件的村庄过渡期使用的清洁焦硫份应低于1%,灰分低于16%。加大“煤改电”电网(农网)改造政策支持,在适合“煤改电”地区的城乡居民、学校、医院、养老院、旅游景点等公益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村委会等科学实施“煤改电”工程。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研究完善“煤改电”“煤改气”配套政策和措施,做好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延续和宣传,防止补贴退坡导致散煤复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优化清洁取暖改造方式或运行模式、巩固现有清洁取暖成果。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认真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65、政办发201958号)精神,淘汰法定手续不齐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煤炭洗选企业(厂),提升煤炭洗选质量和水平;建设“装备一流、环保一流、能耗一流”的清徐精细化循环产业园,以延链补链强链持续优化工业结构,全面提升煤炭清洁利用水平。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因地制宜、多能配置,充分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积极探索风电、太阳能消纳困难地区用电采暖、储热等技术。鼓励地热清洁能源集中供热工程、污水与空气源热泵技术应用等。大力推广分布式能源,协同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拓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划定原煤散烧控制区,进一步拓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66、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结合城市改造计划,将无燃煤区由城市建成区逐步扩展。通过以上措施,2023年实现工业散煤清零,“禁煤区”内燃煤清零;到2025年,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实现工业企业燃料煤炭“清零”,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二)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钢铁、焦化行业深度治理。城市建成区及周边20公里范围内钢铁、焦化企业率先实施深度治理。钢铁企业烧结机机头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mg/m3、567、mg/m3、35mg/m3。焦化企业焦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mg/m3、15mg/m3、50mg/m3、60mg/m3;装煤、推焦、炉头烟、干熄焦地面站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20mg/m3。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范围内的现有钢铁企业烧结工序和焦化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水泥粉磨站按照水泥行业超低排放工作方案要求,主要生产环节实施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加大工业炉窑的治理力度。严格执行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及相关规定,全面开展工业炉窑除尘、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对钢铁68、焦化、有色、耐火、建材、石化、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的焦炉、熔炼炉、熔化炉、焙(煅)烧炉(窑)、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等工业炉窑进行重点整治。加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管理。工业企业炉窑生产及相关物料储存等无组织排放环节实施密闭、封闭改造,提高无组织散发点废气收集水平,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严格控制新建涉重金属项目。对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项目应遵循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原则;69、认真梳理“十三五”以来漏报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进一步摸排企业情况,挖掘减排潜力,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将减排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企业;根据市下达的2023年、2025年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目标,实施差别化减排措施,完成减排任务。(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推动运输结构绿色化推动运输结构绿色化。加快推进清徐工业园区晋煤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推动机动车能源清洁化。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新能源汽车充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用事业车辆替代更新70、,在公交、环卫、邮政等行业和城市配送车辆及政府机关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率。2023年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进中重型货车、渣土运输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和机械,在重污染预警期间可不停运;结合清徐精细化循环产业园焦化产能整合积极推定氢能源产业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严格机动车准入,严控燃油品质。禁止生产、进口、销售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增加高标准普通柴油供应,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加油站不得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71、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渣油和重油。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企业在接入铁路专用线前涉及公路运输的车辆,2021年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2022年起达到国六标准。加快重污染营运车辆淘汰与污染减排进程。2021年,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剩余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目标任务;强化重型车辆污染治理,加强在用重型运输车辆车用尿素加注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免费提供车用尿素和加注服务;加强重点运输单位监管,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要按照重点用车企业门禁系统联网建设规范建设视频门禁系统并联网运行。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全面实施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72、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完善机动车检验与监督抽测及复检制度,全面完成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建立使用登记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登记报备计划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信息(含设备名称、编码等),落实“标识”管理和分级管控措施。开展常态化监管执法,对违规使用高排放机械及时“清场”,对使用未编码登记和排放超标机械的施工工地进行处罚。2022年12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不得使用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未编码登记、冒黑烟等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民生保障和应急抢险等情形除外。(四)深入开展挥发性73、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源头清洁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使74、用先进工艺、提高废气收集率、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新建治污设施或现有治污设施改造应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加快油品储运销VOCs综合治理。贯彻执行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加大汽油(含乙醇汽油)、石脑油、煤油(含航空煤油)以及原油等VOCs排放控制;推进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置建设,达到油气回收装置闭环运行,最75、大限度提升油气回收率和处理率;充分运用科技化手段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部门联合执法,加大联检抽检力度。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加大涉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力度,对涂装类产业集群,如汽车维修城等,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配备高效废气治理设施,代替分散的涂装工序。对清徐经济开发区,推行泄露检测统一监管,鼓励建立园区LDAR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实施“一厂一策”精细化管控。以化工、焦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汽修喷烤漆等行业为重点,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治理,完成76、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自查自纠;整治源头替代、过程治理和台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体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确保挥发性有机物稳定达标排放;探索尾部治理第三方运维机制,尾部治理采取活性炭吸附治理的,要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组织专家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持,指导企业编制切实可行的“一厂一策”污染治理方案;对目前VOCs治理设施进行排查,规范治理设施;强化企业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督,在排放量较大的企业逐步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五)巩固提升扬尘污染管控水平实施工地扬尘管控分级管理。严格执行清徐县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绿色施工规77、范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制定工地评级标准(A、B、C、D级),实施工地扬尘管控分级管理,评为A级工地(绿色工地),不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评为B级工地,不参与黄色预警应急响应;评为D级的,实施停工整改。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施工企业进行严查重处,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到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退出我县建筑施工市场。强化城市道路保洁。加强道路深度保洁,扩大机扫范围、加大机扫力度,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辅以人工作业,及时清扫冲洗路面积尘,及时修补修复市政破损路面。强化道路运输污染综合管控。规范管理渣土车运输,现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实现全78、密闭,安装GPS定位系统,实施全定位、全监控“阳光运输”;对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路抛撒、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不在指定场所倾倒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落实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货车禁限行管控措施,对柴油车辆开展路检路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开展降尘超标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降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完成7吨/月-平方公里降尘量控制目标。强化料堆管理。工业企业料堆实现全封闭,开展城乡周围历史遗留料堆“清零”行动,临时料堆实现全覆盖和全抑尘。(六)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实行应急减排差别化管理。强化组织调度、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应急减排各项措施,有效降低污染峰值。实施协商减79、排机制,鼓励引导排放大户在落实规定减排基础上主动减排。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夯实不同预警等级条件下减排措施。实行污染防控错峰生产。建立采暖期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并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相衔接,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金属、化工等高排放行业企业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确保采暖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制定夏季臭氧污染防控错峰生产行动方案,涉VOCs排放的涂料、家具、印刷、喷涂等行业制定错峰生产计划,落实各项错峰生产措施。具体措施为:强化工业源减排。制定158家重点工业企业分级管控清单,开展重点企业协商减排,对焦化、钢铁产能进行压产,实施氮氧化物和非甲烷80、总烃浓度管控,确保企业有组织排放治理提质增效。督促密封点数量超过2000个(含)企业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督促涉VOCs重点企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抽测工作。开展VOCs治理攻坚。在清徐县两个省控点直线至交城界安装6台NOX、臭氧监测自动监测站,对臭氧的输入情况进行分析和精准化管控。督促亚鑫新能科技、梗阳新能源、美锦华盛三家焦化开展VOCs无组织专项治理,2023年5月底前完成。督促潞安太原化工新材料开展固定顶罐废气回收治理,2023年4月底前完成。将工业企业执行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强化露天喷涂、沥青拌合、道路铺设和划线、加油站管控,引导企业81、错峰生产、错峰施工,加油站错峰运油、市民错峰加油,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现“三同步”(同步预警调度、同步应急减排、同步改善质量),突出常态化协同治污,开展交叉执法、点对点精准指导。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强化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增强采暖期重污染行业和夏季臭氧污染防控错峰生产调控能力,实行差别化精准管理。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全面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和水平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孟封污水处理厂、徐沟污水处理厂、东于污水处理厂加强运维管理,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100%。推进排水管网改造。解决三合村排82、污口混排、开南路雨水泵站超标排放、南营留排水渠污水溢流、东高白村雨水排口混排、西高白村雨水排口混排问题,逐步实现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市政部门牵头绘制全县雨污管网工程路径图,做到溯源可查。加快推进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维管理。清徐经济技术开发区泓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建成投运,通过建设中水回用、蒸发结晶,配套构筑物及相关管线实现污水零排放,要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分级回用,实现“零排放”。推进污泥规范处置。完成全县污泥堆放点排查和规范改造工作,全面取缔所有非法污泥堆放点,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依托太原市在柳杜乡东南社村的太原83、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建成运行污泥处置设施,收集处理清徐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二)加大工业企业废水管控与深度治理强化工业废水外排监管。提标改造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确保外排水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同时工业废水排放口、清净水排放口直接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满足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其他指标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储蓄水池,加强处理回用,工业雨水排口非汛期严格封堵。实施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与回用工程。鼓励钢铁、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推行高浓度盐水、高浓度有机废水等治理工程先进适用技术,在84、化工、钢铁等行业重点推动高盐废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及再生回用系统建设;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严禁外排。实施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和技术改造。加强屠宰、养殖、农副食品加工行业废水治理,实施资源整合和规范化改造,规模以上企业严格达标排放;推进酿造、肉类加工等企业废水排放清洁化改造。推进初期雨水、再生水资源化利用。探索建立城市初期雨水、城镇生活污水等再生水回收利用于工业用水机制,推进园区雨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业园区建设雨水收集、储蓄、处理、回用设施。推动高耗水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实现节水减污双赢目标。(三)加快85、推进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力度。优先治理水源地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汾河干流及重要支流沿岸等7类村庄的生活污水,开工建设11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并配套建设河道截污、再生水回用、雨洪利用等工程。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强化设施监管,确保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强化农灌退水管理。强化汾河中段退水渠管理,禁止田间灌溉退水直接入河,实施非汛期闸坝封堵,确保非汛期农灌退水不入河;在农灌退水渠入河前端,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缓86、解汛期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完成省下达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任务,严控农田“大水漫灌”行为。深入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完成省、市下达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禽粪污由“治”向“用”转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以上,汾河流域沿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四)全面整治河道和黑臭水体深入推进“清四乱”“清河”整治专项行动。对河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违法建筑物及多年积存底泥进行全面清理,严禁河道放牧、非法排污、挖沙等违法行为;依法管理沿汾河取水口,严厉打击汾河流域非法取87、水,保障汾河河道基本生态基流;实施清徐县南白石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汾河中上游山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继续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对已完成整治的城区黑臭水体按季度实施水质监测,严防水质反弹,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稳定保持在100%;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及时清空沟渠、池塘积存黑臭水体。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努力消除农村居民反应强烈、环境影响大的黑臭水体。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与整治。按照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整治要求,对217个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制定12个整治类排污口的整88、治方案,按照整治进度要求完成整治。规范排污口的标识牌,明确责任人、排放标准,落实排污口管理各项要求,确保入汾水质稳定达标。对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的地区,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加大减排力度,促进断面达标。整合优化现有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加快构建数据融合平台,提高水生态环境监管成效。加强涉水企业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制定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对所有涉水企业水开展专项检查,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结合智慧清徐监控平台,重点对污水处理厂及工业企业水处理设施使用情况、处理效率、台账记录等具体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对设施不正常运行,跑冒滴漏,超标排89、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持续环保执法高压态势。(五)逐步恢复河流水体生态功能保障汾河太原段生态基流。落实汾河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配合省水利厅做好汾河生态补水工作,保障汾河生态水量,加强汾河沿线巡查检查,杜绝非法取水,建立发生水污染事故下的应急补水机制。营造河流沿岸生态缓冲防护带。在沿河(库)两岸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河带保护范围,有序推进还林、还草、还湿、还滩,非法挤占的要限期退出,在汾河干流河道水岸线以外原则上不小于一百米、支流原则上不小于50米,划定生态功能保护线,建设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和水源涵养林带,改变农防段种植结构。推进徐沟湿地公园建设。持续推进主要河流湖泊90、生态保护与修复。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清徐段堤内工程),总投资6.27亿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7.7km的堤防生态化改造、滩槽整治工程、景观绿化工程、进退水闸及穿堤建筑物整治工程。强化中小河流治理。一是乌马河(清徐段)治理工程,投资1268.32万元,分为水毁修复工程和河道治理工程(中小河流)两部分。水毁修复工程治理长度1.35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悬臂混凝土挡墙、加高培厚堤防、格宾石笼防护等。河道治理工程治理长度8.872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防洪堤防格宾石笼防护12.053km,配套3.5米宽砂石路12.053km,堤脚防护1943m等。二是象峪河(清徐段)治理工程,总投资7141.7791、万元,该工程主要是对北宜武桥至入乌马河口8.4km河道进行治理。工程于2022年5月开工,主体工程已于2022年年底前完工。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组织开展河湖健康评价,积极推进河湖健康档案建设。开展幸福河湖创建,建设1条示范河流(段),带动全县河湖建设工作,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六)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协同综合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以水源地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清理整顿为重点,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防止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全面实施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集义、徐沟、饮用水、孟封、马峪、西谷饮用水水92、源保护区标志牌设置、水质监测监控、违法建设项目及排污口整治等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和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业企业、种养大户、垃圾堆放等环境风险源,加快整改。对饮用水水源水质不达标的乡镇、农村供水工程,采取更换水源、安装水质净化处理设备、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评估工作、乡镇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采集。制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逐步配套实施乡镇供水管网,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彻底改善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河东区域规划建设供水调度及王答维抢修基地,启动徐沟镇供93、水工程,优化营销服务网点布局,以及形成30分钟供水服务圈,降低管网漏损率,保障河东片区安全稳定供水。太原至清徐目前仅有滨河西路一条DN900输水市政供水管线正式运行输水,滨河东路南延、太太路正在配套铺设DN1000和DN900两条供水输水管线,预计2024年完工并投入运行,另有晋阳大道南延配套输水管线铺设计划,将与晋阳大道南延工程同步实施。以上几条输水管线全部完工后,将缓解目前由太原市区向清徐县域单管输水的风险,确保清徐县域安全稳定供水。开展地下水协同污染评估示范项目。“十四五”期间,重点完成山西清徐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方案土壤协同地下水污染评估示范项目,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94、调查基本掌握山西清徐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分析土壤环境与地下水环境的相互关系,对地下水质量和污染现状做出评价,为合理利用地下水,科学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支撑,为推动全省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的建立以及太原市市开展地下水管控及修复,提升全市土壤污染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水平提供技术支撑。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岩溶大泉保护。严控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对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需求、通过水权转让获得取用水指标的项目严格进行水资源论证。严控审批地下水超采地区的新增取水许可,到2025年,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加强泉域分级管理,严格控制生产企业取用泉域岩溶地下水,逐步推95、动重点保护区高耗水企业全部退出,促进主要岩溶大泉地下水位回升及复流。四、深入打好净土防御战(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强化空间管控。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规定范围内新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企业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严格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农药、铅蓄电池等重点行业及其他排放重点管控污染物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涉重金属项目严格执行“等量置换”或“等量替换”96、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防范新增污染。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肃查处行政区域内非法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二)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与安全利用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监管。按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确定水源适用范围,严禁将不符合灌溉水水质标准的污水用于农田灌溉。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管理,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源头控制农业污染。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有机农业,鼓励农民增施畜禽粪污有机肥,扩大低毒低残留农97、药使用范围,推广生物、仿生类农药;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防止养殖过程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持续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严控优先保护耕地土壤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耕地集中区域新建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企业,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历史堆存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清理工作。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中、轻度受污染耕地种植区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开展耕地周边重点污染源跟踪监测,实施分类管理和安全,对于构成污染较重的耕地纳入修复计划。2024年底,全县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基本形成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体制机制98、。(三)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利用准入全面开展污染地块评估分类,突出监管重点。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针对建设用地审批、监管流程长,涉及环节多的问题,立足自身职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的日常监督检查。把用途发生变更的“一住两公”地块落实土壤环境管理要求作为用地审批前置条件,安排转变土地用途的建设用地地块单位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我县土地开发进度,长远规划,提前开展工作,积极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为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加99、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在风险管控期间开展任何和土壤修复无关的项目。(四)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的监管定期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在监管化工、焦化等重点企业基础上,特别关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危废处置与利用等静脉产业领域的土壤污染问题,进行跟踪排查,及时纳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实施重点监管。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继续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动态更新、补充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持续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方案,深入推进有色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持续推进耕地四周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加强关停、搬迁退出焦化企业设施、地块污100、染监管。加强对已关停淘汰4.3米机焦炉及清洁型热回收焦炉焦化企业的监管,有效防范搬迁、关停、退出的焦化企业在设施拆除过程中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加强淘汰焦化行业和关停焦化企业遗留地块的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五)深入强化新污染物防控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强化源头准入,加强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防控。五、全面提升固废污染综合防治水平(一)配合太原市实施“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矸石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开工建设,“无废细胞”创建工作101、全面开展,“无废文化”深入推广。(二)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与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根据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和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逐步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投放、分类处理试点。逐步完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的改造升级和适应垃圾分类废旧资源回收集中设施布点建设,探索集中处置的分拣中心建设,利用现有垃圾中转站和小区垃圾分类屋、再生资源回收点作为分散的分拣中心,完成各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全覆盖。坚持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提高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效率,实现垃圾资源102、化利用;稳步推进乡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园林废弃物、污水厂污泥等低值有机废物,努力实现乡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置。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2025年,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三)强力推进工业固废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借鉴西山煤电集团东曲矿煤矸石返井充填经验,大力推进煤矸石井下填充、尾矿用于低成本充填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冶炼废渣为原料的新型建材工业,新建公路优先选用尾矿用作筑路材料,提高尾矿利用率。到2025年,力争103、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有序推进废旧资源化利用。加快废旧家电、废旧汽车和废旧机电拆解,再生金属循环利用及废旧轮胎、废塑料、废电池、废纸、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充分利用清徐县环卫产业基地、清徐经济开发区,推动废旧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工作。积极解决历史堆存工业固废问题。借鉴太原西山杜儿坪煤矿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桃花沟)经验,落实我县土地复垦、生态治理和环境修复的政策措施,采取复垦、增绿等措施,努力解决我县煤矸石污染问题。继续强化工业固废的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104、020)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鼓励开发和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结合大宗工业固废产生的情,组织建设区域性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利用处置等设施,采取多种资本合作模式,推行固废处置与综合利用第三方运营模式,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四)强化危险废物精细化管控与安全处置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环境统计工作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提高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废物在贮105、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安全可控。结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 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对多氯联苯废物等需要特殊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含汞废物等具有地域分布特征的危险废物加强监管,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鼓励开发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开展废矿物油收集网络建设试点,积极谋划破解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和监管难题,切实提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处理率。 (五)强化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106、处置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安全处理处置污泥,对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启动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泥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六)大力推进塑料禁限与污染治理工作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分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垃圾处置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七)积极引导建筑垃圾、农业固废综合利用 推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堆放、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政107、策,推进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企业骨干,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应用与集成。逐步开展建筑垃圾和有害土壤清理堆放场地的选址评估工作。 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推动秸秆饲料加工利用产业发展与合理布局;加强农膜管理,鼓励研发在生产、销售、使用中可降解且无害的农用薄膜覆盖物,有效防治农田白色污染;因地制宜采取堆沤腐熟还田、生产有机肥、生产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等方式,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力度。六、全面推进生态建设与保护 (一)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一是推进国家森林城108、市创建。以创新中国成立家森林城市为主线,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大力推进创森工程提档升级、森林抚育和未成林地管护等工程,形成布局合理、功能突显、集中连片的生态工程建设体系。“十四五”期间,共完成创森工程营造林任务3.85万亩,具体为:2021年完成创森工作营造林任务2.15万亩,其中创森提档升级工程1.8万亩、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0.15万亩、农田林网改造0.2万亩、未成林造管1.0万亩、村庄绿化60个、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绿色驿站3个;2022年完成创森工程营造林任务1.6万亩,其中营造林提档升级1万亩、景观营造林(森林公园建设)0.5万亩、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0.08万亩、农田林网109、建设0.02万亩,实施村庄绿化51个,通道绿化36.8公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绿色驿站6个;2023年完成创森工程巩固提升工程提档升级0.1万亩,森林质量提升1.5万亩,通道管护80公里,古树名木保护720株。二是建设惠东城郊森林公园一处。启动建设惠东城郊森林公园,通过“一环”(森林登山步道即防火道路)联动、“三心”(市儿口中心、新民枣花民宿、太平庄村露营地)串联、打造“四区”(森林保育区、生态教育区、后勤服务区、加工物流区)精品,为广大群众提供功能更加齐全、设施更加完善、体验更加舒适的生态休闲场所。(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继续打好乡村振兴提速战。按照“村企合作+百村共建”的工作思路110、,大力开展乡村建设,坚持项目专班化推进、分批分次原则,总投资14.25亿元,在8个乡镇19个村开展乡村建设行动,配套建设管网入地、雨污分离、硬化亮化等工程,2023年6月底前完成大小北5村及东于村工程,10月底前完成全部村庄工程。以“五好”为标准,即:组织建设好、产业发展好、集体经济好、乡风文明好、人居环境好,高标准打造西怀远、东高白及杨房村为省级乡村振兴样板村,真正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切实做好做实乡村建设这一民生、民心工程,为全省乡村振兴树立新样板。继续做好农村户厕改造任务,积极探索完善改厕后的管护机制,加强日常维修维护,促使厕所正常运转和卫111、生整洁,不断完善厕所粪污收集、储存、运输等设施设备的建设,做好粪污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南白石河流域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对南白石河流域内上游大北村、小北村、水屯营村、东于村、东高白村、中高白村、西高白村、牛家寨村、柴家寨村9个村庄进行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完成村庄内大街小巷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成辖区内汾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河3公里范围内2000人以上的村庄(东罗村、小武村、尧城村、东木庄村、孔村)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在县农业农村局完成雨污分流管网的同时,需配合完成都沟、北尹、常庄、橙桥、杨里青、碱场营6个村的污水站建设工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112、大对畜禽养殖行业的监管力度,全面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持续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水平,建设符合区域特点和防治要求的粪污存储、治理设施,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推进养殖业粪便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使用畜禽粪污有机肥和高效低度低残留农药,大力发展节水有机农业,实现农用化肥、农药投入量负增长。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和无公害农药的推广力度,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对农业生产废弃物乱丢乱弃、随意堆放现象进行整治,积极开展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严禁随意焚烧、任意处置。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村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推进生态文明113、村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三)推进受损矿山生态修复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按照太原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统筹兼顾历史遗留和新产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对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实施生态修复,2025年全部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矿山治理率达到100。废弃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率达到100。2025年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规模15.32平方公里。全面开展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通过对我县山区部分裸露山体根据地形进行整理改造,整理成多层台阶地形,树木种植以金枝槐与五角枫为主,常绿树与彩叶植物114、相结合,给整座山体增彩增色,提升沿线环境质量。该工程主要涉及东于镇、马峪乡,绿化面积800亩。(四)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 持续开展河流源头保护、河道整治、地下水超采治理、岩溶泉保护、汾河及支流生态修复工作,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确立、提升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刚性地位,确保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稳定发挥。大力开展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工程。重点实施汾河流域坝、路、林一体化建设工程、汾河流域两侧支沟水土保持工程、干流堤坡整治及退水涵闸改造工程等。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在河道两侧设置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到2025年,基本115、实现汾河流域“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目标,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全域治山、系统治水、综合治城,打造精致清徐。(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1.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完善环境应急体系。修订完善清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及风险防控体系,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加强便携式环境预警应急设备和应急监测车辆的配备,提高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责任。完成全县环境风险源排查,建立与完善环境风险固定源档案库。切实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完善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排查、评116、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重点加强焦化、煤化工、医药等产业的重大危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严格环境风险预案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核与辐射安全等风险预警。将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案相结合,实施一体化管理,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业、化工等行业应急预案管理,进行应急演练,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切实增强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效性,提高应急管理水平。2.提高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水平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开展危险废物申报与鉴别工作,掌握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及危险废物产生规律,全面排查历史遗留危险废117、物情况。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监管。加大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重点监管年产生50吨以上危险废物单位,从源头上杜绝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提升危险废物无害化与资源化水平,推进历史遗留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废弃化学品暂存库建设和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与卫生、农业、交运、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联防联控机制,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设施进行规范化升级改造,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乡镇和118、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基本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建立健全区域协同、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危险化学物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物质源头管理,建立清徐县危险化学物质管控清单,明确县域内危险化学品分布状况以及潜在的环境风险。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新建化工企业必须进园入区,划定环境风险防护距离。加强与市场监管、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动,对化学物质销售、购买、加工、使用等环节进行严密管控。3.提升科技监控能力建设 建设完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重点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优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指标扩项等工119、作,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提升固定源远程和在线监控能力,进一步扩大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范围和监测因子,实现闭环监测、全方位监控。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行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第三方运营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以及信用评价体系,继续落实在线监测数据在执法检查中的应用,搭建数据集中采集、存储、分析的技术体系和基础平台,形成以监测网络和大数据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新业态。持续推进除钢铁、焦化、化工等行业以外的非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设,逐步实现实时监控。4.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山西省环境监察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环境监察网120、格化管理,优化配置监管力量,推动环境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深入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调查取证和信息化等监管执法装备配置,保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水平。着力加强环境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环境监管队伍职业化建设,以队伍建设开创新局面,着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环境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建立生态环境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一体化联动执法司法模式,完善线索移送、案件移交、联合调查和常态化会商研判机制,畅通案件通报、信息共享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对环境污染犯罪“全方位打击、全链条发力121、全过程监督”。5.提高生态环保信息化水平根据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建立完善全县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将微小型企业逐步纳入环境统计范围,梳理污染物排放数据,逐步实现各类数据的整合应用。推进重点排污企业监测数据与环保部门联网,公开企业的排污信息。6.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努力改善环保宣教工作基础条件,不断完善环境宣教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宣传教育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学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公众,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环境信息,解读环保相关政策,为公众解疑释惑。第四部分 重点工程围绕规划重点领域和监管重点,研究设计对环保工作全局性有巨大推进效益、操作性强的122、重大工程带动大治理,主要有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生态修复与治理重点工程等五大领域。详见表2。表2 “十四五”重点工程一览表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工 程 内 容实施时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煤炭产能关停与燃煤设施淘汰工程项目洗煤根据太原市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洗煤产业升级,洗煤企业数量压缩至22个20212025年燃煤锅炉(窑)燃煤热风炉、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2022年有色行业的燃煤干燥窑、燃煤反射炉、以煤为燃料的熔铅锅和电铅锅2022年铸造2020年差异化评估改造后仍不满足B级标准的铸造企业2021年123、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太原市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超超低排放改造及干熄焦工程,美锦钢铁超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焦化2023年钢铁2024年工业炉窑深度治理项目铸造行业10吨/小时以下的熔炼炉全部改为电炉2021年石灰窑和耐火材料、玻璃熔窑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对全县157家涉VOCs企业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名录,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212025年冬季取暖清洁能源改造城市公益单位、村委会等全面实施“煤改电”20212025年清洁能源的全面替代,必要性散煤燃烧区域所用煤炭硫分应低于1%,灰124、分低于16%20212025年移动源污染治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全面淘汰2025年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22年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近零排放示范区建设2022年铁路专用线建设工程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专用线项目2023年水环境质量改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地下水综合治理重点工程东于村、水屯营村、西高白村、大北村、小北村、闫家营村、东罗村、南里旺村、小武村9个村庄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及管网改造工程。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山西清徐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基本掌握山西清徐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根据地下水监测125、结果对地下水质量和污染现状做出评价,为合理利用地下水,科学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支撑,为推动全省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的建立提供技术支。2021-2023年底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南白石河东于污水厂工程:处理规模3万吨/日,拟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土建部分按3万吨/日规模一次性建设,设备按1.5万吨/日规模安装。同时预留1.5万吨/日处理规模。工程投资1.8亿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南白石河流域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对南白石河流域内上游大北村、小北村、水屯营村、东于村、东高白村、中高白村、西高白村、牛家寨村、柴家寨村9个村庄进行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开展村庄内大街小巷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东罗村126、小武村、尧城村、东木庄村、孔村、都沟、北尹、常庄、橙桥、杨里青、碱场营11个村庄污水处理站建设南白石河流域管网2022年12月底,11个村庄污水处理站建设2023年底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东湖退水渠治理工程对东湖退水渠进行清淤底泥处理、渠道整治,长度约8.1km,建设调蓄池、泵站等。2023年九斗退水渠治理工程对九斗退水渠进行全线清淤、渠道整治、防洪泵站建设。主渠治理7.58km,支渠治理7.8km,采用浆砌石堤防。白石南河治理工程白石南河治理工程建设规模:改线307国道到美锦桥5.4km河道底泥清淤,以及白石南河生态治理,采用砼菱形骨架防护。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乌象民总退水渠潜流湿地净化工程:建设水127、处理一体化设备,废水经河道由拦水坝截流,自流进入处理区域,处理区域设置曝气口,所有曝气口均留置到池底。在水池底部铺设厚度为20厘米的沸石。分解水中的氨氮,达到脱氮的效果,使氨氮、COD、总磷三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河东北总退水渠潜流湿地净化工程:建设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废水经河道由拦水坝截流,自流进入处理区域,处理区域设置曝气口,所有曝气口均留置到池底。在水池底部铺设厚度为20厘米的沸石,分解水中的氨氮,达到脱氮的效果,使氨氮、COD、总磷三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城吴柳总退水渠潜流湿地净化工程:建设水处理一体化设128、备,废水经河道由拦水坝截流,自流进入处理区域,处理区域设置曝气口,所有曝气口均留置到池底。在水池底部铺设厚度为20厘米的沸石,分解水中的氨氮,达到脱氮的效果,使氨氮、COD、总磷三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污水零排放示范工程清徐经济开发区清徐泓博污水零排放项目:本项目属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区煤化工污水综合处理配套项目,占地21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中水回用、蒸发结晶,配套构筑物和管线等建设2021年01-2021年10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对8个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的监管,开展地下水和土壤自行监测。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129、产业示范基地续建项目建设厨余垃圾处理中心(总规模1100吨/日)医疗垃圾处理中心(50吨/日)粪便处理中心(一期500吨/日)大件垃圾处理厂(总规模200吨/日)污泥处置中心二期工程(规模200吨/日)2025年垃圾综合分拣中心因地制宜建设垃圾综合分拣中心12处,分拣中心内包括有害垃圾暂存、厨余垃圾处理、可回收物分选、大件垃圾处理、泥水分离设施、停车场等多种功能。2025年生态修复与治理重点工程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清徐段堤内工程)1、汾河干流(清徐段)堤顶路及堤外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顶路综合治理35.76km,拆除原堤顶水泥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堤坡清基工程,堤防及道路的培厚130、和扩宽工程,堤顶道路护坡工程及照明工程等,堤内疏浚、水毁修复加固等;堤外综合治理1898亩。2、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清徐段堤内工程)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7.7km的堤防生态化改造(包括堤防堤坡放缓及防护和堤防险工段防护);滩槽整治工程(包括堤内生态绿岛建设、堤内湿地建设和辫状水系梳理与防护);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汾河二坝文化公园、堤坡绿化、滩地绿化、跨河桥梁美化);进退水闸及穿堤建筑物整治工程。2020年-2022年清徐县晋祠泉域超采区水源置换工程工程利用汾河灌区地表水置换工程区农业灌溉取用的岩溶地下水,改善晋祠泉域水生态环境。建设内容:新建提水泵站2座、进水闸1座;新建15km的供水管131、线及其附属建筑物;新建调节池3座,改造蓄水池1座;关闭封堵岩溶水井15眼。2023年清徐县生态廊道景观绿化工程河道治理6.5km,清淤河道主槽6.5km,新建堤防13km,新建拦砂坝3座,新建截流坝4座,景观跌水5座,改造输水管线7.5km,新建抢险道路13km。2023年河西总退水渠生态化治理工程项目位于河西总退下穿西一支渠现状暗涵出口处到河西总退下穿西干渠现状暗涵入口处,渠道治理长度为11.326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混凝土护脚、渠底面抛块石、六边形护坡砖铺砌边坡、沿渠道边坡植草等。2023年太榆退水渠清徐段排洪通道治理项目太榆退水渠清徐段被列入首批开展的城市排洪通道防治项目,同时也是132、今年太原市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的重点工程之一。项目位于太榆退水渠长头村1#桥到入汾口(东干倒虹下游425m),渠道治理长度为1.87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疏浚1.875km,新建堤防3.35km,新建抢险道路1.43km。2023年清徐县城水系生态治理及城市停车场惠民工程总体占地面积为51303.94,总建筑面积48883.17,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5785,一层建筑面积3098,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桩基承台+筏板,属于公共建筑。其中,人民广场项目总面积约6万平米,地上分为三个功能区:莲广场(南区)、苼莲广场(中区)、办公广场(北区)。其中莲广场及苼莲广场为居民活动广场133、,可用于居民日常休憩、跑步、活动等。也可以在此举办大型的文艺活动、商业活动等。办公广场沉稳、大气,为政府部门日常办公场所。地下部分也分为三个功能区:其中北区为人防区,用于机关单位的停车使用(总计车位数量机械车位285个,平面车位29个)。中区为惠民停车场,满足周边临街商铺及居民的停车需求(总计平面车位706个,包含12个快充桩和21个慢充桩)。南区为超市区域(面积为1万平米),为附近居民提供生活物资采购。2023年乌马河(清徐段)治理工程乌马河清徐段治理工程分为水毁修复工程和河道治理工程(中小河流)两部分。水毁修复工程治理长度1.35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悬臂混凝土挡墙、加高培厚堤防、格宾石笼134、防护等。河道治理工程治理长度8.872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防洪堤防格宾石笼防护12.053km,配套3.5米宽砂石路12.053km,堤脚防护1943m等。2023年象峪河(清徐段)治理工程对北宜武桥至入乌马河口8.4km河道进行治理。2023年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从解决当前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本规划实施。建立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推进本规划实135、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逐级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二、分解落实任务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参与、各级密切协作的联动协调机制,做好规划实施任务分工,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和实施主体,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制定规划任务落实方案,有序推进规划各项任务落实。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行政,实行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探索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强化监督约束,奖优罚劣,把执法行为纳入规范136、化、法治化轨道。加大环保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四、强化监督考核坚持以发展实绩和成效为准绳,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把结果导向更加鲜明地树立起来。对照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结合重大项目,按年度制定推进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明确举措,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实施检查监督和年度考核,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对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评估总结。五、强化科技支撑以市场为导向,137、以产权为纽带,加快环保科研机构改革进程,增强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优化资源配置,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围绕生态建设、污染治理和循环经济的关键、共性技术,重点抓好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态修复等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提升环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环保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六、加大环保投入围绕规划提出的重点工程任务,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政府要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充分利用省、市已有政策、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力争建立各专项引导资金,不断完善其他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争取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完善政府引138、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应急启动、协调联动和快速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防范和处置体系,加强培训演练,针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迅速高效的系统性防范措施。建立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购置必要的应急监交通和通讯设备,全面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反应能力,加强预案的专项演练、综合演练动态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社区、学校、乡村等基层的应急能力,及时做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八、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各级党校和行政院校要将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列入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生态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意识。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境忧患意识。重视环保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积极开展环保科普宣传活动。深入推进绿色创建工作,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的形成。建立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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